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7篇)
1.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篇一
危险化学品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写指南
(试行)
编制危险化学品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常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总则
含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其中,《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是编制危险化学品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依据。
二、单位基本信息
在单位基本信息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厂区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周边区域道路交通图、疏散路线图、雨水或污水收集管网图(上述图要求比例1︰1000);
(三)周边自然概况:生态现状、地形地貌、气象及水文资料;
(四)周围社会现状、居民点及其它环境敏感点信息;
(五)周围污染源情况。
三、环境污染风险源情况和环境影响
(一)环境污染风险源情况
单位可以利用企业安全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价的结果,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单位内存在的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环境污染风险源:
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的中间体等名称及日产量,原材料、燃料名称及日用量,列出危险化学品的明细表等;
生产工艺流程说明,主要包括生产装置说明,附工艺流程图,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最大容量及日常储量、设施位置经纬度等;
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收集、处置情况(污染物的产生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量及处理后废物产生量,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等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等,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等;
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从原料运输、贮存、生产环节到产品存储以及废弃物处置整个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潜在环境污染风险源基本情况,列出重大危险源;
(二)环境影响
据确定的危险环境污染风险源,明确其危险特性,进行最大可信事件预测,明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围。
主要应说明:爆炸、火灾、泄漏等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与最大量;正常工况下与非正常工况下,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种类与数量;污染治理设施非正常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与数量;自然条件可能造成污染事件的说明(暴雨初期,自然灾害等);可能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人、动植物等的危害性说明;运输过程中由于突发事件,释放危险物质对环境的影响分析;突发事件产生污染物对跨界(市、区、县)影响的说明。
四、环境保护目标
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周围的大气和水体保护目标,主要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渔业水域、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人口集中居住区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中确定的其它环境敏感区域。
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依据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规模大小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主要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等组成。以组织机构图的形式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列出。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二)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以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报警、响应、结束、事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和协作部门,并以流程图说明。
六、应急设施(备)与物资
(一)应急设施(备)与物资的准备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设施(备)包括初期雨水收集池、储罐储槽围堰、喷淋系统、事件应急池、废水收集池、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以及其分布情况(表示在相关图纸上)。
准备用于应急救援的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各单位要采用就近原则,备足、备齐,定置明确,能保证现场应急处理(置)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启用。用于应急救援的物资,尤其是活性炭、木屑和石灰要明确调用单位的联系方式,且调用方便、迅速。
(二)应急设施(备)的启用程序
明确应急设施(备)和应急物资的启用程序,特别是为防止消防废水和事件废水进入外环境而设立的事件应急池的启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开合和事件应急排污泵启动的相应程序文件。
七、报警、联络、信息发布方式
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和现有资源,确定以下内容:(1)企业内部报告程序。
(2)外部报告时限要求及程序。一般发现突发性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3)突发性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报告通常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可能转化方式和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4)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说明。(5)被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的清单。(6)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7)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8)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
八、应急响应
(一)分级应急响应程序
制定科学的事件等级标准,明确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以及相应级别指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按环境突发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阐明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主要联络人及备用联络人、应急响应及处置过程等。
(二)指挥和协调
建立决策机制,报告、请示制度以及信息分析、专家咨询、危害评估等程序。
(三)应急措施 1.事件现场处置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件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以下内容:
(1)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可获得性说明);(2)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3)应急过程中生产工艺中采用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应急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4)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方案。
(5)事件现场人员撤离的条件、方式、方法、地点和清点程序;(6)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件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及隔离方法;
(7)现场应急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8)处置事件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如消防水、危险废物等)的处理措施。2.环境保护目标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及事件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风向和风速,河流的流速与流量(或水体的状况),需确定大气污染环境保护目标和水类污染环境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内容主要有:
(1)可能受影响区域、水体的说明;
(2)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地点;(3)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基本保护措施和防护方法;(4)周边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5)临时安置场所;
(6)消减水体污染物技术方法说明;
(7)消减水体污染影响所需要其他措施的说明(如其他企业污染物限排、停排,调水,污染水体疏导、自来水厂的应急措施等)。
3.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1)救援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2)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3)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4)内、外部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和调度;(5)控制事件扩大的措施;(6)事件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7)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与控制。
九、应急监测
危化品单位环境监测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确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布点、频次、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等),及时开展针对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对污染物质种类,污染物质浓度和污染的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判断,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应急监测应考虑到以下几点:污染物现场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污染物实验室监测方法和标准;应急监测与实验室监测所采用的仪器、药剂等;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监测布点和频次;监测人员的防护措施;内部、外部应急监测分工说明。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发展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应急决策的依据。
十、应急终止
明确应急状态终止的条件、程序、机构或人员。
十一、后期处置
明确组织实施现场清洁净化、污染消除和环境恢复工作,所需要的设备工具和物资,事件后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队员和受污染设备的清洁净化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在应急终止后,对受污染环境进行恢复的方法和程序。
(1)事件现场的保护措施;(2)确定现场净化方式、方法;
(3)明确事件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4)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5)事件后的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十二、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包括环境突发事件现场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备用措施,相应的制度等内容。
(2)应急人员队伍保障。要求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列出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
(3)交通运输保障。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驾驶员的应急准备措施。(4)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相关卫生疾控机构能力与分布,及其应急卫生准备保障措施。
(5)物资保障。包括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流程的技术方案储备。
(6)经费保障。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
(二)通信保障
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同时在预案中列出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外部救援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有效联系电话,保证在需要时能联系到相关人员及部门。
(三)技术保障
1.成立相应的专家组,提供多种联系方式,建立相应的技术信息系统。2.明确希望外部(包括相关单位和政府)救援的内容。
(四)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宣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等,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明确宣传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情况。
2.培训:包括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3.演习:包括应急实战演习的场所、频次、范围、内容要求、组织等,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五)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更新预案。应明确预案评审、发布和更新要求以及内部评审、外部评审程序,发布的时间,送抄的部门、企业、社区等
(七)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监督检查
明确监督主体和罚则,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检查评审结果应形成文件并保留。
十四、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
应明确预案评审、发布和更新要求。包括:内部评审、外部评审以及发布的时间、送抄的部门、企业、社区等。
十五、附件
1.单位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是否做过.如做过,请提供环境风险评价文本。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
3.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4.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5.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6.厂区地理位置图
7.厂区平面布置图(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
8.重大危险源分布图
9.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平面布置图 10.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11.周边区域道路交通图
12.雨水或污水收集管网图 13.疏散路线图
十六、预案格式和要求 1.格式(1)封面(2)责任表
预案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名单及签名。
(3)目录(4)预案内容(5)附则
包括预案的管理和更新以及预案的实施日期、名词与术语定义。
(6)附件 2.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复印纸或胶版纸(70g以上);(2)正文使用4号仿宋字体,1.5倍行距;(3)打印文本。
2.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篇二
