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竞业协议

2024-11-29

员工保密竞业协议(精选10篇)

1.员工保密竞业协议 篇一

员工保密及在职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工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故乙方在职期间负有对甲方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义务。为充分保障公司商业秘密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乙方声明已充分知悉甲方《保密制度》和《在职期间竞业规定》的各项内容,并自愿遵守。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有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2.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其不得有下列行为:

2.1 为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服务或拥有利益。2.2 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2.3 为与甲方在产品、市场或服务方面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或者在这种企业、机构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虽然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单位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

2.4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5 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本公司的业务,或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2.6 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应当在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4.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5.本协议所称甲方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5.1 技术信息:本协议所称技术信息是指甲方现有及正在开发或构想中的技术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及非专利的专用技术、计算机软件、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与其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函电等未公开的专利、知识产权信息。

5.2 经营信息:本协议所称经营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计划、定价政策、市场分析报告、甲方的区域分布、管理诀窍、财务资料、会计档案、进货渠道、买卖意向、广告计划、产品报价、服务网络、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以及尚未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定期报告、配股方案、分配方案等信息。

5.3 管理信息:本协议所称管理信息是指甲方现有或未来将发生的与管理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及正在制定或构想中的人事信息、工作计划、组织结构信息、内部规章制度、工资待遇、奖金提成、薪资变动、业务规程等信息、文件和资料等。

5.4 关于甲方重大法律问题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正在或将要进行的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涉及仲裁或者诉讼、处分资产或者权益等事项的信息。

5.5 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上述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形图表资料、音像资料和电子资料等,可以是载于书面的或是载于任何其他非书面介质上的或是口头上的;

5.6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拥有和签订协议后在经营活动中不断增加的商业秘密。凡属与甲方公司事务有关的一切保密信息,都属于应当保密的范围,在此所称的信息包括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本人为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内容。

6.乙方确认已知晓甲方为保护前条所述的商业秘密已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措施包括:建立内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了警戒保卫措施、在公司与职工的劳动合同中订立有保密条款。

7.乙方应当保守上述第5条所述商业秘密,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公司的义务,不得向他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对因工作所产生、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8.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自己所有的保密资料,不得私自携带外出,并不得私自传借、复制、披露。9.乙方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10.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派为甲方的关联企业工作,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如无特别约定,其权利归该关联企业。乙方因此或因其他工作上的需要而接触的甲方的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乙方应遵守关联企业相应的保密规定,对该关联企业承担等同于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等同于本协议的违约责任。

11.乙方执行甲方保密制度表现优秀,积极揭发或有效制止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或竞业行为的,甲方将给予必要奖励。12.本条所称的甲方的关联企业,指与甲方因投资关系、或业务上的紧密联系,而与甲方存在厉害关系的企业。如供货商、委外合作商、经济利益联合体内的公司等。13.违约责任:

13.1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同时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13.2 乙方因违约行为为他方提供服务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因此得到利益和他方创造的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负有向甲方给付上述所得利益的义务。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3.3 上述相关损害赔偿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13.4 乙方在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1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5.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名: 本人手印:

年 月 日年 月 日

2.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 篇二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了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二、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保密责任

一、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由于工作关系,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乙方应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1年内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甲方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2.不到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3.未经甲方同意,不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或者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许可或转让上述商业秘密;同时,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不非法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

4.离职时,应将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的甲方资产归还甲方,并将记载于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立即删除;不能删除的,应当立即销毁或无条件移交给甲方,同时向甲方书面保证已经全部归还或销毁上述资料及其他载体。

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 竞业禁止义务

1.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任何第二职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离职后(自离职之日起算,下同)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任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支援、代理人、顾问

等工作。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5.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离职后2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6.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8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7.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去乙方的住所处核实情况(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和向乙方邻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补偿约定

一、双方约定,保密与竞业禁止补偿费用(下称“补偿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为下述第种:

1.补偿费用为人民币元/月,补偿费在乙方任职期内与工资一并发放,自离职之日起不再发放。

2.补偿费用分为两个标准,在乙方任职期内,补偿费用为人民币元/月,补偿费在乙方任职期内与工资一并发放,自乙方离职之日起,补偿费用变更为人民币元/月,自保密及竞业禁止期满之日起,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3.补偿费用为人民币元/月,补偿费在乙方离职之日起支付,自保密及竞业禁止期满之日起,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乙方所造成的后果轻重分别采取调离涉密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处臵措施。

2.乙方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3.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采取上述处理措施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有损失进行赔偿。

二、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

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因为乙方违约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用等合理开支。若乙方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人民币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

一、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的处理。

二、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本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五、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3.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三

时间:2010-07-11 14:50来源:未知 作者:l 点击:次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五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六、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

七、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按月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月 元。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4.员工保密竞业协议 篇四

