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施工合同范本

2024-11-13

建筑劳务施工合同范本(精选8篇)

1.建筑劳务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

十三、其他事项:

1、 安全防护不含售楼通道及施工围墙搭设,如需搭设另行商定;

2、 乙方投入本工程的所有建筑机械、模板材料、脚手钢管门字架材料、施工电器设备、斗车工具等产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所有机械及周转材料和施工工具抵押给其他单位(如有类似协议的均为无效合同)。

3、 甲乙双方工作事宜必须以书面文件方式进行交底联系,并且办理签收手续。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合同以外的工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调不成的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总承包单位一份,工程项目负责人一份,劳务承包单位二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交付工程结算经双方确认后,工程余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所有条款即告终止。

总承包单位(甲方盖章) 劳务承包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工程地点:

二、承包形式:(含辅材,见附表1)

三、承包范围:

四、施工工期:

1、以发包方的工期提前两个月为准。

2、由于业主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乙方工期相应顺延;由于乙方原因拖延工期,甲方按乙方结算总额每天万分之三进行处罚。

五、工程质量:

1、质量等级优良,乙方确保清水砼(如实行新的验收标准另行协商);

2、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 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组织施工;

3、乙方必须按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及甲方的指令施工,由乙 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及返工、修改,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4、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提供自检报告,甲方进行验收,所有的隐蔽工程必须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有关质量标准的文件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按照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奖罚标准»对乙方进行奖罚;

6、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乙方负责无偿整改和返工,同时承担业主对甲方相应的罚款;

7、乙方施工因质量未能满足本合同承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三套。

2.办理施工方面的有关手续及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3.提供生产所需的大型机械,电器设备不含三级以下( 见附表

2)及临设(包括职工宿舍、厕所、食堂、办公用房、水、电)。

4.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奖罚标准»进行交底,以及工程的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现场配备机电工。

5、甲方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7、甲方按合同约定确认乙方工作量,并及时拔付工程款,逾期拔款,赔偿乙方损失并顺延工期。

七、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总包方和甲方管理人员现场管理及监督。

2.每月15日向甲方报下月材料计划,25日报月完成工作量,双方于三天内认定,并于认定后十日内付款。

3.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及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4、乙方施工人员的暂住证由乙方自行办理。

5、乙方负责所施工工程的自检资料,试块制作及检验材料的现场取样。

6、乙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精心组织施工,对隐蔽工程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

7、乙方负责施工放线,甲方负责复线;

8、组织专门班子,(具体负责人 : )配备满足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和相对稳定的技术工人,并在甲方的指导下,对所承建的施工工程技术、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全面负责。

9、乙方不得使用童工和年老体弱人员和违法、违纪人员。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确保达到市级文 明工地,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2、甲方提供合格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等),由乙方负责安装和管理。

3、乙方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西安市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杜绝伤亡事故,如因乙方责任和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处理;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应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严禁使用不安全器具;

5、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有酗酒、赌博和其它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

九、材料供应:

1.工程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如有人为浪费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以约定为准)

2、当发生图纸变更时,乙方在收到变更后一日内报提急用材料申请单;

3、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机械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停工、误工,现场协商解决,甲方给予签证并顺延工期。

十、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施工期间每月以双方审定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月工程量的65%,春节前付至当年完成工作量的80%,待工程验收达优良标准后付至95%,留5%保修金。

2、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在一月内报甲方,双方在一月内审定确认。

十一、其他:

1、零工每工天按 元计算。

2、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由乙方人员操作,甲方负责支付该项的人员工资。

3、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人货电梯司机等由乙方配备, 甲方负责支付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人货电梯司机的人员工资 。

4、食堂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并负责办理有关的健康证,卫生证。

5、甲方配备的2名电工由乙方管理,其工资由乙方考核后甲方支付。

6、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家规定,保修期满后全额返还保修金。

7、甲方现场机械设备配备不足部分,乙方如提供使用,甲方付给

乙方租赁费;