我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起步较晚,关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规范,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公布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中至今未正式发布; 2010年先后发布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预案管理办法”) ,国内有浙江、江苏、天津等少数几个省市发布了应急预案编制的导则,此外关于如何编制企业应急预案这方面的报道并不多见[2],笔者在自己多年从事应急预案编制的实践基础上,针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改进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些思路。
1 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 1 “突发环境事件”的概念不明
实践中存在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事故、环境事件等多种不同的叫法,导致了应急预案在讨论对象上比较混乱,根据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可见突发环境事件必须是同时满足“突然发生”即事件在时间上的突然性、“造成或可能造成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即危险性、“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即社会影响等多个要素的事件才能被称之为突发环境事件[3],由于对这一点理解不够,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 1) 一般工业企业出现超标排污的情况,是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 工业企业的应急预案,把环保设备发生故障出现超标排污看成突发环境事件,并作为整个预案的主要讨论对象,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是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看超标排污是否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取决于非正常排放源强、环境容量等情况) ,分析周边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如果不是,则属于普通的环境污染事故,不能列为突发环境事件。
( 2) 自然灾害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是否属于应急预案编制的对象? 实践中很少对此进行讨论,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也缺乏自然灾害方面的专家参与。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属于应急预案列入讨论的对象,鉴于我国大型企业、重化工业等多沿江沿海分布,同时我国地震海啸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实际情况,这是预案编制中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笔者认为,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要求出发,必须把当地常见的自然灾害列入应急预案的考虑对象,加强应急预案和防灾预案之间的联动关系,同时也不可忽视其他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在预案编制中应咨询自然灾害方面的相关专家。如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在对福岛核电站进行评估时,不仅考虑日本多地震的国情,而且还向当地自然灾害专家进行咨询,重视海啸隐患。
( 3) 长期积累的环境污染导致的突发社会事件,是否属于突发环境事件? 近年来,频频发生因长期环境污染群众上访聚集或成为舆论热点等各种社会性事件,笔者认为,该类事件其社会压力从形成到发作有一个突发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公众对其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威胁的一个反应,就这一点上来说,其符合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应作为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考虑,因此,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加强宣传和舆论应对方面的工作,同时也应注重和政府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协调,如大气污染排污重点企业其应急预案编制应结合政府的重雾霾天气应急预案等。
1. 2 “环境风险”识别不清
环境风险识别主要指依据环境风险分析结果,确定企业环境风险源,并根据环境风险的特性,确定其环境风险,是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点。
实际工作中,首先从风险环节识别和风险物质识别两个环节去确定风险源,其中环境风险环节识别即明确企业的环境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储存、处置哪个环节,同时还需要结合本企业和同类企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各种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风险事故概率等进行全面分析; 风险物质识别则主要参考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9类78种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 的310种,评估企业所含有的风险物质及其临界量,然后根据风险源情况,对事故后果进行预测,评价事故影响范围,明确相应的响应级别。
但是实际工作中,企业尤其对安全生产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较为重视,而对可能导致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不敏感,编制人员只能依据环评报告中的风险评价专章或者安全方面的预案和评价报告展开环境风险辨识工作,表现为应急预案能识别到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生产安全领域方面,对次生、中间产物的环境污染也缺乏分析。
笔者认为,由于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技术难度大,存在不确定因素多,应该考虑将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应急预案编制中的前道工序,即首先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邀请外界专家前期介入,企业成立来自安全、环保、生产、消防、后勤等各个职能部门的联席小组,进行现场踏勘后集思广益进行风险评估,在风险评估的结果基础上明确后期应急预案编制的深度和部门之间的分工,如风险评估结果为风险轻微或者一般,则可向管理部门提出简化预案的建议。
此外在进行环境风险识别的时候,还应重视环境敏感目标,不同的环境敏感目标( 即环境风险受体) 对同样的环境风险其脆弱性、敏感性和承受能力均不同,因此后果也截然不同,所以环境敏感目标的识别在风险评估、预案编制中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敏感目标的识别以及其处置行动计划多数编制人员往往会忽略,只考虑企业本身的环境风险源识别和控制,对环境敏感目标没有进行认真分析识别,未考虑其承受能力差异,编制时也未对环境敏感目标编制应急处置方案。
1. 3 应急预案编制级别混乱
根据“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3种,并规定了不同的格式要求。
实际工作中,大家比较重视也常见的是带有综述性质的综合预案,更有操作性和实际意义的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反而不是那么常见,实际上,根据办法规定,环境风险种类单一,只有某一类型环境风险的企业只需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需编现场处置预案,只有对于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事业单位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也就是说理论上企业应急预案应当是以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为根基,综合处置预案为塔尖的这么一个体系,但是实践中我们发现这个情况是颠倒的,综合应急预案数量最多,这种情况也导致了应急预案的内容不够具体其可操作性不强。
此外“预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工程建设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这点也往往被人所忽视,实际中主要盯着已建成的工业企业,对施工建设的环境风险缺乏防范意识,如厦门漳州PX项目加氢裂化管线发生的闪燃事故就引起了媒体关注。
因此对于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的生态影响类项目,以及施工建设期也可能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工业类项目,需要重视其临时预案编制工作。
1. 4 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
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 处置措施不具体
目前大多数应急预案除了综合应急预案这个层面外,专项和现场处置这两个更为基础层面上的应急预案都比较薄弱,或者雷同缺乏针对性,实践中除了大中型企业能做到按重点岗位制定应急预案以外,广大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能力针对岗位制定应急预案,导致了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差,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指南,建立卡片式的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格式( 明确岗位的警戒、救护、控制、排险、洗消和善后等六个职责)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明确企业是否存在需要制定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的重点岗位,如有,采用卡片式的方式制作现场处置预案并进行管理[4]。
( 2) 响应情况不明确
不少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响应措施只是泛泛而谈,缺乏实际的响应内容,各个部门有哪些具体工作,怎么去做? 这些都不明确,笔者认为,现有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中对企业应组成哪些应急救援队伍、其职责分别是什么进行了标准化设置,有流于形式之嫌,应首先考虑以企业现有部门为依托,在此基础上明确企业现有各组成部门在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如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不同企业组织结构特点设立,明确响应的具体细节。
( 3) 预案衔接情况不到位
企业应急预案、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周边部门单位的预案均应互相协调相互衔接,但是实践中大部分应急预案均在自说自话,又或者把上一级应急预案作为附件但是内容矛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于加强互动性,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和评估时,应邀请其他部门、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人员参加,同时应急预案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吸收来自外界的反馈信息并进行修订。
( 4) 应急监测计划不合理
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应急监测计划,是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进行监测,判定事故性质的重要依据,但是实践中应急预案的计划大多与环评雷同,缺乏针对性。因此在预案评估时,可邀请应急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参加,应尽可能吸收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广泛参与。
2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几点思路
如何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的编制,笔者分析,有以下几点思路:
( 1) 我国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起步较晚,随着应急预案编制的普遍展开,应急预案编制的重心应该从解决“有没有预案”向“合理不合理”进行过渡( 这也是解决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的办法) 。应急预案编制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进行研究。如应急预案中的疏散路线,目前应急预案疏散路线是否合理,备灾点设立原则等问题均不明确,因此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环境科研工作,为基层编写应急预案提供有力的科研支撑。
( 2) 明确什么样的企业应编制什么样的应急预案。鉴于“办法”仅给出原则性说明,其陈述类似于环评法律中有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登记表。笔者认为,环保管理部门可采用类似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的形式对不同企业的预案编制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管理的基础是1. 2中所提出的企业环境风险评估。
( 3) 提高应急预案编制的技术水平,从抓住“是什么”和“怎么办”两个重点开展,首先应搞清楚“是什么”,这个项目的环境风险究竟是什么,环境敏感目标是什么,只有搞清楚企业的环境风险和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对不同环境风险的承受能力,应急预案提出的措施才谈得上有的放矢。“怎么办”指的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环境应急措施和相应的敏感目标应急计划。笔者认为,首先应从程序上着手,把包括企业环境风险识别和环境敏感目标分析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应急预案编制的的前置程序( 类似环评大纲) ,邀请外界专家等前期介入评估。同时建议尽快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的导则体系,推出不同行业的编制预案导则。为了提高可操作性,应急预案不但要从薄到厚还需从厚到薄,建立卡片式的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格式规范。最后还需要把敏感目标应急计划和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结合起来。
( 4) 在应急预案编制中如何加强与其他各级预案的协调性衔接性,笔者认为,各级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以纳入统一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系统中为目标,最终实行应急信息的综合集成、智能分析和决策支持,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应急管理[5]。
( 5) 新形势对应急预案的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把一些非政府组织作为重要的应急资源,把他们纳入应急响应体系之中。我国目前舆论对突发环境事件高度敏感社会舆论活跃度高,事件的应急响应中除了政府部门内部的信息报告与处置流程之外,应增加有效应对公众和舆论媒体方面的计划安排,应急培训演练中应包括对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和信息发布,应急预案可考虑向公众实施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等,这方面可向国外学习[6]。
( 6) 目前关于应急预案评估缺乏相关标准,应及早确立应急预案评估的标准,以便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鉴于应急预案实际是一个动态进行的过程,情况始终在变化之中,同时对企业应急能力的评估,很多涉及法律法规层次的要求,这些都很难量化,因此从这个角度考虑,对应急预案的评估应尽可能采用定性的方法,不宜采用定量的方法[7]。
3 结束语
3.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篇三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要求、内容及格式。本导则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单位。
2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办字[2005]48号)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9号)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3术语和定义
3.1专项应急预案
指依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门针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事故(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预案
指依据专项应急预案,针对专项应急中的某一特定场所、部位、设备单元或系统等所制定的具体应急行动计划。
3.3危险目标
指可能引起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场所、单元或设施。
4编制要求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各类应急预案和本导则,结合实际,编制应急预案。
5编制内容
5.1工作原则
明确应急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总体思路。
5.2风险分析
5.2.1企业概况
包括企业建设和投产日期、机组台数及容量、地址、组织机构、从业人数、隶属关系;发电形式、生产工艺、主设备型式;周边区域的单位、居民、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
5.2.2危险目标确定
