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2024-10-15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共19篇)

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一

厦门市中小学、职专、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

学时管理规定和验证办法

根据厦人【2007】73号《关于厦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各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此管理规定和验证办法:

一、继续教育课时管理办法:

(一)继续教育课时规定:

根据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其中各学校应组织教师参加校本培训不少于57学时(公共理论课不少于21学时,专业课培训不少于36学时);教师参加本年度市(区)教研活动可获得15学时。教师参加市级以上的继续教育课时、学历教育、发表的论文等获的课时按厦人【2007】7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登记。

(二)校本培训

1.校本培训计划应包含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对象、课时时数。

2.培训内容的要求:

公共理论课(21学时):(1)三项主题实践活动。(2)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每位教师必须完成不少于50学时教育技术能力的培训)。各校应在2011年前完成教师教育技术初级培训。(3)师德教育。(4)校园安全教育。

专业课培训(36学时):以学科教研组为中心开展针对本学科教师专业发展需要进行培训。

3.组织管理:

(1)各校于每学年9月初上报本学年校本培训计划,经相关管理和验证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各校应按审批后计划实施培训,如有调整须将调整方案向验证部门重新报批。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育继续教育办公室及各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对各校校本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并对计划实施进行督导。

(3)各校要加强管理,按计划精心组织培训,认真做好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课时登记。

二、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办法:

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内容、时间及学时由各校培训机构登记在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并加盖单位公章。

教师参加市(区)学科教研培训,由教研培训单位出具培训学时证明,各校进行登记。

三、继续教育学时的年度验证时间及验证机构:

(一)年度验证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份。

(二)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为市直属中小学、思明区、湖里区各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年度验证机构。

(三)思明区教育局、湖里区教育局为本区小学教师继

续教育学时的年度验证机构。

(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教育局为本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年度验证机构。

(五)任期内验证

1.晋升、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内验证由各区人劳局、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

2.晋升、聘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任期内验证由市人事局负责。

四、继续教育学时的验证流程:

各校须将该年度本校教师参加各类培训的学时登记在其继续教育证书上,验证时将教师继续教育证及本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汇总统计表上交验证机构验证。

厦门市教育局人事处

厦门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

2010年9月6日

2.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二

这是防控工作方案自1988年以来的首次修订。方案强调, 要依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 按照静动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安排每天课程与活动, 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 初中学生9小时, 高中学生8小时。

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与次数, 限制课外作业量。不随意增加学科教学学时, 不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初中各年级不超过

●刘奕湛, 吴晶

90分钟。

通知要求, 学校可根据教室采光照明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 每月可调整一次学生座位。根据学生身高变化, 及时调整其课桌椅高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 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 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 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 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切实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

此外, 方案还要求学校和教师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来源:新华网)

全国亿万学生将统一开展冬季长跑活动

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 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 (小学五、六年级) 在今年10月26日至明年4月30日统一组织学生开展冬季长跑活动。

据了解, 此次活动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决定, 旨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去年已举办首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今年的主题为“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通知指出, 每天长跑距离 (参考) 基数为小学生1 000米, 初中生1 500米, 高中生、高校学生2 000米。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跑步活动, 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学校在此次活动中对学生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

通知强调, 学校在组织学生长跑活动中, 要注意学生安全, 特别是不要在有机动车行驶的公路上组织学生长跑, 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通知还要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运动员参与长跑活动和起跑仪式, 发挥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 同时, 对本地区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 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广泛参与, 结合团、队日设计开展与长跑活动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

(来源:新华网)

世界大学排名500强发布北大清华未进前200名

中国大学, 离“世界一流”有多远?日前, 上海交大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在其网站上发布了“2008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

这份排行榜显示, 国内名校如北大、清华、上海交大、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都排在201至302的组别里, 未能进入世界一流大学之列。

上海交大高等教育研究院开展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以分析中国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为初衷。国际权威杂志《经济学家》曾在一份长篇报告中提到, 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是最被广泛使用的世界大学排名。

今年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中, 哈佛大学仍高●徐敏

居榜首。该项排名发布六年来, 哈佛大学始终稳坐头把交椅。排在前10名的其他大学依次为: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芝加哥大学、牛津大学。排名显示, 美洲的传统名校具有明显优势, 占前20名的85%。