8、对甲方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乙方如有人为损坏,必须按价赔偿。

甲方

十二、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本合同共五份,双方各执两份,见证方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帐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2.建筑劳务施工合同范本 篇二

2014年7月以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针对建筑领域劳务管理工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 明确了施工企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的实名制管理责任、用工主体责任、用工监管责任、教育培训责任、质量安全连带责任等, 建筑行业各环节所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劳务作业发包人必须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规范项目管理行为, 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1 因劳务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多年来,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劳务作业领域习惯将工程分包给一些熟悉的“包工头”, 由“包工头”招募农民工实施工程劳务分包。由于缺乏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监管, 在劳务费结算、安全事故处理、工程质量、工资分配等方面出现许多劳务纠纷, 甚至出现“包工头”卷走工资款的现象。再有劳务作业人员多为农民工, 临时性、季节性、流动性大, 技能素质参差不齐, 一些农民工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就上岗, 给施工项目带来安全质量隐患。“包工头”随意用工, 违法转嫁经营风险, 既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也为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风险。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资质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分包工程。也就是说, 不能与“包工头”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劳务序列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业务。只对劳务企业的净资产、企业主要管理和技术工人、经营场所有限制。这就要求劳务作业发包人必须对劳务作业承包人的诚信经营、施工业绩、施工组织、协作配合、班组管控、人员素质等方面多方考察、优胜劣汰, 采取劳务竞标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 一定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并按要求对劳务作业承包人的进场人员及用工情况进行审核, 确保在场所有劳务人员均参加了工伤保险, 并与劳务作业承包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2 因转包或分包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对于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或含有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针对目前劳务市场存在较多的以劳务分包之名进行专业分包甚至转包的违法行为,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 劳务作业发包人不得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提供或采购大型机械、主要材料, 劳务作业发包人不得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提供或租赁周转性材料, 为此, 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 一定要明确劳务承包人承包的劳务分包范围和内容, 劳务承包方只能提供劳动力, 由劳务发包人提供机具设备、原材料, 接受劳务发包人的技术和管理, 以此强化劳务作业承包人仅提供劳务作业的合同实质, 以促进劳务市场的有序发展。

3 因合同内容不规范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 有的劳务分包合同内容缺乏完整性;一些重要条款责任划分不明确、不清晰;不注重风险条款的约定;对施工过程劳务结算方法无约定, 使劳务结算与劳务费支付风险加大;甚至有的劳务分包双方过分地依赖于相互间的诚信度只有口头协议, 忽视了书面合同的作用及法律效力。这样就给施工过程中产生劳务纠纷留下隐患。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使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更加合理、合法、规范, 避免了缺款漏项, 不能真实确切的表达当事人意图, 防止出现违法和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同时也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 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保护劳务分包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 需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条款涉及的分包范围、内容、质量、安全、价格、结算、支付、责任约定以及违约处置等条款必须清晰、准确, 从而规避合同风险。

4 因责任划分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在施工过程中, 因劳务分包双方责任划分不明确而产生的劳务纠纷比比皆是。新版劳务分包合同在条文设置上强调了劳务作业发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全面管理义务, 完善了以劳务分包之名进行专业分包甚至转包的防范措施。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强调了劳务作业发包人的现场管理义务, 由劳务作业发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劳务作业承包人根据劳务作业发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劳动力供应计划报劳务作业发包人审批, 劳务作业发包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以及工期计划等, 劳务作业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劳务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同时明确劳务作业承包人不得对工程提出变更, 通过合同引导劳务作业发包人加强现场管理。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劳务作业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制度, 明确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与项目负责人系劳动合同关系, 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方面保障项目负责人作为劳动者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明确项目负责人制度, 保障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

这就要求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劳务作业承包人接受劳务作业发包人的技术指导和管理, 共同合作, 确保建筑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5 因劳务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新版劳务分包合同中强调了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义务,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应当向劳务作业发包人提交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出勤情况、工资发放记录以及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等;同时要求劳务作业承包人承诺, 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劳务分包工作, 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 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通过合同引导当事人合法履约, 并有效缓解目前广泛存在的拖欠劳务人员工资以及不依法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国家下大力度解决欠付农民工工资问题, 保障劳务作业承包人将所得的劳务费专款专用。

