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合同书

2024-11-01

产品设计合同书(共15篇)

1.产品设计合同书 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将乙方进行室内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设计(内容详见附表)及现场设计图指导:

1. 电路系统:普通灯光照明、装饰灯具照明及其相应配电系统(不2. 含动力线路设计)。

3. 给排水系统:相应室内给排水图。

4. 室内装饰:平面施工图、天花施工图、立面施工图,5. 相应节点大样施工图,家私选型、配画、装饰布艺、工艺品及室内绿化点缀选型建议。

6. 入门正面及园林方案设计。

7. 材料分析表。

五、设计周期: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六、现场设计图指导时间:开工至完工,工期内每星期两天到现场进行设计图实施指导。

七、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在2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工程之相应原土建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及结构施工图一份;提供原设计建筑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供电系统(强、弱电)及有关数据。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甲方应该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及现场设计图指导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收到甲方首付款,即日开始设计工作,并开始设计周期。如甲方未按约定的金额及时间付首期款,乙方设计周期顺延、设计工作暂停,直至甲方按本合同规定金额和时间付与乙方相应款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乙方:

按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及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提供设计文件。

设计施工图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三套设计施工图。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首付金。

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三个月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按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元咨询服务费。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八、设计费用、现场设计图指导费用及付款方式:

1、面积:平方;备注:;

2、总费用共人民币(大写):;

小写:(设计费用包括3套A3幅面施工图,如需增加出图套数或其它需求,则费用另行协商)。

A、设计费共计元。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设计,2、设计合同

3、签订,4、即日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全额的30%,5、即元设计费。

6、乙方按本合同

7、约定的设计内容完成设计施工图,8、即日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全额的30%,9、即元设计费。

10、双方各项设计技术交底完成,11、交付全套施工图纸,12、甲方即时支付乙方设计费全额的40%,13、即元设计费。

B、现场设计图指导费共计元。

1、施工队进场,设计技术指导人员进场指导,甲方即日支付现场设计图指导费全额的50%,即元现场设计图指导费。

2、施工及现场设计图指导工作进行至本合同原定计划周期一半时,甲方即日支付乙方现场设计图指导费全额的30%,即元。

3、工程竣工,验收完毕,设计人同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完成,甲方即日支付指导费全额的20%,即元现场设计图指导费。

九、其他:

由乙方派驻甲方指导现场设计师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即时报销解决。乙方应按合同进度完成合同。如在平面、天花图完成之前(年月日)甲方提出设计变更,乙方有权提出延长设计时间。如在此之后甲方提出设计变更,甲方应按补充设计另外付与乙方设计费用并延长设计时间。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甲方要求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正、副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传: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被委托方单位名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传: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2.产品设计合同书 篇二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参与单位众多, 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行为都受到最大化自身利益动机的驱动, 其某些行为可能有损于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根据信息经济学的观点, 这是由于项目业主和各工程参建单位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合约不完整, 工程建设单位可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即道德风险问题, 从而使项目业主的潜在利益受到损害。

信息不对称的存在, 使得委托人对代理人工作的努力程度及个人能力的信息无法获得, 从而产生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为降低工程建设单位的道德风险, 信息经济学认为业主必须建立一种激励机制, 诱导工程建设单位释放真实信息, 从而使得工程建设单位理性的自利行为的结果正是项目业主期望所要达到的目标。

激励把工程客体和各方表现紧密联系起来, 把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契约关系、风险关系整合成一体进行管理, 对于提升现阶段工程管理的效能具有深刻的意义。建筑工程中的各种关系方经常呈现对抗性, 根据激励理论, 通过缔结各种契约达到平衡, 而这个过程耗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一、激励合同设计的理论基础

(一) 激励机制。

在激励机制中, 工程建设单位是作为客户 (买方) 而存在的, 工程建设项目将设计方、承包方和监理方等各方的动机尽可能紧密联系起来。这个过程取决于订立于各方关系的各类合同。为了达到项目控制的目的, 建设单位的目标必须清晰和稳定。Bames指出合同主要有三种功能:1、工作传递;2、风险传递;3、动机传递。在大多数合同中, 风险和动机之间存在着一个基本的冲突。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 激励主要是鼓励承包商同化客户的工程目标。在合同中实施有效的激励, 需要至少间接地同化客户的工程目标。激励的有效性由客户感知的工程目标的完成度和表现来衡量。激励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如果承包方能有效地完成合同, 尽可能地给予他最大利润的机会让承包方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般目标。

有效的激励制度应该既要追求承包方的利益最大化, 又要关注建设单位的利益, 在实施激励方案时, 建设单位一定要分析导致施工企业效益水平或高或低的原因, 不能盲目奖励或盲目处罚。

(二) 合同类型介绍。

建筑工程合同是联系业主和承包商的法律形式, 根据不同的要求和条件, 一种比较粗略的分类方法是:固定价格合同和成本加合同, 几种常见的合同的形式和它的风险状况如图1所示。 (图1)

在固定总价合同里面, 承包方承担着成本上涨的风险, 于是有很强的降低成本的动机, 而合同一旦签订, 发包方便失去了相似的动机。这里存在的一般原则就是合同的风险传递将双方的动机进行了区别, 这个原则的结果导致了共享的风险联合了动机。一份固定价格合同可以包含适合或者超过工程目标的激励, 比如设置进度目标。

另外, 在成本加百分比酬金 (CPPC) 合同中, 业主承担全部的风险。FFPC和CPPC是两个极端的合同, 张双甜在研究中指出, 在现代工程中, 合同的计价形式有20多种, 上述的五种是具有代表性的几种。

二、激励合同模型的建立

如何把成本、质量、工期这三项招标人比较关心的因素作为激励因子整合在一个数学模型中, 首先做的工作就是要统一多激励因子的衡量标准。本模型是假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基础上, 所以成本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要实现对工程项目的多个要素的集成管理, 最根本的是要控制好项目各要素的变动, 从而达到施工项目的总目标。

(一) 质量与工期交换关系。

工程质量是由单元工程的质量决定的, 每个单元工程又包括若干工序。工序质量是形成工程质量最基本的环节, 不同的完成时间形成不同程度的工序质量。假设在其他施工因素不变的情况下, 各工序的完成质量与各工序的完成时间成直线关系, 而且评价工程总质量的指标, 是各项工作完成质量的总平均值, 得到工序完成时间与完成质量的关系图。 (图2)

假定工序在正常的持续时间Tic下满足要求, 100%地完成工程项目质量, 随着持续时间的压缩, 工序的质量受到影响, 成线性变化。当工序的持续时间压缩到极限时间Tin, 工序的完成质量为Qic。则i工序的质量计算公式为:

式中:Tin和Tic分别是作业i的正常历时和最大压缩历时, Qic为最小作业历时所对应的质量水平, 如果Qic很高, 甚至Qic=1, 表示该作业时间的压缩对质量无影响, 若Qic很低, 甚至Qic=0, 表示该工作的时间压缩对质量影响非常大。同时, Qic也表示了对作业的最低质量要求。

