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共13篇)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一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总结
2009年10月以来,在上级人口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计生干部共同努力,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决定》和贵州省“两禁”条例,提高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管理水平。
2、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印刷大幅过路宣传标语6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到育龄妇女家中,以提高她们参与抵制“两非”的积极性。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镇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加强综合治理,形成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设立办公室,成立领导组,党政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共同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全镇计生系统和全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医疗行为,并联合下发文件,制定了10项制度。
三、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关爱女孩,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惠优待政策,发放了“绿色通道卡”,特别是对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优先入学入托,减免学杂费,优先安排人身保险。并利用“双节”对她们进行慰问。严励打击弃婴、溺婴行为。
四、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镇党委、镇政府多次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题会议,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多次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在全镇引起很大震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
我们着力开展了“三个一整顿”,突出“一个跟踪”。“三个一整顿”:一是集中整顿B超市场。由公安、人口计生、卫生等联合对全镇B超逐个登记进行备案,对B超操作人员逐人建立档案。二是集中整顿技术服务市场。对全镇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清理,对全镇从事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和手术档案。三是集中整顿医药市场。对全镇药品批零企业,药品零售点进行登记,由卫生、人口计生、公安对全镇所有药店及性用品摊点进行清理,收缴违禁药品。一个跟踪,即孕情服务跟踪。乡、村干部建立责任制,对怀孕对象加强跟踪服务。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今后将继续努力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而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炉山镇综合治理性别比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
2.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二
人口问题一直是中国面临的严峻问题,其中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是人口发展战略重点关注的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一定时间(一般为一年)活产男女婴之比,以活产女婴为100活产男婴多少表示,正常值在103-107之间[1]。中国200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历史最高值121.2。从“十一五”后半期(2008年)开始,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首次出现了较为连贯的下降现象[2]。2008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0.56,2010-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18.06、117.78、117.70、117.6、115.88、113.51。在全国各省市中,江西省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从1953年至1990年,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呈缓慢增长态势,20世纪90年代之后,出生人口性别比呈快速增长势头。在2000年第五次年代起开始持续升高,偏离正常值范围。198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4,1982、1990和2000年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08.47、111.92、全国人口普查中,江西省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位居全国第一,达到了138.0。2014年江西出生人口性别比降到了117.48,但仍高居全国第6位,全省100个县(市、区)只有1个县出生性别比处于正常值范围。此外,江西省农村地区出生性别比失衡状况比城镇更严重,随孩次的增加而出生性别比也随之升高,江西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是人口结构治理的重点。
二、江西省人口政策碎片化支持的表现
(一)碎片化的生育政策
人口问题的产生导致人口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狭义人口政策的主导或核心是生育政策,指国家直接调节和直接影响人们生育行为的法令和措施的总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和生育政策的推行紧密相关。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期间,我国的生育政策采取的是分类指导的原则,城市一般实行较为严格的“一孩”政策,农村地区实行“一孩半”政策或“二孩”政策,部分少数民族实行“二孩”或“多孩”政策,但这样也导致了农村地区的家庭多生育,再加上传统的重男轻女和传宗接代思想导致的男性偏好、非法检测胎儿性别和偷生,例如江西有的农村家庭已有一个儿子,女方怀二胎后躲到城里亲戚家居住,并在县城生育,孩子出生后再交纳一定罚款,使得农村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不断上升。与农村相比,计划生育政策在城市落实地更彻底些。由限制生育二孩到“单独”二孩,再转为“全面二孩”,体现了我国在计划生育领域内做出的巨大政策调整。主要目的是想解决人口红利的减少和人口逐渐老龄化带来的压力。但全国各省市具体的生育政策有100多条,这些政策多根据区域、城乡、民族、户籍等差异而制定,有的省区之间的生育政策和法规还存在着冲突。因此碎片化的政策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解决显得力不从心。
(二)碎片化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指国家利用经济手段,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补贴、减免等政策,借助利益杠杆的作用,使人们转变原有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期望,自觉遵守现行的生育政策。目前,江西省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还处于不断完善时期,已形成了“奖励、优惠、保障、优先”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但该政策体系也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利益导向政策结构呈现碎片化。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过程中,人口计生委制定了一系列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政策,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但政策间存在混乱冲突的现象,也没有明确的处理规则。第二,政策宣传与落实不到位。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针对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日起到独生子女14周岁止,按月发放一定奖励金;另外,针对农村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儿的家庭,可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但政策执行在乡镇地区明显滞后,在下达和执行过程中还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现象,很多乡镇计生部门工作人员都不清楚条文规定,多数农村家庭也不知道该政策。例如,赣州市于都县吴某,农民,一直在外务工,对家乡的独生子女优惠奖励政策并不了解,曾咨询过县计生办,计生办告知其要年满60岁后才有补贴,其女儿已经16岁了,未领取过任何奖励;江西省弋阳县朱坑镇的童某,个体工商户,育有一女,在孩子读高一的时候才知道可以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也从未听说过孩子在14周岁前可以领取奖励金。第三,利益导向政策在农村和城镇家庭中存在差异。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多,对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少[3],另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还缺乏监督与评价,易产生兑现难的问题。
