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经济影响

2024-07-06

政府投资项目经济影响(共10篇)

1.政府投资项目经济影响 篇一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决定

(2012年6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2012年7月13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等11项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与政府投资相关联或者政府以其他各类资源参与投资的项目,可以由审计机关依照本条例进行审计监督。”

二、第四十八条修改为:“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政府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不履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逾期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根据本决定进行修正,重新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政府投资项目经济影响 篇二

投资作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包括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及外商投资。在我国,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较大,因此其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较重要。

我国的经济增长是典型的投资拉动型。从2002年到2011年,连续10年投资对GDP的贡献率一直维持在40% 以上,2009年中央实施“四万亿”投资计划后,投资对GDP的贡献率更是高达87. 6% ,几乎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政府投资具有投资周期性强、滞后作用明显、固定资产占比较高的特点,短期内对经济的增长作用显著, 但经济波动对其影响较大,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和健康发展。与政府投资相比,民间投资具有高度的决策自主权和资产支配权,能够迅速达成决策,投资效率高、资金来源广泛,对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近年来, 随着一系列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法规的出台,民间投资水平显著提高。新疆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随着西部大开发以及对口援疆战略的实施,投资水平也在逐年提高。在投资不断增长的前提下,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实际关系如何,不仅关系到各投资主体的利益,又关系到投资效果的发挥。如何把握两种投资的相互关系,对促进新疆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

关于政府投资( 公共投资) 与民间投资( 私人投资) 的关系,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但仍然存在颇多争议。其争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投资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

Bairam和Ward对25个OECD成员国进行考察,发现24个国家的政府支出对私人投资有负面影响,其中19个国家的政府支出很大程度地挤出了私人投资[1]。金祥荣,蔡一庆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理论、区位选择理论和聚集效应理论,通过建立局部调整模型,对我国1996—2002年期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民间投资状况进行了计量分析,得出本期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规模呈现负相关关系的结论[2]。

(二)公共投资对私人投资的挤入效应

Barro和Sala - i - Martin认为,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可互为替代品,当公共消费增加时,私人消费将减少,并使私人储蓄增加,进而挤入了私人投资[3]。郭庆旺,贾俊雪以我国1978—2004年数据为基础,利用VAR模型和脉冲响应函数分析我国财政投资对总产出和民间投资的动态影响,结果表明,我国财政投资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对民间投资的拉动效应很强[4]。陈浪南,杨子晖分析我国1980—2003年政府支出和政府融资与私人投资的关系,结果表明,政府的公共投资提高了私人资本的边际产出,挤进了私人投资,货币融资也促进了私人投资[5]。

(三)公共投资对私人投资不存在累积挤出效应

王吉恒等将政府投资、民间投资进行了关联性分析, 认为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6]。陈时兴通过IS - LM模型,对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我国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既存在“挤入”效应也存在部分“挤出”效应,但累积挤出效应并不存在[7]。

由于学者们研究的视角、选取的指标以及控制变量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一致。加之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关系也不尽相同。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GDP作为控制变量,运用计量分析的方法,对新疆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三、新疆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的历史变动与现状

由于在统计资料中没有明确分类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本文根据国泰安等相关数据库的统计资料,用固定资产投资额代替总投资水平,其中用国有和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代表政府投资; 用私营、联营及股份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代表民间投资。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增长迅速, 其中政府投资已由1981年的18. 15亿元增至2013年的3089. 49亿元,民间投资由1981年的0. 25亿元增至2013年的4472. 98亿元。1981年政府投资是民间投资的72. 6倍,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投资快速增长,2006年民间投资超过国有投资,到2013年民间投资已增长为政府投资的1. 45倍,新疆民间投资的比重在逐年增加。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具有共同发展趋势,在样本区间均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运行特征( 见图1) 。

数据来源: 国泰安数据库 。

四、实证分析

(一)变量的选取与处理

本文选取新疆1981—2013年度数据为研究样本,以民间投资( RPI) 作为因变量、政府投资( RGI) 作为自变量,GDP作为控制变量共同构建VEC模型。其中民间投资为私营个体经济、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之和,政府投资为国有经济及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之和。由于变量RPI、RGI和GDP均具有明显的时间趋势,为了进一步分析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之间的关系,对上述变量做自然对数变换来消除时间序列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和共线性问题,变换后的数据记为LnRPI、LnRGI、 Ln GDP。

(二)单位根检验

在运用协整检验进行时间序列分析时,为了避免伪回归现象的出现,必须先对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 本文采用传统的ADF方法进行单位根检验,以SC取最小值为标准确定最优滞后期,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注: Δ 表示一阶差分,检验形式中的 C、T、K 分别表示常数、趋势项和滞后阶数。

检验结果表明,以上变量在零阶均不平稳,但经过一阶差分后的序列 ΔLnRPI、ΔLnRGI、ΔGDP的ADF统计值在5% 显著性水平下都是稳定的,说明所有变量都是一阶单整的,满足协整检验前提。

(三)协整检验

由于所有变量均为一阶单整,本文采取Johansen协整检验法,检验民间投资、政府投资及GDP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通过VAR模型中的AIC、SC及LR等准则对变量的最优滞后阶数进行判断,得出VAR系统的最优滞后阶数为4阶。协整检验的最优滞后期为VAR模型最优滞后期减1,因此协整检验的滞后期为3。由于变量具有截距项和趋势项,在协整检验时选择了有趋势项和截距项,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特征根迹检验表明在5% 的显著水平下存在1个协整方程,而最大特征根检验表明在5% 显著水平下也存在1个协整方程,因此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变量间的协整方程如下式所示:

LnRPI = - 3. 4257LnRGI + 1. 1686Ln GDP

上式表明: 在长期内,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具有显著的挤出效应,政府投资增加1个百分点将使民间投资减少3. 4个百分点。GDP与民间投资存在正相关的长期均衡关系,GDP增加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则增加1. 2个百分点。

(四)误差修正

以上分析可知,民间投资、政府投资及GDP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是变量间短期动态关系如何需要进一步研究。误差修正模型能考察变量间短期动态关系, 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

从方程可以看出,误差修正项( ECM) 的系数为0. 2649,且在5% 的水平下显著,表明误差修正机制发生了作用,但短期内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作用统计上不显著,影响效果有限。