在优化模型中, 考虑质量可以采用两种方式: (1) 把质量作为一个优化目标, 进行多目标优化; (2) 考虑最低质量要求, 设置质量约束条件。对于工程项目总的质量目标, 应在考虑网络计划中各个作业的质量水平以及各个作业质量在整个工程项目中的重要程度的基础上来确定的。工程项目总的质量水平就是各个作业质量水平的加权平均。

该模型采用第二种方式, 设该工程质量的最低要求为Q*, 则有,

(二) 工期-成本交换关系。

假设网络计划中的部分关键活动是资源驱动的, 在一定的限度内, 增加资源 (成本) 可以压缩活动的持续时间。一般而言, 对于单个活动的持续时间的缩短, 成本相应的增加, 时间越短成本增加的越剧烈。A.J.G Badu连接C (赶工点) 点和N (正常点) 点来表示直接成本-时间的关系。这样计算的成本要略高于实际成本, 在工程实际中是允许的, 已经在相关文献中得到了论证。在此, 我们采用C点和N点的连线来表示时间-直接成本关系。所以, 单个活动的时间-直接成本的关系如图3所示。 (图3)

其中:Cc是赶工成本;Dc是赶工下持续时间;Dn是正常施工持续时间;Cn是正常施工成本。

那么, i工作的工期-成本的曲线斜率为:

则i工作的实际成本是:

其中:Cin≤Di≤Dic, 所以, Cin≤Ci≤Cic。D (i) 是i工作的持续时间。

工期是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之一, 但不是工期越短越好。处理好工期和成本之间的关系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综上所述, 可以得到工期成本的优化模型:设有n个工序 (作业) :

其中:Ta是实际工期;S1是间接成本;S.T.对于任意的工作:LTi-ETj≤0;LTi是i工作的迟时间;ETj是j工作的早时间;i, j=1, 2…n。

在激励理论中, 主张奖惩并重, y为提前或者推迟单位时间给予的奖励或者惩罚。

三、固定总价合同下模型的建立

(一) 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这里的“固定”一词, 是指这种合同价款一经约定, 承包商便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 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 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所谓“总价”, 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被广泛应用, 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和合资企业业主更喜欢采用这类合同形式。

(二) 模型的建立。

工期、质量、成本是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 三者之间既对立又统一。固定总价合同下, 需要对工期、质量两个因素进行控制。设工期的奖惩系数为y, 质量作为约束条件, 只要满足最终工程项目的质量大于最低水平即可。

1、承包商的收益优化模型建立。根据上述内容, 在固定总价合同下, 承包商的收益为:

其中:U1是承包人收益;Ta为实际工期, y是工期提前的奖惩系数。

承包商的目标就是在施工期间根据固定总价合同的规定以及业主设立的工期激励系数, 达到己方利润最大化, 即在式 (7) 以及相应的限定条件下, 通过调整工期, 成本, 质量三个因素的组合, 追求利润最大化。

2、发包人的收益优化模型。

发包人的目标是最小化支付, 所以在建立发包人的支付优化模型时, 把工期提前给招标人带来的收益, 质量满足最低要求即可。的假设合同价格为C合同, 则招标人的支付函数如下:

其中, y0为工期提前给发包人带来的收益;S.T.为同承包人。

四、对模型的评价

业主和承包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 为了缩短工期, 业主采用激励合同机制, 承包商在该合同范围之内, 寻找最有利的策略。在业主和承包商对抗和合作过程中, 信息在双方之间传递。招标人主要的目的是最小化自己的支付, 在合同中设立奖惩机制, 也是为了更好地达到这个目的。项目业主给出一个激励强度, 承包商接到该信息后, 基于自己的有效资源, 安排施工作业计划, 通过对各个作业时间的调整, 使自己得到最大收益。可以看出, 招标人的决策变量会影响到投标人的决策变量;招标人具有比投标人更大的权力, 可以对投标人进行调控, 同时投标人的决策也会对招标人的收益产生影响, 招投标人之间有一种相互制约的主从关系。根据文献可以判断出这是Stackelberg主从递阶决策模型。模型的均衡状态就是承发包双方收益的“双赢”状态, 在此点, 都达到己方的目的。对于Stackelberg决策模型, 需要两阶段寻优, 同时存在大量的约束条件, 可以采用基于染色体修复策略的双层嵌套遗传算法求解。

摘要:本文立足于承发包双方的收益, 结合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 从质量-工期交换关系出发, 把工期作为激励因子, 质量作为约束条件, 整合到一个模型中。考虑使用固定总价合同时, 通过建立主从递阶决策激励模型, 对招投标双方的收益进行优化, 使得承发包双方都能达到最好收益。

关键词:激励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多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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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浅议交通设计企业项目合同管理 篇三

摘要:通过分析当前我国设计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过程以及问题,提出了构建合同管理系统,包括管理意识、管理体系、风险意识和建立管理系统等层面的建议。

关键词:设计企业;合同;管理

一、设计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浙江省目前有交通设计院31家,其中甲级院7家。交通设计院一般都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以ISO2000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贯彻落实为核心,全面落实经济责任制管理为抓手,创新精品理念,提升精品设计,强化精品管理,打造精品工程。通过调查,大部分交通设计院在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上,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要求相差较远。存在问题是多方面的。比如设计合同管理程序缺陷、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管理的软硬件缺失、合同文本存在较多不规范等。这些问题与交通行业管理的市场机制和设计院内部合同管理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设计企业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分析

1.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设计合同不同于施工合同,没有按照FIDIC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的宗旨去执行。同时,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无法依据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大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刑法》内有涉及对利用合同进行犯罪的处罚规定外,对于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

2.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由于交通设计市场是买方市场,为了获得设计合同,往往以工程项目设计委托书的形式代替设计合同,先做事后谈合同,为设计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从当前设计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发现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企业合同管理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企业往往不是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就签署巨额的工程设计项目合同。第三,在签署合同时,不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为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留下了经济风险隐患。

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从目前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来看,很多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其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部分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三、设计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应对策略

1.重视设计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体系。工程项目建设是重大的社会经济活动,经济合同是市场交易活动得以安全实现的基础保障,项目规划、启动、研究、设计、实施、验收和运营等大都是通过合同的约束或保障才得以实现的,可以说,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因此,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花大力气建设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2.提高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意识。目前我国的设计单位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尤其是企业内部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仍然在一个不断的上升过程中。设计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理论学习,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提高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意识,形成全员了解,重点把握,分工明晰,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为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设计市场,设计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结合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努力提高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协作化水平,建立可靠、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化平台。

4.加强制度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设计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企业对将面临的各种风险加以分析和决策的过程。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將项目的风险管理落实到相应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班子,强化合同管理职能。

5,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入。设计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员工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实施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提高设计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6.建立和完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由于设计工程项目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背景复杂,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企业如果仅仅依靠人工管理,则费时费力,信息传递慢,而管理不能及时到位,必将造成合同损失,尤其是时效性要求高的索赔,若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合同履约信息,将会导致索赔失效。因此,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设计企业应大力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建立企业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结束语

