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诚信政府 推行阳光政务(6篇)
1.打造诚信政府 推行阳光政务 篇一
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法治水利
近年来,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落实省、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推行阳光政务。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县水利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法治水利工作现状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推行简政放权,制定权利清单。按照上级要求,我局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重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通过梳理,行政权力事项由原来的5项调整为8项。为更好打造法治水利、阳光水利,我县在2013年和2014年相继出台了《**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县人民政府禁渔令》,2014年召开的县十七届三次人代会上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议案的决议》,这对我局在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水生态系统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围绕人民的期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在县电视台播放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宣传片;二是印制宣传单15000份在四大河流沿岸群众聚集区发放;三是在县域境内醒目位置制作悬挂宣传标语56幅;四是出动宣传车,在县城
和沿河乡镇的主要街道巡回宣讲;五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契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降低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率;同时也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公示力度
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杜绝在水利系统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和贪污腐败的行为,我局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把审批事项、行政许可、方案批复、项目招投标情况等通过网站、电视、公示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公示,将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为认真开展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实施工作,我局首先认真开展学习动员,及时传达了《**县行政效能督察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建设法治政府,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意义。将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学习资料发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通过采取干部例会领学、干部自学、党小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增强贯彻落实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面启动并认真扎实抓好推行法治政府、阳光政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4年全年,在水政资源监管方面下发整改通知40份,处罚无证采砂行为5起。在重点偷采地段投资3万元,安装电子监
控设备,禁采区偷采现象得到遏制。在规范渔业管理方面加强水政巡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2014年共查处毒鱼案件6起,没收渔具15套。同时,在县内四大河流投放鱼苗100万尾,促进渔业资源的恢复。特别是安平高速公路开工建设以来,面对河沙需求猛增的局面,我局采取多种手段,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做到了河沙资源有序开采,确保生态环境的健康、有序。
4.优化服务环境,方便服务群众
根据打造阳光政务的要求,本着强化行政责任,提高服务水平的原则,结合我局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开展,将局领导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照片、分管的工作,以及各股室对外办理的各项工作业务的办事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指南,在我局的公示栏作了公开。并确定水政监察大队、业务股、水管站、水保站为本单位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针对排查出来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和后期补救的方式,制定工作措施,规范运行流程,完善监督制度。
5.制定相关配套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了《**县水利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制度的实施意见》,《**县水利局关于印发首问负责制等三项制度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对建设法治政府,打造阳光政务进行安排布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要求。把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转变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研究制定了《**县水利局重大决
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县水利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县水利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办法》等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法治水利工作面临的问题 1.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基层水政执法队伍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水政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切实打击了一大批破坏水资源的违法者,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秩序,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但是就目前基层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而言,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依法治水的需要。具体从我县的水政执法队伍现状来看,水政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执法人员平均年龄超过50岁,大多数执法人员既不是法律专业,也不是水利专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较少,加之水行政执法由于没有直接的强制手段,因此,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执法人员体力上、脑力上都难以适应当前的社会环境。
2.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一是水行政执法管理相对人成分复杂、素质偏低,多数为农民群众,水法律意识淡薄,面对执法人员采取避而不见或不予理睬的态度拒不配合,更有甚者,态度蛮横、谩骂打击、围攻水政执法人员,一些旁证害怕报复,不敢做证,给水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相当大的困难;从而影响案件的查处;二是部分群众,以自身利益为中心,信访不信法,有法不依,非法上访,这也给水行政执法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3.群众水资源保护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来,人们对保护水资源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水污染又进一步加剧了这种影响。就节约用水和有效保护水资源这两项工作而言,我们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部分群众还没有保护水资源的意识,随意破坏自然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人们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要通过法律的、行政的、技术的、经济的各种手段,大力加强节水治污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多部门协作有待进一步增强
