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

2024-07-28

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共10篇)(共10篇)

1.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 篇一

总则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质量、环境体系双认证的实施,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汇编了公司内部的行政事务类文件,以加强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工作局面。第一章会议管理制度

一、内部会议管理办法

(一)、公司会议主

要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调度会议、各种专题会议、全体员工大会、部门会议及临时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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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级会议的组织者为综合处。

(三)、会议由综合处提供服务,会议召开应提供、做好会议通知、材料、会场、记录等各项服务,会议结束后,根据情况撰写会议纪要,必要时提供水果、茶水、录音、摄像、投影等服务。

(四)、会议通知形式主要为电话通知,处长、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应通知到本人,其他人员通知到部门,由各部门自行通知。

(五)、与会人庇ρ细褡袷鼗嵋榧吐桑坏贸俚健⒃缤恕⑽薰嗜毕;嵋槠诩溆氐羰只韧ㄑ豆ぞ撸嵋槠诩湟窆嶙ⅲ坏媒煌方佣牟辉谘苫蛩嬉庾叨跋旎嵋檎V刃颉?ANlang=EN-Ugt;

(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亲自向综合处说明理由。

(七)、会议决议事项,与会人员应在会后立即执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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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处室、部门要把每次调度会及其它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也可根据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部门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九)、部门有关会议如需综合处协助的应提前通知综合处,以便做出统一安排。

二、对外出租会议室、多功能厅管理办法

(一)、公司所属会议室及多功能厅由物业处负责办理租用手续,综合处负责提供相关会议服务。

(二)、物业处根据会议室使用情况与租用会议室单位商定相关出租事宜,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单》,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通知综合处,综合处同使用单位协商会议室使用的具体事宜(预约时间、需提供的服务等)。

(三)、租用单位于租用当天将《会议室使用登记单》交与综合处会议管理人员,待会议室使用完毕后,由会议室管理人员填入会议室实际使用时间,由租用单位签字确认后,综合处返还物业处作为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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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办事效率,节约办公经费,保证通讯联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电话主要用于办公业务。使用电话通话要言简意赅,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声讯和信息电话。

二、各处室、部门使用管理插卡电话,经理办公室使用加锁电话。

三、电话卡由办公室负责刷卡。每次刷卡标准,处长30元,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20元,其他员工10元,综治办带班组长每人15元。使用完话费后,到办公室刷卡,并进行登记。

四、安装管理插卡电话后,不允许私接电话机通

上一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下一页,否则,将追究其直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法追缴相应的电话费。

五、各处室负责人及员工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主人翁的态度管好、用好电话。员工因公或特殊情况需要拨打长途电话者,统一到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拨打。

六、由办公室定期到电信局对各处室及部门电话使用情况进行查询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三章 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非质量、环境体系文件收发、传阅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公文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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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文草拟。根据需要和领导指示初步拟定文稿。公司发文由综合处草拟,涉及各处室职责,需要由公司统一行文的,由各处室、部门草拟文稿。

2、公文审核。指对草拟文稿的审核,由综合处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看是否的确需由公司统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等。不需由公司统一行文的公文,由各处室、部门自行发

文。

3、公文复核。指公文正式印制前对文稿的校对、核稿,重点是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4、公文签发。将经审核的文稿交领导签字,批准发文。公司级公文由总经理签发,各处室、部门或某特定业务范围的行文,由处室、部门负责人签发。

5、公文的印刷、用印。经审核无误后的公文的即可印刷与装订。如需加盖公章的按《印章管理办法》加盖公章。

二、公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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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将公文发放到相关部门。确定发文后,综合处发文人员要在《高新物业发文表》上编制发文编号,登记公文名称、发文日期、数量、发放部门等。对内发放文件须有各处室、部门相关人员签收。公司级文件发放时只发到处室及相关部门,处室、部门内部的传达由各处室、部门自行管理。各处室、部门收到文件后要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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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度搜索: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2.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 篇二

密苏里大学现有哥伦比亚校区、罗拉分校、堪萨斯分校和圣路易斯分校等四个分校。密苏里大学是美国大学联盟的成员, 是密苏里州34所大学中唯一入选的学校, 享有“公立长春藤名校”的美誉。密苏里大学的学位课程就有265种以上, 它在研究方面同样声名卓著。堪萨斯分校于1963年加入密苏里大学, 此前它是一所私人学府。该校既保留了传统专业, 又创建了不少新兴边缘学科专业, 其核心为视觉和表演艺术、健康科学、城市事务以及法律、商学等。堪萨斯分校与堪萨斯城密不可分, 与当地经济与文化的发展有十分密切的联系。

高校辅导员培训团此行的目的, 在于了解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学生事务管理人员的准入制度等, 并通过现场参与学生项目管理活动, 认识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对于大学与学生发展的目标, 学生事务管理方式的创新, 以及值得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可借鉴之处。对密苏里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了解, 有助于提高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水平, 提升我国高校辅导员对学生的综合管理能力。

一、中美大学学生事务管理人员职业准入条件的比较

1.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人员职业准入条件

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具有职业化、专业化的特点。其工作内容界线明晰, 理念、愿景、定位明确, 学历层次高且专业素质强。他们一般都有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 具有高等教育学、心理学、指导学、咨询学以及学生事务等相关领域的硕士学位。若要在该领域获得成功, 或者得到业内认可, 甚至在学校成为中层级别以上的管理者, 还必须获得博士学位。

2.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人员的选聘条件

我国高校的学生管理人员以辅导员为主。选聘的条件要求应聘者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学历以及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等。关于我国高校学生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有如下表述:“辅导员、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 辅导员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班主任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这一文件还提出, 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 坚持专兼结合的原则, 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该文件注重思想政治素质, 而对于辅导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并不十分明确,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辅导员队伍专业化与选聘机制的建立。

二、中美大学学生事务管理的理念比较

1.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的理念

美国1776年通过的《独立宣言》指出:“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 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美国, 大学的学生管理多采用“学生事务”或“学生服务”, 一般不使用“管理”一词。这几个简单词语的使用, 深刻反映了美国文化中重视人的平等的理念, 也体现了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中为学生服务的理念。此外, 美国将大学学生视为社会中平等的一员给予充分的尊重, 重视大学学生的民主参与权利, 以及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比如, 美国大学通常有饮酒制度、安静时间制度、会客制度、吸烟制度、安全撤离制度等。这些制度既是学生维护自己权益的保证, 也涵盖了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服务理念。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十分乐于为学生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项目, 如新生的定向教育、住宿生活服务、经济资助、健康服务、咨询服务、就业指导服务等, 并以咨询、辅导、服务为主, 辅之以行政管理。

2.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理念

在我国, 高校学生管理普遍将学生的安全与学校的稳定放在首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在高校学生管理的理念上, 特别强调学生的行为规范和遵守纪律, 重视安全与稳定以及宿舍管理。管理体系中具有更明显的行政特点。以单方处罚、考勤等方式来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学校通过强有力的管理体系、辅导员的指导、班主任细致全面的工作, 实现高校学生在校安全等目标, 其方式以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为主, 咨询和服务只是辅助手段。

