书评文件(共9篇)(共9篇)
1.书评文件 篇一
六(2)班彭元菊推荐书名:《苦儿流浪记》 内容简介:
《苦儿流浪记》内容简介:雷米是一个弃儿,从小由一个石匠的妻子抚养。他八岁那年,石匠受伤残废,失去了工作。石匠把他卖给一个流浪的卖艺人,从此他和卖艺人带了几只小动物到处流浪。这个卖艺人是个善良的老人,他待雷米很好,教他读书弹琴。老艺人在一次卖艺中,不幸被警察扭送入监狱。出狱后,老艺人又不幸冻死。雷米被一个花匠救去。后来,花匠因一次天灾,花房全部损坏,还不起债,也被送进监狱。雷米只得又去流浪。他遇到许多困难,毫不灰心,最后找到了生身的母亲。
评论:虽然雷米的遭遇十分不幸。但他却始终没有放弃生活。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可以学习主人公坚强的生存意志和乐观的生活态度。
六(2)班王子怡推荐书名:《窗边的小豆豆》 内容简介:
《窗边的小豆豆》是20世纪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这本书不仅带给世界几千万读者无数的笑声和感动,而且为现代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20世纪全球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评论:小豆豆所在的巴学园拥有温馨、快乐的学习氛围。看这本书,就要看巴学园的小朋友在小林校长的带领下参加了哪些有趣的活动,巴学园的每一个孩子又是如何在学校里学习、生活的,这对我有很大的启发。
六(2)班冉奇推荐书名:《草房子》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作品写了男孩桑桑铭肌镂骨,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过日子。六年中,他亲眼目击或直接加入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感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玷的纯情,不幸少年与恶运相拼时的凄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丧生经历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虚无缥缈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感情纠葛„„这完全,既清楚又朦胧地呈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纳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评论:《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整本书给了我太多的新的想法,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2.呼啸山庄书评 篇二
勃朗特这两姐妹的作品截然不同,无可否认,在看第一遍的时候,《简爱》是我更喜欢的作品,她塑造了一个勇敢,坚强,充满正能量的女性形象,读完后感觉是清新,温情,充满力量。而《呼啸山庄》的魅力在于虽然他是寒冷阴郁,扭曲变态,却能让人经久不忘,时时回想。可能是因为不理解,所以会反复回想一个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恨能够有如此大的魔力,能支撑一个人历经艰难困苦变得强大,并且一直坚定信念回到这片满载着痛苦的土地上开始他的复仇计划。
一直以来都执拗的认为,爱是善良温和的,恨则相反,是冰冷恶意的。恨比爱难,因为爱和恨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磨殆尽,最终恢复平静。而恨消逝的速度会比爱快很多。直到看到这一段——“在凯瑟琳死后,克里夫用头猛撞大树,绝望的自语:“没有了生命,我如何活下去?失去了灵魂,我如何活下去啊?”这时候回过头来想想,可不可以解释为,当一个人爱一个人爱到了极致,把这个人当做唯一的精神寄托,当恨已经变成了他的日常生活习惯,就像每天吃饭睡觉一样,他一切的变态举措就变得情有可原了。最后,在他用恨折磨完了所有人,那一刻他突然觉得空虚,生无可恋,他没有了恨,没有了人生目标,也就失去了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最终,他依然还是一个穷的只剩下钱的可怜虫。所以他选择了死亡,让爱与恨都长埋于苍凉萧瑟的呼啸山庄。直到这一刻,他才终于收获了安详。
看看我们当下,可能不只是我,大多数人都很难理解书中男主的行径,说得好听点是见过太多世面,没有那么多青梅竹马,一眼万年,所以不会有那么极致的爱,自然也产生不了这么极致的恨。或许从这个角度来说,能被人恨一辈子,是一种更高级的幸福吧。
3.小时代书评 篇三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漂浮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你并不知道生活会在什么时候突然改变方向,陷在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你被失望拖进深渊,你被疾病拉近坟墓,你被挫折践踏的体无完肤,你被嘲笑、被讽刺、被讨厌、被怨恨、被放弃。但是我们却总在内心里保留着希望保留着不甘心放弃跳动的心。我们依然在大大的绝望里小小的努力着。这种不想放弃的心情,它们变成无边黑暗的小小星辰。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
不是第一次看这本书了,心情也不是第一次随着故事中的情节而上下起伏了。
故事以敏感且细微的笔触以及全新的叙述风格,将当代青少年们、大学生们、甚至是都市白领的生活、情感、工作,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中,娓娓道来,而整个故事更多的却是对整个时代的观察和思考。
