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干部保证书(精选19篇)
1.班干部保证书 篇一
我与庚寅年九月二十九日,在A栋教学楼五楼吸烟,谁知道被政教处老师抓着,随即被请到政教处进行思想教育!
在政教处老师让我进行了反思!在政教处我写了说明书,但我身为学生会的干部,首先我这样做是不是对的!本来我作为干部应该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但是我却带头违纪!实属不该啊!现在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而在此反思!
我作为班干部.学生会干部应该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可是我却带头违纪,实在是有负主席之栽培与器重!因而我要进行深刻的反思,并从中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并在此保证以后类似事件不再违反!望你们原谅我的过错!
自我担任干部以来,我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实在是我自身的原因,我自初中三年级以来,我吸烟一直没断过,家里也知道,但我家里也没有严格要求与我!所以自身的陋习一直没改掉!直至现在!当初我在家时我的家里人看到我吸烟,也只是说少吸一点,当时我在家里干农活,累时就吸一支烟,因为我有胃病不能喝酒,所以我就养成了烟瘾!
然而现在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就要改正,并树立起自己的良好形象!以前我总是认为老师没逮到,没事!然而现在我被逮到了,我想我没有什么不改正的理由了!所以我要改证了,不然对不起所有关心支持我的人了!因而我要改掉自己的不良习惯!
其实抽烟可能会带坏其他同学,影响整个班级学校的学风.校风和班风.不利于正常教学活动开展,不利于同学们健康成长.对不起,学生会的领导,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我知道,你们对于我的吸烟问题也非常的生气。虽然给了我处分,但我知道,这是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我也知道,对于学生,不吸烟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渐渐的认识到自己将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了。主席们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事已至此的重要性。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领导和主席们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为了更好的认识错误,也是为了让学校领导,老师能够相信我。我保证认真改正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重犯!
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
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主席们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主席们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大家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我定引以为戒!绝不再犯!
(责任编辑:)2.班干部保证书 篇二
——农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历史上很多变革,都源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小岗村从“大集体”到“包产到户”这个小动作,改变了小岗村乃至中国的大命运。农村的情况,农民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我们抓农业农村工作,要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特别是农村改革,改什么、怎么改,多听农民的意见。在改革过程中,要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实践,允许试错,任何改革,只要不触“底线”、不越“边线”、不破“红线”就行,在实践中找路子、找方法、找答案。改革对不对,让农民评判,用事实说话。改对了,就推行;失败了,改过来就是。
——解决农村的问题,政策要对路。1978年之前,小岗村没有一家人吃过饱饭,1959年到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全村饿死了67人,绝了6户人家;包产到户之后,还是那些人,还是那些地,仅仅一年时间,打谷场上一片金黄,1979年粮食总产量高达66吨,相当于全队从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这个变化告诉我们,农民动不动,是真动还是假动,关键看办法对不对头、政策对不对路。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在“三农”工作上是下了功夫的,粮食连年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安稳。但是,形势在不断变化,农村在不断变化,农民的思想也在不断变化,我们不能躺在过去的改革成果上睡大觉,要有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新的政策适应这个变化。这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需要思考、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农村要有个好的带头人。小岗村的变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有个好支书,有理想,有抱负,敢想敢干,敢于担当。中国农村的情况很复杂,农民千家万户,农地零散细碎,如何提高农业的效率,如何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如何把农民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就需要这样的带头人。在农村改革发展进程中,要更加重视基层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建设,坚持能人治村,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也能干成事的人选出来,给舞台、给政策、给荣誉。继续推行大学生村官制度,鼓励优秀毕业生扎根农村,为农业农村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新鲜血液。充分发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
——必须牢牢坚持走群众路线。村支书起草的《保证书》原本只有前两条,第三条是村民自发要求加上去的。事实证明,农民群众最朴素、也最真实,只要你心中装着他们,他们的心中就一定装着你。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节节取胜,靠的是群众路线,赢得了亿万群众的支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的历史时期,这个法宝依然管用,不能变、不能丢。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和政府公职人员都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如一地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呼吸、共命运,不断凝聚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3.夫妻忠实保证书,有效! 篇三
然而,时间不长,大林又开始与旧情人频频约会,终于有一天,他们被玉芬堵在了一家宾馆里的客房里。玉芬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大林离婚,并且要求家里所有的家产均归其所有。在法庭上,大林也同意与玉芬离婚,但对夫妻财产问题的处理上,大林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他的保证书仅仅是当时哄玉芬的一种做法,不能当真。最后,法院判决准予玉芬和大林离婚;婚后所有共同财产均归玉芬所有。
[评析] 玉芬获得所有家产符合法律的规定。
本案实质上是一起附条件赠与合同纠纷。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附条件的赠与是指赠与人以将来不确定的客观事实是否会发生为条件,附加于赠与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必须是有发生可能的事实,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必定发生的事实也不能作为条件。
本案中大伟所作出的保证书符合赠与合同所要具备的全部成立要件。当大林与情人来往的事实出现,该份赠与合同所附条件便成立,并因此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即“所有的家产均归玉芬所有。”
4.班干部保证书 篇四
一、培训登记入证的确定问题?
(一)可登记的培训学习
1、由市、县级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参加各级组织部和上级有关部门举办 的培训班学习。
2、各单位举办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或其它新知识等短期 培训班、专题讲座(报告)、电教片学习。
3、处级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
4、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的主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的集中学习时间。
5、被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选派到省、市外培训机构进修学习的。
(二)不可登记的培训学习
1、在职干部自主参加的学历教育或其他培训的,不列入本次大规模培 训干部登记范围。
2、“以会代训”不能登记,比如参加各种会议、报告会和经验交流 会都不列入登记范围,必须是参加各种培训班或者各种专题讲座才能算。
3、个人平时自学的时间不能算,除非是参加培训班或专题研讨班的集 中学习结束后安排的带课题自学或实践的时间才能和集中学习时间一起算。
4、外出考察或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的时间一般不能登记,除非参加某个培训班,培训班安排的考察活动时间才能和培训的时间一起算。挂职锻炼前安排的集中培训时间可以登记。
5、凭想象但没有培训依据的培训班,不能登记。
二、培训时间标准怎样确定?、总体时间要求: 县处以上领导干部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时间必须达到90天;其他各类在职干部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时间必须达到60天。如果干部在职不满5年,处级以上干部按每年培训18天确定达到的天数,其他干部按每年培训12天确定达到的天数。、参加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或由其认可的各类重点培训班、普及培训班,以通知安排培训的时间为准。
3、讲座一般计0.5天;超过半天按一天计。
4、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12天,对象是党委中心组成员。
三、由谁来登记、审核、确认?
