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精选7篇)
1.农业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 篇一
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建议摘 要 以山东省为例,回顾了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加强农业科研创新体系、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强农业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体系、农业科技人才创新体系(平台)和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五点建议。关键词 自主创新 农业科技 创新体系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1 农业科研综合实力薄弱,整合能力差
主要表现在:一是学科结构、专业设置不尽合理,机构重复交叉。山东省农业科技机构虽然经过几次积极调整,科技体系有了一定改善,但在专业和机构设置上仍然存在设置不合理、机构重复交叉等问题,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种植业学科多、其他学科少,传统学科多,新兴学科少,产中领域研究学科多、产前、产后领域的学科少。二是农业科研机构和队伍大而不强,农业科研方向、任务的调整还不能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如农业科技成果产出量每年上百项,但成果转化率不足40%,除开发、推广存在缺腿外,科技成果的应用性较差也造成了转化难度的提高。三是农业科技项目中还普遍存在着常规技术研究得多,对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少,技术引进多,吸收消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少的问题。四是农业科技整合能力差。主要表现为农业科技团队精神不强,特别是立题研究分散、低水平重复较多,缺乏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的科研队伍。五是农业科技产业创新能力低。农业科技产业发展规模小、效益低,经营管理不规范,农业科技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带动能力比较薄弱。
1.2 农业科技创新资金不足,手段落后
资金不足是所有技术创新不力的普遍原因,而在农业技术创新中尤为突出。首先是农业科研资金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山东农业研究投资占农业总产值的比值约2‰,为发达国家的1/10。其次是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缺乏,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来源不稳,使推广工作受到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财政支出不但水平低,而且呈现下降趋势。特别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人均技术总经费和人均推广经费不断下降。三是农业科技单位负担过重,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多,负担重;单位投入成本过高,资源利用效率低,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负担,加上还承担了许多社会义务,导致了科技经费被转移及挪用。四是农业科技创新手段落后。由于财政投入不足,目前多数农业科研单位设备落后,大多数还停留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水平。设备陈旧、图书资料少、现代信息手段缺乏,大面积综合试验基地少。由于农业科技创新手段落后,大部分科研院所仅具有应用常规技术的能力,缺乏使用高新技术的设备和能力。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农业科技创新。
1.3 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不活,体制不完善
从总体来看,山东农业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目前仍未建立和健全起来,集中表现如下方面:一是农业科研力量部门所有制突出,导致各农业科研机构研究效率低、浪费大。二是在农业系统内,农业产学研脱节,教学、科研、推广之间不协调,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不畅。农业科研单位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但许多成果却没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来说,农业新技术的供给与需求脱节严重。三是农业技术创新资源分配不当,农业科研项目的确定、农业技术推广和扩散,仍然是由政府集中决策和行政推动的做法,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高等院校大部分课题结题后,其成果束之高阁或采用率不高。四是激励机制不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五是农业科技单位中公益性研究和经营性开发交织在一起,不便于分类管理,又影响农业科技创新实力的提高。
1.4 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短缺,人才队伍不稳定
主要是农业研发机构中农业科技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缺乏,导致高新技术研究乏力;还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开拓能力强的开发型人才,导致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滞后;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农业人才进入全球市场流动的大循环,尖端人才的流失问题更为严重,成为影响山东省农业科技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农业科技单位的机制陈旧,激励机制不够,缺乏活力,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严重,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困难,加剧了人才流失。近年来,非农业部门争夺农业科技尖端力量,也形成了多部门对优秀农业科研人才的竞争。特别是一些农业科技带头人相继离开农业科技系统,造成人才外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很不稳定。
1.5 农业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
科技资源主要包括人、财、物三种资源。山东省农业科技资源目前仍集中在传统的大田作物种植业,而畜牧、水产及特色经济作物研究领域则严重不足;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产中阶段,而产前、产后阶段投入欠缺;农业科研领域较受重视,而中试转化及产业化环节相对薄弱。从地方财政用于农林水等部门的科技三项费用支出的情况看,还普遍存在着支持力度不够、间波动大的问题。从全省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分布结构上来看,各地区的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分布和财政资源在地区间配置一样,不合理现象仍十分突出,集中体现东部地区农业科技人力资源集中,西部地区农业科技人力资源不但偏少,质量也比较低,东西部地区农业科技人力资源相差悬殊,存在着严重的失衡现象。
1.6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差距大
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山东农业科技创新差距较大。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方面的差距。如生物育种,发达国家已育出转基因植物200余种,并在大田推广应用,我国只有很少几个作物品种实现转基因育种。工厂化设施农业,在以色列、荷兰、法国、日本、南韩等国家,其设计、建造、运营已形成标准化、系列化、专业化、自动化生产阶段,工厂化设施农业的效益,荷兰亩产值一般在几万至几十万美元,山东为0.5~2.5万元人民币;与工厂化设施农业相配套的高新技术农业机械水平,山东只相当于20世纪8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落后近20年。农业资源利用,以色列水资源的利用率高达90%以上,山东仅为35%~40%;每立方米水生产粮食以色列为2.32Kg,我国为0.87Kg,山东为1.15Kg。从总体来看,山东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份额与发达国家占有70%~80%的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科技成果转化率40%左右,推广度不足30%。建设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2.1 思路和目标
