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2024-07-16

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19篇)

1.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一

学生会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从本学期开始接手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开始,我终于深刻体会到了“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的含义。半年的学生工作,让我懂得了去提升自己的责任心,学会细心从容的去应对问题。

从迎新工作开始,我们部门在新一年的工作就正式展开了,相对来说,资管中心的工作还是比较的有顺序和分阶段的。

(一)九月开学季

开学以后,首要的问题就是新生办理绿色通道和老生贷款的问题。由于现在河南省的贷款模式的变更,大一新生刚来,他们对助学贷款系统的在线申请很不熟悉,个人在线申请比较的困难。所以我按照助学贷款管理员系统的格式,做了一个电子表的模板,打印以后发给这些贷款的新生,等他们填写完毕了以后,由我们来在管理员系统里面给他们添加。学生的个人信息的输入必须要准确,否则会影响到他们以后贷款的发放,支付宝的提现等。贷款在后期的提交中,由于部分学生在线申请时的个人家庭住址信息不详,所以这部分学生被单独挑选出来要求补充信息。家庭信息不详,不仅影响学生的贷款的提交,更会影响到院系在以后贷后管理的催还款工作,所以,这种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要多加注意,针对贷款学生,其信息必须要注意核实,并且把握好信息的真实性和详细程度,避免带来后期工作的麻烦。

九月的另一个大事就是贫困生的认定问题了。贫困生的认定,由于人多,而名额又有限,所以在认定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认定方式的公平与合理,同时还要照顾到家庭经济不好的学生的自尊心,尽可能的既可以显示民主原则,又能够照顾到需要照顾的人。大一的学生,由于对此事不太熟悉,而且,认定贫困生更不能仅仅凭借一张申请书,所以是由大三的主要学生干部来监督指导的。贫困生的评选是后期助学金认定的基础,所以各班认定出来的贫困生名单必需要按照贫困程度来排列。选出来的贫困生,其个人信息是需要输入到河南省资助管理系统的,这部分学生有的是今年新增的贫困生,在录入新增学生的个人信息时,为了方便快速的输入这部分学生的信息,我按照信息添加的界面,做了一个表格,各班的贫困生按照此格式来填写,在录入的时候,比较的清晰明了。

(二)十月奖助学金的评定

国庆节来了以后,奖助学金的认定工作也就开始了。助学金是在贫困生的基础上认定的,根据贫困程度来确定相应的补助的档次。励志奖学金的认定,是需要资管中心和学习部的互相配合。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是:2011-2012贫困生且获得相应的一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另外,10月份还需要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是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一项,在签订的时候必须要本人亲自来签写,合同上面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贷款金额是否正确等,都需要认真的核对。

(三)十一月份的新生冬补

每年的大一新生,学校都会有冬补,来照顾那些家庭条件不是太好,棉被也不是很充足的学生。为了使大一新生的冬补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请大一的新生班主任来协助完成,针对本班申请棉被的同学,我们要求班主任带领班委去宿舍做好调研,另外我们资管中心也亲自去每一位申请人员的宿舍查看。

(四)十二月份的毕业生催息

每年的12月20号是银行的统一结息日,所以,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提醒其按时的偿还贷款利息,不仅是回应校资管中心的要求,更是体现我们院系对已经毕业学生的高度负责。在催息的过程中,我们部门利用其一切可以联系的方式去联系毕业生,QQ号码,手机号码,固话,电子邮件等,对于联系上的学生,一定要将其有效的联系方式记录下来,为了可以帮助毕业生更加清晰明了的偿还贷款本息,我特地做了一个ppt,里面详细介绍了毕业生还款还息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五)个人回望与展望

2012的下半学期将要过去了,回望这几个月,在老师的指导下,对自己部门的工作也是由生硬到渐渐地还算得心应手,于我而言,肩负的责任真的很大,自己一不小心的错误,可能就会给院系和同学们带来不必要的利益损失或者是麻烦。所以,我对自己的要求是,工作一定要学会小心再小心,从容,认真,负责,多一点再多一点的耐心。

展望未来,我希望资管中心的工作可以越来越规范化,每走一步都可以有章可循,我们的部门可以越来越完善,同时,有自己的一个专业技能的团队,可以传承下去,真正的为老师排忧解难,更好地为同学们服务。

(六)对学生会工作的建议

学生会的工作是为同学们服务的,我们首先要认清自己还是学生,是为领导和老师分忧,为广大同学服务的。下面是我的几点建议:

1、要有“三心”:耐心、细心、责任心

2、每个部门都要与本部门所对应的相应主席加强彼此的沟通联系。

3、各个部长的工作都是可以对应到各班相应的班委,部长可以和对应的班委来分派工作,不要把太多的事情直接交给班长,班长是负责操控本班的整体,做好班委工作的督促。

4、学生干部,不仅要注意上传下达,更要注意做好监督。

5、学生会各部门加强彼此的沟通与联系,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2.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二

第一, 两者在相近内容的要求上不能实现有机的衔接。比如《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第七条要求:“勤俭节约, 艰苦奋斗。热爱劳动, 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 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这个要求对全体学生是合适的, 但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资助的学生来说还不够细化, 还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特别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缺乏有说服力的依据。

第二, 两者的处理信息不能共享。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基本情况的了解、登记、管理信息处于部门内部管理的比较多, 对外共享的比较少,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不能随意调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掌握的信息由于顾忌某些个人隐私也不便于共享。如此一来表面上看都是从事学生工作的一家人, 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都有自己的小九九, 这样势必造成各自为战的工作状态。

第三, 两者落实各自的措施过程中不能相互渗透。学生资助工作关注的是弱势群体, 侧重“帮”, 给予的多、关怀的多;而学生管理工作侧重的是“堵、疏、导”。两者虽然侧重点不同, 但是目标是一致的。资助工作的“帮”往往被搁置在“堵、疏、导”之外, 学生管理工作的“堵、疏、导”也往往在实施资助的时候被忽视, 不能相互融合、相互渗透, 也谈不上相互补充、相互推进。

第四, 两者对同一主体的研究不够。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没有确定具体的资助对象之前面对的是全体学生;同样, 学生管理工作面对的也是全体学生, 两者服务和管理的对象有相当一部分是一致的。这部分学生的家庭背景、思想诉求不是资助部门或者学生管理部门单独能解决的, 需要包括这两个部门在内的多个方面共同辅助、教育才能凑效。现实的情况是各自采取的单兵作战的多, 共同施助的少, 就事论事的多, 研究整体工作合力与构架的少。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不是某个部门的原因, 也不是某个个人的原因, 而是高校学生管理在适应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特别是本世纪初高校的扩招, 高校扩大规模的同时也给管理增大了压力。收费并轨给更多的学生一个上大学机会的同时, 也给一部分人带来生活的压力。近年来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来温暖的同时也给资助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面对这些阶段性的问题, 我们从事学生资助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坐下来认真分析现实情况, 及时调整工作思路, 尽快建立健全资助与管理的联动机制, 认真承担起学生工作的历史任务。

第一, 要深刻认识学生资助工作与管理工作的关系, 从思想上解除误区, 消除独门主义和小集团思想。1.学生资助工作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忧解难的, 从事资助工作的人员通过理顺对外关系, 争取更多的助学贷款、社会资助资金,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科学务实的工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名单, 科学配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通过宣传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诚信教育, 有效规避贷款风险, 提高学生的诚信度, 为学校的良性发展种下健康的种子。2.学生管理工作涉及的面比较多, 包括学风建设, 纪律教育, 诚信教育, 感恩教育, 人生观教育, 生活习惯的养成, 传统美德文化教育, 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等诸多方面。可见, 学生管理工作对学生的教育是多方位、多角度的。3.如何实现教育与管理的目标, 仅凭某个部门不可能完成, 需要多个相互关联的部门共同协作才能实现。就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诚信教育内容来看, 学生资助部门的教育更有抓手, 通过贷款学生的还贷率等直观的结果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学生的诚信状况, 为研究学生的思想现状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便于采取有效的教育手段。在获取诚信信息环节上, 学生资助部门有独特的便利条件, 可以从学生贷款的整个流程上考察其信息填报可信度, 可以从本人申请资助的材料上核查其可信度;在实施诚信教育的环节上, 学生资助部门有直接的责任, 通过宣讲介绍诚信系统的作用, 建立网格巡查信息机制, 阶段性寻访等具体措施, 使得诚信教育有内容、有方法、有结果。学生管理部门的诚信教育可以直接移植资助部门采集的诚信信息到自己的门下, 如果加上自身对学生日常的诚信观察和考评, 那便是一份完整的诚信教育体系了。再比如感恩教育、生活习惯的养成教育都有可以相互借鉴的地方。所以, 兼容并蓄, 合作成器。