1、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登记由市本级组织部门组织的县处级干部或科级干部赴区外、境外的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其他干部培训机构负责登记在职干部在本校的培训;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负责登记在职干部参加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
2、自治区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其他部门调训的,由调训单位或培训单位负责培训登记认证。
3、按干部管理权限,市委干教办每年底或次年初集中年审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登记证书,市直各单位(各系统)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底年审本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在职干部的培训登记证书。
4、县(区)党委干教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辖的在职干部培训登记情况的年审工作。
四、《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的填写
相关要求,详见:《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办法》(证书首页)
注:脱产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培训班填写在该表内;培训班次、培训主要内容按实际填写;“主办单位栏”填写组织培训的单位,如:桂林市委组织部;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培训机构签章由培训单位盖章确认有效(因该证于2008年10月份下发,所以 2008年1-9月补登记的培训情况,由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确认盖章。
(二)参加短期专题学习情况登记
注:半天以上3天以内的培训,各种主题活动集中学习、理论专题学习、知识讲座、专题报告、中心组学习情况填写在“参加短期专题学习情况登记”表内,同专题的政治理论学习可一次填写,如:2008年XX专题学习共XX次,合计XX天。登记人由本单位负责干部教育工作者签字盖章确认。
(三)验证学习时间汇总登记
注:按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干部的培训情况由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由当地党委干教办审核。
“验证学习时间汇总登记”表汇总各培训天数,各类型培训的天数应与“参加培训班情况登记”、“参加短期专题学习情况登记”登记的天数一致,合计天数应等于这两项登记的天数(注:在职干部自主参加的学历教育或其他培训的,不列入本次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时间范围)。
五、《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的填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按照参加培训的时间顺序进行前后填写,一般情况下不要前后颠倒,比如把2010年参加的培训填在前面,而把2008、2009年这些参加的培训填在后面。
2、短期专题学习培训的不要填到前面的《参加培训班情况登记》栏去,要填在后面专门的《参加短期专题学习情况登记》栏。
3、培训机构和主办单位两栏的填写问题。“培训机构”就是承担并实施了培训的单位或者机构,比如某位同志参加了市委党校的培训,那么培训机构就要填“市委党校”;“主办单位”就是这个培训班是哪个单位牵头举办的,比如 “2008年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是市委组织部牵头举办的,那么主办单位就是“市委组织部”。
4、证书的填写,一般不得涂改,如果确实是搞错需要修改,也要拿有关依据到市、县(区)组织部,由干部教育管理科室负责人进行核实,予以修改,并签字盖章确认。
5.班干部保证书 篇五
培训班结业证书颁发若干规定
(一)颁发条件
1、必考科目考试成绩(理论知识和技能)必须全部达到80分以上【试卷满分100分】;
2、学习期满结业前,没有(或已消除)考试作弊违纪处分;
(二)颁发流程
1、学员在培训课程结束前2个工作日,从第三届学生干部培训组领取《培训结业登记表》。
2、学员按表格要求填写基本信息,贴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3、相关负责人要如实审核签署意见。
(三)办理结业证书
提前办理结业的学员,须持有主管部门的审批申请且已修课程中必考课程阶段考试成绩合格;
1.经第三届学生干部培训组审核通过之日起3工作日后,结业学员可凭有效证件到主管部门领取结业证;
2.结业证书由他人代领的:须有当事人出具的委托书,并持有当事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办理。
6.班干部保证书 篇六
市教委表示, 今年将修订《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制定中小学毕业证书管理规范, 在学籍信息数字化管理的基础上, 实行中小学电子毕业证书。同时完善社保 (学籍) 卡服务申领工作体系, 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社保 (学籍) 卡的申领和发放工作。制定中小学社保 (学籍) 卡应用技术标准, 推进社保 (学籍) 卡的应用工作。
今年, 本市还将深化招生考试和学生评价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以及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制度。试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来源:东方网)
为什么一定要改叫大学呢?麻省理工学院, 不是个“学院”吗?世上能有几家大学超过它的名声?伊顿公学, 不也只是个“大专”的名头
凌吗?至于西点军校, 听上去简河直像一所中专技校, 那可是
世界上最好的军事院校啊!
高校的校名, 是一种品牌。打造一个名校, 那要多少代人的辛苦耕耘。如果轻易将它“改”去, 那真是十分遗憾之事。如果仅仅为了追求大学之“大”, 把辉煌的历史一刀切断, 就更不值得了。
7.婚内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篇七
一、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3个条件: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二、保证书中关于财产条款的约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是其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当事人一方在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并非为法律所禁止。
如果保证书是经过当事人考虑后同意签署的,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对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的约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那该条款就可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产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予以认定。
但是,若书写该财产处分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三、关于保证书中“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
这一条款是否合法有效且受到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婚姻法苑赞成“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一种说法。放弃抚养权的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就像公民的受教育权一样,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
8.任职保证书保证书 篇八
今承XXX有限公司任命为质检部部长,本人承诺自愿遵守下列条款: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发扬奉献精神,树立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忠诚服务。
2.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服从公司的调遣与指示。
3.承担质检部的各项工作,保证按要求对产品生产跟进质检工作,并愿承担因工作不到位产生的质量批量不合格责任。
4.负责完成来料,外购成品,外协加工的检验工作。
5.按时完成产品生产过程的质检工作,并做好产品的确认检验工作。6.对检具,量具做好验收保养工作,检具量具确认保养责任人。7.协助技术部做好新产品的测试,检验工作。8. 组织好质检部的国体认证的学习工作
9.负责完善本部门的各项记录资料,并且承担认证机构现场审核时答辩工作
10.认真履行公司管理守则,程序文件。11.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工作 12.按时完成上级安培的其他临时工作
9.爱情认错保证书_保证书 篇九
我们眼下的社会,保证书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保证书一般是个人或单位在有所保证时向上级组织或集体发出的一种文书。你知道怎样写保证书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情认错保证书_保证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爱情认错保证书_保证书1亲爱的:
这两天又惹你不开心了,对不起、想想有时候自己挺不懂事儿,总是把自己思想、情绪没有经过大脑就发泄出来、其实每次惹你生气后,我都对自己说:是不是做的太过分了,其实我都明白,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经过这次事件,我真的不想再这样再有下次了,因为:我怕失去你、失去你、我明明知道我们彼此相爱的很深,但是还是三番两次的让你心烦,给你添乱,宝意识到自己错了。
下面是给你的保证:如下:
1、要学会成熟稳定,不能冲动任性,不能无理取闹、2、以后尽可能不惹你生气,要经常与你沟通,增进彼此感情、3、可以吃醋,但要少吃、(要知道其实吃醋并不酸;没有资格吃醋才更酸呢)
好了,我只能写出这些,我不知道怎么写才好、因为这是第一次,希望你看后满意,保证书的生效日期你看后在定吧!