小四以林萧为视角,向读者们讲述了她和她的好朋友们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但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在这欲望纵横的世界里,先后经历着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之间的巨大转变,再混入大量的时尚元素,让朝夕相处的四个姐妹,在面对实习,以及巨大的生存压力下,犹如一潭春水被搅乱,在原本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里相继发生着各种让她们措手不及、不知如何应对、抉择的事情,同时,小四更是以轻松搞笑的对话、随处可见的内容来触及读者们的心灵,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让人扼腕叹息,更是时而让人低头沉思、感叹生活。真真的是对当下时尚年行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小四笔下的林萧是一个小家碧玉的形象,有点自卑,没有主见,依赖性很强,但却那样单纯,对生活充满了热情与努力,是现实生活中大多平凡女孩的化身,在情感上,被第一任男友简溪因种种原因背叛,后来她的第二任男友崇光也假死离开了她。虽然有点可怜,但个人并不怎么喜欢她。
林萧的好友之一南湘是个情感细腻、毒舌、爱恨分明、重视友情的女子,曾受过前男友席城的痛苦虐待,最后在《刺金时代》里和顾里的弟弟顾准走到了一起,相对于物质,更重视情感和精神的一个形象,不在乎他人的看法和评价,每日我行我素的活着,她的外貌是女性中最出众的,身材苗条,气质非凡。小四用了很多笔墨形容她“美艳动人”、“美若天仙”、“蛇蝎美人”、“清秀佳人”、“空谷幽兰”······
《小时代》里的唐宛如平时比较大大咧咧的,很可爱,很有个性的女孩,神经虽大条,却真实、没有心计,有着北方女孩生性豪放的外表,但内心却是有着江南女子温柔,是典型粉红色少女的内心。整个故事中的活宝形象。
相对于林萧、南湘、唐宛如,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顾里,毒舌顾里,大概出于做不到总是最好的心理,做事情总是慢半拍的我喜欢上了快节奏的顾里,顾里,冷静理智、有原则、有计划、做事有条不紊、崇尚快节奏生活,抵制一切低俗的事物,个性独立坚强,有很强的情绪控制能力,姐妹们曾评价她“你就是活生生的一条蛇”,小四也评价顾里说“需要对自己的生活有百分百的控制力,任何超出她控制范围的事情,都会让她抓狂。任何所谓的惊喜、意外、突然、临时、变故、插曲、更改、取消·······这一类的词语都是顾里的死敌,任何精准的数字都会瞬间点燃顾里的激情”。
什么时候,岁月缓缓流过,而那些曾经也不知道消失在哪个角落,郭敬明将这四个女子联系在一起,呈现在《小时代》赤裸的的故事情节中,毫不掩饰文中人物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和贪婪,就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在上海这个聚集了所有尖端人士的目光同样也聚拢了他们挥霍下的时光与金钱的物欲纵横的城市里铺散开来,将白领们的生活搬上了舞台,在小四的笔下,活灵活现的演绎着各种不同却又真实的情景剧,不管在故事中,她们是如何的充满热情、精明强干,又或者无懈可击,但在读者眼里,她们都有一个非常脆弱的神经在隐隐的跳动,她们并不会预测未来所发生的事情,而所能做的也只不过是用她们的坚强抵抗着命运,在面对黑暗里的白昼,彼此取暖,又彼此算计,很显然,小四笔下的故事上演的并不是粗浅的校园剧,也不是被万人追捧的、带有幻想色彩的偶像片,单言着‘幸福’或者‘痛苦’,她们只是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诠释着现实,为了在这个时代、这个城市中生存,只能涨红眼眶、咬紧牙关,一步一步前行······是这个社会让这群单纯的孩子为了生存迫不得已使原本明媚的生活变质了,也让生活在小城市的,对大城市依旧怀着梦想的我们渐渐明白了,越是繁华的城市越上演着不为人知的无间道。而《小时代》的结局,郭小四,也就是作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谜,没有人知道那把火是谁放的,仅仅留下了一场悲剧,也许,正是由于这个缺陷,才使《小时代》更加完美。
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华丽的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丽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但我毫不怀疑,她们的友谊不会被镰刀割舍,若她们还活着,不管是几年或者是几十年,她们还是会像以前一样相互慰藉,相互依存。只是,小四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谜,也正是这个谜,让我结束了五年的追书生涯。
回想起以前在某个不经意的时间里,不经意翻开的一本书里,写着这样的一句话,至今尤印象深刻,“很多东西是陪着我们一起成长的”总觉得这句话写的很真实。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大概在初中开始,小四的作品就不断的占用我的闲暇时间,从最开始看他的《爱与痛的边缘》到看《幻城》,我迷失在书中世界,从此也慢慢喜欢上了小四的作品。而后又相继看了《左手年华,右手倒影》、《梦里花落知多少》以及《1995-2005夏至未至》,每一次都有着身临其境的感受。当我从《迷藏》过渡到《最小说》,毫无意外的,我又是无可自拔。而印象最深刻是我将一个暑假花费在《悲伤逆流成河》上,书中语言很唯美,让看了的人都情不自禁的感到悲伤,情不自禁的落泪成河,这就是这本书的妙处,使得我原本生机盎然的暑假都失去了色彩,让我的世界弥漫了一层灰色。再后来,《小时代》又慢慢的占据了我的视线。在追书的时间里,我总会在网上浏览着其他读书爱好者对作品的书评,不可否认,舆论四起,什么旷世巨作,什么大失所望,说什么的都有,但我知道这些都影响不到小四,不看小四的写作历程,只拿最简单的说,拥有着很多书迷的他已是出版人,早已胜过不知多少作者,书评只是读者们在脑海里一瞬间形成的某种看法,更有甚者,有的只是无聊时打发时间而已。而且一本好书的出版,总会有许多经典的吐槽。以前就有朋友这样的告诉过我,当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上网找一些看过的书的书评,一部分神吐槽就可以让自己雨过天晴,当然了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针对的角度都是个人所在的立场,评价也就会有正有负,但也有客观的。
