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24-10-29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精选12篇)

1.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一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校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根据《科右前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保障农村小学生营养水平,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义务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合理、分工合作、校长牵头、全校教职工执行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分步实施、创造条件、民主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部署、合理规范、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

(四)坚持安全至上、营养全面、价廉便捷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方式

在全体学生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在校学生早餐供应牛奶、鸡蛋、面包、糕点、蔬菜等必须营养食品,由学校科学搭配食谱每天组织学生用餐。

四、领导机构

为确保对全校学生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学校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后勤副校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

大坝沟中心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副校长室,具体由副校长王晓辉负责办公室工作。

五、补助标准和资金来源

营养餐配发标准小学生每人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提供营养餐的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

六、工作程序与管理要求

(一)审定补助人数:每学期初将配发营养早餐学生按实名制(学籍)建立学生全面信息造册上报教育局复核汇总审批备案,以此作为对各校发放补助资金、配送分发食品和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每学期补助资金划拨到学校后,由教育局监督,学校管理和支出,学校定期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少年儿童的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确定供应方案:营养早餐食品(学生饮用奶、面包、鸡蛋等食品)由学校负责牵头,采购至少确定2个厂家或个体供应商,食品采购供应商个体必须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并将供应商名单送相关部门备案。供应商应按合同将营养早餐食品及时配发到学校。学生饮用奶和鸡蛋每周至少配送2次,学生食用糕点等食品每周至少配送3次,送到的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有权拒收。学校负责鸡蛋等食品熟用的加工,确定专人保管和发放营养早餐食品,并做好当日的统计工作。

七、职责分工

1、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中心校以“配餐”和“食堂供应"相结合的供餐模式,结合本校实际,积极探索适合于本校的供餐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2、学校必须健全专项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需要和专款专用。

3、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少年儿童营养早餐食品的发放及学生用餐的安全及进行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的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

4、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5、各校采购人员做好学生食品供应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6、学校财务人员负责对“计划”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7、学校建立专项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社区家长、学校学生意见,改进计划,并向社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8、学校其他职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的相关工作。

9、各校负责落实好 “计划”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定、食品的保管加工、组织分发、学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学生救助等工作。

10、供货商按照合同要求,负责供应合格食品,建立科学配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将营养早餐食品按时配送到校。

八、保障措施

(一)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根据教育局“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生活指导教师配备、资金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特困生救助等配套政策,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寄宿生的管理。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寄宿生校园生活的管理,完善学生住宿、就餐、如厕、洗浴、取暖、娱乐等后勤设施,申请增加编制并配齐后勤管理人员和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为“计划”实施提供人力物力支持。

(三)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学校要加强对营养早餐食品质量及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要时刻预防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引发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发生,坚决杜绝对进校食品质量把关不严、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事件,做到警钟长鸣,对强调不改,造成群体性卫生事件,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以此来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要依托“计划”实施,加强食品安全健康宣传教育,促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一)落实管理责任。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设立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食品安全检查制度、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等。

(三)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各学校应当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合格工作人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每年健康检查合格,上岗前学校要对其进行专门的培训,要求他们要有责任心,正确进行操作,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严把食品采购和储藏关。学校所需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要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从农户个人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应做好购货记录。学校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按要求进行管理。严禁学校采购“三无”、腐烂变质、过期等不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五)加强食堂卫生及安全防范工作。食堂必须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衣帽间、贮藏间和加工间相对分离。食品加工间(厨房)必须坚持餐后打扫、冲洗,保持地面、灶台、工作台(案板)干净整洁无积水,下水道无积渣,室内无蜘蛛网。炊具用具必须餐餐消毒。同时做好灭鼠、灭蚊蝇、灭蟑螂工作。食堂所有窗户必须加装防护网和窗纱,所有进出食堂的大门必须上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仓储及加工区域。

十、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学校电话:

校长电话: 副校长电话:

此方案至2013年3月1日实施

2013年3月1日

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二

主要解决学生营养不良、照顾不到、发育不好问题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有要求, 国家有规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就我市而言, 主要是解决青少年成长中的‘三不问题’。”周旭解释道:

第一, 营养不良。渝东南和渝东北部分地区处在高山地带, 地理条件相对恶劣, 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部分家庭生活困难, 学生营养不良的现象较为普遍。

第二, 照顾不到。我市目前还有留守儿童97.7万人, 父母常年在外打工, 大多由年老多病的祖辈或委托他人照看, 孩子的身体健康及成长难以得到好的照顾。

第三, 发育不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 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 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 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提升。从调查来看, 农村尤其是山区孩子的身高、体重等健康指标都不如城市孩子, 需要特别关爱。

周旭说, 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健康水平, 加快农村教育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就必须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确保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吃上营养、可口、卫生的营养餐。

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2017年全覆盖

“对于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来说, 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实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可是, 因为要请专人负责学生的伙食, 再加上用电、烧煤, 学校每个月要拿1000多元补贴营养午餐, 就现在的伙食水平, 我们已经入不敷出了。”去年12月中旬, 我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没多久, 巫山县双龙镇花竹村小校长杨书银曾这样无奈地说。

“今后, 我们将想尽办法把这件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周旭表示, 重庆把“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和重庆市开展的饮用奶、鸡蛋、爱心午餐等“学生营养促进工程”结合起来, 在做好14个试点区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基础上, 分阶段解决国家试点以外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问题。

具体而言, 未来几年, 重庆将分三步走, 最终实现我市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的全覆盖。

2013年, 重点解决14个试点区县实施计划的基本运行和从业人员经费问题, 督促区县 (自治县) 政府将营养改善计划增加食堂水电气补贴、从业人员、食品配送运输经费等, 纳入财政预算保障。

2015年, 重点解决涪陵、南川、潼南、忠县4个市级贫困区县和梁平、垫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营养问题。

到2017年前, 解决其他20个区县 (含北部新区和万盛经开区)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营养问题。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民生, 关心青少年成长, 在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之前, 就完善了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职学生资助和高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资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 建立健全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采取多项措施, 不断加大资助力度, 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此外, 为确保该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我市将加大资金投入, 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2亿元的专项资金, 用于对区县 (自治县) 实行奖补, 鼓励试点区县以外的更多区县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确保学生吃饱、吃好、吃营养, 确保资金安全

“你看, 伙房里的操作台、大灶、消毒柜, 甚至碗橱和菜架, 全都是新的。”9月1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中堡村小教师刘运良心头乐开了花。

刘运良说, 这是今年新学期开学时, 县里给学校食堂新配的设施设备, 总计价值10来万元。

记者了解到,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点和难点在于如何保障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确保他们吃饱、吃好、吃营养, 以及如何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安全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对此, 周旭表示, 我市将推进“五个保证”措施, 强化管理。

首先,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学校实行专账核算, 定期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账目, 确保国家补助经费一分不少全部用于孩子的营养改善。

其次, 建立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各区县对供应商实行公开招标, 统一供应, 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安全关。

第三, 加强对硬件的投入, 按照学校学生人数的多少, 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食堂、简易食堂和小伙房, 提高供餐质量。

第四, 实行校长陪餐制, 成立由教师、学生、家长为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的管理、经营和监督, 确保学生就餐的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五, 依照不同年龄阶段生理发育特点和营养需求, 以及不同供餐模式和供餐条件, 科学合理地制定营养配餐指南和营养配餐建议食谱, 印发各中小学校参考, 加强质量保证。

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三

关键词 营养改善计划  困境  对策

一、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困境

2011年11月,国家决定每年安排16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国家试点,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以下称营养餐)。截至2014年2月底,共有22个省699个县全部实施该计划,中央累计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421亿元,安排食堂建设资金300亿元。此外,还有21个省共529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地方累计安排资金93亿元。

2012年3月,江西省将17个县市纳入此次国家试点范围,分别为乐安、莲花、井冈山、永新、万安、遂川、赣县、上犹、安远、宁都、于都、兴国、会昌、寻乌、石城、瑞金、南康等,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97.55万名。目前,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两年多,进展很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社会效应。但笔者对省内部分县市的营养改善计划调查之后,发现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力度不够