将亚太地区大学单列出来排名, 排在前3位的依次为:东京大学、京都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北大、清华、上海交大、南京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大学、中科大、浙江大学等排在第23~41位。

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三

根据该规定,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在待遇上,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除了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以及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外,规定还要求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写字今后也能考级教育部汉字书写标准将出台

本刊讯教育部语言应用司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汉字书写等级标准明年将出台。如果您想了解自己写字是什么级别,只要书写文字送到指定机构进行测试即可。

教育部最近进行了一项调查,3000多名参与调查的教师中有60%的人认为学生汉字书写水平下降,1—2万余名参与调查的学生中,超过65%的学生认为应该出台汉字书写等级标准。

教育部目前对汉字规范书写等级标准的研制已接近尾声,将根据写字的笔顺、笔画、间架结构、偏旁部首的规范程度划分级别,“书写端正、工整将是最低要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汉字规范书写等级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不会强制执行,更不会引入到升学、毕业等考试中。但今后各单位可以将汉字书写规范等级列入录用教师、媒体人员、公务员或其他新员工的资质之一。

广西下发《通知》强调学校是甲型流感防控重点

本刊讯9月7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学校是疫情防控的重点,由于学生刚结束暑假返校,造成人员流动,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可能性加大。根据要求,各级政府要迅速组织力量,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和自治区的部署,对本辖区的每一所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各部门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完善学校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以及校内外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确保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加强教育和管理把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的地方

本刊讯秋季学期开学后,南宁各市县中小学将重点抓好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把学校建设成为最安全的地方。

4.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 篇四

【发布文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1号 【发布日期】1989-12-15 【生效日期】1990-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

(1989年12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1号令发布)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提高本市中小学教师的素质,保证中小学基础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普通中小学的在职教师。

第三条第三条 上海市教育局是本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管理本地区的中小学教师进修工作。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中小学教师进修工作列入本地区的教育发展长期规划和计划,并落实必要的措施。

第四条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进修分以下四类:

(一)教师职务培训;

(二)新教师培训;

(三)合格学历或文化专业知识合格证书的培训;

(四)第二学历或高一层次学历的文化专业知识培训。

第五条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或虽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但一九八六年底担任教学工作已达二十年以上的,必须根据本人的任职要求参加相应的教师职务培训。

教师通过进修获得的职务培训结业证书,是学校考核教师,晋升、聘用教师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第六条 分配到本市中小学担任教育工作或由其它工作改任中小学教师的高等或中等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以培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为主的新教师培训。

非师范院校的毕业生,除按前款要求参加培训外,并须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等师范专业课程。

中小学新教师进修成绩,是教师转正、定级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第七条 凡一九八六年底以前担任教学工作未满二十年又未达到合格学历的教师,必须参加相应的专业合格证书文化专业知识培训。其中,市区四十五岁以下、郊县四十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凡未达到合格学历的,必须参加合格学历的文化专业知识培训。

第八条第八条 凡达到合格学历的中学教师可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第二学历的培训。凡达到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经过职务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的文化专业知识培训。

第九条第九条 各类教师的进修,可通过参加电视教育,参加进修院校、全日制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进修班,或由老教师带新教师等形式进行。

第十条第十条 中小学教师享有进修的权利。对参加职务培训的教师,其进修时间每五年累计应不少于二百四十学时。其中,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每五年应有五百四十学时的进修时间。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凡连续五年未被安排进修的教师,有权向其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进修申请,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申请者所在的学校予以安排落实。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必须按时完成进修计划,并正确处理进修与工作之间的关系。进修期满后,按其进修形式向所在单位提交结业证书或学习总结。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工作的职责:

(一)制定本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制定各级教师进修的教学计划和课程纲要,组织编写教材;

(四)确定举办各级各类教师进修班及专业的办学标准,负责各类教师进修班及专业办学资格的审批,检查办学质量;

(五)监督和指导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本规定;

(六)检查区、县教师培训费用的使用情况;

(七)对市级教师培训机构实行业务指导。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进修工作的职责:

(一)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

(二)组织实施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有关规定;