第二, 使学生资助工作与学生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的前提是顶层设计要合理。学生资助工作、学生管理工作以及就业指导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都属于学生工作, 都是为学生服务的。无论是教学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后勤服务部门还是科研部门都要弹奏同一个调子, 那就是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学生资助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基调也是如此, 特别是在制度建设上两者要兼容、互补、互助。比如学生管理条例对学生违纪有记过、警告等不同程度的处理规定, 学生资助部门不能无视这些规定, 而是要在评定奖、助学金的时候适量权衡这些违纪信息, 适当降低资助档次;在工作机制上相关学生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 重大问题、敏感问题要取得各部门一致的决策和执行力;学校关于学生工作有一个基本的制度要求, 其他的制度措施必须与之相一致, 不能相背相离, 也不能“两张皮”。

第三, 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 共享信息资源。学校对学生的信息采集来自多个部门, 学生资助部门和管理部门只是其中的两个, 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信息源。学生资助部门对学生的信息采集来自贷款流程各环节, 来自家庭所在地的证明, 来自银行的信用记录, 来自对其家庭经济等基本状况的调查, 来自部分生活消费记录, 来自每年生成的资助材料, 所有这些信息有的是可以公开的, 有的是需要授权公开的, 对学校内部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可以共享的, 这些共享的内容或多或少对学生管理工作带来积极的作用。同样, 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的信息采集也是多渠道的, 他们采集的学生工作信息、纪律信息、操行信息、学业信息, 日常行为信息也可以全部或部分共享, 这些信息对实施资助措施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比如资助本门调取学生的日常行为和纪律信息, 结合学生本人的申请资助信息就能更全面了解学生的诚信状况, 是否言行一致等全方位状态, 从而确定是否资助。

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以后有两个好处:一是信息共享后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信息采集渠道拓宽了, 信息准确了, 必然提高工作效率;采用原始的、客观的信息使得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 更贴近工作需要, 更贴近学生的需要。二是信息共享后等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网, 封锁了可供学生钻的漏洞, 有利于推动整个学生工作上高度。

关于度的把握。学生资助工作在采用学生管理信息的时候要适度采纳。比如一个家庭经济状况极差的学生由于一时冲动打架斗殴受到处分, 处分学生的信息是准确的、合适的, 但是在实施资助的时候不能一票否决, 还应当采取降档或缓发等手段来帮助他、教育他。学生管理部门在采纳资助部门的信息时由于涉及个人的信息, 所以公布的范围上也应当慎重, 防止触动个别学生伤痛的心灵。

第四, 对学生工作的研究是一个不老的话题。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办发[2004]51号文件, 要求高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常设机构, 协调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2006年教育部也发文明确要求各高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常设机构, 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措施。2007年秋季国家开始对在校大学生实施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措施, 2010年秋季资助额度进一步提高, 2011年实施奖、助学金预拨付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新工作、新问题不断出现。贷款学生的诚信状况如何, 受助学生的感恩心理怎样?这不是一个资助部门能解决的。学生管理近几年也有了长足的发展, 要求更加明确, 对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干预更加及时, 对学生的信仰问题更加关注, 如他们的身心健康水平如何?他们递交入党申请的很多, 但是用心递交入党申请的有多少?这些学生工作的新动向、新举措都给从事学生工作者提出了新课题, 学生资助工作与学生管理工作紧密相连, 谨小慎微不行, 固步自封也会一事无成, 现实需要我们各个部门互通、互信、互助, 不断提出新问题, 研究新问题, 采取办法解决新问题, 共同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为年轻一代的发展尽我们的全力。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

3.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三

摘要:针对校园中的贫困生,国家先后出台了一些列的资助政策,各高校的资助管理工作也逐渐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山东工业职业学院非常重视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制定了适合我院学生的资助管理体系,在做好经济资助的同时,更注重学生思想品德的建设,真正达到了资助育人的目的。

关键词:高校 资助 管理体系 育人

中图分类号:G647

1、引言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针对困难新生,开通了“绿色通道”。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历来重视学生的資助工作,先后出台了《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我院除了国家和省政府的奖学金之外,还设有山钢奖学、院长奖学金,海信、恒业、达力普、歌尔等数十家企业奖学金,建立了扬帆工程补助、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工学交替、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帮扶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育人意识,取得了资助育人的良好效果。

2构建高效运行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

2.1构建多部门协作的资助运行体系

我院是山东省冶金行业唯一的一所普通高校,在校生一万人左右,生源百分之八十都是来自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每年困难认定的比例在30-40%,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更好的为困难学生服务,学院专门成立了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学生资助咨询,监督指导各部门的资助工作。

各系部设有专职资助管理员,具体的完成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复查,材料的收取和审核,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奖金额度,同时在青果软件系统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档案,为以后的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提供依据。

学院的财务处、图书馆、食堂等其他部门,协助做好奖助学金的发放,提供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从各方面做好资助工作。同时,学院还成立了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等社团组织,不定期的开展各项活动,教育他们感恩、讲诚信,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回报他人。

2.2深入开展三级调查,确保工作有的放矢

做好资助工作,“调查”是很关键的一环。我院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班级调查。学生填报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班主任审查,班级同学评议;第二阶段为系部调查。通过开展困难生调查问卷、勤工助学学生调查问卷、资助座谈会等工作,全面的了解学生的困难情况和思想动态;第三阶段为学院调查。随机抽取各系部学生3-5名进行家访,实地调查并做好宣传、慰问工作。

3 坚持以学生为本,实施精细化管理 构建科学严密的资助体系

3.1科学合理的困难生认定体系

在国家各项奖助学金体系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都要求是在校有学籍的困难生,做好困难生的认定是做好各项奖助金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准确认定困难生,我们采取了学生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低保证明、孤儿证等证明材料),班主任调查审核和班级小组评议相结合,初步确定班级的困难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共分四等)。系部资助小组对班级评定结果再次进行审核,确定出全系的困难生名单和困难等级。评定结果在班级和系部公示后,上报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并录入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在每年的下学期,学院要针对大二的困难生进行困难复查认定,重新确定困难学生、困难等级,并在青果系统中做相应的修改。通过对困难生的动态管理,能更加全面的掌握困难生的信息,及时帮助因突发家庭变故等原因而导致贫困的学生。

3.2细化资助管理过程,提高资助管理水平

3.2.1制度公开化 政策透明化

1997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资助政策,这些资助政策为资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和政策保障。学院把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及流程、困难生的认定等各项规章制度集结成册,印发了《学生手册》,学生人手一册,既方便学生查阅,也为资助人员开展资助育人等具体工作提供了帮助。

另外,学院每年在评选各项奖助学金之前,都会通过各种方式向同学们介绍国家资助政策,比如开展资助讲座、资助调查问卷、张贴资助宣传海报等方式,全面系统的让学生理解资助政策。

3.2.2三级公示机制,确保资助在阳光下运行

监督是我们做好资助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便于广大师生监督,我们在每次奖助学金评定完成之后,都做好三级公示:班级公示、系部公示和院级公示,公示无异议之后,再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通过这样的方式,搭建起了师生参与的监督平台,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切实保证了资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了资助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2.3以改革求突破,以创新求发展

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涉及到了“奖、贷、助、补、减”等多项内容,涉及到入学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三种群体,涉及金额巨大,只有开展创新性的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助效果。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家各项奖助学金分配名额方面,以往仅仅根据各院系总人数比例分配,现在综合考虑各院系总人数、困难生认定结果和困难生结构,科学分配系部受助指标。在奖助学金发放方面,财务处从发放现金改为直接打到学生建行卡账户,既节省了人力和时间,也从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些违规事件的发生。

3.3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资助工作高效

学生资助工作涉及面广,同时还涉及到学生的个人隐私,有的学生为了自尊,不愿意透漏个人的家庭情况。所以,如果想全面的做好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就必须积极主动的去了解和沟通,多措并举,从不同的渠道去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同时,在服务学生的过程中,我们更加注意与他们沟通的方式和方法,营造和谐愉快的氛围,让学生在受资助的过程中真正的感受到老师的关爱和温暖。

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困难生自立自强感恩和成才

在资助的同时,我们更注重育人,学院通过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一系列的活动,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会自立、自强、自信,培养他们的责任和感恩意识,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勤劳的双手,开辟未来天地。资助,像是一个精神纽带,联系着贫困学生通往梦想的桥梁。

资助工作承担着太大的责任和希望,我们学院的资助工作也在不断的摸索中前行,我们一定会承担起这份责任和重托,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实现 “中国梦”为目标,不断的改进和创新我们的工作方法,严守国家资助体系的规定和章程,扎实有效的推进我院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

参考文献: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篇四

二0一0年,在县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中心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济困政策,不断完善助学济困体系,2010,我们共资助贫困学生()名,资助金额达()万元。各项工作都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一、加强学习,转变作风,着力在提升自身形象上下功夫。

根据局党委对全年工作的安排,我们认真的开展争创先进股室,争当群众满意干部的活动,本着提升工作业绩,争当先进的要求,我们非常注重在平时加强学习。一是加强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加强自身能力和素质的锻炼和培养。我们严格强化对于自身的各项工作的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精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方便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们把办公点临时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虽然是忙一点,累一点,但我们对于工作的态度得到了群众认可和一致好评。

二、注重细节,求真务实,着力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见成效。

今年的工作相比去年,工作任务更多,更繁杂,要求也更高。我们不遗余力,本着求实、务实的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完成了人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及代偿审核工作;()二是向名贫困高中学生发放了普通高中政府资助金万元;三是是为名大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万元等等。