当辖区内发生违法案件时,经常会牵扯到多个主管单位。如果各单位相互协调不好,很容易出现矛盾,多头执法不仅使得执法力量削弱、执法威慑力降低、执法成本加大、执法效率不高、缺少统一协调和标准,难以有效维护良好有序的管理秩序,而且使得一些单位人浮于事,当遇到棘手的案件时互相推诿、等靠,致使一些违法案件不能及时得到查处,单位之间相互不支持配合,造成行业执法混乱和执法不到位等现象,从而使国家各项律法规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实施。
三、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法治水利工作的建议 1.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一是充实水行政执法人员,选派一些能力强、有一定执法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来;二是加大投入,不断改
善水行政执法人员的装备水平。配备必要通讯工具,购置测量仪器、摄像机、照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等等,三是加强在岗水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2.强化公民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外部执法环境是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空间,外部执法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和成效。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首先,应加大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社会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及相关配套法规,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媒的作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水资源的珍贵、水问题的严峻性和水利事业的重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水法意识,树立水法制观念,自觉地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爱护水环境,更多地关心和支持水利建设事业,为搞好水行政执法奠定牢固的社会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对于一些无理取闹、非法上访的行为经多次劝说无效后应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引导群众采取合理渠道反映合理诉求。
3.成立综合执法队伍
为适应当前综合执法的需要,建议成立**县综合执法局,将行政执法职能全部归并到综合执法局,在执法人员的配置上要通过培训上岗、竞争上岗,不断强化执法力量。造就一支集监督检查、许可审批、依法收费于一体,关系协调、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运作有力的综合执法队伍。
2.推行“阳光稽查”构建诚信纳税 篇二
一、税务稽查工作的现状分析与探讨
近年来,按照“检查工作规范化、检查方式科学化、检查手段现代化和检查人员优质化”的工作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务局施,使稽查检查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实行了稽查检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加强了内部工作的规范化,减少了随意性;建立了稽查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的设置,突出稽查执法正确率、检查结案率、税款入库率等;实行“查前准备制度”,即对纳税人可能出现的偷税问题,进行科学的归纳分类,具体列举出来,要求每个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时,按照列举的项目条款,一一对照,细致检查,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制定审理把关的具体标准,开展案件复查制度,特别注意稽查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正确准确查处问题,证据采集是否充分,运用法律是否正确;建立了检查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税务检查回访制度,不断约束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强化企业对税务人员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保证了监督的方式、程序、内容落实到位;开展稽查质量分析会制度,分析典型案例,评比优秀案卷活动,推动稽查质量全面提高.。实践证明,认真开展税务检查工作不仅查补了税款,而且也严肃查处了一批热点、难点、重点案件,起到了震慑税务违法犯罪分子、规范广大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堵塞税收漏洞,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二、正确认识运行新的检查方式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我们在对税务检查工作的现状进行客观性分析与探讨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税务稽查工作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稽查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稽查工作如何适应诚信纳税体系的有效开展等,值得我们正确认识和认真思考,同时应对现有检查方式加以完善和更新。
(一)“重点稽查”与依法城信纳税之间的关系。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强化税收征管,促进依法治税、防止税款流失。正确理解和把握“重点稽查”的含义,必须与依法治税工作和整个城信纳税体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稽查检查其执法客体是广大纳税人,由于受稽查检查传统思想的影响,在税收征纳主、客体之间似乎约定俗成了一种“检查”与“被检查”的关系。纳税人往往是望而生畏,双方存在一种不和谐的气氛。因此,稽查工作必须始终重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行公开、公正和文明稽查,力争实现依法征税和依法纳税的有机统一,这也是对企业依法纳税的信任,为营造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和税收秩序奠定基础,也为企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提供了环境。
(二)税务检查监督制约机制急需完善。稽查工作担负着打击税务违法和规范纳税行为的同时,税法也赋予了税务稽查人员进行税务检查的权力,即对涉税违法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的权力。如何保证税务稽查部门和人员正确行使这些权力,既要防止超越权限用权力,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又要防止成为不法分子腐蚀拉拢的对象。稽查检查不仅处在偷税与反偷税斗争的前沿,而且也处在了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历史与实践证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就容易产生腐败。稽查检查部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拒绝监督,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才能保护好自己。当前稽查部门主要接受来自两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征管、税政、法制等业务部门的监督。对通过认真分析选出并实施检查的案源要做到认真检查和反馈,对检查中不明确的税收政策问题及时向税政部门请示,对较大金额的案件要提交法制部门进行审理定案。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实行错案责任追究、案件抽复查等制度,对执法办案中的不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从以上监督制约机制看出,各级稽查检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但对稽查检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每一个工作步骤及采取的方式方法,查处的真实情况是否公正、公开和透明等,还缺乏有实效、有针对性的监督。总之,要加强对税务稽查工作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在稽查人员高效履行职责的同时,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稽查检查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与时俱进,必须以人为本。当前,在稽查检查任务明确,税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人员逐步得到充实与加强。但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不是稽查人员的数量不足,而是稽查人员的素质不高,与当前稽查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治素质参差不齐,大部分稽查人员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但还是存在政治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
