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

2024-09-22

中共海南省委(8篇)

1.中共海南省委 篇一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03-04-02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1994]12号)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

(一)管理省委老干部工作局和省马王堆疗养院。

(二)直接管理省管大型企业党政领导正职,综合指导全省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

(三)负责援藏干部的选派、按期轮换、管理及内调安置等工作。

(四)负责全省各级党的机关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

(五)负责党员教育工作的协调。

二、主要职责

省委组织部是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地、市、州和省直部、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以及其他列入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省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军转安置、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指导地、市、州、县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地、市、州和省直有关部委办厅局机关处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三)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或方案。

(四)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中央组织部和省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省管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地、市、州和省直部委办厅局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五)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省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地、市、州和省直部委办厅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六)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参与制订知识分子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指导部分杰出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七)承办省委和中央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委组织部设11个处室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调查研究;主管部机关文秘、机要、会务、信息、保卫、老干、财务、行政管理和信访、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委组织部系统普通密码管理有关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室

负责本部调查研究的组织协调,承担中央组织部下达有关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课题研究及本省专题问题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收集整理、编发有关资料及专题材料;负责组织工作的宣传,本部中心组的学习以及组织志、组织史编写等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省领导科学学会的日常工作;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的草拟和其他工作。

(三)组织指导处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建设,分类抓好企业、农村、机关、院校、科研单位、街道党的组织建设;研究和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研究和指导各行各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负责地方和基层党委党代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和省党建学会的日常工作。

(四)党员管理处

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情况的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指导地、市、州、县和省直部委办厅局领导班子党的民主生活会;承办省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呈报;调查研究基层党组织执行党章、维护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情况,对如何关心照顾老党员和有特殊贡献、特殊困难的党员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干部一处

负责办理中央和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的任免呈报,并向中央组织部呈报备案:负责省管领导班子建设的综合研究和指导;负责省管干部工资、待遇、出国(境)、退(离)体的审批,师职以上军转干部安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及研究等工作;负责全省各级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推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综合协调有关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工作;负责选派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在基层培养锻炼,援藏干部轮换选派、管理和内调安置以及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等有关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挂职锻炼;负责管理省委管理干部的档案、全省干部统计及有关指导工作。

(六)干部二处

负责考察地、市、州及省直党群、政法、外事部门领导班子和省委管理的干部以及后备干部,地(市、州)委组织部正副部长、县(市、区)党政领导正职以及后备干部,省直党群厅局机关人事(干部)处正副处长;对地(市、州)、省直党群厅(局)级领导班子的调整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问题提出建议;了解掌握地市州委、省直党群厅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对县以上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出建议;负责省直党政群厅局机关处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审查工作。

(七)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省直经济厅局、厅局级公司、省管大型企业领导、班子和省委管理的干部以及厅级后备干部,经济厅局和厅局级公司人事处正副处长;对其领导班子的调整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和退(离)休等问题提出建议;了解掌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经济厅局、厅局级公司处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审查工作;协助考察和管理中央在湘部分单位的领导班子,指导厂矿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

(八)干部四处

负责考察宣教文卫系统厅局领导班子和省委管理的干部以及厅级后备干部,上述单位人事处正副处长;对其领导班子的调整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问题提出建议;了解掌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备案干部的备案审查工作;协助考察管理中央在湘部分单位的领导班子;对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及知识分子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科技副县(市)长的选拔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部分杰出专家开展活动。

(九)干部教育处

对地(市、州)、省直部办委厅局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组织省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负责县以上党校、干校(包括企业党校、干校)的教育计划安排、教材编审和学历教育及党校、干校建设的宏观指导,承办省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十)干部调查审理处

负责审理我省中央管理的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建国前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负责了解反映“文化大革命”中犯严重错误干部的情况;负责省管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和出生时间的更改;负责省管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地、市、州和省直部委办厅局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负责对省管领导干部监督的有关制度的督办落实;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省管干部的监督;承办部领导交办的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工作。(十一)机关党委与机关人事处合署办公

负责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含省委直属机关党校)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干部培训、考察考核、任免奖惩、工资福利、退(离)休和子女就业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省委直属机关党校领导班子的考察及其调整的建议,负责该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部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

2.中共海南省委 篇二

“这件事很有意义,对市档案局提出表扬。”这是2016年7月30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唐军在市档案局报送的《关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两学一做”主题档案展览情况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唐军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大连市档案工作的高度关心和重视,也是对全市档案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市档案工作者的鞭策和鼓励。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助推大连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发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为大连“两先区”建设做出新贡献,大连市档案局在辽宁省档案局的支持下举办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主题档案展览。真实再现了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的历史过程,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坚守信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的崇高精神。展出的200余份珍贵历史档案是从中央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和市档案馆相关馆藏中精心挑选的,大多为首次公开展示,具有极其重要的文献价值、史料作用和教育意义。展览于7月7日—8月5日在市委二楼大厅展出,共有近百个单位、8000余名人员参观展览。此次展览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广泛好评,已成为各单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开展党日活动和进行党史教育的生动课堂。

在接到重要批示后,市档案局党组立即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处级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唐军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好档案工作在留史、资政、育人方面的独特优势,提出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市档案局将以重要批示精神为推进工作的着力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责任,认真总结经验,拓展思路,创新方法,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大局,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推进大连“两先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3.陈潭秋在中共满洲省委的革命活动 篇三

关键词:陈潭秋;中共满洲省委;革命活动

收稿日期:2009-12-08

作者简介:罗重一(1953-),男,湖南新化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中共党史;胡伟(1984-),男,河南信阳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8级中共党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共党史。

一、巡视满洲工作,起草《关于满洲政治经济及党务的报告》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大会分析了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的政治经济状况,指出当前中国的革命形势是处于两个高潮之间,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准备起义,努力扩大农村革命根据地,发展红军,实行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

在中共六大精神的指导下,全国革命形势不断发展,因此,迫切要求党加强对群众斗争的领导。而在此时产业工人比较集中的青岛(包括山东省)、满洲(东北三省)地区的党组织屡遭破坏。因此,党中央经过反复磋商后,决定派得力干部陈潭秋前往青岛、满洲巡视,其任务主要是了解当地的革命斗争状况,传达党中央的最新指示,并指导当地党的工作。