三、把握关键,狠抓落实,着力在夯实学生资助工作基础上上水平。

资助中心平时的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看基础性的工作做得扎不扎实。今年,我们下大力气,通过联系各所学校收集资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突出做好了全县学生信息资料台帐的完善和更新工作,帮助名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建立档案库,这为我们科学合理的安排各类学生救助资金和助学金提供了第一手的参考资料。

5.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篇五

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卫东(校

长)

副组长:王奉铁(副校长)

成 员:

张素梅(教务主任)、李钗钗(教务副主任)、刘慎蕊(教务副主任)、王春英(大队辅导员)、各班班主任

中心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职责

1、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

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

3、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4、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文件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

5、资助资金拨付到位后,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

6、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档案。

中心小学

6.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六

工作管理制度

为做好普通高中资助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特制定阜阳二中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学校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学生资助认定工作。

2、准确界定资助对象:

学生资助范围是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阜阳二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参照学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格复查每学年进行一次。

3、资助标准:

阜阳二中: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二至三档。

4、申请资助程序:

阜阳二中: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上已经享受资助的学生,下需要继续资助的,须重新申请和认定。学校和各有关部门,根据学校的受助名额,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认定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如实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

2、提供证明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向所在学校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方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则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后10日之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3、信誉承诺

申请人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4、资格审查 1)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审查由学生所在班级负责,有关部门积极参与。

2)审查内容

A、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B、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

C、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3)审查方式

A.审阅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B.以个别谈话方式等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

C.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有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访问。

5、受理程序时间要求:

每年8月底前,地方财政、教育部门和中央主管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逐级下达到所属普通高中。受助学生于每年9月30日前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至所读学校。学校组织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资格进行班级初评、学校初审,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将确定名单按所属关系报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6、信息月报制度: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等内容的信息采集与汇总,校长、资助员签字并加盖学校校印后,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统计表,特别是有关报表间的数据逻辑关系,确保汇总数据准确无误。

8、校内资助要求:

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9、资助台帐内容:

学校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复查。

10责任追究:

7.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问题分析 篇七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 大部分学校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学生入学前从生源地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另一种是入校后根据院系尤其是辅导员的学生工作获得的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认定。第一种方式开具证明的主体不是出钱方, 国家目前对开具证明的规定尚无, 缺乏约束和监督认定机制, 导致开具证明比较随意, 信息的可信度不高, 加之生源地分散, 各地区差异性较大, 可对比性较差, 给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入校后第二种认定方式相对比较切合实际, 但是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缺乏可量化的指标体系, 都是仅凭学生之间的印象和负责人的班级干部经验判断,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把握标准无法量化确定, 导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缺乏科学性、可靠性、公平性。

以上两种认定机制相对比较简单, 认定的可靠性较差, 无法真正了解实际情况。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碍于面子不愿意表达出自己的实际情况, 不愿暴露自己的实际困难, 最终导致辅导员和学生们不清楚其家庭状况, 降低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公平性和可靠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认定机制可以增加渠道, 全方位、多角度、宽渠道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寻找便于学生吐露自己心声的方式方法来做工作, 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更加有效、更加科学, 让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得到合理认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待优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大学校园内比较特殊的群体, 他们在面临高额学费和生活费等的同时, 还承受着多样化的环境刺激、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复杂的人际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产生多种消极心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辛辛苦苦通过高考进入大学, 家里人对他们的期望非常高, 盼望着通过上大学改变自己的命运, 心中充满着美好的愿景。但是现实总是与理想差距很大, 多样化的环境刺激、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复杂化的人际关系等, 都让他们的身心背负巨大的包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自己的现实情况都是讳莫如深, 进入大学对比舍友、同学的生活等, 产生对自己不满、鄙视的情感, 孤独、失落影响着学生的心理。

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成绩优异, 自尊心强, 面对窘迫的经济状况, 不愿在同学面前表露, 暗自制定较高的不切合实际的学习目标, 要在学业上与同学一决高下, 但是由于学习目标没有结合实际情况, 缺乏对其他同学水平以及高校学业难度的考虑, 最终目标没有实现, 导致产生失落、自卑心理, 引发不良的后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善言谈, 缺乏沟通, 极易产生孤僻内敛的状态。对家庭经济状况的担忧和未来毕业后找工作的压力是影响这些学生很重要的因素, 不断增长的物价和社会环境的多变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产生一种恐慌和迷茫。

三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以数字化的形式加以整理、归纳、运用和共享, 这是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它主要包括:学校资助管理相关制度、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的学生资助政策、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资助管理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批等相关程序。随着政府及教育部门对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视, 资助的业务工作量逐年增加, 工作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增加, 需要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撑, 才能更好、更顺利地完成工作。目前政府及教育部门开发了学生资助管理网, 但是很多学校还是不够完善。

目前, 大多数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用简单的文字操作和报表派送手段等传统信息管理方式, 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 阻碍了基础数据的广泛采集, 影响学生信息的精确度。目前很多高校正在不断健全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例, 2014年增设业务, 为学生提供校园卡消费数据、学生资助统计数据、学生月生活费参考数据, 为勤工助学设岗单位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办公自动化只是管理信息系统的一部分, 还要加强自主管理工作信息化的业务培训, 提高奖助学金评审效率, 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 实现资助信息共享, 做到所有资助信息公开、透明。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途径不足

现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主要帮扶途径有贷款 (国家贷款、生源地贷款) 、奖助学金 (各类) 、勤工助学等经济上的资助帮扶, 还有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开展“砺心、励志、力行”教育。经济方面的帮扶要把资金发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关键是困难学生的等级认定机制要健全, 认定方式方法正确, 现阶段政府及教育部门的各类奖助学金基本可以解决学生上学难的问题。但是经济上的资助帮扶只是表面的, 高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人才, 只是解决上学难的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影响高校培养目标的实现, 阻碍学生的健康发展。

帮扶途径中勤工助学是非常好的方式, 勤工助学可以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品质。学校应该拓宽勤工助学多方面的渠道, 鼓励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从活动中锻炼自己。心理方面的帮扶非常重要, 通过“砺心教育”, 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专门的团体心理辅导, 通过不同的项目来训练学生自我认知、思维创新、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 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脱自卑自闭、缺乏自信、焦虑紧张等心理问题。通过开展“励志教育”, 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目标, 提升内在动力。通过“力行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感恩和诚信意识, 多做社会公益活动, 拓宽资助帮扶途径。

摘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国家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存在的问题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机制不够健全、心理健康状况有待优化、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帮扶途径不足, 只有解决好上述问题才能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关键词:高校,资助管理

参考文献

[1]黄建美、邹树梁.高校资助育人创新视角:构建多维资助模式的路径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 2012 (4) :81~84

[2]杜德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的问题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 2010

[3]李克明.普通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问题及对策研究[D].安徽工业大学, 2012

8.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八

关键词: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模式

在现代的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提及一个概念,叫贫困生。随着国家近年来对高校收费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为了更好的保障贫困大学生顺利求学,国家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完善了相关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但因为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目前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助学贷款陷入尴尬境地

国家为贫困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很大程度上帮助贫困学生解决了求学资金不足的问题,但是日益凸显的大学生诚信缺失问题愈发严重,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使得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陷入尴尬境地。首先,我国尚未建立健全完善的诚信系统,因此无法对毕业后的受资助贫困大学生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加上部分学校诚信教育缺失,这就造成了较高的贫困学生贷款违约率。其次,权责不清晰。现行的发放方式是由高校替银行发放助学贷款,这种发放方式由于银行和高校之间的权责不明确,所以存在着贷前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及贷款后追偿贷款困难等问题。然后,因为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不需要贷款人支付任何利息,所以很多家庭状况相对较好的学生也争抢助学贷款的名额,损害了真正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取资助的权利。

(二)政策资助的公平性有待提升

调查发现,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缺乏一定的公平性,比如由于对学生家庭情况调查的不彻底,导致很多家庭经济富裕的同学也能申请到助学金,还有些贫困生在拿到奖助学金后任意挥霍;有些学校对奖助学金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间的分配不平衡缺乏统一的标准,也没有考虑到地区差异等,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了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不公平性。

助学贷款申请困难,效用不及时

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过程非常复杂,并且贷款的名额也有一定的限制,最终得到的贷款到数额也比较小。想要申请助学贷款,学生首先需要出示各类申请和证明,在每份贷款合同上按下自己的手印,生源地的助学信用贷款还需要学生家长以及监护人的签名,但是即使有些人履行了这些程序,也不能申请到助学贷款的,或者要等几个月才能得到批准,甚至耽误贫困学生交学费等。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不断上涨,高校的收费也随之不断提升,学生的花费也越来越大,这样看来,仅仅只有6000元数额的助学贷款,根本不够学生支付高额的学费,更不要说生活费,大大降低了助学贷款实际应发挥的效用。