6 因劳务费结算与支付而产生的纠纷及预防

劳务费结算是支付的前提, 也是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的风险根源在于结算。

1) 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和履约过程中, 只注重综合单价, 不注重过程结算 (月度结算与节点结算) 。合同履约过程中会出现诸多矛盾和问题, 过程结算不仅可以规避结算与支付带来的风险, 还能为发包人决策提供依据。很多项目发生的劳务费支付纠纷, 根源在于过程结算不清。

2) 劳务分包合同对过程结算条款约定不全面、不严谨, 或可操作性不强, 造成每月的劳务结算与实际完成工作量不符。例如有的项目约定主体结构月度结算按完成部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劳务费, 但地基与基础工程则无法按面积计量, 在没有科学计价方法前提下, 月度劳务结算仅靠预估预提这种粗放管理, 既存在风险, 也不利于项目成本核算。

劳务费结算要坚持月结月清制度, 以免事后结算给项目成本不实带来隐患。劳务费要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比例并通过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支付, 项目部与劳务分包方共同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 确保劳务作业人员的稳定。坚决杜绝施工总包单位将劳务费直接支付给“包工头”现象的发生, 从而降低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 只有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书面合同,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管理, 才能有效的预防劳务纠纷的发生, 促进建筑业劳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满洪.建筑行业劳务分包管理现状与应对方法[J].中华建设, 2013 (7) :59-60.

3.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管理浅析 篇三

关键词:劳务分包 施工管理

0 引言

所谓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我国的建筑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劳务分包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型式。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企业为了保证工程任务的连续性而大量投标,有时可能会发生中标工程过多,企业自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在工人不足时,虽然企业可以采取向社会招聘民工的方式来弥补人力不足,但需按《劳动法》要求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这会增大企业在培训方面的投入,而且新招聘人员即使经过培训,在短时间内效果不明显,其施工经验、业务技能等仍无法与具有长期类似施工经历分包队伍的工人相比。而合理的劳务分包能取长补短,具有专业技能强,而且能够发挥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对工程施工的协调、督促、照管的共同作用。另外劳务分包人有地利、人和优势,熟悉的施工环境等诸多有利因素也为承包人合理降低分包价创造了可能。现今劳务分包工作已成为总包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务分包工作管理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总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单位的信誉。因此,应对劳务分包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1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不管劳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合同签订要及时。有些分包工程不能及时签订合同,只管干活抢进度,形成了合同事实,或将某些敏感的经济条款放到工程干完再谈,使项目的合同谈判处于非常被动状态,达不到预期的分包目的,从而使双方引起扯皮和发生经济纠纷。施工企业往往对总包合同的签订较为重视,而对分包合同的形式、条款及订立审查程序等存有较大的随意性,时常出现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安全、验收结算、违约责任等其中一项或几项缺漏或用词模糊不清,造成分包合同难以顺利履行,必然影响总包合同的正常履行;如遇分包方违约发生纠纷后,总包单位也无合同约定追究其民事违约责任。特别应当指出,还有的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变更调整、结算条款等严重不当,没有将总包合同中的有关变更调整及结算条件、时间、标准、方法等相联系,忽视了应当在分包中化解、分解总包合同的相应风险。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价格及结算方式、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2 施工中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

2.1 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劳务分包单位编制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劳务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劳务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劳务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2.2 核查劳务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小型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及小型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施工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2.3 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劳务分包工程开工后,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应对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的质检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2.5 对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企业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总包单位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劳务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2.6 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劳务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2.7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 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对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2.8 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施工企业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2.9 劳务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劳务分包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对劳务分包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当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劳务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劳务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只有劳务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通过了验收,施工企业才能接收劳务分包工程的移交,与劳务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工程结算。

参考文献:

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篇四

甲方将黄陂区长轩岭街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及公平竞争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款,保证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黄陂区长轩岭街中心卫生院综合楼。