自国家出台政策以来,试点县最多的赣州市和吉安市有关平面媒体对该政策进行了多次报道,如《赣南日报》、《赣州晚报》、《井冈山报》、《吉安晚报》迄今与营养餐有关的报道分别为9篇、13篇、12篇、18篇。这些报道体现了媒体对政策的关注,但宣传效果多限于大众的上层人士。作为政策执行主体的学校,很少对学生进行政策解释,导致贫困地区的学生和家长对政策了解不多。走访发现,有些家长混淆了正餐和营养餐的区别,误以为营养餐是学校提供全部免费的午餐,对学校收取营养餐之外的餐食费颇有怨言;有些家长认为学校营养餐单调难吃,不如将每天3元的膳食补助直接交给家长;有些家长甚至相信谣言,将学校的正常供餐活动向上举报,2012年下半年,乐安县和宁都县营养办都收到群众举报信,经核实,均没有违反营养餐政策。

2.食堂供餐模式推进较缓慢

食堂供餐营养效益好,资金使用效率高,餐品更容易被学生接受,是最好的供餐模式。但由于江西农村学校食堂少,2013年春季之前,全省各试点县基本采取企业供餐,统一配送营养餐成品,学校实行课间加餐的模式,营养餐成品多数为“牛奶+X”,“X”为鸡蛋、面包、蛋糕、饼干、桃酥、萨琪玛、水果、火腿肠等。2013年春季之后,随着食堂建设增多,江西省各试点县大幅增加了食堂供餐的比例,但食堂供餐的总人数还未见明显优势。如万安县实行初中学校寄宿生和4所中心小学本部食堂供餐,走读生和其他小学成品加餐的形式,食堂供餐只占总供餐人数的39%。食堂供餐模式推进缓慢的原因主要是学校食堂建设进展滞后,截至2014年2月底,2011~2013年江西省学校食堂建设项目中,完工面积仅占中央批复面积比例的33.15%,多数农村小学没有厨房或伙房。不过,调查也发现,遂川、兴国等县有些学校虽然有厨房,但并未开展食堂供餐,其原因主要是食堂供餐增加了学校的经费和人力支出,而且食品安全责任更大,不如“牛奶+X”模式方便。

3.食品安全重视不够

营养改善计划首先应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2012年至今,云南省镇雄县、青海省大通县、湖南省新化县等多地出现学生食用营养餐导致食品中毒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江西省营养餐自开餐以来,尚未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但不少学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万安县部分学校的食堂没有明细的食品采购记录,有些包装食品无生产日期,食堂没有冰柜或冷库,采购的疏菜、肉类等在地面随意堆放;有的食堂暗中外包给个人,工作人员未作健康体检,部分食品以次充好;有的学校饮用水井露天敞开,未作加盖处理。有的学校在分发营养餐的时候,由于监管不力,导致个别学生被烫伤,这也是与食品有关的安全问题。

4.专项资金监管不透明

学生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纳入国库专项资金。3元资金应全部用于食品本身,不包括和供餐有关的食堂建设及运输、人工等费用,这部分费用由中央另外拨付或地方财政配套补贴。2012年至今,广西那坡县、湖南凤凰县等地被曝供货商套利之后营养餐缺斤短两的情况。2014年6月,广西藤县营养餐采购中标的6家单位中,有3家存在资质问题。江西省制定了营养餐供餐准入管理办法,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资金安全,但营养餐资金使用不够透明、社会参与度低的现象依然突出。试点县有些学校极少公开食堂账务收支状况,有些学校至今未成立膳食委员会,缺乏对营养餐的有效监管,有些学校虽然成立了膳食委员会,但流于形式。有些享受营养餐的学生由于退学、转学进城等原因不在原学校,但原学校没有及时上报,仍长期接收这些学生的营养餐补助资金。此外,有些家庭和学校在国家实施营养餐计划之后,对学生的饮食支出减少了,营养餐没有起到做加法的作用,却产生了挤出效应,这是另一种资金套利。

5.借营养餐之名搭车乱收费

一些学校以前办有食堂,并向学生收取餐费,实行免费营养午餐之后,学校食堂收入减少,就巧立名目在学生饮食问题上乱收费。2013年3月,遂川县禾源中心小学要求三到六年级共800名学生每人缴纳100元,用于支付食堂聘请的员工工资及水电等杂费,否则不能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餐,经家长反映后,县营养办表示将调查该笔收费的去向。12月,乐安县戴坊镇小曹小学以煮鸡蛋名义向全校300多学生收取10元“柴火费”,这笔本应由财政负担的费用遭到学生家长抵制,之后全部退回。

6.营养餐不营养或口味欠佳

营养餐的实质是营养干预,并不是简单的吃饱,应该满足不同地区学生的营养需求。我们走访一些学校看到,多数食堂的营养餐没有经过科学论证,食品没有做到合理搭配,“高脂低钙”现象比较普遍。有些食堂把蔬菜放在水池中浸泡太久,导致营养成分流失,有的菜烹煮时间过长,品相和口感均差。有些学校提供的学生奶是加入了许多调味剂的酸奶,虽然酸甜可口,但蛋白质含量不到1%,营养价值远远低于纯牛奶。江西农业大学一位营养老师介绍说:菜要香,一般得放20克油,烧茄子需要放40克油,而国家标准规定学生营养午餐放油不得超过8克,盐不能超过3克。如此一来,顾了营养和健康,就难以兼顾口味,两者存在一定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7.缺乏营养健康教育

国家要求学校应以营养餐为契机,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以受益终身。但我们发现,试点县的不少农村中小学没有按国家要求每周开设0.5学时或每两周开设1学时的健康教育课,有些学校即使开设了健康教育课,也流于形式,没有专业的营养教师和教材,没有课程考核机制。在万安县、兴国县的260份问卷调查表明,92%的学生不知道5月20日是学生营养日,73%的学生饮食口味偏重,37%的学生爱好碳酸饮料并经常喝,57%的学生有过浪费粮食的现象,63%的学生偏食,68%的学生不重视早餐,89%的学生不了解常见食材的营养成分。调查还发现,多数学生吃营养餐之前不洗手,有些学生会将一包牛奶分不同时间段多次来喝。

8.学生营养餐监测数据质量较差

国家要求在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分常规监测和重点监测两种,设置了监测指标和评估内容,部分监测数据需要通过网上系统每月上报。这项工作在很多试点县都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日常的数据统计和系统维护工作不到位,有的学校上报不及时,有的学校为应付检查而编造数据,学生出勤、身高体重、生化指标、学生成绩、供餐调查等项目数据质量较差,有的存在明显错误。

9.营养餐废弃物随意处置

营养餐废弃物主要是各种包装袋和剩饭菜,不少农村学校垃圾处理能力有限,营养餐废弃物随意堆放在学校周边,或在学校附近浅层填埋,日积月累,不时发出臭味。安远县车头中学和小学在学校周边随意焚烧牛奶盒与食品包装袋,造成环境污染,引起群众不满。万安县窑头中学在校园旁建起了猪圈,利用学生吃剩的营养餐饭菜养猪,虽然想法不错,但猪圈粪便的臭味不时侵入教室,影响了校园环境。

二、营养改善计划的对策分析

目前,我国营养餐计划包括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县共1238个,涉及3200多万学生,实施规模仅次于印度和美国,为世界第三。这一政策关注弱势群体,消除社会不公,涉及千万家庭,影响深远。在实施过程中,营养餐实行就近购买的原则,牵扯到不少当地的企业和农户,很好地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营养餐实施状况受到许多人的关注。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条应对策略。

1.尽快确立营养餐供餐法案

学校营养餐是保障儿童食物权、健康权、教育权等各项人权的重要举措,涉及国民素质的提高,应依法治理。美国、日本、泰国、巴西、法国等国家都颁布了与学生营养餐有关的法案,我国已有的法律中无关于营养餐的条款,只有针对营养改善计划的指导意见、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大多是以文件形式下发的,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层次。这些文件对促进学校营养餐计划的实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如法律有稳定性和透明度,并且在政策得不到实施时,目标受益者寻求救济的可能性也低。我国营养改善计划已经实施两年多,积累了一部分经验教训,可以考虑制定一部专门的营养餐供餐法案,明确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措施,以确立营养餐的法律地位,保障营养餐资金安全和受益人群。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与营养餐有关的教育活动

