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06-19

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4篇)

1.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一

仙庄镇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11]40号文件精神和县教育局关于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心校在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建立组织 加强领导

中心校成立了食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军峰 ;

副组长:李永军 丁金强

成 员:于庆领 孙学恩 丁军峰 王兴旺 杨建军 岳然伟

2、认真自查全面整改

中心校组织精干人员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检查,发现我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东南中心小学、北街中心小学、刘家小学、育博苑学校、河町阳光双语幼儿园、左家阳光幼儿园、五牌蓝天幼儿园、王毛集中心幼儿园 七保安喜洋洋幼儿园等单位有食堂。以上单位的食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食堂餐具消毒不及时,部分单位没有消毒设施。

2、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全,3、饭菜留样不全。

4、食堂操作间物品摆放不规范。

5、部分单位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

6、大部分单位无卫生许可证或已过期,食堂人员没有健康证明或已过期。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中心校已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高度重视此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必须设专人负责。并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对隐患进行逐条整改。对无证的或过期的,我们将组织相关单位统一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员工健康证明。并根据上级要求,对相关单位的饮用水进行抽样检测。从而切实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管理工作。

3、强化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

各校、幼儿园均能通过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三无”食品的危害,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为加强我镇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将学生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有关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强化管理,杜绝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仙庄镇中心校

2011年11月

2.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二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监管,针对学校、学校周边以及群众反映的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素质,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促进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餐饮消费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学校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周围500米以内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单位:是学校周边小餐馆、小饭桌;校

1外提供餐饮服务的饮品店、奶吧和小摊贩等。

(三)整治的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学校周边饮食环境。学校周边小饭桌、饮品店、小摊贩众多,是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针对小饭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对提供餐饮服务的饮品店、小摊贩等,要对餐饮服务许可、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用)具消毒、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消毒餐具等进行检查、整顿和规范,全面提升小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水平。学校要加大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防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不购买街头摊点食品,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饮食安全。

三、整治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2011年9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0日前)。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暗访调查,切实掌握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实施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

2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夏季是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时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研究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监管,清理整顿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餐饮安全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严格自律,严防事故。学校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学校食堂及校内小饭桌的检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建立校园安全联合检查制度,问题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3.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三

为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落实学校、托幼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幼儿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承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并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

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学校食堂应取得市场监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度(留样不少于150g,留样48小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马铃薯、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向公众公示所使用的食用油。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签章):

间:

4.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四

为扎实推进我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按照《湟中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我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整顿重点与主要目标

通过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园长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中,对食堂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完善,是否建立食堂日常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米面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大米、面粉、食用油脂、自制的调味品(料)、鲜肉及其肉制品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制定学生餐菜谱是否避免高危风险大的菜肴,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备餐间是否落实二次洗手消毒预进间,是否安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餐饮服务岗位基本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的“五专”要求;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与食品容器及餐(饮)具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施设,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餐(饮)具消毒基本知识;食品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使用的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是否按照规定索证索票,是否有消毒合格证明;使用的化学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2、实施阶段(6月至7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自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3、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园对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总结阶段(10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幼儿园要明确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应当对幼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幼儿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

3、广泛宣传,多方参与。要充分利用家园联系窗、来园谈话、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氛围,形成让师生满意、让家长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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