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2024-07-03

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方案(精选10篇)

1.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篇一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和

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民发〔20XX〕X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持正确引导、统筹衔接、综合施策。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主要措施

(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保障。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低保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工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对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二、三类对象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的政策办法。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重度残疾人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尽快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细化家庭收入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本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家庭年收入2倍以上的;对于家庭成员因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日制学历教育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本内累计超过上家庭年收入2倍以上的,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程序适当扣减。同时,对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适当扣减。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扣减办法和扣减标准。要全面应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强对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核对。要建立低保渐退机制。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允许不超过一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经民政、扶贫部门联合认定核实,再退出低保范围。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办法。

(三)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各县市区要综合考虑当地物价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切实维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既要保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也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避免增幅过高不可持续。

(四)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合理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原则上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分别按当地上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安排,确保特困人员能够获得符合要求的救助供养服务。实施区域性(中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区改造三年规划,加大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支持力度,用三年时间确保每个县市区新建或改建1-2所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各级财政要将政府设立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通过安排编制、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不低于1:10、1:6、1:3的比例分别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配备护理人员。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的照料护理服务。

(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明确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类别、救助标准和救助程序。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可简化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直接予以“先行救助”,再按程序要求补齐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救助时效性。临时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民政部门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对已给予最高临时救助金额后生活仍存在困难且符合医疗、教育、住房、交通意外等专项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当地“救急难”联席会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整合相关救助部门资金,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确定“救急难”救助金额。

(六)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体系。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脱贫攻坚中要给予特殊关注的重要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体系,加强农村养老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作用,实行定期探访制度,完善信息统计台帐,细化关爱保护帮扶措施。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七)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街接。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的原则,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对符合扶贫政策的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帮扶。加强动态管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开展定期复核,原则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保对象每年复核一次,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保对象每半年复核一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其他低保对象每季度复核一次,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重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要有效推进基本生活救助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衔接协同,综合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八)加大帮扶力度。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生活、生产等方面的困难。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具体帮扶政策和措施,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要建立一户一档,明确帮扶内容和措施。要以村(居)委会为基础建立帮扶机制,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发动村支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实行生活帮扶。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结对帮扶。要大力提倡邻里互助,形成良好的乡村风气,帮助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日常生活照料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县乡人民政府要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机制。统筹做好社会救助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扶贫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民政部门要完善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做到应保尽保;要动态调整低保标准,确保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扶贫部门要配合提供已脱贫和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数据,协同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联合认定审批工作。教育部门要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卫计、人社部门要建立完善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等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全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住建部门要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房安全。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所需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转、护理区改造、照料护理费等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社会救助补助资金,要向财政困难、工作任务重、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倾斜。各级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加强基层能力建设。按照“乡镇每万人配备1名民政干部”的要求,统筹安排好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要全面建立村级民生协理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设置1名兼职民生协理员;要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民政服务,购买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

(四)加强检查督查。各地要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强化履职尽责,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发生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地方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作风扎实、措施精准、管理规范。

(五)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宣传册、明白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注重激发社会救助对象脱贫增收的内生动力,防止“一兜了之”。新闻媒体要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强化脱贫光荣导向,强化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意识,注重培养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2.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篇二

省民政厅督查指导武山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4月17日,省民政厅老龄办权益处处长耿洁带领省兜底保障工作督查暨社会救助政策宣讲专项行动工作组,对武山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市民政局副局长裴子会,县政府副县长高春霞参加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县民政局,山丹镇山丹、漆河村和高楼镇高尧、吴坪村,通过走访入户、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兜底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督察组在城关、洛门镇先后召开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努力促进兜底保障工作对象准确公平公正”为主题的宣讲培训会,对全县15个乡镇乡镇长、分管民政工作副乡镇长、民政办干事和部分驻村干部进行了兜底保障工作政策宣讲培训。督查组强调,武山县要充分认识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精准认定、精准保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兜底保障工作。要加强政策对接,切实做好兜底保障政策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对接,确保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贫困户及时享受帮扶政策。要进一步改进作风,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提升基层兜底保障工作水平和绩效,不断筑牢兜底保障底线。督查组还对武山县社会福利中心工作进行了调研。(天水在线编辑:陶静)

3.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按照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全面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要求,根据《XX市XX区脱贫攻坚挂牌作战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对全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挂牌作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作战目的本着补短板、强弱项,保打赢、提质量的原则,聚焦脱贫攻坚,坚持以巡视、考核、暗访、调研、筛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为导向,对2019年底剩余贫困人口、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存在的短板弱项进行挂牌作战,确保脱贫攻坚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二、作战范围

