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补充协议(精选12篇)
1.银行贷款补充协议 篇一
按揭贷款补充协议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根据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协商,出卖人同意买受人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买
海洋·新城花园号楼单元层户室。
二、买受人购买房屋时于年月日已付清总房款的%共计(人民
币)元整,剩余的%房款,共计(人民币)元整做银行按揭贷款。
三、买受人保证《商品房定单》中注明的地址、联系方式真实可靠,并确保随时
能接收到通讯、信函及邮件。若买受人更改联系方式或不准确而导致通知不能到达的,买受人承担过错责任,同时视为出卖人已履行告知义务。
四:办理按揭贷款期间,买受人应及时并积极的配合银行做好笔录、签字、交费
等手续,去银行和房管局需携带身份证、首付款票据及相关证件。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按揭贷款不能按时按规定办理的,从银行通知买受人办理手续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贷款申请额的千分之一计罚,逾期超过七天后按买受人中途退约处理,购房定金及所交房款不予退还,所购房屋由出卖人另行处理。五:买受人保证所提供的按揭贷款资料真实有效、个人征信报告符合银行贷款条
件,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造成银行退还按揭贷款的申请,买受人应在银行退还贷款申请通知的两日内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办理退房手续,如选择一次性付款须在决定后三日内付清购房余款,逾期买受人需按合同房款的百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该套房源可由出卖人另行处理。
六:交房时间按照银行实际发放贷款时间且贷款金额已到出卖人账户为准方可办理交房。
出卖人:买受人:
日期:日期:
2.银行贷款补充协议 篇二
从2012年开始,我国的外贸结构发生了变化,表现为2012和2013年出口增速都降到了10%以下,约为7.9%的水平,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顺差占GDP的比重逐渐回到了3%的水平。进入到2014年,外贸表现下行压力依然很大,从央行口径的外汇占款来看,2014年已经出现三次环比下降。
由于外汇占款的增加主要来自于经常项目顺差,而随着中国自加入WTO以来,制度红利、环境红利、人口红利逐步释放完毕,外汇占款有持续下降的趋势,无形中降低了以外汇占款为主渠道的的货币创造机制的作用。基于此,央行的货币发行机制有必要从被动向主动转变。
另一方面,近几年来中国在货币政策传导效果方面并不顺畅,在2014年央行的《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9月末M2增长12.9%,M2存量高达120万亿元,在流动性并不缺少的情况下却出现了小微企业、涉农企业贷款难,贷款利率高企的情况。究其原因还在于利率传导机制是失灵。利率是资金的价格,为扭转资金信号失灵以及政策传导机制失灵状况,央行也需要从以前的数量型调控手段转向价格型调控手段。
基于货币供给机制的变化和利率传导机制失灵两方面的考虑,央行有意建立一个新的货币框架,即“打造短期利率走廊与中期利率指引”的新框架。短期利率方面是SLF、SLO,中期利率方面是PSL(抵押补充贷款)。央行这一构想,最早可见于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清华五道口金融论坛的讲话,“此次金融危机后经验,短期利率可能有时候不够有效,由此可以考虑增加一个中期利率。”
金融危机前,全球主要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使得短期利率处于目标区间之内的利率走廊机制,短期利率能够保持比较稳定。金融危机发生后,为刺激本国经济,各央行在短期利率方面采取了零利率甚至负利率,货币政策调整空间非常有限,长期中长期利率却与之存在脱节,并有上行压力,从而对经济复苏形成掣肘。
从中国来看,2014年下半年以来货币市场利率在逐渐走低,但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利率却在走高,这显示出中国货币市场与信贷市场价格传递并非高效。央行推出PSL可以看作是对发达国家央行经验的一个借鉴。
据媒体报道,央行在2014年二季度向国开行投放了1万亿的PSL,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发放。国开行二季度工作会议显示,截至6月末该行资产总额9.9万亿元,比一季度猛增1.56万亿元。
一、PSL(抵押补充贷款)的由来与作用
对于PSL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 首先,PSL从英国的FLS(融资换贷款计划)借鉴而来的,英国央行设定抵押品框架更多的是解决流动性危机的工具。
例如,英国央行的旨在推动银行借贷的FSL面向几乎英国所有的银行和房屋贷款协会,只要有新增贷款作为抵押,就可以从FLS中获得想要的融资额度,即定规则而从未定机构,且如何操作,申请都公开透明。中国则不同,在信用总量的背景上,中国并未达到流动性危机的程度,中国货币政策更多的问题在于资金配置效率低。在资金的流向方面,英国央行和中国央行都难以监控资金的最终流向。从FLS的经验来看,其中大部分资金借道住房贷款协会流向了房地产。从PSL来看,资金从央行转到国开行,被指定用于棚户区改造,这确实做到了定向,但是棚户区改造的居民、企业可以将获得的资金用于消费、投资或存到普通商业银行,后续的效应就超出了国开行和棚户区改造的范围。
2. 若要成为货币市场的中期政策利率,那必须是针对所有的参与者而言的,如果只是针对国开行一家对手,只能形成一对一的利率,这样的利率锚是有价无市的锚,意义不大。