二、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模式改进办法

(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需要做好如下工作:第一,确定资助管理工作的范围,如资助对象、各类资助资金等,并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目标;第二,确定资助管理工作的方针和原则,严格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进行认证,如采取生源地认证和学校认定相结合的方法,要求经济困难学生出具生源地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其父母单位开具的贫困证明,并进行确认调查,最终确定贫困资助对象;第三,规划资助措施,指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案,通过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保证资助资源的合理公平分配。

(二)严格助学金的评定标准

为了切实解决高校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不公平的现象,在进行助学金的评定时,辅导员应严格把关评定对象的基本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对申请助学金的同学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如通过其同宿舍的同学或者关系较好的朋友,或者直接电话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并将核实到的信息作为该同学申请助学金的重要参考条件。在评定国家助学金的过程中,辅导员也要秉公办理,坚持原则。在名额的分配上可以适当倾向于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班级,或者对来自经济困难地区的学生予以一定的照顾。总之,在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上,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而更好的帮助贫困学生,让助学金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

高校应该重视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从而保证贷款能够得到偿还。一方面,要做好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工作,让贷款学生对其有深刻的认识,明白贷款不还将会导致的严重后果,从而对还款加以重视。另一方面,加强诚信教育,做好针对全体在校学生尤其是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使学生们树立起诚信意识,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只有这样才能从更高的层面,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助困、助学、培养有用人才的最终目标。

(四)拓宽资金渠道

目前,国家拨款是我国高校助学金的主要来源,其来源相对单一。因此,高校还需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创新工作思路,努力争取社会各行业的支持扶助,增加助学金的来源。还可以通过与企业间开展合作,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专业特点,发展校外勤工助学基地,组织各类勤工助学活动,使大学生通过自己的付出得到经济回报。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在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模式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助学贷款的的公平性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繁杂,不利于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国家帮助。因此,只有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上,让每一名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受惠于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王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研究[J].高效管理,2013-12.

9.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九

为使我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使资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校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严格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征兵补偿代偿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助资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3、做到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4、国家资助的资金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5、班级要及时向校学籍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资助资金的发放。

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

7、各项资助资金的发放要严格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学费等行为。

8、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使各项资助工作“阳光”进行,对经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认定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95-88938789),广泛接受监督。

闽南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0.学校资助个人工作计划 篇十

一、 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认真实施国家资助这项民生工程。

二、 主要内容:

(一) 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__年)有关精神,对于我省境内的安庆市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阜阳市的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六安是的霍邱县、寿县、金寨县、利辛县户籍的学生,一律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

(二) 扩大免学费范围

从20__年秋季学期起,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 补助。学费标准高于补助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三) 进一步完善校内贫困学生资助措施

从学校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校内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切实做好监督工作。

三、 工作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实行三级评审、两级公示制度。并做到资料及时上报,文件及时归档。

四、 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首先, 学校成立以校长梁常青为组长的资助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余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还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资助评定小组。其次,学习文件,掌握政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加深政策理解,准确把握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学生资助工作中的问题。再次,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资料库,健全学生资助档案,按时足额规范发放。

(二)、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学生期待已久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做好这项民生工程,不仅能起到稳定学生情绪,调动困难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的关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认识提高了,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就增强了。在宣传上,我校会根据县教育局的要求,在资助宣传月制定宣传方案。

(三)、严格程序,完善制度

加强对资助学生对象的评定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各项手续。经过严格履行个人申请、班级评定、学校审核、上报审批等程序,保证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

(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

对这项民生工程,我们制定了严明的纪律,对符合助学金、免学费的学生严格把关,做到了不截留、挪用或虚报冒领,实行严格的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制作了了举报了举报投诉箱,设立了公示栏,公布学校举报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由于健全了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保证了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1.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十一

关键词:资助;育人;教育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名学生都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有力的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资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的资助工作更多的是“助贫”,从经济上帮助学生;没有实现 “育人”,缺少对受助学生的心理关爱。而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让更多的经济困难学生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努力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奉献、自立自强、爱党爱国意识,使他们在资助育人体系的帮助下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是我们每一个资助工作者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资助育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资助工作人员认识不足,重帮困,轻育人

一些资助工作人员缺少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把资助工作简单化为对贫困学生的“金钱救济、物质帮扶”,认为只要按照政策把资助资金发到受助学生手中,使他们交得起学费,不用为生活费犯愁就算圆满完成了任务。忽略了对这些困难学生的心理帮扶和疏导。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缺乏统一标准,未能应助尽助

目前的资助政策除了少部分“奖优”,即需要学生具有优异的学习成绩外,更多的是“助贫”,即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为评选标准,即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个别不困难的学生通过关系开具了贫困证明,从而申请资助;而真正困难的学生有时却因开不出贫困证明而无法享受资助。这样就严重损害了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违背了资助政策的初衷,也伤了个别困难学生的心。

(三)资助方式简单生硬,缺少对受助学生的尊重

个别资助项目名额较少,而申请者众多,为了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有些学校以申请学生演讲,本班同学投票的方式评选出受助者。这样做虽然保证了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但评选过程变成“比比谁更惨”的演讲,却忽略了对贫困学生隐私的保护,让他们把心理的伤疤呈现在众人面前,缺少对他们基本的尊重。

同时,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对于学生的资助也越来越多,这是对政府资助的有力补充,也为学生解决了困难。但有些单位或个人在资助的同时,希望借此提高自己的美誉度,因此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其资助行为,让助学生为其站台,忽略了受助学生的感受,缺少对他们隐私的保护。

(四)个别资助项目设定有待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教育资助投入的加大,资助范围越来越大,使越来越多的学生纳入到政策覆盖范围,享受到政府的关爱。但个别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宽泛,几乎是“零门槛”申请。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所有涉农专业和全国11个连片特困地区的学生,无论家庭困难与否,均可享受。资助的学生数量不少,但并未达到使学生感恩社会、回报政府的目的,反而助长了一些学生的等、靠、要思想,产生“我符合条件,国家就应该给我钱”和“不要白不要”的思想。

二、加强资助育人工作的途径

(一)饮水思源,加强感恩教育

“羊跪乳,鸦反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感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现代社会的文明之义。资助工作人员和班主任老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感恩观。可以通过举办资助征文、资助演讲比赛,以榜样的力量来引导学生对社会、对他人充满关爱。“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将慈善的力量传递下去。

(二)灵活科学的界定贫困生

學生贫困不贫困,不应简单看是否有贫困证明,更应结合学生在校的消费表现,如通过餐卡查看学生每月在校就餐次数和金额等,形成对学生家庭情况的客观公正评价。对于家庭确实困难,但因无法开具贫困证明,而不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学校可以通过校内资助资金予以帮扶,解决学生的生活困难,使他们感觉到社会、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三)资助评选尊重学生的隐私和人格尊严

改变申请学生演讲,班级全体成员投票的评选方式。组成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小范围内的民主评选,兼顾资助资格评选的公开透透明和受助者人格的尊重、隐私的保护。

(四)推进资助项目的科学化

一是适当调整某些资助政策的资助比例和资助金额。如中职职业教育,现行的国家免学费政策,免学费对象包括“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基本保证了困难家庭的孩子能够上的起学;那么国家助学金就应改变“撒胡椒面”式的平均资助模式,而应该提高标准,“精准资助”,重点资助个别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是逐步缩减无偿资助,增加有偿资助类型。“免费午餐”式的资助方式,不利于学生权利义务对等观念的形成,易于滋生学生的不劳而获心理。各学校要拓宽学生勤工助学的渠道,不仅积极在校内为学生提供通过勤工助学的岗位,还可以与社会的一些企事业单位联系,给学生提供一些适合的岗位。通过勤工助学,学生既获取一定的经济报酬,缓解家庭经济困难,也可以培养自立自强、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

总之,学生资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社会、政府和学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资助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育人才是资助工作的灵魂。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通过对学生心理的疏导、生活的关照和人格的尊重,培养他们自立自强的品质,唤起他们对社会的感恩意识,激发起他们的爱国之情。

【参考文献】

[1]王淑珍,党艳东.加强资助育人工作促进高校资助工作公平有效[J].继续教育研究,2013,(03).

[2]陆婷.浅谈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中的人文关怀[J].文教资料,2014,(03).