(三)碎片化的计生家庭福利政策
家庭政策是人口政策、经济政策、福利政策、教育政策等政策的某些方面的集合。家庭政策主要涵盖生育、教育、住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六大方面,家庭福利是家庭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家庭规模发生转变,家庭内部互助能力减弱,计划生育家庭的福利需求增加。各级政府积极采取了节育手术保险、节育奖励、计划生育奖励金、生育保险、生殖健康检查、子女保健、子女教育、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多方位的福利政策,但从整体上看,基于家庭视角的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尚未形成,福利政策的制定缺乏对家庭层面的通盘考虑,家庭的微观利益与国家的宏观利益还未统筹兼顾,国家、社会与家庭三者之间的职责与分工仍不明确,甚至存在部分政策不利于提高家庭福利或促进家庭发展的情况,计生家庭福利政策呈现出碎片化格局。另外,普惠性政策也呈现出与计划生育政策不协调的情况,普惠政策大部分以家庭人口数量为落实依据,人口规模大的家庭收益大,独生子女家庭在某些方面的收益则比多子女家庭的收益要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四)碎片化的独生子女政策风险防御机制
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实施以来,我国的人口结构发生了转变,人口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生育率稳定在低水平,但独生子女政策同时也给独生子女家庭带来了一系列问题。独生子女政策使得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家庭规模变小、家庭生命周期相对简单化、家庭关系中心化。独生子女家庭由于其脆弱的家庭结构,使其在本质上成为了风险家庭[4]。独生子女家庭在整个生命周期中会遇到不同的风险,包括子女成长风险、家庭空巢风险和父母养老风险。独生子女成长风险是指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这会影响到整个家庭的完整和幸福。家庭空巢风险是指子女离开家庭后父母精神空虚,情感寄托消失,缺少生活依靠。风笑天曾在2007年对中国12个城市1245名在职青年的调查发现,随着独生子女的成长,当其离开出生家庭进行求学或工作时,极易使得父母形成空巢家庭[5]。父母养老风险是指子女的唯一性导致父母的养老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可能性。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了奖励帮扶政策,同时也在不断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但各项扶助政策的落实还存在疏漏,或是因为执行人员素质缺陷、政策执行机制的不健全导致的政策回避和落空。另外针对独生子女成长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并没有健全的风险防御机制。在家庭养老方面,也只是经济补偿和政策倾斜,独生子女家庭在面临失独、空巢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心理关爱并没有详细的政策规定。
三、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整体性治理路径
(一)完善配套政策,通过整体性治理降低江西出生人口性别比
2015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即“全面二孩”政策[6]。2016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由限制生育二孩到“单独”二孩,再转为“全面二孩”,体现了我国在计划生育领域内做出的巨大政策调整。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需要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江西省在全面二孩政策的背景下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时也要从整体考虑,整合各类资源,通过整体性治理实现政策目标。例如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切实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各项工作。对部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市、县实行分类管理,重点指导、重点监测,并及时评估。
(二)从家庭整体视角出发,实现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特惠政策相衔接
国家在制定各项惠民政策时要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并以家庭整体为对象,从家庭的视角不断完善福利体系,实现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特惠政策相衔接。首先,要建立健全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决策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时,要事先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防止政出多门、职责交叉、条块分割的现象,要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政策实施的配合机制。其次,要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直接财政投入,提高奖励扶助金。并帮助计划生育家庭“造血”,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减少有抚幼或养老责任的夫妇就业的不利因素,增加家庭收入。最后,政府可通过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例如“居家养老服务”和“入住养老服务”。
(三)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江西省在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方面缺乏宣传与落实,导致很多计划生育家庭不了解现行的政策规定。因此,江西省各级政府和计生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落实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加快完成县乡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兑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并且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标准动态调整扶助标准,加快实现城乡扶助标准的统一。在奖励的同时要对政策外生育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把处罚政策执行到位。其次,江西省在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健全政策协调机制,明确政策执行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防止相互推诿的现象。最后,尤其要加强对乡镇一级的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使资金真正发放到老百姓手中,使计划生育家庭能真正从政策中受益,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作用。
(四)实现各项政策的有效衔接,健全独生子女家庭风险防御机制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各级政府要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各项政策的有机衔接,健全独生子女家庭风险防御机制。首先,要健全养老、医疗、教育保障体系,新农保、新农合及生育奖励政策间实现有效的衔接,增强政策的保障效果。提高养老保障标准,建立医疗和照料为一体的健康保障模式,增强家庭在发生健康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其次,建立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基金,建立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生育福利补贴账户”模式。最后,要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精神援助,降低精神空巢风险,构建多元老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体系。降低家庭风险,不仅仅是细枝末节的更改法律条文,而是要从经济上、精神上和养老三方面通盘考虑,为老年人提供精神上的关爱。例如开展全方位的社区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积极吸纳志愿者的加入,让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定期为独生子女家庭开展服务,使他们感受到精神上的关怀。
摘要: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一直是人口发展战略重点关注的问题。基于江西省出生人口性别比较高的现状,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出台的人口政策呈碎片化倾向,进而提出政府应该出台整合性支持的人口政策思路。
关键词: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治理范式,政策整合
参考文献
[1]李树茁.性别歧视与人口发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翟振武,陈佳鞠,李龙.中国出生人口的新变化与趋势[J].人口研究,2015,(3).
[3]蓝希梅.江西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09.
[4]赵艳霞.城市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风险及规避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10.
[5]风笑天.独生子女父母的空巢期:何时开始?会有多长?[J].社会科学,2009,(1).