1929年8月26日,陈潭秋在巡视完青岛后,乘轮船前往满洲。31日,陈潭秋到达奉天(沈阳)后,全然不顾当时险恶的环境,立即开展工作。他首先向满洲省委、奉天市委传达了党中央关于中东路事件的决定和六届二中全会精神,又找省委、市委负责同志谈话,确定满洲省委工作计划;还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满洲的政治经济情况及当地的党务状况。经过一系列调查研究后,陈潭秋写了《关于满洲政治经济及党务的报告》,向党中央报告满洲省委的情况。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关于满洲的政治形势。陈潭秋指出,中东路事件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企图以东北为跳板进攻苏联,而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将会引发其他帝国主义的不满,因此奉系军阀正拉近美国,企图以美国制衡日本。虽然奉系军阀受日本帝国主义支配,但他们又不愿蒋介石的势力介入东北。张学良“曾语人,如不得已要讨俄出兵,绝不要关内出兵,如果兵力不足,宁可请日本军队帮助。”[1]( P.87)所以奉系军阀对待中东路的态度不像国民党那样积极,而是私下与苏联谈判,想恢复中东路的原状。此外,奉系军阀内部新旧两派之间在许多问题上也存在着矛盾。党在制定有关满洲路线和策略的时候,必须正确认识满洲帝国主义势力和军阀势力之间的矛盾及其复杂的局势,才能制定正确的斗争方针。

关于满洲民众的情况。“满洲农村虽有丰收,但捐税的杂苛,胡匪的骚扰,以及金融紊乱的影响,一般民众仍是痛苦不堪,加之难民出关的太多,生活程度日益高涨,更加上中东路问题的影响,农民受军事的骚扰。”[1]( P.89)工人们因工厂欠发工资,生活痛苦不堪,斗争情绪也逐渐开始高涨起来。中东路事件后,广大民众有同仇敌忾的情绪,但仇日的情绪超过了仇俄的情绪。只是“群众对苏联完全不能了解,容易受狭隘爱国主义的欺骗,这不能不说是我们过去在群众中对苏联的宣传及拥护苏联的工作做得太少。”[1]( P.90) 党今后须加强对苏联的正面宣传工作,以有利于满洲革命工作的开展。

关于党务工作情况。陈潭秋在仔细考察了满洲党组织的历史和现状之后,认为满洲党组织的工作不尽如意,其原因主要是:①“满洲过去工作没有基础,党在群众中影响非常微弱,所以应付现在革命开展的客观环境,非常不够。”[1]( P.93) 即满洲党组织以前采取的是和平发展路线,又缺乏群众斗争经验,到了采取革命行动的时候,广大党员却不能很快地组织起来,而且党员们的行动力也不强。②满洲省委书记刘少奇、组织部长孟坚等同志在奉天纱厂斗争中被捕,导致满洲省委没有坚强的领导。再加上各地党组织遭到破坏,满洲省委又长期不讨论和研究地方政治问题。据此,陈潭秋便提出了立即恢复各地党组织的计划,准备成立奉天、辽阳、大连、锦州和长春支部,并要求新省委加强对各地党组织的联系和领导,派得力干部深入工厂,发动工人,开展群众斗争。

提出了若干开展满洲革命工作的建议。鉴于上述情况,陈潭秋认为,为推动满洲革命形势向前发展,满洲党组织必须加紧解决最迫切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即缺乏中级干部、职运人才、兵士运动人才、特务工作人才和经费不足。他请求中央尽快派一批有工农运动经验的北方籍中级干部分赴满洲各地工作,派有军事斗争经验和有特务工作技术的同志各一名,来满洲筹划军事运动和特务工作,并建议中央“加倍注意满洲工作的指导与帮助”。[1](P.93)

陈潭秋的《关于满洲政治经济及党务的报告》正确分析了满洲的政治形势,为党中央指导满洲地区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陈潭秋的建议和帮助下,满洲省委的工作顺利开展起来。

随后,陈潭秋又到哈尔滨巡视工作。在他的帮助和指导下,新建立的哈尔滨市委“总结了过去的工作,提出要利用中东路事件,推动党的工作的开展;并规定哈尔滨市委的工作路线应当是加紧反对帝国主义进攻苏联的宣传,反对改良主义的欺骗宣传;立即成立哈尔滨职委会,把职工运动的日常斗争与目前总的斗争形势紧密结合起来。”[2]( P.143)同时要警惕革命急性病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取消主义的发展。

二、主持满洲省委,纠正“左”倾冒险错误

1930年6月11日,在李立三的领导下,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数省的首先胜利》决议案,认为“伟大的革命巨潮已经接近的现在,党不只是要注意到夺取广大群众,组织广大群众的争斗,以促进这一革命巨潮更快的爆发;尤其要注意到革命巨潮爆发时,组织全国武装暴动夺取政权的任务。因此加紧组织群众的政治斗争,加紧宣传武装暴动夺取政权的必要。”[3]( P.94)从此,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错误(后被称为“立三路线”)在党中央占据了统治地位。

在“左”倾错误思想指导下,满洲省委改组为准备武装起义的总行动委员会,并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表示要武装拥护苏联、准备全满武装暴动夺取政权,并提出了以抚顺为中心的暴动计划。由于刘少奇此时已返回上海,为了加强党对东北地区革命斗争的领导,1930年8月底,党中央派陈潭秋到满洲省委担任领导工作。陈潭秋到达沈阳后,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改组了满洲总行委,亲任总行委书记,并在原来的基础上将总行委委员扩大为 15人。

一贯坚决执行中央决议的陈潭秋,在“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下,起初也对革命形势做了不切实际的估计,并在组织上坚决执行“立三路线”。由于他认为:“目前革命形势,飞跃的进展,群众的革命斗争,无论在城市或乡村,都达到了非常尖锐的程度,统治阶级的崩溃,也到了无法挽救的状态,革命高潮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在任何时候任何事件上都可以爆发起来。”[1]( P.122)所以,在随后起草的《满洲政治形势及党的任务与工作路线》决议案中,他错误地认为中国革命已发展到武装暴动、夺取政权的前夜,满洲已经接近革命高潮,要求各地组织开展政治罢工和地方暴动,以推翻帝国主义与国民党、军阀的统治,建立苏维埃政权。虽然他坚决拥护“立三路线”,但在采取具体行动的时候,他却又十分地谨慎,以尽量减少革命力量的损失。