三、中美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职能的比较

1.美国大学学生事务服务项目

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的服务项目包括:第一, 新生入学引导。这其中有设立预备学院、招生、注册管理, 帮助新生适应大学新环境。第二, 学生学习与工作服务, 如学生行为规范和纪律、学术咨询和建议、新生定向指导、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第三, 学生生活服务, 如经济资助、宿舍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餐饮服务、安全保障等常规项目。第四, 其他学生服务项目, 如学生组织和学生活动、个人咨询、、宗教管理和服务等。这些服务项目几乎涵盖了美国大学学生在校期间除学习之外的全部。

2.中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

根据教育部2005年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包括学籍管理、课外活动的管理、校园秩序管理、奖学金与奖励、行为规范与纪律、日常思想教育、党团和学生会工作、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贷款与资助、学生勤工助学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等。这些内容, 既有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 也有行政管理方面的, 囊括了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的思想、生活与学习的全部, 很有中国特色。

四、中美大学学生事务管理组织机构的比较

1.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

“自治”是美国大学教育管理的特色。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通常实行学校集中管理, 院 (系) 一级不设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其机构设置和权限分配也只在学校一级进行。由各个办公室直接面向学生和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是一个独立设置的、不隶属于学术事务管理部门的机构, 而且有明确的制度与规范。由于美国的大学实行完全学分制, 学生在一二年级中不分班, 也不分专业, 学生宿舍成为学生们经常交流与活动的最佳场所。因此, 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部门的“宿舍部“就成为学生管理与服务的基层部门。他们的实际工作机构是专门化的, 有较强的针对性。

2.中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我国高校的学生工作实行党政合一、校、院 (系) 两级管理体制, 具有较强的行政功能。由高校党委副书记总负责, 对学生工作提出总的目标和任务。由学校学生工作处 (部) 、校团委两个主要的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奖、勤、助、贷、宿舍等方面的管理一般由学工处负责;学生的课外的各种活动由团委负责;教学和学籍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生活服务由后勤部门负责;招生就业处统筹全校的招生与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下属二级学院 (系) 设立学生工作领导机构, 由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担任负责人, 成员由院 (系) 分团委书记、辅导员组成。在学生管理工作上, 他们既受学生工作处 (部) 、校团委等校级职能部门的管理, 也受二级学院 (系) 党总支、行政领导的管理。二级学院 (系) 学生工作主要由二级院 (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承担。由若干辅导员承担管理年级和班级学生的全部事务, 辅导员集学生管理、教育、生活等工作于一身, 是高校最基层的学生管理工作的代表。

五、启示与借鉴

1.学生管理理念要以生为本且服务为先

美国的学生事务管理秉承“服务学生”的理念, 学生事务管理的职能也随着学生发展的需要而发展, 将学生看作一个发展的人, 看作校园中责权利相统一的平等的一方, 看作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主体。这是美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体现。

在我国, 相当一部分高校的学生管理人员把学生视为受教育者, 忽视了学生的内心需要, 管理学生仍是学生事务工作的中心。我国的学生管理应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学生管理工作必须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 为其成长与成才提供多样化的服务。管理者要尊重学生的权利, 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学生事务管理的新理念, 要求以服务为宗旨, 让学生积极参与民主管理, 倡导主动为学生服务精神, 把对学生的教育融入常规管理与服务之中。

2.要建立严格的学生管理人员准入制度

美国大学十分重视学生事务管理学科体系建设。每个州至少有一所大学开设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专业, 设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专门培养学生事务管理人才。高等教育博士学位还有学生事务管理的专业培养方向。专业性、职业性、学术性是当代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的特点。因而, 在美国从事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对每一个岗位的职责、评估和监督机制、体力和最低资格要求等方面都有详尽的描述。

辅导员作为我国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 除了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还承担学生资助、心理辅导、课外活动组织、就业指导以及生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目前, 辅导员的任职没有明确的准入制度和规定。因此, 应健全辅导员的专业准入制度, 除了需要提高对专业、学历等的要求, 处理各种问题综合职业技能, 应该作为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上岗考查的重要条件之一。

3.应建立明晰的培养与晋升制度

专业化、职业化是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的突出特点, 专业化、职业化的学生事务管理队伍是管理水平的保证和工作的基础。学生事务管理本身是专业化的职业领域, 因此, 要求学生工作人员也要具备较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素养。在我国,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往往只把学生管理工作当作一种经历, 而不是一种职业。辅导员的身份介于业务教师和党政管理队伍之间, 使其没有职业归属感, 管理人员队伍也不够稳定。借鉴美国的经验, 我们可以增设学生事务管理专业, 发展硕士点、博士点, 培养学生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形成一条培养和输送专业人才的正常渠道。要从提高辅导员待遇、加强岗位后续培训、完善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机制、规划辅导员职业的职业生涯周期等方面, 按照职业化、专家化的方向建设辅导员队伍。

4.学生管理机构要调整设置、提高效率

美国大多数大学的学生事务管理均实行扁平化的组织机构设置。学生事务管理由学校直接面对学生“平面”进行, 扁平化的组织机构可以减少学生事务管理的中间层级, 提高管理效率。目前, 我国学生工作管理机构相对臃肿, 层级多, 多头管理, 管理工作效率低下。为此, 我们可以尝试构建扁平化的组织管理机构。合并相似机构、整合管理职能、明晰师资队伍, 建立健全专门化的分类管理的多中心学生管理体系, 成立直属学校管理由副书记或副校长领导的中心和办公室, 如学习辅导工作室、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资助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公寓管理办公室、活动中心、党团工作中心、学生工作常务办公室等, 直接面向学生, 实施管理与服务。此外, 在学生管理工作中, 要重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强化学生组织的自治与自理功能, 通过制定学校重大决策学生听证制度, 建立学生组织与学校正常的对话机制, 开辟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新途径, 激发他们关心学校发展、参与学校建设的热情, 从而更好地促进学校与学生共同发展。

摘要:以我国大学学生管理工作为研究对象, 以美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为参照系, 文章选取了中美两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准入条件、工作理念、组织管理结构以及管理功能等方面为比较要素, 对中美两国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比较, 探讨了对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可借鉴之处, 以期提高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水平。

关键词:中美大学,学生事务管理,辅导员,比较

参考文献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N].中国教育报, 2004-10-15.

[2]赵慧丽.中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实践比较研究[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 2010:21-24.

[3]游敏惠.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 2008:82-84.

[4]郑金鹏.美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 2012:36-37.

[5]任晶洁.中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比较及启示[J].鸡西大学学报, 2012, (1) .