曾有一个就这样说过《小时代》,从高中看到大学,随着学生时代的结束,小时代也就结束了,是啊,上高中,就会有写各种灰色高三的出现,上了高三,随之而来的就是许多大学生涯的书籍在抢占市场,等我上了大学,就不再关注了,但市场上的书籍还是应接不暇,他并不会因为一个人的不关注而链条中断,市场还是同样被瓜分,每日总会有书籍出世,呈现在世人眼前。
张国荣的时代早已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杨利伟的时代也渐渐离开。同样的,郭敬明的《小时代》也已完结。时间总是在流逝,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的时间产物也悄悄的从人们的视线、脑海里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而人们周围最不缺少的总是话题,新事物不断的在取代旧事物。
4.数学美拾趣书评 篇四
长期以来,在数学教学中,人们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与训练,而忽视了美育的渗透。不善于发掘数学本身所特有的美,不注意用数学美来感染诱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不重视引导学生发现数学美,鉴赏数学美,更谈不上引导学生创造数学美,以致使一些学生感到数学抽象、枯燥,失去学好的信心。那么在教学中,如何发挥数学的美育功能呢?易南轩老师的《数学美拾趣》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易南轩老师的《数学美拾趣》由56章组成,收入了许多有趣的数学游戏,像七巧板、九连环、华容道、幻方等等,讲了这些游戏中蕴含的数学问题和数学道理,说古论今,引人入胜。这本书中的所有内容都不是论述数学是什么而是让我们去感受数学的美,从而让我们爱上数学,爱上学数学,激发我们对数学的研究欲望。
一、展示数学之美,激发学习兴趣
从萌芽状态的原始数学,直到当今五彩缤纷的现代数学,美作为数学的重要内涵一直得到所有数学哲学家的公认。现代大数学家希尔伯特给出了数学的三个美学标准:协调性、独立性和完备性。数学家无论是选择题材还是判断成功的标准主要都是美学的。人们要求一个数学定理或数学理论,不仅能用简单优美的方法对大量先前彼此毫无联系的个别情况加以描述并进行分类,而且也期望它在“建筑结构”上优美。
数学大师陈省身说:“数学上很多简单而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使人废寝忘食,经年不绝。一旦发现了光明,其快乐是无法形容的”。在弥留之际,他说:“我要走了,要去数学的圣地希腊报到了。天堂里,一定也有数学之美” ①。当年,读懂了陈省身-韦伊定理的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杨振宁说,他感到“真的有触电的感觉,还有更深的,更触及心灵深处的地方。到头来,突然领悟到,客观的宇宙奥秘与纯粹用优美这一价值观念发展出来的数学观念竟然完全吻合,那令人感到怵然。②”并不是只有世界一流大师才能发现数学之美,普通人也能,美国科学家卡尔.萨根说:“我们不一定要成为科学家,但并不妨碍我们欣赏科学中的美”③。如何没有了美感,只剩下技巧、分数,那么我们培养出来的只是考试机器,从他们中间是产生不了大师的。
作为数学教师,应该在对学生进行数学知识的系统教育的同时进行数学美的教育,使学生懂得学数学既有题海之苦,也有探秘寻幽之乐,让他们是觉得学习数学是一种需要,一种享受。如在讲椭圆的离心率概念时可以通过“这些或圆或扁的椭圆中你觉得那个最美?”引导学生欣赏神赐的比例0.618——黄金分割之美。蜚声世界的著名建筑:如埃及的金字塔,希腊的帕提依圣庙,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中国的故宫,都用黄金分割构图,主体建筑的设计都适合黄金比,主要景 1
点的布局都在画面的黄金点上,使整体建筑显得协调、悦目、美观、大方;人的腰长与身高之比约为0.58,只有掂起足尖或穿上高跟鞋才能接近黄金比,这大概是爱美的女性喜欢穿高跟鞋和跳舞要掂起足尖的类在奥妙;液态的水温范围是摄时0度到100度,而人的正常体温恰好是这两个数的黄金分割点38度上,而人的身心感觉最舒服的气温又恰好在38度的黄金分割点23度,在这一温度附近,肌体的新陈代谢、生理功能与活动节奏处于最佳状态。哇,这些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客观世界竟然这样简单的用数学统一起来,还有多少奥秘也要用数学来揭开呢。这对学生兴趣的激发胜过了几百遍的苦心说教。
二、融贯数学之美,加深知识理解
数学美是美的高级形式,它的特点在于抽象的理性形式中包含着无限丰富的感性内容。在教学中,教师运用大量生动的感性材料给学生以美感直觉,把抽象枯燥的数学概念、公式、定理先给学生以具体的直观形象,再上升为理性形象,成为字母与运算符号间的造型艺术,使学生对所学知识易于接受,便于理解。教师通过严密的推理,生动的语言,优美的图形,科学的板书等做出审美示范,创设思维情境,把数学美的简单统一、和谐对称等特征融贯在教学的整个过程中,使学生在美的享受中获得知识,理解知识,掌握知识。在潜移默化中理解数学美的真正含义。
教师通过引导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前后比较,归纳总结,揭示内在规律,形成有序结构体系,并教给学生归纳整理的方法等手段融贯数学之美,既能促进学生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也能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感受美、鉴赏美的过程中建立起“知识链”,形成了知识的有序结构和解题的方法体系,巩固和加深了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例如北师大版第一册《小老鼠背土豆》就是6、7加减法的延伸,通过童话故事,让学生讲故事,列算式,掌握知识,使学生体会到生活中处处有数学,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体数学与童话故事的和谐美。又例第七册伴你成长找出规律的习题:
999×328=327672
999×514=513486
999×705=704295
999×676=675324发现规律并填得数
999×217=
999×439=
999×842=
寻找它们的规律,感受数学知识规律美,感受知识与规律之间神秘之美。又如,让学生仔细观察生活中蜂窝、花朵、建筑物等,发现这些物体往往呈现出几