2、工程地点:长轩岭街新建街258号。

3、结构类型:框架。

二、承包方式:

包工形式,±.000以上按综合建筑面积_______元/m。计算。建筑面积实做实收,如有工程图纸以外的点杂记时工,凭甲方管理人员签字的完工证明分大、小工按当地的现行价格结算。

三、承包范围: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包括:

1、±.000上起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完成以下的工作内容:

A、所有现浇砼结构(含二次结构)。

B、结构所需模板、木方。

C、所有内外墙砌体及粉刷、外墙线条的水泥砂浆压光和分格嵌条、楼地面找平(不含墙地面砖)。

D、半坡屋面,马头墙砌体,粉刷盖瓦及室内外台阶、散水。E、自备机械设备和所需小型设备工具。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图用水、电、道路畅通和施工场地,安排工程

所需材料及时进场,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由甲方承担。安排技术人员对各道工序事前交底,并对工程质量随时检查、验收。

2、乙方必须按图纸和规范要求精心施工,自行调节施工劳动力,自备施工所用的一切工具,生活自理。

五、质量要求:’

按《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六、施工管理:

乙方须绝对服从工程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守工地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使用童工,乙方在施工中应本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不得违章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方可施工,否则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施工中每道工序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所有原材料都随时清理使用。

七、工期要求:

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总体进度计划积极配合确保该工程在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

八、付款方式:

甲方在底层结构完工后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万元,主体结构完工后付总价的60%,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分别保存,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埘职努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5.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钢筋 篇五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黄陂区长轩岭街中心卫生院综合楼钢筋分项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及公平竞争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款,保证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黄陂区长轩岭街中心卫生院综合楼。

2、工程地点:长轩岭街新建街258号。

二、承包方式:

包工形式:包工、不包料。

三、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设计图完成以下的工作内容:

1、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的模板制作安装、绑扎。

2、自备钢筋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工具及工程所需扎丝。

3、按综合建筑面积 ___________ 元/m计算。

四、质量要求:

按《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五、施工管理:

乙方须绝对服从工程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遵守工地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使用童工,乙方在施工中应本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不得

违章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方可施工,否则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施工中每道工序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所有原材料都随时清理使用。

六、工期要求:

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总体进度计划积极配合确保该工程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完工。

七、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所有工程量后付工程款的7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分别保存,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6.建筑施工劳务清包合同 篇六

乙方:

为发挥甲乙双方的技术优势,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努力提高施工 效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 同条例》的原则,甲方拟将 桩基工程的劳务部分交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责任,经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商品砼)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不含水电、税金、管理费、不开发票),乙方自带 所有施工机具。

四、工程总量

约根桩,单桩工程结算=(有效桩长米)×桩截 面积(按设计图纸计算)。

五、协议价款

7.建筑劳务施工合同范本 篇七

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规定:“从2005年7月1日起, 用三年的时间, 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 ‘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这项规定对近年来实现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秩序, 建立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和制度, 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十堰市这个中等地级市, 从推行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2005年以来, 建筑业产值规模从28亿元发展到今天的199.8亿元, 全市建筑劳务企业从无到有, 已注册达56家, 占到建筑业企业总量的28%。成绩固然可喜, 而背后不容忽视的问题是, 现行的劳务分包, 还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包, 往往是建筑总承包企业办理建管手续前, 找一个劳务企业提供劳务分包备案应付了事, 劳包分包企业又多是挂在施工总承包企业名下, 并没有实际独立运作, 这些“空壳”劳务分包企业又九成采用的是专业工种施工班组制。这一个个的班组是以从事相同的工种的农民工聚合起来, 如钢筋工、木工、混凝土工、砌筑工、抹灰工、机械电焊等作业班组等。班组长是最低级别的包工头, 兼有农民工劳务带头人、召集人和雇主的身份, 一方面, 他们本身就是农民工中的一员, 他们也在施工现场带领民工参加体力劳动;另一方面, 他们已不是一般的农民工, 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垫资能力, 用于垫付部分工程款和发放农民工的部分生活费, 能够保证在业主或工程承包人不能按时支付人工费时, 保障施工作业连续进行, 稳定农民工队伍, 在建筑市场上有一定的信誉度。新的施工企业资质制度就位后, 这些施工班组逐渐发展演化, 与有相对固定的劳务分包公司之间成为一种新的挂靠形式。