(五)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协整检验只能说明政府投资、GDP与民间投资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并不能对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方向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变量间的因果关系可根据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确定。由于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数即是Granger因果检验的最优滞后期数,因此本文Granger因果检验的最优滞后期为4。

由表4可知,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没有格兰杰因果关系。由于政府投资受政府调控,市场对其影响较小,因此其受民间投资的影响也较小。GDP与民间投资之间也没有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民间投资对GDP的影响不明显,经济增长对民间投资的推动作用也不明显。GDP是政府投资的格兰杰原因( 10% 显著水平下) ,政府投资也是GDP的格兰杰原因( 5% 显著水平下) ,二者互为因果关系。我国政府对经济干预较多,经常采用政府投资来刺激经济的增长,为了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进而又刺激了政府投资的不断增加。

五、结论

本文在对新疆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的历史变动和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协整检验、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对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投资与政府投资的总量在不断增加,民间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在逐渐提高,并在2006年超过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在不断增强。

2. 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具有挤出效应。协整分析表明: 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的负相关关系,政府投资增加1% ,将使民间投资减少3. 4% 。误差修正模型表明: 在短期内,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作用不显著。

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减少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政府应控制好政府投资的规模及投向,避免国进民退。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投资决策以及投资效率上的积极作用,使投资效益最大化,促进经济的长期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Barron R.Economic Growth in a Cross Section of Countries[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1(5).

[2]金祥荣,蔡一庆.我国民间投资区位选择变化及其实证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11).

[3]Bairam E.&Ward B.The Externality Effect of Government Expenditure on Investment in OECD Countries[J].Applide Economics,1993(25).

[4]郭庆旺,贾俊雪.政府公共资本投资的长期经济增长效应[J].经济研究,2006(7).

[5]陈浪南,杨子晖.中国政府支出和融资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的经验研究[J].世界经济,2007(1).

[6]王吉恒,王微微.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关系分析[J].当代经济,2011(1).

3.政府投资项目经济影响 篇三

中国经济增长因素中,投资是主要推力,但投资不仅是靠政府,更靠民间投资。以去年为例,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33万亿元,直接来自财政的预算内资金仅为1.4万亿。此外,全国土地转让金收入为3.1万亿。假设其中3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则来自于地方政府的投资资金来源占比仅为12%,可见,政府资金对投资的贡献非常小。而从今年上半年看,国家预算内资金仅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左右,但民间投资总额要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2%,远远超过政府投资和国企投资部分。因此,如果说中国经济今后还需要靠投资拉动,那么,这个投资也主要靠民间投资而非政府投资或国企投资。

众所周知,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如今主要靠民间来驾驭。截至2011年末,中国的民营企业已经超过84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87.4%,对GDP的贡献率从改革开放初期不足1%,发展至今已超过了60%。因此,这轮中国经济的增速的下行,对民营企业的负面冲击也是非常之大。内部冲击来自房地产的调控政策以及铁公基项目投资增速的大幅下降;外部冲击则来自欧美及其他经济体的不景气,导致外需不足,出口增速下降。而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和制造业两大行业,同时又占出口加工业的绝大部分比重。在民营企业较为集中的东部沿海,受到的冲击程度更大,除了内需和外需下降因素外,企业过多使用资金杠杆导致负债率的上升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这几年用工成本的大幅上升也压缩了企业的盈利空间。

因此,要让中国经济实现稳中求进,关键是要让中国的民企恢复活力,让民间投资保持较高增速。从目前我国宏观层面已经采取的政策措施看,对民企的帮助已经非常全面了:如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一是采取了两次降息的货币政策,主要是降贷款基准利率,二是降低企业债发行门槛和条件,三是给部分小微企业优惠贷款;在降低税负方面,采取结构性减税政策;在增加民企投资机会方面,鼓励民间投资的新36条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包括电信、银行等一些长期处于行政垄断的行业,也向民间资本开放。但是,就目前看,在政策的操作和执行层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使民企的生存环境仍未得到根本改观。如两次降息之后,民企的实际融资成本并未明显下降,原因众多,但值得反思。再如,为小微企业提供的财政、信贷支持额度,能否真正落实好,也存在疑问。而在新36条实施细则方面,开放度还是略显不足。

为了让民企恢复活力,今后应该在降低税负和开放投资领域方面的力度更大,使得民企的发展环境、税负水平和可投资领域与国际惯例一致。从长远看,中国民企的发展空间还非常大,尤其在金融、电信、石油开采等一些民企比重极低的行业,若这些行业的国退民进步伐加快,则一方面政府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民企则可增加投资,一举两得。

从短期看,实体经济的去库存已到末期,三季度起经济将出现回升,但回升的力度可能不大,今后两年经济增速还是在8%上下,呈现L型走势。就长期而言,城市化进程是中国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人口的流动和民企的发展都是民间推动经济增长的体现。

但从今后5-10年看,中国经济在经历多年高增长之后,或许步入了较长的结构调整期,产业升级还未全面展开,而产能过剩却已掣肘企业发展,民企绝大部分都处在全球产业链的低端,缺乏定价能力。因此,今后民企将出现业绩的分化和产业整合,优胜劣汰之下会有一大批企业倒闭,同样也会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企通过兼并收购而做大做强。不管如何,我们都没有理由看空中国经济,调整的过程或许是痛苦和曲折的,但前景却是光明的。

4.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篇四

审投发„2010‟173号

审计署关于印发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解放军审计署,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审计署研究并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现予以印发,— 1 — 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此件我署依申请公开)

— 2 —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

— 3 — 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六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五)工程质量情况;

(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八)环境保护情况;

(九)工程造价情况;

(十)投资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第七条

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第八条

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投资项目竣工 — 4 — 决算前,审计机关应当先进行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列入审计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确需延长审计期限时,应当报经审计计划下达机关批准。

第十条

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当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在审计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应当列明跟踪审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对审计发现的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等机关处理;对不属于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应当依法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的事项,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办理审计移送事项时,应当按规定移交相关证据材料。

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的协调沟通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并通报有关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当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政策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遇有相关专业知识局限等情况时,可以聘请符合审计职业要求的外部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审计机关应当制定有关聘请外部人员的工作规范,加强对聘请外部人员工作的督导和业务复核,保证审计质量。

审计机关聘请的外部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关应当停止其承担的工作,追究违约责任,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机构、总审计师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对审计业务的分级质量控制,作出恰当的审计结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防范审计风险。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 — 6 — 现的问题。