3.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 篇三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建议启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加快,高等教育也面临新的挑战。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衍生而出,在高校教育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时代的背景下,转变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工作理念,改革创新工作的模式和方式,使其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当前学生工作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辅导员和班主任是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实施的主体,主要表现为对学生行为上的干预和思想上的教育及引导。当前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融合了教育、管理、服务三个方面的内容,内涵更加丰富。但是由于长期受到我国儒家教育思想的影响,在我国高校的实际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体现出一种“社会本位”的思想,使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形成受到压制。同时我国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实行的是党政共管的体制,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和副校长主管,然后层层分布下去。管理的层级较多,管理流程冗杂,信息传递速度较慢,不利于管理效率的提高。且由于学生的人数远大于辅导员的人数,因此辅导员的工作难度和负担加大,辅导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亟待提高,辅导员队伍有待扩充。

一、学生事务管理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一)学生事务管理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同一性

在当前情况下,我国高校学生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学生事务工作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然而不论是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还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施教的主体均是学生工作者。因此,学生事务管理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相同,两者之间具有主体同一性的关系。

从学生事务管理的角度来说,学生工作者作为学生事务管理的实施主体,在实际的学生事务管理过程中,其工作内容涉及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法,包含学学习方面、生活方面、身体方面、思想和心理方面,学生个人成长方面以及学生与集体组织关系方面等诸多内容。且学生工作者在整个日常学生事务管理过程中对学生思想价值观念、道德行为准则、个人意志品质和独立自主精神的培养养成有极大的影响,是实现学生从被动接受教育和管理向主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克制、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过渡的桥梁,因此学生工作者也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而从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来说,学生工作者是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施教主体,他们主动教育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通常在我国高校会设置辅导员以及班主任来负责班级和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他们是与学生接触最多、最为便捷的学生工作者,由他们负责对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是最好不过的,因此辅导员和班主任既是学生事务管理的实施主体,又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主体,对学生的学生和生活有同等的指导作用。

(二)学生事务管理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同一性

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既是学生事务管理的最终目标,也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最终目标。首先从思想政治教育上来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引导学生树立符合时代特点和社会发展的主体意识和竞争意识、民主平等意识和法制意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道德素养,让学生成长为合格的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使其为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努力和前进。其次从学生事务管理的角度上来看,坚持科学发展的观念,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管理和教育理念,突出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教育的职能,从这三个主要方面给予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以正确的引导和适当的帮助,想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和平台,促进和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学生的全面发展,从而使学生能够更好担起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传承的责任。因此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同样是为了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虽然其各自侧重的内容不同,但是其对学生主体的价值是一样的,因此学生事务管理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具有价值同一性的关系。

(三)学生事务是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

首先,学生事务管理承载了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内容等信息。学生事务管理涵盖学生的课外活动以及非学术性事物,且涉及的领域较多,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实现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诸多内容和目的。其次,学生的事务管理工作是按照一定的规章和制度而运行的,且两者之间存在主体同一性的关系,因此以学生事务管理作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有利于学生工作者更为便捷和有效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最后由于两者都是围绕大学生而展开的,在学生事务的管理涉及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且学生和学生工作者都是学生事务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因此学生事务管理能够自然的将教育的主体与客体相联系,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学生能够主动地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形成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和思想价值观念。基于这三点可以得知学生事务管理不仅承担了事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

二、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事务管理关系对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启示

通过对我国高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关系的探讨,笔者认为厘清我国高校学生工作的范畴,实行职责明确的管理制度,采用科学的管理理念,对提高学生工作效率,促进学生工作专业化进程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者要确立正确的工作理念,要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事务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要正确看待两者之间的联系,清楚认识到两者既是两个个体的存在,同时也是相互交叉并存,相互辅助的共同体,在实现教育目的的过程中缺一不可。其次,各高校要将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要对学生工作的组织结构做适当的调整,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确保权责分明。同时加强对学生工作者的岗位培训,确保学生工作队伍能够适应和满足学生不断发展和变换的需求。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关系密切,都是高校学生工作的主要内容。教育工作者在实际的学生工作中应该正确认识和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平等的对待每一项学生工作,要及时转变自己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更好地实现学生工作在高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4.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 篇四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如何经营一家成功的律师事务所成为律师所合伙人、合作人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这其中除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打造一支业务技能过硬的律师队伍以外,事务所的行政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事务所的发展前景。笔者在律师行业专职从事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工作已有4个年头,如何做好一名行政主管一直是笔者探索的问题。多年的工作经历使笔者积累了些许经验和教训,在此愿与大家共同探讨、切磋、交流,以期共同进步。

一、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应当具备的素质

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高素质人才汇聚的地方,他对每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要求都是相当高的,我认为,作为律师事务所的行政主管应当具备以下素质:

1、对律师行业认同,具有相当高的忠诚度和奉献精神。对律师行业认同,才能喜欢这份工作,才能忠诚于他,一心一意做好工作,甘于奉献。没有这些基本素质,就不适合在律师事务所的行政部门任职。

2、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发现问题能够从多方面进行思考、分析,从而解决。能够设身处地理解人,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富有同情心;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有效地在主任办、管委会、合伙人及律师之间进行沟通,促进所内团结发展。这是作为行政主管的必要能力。

3、要富有创造性、创新精神。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律师事务所也在顺应着时代的潮流奋勇向前。作为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要富有创造性和创新精神,在律师所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为其增加新鲜元素、注入新鲜血液,推动律师事务所更快更好的前进,走在时代的浪尖。

二、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的工作职责

做好律师所行政管理工作,首先要对行政管理的首要执行者或者说领导人,应该为律师所做哪些具体工作,发挥哪些职能作用作一个明确的定位,搞清了这个问题,后面就可以展开工作了。总起来说,行政主管的职责大致包括承办职责、参谋职责、管理职责、协调职责四个方面的职责。

1、承办职责:

⑴对内事务:协助管理层处理好事务所日常业务、行政工作;负责处理事务所公文收发,管理文书档案;根据律师事务所发展需要,负责事务所人员的岗位安排、聘任管理、考核和劳动纪律;组织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会议;负责外联、来访接待工作。

⑵对外事务:完成司法局及律协下达的各项任务;参加司法局及律协组织的会议;处理律所及律师调动、变更、年检事宜。

2、参谋职责:

⑴做好调查研究。在执行主任、管理委员会决策之前收集决策所需的信息,并全面加以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或是直接提出可供其参考的办法和建议。⑵在处理文件工作中,除及时准确地进行文件传递外,还应根据不同需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参考意见。

⑶组织会议时,对会议的组织、议程、议题及决议的贯彻实施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3、管理职责:

⑴协助管理层负责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对外宣传和监督执行。

⑵做好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⑶做好事务所律师案件接待、受理、结案的管理;利益冲突审查等工作。

4、协调职责:行政主管有了解、掌握、报告情况的职责,将事务所内部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管理层,使管理层能够在最快的时间里了解事务所情况,为事务所各层面之间的有效沟通铺设桥梁。

作为律师所的行政主管或办公室主任,可以根据所在律所的实际情况对照思考一下,贵所的都有哪些行政管理职能,还有什么职能可以引入,从而促进律师所更有秩序的发展?做好行政管理工作,这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三、做好律师所行政管理工作的关键——“大管家”要称职

明确了工作职责,怎样做一名“称职”的行政主管就是我们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了。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大管家”,行政主管是否称职直接决定了律师所行政管理工作的成败,进而会直接影响到事务所工作的正常运转。行政主管对全面行政工作负有领导之责,对行政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水平、工作效能、工作作风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行政主管所处的位置实际上非常微妙,起着一种联系上下左右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身为行政主管或办公室主任,可能都会有一种感觉,每天杂事较多,千头万绪,忙忙碌碌一天下来看不出成绩,不像律师一样比较单一的可以自主运行着手头的一件或几件案件,每每打赢一件案件都有一种成就感。但正因为选择了这样一种工作,而且想把它做好,那么事情无论大小,就都要准确细致地妥善办好,切忌粗枝大叶、马马虎虎。而且,由于行政工作本身是“与人打交道”,所以行政主管更应谨言、慎行,处处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尊重他人。为了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称职的行政主管应该:

1、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细则,并将这些制度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并实际有效进行执行是切实必要的。现在仍有很多律师事务所存在“靠人管人”的状态,长此以往,不能排除“奖惩均由人来决定”的情况,这里指的“人”包括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合作人,这样做的弊端是不能够完全的“公平”管理,从而导致律师人员的不服从、不认可,进而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团结、影响其凝聚力,自然不能形成“团队”,何谈发展?本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一直强调并依靠“制度管理”,效果甚好。用我所主任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法治胜于人治”。作为行政主管,可以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与目前所内现行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相比较,看看有无需要调整、修订、增加的规章制度,拿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方案报所有关领导审核。我所目前现行有效的行政类规章制度41件、财务类规章制度15件,这些制度每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研究,必要时再调整、修订。当然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也不是摆在那儿好看的,“执规比制规更重要”,有了基础就要抓贯彻落实,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是一纸空文,以后再出新规定也就没有人理会了。

2、要注意收集和掌握信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

要努力做到领导没想到的,要事先想到;领导想到的,要做的周到些。这一点首先要求行政主管将自己的位置和心态摆正,在反馈信息时不要把个人利益掺杂在一起,提建议、反映问题,都应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上,围绕为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利益方面来考虑,这样所领导或合伙人会议据此定出的规定也就更能够体现民意,容易被律师接受、理解,贯彻起来也就容易多了。

3、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保证上下渠道畅通。

身为行政主管,每天都必须和员工、领导以及相关单位相处,不能认为自己接触领导的机会多,知道的情况多一些,经历的场面大一点,得到的消息快些,别人也尊重自己,就产生了盲目的优越感,对下面指手划脚,动辄训斥。要注意以身作则,以行为赢得信任,从而起到承上启下,沟通各方的桥梁作用。具体来讲,对领导,要坚持以大局为重,积极维护领导的威信,为上级分忧解难,认清自己的角色,不越“位”;对同级,要与人为善,以诚相待,互相补台,积极配合,对待同级间的善意批评一定要闻过则喜,因为这也会有助于个人工作能力的提高;对下属一定要以理、以德、以实际行动服人,凡是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

4、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行政主管、行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会影响行政管理水平的高低。因而作为行政主管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在学习方面,因为是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方方面面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和律师打交道,所以行政主管包括行政员工都要懂一点法律知识,这样就不会说外行话,交往当中更容易理解律师的意图,工作自然就顺利一些。在这方面要求行政主管不是要懂一点,而是要系统的学习学习法律知识和律师实务,因为行政主管要参与管理,制订一些规章制度,而这些规章制度有时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和律师业务也产生一些联系。能够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善意的提醒律师、领导,只会赢得同事的尊重。除了法律知识以外,还应该懂得财务知识、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知识等等,这样才能有效地领导各行政部门和员工,能够及时看出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促进行政管理工作良好运转,促进律师所不断向前发展。

5、注意自身形象,赢得各方面的尊重

正因为行政主管在工作当中起着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作用,又起着“门面”和“窗口”的作用,代表着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形象,所以身为行政主管更要注意自身形象的树立,以赢得各方面的尊重。在仪表穿戴方面,要职业化而不能浓装艳抹;在谈吐举止方面,要温文而雅,大方有度;在待人接物方面,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不能随便参加一些律师“用心良苦”的宴请,更不要说接受礼物。没有不透风的墙,传出去后别的同事会误认为这是在拉关系、走后门,从而对行政主管的人品产生怀疑,对今后的整体管理起到负面作用。在对外关联单位交流方面,要含蓄谨慎、交往有度,努力在客户面前树立律师所的良好社会形象,不能贪图利益,更不能做假公济私,做有损律师所利益的事情。

6、提高行政员工的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在本人工作的律师事务所,每位行政员工一进门就会被灌输这样一种思想,那就是努力为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人文化服务。因为我们要正确的认清这样一个事实,这就好比在战场上,如果没有律师在前方运用自己的知识才干进行拼杀,拿回每一笔律师费用,而作为后方的行政员工则没有立足或者说存在的必要。“所幸我荣,所败我衰”,所以说努力为律师提供优质服务,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促动他们更好地拓展业务就成为我所每一名行政员工在工作当中的首要指导思想。作为行政主管,只有让每一名行政员工都能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齐心合力,才能做好律师所的行政管理工作。每一名行政员工、每一个行政部门,都是贯穿整个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连结点,相互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绝不能割裂开来,认为这个部门比那个部门更重要,这些人比那些人更重要。我想只有岗位本身职能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不应该有哪一个人因为在此重要岗位工作而就变得要特殊一些了。要让他们互动起来,认识到本人和其它同事所从事的工作的重要性,在明确分工责任的基础上,相互帮助,相互补位,形成一个团结向上的整体。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整个行政团体、各项有效的规章制度就是铁打的营盘,今天,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良好的行政管理,不依靠、不信赖专职行政管理人员是难以办到的。认识到了这一点,切实加强行政管理工作,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实力才能有大的提高,在给律师事务所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提高了事务所的管理层次。无论现在或是将来,有了强大而有效的行政管理为后盾,律师事务所都将在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肖冰

邮箱:23030740@qq.com 单位: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5.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 篇五

职位名称 行政事务管理专员 职位代码 所属部门 行政部 职 系 职等职级 直属上级 行政主管 薪金标准 填写日期 核 准 人

职位概要:

管理公司的后勤服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工作内容:

%安排落实上级要求的各项任务,提供相关服务和后勤保障;

%参与拟订和完善公司后勤管理规范,并监督执行,确保行政后勤管理的顺利进行;%负责公司办公家具、设备、用品的选购与使用管理;

%负责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维护,水、电、气、热等能源后勤保障工作;

%进行宣传与安全检查,代表公司与物业部门交涉,管理公司用水、用电情况;%办理公司购车、车辆年检的相关手续,安排活动用车,并统计人员用车的费用;%对公司人员申领办公用品进行记录、发放、管理及流程优化;

%办理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

◆文秘、财务、后勤管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培训经历:

◆受过物料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知识、会务组织等方面的培训。

经 验:

◆1 年以上物料管理工作经验,有水暖、电、车辆、食堂等后勤管理工作经验,资产管理经验;

◆大型进出口公司或物流公司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

◆能根据公司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提供相应的物资设备配备方案;能根据办公需求、市场行情,制定相应的计划及书面汇报;

◆有一定的英语水平,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

◆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安排能力、具备灵活有序的物料控制能力。

态 度:

◆人品端正,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细致、踏实,能吃苦耐劳。

工作条件:

工作场所:办公室。

环境状况:舒适。

危 险 性:基本无危险,无职业病危险。

直接下属 间接下属

6.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 篇六

一、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状况的好转, 其办公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 固定资产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并且对固定资产管理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 缺乏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

受到传统管理观念的束缚, 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存在着重钱轻物和重用轻管的现象, 即重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 而忽略对固定资产的后期管理, 这就造成了固定资产的贬值, 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也是一种腐败行为, 阻碍了廉政建设的步伐。