4.动漫设计合同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动画的事宜,达成一致,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说明

1.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信函、电话,均使用经甲方、乙方确认的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如有变动请在变动前两日书面告知另一方)

2.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制作动画。(以下简称动画项目)

二、责任与分工

1.乙方接到甲方给予的“动画项目”的资料(音源、脚本)与创意要求后,了解“动画项目”的流程之后,根据要求负责动画人物形象设计、场景设计、剧情分配、动画设计制作,直到完成作品。

2.乙方在确立以上相关要求后,正式开始制作,在正式制作的过程中,甲方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乙方对创作进行调整修改。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脚本、动画形式等项目要求,如需要更改要取得甲方同意。脚本、音源的版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必须保证独立创作,其内容不得含有抄袭、篡改

他人作品侵犯他人权益、违反国家政策等内容。乙方保证本次动画项目为乙方制作,并保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权益,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在本次合作中开发的动画版权(包括人物形象、场景、道具等美

术设计)属甲方所有,乙方则拥有署名权。

5.乙方不得对本次开放的动画进行出租或出借以及改编、衍生开发等其它侵

权行为,一经发现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负全部责任。

6.对合作中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以及与甲方相关的其它信息,乙方应采取保

密措施为其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甲方关系或越过甲方单独与甲方客户公司合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外传,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让其使用该信息。

三、合作方式与报酬支付

1.动画制作方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源进行创作,制作成动画成品。

2.甲方要求乙方在委托期内按时交片。

3.甲方审片采用SWF格式,乙方按甲方要求无偿修改。

4.根据甲方提供的音源长度划分每条动画的时间长度,每分钟动画制作含税

费用为_____________人民币。甲方审查AVI格式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款。(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200%的违约金。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日后如有

补充或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做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可诉讼甲方所在地法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5.标准产品购销合同书 篇五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商品销售合同标准范本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销货方:____甲方)

购货方:____乙方)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操持变卦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日期:

篇三: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兹为乙方向甲方购买过滤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此合同称下表为购货清单)

合同编号: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发生质量问题负责维修或换货事宜。(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除外)

三、交货方式及日期:汽运物流或铁路运输;签定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送至乙方。

四、本产品订货合同书购货清单要求: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或其它格式均为无效订单,否则甲乙双方不予履行。

五、货款结算及期限:100%预付款。

六、货物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与本合同规定条件不符,应在当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否则,视交付产品符合本合同规定。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违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产品代理合同书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深圳易迈得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认甲方为乙方的“易得自助式下载系统”租赁业务及相关产品在______省____________区域的代理方,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产品代理协议:

一、协议期限

甲方代理“易得自助式下载系统”及相关产品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 至 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代理方式

1.甲方做的工作主要是宣传、推广乙方公司的“易得下载系统”租赁业务,同时为客户提供上门安装及租赁期间相关服务等。

2.甲方推广的客户确认租赁事项后,甲方先付款从乙方拿货,同时乙方开具好客户名称栏或签字栏、日期栏空白的押金收据、首月租金收据和设备租赁协议,由甲方带上货物、收据和租赁协议等去客户地点或由客户上门签订设备租赁协议,收取客户的押金和首月租金,并填写收据交付设备等给客户,当场安装或按设备租赁协议上约定的日期安装好设备。

3.甲方将其自己以及客户均签好名的设备租赁协议传真一份给乙方。

4.如果因客户反悔而没有签订租赁协议,甲方可拿相关的收据、租赁协议、设备等找乙方退还全部押金,也可留给下一个推广的客户使用。

5.甲方主要靠租金提成获得收入,租金提成比例为___分之___。租金收取的方式采用客户定期购买电子充值卡进行充值续期的方式,所以甲方提成获得的方式为:甲方以原价减去应得提成的价格从乙方购买电子充值卡,然后以原价卖给客户。甲方同时也可代理销售乙方的其它相关产品获取利润。

三、代理要求

1.甲方需要先租赁一套“易得下载系统”,可以自己使用该系统经营相关业务,同时主要作为市场推广、产品展示、示范店的作用。

2.甲方不需要交纳任何代理或加盟费,但需要交纳______元押金,在正常解除代理权后可全额退还,如果因违规操作或客户投诉次数每月超过5次而取消代理资格的,不退还押金。

3.甲方在其代理的区域推广成功的客户数量在一年内不能低于____家,三年内总数不能低于____家,否则乙方有权降低甲方的代理区域级别,甚至取消甲方代理商资格。

四、质量保障

1、甲方在收货后,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在2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

理意见,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规定。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并经审核确实是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的给予甲方换货,由乙方承担运费。

2、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由于使用不当,装配、存储或搬运中致使产品受损情况,乙方将

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协议签订时应向乙方提供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甲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

证(国税)副本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为个人时只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变更,需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甲方应为其推广签约的客户提供上门安装、租赁期间相关服务等。

3.甲方推广的客户不得从乙方直接购买电子充值卡,必须从甲方购买,甲方也不得以高于

原价的价格卖给客户,否则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同时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甲方应积极宣传推广乙方的产品及服务,及时把乙方技术、服务等标准详细介绍给客户,以优质的服务维护乙方声誉。

5.甲方代理乙方的租赁业务时由乙方与客户以及代理方(甲方)签定三方设备租赁协议,并由甲方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6.甲方因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人事、经营、销售、仓储成本、税收及费用,由甲方自行

负责。

7.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8.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与产品相关的市场、技术等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9.甲方不拥有乙方任何产品的版权,甲方无权对乙方软硬件产品的任何部份进行修改、分

解、破解、汇编、反汇编、编译、反编译、拷贝或复制,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每月不定期或乙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甲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2、乙方对甲方的签约客户提供终身免费的产品或系统设备升级服务。

3、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2、如甲乙双方在经销期内任何一方停业或破产,本协议自动解除。

3、协议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4、协议期未满,甲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乙方取消代理商资格的,本协议自乙方公布取消名单之日起自行终止。

5、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提出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结算后终止本代理协议。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签约地协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处理。

3、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它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理方):

乙方(授权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 电话: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 电话: 地址:

7.合同设计与起草中法律问题研究 篇七

(一) 委托人的交易需求

合同的设计起草有别于合同审查修改, 没有委托人交易目的条款等方面的要求, 合同根本没法起草。在合同起草过程中, 首先要了解客户需求, 律师对委托人的要求理解的越详细, 得到的素材越丰富, 起草出的合同就越能满足委托人的要求。当委托人提出起草合同要求时, 首先应该描述情况以及想做什么如何设想, 这样不仅是专业性的要求, 而且可以减少无效劳动、回避职业风险的需要。只有通过这种途径, 律师才能更好地协助委托人整理思路起草合同;其次, 识别交易目的, 多数情况下以交易目的的形式体现在合同条款中, 可以起着对合同条款的拾遗补缺作用。

