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劳务分包合同

2025-02-25

施工队劳务分包合同(共11篇)

1.施工队劳务分包合同 篇一

甲方: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工程的建设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自愿承担凯里“未来城,一期房建项目二标段(A1 地块泥工班工程的工程内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仂、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承包单项工程名称:基础清基及回填、砼施工、砖砌体、室内粉刷。

2、工程地点:凯里市原棉纺厂至西出口片区(武警支队旁)

3、建筑面积:约 96000.00平方米。

二、劳务分包方式、范围(内容) 分包范围(内容)

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本工程混凝土生产及浇筑工程:湿润、浇筑养护 (务必收面、拉毛)砼 覆盖等(包含废料的处理及其相关的辅助工作比如:为处理废料而搭设架体、安设管道等辅助工作), 本工程砼均采用商品砼浇筑(二次构件为自拌砼)等所有与泥 工有关的零星安装以及后浇带二次施工等工序,包括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 计变更中所包括的内容。

2、室内抹灰工程:包含楼梯间梁板柱墙、天井通道粱 (墙上梁)柱墙、室内 梁(墙上梁)柱墙、地下室(车库)梁板(天棚)柱墙、消防水池梁板(天棚)柱墙、空洞 强弱电消防设备管井及封堵(包含二次封堵)等一切设计内容, (外墙内保温 YT 砂浆由甲方负责,非 YT 砂浆外的内墙保温由甲方自行负责);

3、楼地面:包含车库、消防水池、厕所等除防水、饰面层以外的一切工序,其他楼地面结构砼浇筑时一次性拉毛找平,不做找平层,但若达不到此要求,找平耗费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主要内容:砂浆及砼施工机械的配套,与泥工相关的所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以及工人的防寒、防暑等所有劳保用品,凡所属工程范围内转运均内乙方 2 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确保工程正常使用。

4、双方约定,基础工程中孔桩数量不多于 10 个孔,超过 10 个孔双方更行 协商。

5、针对保险一事,对于工地内泥工班组的二次保险费用控制在两万元以内,由乙方支付两万元保险费, 超过该范围内保险公司及施工总包负责若不超过则由 甲方自行处理。

6、成品保护、保卫(场内外所有材料 50 米距离内的上车下车及码放);

7、夜间照明(地下室、操作层、楼梯、通道)设施安设、施工用水管网的安 设等临时用电工作;甲方将配电箱设置于现场一级配电室及其他至楼层总配电箱,各层设备用电均由乙方设置;

8、如因图纸变更增加工程量单处超过 1000.00 元,按实际发生计算;

9、甲方有权根据监理、业主及自身要求增加或减少某一分项工作,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或其他诉求。

三、承包单价 按照以上的工作内容、范围,以人工费包干的形式按以下方式结算:

按设计图中建筑面积据 元/平方米(裙楼、塔楼的一次结构及二次结 构)按设计施工图中的建筑面积计算工。

四、工期要求

1、按照甲方与工程承包人签订劳务合同的节点工期为准,不分节假日严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节拍的施工进度计划顺利完成, 下雨不超过二小时必须正常上 班。否则将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处以相应的罚款,不得有任何异议。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正确施工。做到不野蛮施工,不蛮干做到文明施工。

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及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有辱骂 现场管理人员,斗殴、偷盗、酗酒、赌博等行为,否则视为违规现象,轻者罚款直至整个班组清理出场,重者送相关法律部门,并且所有后果自负。

五、质量标准

1、乙方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图纸纪要、设计变更、甲方要求(包含但不限 于施工组织设计及所有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图集、和相关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有关要求施工。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到工地验收所承包的 分项工程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发现问题立刻进行整改。

2、如果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地方规定的现行质量合格标准(或 设计要求)而造成返工的,人工损失、材料损失、工期延误等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若因此而给其他分包项目工程造成损失的, 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其他项目工程的全部经济损失。

3、每完成一层或一段分项工程必须进行自检互检,交接工作上不清下不接,并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4 4、乙方应保证其承包范围的工程能一次顺利验收。若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 验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因甲方原因掉料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超过三天按实际补贴乙方 50 元/天生活费。相反延误工期一天扣除乙方延误费 500 元/天,在当月工程款中 扣除。

六、付款方式及要求 1、乙方先进场施工完成地面二层浇注,一层模板拆除并清理干净经甲方检查确认合格后开始第一次付款,支付比例为已完工部分的 80%;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达到甲方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或甲方、监理、业主检查不合格,并下达整改意见三次以上均无改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场, 且甲方按所做过程实际完成量的 60%支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且其所交纳的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处理。

3、人工费的支付:在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时,乙方将工人当月工资表交甲方,采用实名制,并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甲方监督发放。

4、本工程款仅发放于本工程施工工人,不得挪用于其他工程上,否则将视为违约。

5、进度支付按每栋每月完成 5 层为支付节点,支付比例为己完工部分的 80%;达不到支付条件,当月不予以支付;

七、乙方义务

1、乙方承包的所有分项工程必须按施工图纸、图集要求、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及所有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承担因质量不合格而采取的一切补救措施费用;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管理班子并报甲 方、监理审批备案。

2、组织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健康的熟练工人(男 18 岁以上 50 岁以下、女 20 岁以上 45 岁以下)投入生产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甲方公司制度流程及项目 部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持有有效的国家颁发的上岗证 的人员方能上岗作业;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素质,保持队伍的稳定,在合同 未履行完毕之前,除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外,乙方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班组人员和擅 5 自撤离施工现场。