全镇X个村。

三、作战内容

对全镇XX户XX人未脱贫人口和X户XX人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重点对象,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确保将主要成员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主要成员可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因病、因残、因学刚性支出较大入不敷出的家庭等,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范围。

二是确保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不含整户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农村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三是确保将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五有”家庭全部退出保障范围;

确保纳入建档立卡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三、四类对象,按规定落实渐退机制。

四是确保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准确评估生活自理能力,合理确定照料护理标准,严格落实照料监护责任。

五是确保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六是确保享受农村低保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

确保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全部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

七是确保各类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真实、准确,相关佐证资料和工作记录齐全、完善。

四、时间安排

2020年3月20日开始至5月底为止。

五、工作要求

作战工作贯穿2020年兜底保障工作全过程,各村要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压实责任,全程毫不松懈,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作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也是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开展挂牌作战的重大意义。各村主要领导是兜底保障挂牌作战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各包村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抓好督促落实,真正将兜底保障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取得实效。各村每月15日前上报挂牌作战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压力传导。

各村要安排专人与包村领导干部进行衔接沟通,协同开展兜底保障挂牌作战工作,对作战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聚焦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靠前指挥协调,亲自上阵促落实,防止数字作战、弄虚作假,对敷衍应付的要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民政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和区消安委关于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 “两会”以及重要节日期间,全区民政系统不发生亡人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民政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黄云祥 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指导和督促全系统开展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安排,迅速动员部署此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好省、市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视频会议的精神。

三、工作时间

201x年11月底起至201x年3月。

四、工作任务

(一)传达部署,制定计划,宣传发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召开专门会议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落实措施。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下属事业单位和行业监管单位开展专项督查。突出抓好春节、元旦和“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1.集中开展隐患整治行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前期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清查治理,消除各场所的火灾隐患。要针对本单位及所监管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防火措施。

2.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针对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抓住不放,严格进行整改。要严厉查处值班脱岗漏班、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严防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3.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复查和“回头看”工作。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隐患整治复查和“回头看”工作。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责令重新进行隐患整治。整治期间,将不定期督查各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工作不力、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各单位要对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成专门督察组,对全系统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局系统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研判形势,及早部署。要结合本系统工作特点和隐患突出问题,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落实到位。在每个场所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设置消防宣传专栏,保证重大节日期间形势稳定。

(三)积极宣传、加强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安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加宣传频次和密度,提升宣传效果。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建立消防宣传固定阵地,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强化媒体消防宣传,发挥新兴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传播广速度快优势进行宣传。使广大民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逃生知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民政系统防控火灾的综合能力。

5.民政局2010年纠风工作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人为本、关注民生,对救灾、低保专项资金、行业协会,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进行专项治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民政事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做出贡献。

二、纠风的主要内容

1、加强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一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款物下拨发放必须经过民政民救灾领导小组研究,并根据各乡镇受灾程度,全部及时分配到各乡镇,各乡镇按照各村灾情情况下拨到各村,各村按农户受灾情况下拨到各户,领款人要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字,花名册一式三份,乡镇留存一份,上报民政局存档二份,便于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二(来源:好范文 http:///)是加强监督检查,民政局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发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放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保证救灾款物足额、及时发放到位,防止出现贪污、截留、挪用、挤占等现象。

2、加强低保专项资金的监管。一是及时把各级下拨的低保资金发放低保对象手中。二是坚持低保对象审批民主评议及审批张榜公布制度,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低保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四是不定期对低保户进行复查,真正实现动态管理。

3、对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收费监督。一是民政局成立领导小组,主管局长为组长,社会事务科等工作人员为成员,利用开展协会年检工作之机对全县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进行了全面检查,坚决杜绝强制入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二是对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收费要加强监管,促进行业协会的自律,保证健康发展。

4、提高民政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一是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婚姻登记处进行专项检查,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在婚姻登记处、军供站、烈士陵园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使各服务窗口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标准;三是建立健全廉政责任制。明确所属各单位廉政建设的基本任务、领导体制、实现途径、工作方式、责任内容、责任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全面清理婚姻服务、老年公寓等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了个别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的现象;三是抓公开。把为民办事的项目、内容、法规政策、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完成时限、承办人员、联系方式等向群众公布,增强透明度,让群众清楚怎么办、找谁办。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民政纠风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玉才