李立三的“左”倾冒险错误,给中国革命造成了严重危害,受到共产国际的批评和指责。1930年9月,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瞿秋白主持召开中共中央六届三中全会,开始纠正“左”倾冒险错误,结束其在中央的统治。陈潭秋作为满洲省委的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在会上积极参加了对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的批判。

10月中旬,陈潭秋返回满洲后,迅速召集总行委主席团会议,传达六届三中全会精神。11月中旬,在满洲省委扩大会议上,他在进一步贯彻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同时,认真反思了自己在“左”倾错误思想影响下的一些错误言行。他自我批评了过去的工作,指出过去对满洲革命形势作了主观的估计,忽视了满洲地区与中国南部的区别,也没能注意到满洲内部革命形势发展的不平衡性,反而错误地认为满洲的形势是“武装暴动的前夜”,或“十分迫近高潮的形势”,以致于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他“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对自己在有些问题上对立三路线的错误看不清进行了检查,对大家启发教育很大。”[4]( P.82)在他的自我批评下,与会者一致表示要尽快改正过去的错误。

会议系统总结了“左”倾错误的危害,通过了《满洲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及工作路线》、《满洲政治讨论结论》两个重要文件,明确了满洲省委今后的工作方针。根据中央的指示,会议撤销了总行委,恢复满洲省委,并一致选举陈潭秋为满洲省委书记,何成湘为组织部长,刘昆(赵毅敏)为宣传部长,韩源波为军委书记,林仲丹为职工委员会书记,孟坚(孟用潜)为北满特委书记,王鹤寿为团省委书记,刘锡五为改组后的奉天市委书记,孟坚、刘昆、林仲丹等13人为省委委员。从省委到地方,各级党、团、工会等组织逐渐恢复起来。

在陈潭秋的领导下,满洲省委中的“左”倾错误逐渐得到了纠正,满洲党的工作逐渐恢复和发展起来。遭到严重破坏的奉天市委、北满特委和延吉、磐石、柳河、清原县委,以及抚顺、大连、台安、长春特支等十多个地方党组织得到恢复,并新建了40多个地方组织,党团员由原来的几十人增加到两千余人,有15000多工农群众参加了党领导的各种革命团体,从而使满洲党有很大进步,满洲地区的革命运动逐渐发展起来。

三、领导狱中斗争,维护党的团结

1930年 12月初,满洲省委扩大会议后,为了更好地了解北满工作情况,贯彻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陈潭秋与团省委书记王鹤寿一起,前往哈尔滨参加中共北满特委扩大会议,同时布置纪念广州起义三周年的工作,布置与计划中东路斗争。

陈潭秋到达哈尔滨后,立即与北满特委书记孟坚召开党团特委会议,研究召开北满特委扩大会议的准备工作。由于会议时间很长,引起了敌人的注意,陈潭秋和孟坚等6人被捕。他先被敌人送到道里警察署受审,然后被转到中东路护路军司令部军法处拘留所羁押。尽管敌人施以坐老虎凳、灌辣椒水等惨无人道的酷刑来折磨他,但陈潭秋以超人的毅力、革命者的坚强意志同敌人进行了顽强的抗争,坚决不屈服,表现出了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

由于陈潭秋等人的口供始终如一,敌人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最后以非法集会的名义,分别判处陈潭秋、孟坚等人4年和7年徒刑。陈潭秋等人被判刑后,关押在哈尔滨道外监狱。陈潭秋“比被捕杀的其他同志年岁大些,具有长者风度,和同志们关系很好,政治上也比较开展,狱中表现很坚定。”[4]( P.81)他通过狱中看守,弄来一些报纸,让狱中的同志们传阅,使大家了解全国形势,对大家进行思想教育,要求大家坚定革命信念;又通过下围棋等方式引导大家研究对付敌人的战略战术。他一方面以自己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感染狱中同志,把狱中的党员组织起来,使大家团结一致、充满信心;另一方面又想方设法与狱外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把狱中的情况报告给党,使狱外的情况通过交通传进来。

陈潭秋被铺后,何成湘、刘昆和韩源波等在奉天组成满洲临时省委,推举组织部长何成湘为代理省委书记,并派熟悉北满情况的唐宏景前往哈尔滨,组织北满临时特委,又派特科的同志前往营救陈潭秋等人,但因敌人严密防范,未能成功。

党的六届四中全会以后,为充实满洲党的力量,中共中央派罗登贤前往满洲,作为党中央常驻满洲代表。不久,出席六届四中全会的北满特委书记唐宏景也不幸被捕,并与陈潭秋等人关在一起。唐宏景入狱后,应陈潭秋的请求,向狱中的同志们介绍了六届四中全会的情况,并说明了王明在共产国际代表的支持下,夺得了党中央的领导权,自己和罗章龙因反对王明,便成立了非常委员会等情况。

面对罗章龙等人的分裂活动,原则性极强的陈潭秋旗帜鲜明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对唐宏景说:“你这说的是一面之词,我们不便表态。党内斗争是必要的,不过你们分裂党是不应该的。”[5]他多次对唐宏景进行帮助和教育,并且在领导同志们批评他的错误的同时,又耐心的引导大家团结他。在陈潭秋的影响下,唐宏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要退出罗章龙组织的非常委员会。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局势急剧恶化。1931年底,迫于形势的恶劣,满洲省委由奉天迁往哈尔滨。为促进满洲革命运动的发展,党中央任命驻满洲代表罗登贤为满洲省委书记,由何成湘专门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陈潭秋进一步加强了与满洲省委的联系,争取及早获释,以尽快投身狱外的革命斗争。1932年7月,经过多方活动,满洲省委利用东北政局动荡之际,买通了当时的哈尔滨伪军区司令,先后将孟坚和陈潭秋等被捕同志营救出狱。