国开行在获得PSL的过程中并未经过公开的招投标程序,国开行PSL的利率当时尚未公开。既然要打造中期政策利率,就应该是透明的,不然如何引导市场利率?从招标程序的不公开和利率的对外不公布,很难达到目的。从期限上来看,PSL的期限是三年,但利率对应的是一年期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是一年调整一次的,又怎能成为中长期的政策利率?更适宜的尝试是,可以率先确定一个额度,让各家银行以新增棚户区贷款作为抵押,招标决定利率。即像FLS那样,只定规则,不定机构,申请和操作都公开透明。
3. PSL作为一个货币工具,具有结构性的特征。
从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来看,一般有四个,即充分就业、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但这四者都不是结构性货币政策实施的终极目的。此外,衡量和观测PSL效果的标准是什么,理论界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说法。货币工具解决的是总量问题,结构性的问题解决本不应该由货币政策来完成。实际上,央行早在《2014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表达了对定向工具使用的担忧,如其中提到“货币政策主要还是总量政策,其结构引导作用是辅助性的,定向降准等结构性措施若长期实施也会存在一些问题。”
4. 投放基础货币量的方面,效果应该没有降准这种数量型的工具来得快。
国开行虽然获得了1万亿的PSL,但不可能立即在货币市场直接拆借出去,需要通过一段时间才能转化为商业银行的存款,从而转化为贷款,为货币市场带来流动性。毕竟降准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也没任何限制条件,资金是不需要收回的,而PSL一是有抵押物,二是有时间限制,三是有一定的利率,对银行来讲是负债。从宏观流动性的角度看,截至2014年9月30日,16家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总额较2014年中报时减少了1.5万亿元,降幅达1.97%,流动性并未增加。
二、结构性的货币工具只能作为非常态的工具
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作为央行货币工具的创新,主动性并没有带来效果的提升,因此,结构性的货币工具只适宜是非常态的工具,而不适宜作为货币框架的长期内容。
在建立货币新框架之前,中国央行首先应该完善市场基准利率才是。基准利率都不完善,货币传导难免会出现失灵现象。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主要以银行间拆借为市场基准利率比如英国的Libor,欧元区的Euribor,日本的Tibor。就中国而言,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SHIBOR)虽运行多年,但一直存在报价质量不高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交易价包含了一些超出市场安排的因素,包括与对手方的其他利率安排、利益调整等,所以未能成为基准利率。
从一般国际经验看,只有结构合理、信誉高、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的利率,才能作为基准利率。在我国已经市场化的几种利率中,国债利率(具体地讲是国债二级市场的收益率)最适合充当基准利率。由于中国的国债规模过小,未能担当此任。
其次,若想从短端利率来引导中场端利率,得解决中期利率工具的公开性、透明性问题。在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发布之前,关于PSL的传言很多,报告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会给市场预期带来混乱,不利于发挥中期政策利率的引导作用。
再次,在引导中长期利率方面,美联储、欧洲央行都有比较成熟的经验,比如前瞻性指引、窗口指导,中国央行也可以完全借鉴。中国央行通过加强沟通、表达明确态度,就可以消除一些不确定性,引导市场风险预期下行。
摘要:随着外汇占款这个货币发行的源头的作用逐步降低和货币市场利率到商行信贷利率传导的失灵,央行不得不创立了一些新的政策工具,比如PSL,央行试图通过合格抵押品来进行基础货币投放,以达到引导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PSL的推出,不仅是对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箱的丰富,同时也是对我国利率走廊建立的一个有益尝试;另一方面PSL也具有货币最终流向不可控、招标不透明、对利率锚的形成效果不突出和基础货币投放量小等不足的特征。
关键词:外汇占款,利率传导,中期政策利率,PSL
参考文献
[1]钟正生.PSL的“此岸”与“彼岸”.金融博览,2014(8)
[2]姜汝楠,程逸飞.价格理论与实践,2014(8)
3.银行贷款补充协议 篇三
有房本,甲方无按揭、乙方贷款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经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间方)居间介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名下的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于2010年月日签署了《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No.)和《代办过户、按揭服务合同》,现双方在对上述合同内容及效力均无异议的基础上对上述合同之未尽事宜作如下补充约定:
第一条 交易房屋现状
1、如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所记载的面积等信息与房屋产权证书记载不一致(无论面积增加或面积缩小)的情况,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放弃异议的权利,不因此追究他方的任何责任。
2、甲方承诺房屋内装饰装修保持原状,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家具(含)一并包含在总房价款之内,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一并转移和交付。