3、乙方班组长或代班长必须在施工现场,离开工地连续 4 小时以上,须告 知甲方,并另派人到施工现场,不得影响施工,否则按 500 元/次承担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工种、人数、进场时间 )组织人员入场,工 程结束时,速办理有关离场手续。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调配(增减)人员。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教育,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调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抽离人 员离开岗位; 严禁招用老、弱、病、残、孕及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 严禁招用患有不宜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疾病的职工; 严禁招用犯罪在逃、吸毒、贩毒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严禁招用有语言障碍或语言不通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甲方发现乙方招用以上违禁人员, 乙方须支付¥500 元/人次的违约金, 并且 乙方要立即清退违禁人员出场,并承担招用违禁人员造成的一切责任。

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卖淫等。一旦造成犯罪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新工人进场时甲方向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明确危险所在,同时乙方每天应对班前安全意识教育,并做好记录,每周甲方检查一次记 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气操作规程施工。栓、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 品,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接受安全违规处罚。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时,金额在 0 元以内 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 20000 元以上保险公司赔偿以后余下金额,由甲方负责 70%,乙方负责 30%的费用。

2、每天安排二人以上专门负责生产作业区的清洁、保卫等工作:

3、每一道工序完工,必须严格执行“三检‘ ’制度。尤其其配套跟进的安全 文明措施。

九、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进行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 刑事、民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竣工结算

1、全部工作完成,并经工程承包人组织单项预验收后 15 天内,劳务分包人 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 报酬的最终支付。

2、结算办理完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至 98%,预留 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 1 年。

十一、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提前 2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 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甲方的变更内容和工程施工要求及时 进行各项调整和变更。

2、图纸变更或工程增减按实调整(价格按乙方所报相应部位分项综合单价)

乙方务必严格按设计、规范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操作),不 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园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产生的费用 和因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施工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工程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其它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乙 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损失。

十三、其他

1、乙方下料必须正确,其配料单必须在下料前三天交甲方技术负责人复核签字后方可下料,梁、柱、板钢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格按照《砼工程现行施工 规范要求》机械施工。

2、如因乙方与务工人员的工资纠纷,导致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及上级公司问询、务工人员因工资纠纷造成工地停工、影响甲方现场工作人员正常办公,每 次对乙方处以罚款壹万元整。

3、凡与安全防护有关设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乱拆或松动,如安全设施确实档道, 需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专业人员处理, 否则擅自松动、拆除将按 500~1000 元以上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班组所有责任。

4、乙方必须认真熟读本工程图纸严格按照业主方的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人数, 乙方必须常住现场人员不得低于 10 人, 8 若乙方在工作中达不到甲方要求人数或进度甲方有权给乙方补足调配人员, 其工 资按市场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负责施工临时场地约 120平方米的砼坪,以交付甲方用于建设临时 办公室。另修建一个临时侧所。

6、乙方对工地的临时材料要及时进行保护,特别是水泥,要及时进行覆盖,以减少损失。

十四、争议

1、甲方和乙方在履约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2.施工队劳务分包合同 篇二

2014年7月以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针对建筑领域劳务管理工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明确了施工企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的实名制管理责任、用工主体责任、用工监管责任、教育培训责任、质量安全连带责任等, 建筑行业各环节所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劳务作业发包人必须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规范项目管理行为, 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1 因劳务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多年来,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劳务作业领域习惯将工程分包给一些熟悉的“包工头”, 由“包工头”招募农民工实施工程劳务分包。由于缺乏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监管, 在劳务费结算、安全事故处理、工程质量、工资分配等方面出现许多劳务纠纷, 甚至出现“包工头”卷走工资款的现象。再有劳务作业人员多为农民工, 临时性、季节性、流动性大, 技能素质参差不齐, 一些农民工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就上岗, 给施工项目带来安全质量隐患。“包工头”随意用工, 违法转嫁经营风险, 既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也为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风险。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资质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工程。也就是说, 不能与“包工头”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劳务序列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业务。只对劳务企业的净资产、企业主要管理和技术工人、经营场所有限制。这就要求劳务作业发包人必须对劳务作业承包人的诚信经营、施工业绩、施工组织、协作配合、班组管控、人员素质等方面多方考察、优胜劣汰, 采取劳务竞标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 一定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并按要求对劳务作业承包人的进场人员及用工情况进行审核, 确保在场所有劳务人员均参加了工伤保险, 并与劳务作业承包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2 因转包或分包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对于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或含有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针对目前劳务市场存在较多的以劳务分包之名进行专业分包甚至转包的违法行为,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 劳务作业发包人不得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提供或采购大型机械、主要材料, 劳务作业发包人不得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提供或租赁周转性材料, 为此, 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 一定要明确劳务承包人承包的劳务分包范围和内容, 劳务承包方只能提供劳动力, 由劳务发包人提供机具设备、原材料, 接受劳务发包人的技术和管理, 以此强化劳务作业承包人仅提供劳务作业的合同实质, 以促进劳务市场的有序发展。

3 因合同内容不规范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 有的劳务分包合同内容缺乏完整性;一些重要条款责任划分不明确、不清晰;不注重风险条款的约定;对施工过程劳务结算方法无约定, 使劳务结算与劳务费支付风险加大;甚至有的劳务分包双方过分地依赖于相互间的诚信度只有口头协议, 忽视了书面合同的作用及法律效力。这样就给施工过程中产生劳务纠纷留下隐患。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使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更加合理、合法、规范, 避免了缺款漏项, 不能真实确切的表达当事人意图, 防止出现违法和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同时也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 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保护劳务分包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 需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条款涉及的分包范围、内容、质量、安全、价格、结算、支付、责任约定以及违约处置等条款必须清晰、准确, 从而规避合同风险。