2010年7月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4处提到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2011年4月,以邓飞为代表的媒体人士联合中国福利教育基金会共同发起“免费午餐”民间公益行动,并在半年后迅速由政府接棒,形成公共政策。这一政策因为有媒体人士的参与,具有先天的媒介资源优势。为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可以借鉴“希望工程”的经验,设计出营养改善计划的标志图案和代表性图片,通过报刊、电子媒体报道各地营养餐实施状况,在校园、城镇、社区拉横幅、发传单和张贴招贴宣传营养餐政策。学校应该积极开展与营养餐有关的教育活动,如营养教育、劳动教育、节俭教育、感恩教育等,教育形式可以是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也可以是搭积木、做游戏、实际制作、知识竞赛等活动方式。

3.适度提高营养餐支助标准

营养餐每天3元的标准在各地的购买能力不同,就江西而言,多数试点县市勉强能够维持食材的费用,但随着物价的上涨,学校只能压缩一些肉蛋类食材,学生能吃饱,却不一定能吃好,营养餐的营养价值就打了折扣。因此,应当适度提高营养餐支助标准,以江西的情况看,目前每天4.5元的标准就能达到吃好的目的,以后随物价波动而动态调整。此外,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一补”资金(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是每学期打入学生惠农一卡通的,这部分资金可能会被家庭用于其他地方,不一定用于学生本人,因此可以考虑将“一补”资金转换为家庭困难寄宿生的免费晚餐,不过这一补助的比例较少,只占农村中小学寄宿生总人数的31.7%。

4.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和社会监督

除食材由国家负担外,水电、柴火、工作人员、食堂建设等各项经费中的一部分需要由地方财政支付,但多数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有限,学校只能从公用经费中垫付,导致一些学校对营养改善计划热情不高。这一情况表明,营养改善计划单靠政府和学校是不够的,应该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实施这一公共政策。目前,已经有安利公益基金会的“春苗营养厨房”、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的“九阳希望厨房”、卡夫食品公司的“卡夫希望厨房”等社会慈善资金,为一些农村学校提供多种厨房设备,改善了学校食堂设施落后的状况。今后,政府应该吸纳更多的基金会、民间公益组织、企业及个人参与到这一政策中,以减轻学校负担,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中。为使政策效果和政策目标相一致,政策执行主体除了要提升自己的执行能力外,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全国学生营养办要求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的学校都要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村(社区)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这是引入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应得到落实。此外,各地营养办和有关部门应扩大营养餐违规举报渠道,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媒体要积极关注营养餐实施情况,努力将营养改善计划透明化,提高政策受益者与执行主体的互适性。

5.重视食品和资金安全

教育部等十五个部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对食品安全的许多方面都作了规定,指出要落实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实行供餐准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提出了细致的要求,并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安排、拨付、使用、管理、监督等作出规定,强调专项资金应足额用于营养餐食品,不得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两个《暂行办法》对食品和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不够具体,一些操作环节缺乏周密设计。同时,有关管理部门监管不严,政策执行不到位,这些都是导致食品和资金安全出现漏洞的原因。因此,应该完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或另外制定细则,提高试点县市的公共服务及管理水平,具体措施包括学校实行教师陪餐制度、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实行公开招标、营养餐帐本定期向社会公示等。资金确实不足的学校可以向家长收取少量费用,但必须征得家长同意,这部分资金同样要公开透明。

6.做好营养餐调研和科研工作,定期对实施状况进行评估

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许多单位和个人,这一计划是否取得理想效果,需要通过调研用事实来证明。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评估是做好调研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试行)》,对所有试点县进行常规监测,对50个县进行重点监测,其中江西重点监测县为石城和乐安。CDC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与济南圣力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了《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系统》,这一系统包含学生出勤、身高体重、生化指标、学生成绩、供餐调查等项目,并能根据录入的数据生成监测报告,通过网络上报。《营养改善计划健康状况监测报告(2013)》对营养改善计划的评估结果显示,学生一日吃三餐的比例和学生餐的质量均有提高,缺课率下降,身高体重有所增长,贫血率下降。好的监测和评估效果需要好的数据质量,各试点学校应该重视监测评估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此外,学校要经常调查学生和家长对营养餐的意见,采取改进措施。学术界要积极开展与营养改善计划相关的课题研究,比如营养改善计划的立法和人权问题、营养成份和营养食谱问题、营养餐的教育性问题、营养餐对地方经济的促进问题、公共政策的执行力问题、营养餐的对农传播问题、政策监督问题等,这些课题可以为不同领域的理论界提供新的研究角度。

7.加快食堂建设,制定营养食谱

食堂供餐是营养改善计划的最佳选择,但受农村经济条件及学校规模的限制,许多村小和教学点是没有食堂或伙房的,如果采取食堂供餐,则面临“有米无锅”的困窘。国家虽然安排了食堂建设资金,但由于各种原因,江西省食堂建设进展缓慢。对建设餐厅有困难的学校,应优先建设简易厨房,或利用闲置校舍购入厨房设备。食堂从业人员和学生的比例为1∶100,可以由政府投入资金聘请厨师,或由学校富余教师转岗。学校食堂在提供营养餐的时候,要合理解决食品的营养和口味之间的矛盾,根据当地经济条件、食物特点和饮食习惯、学生的营养状况、不同季节特点、学校的课程安排来制定食品,食谱可以参照《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或使用《学生电子营养师》软件配餐,食物应以清淡为主,以植物油烹煮为佳,食品种类应尽量丰富,烹调方式要多样化。

参考文献

[1] 宁立标.学校营养餐计划的人权价值及其法律保障[A].杨军昌,剪继志主编.人口·社会·法制研究(2012年卷)[C].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

[2] 叶青,张明,刘伟,阮静.百亿财政资金配套营养餐:如何监管?[J].财政监督,2013(21).

[3] 袁春林.营养改善计划在农村学校实施过程中的教育性问题研究——以重庆市C县为例[D].西南大学,2013.

[4] 鲁晓黎.镇雄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执行研究[D].云南大学,2012.

[作者:陈建锋(1974-),男,江西万安人,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硕士。]

4.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四

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现将万里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基本情况

万里县是全省首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之一。2012年2月20日,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2012-2013学,农村中小学309所,79854名学生享受了营养改善计划,供应模式是“牛奶+面包+鸡蛋”,采取课间加餐形式;2013-2014学,全且农村中小学313所(含民办学校),309所实施课间加餐,75113名学生受益,4所学校实行营养午餐,3931名学生受益;2014-2015学,全县农村中小学313所,178所实施课间加餐,30682名学生受益;135所学校实施营养午餐,38253名学生采取模式;2015-2016学,178所实施课间加餐,30220名学生受益;2016-2017学,农村学校314所(含民办学校),244所中小学实施营养午餐,503037名受益,70所中小学实施是课间加餐,13252名学生受益。

(二)工作措施和主要做法

1、完善组织保障,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为把农村义 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做实做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万里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教体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卫生、财政、食药监、工商质监、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计划实施重点区域,我们明确校长是“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主要责任人,专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分段责任管理。第一责任人与各环节岗位人员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了岗位管理制度。同时,制定和颁布了“九条禁令”,凡违反九条禁令的,先停职,后处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严格供餐管理,科学选择供餐模式。为确保我县学生 吃饱、吃好、吃得有营养,我县多次组织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校负责人座谈,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13年之前全部实行的是“课间加餐”模式,加餐食品牛奶、鸡蛋、面包、火腿肠捆绑招标,由中标企业统一配送。2013年秋季,我们在具备条件的17所学校开始“营养午餐”试点工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营养午餐”供应。目前,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改善计划的学校314所,在校生66289人,实施课间加餐学校70所,受益学生13252人,实施营养午餐学校244所,占比77.7%,受益学生53037人,占比80%,其中加工学校67所,配送学校177所。初中供餐模式为“4+2”(国家补助4元,学生承担2元),每餐一荤一素两个菜,主食和汤不限量。小学供餐模式为“4+1”(国家补助4元,学生承担1元),每餐供应一荤一素两个菜,主食和汤不限量。

3、实行教师陪餐制度,确保学生就餐安全。我县结合学校实际,实行教师陪餐制度。陪餐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餐前30分钟进入学校食堂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熟食中分类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并及时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在学生就餐过程中,陪餐教师在餐厅来回走动,维护学生就餐纪律。教师陪餐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学生的饭菜质量,确保了学生就餐的安全。