第二条 房款支付方式、房屋交付及物业交割
1、乙方应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整(含前期已交付的定金),甲方须同时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
2、甲方应在接到居间方的评估通知三日内配合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共同前往银行办理面签手续;双方协商一致在乙方所申请的贷款获得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办理权属过户手续。
4、在房屋交付前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相关费用。
5、甲方同意乙方以 □ 商业贷款 □ 公积金贷款 □ 组合贷款 的形式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同意由贷款机构直接向甲方放款。如乙方在居间方为其申报银行按揭材料后将付款方式由贷款变更为全款,居间方方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还。
6、以上事项若任何一方拖延办理,每延期一日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贰佰元整的违约金(延期在三十日内),若延期超过三十日,则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四条赔偿标准执行。
第三条税费的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本交易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而须缴纳的新增税费)由乙方承担, 由承担方直接向主管机关缴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违约行为发生超过三十日,则应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继续向居间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该笔费用则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如乙方违约,违约行为发生超过三十日,则应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抵顶违约金,多退少补。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代办过户、按揭服务合同》发生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4.银行贷款办理居间协议11 篇四
甲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提供客户瞿六翠身份证号码***423需要办理贷款的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办理该客户银行贷款。办理成功后,须收取客户瞿六翠总贷款额度的15%手续费,其中甲方占贷款额度的5%手续费,乙方占贷款额度的10%手续费。由甲方一并收取。客户放款成功后第二天内由甲方将贷款额度的10%的手续费转账给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开户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5.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篇五
借款人(甲方):
有效证件号码:
住所: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乙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09号联系电话: ***7邮政编码: 610000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年字第号)约定的从属
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截止 2009年 12月 31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二、甲方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因 毕业 原因,正式离开 西南财经大学(所在学校)。
三、甲方采用以下第方式按 月(月/季)分期归还贷款利息,按第方式按月(月/季)分期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限共月,从 2010 年 4 月 1 日至年月 1
日止(其中:从2010 年 4月 1 日至年月 1 日归还贷款利息;从年月日至年月 1 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经双方确认的借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法
定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
为:,账户号为:;
六、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妥后一个月内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寄
送回乙方;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八、本协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2010年3月5日
乙方:(公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年月日
样本一:前两年只还利息,后四年还本息的情况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借款人(甲方):XXX
有效证件号码:XXX