4 因责任划分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在施工过程中, 因劳务分包双方责任划分不明确而产生的劳务纠纷比比皆是。新版劳务分包合同在条文设置上强调了劳务作业发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全面管理义务, 完善了以劳务分包之名进行专业分包甚至转包的防范措施。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强调了劳务作业发包人的现场管理义务, 由劳务作业发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劳务作业承包人根据劳务作业发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劳动力供应计划报劳务作业发包人审批, 劳务作业发包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以及工期计划等, 劳务作业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同时明确劳务作业承包人不得对工程提出变更, 通过合同引导劳务作业发包人加强现场管理。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劳务作业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制度, 明确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与项目负责人系劳动合同关系, 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方面保障项目负责人作为劳动者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明确项目负责人制度, 保障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

这就要求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劳务作业承包人接受劳务作业发包人的技术指导和管理, 共同合作, 确保建筑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5 因劳务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中强调了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义务,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应当向劳务作业发包人提交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出勤情况、工资发放记录以及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等;同时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承诺, 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劳务分包工作, 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 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通过合同引导当事人合法履约, 并有效缓解目前广泛存在的拖欠劳务人员工资以及不依法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国家下大力度解决欠付农民工工资问题, 保障劳务作业承包人将所得的劳务费专款专用。

6 因劳务费结算与支付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劳务费结算是支付的前提, 也是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的风险根源在于结算。

1)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 只注重综合单价, 不注重过程结算 (月度结算与节点结算) 。合同履约过程中会出现诸多矛盾和问题, 过程结算不仅可以规避结算与支付带来的风险, 还能为发包人决策提供依据。很多项目发生的劳务费支付纠纷, 根源在于过程结算不清。

2) 劳务分包合同对过程结算条款约定不全面、不严谨, 或可操作性不强, 造成每月的劳务结算与实际完成工作量不符。例如有的项目约定主体结构月度结算按完成部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劳务费, 但地基与基础工程则无法按面积计量, 在没有科学计价方法前提下, 月度劳务结算仅靠预估预提这种粗放管理, 既存在风险, 也不利于项目成本核算。

劳务费结算要坚持月结月清制度, 以免事后结算给项目成本不实带来隐患。劳务费要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比例并通过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支付, 项目部与劳务分包方共同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 确保劳务作业人员的稳定。坚决杜绝施工总包单位将劳务费直接支付给“包工头”现象的发生, 从而降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 只有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书面合同,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管理, 才能有效的预防劳务纠纷的发生, 促进建筑业劳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满洪.建筑行业劳务分包管理现状与应对方法[J].中华建设, 2013 (7) :59-60.

3.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浅析 篇三

关键词:劳务分包 施工管理

0 引言

所谓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我国的建筑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劳务分包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型式。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企业为了保证工程任务的连续性而大量投标,有时可能会发生中标工程过多,企业自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在工人不足时,虽然企业可以采取向社会招聘民工的方式来弥补人力不足,但需按《劳动法》要求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这会增大企业在培训方面的投入,而且新招聘人员即使经过培训,在短时间内效果不明显,其施工经验、业务技能等仍无法与具有长期类似施工经历分包队伍的工人相比。而合理的劳务分包能取长补短,具有专业技能强,而且能够发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对工程施工的协调、督促、照管的共同作用。另外劳务分包人有地利、人和优势,熟悉的施工环境等诸多有利因素也为承包人合理降低分包价创造了可能。现今劳务分包工作已成为总包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务分包工作管理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总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单位的信誉。因此,应对劳务分包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1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不管劳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合同签订要及时。有些分包工程不能及时签订合同,只管干活抢进度,形成了合同事实,或将某些敏感的经济条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谈,使项目的合同谈判处于非常被动状态,达不到预期的分包目的,从而使双方引起扯皮和发生经济纠纷。施工企业往往对总包合同的签订较为重视,而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存有较大的随意性,时常出现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其中一项或几项缺漏或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必然影响总包合同的正常履行;如遇分包方违约发生纠纷后,总包单位也无合同约定追究其民事违约责任。特别应当指出,还有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结算条款等严重不当,没有将总包合同中的有关变更调整及结算条件、时间、标准、方法等相联系,忽视了应当在分包中化解、分解总包合同的相应风险。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价格及结算方式、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2 施工中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

2.1 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编制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劳务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劳务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劳务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2.2 核查劳务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小型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及小型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施工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2.3 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劳务分包工程开工后,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应对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的质检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2.5 对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企业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总包单位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劳务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2.6 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劳务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2.7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2.8 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施工企业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2.9 劳务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劳务分包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对劳务分包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当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劳务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劳务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只有劳务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通过了验收,施工企业才能接收劳务分包工程的移交,与劳务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工程结算。

参考文献:

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拆迁黄岗村金山路南段路西集体厂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金山路南段路西集体厂房

二、工程地点:金山路南段路西

三、工程面积:70间

四、承包方式:拆迁款为2.2万元,所有拆迁物归乙方所有。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先付款后,再拆迁。

六、安全:在乙方拆迁过程中,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工期:10天。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5.建筑安装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五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建筑安装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朔州南垣小区住宅楼工程A1#、A2#、A3#、A4#、A5#、A6#及A-1段、A-2段、A-3段商铺。

1.2工程地点:朔州市朔城区南垣街以南、农校路以北的大运路东侧。

1.3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承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范围内的上下水暖气(包括地暖)、电气工程及避雷接地网的所有制作、安装等,上下水及暖气的安装接口均出散水1.5米