何图形对称或不对称美;开展隐含着数学知识的兴趣小组、棋类比赛、数学游戏这种数学美的熏陶才能使学生真正拥有一双充满情感与发现美的眼睛。大自然在他们的眼里充满灵性、感情、因此我们要多开展数学活动,寻找数学知识的延伸点,让学生在课堂中感受到审美情趣的教育,不断扩大视野,勤于动手动脑,在发展志趣的同时丰富精神生活,更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
三、创造数学之美,培养思维能力
数学教学的基本任务之一是在传授数学知识和培养技能。技巧的过程中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根据青少年“好想”、“好动”的特点,在教学中教师通过一题多解(证)、一题多变。一法多用、一图多变等数学的奇异美,鼓励学生多向思维,标新立异,找出最优方法。教师要善于把握教学机制,创设思维境界,用数学美的启迪学生思维,当学生对数学美的感受最灵敏、最强烈、最深刻的时候,他们的思维也进入最佳时期,逻辑思维和灵感思维交融促进,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一旦“灵感”出现,他们就会感受到创造数学美的喜悦和成功后的乐趣。毫无疑问他们的思维能力也得到培养和提高。
多数同学能用比较法、综合法、分析法和反证法给出四种证明(证明略),初步享受到成功的喜悦。教师抓住时机,及时点拨,促进学生思维发散,鼓励学生标新立异,引导学生观察式子的整体结构特征,发掘题中的隐含条件,寻求其它证法。数学美的诱发力唤起了学生浓厚的兴趣,启迪了他们的思维活动,经过观察、分析、联想,有的同学给出了一些新颖证法,其中提出了一种三角证法。学生亲身感受到数学的奇异之美,陶醉到创造数学美的愉悦之中。
这个对学生来说,可视为创造性发现。此时,师生情感交融,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发散性、深刻性、独创性等诸方面得到培养和提高。
四、发掘数学之美,陶冶思想情操
学数学不仅仅是锻炼思维,更主要是在培养一种精神,一种对数学永无止境的钻研精神。当一个题目苦苦思索而百思不得其解时,你能说这不是在对学生进行一场毅力考验吗?
数学中的审美教育同文学艺术一样,具有潜在的思想教育功能。不过,数学美是美的高级形式,对缺乏数学素养的人来讲,特别是青少年受阅历、知识和审美能力的局限,不可能像文学艺术那样轻易地感受和意识到,这就需要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美学修养,认真钻研教材,深入发掘和精心提炼教材中蕴含的美育因素,为学生创设一个和谐、优美、愉快的学习环境和气氛,引导学生按照美的规律去发现美、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进行审美教育,提高审美能力,培养审美意识。
在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展示教材的数学美,使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同时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总之,利用数学美,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情趣和动力,让他们在美的情景中展开想象的翅膀,在美的情景中迸发出智慧的火花,在美的情景中陶冶良好的思维品质和人的素质,在不断创新中推动自我的完善和社会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认为《数学美拾趣》真的把数学的美发挥到了极致,希望大家仔细研读,这本书将带你到一个“好玩”的数学世界中去漫游。相信它一定可以重新唤起你对数学兴趣,提高你在数学方面的水平。
参考文献
5.【格列佛游记】书评) 篇五
寒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一切。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6.《半生缘》书评 篇六
“生命比死更可怕。生命可以变得更糟、更糟,比想象中最不堪的境遇还要糟糕。”想通了的曼桢决定跟鸿才离婚,这时,她的人生已经尝尽所有最不堪的境遇,绝没有人想象得到。
故事前三分之一,风平浪静。曼桢和世钧,互相刚好都喜欢的人,有自己的小明天憧憬,谈婚论嫁时机已到。虽说曼桢家庭情况特殊,还要一人支持大半个家,但在豫瑾眼里,她却能够坚强地表现出一副举重若轻的姿态。叔惠和翠芝,也是一对有缘人,叔惠好面子,翠芝是娇娇的大小姐。豫谨也是年少有成,事业稳扎稳打。大城市小地方的年轻人们,平淡的生活。就连曼潞也好歹嫁了出去,用自身的“帮夫运”让生活有了不小的转机,舞女么,能嫁得有钱人已经很幸运了。曼桢和世钧都是刚工作的人,能刚好互相喜欢,已经很幸运了么;叔惠和翠芝,相隔两地一见如故,已然很幸运了么。
待他们在社会中前进上一小步,就会遇到大磨难。
曼潞的阴谋在我看来,是她作舞女这件事的一个延续——去做舞女这个选择是她和家人之间的互相关爱的极端结果,对家人的爱,家人对她的理解,让她进了“火坑”。这代价她一个人承受不了,可好歹她也习惯了。现在,丈夫鸿才的心如果再跑掉,这个代价可是她所不能承受的了。她已经为了一个家,特别是妹妹,付出了青春年华,正因为色衰体弱,她只能硬硬地从妹妹那里“骗”过来一个活色生香的肉体为她救急。当了舞女,不是家里人“没办法”一句话和理解就能算了的。
曼潞之后真后悔了吗?这不重要。曼桢的人生因为被姐夫强奸而彻底毁灭了吗?她坚强地熬过了每一次苦难。仅仅因为这样一个大变故,她和世钧的爱情就嘎然而止了吗?这不是原因。
我觉得是曼桢的单纯救了她,这单纯不但带来坚毅,还带来希望。她是那么想见世钧啊,那么想。可就此一别,谁又能料到,那么多年,那么多事过去了。
世钧和翠芝一起风平浪静地过活着。翠芝因为嫁了世钧这样一个闷罐子而不幸了吗?大小姐的生活仅仅因为平静得“除了苹果里吃出虫子以外的惊险都没有”就死水一潭吗?她是这样一个孩子气的女人,世钧也是那样孩子气的傻傻的男人,世钧根本不在乎她和叔惠的暧昧关系,好像几乎都完全不知情。如果没有了世钧这样一个闷罐子,翠芝绝对幸福不了。
翠芝幸福的活着,嫁给世钧,已经是一个大小姐所能想象的最不堪的生活了。
豫瑾死了老婆,不知死活。
最后两两相见,泪如雨下。他们为什么哭?曼桢和世钧走进小饭馆的包间,曼桢想到,过去在家,世钧进屋等她一脱大衣,就会过来吻她。如果从最后一次见面的吵架到现在,这中间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没有隔开这么久时间,她就能幸福吗?