2、能够独立查账和独立查办案件的人员较少,影响了工作效率。
3.强化三资监管 打造阳光政务 篇三
西谷乡党委、西谷乡人民政府
西谷乡位于清徐县域中部,汾河东岸,国土面积35平方公里,下辖9个行政村,总人口2万,耕地面积32085亩,是一个以农为主的乡镇。
近年来,我乡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不断引深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了全乡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全乡各村都建立了规范的“三资”管理台帐,全乡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为 10091396.64元,其中货币资金 1189985.14元,固定资产8901411.5元;村集体资源总面积为 33335.8亩,其中机动地604.94亩。全乡各村都实行了村务公开,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村级财务全部都纳入了乡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实行财会电算化管理,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为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建章立制,推进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农廉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市县农村经济十项监管制度出台后,以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载体和平台,全面推行了农村“三资”管理“四步”模式和“2211”管理机制,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三资”管理制度和机制。
推行“四步”管理模式,即:一是两章制约,民主理财。实行理财小组、村主任、村支书、代理中心“四签会审”制度,民主理财小组使用“理财审核”章进行一次把关,乡代理中心使用“已报帐”章进行二次把关,并要求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二是委托代理,统一核算。村组财务委托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进行核算和管理。三是定期公布,四方留存。财务公开实行半年一公布,公布内容由代理中心提供一式三份,一份交民主理财小组在村“公开栏”张贴,村、乡各执一份备查。每次张榜公布后,都要进行拍照,存档备查。四是及时反馈,认真整改。每次财务公布后一星期内,要及时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要采纳,对有异议的要做出解释,对大多数人不赞成的要及时纠正。“四步公开”模式的全面规范运行,推动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
实施“2211”管理机制,即:两个审批、两个审核把关、一个公开和一个情况通报。“两个审批”就是村财务负责人签批,村民主理财组审批,“两个审核把关”就是村党支部和会计委托中心共同把关,“一个公开”就是公开“三资”代理账目,“一个情况通报”就是对“三资”委托代理情况在全乡进行通报。“2211”管理机制的实施,全面实现了农村财会电算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创了科学化管理的农村“三资”管理新模式。
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规章制度。一是资金、资产、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即村集体的所有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二是大额资金支出程序审批制度,超过两万的单额开支,必须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通过;超过五万的单额开支,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近年来,共审查出不合理大额开支16笔,涉及金额34万元;三是债权债务制度,对村干部任期内提出了明确要求,签订责任书,要求做到本届任期零债务;发包资产资源期限不过届;发包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价款一年一交;四是土地流转合同鉴定和鉴证归档制度。目前,全乡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 1243户,流转面积 3920亩;五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集体机井、房屋、土地等资产的发包、出租与处置严格执行村党支部会议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六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制度,每年由乡纪检委牵头,组织财政、农经、民政、土地等部门对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使全乡农村“三资”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二、公开高效,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阳光透明运行
根据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建立了西谷乡阳光农廉网,全力打造 “公开高效、规范运行、上下互联、左右互通”的县、乡、村三级阳光农廉网络监管平台,农民群众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就能了解村集体的“三资”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增加了农廉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干部与农民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阳光农廉网建成运行后,我们通过健全五个机制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的监督作用。一是健全对村集体“三资”上网内容执行分级监管的责任机制。首先由各部门、村主要领导初审,然后由乡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审核把关,最后由乡主要领导签字上报县阳光农廉大厅备案上网公开,从而确保网上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二是健全对公开时限进行严格区分的时效机制。为确保公开的及时性,我们将公开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大类。三是健全对监管体系进行制度规范的保障机制。在严格遵守有关农村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农村财务工作实际,制定并出台了《阳光农廉网络公开中心工作职责》、《公开资料报送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四是健全对群众诉求进行有效反馈的对话机制。在农廉网设立监督举报窗口,在“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点”设立便民服务和信访投诉电话,设立阳光农廉电子邮箱,开通西谷阳光农廉专用QQ号码和QQ群,群众可通过QQ号与阳光农廉网大厅及乡工作人员直接进行视频对话,咨询和反映问题。五是健全对责任主体进行奖优惩劣的激励机制。在村集体“三资”信息发布环节,乡农廉办、乡纪委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对不及时报送、不严格审核、不认真履职等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的正常有序进行;在信息反馈环节,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人员严肃处理;同时将乡、村阳光农廉网络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阳光农廉网的建设运行,有效地解决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打造了一个方便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良好平台。
三、正视问题,推进全乡农廉工作再上新台阶