爱你一生!
xxx
爱情认错保证书_保证书2亲爱的阿niu:
和你再一次分离,留下我孤独的守候。在你彻底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说话多么的不负责任。原以为绝望之际可以把你忘记,可实事是不停的想你。
脑海中老是浮现你的模样,思念在肆意的撕咬着我的灵魂。现在不能、未来也不能,我已经欲罢不能。破碎的词语难以缝合我混乱的心灵。杂乱无章的世界清晰的浮现你离去的身影,世界!!真的太残忍。担心你手机不开、担心你换号不理、担心再也联系不到你。
我以为你会有一点点动心,没想到却更深的伤害了你。我迷迷糊糊的做了一件我再也不会做的事,我要向全世界宣誓:我要清醒的生活,我要好好的爱你。
清醒以后的我知道愚蠢之后的结局,意味着我将跟你彻底的分离。离去时你痛苦的眼神和晶莹的泪光,爱我、疼我、气我、恨我,对我的信任从心底破产的无助的神情。
我承认,对爱我没有天份,虽然开始是因为空虚而和你网恋,因为寂寞而想和你相恋。但渐渐我发现和你在一起的快乐。你的小铃铛,让我感觉到你的温柔和依恋,所以有了把我们的爱变成永恒传奇的冲动,有了长相厮守念头。
天真的我以为牵你手之后,就会永远的拥有,可没有想到你会跟我提出分手。过去是寂寞让我认识你,现在深爱却让我不停的想你。我愿意彻底作你的俘虏,因为失去你生命失去了太多意义,我的寂寞将让我彻底失去,生活不再积极、性格放荡不羁、未来的梦不再美丽。
说太多已没有意义,只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不要忘记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你不要再乎我的逝去,如果你一点也不再意。失去你的我一无所有,拥有你的我却让你委屈。
杂乱的心灵写不出完整的字句,只有一句不能忘记:我爱你!!
爱情认错保证书_保证书3亲爱的.XXXX:
我错了,原谅我吧,我知道,我的行为已经严重地伤害了你多情的心,让你的心灵受到了重创,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弥补我的过失,我不知道怎么才可以挽回我的错误,重新换来你灿烂的笑容?只要你不再生气,我可以付出我的一切。基于我犯的错误,我请求你给予我最严厉的处罚!
我以党的名义起誓,我真的知道错了,你要是实在不信,可以让张屠夫来把我的心挖出来,看看是不是鲜红鲜红的~~我发誓我的心只为你跳动,如果为了别人活蹦乱跳叫我喝酒就跟人打架,抽烟就跟人吵嘴,打架就碰上越战回来的大兵,吵嘴就碰上崔永元。
我懊悔的心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只好写了这份检查给你,希望你能原谅我。我知道你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你的这种美德是我当初决定和你一起牵手的重要因素之一,我相信你能原谅我的,是吗?你是我一生的依靠和所有,今后,我一定好好珍惜你给我的这份关爱和浓浓的情意,将我们的爱情进行到底!
翻开曾经的情书,翻开那写历史翻开所有日记,翻开~~
一切乱飞,过去的记忆,一时间全部的浮沉于脑海、他当时是那么的在乎我,爱我,他不想失去我的,然而,我不是他的了,是我不懂珍惜,是我的错、后来的他,开始不会爱,在一切的悲喜争吵后,他慢慢年学会了爱人,他也很在乎我,很疼我,爱我,还好,我还没失去他、其实长久以来,也习惯有他的宠爱,无法想象曾经的那个他还能容忍我现在的臭脾气,可他却能行,呵呵开始明白,有个这样的人爱我,是我的福气,他的宽容,他的爱,我该好好的珍惜,就让他宠着我的坏脾气吧!还记得那份初中时候的朦胧感情,纯净的没有任何的瑕疵,一直来当他是宝贝,结果就在我远远观望时候,被当事人给毁在空气中,无情的男人让我心痛,确切的说是,我恨他!也从那刻起,对所有男的有戒心,我的世界观开始了改变,我讨厌那些男的,一切全拜他所赐,是福是祸,都得谢谢他,因为我在事中长大,反正得到和失去是不可以去太过计较的,失去的那份纯洁的美丽就失去吧!
10.班干部保证书 篇十
2015年2月,李强发生婚外情,被妻子发现。为求原谅,李强主动写了保证书:“本人于2015年2月3日到3月1日与张婷发生婚外情,事发后后悔不已。在此,本人保证,再也不和张婷来往,否则共同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李强,2015年3月5日。”虽然保证书言辞恳切,但仍没能阻挡李强二次犯错。妻子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并要求获得李强所承诺的财产补偿。而李强却坚称保证书不过是儿戏,哪能当真?那么,这个保证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院认为,李强出具的保证书内容未超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存在受另一方胁迫的情形,属于其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认定为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且附条件生效。最后,妻子成功获得其与李强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并非所有的保证书都是合法的。如果保证书涉及案外人财产的处理或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人身属性的条款,如约定出轨一方不得抚养小孩或者保证不离婚,或违反《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的,则属于无效的保证书。此外,保证书的内容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实施。
11.学分证书通知 篇十一
1. 请寄来准确的以下个人信息, 不可缺项 (这是办证必备的要求) : (1) 姓名, (2) 身份证号, (3) 职称, (4) 专业, (5) 学历, (6) 通信地址, (7) 邮编, (8) 单位名称, (9) 联系电话。
2. 考试方式:凡本刊读者认真学习了今年1、3、5、7、9期刊登的相关内容, 并按照要求填写答题卡, 经判卷合格后, 即可获得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及相应证书。
3. 办证费用 (含工本费和邮寄费)
(1) 邮局订户:请邮汇证书款40元, 答题卡及个人信息用挂号信寄至本杂志社, 信内勿夹现金。
(2) 本刊通联站订户:请邮汇证书款35元, 答题卡及个人信息用挂号信寄至本杂志社, 也可由通联站汇总办理, 信内勿夹现金。
4. 截止日期:见杂志第11期上的通知 (以当地邮戳为准, 杂志社每月集中办理一次)
5. 证书发放: (1) 邮局订户, 本刊将证书直接挂号邮寄给本人; (2) 通联站个人单独办理的, 杂志社将证书直接挂号邮寄给本人;汇总办理的统一挂号邮寄至通联站, 由通联站转发。
6. 汇款及答题卡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南小街领行国际1-2-1 7 0 3, 邮编:1 0 0 0 6 1;收款人:《中国乡村医药》杂志社;汇款附言请注明:学分证书。
7. 联系人:张欣李颖;电话及传真:0 1 0-6 7 1 5 5 2 8 3
12.结婚典礼新郎保证书_保证书 篇十二
我们眼下的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保证书的重要性,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一听到写保证书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结婚典礼新郎保证书_保证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结婚典礼新郎保证书_保证书1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父老乡亲们,今天,是我和xx-x新婚大喜的日子,为了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牢记党的教诲,在新家庭建立以前,为维护家庭和睦,革命路上手牵手,实现共同的生活目标,让老婆家人放心,让父老乡亲们放心,现在我做以下保证:
1,坚持拥护老婆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的走老婆指定的路线,家里老婆是第一位,孩子第二位,我第三位。
2,爱护老婆,做文明丈夫,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打了左手送右手”。
3,锻炼身体,天天向上。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上按时起床,晚上按时睡觉。节假日认真组织学习厨艺及推拿技术。
4,虚心接受老婆监督,尤其不能跟陌生女人搭话,当然,问路的老太太和五岁以下的小朋友除外。
结婚典礼新郎保证书_保证书2本人(新郎名字)种种保证在婚后生活做到以下几点!