总的思路是:按照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农业科技发展特点,以调整优化农业科技体系的结构、合理配置人才队伍为重点,以服务“三农”和促进“五个统筹”为中心,进一步转换机制,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资源优化配置、高效精干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四个结合”:即自主研究和技术引进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相结合,资源高效利用与保护相结合;形成四大体系,即科研创新体系,科技人才培养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体系;从而为山东农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证。
2.2 建设重点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确定以下建设重点:
2.2.1 农业科研创新体系
农业科学研究创新体系是实现自主研发创新的平台,要通过市场引导和政府调控,调整现有
农业科研机构,形成以省和市两级为重点的全省性农业科研体系。省级层次科研机构要重点支持以省农业科学院为主体的农业科研机构群体;地方层次应根据农业发展需要,以及自然、经济区划,以市级农业科学研究所为重点,给以重点扶持,逐步发展成具有地方特色和区位优势的区域性农业研究中心。同时,允许和支持民营等其他形式的农业科研机构存在,逐步形成省、地方、企业、民营多形式、多类型农业科研机构,形成纵向有层次、横向有分工的农业科研体系。要通过建设新型机构,通过分流重组,形成重点研究所、区域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工程中心、农作物改良中心、农业研究开发基地、农业科技决策咨询中心,建立起以重大应用研究、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为主要任务,层次分明、结构优化、精干高效、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的农业科学研究体系。
在农业科研创新的领域方面,应重点突出以下领域: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节水灌溉、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农产品储运加工、可持续发展、管理决策等。
2.2.2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
技术创新平台要以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群为突破口,以科技成果产业化带动农业科研、推动农技推广为重点。要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加工技术以及其他诸多领域逐步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以企业为龙头,以技术为核心,以成果转化为手段,以创造经济效益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以带动整个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升级。要集中力量,办好一批农业高科技企业和农业高科技园区,使之形成农业高新技术的“孵化器”。在涉及到农业发展方向和起主导作用的农业科技领域,要集中财力、物力、人力,高强度投入,推动农业高新技术发展。
2.2.3 农业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体系
以现有市、县、乡三级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为主体,推进与农业高校、科研单位,特别是与地方农业科研院(所)的联合与合作,构建新型、高效、畅通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通过建设和调整,充分发挥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主渠道作用,创建机制灵活、形式多样、适合市场经济条件和符合省情、并能保证农业知识传播顺利实现的我省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2.2.4 农业科技人才创新体系(平台)
以稳定、培养和支持人才干事创业为重点,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形成新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使用机制、人才流动机制、人才竞争机制、人才绩效与收入挂钩机制。通过人才创新平台的建立,为我山东农业科研创新平台、技术创新平台、知识传播和技术推广平台提供人才保障。
上述四个创新体系,是一个以农业科研创新为基础,以农业推广创新为纽带,以高新技术产业化创新为特征,以人才使用创新为核心的总体创新体系。这四个创新体系,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互为影响、互为关联,缺一不可。
2.3 几点建议
2.3.1 制定农业科技产业发展政策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科技产业政策是相辅相成的,具有密切的关联性。由此,从山东省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迫切需要制订具有强大政策导向作用和长远意义的农业产业发展技术政策。政策应以产品创新和产品市场创新为中心,对那些技术含量多、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的农业产业予以重点产业扶持,加速其产业化。政策应充分体现对产业鼓励政策、优惠政策、风险分担政策、经费支持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从而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3.2 加强农业科技体制创新建设
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就必需在农业科技运行机制和体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要打破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组织布局分散、研发层次重叠、管理效率低下,学科设置陈旧,专业单一,跨专业综合型项目较少,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僵化落后的状况,要按照科技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对科技布局及机构设置优化配置,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改变农业科技管理模式和内容。要推进灵活、公平竞争、蓬勃向上的运行机制建设,实行公开招标、竞争立项,人员自主结合、竞争上岗的办法,发挥每个农业科技岗位的作用。
2.3.3 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重点是发挥高等农业教育系统培养人才的主力军作用,提高培养造就人才的质量;通过科研工作,在科技实践中培养造就高水平的学术人才;建立起人力资本合理使用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克服人才不足与人才闲置同时存在的不正常状况,要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氛围,建立激励机制,发挥人力资本充足的优势。
2.3.4 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
重点是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并存的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在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农业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同时,农业科研单位要采取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加快成果产业化。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体制。
2.农业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 篇二