(二) 缺乏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中, 面临的一个较大的难题便是缺乏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缺乏对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和规范, 致使出现固定资产管理程序不规范的现象, 容易出现固定资产的盘点不及时且移交事务交接不清, 进而使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数量与账面的记录数量不一致。

(三) 缺乏健全的固定资产审批手续

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中, 缺乏对资产购置的计划性, 特别是缺乏对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的重视, 忽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严重地阻碍了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中, 由于缺乏计划性, 出现了固定资产盲目采购, 进而导致了资产的闲置。此外, 在对固定资产的处理过程中, 缺乏相应管理部门的审批和对固定资产的评估, 直接进行入账和冲账处理, , 造成了固定资产的严重浪费。

(四) 固定资产存量与账面不符合

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 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以及账实相符, 但是在实际的管理中, 由于对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的不完善, 难以真实地反应出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 导致账面总值难以对实物进行有效控制。甚至在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 部分部门仅仅是记流水账, 未对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类别进行明细登记, 加大了固定资产管理的难度, 并且容易出现固定资产存量不清的现象。

(五) 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管理人员指导, 但是部分管理人员不是专职的规定资产管理人员, 致使对相应的管理法规缺乏了解, 同时对设备的使用和性能情况不熟悉, 难以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策略

鉴于固定资产管理是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和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资源, 需要完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这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加强重视, 科学管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单位开展业务的重要资源, 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因此需要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 并引起相应部门的高度重视, 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的管理, 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使用效益。

首先, 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购置, 这就需要提高资产购置的计划性, 即根据单位发展的需要进行有目的和有计划地购置, , 做好相应的预算管理, 并与政府的采购进行衔接。其次, 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进行科学管理, 最大限度地降低在使用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的损耗。与此同时, 要对固定资产的审批进行科学管理, 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 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此外, 对固定资产的处置也是对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 需要将处置的原因、损耗程度等固定资产的细节以报告的形式传达给相应的部门, 待相应部门批准以后方可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二) 完善制度, 明确责任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进行指导和规范, 这就需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为科学管理提供管理依据和参考。首先, 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核实工作, 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类别进行整理并归档, 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础。其次, 要从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两个方面完善内控制度, 并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此外, 还需要完善责任制度,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内审, 对资产的管理状况形成一个清晰的认识, 及时解决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在相应工作人员离职时, 需要进行交接, 保证人走账清物在, 最大限度地避免固定资产的流失。

(三) 加强培训, 提升素质

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依赖高素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这就需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提高其业务水平, 同时要增强相应人员的责任意识。首先, 要管理部门要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 通过资格考试的形式选拔人才, 做到持证上岗, 并进行继续教育和年检工作, 推动业务人员素质的提高。其次, 要对工作人员进行道德教育, 增强其责任心和上进心, 避免腐败的发生。此外, 记账人员与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并相互制约。不论单位大小, 应明确分工, 设置固定岗位, 确定岗位职责和权限, 记账人员与财物保管人员都应分离, 做到“管账的不管物, 管物的不管账”, 而不能身兼两职, 只有这样, 才能使财物保管人员的责任和会计人员的责任落到实处, 并形成完整的资产监控体系。

三、结语

作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单位开展业务的重要资源, 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管理, 这就需要对其加强重视, 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同时相应的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及时发现问题, 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避免资产浪费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最大限度地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为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摘要: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中, 固定资产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是其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 但是在实际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完整。本文笔者分析了当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重点探讨了完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目的是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供指导和借鉴。

关键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

参考文献

[1]陈杰.试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J].致富时代 (下半月) , 2010, (8) .

[2]邓素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 (5) .

[3]王泽斌.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可行性的浅析[J].时代金融 (下旬) , 2011, (10) .

7.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 篇七

记者:我国学者在“政治发展比较研究”中是何时开始关注“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

房宁:美国知名智库传统基金会倡导“快速反应政策研究”方法,为各国智库所推崇。智库研究注重现实问题的解决,解决现实问题必然要快速反应。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国的重要智库,2008年开始,由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牵头,多个研究所参加,组成混合编队,开展了旨在系统考察和比较研究国外政治发展的项目“政治发展比较研究”。我们首先从亚洲的国家开始,韩国、日本、泰国、印尼、新加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大量调研,积累了一些经验,对一些国家的历史、工业化进程、政党、议会制度等有了系统的考察与研究,大大拓展了政治学的视野与知识,同时也培养了一支研究队伍。

去年年底以来,国内要求干部财产公示的舆论持续升温。公职人员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在国外有长期而广泛的实践,了解和借鉴国外实践经验,对我国无疑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于是,我们在前述学术背景下,对国内持续升温的财产公示舆论做出了快速反应。我们从中选择了具有一定典型性的但分属于不同类型的15个国家,其中既包括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处于工业化腐败高发期的发展中国家,还有所谓“转型国家”如俄罗斯。对于它们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进行梳理,概要地介绍基本制度、操作方法和实施效果等重点问题,供国内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参考。

课题组仅用了一个月,就把世界15个国家公职人员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主体描述出来,体现了相当的研究功力,尽管这些研究人员还很年轻。

记者:请您对这项研究的特色做一描述。

房宁:过去对这一领域的研究涉及不多,基本上是文本上的,往往是依据资料,把相关法律、制度做点简单介绍,而来自网上的那些资料,与实际情况差异很大。有限的一些介绍集中于少数发达国家,并多限于法律、制度本身,对历史情况、社会环境及实施效果等很少涉及。同时更缺乏比较研究,因此对问题的认识基本上是孤立的、表面的和分散的。这种状况很容易导致盲目性,甚至可能产生某种误解和误导。

我们这项研究主要特色是注重实际状况。我们对所涉及国家公职人员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实践运行,不仅有观察,而且做出了分析。比如在对菲律宾的研究中指出,尽管菲律宾在公职人员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制定的非常严格,条款也最复杂,但实施效果却是最差的国家之一,这一制度演变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

记者:这项研究主要的发现有哪些?

房宁:我们综合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的实践情况,归纳出四项重要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推进我国相关制度的建设具有启示意义。

——循序渐进地推进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从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基本上都经过了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与实行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复杂性密切相关。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看似简单,实际上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社会工程,需要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管理方面的条件,就其自身的法律、制度建设而言也是相当复杂的。如果缺乏条件,这样的制度即使实行也难以取得实效。

财产申报与公示的复杂性至少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制度内部的相容性、协调性问题。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与公示是个十分敏感的问题,首先个人财产历来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承认和保护私人财产以及与之连带的个人隐私。保护个人财产及其他权利是各国宪法、法律的基本原则,实行财产申报和公示与保护个人财产和隐私的法律原则之间如何协调一致,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事关社会的基本价值与道义。因此,各国尤其是西方国家在建立和推行这一制度时都经过了一个比较长的探索和磨合期。

二是防止规避行为。社会管理中的任何强制行为都会带来规避反应,如何防止公职人员对于强制性财产申报与公示的抵制与规避,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我们调研过的菲律宾具有比西方发达国家更加严格周密的反腐败措施与法律,有严格的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甚至也有因财产申报不实而弹劾首席大法官的举世瞩目的案例,但这并没有改变菲律宾是一个严重腐败国家的事实。在菲律宾,海关都可以形同虚设,谁会对要求公职人员申报财产的法律认真呢?许多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从法律到操作直至报表越搞越复杂,反映出了财产申报过程中规避与反规避的博弈。