住所:XXX
工作单位: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XXX贷款人(乙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09号联系电话: 87575602邮政编码: 610000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年字第号)约定的从属
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 贰万肆仟 元(大
写);
二、甲方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因 毕业 原因,正式离开 西南财经大学(所在学校)。
三、甲方采用以下第
(一)方式按 月(月/季)分 24 期归还贷款利息,按第(一)方
式按 月(月/季)分 48 期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限共 72 月,从 2010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1 日止(其中:从 2010 年 4 月1 日至 2012 年 3 月 1 日归还贷款利息;从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月 1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经双方确认的借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法
定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XXX,账户号为:XXX;
六、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妥后一个月内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寄
送回乙方;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八、本协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样本二:毕业后连续六年还本付息的情况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借款人(甲方):XXX
有效证件号码:XXX
住所:XXX
工作单位: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XXX
贷款人(乙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09号联系电话: 87575602邮政编码: 610000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年字第号)约定的从属
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 贰万肆仟 元(大
写);
二、甲方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因 毕业 原因,正式离开 西南财经大学(所在学校)。
三、甲方采用以下第 / 方式按 月(月/季)分 / 期归还贷款利息,按第(一)方式按 月(月/季)分 72 期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限共 72 月,从 2010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1 日止(其中:从 2010 年 4 月1 日至/年 / 月 / 日归还贷款利息;从 2010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月 1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经双方确认的借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法
定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XXX,账户号为:XXX;
六、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妥后一个月内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寄
送回乙方;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八、本协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6.银行贷款补充协议 篇六
关键词:资本金补充,资本金补充方式,资本缓冲,资本缓冲周期性
所谓资本缓冲, 就是指超出资本充足规定之余用以应对或有亏损的资本需求, 简单的说就是银行实际资本充足率与一国监管当局提出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差值, 也就是商业银行持有的超过最低资本要求的超额资本, 这部分资本金称为资本缓冲。资本缓冲水平的调整方式主要有两个“视角”:一是“资本金补充视角”, 其又称为“分子”政策, 其逻辑是在经济上行时, 银行增加资本金补充从而提高资本缓冲水平, 而在经济下行时, 银行资本金补充减少进而降低资本缓冲水平。“分子”策略主要是强调银行通过调整资本缓冲分子变动的数额, 即资本金补充净额来改变资本缓冲;二是“信贷变动视角”, 又称为“分母政策”, 其逻辑是通过强调调整资本缓冲分母变动的数额来改变资本缓冲水平。本文讨论的是基于资本金补充的视角, 即资本金补充的变动对资本缓冲周期性的影响进行研究。
那么, 资本缓冲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资本缓冲的顺周期以及逆周期性特征, 并非指资本缓冲“顺”, 或者“逆”经济周期而动, 而是指资本缓冲的变动会带来顺、或者逆经济周期发展的效果。经济处于上行期时, 银行此时增加资本缓冲水平, 相应减少信贷供给, 这就会缓和经济的扩张动力, 使经济逆经济周期发展, 则认为资本缓冲具有逆周期性特征, 这时一旦出现经济下滑, 银行资本充足率下降的损失可完全由资本缓冲吸收, 进而可抵消监管资本要求的顺周期影响, 减轻资本监管对宏观经济活动的不利冲击;相反, 如果银行处于经济上行期减少资本缓冲水平, 增加信贷供给, 则会进一步放大经济扩张力, “助推”经济周期的发展, 这时一旦经济下行期, 资本金减少的损失没有资本缓冲来稀释, 则银行为了达到资本监管要求的最低资本不得不依靠减少贷款来实现, 这样一来使本来就资金短缺的经济市场更显“拮据”, 这时就称资本缓冲具有顺周期性特征。