对于跟踪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将上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实行公告制度,及时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逐步实现所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都按程序全面、如实向社会公告。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努力搭建管理平台,逐步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数据库,加快方法体系建设,扩大工程造价软件在竣工决算审计中的应用,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联网审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十八条

上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业务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规范,提高规范化水平。

下一级审计机关应当按规定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结果。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重视和加强投资审计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符合条件的投资审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投资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改善投资审计队伍的专业结构,逐步提高投资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使投资审计人员具备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为投资审计发

— 7 — 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投资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针对投资审计工作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强化管理,确保严格执行审计纪律,维护审计机关廉洁从审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

地方审计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国家事业组织投资的项目审计,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审计署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月20日颁布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主题词:审计

投资

规定

通知

署内分送:署领导(8),总经济师,办公厅、投资司(4),存(4)。

审计署办公厅

2011年1月6日印发

5.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篇五

一、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立项。即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提出立项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发改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即视为立项)。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提出的立项申请文件(②附项目建议书);③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前置审批程序。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地震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手续。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建设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②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文件;③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④地震部门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

(2)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

提出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申请文件(②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发改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④可研编制单位资质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⑤根据不同项目,上级要求一并报送的其他附件。

(3)组建项目法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需设立公司的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法人,办理设立登记,由县政府出具明确其法人资格的正式文件(含法人、法人代表和法人责任内容三个要素,下同);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各一级主管局直接实施的项目,要向县政府呈报明确法人的请示文件,县政府依照请示向项目实施单位出具明确其项目法人身份的正式文件;由二级及以下单位或企业直接实施的项目,由一级主管局直接向项目实施单位出具明确项目法人的正式文件。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县政府或各主管部门出具的明确项目法人的正式文件;②县政府或各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签订的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

(4)办理建设规划许可、用地规划许可。项目单位依据发改部门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两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城建部门出具的“两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规划许可通知书。

3、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两个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项目单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书并报送到发改部门,提出审查批准申请。发改部门审查通过后下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2)消防设计审核。项目单位依据发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文本和施工图纸,向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手续。

该环节产生的必备档案有:①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部门提出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准申请文件(②附项目初步设计);③发改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④勘察设计合同及招投标资料;⑤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⑥项目建设资金说明;⑦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⑧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消防备案凭证;⑨根据不同项目,上级要求一并报送的其他附件。

二、项目建设实施程序

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杜绝“三边”工程。在取得发改部门的项目批复、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国土部门的用地许可,并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手续后,即可到建设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项目。项目竣工后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正式土地使用证。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循以下逻辑程序:

1、勘察(签订勘察合同,合同价达到招标额度的须招标)。

2、设计(签订设计合同,合同价达到招标额度的须招标)。

3、施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达到招标额度的须招标);监理(签订监理合同,合同价达到招标额度的须招标)。

4、竣工验收。

5、固定资产移交。

6.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精) 篇六

2.经济性指标一般指行政组织投入到管理中的资源,其关心的是行政组织的(投入。

L 1.领导机关或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下属人员或单位的数目称谓(管理幅度;2.领导心理方面的研究主要体现为(领导素质理论的研究。

3.领导影响力的一个重要基础是领导者个人的品德修养和(人格魅力。4.罗宾斯特克兹认为,组织变革的方式取决于组织成员的技术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的组合,提出了(情景变革模式。

M 1.马斯洛在其代表作《人类动机的理论》和《激励与个人》中,提出了著名的(需求层次理论;2.美国心理学家埃德加在其《组织心理学》一书中提出了(适应性变革循环模式。

3.美国学者巴纳德在1938年出版的《经理人员的职能》这本书中,系统地提出了(动态平衡组织理论;4.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Q 1.期望理论中的激励力量取决于目标价值和(期望概率的综合作用。

2.秦朝的裙县制奠定了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行政建制;3.群体凝聚力是一个(中性的概念。R 人的行为首先是在一定的刺激下产生内在的愿望与冲动,即产生(需要 S 1.社会系统组织理论的创始者为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帕森斯;2.省级政府每届任期(5年;3.市级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的统一领导;T 通过组织明文规定的原则、渠道所进行的信息传递和交流,此种形式的信息沟通为(正式沟通。

W 我国地方各级政府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X 1.系统变革模式认为,组织是一个系统,是由技术、人员、结构和任务四个因素组成,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牵动和引起系统的变化。系统变革模式的创始人为(利维特。

2.现代观点认为,冲突(既具有建设性又具有破坏性。

3.效果通常是指公共服务符合政策目标的程度,其关心的是(结果。

4.效率就是指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力求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其关心的是(手段问题。

5.信息的发送者与接收者以写实、会谈、讨论的方式进行的交流与信息反馈,直到双方共同了解为止,这种沟通形式为(双向沟通。

6.行政管理学派的代表人物(法约尔被誉为“管理理论之父”;7.行政组织结构横向分化的结果与表现形式为组织结构的(分部化;8行政组织决策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9行政组织决策是以(公共权力为后盾。10.行政组织是追求(公共利益的组织;11行政组织文化具有多种功能,它能把组织成员的思想认识统一起来,汇合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我们把这种功能称为(凝聚功能。

12行政组织文化相比于正式的组织规章制度的控制作用,它具有(软约束性的特性。

13行政组织文化研究的兴起源于(人类文化学和组织文化研究的影响。14行政组织文化主要包括行政制度文化和(行政精神文化,但是受行政物质文化的客观影响。

15行政组织学习的分类是在(阿吉里斯关于组织学习方式分类的基础上提出的。

Y 1以明文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成员具有正式分工关系的组织是(正式组织;

2以镇压、暴力等控制手段作为控制和管理下属的主要方式,此种类型的组织为(强制性组织;3以组织的参与者或成员为主要的受惠对象,组织的目的在于维护及促进组织成员所追求的利益,此种类型的组织为(互利性组织;Z 1在单位和人数不变的情况下,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的关系为(反比例关系;2在霍桑实验的基础上,奥梅于1933年出版了(《工业文明中的人的问题》一书,系统地阐述了与古典管理理论截然不同的一些观点;3在决策理论研究领域,杜鲁门提出了团体决策模型。