二、劳务分包企业对施工班组管控风险分析

由于目前施工班组长制是在改革深化发展过程中由“包工头”演化发展而来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 法律上对其地位和作用现在没有明确、认可的定义, 更为重要的是, 从形式上讲, 施工班组属于劳务分包公司的劳务队伍, 而实际上仍然是施工班组长控制的队伍, 劳务分包企业还不能完全对其有实质的管理和支配, 而这些施工班组长一般不是无偿向农民工提供劳务输出的信息和机会, 而是要从他们带领的这部分农民工的劳动收入中收取相关费用作为利润来源, 存在着对农民工收入的二次分配问题, 甚至还有的利用农民工对他们的依赖性强, 维权能力差的弱点, 发生各种侵害农民工合法人身权利的事件。

劳务分包企业对施工班组“以包代管”的粗放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 给本来就弱小的劳包分包企业经营发展带来极大的管控风险, 因此, 从规范、完善、发展劳务分包市场出发, 确实有必要从建设行政管理角度对其管控风险成因及对策作深入剖析。

(一) 合同违约管控风险

劳务分包企业班组化这种管理模式, 是以形式承包代替实质管理, 对工程劳包分包缺乏有效监管, 施工班组的管理混乱、随意用工, 一旦碰到施工班组管理不善或资金困难等市场风险, 施工班组负责人普遍选择的是违法转嫁经营风险, 或卷款潜逃或克扣工资, 工程延误停工, 直接造成对工程业主方和承包方的合同违约, 劳务分包企业只能是拿钱消灾了事, 劳务分包企业利益严重受损。

(二) 施工质量管控风险

施工班组在项目施工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大量的辅助工程都由他们去完成, 由于施工项目流动性大, 施工班组往往是干完一个项目后就地解散, 到下一个施工项目再找农民工, 缺乏施工的必要技术和工作的连续性, 施工质量和进度等都大打折扣, 特别是劳务分包企业要赶工期或进行大规模施工时, 常常是因为农民工紧缺或者班组技术熟练程度、配合项目施工能力等问题影响到大规模施工任务的完成。

(三) 劳动用工管控风险

劳动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第2条:“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 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而实践中, 班组长经常无视劳动法律法规, 随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伤待遇, 一旦发生劳动者提起仲裁、诉讼, 劳包分包企业就会直接作为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四) 社会综合治理管控风险

由于劳务分包企业只管理施工班组长, 这种管理模式决定了不可能对大量的民工管理到位, 由于管理不到位, 其中不乏有因为逃避或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而受到处理的人, 有的甚至带着全家长期在班组干活, 生了多少孩子其本地的计生部门无法知道。另外, 一些涉案在身的犯罪分子也混迹在班组中, 在某种程度上等于给不法分子提供了藏匿场所, 这些都给社会综合治理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

三、管控风险背后成因及分析

目前, 建筑劳务市场上与劳务分包企业竞争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有的劳务作业班组;二是“包工头”带队的零散用工。成立劳务分包企业关键在于是否有额外收益, 是否能有稳定的工程来源。由于总承包企业两层分离不彻底, 劳务作业层剥离困难重重。《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仍规定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企业自行完成, 因此, 有相当多的总承包企业仍维持着管理、技术与劳动密集于一身的经营组织模式。有的总承包企业的劳务作业层已基本消失, 但又与长期联营协作的劳务分包队 (俗称外包队) 形成较为固定的内部总分包依附关系。这些非企业法人的外包劳务队伍, 占据着一定的企业资源和市场空间。单纯独立的劳务分包企业难以与这些队伍竞争, 因此难以有额外的收益。