改革开放30多年来, 我国农业科研投入逐步增加, 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对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农业科技体制的条块分割、学科分割、地区分割、资源分散、低水平重复、协作不力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效率的提高和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面对现代农业发展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分工布局的新需求, 必须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才能更有利于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服务能力。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建设, 我国已经形成了从中央到地区的科研教学机构和中央到县以下的全包围、全覆盖的农业科技推广系统, 这些机构和队伍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形成了各自的优势。实践证明, 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必须以现有的科技资源和科技力量为依托, 充分利用这些已经形成的体系队伍和优势力量。进一步说, 深化农业科技体制进行改革、建设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不是另搞一套, 必须尊重历史和现有基础, 立足国情和体制现实, 结合自身特点, 在基本不改变科技资源单位所有、单位属性、单位管理的条件下, 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技术需求, 打破传统的科技资源部门分割、学科分割、区域分割的局限, 通过科研单位之间的合作、产学研合作、农科教结合等方式, 将农业科技资源灵活的组合在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各阶段, 才能最大限度利用我国已有的科技创新资源, 提高农业科研推广效率。
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就是在这样的基本思路上建立的, 它是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 建立主要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究到市场的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新型技术体系, 这种新型技术体系具有突出的制度创新特征, 总结和分析该体系的制度创新特征, 是理论提升的需要。从实践来看, 自2007年我国开始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以来, 可以说取得了很大成效, 然而这种新模式、新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研究并解决这些新情况、新问题, 是现实的需要。从目前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研究来看, 关于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研究理论滞后于实践的状况十分突出, 尤其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特征和实施以来出现的新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的学术成果还比较少, 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化研究。
二、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制度创新特征
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主要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依托具有创新优势的中央和地方科研资源, 针对每一种农产品设置一个国家产业技术研发中心, 产业技术研究中心由遗传育种、土壤与栽培、病虫害防治、产后处理与加工、产业经济等若干个功能研究室组成;并根据每一种农产品的区域生态特征、市场特色等因素而在该种农产品的主产区设立若干综合试验站, 从而形成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结构框架, 这个结构框架由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综合试验站二个层级构成。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具有如下七个方面的制度创新特征。
1. 以产品为单元、产业链为主线配置科技创新力量
以产品为单元、产业链为主线而配置科技资源是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最大特色, 是与以往科技体系建设的最大不同之处, 它按照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 针对每个农产品设立一个国家产业技术研发中心, 并建立若干功能研究室, 合理配置遗传育种、栽培与养殖、病虫害防治、营养、产后处理与加工、设施设备和产业经济等各个环节的科技资源和研发力量, 在全国选拔在该领域最具有优势与实力的科研人员进入该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的各功能研究室科学家岗位, 确保产业发展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研究, 做到每个环节的科学研究都是由最有优势的研究力量负责开展, 每个环节的科技资源都尽可能实现均衡配置。另一方面,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考虑每个农产品的区域生态特征、市场特色、地方优势等因素, 在多个主产区设立若干个综合试验站, 并因地制宜地开展产业综合集成技术的引进、试验与示范, 调查、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 及时反馈给产业技术研发中心, 充分发挥农业技术供需对接桥梁的作用。因此,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围绕产业链聚集了全国的优势科研资源进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集成及推广运用, 并围绕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科技需求形成了分工合作和紧密联系的关系。
2. 以现有科研单位为依托、专业化分工协作为原则大范围聚集研究力量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不是在现有农业科技体系之外独立“搞一套”, 而是依托了现有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进入体系内的聘用人员其工资福利、党政关系、人事管理和后勤保障均在原有的依托单位, 同时要求依托单位应保证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功能研究室、综合试验站的办公条件和实验室条件建设、仪器设备使用和试验示范用地等。在这种前提下,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的界限, 不仅将来自全国各地农业科研机构、高校的优秀农业科研人员及其依托单位组织起来, 也将具有技术试验、推广等作用的综合试验站纳入体系, 促使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等各个地方不同机构的专家聚在一起, 形成多元化的研究力量, 共同为农产品产业技术创新贡献力量。据统计, 目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聘请了50名首席科学家、1051名岗位科学家和1144名站长。50位首席科学家中有15位来自国内高校、35位来自国内农业科研单位。1051名岗位专家来自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华南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全国主要科研院所和高校。
3. 以立体化为组织模式形成体系网路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采取的是立体化组织模式。从横向来看, 涵盖了50个农产品产业, 依托国内创新能力强的科研力量, 下设31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 吸纳了1195位农业科研人才, 同时又鼓励与指导地方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 加强中央和各地方之间的资源整合。从纵向来看, 国家产业技术研究中心的功能研究室涉及农产品的育种、病虫害防控、栽培与养殖、设施设备、产后加工、产业经济等多个环节, 贯穿了农产品产前、产中与产后的全过程, 将农产品产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有机结合起来, 打破了科技力量集中在产中环节而产前和产后十分薄弱的局面, 实现了优势农产品各产业技术体系的“纵向产业链条化”。[1]与此同时, 设置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和综合试验站两个层级, 将科研与实践紧密、直接、有效地连接起来, 用任务书和任务协议将科研人员与基层技术使用者联系起来, 促进相互沟通交流, 规避成果转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与障碍, 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4. 以“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为特点构建管理体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不打破现有管理体制的前提条件下, 依照决策咨询、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权责明晰的原则成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管理咨询委员会、执行专家组和监督评估委员会, 各部分人员互不兼任。