陈潭秋在满洲省委工作期间,政治上旗帜鲜明、原则性强;工作上谦虚勤恳、作风民主;生活上平易近人、关心同志,其人格魅力给满洲省委的同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刚到奉天时曾对身边的干部说:“我虽然入党比你们早几天,但工作经验不多,水平也不高,还靠大家一起干。”[4]( P.82)王鹤寿、赵毅敏和杨易辰在回忆陈潭秋时说:“潭秋同志和我们共事的时间不长,但他的优秀品质给我们的印象很深。”[4](P.81)

总之,陈潭秋在满洲省委工作期间,满洲省委的各项工作都有很大的进步。在他的领导下,满洲省委改变了之前零乱不堪、近乎解体的状态,健全了党的各级组织,巩固了党的群众基础,为满洲革命运动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陈潭秋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2]陈乃宣.陈潭秋[M].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

[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

[4]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回忆陈潭秋[M].武汉: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1.

[5]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近代史研究所1980年5月访问唐宏景记录稿.

4.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篇四

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省直各单位,各省管企业和高等院校,中央驻豫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要求,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动全省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中原奠定良好道德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弘扬社会正气、培育良好风尚为着力点,积极培育广大干部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努力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促进全省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气,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原崛起新局面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活动安排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发挥机关、社区、村镇、家庭等主渠道作用,利用党校、干校、各类大中小学校、职工学校、市民学校等阵地及城市社区活动中心、公园、广场和农村集镇等场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培训、研讨座谈、文艺演出、出版书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利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悬挂标语、设立标牌展板、播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思想道德知识、普及基本道德规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公民道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以“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要以“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与认 2 清当前形势与任务结合起来,与促进本地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干部群众现实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公民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具有行业特色和职业特点的道德实践活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尤其要充分利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迎奥运开展的系列活动,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增强人们的道德自律意识,强化人们的道德自觉行为。

3、以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的制订和完善为手段,健全公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制定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时,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企业、农村、社区、机关、学校,要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充实完善道德规范、乡规民约、市民公约、学生行为规范等,将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融入并落实到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努力达到人人皆知、人人皆信、人人皆行。

4、以典型的示范带动为突破口,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运用榜样的力量,抓好典型示范,是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行之有效的方法。各个行业都要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要充分利用先进典型所具有的感染力、影响力和号召力,发挥其引领作用,力求用先进个人影响单位,用先进单位 3 带动行业,用先进行业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用人民群众道德素质的普遍提高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要通过举办报告会、出版先进事迹读物、创作文艺作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和崇高品质,努力在全省形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组织领导

1、要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要求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纳入议事日程,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安排。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宣传部和文明办,要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担负组织、协调、指导等职责,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及社会各界,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要创新思路,改进方法。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公民道德建设自身的规律,认真分析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文化需求,总结推广人民群众创造的成功经验,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使公民道德建设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富有成效。要利用各级宣传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把活动的过程变成灌输道德规范和弘扬社会正 4 气的过程,使人们在参与中受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熏陶和教育。

3、要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围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设专题、专栏、专页,及时反映新时期人民群众的道德需求,反映道德建设的新理念、新观点,反映道德建设的新事物、新典型,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道德热点问题的正确引导。各种文艺评论、评介和各种作品、活动评奖,要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作为其中的衡量标准。

4、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党委宣传部和文明办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对活动的要求,谋划部署工作,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对本系统本单位活动认真督促检查,表彰先进,督促落实,推广经验,推动活动不断向深度发展。今年年底,将对全省思想道德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 南 省 文 明 办

2008年5月4日

主题词:德育工作△ 知荣辱 讲正气 促和谐 意见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8年5月4日印发

5.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篇五

鲁青联[2009]13号

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十一届 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各高等院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庆祝建国60周年,庆祝“五四”运动90周年,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文化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举办山东省第十 1 一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一、指导思想

山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康向上、丰富多采的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为载体,全面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示近两年来我省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的丰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引导当代大学生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参与、创新、成才。

三、活动内容及承办单位

1、“挑战杯”第十一届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承办单位:山东大学

2、“庆祝建国60周年”红色歌剧校园巡演 承办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3、为祖国献礼——山东省大学生公益招贴比赛 承办单位:山东经济学院

4、山东省大学生摄影比赛 承办单位:山东轻工业学院

5、山东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承办单位:山东建筑大学

6、山东省大学生舞蹈大赛 承办单位:济南大学

7、“齐风鲁韵”山东省大学生美术设计大赛 承办单位:山东艺术学院

8、“魅力全运”山东省大学生啦啦操比赛 承办单位:山东财政学院

9、山东省大学生证券模拟大赛 承办单位:山东交通学院

10、“金钥匙——打开就业之门”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营销竞技大赛

承办单位:青岛大学

11、“记录我的志愿全运历程”山东省大学生网络博客大赛 承办单位:青岛科技大学

12、山东省大学生家居用品设计大赛 承办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13、“科学规划人生,成就美好未来”山东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大赛

承办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14、“我与祖国共奋进”山东省大学生主题演讲比赛 承办单位:山东科技大学

15、山东省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 承办单位:烟台大学

16、我身边的变化——庆祝建国60 周年山东省大学生征文比赛

承办单位:鲁东大学

17、山东省大学生动漫大赛 承办单位:青岛农业大学

18、“水墨情〃中国心”山东省大学生书法、绘画、篆刻比赛及艺术展览

承办单位:曲阜师范大学

19、山东省大学生校园DV大赛 承办单位:聊城大学

20、山东省大学生专利产品设计竞赛 承办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1、“携手文明,共建和谐,我与祖国共奋进”山东省大学生艺术剪纸作品大赛

承办单位:潍坊医学院

22、山东省大学生校园漫画大赛 承办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23、山东省大学生英语口语大赛 承办单位:临沂师范学院

24、山东省大学生太阳能产品设计创意大赛 承办单位:德州学院

25、山东省大学生“金话筒”主持人大赛 承办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26、“缤纷社团 和谐校园”山东省学生社团标识展 承办单位:潍坊学院