(二) 合同基础样本

在合同起草过程中, 很多律师会采用最为接近的文本完成起草, 以减少制作时间及精力成本。但是, 对待各类合同文本时应当谨慎以免陷入歧途。比如说, 过分依赖他人文本会造成合同文本的内容不切实际, 合同不是根据企业情况量体裁衣的结果;或者过分推崇外来合同, 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不同, 发达程度越高的国家,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越深入广泛。而在中国, 由于有许多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的规范, 即使不加约定也不会产生问题, 因此我国的许多合同可以篇幅简化。

以质押合同为例, 其要式合同, 质押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它的主要内容, 担保法明文规定, 质押合同应当具备五项基本内容, 这是制定质押合同文本所必须包含的。其包括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 (1)

二、合同文本的结构设计

合同文本的结构设计, 是指在合同起草过程中, 在没有先例文本的情况下, 通过先期收集到的合同素材, 设计出合同的基本框架并为之定位, 以便为合同细节的形成打下基础。

(一) 合同中的功能模块

合同起草中的工作方式, 其实与庖丁解牛非常类似。合同的内容或者条款无论多么的复杂, 都是围绕着四大功能模块, 即锁定交易平台、交易方式、交易内容、问题处理。

(二) 影响合同质量的要素

合同起草过程中需要考虑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 (1) 以法律问题为主的内在质量方面。具体包括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格性、合同条款的实用性、交易需求的满足性、权利义务的满足性以及约定内容的合法性等方面。 (2) 以表述问题为主的外在质量方面。具体包括功能模块的完备度、语言表达的准确度、整体思维的严谨度和结构体系的清晰度。在合同设计阶段, 主要涉及对外在质量方面的对合同结构体系的构思和对功能模块的设定。其他的内在外在问题都将在设计结构完成后装入不同的组成部分, 因此首先要强调设计结构问题。

(三) 设计结构的优势

合同起草可以直接以条款列举的方式, 但是仅仅适合对合同质量要去不高的委托人, 因为此种合同根本不存在体系结构, 无法适用复杂的合同。设立结构体系的过程是对合同素材的内容以及合同应有的内容进行分类, 以设计出适合交易需要便于表述合同权利义务的合同的主干部分, 并以标题标识出结构体系不同部位的功能内容。

这种设计方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合同的总体质量, 也可以为合同的审阅修改提供便利。当合同的基本结构完成后, 剩下的便是安排各个大标题下的小标题的问题, 以及如何进行时间搭配和进一步细分主体等问题。这是对第一个过程的重复, 但所面对的主体要窄而具体, 只有如此, 才能在更高层面上保证合同内容上的完整并容易及时发现重大结构性的缺陷。

三、合同起草的成文过程

合同的成文, 是依据转换的规则和输出的质量标准, 将合同素材原理转化成合同的过程。

(一) 合同取向的基本定位

合同的质量层面, 合同的质量取决于对合同目标和细节的精心处理, 律师起草合同一般都在商务层面或者专业层面, 而这两个层面的合同质量特征也正是律师需要掌握的重点。由于合同的起草难于合同的修改或者审查, 事先了解篇幅大小条款繁简等要求, 可以有效地避免事半功倍。 (2)

合同中的几个平衡, 合同起草过程中应当考虑到各种平衡, 以提高合同被委托人接受的程度并促进交易的实现。比如合同理想状态和现实状态的平衡;严密性和可操作性的平衡;专业性和可读性的平衡等等。

(二) 合同基本模块的确立

划分合同的基本模块, 起草合同需要首先设计合同的基本结构, 这些基本模块可以根据合同的基本素材情况及现实交易目的所需要的合同内容加以设定, 并在起草中不断地优化和调整。为了后续的工作方便, 这些基本模块应当按所需要的内容主题标上标题。设立基本模块的依据是为了实现交易目的而必须设定权利义务及履行这些权利义务所必须的程序。

设定基本模块有许多方式, 按合同履行的各主要阶段前后次序、按处理问题时的前后顺序等, 都可以设定基本模块。而且这类方法设计的基本模块, 本身已经具备了明确的秩序。设计合同的基本模块时, 可以根据既有的交易目的交易条件结合相关的既有信息划分合同内容、设计基本模块, 根据模块的内容概括出模块的标题。如果没有相关信息, 则可以根据该类合同的客观规律设定基本模块。

(三) 合同基本模块的扩展

对于千字以下的合同, 只设计基本模块加上标题已经足够。但对于上千字甚至万字的合同, 基本模块之下要分出第二层模块, 甚至第二层模块之下还要分出第三层模块。

四、结语

在合同起草与设计过程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很多, 这就越来越要求合同起草过程中要具有严谨性和实用性。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物化, 是围绕双方交易目的而设计的权利义务体系, 需要在时间和空间上为实现交易目的而进行具体的事项安排, 而且, 在合同成立之前就必须发现问题并预设解决方案, 否则难有补救机会。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知识水平的提高, 我国的合同文本越来越强调严谨性和实用性, 而且跨越界限的混同合同与独树一帜的无名合同也层出不穷。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物化, 是围绕交易目的而设计的双方权利义务体系。法律工作者需要在合同成立前就发现问题并预设解决方案。

关键词:合同设计,合同起草

注释

1严明成, 蒋大海.质押合同设计文本[J].国际金融, 1996.

8.产品设计合同书 篇八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出口合同履行;教学设计;微世界模型

“出口合同履行”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重点章节。出口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涉及买方、工厂、银行、船运公司、商贸局、检验检疫局和海关等单位和部门,每个部门的相关步骤有许多注意事项。按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讲授各个知识点,学生要通过大量记忆才能整体、清晰地把握这一章的内容。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尝试用“微世界”模型进行教学设计,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一、“微世界”模型的涵义

S.佩珀特(Seymour Papert)和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媒体实验室新创了“微世界”(Microworld)这个术语,用它来定义一种探索性的学习环境。这种环境提供了对真实世界中某些现象的模拟,学习者在这种环境中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探索以及实验。微世界通过做来支持学习,而不是仅通过看或听一些关于事物如何运作的描述。

二、选择“微世界”模型的必然性

《国际贸易实务》的课程目标是促进学生职业技能的发展。从建构主义的理论来看,职业技能属于“劣构性”问题。学科教学中的系统知识是一种结构良好的问题,有明确的解决步骤和答案,但是这些知识系统不足以帮助我们解决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而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多是劣构、情境化的,定义或目标不明确,没有唯一正确的答案。为了培养解决劣构性问题的能力,学习者必须探究并处理现象,观察其结果,并关注现象产生的心理表征。“微世界”模型能够通过对真实环境的模拟为学生提供探究的环境。