三是引发社会争议问题。在社会管理中一项旨在解决某一问题的法律、政策往往会引发连带性的后果,在其他领域引发新的问题。公职人员是社会精英,经济、社会地位高于一般社会阶层。但另一方面,在道义上,在许多国家的意识形态里,公职人员是社会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这样在一般社会意识里会产生要求公职人员具有更高道德水准的倾向,要求公职人员具有奉献精神与高尚品行。这在客观上会形成对公职人员的道德预期与实际状态的反差。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布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必然会引发社会争议,甚至会加剧精英阶层与下层群体的对立。所以,这就是新加坡等国十分注意保护公职人员财产登记信息的主要原因。

——实行财产申报与公示的主要目的在于建立公职人员的诚信体系

长期以来,对于要求公职人员进行财产申报和公示的目的存在不同认识,甚至争议。但从多国施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实践情况看,事实上,实行财产申报与公示的主要目的,抑或说,主要的社会功能不在于发现腐败现象,而在于通过提高公职人员的道德责任感,促使公职人员诚实守信。从一定意义上讲,财产申报和公示是公职人员的诚信系统,实施这一制度的过程是一种征信行为。

从各国实践看,真正通过财产申报和公示发现官员腐败,进而进行惩处的情况并不多。事实上,各国、各地区在实行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同时并不进行核查,或不进行认真的核查,其中既有成本问题,也有技术原因。不进行核查就难以发现违法违规乃至腐败问题,因此,不能把财产申报和公示视为直接的反腐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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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进行核查的情况下,公职人员申报和公示财产的意义只是在于,通过这种形式表明自己的清正廉洁,以及愿意接受监督的态度。申报以及公布个人及家庭财产情况,是公开的道德显示,是为自己增添的道德责任感。这样做,一方面增加了自我约束,另一方面为可能的查处提供了法律证据,实际上形成了一种防范潜在腐败行为的措施。

——建立普遍的财务金融监管体系是有效实行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重要技术前提

在考察与研究多国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个有趣的现象。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并不比发展中国家更加严密完备,甚至有的还不如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制度体系健全,但发达国家的实施效果明显好于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制度显得很完善,有的实施力度也不可谓不大,但效果欠佳。究其原因,除去发展阶段、国民性等更加宏大的社会条件、文化背景方面的原因以外,一个国家普遍的财务与金融监管体系的水平是极为重要的技术性原因。

考察西方发达国家可以发现,许多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和美国等,它们在长期的市场经济发展与相应的社会管理实践中形成和建立了一整套对于全社会的生产、贸易、财务、税收以及金融等各方面的经济活动的全面、系统、严格的监管。在全面系统完整的信息采集和统计基础上,全体国民和整个经济流程都处于监管之下。在对全体国民和整个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管的情况下,采取措施监管少数特殊群体,如公职人员是容易奏效的。在全面监管的情况下,少数群体,如公职人员难以规避监督,难以转移和隐藏财产。违法违规现象即使发生,也比较容易核查发现。我们进而认为,实行全面监管,是西方发达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范围较小,也较少公开公职人员财产情况的前提性条件,相应地这也是两方发达国家有关法律比较宽松的原因。

反观发展中国家,我们考察研究的俄罗斯、越南、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经济监管体系原始粗放,经济活动信息收集和统计系统极不可靠,财务、税收监管漏洞百出,贿赂公行。在对于经济整体过程缺乏基本监管的情况下,要对少数人,如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犹如大海捞针,实在是挂一漏万。在经济监管体系不健全,对整个经济活动疏于管理的情况下,公职人员很容易隐蔽财产,躲避监管。在这利,情况下,强行推行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与公示,也必然是做做样子,流于形式。

——管理利益冲突是治理行政性腐败的源头

反腐倡廉要从源头抓起,要标本兼冶。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是行政性的腐败行为。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看,从源头上清理和管理公职人员的利益冲突是治本之策。

腐败现象一旦发生,无论是发现还是惩治,其社会成本极大,政党、政府和社会都要为之付出巨大代价。因此,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十分重要,是降低成本和代价的最佳方法。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来源于利益冲突,利益冲突是公职人员个人腐败行为发生的主要前提。因此,发现和清理利益冲突,将监察和检查的重点置于利益冲突点,是防止腐败的根本之策。

在这方面,英国、法国、西班牙、德国等欧洲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可谓经验老到。英国将公职人员的腐败风险防范直接定义为清理和防范利益冲突,实行利益登记和利益声明制度,应当说,这是“关口提前”的典型案例。西班牙设立“利益冲突办公室”全面负责监控各级各类官员的利益冲突,消除隐患,堵塞路径。德国重点防范公职人员的社会兼职,着力减少利益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同时防止通过兼职输送利益。这些做法都起到了有效防范腐败发生的作用。

记者:你如何评价我国公职人员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建设与公众对此的期望?

房宁: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日益成为一项广泛实行的防止与控制利益冲突的措施。在我国,建立公职人员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应当作为一个长远目标,它的建立,当下就可以开始着手进行。

在我国,公众要求干部财产公示的舆论持续升温。但我们也发现,此前国内对国外相关情况了解并不多,特别是缺乏对全面情况的把握。国内公众对公职人员个人及家庭财产申报与公示成为腐败发现机制的期望较高,这与各国实施此制度的实际效果有着距离。希望我们的这项研究成果,能在帮助国人全面把握其他国家这一制度实行中的情况有所裨益。

8.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 篇八

作者:未知

律师业务虽然也被视为一种产业,但是它更是一种职业。因此律师事务所的营销活动与一般的商业营销有着很大的不同,本文试图从律师事务所营销计划、措施和管理等方面谈谈笔者对律师事务所营销策略的粗浅认识,以求教于大家。

一、律师事所的营销计划

1、律师事务所制定营销计划的目的预测立、不预则废。律师事务所的营销计划是追求律师事务所发展的蓝图,是营销策略和行动的灵魂。一个律师事务所要想做好营销,首先必须制定一个既积极又合理的发展计划,然后根据计划确定营销策略,并围绕策略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如果一个律师事务所没有一个明确的发展计划,那么他的营销策略、方案和行动就很有可能缺乏目标,收不到应有的效果。

俗话说“心动决定行动”“方向重于努力”。在制定营销计划时,首先必须明确营销的目的。律师事务所营销目的不外乎两个主题,即“生存与发展”。现在的律师事务所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最基本的问题就是生存。生存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生存就没有发展。发展能够为律师事务所的生存提供更为有利的保障。但是发展并不能代替生存,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在经历了相当一段时间后,都会可能面临生存的问题。

律师事务所要想求得生存就必须谋求发展,只有发展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因此,律师事务所营销的首要任务就制定发展计划。而制定发展计划的目的在于保证以下方面的发展:

(1)使律师事务所具备处理更大更复杂问题的能力。

(2)使律师事务所具备发展新领域,提供新服务的资源。

(3)使律师事务所有能力为更多的客户提供服务,扩大律师事务所的客户群。

(4)使律师事务所有能力为所内的年轻律师提供更多的发展平台。

(5)使律师事务所能够规划和有效地控制它的将来。

(6)使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能够稳定地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2、设计营销计划的具体步骤