管理咨询委员会的成员由相关政府部门、产业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审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展规划和分年度计划, 统筹不同产业、不同地域的协调发展, 综合评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展状况及其贡献。执行专家组由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首席科学家和功能研究室主任共同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发展规划和分年度计划中的相关任务, 组织开展相关科技活动, 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功能研究室和综合试验站的业务活动。分产品 (领域) 分别成立的监督评估委员会, 由行业管理部门、主产区政府主管部门、相关学术团体、行业协会、推广机构、产业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代表以及财务和管理专家组成, 其职责是对各产业技术研发中心 (含功能研究室) 、综合试验站进行监督和评估, 以及对体系中有关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5. 以应用为导向构建激励约束机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的遴选是通过科研人员自我推荐和产业技术体系遴选的双向选择, 较好地体现了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一方面, 对体系内科研人员来说, 进入产业技术体系是建立在肯定其以往科研能力、品德与态度的基础上, 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机会, 产生了心理激励;另一方面,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通过保障资金来源、设施条件等措施有效激励聘用人员参与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其中, 体系资金来源的稳定, 使得科研人员从过去的项目申请、通过答辩、分期检查等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 将精力投入到实际的科技创新工作中去, 减去浮躁, 促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效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对创新团队的考核机制, 不再采用传统的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的篇目和质量等形式, 而是关注创新技术的实际应用价值, 采取技术在生产实践中的使用情况来考核。技术研究人员能否每年向基层技术推广人员推荐一些实用的新技术, 技术推广人员又能否将这些新技术推广传播、教会农户, 让科研成果运用到实际生产中, 这成为年度总结考察有力的表现形式。五年综合考察, 考虑了农业技术从创新到应用的周期长, 避免一些急功近利的、低水平的技术创新的简单重复;分年度计划将五年综合目标分成几个小目标, 并由此制成的年度考核内容和指标又对科研人员产生有效地监督和约束。
三、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运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自2007年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已运行六年。六年来, 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然而, 这种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在运行中还存在如下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 部门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由国家农业部门主导、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而建立的。据统计, 自2007年我国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以来, 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约71亿元用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其中2013年安排资金约13亿元。按照现有的体制, 我国的科研经费预算支出各个部委各掌握一部分, 十分分散。如:2013年中央财政对科技的预算支出2529.9亿元中, 国家科技部科技预算支出292.1亿元, 仅占11.5%。这就造成各个部门都在立项搞科技研发和推广, “各唱各的调”的现象比较突出。就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而言, 由农业部主管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确定的科研项目与科技、林业、水利、国土、工信等部门实施的各类科技创新推广项目可能存在重复交叉问题, 这就影响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实际效果。
2. 不同产业技术体系之间的沟通和衔接不够
目前, 我国以农产品为单元, 开展了水稻、小麦、玉米、大麦、马铃薯、油菜、柑橘、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肉鸡等50种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基本上兼顾了大宗产品与小产品技术体系的平衡, 从每个农产品产业链的角度解决了技术的供给和整合问题。但是, 在建设过程中各个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相对独立, 横向之间在岗位专家、技术研发等方面相互沟通、联系和横向合作不够;已建立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交流平台还存在信息闭塞、交流面窄、倾向于体系内、对体系外开放程度不高等问题, 造成不同农产品产业在不同作物结合、种养结合、共性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协调性不够, 影响了每个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运行的效果。
3. 国家体系和地方体系存在重复交叉和协作不足问题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分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自国家农业部在2007年开始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建设以来, 北京、广东、四川、湖南、河南、山东等20多个省市根据自身实际也在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为避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国家体系和地方体系形成新的交叉和重复, 国家农业部明确指出地方体系建设是国家体系职能的延伸而不是另外搞一套。为避免新的交叉和重复, 国家农业部对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地方体系统一称谓“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地方创新团队”, 但从实际运作来看, 并没有完全因统一规范的称谓而在育种与繁育、土壤与栽培、病虫害防治、储藏与加工等方面避免重复交叉的情况。另一方面, 进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的岗位专家与地方创新团队的岗位专家的交流与协作通道并不是很通畅, 成果互补、知识共享的有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4.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对接不够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结构分为产业技术研究中心、功能研究室和综合试验站。综合试验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产业综合集成技术的实验、示范, 开展技术服务, 调查、收集生产实际问题与技术需求信息, 监测分析疫情、灾情等动态变化等。综合实验站集成示范的成果多, 但技术推广人员十分有限, 而我国从国家、省、市、县乃至乡均建立了农技推广机构, 这些推广部门人员多, 但掌握最新农业技术的推广人员并不多, 素质有待提高, 而目前综合试验站与现有农业推广体系尤其是县级农技推广体系还缺乏一套有效的对接机制。据调查了解, 目前产业技术体系中的岗位专家有1/3以上不是很明确和认知综合试验站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基地示范县的关系;不到10%的被调查岗位专家认为综合试验站与基地示范县或与地方政府的工作联系非常紧密。