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三
2003年以来,新城区启动了“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程,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这一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区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人口计生局、公安分局、卫生局、综治办、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出台了《新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在综合治理活动中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及具体要求。为此,区人口计生局出台了《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方案》,区卫生局出台了《关于禁止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保障了“关爱女孩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传播婚育新风 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使广大育龄群众进一步掌握计生有关政策、全面知晓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和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好处。一是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新城区通过各种媒体、网络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大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关爱女孩宣传;二是阵地宣传。还利用各级人口学校、人口理论基地、宣讲团等阵地宣传,分层次、分对象宣讲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宣讲重男轻女对社会的危害,宣讲计划生育对独女户、双女户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宣讲培育女儿成才的典型事例,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三是社会宣传。针对居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全面开展入户宣传。区人口计生局印制了《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手册》、《关爱女孩行动宣传手册》,印有关爱女孩宣传标语口号,且制作有实用价值的印有关爱女孩标语的环保手提袋、围裙、小脸盆、微波炉杯、笔筒、烟缸、漱牙杯等98000个宣传品,我们把女孩照片制作成精美的年画送到了育龄群众家中。我区还联合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将关爱女孩宣传印在缴费单上送到千家万户。这些举措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四是环境宣传。七个街道办事处组织驻区单位、社区居委会开展计划生育大规模的户外宣传活动。驻区单位在城市交通干道上悬挂了内容新颖、醒目规范的固定计生宣传标语260余幅、图文并茂的国策墙328处。两个镇在110国道及城郊主要交通干道旁制作大型PVC公益宣传牌、设立固定宣传标语22处,营造了实行计划生育、关爱女孩行动的浓厚宣传氛围。
三、落实奖扶政策 体现利益導向
同时,为了让生育女孩的家庭真正得到实惠,解决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新城区逐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落实‘三结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贫困女孩家庭要在土地承包、宅基地划分、子女入学、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生产、生活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照顾。出台了《新城区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进行奖励和扶助的实施办法(试行)》,并随着我区近年来经济和计生形势的发展及时进行重新调整和补充,目前,我区对农村独男户每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对农村独女户每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50元;对农村双女户夫妻,凡一方自愿做绝育手术的,一次性发给2000元的营养补助费。区委、政府印发了《新城区“关爱女孩行动”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全区60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女孩家庭开展 “一帮一”结对帮扶,使农村贫困女孩及女孩家庭得到了形式多样的救助帮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为关爱女孩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积极探索企业赞助、社会募捐等办法,开展救助贫困女孩和捐资助学活动。近年来,新城区每年开展一次以上为贫困女孩及家庭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产、生活上的一些突出困难,企业、社会共帮助近500名女孩重新走进校园,使她们获得了享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关爱女孩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联合打击“两非” 净化社会环境
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实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区政府出台了《新城区有奖举报非法接产、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非法取环行为的通知》,发动广大群众,实行有奖举报,凡在新城区范围内,举报一例发生上述行为,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元,并对举报人采取严格的保密、保护措施。区综治办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中,综治人员全力参与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活动。区公安分局出台相关文件,将计划生育综治活动精神贯彻到各镇、街道派出所。区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摸底,对全区B超医疗卫生服务点及工作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在3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悬挂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对城郊周边地区个体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违规开展计生“四术”和违规接产行为进行了专项整顿。今年新城区还下发了《关于将2012年确定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的通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自8月中旬以来,由新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妇联等6部门联合对辖区内77家B超执机单位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公布了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区人口计生局和卫生局领导联合各镇与个体诊所签订了打击“两非”四方责任书,明确规定了计生、卫生、办事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店)在打击“两非”行动中的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同时强调一定要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落实各自职责,遵守责任书规定的条款,从源头上杜绝“两非”案件的出现,为“关爱女孩行动”净化了社会环境。
五、优质服务为先 提升有效管理
健全孕情跟踪、三查一治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档案,对申请生育二孩妇女,在其怀孕三个月后,由村(居)、镇(街道)出具证明,区人口计生局发给《生育服务证》,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村(居)对符合政策怀孕二孩妇女建立孕情档案,计生人员逐月进行上门孕情访视,镇(街道)计生服务人员定期提供技术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孕情和服务需求,做到有孕情必有结果,流引产必有原因,防止无正当理由擅自人流引产现象的发生。对无正当理由进行人流引产者,属于常住人口的要及时收回《生育服务证》,属于流动人口的要向原籍地进行信息反馈,有效地遏制了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有效提升了“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水平。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新城区各部门之间及时沟通情况,相互支持、联合推进,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关爱女孩行动结合起来、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同建设和谐社会结合起来,选准切入点、找好共振点、拓宽结合点、形成共鸣点、创造共享点,优势互补,通力合作,共同营造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不断完善有利于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会同有关方面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采取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措施予以综合治理,推动了“关爱女孩行动”有序、深入、健康地发展。
(作者单位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口计生局)
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四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标语、宣传折页等形式,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加大性别比治理力度宣传。一是利用镇、村人口学校举办计生法律法规、当前人口形势、关爱女孩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二是利用每月持二胎生育证育龄妇女上站康检时机,对她们进行宣传教育,使她们深刻认识到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严重危害性,促使转变重男轻女观念,不选择性别生育。三是印制宣传品发放到户到人,宣传性别比治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宣传中我们注重把依法打击“两非”宣传同计划生育条例宣传相结合,把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同关爱女孩行动相结合,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同禁止选择出生性别相结合,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依法打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近年来,我镇共刷写宣传性别比标语90余条,跨街跨路宣传横幅10条,印发宣传折页1100页,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在社会上引起强大的反响。
二、健全管理机制,全面综合治理按照上级的要求,经青罕镇政府研究决定,我镇于2010年10月份成立了“青罕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采取集中、分散办公模式,实施月例会,季清查,平时分散办公制度,定期收集报表、汇报工作,开展各项清理排查活动,全面开展性别比治理工作。一是定期排查。每季度在全镇范围组织一次性别比治理清理排查活动,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计划外终止妊娠手术的报批管理。凡计划外怀孕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经镇计生检查并填写终止妊娠批准表,报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进行终止妊娠手术。三是加强对全镇持二胎生育证的育龄妇女进行服务。每月的20—30日,持二胎生育证的育龄妇女进行孕情跟踪服务一次,这样可以及时掌握和上报孕情,及时掌握和上报孕情是平抑出生人口性别工作的关键。四是以关爱女孩活动为载体,促进性别比治理工作。在加大关爱女孩活动的宣传力度的同时,我镇出台制定了一系列对农村女儿户优先优惠政策和救助贫困女孩等活动。2012年救助贫困女孩3人,救助资金3000元。通过对农村女孩户的优先优惠和救助活动,充分体现党和人民政府对农村女孩户家庭政治上高看一眼,经济得到实惠,转变了农村重男轻女落后观念,促进了性别比治理工作。