律师事务所营销计划的制定可能会因为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但是制定计划的过程应该是基本一样的。这个过程包括一些基本的步骤,且每一个步骤都是以前一个步骤为前提的。这些步骤可概括为:

第一步:对目前营销计划和行动进行审查,对于一个新近成立的

律师事务所来说,新的营销计划的制定都必须以先前存在的营销计划为前提。

第二步:分析当前的状况,可供利用的资源和机会

第三步:确立营销目标

第四步:制定战略计划。战略性营销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全面性战略目标;律师事务所营销的战略目标;营销应遵守的基本政策。

第五步:制定营销行动计划。营销行动计划即战术性营销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营销的特定目标;实现目标的具体行动计划;实现目标的具体日期;责任的具体划分与落实;实施具体行动的框架;落实营销计划的财政预算。

二、律师事务所的营销措施

1、保持已有客户。一个律师事务所在获得客户后,能否得到长期保持,能否不被丢失,取决于各种因素,但主要因素归纳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注重第一印象。律师提供服务的过程也是一种营销过程

一个客户是否选择一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做他的业务,在相当的程度上取决于第一印象。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要想给客户留下一个好的印象,除了业务精通外,还必须给人一种精明强干,办事利索的感觉。而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给客户留下好的印象的重要环节是办公室前台接待工作的质量。如果前台的接待工作热情周到,业务熟练,富有效率,职业化,那么律师事务所给客户留下的第一印象就会比较好,客户对律师事务所就会形成好感,产生兴趣。反之客户就会对律师事务所失去兴趣。

其二、信守并实现承诺。律师不能为招揽业务随意对客户作出承诺。

律师每个承诺的作出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前提。第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第二、凭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能力和条件可以达到。对于客户的非法要求不能承诺,超出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本身实力范围的要求也不能承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一旦作出了承诺,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兑现承诺,就是赔本也要兑现。

其三、树立客户第一观念。律师业是服务业,客户就是消费者,“消费者是上帝”。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树立“客户是上帝”的理念,并将该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

其四、做到及时沟通。

沟通是通向友谊的桥梁。律师与客户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人说“律师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律师是企业灵魂的工程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律师与客户之间比起一般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更加需要沟通。因为客户将一个案件或者法律事务托付给律师,就是将他们的至关利益托付给了律师。正是基于这种重要性,客户需要律师随时与之沟通,使他们能够随时掌握案件进展的具体情况,以便及时向律师提供自己的建议和要求,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其五、对客户电话及时回复。

回复电话及时与否,在许多律师看来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细节决定命运。营销的过程就是注意细节的过程,及时回复电话看似是不起眼的小事,但及时回复会给客户一种人格受尊重,案件受重视的心理感觉。反之,客户就会产生被轻视的想法。

其六、征求客户反馈意见。

经常坦诚地向客户征求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意见,是一条比较好的改善与客户关系的途径。通过客户意见反馈,律师事务所能够确切地了解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从而扬长避短,对自己的服务产品做不断的改进,提高服务质量,使客户满意。通过征求意见,客户认识到律师事务所对做好法律服务的诚意,认识到律师事务所对自己利益的重视和关心,从而在心理上对律师事务所的服务产品增加认同感。

其七、与客户共同参加娱乐活动。

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的关系是建立在业务的基础上;是一种生意上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保持、巩固和发展仅凭商业上的往来是不够的,还有必要加入一些商业因素以外的东西,比如人际关系因素,社会因素等,这些因素运用得好,能够起到润滑律师事务所与客户关系的作用,也是一种人性化的加强与客户关系的方法。

2、坚持客户回访。

任何营销活动都必须以客户为出发点,只有当现有的客户对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感到满意与潜在的客户对律师事务所在营销中所宣传和承诺的服务表示信服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的营销活动才称得上是成功的。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了解客户对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想法和看法。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看法往往不同于律师事务所对自己的看法,客户的看法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的想法和看法应当予以及时并充分地了解,而了解的主要方式就是对客户回访。

3、适时讲话和发言。

在一些有影响的场合、会议以及聚会上发表演说或者讲话被视为律师事务所进行营销的一个有效手段。因为一个好的讲话和发言能够起到很多方面的作用。

首先,适时讲话和发言有利于提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本人的职业形象与社会知名度。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社会知名度不是凭空而生大的,也不是靠几个广告就能够在一夜之间成为名所的。使律师事务所真正在社会上享有声誉的是律师事务所的每一个律师,是他们在社会上的良好职业形象,是他们精湛的职业水平,是他们对客户利益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

其次,适时讲话和发言可以清除有些社会团体、行业、社区或者个人对律师事务所旧有的隔阂。律师以这种方式与他们进行互动、沟通,可促进他们加深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了解。他们从增进了解,到信任律师事务所,以至将自己的法律事务托付给律师事务所。

再次,律师的讲话和发言,创造了律师与社会公众面对面接触与交往的机会,特别是增加了与潜在客户面对面接触与交往的机会。面对面接触与交往能够直接增进公众和潜在客户对律师的了解,并通过对律师的了解,来增进对律师事务所的了解。

4、参加社会活动。

律师职业不仅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又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做一个好的律师,不仅要有精湛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要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特别是他所在社区的活动。参加社区活动,不仅是律师职业本身的需要,更是律师事务所进行营销必不可少的一种路径。

5、瞄准有影响的人物。

有影响的人物大致上可以分成几类:政界的要人;商界的要人;其他各界的名人。这些有影响的人物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他们的价值去向,他们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评价以及对律师事业的支持与反对,他们的意见和态度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社会大众的意见和态度。因此,律师事务所在进行营销时将目光瞄准这些人物,通常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此所谓“名人效应”。

6、建立业务来源渠道。

现有的客户能保证律师事务所的生存,但却很难保证律师事务所进一步的发展。一个律师事务所要想获得不断发展,就必须要有源源不断的新业务。一个律师事务所能否获得源源不断的业务来源,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律师事务所长期从事的营销策略和营销行动是否成功,是否已经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声誉和职业形象。如果说律师事务所的营销是一条由许多环节组成的链条的话,那么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与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及其他职业事务所的关系就是这样的环节之一。

7、发挥事务所简介作用。

每一个人都有其特殊的人格以及不容与他人混淆的特征。律师事务所也不例外。一个律师事务所区别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特征,可以称之“所格”或者“品牌”。一个律师事务所一旦决定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手段去向社会、现有客户或者潜在客户提供律师事务所的信息时,就面临着选择。律师事务所必须决定怎样传递和在什么样的地方、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或手段去传递信息。通过信息传递,确立律师事务所的特有形象,并清晰地将律师事务所与其他事务所区分开来。而律师事务所简介在确立律师事务所的特有形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稳定而连续地向社会和潜在的客户传递着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简介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反映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理念、执业宗旨与服务目标;

二、介绍律师事务所的简要历史和重大业绩;

三、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传记;

四、披露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五、公开收费政策和标准。

8、瞄准潜在客户

从广义上说,律师事务所所有的营销行为都是为了寻找潜在的客户。但是,寻找潜在客户的营销行为有直接与间接之分。如前面所述的方式都是属于“间接瞄准”。这里所谓的是一种直接瞄准客户的方法。所谓“直接瞄准潜在客户”是指律师事务所对某些可能成为事务所的公司或者机构或者个人所争取的有针对性的营销行动。