(三)对本地区举办的各类教师进修班及专业办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报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检查本地区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及办学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将教师的进修工作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教师参加各类进修活动。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本市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应承担中小学教师的进修工作。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根据需要,可承担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各类学校需举办国家承认学历的中小学教师系统文化进修班或各级教师职务进修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市和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类教师进修院校每年可在普通教育经费以及农村征收的教育附加费中,提取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中小学教师的进修工作。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凡经有关部门批准参加进修的中小学教师,其学费、差旅费可在教师进修费及学校业务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对在教师进修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对坚持教学工作,通过自学形式取得相应证书者,或对参加各类进修获得优异成绩者,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侵犯教师进修权利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单位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或擅自中断进修学习致使考核不合格者,有关单位可责令其承担培训所需的费用,并可取消其职务评聘资格。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对于办学思想不端正,教学质量差,或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教师进修班的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检查,停止办班,或可取消其办班资格。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申诉,凡涉及区、县所属单位的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凡涉及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本市幼儿园教师的进修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上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五

为了规范集团各校教师离职的程序,并进一步稳定在校教师,达到离职不离心,离校不离情的双赢效应,集团特制度以下教师离职相关规定:

一、教师离职要求

1.因学校办学的特殊性,教师离职最好安排在学年结束的暑假期间。个别特殊原因,经学校书面批复后可选择寒假离职。

2.教师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学校校长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征得校长签字同意,便于集团总部、教育局沟通统筹安排下期人员。

3.教师即使提交了书面申请,也应不折不扣地完成本学期的扫尾工作。

4.教师离校时须向学校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并经学校校长签字确认。

二、离职费用测算

1.离职教师严格按照上述第一条履行相关离职手续后,学校照常发放离校假期的工资(暑假离校发放7、8月工资,寒假离校发放2月工资)。其他奖金发放60%。

2.离职教师违反上述第一条第1款,在学期中途离校的,学校不结算任何费用(含当月工资)。

3.离职教师违反第一条第2、4款且未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只发放离校假期工资(暑假离校发放7、8月工资,寒假离校发放2月工资)。停发一切奖金。

4.离校教师违反第一条第3款,消极怠工,给学校教学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只结算到离校时工资,不发假期工资及其他奖金。

特此规定!

石林育才教育集团

6.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简称中心)的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凡中心工作人员在遵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职工请假规定》(佛科院人〔2009〕8号)的同时,均有遵守本规定的义务。

第二条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须履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三条因事、病等原因不能如期上课的教师,需提前通知学生,并按教务处的规定,办好相应的调课手续。

7.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状况分析 篇七

目前, 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但也面临着一些亟须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1.继续教育经费缺保障

必要的经费投入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但因二元社会结构背景下政府对农村教育关注不够, 导致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 许多农村小学经费异常紧张, 正常的办公经费都无法保障, 就更谈不上帮参训教师报销必要的继续教育费用了。而且农村中小学教师大多出身于经济并不宽裕的农村, 家庭经济基础薄弱, 收入原本偏低, 再加之过高的几乎由参训教师全部“自理”的继续教育费用, 导致农村教师入不敷出, 负担加重, 不少教师最终只能被迫放弃继续教育机会, “望学兴叹”。可见, 继续教育经费无疑成了广大农村教师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继续教育资源环境差

农村中小学教师大多为民转公和代课教师, 常常是肩挑教学、家务、农活三副重担, 都在超负荷工作着, 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等去接受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况且, 目前的继续教育大部分又多为非脱产形式, 而很多小学师资紧缺, 教师都是包班上课, 外出学习势必影响教学, 所以继续教育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及其隐含的矛盾冲突就必然成为他们不得不要首先考虑和面对的现实问题。而且, 农村小学大多地处偏远, 比较分散, 受地域、经费等硬件制约, 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资源严重贫乏, 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几本资料外, 其它资源廖廖无几, 上网学习更是天方夜谭, 从而严重影响到教师的继续教育。

3.继续教育认识水平低

受农村信息闭塞等地域环境的影响, 一些基层学校和教师不仅继续教育观念落后, 不认同继续教育是教师接受终身教育的必要, 是时代和国家对教师的新要求, 反而错误地认为参加继续教育会影响教学, 而且认识肤浅, 他们即使勉强参加继续教育, 往往也多是为了获取一纸证书以便履职晋级。因此, 不少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态度不端, “为学分而学, 为过关而战”, 不重视学习的实质过程和效果, 敷衍了事。

4.继续教育管理“缺位”