我认为翠芝是幸福的,这幸福一半是因为世钧,世钧并没有痛失所爱,他被蒙在鼓里。翠芝没有痛失所爱,她和叔惠在一起绝不会幸福。两个并没有痛失所爱的人生活在一起长相厮守。这就是缘。
曼桢是最痛的,她痛失了几乎所有。但是她挺过来了,比想象中最不堪的境遇还要不堪的境遇都经历过了,为了世钧,她没有自杀,为了孩子,她回到鸿才身边,鸿才对她仍然不恭不敬,可她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她只是在天天看着鸿才一些令人恶心的小习惯,让脸上厌恶的表情成为一种习惯。曼潞的小算盘和母亲的委曲求全酿成的大祸也都过去了,还能再糟吗?
曼桢的不幸被她的坚毅,以及时间冲淡了,冲得淡淡的。她见到世钧的哭,我想,那里面惋惜是不多的。世钧的后悔,也不会变成对自己的无法原谅。
我喜欢张爱玲的大气,对生离死别的大气眼光。昨天还耳鬓厮磨的小情人,转眼遭遇罪恶的磨难几乎永世不得相见,他们茫然、挣扎,妥协退让,他们满怀希望,顺其自然,得过且过。他们不知道竟然遭遇了这样那样的生活,他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挺过去。终于,后来他们又相见了,哭又何妨?那份爱变了吗?就算那爱变成了撕心裂肺的惋惜和悔恨,那还是爱。回不去了又能如何?难道他们回去了,人生就会顺风顺水一辈子吗?
生命再是比死可怕,也比死可爱。即便生命变得那么糟那么糟,即便每个生命有那么多无法释然的事,有那么多血淋淋的伤痕,活下去的,那份坚强和沧桑,总是美丽的。
《半生缘》中有许多令后人津津乐道的台词,但我觉得写得最动情的,仍旧是开篇这两段。
擅长写故事的张爱玲,却在这本被许多人认为是其巅峰之作的小说中,一开头就给人劈头盖脑闷头一棒。
沈世钧和顾曼桢,他们恋爱过又分了手。世钧已经老了,只记得曾经轰轰烈烈,但仔细回想起来,倒都无所谓了。故事还没开始,便已经卑怯地结束了。年轻男女的自由恋爱故事没有比这更平庸的了,就好像是在走上结婚成家立业生子的沉暮人生之前,都有过的一段荒唐事。
可是张爱玲偏偏要把这个让读者已然丧气的故事,再从头叙起,像是挖了一个道疤,再徐徐地揭开给你看,难看的痂下头的鲜血淋漓。
沈世钧人到中年,想起他和曼桢的故事,说是仿佛把“生老病死的一切哀乐”都经历到了,但读起来却完全不是这么个滋味,甚至感受不到一丁点喜悦。读《半生缘》的当中,真的恨张爱玲,恨她为什么莫名其妙像是诅咒着什么一样,来写世钧与曼桢。
恨曼桢与世钧明明经历过数个春秋,但张爱玲写起曼桢与世钧的上海,不是春寒料峭的阴天,便是秋风秋雨愁煞人,但一转到世钧独个儿的南京,便立马是秋高气爽,艳阳灿烂得清脆可爱;
恨张爱玲明明最爱写男女主人公看电影,若是要暗示两人情愫渐生,或者浓情蜜意,一定少不了“看电影”这个道具,但《半生缘》里,张爱玲写豫瑾看电影,写翠芝和叔恵看电影,偏生就是不写曼桢与世钧看过电影;
恨看客眼睁睁地跟着曼桢撕心裂肺地跌落深渊,那一段“她现在倒是从来不哭了,除了有时候,她想起将来有一天跟世钧见面,要把她的遭遇一一告诉她听,这样想着的时候,就好像已经面对面在那儿对他说着,她立刻两行眼泪挂下来了”,正好触痛在读者最凄切的心坎儿,一翻页,就看到世钧坐在窗明几净的翠芝身旁,用手臂圈着她的肩膀;
恨张爱玲琐琐碎碎地铺陈了半本书,都是曼桢家,工厂里那些无关紧要的事,却从不写他们怎样互诉衷情的,直留到“十年生死两茫茫”之后,才轻描淡写地告诉看客,那时他们一回到曼桢房间,她一脱大衣他就吻她……
更恨的是,似乎连他们的朋友,都没把他们的感情当一回事……
看小说的时候,一路都提心吊胆。世钧看上去那么被动那么不靠谱,似乎从没有真心爱过曼桢,豫瑾闯进故事里来的时候,都为曼桢捏了一把汗,似乎这点误会,对于消极的世钧来说,已经是难以逾越的考验了。幸好世钧回来了,悬在半空中的心才又暂时定下来。一段恋爱,谈到连旁观者看来都这样脆弱不堪的地步,还有什么可看好的呢?