尽管我乡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有:一是有些村干部对“三资”管理不够重视,工作投入力度不够大;二是由于历史等方面原因,有些村个别资产、资源长期闲置,不能充分实现保值增值;三是个别村还存在收入不及时入账坐收坐支等违纪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阳光农廉监督网和村干部培训会议,提高对“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认识度,明确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促进村干部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为村集体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妥善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是加大清产核资力度,盘活村集体闲置的资产资源。进一步加大清产核资工作力度,对村集体闲置的资产、资源要重点登记,同时通过改建、重组、租赁等方式盘活和充分挖掘这些资产资源的价值,壮大村集体的经济实力。
三是加大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力度。村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租、发包,要全程进行监督,要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程序由群众或群众代表决策,进行公开发包,杜绝村干部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搞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
四是要加强村集体收入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的收入资金,要求必须使用从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的统一收款收据,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根据各村收款收据的领用情况要及时核对村集体的收入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对收入不及时入账和账外账等违纪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及时纠正。
4.打造诚信政府 推行阳光政务 篇四
吉林省人民政府2006-12-19 11:43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我省政务公开工作自1999年开始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以来,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仍然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为此,我们要全面深化各项工作,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将其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一、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一方面可以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实施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人民群众通过政务公开直接参与政务活动,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自身价值,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全面深化和推行政务公开可以提高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方式和时限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效率;可以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好政府行为;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使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成为可能,并提供有力保障。
(三)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是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全面深化和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扩大民主权利,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四)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是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推行政务公开可以消除“暗箱操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实行“阳光政务”,从源头防治腐败。
二、紧紧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是突出公共服务职能,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深化政务公开。当前,我省实施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不断加快发展步伐是一切工作的当务之急,全年完成新增500亿元投资任务是重中之重。服务和服从于加快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对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各地、各部门在深化政务公开过程中,要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作为政府决策的基本准则,健全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和评价制度。注意及时将关系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向社会公开,通过听证制度、公示制度,体现民愿,集中民智,使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决策过程,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要强化对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许可审批项目,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管理权限、职能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程序的公开,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赋予市场主体平等的权利,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二是突出以人为本,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政务公开。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中,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要求,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人民群众尽可能地参与到行政工作中来。要真正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将人民群众表达意愿、了解信息、反馈意见的渠道公开,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突出施政行为法定化,围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贯
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突出对各级行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避免不作为和行为不当,防止违法行政。预防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发生。要突出行政机关办事时限的公开,保证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避免随意性。要突出行政机关办事结果的公开,以公开促公正,避免“暗箱操作”。要突出对违法违规行为投诉渠道的公开,使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推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廉洁从政。