4.在马洛斯的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层次的需要是(自我实现的需要。5.在一个组织结构体系中,上级机关或单位完全掌握组织的决策权和控制权,下级或派出机关处理时无须完全秉承上级或中枢机关的意志行事的组织结构体系为(集权制;6.在一个组织结构体系中,为完成一定的任务或使命,设置不同的上下层级机关,使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处理事务,不受上级机关干涉的组织结构体系为(分权制;7.在影响组织的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8中国当前的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分为(4各层次;9组织发展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调查反馈方法和实验室培训运动,它的先驱是法国心理学家(烈文。

10组织结构垂直分化的结果与表现形式为组织结构的(层级化;

11组织界限以内与组织的个体决策行为直接相关的自然和社会因素被称为组织的(内部环境;12组织界限之外和组织内个体决策直接相关的自然和社会因素称为组织的(外部环境;13组织内若干成员由于相互接触、感情交流、情趣相近、利害一致,未经认为的设计而产生交互行为和意识,并由此自然形成一种人际关系,此种组织为(非正式组织;14组织系统中处于相同层次的人、群体、职能部门之间进行的信息传递和交流为(平行沟通。

15组织学习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

16组织中的成员、群体通过一定的渠道与决策层进行的信息交流,如下级向上级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工作,进行情况或问题的反映等,这种沟通形式为(上行沟通

17组织中自上而下进行的信息传递和沟通,如上级意见、文件、政策的下达等,这种沟通形式我们称之为(下行沟通。

18组织中最佳的冲突状态是(适度冲突。

19作为一套极有系统的组织方案,格道式发展模式的目的在于使组织达到一种最佳状态。此模式创立者为(布莱克和默顿。

二、多项选择 A 按组织内部是否有正式的分工关系,人们把组织分为(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B

伯恩斯和斯塔克将组织结构划分为(机械式组织结构.有机式组织结构。C 1.常用的调查研究方法主要由(定量化调查.系统化调查.程序化调查。2.冲突的特性有(客观性.主观性.程度性。

3.冲突经历的阶段包括(潜代阶段.认知阶段.行为阶段.产生结果阶段。4.从系统理论的角度看,任何一种社会组织大体都发挥三种功能:(“聚合”功能.“转换”功能.“释放”功能。

5.从组织沟通的一般模式和组成要素来看,组织沟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动态性.互动性.不可逆性.环境制约型。

6.促进组织活动一体化的手段和途径主要有(目标手段.政策手段.组织手段.信息沟通手段。

D 1.戴维斯在《管理沟通与小道消息》一文中指出,口头传播方式的非正式信息交流渠道或形式主要有(单线式.流言式.偶然式.集约式。

2.邓肯从(简单与复杂和(动态与静态两个维度对影响组织的环境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3.邓肯将组织环境分为(内部环境.外部环境。

4.对组织管理和暴光方式影响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一部环境因素.特殊工作环境。

F 1.非权力性影响力主要源于(才能因素.品格因素.情感因素。

2.费德勒提出的情景因素有(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人物的结构.职位权力。3风险型决策的决策后果(可以预测,需要冒一定风险。

4符合现代冲突观点的是(冲突本身没有好坏之分.有些冲突对组织具有破坏性.有些冲突对组织具有建设性。

G 1.根据冲突的内容可把冲突分为(权力冲突.认知冲突.情感冲突。

2.根据冲突发生的方向可把冲突分为(横向冲突.纵向冲突.直线/职能冲突。3.根据沟通是否需要第三者介入传递,我们可将沟通划分为以下两种类型(直接沟通.间接沟通。

4.根据国外组织行为研究者的试验和探究,正是沟通网络有以下几种基本类型(链式.环式.Y式.星式.全通道式。

5.根据决策所具有的条件的可靠程度不同,决策可分为(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不确定型决策。

6.根据现代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的研究,组织变革阻力产生的原因为:(心理上的抵制.组织本身的阻力.经济原因引起的抵制.社会的原因。

7.根据学者们的研究,组织的环境分析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阶段:(环境扫盲.环境监视.环境预测.环境评价。

8.工作再设计就是通过对工作进行重新调整和再设计,使工作更有趣并富有挑战性,以此增强员工的工作满意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组织工作的效率。工作再设计的途径和方按为(工作轮换.工作扩大化.工作丰富化。

9古典组织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泰勒.法约尔.韦伯

10管理学家W。理查德。斯格特在其《组织理论》一书中,认为组织的基本构成要素为(社会结构.参与者.目标.技术.环境

1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在国家行政系统中处于最高地位。

H 1.哈佛大学教授格雷纳1967年在《组织变革模式》一书中,提出了一种按权力来划分的组织变革模式,他认为,一般组织的权力分配情况可分为三种(独权.分权.授权。

2回避策略中解决冲突的方法包括(忽视.分离.限制。J 1.绩效”的英文performance,从单纯语义学的角度看,表示(A.成绩 B.效率 C.成效 D.效果。

2.绩效指标包括的要素有(考评要素.考评标志.考评标度。

3.减少冲突的策略主要由(谈判.设置超级目标.第三方介入.结构调整。K 科学决策原则主要包括(预测原则.程序原则.可行性原则.信息原则。L 1.勒温将领导者的作风分为(专制.民主.放任三种类型。

2.里格斯在他创立的“棱柱模式理论”中,将社会形态划分为(农业社会.棱柱社会.工业社会。

3.里格斯指出,棱柱型社会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异质性.形式主义.重叠性。

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 1 集中踏勘阶段

一、牵头部门: 发改委窗口

涉及部门: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水务局、国家安全局、地震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防办、消防支队、气象局、建设局、公用局、房产管理局、民政局、文化局、林业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窗口,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和有线电视等配套单位窗口。

二、办事须知:

1、建设单位向发改委窗口提供核准事项的项目简介或备案事项的备案表;

2、中心管委会组织相关窗口集中踏勘,参加人员在踏勘现场将存在问题一次提清;

3、集中踏勘结束后,由发改委窗口提供相关窗口对办理事项的书面意见,并告知项目单位核准备案阶段涉及到的窗口,带领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咨询;各窗口发放明白卡,对本窗口办理事项提出具体要求。项目建议书阶段

一、牵头部门: 发改委窗口

二、涉及部门及办理事项: 发改委:项目建议书。

三、办事须知: 1、材料齐全后,发改委窗口办理;、办理完成后,发改委窗口告知申请人初步涉及阶段涉及到的窗口,带领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咨询;各窗口发放明白卡,对本窗口办理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一、牵头部门: 发改委窗口