1.4承包方式为清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工期要求:开始工作日期:2010年4月,结束工作日期:2010年9月30日;

3、乙方责任:

3.1、乙方为保证甲方工期要求,应制定月施工计划和周施工计划,以及完成相当工程量劳动力的安排计划,提前一周上报甲方审批。

3.2、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放足够人力、物保证每天计划的实施,要求施工班组当天工作当天完成,完不成任务不下岗,确保下一步工序正常进行。

3.3,安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配备合理,充足的施工人员,如未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如果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进度计划,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分割乙方承包工程的部分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承包结算款中扣除,分割出来的工程量另外增加20℅的管理费支付给甲方。如需更换劳务队伍,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完成产值30℅的违约赔偿金。如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不干的,其前期所干的一切工费全部扣除,作为对新队伍及延误工期的损失费,如延误工期,每延长一天罚乙方500元的罚款,以延长天数计算。

4,质量标准:

4.1,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人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企业标准,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4.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时,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4.3,各分包工程质量经乙方自检合格后,须及时报甲方,甲方联系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4,每道工序开工前,甲方向乙方做技术,质量交底工作。

4.5.工程质量的评定一当地质量检验部门评定结果为准。

4.6,乙方施工期间,须按甲方及总包单位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管理控制。

5、劳务报酬。

5.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1)住宅部分:以建筑面积:14元/㎡,计算方法: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正负零以上的建筑面积以2000年定额计算规则执行计算建筑面积。(2)商铺、车库、物业办公室等公共设施用房内的均按工程量以2000年定额人工费加35%取费执行结算。

5.2、劳务报酬支付:

主楼起按3元/㎡支付,交工后全部付清。

6、在本工程保修期间,如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在三天内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不能履行维修义务,甲方另安排人员维修,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内扣除。

7、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8.1、工程开工前,负责联系有关人员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质量、工期、材料节约、消防、治安、现场文明施工、现场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技术交底。

8.2、负责联系有关人员分工序验收及协调各工种间的配合关系。

8.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已完成部分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监控和验收;

8.4、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8.5、对乙方原因造成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问题,有权终止其活动,并限期整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返修的材料浪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

8.6、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部分,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及时复查并报有关单位验收。

8.7、发生质量问题时,对甲方责令置之不理或不听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酌情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要保证进场人员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劳务素质;

9.2、乙方自行办理与自身的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9.3、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及进度向甲方负责;

9.4、乙方进入现场后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各工种在交叉作业时出现矛盾,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协调;

9.5、应对已完成工程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失,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必须接受。

9.6、当甲方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查验收时,乙方可按要求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和修复,检查合格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如不合格,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0、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的使用:

10.1、甲方应及时保质保量组织材料进场,以保证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0.2、施工用电线电缆及配电箱由甲方提供一级配电箱,二三级配电均由甲方负责。(终端设备的电缆、电线由乙方负责),一级配电的材料乙方负责保管,竣工前乙方原物返还,如有丢失,按原值抵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0.3、工程材料由甲方施工员依据施工预算开具限额领料单,甲方核算员进行审核,乙方凭限额领料单进行领料,无正当理由浪费的材料,按浪费材料总值的100%进行赔偿,并从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10.4乙方每月应交纳卫生清理费300元。

11、安全文明施工:

11.1、安全目标:省安全文明优良工地;

11.2、鉴定本合同的同时,必须为工人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支付劳动保险费,乙方如果拒绝办理,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及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稳定后,须向甲方及总包单位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乙方负责人还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由甲方负责联系办理)及胸卡或出入证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11.4、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应按甲方指定范围进行住宿,不得私搭乱建(主楼及地下室不得住人,如确需住人必须经甲方同意),照明由甲方统一考虑,宿舍不得私拉乱接。食堂由甲方统一安排,严禁在宿舍及生活区开灶;工地上严禁带家属小孩在工地食宿。

11.5、乙方保证配合并达到甲方安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进入工地后要执行本工地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章作业或不听工地管理人员指挥的将处以每次100-500元的罚款。

11.6、乙方应指定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生活管理工作;要求各班组在每天上班前给工人召开班前会,加强工人的现场安全教育,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如在施工现场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及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甲方安全员、领导反映情况,并积极配合消除安全隐患。

11.7、乙方要加强工人的素质教育,遵守建设单位场区和甲方工地得各项规章制度。任何工人不得出借公司财务。乙方的机修工及电工要经甲方的领导、安全员考试合格认可后方可进行操作机械、电气设备。任何人不经领导或安全员批准,不得私自乱动机械设备,否则处50-500元的罚款,并处以劳务队每次1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11.8、乙方负责本合同工作量范围内脚手架、11.9、按甲方及总包单位统一规划标准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及日常的维护管理,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10、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否则甲方委派他人清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做好本工种及其它工种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如有损失其它工种的成品,并负全部的责任及费用。

11.11、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如达不到要求,按甲方安全文明管理罚款细则接受处罚;

11.12、乙方应对工人进行有效管理,不能以自发自愿、个人行为为借口,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聚集个人围堵甲方或业主的办公场所,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

11.13、在工地范围严禁赌博机发生打架斗殴现象,如发现情节轻重罚款500-5000元;发生班组之间的群架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1.14、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如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2、其它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交,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12.2、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单位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发生;未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并无具体改进措施;发生质量问题,对甲方责令不予以改正,私自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未按安全规章生产,整改后又不能达到要求的;经常违反工地管理制度的。12.4、生活用煤气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在生活方面使用电蒸箱及电饭煲以外的电器做饭、炒菜,甲方将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根据所使用的功率从即日起至进场日计算电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并限时拆除或没收;如需统一工作服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负担;