三、强化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控制非正常终止妊娠为了适应开展优质服务的要求,我县、乡、村三级计生工作者全员上阵,对持二胎证生育对象进行全程跟踪服务。青罕镇积极响应上级的要求,镇计生与包村干部签订了包保责任状,镇计生委与持二胎生育证的育龄妇女在生育证审批后签定防止有选择性别而终止妊娠包保合同书,对包保工作进行量化、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落实包保制度。我镇实行计生包村干部包保到村、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包保到户的包保责任制度。镇计生包村干部与村级计生人员共同开展服务,负责本村的计划生育全面工作,确保所包村不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例。同时,各村将持二胎生育证对象按户分解,村级计生专干和小组长要分包到怀孕妇女本人。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随时掌握所包孕妇的思想动向和怀孕情况,严防包保对象发生选择性别生育的问题。每月在开例会时向镇计生汇报。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凡持二胎证的均属包保对象,镇计生包村干部和村计生人员均为孕情包保责任人,一年一包,一包到底,一月面查一次,确保孕情监测及跟踪服务到位。对独女户申请生育全程跟踪服务,从生育证发放到健康检查服务、孕情监测、孕期随访、住院分娩、产后访视、出生死亡登记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等各个环节加强服务,及时掌握已孕、待孕妇女的孕情和思想动态,切断实施“两非”违法行为的根源。三是严格包保责任奖惩。对包保人员责任心强的,我们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包保人员不负责任,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流、引产的,对包保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和一定的经济处罚。实行镇计生干部、村计生人员同奖同罚。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肃“两非”案件查处近年来,青罕镇党委政府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提上日程。一是强化综合治理力度。镇政府协调计生委、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等镇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镇,村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药店、私人诊所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积极配合县计生局,查处一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流引产的典型案例,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得以遏制。二是强化职能部门管理。我镇对计生、卫生等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具体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政策内生育对象的全程跟踪服务制度、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和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情况通报制度等,对出生人口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综合治理。对出现违法行为的,要进行严格处罚。
5.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五
2014年以来,XX县计生局性别办公室在计生局党组的正确指导和计生局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构建和谐的人口环境和‚双降‛为目标,始终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扎实有效地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通过实施全省性别比监测及开展修订村规民约促进社会性别比平等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村级人口计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工作机制,低生育水平得到稳定、人口问题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为我县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基本情况
性别比办公室原有工作人员两名、其中公益性岗位一名,由于2014年10月计生卫生整合后现更名为医政股、隶属于X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正股级事业单位,现实有事业人员2名。2014年全县出生人口3722人,其中男1917人,女1805人,出生人口性别比106.2,性别比趋于正常。
二、局党组高度重视、工作卓有成效
在不断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中,计生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打击非法行医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取得一定的成果,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并呈现出稳中有降的趋势。
三、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综合治理
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综合治理。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副书记李微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传跃任副组长,计生、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工作内容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县委、政府每月都要听取计生工作的汇报,经常过问性别比情况、关爱女孩行动的落实情况等。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有利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
强化宣传教育和社会环境,采取固定 宣传和利用赶乡场的方式,投入200多万元在晴(隆)兴(义)高速、惠(水)兴(仁)高速和县域主要路段两侧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主要以男女平等地、‚两非‛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等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充分利用赶乡场的机会,不断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加强宣传教育,还利用广播电视开屁人口和计划生育先传专栏目,同时,每年与卫生、妇联部门等联合开展‚关爱母亲‛和‚关爱女孩‛三下乡活动。将依法打击‘两非’宣传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结合;同奖励扶助政策宣传的效果,从根本上堵住了‚两非‛的源头。
五、全面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共组织公安、计生、卫生、药监等出动打击两非集中整治活动15次,查处两非违法案件8件(刚性案件2件),查处非法行医12家,处罚金额82000元,在社会上形成了震慑作用,营造了‚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健全制度,构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机制
性别比办公室全体人员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态度端正,定期组织对计生、卫生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等知识培训以及开办知识抢答赛,在行业内做到依法行政。在对所有从业人员建档管理,内外管理治理的同时,还建立了孕妇全程管理机制服务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续管理制度、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建制,以制促管理,以管理促落实。
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各级政府要保证经费的投入,将所需要经费利入财政预算,坚强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县委县政府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证,并为下一年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总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是一项比较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我们相信,有上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为我们的工作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也给我们增添了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县计生局性别比办公室
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六
市直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方案》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纪委、市监察局。
1、依法查处“两非”行为。
2、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认真查处党员干部违法参与的“两非”案件。
(二)市委宣传部。
1、牵头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单位共同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宣传工作。
2、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3、督促协调市有关新闻媒体,公布“两非”案件的查处成果,既教育群众又震慑违法犯罪。
(三)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
1、依法查处“两非”和溺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
2、公安部门应建立新生婴儿户口登记通报制度。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情况的汇总信息由公安部门向同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通报(乡街每月一次、县区每季度一次、市级每半年一次)。
3、对相关部门依法申请实行强制执行的“两非”案件,积极支持并及时实施强制执行。
(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负责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指导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具体内容为:
1、制定全市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整治和“两非”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的意见》及考核评估方案。
2、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协调机制。
3、建立和完善出生性别、引产登记报告和分析评估制度,定期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
4、依法惩处“两非”行为。
5、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宣传教育、科技服务、政策导向、依法行政、统计监测等专题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业务能力。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政策生育孕妇的全程服务制度,开展对孕妇孕期的监护工作,倡导住院分娩,认真做好产后随访,防止女婴被遗弃和非正常死亡。