二、涉及部门及办理事项: 发改委:招标方案和不招标核准;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局: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国土局:土地使用预审;地质灾害性评估;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局:抗震设防要求审批;3.我国省级政府包括(省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自治区政府.直辖市政府。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5.我国行政组织文化构建的途径有(道德建设途径.领导素质途径.行政体制机制途径。

国家安全局: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选址。

三、办事须知:、材料齐全后由发改委窗口一门受理,并通知相关窗口同时办理;2、本阶段事项办完后,发改委窗口提醒申请人初步设计阶段涉及部门和需要同时上报的材料。

3.西蒙指出,决策有(程序化决策.非程序化决策两种极端类型。

4.下列因素中属于赫茨伯格的激励因素有(工作富有成就.工作本身的重要性。

一、牵头部门: 发改委窗口

二、涉及部门及办理事项: 发改委:初步设计;投资计划;国土局:农用地转用征用;安监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三、办事须知: 1、材料齐全后由发改委窗口 一门受理,并通知相关窗口同 时办理;2、本阶段事项全部办结后,由 发改委窗口带领建设单位到规 划局窗口;、规划局窗口告知申请人工程 规划阶段涉及到的窗口,带领 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咨询;各窗 口发放明白卡,对本窗口办理 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工程规划阶段

一、牵头部门: 规划局窗口

二、涉及部门及办理事项: 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土局: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水务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取水许可;3.在组织沟通中,由信息传递的媒介形式引起的障碍主要有(语言障碍.沟通方式不当引起的障碍。

4.正确的决策目标应具备的条件是(定量化.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明确责任。5.组织变革并非凭空产生,它是有原因的。组织变革的动因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把组织变革的动因分为两大类(外部环境因素.内部环境因素。

6.组织变革取决于预期的成效,必须遵循科学的.合理的变革步骤或程序,美国学者凯利认为,组织变革需经过以下步骤或程序(诊断.执行.评估。

7.组织的环境大致可以分为(一般环境和(工作环境,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对组织的管理带来影响。

8组织沟通中存在的客观性障碍主要有(信息过量引起的障碍.组织机构引起的障碍.空间距离引起的障碍。

9组织管理心理主要由(个体心理.群体心理.组织心理 组成。

10.组织结构的“潜结构”的构成因素包括(目标认同程度.价值趋同程度.气质协调程度.能力互补程度。

11.组织结构的构成要素可划分为(组织的“显结构”.组织的“潜结构”。12组织结构分化的方式和途径为(平行分化.垂直分化

13.组织设计中应注意组织设计的程序问题。一般来讲,组织设计的程序可有(演绎设计.归纳设计两种。

14组织是一个纵横交错的权责体系,构成组织权责体系的三大要素为(职务.职权.职责。

消防支队窗口

二、涉及部门及办理事项: 消防支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建设局:招标代理合同备案;招标文书备案

三、办事须知: 1、材料齐全后由消防支队窗口一门受理,并通知相关窗口同时办理;2、本阶段事项全部办结后,由消防支队窗口带领建设单位到建设局窗口;3、建设局窗口告知申请人施工许可阶段涉及到的窗口,带领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咨询;各窗口发放明白卡,对本窗口办理事项提出具体要求。施工许可阶段

一、牵头部门: 建设局窗口

二、涉及部门及办理事项: 规划局:验线 建设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监理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墙改节能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缴。

三、办事须知: 1、材料齐全后由建设局窗口一门

7.政府投资项目经济影响 篇七

股市的波动性是一项衡量股票市场稳定性的基本指标, 股票价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偏离程度也在波动性中得以体现。股市的剧烈波动一直是促进股票市场稳健发展的反向动因。而在影响股票市场波动性大小的众多因素中, 市场主体的行为模式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政策市”是我国股票市场相比于发达国家股市的一个较大的差异点, 也是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显著特点。“政策市”的形成是我国政府对于股市过多的干预造成的, 加之我国股票市场各项制度尚未健全, 因而在影响股市波动的因素中, 政策的驱动力成为了主要的影响因素。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和运行过程中, 政府、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扮演者市场主体的角色, 他们在制定或者遵守市场制度的前提下努力达到自身的最优利润。在不同的市场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进程中, 政府扮演着规则制定者的角色, 根据股市行情的起落制定相应的政策。在股市行情低迷时, 政府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或者投入相应的资金刺激股市的复苏;在股市行情高涨时, 政府会采取相应的打压策略去抑制过热的市场行情。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 机构投资者相比个人投资者, 拥有着更加完善的分析团队, 同时也掌握着更加全面的市场信息, 在市场信息的获取和行情走势的判断中占据着较大的优势。同时, 机构投资者往往掌握着大量的资金, 对股市波动的幅度和政策实施的效果有着相对较大的影响。个人投资者由于信息收集能力较弱以及资金持有额较少等原因, 往往会学习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 研究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并进行一定程度的模仿, 从而规划自身的投资策略。市场的不稳定性有一部分就是因为个人投资者的非理性操作以及盲从心理。

政府、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市场的运作中, 通过观察其他市场主体的行为模式, 结合自身掌握的信息, 在自我进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发布市场政策或者是制定自己的投资组合, 从而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追逐利益的角逐中, 实际上是市场主体之间进行着博弈的较量, 通过信号的传递、信息的分析、演化中学习去达到各自效用的最优, 但是, 为了避免股市的过度波动, 只有市场主体在博弈的过程中找寻到一个均衡点, 进而达到股票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博弈模型

(一) 假设条件

第一, 在股票市场的博弈中, 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共同构成了投资者群体, 而投资者之间追求的目标是相同的, 即是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 政府和投资者为博弈模型的参与者, 均定义为理性的经济人, 也就是说他们都是以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达到自我目标实现为最终目的。

第三, 在市场主体的博弈中, 政府是占据主动的地位的, 充当着信号发送者的角色。与此相应的是, 充当着信号接收者的投资者需要解析政策信息, 但是无法完全、充分的解读政府信息。同时, 政府也需要根据投资者的行为去测算政策效果。

第四, 在股票市场主体的博弈中, 博弈参与方遵循着一定的顺序:首先, 政府根据股票市场现有的行情, 通过一定的分析, 判断股市未来的走势, 进而选择一定的时机发布相应的政策, 避免股市大幅度的波动;然后, 各方投资者根据政府政策以及各只股票的现状, 预期未来股票的走势以及对各只股票的看涨或者看跌, 进行相应的投资;最后, 政府会根据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以及股票市场的各项指标状况, 对发布的政策进行一定的调整;投资者也会根据股市出现的新行情以及调整后的政策重新制定自己的投资策略。