4、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就餐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我县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项目,2011年安排项目30个,投入中央资金1549.3万元,2012年安排项目165个,总投资7869.9万元,新建或改扩建学校食堂195所,建筑面积70993平方米,2014年底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学校食堂条件,学生就餐环境明显改善。同时,我县以河南省中小学食堂等级量化评定为抓手,在全县各中小学深入开展了学校食堂达标升级活动,花园乡一中等7所学校食堂通过省教育厅验收,命名为省一级食堂,现有10所学校已达到省一级食堂标准,30所学校已达到省二级食堂标准,已申报,正待省教育厅验收。我们打算到2020年,省三级以上学校食堂达到全县食堂总数的95 %,其中,省一级食堂要达到总数的30%,省二级食堂要达到总数的55%,省三级食堂达到总数的10%。

5、严密实行封闭管理,专项资金得到充分利用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 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结余留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课间加餐、营养午餐两种供餐模式均采取一月一结算的方式。同时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教体局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登记花名册》,各乡镇中心校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然后将统计出来的学生数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系统》,制定了统一的就餐学生人数统计表,班主任、学校校长和中心校校长在统计表上分别签字,供餐企业依据人数统计表做出货款汇总表,两表一同交县教体局进行汇总审核,审核员、分管局长和局长共同签字后交县财政局报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取得的主要成绩

扎实的工作使万里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顺利开展,并先后得到了教育部、国家质监总局、河南省教育厅、商丘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的认可。我县做法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媒体报道。2012年3月6日,河南省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现场会在万里举行。2012年3月14日,省教育厅发文对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全省通报表扬,并将我县学生营养餐“捆绑打包供货”模式进行全省推广。2012年3月29日,国家教育部体卫艺司正司级巡视员廖文科到我县调研,召开了“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万里工作汇报会”,对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 划落实情况给予高度肯定。2012年5月31日,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推进会在我县召开。全省26个试点市县先后到我县学习“捆绑打包”供餐模式。2014年由河南省电视台新闻部陈明等记者采访的《让农村娃吃上热腾腾的午餐》于12月1日、3日、5日分别在河南电视台《河南新闻联播》、《中原聚焦》两个栏目中播出。

七、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2016年市巡查组对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巡查中,发现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1、营养改善计划上报数据缺少学生原如就餐情况登记表,个别学校餐厅缺少学生就餐数据登记表,与学校共用一张登记表。

2、学生就餐情况登记表中存在个别班主任长期未签名或代签情况。

3、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形同虚设,管理员有忘记系统登录密码情况。

4、陪餐教师没有按照要求先尝先吃,没有对饭菜质量把关。

针对以上四个问题,我们逐条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规范了营养午餐就餐人数统计表,各学校每天如实填报,一式三份,学校、餐饮企业、中心校各留存一份。二是每天的就餐人数登记表,班主任、值班领导、餐厅经理必须本人签字,每周由学校校长审签。三是县教体局组织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了多轮次培训,提高了系统管理员的操作技 能和操作速度。四是进一步完善教量陪餐制度,陪餐教师提前30分钟到餐厅检查饭菜质量,品尝饭菜味道及冷热程度。在就餐时,陪餐教师必须在学生就餐过程中维持好就餐秩序。五是加强督查,县教体局监察室、综合股加大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力度和密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学校和责任人。六是各乡镇中心学校明确一名营养改善计划专职管理员,具体负责本乡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

2015年,我县春季寄宿生人数20158人,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280.7万元,资助学生4598人,秋季寄宿生人数22101人,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522.2万元,资助学生8506人,全年共落实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802.9万元。

2016年,我县春季寄宿生人数16563人,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304.3万元,资助学生4972人,秋季寄宿生人数19025人,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376.9万元,资助学生6208人,其中建档立卡小学生452人、初中生1248人。全年共落实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681.2万元。

2017年,我县春季寄宿生人数16828人,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291.4652万元,资助学生4806人,其中建档立卡小学生615人、初中生1269人。从2017年春季开始,我县对建档立卡中小学生每人每期补助300元,共资助5764人,发放教育补贴172.92万元。

2、工作措施和主要做法 严把资助对象关口。一补资助范围为:第一必须属于寄宿生,吃住在校,第二必须家庭贫困,第三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具体评选时将以下几种寄宿生优先确定为补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寄宿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寄宿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同时,对革命烈士之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证明材料必须齐全。在具体评选时贫困生必须上报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请村委会出具贫困家庭证明信,做到了每人都有书面证明材料。评选结束后,书面证明材料归档保存,以备检查。凡发现没有书面材料的,取消受助资格。

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我县开设了“中小学两免一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由专户拨付到各乡镇会计工作站,直接进入各中小学账户,县直学校由专户拨付到县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直达,避免了资金的截留挪用。发放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或家长手中,学生或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

几年来,该项工作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所有工作均在“阳光”下操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5.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五

实施情况汇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以来,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强化落实,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所有学校于3月1日全面 供餐,全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均吃上了营养餐。现将我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下辖村完小20所,教学点1个,附设初中1所,有教学班146个,其中布多附设初中班3个,学前班13个;在校学生2546人,其中:小学生2138人,附中班学生123人,学前班285人。全乡学校比较分散,学校点多面广,办学规模比较小,在100人以下的学校就有13所,300人以上仅有2所。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共有2138名小学生受益(附中班123人)。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列为本年度的中心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中心校全体工作人员和各完小校长为组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明确了中心校校长职责、总务处职责、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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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职责、各完小校长职责。通过细化工作方案,制定配套措施,加大食堂建设力度,规范食堂管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及各项工作的开展,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二)建立制度,完善措施强化工作保障。为组织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会泽在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云南省会泽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会泽县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会泽县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会泽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餐建议》等方案和制度,明确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和内容、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食堂建设规划、食品加工和监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各学校按照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要求和实施方案精神,对学生状况、食堂现状、交通运输条件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家底、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确保了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三)立足实际,科学合理制定供餐模式。会泽地形复杂、山高坡陡,中小学校点分散,交通不便。如果采取企业供餐的模式,食品在集中加工、长途运输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且食品在原材料采购、加工等环节的监管也较为困难;如果采取家庭(个人)托餐的模式,学校周边农户设施设备较为简陋、环境卫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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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具备大规模供餐条件;为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会泽县采取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的供餐模式进行供餐。所有寄宿制学校必须实现日供三餐,学校可根据实际,采取供完整午餐或晚餐,早餐加蛋、奶或豆浆,午餐或晚餐加肉食的方式改善营养;半寄宿学校采取供完整午餐或午餐加蛋、奶、肉食的方式改善营养;非寄宿学校采取供早餐或课间餐的方式改善营养。选择供应早餐和课间餐的学校以提供牛奶、鸡蛋、豆浆、鲜肉包子、馒头、苹果、橙子、香蕉等营养丰富的食品为主;选择供应完整午餐或晚餐的学校以供应米饭、肉食或串荤、时鲜蔬菜等食品为主;选择供应午(晚)餐加餐的学校以每天为学生提供1个串荤和1-2个时鲜炒菜或每隔一天为学生提供1个肉食和1个时鲜蔬菜为主。此外,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热水。

(四)加大投入,积极努力创设供餐条件。据统计,会泽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413所中小学中,完全具备供餐条件和能力的学校有45所,需添置设施设备才能进行供餐的学校有102所,需新建食堂或改扩建食堂才能供餐的学校有266所。为确保今年3月全面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筹集资金1461万元,为91所学校新建简易食堂(活动板房)6814平方米,为190所学校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食堂12886平方米,为381所学校购置电磁灶、蒸饭机、消毒柜、和面机、绞肉机等设施设备3970件。

(五)强化培训,扎实有效提升业务能力。2011年12月以来,会泽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大型培训会议,编制了《会泽县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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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手册》。培训全县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等800余人次,培训内容包括: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精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堂常规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强化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训结束,组织所有参会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组织新开办食堂的200余所学校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组织新聘用的临时食堂从业人员700余人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件。