1.婚后由本人(新郎名字)主动承担一切光荣的家务劳动
2.本人所有财政来源统统交给(新娘名字)娘子保管!
3.当娘子大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要主动站出来充当出气筒的`角色!
4.和娘子大人逛街或出行期间,目光不得在其他异性身上停留超过3秒钟!
5.无论娘子大人说的对的就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
6.无论任何时刻,都要注意浪漫因素的存在!要经常实施浪漫行动!
7.以后有了宝宝,绝对保证疼爱老婆比疼爱宝宝多!
8.娘子大人发号的任何合法口令要积极响应!
再递出保证书的同时,附赠口红一支,让新郎涂在嘴上,用嘴巴印在签名的保证书上!
结婚典礼新郎保证书_保证书301.老婆用餐时要随侍一旁,舀汤盛饭;不得有先行用饭之行为。
02.老婆化妆时要快乐等候,衷心赞美;不得有不耐等候之行为。
03.老婆穿衣时要帮忙烫衣,提供建议;不得有冷嘲热讽之行为。
04.老婆洗澡时要量好水温,抓痒擦背;不得有贪图私欲之行为。
05.老婆上班时要宾士接送,保镖护卫;不得有放心社会之行为。
06.老婆危险时要奋不顾身,慷慨牺牲;不得有贪生怕死之行为。
07.老婆很累时要笑脸相迎,按摩捶背;不得有沙文主义之行为。
08.老婆血拼时要勇于付款,多所鼓励;不得有不情不愿之行为。
09.老婆上菜时要赞不绝口,多吃几碗;不得有偏食挑菜之行为。
10.老婆睡觉时要炎夏扇风,寒冬暖被;不得有打呼抢被之行为。
11.老婆生病时要亲侍汤药,废寝忘食;不得有漠不关心之行为。
12.老婆给钱时要含泪感激,省吃俭用;不得有奢侈浪费之行为。
13.老婆节日时要亲自送花,夜备盛宴;不得有随便过过之行为。
14.老婆逛街时要不辞辛劳,提携重物;不得有偷懒怕重之行为。
15.老婆无聊时要搏命演出,彩衣娱亲;不得有毫无所谓之行为。
16.老婆烦恼时要温柔安抚,分忧解劳;不得有火上加油之行为。
17.老婆训诫时要两手贴紧,立正站好;不得有心不在焉之行为。
18.老婆说话时要凝神静听,勤作笔记;不得有听过就忘之行为。
19.老婆犯错时要引咎自责,自揽黑锅;不得有连累老婆之行为。
20.老婆外出时要紧守身旁,细心照料;不得有放其孤单之行为。
21.老婆起床时要殷勤问安,备妥早餐;不得有睡过了头之行为。
22.老婆哀伤时要锥心泣血,悲痛欲绝;不得有面露微笑之行为。
23.老婆晚归时要耐心等候,欢颜以对;不得有大发雷霆之行为。
24.老婆不在时要朝思暮想,守身如玉;不得有偷鸡摸狗之行为。
25.老婆高兴时要张灯结彩,大肆庆祝;不得有泼洒冷水之行为。
26.老婆受伤时要侍候敷药,感同身受;不得有责备切怪之行为。
27.老婆叫我时要跳起答有,快跑现身;不得有事务繁忙之行为。
28.老婆失眠时要彻夜陪伴,帮忙数羊;不得有梦见周公之行为。
29.老婆散步时要下雨撑伞,炙夏遮阳;不得有晒伤淋湿之行为。
13.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十三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搞好安全生产的信心和决心,要以对企业和员工极端负责的精神,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爱岗敬业,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手位。
二、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解决好“看到、说道、做不到”,真抓实干,落实到实处。
三、对违章作业人员及时制止,处罚决不手软,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以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四、做好入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三不伤害”,让员工深知违章作业的严重性以及给家庭带来的危害性,形成一个人抓安全,人人都来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以上是我的安全责任承诺书,如果在工作中违背了自己的承诺,并由此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我自愿接受总公司、分公司﹙事业部﹚对我的处理。
分公司﹙事业部﹚签字: 承诺人签字:
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2工作岗位:
所在部门:
一、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前,向学校和所在部门郑重保证如下:
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2、本人能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习惯性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交通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并熟悉学校的安全生产目标。
3、本人能清楚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窗、办公区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4、本人原意遵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5、本人力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三、以上保证请所在部门和学校监督。
保证人 保证人所在部门(盖章)
工作岗位:
(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3一、风险的承担
我自愿参加此次户外活动。我理解、我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我知道活动的策划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并不是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道他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安全负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
1、参加此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徒步、露营、登山、负重远行、攀冰、山路乘车、滑雪等,在此我同意,如果因为参加此活动(包括途中)和在活动中使用装备而收到伤害的话,我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同队其他成员的法律责任。
2、我理解户外活动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严酷的要求,可能包括在崎岖地带和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我理解可能要24小时后才能获得救援,所有救援和医疗的费用将由我自己承担。我理解当参加户外活动时,我有可能面对真实的风险而受到伤害,甚至死亡。这些风险包括跌坠,落石,冰崩,雪崩,闪电,过河,失温,霜冻,冻伤,咬伤,刺伤,犬咬,野兽袭击和各种意外。我理解装备可能会缺陷,而这些缺陷可能会导致我受伤甚至死亡。我清楚获知活动计划的联系人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动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并且同意免责和放弃权利的协议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3、我理解并清楚知道身体活动和装备的使用是有潜在危害的。我也理解健身和休闲的活动也包含有导致受伤,心脏病和甚至死亡的风险,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使用活动的装备。因此,我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联系人和同行伙伴们的法律责任。
4、我同意承担所有的个人收到伤害的风险,包括瘫痪和死亡,这些风险是可能发生在往返参加活动的途中,或者是在参加活动的时候。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往返活动地点的交通方式。我同意承担由于我选择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5、我清楚获知此次活动的成员都和本人一样是自愿的参与者,其并不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等。我了解自行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任何的伤害。
6、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更加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和只参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鼓励发展一种好问和怀疑的心态,去询问活动的领队以要求解释任何我觉得不适的决定。我同意我将不会参加任何的活动,除非我已经仔细考虑过,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关风险。我清楚获知,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7、在此我谨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声明的情况。我清楚获知,我已经被知会,我需要医生批准才能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我也获知,我应该进行或更频繁的身体检查,并咨询我的医生有关我参加体力活动,练习和装备使用的情况,以便我可以获得他/她的有关健身活动和装备使用的建议。我清楚获知,我要么就进行身体检查并获得医生的批准去参加活动;要么就决定在没有获得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参加活动,并谨在此承担所有的由参加活动引起的责任。
8、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我可能会尽力协助我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我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我进一步理解到,我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任何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我。
9、在此次活动中,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赔偿责任。
10、我理解,对由于我参加活动而导致的我个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财产损失,活动联系人和其他承员不应承担责任。