7、配合有关方面做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五)市卫生局。
1、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建立婴儿出生、死亡、孕妇B超检查、妊娠14周以上引产登记制度,每季度末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有关登记信息资料通报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3、进一步完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相关制度并督促执行。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对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人员的处理规定并督促执行,依法惩处“两非”行为。
5、定期对涉及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社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或地下诊所进行清理,对非法从业者予以取缔,对合法从业者加强管理。
6、定期对医务技术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的教育培训。
7、定期开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执法检查。
(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建立与完善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积极协同人口计生、卫生等部门开展终止妊娠药品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3、定期开展对全市终止妊娠药品的进货、销售等方面的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4、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药械的管理力度,严历查处农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七)市司法局、市法制办。
1、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两非”案件的法律咨询、代理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两非”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市广播电视局。
1、积极开展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宣传。
2、开展对“两非”案件进行打击的典型案例的宣传。
(九)市信访局。
积极接待“两非”案件举报人,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十)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计划生育协会。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群众性活动。
7.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七
一、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
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次人口普查河南省总人口性别比与中国内地总人口性别比相比较基本一致。如第三、四次人口普查与第5次人口普查结果比较, 河南省总人口性别比与中国内地总人口性别比均为106.3, 106.6, 106.7, 变动幅度极小, 处于正常状态。但是, 1982年以来的3次人口普查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与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 (表1) 显示, 中国与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均有逐年增高趋势。第5次人口普查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状况 (表2) , 河南省居于第8位, 为118.64, 高出正常值 (103~107) 上限11个百分点。第5次人口普查河南省分孩次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 一孩均正常, 从二孩开始猛然升高, 三孩以上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更高。
资料来源:中国第5次人口普查资料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口社科司
二、河南省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
河南省“五普”资料显示, 市、镇、乡村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为:市出生人口性别比 (不含镇) 为115.8, 镇为129.75, 乡村为128.04。可以看出, 镇和乡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均明显高于城市, 镇与乡村比较没有显著差别。可见, 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主要表现在农村。
三、河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
1. 性别偏好是导致高出生性别比的根本原因。
(1) 性别偏好在河南省农村表现得比较突出, 且有显著的性别差别。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传统生育观念中宣扬“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人多家旺”、“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 这些落后的性别文化理念, 给女性的出生、成长、受教育、就业等方面都带来了很大影响。
(2) 政策因素对人们的生育决策有着重要影响。河南省一孩出生性别比均低于或接近正常, 二孩及三孩以上出生性别比大幅上升, 很明显这是受到性别偏好的影响。由于政府计划生育政策的趋紧, 人们迫切需要在二孩及以后满足生男婴的愿望。于是, 出生性别比在第二胎超出常态, 并呈随孩次攀升的趋势, 这说明政策因素对人们的生育决策有着直接而重要的影响。目前, 在控制人口生育数量的情况下, 农村的人们生育中对生男孩的企盼更为突出, 这是导致人口出生性别比居高的思想根源。
(3) 性别偏好在不同年龄层和不同文化水平的居民中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差别。比如, 在农民的婚育观念中, 普遍认为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才是正常的。在河南农村此种模式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做上门女婿被人们瞧不起, 也是造成男孩性别偏好的重要因素。
2.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不力及其他漏洞无疑为部分人性别选择打开了缺口。
(1)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不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性别选择。海外有舆论把近年来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渐趋严重现象归咎于中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 而我们的调查结果恰恰说明了没有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只会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进一步上升。有关资料表明, 现在在一些计划生育做得非常好的地方, 并没有出现性别比失衡的现象。如陕西省略阳县近年来一直保持较低的生育率, 但是, 其男女出生人口性别比并没有升高, 有关专家认为是因为那里没有重男轻女的文化。
(2) B超机的监管不力为部分人进行性别选择提供了技术条件。B超鉴定胎儿性别, 具有便捷、直观、易于保密的特点, 给一些偏喜男孩的人钻了空子, 加上一些见利忘义的医务人员也投其所好, 有选择性地终止妊娠, 使大量的女婴不能正常出生, 这也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
在现今经济条件下有无鼓励计划生育的奖励措施以及奖励幅度的大小对于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有较大作用。20世纪70年代起, 中国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经济处罚推行计划生育政策, 这在有效遏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等负面影响。2004年2月27日, 国务院发出文件, 中国出资2.1亿元要求在中西部部分地区的农村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试点工作已在河南省的焦作市率先启动并卓有成效地进行着, 从2007年起, 这种奖励政策已在全国普遍推广。政策规定, 凡符合独女户或双女户条件的农民夫妇双方年满60岁以后一年可以领到600~700元奖金, 再加上政府发放的其他养老金, 生活水平无疑会有所提高, 这样就帮助许多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解决了晚年的后顾之忧。这种政策, 不仅使计生对象亲身感受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使他们觉得响应国家号召, 政治上有地位, 生活上有帮助, 经济上有实惠, 跟共产党走不吃亏, 而且有助于从机制上解决“越穷越生, 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问题。
8.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八
大楞乡委员会文件
楞字„20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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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楞乡委员会大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楞乡2010年打击“两非”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楞乡2010年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大楞乡委员会
大楞乡人民政府
2010年8月2日
2010年大楞乡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
别比偏高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0年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百办发„2010‟113号)精神,为扎实有效地综合治理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力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态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为目的,在全乡范围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活动,突出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从B超机使用与操作人员、非法行医诊所等源头上进行整治;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舆论氛围。
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一)广泛深入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省政府第194号令,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生育观念。
(二)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
(三)加强对生育全过程的跟踪和服务,加强B超管理、妊娠14周以上引产管理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
(四)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制度和机制,标本兼治,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趋势,使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处的重点对象
1、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2、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
3、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4、非法购置、使用B超和购置、使用B超及染色体检测等设备拒不备案的;
5、违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的;