12.5、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等法律效力,由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13、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年月

6.施工队劳务分包合同 篇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轻工。施工所用机械设备、运输机具、操作工具等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合格

2、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施

工图纸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其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隐蔽工程由 甲乙方及监理共同验收全格后方可进行下道

工序。已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如因变更或组织施工方出现问题须要重新施工的甲

方应按合同(或市场价)给予乙方结算工费。

第七条工程价格:建筑面积————————/㎡,单价,总价万元。

第八条工期及付款方式:

工期在施工材料及设备及时供应,项目部有效的组织各道工序正常施工于1

前完工,如因施工人员配备不到位,而拖延工期处以劳务费额每日的罚款;反

之每提前一天给予的奖励。拨款按工程进度每月的日前所完成的工程量的拨款,其余在整体竣工后一次付清.第九条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

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

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负责劳务分包营业税的代缴事项,并给乙方完税证明。(总包方缴纳税金的复印件)

第十条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

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

工作。

5、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认真按有关安全施工的制度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必须服从安全监理和项目部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并配安全巡查员制度配合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和公司进行处罚。

2、甲方在施工生产中创造安全条件,并且保障安全生产设施齐全;三宝用品由甲方提供。如因甲方的安全设施不到位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盲目指挥生产的,甲方负全部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负责为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材料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工程施工材料的限额领料手续并当场验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浪费的按原价的2倍处以罚款。

第十一条施工机具管理:

1、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由甲方按《施工组织设计》配备,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安排有相应资格证书及操作经验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殊设备。

2、手续操作工具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供应的工具由乙方认真保管养护及维修,如有人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

1、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在甲方的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质量、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经常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及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不法行为的监督和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当出现不法和不符合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及追究其责任的事宜.3、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工完场清,保证现场整洁。

4、乙方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严禁合同外人员进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生活管理:

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食宿环境(条件)。

2. 全部炊事用具由甲方提供。

3. 生活用需用品由乙方自理。

4. 甲方提供烧柴燃料。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在施工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生产中调配人员延误甲方施工工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便变更或中止,如单方随便变更或中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应合理管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工人工资。如因资金不到位(工人工资短缺)所造成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5、现场发生临时用工,工资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6、劳动保险事故发生的处理等,按相应的劳工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竣工,办完交工验收手续,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第十八条:全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7.施工队劳务分包合同 篇七

关键词:劳务分包,劳务用工,税务规划

1 关于铁路项目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

1.1 关于劳务公司的几种形式

(1)以劳务派遣和职业介绍为主的劳务公司。这类公司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派遣工人工资和服务费。(2)具有一定劳务资质,能够独立完成某项施工任务,只提供资质范围内的劳务,不负责材料、机械设备费用的劳务公司。这类公司其收入既可是派遣工人工资+服务费,也可按照其施工的工程量与发包方统一结算劳务价款。(3)能够独立承担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这类公司收入既可是劳务收入,也可是工程价款收入。

1.2 铁路项目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模式

(1)施工企业铁路项目运作模式。铁路施工企业集团通过竞标取得工程总承包资格,后设立一个指挥部等形式的组织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同时将工程分给自己的子(分)公司。子(分)公司成立项目部或经理部,负责所管管段的施工任务。为完成任务,项目经理部还会将劳务分包给若干施工队。(2)施工队管理模式。施工队伍一般分为四种情况:一是架子队形式,由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管理和监控人员,以内、外劳务人员为主要作业人员而组建的作业队伍。二是劳务分包形式,企业将部分劳务分包给四证一书齐全,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三是工程分包形式,企业将承揽的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分包给有相应资质施工企业,同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四是内部自有建制队伍承包形式,企业同自己的建制队签订内部承包合同,进行内部施工管理,工、料、机费用全部纳入企业自己财务帐核算。

2 关于对劳务用工的有关主要税法政策

(1)国务院第540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五条第三款及第六条。(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3)财税[2003]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十二款规定。(4)国税函[2006]第4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3 关于铁路项目涉及营业税的困惑

第一个困惑,长期以来,铁路施工企业为了弥补铁路项目劳动力不足,利用各种形式雇佣企业外部劳务。在工资发放上,有时企业做工资表直接发放工资,有时将劳务费付给劳务公司,同时还要支付部分管理费或小型材料费,怎样核算,要不要发票,怎样取得发票,发票该以什么数据开票。第二个困惑,是工程分包,已对分包方以工程量计价,在我方已按总承包额交纳了税款的情况下,分包方一般不愿提供发票,理由是提供发票要重复缴税,需要增加费用。如不提供发票,税务检查要求我方做纳税调整。第三个困惑,以工程量计纯劳务费和以发放工资形式支付劳务费应做什么样的区别,纳税怎样处理,发票是否提供。

4 关于劳务用工税务处理的几点思考

4.1 劳务派遣形式下的税务规划

即架子队模式下的劳务用工,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划形式:规划形式一,从劳务公司派遣或零星聘用劳务人员,签订劳务用工或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委托用工单位发放派遣工人工资,用工单位每月按约定向劳务公司付服务费,派遣工人工资在用工单位财务账上反映,不在劳务公司账面体现。劳务派遣公司给用工单位开具发票,金额是服务费,劳务公司按服务费的5%交纳营业税。规划形式二,派遣工人的工资和服务费(或管理费)由双方共同约定,明确具体金额,由用工单位把工资和服务费一起支付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向用工单位开具发票,金额包括工资+服务费,工资由劳务公司代发。劳务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实行差额交税,即: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并以此交纳营业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两种形式在合同中一定要分清工资和管理费,不然就体现不出劳务公司的派遣性。