三、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要着力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一,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现在看,思想认识问题仍然是制约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不好,不但可以滞缓政务公开的深入,而且可能导致政务公开工作的半途而废。比如在对待项目进大厅问题上,一些部门同志,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认为,项目进大厅是走形式,多增加环节,也给行政机关增加负担和麻烦。因此,态度不积极,甚至有的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找出诸多理由和借口,一拖再拖。究其原因,一是对权力没有形成正确的态度,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不知道在为谁掌权、为谁用权。二是部门利益至上,把着权力不放,见到利益就争,不愿意接受监督。如果说的严重一点,就是想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好处。对此,各地、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充分认识到公开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的权利,规范行政行为,防治腐败,加快发展。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为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从推进政务公开角度来讲,主动公开、及时公开、规范公开、依法公开就是服务。我们不允暗箱操作,人为增加条件,设置障碍。要研究如何扩大公开范围,增加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方便企业、方便社会,促进加快发展。
第二,解决好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个别部门和同志试图通过限定或减少公开内容,逃避公开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增多附加条件,增加公开的难度。国务院、中纪委召开的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指出,推行政务公开是政府施政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今后,我们在施政过程中,在公开的内容上,除涉及国家机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一切政务信息、政务活动、行为过程、程序和结果都要公开。这一点,请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牢记。这里,我想着重强调两点:一是要从人民群众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二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公开内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只涉及少部分人和事的事项,依照当事人的申请,按规定及时向申请人公开;机关和单位内部事务,需要公开的,要在机关和单位内部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原则,要不断创新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形式。公开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实行公开的目的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提高行政效率,依法行政,防止腐败。政务公开要围绕这一目的,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公开。要积极探索和规范免费发放政府公报、政务信息资料和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进行公开,特别要注重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利用互联网推进政务公开。
第三,解决好集中审批和联合办理问题。去年,为切实解决好集中审批和联合办理问题,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集中统一联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暂行办法》,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仍然存在分散审批、各自办理现象。解决好这一问题,要将所有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大厅,在管理机构和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集中公开办理,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加快项目清理,上半年完成进厅工作。这次会后,要立即成立项目审核工作组,对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逐一审核,提出进厅公开意见。除极特殊情况外,省直所有审批项目一季度全部进省政务大厅,收费项目上半年全部进厅。同时,要下大气力推进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能下放市县的坚决放到市县,有些放不了的,可以依法委托办理。要提高即办件数量,今年即办件要达到95%以上。二是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解决前店后厂问题。大厅窗口受理,网上传送部门办理,结果由
大厅窗口统一送达。部门要指定法制处牵头,协调部门内设处室联合办理,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办理意见,并通过网上传输大厅窗口。上半年,要完成省直部门与政务大厅全部联网。三是凡涉及2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在省政务大厅全部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和领办制、督办制,尽快建立联合审批机制。
第四,解决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问题。今年,我们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切实抓出成效。一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必须对办事条件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出具书面说明;对具备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限办完。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今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决定任何事项,事先都要对能否公开、在什么时候、什么范围和以什么形式公开提出意见,进行审核,不能公开的要做出说明。各部门依申请不予公开的内容,要报本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三是实行推诿拖延办理责任追究制。对办理过程中推诿拖延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第五,解决好政务大厅建设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厅建设,支持大厅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大厅功能,不断向有效实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延伸,拓宽政府服务领域。要加强大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要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大厅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素质,提高行政行为能力。
第六,解决好政务公开综合效应问题。新时期、新阶段,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要克服就公开抓公开的倾向,讲求综合效应。要适应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管理方式创新,结合财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人事制度、招投标制度改革,结合扩大基层民主,统筹考虑,整体推进,形成政务公开综合效应。
第七,解决好政务公开评议考核问题。目前,我们还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没有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因此也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今年,我们要把评议考核工作作为重点,下决心抓好。要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通过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措施是否得到落实等内容进行评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各地、各部门还要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各项工作进行系统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各级政府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地区、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调查研究、安排部署,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安排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行政务公开是各级行政机关应尽的义务,各行政机关在政府政务公开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因此,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有关政务公开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在政务公开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政府办公部门要切实负起综合协调、组织推进责任,法制部门要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以形成健全有效监督机制为重点,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接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报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评议。充分发挥举报或投诉中心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