5.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依托单位的关系尚需优化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依托现有的科技机构而建立起来的, 进入体系的各个岗位专家均是由现有的科研机构和高校选拔而来, 而这些岗位专家仍要受原单位的各项管理, 仍承担着依托单位大量的科研和其他任务, “一兼数职”的现象突出存在, 这可能造成专家团队投入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同时,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对岗位专家的考核标准与专家依托单位的考核标准存在较大差异, 两者在衔接上还存在较大问题, 这无疑对于体系成员既应对依托单位又应对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两套考核体系增加了困难。
6. 对体系岗位专家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
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 国家和地方财政上给予了岗位专家每年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 避免了科研人员花费大量的精力申报项目、争取经费、应付检查等问题, 但是竞争机制有所削弱, “大锅饭”的迹象有所体现。如何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作用, 通过更有效的激励手段把岗位专家取得的收入直接与农业科研与推广的效益挂起钩来仍然没有解决。另一方面, 目前在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进行考核的过程中, 对科技成果核定的边界很不清楚, 许多岗位专家把由依托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也纳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际目标的完成之中进行重复计入, 同时体系评估监督委员会在考核中一般也只看汇报总结材料。这样, 各个岗位专家取得的成效实际上可能带有较大“水分”。
四、完善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对策建议
1. 正确处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原有科技体系的关系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不是在原有的农业科技体系之外另搞一套, 而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依托原有科技资源、科研机构和科技力量来实现资源的有机整合和优化配置。为此建议:一要充分利用依托单位的科技资源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服务, 妥善处理岗位专家身兼数职、科研任务重叠、两套考核体制等问题。二是构建协调机制, 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与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之间的衔接, 把现有的各类科技计划作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三是加强国家农业部门与国家科技等部门的合作, 对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科技部门应当发挥更大作用, 并与科技部门开展的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有机对接起来。可建立由国家农业部、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从而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
2. 注意不同产业技术体系之间以及体系内部的沟通和衔接
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 各个产品、行业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 必须遵循大农业发展的内在规律, 注意不同产业技术体系之间及体系内部不同岗位间的衔接, 做到统筹兼顾、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协调发展。一是通过利用网络信息、电话、会议、访问或合作开展体系任务等多种方式, 加强不同体系之间、体系内部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相互学习, 构建体系间、成员间的交流学习机制。二是从制度上赋予首席专家权利与义务, 要求首席科学家定期组织成员间的工作交流学习会, 并与其他体系成员展开对话交流。三是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信息网络共享平台, 及时反映工作进展信息和最新成果, 开展学术交流, 扩大开放程度, 促进资源共享。
3. 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地方创新团队整合
在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过程中, 国家体系与地方创新团队应当有所分工, 国家体系侧重于技术的研发和集成, 地方创新团队应当把重点放在推广示范上。更重要的是, 加强国家体系与地方创新团队的有机合作和整合十分重要, 为此建议:地方在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过程中, 要主动强化与国家体系的协同配合, 充分利用国家体系的岗位科学家为地方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应以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桥梁和纽带, 建立国家体系与地方的联系机制, 根据地方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 聘请国家体系中的部分岗位科学家为地方产业技术体系的特邀专家, 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 以促进国家技术体系中的技术成果向地方扩散。另一方面, 国家农业主管部门应制定国家体系中的岗位专家为地方服务的职责和有效激励机制, 通过与当地政府、农业合作组织及农业企业的合作, 切实把国家体系中的最新技术成果转化为地方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
4. 加强体系专家团队、综合试验站与现有农技推广体系和产业基地县的对接
一要加强专家团队、综合试验站与现有农业推广体系尤其是县级农技推广体系的有效对接, 做到产业技术体系与农技推广体系相辅相成, 充分把在综合试验站中试验、示范的新品种、新技术有效扩散到更广阔的产业区域中, 服务更多的农民。二要大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的相关岗位专家和综合实验站在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基地县建立示范基地, 促进研究、开发、中试、推广和技术应用的有机结合, 充分展示成果, 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 带动农民利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三是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与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大院的有机结合。
5. 健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岗位专家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国家财政应逐年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持的力度, 并针对各产业发展、各岗位专家的不同需要, 尝试建立科研经费投入的浮动机制, 形成与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二是加强资金使用与体系项目任务的衔接, 预算及审核等环节多考虑体系工作开展的实际问题, 适度增加劳务费、会议费、旅差费等在项目总经费中的比重, 把技术服务的工作费用纳入项目预算。三是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前提下, 适度扩大岗位专家和站长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和年度之间科研经费使用的灵活性。四是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 在总体基本稳定的同时, 适当加大体系人员的进入和淘汰力度。五是以农业科研与推广取得的实际经济效益为基本标准, 由财政出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岗位专家给予奖励, 促进体系团队的稳定和整体水平的提高。
6.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考评制度