6、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
(二)检查的重点单位
乡卫生院、个体诊所。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3月)
1、宣传发动,形成依法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浓厚舆论氛围。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联合执法宣传声势。
2、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开展检举。(右江区举报电话:2826452,大楞乡举报电话:2220009。)
3、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执法人员、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卫生院、计生办3月份要对“两非”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4月份要对本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4、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检查孕妇报告和随访情况,定期孕检、协会会员联系育龄对象情况;检查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2009年1月1日以来的B
3超检查、染色体检查、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检查2009年1月1日以来领取一孩《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妇女的生育情况,特别是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以及人流、引产妇女的情况等;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有权销售机构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摸底情况于4月5日前报乡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依法依纪处理问题和整章建制阶段(4月至5月)
各相关单位根据调查摸底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要迅速组织调查取证。对于有关责任人,经查证证据确凿的,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察。
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包括制定和完善生育过程跟踪服务和管理制度,B超、染色体检测等设备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重点加强孕情跟踪、助产技术服务、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
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案件每月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查处案件情况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整治期间,要求每周五身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整治情况。
五、组织领导
联合执法行动是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需要部门联动、省市县通力协作的系统工作,任务艰巨。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陆永宏乡党委书记
韦志宇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陆卿乡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
何华乡人民政府常务副乡长
何婕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黄玉园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恩乡人大副主席
黄小雪乡党委宣传委员
成员:黄艳妹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显忠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黄铁柱乡财政所所长
卢日新乡派出所所长
黄继环乡卫生院院长
黄猛乡文化站站长
黄兆益宝石村支书
罗绍红大楞村支书
阮光作弄外村支书
黄日合龙停村支书
黄寿生罗甫村支部
陈家德安屯村支部
卢志伦巴平村支部
任有强龙细村支部
黄吉湾龙和村支部
梁桂林(代)平慢村支书
岑生温矿村支部
许振飞百乐村支部
卢忠京昔仁村支部
农永益中华村支部
黄杏活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显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乡计生办。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和协调联合执法行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
联合执法行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文明执法。要严肃纪律,对有案不查、查清案件不处理或降低标准处理
5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9.构建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 篇九
孝南区人口计生局局长 游建军
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的事,而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则是难中之难的事,因此,必须把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来考虑和运作,不然的话,将对未来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带来诸多问题。如:适龄婚育人口男女比例失调、降低人口出生素质、增加养老负担、破坏家庭和社会稳定、不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和人口安全维系等等。因此,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可忽缺的大事。近几年来,我们经过不断地摸索和总结!创建了“高位推进、大造声势,未雨绸缪、堵源头,综合整治、抓严打和立章建制、重管理”的工作机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平稳步下降,多次省、市评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先进单位。
一、高位推进,造声势
工作千难万难,只要党委和政府拿在手里就不难。近几年来,我区区委和政府把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拿在手里,在工作中,实行了“三个推进”。
一是大员上阵,高位推进。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区“四大家”有关领导共同参与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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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小组,全面指导督办性别比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了整治行动的力度,区委书记亲自过问,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布臵相关工作,并就有关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把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纳入年终考核。
二是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在常抓不懈的基础上,为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把每年仲春和初夏确定为集中整治阶段,特别是今年,更是下大力气,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3月17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综合整治性别比整治工作动员会,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孝南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和《孝南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考评细则》,9月7日,又召开了综合整治性别比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宣读了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孝南办发„201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孝南办发„201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区卫生局、公安分局作为综合治理性别比齐抓共管单位,进行了重点表态发言,孝感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按照〝市、区一体〞和 —2—
〝属地管理〞工作要求,表明了全力参与、全力支持孝南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态度和原则。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人大、区政协分管领导,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街道及开发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及服务站站长、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孝南区各医院、卫生院及B超室、妇产科负责人、城区范围内市属各医院、药店的负责同志也特邀参加了这次大会。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从4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了半年多时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行动,不仅增强了各地各部门的履责意识,而且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注重特色宣传,造势推进。为了把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整治引向深入,区委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把4月份定为全区集中开展性别比整治工作宣传月,采取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宣传方式。在电台、电视台和孝感日报、孝感晚报及区政府网站定期宣传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措施、打击“两非”案件情况。利用市电视台综合频道每晚9:00-9:30滚动播出“两非”案件有奖举报公告,联手《楚天都市报》孝感发行部发放有奖举报公告1万份,结合“5〃29”协会纪念日在人民广场开展以整治性别比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利用黑板报、墙报刷 —3—
写“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孩也能传种接代”等大幅标语口号,开展了3次书画展。在107、316国道和乡镇(街道)路段竖起100多块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宣传画,各乡镇(街道)在人口密集场所和重点乡镇、重点村组出动流动宣传车100余台次,发放宣传品15余万份,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不仅大造声势,而且保证了性别比综合整治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未雨绸缪,堵源头
从计生、纪检监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在全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清查,切实做到了“三个到位”。
一是清查市区机构到位。从4月初开始,整治行动专班对10家城区医院、市管医院,14家区管计生服务机构和17家卫生机构近三年来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清理。通过清查,发现3 家医院因终止妊娠管理混乱、B超管理不规范、无证引产等问题受到了通报批评,2家医院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因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问题被立案查处。