12.如何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篇十二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贫困生

高校贫困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 完成大学学业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与生活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与生活费用困难的学生。据统计, 目前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5~30%, 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所占的比例为8~15%, 近几年该比例有所增加。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 高校贫困生已成为一个特殊群体。

2007年, 我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基本建立, 逐步形成了“奖、助、补、免、贷”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在校贫困生存在的经济问题。

1 高校贫困生目前的现状

高校贫困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 部分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 从内心深入认为自己比别的同学低一等, 缺乏自信心, 慢慢形成自卑、焦虑、自闭的心理障碍, 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自由散漫、不参加集体活动、独立性差、学习成绩不理想。而更有部分贫困生, 诚信意识淡薄, 享受到资助之后, 一味的盲目攀比, 追求过度消费, 养成了不良的消费习惯。

2 如何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笔者工作于西部某高校, 我院本专科生共计1747人, 2010年认定贫困生747人, 其中特困226人, 一般贫困521人。最终享受国家助学金同学为524人。2011年认定贫困生787人, 其中特困213人, 一般贫困574人, 最终享受国家助学金同学为533人。

不难发现, 贫困生比例已经接近全学院人数的50%, 这并不意味着贫困生认定工作不仔细, 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1) 高年级学生彼此之间已经很熟悉, 小组认定时优先考虑给与自己关系好或者同宿舍的人投票, 这就造成了票数的集中; (2) 部分贫困生家庭经济很困难, 但是在平时生活中不善于与其他同学交流, 致使认定时票数较少; (3) 唯一可以判定学生是否贫困的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失去了意义。由于种种原因, 某些地区民政部门在这一环节把关不严格, 90%的学生都可以弄到这张表。这就导致认定中调查表的参考依据所占比例降低, 而且也提高了认定工作的难度。

同时, 从2010年与2011年的数据对比可以看出, 认定的贫困生人数增多。其中, 特困生人数下降, 一般贫困生人数提高。对于特困生的认定要严格把关, 要综合各方面因素, 如学习成绩、是否参加活动等。一般贫困生人数的增加是由于部分学生要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在贫困生小组认定时要给其认定贫困生资格, 否则这部分学生就无法贷款。

认定的贫困生人数与最后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相差较大, 这就导致在评选助学金的时候要大面积刷掉很多已经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 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首先, 在小组认定时要统一尺度, 严格把关。其次, 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将矛盾逐一化解。最后, 重视感恩教育。

结合自己两年负责学院资助工作的经验与学校的实际情况, 以高校各学院为基础, 现提出一些粗略的看法:

2.1 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九月份开学以后, 学校相继要进行一系列资助工作, 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以学院为单位成立专门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是高质量、高效率的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的相关领导与各年级辅导员组成, 同时指定一位辅导员作为学院资助工作联络人。当评定各项奖助学金时, 资助联络员负责将学校的各项要求传达给领导小组各位成员, 通过会议讨论后, 确定出各年级的金额、名额分配。随后, 各年级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 最后将资料上交给资助联络员, 负责汇总、备份后将学院的各项材料上报给学校。同时, 在各项奖助学金评定时, 对出项的突发状况要及时上报给领导小组, 以会议的形式商讨处理方案, 及时、准确的处理好各个问题。

2.2 建章立制, 制定相关政策

各学院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 制定相关的资助政策。2010年我院颁布实施了《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条例》, 这样使得各项资助工作有章可循, 大大提高了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 提升了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学习成绩差的学生, 制定相关条例约束, 督促其在享受资助的同时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在贫困生认定时, 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实很困难, 但是学习成绩很差。这些贫困生的认定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问题, 有些同学认为这些贫困生由于学习成绩差不应该享受资助。针对这种情况, 可制定一些条例, 如:给这些贫困生一定的积分, 根据平时上课考勤、参加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情况、考试智育成绩等进行减分, 当积分扣完时可取消其认定资格;当积分过少时, 可调整其贫困等级, 这样可督促其努力学习、多与同学交流, 克服其自闭的心理障碍。

2.3 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

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是保证国家减、免、贷、补等各项资助落到实处的基础。此项工作的充分与否, 直接关系到后续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 以及评定结果在学生当中的影响, 由于全国各省经济情况差异极大, 最低生活保障线也有很大的区别, 因此, 如何认定贫困生, 全国至今无法制定统一的标准, 各校、甚至是各专业之间也难以做到统一。

目前, 国家资助力度逐步加大, 对于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可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为3500元, 而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 相差较小, 部分学生产生了投机的心理, 想尽一切办法认定为贫困生, 而忽视了学习成绩的重要性。

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 我认为工作原则是:将助学金发给生活最困难, 最需要资助的学生。小组认定时, 认定小组成员的组成是关键, 应包括:不同地区的学生、党员与非党员、普通同学与班干部、宿舍成员, 但前提是这些成员是不参加认定的非贫困同学, 他们朝夕生活在一起, 对申请认定同学的饮食起居了解, 最具有发言权。

在补助信息通知下来时, 首先通过班级QQ群、飞信群、公布栏等渠道对信息进行发布, 让所有的同学尽可能的都知道评定补助的事情, 然后让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最后将名单公示, 通过辅导员了解、班委商议、同学监督后, 确定出最需要资助的学生名单。

2.4 关注贫困生动态

在寒暑假结束之后, 要及时摸排学生中的情况, 部分学生原来不是贫困生, 但由于家庭受灾或者出现重大变故, 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同时, 部分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但是由于自卑等心理原因不愿参加贫困生认定, 从而没有享受到资助。对于这些情况, 要及时了解, 情况属实的各学院根基实际情况应给予相关的临时补助, 关注其思想动态, 对于生活中、学习中的困难要及时解决, 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生活观。

2.5 重视感恩教育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 部分贫困生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 认为资助他们是应该的, 不能树立感恩社会、感恩学校的意识, 一味的只是想更多的享受资助。

13.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总结 篇十三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职责落实

教育资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责任重大。我区将督促各学校从工作全局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档案、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确保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教育资助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的监督,注重资助程序的合法性和资助资金的安全,定期组织专项内部审计。对重点项目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的方式进行督查,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是建立健全考评制度。按照对学校的《教育资助工作检查项目》的内容,同时结合常规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平时检查的记载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对资助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给予表彰。

三、加强教育资助工作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水平

采取多种途径,大力开展教育资助工作人员专业化培训工作,提升其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加强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个人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区受助学生信息微机管理系统,通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使我区教育资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准确。

四、强化教育资助常规管理,切实规范资助行为

按时、准确地完成常规教育资助全系月报工作,确保信息平台数据与纸质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同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规范,做好资助档案的收集、归类、整理工作。按时、准确的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类资助数据的统计工作。

五、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区民生工作要求,严格程序,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段、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各个教育阶段的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切实推进大学生生源地学生信用贷款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三级民生工作目标任务,实现资助工作满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六、强化教育资助宣传,推进资助育人

14.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十四

案例背景

2012年4月,根据工作安排我开始接触学生资助工作,我的服务对象是全市从学前到大学所有需要资助的各级学生,经过4个月工作历练,我深刻认识到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学生资助工作是以保证家庭困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为前提,以改善教育民生为重点,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学生资助工作历经五年的发展历程,建立了从学前到大学的全覆盖的资助体系。并得到了社会广大爱心人士,以及各大媒体的全力支持。

解决方案

1、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精读、细读,把握关键,把握重点,耐心解决每一位咨询人士的问题。

2、协调县市区做好各县资助政策执行工作,保证将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一个贫困学生。

15.努力开创河南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篇十五

十年来, 河南的学生资助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在教育、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 我们克服了底子薄、基础差、难度大的重重困难, 建立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 基本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这对于河南———一个人口大省、教育大省和传统农业大省具有重大意义。回顾十年发展历程, 有几点是值得回述和思考的。

一、学生资助工作在探索中曲折前进

落实怀树, 饮水思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从何而生、缘何而立?十年奋斗的根本初衷和最终目的是什么?

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来看,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从顺利入学到完成学业, 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维护公民正当权益的基本内容, 是政府履行管理、服务职能的实际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 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作为十个“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之一。

从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体现了政府推进社会经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 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是时代要求和历史选择。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建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逐步显现出来。此前, 我国的高等教育一直实行免费制, 因负担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中途辍学等问题并不突出, 且国家为了帮扶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解决在校期间生活费用的学生, 先后实施了人民助学金、奖学金和校内无息贷款等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高校学生的保障力度。与此同时, 国内外教育发展形势正在悄然发生变化。一方面, 国内教育发展投入“瓶颈”初现。长期以来, 资金不足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教育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 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愈加强烈, 更多的人想要上大学深造, 由政府包办一切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 面对庞大的高等教育需求显得力不从心。为了缓解公共教育资源不足的压力, 保障高等教育的质量及规模的进一步扩展, 只有建立多元化的高等教育投资渠道。这也符合国情和经济发展规律, 既是现阶段的权宜之计, 又是通向最终免费教育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 国外教育发展实例现身说法。20世纪60至70年代, 世界各国实施高等教育扩张政策的经验表明, 单凭政府财政力量难以完全满足公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在这种背景下, 让学生、家庭及社会分担高等教育成本或进一步加大成本分担的力度, 以调动私人资源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成本回收政策, 逐渐成为国外高等教育财政的一个重要趋势。再一方面, 高等教育收费理论研究逐渐成熟。美国纽约大学校长、经济学家约翰斯顿提出的“成本分担理论”———即应由政府、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共同分担高等教育成本———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制定高等教育学费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另有“个人回报率理论”认为, 接受高等教育者获得能力的增加, 在未来工作中能够得到更多收益, 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受益者应承担所付出的成本;同样, “高等教育产品性质理论”认为, 高等教育则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能够带来社会效益, 提高综合国力, 同时使受教育的个人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较多的就业机会和较好的工作岗位。因此, 国家、社会和个人等高等教育受益方, 要共同承担教育成本。