一是要清晰、客观、准确的界定岗位专家所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的边界, 避免岗位专家创新成果的模糊化和泛化, 把专家依托单位或由其他科技项目支持的技术创新成果也不加区别地纳入体系岗位专家的创新成果之中, 从而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二是在现有的以任务书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的基础上, 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任务书的考核指标, 根据实际情况健全任务书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岗位专家技术创新成果和绩效的评价体系。三是进一步优化体系监督和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 增加行业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利益相关群体对岗位专家评估监督的话语权。四要根据分体系特点和岗位类型的不同进行适当的分类考核, 不搞“一刀切”。五是加强与体系岗位专家依托单位的衔接, 尽量避免两套考核体系给岗位专家和创新团队带来的不利影响。建议对于进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岗位专家, 依托单位可凭借产业技术体系年度考核的结果, 不再对岗位专家进行单位年度考核。
摘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 建立主要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究到市场的技术支撑体系。这种新型技术体系打破了传统的科技资源部门分割、学科分割、区域分割的局限, 把分散到各个部门、区域、学科的优势创新资源有机整合起来, 形成集聚效应, 是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资源组合模式的重大创新。然而, 这种新型体系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注意的“六个”问题。必须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理顺各种关系, 才能更有力地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对于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3.农业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 篇三
一、中卫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目前,中卫市沙坡头区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884个。其中:农业龙头企业33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6家,市、县(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68个(国家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自治区级示范合作社14个,市级示范合作社6个);种养专业大户3327户(种植大户2752户,养殖大户575户)。经工商部门注册、农牧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56个,其中,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场3个。经过多年建设,中卫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带动主导产业发展。中卫市财政局每年安排2500万元农业贷款贴息,撬动5亿元农业贷款;安排1000万元农业贷款担保资金,撬动农业贷款5亿元。这些贷款主要用于果蔬、枸杞、硒砂瓜、粮食、制种、草畜、葡萄酿酒7大主导产业。
二是促进产业品牌发展。目前注册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5个,农产品质量认证25个,涌现出了一批知名专业合作社品牌,如天瑞果蔬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的天瑞牌化肥、农药、种子、种苗,沙坡头牌脱水蔬菜,万齐水稻产销专业合作社注册的万齐大米等品牌。
三是改变市场产销格局。提高了农民组织程度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有效解决了多年难以解决的农产品“销售难”和“谷贱伤农”等问题。
四是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土地、特色产业、品牌效益、市场份额和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改善了生产环境,增强了新型农业产业后劲。
二、中卫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成片土地流转较难。当前农民存在“两怕”(怕失地、怕失业)、承包地存在“两化”(分散化、细碎化)现象,农户情况千差万别、众口难调,成片流转较难,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发展受到一定制约。
(二)规模档次有待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有品牌、有影响的龙头企业,规范运作的合作社以及高水准种养大户较少,多数合作社未发挥作用,家庭农场大多不规范,深加工能力不强,处于出售原料或生产初级农产品的阶段。
(三)农技服务体系滞后。农技推广“断层”、网络分布“断面”、专业指导“断线”的问题较突出,公共服务不能满足经营主体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时,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以及动植物疫病防治服务等农业支持与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快速发展。
(四)投入保障有待改进。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规模扩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涉农贷款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五)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部分专业合作社只生产单一的农产品,抗风险能力较弱,带动作用明显不足。
(六)扶持监督力度不足。部分合作社争取到一定财政资金,因为缺少监管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难以发挥推动合作社快速发展的作用。
三、进一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一)推进立法建设,培育土地流转法制环境。要制定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流转申报、审批、登记,流转合同签证、流转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以及日常监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要尽快拟订出台土地流转合同书的规范格式,明确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形式、土地的位置和面积、流转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流转年限和双方责权利关系等,把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加强试点示范,激活新型农业经营活力。结合中卫市农业产业发展特色,选择带动农户多、发挥作用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范化试点,每年安排一定试点经费用于内部建设、内部管理、宣传发动等启动工作,经费数额可以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开展情况、覆盖面和农民满意度等挂钩。
(三)锁定融资方向,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中卫市财政局与宁夏农业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宁夏农投公司”)合作,共同建立“宁夏中卫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农业产业做大做强。中卫市财政安排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农投公司配金1000万元,按照5倍担保贷款比例,撬动银行贷款,进一步提高中卫市金融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新型农业规模档次。以培育和发展特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为重点,坚持“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通农户”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模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提升新型农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发展培训体系,以农林牧技术中心、农广校、乡镇示范基地等为前沿阵地,大力推进“阳光工程”等农业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帮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实用技术、提升职业技能、拓展管理理念,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生产初级产品向农业产业深加工迈进,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规模档次。