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组成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商业银行在开业注册登记时所载明、界定银行经营规模的资本金;第二个是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补充的资本金。对于银行业来说, 充足的资本金和合理的资本结构是维护公众对银行信心的基本需要, 也是银行自身承受各种损失和风险的“缓冲器”, 再加之《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的出台, 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标准更加严苛, 所以资本金补充方式的完善以及资本金补充机制的建立变得尤为重要。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包括核心资本, 即一级资本和附属资本, 即二级资本部分。其中, 一级资本金的主要补充方式是上市融资、利润转增股本、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等股权资本的方式, 二级资本金的主要补充方式为发行次级债务、发行混合资本债务、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务以及发行可转债等债务资本的方式进行补充。资本金补充一方面可以增加资本缓冲的来源渠道, 另一方面资本金补充的多少又会制约银行的资本缓冲水平, 进而影响其周期性特征。我国上市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资产规模、产权属性、业务范围、经营业绩以及政府扶持力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故不同类型银行的资本金补充存在明显差异。
我国现在所有银行可按照银监会的规模口径划分为四大梯队:第一梯队是大型国有银行, 第二梯队是中信、招商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 第三梯队是城市商业银行, 第四梯队是农村商业银行。不同梯队的银行在资产规模、产权属性、业务范围、经营区域和政策扶持力度方面差异明显, 但本文最感兴趣的是它们在资本金补充能力方面的差异。本文判断银行资本补充能力强弱的依据在于:
第一, 利润转增方面。资本利润留存扩张速度根本上取决于银行的盈利能力。相对于国有及股份制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多元化业务程度较差, 利润主要依赖于利差收入, 自我积累速度较缓慢。同时, 城商行还普遍背负着一些“历史包袱”, 缺乏处置不良资产的明确机制, 利润转增资本的稳定性存疑;第二, 上市融资方面。截止2013年底, 国有及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上市, 而城商行方面仅有北京银行、南京银行与宁波银行三家城商行在A股上市, 重庆、徽商银行两家城商行在H股上市。其余城商行大多自身财务状况尚无法满足上市条件, 同时2008年以来股票市场的低迷更是加剧了城商行上市的难度, 其结果是大多数城商行无法借助股票市场进行资本金补充;第三, 政府注资方面。1998年中央政府通过发行特别国债为四大行注资, 1999年还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四大行剥离不良资产, 2003-2008年又陆续对四大行进行又一轮注资。反观城商行, 一是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的身份使其无法获得中央政府的注资, 二是地方政府对其注资也要受地方政府财力的限制, 因此在通过政府注资补充资本金方面城商行也不占任何优势;第四, 发行次级债方面。2004年《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加强了对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除少数优质城商行外, 一般城商行难以达到相应的标准, 直接导致国有及股份制银行占据了次级债发行市场的大多数份额, 而城商行发行的比例却是非常之低。
所以, 综上所述, 我国上市银行由于具有政府隐性担保以及良好的市场信誉使其具有较城商行更广阔的资本金补充渠道以及更便捷的资本金补充方式。而且从主观上讲, 上市银行较城商行也更具有前瞻性, 故其在经济上行阶段更容易, 也更倾向于通过政府注资、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资本金补充方式增加其资本金, 从而建立起较高的资本缓冲水平, 使其资本缓冲具有逆周期性的效果;而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存在多种因素限制, 其资本补充渠道均不够顺畅, 致使其在经济繁荣时无法筹集大量的资本金以建立较高水平的资本缓冲, 使得城商行拥有的符合监管要求的资本占资产比重较低, 再加之资本金补充的速度滞后于资产扩张的速度, 最终导致城商行资本缓冲呈现顺周期性的特征。故资本金补充对于我国银行的资本缓冲周期性特征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田祥宇.资本缓冲周期性特征:基于中国上市银行的经验证据[J].宏观经济研究, 2013 (11) :54-59.
[2]党宇峰.资本监管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周期性行为研究[D].南开大学, 2013.
[3]张琳, 廉永辉.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缓冲周期性研究[J].管理世界, 2015 (7) :42-53.