在此背景下, 20世纪80年代中期, 我国高校开始在公费生和定向生之外, 招收属于市场调节成分的自费生和委培生。1989年8月, 原国家教委、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普通高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 打破了高校免费教育的模式, 实行以国家任务招生为主、以招收委托培养生和自费生为辅的“双轨制”。199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提出招生并轨, 建立由学生上大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用的制度。1994年, 高校招生“并轨”改革启动,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7所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 成为“并轨”改革的首批试点学校。1997年, 全国所有高校招生“并轨”工作完成, 所有大学生均需按照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缴纳学费。从1989年高等教育开始收费至今, 学费由原先的200元迅速上升到5000元至1万元, 增长了25至50倍。期间, 教育部等部委多次发文规定高校不得提高学费标准, 学费快速上涨的趋势才得到缓解。相比较学费的大幅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增长则十分有限。随着这一增长差距的不断拉大,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越来越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不起学费、读不起大学。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国家开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一是各类奖助学金和补助补偿措施相继出台。1989年, 政府开始增发学生生活补助费。1993年, 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 要求各高校从“奖贷基金”或“专业奖学金”总金额中提取困难补助经费, 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1994年, 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普通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的通知》, 要求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 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支出。1995年, 原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对困难学生, 尤其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实行减免学杂费政策。2002年, 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在普通高校设立国家奖学金,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 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或4000元的标准, 资助和奖励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高校本、专科学生, 同时还减免这些学生当年的全部学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冠以“国家”名称的奖学金。为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 从2005年开始, 国家奖学金改名为国家助学奖学金, 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中央财政每年投入10亿元, 其中, 国家奖学金每年资助奖励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高校学生, 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53.3万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高校学生, 每人每年1500元。这不仅为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了后顾之忧, 而且激励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

二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断完善。助学贷款政策从高等教育免费时期就已施行, 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确立后, 1995年, 国家进一步提高了校内无息贷款的最高额度和享受贷款的学生比例。1999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试行) 的通知》 (国办发[1999]58号) , 在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的高校, 进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 这是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运用金融手段创新高校资助制度的重要尝试。2000年, 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0]6号) 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0]27号) , 在全国全面推广国家助学贷款。至2003年年底, 由于未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银行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和高校停止贷款。2004年6月, 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51号) , 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和完善, 建立以风险补偿机制为核心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但新机制在全国运行并不顺利, 河南同全国多数省份一样, 出现了招标流标的情况。

在全国国家助学贷款普遍推进困难的背景下, 从2004年年底开始, 经教育部协调、国家银监会批准, 河南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进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在省政府的领导和财政、人民银行、银监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河南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探索建立了以“强化高校管理、激励约束并重、各方共担风险”为主要特点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模式。该模式的主要内容为:第一, 建立两级平台, 强化贷款管理。即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管理平台”, 统一管理全省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操作平台”, 具体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日常管理。第二,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调动各方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即改革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办法, 将风险补偿金与各高校贷款管理绩效挂钩, 使管理绩效与有关各方的利益紧密相连。第三, 改革操作办法, 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业务特点, 在操作层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创新, 极大地简化了工作程序, 规范了工作流程, 提高了工作效率。这一模式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教育、银行等部门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脱节问题, 激发了高校、银行和教育管理部门有关各方的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 形成了齐抓共管、敢贷愿管的工作局面, 实现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量”的突破和“质”的飞跃。从新机制实施到2006年年底, 全国审批贷款学生205.9万人, 审批合同金额182.5亿元,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超过新机制实施前五年的总和。其中, 河南省实际发放贷款11.1亿元、资助学生23.7万人, 分别是前5年总和的10倍、7.7倍, 占全国资助人数的11.5%。至此, 国家助学贷款逐步成为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措施之一, 而“河南模式”逐渐成为全国各省市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的主要范本。

三是高校和中职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如果说2004年是河南学生资助工作的发展元年, 那么2007年可以说是学生资助政策出台的爆发年。2007年5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同年8月,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随后, 国家及河南省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吹响了在河南省全面建立资助政策体系的集结号。新政策体系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高等教育方面, 改革了原国家奖学金制度, 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 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定高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了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在中央部属高校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等职业教育方面, 按照《意见》精神, 2007年6月,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 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同年8月,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结合河南省实际对该项工作做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2009年1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 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 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2010年1月,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同年3月,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这一办法,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全面实施。《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办法的出台, 标志着我国及我省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从制度上基本解决了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难题。

四是其他资助空白逐渐填补。2009年至2013年, 国家及河南省陆续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 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同时, 进一步扩大了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这些政策的陆续出台, 填补了我省原有资助政策的空白, 在更严格意义上实现了资助工作的全覆盖。

二、方式方法得当, 我省资助创新管理举措成效显著

十年来, 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等有关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 (豫政[2007]57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 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采取了得力措施, 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不断增加学生资助经费投入, 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有效资助。2007年国家建立新资助政策体系以来, 全省已累计安排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经费334亿元, 资助学生4386.7万人次;2013年全省资助资金总投入达68.6亿元, 较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之前的2006年增加3.3倍, 资助1017.5万人次, 其中财政资金达59.7亿元, 较2006年增加7.7倍, 基本实现了国家及我省提出的“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同时, 随着业务的不断丰富, 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也实现了自我跨越式发展。主要做法可归纳为:“建立三个体系, 完善三个机制, 实现两大转变”。

一是建立起了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2007年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 国家及我省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建立起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在高等教育阶段, 对研究生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对普通本专科生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毕业生服务基层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困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项资助政策。在中等职业学校, 实施了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在普通高中, 实施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 实施了全免费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在学前教育阶段, 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 为我省资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强力推动下, 我省建立起了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资助工作体系, 全省各省辖市和县 (市、区) 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基本实现了各项资助业务归口到学生资助部门管理;在高校成立了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系工作组三级工作体系;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中小学和幼儿园均明确专人负责资助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专职工作人员已超过1500人, 并通过业务考核、培训等措施, 不断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资助工作体系的建立和业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为资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构建了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从2006年开始, 建立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专项考核制度和学生资助工作年度考核制度, 建立并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从2013年开始, 建立了市、县级资助工作考核制度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考核制度。为推动市、县级机构队伍建设, 从2013年开始实施市、县级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 并分期、分批进行标准化验收。通过业务考核和绩效评价, 切实加强了资助工作日常管理, 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是不断创新完善资助工作机制。创立并逐步完善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从2005年至2013年, 按该模式累计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47.6亿元, 资助学生101万人次, 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 今年贷款申请量为6.84亿元, 目前正在办理审核、批复手续。贷款回收状况良好, 截至2014年8月底, 累计到期贷款本金12.3亿元, 本金违约率下降到3%以下, 远低于我省14%的风险补偿金比例, “河南模式”实现了良性运行。从2013年开始, 河南省又启动了生源地贷款业务, 解决考往省外高校学生贷款难的问题, 今年实现全省各县 (市、区) 的全覆盖, 至9月20日, 3.77万人申请贷款, 贷款受理量已达到2.87亿元, 也实现了“应贷尽贷”。建立了中职资助“预拨经费、省级审批备案发放、期末结算”的工作模式, 并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资助资金“统一办卡、由同级财政或教育部门集中发放”的资金管理制度, 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加强对资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管。实行国家奖助学金“网上集中申报、网下集中审核”的工作方式, 进一步规范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管理。工作机制的不断创新和完善, 使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建立完善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了《河南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 明确了宣传工作目标、宣传内容, 形成了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两节课”制度。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段在校学习期间资助政策宣传课,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得到有效资助;在毕业前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 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建立完善的宣传资料发放制度。在继续实施随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资助政策简介的同时, 逐步建立各级各类学校, 都要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资助政策简介的制度, 让学生和家长在入学前, 即可全面了解我省的各项资助政策。建立热线电话制度。省、市、县学生资助部门和高校在招生、报到期间均设立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并向全社会公布, 方便学生及家长及时咨询投诉。通过多种媒体全面宣传资助政策。在省政府网站、教育厅网站开辟学生资助专栏, 建立河南省学生资助网和官方微博, 通过《招生考试之友》及各种公共媒体全面宣传资助政策。在高校深入广泛持续开展“诚信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该活动由省教育厅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举行, 以“诚实守信”为主体, 通过竞赛、评比等活动, 全面宣传各项资助政策、征信知识和金融基础知识等。自2006年以来, 已举办了10届, 参与师生累计达320万人次。

六是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各类资助资金的评审发放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各项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省教育厅把学生资助资金, 尤其是中职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作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 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省财政厅把资助资金纳入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 对资助资金的落实、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省审计厅把各项资助资金纳入审计重点, 2012、2013年对市县中职资助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 2014年上半年对省属中专进行了重点审计。