(六)加大宣传,形式多样营造浓厚氛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继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改造工程、“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身体健康的关注、关心和关爱,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为让这一重大的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良好氛围,我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报道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设计、印制了1万余幅宣传画发放到各乡镇进行张贴,各学校及时利用学校校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及时宣传党和政府的大好政策。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营造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良好氛围。目前,中国教育报、云南经济日报、春城晚报、曲靖日报等报刊,—4—

中国教育网、云南经济网等网站,云南手机报、曲靖快讯等手机信息都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了宣传报道,交流了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经验和做法。

(七)严格监管,确保营养餐安全、营养、等值

1.实施“六项制度”管好食堂。会泽县设立了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综合机构,各学校成立了膳食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执行好“六项制度”:一是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学校所需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要求食品及原料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公示制度。补助标准、补助对象、经费收支、膳食供给等进行定期公示;三是陪餐制度。学校校长和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食品质量和安全关;四是食品留样制度。保证留样数量和时间,填写好留样登记册;五是定期消毒制度,要求各学校严格做好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工作,严禁出售四季豆、发芽洋芋、凉菜等禁售食品;六是督促检查制度。县教育局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学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检查指导。学校校长每天都要对食堂进行检查,分管后勤的副校长要每餐进行检查,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要对食堂的每个环节进行检查。

2.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构建了“县、乡、校”三级监督检查机构,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采用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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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管。乡(镇)和学校成立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加的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3月8日-12日,为深入了解各学校营养餐实施情况,总结营养改善计划启动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确保各学校营养餐安全、营养、等值,县教育局从机关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自带饭盒,自付就餐费用,深入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开展了一次大型的检查和体验营养餐活动。

为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教育局、各学校均设立资金专户,对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三专”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学校根据学生就餐情况成立伙食团,设置团长、会计、出纳、采购、仓管等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县教育局将学校营养改善资金纳入“校财局管”范围,由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审核,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会泽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老百姓的认可。2月22日,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及饶副市长、毛局长等领导的陪同下,检查了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鲁副部长说:“会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健全、工作扎实、管理规范、资料齐备;筹备工作投入力度大食堂新建、改扩建工作开展好;从业人员培训面广、培训内容多,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周供餐食谱科学合理,符合当地实际,食品加工规范有序,具备了供餐条件。”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高度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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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实施好党和政府的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水平,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6.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六

管 理 制 度

毕节市教育局 2012年9月

目录

1.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2 2.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监督小组职责………………………3 3.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财务管理制度………………………4 4.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7 5.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消防管理制度…………………8 6.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9 7.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1 8.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3 9.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保管制度………………………15 10.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留样制度………………………16 11.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17 12.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烹调间加工管理制度………………18 13.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配餐间管理制度……………………19 14.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20 15.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1 16.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6 17.毕节市中小学学生就餐卫生基本要求………………………………………………29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各中小学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营养办”)。营养办由分管副校长兼任主任,总务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副主任,会计、出纳、食堂管理人员各1人,教师代表1—3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2.按规定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工作,根据“实名制”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的核算、管理,按要求将食品采购、资金运行、供餐食谱、就餐人数等定期进行公示和小结;

3.科学、合理地做好供餐食谱的搭配,坚持零利润,确保供餐质量;

4.负责食堂工勤人员的聘用、培训、监督、管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5.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制度,确保责任落实,管理到位; 6.坚持学校领导自费陪餐制度,随时掌握食堂供餐情况,及时指导整改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监督小组职责

为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中小学成立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或纪检干部任副组长,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监督学校食堂按相关规定对大宗物品及日常原材料的采购工作;

2.不定期深入食堂检查学生营养餐实施情况;

3.监督学校营养餐经费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4.监督学校营养餐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5.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和食堂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7.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记录,建立台账,并实行问题整改限时责任制和隐患消除“报账制”。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食堂消防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防电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食堂内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设备完好使用率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爱护学校消防设施,严禁随意移动和损坏。

四、食堂内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进行装修。

五、伙房、库房等重点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工作人员下班后关好门窗,切断不使用设备的电源。

六、正确掌握和使用煤(燃)气的方法,做好防漏气、防爆、防火工作,使用完毕要关闭气阀。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定期对各种线路、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维护,确保安全。食堂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专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八、学校锅炉工人必须按照质监部门要求进行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九、保持食堂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畅通。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加工人员必须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加工操作间地面、操作台清洁卫生。

二、食品加工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性状异常的,严禁加工和使用。不准屠宰、加工病死、毒死的家禽(畜)。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加工使用前必须洗净,肉食品、植食品、水产品分别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必须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食品加工时,蔬菜、肉类分刀、分墩加工,荤素食品盛装容器分开,并有明显标识且保持清洁。

五、食品原料不直接着地存放。冷冻食品解冻后,若有腐败变质的不得加工。严禁重复冷冻。

六、加工好的食品及时送烹调间,防止存放时间过长造成 食品腐败变质;未加工完的食品堆放有序,上架、离地、离墙。

七、严禁在食品洗涤池内洗涤餐饮具和其它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八、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

九、食品加工处理后的废弃物和垃圾必须当日清除,放置于垃圾桶内并加盖。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必须配备“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必须着工作装,戴一次性工作手套和一次性口罩方能上岗工作。

三、工作人员分发饭菜时,必须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四、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必须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五、未经允许,食堂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六、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毕节市中小学学生就餐卫生基本要求

一、饭前便后要洗手;

二、自备的餐具保清洁、保卫生;

三、讲节约,爱惜粮食不浪费;

四、讲卫生,不乱吃零食和“三无”食品;

五、讲文明,不乱倒、乱丢残留食品和废弃物;

7.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七

一、教育和培养学生懂得感恩

刘延东在一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我们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党和国家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特别重视,考虑到农村孩子营养缺乏,因此不惜花费巨大资金,以保证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时的所需营养。但有个别学生认为我们生在了这个好时代,又赶上了这个好机会,享受党的好政策是理所当然的,于是,他们的内心就产生一种优越感和不劳而获的思想,殊不知这种想法是十分危险的和有害的。因此,要让他们懂得一分耕耘,一份收获,只有勤劳,才有获得。世界上收获最多的人,往往是付出最多的人,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告诉他们只有现在勤奋学习,掌握好建设祖国的真本领,长大后才能报效祖国和人民。

二、教育和培养学生懂得勤俭节约

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段箴言,其中有一句“日食三餐,当思农夫之苦;身穿一缕,每念织女之劳”。明朝的一位文人也有类似的一句话“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难”。古代的封建帝王和文人墨客无不珍惜劳动人民的成果,而做为农村孩子,更应该知道每一粒米,每一颗粮食来之不易。虽然现在我们富裕了,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本色不能丢,古人云“米粒虽小,尤见礼仪廉耻,节约事微,可助兴国安邦”的精神准绳不能丢。在这方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给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伟大领袖毛泽东的“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节约闹革命”曾指导者几代人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他老人家所有衣服中竟没有一件不打补丁的;敬爱的周总理勤俭节约的故事,妇孺皆知,成为美谈,他一贯倡导勤俭建国,艰苦奋斗,并以身作则,他的睡衣穿了几十年,破了就补,补了又补,直到烂得无法再补。正是这一桩桩一件件小事,铸就了他们伟大的品质和人格魅力,使之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我党光荣传统的化身。

三、教育和培养学生增强忧患意识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始终是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百姓安宁的头等大事。我国有13亿人口,人多地少,自然灾害频繁。远的不说,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三年自然灾害对许多中国人来说,至今历历在目,刻骨铭心。而现在的青少年没有经历过那场灾难,说起饥饿灾荒他们觉得是很遥远的事,甚至不可能发生,食堂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吃不完的剩饭剩菜和馒头随便扔掉。因此,要对他们强化危机意识和危机教育,俗话说“滴水凑成河,粒米凑成萝”,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一年餐卓上浪费的粮食可供2.5亿人口吃上一年。历史证明,一个没有危机感和忧患意识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日本在二战失败后能迅速崛起,成为世界强国,与这个民族有着强烈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是分不开的,在日本,学校经常组织学生到农村参加劳动,体验生活,让学生加深对农民和渔民的理解,使之更加珍惜盘中餐,不浪费一粒米。而现在有许多孩子娇生惯养,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试想这样的一代人在以后如果遇到挫折,能经受住吗,又如何在国家危难之时能挑起大梁独当一面?