我同意,一旦签署,此责任豁免协议将生效。此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
由我以下签署,我保证:
我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其条文;
我理解参加此次户外活动相关的风险;
我承担由于选择了参加此次户外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
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对于由于参加任何和所有户外运动、旅行和户外活动而引发,或与之关连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伤害,活动(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任何形式和性质的损害,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免除活动联系人和同行其他成员的责任。
我的年龄属于18-65岁之间。
活动联系人(签名):
签名日期:
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4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为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对学生的假期学习和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并与学生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1、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2、不在马路上扒车、追车或抛物击车.3、不在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闹、玩耍.4、未满十二周岁不在道路上骑自行车.5、不用湿手、湿布擦电器,不随意玩耍电器.6、远离高压电器,不在高压线下玩耍.7、打雷下雨时,不在大树等易导电的物体下躲避.8、不在建筑施工现场站立、通行、玩耍.9、上下楼梯有序缓慢右行,不拥挤,不打闹.10、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不翻越门窗.11、不带棍棒,刀具等危险品上学,不做危险游戏.12、正确使用剪刀、圆规、铅笔、钢笔等学习用具,避免伤害别人.13、正确使用体育器材,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14、参加体育活动时要严格按老师要求去做.15、不看不健康的书,不进入网吧即娱乐场所.16、不私自外出,不与人口角斗殴.17、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食品.18、不带零食进校园,不到学校周边小摊买食品.19、不带烟花、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20、不吸烟,不玩火,防火防盗.21、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在校期间没有老师允许不得离开校园.22、不爬树、电线杆,不到危险的地方去.23、加强体育锻炼,不与传染病接近,积极参加预防.24、维护校园文明,确保校内外安全,做文明的小学生.25、不到河边等危险地溜冰。
请家长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学校与教师布置的各项寒假作业。
希望家长同志全面配合学校工作,共同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学生,确保学生安全,力争让每一个孩子能度过一个欢快、和-谐的寒假。
学生签名:
14.班干部保证书 篇十四
(一) 合同相对性简要介绍
在引出本文的问题之前, 我们首先来讨论一下合同相对性, 合同相对性作为合同法下的一项帝王原则, 可以说在任何类型的合同当中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1]合同相对性的重要内容在于: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应由当事人承担, 除法律和合同另有规定外, 第三人不对合同当事人承担合同上的义务与责任。合同乃是双方之间有关权利义务安排的一致协议, 合同约束的对象即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合同下的约定内容也仅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他人不能基于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向违约方提出合同上的请求。
(二) 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合同
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合同是保证保险合同的一种, 保证保险是《保险法》中明确规定的一个险种, 属于财产保险范畴 (1) 。有关保证保险的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复函 (2) 中有明确定义:“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为投保人向被保险人 (即债权人) 提供担保的保险, 当投保人不能履行与被保险人签订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时, 由保险人按照其对投保人的承诺向被保险人承担代为补偿的责任”。
(三) 合作协议
在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中, 保险公司首先是与银行就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有关理赔、保险事故等事项均是保险合同与合作协议下重点约定的内容, 保险合同与合作协议中当事人的利益差异会导致就同一事项做出差异的安排, 这种差异的安排固定在合同中哪些属于是有效的约定, 哪些又是属于无效的约定是需要经过斟酌的, 无效的约定写在合同里当然是没有必要的, 也会给当事人行使纸面上的权利带来障碍, 成为“镜中花, 水中月”, 当事人以为已经就相关事项做出具体的约定或变更, 其实已经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而不具备法律上的生效条件, 下文就具体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讨论合作协议与保险合同条款下相同事项冲突约定的效力鉴别。
二、合作协议有关约定与保险合同条款存在冲突的具体情形
(一) 关于保险人保险合同解除
在银行、保险公司及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博弈中, 银行显然是不希望保险合同解除情况的发生, 因为保险合同一旦解除, 银行的贷款就失去了一层保障, 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债务, 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总是在发生变化的, 银行当然希望是一个有还款能力的主体来承担贷款债务, 保险公司自然的还款能力应该是有保障的, 故而银行作为保险合同下的被保险人是无论如何不希望保险合同解除的;另一方面, 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故而,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存在有关合同解除的约定也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 在实践中, 银行总是试图在合作协议中限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的解除权, 表面上看, 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不得与客户解除保险合同的约定是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 因为银行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 不能就保险合同的解除事宜与任一方作出约定而对其他方有约束力。笔者认为, 在合作协议中, 银行与保险人之间有关保险合同解除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保险合同下解除权是一种权利, 可以由当事人处分, 保险人对解除权有自由处分的权利, 保险公司放弃保险合同下的合同解除权是合作协议下的一项义务, 且放弃保险合同解除权没有加重投保人义务, 对保险合同相对人的权利没有影响, 故而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合同解除的内容合法有效。
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做一些理解, 有一种合同叫做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生效或者附条件终止的合同, 以条件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合同生效或终止的要件。那么在这样一种合同中, 所附条件就很有可能指向其他合同, 并且对附条件合同的当事人施加相应的义务, 合作协议中如果明确约定保险人放弃保险合同解除权, 否则合作协议终止的话, 可以直接认定合作协议为附终止条件的合同, 这样, 附条件的合同显然没有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 因而也是有约束力的。
(二) 关于保险合同生效时间
保险合同生效及保险期间只能够由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 银行与保险人之间合作协议有关保险合同生效的约定对投保人来说没有意义。保险合同在保险人与投保人就保险事宜达成一致时即告成立, 而保险合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属于成立即生效的合同, 如果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合同自签发保单之日起生效的约定有效, 那么保险合同自保单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单签发之日通畅在保险人与投保人就保险事宜达成约定之后, 意味着保险合同生效时间被合作协议做了调整, 这样一来对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 投保人与银行之间仅具有借贷法律关系, 银行不能够通过合作协议来调整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三、问题分类
(一) 合作协议中对仅涉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权利义务的变更