七是学生资助业务发生了重大转变。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初期, 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仅负责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2007年国家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 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八是资助工作的保障水平发生了重大转变。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时, 经费供给形式为自收自支, 经费保障十分困难。2007年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 在省财政、省编办的大力支持下, 经费供给形式由自收自支调整为全额供给, 为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 提高资助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十年的探索实践告诉我们, 只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才能顺利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强力推动作用。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领域多, 没有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 没有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 难以保障各项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打造良好的工作模式。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的成功经验表明, 只有在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各方因素,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调动各方管理的积极性, 才能为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工作模式上存在问题, 就无法实现工作的良性运行。三是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体系。专门的资助机构、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资助业务的归口管理是实现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基础保障, 打造网络化的管理平台是将管理触角深入基层的首要前提。四是发挥信息化系统的助推器作用。要充分利用现代管理技术加强工作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 为业务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舆论宣传是开展任何一项工作的重要战线, 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尤要把握宣传时机, 扩大正面宣传, 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宣传资助政策和资助成效, 传递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回首过去, 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以及全省广大学生资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 河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实现了良性运行, 成绩来之不易, 经验弥足珍贵。审视现在,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任务, 千万个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及其前途命运令人关注。解决他们的困难, 使他们健康成长,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我们的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需要我们定心凝气、攻坚克难。展望未来, 随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 学生资助工作必将迎来新的转型发展期, 其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16.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十六

【关键词】贫困生 资助工作 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7-0198-02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得以有机会走进大学,然而面对高昂的学费,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却无力承担。如何对资助他们完成学业,成为高等教育亟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这一问题在高职院校中表现的更为明显,一方面因为高职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比例更高,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自身自助体系也不够完善。

1.高职院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困境

我院2012年专科生570名,2013年1120名,2014年1517名,伴随着我院在校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客观上贫困生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的贫困生比例明显高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的贫困生比例。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学业、健康成长,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2.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认定困难。

科学合理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界定,明确资助对象是做好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界定工作中,虽然制定了详尽的评定办法及切实可行的评定程序,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我院资助工作主要依靠两种评定方式,一是学生家庭所在地的认定,二是学校的民主评议。但是这两种评议方式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都存在着诸多漏洞。一是学生来自不同的省市,不同地方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对家庭经济困难评价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如发达城市和偏远乡村相同的家庭年收入,却对是否经济困难有着不同的界定。二是学生的诚信度不够,一些学生在报家庭经济状况时存在着弄虚作假的情况,学校难以掌握其家庭经济实情。三是民主评议操作过程不科学,有些学生在陈述中会夸大自己家庭的困难程度,但是有些学生碍于面子,却不愿意公布自己的家庭状况,这种过程公开的方式反而造成了结果的不实。四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缺乏量化的指标,无论是民政部门的认定,还是学生的民主评议,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主观的评判,评价标准的模糊必然造成评价结果的偏差。以后,我们将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报栏、学校网站、QQ群、各种会议、设立政策咨询服务台等途径,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力求让每一位同学都能清楚的了解国家的贫困资助政策和学校的评审条件,扩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面和影响面。寻求工作新途径,掌握科学合理的评定方法,学校和系部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随机抽查学生家庭情况,做好贫困学生档案资料的及时更新工作。

2.2在“奖、贷、助、勤、补、减、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这看似配合无间的七位一体混合资助方式也有其各自的问题。 “奖、助、补、减”与“勤、贷”分两个层次,前者是无偿的,后者是有偿的。这样受资助群体易出现依赖思想,产生“等、靠、要”的心理,表现为:一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存在对外界力量的依赖思想,而对自我应该如何应对贫困,渡过难关想得很少,对各类形式上不需负责的奖学金、助学金热情很高,而对需要牺牲时间和付出劳动的勤工助学形式不太感兴趣。我院在落实各项资助工作政策的过程中,努力开发校内的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如餐厅、图书馆、宿舍楼、教学楼、实验实训中心等工作场所,让家庭困难的学生参与管理或服务,发放一定量的补助,逐步加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力度。

2.3需要进一步加大国家政策宣传。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需要加大政策宣传,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制定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加以引导,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助学贷款政策及国家助学贷款程序。

2.4进一步加强诚信和感恩教育。

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和扶助,体现了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学生如何利用这些资助资金直接体现着他们的诚信和感恩意识。我院将进一步加强诚信和感恩教育,举行“感恩之心”演讲、征文比赛、“资助政策,助我成长”演讲、征文比赛、“自强、自立、感恩”演讲、征文比赛等活动,开展“诚信校园行”辩论赛,为学生建立诚信档案,签定《诚信承诺书》等,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服务鳏寡老人,服务骨科医院,培养学生对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会的责任感,让受助学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和帮扶,使他们学会饮水思源,激发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让他们知道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提高师生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对于没有评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加强教育,让他们端正态度,调整心态,在利益面前要经得起考验,真正做到“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让”的崇高境界,让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真正把奖助学金用到学习和生活的刀刃上,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

3.结论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关注受资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完善困难学生认定机制,健全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拓宽困难学生资助渠道,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杨小丽.新资助政策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研究[J].教学研究,2013(03).

17.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篇十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水平为目标,继续贯彻省厅年度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省厅学院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受助学生管理,深化诚信感恩教育,强化贷后管理,全面关注贫困学生。

二、工作目标

坚持“奖助结合、育人为本、助学与育人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资助体系,拓宽资助渠道,扩大贫困学生资助面;加强受助学生教育管理,关注贫困学生心理状态,变受助为励志;科学分析资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创新性,努力开创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夯实工作基础,为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优质的条件

1、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继续对系资助辅导员、班主任、班级生活资助委员进行校本培训和交流,进一步巩固和充实工作队伍,明确工作职能,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根据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对已有的制度进行修订,形成比较科学、规范、运转顺畅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的咨询投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会议制度,规范全院的学生资助工作。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助学的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报刊、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通报情况、发布信息、交流经验、宣传政策。

(二)做好学生资助各项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提供切实的帮助

4、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坚持民主评议,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搞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进行等级认定,建立档案库,作为今后对学生进行资助的重要依据。不定期对所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核查,确保档案库真实可信,认定等级准确合理。

5、指导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准确发放。学院优胜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量较大,要加强对各系评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让各系能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审。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将优胜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6、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要依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计划,明确资助对象、申报条件、政策规定。充分发挥班级、系民主评议小组和评

审委员会的作用,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奖助对象准确。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学生受助的金额如实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得截留、挪用和延迟发放。

7、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岗位论证,积极拓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开展好公开招聘工作,改革招聘程序,择优录用,人尽其才;加强对勤工助学用工部门的管理,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开展评先进创优秀活动。

8、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突发事件资助程序,针对家庭突遇天灾人祸致贫、返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及时救助。制订实施细则,使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帮助受灾、受变故的学生渡过经济难关,确保其基本的生活和学习。

9、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和新学年申请办理工作。6-7月份做好毕业确认的通知、统计等工作,同时对他们进行诚信教育。积极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办理有关证明材料,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获得贷款,完成学业。

10、开辟“绿色通道”,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孤儿顺利入学。在录取通知书中提前告知新生学院资助政策,公布联系电话,力争实现新生入学前后资助体系的“无缝对接”。在9月新生开学时,设置“绿色通道”办理处,公布新生办理“绿色通道”工作流程,特事特办,简化报名程序,保证没有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上大学。关注孤儿入学问题,减免其学费,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11、扎实做好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工作。与武装部配合协作,全程帮助学生和家长做好学费补偿的申报工作,明确流程,简化手续,减少学生和家长的折返量。及时发放补偿学费,耐心答复问询。

12、配合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组织好参保工作,开展好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协调学生处、校医院、账务处三者之间关系,保证学生医保有效开展,及时到位,解决学生燃眉之急。适时组织重大疾病省级调剂金的申请。开展工作调研,及时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3、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拓展信息获得渠道,提高工作水平;按时做好省资助民生工程月报工作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工作。丰富学生处资助网页内容,及时发布信息,通报资助情况,提高网页的利用率。及时发布资助微博,及时向省资助网发送资助工作新闻。

14、加强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教育。扩展诚信感恩教育活动,保持常态化,让诚信感恩教育伴随学生一举一动,与学习生活融合在一起,真正发挥作用。树立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使“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示范作用不断扩大。

18.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十八

4月10日,贵州省20xx年度营养改善计划暨学生资助工作视频会议在贵州省教育厅召开。会议全面总结20xx年全省营养改善和学生资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贵州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霍健康做了工作部署讲话。

截至20xx年底,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省87个县1.42万所农村学校,400万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上了健康餐,以“校校有食堂、人人吃午餐”为基本特征的“贵州特色”农村学生营养餐初成体系。在资助工作方面,通过三年的努力,全省实现了资助体系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阶段的全覆盖。20xx年,全省全年资助各级各类学生达269.2万人次,共计40.5亿元,比增长了168万人次和25.5亿元,分别增长了173%和175%。资助工作的快速推进,切实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助推了我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会议上,霍健康充分肯定了20xx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生资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要求20xx年度着力抓好两个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向“规范、科学、精细、营养”方向迈进,确保建立食堂运转长效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基本管理制度,落实“校财局管”报账制度和大宗食品原料县级“四统”采购,严格执行收支公开公示制度。二是努力提高学生资助水平,围绕贵州省委省政府教育“9+3”计划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等重要部署,切实落实地方财政投入责任,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资金监管,妥善解决高校资助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19.学生会资助管理部个人工作计划 篇十九