主要是通过对本企业存在的或潜在的紧急情况进行辨识和评价,包括对地理位置、水文、气象、生产情况、设备状况、基础设施、人员分布、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医疗条件以及可能突发的事件种类、后果等内容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危险目标。
可选择的突发事件种类有:
人身伤害;电网事故;全厂停电;水(灰)库险情;火灾;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储油(气)罐区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台风、雪、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公共卫生;恐怖袭击事件和群
体性事件及其他外部突发事件等。
5.2.3风险级别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确定本企业各类风险级别。属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的一般可分为三级,即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一般);属安全生产事故可不分级别。
5.2.4可利用应急资源
(1)确定内、外部可利用的消防、救援设备、设施及人员,包括使用及联络方式;
(2)确定可利用的医疗设备及厂外医疗机构、急救中心,包括医疗机构医疗专长、联络方式等。
5.3应急预案体系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的评估,说明本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一般应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预案(计划)三个层次。
5.4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
5.4.1应急领导小组
(1)明确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企业行政第一负责人担任。
(2)明确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
5.4.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的评估,明确以下内容:
(1)现场指挥部,包括组成人员、指挥负责人及职责。现场指挥部一般由总指挥、分项指挥、安全环保负责人及信息联络和协调人员组成。
(2)专业应急小组,包括组成人员、主要负责人及职责。一般设综合协调组、通信组、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
5.4.3最初应急组织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的评估,明确本企业最初应急反应组织,包括最初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
5.5预警和预防机制
5.5.1预警分级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确定本企业的预警状态分级标准。一般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三级。
5.5.2预警行动
明确本企业各级别预警状态的分级响应内容,包括信息判断、预警发布、预警行动。
5.6报警、通报及通信联络
依据现有资源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建立报警反应体系,明确报警与接警程序,以流程图表示。主要是指现场目击者、最初应急指挥者、消防、医疗救护、生产运行、应急组织之间的报警反应程序以及必要时向外部应急组织的通报反应流程等。
(2)明确报警方式。主要是指程控电话、市话、手机、ON-CALL等。
(3)明确报警电话。主要是指报警电话的设置、号码的定期公布及变更后的及时更新和重新公布等要求。
(4)明确向集团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程序。主要是指向集团公司、当地政府进行信息报告的时间、形式、报告人、电话号码、内容要求等。
(5)明确公众紧急告知程序。主要是指向可能受影响的内部员工和外部公众紧急告知的方法、报告人、电话号码、内容要求(如健康危险、自我保护、使用疏散路线和蔽护场所)等。
(6)明确各级应急组织之间的通信联络要求,包括通信频率、联络周期等。
5.7应急处置
5.7.1指挥与控制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评估,明确以下内容:
(1)接警后,指挥者分析、判断信息,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启动应急组织,通报相关信息等程序;
(2)各级应急组织的具体响应方式、方法及要求。
5.7.2最初应急反应
依据风险和现有资源评估,确定最初应急反应的行动原则,包括依据运行规程及其他有关规程、规定采取的防止事态发展、扩大的先期处置要求。
5.7.3搜寻与营救
依据现有资源评估,明确以下内容:
(1)人员清点,包括清点方式、报告要求。
(2)搜寻、营救启动条件,决策程序和搜寻人员联系方式等。
5.7.4疏散与撤离
依据对可能发生的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明确以下内容:
(1)疏散、撤离范围的界定原则;
(2)现场人员撤离、清点的方式及要求;
(3)周边单位、居民疏散条件及通报方式。
5.7.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1)明确应急人员主要防护装备种类、存放地点、数量及管理部门;
(2)明确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
(3)明确应急人员安全防护要求,包括安全防护、预防以及医学监测、消毒、去污等。
5.7.6现场监测与评估
明确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对事故现场(建筑物、构筑物、环境等)进行监测、评估的要求,包括:
(1)现场检测的要求;
(2)现场实时监测及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
(3)重新进入现场的条件。
5.7.7现场警戒与保卫
依据现有资源评估,明确现场警戒、保卫实施程序,包括实施部门、时机、地点、设施等内容。
5.7.8社会力量援助
明确社会力量援助启动的条件、程序和责任部门。
5.7.9新闻发布
明确新闻发布原则、格式和部门,以及审查、发布程序。
5.7.10应急结束
(1)明确应急结束条件;
(2)明确应急结束程序。
5.8后期处置
5.8.1善后处置
明确善后处置措施:
(1)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包括慰问、抚恤、补偿、医治、接待、丧葬等原则规定;
(2)物资和劳务征用、外部应急救援组织等的补助或补偿;
(3)保险索赔;
(4)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的规定;
(5)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规定。
5.8.2事故调查
明确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包括事故调查部门、应搜集的资料等。
5.8.3应急总结
明确应急工作总结的责任部门及相关要求。
5.9应急保障
5.9.1制度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应急责任制,包括应急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规定;
(2)值班制度;
(3)培训与演练制度;
(4)应急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
5.9.2通信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评估,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体系,包括广播、无(有)线电话、电台、人工等联络方式。
5.9.3应急队伍保障
确定专业应急小组或突击队,包括综合协调、通信、救援、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人员;明确外部互助单位,政府、武警等应急救援力量及联系方式。
5.9.4应急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装备的配备要求,包括主要应急装备种类、数量、存放地点及责任部门。
5.9.5应急物资保障
明确应急物资的储备要求,包括主要应急物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及责任部门。
5.9.6交通运输保障
明确运输车辆及其应急管理要求,确定外部可提供车辆单位。包括备用驾驶员的确定和培训。
5.9.7医疗卫生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1)专(兼)职急救、卫生防护人员及要求;
(2)药品、器械等储备、使用信息及管理要求;
(3)医疗救治机构的确定及患者转运要求。
5.9.8治安保障
明确治安保卫责任部门、可调用的部门和人力;确定现场的保护、保卫、警戒措施或方案,包括事故(事件)现场、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交通管制及疏导等措施。
5.9.9经费保障
明确应急准备和行动经费的来源、使用和管理监督措施。
5.9.10技术储备与保障
确定可提供技术支持的科研、检测机构及技术专家,包括联系方式;明确与应急有关建(构)筑物、重要设备设施等各类图纸,主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的存放地点、保管人。
5.9.11预案保障
确定保障本预案有效实施的各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可选下列内容:
(1)《人身伤亡应急预案》;
(2)《黑启动应急预案》;
(3)《全厂停电应急预案》;
(4)《水(灰)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5)《火灾应急预案》;
(6)《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
(7)《储罐区防爆抢险应急预案》;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9)《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0)《地震应急预案》;
(11)《防汛抗台(洪)应急预案》;
(12)《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4)《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5)其他。
5.9.12宣传、培训与演习
(1)宣传教育。明确宣传教育形式、对象、频次、内容。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及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报警、接警等常识。
(2)培训。确定培训方式、对象、内容及要求,包括基本培训、专业培训。
(3)演习。明确演习的范围、频次、内容、组织等。
5.9.13监督检查
明确日常和应急状态下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责任部门。
5.10预案管理
(1)明确应急预案审批和发布程序;
(2)明确应急预案的发放、控制规定,包括预案的受控标识、发放部门、对象、登记、签字、作废等;
(3)明确应急预案评审、更新、备案、宣贯规定。
5.11附录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可选择附上以下内容:
(1)值班联系电话;
(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3)外部咨询、救援单位名录及联系电话;
(4)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5)上级单位有关部门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6)本预案涉及的总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图、建(构)筑物结构图、交通示意图、人员疏散路线图等相关资料;
(7)其他。
6预案编制的格式及要求
应急预案格式和印刷可根据各企业标准化管理格式进行,也可遵循以下格式和要求。
6.1格式
6.1.1封面
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颁布号、发布、实施日期。
6.1.2修改履历
6.1.3前言
(1)本预案简要说明;
(2)预案提出部门、归口解释部门、起草部门、主要起草人、初审、会审、审核及批准人名单。
6.1.4目录
6.1.5适用范围
6.1.6编制依据
6.1.7术语和定义(可选)
6.1.8预案内容(主要包括本导则第5章内容)
6.1.9附加说明(可选)
6.2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2)字体:
标题:20号黑体加粗。
小标题:四号黑体。
正文:四号仿宋体。
序号:四号Arial。
4.突发环境事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 篇四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XX市辖区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二、防范重点
(一)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水源防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单位;
(三)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四)各类油库、加蚰站、液化气站(库)、石油天然气井口;
(五)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三、事故的确定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污染事故、煤气及天然气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类型。
根据事故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三十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中毒的;
3、因环境污染弓i起厂群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 0万元以下(不含1 0万元)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明显中毒、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 0万元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明显中毒或辐射伤害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与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
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四、应急组织体系
(一)成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区市县长为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制人为成员。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排险减害(救助)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能分组开展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严把宣传报道关;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排险减害救助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县两级专业救护队负责人组成,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职工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实施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有关人员、经费、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6、事故调查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组织或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安抚稳定工作。
2、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污染事故;负责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技术储备;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4、市经委: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煤矿、建材、电力、流通行业、信息产业及经贸系统其它行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5、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指挥当地公安部门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
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排险救助工作,负责排险救助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7、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医疗急救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中毒事故的控制情况。
8、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农业、畜牧、水利(渔业)、林业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中市林业局、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捕杀和砍伐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环境破坏事故和处理工作。
9、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与追究。
凡属XX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领导小组发布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排险救援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
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险救援和伤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五、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的报告。