上述具体问题实际上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即是合作协议对仅涉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权利义务的变更, 且约定了在合作协议与保险合同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时以合作协议为准的, 对于这类约定, 原则上应属于有效约定, 出现纠纷时, 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合作协议为准。
也就是, 在合作协议中, 有关权利义务的安排还是仅仅在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做出, 即使涉及投保人的权利义务, 也只能够在不加重投保人义务的前提下, 合作协议中的有关约定才为有效。
最后, 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证保险合同合作协议的性质不因保险合同而局限, 在最高法院对有关案件的回复中, 最高院认为保证保险实质上就是保险公司对银行贷款的担保, 是保证 (3) , 合作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保证协议。因此, 保证协议中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约定与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约定即借款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约定均是独立的, 尽管各协议之间有所牵连, 但这并不影响在各自独立的合同下, 合同当事人就各自权利义务所做的对各自的具体安排。
(二) 合作协议中涉及变更投保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这种情形就很好考虑了, 合作协议是由银行与保险人就保证保险合作所做的约定, 投保人没有参与合作协议的谈判与缔结, 即投保人没有涉及银行与保险人之间合作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 故而合作协议不能扩及对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安排。
例如, 在合作协议中可以约定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但合作协议中如果约定投保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或者对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期间等作出约定就是没有意义的。
本文所探讨的保证保险合作协议的法律问题, 其实也就是在探讨合同相对性的问题, 在具体的合同中, 合同相对性的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 但合同相对性的实质永远都是不变的。当然, 合同相对性并不是绝对的, 在特定条件下, 合同以外的当事人也能够介入到合同关系当中来, 最典型的就是债的保全 (4) 。所以, 问题不是绝对的, 但, 变更的前提是要对现有法律制度要有深刻理解, 不能因为对现有法律制度的理解不到位而错误地认为现有法律制度已经跟不上发展的社会生活。故而, “徒法不足以自行”, 作为法律人必须要不断学习, 正确理解并运用法律才能够实现法律人的价值, 才能够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摘要:保险通常是基于保险合同在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所做的权利义务安排, 在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中, 保险人与受益人即商业银行之间往往会在保险人开展特定保证保险业务前, 首先就保证保险合作做出相应的安排, 这种安排会涉及对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 显然就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 本文通过对保险人与受益人之间合作协议法律问题的研究以期望能够将有关疑问阐述明晰。
关键词:合同相对性,保证保险,合作协议
参考文献
[1]王利明.论合同的相对性[J].中国法学, 1996 (4) :69.
15.班干部保证书 篇十五
我与丈夫祝某是经人介绍、自由恋爱了两年才结婚的。为表示永不变心,双方曾请来亲友作证,当众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保证此后无论任何情况,均不得单方面提出离婚,否则,必须赔偿对方人民币30万元。在婚后共同生活的3年时间里,我发现祝某越来越不适合我,双方也渐渐经常口角、打架。而今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想离婚。但有人说,保证书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自愿给自己设定的义务,对双方具有当然的约束力,要么我不能提出离婚,要么我得赔偿30万元。对吗?
读者:蒋芳
蒋芳读者:
上述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不离婚保证书是无效的,你根本不必受此约束。
一方面,虽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但处分权利的行使并非没有任何约束,而必须以合法为前提。如《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其强调的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另一方面,不离婚保证书违反了婚姻自主原则。婚姻自主不仅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你们之间的不离婚保证书,强调的是“无论任何情况,均不得单方面提出离婚”,恰恰是对婚姻的强制和干涉,是对各自人身权利的限制,是对婚姻自主权利的剥夺。再一方面,不离婚保证书对双方均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已经明确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正因为不离婚保证书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违反了《婚姻法》的强行性规定,决定了它自始自终都对你们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不存在要么不能提出离婚,要么赔偿对方30万元的问题。
试离婚”时,妻子为治病的借款也属夫妻共同债务
编辑同志:
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但又对是否离婚一时把握不定,遂决定从2008年5月“试离婚”,即彼此互不来往、互不干涉。期间,由于我突然身患重病而又缺乏生活来源,只好向他人借款5万元用于医治。现我已决定与丈夫离婚。请问:该借款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
读者:王慧
王慧读者:
该借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
一方面,“试离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简单地说,“试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生活上先“离”一段时间,而不进行法律程序上的离婚登记,这种情况实质上就是分居。由于我国目前尚无“试离婚” 即属自动解除的法律规定,因而“试离婚”只是个人协议上的离婚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故不具有离婚的法律效力,彼此之间仍然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鉴于“试离婚” 期间你们仍是合法的夫妻,决定了你丈夫应当对身患重病而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你进行抚养,而不能不管。在其没有给付医疗费,而由你借款医治的情况下,其自然应当对因此产生的债务负责。就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得更加明确:“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再一方面,上述意见第17条第二款还将“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仅界定在:(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而本案借款并不在其列。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产权当属未成年子女
编辑同志:
我与丈夫婚后,曾出资30万元,以11岁女儿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登记。而今,我与丈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就住房的处理产生争执。我认为女儿随我生活,房子自然应当归我。丈夫提出女儿根本没有能力购房,房屋实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请问:哪种意见正确?
读者:邓玲
邓玲读者:
你们的意见都是错误的,房屋产权当属女儿,你们无权处分。
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根据。”《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虽然你们女儿没有经济能力购房,所有资金全部出自你们,但她是唯一的法定所有人,即使作为父母的你们也不得侵犯。另一方面,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意味着父母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就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已经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和第129条已分别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个人养老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编辑同志:
我与丈夫是10年前结婚的,现双方决定离婚。因此前其已交付养老保险金,我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他却提出,现行养老保险金管理制度规定,劳动者个人账户下的养老保险金交给国库,待达到退休年龄时,才由国家按月发放退休金。在未退休之前,他还不能实际取得个人账户下的养老保险金,故养老保险金既是其个人财产,也不应进行分割。对吗?