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劳动者(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甲方”)的主营业务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钛酸锂及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及电池、电机及电控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甲方在前述行业中享有特定的专利技术及其他相关技术,并且甲方未将前述该等专利、技术以及其他商业秘密(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对外公开;

2、乙方即将成为甲方的雇佣员工或将办理离职手续,将(或曾经)在甲方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可以接触甲方保密信息的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或接触甲方的专利、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3、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为确保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盗用或外泄,乙方承诺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合法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等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及保密范围

1.1 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以及其他可能为甲方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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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经济利益的任何保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的专利技术及其他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产品配方、科研成果;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经营方针,战略规划,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招投标资料和信息,营销方案,与同行对手的竞争策略、市场研究报告等;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5)其他保密信息:

a.乙方在入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使用的,或乙方的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或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所拥有的其他商业秘密;

b.甲方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营销方案、竞争策略、市场研究报告、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

c.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保密信息是否具有商业上的价值;

d.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亦属于保密范围。

1.2 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已经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通过观察设计等途径获得的甲方其他保密信息。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乙方在工作期间、调离岗位或离职后,应严格保守在工作期间所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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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非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规定的披露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公司的保密信息及其与之相关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被泄露;

2.2 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调离本岗位或离职后,均不得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约定的甲方的专利技术、产品配方、产品研发计划和方案、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作方案、公司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与甲方属于同一行业的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或其他不属于同行业的任何第三方;

2.3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2.4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给甲方,甲方拥有绝对和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2.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开发、撰写论文及向第三者公布;

2.6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保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保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保密信息;

2.7 乙方承诺,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保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保密信息尚未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保密信息;

2.8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双方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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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但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a.乙方能证明该保密信息已进入公知领域;或

b.乙方能证实该保密信息是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所获得的;或

c.乙方因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的要求而披露的保密信息,但遇到此情形时,乙方应及时的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可行的机会与要求乙方披露信息的机构进行交涉,且乙方所披露的范围仅限于该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所明确规定的内容;

2.10 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离职后五年。

第三条 竞业禁止

3.1 乙方应履行的竞业禁止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在前述期间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

(1)在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即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钛酸锂及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及电池、电机及电控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行业)的单位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顾问等;

(2)自营或以他人名义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研发、生产、经营、销售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3)抢夺甲方的客户或合作伙伴,引诱甲方的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与甲方终止服务合同(即劳动/代理/顾问等合同)关系;

(4)其他有违竞业禁止原则的行为。

3.2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选择是否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但甲方应自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或终止之前或自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1个月内告知乙方是否要求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可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或直接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等行为明示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3.3 乙方被新工作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工作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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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工作内容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的工作单位确认核实后发放补偿金。乙方在月末仍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的,视为放弃当月的补偿金。

3.4 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禁止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禁止义务。

3.5 如甲方认为乙方已无竞业禁止的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禁止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禁止义务终止,但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时间支付补偿金。

3.6 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

(1)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数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的50%,乙方在甲方处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月平均收入的50%计算。

(2)补偿金每月支付一次,每月10日左右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补偿金无法支付,甲方可以暂不支付或将补偿金向公证机关等有关单位提存,但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应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的技术研发,生产技术、检测技术流程再造提供良好的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4.2 乙方确认并同意,在职期间内为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专利被批准后甲方为专利权人。如乙方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了创造性贡献的,乙方可以署名为发明人或设计人;

4.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生产秘密、管理秘密、经营秘密向第三者公布或者外界公布;

4.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劳务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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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4.5 若甲方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的经济补偿金。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或甲方保密制度的规定,泄露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利影响的,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并消除影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或侵权责任。

5.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行本协议,与甲方的竞争单位脱离关系,采取措施挽回泄漏甲方秘密所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保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5.3 除因乙方原因之外,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六十日的,乙方有权选择:拒绝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要求甲方自逾期支付之日起,按逾期支付的补偿金数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4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无论甲方是否主张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均可以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6.2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和履行各自在本协议的其他权利及义务。

6.3 本协议的终止、撤销、解除、无效,不影响前述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第七条 未尽事宜

7.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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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前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生效及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若协议中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年限超过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年限,或补偿金数额低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数额,本协议仍然有效,但乙方的保密和竞业禁止年限按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来确定,且甲方须在竞业禁止期限届满前按法律规定补足补偿金数额。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双方的签署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竞业禁止协议书(公司与员工)2 篇五

甲方(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乙方(员工)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订立本协议(本协议将视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部分)