三、教学过程设计及课时分配

四、课件设计

(一)建立任务流程图。

以信用证项下的FOB出口合同为例,按照业务操作的步骤建立流程图(如图1)。

(二)根据流程图的任务步骤,建立“微世界”模型。

设置相关的任务场景,确定它们之间的位置关系以及明确各场景内的任务(如图2)。

(三)根据设计要求选定课件设计的软件平台,并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课件在互动方面要求较高,因此可选用Authorware、Flash等编程功能较强的软件,但如果充分利用PowerPoint的超链接功能,也可以实现良好的互动效果。考慮到表现效果以及开发难度,笔者在比较后选用了简单易用的PowerPoint。如用多幅幻灯片来表现一个场景中的任务事件,通过按钮和超链接实现场景的切换。例如:6~12页幻灯片为公司场景,设有电话、电脑、传真机等互动按钮,在各个独立的页面实现相关设备的互动。学生可在第7页中使用电话联系工厂、银行、船运公司或买方,在第12页中使用电脑制作商业发票,并通过各页面中的“返回市区”按钮离开公司场景。为了避免自动翻页造成的场景混乱,把放映方式设置成展台放映,禁用空格、回车键以及鼠标的翻页功能,用户只能通过按钮切换场景(如图3)。

(四)制作具体场景。

从网络上收集相关的图片作为各场景的环境,建立场景中的互动物品和角色及其操作互动效果。录制语音文件,增加角色对话的语音和环境音效,如电话铃响、打印、盖章和装运等事件的声音效果,添加切换场景的链接按钮(如图4)。

五、教学效果及反思

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对商务英语专业及国际商务专业一、二年级的学生进行了实验。一年级学生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使用课件时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小组讨论时气氛活跃,作业质量以及测试成绩均有明显的提高。二年级学生已在第一学年完成了《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学习,但在问卷及访谈中许多学生表示对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不熟悉或印象不深。经过实验课的学习,绝大部分二年级学生都表示对这一内容有了较好的认识。

笔者认为该教学设计能取得较好的效果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环境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容易产生身临其境的效果,令参与者更加投入。真实化的场景(例如:办公室、经贸局、银行、海关、港口)可以让学生对抽象的业务流程形成具体的认识。二是任务提示来自生动的情景互动和人物对话,参与者在任务中主动寻找提示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灌输。在出口合同履行任务设置了同事、主管、银行营业员和经贸局办公人员等角色在相应的场所通过对话给予任务提示。三是面对电脑的操作环境比较独立,学生不必担心犯错误而被同学取笑,从而提高了参与的积极性。

总之,在这个教学设计中,多媒体技术和电脑设备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这种作用的发挥仍然离不开教师的引导、组织以及学生的积极参与。教学过程的主体是人而不是课件和电脑设备。因此,教学设计要很好地平衡学生、教师及教材的关系,充分发挥课件和设备的优势,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本文教学设计中的课件被中国职业技术教学学会商科专业委员会中专研究会评为全国商科中专学校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课件比赛一等奖]

(作者单位: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

参考文献:

[1]R. M. 加涅.教学设计原理 [M].华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9.

[2]陈琦,刘儒德.当代教育心理学 [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3]D. H. Jonassen.Learning to Solve Problems with Technology [M].Pearson Education Inc., 2007.

9.云动力产品合同书 篇九

1、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甲方有权利根据云动力产品进行整体设计和调整;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因执行法律、法规,或应司法机关要求外,未经 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3、甲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私自变更乙方所签订服务内容;

4、乙方使用本协议所购产品时对所有行为(如发布的作品版权等)负责,请遵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乙方行为后果均由乙方独立负责。如乙方违法使用,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对乙方 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所有已付的款项甲方不予退还;

5、因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1、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等导致甲方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

2、因甲方技术调整、政府行政管制行为导致甲方不能开放服务器;

3、因互联网灾难,中国、美国等互联网通讯提供商原因导致甲方服务器不能正常接入;

4、因甲方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升级原因导致甲方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10.产品销售合同书 篇十

1、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应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中途无故退货,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代为保管的费用。

4、乙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不得借故拖延外运,造成货物积压。

九、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以上协议,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全部货款20%的违约金。

十、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积极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合同书范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含相关附件)。

单位:元

商 品 名称

规格

剂型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审批零售价

协议零售价

金额合计(大写)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整(小写)¥

注:产品数量以送货单为准。

一、质量要求

1.质量应符合国家保健品或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

2.保健品或食品须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4.甲方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等证件。

二、运输方式及运费:由甲方将货物安全、及时送到乙方指定的到站(便于零担卸货),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途损:乙方验货如发现产品短缺、破损时,应提供有效证明,经甲方确认后予以换补。

四、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款到甲方帐上五日内发货)。

五、换货:因质量问题甲方予以退换产品,并承担运费。

六、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要求货发至__________站,提货人_____________

七、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如发生纠纷应及时沟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通过甲方属地的诉讼程序解决。

九、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自动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为经双方认可的合同格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产品设计合同书 篇十一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薪酬体系;设计

社会的正常运作是依靠每个社会成员辛勤的劳动,劳动法的存在就是为了保证劳动人员的合法利益,付出和汇报的正确关系。一般劳动分为两方面,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更加复杂,包括了一个人的智商、情商等,企业根据员工的这些水平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规定,也就是说对企业的贡献越大其薪酬必然越高。

一、薪酬体系设计的原则

新《劳动合同法》非常强调的一个观点就是劳资和谐,让劳动者体面地劳动,合法权益得到法律和企业的有效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薪酬体系设计的原则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效率和公平兼顾的原则。做到公平和效率兼顾绝非易事,现存的很多薪酬制度都存在这个问题,一些关键岗位的员工薪酬较高,要明显高于一般职位的员工,但是其工作量并不大,这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打击很大,一般高薪酬的存在都是为了激励在岗员工,但是事实恰恰相反,很多员工拿着高工资工作懈怠,这种现象极为普遍,并不是个别情况,这就说明了薪酬分配不公平,企业应该及时进行调整,在保证相同的基本薪酬前提下进行激励性的工资调控,以保证最大化的激发员工个的工作热情,也就是强调贡献越多薪酬越高,这种方法只能针对同一水平的员工,在确定不同阶层员工的薪酬时应该另行一套完善的方案。

2.合理原则和成本原则。企业的最终目的是盈利,所以在收入减去成本之后才是企业最终能够支配的资金,要在企业的承受范围内发放薪酬,并且企业还要保留一部分的资金用于应对出现的市场危机,所以一些特殊的企业,如服务行业等低端企业,员工的薪酬一般都是较低的,这也是这些企业的获利情况和承受力所导致的。

3.分离和机动原则。薪酬制度中十分重视分离原则,既将员工的薪酬划分为不同的部分,其中主要的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一些企业还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变动,如一些企业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龄来增加员工的收入,对于一些老员工给予特殊的福利,这些都是利用薪酬来增强企业向心力的有效手段,并且效果较为显著。而机动原则是强调在同一个企业的不同部门之间应该采用有差别的薪酬制度,因为所负责的项目不同,应该满足部门的实际需求,让付出更多的员工获得的收入更高,这样也符合公平性原则。

二、劳动合同法条件下的薪酬制度设计

我们以某机械生产和销售公司的薪酬设计为例。假设某机械生产和销售公司要设计一份合理的薪酬体系,在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应当怎么入手呢?