27、山东省大学生健美操大赛

承办单位:滨州学院

28、山东省大学生短信文化节 承办单位:菏泽学院

29、山东省大学生“环保”手工艺创作大赛 承办单位:枣庄学院

30、山东省大学生中华美文诵读大赛 承办单位: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31、山东省大学生经贸职业技能大赛 承办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32、山东省大学生社团活动策划大赛 承办单位: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33、山东省“共青杯”大学生乒乓球大赛 承办单位: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4、山东省大学生礼仪风采大赛 承办单位:青岛酒店管理学院

35、山东省大学生护理技能大赛 承办单位: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四、活动时间

活动集中竞赛时间是2009年4月—11月(各项活动具体方案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五、组织方式

活动由团省委等单位主办,各高校承办。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经费、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主办单位负责确定 5 活动的主题,审定活动的方案,进行活动总体协调和总结表彰工作。

六、组织领导

省里成立山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

七、总结评比

为表彰先进,省里设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单位奖和优秀活动单位奖,由组委会负责评定。活动结束后,请各高校团委及时将承办项目和参加活动的情况报团省委学校部。各高校承办和参加活动的情况列入2009年全省高校团的工作考核。

八、注意事项

1、参赛范围为全省各普通、职业、民办高校及各市属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实际,积极组织参加。

2、各高校报名均以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及时告知承办单位。

3、参赛人员的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借助社会资源,提高比赛的层次和社会影响力。

5、各承办单位均应做好录像、录音、照片、文字材料的收集、留存和上报工作。

附:山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山东省第十一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主 任:王 磊 团省委书记 副主任:刘宝莅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建国 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

李宗伟 省文化厅副厅长

林兆谦 省科协副主席

张 辉 团省委副书记

方宏建 山东大学党委副书记 向来生 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牟思伦 山东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

舒永庆 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书明 山东建筑大学党委副书记

李 军 济南大学党委副书记

朱德强 山东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董维杰 山东财政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祖斌 山东交通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铁柱 青岛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罗公利 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杨向荣 青岛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

周 林 山东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王志刚 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于文书 烟台大学党委副书记 乔万敏 鲁东大学党委副书记

刁新华 青岛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刘新生 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王昌松 聊城大学党委副书记

王 勇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党委副书记

张潍华 潍坊医学院副院长

谭秀森 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李培江 临沂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金利 德州学院院长助理

刘玉殿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党委副书记 鞠献利 潍坊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文烈 滨州学院党委副书记 霍保银 菏泽学院党委副书记 胡小林 枣庄学院党委副书记

赵熙山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 王宗江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郭立堂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副院长 于元涛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徐胜来 青岛酒店管理学院副院长 李英民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成 员:张广明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副处长

刘欣堂 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处长

李 军 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处长

刘利印 省科协学会部副部长

盖文兴 团省委常委、学校部部长

王君松 山东大学团委书记

贾海宁 山东师范大学团委书记

邓迎迎 山东经济学院团委书记

郭建国 山东轻工业学院团委书记

龙希利 山东建筑大学团委书记

贾海宁 济南大学团委书记

刘 昂 山东艺术学院团委书记

吴红文 山东财政学院团委书记

李贞涛 山东交通学院团委书记

吴绪永 青岛大学团委书记

刘传华 青岛科技大学团委书记 陈 伟 青岛理工大学团委书记

张 然 山东农业大学团委书记

诸葛福民 山东科技大学团委书记

于秀国 烟台大学团委书记

李家普 鲁东大学团委书记

慕乾伟 青岛农业大学团委书记

王方立 曲阜师范大学团委书记 李合亮 聊城大学团委书记

马国顺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团委书记

王承高 潍坊医学院团委书记

刘明永 山东理工大学团委书记

张思锋 临沂师范学院团委书记 张学军 德州学院团委副书记 杨 玉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团委书记

周 莹 潍坊学院团委副书记 张华东 滨州学院团委书记 宁继红 菏泽学院团委书记 史大丰 枣庄学院团委书记

王桂媛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 郝丽华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副书记 韩百宝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团委书记 张春霞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副书记 曲 萌 青岛酒店管理学院团委书记 刘雪巍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办公室主任:盖文兴 团省委常委、学校部部长

主题词:学校 科技文化艺术节 通知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09年4月13日印发

6.中共海南省委 篇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中发[2009]1号) 精神, 结合贵州实际, 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 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充分认识新阶段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政策措施。中发[2009]1号文件, 是新世纪以来中央指导“三农”工作的第6个1号文件, 对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 充分认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 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 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 最需要加快”的重要论断。充分认识“扩大国内需求, 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 重点难点在农民”的科学判断。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 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我省“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 千方百计保持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正确把握我省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形势。2008年是很不寻常的一年,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 战胜了百年不遇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从容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 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新成效:粮食再获丰收, 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 扶贫开发继续深入, 社会救助成效显著, 农村改革稳步推进, 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继续改善, 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 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投入机制不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结构调整步伐缓慢、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还依然存在。今年我省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较为艰难。受各种因素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农民工大量回流, 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制约因素更加突出;国内外资源性产品价格普遍下行, 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的难度更加凸显;执行国家新的扶贫标准, 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的平均水平继续拉大, 农民增收的愿望和要求更加迫切。我们必须更加解放思想, 增强危机意识, 采取果断措施, 培育积极因素, 变压力为动力, 化挑战为机遇, 努力保持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

3.明确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 围绕农民增收这个核心, 增加投入, 夯实基础, 调整结构, 重视民生, 强化扶贫, 深化改革,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目标是:农业增加值突破600亿元, 实际增长6%以上;粮食总产量达到1150万吨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以上;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0万人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二、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

1.认真落实对“三农”的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奶牛良种补贴政策。从我省实际出发,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将脱毒马铃薯、茶叶、特色畜产品纳入良种补贴范围。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增加补贴种类, 将更多适合贵州山地特点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开展农机具补贴县级采购试点, 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 依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 及时增加补贴。按照目标清晰、简便高效、有利于鼓励农业生产的要求, 完善补贴管理办法。