XX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市内所有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1 2 36 9环保举报热线或其单位负责人报告。环保部门值守热线电话人员或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经济损失等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报告,由环保局部门核实后向同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环保部门分别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其它部门在与环保部门核实后再按系统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县在事故发生后除电话速报外,应在3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传真向市政府办、市环保局报告事故情况。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开展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事故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员安全、社会稳定、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排险减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应处理必须坚持四条原则:(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2)尽可能控制和缩小排放污染物的扩散、辐射蔓延的范围,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指挥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迅速制定、实施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街道、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在开展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三)善后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工作;对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或检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环保局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经政府领导审查同意后迅速将事故按分类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六、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应急处置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达到国家对应急处理的有关标准。各专业队伍也应做到每年演习1次,增强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七、严格责任追究
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有下列行为的,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未说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三)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
(四)因医疗机构拒绝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导致人员死亡的;
(五)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排险减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抢险不力,措施不当,推诿扯皮,扩大事故危害的;
5.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篇五
一、组建预防火灾突发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各楼层负责人负责组织疏导该楼层所有人员沿楼梯撤离办公楼,协助参与灭火。
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实施措施
1、若办公大楼突发火灾事故
发现火灾事故的人员应马上向楼层负责人报告,该楼层负责人应马上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着手组织灭火,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告后应马上组织人员协助灭火,力争把火灾扑灭在初发时段,若觉得火灾较为严重,本单位自救不能解决问题,应马上向消防部门报警,并着手组织人员、车辆撤离。
各楼层负责人在疏导该楼层人员撤离时,一律不准乘坐电梯,沿楼梯撤出办公楼至安全地带,各科室人员撤出办公室时,应切断电源,本局办公室黄绍华同志负责切断总电源。
领导小组组长报警后应指挥门房值班人员打开大门,以便人员车辆撤离,同时安排人员到路口等候消防车。
2、若报告厅突发火灾事故
如果在报告厅开会时突发火灾事故,会务人员应马上切断电源,打开前后二个大门,由在场领导指挥开会人员撤离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局门房值班人员应马上打开大门,方便人员车辆撤出,在场人员应立即想方设法扑灭火灾,如果火势较大应马上向消防部门报警。
3、节假日时间(或夜晚)突发火灾事故
6.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篇六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应对莱芜分公司炼铁厂突发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快速响应,有序行动,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处置,降低危害和损失,保护公众人身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制定本预案。
1.3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3.1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1.3.2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1.3.3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1.3.4 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必须遵循保护人员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三原则。
1.4.2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统一指挥,高度协调,持续改进,控制事故损失的原则。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分公司炼铁厂废气、废水、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设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环境应急工作。组长由厂长 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厂长担任,成员由机动环保科、生产计划科、厂办公室、事故发生所在车间负责人、安全生产科、工艺技术科、人力资源科、政工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2.3 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业小组。
2.3.1 现场协调组。由安全生产科、机动设备科、办公室组成。负责联络公司及莱钢医院、公益事业部、保卫部、武装部、金鼎公司、汽运公司、设计院等参与应急处置;
2.3.2警戒保卫组。由办公室、安全生产科组成,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请联络协调联络组协调莱钢武装部等职能部门参与事故应急警戒保卫工作。
2.3.3 应急处置组。由机动环保科、生产计划科、安全生产科组成,负责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和方案的组织实施,负责生产及环境的恢复。
2.3.4物资供应组。由由机动环保科、办公室、生产计划科组成。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供应,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2.3.5善后处理组。由政工科、人力资源科、办公室、相关车间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2.4各子车间分别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3.应急程序 3.1 应急程序启动
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3.1.1 废水及其他有毒有害废水异常排放;3.1.2 煤气等有毒有害烟尘大量外排; 3.1.3 火灾、爆炸造成的环境污染; 3.1.4放射源类的污染;
3.1.5 其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3.2 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由各车间自行组织处理,相关情况按照本预案要求及时报告相关科室,必要时请求厂予以援助。
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以上,立即启动本预案;其中重大和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由本预案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公司或外部政府相关部门救援。
3.3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3.3.1 接警与通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尽可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救援;同时立即上报机动环保科、生产计划科、办公室。机动环保科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3.3.1.1联系电话:
火 警:119; 6820119 报 警 服务:110;6820110 急 救 中心:6828120 生产调 度中心: 6827318 6826490 6826174 6826177 新二区炼铁调度 6824318/9 机动环保科:6826059;6827575 办公室:6825102 6825103 安全生产科:6826630 3.3.1.2 报警信息内容:事故发生事件、地点、事故性质、原因、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数量、泄漏规模、污染范围及其染毒征候或污染区及其周围人员、动植物等中毒症状等。
3.3.2指挥与控制
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内容等信息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通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和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各专业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开展各项救援工作。重、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确需公司及外部政府部门援助的,在政府外部救援到达现场后,各小组根据职能予以对接。
3.3.3 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污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领导小组汇报公司相关部门,由公司相关部门在必要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及时做出自我防护响应。决定实施疏散时,同时告知疏散时间、路线、随身携带物、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3.3.4 警戒与治安
接到通知后,领导小组和各专业组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清点人员,传达紧急信息,执行指挥机构的通告,协助事故调查。发生危险物质事故,现场警戒人员要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3.3.5人群疏散与安置
接到领导小组下达的疏散命令后,警戒保卫组负责指挥群众快速转移到安全区域。
3.3.6 医疗与卫生
事故发生后,现场协调组立即联系和莱钢医院,并协助组织现场急救和伤员运送、治疗及健康监测。
3.3.7 信息发布。领导小组汇报公司相关部门,由公司相关部门在必要时发布有关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方面的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发布或接收媒体采访。3.3.8救援抢险。接到通知后,各小组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事故处理组根据污染情况,控制污染,抢险人员使用有效工具和物资,保障对泄漏物及时围堵、收容、清消和妥善处理。及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机动环保科协调公司能源环保部对污染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
3.3.10 后续事项
本预案各有关专业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善后工作组组织进行。事件发生后,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完善。4.应急物资
应急物资包括消防器材,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堵漏和清消材料、交通工具、个体防护设备、生活保障物资等。各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
5.应急培训及演练
对应急预案的内容及相关知识定期进行培训,组织应急演练,对应急能力进行评价,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战能力,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6.附则 6.1 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厂造成的重大损失或影响者,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7.甘肃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篇七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大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重大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为依据,正确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处置,保证院区及周边环境、居住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适合本院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体现以人为本,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水、危险废物事故排放等对河水造成污染、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对院内员工或周围居民的生命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院区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急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三、危险辨实与评估医院内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从物质的属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固废。从事故的类型分主要有危险品泄露、火灾、废水事故排放、大气事故排放等。最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是化学品存储区、废水处理区等,是防范事故的重点区域。人的操作失误、防护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四、指挥机构、职责和分工
(一)指挥机构
指挥机构:机构内含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工作。
总指挥:吴有华
副总指:陈建平
成员:
(二)指挥机构职责
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践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三)成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院区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其他人员:现场及有害物资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五、风险防范措施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企业和各人。一旦发生情况时,尽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学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储于钢瓶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受热膨胀,压力升高,能使钢瓶爆炸。
2、有些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具有爆炸性外,还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院污水处理站由专门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解决。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人。