副组长:白开亮、苏云惠

成员:张有华、邹平兰、邓云昌、王云辉、倪立亚、杨卫才、王以亮、吕文平、杨光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邓云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几点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单位要把纠风工作摆上日程,加强领导,及时解决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纠风工作顺利开展。

6.乡镇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汇报 篇六

为切实做好民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按照市、县冲刺清零工作安排部署及《镇原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冲刺清零筛查工作方案》,我镇按照“托住底线、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编密织牢“全面覆盖、救急解难、保障兜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扎实推进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即行动,认真安排部署。县冲刺清零工作安排后,我镇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制定下发了《上肖镇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镇主要领导抓全盘、分管领导负总责、包村领导为所联村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和谁入户、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兜底保障精准认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培训,精准掌握救助政策。为有效解决政策掌握不精准的问题,我镇组织召开了全镇兜底保障业务培训会,对民政工作站全体干部及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扶贫专

干、村干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将市、县脱贫攻坚冲刺清零筛查工作文件、方案、政策进行了深入细致讲解,同时为参加培训人员配发了市、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指导手册》,有力保证了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为兜底保障冲刺清零筛查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政策基础。

(三)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1、认真开展农村低保精准认定工作。一是按照市、县农村低保精准认定工作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有关要求,坚持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排查摸底,对原保障对象、新申请对象逐户逐人认真开展入户调查,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扶持或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主动发现,及时纳入相应保障类别,坚决防止应兜未兜、应保未保问题发生。严格核查三、四类对象特别是已脱贫三、四类对象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和财产状况,对年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020 元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确保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应调尽调、对象精准、类别合理。通过精准认定,全镇拟纳入农村低保对象 524 户 1635 人,保障面 4.63%,拟纳入兜底保障对象 287 户 553 人(其中: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 162 户 407 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 125 户 146 人),占农业总人口的 1.56%,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比例达到 33.82%;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审批阶段。二是全面落实单人户施保政策。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农村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第三季度我镇拟落实单人户保 10 户 10 人。

2、全面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我镇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补短板的作用,对不符合三、四类低保条件的对象,特别是已脱贫的低保户边缘家庭,实时掌握家庭困难状况,及时予以救助。对因学、因病、因其他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临时性困难的对象,切实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防止因学、因病等致贫、返贫问题发生,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3、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一方面通过深入排查摸底,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残疾人情况,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做到不漏一人,切实提高残疾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截至目前,全镇共为 632 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 26.9 万元,其中:为 40 名建档立卡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 1.7 万元。另一方面切实加强与县残联衔接沟通,摸清残疾无证人员具体情况,特别是对符合一、二类认定条件但尚未办证的残疾

人,及时协调办理,切实解决残疾无证问题。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不够精准。部分家庭刻意隐瞒收入状况,特别是农户银行存款信息,因涉密无权查询核对,致使收入核查不够精准。二是政策执行不够精准。有些家庭比较复杂,情况特殊,经办人员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疑惑、吃不准,存在着保障类别偏差。比如我镇 XX 村 XX 组的 XX,家庭原本 2 口人,其本人患有地方病,无劳动力,其子多年未归,原为二类保障对象,但其子于 2019 年元月归来,并开回比亚迪轿车一辆,车停放在家里,其子已于 3 月份外出务工。该户情况特殊,首次认定时将其归为“五有”对象,但经县、镇两级再次入户核查,决定为其申请一人二类低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在强化救助政策宣传培训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救助业务指导,重点解决政策知识掌握不准、不细和群众政策知晓低的问题,切实提高干部政策知识水平和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要在扎实做好冲刺清零上下功夫。结合动态管理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继续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兜底保障冲刺清零,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

扶贫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对象,继续加大调查摸底,确保实现应兜尽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已脱贫的低保对象,及时变更动态信息,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象准确、补差合理。

三要强化部门沟通,做好两项制度衔接。加强与扶贫部门衔接沟通,对建档立卡中“三保障”依然存在问题的农村低保对象,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确保应扶尽扶;对已脱贫的三、四类农村低保对象且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清退,确保应退即退。

7.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篇七

议行风工作方案

“>

县民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继续开展“为民解困”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努力加大社会开放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年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方案,结合县纠风办工作方案要求,在逊克县民政系统内开展“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以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主题,改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三乱”等不正之风,通过民主评议,树立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良好形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改善服务态度。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抓,做好城市低保,社区建设,双拥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发行等工作。

奋斗目标:改变工作作风,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行风评议的工作制度,提高全体民政工作者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开展,坚持民政工作宗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为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出贡献。争创“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二、参评科室