二是清理境内药店到位。对全区共99家药店进行了逐店清查,对清理出来的在管理不很规范几家药店,责令限期整改,增补政府通告100块,重新张贴警示标志350份。
三是查处“两非”案件到位。通过上报孕妇进行筛查,今年,发现孕情无故消失5名,均进行了查处。同时,我们还采取交叉互查,如由计生部门检查卫生院,由卫生部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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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计生服务站等办法,以此进一步夯实整治效果。
三、综合整治、抓严打
针对“两非”案件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等特点,我们排除干扰、迎难而上,采取群众举报、电子监控、派员蹲点等多种办法,全方位搜寻、全过程排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是拉网式内查。我们采取孕期随访“倒查法”、明查暗访等手段,获取一些线索,并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侦察。7月10日,区计生执法大队通过核对全员信息库6月份孕情信息,发现南大开发区大树村孕妇杨红玲6个月孕情消失,便立案侦查,通过一个多月多方侦查核实,该孕妇于6月26民营仁爱医院做了引产。在大量事实面前,孕妇和仁爱医院嫌疑人供认不纬,根据政策,对海华、杨红玲夫妇罚款5000元,并取消二孩生育指标,对仁爱医院罚款3万元。
二是跟踪式外调。在抓好线索整理、分类、归口、立案的同时,奔赴各地进行跟踪式调查。2009年7月,我们对广场街九真村卫生室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经逆向追查孕情无故消失的孕妇,进行了跟踪式外调,今年5月,区整治专班前往武汉市蹲点,在桥口区辛家地,发现一个专门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地下黑诊所。并通过这个地下黑诊所,摸清了存在于武汉、孝感、黄陂、孝昌等处的一个长期非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一条龙服务”的黑链条。这个黑链条,在黄陂孝感云梦等地设有非法引产黑窝点。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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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云梦县孕妇梁某因曾经在九真诊所周某处做引产,导致不孕症引发医疗纠纷,为这起“两非”案件找到了突破口。在获得举报信息后,专案组顺藤摸瓜,从西河镇某孕妇处取回了在周某诊所做过引产的口供,在确凿的事实面前,当事人承认了自己非法终止妊娠的事实,使我们艰难地破获了非法引产案。并对九真诊所罚款30000元;由区卫生监督局收缴了产床及引流产器械和建议云梦县对吴丹立案处理。
三是举报必查。对举报信和举报电话,我们采取举报必查、件件落实的原则,都进行了调查落实。三年来共接到举报信13件、举报电话19个,占查实“两非”线索总量的70%。今年初,我们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我区广场街城区村六组626号(胡家墩子)利民诊所(私营)长期从事“两非”活动。整治专班通过艰辛取证,取得了一位名叫刘兰的孕妇的现场指证及口供证明材料,证明确凿后。7月13日,区公安、卫生、计生等联合行动,依法查处了该所,作出了罚款30000元和收缴产床及引流产器械和药物的处分。因此案涉嫌非法行医罪,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察。
四、建章立制,重管理
为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区委区政府把经常性的整治和集中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四项机制。
一是完善保障机制。在查处“两非”案件中,区委、区政府做到“四给”,并把“四给”作为制度固定下来。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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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势”。从2008年3月至今,区委、区政府2次召开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大会,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参会,在全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统筹推进的工作态势。二是给人。区委成立打击“两非”领导小组,从2008年4月16日起,由区纪委、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区计生局抽调专人、组成专班、集中办公,统一指挥全区“两非”整治工作。三是给钱。区委、区政府从地方财政拨专款60万元,即每年2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并根据需要,逐年增拨。四是给“剑”。对“两非”涉案人员的处理,坚决做到“四不”——不讲关系,不管职务高低、工龄长短,不分情节轻重,不论数量多少,只要从事“两非”活动,一律开除公职。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设立有奖举报,对提供“两非”案件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实行重奖,共向5名举报人发放奖金1.6万元。继续深入开展“星光计划”,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和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等活动,致力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区委区政府把“关爱女孩”活动作内重要内容,每年都开展了“百名女孩”的助学活动,设立了40万元“关爱女孩基金会”,对考上一类大学的女生及其困难家庭进行贴补。按照湖北省省委和省政府以及孝南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从2009年开始,教育部门为全区农村纯女户和双女孩在中考和高考录取中,为近百名女考生分别加了10分和5分,落实了优先入学的优惠政策。并注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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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女孩计划生育家庭土地承包权,这类家庭女孩出嫁,不把她们所承包的土地挪作它用,更不能转包他人。对男到女方落户的,给这部分人重新划拨土地,让他们承包,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是完善责任机制。第一,实行各级干部责任捆绑。在全区推行 “三包一”捆绑责任制,每一名持证符合生育对象都由一名乡镇干部、村干部及村计生协会会员包到人头,三人共同负责对其孕情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切实把孕前管理措施落到实处。第二,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从2008年起,区委区政府就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逐年加大考核分值。加强检查督办。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单项结帐。凡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调、排名在全区末位且没有“两非”案件查处的单位,实行末尾排位。对末尾排位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区人口计生局与各乡镇场街及开发区计生办和计生服务站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规定精心组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排名和评先表优的依据。
四是完善管理机制。第一,严格孕情管理。出台了《终止妊娠审批制度》,形成了怀孕申报、生育证管理、孕妇正常分娩包保、孕产期随访、孕期外流担保、孕情公示、引产报批等制度。对持证的育龄妇女,不管是已孕还是未孕,统一纳入“三查”范畴。凡孕妇需作胎儿性别鉴定或人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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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的,均要取得相关医学证明资料,并经区人口计生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夫妇与乡镇计生办签订《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合同书》。第二,严格B超管理。组织专班定期对医疗保健和技术服务机构执行B超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操作B超的医生实行两人同时值班制,对借助B超进行医学诊断的对象认真登记造册,并加强了培训。从2008年开始,区计生领导小组,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了6期全区计生部门和综合治理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培训班,开展了5期B超操作人员和终止妊娠医务人员及药品经销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增强依法从业观念。第三,严格终止妊娠管理。修订完善了《孕妇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了婴儿意外死亡调查、随意终止妊娠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作为“一票否决”的前臵条件。
10.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十
偏高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10月以来,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按照与XX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1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关于开展二0一一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将“关爱女孩行动”纳入计划生育“民福工程”的项目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确保了“关爱女孩行动”工作开展到位。在工作中进一步注重抓宣传、拆向导、拆管理、拆打击,切实落实标本兼治的措施,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平稳发展,取得了成效,现将关爱女孩行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高我镇干部及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管理水平。
2、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印刷大幅过路宣传标语20余幅,上墙宣传标语35余幅,宣传标牌18余块,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了宣传画,宣传手册,折页等宣传品,发放到育龄妇女家中,提高她们参与抵制“两非”的积极性。
二、发挥利益导向作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观念。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关爱女孩,提高女孩的社会地位。
三、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
根据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题会议,经过认真研究,结合我镇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和《打击两非领导组关于调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的通知》等文件,并在12个村开展了多次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法两非的案件。
我们着力开展了“三个一整顿”,突出“一个跟踪”。“三个整顿”:
一是整顿XX镇各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院、计生站所、药品销售点、个体诊所进行了清理。由派出所、计生办、综治办、卫生、等联合对我镇B超逐个登记编号进行备案,对B超操作人员逐人建立档案。
二是集中整顿技术服务市场。对全镇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清理,对全镇从事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和手术档案。
三是集中整顿医药市场
一个跟踪,即孕情服务跟踪。乡镇、村干部建立责任制,对怀孕对象加强跟踪服务。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群众重男轻女传统观念仍然未能得到良好的转变,男性偏好情结仍然存在。