更为重要的是, 成立劳务企业不能带来任何收益的增加, 不能得到政府减免税费以及优先承包工程的优惠, 却带来了大量的固定成本:一是创建成本。劳务企业在创立时必须支付的成本, 包括办理各种手续的费用以及需要交纳注册资本金, 这是一次性的沉没成本, 对于劳务分包企业来说, 并非是轻松的负担。例如砌筑作业分包、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等资质标准都规定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二是运行成本。企业一旦成立, 就必须付出固定成本, 例如劳务工资、日常支出, 这是企业创建后必须支付的。三是税费成本。据了解, 按目前的税收政策, 每一项工程, 总承包企业已经按工程总额缴纳营业税, 其中已包含了人工费。可是如果将劳务分包作为独立法人的建筑劳务企业, 仍要再交营业税。除税法不健全外, 由于劳务企业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环节都在税务部门的监控之下, 很难避税, 劳务企业因而还要遭受隐性损失。四是其他成本。除此之外, 劳务企业还要兑现国家规定的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医疗或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对农民工来说, 如果劳务企业能一一落实国家政策, 农民工当然很愿意参加劳务企业, 但劳务企业一份简单的劳务合同显然与农民工的期待相差甚远, 正规劳务企业的额外成本提升也无形造成了在竞标中的劣势地位, 在各种力量博弈的合力作用下, 演化形成劳务分包企业班组化的挂靠形式也不难理解。

四、风险管控对策及思路

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规定:“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带头人、召集人、包工头等的政策培训和分类指导, 对具备条件的队伍, 引导他们合资入股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引导现有成建制的建筑劳务队伍进行工商注册, 按照《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获取资质证书;引导建筑企业进行内部机制创新, 通过参股、入股等方式, 对信誉良好但不具备建立企业条件的劳务队伍进行收编, 促使‘包工头’转为合法的企业职工或股东。”这一规定提到的对策和解决办法,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 对劳包分包企业的改革、深化和发展, 加强劳包分包企业的风险管控, 仍然具有纲领性的指导意义。

(一) 坚定不移地健全、完善、稳定劳务分包及配套制度, 培育劳务分包企业成长的制度环境

只要能够稳定建立劳务分包制度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 劳务分包制度的整体优势就一定能发挥出来, 施工班组负责人转变成劳务分包企业经理, 也将从劳务分包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优势中得到更大的利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配合以及相关体制的转变, 积极实施税收扶植、减免行政管理费等政策和措施, 培育劳务分包企业成长的制度环境, 降低其运营成本, 提高成建制、上规模的劳务企业的收益, 以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 积极创造条件, 尽快建立有形建筑劳务交易市场

从规范总包企业工程分包管理入手, 制定建设工程分包准入管理办法和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则, 为建设工程总、分包提供交易场所和信息平台, 将劳务分包交易从无形市场进入有形市场。在建筑劳务分包交易中心建立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对每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专业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基本情况,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 施工班组配置情况, 劳务作业人员名单及用工合同签订情况,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工资发放情况等输入系统内, 实施系统信息化管理。

(三) 在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推行施工班组长负责制度

在建筑劳务企业中, 全面推行施工班组长负责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的培训机构对劳务企业的部分从事劳务管理的人员和目前的施工班组长, 进行专门的培训, 对培训考试合格者,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岗位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对施工班组长的培训、管理、职责以及监督考核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样, 通过对建筑劳务活动的管理, 逐步实现施工班组长的职业化、规范化。

(四) 加强对建筑劳务市场和劳务分包行为的监管

通过行政监察, 检查总承包企业、专业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对劳务作业进行了分包、是否按规定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施工班组长及履职情况、是否按规定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了用工合同以及培训持证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等等。对劳务分包行为违规的企业,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

(五) 经常举办建筑业用工企业和优秀劳务企业双选会

鉴于目前建筑业用工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接触比较少, 互相了解不够, 可以由政府搭台, 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 不定期地举办建筑业用工企业和优秀劳务企业双选会, 为用工企业与优秀劳务分包企业搭建沟通平台, 引导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优先选用优秀劳务分包企业;鼓励优秀劳务分包企业提供优质劳动力资源, 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年度用工超前筹划和提供保障。