1.将企业发展目标与人员管理相结合

企业的规模决定了其员工的数量,越是庞大的企业其内部存在员工的质量下降越是严重,往往在一些小型企业,由于员工数量有限,其工作量和效率要远超于一些大型的企业基层员工,现代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視人才的培养,更是将人才培养纳入到未来发展目标之一,这是所有企业都认可的,企业发展需要的是人才而不是人力,在此情况下应该保证所有的员工都是经过严格筛选的,宁可选择薪酬要求高的人才而放弃能力一般的人力。

2.具体薪资标准的设计

落实具体的薪酬制度还是有一定难度,主要矛盾在于同等等级上的差距,由于员工所处的等级相同,当薪酬出现较大的差距时对于其他的员工打击较大,不利于整个企业内部的团结,一般控制在2000元以下,当然这对于实行业绩考核性质的工作并不适用,如保险销售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十分巨大。矛盾较为集中的区域也包括不同等级之间,相邻的两个阶层员工的薪酬差距应该保证在6000元以内,过大则有违效率和公平的原则。

3.做好薪酬设计的调整修改

执行方法主要包括法定月工资工时制度,工作天数制度,核算制度,发放日期规定,方法流程规定。新劳动合同法条件下法定月工作工时应当是:20.83天×8小时/天=166.64小时。

三、劳动合同法条件下薪酬体系设计的注意事项

因为薪酬体系设计具有强烈的企业背景依赖性质,所以请相关人员在参考执行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所在企业的企业文化,管理风格,现有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妥善处理,切不可盲目冒进,以防出现不良后果。制定的薪酬制度应该经受严格的审核,并且在投入运行前期应该经历一定的实验阶段。

1.注意加班制度的改革

在企业中要求员工加班都是极为正常的,这是由于企业的运行的需要,劳动法规定8小时为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而超出之后则属于加班时间,企业必须支付员工额外的薪酬,关于这一点的落实在很多企业内部不容乐观,员工付出了更多的劳动时间,得到的报酬并不理想,劳动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表明了在加班时间企业应该支付高报酬。

2.注意奖金制度的核算

企业为员工提供奖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业绩考核奖金等等,奖金的确立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的,同时也需要满足上述的多个原则。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实行的薪酬制度是在充分考虑到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在满足劳动法的前提下所制定的,薪酬的重要性不需要过多的赘述,纵观现行的众多薪酬制度,优点较多,但是不足的也是客观存在的,企业应当进一步的进行整合。

参考文献:

[1]本刊评论员.工资增长与劳动合同法[J].中国工人,2016(5):1.

[2]蔡冬.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二倍工资如何理解[J].中国劳动,2012(10):57.

12.产品设计合同书 篇十二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电子商务已经深入到人们的衣、食、住、行。但是,在网络交易的过程中依旧存在着许多弊端,交易双方的诚信问题,网络交易的不稳定性和易变性,导致交易冲突;交易个体的匿名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网上交易的风险增大,网上诈骗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使得很多网民对网上交易望而却步,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此外,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合同作为记载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记载,开始被提出并且应用在电子商务平台中[1]。电子合同不仅能够解决网民对网上交易者的诚信问题,为交易双方提供重要的网上交易凭证,它的广泛使用还节约了成本,降低了网上交易的风险,提高了网上交易量,保证了网络交易的安全。本文重点就电子合同模块的设计以及具体应用进行论述。

基于电子合同的电子商务平台主要是为买家、卖家提供合法的交易凭证——电子合同,为买卖双方提供了法律保证,确保交易的合法进行,增加买卖双方的信任度,实现电子商务真正的“电子化”。

2. 电子合同的概述

所谓的电子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电子合同是一种全新的合同形式,与传统合同相比,其包含的信息大体相同,在订立过程中,合同的意义和作用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签订过程和载体与传统的书面合同截然不同。电子合同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订立、传输、签订,它的交易主体具有虚拟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可以是世界上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依靠密码辨认或者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此外,电子合同的生效方式、时间和地点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合同双方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交易,互相不见面就可以进行交易。

电子合同的使用不但保证了网上交易的安全性,而且使得整个交易过程更加方便、快捷,尤其是对于企业跨地区跨国界的发展,不仅减少许多事务性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费用,还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自从我国《电子签名法》颁布之后,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也得到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运用数字签名对合同进行签订,确保交易双方的身份合法性,保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始性。

3. 电子合同模块的设计

本系统主要是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在其基础上实现电子合同的服务,为商家提供一种方便、快捷、有效的网上生成电子合同的功能。

电子合同系统模型图如图1所示

为了保障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合法权益,防止另一方出现违法的行为,本系统提出了一种基于电子合同的网上交程,其电子合同的主要流程如图2所示。

交易流程:买方在商城浏览,选中需要购买的商品后,由买方草拟合同,填写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并对其进行签名。卖方登入系统后可进入会员中心的卖方合同管理中查看未签名的合同,对其进行查看,若无差错,则可对其进行签名。一旦买卖双方以及商城均签名之后,该合同就与纸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益,交易开始进入付款和送货阶段。

随着《电子合同法》的颁布,电子合同已经能够和纸质合同起到相同的法律效益,但是较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具有电子化、高效、便捷等优点。电子合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对合同进行签名或者下载合同,合同一旦生产就不能对其进行任何修改。消费者和商家不需要为了签合同而舟车劳顿,可以帮助消费者降低网上购物的风险。

4. 基于电子合同的电子商务平台的实现

由于本系统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电子合同的使用势必是在购物活动的基础上的,所以用户注册登陆网站首页后,最主要的流程则是基于电子合同的网上交易流程,如图3所示:

基于电子合同的网上交易步骤如下:

1)用户首先注册成为网站的会员;

2)通过首页登录成为网站的会员;

3)经过主页上的相关搜索和其他商品信息页面进行查找所需要的商品,选定商品后,可以对其进行购买或放入购物车等操作;

4)会员选择商品结束后,可以进入购物车,进行订单详细信息的确定和修改;

5)草拟合同。合同主要是由买方进行草拟,买方在订单信息确定之后,单击“草拟合同”进入合同信息的具体页面,在此买方可以对此次交易的运输费、交易时间、收货地址、付款方式和供货方式等信息进行设定,填完点击“生成合同”即完成合同的草拟过程,该合同放入三方未签名合同列表中;

6)签名。买卖双方通过会员中心的买/卖家合同管理中找到需要签名的合同,点击“签名”按钮就可以对合同进行签名。其中卖家无法找到买家未进行签名的合同。

7)买卖双方均签名之后交易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进行发货和支付等操作。若买家对此次交易不满,可以提出仲裁。提出仲裁之后的交易由管理员进行仲裁处理,处理结束后将结果通知买卖双方。