本协议所包括的商业秘密内容是在全体员工履行甲方正常工作职责或履行甲方指派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是在甲方资金、信誉、行业职能、资质、人才资源配置等前提条件基础之上积累的无形资产,甲方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相关人员已通过工资中的竞业禁止补助、工资、及其他分配方式获得了应得的补偿,不享有对甲方商业秘密工作或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根据甲、乙双方约定,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执行、实施。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商业合作方案、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制作方法、工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项目资料、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作渠道、公司网站及销售营业额、公司公共邮箱密码、公司提成点泄露、产销策略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如乙方离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在工作期间取得或得知的商业密码。并保证在离职之日起壹年内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工作。

5.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自离职之日起壹年内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

6.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9.甲方商业秘密关系到今后的生存发展,与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侵犯。

10.乙方在劳动合同终止后贰年内,不准在甲方以外的其他竞业企业从事甲方所拥有的客户服务工作。客户服务工作包括:管理、市场、销售、客户沟通、技术支持与服务等。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重庆市有相关资质的人民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八、本协议签订地为:。

九、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6.员工保密义务协议 篇六

员工保密义务协议

[协议双方]

甲方: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公司和员工作为利益共同体,双方共识到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公司的发展将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员工得以与公司同步成长。因此公司及员工都有着高度的责任和使命,使公司的发展及员工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障。

为了保护公司及员工的利益,避免信息被泄漏,在本公司的员工必须承担以下保密义务并对以下的保密责任达成共识。

[定义]

1、本公司:

指XXXXX有限责任公司。

2、员工:

指XXXXXX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员工。

3、保密信息:

3.1、指属于公司不公开的一切与公司产品、公司的科研、生产、供应、销售、金融及管理(财务、人力)和政策等有关的资料信息,即一旦被他方获悉或使用即给公司利益造成危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3.2、包括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或间接获得的与本人工作有关或不相关的技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公司长期发展计划和经营计划;

b)公司新产品和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方案、计划、进展情况;

c)公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的技术解决方案;

d)产品(软件、硬件)信息,如:开发计划、技术图纸、需求分析报告、系统设

计、源代码、产品技术手册、技术总结等;

e)生产工艺、配方、设备规格和设计、产量、原材料及其来源;

f)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分析方法、制造流程中的统计数据;

g)产品市场信息,如营销策略、网络方式、定价政策、客户信息、销售量、销售

收入、应收账款等;

h)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金状况、投资信息;

i)公司人力资源信息,如工资及各项补贴、公司或分支机构状况;

j)一切与公司有关业务往来的第三方的资料和公司认为的保密资料信息。

4、发明:

指利用在公司工作期间研制的成果、创造及构思(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或与公司的科研、生产、供应、销售有关的发明或构想(无论是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

5、合约期:

指在公司工作期间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时间内。

6、竞争者:

指那些从事于或将要从事于竞争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买卖、租赁及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7、竞争产品:

指公司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生产或从事的与本公司的产品或市场相竞争的,或者可能不利

于本公司经营的产品、销售、市场、服务的产品或事物。

8、保密避业金:

指公司为员工承诺将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得从事于属于公司“竞争者”关系的组织或成为“竞争者”个人而提供的报酬,此报酬属于员工工资中的一部分,所占比重为员工工资的10%或20%(具体视岗位而定,将在劳动合同中标明比例)。

[合约内容]

1、本人决不泄露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和得到的有关“保密信息”和“发明”。

2、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本人在工作场所不接待与工作不相关的人,不带外人参观和

拍照公司工作区、会议室、实验室、车间等敏感区域。

3、本人愿意为公司的利益尽最大努力和职责,对公司的“保密信息”、“发明”负有保密责

任。在“合约期”内,本人决不把公司的“保密信息”和“发明”透露或间接透露给其他任何“竞争者”或第三方,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组织,不直接或间接的以员工或顾问的身份向“竞争者”提供服务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保密信息”

和“发明”的行为。

4、关于“发明”,无论所有权归属何方,无论是工作期间或在本人终止与公司劳动关系的一年时间内,将其归属权、拷贝权、注册权等全部以书面形式将其内容交给公司,但职工声明且经公司同意的非职务范围内的发明及与公司无关的发明资料(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说明)不在其列。

5、除因公司需要,本人决不泄漏、使用、计划使用或以不正当方式获得公司的各种“保密

信息”和“发明”;对因工作所知悉、保管的公司“保密信息”、“发明”或其他文件、资料,未经许可,决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拷贝、复制或使用。同时决不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引诱他人泄密。

6、当本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对本人在任期间所经手的所有信息、文件、记录、设备

以及其他与“保密信息”、“发明”有关的材料全部交给公司。

7、在本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半年内:

1)本人所完成的与本公司工作时有关的“发明”属职务发明,归本公司所有;

2)本人会及时将这份合约的复印件提供给录用本人的新单位;

3)不直接或间接的受聘于与本公司有冲突的任何“竞争者”或向其提供“竞争产品”;