(六) 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自律

8.浅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八

摘要: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有效的合同管理有利于确保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有利于增加经济效益。本文主要是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的涵义、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进行分析论述,希望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从而保证建筑施工的有序开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随着市场风险加大,建设市场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人们对风险意识普遍加强。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的规范,在新形势下,合同的管理对承发包双方来说变得越来越重要。下文将对建筑施工的合同管理进行详细的论述。

1.建筑施工合同的概况

1.1.建筑施工合同的涵义

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它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合同。施工项目是通过签订合同或协议,为了明确承发包人之间的经济上的权利和义务,且具有法律效力。

1.2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单位的全部生产活动都是通过承包合同来进行的,如果没有施工合同,那么后面的一切生產经营活动都无法进行。施工单位实行的一切承发包经营活动都是按照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来实施的,只要合同一经签订,生产计划和各项施工技术标准都将纳入合同的规范当中。合同管理从内容和形式上不属于任何企业,而是一种完整系统的管理方式。

企业各类经营活动的载体就是合同。工程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合同,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涉及到的面非常广泛,并且内容条款比较多,事关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要想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分析合同管理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加以实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对合同不够重视,导致合同文本不规范

《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具备当事人的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八个方面的主要条款。但是承包商认为与业主关系好,不重视合同问题,认为合同怎样写都可以,合同条款不完整,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认为今后有什么问题都能协商,甚至个别施工合同仅有一页,没有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执行时的随意性太强,尤其是业主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或因为个别问题,双方关系转坏,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合同风险。

2.2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

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比较混乱,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表现在:第一,施工企业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有的施工企业没有将企业的法人作为合同管理的主体,而是将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这样就弱化了企业法人对合同的管理;第二,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一些施工单位尤其中小企业没有合同工程部,未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无法较好地实行合同管理工作;第三,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同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之间衔接不紧凑,导致企业缺乏对项目部的合同管理的指导,也不能及时掌握后者履行合同的情况,无法及时了解和诊断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最终容易导致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无法弥补的漏洞。另外,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无法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及监督考核的全过程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2.3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欠缺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太过于技术化,欠缺经济、商务、法律、综合协调管理能力,不能得心应手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例如: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决;还有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2.4法律意识淡薄

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不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就签署巨额的工程项目合同,在签署合同时,合同双方既不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不根据工程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利不明,为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管理工作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在获得承包合同后,有些承包商随意肢解工程,擅自分包工程或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工程。

3.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在建筑工程中由于某些原因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利于建筑施工

3.1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建筑企业内部应该强化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相关人员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实施企业人力资源战略培训计划,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素质,可采用自己培养、外部聘用或与专业合同管理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例如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合同管理专家讲学、定向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以及从人才市场和高校毕业生中引入合同管理人才等,组织企业中高层领导人员和有关职能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培训,选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质的管理人员进入领导层,设立合同管理专项奖励基金等有效手段。

3.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应建立起一支专业合同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各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合同管理系统可分为公司部门级和项目部级两个极别。

3.3建立健全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3.3.1加强对合同的评审制度。通过评审,集思广益,不但可以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找问题、挑刺,进行风险识别,察觉隐患,提前修订或预防;还可以使各业务部门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重点保证合同中关键工序的施工,把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利影响发挥最大,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并根据企业的风险清单,进而采取一些合理的措施,尽量改变苛刻条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发挥最大的优势。

3.3.2加强合同审批制度。项目在合同签订前应建立审查、批准制度,即项目部评审会签后,送交公司业务部门、合同专门管理机构及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固。

4.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成为经济活动有序运行的重要手段和主要依据。合同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能够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利于建筑施工的有序进行,因此要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美丽:《刍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年第9期。

[2]陆建新:《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思考》[J],《建筑知识(学术刊)》,2012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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