(二) 模型建立

第一阶段, 自然N决定股票市场现有行情, 行情好为h, 反之为l。

第二阶段, 政府G依据现有行情制定政策, 利好政策为M1, 反之为M2。

第三阶段, 投资者i根据政府发布的政策得到的信息修正先验概率, 得到关于市场行情的后验概率, 然后决定投资策略, 买入股票为a1, 抛售股票为a2。

(三) 模型分析

在政府和投资者的信号博弈模型中, 往往存在分离均衡、混同均衡等不同的均衡形式。

第一, 混同均衡是指信号发送者虽然类型不同, 但是会发送相同的信号, 这就使得信号接收者无法通过信号获取信息去修正先验概率。在股票市场主体的博弈中, 股市无论是处于利好还是利空的阶段, 假设政府都会倾向于发送利好的信号, 也就是制定利好的政策, 投资者无法根据政策中信息去修正自身的先验概率去作出买入股票或者抛售股票的决策。如果现有股市的行情相对比较低迷, 加上投资者根据政府的利好政策所透露出的看涨趋势, 投资者会选择买入股票进行投资, 结合投资者自身的效用函数, 投资者对于未来的收益也持有乐观的态度, 这就刺激了股市资金量的增大, 达到了政府刺激股市的政策目标。但是, 随着利好信号的持续, 股市的行情会出现高涨的走势, 政府刺激股市的目标会出现一定的负效应, 利好信息会等到政府的效用达到零值即告停止, 以便政府能够合理控制股票市场的增长程度。

第二, 分离均衡是指信号发送者虽然类型不同, 也会发送不同的信号, 但是信号中传送的信息是确定的。投资者可以根据政策中的信息解读出股票市场的涨落趋势。当政府发布利好政策时, 投资者会选择买入股票赚取利润;当政府发布利空政策时, 投资者会选择抛售股票避免损失。

三、观点与建议

根据上面的博弈分析, 政府和投资者作为股票市场的博弈主体, 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政府作为市场中的主导者, 不仅需要通过一系列政策去维护股市的秩序, 保证市场的稳定发展, 给投资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 政府也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 在股市的建设过程中也追求者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所以, 拥有双重身份的政府往往在进行决策时, 会为了满足国有企业的资金池数额和国有企业的发展以及扩张, 在进行政策决策时会牺牲掉一部分股票市场的稳定性, 从而使得股市的波动性增大。与此同时, 投资者群体作为股票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 在面临着市场信息不对称以及柠檬市场等一系列问题时所进行的投资决策关乎着我国股市的稳定和发展。机构投资者往往是连接政府和个人投资者的桥梁, 他们可以运用专业的团队获得更加全面的市场信息, 解读出更具准确性的政策内容, 进行更为理性的投资。随着我国股市相关机制的逐渐健全, 机构投资者在投资者队伍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 如何规范机构投资者的行为模式是关乎到股市稳定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个人投资者的数量庞大, 但是往往由于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以及信息解析能力较差的原因而进行非理性的投资。噪声交易的存在以及不合理的效益预期都会使得个人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充满着风险。

因而, 面对我国股票市场的“政策市”现状以及政府的双重身份, 政府要矫正自己在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和定位。在进行相应的市场干预时, 应当遵循市场内在的发展规律, 增强政策政令的合理性从而提高投资者群体对于政策的信任度。通过健全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 将政府与投资者之间的博弈逐步走向分离均衡, 使得投资者更加清晰的掌握政策中所蕴含的信息, 从而更加准备的判断出股市的走势。由于噪声交易往往带来股市的过度波动, 因而, 对于投资者群体中的机构投资者来说, 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同时, 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遏制内部交易、市场操纵等违规行为, 注重长期投资。个人投资者应当加强自身对于股票市场的了解程度, 学会善于分析市场行情和国家政策, 避免自己的盲从操作以及非理性投资。

8.浅谈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 篇八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措施

一、引言

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投入资金用以转化为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要遵循弥补市场失效原则、维护市场配置原则与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原则。加强政府投资造价控制,有利于当今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包括了项目的前期审批、设计、竞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多项内容,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投资项目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工程造价管理应该遵守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在保证国家利益的条件下,使建设项目所有涉及到的相关单位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要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减少工程的投入成本,强化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

三、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1.投资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政府投资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对前期的准备的不够充分,对环境的勘察不够严格,造成了设计方案与实际施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使设计方案修改变得频繁,增加了工作量。在现今的社会当中,各种各样的建筑材料数不胜数,材料的价格也各有不同,导致了在投资设计阶段对材料的预算往往与设计的投入成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使建设工作得不到有利的进性。

2.招标阶段存在的问题

在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根据设计方案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做出合理有效的招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基础,是衡量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还不够完善,使招标代理自身水平层次不齐,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标底的编制水平有限,其中往往会存在着一些问题,就会导致在施工阶段设计会根据施工的需要而改变,使合同中规定的金额发生变化,从而也导致施工过程中的成本大大的超出了合同中规定的造价管理,为后续的工作带来麻烦。

3.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在设计阶段的不够完善,导致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根据自己的建设要求进行设计的更改,使设计在正常的施工中的作用减小,增加了施工过程中的难度,增加了预算的成本,降低了所获的利益。同时在建设过程中,施工的监管部门没有做到相应的责任,大大的影响了建设工作的质量,增加了建设成本。

四、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措施

1.项目准备阶段进行造价控制

(1)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力度

在项目前期的前期报审阶段,对建设方案的研究不够透彻,导致造价控制工作得不到有效的进行。因此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通过充分的建设方案比选,减少设计方案中的不合理性,为项目的投资做出准确的预判功能。由具有工程咨询资格的中介机构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評估,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工作。

(2)严格规范招标工作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应完全的按照国家的相关制度来确定工程量并详细的把工程量信息告知投标单位,使市场竞争保持一个良好的氛围。与传统的计价模式相比,加强了招标工作的自主性与规范性,减少了投资项目的造价成本,使招标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

3.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的按照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对设计的更改要做出提前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与设计有重大冲突的环节,应该组织设计部门、施工部门与监管部门共同来讨论,使设计最好的服务到施工当中。同时要做好每天施工的记录,使施工工作的进程全面的体现出来,根据施工的完结日期与资金投入正确的规划工作进度。

4.工程验收阶段的控制措施

在工程竣工之后,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来确定工程工作的完成。在对工程竣工结算时,要根据签订合同的内容,认真的对工程每一项任务进行检查,使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同时要根据竣工图、招标文件以及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为依据,加以对施工过程中进行改进内容的分析,对成本造价做出合理的判断,使投资项目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

五、总结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得到了重视,在造价控制过程中要进行全方位、科学有效的进行管理。设计、投标、施工各方应该认真的对待工作,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控制造价成本,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率,为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参考文献:

[1]苏丹,赵祥利.发挥专业造价评审机构作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J].中国工程咨询,2009,10(01):37.