2.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按照国家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 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 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2009年省级安排财政支农预算27.7亿元, 比上年增长40.75%。市县两级财政支农预算增幅要达到20%以上。拓宽投资渠道, 优化投资结构, 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落实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 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的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 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 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土改造,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央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 逐步减少市 (州、地) 资金配套, 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开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投入试点工作, 扎实抓好以县为主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 逐步建立整合各种支农资金发展农业、农村的新机制。进一步强化涉农支农资金监管。积极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建立和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制度。

3.增强金融对“三农”的服务能力。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 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主要服务于“三农”和县域经济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实现每个乡镇均有网点。积极协调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切实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积极推进邮政储蓄改革, 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回农村支持“三农”。发挥好其他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 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 积极争取、支持创办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 切实解决银行机构网点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 进一步改善惠农资金支付服务, 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 不断扩大农村信贷总量。落实好农村动产、不动产的贷款抵押、质押政策。发挥好贵州乡镇企业担保中心的作用, 继续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探索开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信用担保试点, 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信用担保机构, 为“三农”发展提供贷款担保。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 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进一步扩大农畜产品的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 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出台加强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意见, 制定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政策措施。

三、抢抓扩大内需机遇, 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以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工建设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和“滋黔”一期8个中型水库工程, 实施18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加快8个在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 争取开工建设盘江灌区。完成130万亩烟水配套工程。建设100个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和烟水配套地下水开发利用项目。开展统筹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长距离管道送水的高效集约用水项目建设试点。新增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做好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加强水资源费和水能资源有偿出让金征收工作, 拓宽水利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实施好国家水利部在铜仁、毕节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利扶贫试点工作。启动实施农村人口人均半亩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 加大中低产田土改造力度, 继续实施洼地排涝工程, 完成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面积40万亩, 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面积40万亩。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加快“沃土工程”实施步伐, 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 提高耕地质量。

2.加强农村交通建设。开工建设通乡油路3194公里, 使“十一五”规划的1万公里通乡油路提前1年全部开工建设, 新增90个乡 (镇) 通油路或水泥路。建设通村公路1.3万公里, 新增1000个行政村通公路。到2010年, 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或水泥路、村村通公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农村通组公路建设。继续建设农村乡 (镇) 客运站, 改造农村公路渡口、码头以及渡改桥, 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完善扶持农村客运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 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公路养护制度, 逐步实现有路必养。

3.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55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治理石漠化面积7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300平方公里。加快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 扎实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珠防二期等林业工程建设, 继续实施长治、珠治和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 完成营造林300万亩以上, 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区和重要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建设与修复, 加快建立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发展林业产业, 推进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加快农业节能减排工作, 鼓励发展循环农业, 防止农村面源污染。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力度, 支持养殖场和人口密集村寨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 新增使用沼气农户26万户以上, 建成200口大中型和联户沼气池, 新增2800个农村沼气服务站 (点) 。加快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步伐, 扩大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 新增农村小水电装机34万千瓦。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 年度完成县级电网建设改造投资40.27亿元, 新装农村“一户一表”8万户, 农村户表率提高到87%以上, 解决2.9万户无电户通电问题, 电网可覆盖范围内实现“户户通电”。妥善解决农村燃煤问题, 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源等新型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

4.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寨整治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全面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加快改善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完成3.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任务, 其中, 最具现实危险和威胁的地质灾害危及户搬迁1万户, 其他重度危房改造2.2万户。做好村寨整治规划, 引导和帮助农民完善村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绿化美化村寨环境, 维修改造住房圈舍, 整治村寨环境卫生, 形成一批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配套、功能基本齐全、环境较为整洁、村貌总体美化、社会治安良好、民族特色浓郁、展现田园风光、融合现代文明的新村寨。继续推进103个省级“百村试点”村建设, 总结经验, 逐步推广, 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围绕农业防灾减灾、气候资源开发利用, 加强科技研究, 提高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农作物病虫害、重大动物疫病、森林火情和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警水平。加强农村雷电防护、人工防雹和人工增雨工作。注重防洪排涝抗旱、动物防疫、森林防火、农村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房、医院、学校和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设施的抗灾保障能力。健全处置预案, 完善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和群众避灾自救能力。加大地质灾害多发地带的综合治理力度, 依法督促企业足额缴存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 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四、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保障农村人口粮食基本自给。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 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管和绩效考核机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确保杂交水稻、杂交玉米、马铃薯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000万亩, 确保农村人口粮食基本自给。扩大粮食高产创建工程实施规模, 实施水稻、玉米粮食增产工程1000万亩, 扩大优质高产水稻、专用玉米、脱毒马铃薯种植面积, 优化粮食品种结构, 普及推广良种良法, 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好《贵州省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提高最低收购价格, 落实好粮食主产地利益补偿制度。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 鼓励发展粮食产品精深加工, 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加强粮食购销工作指导, 建立与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粮农利益相适应的粮食购销体制。加强地方粮油储备管理, 完成70万吨粮食和5.5万吨食用油储备指导性计划。

2.突出抓好油料生产。以国家实施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为契机, 加强黔中、黔东北“双低”油菜基地建设。根据国家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 制定我省油茶产业发展规划, 重点支持黔东南、铜仁、黔西南的部分油茶生产重点县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 建设2至3个具有区域供种地位的木本油料良种繁育基地, 加快培育推广高产优良品种。落实国家扶持油料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3.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根据资源优势、气候条件、产业基础和市场前景等, 选准特色优势产业予以支持,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加快构建具有贵州特点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稳定烤烟生产, 提高烟叶质量。落实好鼓励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 稳定发展生猪养殖。加大力度实施草地生态畜牧业推进行动方案, 做强做大草地生态畜牧业, 确保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加大对蔬菜、马铃薯、茶叶、中药材、干鲜果、花卉苗木等产业的支持力度。2009年, 完成蔬菜种植面积1000万亩, 新增茶园50万亩, 中药材种植20万亩, 干鲜果8.5万亩, 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推进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低产改造工作, 不断扩大特色农产品规模, 增强竞争优势。鼓励各地重点扶持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产品发展布局规划, 推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 努力使各地形成不同的特色优势产业板块, 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专业县。