7.银行贷款补充协议 篇七
浙龙合银联借字〔
〕第 号
经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__________支行(甲方)与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第_________联保小组(乙方)双方协定,自愿订立本协议。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书及借款借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联保小组保证遵守《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合作银行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和各项规定。
二、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由农村合作银行在最高贷款限额内(见列表),对借款人分次发放贷款。最高贷款限额指最高贷款余额。在此期限和最高贷款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联暴贷款协议。
三、每笔贷款最后到期日不超过上述终止日。每笔贷款利率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手续生效后,借款人按货款人的要求,保证将所借货款用于申请用途,接受农村合作银行监督。
四、联保小组中的借款人与其他借款人自愿组成联保小组进行互相联保,并一致推荐_________为组长,协助农村合作银行货款收回。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联保人对借款人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本协议乙方中任何一户违约,其它各户自愿承担全部连带清偿责任。
六、保证范围:包括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所需各项费用。
七、偿还方式:货款到期,农村合作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帐户扣收,或由借款人、保证人主动偿还,逾期货款利息按月息_________‰结息。结息以约定日为准。超约定日部分,按农村银行罚息规定计算。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农村合作银行(公章)
信贷员(签章)
订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银行贷款补充协议 篇八
榆次农商行迎宾支行个人二手房房屋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为促进双方业务的健康发展,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作协议。甲、乙双方承诺恪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范围为: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限中国籍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因购买房屋(含住房和商用房的二手房)向甲方申请房屋按揭贷款。甲方按照ⅩⅩ银行ⅩⅩ分行有关个人房屋按揭贷款的规定,经审查合格后,向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商用房贷款。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明确现行的借款人应具备的申请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推荐借款申请人。在借款人申请借款应具备的条件发生变动时,甲方负责及时通知乙 1
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收集相关申请资料。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借款人申请资料是齐全、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乙方应保证该申请资料均是借款人本人之相关资料。
1、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应提供资料的清单,并在作出修改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资料清单向借款申请人收齐资料,且保证所收资料的完整性符合上述资料清单的要求,同时应提供甲方进行贷款审查所需要的所有必要信息。
2、乙方应确保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乙方应认真核对并承担审核责任。
3、乙方应认真验看并确保时效性资料的有效期,以及资料签发机关或单位的有效性。
第四条 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并应在收到齐全的借款人申请资料的 个工作日内,给予乙方是否同意向该借款人贷款的答复。甲方将与同意给予贷款的借款人签订甲方提供格式的贷款合同。
第五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乙方将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所有贷款人发放了贷款的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的期限自本协议项下单笔贷款发放至借款人开立的帐户之日起,至乙方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妥相应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获得《房地产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抵押)》原件之日止。担保范围为该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银行实现债权的其他所有费用。
第六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立保证金账户,并同意在按本协议规定办理首笔业务前,在该保证金账户中存放保证金 万元整。并且,乙方办理每一单笔业务前,若该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乙方应担保之款项金额的 %的,乙方应于 天内向甲方补足该差额,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推荐的借款申请直至乙方补足本条约定的保证金差额为止。合作期间内,乙方存放甲方的保证金帐户余额必须高于 万元整。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将拒绝并退回借款申请,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方面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1、借款申请人提供重要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
2、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无效;
3、房屋买卖交易不真实;
4、其他损害或将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
5、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或情况且仍未获得补救或更正。
如在贷款发放后发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或追回贷款。如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通过采取措施(诉讼、仲裁方式除外)未能追回贷款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或要求由乙方向甲方偿还全部尚未清偿之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银行实现债权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如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当乙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对借款人尚未清偿的全部本息以及相应的罚息、违约金和银行为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赔偿责任:
1、在任何时间,甲方发现乙方帮助借款人提供虚假、不实或不符合本协议要求之借款申请资料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未能确保借款人申请资料齐全、完整和有效以及与借款人本人相对应的;
3、乙方不再具备从事房地产中介的资质;
4、乙方资信严重下降,或涉及严重影响其资产、履约能力的诉讼、仲裁、行政命令、索赔、强制执行、司法保全等;
5、乙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保证、陈述、承诺或任一责任或义务;
6、其他任何损害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九条 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向借款人收取任何费用。乙方应向借款人明示与购房、贷款有关的所有收费事项的收费标准,不得要求借款人承担不应承担的费用。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任何损失。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是合法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的权利和资质经营、从事其营业执照上规定的经营活动以及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乙方并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保持该完全的权利和资质。