2、外出人员性别监测工作难度较大,一些夫妇异地鉴定胎儿性别或擅自终止妊娠难以管理。
3、个别医疗单位、个体诊所无证接生,少数个体医生无证行医、非法B超鉴定、非法经营非卖药品等现象隐蔽较深,群众不举报,难以查办处理。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1、加大对医药市场整顿打击“两非”专项行动;
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关爱女孩活动;
3、在召开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偏高会议时,要求各协作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和做到职责落实到人
1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十一
非”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解全县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的进展情况及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偏高问题的工作意见》(桂办发[200]号)和《桂平县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有关管理制度》(桂办发[20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统一,决定成立工作组对各乡镇及有关县直单位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的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通过督查,深入了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综合治理出生
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和打击“两非”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齐抓共管,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全面建设和谐桂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督查内容
(一)了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贯彻桂办[200]号和
桂办发[200]号文件精神情况
(二)部门依法开展打击“两非”情况
1、检查县人民医院、县医院、县院及中心
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自2009年6月1日以来,B超管理使用情况,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情况,出生、死亡登记报告的情况记录。
2、检查县城药品经营企业的终止妊娠品进、销、存登记管理
情况;抽查县城个体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商店有否违规进、销终止妊娠药品情况。
3、检查各乡镇落实、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① 调查符合生育条件,尚未生育的妇女情况;
② 调查年月日以来领取《二孩生育证》的情况; ③ 调查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外出,孕情消失及
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
4、检查医疗机构信息通报情况。
5、B超机操作人员的管理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查。① 分别听取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情况汇报;
② 现场抽检相关材料;
③ 提取被检单位年月日以来的B超检查,人
流、引产、住院分娩、婴儿死亡等记录的材料复印件。④ 与群众进行访谈
四、督查时间
年月日——月日
五、督查人员县城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乡镇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2.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十二
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巩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成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新计育组字【2011】3号)和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宣传教育、突出重点、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贯彻源头治理、注重过程的方针,以强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为关键,以孕情跟踪服务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两非”行为,维护正常生育秩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新泰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政策和要求。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全镇医疗保健机构、个体医疗诊所以及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的药店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强B超、终止妊娠药品和计划生育手术管理,落实孕情监测和孕情跟踪生育全程监管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推进出生 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促进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三、方法步骤
这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活动从3月20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0日——3月31日)制定下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综合整治活动。要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有奖举报、书写标语、电视宣传、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综合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真正达到家喻户晓,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在全镇形成综合整治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综合整治声势。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4月1日——6月20日)全镇各村、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摸底,清理清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要严格排查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是否有违法开展B超业务、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取出宫内节育器、终止妊娠手术、违规播放无痛人流广告等行为,对获准实施终止妊娠的医疗机构,要清理清查是否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实施,登记是 否属实,档案是否齐全,监管是否到位。对未获准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逐一排查有无违规行手术行为,对违法违规的一律从严处理。
对获准经营终止妊娠类药品的单位,要重点查看终止妊娠类药物的购、存、销登记等是否规范;对未批准开展终止妊娠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清查有无出售使用终止妊娠类药物、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等情况。
要排查持生育计划人员底数、未参加孕情监测人员数、长期外逃人数、应审批二胎生育计划未审批人员数等。要重点排查孕情私自消失人员是否处理到位,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主要包括生育过程跟踪服务和管理制度,B超等设备管理制度,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交流制度等。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靳同臣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徐继刚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 责人为成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
2、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增强工作主动性,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要将综合整治活动与日常业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到各项管理制度中,注重创新方法,注重工作实效。
3、强化督查,完善机制。镇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工作被动应付的,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的,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大有奖举报力度,认真排查“两非”行为线索,对举报出的违法违纪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附:全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全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全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组 长:靳同臣副组长:徐继刚成 员:宁迈杰
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副镇长
纪委副书记
赵云霞 纪委副书记、妇联主席
杨金华 民政办主任
赵文举 劳保所所长 李 岩 文教办主任 刘 辉 派出所所长
王圣远 工商所所长
乔 丽 宣传办干事 陈良超 翟庄管区书记
张宝海 羊村管区书记 孟 爽 东梁庄管区书记
苏训霞 红石板管区书记
1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计划 篇十三
多措并举 标本兼治全力推进出生性别比整治活动 瑞安是浙江重要的现代工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是温州大都市区南翼中心城市。全市辖6个街道、12个镇和19个乡,陆域面积127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037平方公里,总人口114.6万人。200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79.41亿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32.59亿元和17.48亿元,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数和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分别居全国百强县市第42位和第21位。近年来,我市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扎扎实实地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使人口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人口环境。但是,近几年来,由于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严重影响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标本兼治,逐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并呈现出稳中有降的态势。据统计,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由2004年的118.57、2005年的121.22,降为2006年的118.13,到今年1-9月份的117.41。近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促经常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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