三、律师营销管理

律师事务所的营销是一项有组织地利用律师事务所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社会关系等资源的复杂过程,它直接关系到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对它进行有效的管理尤其十分必要。为对营销行动实行有效管理,实现行动的预期效果,律师事务所应设立专门负责营销的决策机构,明确其基本职责,并应建立系统的管理、监督机制。

1、设立客户发展委员会

客户发展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律师事务所营销的决策机构,其基本职责是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营销计划,指导、监督并协调事务所市场营销计划的具体实施。

2、设立营销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指定专人负责营销是对律师事务所营销行为实施有效管理的必要手段。如果律师事务所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营销,它的营销行为很可能仅仅停留于计划或者虽然得到了实施,但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作为营销负责人在律师事务所中必须要有相当的权威,有能力动员、召集和使用律师事务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能整合和利用律师事务所的各种资源。如果律师事务所能在营销负责人的领导下整合律师事务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其他资源,律师事务所的营销计划就会转化为现实成果,营销目的就一定会实现。

3、设立市场营销协调员。营销协调员是律师事务所中具体处理

律师事务所营销事务的人员,他直接执行营销负责人的指令,受营销负责人的直接领导。

4、建立有关会议制度

9.行政事务论文 篇九

近年来,企业发展面临的新的局面,虽然其面临的更多机遇,但是同样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压力,相互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此也就很容易造成企业运行中出现明显问题,需要做好管理控制工作。在企业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行政管理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这种行政管理的作用要想发挥出最强价值,必须要进行实时调整,促使其能够表现出理想的适宜性效果,解决企业行政管理可能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

1 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结合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其重要性是比较突出的,企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相互结合进而才能够表现出较为理想的作用价值,促使企业能够有序高效发展。结合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其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强制性和及时性,进而也就能够具备较为理想的实际管理价值效果,有效解决企业发展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凝聚企业发展力量。

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在具体开展中的重要性表现是比较突出的,一方面,这种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能够促使企业的适应能力得到较好提升,满足于新时期发展下的基本要求,促使企业发展更为顺畅合理,避免因为出现企业不适应或者是滞后性问题而影响其发展效率,因为企业行政管理可以说涉及到了企业发展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对于管理人员以及员工都具备着较为理想的沟通协调效果,如此也就能够保障其企业的发展更为流畅,优化企业运营模式,缓解企业发展中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员的关系,促使其发展更具活力;另外一方面,企业行政管理的落实还能够在较大程度上有助于提升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效果,这一点对于企业发展而言更是极为重要。结合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其能够发挥出多个方面的功效,比如计划、指挥、控制以及组织等,都能够表现出较强的实效性,如此也就必然能够给在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方面表现出较强的作用价值效果。

2 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创新路径

结合新时期发展下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其确实具备着较为突出的作用价值优势,但是具体工作的开展落实难度也是比较大的,在企业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并且还需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需求,将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适宜性提升到最高。这也就必然需要重点加强对于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方面的创新优化,其中较为关键的`创新路径有以下几点:

(1)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对于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而言,重点从行政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优化是比较重要的一点,这种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主要就是为了改变管理观念和思想,促使其相应行政管理工作的落实能够更为流畅。比如对于现阶段企业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较为明显的各个制度不完善问题,就需要解决实际问题进行有效探索,确保其相应行政管理体制能够发挥出较强的作用效能,有效解决可能出现的隐患问题,促使规章制度能够和企业行政管理实际状况相匹配,如此也就能够表现出较为理想的作用价值。此外,对于企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还需要考虑到行政管理的具体质量和效率,对于各项活动的开展作用和价值进行分析评价,确保其能够具备理想的约束性和指导效果,逐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当然,对于企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落实,还需要具体到各个企业行政管理职能的划分上进行处理,促使其职能的划分较为明确,能够将各个行政管理人员的作用发挥到最大,避免出现人力资源的浪费现象,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落实。

(2)创新行政管理体系。对于现阶段各个企业行政管理体系进行创新优化同样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这种行政管理体系的创新主要就是为了促使其相应行政管理工作能够具备较强的可靠运行效果,尤其是对于人员的有效配置,以及自身工作任务的落实,更是需要表现出较强的实效性,相互之间工作的协调性也需要得到较好控制。基于这种行政管理体系方面的创新优化,其需要保障各个企业的岗位都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负责,将行政管理的各个任务高效落实,结合上述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方案进行有效配备,满足于各项工作开展的基本条件。当然,对于这种具体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创新,还需要重点从人员角度进行优化,保障各个行政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工作效能,有效解决可能出现的工作失误和偏差,对于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与时俱进地培训和教育,综合提升其技能水平,并且加强职业道德培养,促使其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行政管理工作。

(3)创新行政管理方法。在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过程中,针对具体方式方法进行创新优化也是当前比较重要的一个基本要求。这种行政管理方法的创新优化主要就是为了促使其能够适应于当前社会企业发展的基本需求,尤其是能够实现高效性和协调性处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化技术已经成为了必要发展趋势,也应该作为企业行政管理创新的核心方向,逐步替代传统行政管理模式和手段,促使其能够具备更强实效性。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其对于企业发展确实能够表现出较为理想的作用价值效果,而为了更好提升企业行政管理的作用价值,又需要重点围绕着新时期的新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明确创新优化路径,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参考文献

[1] 马艳玲.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及创新路径分析[J].科技展望,,27(05):181+183.

[2] 张芳.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及创新路径[J].企业改革与管理,,(11):20+22.

[3] 李晓莉.浅析新时期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及创新路径[J].经营管理者,,(11):45.

10.行政事务之车辆管理 篇十

目前大多数农业管理机构人员少, 编制仅有几人, 有的甚至只有2人, 没有内设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和法制工作机构。以我市为例, 渔政站编制10人, 动物卫生监督所仅有2名执法人员, 而这些机构均没有设立内部的行政执法机构和法制工作机构, 作出行政处罚时仅几个执法人员讨论决定,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这明显违反了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本人认为农业管理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报请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同意。否则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主要理由:

1. 未报法制工作部门审核同意, 不符合立法本意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均对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的行政执法作为作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范。其明确规定了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执法机构必须报请法制机构同意后再报处罚机关审核, 这样方可作出行政处罚。如果法定授权的农业管理机构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同意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明显不符合《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立法的初衷。

2. 农业管理机构是一个非独立的法人

农业管理机构仅仅是农业主管部门的一个内设科室, 就我市而言, 渔政站、植保站等机构没有独立的人事、财务等权力, 所有的权力全部在丹阳市农林局。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如发生行政侵权和行政败诉而引发行政赔偿, 农业管理机构无力承担赔偿责任, 需市农林局承担。可以这样说农业管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时不经过主管局法制机构及主管局审查批准, 而要主管局承担其行政执法过错, 这明显违反了农业行政处罚相关规定。

3. 完善农业行政处罚文书的设想

授权的农业管理机构制作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时, 应当报主管局审核备案, 同样农业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报请主管局及其法制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作出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文书必须报请主管局的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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