(五)强化培育扶持,提高群众增收致富水平。积极帮助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申报、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等相关项目扶持,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争取资金。用活用足市政府压砂瓜品质品牌保护扶持资金,通过一系列资金扶持政策,促进新型经营组织的发展壮大,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六)加强培育保障,改善经营主体发展环境。要始终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农村农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任务纳入部门、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落实责任单位,分解任务指标,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提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组织保障。要认真清理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收费项目,定期开展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涉农部门要切实发挥协调、指导职能,开展组织引导、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和统计监测等服务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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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突出优势产业,拓宽合作发展渠道潜力。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过程中,要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优化农业品质和布局出发,围绕农业、牧业、渔业等有特色、有规模的主导产业,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等与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联合经营,利用龙头企业具有的资金、技术优势帮助解决发展难题,最终实现规模发展。在操作模式上,可以实行“合作社+公司+农户”、社企联合运作模式,走双赢发展道路,巩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势,进而转化为发展潜力,进一步拓宽合作发展渠道。
(八)正确处理关系,保障特色产业发展潜力。要正确处理好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的关系,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民主原则,由农民自行成立民办、民有、民营、民受益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要正确处理好自我发展与政府推动的关系。政府要不断引导和促进农民自愿联合,不搞强迫命令,更不能包办替办,做到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个渐进过程,不能一哄而上、一步到位,要作长期的探索和实践。要在满足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注重支持具有凝聚力、带动力和发展潜力的区域项目培育工作。
(九)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经营主体资金监管。一是完善综合服务机制。通过各级财政资金扶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信息交流服务平台,政府通过项目资金、农业发展担保基金、农业贷款贴息等形式,撬动银行发放农业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农业产业做大做强。二是强化规范建设机制。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记录、管理、运行不规范的现状,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人员培训班,提升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程度。三是建立市场拓展机制。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参与各类农博会展示展销、“农超对接”营销活动,鼓励生产经营主体“走出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标准化生产、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业体系、实行品牌战略等作为发展宗旨,指导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产地认定、商标注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品牌。
(十)强化内部管理,拓展创新农业服务体系。要依法建立健全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现阶段符合农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在发展中体现公平,体现效率;既讲效率又求服务,又讲赢利;既注重分配,又注重积累。采取边发展边规范的办法,切实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构建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的目标。积极培育和扶持各类民办科技服务组织。允许和鼓励由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购销大户、龙头企业、涉农单位及科技人员牵头,由广大农户参加的各种专业协会、研究会、合作社、产业服务中心等民办科技服务组织,为会员及农户提供服务,使科技与生产结成利益共同体。
(十一)针对农技断层,加强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应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发展培训体系,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实用技术、提升职业技能、拓展管理理念,完善各类服务,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
4.农业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 篇四
第14期
宜宾市商务局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市商务局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摸底调查
积极探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要求,大力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近日,市商务局下发了《宜宾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宜宾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情况调查表》两张摸底调查表,对我市十个区县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回收市场、从业人员以及在建、改扩建和规划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等情况进行普遍的摸底调查,力求摸清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现状和行业发展情况。