和教训,改进工作。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查找原因,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对走形式、走过场的,要坚决纠正;对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追究责任。
5.打造诚信政府 推行阳光政务 篇五
加强村纪检委员队伍建设 着力打造农村阳光政务
女织寨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促和谐”工作大局,从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入手,强化管理、注重教育、突出重点、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切实解决“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敢于监督”的问题,着力打造农村阳光政务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为全乡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三农”投资的不断加大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平房改造等工作的迅速推进,致使村集体资产日益增加,村“两委”会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加之对村组织的监管难度加大,造成涉农涉村信访数量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上升。分析原因,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村级监督缺位,多数村“两委”会监督处于“真空”状态。女织寨乡党委、政府以第九届农村“村两委”换届工作为契机,按照市区关于村级纪检委员设置的相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乡共有19个村,19个村都配备了村纪检委员,其中13人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建立健全了村级纪检监督机构,全面参与村级监督工作。同时,狠抓基层纪检组织阵地建设,要求村纪检组织全面达到“五有“的标准:有场所、有制度、有设施、有人员、有资料,有力的夯实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为打造农村阳光政务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明确职责权限,解决“监督什么”的问题。村纪检委员既拥有参与权、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四项权力,又负有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落实村务公开、监督检查村级重要工作、参与惠农政策落实、协查党员违纪问题和反映群众诉求的六项职责。着眼于管好“人”,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着眼于管好“权”,凡是重大决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均按规定召开会议,并由纪检委员参与讨论决定。着眼于管好“钱”,规范农村基层财务管理,监督村级财务开支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级财务收支由纪检委员签字审核,明确规定任何村级财务票据没有纪检委员签字盖章,都不能入帐报销,使村级财务管理有效地置于监督之下。同时在村级普遍建立了《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发放台帐》、《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台帐》、《农村种粮补助资金发放台帐》、《临时救济救灾资金发放台帐》等5类簿册和台帐,进一步明确了纪检委员监督的范围和事项。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了对村纪检委员的管理,实行纪检工作日走访、月调度、季培训等制度,定期将纪检工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为打造农村阳光政务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范工作流程,解决“怎样监督”的问题。为了确保村纪检委员真正发挥作用,有效行使权力,我们从制度建设上着手,从强化监督上着力,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农村惩防体系,有效解决“村官”腐败问题。严格落实唐纪办发【2012】6号关于《农村纪检委员规范化管理二十四条制度》的通知要求,规定村纪检委员受乡纪委和村党支部双重领导,以乡纪委管理为
主,业务上受乡纪委指导,对村民主理财小组负有组织协调职能。制定完善了《村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党务村务公开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制度,并装框上墙,严格对照执行。尤其对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种粮补助资金发放、救济对象的评选等事项全程参与,实现了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分离,改变了村“两委”主要领导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体制。目前,全乡19名纪检委员履职尽责,敢于监督,敢说真话,成了“群众的贴心人”。
四、健全保障体系,解决“敢于监督”的问题。为了保证纪检委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我们把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作为重点。首先,从业务上实行垂直管理。村纪检委员直接对乡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乡纪委对村纪检委员的职务任免有决定权,避免了村纪检委员受制于村“两委会”、监督软弱无力的现象。其次,努力营造村级廉政文化氛围。积极筹措资金建设村级廉政文化阵地,在村部院落和乡村公路沿线等醒目位置制作廉政宣传牌,悬挂横(条)幅,刷写廉政标语和格言警句、警示漫画等,在“农家书屋”增设了廉政书柜和廉政文化教育宣传专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增强了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第三,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分片培训、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对村纪检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把纪检委员纳入全乡纪检监察队伍进行考核和管理,对比较优秀的及时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或个人素质偏低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调换。
在半年的工作中,村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显著。全乡19名村纪检委员走访群众900余户,上报重要信息20条,参与民主决策50余项,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监督村务公开、参与民主
理财150余次,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廉政制度等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阳光村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使我们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