8.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八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景洪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措施有力,落实到位,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家长的好评。目前,景洪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共80所,补助学生数为41 719人,供餐方式暂为“蛋+奶”模式。

景洪市首先召开全市大会,周密部署营养改善计划。为使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景洪市专门召开了全市专题大会,要求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统筹协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一定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做好做实。

其次,及时足额拨付营养改善计划配套资金。为了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景洪市调整财政支出,又增拨了700.88万元,优先确保了配套资金的落实,并将营养改善计划配套资金追加纳入财政预算。

第三,出台有力措施,解决食堂从业人员问题。为确保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人员到位,景洪市本着够用适用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提出了“初中和中心小学每所学校增配2名、中心小学以下村小(校点)增配1名食堂从业人员”的地方政策,为全市学校新增食堂工作人员187名,以满足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需求。在市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市财政统筹全市资金,划拨近300万元作为聘请编外人员所需经费,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以全力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第四,及时加大投入,改善食堂条件。为改善景洪市现有学校食堂不足的现状,提高学校供餐条件和能力,景洪市进行食堂建设规划,启动新建5所乡镇中学和中心小学食堂。食堂总面积为7 935平方米,预算资金1 639万元。其中:食堂建设1 389万元、设备购置250万元。

第五,宣传广泛,让国家“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景洪市充分利用媒体、校园广播、板报等形式,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方针、政策和景洪市的做法等,宣传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同时,精心编写并发放了《告学生书》、《告家长书》,学生和家长人手一份,确保学生、家长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知晓率达100%。景洪市还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确保把营养改善计划真正办成“阳光工程”。(景洪市教育局供稿)

普洱市拨专款增加农村困难寄宿制学生营养补助

为确保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洱市在国家和省补的基础上,再拨专款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制学生的补助,补助标准为初中生每天0?郾50元,小学生1?郾56元。2011年市、县(区)共投入资金1 942?郾04万元,其中市级资金886?郾95万元,县(区)级资金1 055?郾09万元。共有140 777名中小学生享受普洱市农村义务教育困难寄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补助。2012年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市、县(区)年度财政预算。

普洱市成立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洱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各县(区)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制定了各县(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各县(区)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建立档案库,每学期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补助标准在所在乡(村)、街道、学校的醒目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期在5天以上,公示期满后3天内将资金如数发放给受助学生。各学校还建立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实行采购员、验收人、监督领导多方签字审核,建立考核责任制度。各学校对营养餐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建立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10县(区)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本地饮食习惯,突出地方口味特色,注重膳食营养科学搭配,制定食谱,保证孩子们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全。把好卫生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贫困生营养餐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和持续正常开展的关键。教育部门联合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各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检查的力度和密度,针对各个季节的不同特点和容易出现的卫生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性,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从而确保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

普洱市有9个县被列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宁洱、墨江、景东、景谷、镇沅、江城、孟连、澜沧、西盟县),受益学生204 214人,其中小学143 040人,初中61 174人,每人每天补助3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目前到位补助资金3 063?郾25万元,补助资金全部为中央资金。

普洱市思茅区被列为省级试点地区,所需资金按8∶2由省、市、区共同承担,市、区承担的比例为2∶8,即省、市、区承担的比例为8∶0?郾4∶1?郾6。受益学生22 959人,其中小学16 073人,初中6 644人,特殊教育学生242人,每人每天补助3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目前到位补助资金688?郾7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51?郾02万元,市级资金28?郾71万元,区级资金109?郾04万元。

(普洱市教育局)

红河州八举措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

2011年,红河州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 892所,在校生789 275人。红河州把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全州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积极探索、迅速启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健全机构,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二是调查研究,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三是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加大投入,努力加快学校食堂建设;五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供餐模式;六是完善措施,努力确保营养食品的卫生安全;七是加强监管,确保国家补助资金安全有效;八是强化督查,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水平。

全州各县市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完成“四个确保”(确保国家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学生、确保每天3元的营养食品吃到学生嘴里、确保食品安全不出问题、确保3月1日全面启动)。全州上下对全州所有农村中小学的供餐条件、学生分布情况等进行了摸底调查,基本掌握全州的供餐情况,制定了《红河州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劃实施方案》,把落实配套资金、强化部门责任、强化资金监管、强化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各县市政府也相应制订了实施方案和细则,各中小学校制定了实施办法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州级财政对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建水按州县各50%的比例进行补助,河口县按州级35%、县级15%进行补助。从2012年起,州级财政将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学校生活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寄宿制学校的生活条件。各县(市)也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努力改善供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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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州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学校2 446所(其中:小学2 290所,中学15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受益学生512 552人。红河州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石屏、泸西7个县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县,共有1 436所(其中:小学1 357所、初中79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享受此项政策,受益学生294 464人;个旧、开远、蒙自、建水、弥勒、河口6个县市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县,共有1 010所(其中:小学933所、初中76所、特殊教育1所)农村義务教育学校享受此项政策,受益学生218 088人。

(红河州教育局)

砚山县“四抓四保”让学生吃好营养餐

本刊讯 砚山县以“四抓四保”为抓手,从物力、人力等各方面优先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上至县委、政府领导,下到各级各类教师,积极投入到营养改善计划紧张有序的筹备工作中,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为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抓组织建设,保工作畅通。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先后制定下发《砚山县教育系统食堂小时工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砚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砚山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措施。各乡(镇)按照全县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是抓资金投入,保硬件设施。砚山县紧急划拨40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食堂临时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划拨300万元用于学校小伙房改造资金。在加大县级自筹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先后争取了409万元的学校食堂建设资金和460万元的食堂设备资金。同时,县教育局、各乡镇中心学校压缩其他开支,挤出资金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学校先后筹资479.4万元投入学校小伙房改造,筹资304万元用于食堂设备添置,投入6.3万元用于人员培训及体检费用。目前,全县先后投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资金2 358.7万元,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是抓人员配置,保食品安全。砚山县在国家没有增加食堂人员编制的前提下,认真分析了全县各学校的就餐人数、所需工作人员及全县财力后,采取招用临时从业人员的决定。紧急划拨了400万元,招用了487名临时食堂从业人员,不足人员通过对学校富余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和通过教师轮流帮厨的方式解决。并对寄宿制学校、非寄宿制学校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题、系统的培训,对新招用的食堂人员进行体验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是抓过程管理,保工程进度。砚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及时制定了食堂临时人员的招用办法、管理办法及用工协议,县财政局及时核拨了临时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所需经费。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联合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进行人员体检等。教育系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过程管理,发动广大教职员工,抓好工作落实。现在,全县农村各学校已用上粉刷一新的厨房,新改造后的炉灶,新购置的厨具。

麻栗坡县“五到位”抓好“营养餐”

本刊讯(通讯员 项得超) 麻栗坡县自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来,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抓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一是责任体系完善,管理工作到位。麻栗坡县成立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营养改善相关政策、食品安全等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实名制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设置举报信箱和电话,杜绝虚报、漏报、瞒报学生人数等弄虚作假行为;所有中小学食堂全部退出承包经营模式,由学校直接管理,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配备食堂从业人员→供应商资质认定→食品材料采购→食品材料验收→食品材料存储→食品加工→食品留样→坚持先食→备餐及供餐→建立台账”的工作流程进行管理。

二是经费管理规范,资金效益发挥到位。在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麻栗坡县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指标,县财政局将资金划拨到县教育局账户后,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中心学校上报的营养改善计划实际学生数下达资金到各乡镇中心学校账户,各乡镇中心学校凭享受学生签字花名册每月底到县教育经费核算办报账。资金运行按暂付款形式,由乡镇中心学校报账员按计划指标数提取现金。各学校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数量、配餐标准、营养食谱、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是改善就餐条件,工作人员及设备配备到位。麻栗坡县从校舍布局调整后的部分富余教师中调剂安排食堂工勤人员外,共向社会招聘配备了227名取得健康证明的临时食堂工作人员。并制定了食堂临时工勤人员考核办法及管理办法,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针对一师一校教学点无食堂的情况,采取调整其他用房作为食堂的办法解决;村完小食堂进行灶台贴瓷砖、粉刷墙壁、维修加固等方面的修缮改造。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筹资金共84万余元购置食堂设备。全县争取到农村中小学食堂改善条件试点工程专项资金260万元,为12所中小学配置食堂相关设施设备。