参加“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的科室:民政局低保办公室,优抚安置股,社救社团股,婚姻登记站,政秘财务股,敬老院,各乡镇民政办公室。

县民政局按照“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方案,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三、评议范围

按照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县纠风办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解决执法不公,杜绝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整改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评议的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使有困难的城镇

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应保尽保;认真按照国家政策依法接收安置退伍士兵、转业士官,保证第一次就业,严格执行《婚姻法》,对婚姻当事人依法办理登记结婚和离婚手续。

四、评议方法

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和县纠风办评议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一)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把行风建设纳入单位总体目标管理。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服务周到,措施得力,无责任事件发生。

(三)工作人员作风优良,廉洁守纪,无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现象。

(四)办公室环境优雅、整洁,工作效率高,秩序井然,管理规范。

(五)工作人员熟悉民政业务,作风扎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热情,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举止文明,无“冷、硬、拖、卡”现象。

(六)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行承诺制,制定践诺措施,违诺追究制。

(七)设立群众意见箱,公布社会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认真接待上访人员,礼貌待人,正确行使权力,做到上访答复率百分之百。

在“正行风,促发展”评议活动中,民政局要正确履行职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作风”的原则,对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要认真接待,坚决查处“三乱”和“行业不正之风”,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

积极参加县纠风办组织的通过广播电视开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开展与人民群众“心连心”活动,由局领导亲自宣传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工作范围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的国家政策、方针,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咨询、求助、举报,定期答复办理结果,贴近人民群

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民政系统内部定期开展自查活动,向社会各界发放“民政局意见征求函”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由局领导带队检查,公布查处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问题报纠风办,对取得的成绩给予通报表扬、奖励。

五、实施方案

结合县纠风办工作方案,民政局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月进行。

(一)四月份,成立“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并向纠风办上报方案,同时制定出公开承诺制,其中包括:承诺内容,践诺措施,违诺追究办法。

(二)五月份到七月份,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举报电话,群众上访人员接待日,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查找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究、自评,月底将检查评议情况报送

省民政厅、监察室。

(三)五月份到十一月份接受省委、省政府纠风办、县纠风办对行风建设工作组织的不定期检查。

(四)六月份到七月份,局领导在热线节目中接受祔各界的咨询,解答热点、难点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五)十月份总结评议活动,及时解决处理情况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章建制,并于月日前把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总结报县纠风办。

民政局“正行风,促发展”

8.区民政局纠风工作方案 篇八

区民政局纠风工作方案 区民政局纠风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区纠风办的工作部署,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基本方针,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我局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主线,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建设,推进纠风工作,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抓好华塘镇民政办、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的行风评议活动,特别是抓好华塘镇民政办创建省级行风建设示范点工作。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局纪委适时组织抽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严格服务规范,提升服务质量。要切实落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项目的办事公开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上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民政资金运行安全。

区民政局开展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优

抚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纠正滞留、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各业务股室要按照职能划分,各负其责,加快监管,做到资金分配到哪里,监管责任就延伸到哪里,防止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确保民政资金运行安全。

依法规范民间组织行为,力促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的监管,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分开。起草《社会团体检查办法》,进一步完善年检、评估等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规范行业协会预防腐败制度,依法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办法和培育发展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继续规范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对行业协会违法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违反规定进

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乱收费社会组织的执法查处力度,探索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民政工作绩效。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作为政风行风建设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艰苦奋斗,节约开支,精简会议,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纠正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教育和引导民政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弘扬良好风气。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行风建设全过程,完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加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推进民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转变作

风,改进服务,提升工作绩效。

三、工作措施 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局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华任组长,纪委书记王京、局党委委员、低保中心主任陈江富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纪委委员廖力缘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纠风工作具体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是贯彻落实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行风建设和纠风相关的其他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救灾资金、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社会福利资金等民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监管制度。三是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民政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规范社会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五是深化行风建设,推进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

议行风活动,组织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广交流经验,弘扬先进典型。六是树立民政优良作风,推进民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七是完成区纠风办和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搞好工作协调。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要从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强化纠风工作的领导,把行风建设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统筹规划,认真研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局机关有关业务股室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加强对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检查指导。局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以优良作风促进民政系统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监督检查。区民政局在加强日常资金管理的基础上,配合区财政、审计部

9.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篇九

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纠风领导小组鄢纠组[2012]6号文关于印发《鄢陵县2012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鄢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基础,以预防行业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为目标,着力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鄢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政风行风建设,为全县民政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民政局是评议工作的组织者,县婚姻登记处是被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