第十一条 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提供与本协议的签署和/或履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协助。
第十二条 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有关的借款人主张、追索、实现甲方在贷款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包括抵押权的实现等。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任何一方对上述任何条款的违反均构
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违约方应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该等违约而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支付赔偿金等。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进一步协商。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但在协议执行期间,若遇监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政策调整时,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本协议共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第十七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
甲方:(签字并盖章)乙方:(签字并盖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9.贷款补充合同范本 篇九
二、买受人应于签订本协议的2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供所有贷款所需的材料,并且积极配合贷款办理的流程。如果因买受人逾期提供贷款所需材料而未能享受到房交会优惠政策的,后果自负。
三、如因买受人不具备贷款的资格,而无法办理贷款的,买受人需要无条件配合开发商办理撤备案手续,并承担撤备案费用。
四、买受人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本补充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条款并理解其含义,合同及补充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署、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的体现。
五、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10.聘用协议之补充协议 篇十
本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系由以下“双方”(定义见下文)于 年
月 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所签订: 一.(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位于。
二.【 】以下简称(“乙方”),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为【 】。以下单方称为:“一方”,两方合成为“双方”。
鉴于:
一.双方于 年 月 日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当地的规定(以下统称“中国法律”)签订了壹份聘用协议(以下简称“聘用协议”)。
二.鉴于乙方在其受雇于甲方期间时有接触“商业秘密”(定义见下文)之机会,乙方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以保护甲方之商业利益以及合法权益。
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同意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条款。
职务无关之情况;
1.2
1.3
2.定义2.1 1.1.1.2 以任何形式向任何 2.1.3 任何与甲方之财务状况有关的信息,如其资产、负债、应收帐款、经营状况及投资情况;
2.1.4 2.1.5 任何与甲方的管理方法有关之信息;
任何由甲方建立的计算程序、流程或技术,及与该计算程序、流程或技术的原理之相关的资料;
2.1.6 任何与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的完善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完善任何硬件与软件的方法及与其相关的绘图、测试结果、操作说明书、报告及记录资料和软件程式(包括源程序、目标程序、源代码、目标代码、数据库、软件安装及维修方法);及
2.1.7 任何与专有技术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过的、未申请专利及未注册其他“知识产权”(见下述 2.3 乙方理解并同意,出于甲方之业务运作需要及乙方所担任之职位要求,乙方可能不时接触到由甲方母公司、其关联企业或子公司所拥有的机密信息。
2.4 乙方进一步理解并同意,在甲方已书面告知乙方有关机密信息且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的前提下,所有乙方能接触到的且由甲方之母公司、其关联企业或子公司所拥有的机密信息之前提下,该类机密信息均将构成本协议项下所定义之“商业秘密”,且其将包括在本条所列之乙方保密义务之范围内。
3.请示义务 3.1 乙方对任何信息的性质、保密程度不明确的,应有责任向甲方之总经理寻求书面确认,如果乙方收到保密性不明的信息,乙方同意将其视为商业秘密,除非该甲方之总经理以书面向乙方确认该信息既非机密亦非专有。
3.2 乙方未经甲方之许可前自行泄露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中国法律负责有关赔偿及承担任何其它法律责任。
4.甲方财物之返还 4.1 聘用协议不论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立即将其受甲方雇用期间自甲方处所获得的、在工作过程中所使用的或由其掌管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其复印件)或物品,如档案、记录、“商业秘密”等资料、设备和其它财产,以完整及良好状况返还予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及物品带离甲方办公室。
4.2 如乙方未返还任何上述文件记录资料(包括任何复印件)或物品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之损失,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应
付给乙方之最终的款项中作相应的扣除,并有权采取其它适当措施以保护自身之合法权益。
3.1 乙方确认并同意,下列发明或设计为职务发明或设计;
3.1.1 其为履行工作职责或执行甲方委派的其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或设计:
3.1.2 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或设计;
3.1.3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一(1)年内,其所完成的与履行工作职责或执行甲方委派的其他任务有关的所有发明及设计。
职务发明或设计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方,申请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如果乙方对职务发明或设计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乙方可以署名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2 乙方理解并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乙方在受甲方聘用之期间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令及安排,创造著作权作品。该等著作权作品系由甲方主持创作,并代表甲方的意志,并由甲方承担责任,故应属于法人作品,作者为甲方且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应归甲方所享有。
乙方进一步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通过任何方式(如提起诉讼)向甲方行使其署名权;除非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应由乙方享有署名权的,乙方可以享有署名权,但是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仍由甲方享有。
3.3 除了上述 3.4 双方确认,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资、福利等报酬已经考虑到并且包括了对乙方完成上述 律效力;惟聘用协议内与本协议之约定如有不一致时,则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协议之约定为准。6.7.本协议以中文制成正本两(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一方各执壹(1)份。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本协议所使用之词句、有关条款、本协议之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之真实意思。