一是起到了“监督员”的作用,极大地减少了违纪问题的发生。村纪检委员对农村财务收支、惠农政策落实、计划生育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全程监督,有效杜绝和避免了一些村干部不按政策规定办事,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廉洁行为,使广大村干部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也不愿腐败,减少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是起到了“信息员”的作用,广泛地拓宽了信息反馈渠道。村纪检委员在工作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和信访隐患,既可以及时予以解决纠正,也可以向上级汇报和反映,前移监督关口,使下情上晓,畅通信息渠道,促进各项政策规定落实。
三是起到了“宣传员”的作用,积极地宣传了党的方针政策。村纪检委员在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惠农政策的同时,积极参与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注重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确保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四是起到了“协查员”的作用,有效地解决了基层纪检组织力量不足的问题。通过抽调村纪检委员协助乡纪委开展案件查办、纠风治乱和专项检查等工作,有效解决了乡纪委人力单薄,工作中顾此失彼等问题。
6.打造诚信政府 推行阳光政务 篇六
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师政办发〔2009〕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统计部门行政行为透明度,不断增强本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能,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
(二)总体目标。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公开、服务的内容更加规范、形式更加完善、程序更加严密、机制更加健全;统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决策的功能更好地得到发挥;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统计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机关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能大大提高;多层次、多形式的统计普查、调查活动宣传工作更加生动,充分尊重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行政监督体系、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基本建立和健全,统计“咨询、服务、监督”的行政效能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建设“阳光统计”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世明
副组长:刘连芳 邢德荣
成 员:各股室、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
主 任:宋林华
成 员:孟 峡
局机关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责任股室、队协同工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运作,力求建设“阳光统计”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1.制定阳光政府思四项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
2.运用政府政务信息网,统计专网、政务公开栏、文件、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本系统政务、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3.积极推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制度、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不断规范机关内部行为。
(二)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4.充分发挥统计预警预测作用。针对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统计预测预警制度,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做到事前有调研、事中有分析、事后有跟踪。
5.充分发挥统计的分析评价作用。在做好农牧业、工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产业、县域经济等评价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分析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深入研究“节能减排”、促进服务业发展等新领域的统计工作。
6.做好“96128”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服务平台,不断改进统计传统服务手段,建立统计信息定期公开发布制度,加强统计网络建设,保证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准确、通达,既服务县委、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咨询,也服务社会公众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
7.做好网上直报工作。完善与市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的数据衔接,提高网上直报率及上报质量。
8.完善综合数据库建设。及时为领导提供全面、准确的包括先进地区及兄弟盟县在内的各类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数据。
9.建立统计分析平台。以网上直报为基础,基于数据仓库技术,通过对数据的采集、转换、传载,实现为政府宏观决策、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准备、全面完整、及时便捷、可持续的公共数据服务。
10.探索开发网上报表上报提示系统,确保各类报表及时、完整、准确上报。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1.加大统计法系列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工具,开展多形式、多领域、有重点的宣传活动,为统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2.增强统计执法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形成专业日常监审与综合集中监审相结合的具有**特色的统计监审模式,由此进一步保障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细则》,促进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13.加强核查和检查。在宣传基础上,核查出按照统计制度应该上报统计报表而未上报的单位,并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切实履行统计职责。
14.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催报制度,加强对统计催报工作的管理;建立统计人员无证上岗的约束机制,严格统计工作人员的准入制度,确保基层统计人员具备基本的统计素质;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反馈机制,做到及时将统计执法结果与各专业沟通,从而共同推进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行政效能建设
15.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做到依法公开、信守
承诺、取信于民,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办事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6.规范行政工作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及时总结经验,使“阳光政务”成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17.转变工作作风,制定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主动下基层并形成制度;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
(六)加强统计文化建设
18.弘扬统计职能,满足公众对统计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公众对统计的信任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强化品牌文化,使统计形象深入人心。
19.根据新形势,加强思想教育培训。从统计部门实际出发,努力创造良好条件。
20.树立新形象,加强效率效能建设。完善责任制和考核制,通过制定健全合理的考核机制,实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文明、优美的环境气氛,提高行政效率,树立优质高效的统计形象。
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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