4)本人所任职的单位应该是对本公司无竞争性的,并且与受聘用之前向本公司提供一

份本人与聘用单位共同签署的保证书,保证不会直接或间接的为其从事有关“竞争产品”的工作。

8、对违反本合约者,视其所造成后果损失情况,作以下处理:

1)工作任期内违反本合约者,酌情给与扣除“保密避业金”、降职、降薪、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关系等;

2)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违反本合约者,酌情给与以“保密避业金”为基数的2

至5倍的赔偿金额作为对公司的赔偿,直至诉诸法律。

9、本合约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10、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7.员工保密协议 篇七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公司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密内容。

1.双方交流的口头信息;

2.甲方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

3.甲方营销策划方案;

4.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合作协议、客户资料及价格;

5.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字资料;

6.甲方专有的音频、视频素材和平面设计;

7.甲方专有的财务的所有信息;

包括税务局登记证、财政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其他政府权证;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收款合同、广告合同、其他各类合同;财务报表、专业资料档案等资料和证件。

相关财务资料需统一存放指定硬盘,不得私自备份。

8.其他涉及损害甲方利益的商业秘密。

二. 乙方应遵守的细则:

1.乙方因自身工作或从甲方其他工作人员或从其他部门处获知的保密内容应绝对保守秘密;

2.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方案、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单位、法人、及个人;

3.乙方对其持有的保密文件及知悉的业务上的保密内容都应按规定加以妥善保管;

4.乙方只有在实施甲方交给的任务时可使用与其相关的保密资料;

5.乙方离职(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前三十日内,必须将持有的全部商业保密资料交给甲方,不得私自带离;

6.乙方应把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锁在抽屉内,不可随意摊放,任无关人浏览。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保密方面的任何管理制度,并绝对遵守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保密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四.乙方在对外发表任何与甲方保密的信息有关的言论或作品之前,应事先征得甲方负责人的书面同意;

五.乙方因甲方派出的商业行为所完成的合同、技术、产品,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六.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一、二、三、四、五条的,甲方将侵犯秘密造成的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到捌拾万元不等(以公司的直接损失为限)。

2.乙方从甲方单位离职之日起,不得向新的就业单位提供从甲方处获得的商业秘密,否则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如果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补足不足部分。

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8.员工保密协议 篇八

乙方(员工):男女,身份证编号:

前言:同工同酬是一个梦想的薪资状态,但事实上在企业中技术职能、管理职能、劳动强度及个人本事等不可能完全相同,不可能出现“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这样收入也就有所差别。如果收入公开,职员中很多人习惯以已之长比彼之短,而产生内部隔阂,造成职员间的相互攀比及心理上的不平衡,最终影响了整体职员的工作进取性。鉴于此,公司实行职员间工资保密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资料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双方同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有意无意打听他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炫耀或泄露自我的工资待遇,不得评论他人薪资等情景;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景者,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同等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泄露乙方工资。

三、乙方承诺,双方自解除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同事、好友坦露自我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景,违者永不录用。

四、双方同意,薪资知情人员(总经理、人力资源人员、财务人员)等,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薪资,造成传播、比对等后果者,予以开除处理。

五、乙方工资组成部分中“职务津贴”由甲方总经理单独发放,乙方必须严格保密并遵守甲方“职务冿贴”的发放形式,不得宣扬透露,也不得打听他人有无“津贴”及“津贴”多少。

六、双方同意如下违约职责条款,同意职责条款泊法律效力。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一、二、四)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职责,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或承担其它赔偿职责。

2)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款,甲方按取消津贴处理。

七、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如果无效,不影响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

八、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其资料,经充分协商,并完全了解各条款法律含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加手印):

公司代表人:

9.公司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篇九

一、协议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依据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此保密协议。

三、涉及人员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与招商、项目开发、市场营销、人事行政、财务经济、工程管理、法务、信息等有关的中层管理人员;

3.涉及公司核心经济信息、业务拓展机密以及重大客户联系的基层管理人员。

4.其它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招商、项目开发、市场营销及管理工作,并将招商、经营、开发、营销、管理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知识产权归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掌握的商业情报、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资料、磁带、光盘图纸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乙方不得协助第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商业秘密。

五、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相关商业信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六、脱密期限

1.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个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

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岗位,并予以行政处分;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关系,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10.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 篇十

协议签订地: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XX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XX限制条款是无效的。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XX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XX限制业务XX限制: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XX限制期限:XX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之日起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风险提示:

虽然XX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XX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XXX。XX限制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任何竞争对手,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三、对价及其取得甲方对乙方承诺,在乙方履行协议义务的期间,或者协议结束后离开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后一段期间内,所履行约定的XX限制的义务,公司应给予XX限制补偿金。双方可协商解除XX限制的协议,不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XX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XX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XX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XX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XX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四、违约救济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XX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乙方一旦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公司和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乙方同意,公司和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协议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协议的违反。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效力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XXX____月____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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