4.2 工程分包或转包形式下的税务规划

(1)总承包方在开具主合同发票并缴纳税款的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分包合同的原件,分包方的税务登记证或者外出经营活动证明。(2)分包方在注册地办理外出经营证明,然后到施工所在地办理临时登记,根据总分包合同和发包企业的代扣证明,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这样,既能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又可不再重复纳税。(3)总承包方在扣缴税款后,要求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其中有一联次是分包人的,分包人可以据此开具发票(不再重复纳税)提供给总承包方,分包方和总承包方据此发票作为收入和支付凭证。分包方不需要另外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但是要缴纳分包合同的印花税等。发票的记帐联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是营业税完税凭证,未取得发票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收入应按自营业务申报纳税。

4.3 纯劳务分包形式下的税务规划

8.健全管理机制防范劳务分包风险 篇八

分析劳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的因素:一是施工企业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个别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是由“包工头”组织挂靠的皮包公司;二是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作约定或约定不全,双方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工程计量规则不清、不细,尤其是对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影响合同的执行力;三是管理过程监督不力,检查控制不严,没有履行相应的签认手续;四是个别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规定劳务分包等。

铁路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选好、用好、管好劳务分包队伍十分重要,它不仅是施工质量的保障,也是双方取得共赢的基础。中铁一局电务公司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和电务专业短、平、快的特点,将劳务分包管理作为施工的重难点来抓,从制度建设、机构设置、现场管理、执行力建设、监督检查等五方面入手,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完善的制度是劳务分包管理的基础

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制度是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首要工作,以规范劳务分包管理行为。一是建立劳务公司注册制度。现阶段成立劳务公司门槛较低,各种劳务公司应运而生。因此,选择好的劳务公司是关键,通过市场调查、业绩查询,选择一批资质高、能力强、信誉好的劳务公司,做好登记注册工作,建立信息管理档案。二是建立劳务分包准入制度。通过工商网络系统或函证等有效手段,对劳务分包公司提供的“证照资质”等证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查询核实,防止和杜绝“包工头”、不法分包商提供虚假证照,入围参与劳务分包。三是建立分包商分类管理制度。对查证入围的合格分包商资质等级、专业进行划分,确定劳务分包的范围,实行动态化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完善劳务分包流程,建立施工项目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评审制度,规范劳务分包程序。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合同、随意停工、煽动劳务人员无理取闹、恶意讨薪的分包商必须予以清理,纳入黑名单,严禁使用。

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劳务分包管理的保障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张,劳务分包业务也在扩大,劳务纠纷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仅凭过去授权委托施工项目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已经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完善的劳务分包管理机制,强化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一是成立分包方管理部,负责分包商的资质审核、注册,以及劳务分包使用情况的调查统计,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对分包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过程管控,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二是形成相关部门参与的分包商管理机制,负责劳务分包的招议标、工程数量、劳务费、合同文本的审核工作,确保劳务分包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制度和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程序及规定。三是对劳务分包工程数量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设计变更或业主提出的要求对原劳务分包合同中增减变更的工程数量,依据现场双方变更签认单进行调整,做到有据可查,避免由此引发的劳务费纠纷。

加强项目现场管理是劳务分包管理的关键

施工现场直接关系着项目的施工成本、盈利水平和工程的安全质量,从最初选择劳务公司招议标、合同谈判、相关资料的初级评审和报送二级评审、合同签订、进场施工、过程管理,直到项目结束撤出为止,每个程序和环节都与项目密切相关。项目现场管理是劳务分包管理的关键,一是要做好前期施工调查,成立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明确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向上级主管部门编制申报劳务分包量。二是按照合同要求对劳务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对进场人员和所带机具进行清点、检验登记造册。三是加强劳务方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不符合规范的操作行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及时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检测、量方、签认验收,绝不能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四是严格劳务费支付程序,按照劳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比例,依据签认验收单核算劳务费,经项目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把关,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支付,大额劳务费支付应上报审批后方可支付。五是加强对劳务方自身管理、施工质量、安全防护以及劳务工工资发放等情况的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作出综合信誉评价。把那些真正施工能力强、自身管理好、遵章守纪、能与分包企业同甘共苦,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干得下来的优秀劳务公司挑选出来,建立良好的劳务分包合作关系,在劳务分包时实行优先考虑,在分包费上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在长期的合作中实现互惠双赢。