双方于本协议文首处所示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11.离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 篇十一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年××月××日在××市××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系指座落于××市××区××××××号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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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女方:
××××年××月××日
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男方: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女方: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年月认识,于____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女儿,名____.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由____方抚养,随同____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____方全部负责,____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____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__方可随时探望____方抚养的孩子。(____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____方,____方应保证____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____方应于____年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____方必须协助____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____方负责。____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所借债务由____方自行承担____)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矗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_
12.银行贷款补充协议 篇十二
房屋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年第号
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房屋按揭贷款事宜开展合作。双方合作房屋项目名称为;地址位于;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购房人购买乙方销售的上述房产,可向甲方申请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手续按甲方规定办理。
上述合作房屋项目是乙方拥有合法开发经营权或所有权的、依法可以向社会公众销售或预售,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乙方保证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合法、合规,及时完备政策所规定的各项手续,按时完成预售房的建造,使购房者能够按时入住。
第三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和首付款证明的真实、有效、合法。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的上述房产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万元的按揭贷款额度,单笔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年。
第五条甲方依据本协议向购房者提供购房按揭贷款,并有权根据购房者收入状况、还款能力和其他资质条件,独立做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以及确定适当的贷款期限、利率和其他条件。具体贷款内容由甲方与购房者在《借款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六条乙方同意按下述第4.1款为购房借款人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1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取得借款人以《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所办抵押的《抵押登记证明》或《他项权利证》后止。
4.2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中的贷款期限
届满之日后个月止。
在乙方保证期间,如乙方的经营有效期已经到期,乙方必须事先提供经甲方同意的担保单位且其同意继续履行乙方未尽的担保责任,乙方方可解除担保责任。乙方如出现歇业、解散、破产、被撤销、与他人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甲方认可的妥善有效措施继续履行担保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冻结乙方在甲
方及甲方下属行之专项帐户和(结算帐户)的所有存款。
第七条乙方在甲方设立专用售楼款监管账户,并承诺将在甲方申请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支付的首期款,以及甲方向购房人发放的按揭贷款全部存入此账户,帐户号为。
乙方同时承诺在甲方已有开发贷款的,该帐户内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开发贷款,除上述用途之外的资金则首先用于本协议项下楼盘工程款项和有关税费,并自觉遵守甲方监管,保证在每次用款时向甲方提交监理公司签署的付款证明和需缴纳有关税费的证明。
第八条 购房借款人为取得甲方的购房贷款,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应签订《抵押合同》,将所有商品房(包括在建和已建)抵押给甲方,作为其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担保。
第九条乙方保证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后,负责及时办理拟抵押房产的抵押登记工作;在房产竣工验收后,及时办妥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和抵押他项权证,并将借款人的上述三证交与甲方管理。(预告登记证在银行抵押,他项权证应由甲方协助办理)
第十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开立贷款保证金账户,按照按揭贷款总额的%交纳保证金,帐号为,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在乙方为借款人办妥房产/预售契约抵押登记手续之前,该账户的资金只能作为偿还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的还本付息保证。
协议项下任一按揭贷款发生逾期或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
账户中扣除偿还每笔违约按揭贷款应还款部分,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保证金。
乙方保证期间结束后,甲方应及时解冻保证金专户。
第十一条乙方在对外宣传中涉及甲方楼宇按揭贷款的内容,应不违背协议中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如需更改协议内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在原协议执行期间已发放的按揭贷款,不得因协议更改而放弃履行原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如因国家贷款政策的调整,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由于商品房工程质量及延迟交付使用,致使借款人不能完全或及时享有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补充修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国家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2、3、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本协议履行期满或中止时,甲方在协议期内发生的保证责任并不因此免除。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中国银行行乙方:
有权签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