张爱玲就是故意不想让读者一开始便明白,他们是认真地深爱着的,他们竟然已经在一起好几年了!有过许多的幸福甜蜜和憧憬,谈婚论嫁原不是出于无聊或者定俗。如果换在别的故事里,这一段感情一定可以被演绎得惊心动魄,但张爱玲净写那些惹人伤悲不愉快的,一丁点的幸福都不给他们体尝。
直到还有几章故事就完结了,张爱玲才迟迟地写到:
“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是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世钧看到最后几句,就好像她正对着他说话似的。隔着悠悠岁月,还可以听见她的声音。他想着:“难
道她还在那里等着我吗?”
……
他忽然觉得从前的事一桩桩一件件如在目前,和曼桢自从认识以来的经过,全都想起来了。第一次遇见她,那还是哪一年的事?算起来倒已经有十四年了!——可不是十四年了!
感情与开篇截然不同!
世钧与曼桢之间真正的故事,不是那些小哀小伤的破碎片段,而是真正热烈过的爱情,他们一起看过的电影,一块儿说过的情话,世钧一桩桩地都记起来了,读者们也都一件件地,都明了揣测出来了。这故事原原本本就和张爱玲告诉读者们的不一样呀!
有些感情便是这样,在其中的时候刻骨铭心,以为什么大喜大悲都经历过了,然而过后,回想起来,都是些不好的片段,只有痛彻心扉的悲伤,把所有的快乐都忘却了,整一段感情都像是笼罩在阴雨霏霏之中。
像是被诅咒了一样。
正因为付出太多,伤得太深,但又不愿承认现实,所以只有拒绝回忆才能活过来。怪不得是谁的错,爱上这个人,让这段感情发生,就是为了注定的悲剧收场,自己生来便被诅咒了。
出于这样一生“被诅咒”了的想法,原本很复杂的婚姻,那让世钧与曼桢郑重地踌躇了好些年的婚姻,忽然就变得那么草率简单了;而曼桢懵里懵懂地,还是理由充分而无奈地同自己的仇人竟然结了婚。曼桢像是死人一样活着,被命运抛来丢去,不是她生来命不好,只是她已经首先自弃了。
并不是所有人荼靡之后,都可以自救或者被拯救。
为什么“我们回不去了”?明明都心有不甘,却再也回不去了。因为他们早已经自弃了。
1950年的张爱玲,这个向来悲观的女子,已经在胡兰成身上体会到了命运最残忍的一面。最糟糕的不在于故事的过程与结局,而在于自欺的忘却,与认命的自弃。
7.狼图腾 书评 篇七
每个物种的存在都值得我们尊重,每个民族的灵魂都需要我们的敬畏。狼的存在是腾格里的恩赐,蒙古族的狼性是中华民族的宝藏。
因为之前就多年前就看过电影《与狼共舞》,再看到《狼图腾》的时候有一种强烈的唤醒感。《与狼共舞》讲的是美国人开发西部的故事,文中John在南北战争之后独自来到了大草原,在孤独时与狼共舞,逐渐融入了印第安部落苏族,他学会了苏族语,与苏族人并肩作战。后来的草原遭美国白人的摧残,他们大量地猎杀耗牛,开垦土地,印第安苏族也被迫与政府签订协议,离开了他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草原。这和陈阵的遭遇是如此的异曲同工,陈阵也是在文革期间与其他三个知青来到了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他在研究草原狼的时候深深被这个物种吸引了,他渐渐融入了蒙古民族。但是后来上级领导派来的以包顺贵为首的汉族人在这里大量猎杀天鹅,杀狼,杀狗崽,开垦土地,过度放牧……草原变得越来越贫瘠,草原狼群消失了,蒙古族人也逐渐失去了血性。
何故草原狼要惨遭杀戮,何故草原要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何故游牧文明会被逐渐泯灭?难道在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发达的现在就真的容不下任何与己相悖的其他文明吗?包顺贵在猎杀狼群时,陈阵和他说狼可以保护大草原,狼是草原四害的天敌,可是却换来包顺贵如此可笑的回答:“狼抓兔子,抓老鼠,抓黄羊旱獭,确实对草原有大功,不过那是很原始的方法了。现在人造卫星都上了天,我们完全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保护草原。兵团就准备出动“安二”飞机到草原撒毒药和毒饵,彻底消灭鼠害……”对此我也只想“呵呵”几声了,明显包顺贵们来草原的目的就不是要保护草原,他们用飞机朝草原撒毒药,不仅四害死绝了,草也可以死绝了,狼也可以死绝了,草原上就什么也都可以没有了。这哪是想杀四害啊,这完全就是想杀了这片草原,想杀了这片草原上的文明!
历史上评价游牧民族是野蛮的,但是如此看来,汉族人野蛮更甚,一意孤行地毁了人家的栖息地。为什么就不允许游牧文明的存在呢,农耕文明是很发达,也很适合人类,但是这是有针对性的环境啊。在山水富饶之地当然适合农耕文明,但是像在内蒙古这种草原上,明显游牧民族更占优势,就像当初游牧民族的形成不是没有原因的。而现在,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发达了,就想让世界各地都种上水果蔬菜,都盖上工厂大楼吗?