然而, 伴随着我国大学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大步迈进, 如此庞大的财政补贴仍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困难学生需求, 因此有必要引入民间资金资助。由于受到“郭美美红十字会事件”的负面影响, 民间大量慈善资金不知道如何投入, 处于迷茫状态。因此, 只有实现阳光资助, 提高资助项目的透明度, 才能实现高效、长久资助。

一、我国现行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及其基本结构

(一) 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资助政策

“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即指:2006年起, 国家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 国家向农村小学和初中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 并给农村初中和小学的寄宿贫困生补助一定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 对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杂费, 对城市低保、残疾等几类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简称“两免一补”。

(二) 国家对高等教育阶段的七项资助政策

1. 入学“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的经济困难的新生, 一律执行先办理入学手续, 然后再核实困难情况, 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 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到2015年, 国家助学贷款普本学生最高可贷8000元/人*年, 研究生最高可贷12000元/人*年。

3.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般在每年9月底前, 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 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在同一学年内, 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一般会向特殊学科专业倾斜。

4. 国家奖学金

为激励大中专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5.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 (含高职) , 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 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得。

6. 勤工助学

高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 减轻经济压力, 以顺利完成学业。按规定, 勤工助学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7. 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 部分确因家庭贫困、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 特别是其中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残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 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此外, 国家还通过进一步出台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 大力鼓励和引导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向高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 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三) 民间组织和个人对困难学生的资助

民间组织对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很多, 较知名的有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春蕾计划以及壹基金的儿童关怀项目。

二、现行贫困生资助体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贫困生资助体系也越来越完备, 基本形成了以“奖、助、勤、贷、减”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现行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为千千万万的贫困学子解了燃眉之急, 圆了大学梦, 但是, 在实际操作中, 仍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资助政策体系显示, 资助设计初期, 2008—2009学年度, 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项无偿奖励和资助计划合计总额为97.5亿元人民币, 同期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为2021万人, 国家助学贷款计划总额242.5亿元, 原设计中的无偿资助和有偿资助比例约为1:2.5, 期初制度设计的有偿资助占总资助的比例为71.4%。到2011学年度, 国家助学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 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三项无偿奖励和资助计划合计总额提高到131.5亿, 而同期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为2308.5万人, 国家助学贷款计划总额245亿元, 无偿资助和有偿资助的比例约降为1:1.86, 有偿资助占总资助的比例约为65.0%。

以上数据仅仅是理论数据, 在实际运行中, 无偿资助和有偿资助的比例则更低。以闽南某高校为例, 2012学年度在校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计4047人次, 总金额1163.55万元, 学费减免1022人次, 总金额87.78万元, 国家奖学金32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320万元, 合计无偿资助1633.33万元;而同期学生实际发生国家助学贷款数量为812.36万元, 无偿资助和有偿资助的实际比例为1:0.5, 即无偿资助占总资助的66.7%, 而有偿资助仅占总资助的33.3%, 大大低于国家计划的有偿资助比例占总资助比例的65%, 更大大低于期初制度设计的有偿资助占总资助的比例的71.4%。

这种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 基本都属于救济式扶贫, 即无偿性资助比例过高而有偿性资助比例过低。这种资助体系虽然解决了贫困生目前的经济困难, 但绩效低, 同时助长了学生的惰性和依赖心理, 不利于贫困学生的人格成长, 不利于发挥高校的育人功能。

造成有偿资助占总资助比例过低的因素很多, 现列举两个主要因素:一是贫困生贷款门槛过高, 金融企业为了防范潜在的还贷风险, 对助学贷款设置了一些比较高的限制, 一定程度上将部分急需资助的贫困生拒之门外;二是在实际操作中, 国家助学贷款的获得者也意味着在某些方面权利的缺失, 个别高校明确规定某些权利只有国家助学贷款偿还后才能够享有, 使得部分同学对是否办理国家资助贷款很谨慎。

而民间组织和个人对困难学生的资助, 由于受到“郭美美”等事件负面影响, 民间大量慈善资金, 不知道如何投入;而一篇《缩水的捐款流向何处——贫困生获资助400元到手仅40元调查》报道, 更使个人慈善处于困惑、迷茫状态。《2012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发布六成公众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不满意》《2012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捐赠款物总额连续两年下降》便是更好的说明。

三、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创新

贫困生的资助创新要以无偿资助为主, 转变为以有偿资助为主。在现实条件下, 对大学生进行有偿资助比无偿资助往往能收到更好的资助效果, 使真正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得到经济上的资助, 使资助经费得到更有效、更合理的利用, 从而增强资助工作的有效性。

(一) 吸取国外高等教育的成熟经验

20世纪80年代以来, 高等教育经费紧缩成为国际性问题, 经济学上的“成本分担与成本回收”理论引起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外普遍认为, 高等教育的各种成本应由各方面共同承担, 如学生本人、学生家长、以政府为代表的纳税人、慈善机构 (社会捐赠) 、企业单位, 即本着“谁受益谁付钱”的原则, 凡高等教育的受益者, 均需担负高等教育成本的一部分。根据这种教育成本分担理念, 学生及家长作为高等教育的直接受益者, 应该担负高等教育成本的大部份额, 主要通过学费的方式承担。企业参与成本分担的方式, 可通过向高等院校提供有关资助和贷款。以美国高校为例, 1978年, 美国联邦政府的助学金与贷学金比例各占资助总金额的40%左右, 而到1996学年, 贷学金上升为总资助金额的57%, 而助学金和工读报酬降到仅占资助总金额17%。

我国高校也可以参考美国联邦政府的做法进行改良, 试行将各高校发放的国家助学金的一部分, 作为校内贷款对在校生进行发放, 校内贷款的放贷条件应比国家助学贷款更宽松, 还贷期及偿付利息期更长, 如可延长到毕业后三年开始偿付利息, 建立毕业生的跟踪服务体系和可共享的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信息平台, 在促进毕业生的无偿终身教育发展的同时, 对就业后工作收入不佳的毕业生可每年申请延期偿付利息、本金, 对不同高校可设定一定比例的困难毕业生, 直至免除本金、利息。对这部分校内贷款的本金及产生的利息专款专用, 用于以后年度的学生奖励和资助, 做到良性循环, 逐步提高有偿资助占总资助的比例, 使高校学生资助成为有源之水。

(二) 国家在现有学生信息数据库基础上构建贫困生信息库并达到信息共享

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出台《学生信息数据管理办法》,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利用教育部学生信息网管理系统, 学生学籍信息有教育部门负责, 将贫困生的认定主体责任放在民政部门, 教育等部门有监督义务, 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贫困生信息管理制度, 提高贫困生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使教育部建立的学生信息系统, 成为一个能够共享的信息平台, 在教育部现有的学生信息管理平台, 架构由教育部和民政部联网共建的信息共享平台 (数据库) , 学生入学前有当地的民政部门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实际状况, 将信息统一录入这一数据库中, 各高校及当地的民政部门都有权限对数据库个人信息, 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并在更新时保留以往的历史记录、备注更新原因、管理员信息等说明, 同时授予学生查询本人信息及更新历史的权限, 社会公众对接收资助学生的非个人隐私部分可查, 以利审核、监督。通过这种方式, 可以较准确、公正、阳光地为各高校提供真实的贫困学生家庭基本状况, 从而为高校后续的贫困生资助工作提供正确依据。

(三) 运用新科技模式推进阳光工程

运用现有的互联网技术, 建立一对一的个人资助模式, 减少或取消中间环节, 提高资助效率, 让资助金从资助人手中直接到被资助人手中, 调动民间企业和个人的慈善积极性。可采用类似淘宝、支付宝运作形式的资助方式与税务系统网上真伪查验技术相结合, 即对需要资助的学生情况进行描述, 包括学生 (被资助人) 家庭状况、学生情况、需要资助标准, 学生的个人账户, 提供发票部门, 以及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是否经过较权威的有公信力部门审查和验证等;资助人“认购”后, 到达信息的反馈, 财政票据的开出情况等全部长期在网上公示。对第二章第二节提及的由教育部、民政部共建的信息库数据, 凡是可以公开的信息, 都无条件、主动地对社会公开, 供全体国民查询, 达到全民、全程参与监督, 推动学生资助阳光工程的进行。

(四) 加强现有资助模式的监管

对目前慈善机构存在的问题, 进行专项检查, 并建立严格的法律法规及切实可行的执行办法, 对影响较大的事件, 尽快做到司法介入, 澄清事实, 做到外部有效监督, 重振国民对慈善事业的信心。

摘要:巨额的教育资助资金如何能合理使用, 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呢?随着我国大学教育的大众化, 大量的财政补贴也无法满足众多的困难学生需求, 有必要引入民间资金资助。如何实现阳光资助, 提高资助项目的透明度, 实现高效、长久资助?笔者对此类问题提出一些解决策略。

关键词:信息化,学生资助,管理,创新

参考文献

[1]姚晓丹.2011年国家助学金近千亿元[N].光明日报, 2012-08-09.

[2]唐景莉.详细解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八大环节[N].中国教育报, 2007-07-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J].中国统计, 2009 (03) :8-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J].中国统计, 2012 (03)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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