5. 结束语

本文介绍了一个基于电子合同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以基于ASP.NET的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在传统的买卖流程中加入了电子合同这一模块,通过本平台对合同进行拟定,管理合同,对合同进行签名等操作,从而构建了一个具有先进性、易操作性的基于电子合同的电子商务平台。由于本平台中使用的电子合同可以由系统自动生成,对于买卖双方而言都非常方便、快捷,同时,通过这样一个有效凭证,能够保障网上交易顺利进行,减少人力、物力方面的支出,提高了工作效率,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做出卓越的贡献。实现过程。

参考文献

[1]罗彩清.基于电子签章技术的电子合同平台设计与实现[D].华东师范大学,2009.11

[2]章彦,张军荣.电子合同效力的二元论证[J].武汉理工大学.万方中国博硕论文库,2009

13.网站设计制作合同书 篇十三

乙方(执行方):_________

为了使甲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甲方网站设计,制作及维护,具体项目见网站报价单。

二、费用

网站设计制作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网站制作完成即付项目总额剩余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后即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_________%,网站设计制作的起始时间以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时间起计算。乙方随即开始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网站设计制作工作。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甲方支付_________%总费用之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甲方公司网站设计制作工作。

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合同附件网站报价单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设计印刷委托合同书 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平面设计、印刷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设计项目并印刷。

二、总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_元,(大写:)(以报价单为准)。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即预付定金(人民币)¥:,余款(人民币)¥:于印刷交货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交付甲方预审。

2、定稿后,乙方以电子文件及印刷实物的方式交付甲方。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以便于乙方完成设计工作;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及印刷成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定金(人民币)¥:,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

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画册设计印刷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其它补充条款: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

日期:年

15.产品设计合同书 篇十五

2008年1月, 原告北京某景观园林设计公司按照被告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基地项目园林景观设计比选文件》的要求, 开始进行方案设计工作。2008年2月17日, 原告向被告提交了方案设计投标成果。2008年2月18日, 被告确定原告为中标单位, 并要求原告进行方案调整和细化工作。2008年2月20日至2月底, 原告根据被告的方案调整意见对原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一) 进行了调整, 形成方案二并提交给被告。2008年4月, 原告又根据被告的意见对方案二进行了调整, 形成方案三并提交给被告。2008年5月2日-6月21日, 原告再次根据被告的意见对方案三进行了调整, 形成方案四并提交给被告。2008年8月26日, 原告在基地FBO楼再次向被告领导汇报了调整后的三个方案, 被告最终确定方案四为最终方案设计, 并要求原告按此方案继续深化, 进行施工图设计。2009年2月20日, 原告向被告提交了该项目总平面图的1:500放线竖向及过路管线位置图。2009年3月11日, 原告向被告提供了除中心地块之外的全部区域1:300放线、竖向、电气及给排水施工图的电子版文件, 满足了施工进度需求。

此外, 2008年3月1 31日, 原告应被告要求制作了满足奥运临时绿化要求的基地临时绿化图纸并于3月31日向被告提交了临时绿化及部分永久绿化的施工蓝图4套。2008年4月6月, 原告先后数次到施工现场指导临时及部分永久绿化的施工工作。2008年7月底, 临时绿化及部分永久绿化工程竣工。

原告曾于2008年3月、4月、9月及2009年1月2月与被告进行过数次邮件往来, 商议景观设计合同订立事宜, 但至原告起诉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 被告也未支付任何费用。

原告认为被告的拖欠设计费的行为, 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遂委托本所于2009年12月14日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受理此案后, 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 并于2010年6月17日作出了一审判决, 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定金及方案费57万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2010年7月2日,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一审代理意见和判决

原告的代理意见

本所接受申请人委托后, 通过对案件的调查和分析, 就本案的景观设计合同是否成立、被告的答辩理由、原告的诉讼请求等, 发表了如下代理意见:

1 原告与被告已就《景观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数量等内容达成一致, 《景观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合同》已经成立

原告提供的并经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公证的证据十显示, 原告与被告已就《景观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景观设计合同”) 进行了充分协商:2009年1月19日下午, 被告的造价工程师武X给原告的王X发送邮件, 要求原告对景观设计合同进行审核并提供相关意见。2009年2月4日下午, 被告的造价工程师武X发送给被告徐XX、白XX、王X并抄送给原告的王X的邮件, 非常明确“我部已完成了上述合同条款的修订工作”、“请白工负责最后的公文呈报”等。2009年2月5日上午, 被告的造价工程师武X发送给被告徐XX、白XX、王X并抄送给原告的王X的邮件, 非常明确“对原合同中的部分商务条款已经修订完毕”等。

从原告与被告之间来往的上述邮件的内容来看, 双方已经就景观设计合同的如下主要内容达成一致:

1) 被告最终确定原告为新华航基地景观规划设计单位;

2) 原告的前期设计方案已经过被告的领导批准;

3) 被告委托原告进行新华航基地全部园林景观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包括提供奥运前基地的临时绿化方案及图纸;

4) 合同总价为190万元人民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 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 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原告提供的并经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公证的证据十充分证明, 景观设计合同的当事人名称、标的和数量是确定的, 根据上述规定, 景观设计合同成立。

2 尽管景观设计合同没有被告的签字或盖章, 但原告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 被告已经接受, 景观设计合同已经成立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对方接受的, 该合同成立。”本案中景观设计合同尽管没有被告的签字或盖章, 但原告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 被告已经接受, 因此, 景观设计合同已经成立。

1) 原告已经完成了被告的奥运前基地的临时绿化设计工作及施工现场的指导工作, 被告已接受

2008年3月1 31日, 原告应被告要求制作了满足奥运临时绿化要求的基地临时绿化图纸并于3月31日向被告提交了临时绿化及部分永久绿化的施工蓝图4套, 被告的代表王X亲笔签收 (详见原告的提供的证据八) 。2008年3月6月, 原告先后数次到施工现场指导临时及部分永久绿化的施工工作。2008年7月底, 临时绿化及部分永久绿化工程竣工。

2) 原告已经完成了被告的基地景观设计方案的设计工作, 被告已接受

2008年2月17日, 原告向被告提交了方案设计成果, 由被告的代表白XX亲笔签收。2008年2月20日至2月底、2008年4月, 原告根据被告的方案调整意见对原方案进行了两次调整, 形成方案二、三并提交给被告。2008年4月28日, 被告的王健总裁对原告的方案三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原告再次根据被告的意见对方案三进行了调整, 形成方案四并提交给被告。2008年8月26日, 被告最终确定方案四为最终方案设计。2009年2月5日上午, 被告的造价工程师武X发送给被告徐XX、白XX、王X并抄送给原告的王X的邮件中, 被告提供的《合同说明书》第一部分中“前期的设计方案已经过领导批准”, 说明原告已经完成了被告的基地景观设计方案的设计工作, 并得到了被告的认可。