人类最伟大的地方不应该在于改造自然,而在于顺应自然,在自然的福泽下利用好资源更好地生活下去。现在的生态环境破坏已经不容忽视了,世界上有太多的环境被破坏,不仅仅是草原,还有湿地、海洋、森林…...难道人类非要将地球的资源全都一次性消耗殆尽么,难道人类就真的不知道大自然在脆弱地承受我们对它的伤害的同时也在酝酿着报复么,以后就不止是温室效应、冰川融化、干旱洪水这么简单了。
8.《拿破仑》书评 篇八
目录:
青少年时代 征意逞威 向维也纳进军 坎波福米奥和约 离开埃及平定内乱 终身执政 乌尔姆之捷 波兰战役 遴选新后 求战不得 艰难的撤退 莱比锡战役之二 东山再起 滑铁卢决战
土伦初露锋芒 洛迪战役 约瑟芬的背叛 远征埃及的前夜 雾月18日政变 马伦哥战役 重启战端 奥斯特里茨战役 征服伊比利亚半岛战争 兄弟反目 博罗迪诺会战 逃过别列津纳河 法兰西战役
重建帝国政权和军队 第二次退位
时来运转的"七月13 曼图亚争夺战 雾月18日政变 挺进开罗 初整朝纲 外交胜利与和平加冕称帝 耶拿之战 第四次对奥战争 磨刀霍霍 莫斯科大火 莱比锡战役之一 第一次退位 利尼之战 流放岁月
作者简介:
埃米尔·路德维希,20世纪德国最伟大的传记作家。1881年生于德国布雷斯劳(今属波兰)。他在大学的专业是法学,却选择了作家和记者生涯。1906年他移居瑞士,并于1932年获瑞士国籍。《歌德传》及《拿破仑》的出版使他成为享誉世界的传记作家,他开创了传记写作的新流派,以描写人物的心路历程以及性格分析而享有盛名。他的传记作品如《米开朗琪罗》、《林肯》、《俾斯麦》、《斯大林》等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
内容提要:
《拿破仑》是享誉世界的德国传记大师埃米尔·路德维希的代表作,是拿破仑传记中的经典作品之一。本书在美国出版后在“非虚构类畅销书排行榜”上位列榜首。本书描述了拿破仑叱咤风云的一生中经历过的各次重大战役及其辉煌的军事成就。拿破仑代表一个时代,被称为一代“军事巨人”,同时也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天才。作者通过翔实的史料,将拿破仑的伟大魅力和历史功过真实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史实与细致入微的心理刻画,以及栩栩如生的人物描写的完美结合使本书兼具文学性与可读性。
收获:我们也应当意识到: 信仰和理想,在一起做大事的人就必须有着在这两点上的相同。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遗憾的是,拿破仑的团队似乎没有这些。当部下成为新的达官显贵在腐化堕落,在战况严峻时占有却背叛离开,当他建立的血缘统治土崩瓦解,当他被流放时却没有人愿意追随他,我想到了信仰和理想。想到我们的党和军队,在革命危急时却是更加的坚定团结,为赢取胜利齐心协力。是因为他们不是谋取个人利益,不是投机取利,而是为了共同的理想和信仰,才从五湖四海走到了一起,才战斗在一起。
论据:
6天之后,拿破仑命克莱贝尔为当地和全省司令官,率约9000卫戍部队留守亚历山大,自己则率其余军队向开罗进发。这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全军要在几乎是无水的沙漠里作长达60公里的行军,官兵们第一次真正认识到这场战争的艰苦性。浩翰的沙漠烤灼在直射的骄阳下,水成了最珍贵的东西。乡村居民在慌乱中起家出走,临走时往井里下了毒或将泉水掩盖起来。法军没有准备热带服装,甚至连水壶也没带,部队渴得要命,可除了令人恶心的咸水塘外,找不到任何解渴的东西。空气中充满了毒虫,黄沙的灼光减弱了大多数人的视力,许多人因此而失明,路途中不见人踪兽迹和草木,只有阿拉伯骑兵神出鬼没,不时地袭击掉队的法军。士兵们怨声载道,难道司令许给每人的6亩土地就在这里?军官们也无法忍受这恶劣的环境,被派往贝达的狄舍将军写信给
拿破仑说:“我求求你,别再让我们留在这个地方,士兵们已经灰心丧气、窃声抱怨了。命令我们前进或者后撤吧。各个村庄尽是小茅屋,一点财源也没有。”就连缪拉和拉纳这样英勇无畏、久经考验的将领也忍不住发起牢骚,他们愤怒地把帽徽踩入沙中。惟有拿破仑一人超然于这一切灾难之上,他是下了决心要把这场战争进行到底。尽管整个部队疲惫不堪,但部队每到一个城镇都不得有一分钟的休息,拿破仑的目标是继续行军,立即挺进开罗。
感想与议论:
我读的是艾密尔·鲁特维克的作品,他对于这位法兰西国王的情有独钟,对这位伟大的天才所倾注的同情,他几乎是用诗一般的言语。他是拿破仑一百年以后的人,是一战时期德国人所作。从一个历史人物的眼光看另一个历史人物。“拿破仑”的意思是“荒野雄狮”,这个充满雄心的雄狮的高大形象慢慢地在我眼前浮现。
带着偏爱的心情,我看到了一个征战南北的皇帝,他出生于科西嘉岛,带着岛上代代相传的勇敢、睿智、果断的精神品质,附有领导能力的小个子,开始了他传奇的一声。学校里他忍着讥笑与嘲讽忘我得学习,战场上他快速成长,真正的战场展示了他英雄般的领导才能。土伦战役展示军事头角平保皇叛乱成为政坛新星,征服意大利赢得极高声誉,远征埃及失力,俄罗斯该死的气候与恶劣的天气,让他的军队大伤元气。但他有能力加冕称帝,颁布法典。多次打败犯法同盟,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甚至超过了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所指挥的战役的总和。这个充满自信、自负、想象力、有野心的小个子让每个提到他名字的人感到颤抖。这是何等的骁悍?他用军队不仅征服着整个欧洲,而且征服了欧洲所有的统治阶层。不得不说是他独特的军事领导能力。他是一个成功的军事家!伟大的军事家!骁悍的军事家!