2、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3、做好劳动保护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工作,持续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培训。
六、事故应急措施
1、废水事故排放应急措施:紧急停电时若出现废水系统的供电模块故障,单靠废水调节池的调节容量来缓冲整个院区产生的废水风险是很大的,利用备用的发电设备应急使用。
2、监测系统发现废水水质异常;发现时必须加大对废水排放口的监测频率,及时查找事故发生原因并排除。
七、事故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后保部或环保中心。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伤亡人数等等。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根据专项指挥部总指挥的指令,立即组建现场救援组明确成员及现场组长和副组长,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组员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到现场,根据污染源总类、数量、性质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发生。要对现场的重要物资和设备等进行安全转移。
(一)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并参与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二)现场调查与报告
1、污染事故现场勘察和技术调查取证。
2、环境监测:一般要求水污染在4小时内,气污染在2小时内定性检测出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可能的危害。24小时内定量检测出污染物的浓度、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发出检测报告,并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到污染事故处理完毕,污染警报消除。
八、现场保护
医院内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救援抢救的每个人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纤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九、应急保障
保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要经费充足、通信保障、物资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培养一技术批训练有素、有责任心的专业人士。
十、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
重大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本石场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为事故紧急情况提供救援指引,确保矿山采石场能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以及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以及《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1、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常备不懈。
2、石场应急救援行动,坚持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3、石场应急救援指挥长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石场境内发生的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队成员及本石场内的其他有关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统一应急指挥调度。
4、奖励在石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有功的个人。
5、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适时持续改进。
二、应急策划
1、石场重大危险分析
(1)本石场属于小型露天矿山,始建于2005年,属个体企业,法人代表为牙美稳,现有职工5人,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特种作业人员2人。石场有破碎机一套、空压机一台、凿岩机二台等生产相关设备,目前采用高阶段小分层的安全小平台自上而下开采。
(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后果。矿山企业属于国家法定要求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险行业,在生产经营中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不安全因素,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本石场的重大危险因素主要有下列五类:
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重大危险。这一类危险因素有采场负责人员指挥工人在不安全作业条件下作业、工人如果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作业、暴破工和其他工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等,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危险可能性会最高。
②开采过程中造成的松石、浮石、危石造成的重大危险。这类危险因素,可能会导致发生坍塌、石块滚滑落或作业人员排险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可能性高。
③未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造成超高、超角度开采的重大危险。这类危险因素,可能导致会发生高处的石块滚滑落或作业人员高处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可能性高。
④山体大面积滑坡、山体开裂等重大危险。这类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和企业财产损失,但因本石场石矿脉岩石稳固性基本良好,所以危险的可能性中等。
⑤石场外人员擅自闯入、机械设备等意外因素。这类危险因素有石场外人员无视石场的警戒警示擅自闯入爆破警戒区或其它作业区、机械设备故障、机械伤害等意外因素,可能会造成意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险的可能性中。
就事故的性质来说,主要有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事故三类。上述六类危险因素,都有可能会导致石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严重后果。本石场的事故预防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即针对上述六类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等,采取全方位的对策措施。石场所有人员必须对上述六类危险因素及其可能导致事故的危害性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常备不懈,警钟常鸣,努力做到防范事故于未然,做好应急救援的充分准备。
2、应急资源
本石场的应急资源主要有:
①石场应急救援小组6人;
②较完善的通讯设施;
③较好的石场交通路况和较频繁的石场运石车辆。
石场外的可用应急资源主要有:
①长江镇人民政府;
②120、东兰县医院、县妇幼保健等医院、长江卫生院;
③东兰武警消防大队;
④石场附近交通主干道的过往车辆和人员。
3、应急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依据
本石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依据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三、应急准备
石场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及其它严重后果。因此,本石场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重要人员及联络召集方法、医疗救治组织、报告与求助等具体事项,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开展高效有序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危害后果。
1、成立石场事故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队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本石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2)组织制定石场事故预防措施,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出救援指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迅速抢救伤员和财产,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5)负责石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机构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必要时迅速实施场外应急力量、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调度和增援,保证应急救援行动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6)迅速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处理好灾后事宜,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8)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总结事故教训。
2、石场其他人员的应急救援职责:
(1)石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其他知情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石场负责人。
(2)石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石场所有人员必须放下其它一切无关工作,服从石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全力以赴投入到石场应急抢救工作之中。
3、有关规定
(1)石场根据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每年适时调整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落实。
(2)石场每年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以保证石场人员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石场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培训,严格遵守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石场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水平和石场应急救援能力,石场人员必须参加演习活动。
(4)石场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场五类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5)石场每年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表彰先进,找出问题,吸取教训,改进提高。
四、应急响应
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
1、石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其他知情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石场负责人或石场应急救援负责人。
2、负责人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的重要信息,对事故进行初始评估,判断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确认紧急状态,立即通知全石场人员,宣布启动石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决策,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
(1)石场停止所有生产作业,进入应急备战状态,交通工具、应急物资进入备用状态,参与应急救援行动人员和矿山的通讯工具保持开机、畅通,应急小组成员及全矿所有人员全力投入应急抢救工作。设立现场指挥部,石场应急救援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同时电话联系医疗机构,尽快把伤员送往就近、可行的医院救治,并准备好随时合理地转送医院治疗。
(3)立既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4)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评估,判断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危害程度,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救石场财产。
4、迅速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当事故危害超出本石场的应急能力时及时求助。
5、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急救援负责人及时决定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发生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安全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6、保持与医院、上级政府、部门、各应急救援组织和外部救援机构等之间的联系,保持通讯畅通。
7、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事故调查等。
8、准备好配合医院救治伤员所需的人、财、物等有关事宜,并准备好随时合理地转送医院治疗。及时与伤亡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接待、安抚受害人员家属工作。
9、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等情况,由事故救援指挥中心及时向公众进行准确统一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10、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等级、现场安全监测等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明确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五、现场恢复
现场清理、交接、人员清点后,应急救援指挥宣布警戒解除和人员撤离,规定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安排对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及事故调查处理与后果评价等事宜。
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石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石场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制定、修改、更新,报宝塔乡备案后,由石场发布执行。石场根据实际适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持续更新、补充、改进、完善。
重大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发生,确保事故后的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XX市辖区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二、防范重点
(一)特定或敏感区域;
(二)水源防护区内有污染隐患的单位;
(三)使用、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
(四)各类油库、加蚰站、液化气站(库)、石油天然气井口;
(五)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高浓度污水、污泥储存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堆放场、点等。
三、事故的确定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污染事故、煤气及天然气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类型。
根据事故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大环境污染与三十事故。
(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中毒的;
3、因环境污染弓i起厂群冲突的;
4、对环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员明显中毒、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的;
3、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中毒的;
4、因环境污染影响社会安定的;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四)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因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2、因环境污染发生人群明显中毒或辐射伤害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与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
凡属一般或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由所在地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理;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均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确认。