4.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每个特色优势产业都有一批支柱型龙头企业带动的要求,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贮运保鲜业。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对农户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要在资金、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使其快速发展壮大。着力发展乡镇企业, 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技术改造, 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支持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提高精深加工程度, 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企业集团参与我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实施品牌名牌战略, 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黔”系品牌, 把特色产业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大力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队伍加快发展, 努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行产业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相结合的产业化经营组织模式, 创新完善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民的利益联接机制, 加强基地与农户、基地与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合作, 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5.认真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强动态监测, 及时准确掌握回流农民工基本情况, 加强组织、引导与服务。努力巩固现有输出渠道, 开辟新的劳务市场, 稳定农民外出务工规模。引导回流农民工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参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本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要优先、就近使用当地农民工。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的第二产业和以旅游业为重点第三产业, 增加就业岗位, 不断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落实好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 创造条件支持农民从事个体商贸、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和服务业。实施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绿色证书”、新型农民科技等培训项目, 推进各种培训资源的整合, 大规模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 着力提高农民工接受和运用农业科技的能力, 提高农民工的择业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做好农民工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让进城务工农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五、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

1.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围绕确保粮食、主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加强种质资源创新、品种选育、丰产栽培、高效养殖、优质无公害生产、标准化建设、病虫害和疫病防治、精深加工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应用研究, 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优良品种和实用技术。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健全鼓励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 加强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的支持, 加快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抓好农业重点实验室和农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办好农业产业示范区和示范园。

2.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按照3年内在全省普遍健全乡 (镇) 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要求,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开展村级服务站建设试点。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将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大胆放活经营性职能, 鼓励基层农技服务人员创办、领办农业企业, 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农业产业经营, 带动农户发展。抓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三百工程”, 支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 加快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加强岗位培训, 提高农技服务人员素质, 增强服务效能。创新管理体制, 改革考评、分配制度, 将服务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 增强服务活力。提高农机推广服务和安全监理能力, 建立和完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 重点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服务合作社、农机协会、农机维修网络, 提高农机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职能和作用。实施农村通邮工程, 争取用3-5年时间在所有行政村建成新型村邮站。

3.提升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 健全全程监管体系, 实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实现主要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快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解决检测手段滞后的问题。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 提高检测机构的合法性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扩大农产品和食品例行监测范围, 逐步清理并降低强制性检验检疫费用。建立农资生产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质量保障赔偿制度、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健全饲料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 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质量认证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4.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实施好《贵州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发展规划》、《贵州省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贵州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等, 加强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专项建设, 大型粮食物流节点、农产品冷链物流和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 城市集散地综合和专业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 着力培育农村市场流通主体。创新体制机制, 加大农村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 整合贵州农经网、贵州农业信息网、贵州新农村网、现代远程教育网、文化信息共享等涉农信息化工程资源, 实现网络资源、通道、终端的结合, 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工程建设, 实施“家电下乡”, 推进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 搭建起工业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双向流通平台, 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加大农产品出口扶持和营销力度, 扩大农副产品出口奖励范围, 增加奖励贴息和补助金额。落实好停止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政策。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市场监管, 健全农资淡储制度, 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 推行农资信用销售。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建立农资打假联动机制, 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 严惩坑农害农行为。

六、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繁荣发展农村公共文化。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 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 (镇) 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农民文化家园”、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完成20个乡 (镇) 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配置, 新建农家书屋3000个。深入开展“四在农家”创建活动, 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00个。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 注重丰富偏远地区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2.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 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进行生活补助。新增助学金要向农村生源倾斜。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机制。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 稳定师资队伍。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 提高教师素质。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3.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实行住院统筹结合门诊统筹模式的县达到50%以上, 坚持保大病与防小病、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 完善补偿方案, 降低补偿门槛, 简化补偿程序, 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 当年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 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总额的2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新建和改造34所县级医院、16所县中医院、14所县级妇幼卫生保健院和378所乡 (镇) 卫生院、4000所村卫生室。启动建设74所中心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药品监管, 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 提高县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 救治能力。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2009年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加强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 不断提高住院分娩率,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加大农村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 完成50万户地氟病病区家庭改良炉灶任务。

4.全面加强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性回升压力, 继续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 着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不断完善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体系,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应对农民工返乡带来的新情况, 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适当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新建、改扩建150个中心乡 (镇) 计生服务站。

5.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民生之基,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实现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全覆盖, 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加大地方财政投入, 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 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提高集中供养率。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完善和落实面向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困难返乡农民工等农村贫困家庭的救助措施, 增强社会救助的整体效能。加快建立对农村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奖励保障制度, 积极开展农村计生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1.调整和完善扶贫工作思路。按照新的扶贫标准, 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 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 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重点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逐步缩小群众收入差距和地区发展差距。按照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路子, 推动扶贫开发从注重产业开发向注重产业和智力开发并重转变, 从注重资金扶持向注重资金和科技扶持并重转变, 从注重政府推动向注重政府和市场推动并重转变。推进专项扶贫计划和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有机结合, 搭建合作平台, 形成“大扶贫”格局。

2.提高扶贫开发效果。以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提高人口素质为重点, 深入实施开发式扶贫, 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0万人以上。大力开展整村推进, 优先完成革命老区贫困县和人口较少民族 (毛南族) 所在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万人, 完成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10万人。继续加大扶持33个草地生态畜牧业示范县和50个产业化扶贫乡 (镇) 抓好示范项目, 促进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的有机结合。力争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平均水平。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力争2010年前新农村建设“百村试点”村中的35个贫困村达到小康村水平。

3.完善扶贫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 积极整合扶贫资源和支农资金配套投入。探索和创新财政扶贫资金滚动使用机制, 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深化信贷扶贫体制改革, 为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发展提供信贷支持。积极稳妥地扩大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 解决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创新科技扶贫机制, 加快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和应用。健全党政机关帮扶机制, 继续开展定点挂钩扶贫、驻点扶贫, 确保帮扶到村、到户, 探索建立“一户一策”帮扶制度。改进对口帮扶机制, 强化帮扶资金管理, 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和定点帮扶我省的中直单位的联系, 积极开展经贸协作、产业发展、劳务输出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完善社会动员机制, 做好社会扶贫工作。

