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课堂及班会出勤考核办法
1.法学院研究生课堂及班会出勤考核办法 篇一
二车间培训出勤考核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二车间技能鉴定培训的考勤管理工作,严肃培训考勤纪律,保证培训效果,依据人力资源科相关培训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二车间全体参加技能鉴定的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二、培训学员考勤要求
1、培训学员在参加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考核当事人50元/次。
2、培训学员在培训开始前、培训结束后均应按规定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字。无故不参加培训,不签到者考核500元/次。
3、培训学员必须亲自签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签到。若发现代签现象,考核代签人500元/次。
4、培训管理员将对培训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检查培训学员迟到、早退,及请假情况。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按以上条例进行考核。
三、培训学员出勤、请假管理要求
1、培训学员如因工作或因其他紧急情况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需填写请假单报培训部主管(车间书记)审批,于开课前2天交给培训管理员(203办公室徐燕)。
2.、培训学员培训过程中因事临时离开20分钟以上的,需要向培训老师报告。
3、培训学员未曾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的,其培训缺勤按旷课处理。
4、培训学员在培训中多次违反本考核制度,经教育仍未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考核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记入员工品行档案。
四、附则
2016年技能鉴定培训过程中从未参与培训、导致车间因通过率不达标而被工厂考核的职工,无论原因承担连带责任。
二车间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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