四、应急组织体系
(一)成立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联系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区市县长为副指挥长,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负责制人为成员。
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排险减害(救助)中的具体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能分组开展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严把宣传报道关;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排险减害救助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县两级专业救护队负责人组成,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3、警戒维护组: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动员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职工医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实施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办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整个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有关人员、经费、交通工具、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迅速调集车辆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
6、事故调查组:由市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组织或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已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安抚稳定工作。
2、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污染事故;负责防治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技术储备;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化验、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进行重特大事故调查,并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重特大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4、市经委: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煤矿、建材、电力、流通行业、信息产业及经贸系统其它行业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5、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等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排险减害救助工作,指挥当地公安部门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灭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对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排险救助工作,负责排险救助人员、器材、物资的运输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7、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医疗急救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通报人员的抢救与中毒事故的控制情况。
8、市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具体负责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对农业、畜牧、水利(渔业)、林业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中市林业局、水利局具体负责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捕杀和砍伐野生动植物的重特大环境破坏事故和处理工作。
9、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与追究。
凡属XX市辖区内所有机关、团体、驻军和企、事业单位收到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处置领导小组发布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排险救援命令、信号后,应立即派出
救援队伍,调运救援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实施排险救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排险救援和伤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五、事故处理程序和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的报告。
XX市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市内所有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人员作为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或其单位负责人报告。环保部门值守热线电话人员或其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经济损失等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监察部门报告,由环保局部门核实后向同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环保部门分别向上级政府、环保部门报告,其它部门在与环保部门核实后再按系统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县在事故发生后除电话速报外,应在3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传真向市政府办、市环保局报告事故情况。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迅速报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开展排险减害救助工作。
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事故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事故排险减害救助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在事故涉及到人员安全、社会稳定、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排险减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现场应处理必须坚持四条原则:
(1)控制污染源,尽快停止污染物的继续排放;
(2)尽可能控制和缩小排放污染物的扩散、辐射蔓延的范围,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应急处理要立足于彻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遗留后患。指挥部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迅速制定、实施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或街道、村级组织,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在开展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排险减害救助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伤亡事故。
(三)善后处理。
环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后,指挥部要做好人员抢救及安抚、设施恢复等工作;对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对整个事故进行评估;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决策记录、信息分析;进行工作总结(或检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环保局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经政府领导审查同意后迅速将事故按分类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基层。
六、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应急处置专业排险减害救助组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达到国家对应急处理的有关标准。各专业队伍也应做到每年演习1次,增强现场应急处置的能力。
七、严格责任追究
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单位,由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有下列行为的,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未说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
(三)故意隐瞒不报、谎报的;
(四)因医疗机构拒绝抢救或抢救不及时,导致人员死亡的;
(五)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排险减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抢险不力,措施不当,推诿扯皮,扩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险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社会影响的。
重大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各区环保局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
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市区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污染防治一处、污染防治二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信息中心、事发地或可能波及辖区区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组长兼任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协调各区和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组建现场处置组。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1)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根据政府授权,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协调各区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级环保部门参与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
(4)组建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5)批准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信息;
2.应急办
(1)承担环境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2)组织专家组和相关处室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进行评估,提出初步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传达与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和指令,有序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工作,通报相关信息;
(4)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测结果,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突发事件的责任认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监督相关单位完成后续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邀请环境应急专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7)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
(8)组织应急物质储备与调度。
3.现场处置组
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成员单位
(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处:参与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水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处: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损害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4)环境影响评价处:参与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参与土壤、化学品、重金属、持续性有机物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环境损害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
(6)自然生态保护处:参与发生在湿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生态恢复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专家组和污染防治一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等,拟定生态恢复和重建方案,报领导小组研讨和决策。
(7)政策法规处:负责指导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局负责行政监察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环境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9)财务处: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防护装备与仪器设备采购、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经费。
(10)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情况新闻通稿,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11)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局应急办;建立内部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局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12)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负责和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除外)的调查、取证,组织对事发地周边敏感点、敏感企业进行调查,对市直管的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3)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物及污染范围,分析预测污染情况的动态发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处置建议;及时将环境应急监测信息报应急办;参与事件现场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14)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对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出预警等级建议,初步判定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程度、范围,提出区域隔离、人员撤离及其他防护建议;组织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办报送信息;配合对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15)各区环保局:编制本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备案;在发现或知晓本辖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应急处置和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对应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报辖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应急办、并对辖区内管辖的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及时修订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环境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流程