3) 原告已经完成了大部分被告的基地景观施工图设计工作, 被告已接受

2009年2月20日, 原告向被告提交了被告基地的部分的1:500施工图 (放线竖向及过路管线位置图) , 由被告发包的施工单位 (中铁16局) 现场负责人王XX代收。

原告提供的并经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公证的补充证据四显示:2009年2月26日下午, 被告的专业工程师王X给原告的王X并抄送被告的副总徐XX发送了《新华航基地三标园林工程专题会议纪要》 (【2009】 (三标市政) 001) 邮件, 该会议纪要记录的内容是施工单位针对园林设计部分成果进行现场校核的基础上组织监理、总包、设计进行图纸会商。该邮件内容充分说明:原告向被告提交了被告基地的部分的1:500施工图, 因为原告提交施工图纸是本次会议进行图纸会商的前提。同时, 该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原告于2009年3月10日前后提供第二阶段设计图纸。

根据上述会议纪要的要求, 2009年3月11日, 原告向被告提供了除中心地块之外的全部区域1:300放线、竖向、电气及给排水施工图的电子版文件。被告已经按照该施工图纸进行了施工, 形成了该基地的现状。

3 以方案设计招标未发中标通知书及未提供施工现场指导服务为由否认《景观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合同》已经成立是完全错误的

1) 以方案设计招标未发中标通知书为由否认《景观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合同》已经成立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

原告提供的证据十显示:被告最终确定原告为新华航基地景观规划设计单位、原告的前期设计方案已经过被告的领导批准。这说明被告尽管没有给原告发正式中标通知书, 但被告已经确定原告为中标单位。

景观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方案设计一般进行招标或方案竞选方式进行确定, 方案设计中选的工程设计单位负责初步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本案中既然原告完成了大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被告也接受了原告的施工图纸, 说明原告的设计方案已经中选。如果本案中原告的设计方案没有中选, 原告就不可能去完成该基地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被告也不可能接受原告的施工图纸。

按照被告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基地项目园林景观设计任务书》中“未采纳但符合条件的参选作品均将给予补偿”的规定, 如果原告的设计方案未中选, 被告应该给予原告补偿。实际上, 原告从未收到被告的任何补偿, 被告也举不出证明原告已收到补偿的证据, 这也说明原告的设计方案已经中选。

2) 以未提供施工现场指导服务为由否认《景观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合同》已经成立是不正确的

我国《合同法》第274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 (包括概预算) 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原告与被告达成一致的《景观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合同》也是如此约定的。

景观设计合同作为工程设计合同的一种, 设计人的主要义务是为被告提供方案设计文件 (包括图纸) 、初步设计文件 (包括图纸) 、施工图设计文件 (包括图纸)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基础资料及支付设计费。本案中原告作为设计人已经完成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大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本案中的被告作为发包人应当支付大部分的设计费。不论被告的该基地项目是否中止或原告未提供施工现场指导, 只要原告完成了大部分设计工作, 被告均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更不能以此为由否认《景观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合同》已经成立的事实。

4 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和客观实际

我国《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如前所述,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景观设计合同已经成立, 原告已经履行了大部分的义务, 被告至今不支付任何费用,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工程设计费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原告根据其已经完成的工程设计的面积、各设计阶段占整个工程设计的比率, 按照双方约定的设计费单价, 计算出被告应付的设计费, 未计算原告未进行的设计工作及现场服务,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

被告的答辩意见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被告提供了如下答辩意见: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认为其虽然收到原告的投标方案, 但并未确定中标, 即被告邀请投标的行为为要约邀请, 原告提交投标方案为要约, 但被告未作出承诺, 故双方没有建立任何合同关系, 原告依据合同法规定向被告主张违约责任, 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一审法院判决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 于2010年3月4日、4月23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已查明的事实足以认定双方之间建立了事实上的设计合同关系。理由如下:

1) 景观设计公司已按新华航空公司的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了投标义务, 新华航空公司亦在双方的电子邮件中确认了景观设计公司为中标单位。

新华航空公司向景观设计公司发出招标文件——《中国新华航空公司基地项目园林景观设计任务书》, 对景观设计公司等参与招标的单位应完成的投标设计方案的设计指导思想、成果要求以及评标方式一一予以阐明, 并且, 在该文件的“补充说明”中特别注明“设计期间甲乙双方往来的电子文件、书函及传真等皆为有效文件, 作为此设计邀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之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后, 景观设计公司提交了投标设计方案。虽然新华航空公司未以书面形式向景观设计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但双方在协商签订合同的电子邮件中, 新华航空公司已明确景观设计公司为中标单位。新华航空公司辩称电子邮件系职员个人所为, 不代表单位意见。本院认为, 徐XX、王X、白XX系新华航空公司该项目的负责人, 其行为均为职务行为, 均代表新华航空公司, 故新华航空公司的该辩解本院不予采信。根据新华航空公司发出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基地项目园林景观设计任务书》约定, 该确认具有效力。

2) 新华航空公司与景观设计公司协商签订合同的行为更进一步证明新华航空公司确定景观设计公司为中标单位的事实。

根据双方往来电子邮件, 双方并非仅仅表露签订合同的意向, 而是在洽商合同的具体事宜, 包括合同价款、合同中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等, 并且就合同的各项内容达成一致。

3) 景观设计公司依据合同约定, 按新华航空公司的要求参与了涉诉项目的后续设计事宜, 合同依法应认定为成立。

尽管合同并未实际签订, 但景观设计公司按照新华航空公司的要求参与了涉诉项目的后续设计事宜, 这在《新华航基地三标园林工程专题会议会议纪要》以及王X签收的“大新华航空公司北京基地景观规划设计施工图——临时绿化”的施工图设计成果中得到反应。尽管景观设计公司没有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按照约定向新华航空公司提交设计方案、施工图等, 但足以说明景观设计公司按照约定及新华航空公司的要求开始了进一步的设计工作。

综上, 本院对景观设计公司主张双方之间建立事实上的设计合同关系, 予以支持。

虽然景观设计公司提交的《景观规划设计及技术咨询合同》系双方协商版本, 但通过双方往来邮件能够确认双方已就合同价款达成一致, 且新华航空公司亦未提交双方协商的其他合同版本, 故景观设计公司按照该合同约定向新华航空公司主张设计费, 本院予以支持。根据合同约定, 新华航空公司应向景观设计公司支付第一次费用57万元作为定金及方案费。

需说明的是, 根据合同约定, 新华航空公司享有合同的单方解除权。鉴于新华航空公司没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 景观设计公司亦不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本院予以认定。景观设计公司没有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完成后续设计工作并实际向新华航空公司提交设计成果, 故对于景观设计公司要求的其他设计费用, 本院不予支持。景观设计公司所主张的“大新华航空公司北京基地景观规划设计施工图——临时绿化”的施工图设计费用, 根据本合同约定不取费, 景观设计公司在诉讼请求中放弃该部分的设计费用, 本院准许。

综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百零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

1) 被告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某景观设计公司定金及方案费五十七万元。

2) 驳回原告北京某景观设计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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