四是应急措施完善,安全保障工作到位。制定了《麻栗坡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麻栗坡县学校安全工作手册》。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并适时开展相关演练活动。

五是部门联合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麻栗坡县组织检查组、督查组,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并研究对策和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营养餐”惠及马关学子

马关县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6万名寄宿制学生吃上放心免费营养餐。一是成立机构,制订方案。根据上级要求,马关县及时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办公室,制定了《马关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二是及时配足配齐寄宿学校工勤人员和保安人员。针对学校工勤人员和安保人员紧缺的实际,马关县及时为全县146所寄宿制学校配备了工勤人员446人,为26所城区学校、乡镇中学和中心学校配备了保安人员59人。三是积极抓好食堂扩容改造工作。近年来,先后改扩建学生食堂74 787平方米。同时,部分学校自筹资金140余万元,配置灶具70余套、就餐桌凳750余套,配备了蒸饭柜、保鲜柜、发电机、刷卡机等设备。四是通力协作,有效推进。教育、发改、卫生、财政等部门及乡镇(场)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人员培训、食堂安全监管、物资采购、财务公开等工作,所有学校全部实行“零利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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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营养餐改善办公室)

南涧县举行中小学电子白板应用技术培训

本刊讯(通讯员 张志东) 为加快南涧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一步促进电子白板和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近日,南涧县在南涧四中举行中小学电子白板应用技术培训。县教育局电教室、教研室、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多媒体技术人员共6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北京鸿合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讲师李宁,首先为老师们讲解电子白板的各种功能和使用方法,让老师们对电子白板有了初步、具体的认识。随后,李宁老师从教学实际出发,通过经典有趣的实例,给老师们实际演示了利用电子白板进行课堂教学的基本操作方法和使用技巧,让大家对电子白板在教学中的使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培训结束后,老师们纷纷表示,以前对电子白板的认识只是一知半解,通过这次培训,对电子白板应用技术已经有了全面的认识,基本掌握了电子白板在课堂教学中的使用技术,这对提高学校电子白板的使用效益,让电子白板尽快应用于学校教学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据了解,为了将这一全新技术快速推广普及到全县的教学工作中,从2009年开始,南涧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先后投入资金63.8万元,为全县中小学配备了32套电子白板,目前,32套电子白板设备已经全部安装到位。2012年内,南涧县将不断加大现代教育技术投入,争取将电子白板配备到县属中小学校和各乡镇中心完小。

泸水一小:“赏识教育”让孩子快乐学习

本刊讯(通讯员 和德海) “赏识教育,让学生在鼓励中充满自信,快乐学习,不断得到进步和健康成长,而且还融洽了师生关系。”近日,笔者在参加泸水县泸水一小庆六一活动时,该校教师陈晓倩谈及赏识教育话题时如是说。泸水一小自推行“赏识教育”模式两年以来,深受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的肯定与好评。

泸水一小是怒江州府、泸水县城六库镇的一所城区完小,全校学生800多人,70个教职工。自2010年开始推行“赏识教育”模式以来,泸水一小积极推行“赏识教育”模式,让学生在被肯定和欣赏的和谐氛围中得到健康成长。在开展“赏识教育”过程中,学校改变了过去“老师是课堂唯一发言人”,如今学生是学习的组织者,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课堂气氛异常活跃,每个孩子都有可能成为被关注的焦点,老师对孩子的表现进行点评,孩子们也互相点评或自我点评,表现突出的孩子会得到一张老师奖励的卡片,上面记录着学生学习、生活的闪光点,有时间、有地点、有人物、有细节、有老师点评,它着眼于学生的行为细节,真实、生动、感人。

新平县强化“三项措施”发展民办幼儿园

本刊讯(通讯员 朱学明) 新平县在办好两所公办幼儿园的同时,采取“政府主导,民办公助,加强监管”的方式,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兴办幼儿园。目前,该县以租赁、自建和充分利用闲置校舍、村委会办公场所等形式,吸引社会投入资金1 356万元,建成民办幼儿园30所,在园幼儿4 197人,入园率由5年前的35.92%上升到现在的72.65%。

一是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创新办园体制。2011年,新平县制定了《新平县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了“政府主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辦园体制。在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民办幼儿园。

二是加强监管,规范办园行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幼儿园,按国家规范标准建设的民办幼儿园,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性质的前提下,所需土地由政府按划拨方式供给。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县内同一性质、同一等级的幼儿园,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用书,按相关规定统一发行使用。年终县教育局按《新平县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标准》,组织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办园特色、办园效益和社会影响进行考核评估。对年检符合办园合格标准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三是帮扶支教,示范辐射,安全效益并举。新平县将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安全、办园质量和效益分别纳入对各乡(镇)中心学校和两所县级幼儿园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新平县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是“云南省一级二等示范性幼儿园”,两所幼儿园分片负责全县30所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教师培训等工作。通过两所县级幼儿园分片包干、结对帮扶,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转变了教育观念,树立了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规范了民办幼儿园管理和教师的施教行为。两所幼儿园和帮扶对象的园长、教师达到了互动双赢的目的,促进了全县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杨曙光◇

9.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九

您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关爱孩子,教育孩子,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孩子的健康成长既在于培养与教育,也在于科学的营养干预。为了帮助学生均衡营养,强壮身体,增强素质,国家正在逐步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一计划的贯彻落实将有力促进农村学生营养膳食水平及身体智力发育水平的提高,有力推动我县的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县作为南宁市6个试点县之一,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补助标准为每学生每天3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或课间餐;享受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小学阶段为一至六年级学生),我县于20xx年2月25日正式实施。

在供餐模式上为课间餐,本着“营养、安全”的原则,供餐内容主要为:猪肉、大米、油盐酱、蔬菜四大类,所有食品均由宾阳县人民政府公开招标的中标企业统一配送。 为认真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我们已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跟踪监测和改进工作,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成“放心工程”、“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希望家长积极支持配合,教育子女养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爱惜粮食,讲究卫生,珍惜劳动果实,勤奋学习,健康成长,也希望您能就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县的实施进行广泛宣传,并适时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意见及建议:

武陵中心学校

1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十

自2011年改善计划实施以来,针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调查研究屡见报道,本文将在此基础上分析实施地区的学生营养知识状况。

学生营养知识状况研究进展

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徐海泉等人调查了计划中的50个重点监控县的学生营养知识,调查范围覆盖较广,采用随机整体抽样方式,学生年级从小学到初中不等。结果表明学生的营养知识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增加,县城学生和乡镇学生掌握营养知识水平高于农村学校学生,对健康的理解、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来源知晓度较高,对于促进长高的营养知识知晓度较低,50%以上的知识来源于学校的宣传和课本知识。同时发现,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和初中生中,有7.1%的学生未做到每天吃3顿饭,38.2%的学生未做到每天吃早餐。有79.7%的学生“每天吃1次以上”零食,30.9%的学生“每天花费2元及以上”购买零食;他们常吃的零食(大于40%)主要为“蔬菜水果”“饼干面包”“方便面”“膨化食品”和“坚果”。有48.9%的学生“每天喝1杯及以上”的饮料,最常喝的饮料是“碳酸饮料”,占42.9%。

范彦娜等人研究了2012-2014年宁夏中南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后的中小学生对营养知识的态度和了解情况。结果显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学生的就餐行为,提高了就餐地点与按时就餐的比例,不吃早餐和不按时就餐的情况大有好转。85.28%的学生能正确回答“多吃蔬菜就没有必要再吃水果”等问题,营养知识的回答准确率有显著提升;但中小学生营养态度的得分率仅有75%,“你认为早餐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重要吗”等问题的积极回答均不足10%。同时发现,2013年学生营养知识平均得分高于2012年,且初中生高于小学生,营养知识得分女生高于男生。

王莹在研究中发现,西北地区农村学校老师和学生对营养餐营养品质的评价不同:60%的学生认为营养餐很丰富,不到2%的学生认为不够营养;而只有40%的老师认为营养餐很有营养,14%的老师认为营养餐不够营养。