[2]李友爱,蒲磊.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方法的探讨[J].山西建筑,2008,01(09):274.

9.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篇九

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0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龙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提升行政效率,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龙华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下列新区政府性资金和本级融资平台所筹措资金进行的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单纯设备购置项目):

(一)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融资资金;

(三)国土基金(资金);

(四)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基金);

(五)政府存量资产收益;

(六)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 使用上级政府资金的投资项目,上级政府对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政府投资应当主要用于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政府投资应当发挥基础性作用,重点投向公益领域、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引导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且具备建设条件。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节约能源、资源,推行能源、资源节约技术,使用绿色节能产品。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相关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 龙华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是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新区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以下简称投资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管理工作。新区监察、财政、建设、环保、规划国土、审计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建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

(二)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三)概算指导施工图,概算控制工程总造价;

(四)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合同履约担保制、建设监理制。

第二章 前期管理

第九条

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新区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新区管委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需要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由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根据资金情况、实际需要、建设时间和程序、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经综合平衡后列入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并建立择优和退出机制。

第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包括审批立项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和投资匡算、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单纯设备购置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投资匡算、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应当经过由新区投资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召开专家评审会或咨询会。

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经申请并批准立项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申报立项时,项目单位应当向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可以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且较易实施的项目,经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用立项报告替代项目建议书。市政府、新区管委会会议纪要等文件确定要抓紧实施的项目,可以用立项报告替代项目建议书。

第十三条

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在报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批复立项。批复立项时,优先考虑已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同时可根据投资额适当安排前期经费。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府投资项目,应组织听证会或采用其他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四条 项目立项获批后,项目单位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按照经批准的内容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同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并在规定时间内送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符合相应文件的规定并达到要求的深度,主要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包括论证合理的建设规模、进行项目实施的多方案比较并提出最优方案和投资估算等。

第十五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按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并编制项目总概算。初步设计应当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初步设计的专业技术性审查,新区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初步设计的总体审查。项目总概算包括项目立项起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报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核。涉及征(收)地的,征(收)地补偿资金不纳入项目总概算,但申报项目总概算时应提供经审核的征(收)地补偿测算报告。

第十六条 已批复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急需建设的项目,经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单位可以免做可行性研究直接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总概算,但初步设计应当补充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的内容。

第十七条 项目总概算经初步审查,按以下程序批复:

(一)1000万元以下的,报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后批复;

(二)1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报新区管委会审定后批复;

(三)8000万元以上的,经新区管委会审议再报新区党工委审定后批复。

第十八条

项目总概算确定后,应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尚未进入实施阶段因客观原因确需突破项目总概算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调整项目总概算送审,由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根据超出幅度按以下程序批复:

(一)不超过10%且超出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报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后批复;

(二)超过10%或超出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报新区管委会审定后批复。项目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一年内多次出现预算超概算情况的,需向新区专题报告。

第十九条 单纯设备购置类项目,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报审,由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按第十七条规定的权限报批。资金申请报告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申请资金的主要原因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载明的其他情况,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可试行代建制。代建制的操作办法由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必须依法实行招标采购。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正式挂网进行施工招标前,应先取得新区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

第二十三条 新区直属部门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工程建设资金直接支付制度。办事处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由新区财政部门按照程序将各款项拨付到办事处。工程建设资金具体支付办法由新区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新区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实行工程变更备案制度,具体的备案规定由新区审计部门另行制定。发生工程变更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预计累计发生的工程变更不会导致工程总造价突破项目总概算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报新区审计部门备案。新区财政部门凭新区审计部门的工程变更备案回执及项目建设单位的进度报表同期支付工程变更款。

(二)预计累计发生的工程变更会导致工程总造价突破项目总概算的,项目建设单位在依次取得新区审计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按第十八条规定的权限报批。新区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审定结果重新确认项目总投资。

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后,应当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规划、环评、消防、民防、水保等分项竣工验收由各职能部门负责,新区建设部门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由新区审计部门审定。

第二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办理产权登记。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于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三十日内向新区财政部门报送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新区财政部门据此进行决算批复,并依据决算批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二十七条 产权登记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与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四章 计划和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通过投资计划动态安排。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综合平衡政府投资供求情况,编制投资计划。下的投资计划应当在本结束前编制完毕。

第二十九条

投资计划应当列出:政府投资总额以及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类别、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建设周期、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以前累计安排投资、安排投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址和其它应当说明的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按性质分为续建、新开工和前期项目。投资计划安排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以及前期工作经费。续建项目应当是以前已开工本继续建设的项目。投资计划应当优先保证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新开工项目应当是已核定概算、预计本可开工建设的项目。年内确定可开工的项目,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可在投资计划中安排适当的建设资金。同时,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可在投资计划中预留资金,用于年内安排已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前期项目是指以前已立项、本预计不能开工或本新增立项的项目。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可在投资计划中预留资金,用于年内给已立项的项目追加前期经费,或为当年新批复立项的项目安排前期经费。

第三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ABC分类动态管理。A类项目为续建项目、B类项目为新开工项目、C类项目为前期项目。B类项目需跨建设的,在下一应转为A类。C类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的可转为B类。切块管理的专项资金可直接列为A类项目。定额补助及资金申请报告已获批的单纯设备购置项目可直接列入B类项目,并安排相应的资金。

第三十二条

新区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投资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征求意见后依次报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审定。投资计划一经审定,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实施。投资计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第三十三条 投资计划执行过程中,在不突破政府投资总额的情况下,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项目进度情况调整资金安排。确需调整政府投资总额的由新区投资主管部门编制调整方案,并依次报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审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逐步试行稽察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具体办法由新区投资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 新区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在每一计划内至少向新区管委会报告一次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六条 新区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论,对项目建设、评审、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管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应当在施工现场和建成后的建筑物的显著位置公示。新区有关部门应当设置并公布举报电话号码或其他投诉举报方式。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八条 将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间和质量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前期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及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新区监察部门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中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由新区监察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后出具处理意见。