读者:赵琼
赵琼读者:
个人养老保险金(简称养老金)账户虽然具有专属性,但仍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切合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16.【精品】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十六
一、外出活动为各位家长个人行为,由家长自发自愿组织,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出行方式、活动内容、费用支出等事项由参加活动的家长协商决定。
二、活动的发起人只是进行活动的发起与联络,对活动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或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加活动的各位家长为活动责任人,对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参加活动期间的一切行为及可能发生的意外及事故全面负责。如参加活动的家长、孩子发生意外或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孩子的家长自行承担。
四、家长应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贯穿活动始终,活动期间确保采取必要的、足够的安全措施保证孩子安全。家长应加强对自己孩子交通安全、游戏安全、防水、防火、防电、防绑架等教育,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
五、外出活动期间家长及其孩子因个人原因与他人发生纠纷,相关责任由发生纠纷者自己承担,与活动发起人及参加活动的其他家长无关。
六、本责任书由参加活动的家长签署后交活动发起人保存。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幼儿姓名: 家长:
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2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让学生过一个快乐、愉快、安全的假期,特签订此安全保证书,希望学生能做到:
1、不私自外出,如外出要和家长打招呼。不能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不接受陌生人的东西。
2、不在马路上踢球、打闹、玩耍、骑车。
3、不在建筑工地玩耍,不到池塘、水库、河边等危险地方玩耍。
4、不玩火、不玩电、不放鞭炮,注意煤炉安全,用电安全。
5、注意游戏安全,不做危险的事情。
6、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三无”食品。
班级: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xx年6月19日
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3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 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 证号:联系电话:(中标项目经理)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1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
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建设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7.班干部保证书 篇十七
充分调动干部和群众积极性
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善做善成——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讲话
总书记于7月11日至12日在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通过深入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推动深入查摆和解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习近平同志指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
习近平同志指出,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多重温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伟大历史,心中就会增添很多正能量。毛泽东同志当年在西柏坡提出“两个务必”,包含着对我国几千年历史治I规律的深刻借鉴,包含着对我们党艰苦卓绝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包含着对胜利了的政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即将诞生的人民政权实现长治久安的深刻忧思,包含着对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深刻认识,思想意义和历史意义十分深远。全党同志要不断学习领会“两个务必”的深邃思想,始终做到谦虛谨慎、艰苦奋斗、实事求是、一心为民,继续把人民对我们党的“考试”、、把我们党正在经受和将要经受各种考验的“考试”考好,使我们的党永远不变质、我们的红色江山永远不变色。
习近平同志指出,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领导干部要让群众看到自己敢于正视并解决问题的决心,看到自己拜群众为师、向群众求教的襟怀,看到自己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行动。同时,要激发广大群众关心党的形象、关心党的事业、关心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责任感,引导群众履行监督责任,多提意见建议,真心帮助领导干部改进提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一个一个加以解决。党员、干部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要让群众看清楚,接受群众监督。
习近平同志强调,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着力贯彻和体现整风精神,把批评和自我批评摆在重要位置,把开门搞活动作为重要方法,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重要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既认真解决“四风”方茚的问题,又注重通过强化理想信念、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抑制不正之风;着力保证活动健康发展,切实做到不虛、不空、不偏。
习近平同志要求,省级领导班子成员把示范带头作用体现到活动全过程,中央督导组要深入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省级班子成员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参与者。要结合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很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无私无畏的勇气对照、检查、改进、提高自己,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
习近平同志强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就是要使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用好的作风做好工作。要傘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大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孝义市第十二中学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摘要
一、参加范围与对象:全校教职员工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宣读学习方案,统一学习计划,落实安排部署。
(二)学习领会阶段
1、学习内容:《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办通讯》第九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刊)和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时的讲话为基本读物;将已公开发表的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相关讲话及时纳入学习范围。
2、学习方式
通过报告会、讲座、看视频等形式组织全校教职员工集中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同时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
3、学习要求
学校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并要求作好笔记与会议记录;个人自学不少于52学时(至少1周1次),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所有教职员工要就总书记系列讲话要点或个别专题撰写心得体会,领导干部不少于4篇,其他党员干部不少于2篇。所有教职员工的学习要有学习计划、有时间安排、有学习笔记、有发言提纲、有学习总结(阶段性)、有心得体会。
4、专题研讨
召开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专题研讨会,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学校实际,深入研究探讨贯彻落实系列讲话精神的思路和方法,将思想进一步统一到新校建设、兴校发展的目标上。
5、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将开设专门的学习园地,召开心得体会交流会、座谈会,组织读书比赛、演讲比赛、有奖征文等活动,将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穿始终,学校将依据方案组织活动,落实考核,着力构建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的长效机制。
(三)贯彻落实阶段