严谨的分包合同是解决劳务纠纷的法律依据

劳务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条款不规范或双方权利、责任、义务不够明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条款等行为而引发的劳务纠纷。因此,劳务分包合同的制定在劳务分包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合同文本,它不仅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是保护各自利益的法律文书,受到法律保护。当双方发生争议时,签订的合同就要经得起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这就要求劳务分包合同须经具有法律专业人员的参与制定及审核,条款内容必须严谨、合法,且充分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愿。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认真履行,分包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务费,劳务方不得无故停工或拖延工期。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变更,也要经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只有这样,双方才能达到和谐与共,不为纠纷而缠绕,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但对个别分包商有意拒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鼓动劳务人员聚众闹事、恶意讨薪的行为,在协商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应采取有力的措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行为和造成的损失。在这样的情形下,严谨的劳务分包合同就成了加强劳务队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途径,也是解决劳务纠纷的有效法律依据。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分包合同的管理,从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直到合同的履行检查,要做好全过程的监督。只有真正搞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对劳务队伍的全方位管理,才能实现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施工企业才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执行力建设是劳务分包管理能力和素质要求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经常讲到执行力建设,执行力的生命在于执行者的素质,包括业务能力和责任与态度。劳务分包作为施工企业管理的重点,从分包商的选择、签订合同、进场施工、过程管理、验工计价、费用结算,整个过程,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最终是否达到工期、质量、安全和资金等有效控制目标,取得预期的效益,就是看每个工作环节的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体现出管理人员在劳务分包管理方面的执行力。这种执行力来自于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对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文件制度、学习理解、掌握运用的能力,以及应知应会的程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分析个别项目出现的一些劳务纠纷,其根本原因就是对文件、制度学习、理解、掌握得不够全面,导致管理能力和水平不高,在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劳务分包的管理规定,或是缺乏责任心,工作不严谨,随意性强,法律意识淡薄,不研究、不沟通。甚至不签协议使用外部劳务人员,违反了劳务分包管理规定造成的,说到底就是执行力不强。把廉洁从业教育作为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的思想意识。认真落实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项目廉政监督小组,强化分包管理监督机制。坚持开工先开廉洁课,签订项目廉洁从业责任书和承诺书,严格执行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党政会签、厂务公开等制度,形成良好的廉洁氛围。

在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中,不仅要执行企业劳务分包等管理制度,强化劳务分包相关法律、政策等知识的学习,还要在施工管理中加强劳务分包过程控制,使得劳务分包管理工作合规合法,及时得到有效监控,在遇到劳务纠纷时做到心中有数,不乱分寸,有礼有节,合理应对,有效地维护项目施工持续进行,同时施工企业的生产效益也将得到有效保障。

(责任编辑:罗志荣)

9.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例 篇九

(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辽宁鹤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发证机关: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专业及等级: 资质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职务: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 标准。

5、劳务分包价款及计价方式:

6、劳务分包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7、劳务分包价款支付方法及支付时间:

8、劳务分包价款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法:

9、乙方义务

9.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9.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月底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9.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

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9.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否则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

9.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9.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安全施工与检查

10.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等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自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1、安全防护

11.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1.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承担相应费用。

12、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3、保险

13.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3.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4、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4.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4.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14.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

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5、施工变更

15.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内容的变更。

15.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作量,劳务价款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5.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价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6、施工验收

16.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6.2全部工程竣工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

作业的施工质量继续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17、违约责任

17.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1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7.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19、合同解除

19.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9.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如乙方违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支付已完工作的劳务价款。

20、补充条款

2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2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10.大包干劳务分包施工合同A 篇十

大包干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经营业务用房、联合工房、烟叶仓库、配套用房、传达室的劳务分包施工合同,WORD格式,共24页。

甲方承建的经营业务用房、联合工房、烟叶仓库、配套用房、传达室项目因生产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提供技术熟练的承建制劳务队伍、部分机械设备、全部辅材及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参与本工程的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协商一致,特制定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联合工房1层局部3层,建筑高度28.15m;经营业务用房地下1层、地上6层,局部4层、5层,建筑高度23.4m;烟叶仓库3层,建筑高度20.3m;配套用房2层;传达室1层。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暂定45000㎡(实际结算面积以本工程经业主审计完成后,按照国家建筑工程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所确定的面积数为准。)

四、承包方式

①结构主体及湿作业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按建筑面积平米包干的形式劳务分包。

乙方负责承建制劳务队伍以包工、包辅材、包小型机械(含斗车以下之类机械在内)、包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砼泵等)、包脚手架、工具及设备及维护、从第三级配电箱后的分箱及所有设备、施工用水的水管、包场地内临时设施(临建住宿、道路硬化另计)休整、包配合甲方指定的各专业队伍施工配合费、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承包。

②甲方只提供主体结构主材钢筋、大型挖掘机、压路机、吊机,以及施工用的地材:砖、石、砂、涂料、石材、防水材料、止水钢板、套筒的连接接头、地下室止水螺杆、石灰、石灰膏、玻纤网、水泥、排水板、轻骨料、网架屋面等投入性材料,其它周转材料、辅材由乙方负责,其建筑面积以平方米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承包。

③积极配合甲方指定的各专业分包队伍施工,不得刁难设阻。

五、承包范围

甲方负责项目管理、主材料、电路设备(到第三级主配电箱止)、其中外墙抹灰及保温与屋面保温层、幕墙、防水、玻璃雨棚、门窗、铺石材、钢结构、挖孔桩、基础大型机械挖土方、绿化种植土方、静电地板(静电砂浆地面又乙方负责施工)、贴砖、外墙涂料等由甲方专业分包。

11.施工队劳务分包合同 篇十一

近年来,我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大力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建设市场秩序总体是健康的。但是,当前建设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比较突出,其社会危害有目共睹,如杭州地铁塌陷事故、上海闵行倒楼事故等等。近年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腐败案件绝大部分与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有关。这些问题直接扰乱了建设市场秩序,引发工程质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商业贿赂等问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本文针对目前建筑市场上常见的分包及转包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展开论述,提出相应的措施以预防工程项目的违法转包和分包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 分包及转包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的总承包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一部分非主体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在建筑市场中,资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施工企业往往凭借自己的实力获得总承包权后,可将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因分包产生的纠纷及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1 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承包建筑工程的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但是,在现实中经常会发生分包队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形。例如,湖南省衡阳市某桥梁项目的桩基工程最终竟然分包给一个毫无桥梁桩基工程施工资质的农村包工队,其结果是工程竣工后不到三个月就发生了桥梁的整体结构垮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在选择分包队伍的过程中,资质不够的这些分包商提出的承包价格往往要比正规企业低得多,出于盈利目的考虑,即便明知其不具备相应资质,总包单位也会心存侥幸心理,将工程分包给这些企业;其次,这些分包队伍的组织性质一般为集体性质的施工企业,经营手段极为灵活,大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风范,而一些总包单位的主管人员,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的主管人员,在各种糖衣炮弹的进攻下,往往会抵挡不住、失去原则。如此分包之后,不产生问题都还好说,一旦产生问题,比如现场发生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在压制、掩饰不住的情况下,双方便互相推诿扯皮,纠纷便在所难免了。