(一)接报
市环保局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守并确保值班电话(85808359)、传真电话(85805485)畅通,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如实记录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等信息,立即通知发生地区环保局(自行报告的除外)进行核查。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地和所受污染影响地的区环保局在获知或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环境应急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初步评估结果回告。
突发环境事件初步评估结果在较大级别以上或发生地区环保局需要提供支援的,市局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办值班领导报告。应急办对事件等级做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区环保局开展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办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评估结果在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以上的,报请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按照职责分工通知成员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具和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处置或监测工作。
(三)现场环境应急处置
环境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核实以下情况: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地址、发生时间、类别、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影响范围及可控程度等,对发生地区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并进一步提出科学、有效的处置建议。
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切断污染源,对洗消废水全部收集,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对事故现场需及时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市辐危中心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根据现场需要,可向应急办建议成立现场指挥部,邀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家赴现场参入、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派现场处置组,携带救援物质和器材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告
相关区环保局、现场处置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最新情况,应急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向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协助市政府应急办对新闻媒体统一发布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要求如下:
1.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在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在4小时内向湖北省环保厅报告;
2.对初步认定为较大(III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应急办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省环保厅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环保厅(87167390)报告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报告采取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种形式。初报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采用电话报告加书面补充报告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数量、能及时出具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应急现场指挥员和联络员的联系方式等情况;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的危害与损失,责任追究、查处等详细情况。
(五)应急终止
满足以下条件时,事发地区环保局商现场应急处置组可向应急办提出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1.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装置处于安全状态;
2.已采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
3.已制定和实施环境恢复计划,环境质量正处于恢复之中。
领导小组宣布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办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环境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六)信息发布
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应急办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交由市环境宣教中心形成新闻通稿并协调新闻媒体对外发布,或通过网站、微博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任何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传播和发布相关信息。
(七)工作总结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应急办。
五、应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表报应急办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二)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三)经费保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危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将相关环境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及时购置、更新环境应急装备,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保证环境应急工作正常运行。
六、预案的发布和修订
本预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应急办结合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的修订工作。
重大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1、为提高全镇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能力,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及时采取必要和恰当的相应行动。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和《射洪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相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四)应急任务
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的应急任务是;
1、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负责一般环境保护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3、协助县局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保护的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一般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工作。
5、接收本镇环境保护责任单位有关信息的报告,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6、监督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7、及时向镇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镇内发生的环境保护。
(一)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
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测组组成。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平时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而恰当地进行响应。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1、人员组成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胥丽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职责
(1)审批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决定镇环境保护应急的启动和终止。
(3)指挥和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
(4)组织对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置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5)审定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
(6)负责发布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负责镇环境保护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监督监察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3、接受县环保和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应急指示和指令,受理来自镇内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镇各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起草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事故报告。
7、组织开展对环境保护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的跟踪、监督。必要时,经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
8、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9、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环境保护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重大环境事故(II级)、较大环境事故(III级)和一般环境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应急行动
(一)准备
镇环境保护日常准备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镇应急值班机构即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值班机构,负责接收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通知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时,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二)启动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污染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组织实施,重大环境保护、较大环境突发事故由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全面负责。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和县环保局全面负责。
(三)联络与信息交换
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实施程序负责与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镇政府、县环保局、其它部门和单位及环境保护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环境保护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即时畅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四)指挥和协调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时,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综合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和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理论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镇政府、县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监测
镇环保部门配合县环保局负责协调组织环境保护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种类、强度,提供防护措施,为环境保护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市环保局提供环境污染地方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六)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污染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负责现场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2.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和恢复
(一)应急终止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终止后,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5.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要组织有计划的配合好县环保局环境污染监测,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污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具体意见;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三)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镇政府和县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六、应急保障
根据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
七、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环境保护应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重大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是仪器设备、化学药品(危险品)的要害部位,实验室内有许多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剧毒、放射性物质和贵重仪器设备,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
为此,除了对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外,还必须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实验室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院、实验室负责,职责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
本应急处置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汉大学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定。
(一)触电应急处置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对触电者,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对触电事故分析整治,及时排除隐患。
(二)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迅速向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应立即通知医疗、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火灾大体分为四种类型:
A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
B类火灾为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
C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D类火灾为部分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
扑救A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扑救B类火灾:首先应切断可燃液体的来源,同时将燃烧区容器内可燃液体转至安全地区,并用水冷却燃烧区可燃液体的容器壁,减慢蒸发速度;及时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对于可燃气体应关闭可燃气阀门,防止可燃气发生爆炸,然后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扑救C类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扑救D类火灾:钠和钾的火灾切忌用水扑救,水与钠、钾起反应放出大量热和氢,会促进火灾猛烈发展。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
(三)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酸、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若眼睛受到伤害时,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清水进行冲洗,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并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实验室负责人报告,负责人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入医院就医。
2、当大量氯气或氨气泄漏,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离现场。受氯气轻微中毒者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中毒较重者应吸氧;严重者如已昏迷者,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四)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并快速送医院救治。
(五)实验室爆炸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爆炸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对现场学生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如有人员伤害以最快速度联系医院救治。并快速报告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
四、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警110、119、120。
五、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保卫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本应急处置预案由各实验室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实施,各实验室要制订本实验室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7(一)编制目的为加强园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提高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稳定,促进园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园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邛府发[2007]号文件精神。
二、组织指挥与职责
成立临邛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请求上级应急增援;负责应急期间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排查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四个小组。
(一)现场处置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密切注视与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配合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社会秩序、治安保卫和组织企业职工及群众疏散、撤离。组长:
成员:
(二)排查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源头的先期排查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重点企业和部位进行排查工作。组长:王昌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孙芸、王舒丽、植宇倩
(三)应急监测组:负责协助环保局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
组织实施减轻污染危害措施;对造成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组长:常文第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简璐、徐朝中、赵若鹏、王梦棠、杨辉翔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下达上级指示精神和随时保持与各小组通讯畅通并及时向领导反馈事情。组长:罗小敬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员
成员:唐露、杨小苏、王利平、王莉
三、预防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
排查组、现场处置组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开展对园区内企业进行污染源的排查工作,要及时将有可能造成园区环境影响事件的信息进行上报、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1.报告时限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在15分钟内报告园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半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报告方式。报告分初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初报可采用电话直接报告,内空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人员受害情况及受害面积及程度;
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处理事件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遗留问题。
四、应急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组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初步分析和判断事件性质并采取应急措施。
(一)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
现场处置组直接控制和处置的,由现场处置组负责协调、指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直接控制和处置,同时向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向组长进行报告。(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由现场处置组15分钟内电话同时报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1.立即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2.由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和调集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社会秩序、治安保卫和组织企业职工及群众疏散、撤离等工作。
3.协调并通知相关部门邀请专家分析情况,根据专家建议,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随时待命。
五、应急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通讯等保障工作。
(一)资金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二)物资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购置防护装备、手电、麻袋、铁铲、雨衣等,确保应急处置所需基本物资到位。
(三)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协调救护车、运输车、挖挖机、推土机、工作车等,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六、后期处置
组织、协调做好受灾企业及人员的安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从20xx年4月10日起实施。
重大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8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对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在本院区域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院长、主管业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保卫科、总务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组成,下设应急办公室(设置在院办)总体负责应急工作,并由总务科、器材科协助。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帆院长
副组长:刘志杰副院长
应急办公室主任:李歆
成员:李维香、刘斌、汤洪顺、徐新临、李宗波、刘庆绪、张国桢、孙力、单军、闫丽霞、杨洪、马起艳
(二)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示,组织救援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3、保卫科: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
5、器材科、总务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信息科:负责网络信息的畅通及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7、其他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预案体系及响应报告
(一)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1、信息的监测:指挥领导小组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负责医院区域环境事件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报告: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遇有突发性环境事件隐患及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在收到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信息后立即汇总,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其他途径得到的重大环境事件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对重大环境事件隐患,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发现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各部门应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指派有关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源头进行控制,以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
(三)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其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员制度,负责日常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工作,保障信息的传递高效快捷。
(四)预警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区域内环境的预警,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五)响应程序: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报告环境事件,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及个人。
(2)对群众举报的突发性环境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接报部门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发生环境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2、响应程序
应急办公室接到有关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召集小组各部门成员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随时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信息发布与通报
1、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2、事件通报:
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通报环境事件的情况,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七)指挥与协商:
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转,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理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应急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要根据危害程度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事件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将综合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区应急救援办公室。
1、封锁事件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件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件的技术特点和事件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件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环保部门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件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件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件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影响、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以及审查程序,由信息宣传组发布。
(十)应急结束
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十一)善后处置
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影响区域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十二)环境事件灾害调查评估
应急就援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事件灾害调查队伍。调查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事件所造成灾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清查报告。
(十三)奖励与责任
1、对环境事件灾害应急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四、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一)应急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满意,令社会满意。
2、培训方法:通过院内专题培训,场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内容: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科对在岗、在职的医护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护理急救技术的培训以及六部洗手法、职业暴露等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卫科对全院在岗人员进行消费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二)考核计划:
1、医政科对全体医生进行考核;
2、护理部对全体护理人员考核;
3、保卫科对全员消防知识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员传染病知识的考核。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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