学校将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思想认识、服务态度、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不足,以学习促反思,以交流促共识,以转变促发展,引导全校教职员工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式,提高师德素养,优化教育质量。学习中树典型,交流中推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营造一种学先进、创一流、做一流的良好氛围。
三、学习保障,落实推进
1、系列讲话成套下发,内容更新及时传达。
学校及时下发《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办通讯》第九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刊)和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时的讲话,以办公室为单位组织学习,领导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时事,对已公开发表的总书记的讲话进行整理,及时纳入学习范围。
2、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典型引领营造氛围。
宣传标语、板报、宣传栏,各种形式的活动将推动学校此项工作的落实;对活动中涌现出的模范,我们将进行广泛的宣传,不断掀起学习的高潮。
3、阶段检查,以考促学
18.保证地面施工质量措施 篇十八
1.6楼板安装不平, 错台较大, 这样要使混凝土地面平整, 必然造成抹灰的厚度不一致, 混凝土收缩也不一致, 加上施工荷载的作用, 极易在灰层厚薄交接处产生裂缝。
2 防止龟裂保证质量的具体办法
根据上述分析, 我们知道了细石混凝土地面发生龟裂的具体原因。要想防止其龟裂保证地面的施工质量, 就必须对症下药, 采取下列措施:
2.1 合理安排工序使施工缝先后收缩基本一致, 以防止上述的问题发生。
在工序安排上, 应首先抹地面, 而后再抹墙面和踢脚线, 这样可使踢脚线和墙面的重量压在地面上并可将地面和踢脚线的施工缝转移到地面与砖墙的接缝处, 此缝被压在踢脚线下。如工序不允许先抹地面或必须抹墙面时, 也可先将墙面灰抹完, 甩下踢脚线不抹待地面抹完后再补抹踢脚线。
如踢脚线也必须先抹时, 则在抹踢脚线压光时注意, 将踢脚线露出地面的部分压光, 地面下边的部分用铁抹子划出条纹, 以增强地面与踢脚线的粘结。
2.2 做好清理工作, 房间四周阴角处的粉尘、脏物和杂物要清扫、冲洗干净。
相邻楼板之间高低差超过40~50mm时, 应先将楼板浇透后, 局部用细石混凝土将楼板处抹平。
2.3 抹灰前先将踢脚线洒水浸透, 以免抹地面后四周先干, 影响压光。
常温施工24h后浇水养护7d达到要求强度为止。
2.4 厨房、卫生间、上下水、暖气、煤气管、地漏、
电闸盒、灯位等, 在抹灰前应提前安好, 并检查调整, 符合质量要求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以免抹完地面后又进行剔凿变位。
3 处理方法
对于小面积 (50cm2) 以内的空鼓裂缝不影响使用者可不作处理。
19.班干部保证书 篇十九
婚礼现场遭逼债,
无奈写下保证书
董正东是河南省三门峡市人。2014年6月26日,是董正东的结婚日,他的新房就置办在三门峡市的一个花园小区。早晨,董正东和母亲刘馨怡以及亲友为迎亲忙碌着,所在的小区洋溢着欢乐、喜庆的气氛。
9时许,有两个人举着自制的“老赖刘馨怡借钱不还”的标牌来到小区,并挡在董正东迎亲车队的前面。董正东立即询问缘由,得知举牌的两人是名为孙尚德、孙尚义的兄弟俩。他们称刘馨怡欠他们20万元,今天特上门讨要,并出示了三张借条。这三张借条内容分别为:“2012年11月26日,古海峰今借到孙尚义伍万元整,还款日期12月26日,担保人:刘馨怡”;“2013年4月15日,刘馨怡今借到孙尚义现金拾万元整”;“2013年9月12日,刘馨怡今借到孙尚义现金伍万元整,月底还清。”
“欠钱不还肯定是不对的,你们放心,我一定会替我母亲尽快还给你们的。”董正东向孙尚德、孙尚义递上喜烟,陪上笑脸,招呼道,“不过,今天是我的结婚之日。你们这样讨债,我的婚礼无法进行。一来挡着了迎亲的队伍,二来吸引别人围观,影响不好。你们能否给个面子,行个方便?”
“给你行个方便,那么谁来给我们行个方便?”孙尚德、孙尚义挥手打掉董正东的迎新手捧花,大声说,“你母亲欠我们的钱不还,还躲起来,我们选的就是你结婚的日子,你母亲总要露面吧。今天,你母亲不把钱还给我们,我们不会走!”
董正东一时根本无法筹集到20万元。可是,孙尚德、孙尚义抱定拿不到欠款就不收兵的架势,双方就这样僵持着。不一会儿,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迎亲车队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大家七嘴八舌,董正东感到非常难堪。
双方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再不出发,必将错过迎亲吉时。董正东多次与孙尚德、孙尚义进行协商。可是,孙尚德、孙尚义寸步不让,协商毫无结果。
为使结婚仪式顺利进行,最终董正东作出妥协,向他们出具了一份保证书,内容为:“我自愿将名下一辆轿车抵押给孙尚义,替母亲还债。如母亲不还,我替母亲还20万元。”随后,董正东将轿车交给孙尚德、孙尚义,婚礼才得以继续进行。
两审法院定规矩,
公序良俗不可违
结婚的日子,遭人逼债,既丢了面子,又破坏了氛围,还被人指指点点,这让董正东感到十分气愤。而出具保证书,将轿车进行抵押,更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迫不得已,为此,董正东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出具的保证书,并追回轿车。
2014年7月26日,董正东来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以保证书系受孙尚德、孙尚义威逼所写为由,一纸民事诉状,将他们推上了被告席。董正东诉称:孙尚德兄弟俩趁他新婚大喜之日,强行对他的迎亲队伍进行拦截、辱骂,使他的婚礼无法正常举行,威逼他书写替母亲还债的保证书。孙尚德、孙尚义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给他造成极大的伤害,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保证书,并判令孙尚德、孙尚义归还非法扣押的轿车,赔偿相关损失50000元。
10月25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孙尚德、孙尚义辩称:董正东诉求的保证书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且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为他们实现债权提供的保证,故不存在撤销的事由。他们占有董正东的轿车是董正东对他们的债权实现的一种保证,不存在非法扣押或者非法占有,因此不存在返还的事由。
2015年3月10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判决撤销董正东书写的保证书,并判令孙尚德、孙尚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董正东返还扣押的轿车。此外,因董正东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他的轿车被开走所造成的损失,故要求赔偿损失5000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孙尚德、孙尚义不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中,他们称:孙尚义的合法债权应得到法律的保护,他在找不到债务人刘馨怡的情况下,才于董正东结婚当日找刘馨怡讨要欠款。董正东自愿为母亲提供担保和质押轿车,他们没有威逼董正东,且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威逼董正东担保。故,他们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9月21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债不还,不得已采取一些特殊手段讨债也无可非议。那么,本案中,孙尚义、孙尚德在债务人刘馨怡儿子董正东的婚礼上讨债,董正东签下的保证书,法院缘何予以撤销呢?关键在于董正东签下的保证书时,是否受到胁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由此可见,民事法律行为应否予以撤销,客观要件在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是在受到欺诈、胁迫或者被乘人之危情况下所为,主观要件在于是否违背了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九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本案中,孙尚义、孙尚德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董正东造成心理的压力和恐惧,仍然采取举着“老赖刘馨怡借钱不还”的标牌、围堵婚礼队伍等方式讨债,实质是以阻挠婚礼的正常进行为要挟,迫使被董正东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精神,认定该胁迫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侵犯了刘馨怡的名誉,也阻挠了董正东婚礼的正常进行。孙尚义、孙尚德称没有对董正东进行威逼,与查明的事实不符,应当予以撤销董正东被迫出具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保证书。董正东要求孙尚义兄弟俩赔偿损失50000元的诉讼请求,因他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轿车被开走后所造成的损失,故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定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遵循公序良俗原则。结婚是人生大事,婚礼更是重要的里程碑,是中华民族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包含着社会、公众对新人的美好期待和祝愿。这种善良的风俗习惯,应得到大家的尊重和保护。本案告诫人们,在婚礼现场采取非正常手段向婚礼主办方索要债务的行为,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强迫他人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胁迫行为。为婚礼顺利进行而当场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武向春(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班干部保证书】推荐阅读: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06-19
优秀学生干部证书模板08-08
扫地偷懒保证书 没有扫地的保证书10-17
保证发工资的保证书07-13
质量保证书06-24
单位保证书07-04
写给保证书08-05
贫困保证书08-06
假期保证书09-04
老婆保证书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