同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那本作为法典基础的《拿破仑法典》更是他成就之
中最闪耀的明星。正如他自我总结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后的一幕往往 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虽然过分膨胀的野心最终将他的一切成果毁于一旦,但他的成就不会因此而淡然失色。虽然拿破仑在历史的长河中最终倒下了,但他对法国大革命,甚至是世界所作出 的贡献却是不可磨灭的,“唯沧海桑田历久弥新”。但被反法同盟打败而死在孤岛上,他却成了那个时代的牺牲品。
9.《铸剑》书评 篇九
鲁迅先生的作品,向来是把所要表达的精神,丝丝缕缕穿透在字眼里的。同样是复仇题材的作品,却与一般独独描述充满报复的恩怨情仇不同,没有那种畸形强硬怨气通过打打杀杀画面来讲述为复仇而战的血腥画面,作者以其独特想象,通过“黑色人”宴之敖者助眉间尺复仇的故事,似歌颂“以怨报直”的复仇精神,弘扬在火与剑中成熟和彰显的人格力量,又似质疑为复仇而注定让自己命运充满悲剧色彩是否真的值得。
眉间尺作为文章的主人公,性格充满着矛盾,文章开篇不急于交待复仇故事,反而大量着墨于对眉间尺的性格描写。对落缸的老鼠,憎恨同情的心理反反复复,“然而那圆睁的小眼睛,又使他发生了憎恨,伸手抽出一根芦柴,将它直按到水底去”,望着在水中拼命挣扎求生的老鼠,他又于心不忍,“但这回见了这尖尖的小红鼻子,却忽然觉得它可怜了,就又用那芦柴,伸到它的肚下去,老鼠抓着,歇了一回力,便沿着芦干爬了上来”,这样不冷不热的性格,在换了六回松明之后,仍不能做个决定,最终在救出的老鼠即将逃跑之际,不觉提起左脚,一脚踏下去,蹲下查看不动弹的老鼠,嘴角微有鲜血,大概是死掉了,心理又兀自难受。这般软弱的性格,顺势带动了故事的发展。母亲道出的复仇秘密,让深藏了多年的仇恨一夕之间爆发,固守了十六年的安稳现世瞬间崩塌,鲁迅只用了一句“冷得毛骨悚然,而转眼间又觉得热血在全身中忽然沸腾”简而概之。
穿上青衣,背上青剑,迈开大步,眉间尺朝着住着仇人的城中走去。透明的青剑与青衣融为一体,一般人难以分辨。当看到仇人的马车从眼前过时,“他不觉全身一冷,但立刻又灼热起来,像是猛火焚烧着”,捏住肩头的剑柄,准备跨步而出,灭仇为快,却被脚下绊倒,叫干瘪脸给纠缠上了,眼睁睁看着仇人从自己面前风光而去却束手无策。骨子里的优柔寡断,眉间尺注定完成不了复仇重任。
这种现实世界的两难境地与复仇命运的必然性里,决定了“黑色人”宴之敖的出场顺理成章,眉间尺出生的使命就是复仇,他是以自己的头颅为代价,化身鬼魂来完成报仇的。而黑色人则是执行鬼魂之愿的行动者,最后,也自削头颅与眉间尺共同完成复仇大业。“暗中的声音刚刚停止,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鲁迅描述眉间尺割下自己的头颅,拿捏得恰到好处。一般正常人即使心坚如铁,下手起来也是非常困难的。然而借助外人帮忙又会动摇自己的军心。于是眉间尺自己借助抽剑的过程中产生的外力顺手给自己一剑,头颅就掉了下来,这样一来就合乎自然了。“‘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地尖利地笑”,这一连串对宴之敖的动作描写,是很有对其心理活动存有想象空间的。他的言谈、举止都带有对于世俗与肉体生死的不屑与冷酷,正恶定律在宴之敖身上无效,固有的价值观被推翻,我们无法在个体的意识层面基础上判定宴之敖善恶。
荒诞的复仇手法,让后来发生的一系列显得有些滑稽可笑。无人能懂的奇怪歌曲,按鲁迅自己的话说,“因为是奇怪的人和头颅唱出来的歌,我们这种普通人是难以理解的”。
前三节主调是眉间尺复仇,副调时隐时现;第四节副调上升为主调,上演了一场荒谬的闹剧。文章中经常出现的看客,街上的男男女女,才是最终的赢家。无论是眉间尺,黑色人,还是大王,最后还不是落的个三头相葬的结局,苟活的却偷生下来,笑到最后。但鲁迅写黑色人毅然砍下自己的头,入鼎与眉间尺的头共同与王头相搏,不就是要告诉我们生命的自我牺牲要比苟活的偷生有意思的多么?无论王是如何残暴,“百姓”依旧木然地对着暴君的棺木跪拜不已,不知真是祭拜君王还是对黑色人与眉间尺心存敬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