广西农村地区在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围内,刘玄华研究发现初中生的营养知识得分由2012年(4.4±2.1)分提升到2013年(4.7±2.3)分,其中男生得分的提升有显著差异,女生得分无显著性差异。

学生的日常零食和饮料消费情况从侧面反映其对营养知识的了解情况。多项研究发现,初中生选择饮料种类前3位依次为碳酸饮料(42.9%)、含乳饮料(36.7%)、茶饮料(36.0%),48.9%的学生每天喝1杯以上的饮料。79.7%的学生每天吃1种以上的零食,选择零食的前3位依次是蔬菜水果、饼干面包和方便面。贫困地区学生零食和饮料消费现象普遍且不合理。

嵩县开展学生营养知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位于洛阳西南部,山区面积占95%以上。自从2012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当地按照“大部分按课间加餐进行,同时积极推行食堂供餐试点”的思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搭配,保证学生营养供给,将每人每天3元的营养补助费直接体现在餐桌上。目前,嵩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学校407所(含教学点),惠及学生72808名。有学者对嵩县6个乡镇(城关镇,车村镇,旧县镇,九店乡,田湖镇,大坪乡)的学生的营养知识知晓率做过调查,调查对象包括这六个乡镇的1 200名初中生和1 200名小学生,营养知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嵩县6个乡镇中小学生的营养知识知晓率分别在40%和25%以下。这组数据直接说明严重缺乏学生健康营养知识。在嵩县开展学生营养知识健康教育势在必行。

结语

11.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十一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有县四家班子在家领导、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284所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战线相关同志参加的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推进会,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代军书记在外出差,对召开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专门对召开好会议提出了要求。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更好实施。刚才,杨晓凤副主任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夏庆丰市长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教育局通报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杉树中学、木黄小学作了交流发言,张武同志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作了安排,会上还签订了责任状,印发了相关文件,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深化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认识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我们要增强对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贯彻上级重要部署的具体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近年来,中央先后启动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新建和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近550万平方米,改善了农村学校食宿条件。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温家宝总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我县被确定为全国680个试点县之一,中央财政今年将解决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2700余万元,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更好地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省、市相继召开了会议,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了全面部署。最近,省、市又专门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会议,对推进营养改善计划作进一步调度和安排。我们要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得民心、惠民生的德政工程抓实抓好。

二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我县是贫困县,学生的营养状况相对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目前,我县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中,离家远的学生如何吃午饭问题突出。中小学阶段是青少年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更谈不上全面发展。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营养餐,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国家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就是要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上级部署,正在统筹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并研究每年解决480余万元资金,用于解决学生食堂工人工资和学生就餐补助。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必须要干,只能干好,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从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

三是提高全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展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早在一百年前,英国就开始实行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校园餐计划,上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供餐计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国民身体素质,也快速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当前,我县一些贫困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不仅影响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将国家大好政策落实下去。我认为,如果食堂都办不好,学校也很难办好。对这项工作,只要校长重视,把学生当作自已的孩子来对待,把资金比照自已的工资来有效使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就一定能实施好。希望校长们不要认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负担,而应视作责任,不能自甘落后,务必抓实抓好。

二、必须抓住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点和难点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学校要周密部署,抓住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的关键环节和难点工作,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一是抓好责任体系建设,形成推进合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从营养健康到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学校、一个部门难以抓好,需要政府加强统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按照责任分工,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既要主动作为,又要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实施。各乡镇、村要充分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能,在统筹协调、监督指导、食品安全、民主管理上主动介入,在家庭托餐评定、供餐监督、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以及政策宣传上给予支持。政府督学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督促检查工作重点,并按月上报督查报告;乡镇要帮助学校加强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安全等管理,部门要帮助查找、帮助解决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学校作为政策的执行主体和工作的落实主体,应按照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把好六个关口,即:严把食品采购关、质量检查关、食品储存关、食品加工关、食品配送关和食品留样管理关,落实好每个环节责任人,切实保证食品安全;要建立三项资料,即实名制信息管理资料、食堂营养餐财务管理资料、营养餐管理责任制度资料。县营养办要抓好统筹,梳理分类,安排好计划启动、供餐准备、督促检查、规范操作、总结提高的各个阶段工作,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二是抓好供餐机制建设,改善供餐条件。一要着力改善就餐条件。目前,我县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有待改善,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要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和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确保食堂安全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的,要本着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二要科学制订供餐方案。科学的供餐方案是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的,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可以在县教育局或当地政府的批准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三要规范统一供餐内容。营养餐一律供中餐,标准为两菜一蛋一汤。学校食堂的肉、蛋、米、油、菜等实行统一供应、统一配送,肉、蛋由畜牧局统一供应,大米、食用油由粮食局统一供应,蔬菜就近就地采购。今年要建好乡镇蔬菜示范基地,去年,我们要求每个乡镇要发展蔬菜示范基地100亩以上,品种要达10个以上,主要用于学校食堂和乡镇食堂,希望各乡镇尽快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与基地、与养殖大户建立稳定的食品供需关系,确保就近提供安全可靠、物美价廉的营养食品。学校的供餐要保质保量供应鸡蛋和肉类,不得向学生配发瓶(盒)装的牛奶、面包、蛋糕等方便食品,更不得给学生配发饮料和方便面等。严禁野生菌进学生食堂、上学生营养餐桌。教育局要指导学校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合理搭配膳食,保证每个学生每天营养餐达两菜一蛋一汤标准,让学生吃饱、吃好,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质量保证。四要着力抓好资金管理。要加强对营养餐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详细的食品采购和进出库台账,严禁挤占挪用、偷工减料截留克扣行为发生。学校要设立学生营养餐公示栏,定期公布用餐学生名单、供餐内容、菜谱和饭菜价格等信息,让家长知道孩子每天吃什么、吃得怎么样。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目前,我县的营养餐食品采购渠道不统一、种类杂乱、价格不一,质量得不到保障,给营养餐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县农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的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县教育局要制定中小学食堂供餐规范制度,明确数量、质量和操作标准。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都要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过期食品、霉变腐烂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教育、农牧、卫生、质监等部门要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对监管缺失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要建立餐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学校的食堂餐饮人员,要有卫生健康证明,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县委、政府报告。

三、必须强化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针对性措施

刚才,县教育局对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通报,从通报情况来看,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还存在不少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更好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学校是营养改善和食堂管理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亲自过问。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对食堂管理、供餐服务企业、食品供应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为有力推进工作,县委、县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片区县直部门帮扶学校制度的通知》(印党办发〔2012〕79号)文件,请县四家班子、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关心和帮助所联系乡镇和所帮扶学校,努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文体广电和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和方式,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要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每月要开展一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自检自查,纪委监察局、督查室、教育局要采用日常督促检查与专项督促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1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十二

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应急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规范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扎实推进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事件,包括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资金安全事件以及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共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0 第四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从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建设,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增强防范应急事件的能力,提高处置应急事件的水平。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 应急事件处置

第六条 快速反应,靠前指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生营养办要建立应急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全面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应急事件,省级学生营养办主任(副主任)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核实情况,迅速开展工作,妥善应对,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第七条 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应急事件的处置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生营养办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政府和学生营养办。

第八条 预防为主,及早处置。要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第九条 妥善应对,适时公开。在处置应急事件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方针,认真调查和核实事件发生的经过,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事件的性质,深刻剖析事件发生的原因,积极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妥善处理事件的善后工作。事件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报告并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开。

第十条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应急事件发生后,学生营养办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应急事件的工作格局。

第十一条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处置应急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置,对危重病人要迅速组织救治。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十二条 明确应急事件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第十三条 严格初次报告通报时限及程序。试点学校发生应急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营养办及当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在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营养办及同级政府,直至教育部和全国学生营养办。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3小时内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和全国学生营养办。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和全国学生营养办。

第十四条 密切关注事件进程。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生营养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生营养办,直至教育部和全国学生营养办。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和学生营养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和全国学生营养办。

第十五条 及时做好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营养办直至教育部和全国学生营养办。

第十六条 规范应急事件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必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造成影响的范围;选报内容包括: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进程报告必报内容包括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或泄露的有害物品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结案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有关人员责任追究情况等。

第十七条 信息发布。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的信息经全国学生营养办或省级政府授权,由省级学生营养办向社会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布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地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各类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理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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