八、深化农村改革, 增添发展活力

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确保农民拥有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革征地制度, 完善征地程序, 实行农民利益优先的征地补偿原则, 依法、合理制定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住房问题,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做到先补后征、先保后征, 使被征地农民收入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 对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非公益性项目, 鼓励农民依法通过土地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 以公开规范、严格依法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2.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的要求, 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 (镇) 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目标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县乡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例, 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 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 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总结经济强县建设经验, 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 (市、区) 的体制, 创造条件开展好扩权强县试点, 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继续推进“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 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以减轻基层负担为目标, 稳妥化解乡村债务, 完成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进一步深化毕节、湄潭试验区改革试验, 按照“省委领导、县为主体、部门配合、探索创新”的要求, 推进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

3.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勘界发证, 加强林权纠纷调处, 全面完成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主体改革, 进一步明晰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林地经营权、落实林木处置权、保障业主收益权, 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 推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拓展和延伸。加快推进配套改革, 抓紧建立审批程序简便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林地林木流转制度, 完善地方公益林补偿制度, 探索建立森林保险制度, 进一步完善林业经营服务体系、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和流转体系, 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产业发展。

九、加强和改进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 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提高领导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能力。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认真开展“更加解放思想, 推动跨越发展”大讨论, 切实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和推进工作的手段, 理清发展思路, 转变发展方式, 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市场意识, 适应市场、走向市场。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和政府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把粮食生产、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严格督促检查。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 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2.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 深化和拓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 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培养选拔、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管理监督机制, 积极推进乡 (镇) 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拓宽农村干部来源, 下决心解决支部有能人, 能人进支部, 党员是能人, 能人是党员的问题。以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 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业绩考核奖励制度, 逐步解决好村干部养老保障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短期实践培训和现代远程教育培训, 提高他们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本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任乡 (镇) 领导干部、考录乡 (镇) 公务员、招聘乡 (镇)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力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 大力推广“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村监事会”三会制, 坚持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深入开展“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活动, 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深化“三创三强”活动, 探索扩大“三级联创”范围, 大力推进100个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省级示范点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保障机制, 逐步改善村级组织办公和活动条件。重视和加强流动人员党的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认真抓好县 (市、区、特区) 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工作。

3.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坚持服务农民、依靠农民, 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保持农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村权益机制, 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做好农村信访工作, 加强人民调解, 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基层干部要进村入户做好下访工作, 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关心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深入开展“平安贵州”创建活动, 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 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工作, 推进农村警务建设, 实行群防群治,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 提高危机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 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坚决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严格依法行政, 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7.中共海南省委 篇七

唯有创新,才能跨越;亦步亦趋,永远落后。六年前,合肥启动国家唯一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两年前,我们设立合肥芜湖蚌埠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去年,安徽成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特别是国家批复皖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更拓展了自主创新大舞台,点燃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引擎。

事实上,经过多年拼搏,自主创新已成为安徽发展的一大特色、一面旗帜、一大品牌,创新主体迅速增加,创新产业不断壮大,创新环境日益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2009年,安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跃居全国第九位,涌现出一批自主创新典型,形成了企业创新的“安徽现象”。

8.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 篇八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6年“l 2·4“全国法制

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省直属各单位普法办:

今年12月4日,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后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筹划系列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大力营造法制宣传浓厚的社会氛围,现就我省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我省“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从11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进行或向后延伸。

四、活动内容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浙委[2006]30号)的总体要求,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期间,省普法办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以下主要活动:

(一)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活动主题,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

(二)围绕“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浙江’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与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着力抓好法制宣传“223”工程。一是挖掘2台资源。积极探索与浙江电视台的合作,力争创办一个全省性的法制类栏目,利用电视节目受众面广、生动活泼的特点,以案释法,增强法制宣传

教育的效果;积极加强与省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的合作,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把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内容,进一步做好农民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发挥2网优势。积极探索与浙江在线网站的合作,开设“浙江普法”栏目,与钱塘法治网进行链接,进一步提高普法网站的浏览点击率;加强钱塘法治网站建设,扩充栏目,丰富内容,进一步增强普法网站的可读性和吸引力。三是设立3个专栏。积极探索在《浙江人大》上开辟“浙江普法”专栏,在《浙江法制报》上开辟“浙江普法“专版;继续办好《浙江政报》的“钱塘法治”专栏,使法制宣传覆盖到不同的阅读群体。通过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各地、各部门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重大活动的信息。

(三)出版和发行《“法治浙江"干部读本》,作为全省广大机关干部和职工的“五五”普法必读教材。

(四)出版和发行《少年惊叹号》青少年法律读本,在广泛组织征订的基础上,向全省各中小学校(包括职高、技校)赠送一套,供法律课教学使用。

(五)出版和发行《新农村法治建设》丛书,在广泛组织征订的基础上,向全省乡镇及司法所各赠送一套;编制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挂图,宣传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和村(居)民自治的重要法律知识,向全省广大农村和社区免费发放。

(六)组织发放“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画、宣传挂图及纪念封,在全国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等公共场所悬挂张贴。

(七)制定下发我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12·4”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和各种送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八)组织浙江在线、钱塘法治网等25家网站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加“第三届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第四届法制宣传书画展、法制动漫作品创作大赛、法制故事创作大赛等系列活动,拓展全民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平台。

(九)组织收看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卫星远程普法讲座。

五、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宣传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要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要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重点突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宪法、“法治浙江”建设、“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及典型事例的宣传,增强法制宣传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通过组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四)各地、各部门普法办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在积极参加上级普法办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的同时,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宣传活动。要加强与当地报刊杂志、电视台、广播电台的联系和沟通,畅通信息渠道,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对拟在省级媒体上宣传报道的信息资料,要及时与省普法办联系。对拟在浙江电视台上宣传的重要活动,要与当地电视台协调,并及时将活动信息以声像的形式传输到浙江电视台新闻中心。

各地、各部门制定的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请在11月28日前报送省普法办,并及时报送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联系人:黄唯平、彭磊

电话:87054394、87054395

传真:87054386

邮箱:zjspfb@163.com。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普法宣传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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