1、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婚姻登记处作为基层为民服务窗口单位,室内要宽敞明亮,庄严整洁,秩序井然,室外要交通方便,环境良好,标识醒目。

2、规范婚姻登记和服务工作。建立文明执法规范,树立服务理念,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微笑服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违法登记等现象。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3、规范婚姻登记收费。要求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民函[2004]83号)文件的要求,规范婚姻登记收费工作。严格区分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界限,做到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的机构、人员、场地及收费四分开,禁止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收费混用的现象发生。在开展婚姻服务工作中,必须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收费服务必须使用正式发票,严禁搞强制性服务和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

4、规范婚姻登记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在醒目位置分别设立婚姻登记机关职责公开栏、结婚登记公开栏、离婚登记公开栏、补领婚姻证件公开栏、婚姻当事人须知等。

5、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要求婚姻登记专用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保管、使用和移交等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并接受上级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评议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1、成立鄢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2、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部署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3、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好以“对照职能,贴近民生,零距离为民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要以提高效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目标,选择群众最急需、最受欢迎、受益面广泛的实事好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做出实效,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

4、征求意见建议。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评议政风行风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组织组织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通过问卷调查、走访群众、设立意见箱、公布评议电话等方式,收集征求对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意见和建议。

2、对照评议内容和纠风办反馈意见,结合调查问题和评议意见,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和行业不正之风。

3、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1、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

2、撰写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报告,呈报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出现的群众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有一件查一件,逐一查证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意义和作用,统一思想,提高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认识。要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县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

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抓出实效。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办公室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三是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做好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服务对象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评议工作,认真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积极履行服务民生职责,以良好的作风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10.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篇十

201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我市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武夷山市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围绕中心尽职责,服务经济保发展,服从大局促和谐,创新机制抓特色,凝聚合力上水平”的工作目标,着力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严防“批出来、花出来、用出来”的腐败上下功夫,为促进我市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同城一体化”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政教育工作

1、开展“树立正确权力观,提高执行力”为主题的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作用,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安排好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重点安排好《廉政准则》学习宣传工作。要组织好党员干部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思想上端正对权力和正确行使权力的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政府就是服务”、“执行力就是生产力”、“事事关系发展”的意识;围绕加强和改进机

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这一主题,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为重点,认真检查和解决在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执行落实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手段,确保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努力实现作风更加端正、服务更加到位,措施更加落实、成效更加明显,为推进武夷山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以“练好内功、塑好形象”为着力点,以推进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为切入点,以实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提高效率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有效杜绝“中层梗塞”问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推动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上新水平。

3、开展 “五五”普法工作。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和法制讲座,学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使他们熟悉掌握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制度。

一是认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根据市纪委《武夷山市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目标和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民政工作业务之中,周密部署,精心实施。

二是落实“五个一”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制度,单位“一把手”每年做到“五个一”: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与其他副职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本部门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纠正措施。

三是完善党内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模范执行《武夷山市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学习管理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起直接领导责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2、完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暂行办法、城乡居(村)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实施细则、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对救灾物资等民政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加强对基层民政专项资金的有效监管,确保各项资金管理规范和救灾物资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使弱势群众的“救命钱”得到专款专用。

3、继续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严格落实好岗位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

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公示制等机关效能监察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4、强化对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 为确保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纵深发展,特别是民政专项资金的“阳光操作”,要借助审计部门专项审计、上级专项审计检查等渠道,强化本局专项资金管理。同时,会同财政局社保股到各镇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指导,促使每一笔专项资金无论大小都要用好,走向清楚,不出差错。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各镇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确保各村委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搞好公开栏制作和内容上栏工作,加强村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三)深化党务、政务、政府信息、办事公开等“四公开”工作

一是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公布和通报制度。二是深化政务公开。针对城乡低保制度、农村五保供养、优待抚恤等方面有新调整的状况,及时对政务公开栏和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栏的内容进行更新。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对武夷山市市政府网中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行必要的更新,方便人民群众知道自己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四)落实信访责任制,妥善解决基层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开展民政工作中,要继续贯彻落实好《信访条例》,明确、细化信访工作职责,全面深入地排查存在的信访突出

问题和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不稳定因素。妥善解决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民政对象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维护好社会稳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支部、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市民政事业的新发展夯实工作基础。

(二)解决突出问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紧密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使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支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多样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把本支部、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为更好地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为圆满完成2011年民政工作任务而努力。

上一篇:成功的几大烘焙饼店管理战略下一篇:教育机智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