(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施工招标;

(二)未依法组织招标和政府采购;

(三)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或压缩建设规模、改变建设标准、增减建设内容;

(四)实施不合理工程变更;

(五)因主观故意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六)转移、挤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

(七)未按各环节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10.政府项目投资建议书 篇十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从根本上改善了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提高了城市的综合实力,促进了各地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我们通过对一些政府投资的项目审计发现,在工程热火朝天的背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决策、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项目建设中也出现了不容忽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前期工作缺乏深度。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从建设项目酝酿决定到开工建设以前进行的各项工作,是建设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根据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主要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和编制工程概预算,以及按照管理权限提请有关单位审批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政府投资项目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造成项目决策走了过场、流于形式,立项批复建设内容与实际应建设内容出入较大,甚至有些项目已经竣工,前期建设手续尚未完成,投资概算对造价的控制失去意义;有的更是拍脑袋,盲目上马,造成大量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的出现。

二、项目组织管理薄弱。工程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工程建设中需要进行质量控制的环节很多、要求很高。现在很多政府工程项目的管理,都要“先搭台,后唱戏”,大都是从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临时组建“工程项目指挥部”进行管理。而临时组建的项目班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班子的负责人多由单位或地区的行政领导担任,在项目决策、概预算审查和施工管理方面都缺乏足够的经验。在实践中,如有些项目缺乏科学决策,随意变更设计内容,致使投资的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勘察设计部门、监理部门、施工单位和建设业主恶意串标,虚报工程量、高套定额骗取国家资金;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工程建设质量低劣;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组织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上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对超计划投资部分未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报批,而是先斩后奏,造成既定事实,再要求增加投资;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无效投资以及建成后运行效益低下等一些违反工程建设程序和客观规律的问题时有发生。

三、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从调查的情况看,部分项目存在不公开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现象。有的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以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来代替,或利用职权违法指定分包;有的擅自将招标范围限定于主体建筑工程,而依法应招标的一些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有的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中标后,出卖资质,违规;部分标底编制比较粗糙,项目内容不完整,存在漏算、多算现象;有的对一些关键数据不敲死,暂定价项目较多,留有活口;甚至有些建设单位抛开招标结果另起炉灶,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合同;更有部分项目不搞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队伍。以老河口市为例,有162.64万元的市政工程未订合同就进行施工。

四、工程监理履行职责不到位。部分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监理却没有实行;有的尽管实行了工程监理,但在工程监理机构的确定上,却并没有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有的实行同体监理,即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隶属关系,出现“儿子”监理“老子”的怪现象;有的监理不负责任,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有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全,甚至弄虚作假,违规签证,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提供了可趁之机;有的只对工程量进行签证,未对价格进行确认;签证不及时,没有现场签证,而是事后补签,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变更联系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造成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不了工程监理应有的作用。 来源:www.examda.com

五、竣工结算高估冒算现象严重。部分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抱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故意抬高工程造价,存有“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从而使工程造价不切实际。有的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对合同中必须签订的条款如:材料价格、人工单价调整问题,故意不签、少签,给以后的市场价格定价留出了余地。以湖北省老河口市为例,市审计局两年多来对政府投资的42个建筑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表明:审核工程结算1.2亿元,审定金额9237万元,核减施工单位高估冒算金额达2763万元,平均核减率达23%%。高估冒算主要表现有重复计算、变更调减部分不扣除、不按招标规定下浮、高套定额或建设单位高价签证等。 六、工程概算先天不足,超投资现象突出。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投资额确定后,工程建设单位应该精心准备、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严格地监控,把工程建设实施中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实际发生额度控制在限额以内。可目前的情况是,很多项目实地勘测不细、设计深度不够,投资概算过于粗糙,在没有做好必要准备的情况下急于开工,造成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由于对项目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没有监督,对更改造成的损失没有相应的责任制约,很多项目存在以行政领导人的好恶为标准,对施工中的工程想改就改,有的项目一改再改,造成实际施工与计划脱节,人为的出现大量的计划外工程项目,结果导致项目投资失控。以20至已完工程为例,24个项目计划投资1541.4万元,实际完工投资1986.59万元,造成超计划投资445.19万元,超投资部分占计划投资额的28.88%。

七、投资体制改革不彻底。突出表现在政府建设项目中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三分离”的投资体制落实不到位。投资与建设、建设与管理混为一体,行政行为直接融入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常常是政府直接组织项目建设,行政权力过度集中,在工程质量、财务管理、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上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结果导致项目投资工期较长、工程质量难以保证,而且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投资管理亟待改进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给少数心怀不轨者中饱私囊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国家遭受严重损失,因此,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已是刻不容缓。要解决好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应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及投资管理、投资控制办法进行改革。

1.改革政府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模式。逐步限制政府投资项目临时组建工程管理机构管理项目的作法,改为委托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运作。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对工程前期工作、设计委托、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确定、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负责,政府职能重点放在项目决策、资金运筹和监督管理方面。

2.建立和完善政府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一是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的目的,不仅仅是优选好的承包商,也是为了保证政府的廉洁。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不仅施工要招标,勘察设计、监理和设备采购都应招标。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实施“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二是投资控制和审计监督制度。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项目建设必须做到: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使用,杜绝随意变更项目增加投资,维护计划管理的性。国家审计机关要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力度,及时制止超计划、超规模的建设项目,不要等“木已成舟”后再去查纠此类问题。三是监督制度。政府工程投资额巨大,必须建立监督制衡机制,纪检、监察、计划、财政、建设、审计和工程项目的使用部门,都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运作过程的监督。四是工程监理制度。凡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监理机构,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程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把监理资质关,实行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促使监理机构有效履行职责。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要实施责任追究,并实行不信任制度。五是变更签证会审制度。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签证,按投资额确定项目变更审批额度,对超过额度部分,要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党组集体讨论审查确认,必要的签证须经甲方、监理、设计、审计四位一体共同确认方可纳入决算,以防止工程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通过变更签证来增加投资情况的发生。确需进行的设计修改,引起工程量变化需要增加投资的,应当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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