2月6日,在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陈俊的主持下,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与市再生资源流通行业协会就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座谈会上,市再生资源流通行业协会会长蔡贵军,协会秘书长邹勇分别介绍了我市与周边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状况、差距以及制约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原因,提出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发展建设的初步设想。市商务局陈俊副局长就如何推进我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讲了五点意见:一是再生资源回收,是缓解资源短缺的有效途径,是节约利用资源的有效手段,是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形式,是保障经济安全的有效举措,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途径,我们应该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规范和发展;二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自率和规范管理,促进法制化和标准化管理进程;三是要结合我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物流园区建设规划,积极思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市场和集散基地的建设,充分利用我市的区域优势,把我市建设成为一个区域性的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基地;四是支持和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整合和规范个体经营,提高组织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程度;五是市商务局要加强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创造健康有利的发展环境。
送: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5.农业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 篇五
在青山湖区隆重召开
8月10日下午,在市商贸委、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和召集下,来自12个县区开发区的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及10家省、市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的企业家们齐聚青山湖区玉泉岛大酒店,在这里隆重召开了南昌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部署大会,市商贸委喻德火主任、高辉红副主任、市财政局余群处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各县区、开发区的商贸主管部门领导就本区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都作详细汇报,而让此次会议最为成功之处就在于企业家们都能在会上坦言提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如何解决问题的建议和看法,毫不避讳,同时与所属商务主管部门面对面的商讨最佳解决办法,营造了轻松活跃的会议氛围。
这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已从准备阶段顺利进入了建设阶段,青山湖区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当中承担着50个回收网点建设、昌东再生资源集散基地建设、汽车拆解中心升级改造等三大重要目标任务,在整个体系建设中,青山湖区的项目建设占相当比重,会上,青山湖区工信委主任秦润明就如何加快推进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在全市再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完成之后,青山湖区将会成为体系建设中的亮点城区。
6.农业项目建议书 篇六
生态农业观光园,是兼具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旅游的新型产业业态。近年来,伴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不仅具有生产性功能,还具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们提供观光、休闲、度假的生活性功能。随着收入和闲暇时间的增多,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渴望多样化的旅游,尤其希望能在典型的农村环境中放松自己。于是,农业与旅游边缘交叉的新型产业——生态农业观光园孕育而生,拓展了农业发展的新空间,开辟了旅游发展的新领域。
XXX正是来源于XXX——“地平掘土为黄”,XXX是XX东部最大的湖迹平原,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历来盛产稻谷、玉米、小麦、红薯、洋芋、油菜、花生、西瓜、水果、畜禽,自古就为XX部重要的商品粮和畜禽基地。XX万亩大坝生态农业观光园项目,坚持现代农业发展思路,拟以农业发展带动观光旅游,打造一个集农产品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旅游观光体验、生态餐饮服务等为一体的多业态农业园区。
二、区位交通条件
XX位于XX省XXX西北部,东临XX和XX县、南壤XXX,西接XXX、XXX,北连XXX。距离省会XXX公里,距离XXX公里。项目所在地XX古镇位于XX中部偏西北方向,距离XXX公里,距XXX公里。
XX县交通便利,XX公路横穿县境,省道湄黄公路直达XX通XX、XX,周边五县公路畅通黄平;XX铁路横穿县境,XX经XX至XX的高速公路已纳入全省高速路网规划,列为第一批县县通高速的实施范围,年内将全程贯通;黄平机场正式通航,已开通昆明-凯里-杭州往返航班、海口-凯里-北京往返航班,将陆续开通到北京、上海、成都、深圳、重庆、三亚、桂林等国内大中城市的航线航班。沪昆高铁的开通优化了黄平对外的交通条件。XX县城距离XXX约为XX公里,通过沪昆高铁,黄平县与长株潭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将更加密切,XXX将能更为便利地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同时中东部地区游客也能更方便到达XXX。
为推进XXX快速发展,XX投入资金XX亿元建设XX至XXX快速通道,工程已全面动工,预计XXXX年末将建成;XXX至XXX高速公路距XX也仅XX公里。
三、环境条件
1、气候条件
项目区海拔XXX米,属亚热带温暖湿润性气候,平均气温XX℃,年均降雨XX毫米。区内人口密度较低,几乎不受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的污染,同时受城市的热岛效应的影响也非常小,森林覆盖率为XX,温度适宜、空气清新,适宜于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的生产。
2、土壤条件
旧州万亩大坝中部平坦开阔,四周群山环绕,为河谷坝子和丘陵地带,属中亚热带黔北高原黄壤带区,以黄壤为主,其次有石灰土、紫色土、潮土等。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有“黔东粮仓”之美誉。
3、水利条件
XX大坝,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水利基础设施较好,灌溉条件优越,有中型水库舞阳湖,小一、二型水库X座,建有水渠XX公里、机耕道XX公里,有效灌溉面积XX千公顷,旱涝保收面积XX千公顷。灌溉用水,水源丰富、水量稳定、水质清澈。PH值XX,酸碱适中。
四、农业发展基础
XX以种植水稻为主,主产玉米、马铃薯、红薯等农作物,是XX省粮食主产地之一,被列为农业综合开发试点县。项目区内农民种植技术水平较高,接受农业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较强,是全国XX个农技推广点之一,利于园区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
五、旅游资源条件
XXX紧邻中国历史文化名城——XXXX(约X公里),同时与舞阳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距离约为X公里,片区内旅游资源丰富、旅游颇具规模,旅游形态包括历史文化观光、红色旅游、生态观光旅游等。项目的建设,以发展农业带动农业体验旅游,能够丰富片区旅游形态,促进当地旅游协调发展。
7.农业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议书 篇七
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督查, 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 (国办发[2011]49号) 要求, 加快建立网络完善、分拣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 严格督查项目内容, 完善督查方式, 提高督查效果, 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督查方案要求组织项目自查, 并于5月20日前向我部 (流通发展司) 提交自查报告和项目实施效果情况表。
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第三方督查制度, 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 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督查。同时, 商务部将委托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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