1.2 因履约范围不清而产生的纠纷

在施工实践中,总包单位与分包商之间因履约范围不清而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分包合同中约定,由总包单位提供垂直运输设备,但在具体施工时,总包单位却只提供汽车吊不提供塔吊,尤其是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垂直运输设备对工期的影响十分巨大,如果不利用塔吊,分包商很有可能无法完成工期目标,但汽车吊也属于垂直运输设备,因此,很难认定总包单位违约。

很多诸如此类的纠纷都是因为履约范围不清。目前我国建筑业分包合同订立的质量完全取决于承包人和分包商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若承包人、分包商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差异较大,则订出的合同将五花八门,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甚至含有共同危害第三方利益的条款。所有这些都为以后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埋下了伏笔。

1.3 因转包而产生的纠纷

转包是我国工程建设分包领域内存在的最大问题,也是导致分包纠纷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建筑工程转包行为被法律所禁止,转包行为违背招标投标制度的初衷,工程实施的主体变成了不是业主在招标阶段希望的单位,同时转包可能导致腐败的产生转包过程中的回扣、贿赂以及因转包而出现的拉关系中标、企业小金库等现象屡有发生,转包成了腐败滋生的温床。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转包行为严重地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导致了大量越级承包、无资质承包、肢解工程发包等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使得大量低素质的劳动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1.4 因配合与协调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一项工程的建筑施工过程涉及到很多专业性工作,尤其是在实行总承包制的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中,需要总包单位与各个分包商相互配合与协调,一旦协调不好,则很可能产生纠纷,而且后果会很严重,很有可能因为分包商某一项工作的延迟导致整个工程工期的延误。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总包单位与分包商的协调问题。另一种情况是各分包商之间的协调问题。其实这两种情况通常都是由于总包单位管理与协调能力不强导致的。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因一些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发生,使得原本不冲突的两项工作发生冲突,并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而导致整个工程的延误。

1.5 因各方对分包管理不严而产生的纠纷

现实中各方对分包管理不严也是导致分包纠纷的原因之一。主要包括总包单位管理不严和业主、监理管理不严两方面。有的发包方虽明确了对承包方的管理内容,监督办法,但执行不认真不严格,工地上分包商其实是自行管理,自行施工,以包代管。而有的分包商开始什么都好商量,但只要项目和资金一到手就无视总包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我行我素,以包拒管。有些项目由于业主和监理水平不高或素质低下,往往利用不好或错误利用自己对分包商的确认权,有些因担心搞僵关系而放任承包商的分包行为,有些与总包单位一起侵犯分包商利益。有些利用这个权利故意压卡分包商,有些对分包中出现的问题不做任何处理,待问题严重时,又相互指责、逃避责任,而此时工程已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 分包及转包纠纷预防措施

在建筑市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实施方法越来越隐蔽,具有欺骗性。如何根治建筑领域的这一顽疾,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一些学者也提出过一些解决思路。本人认为,事先预防比事后制裁更为重要。有效预防和治理建筑市场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顽疾,主要应从四个方面入手。

2.1 强化监督,打击建筑市场的垄断行为

建筑市场的垄断行为是不公平竞争的最大体现。不正当的幕后交易是垄断行为产生的根源,从而也很容易导致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为此,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大力打击建筑市场垄断行为,不搞地方保护主义,有条件的应尽量采取公开招标,破除地区、行业、信息的封锁,使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企业,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都有机会平等地参与竞争。

2.2 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分包队伍的选择与管理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过程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进度、成本分包管理方面控制的成败,还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总体运行的成败,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选择及管理分包单位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建立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机构。(2)健全工程分包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可分包工程范围。(3)严格审核分包方资质,优选分包单位。(4)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分包方档案。

2.3 贯彻和落实“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制度

对于建设市场活动中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企业或个人的信用档案中,亦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同时,招标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提出2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条件,并且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2年内的有关信用档案。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单位,在评标打分时,应扣除一定的荣誉分或者限制其参加工程投标的资格。这样就能降低曾发生过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施工企业再次中标的可能性。

2.4 加大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利用职权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政府主管人员、项目业主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无论是否获利,监察部门都将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涉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及对分包工程放弃管理,在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支付、工期、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建议按有关规定暂停或取消其施工资质,记入“黑名单”。对出现以上问题的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记入“违规人员黑名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进入建设市场。对在转包、违法分包中涉及商业贿赂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只有动真格,才能切实有效地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

3 总结

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所带来的合同纠纷严重干扰着建筑市场秩序,危害着工程质量,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只有通过法律措施规范中标人的行为,规范施工分包合同,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证工程质量。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建筑工程较为严重的违法分包和转包现象所产生的纠纷现象展开论述,分析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并对工程分包转包过程中所产生的常见纠纷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分包及转包,纠纷预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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