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需要靠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有机协调来保证。但由于教师继续教育尚处于探索阶段, 部分领导认识还不到位, 以致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制混乱, 监管不力, 运作困难。

其一, 教师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政府其它部门多头管理且相关部门统筹缺失的情况下而不得不参与来自方方面面的种种继续教育培训, 重复培训, 资源浪费, 负担加重。

其二, 有些相关教育机构把教师继续教育当任务完成而管理松懈、自流放任, 个别部门甚至唯利是图, 把它作为部门创收的财源和手段而交钱发证, 导致很多教师认为继续教育无非是交“钱”换“证”, 从而丧失学习动机, 进而影响继续教育成效。

其三, 现有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运作困难, 尤其是县、乡两级人员能力有限、课程设置不合理等, 难以满足教师继续教育需求, 以致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即使校本培训往往也因引领不力或学校继续教育环境的缺乏而难见成效。

其四, 有关教师继续教育的配套考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考评仍是传统学院式的纸笔考试评价, 考试管理松散, 且多为开卷考试, 只要按时参“考”会“抄”即能顺利过关领证, 以至于来不来培训, 看不看教材, 听不听辅导无所谓。不仅如此, 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学校没有把教师继续教育纳入常规管理和考核, 缺少延续性跟踪服务, 导致继续教育基本沦落成为一种终结性教育, “证”到手之际也正是继续教育学习结束之时, 以致于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难以激发, 后劲不足, 继续教育的可持续性差。

二、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建议

1.建立长效投入机制, 确保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的稳固性。

1999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 多渠道筹措, 在地方教育事业经费中专项列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人均基本费用标准。”所以, 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以及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继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各地应将必要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特别是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并按属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单独列支且专款专用, 中央及地方政府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加大对农村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支持力度, 加快农村中小学校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步伐。

2.构建新型培训体系, 确保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的针对性。

随着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历达标任务的基本完成, 应将以学历补偿提高为重点的农村教师继续教育转向以业务提升为主的继续教育, 建议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由中央财政设立农村教师继续教育专款以支持。

立足农村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实际, 积极构建具有农村特色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 使农村教师在自家门口便可以参加学习, 如集中联片培训、校本培训等。可以将教师按地理区域以乡镇中心校为圆心划片开展联片集中继续教育, 实施名师“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对农村教师传、帮、带。强化以“问题”为中心的校本培训, 切实解决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工学矛盾, 减轻教师负担, 确保实效。大力推进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 利用并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优势, 推动农村教师继续教育方式的变革。

各级教师继续教育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 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培训教师的“施训”素质和能力, 并要积极研究开发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多样化的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资源, 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 多样化, 以满足不同层次教师的学习需求和选择。要坚持学用一致、学历和学力并重的原则, 除学历补偿提升教育外, 还应加强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研等非学历的学力、技能教育。

3.构建质保机制, 确保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效性。

其一, 管理体制。教师继续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指导地进行, 需要通过完善的组织制度来实现。要理顺管理体制, 明确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责任制, 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 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教师培训, 杜绝多头管理、重复培训和乱办班、乱收费。培训机构是教师继续教育组织的主体和继续教育培训的直接实施者, 其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继续教育的质量, 所以, 应完善和加强县—乡—校三级培训网络的标准化建设, 尤其应大力提高县、乡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运作能力, 优化资源配置与统筹, 强化其师资建设。

其二, 激励机制。要加强有效的评估激励制度建设, 可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资格证书再认证、教师职务评聘等管理制度相结合, 形成教师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使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得以激发和持续。

其三, 考评机制。加强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监管, 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机构资质认定和质量评估制度, 要设计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质量考评指标体系, 以多元并举的考评形式来调动广大教师学习的积极性。继续教育考评可以把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 侧重过程考评, 并且过程考评还应着重看教师在继续教育学习中的参与度、积极性、主动性、行为表现以及努力和进步程度等。

4.营造学校文化, 确保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的可持续性。

目前, 农村中小学普遍缺少促进教师继续教育的学校文化, 教师对继续教育缺少主体意识, 往往是在学历补偿、提升后, 不再主动进修学习。因此, 学校领导要转变观念, 增强全面推进继续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政策上大力支持、鼓励教师参加和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确保教师继续教育有充足的时间、精力和足够的经费等, 营造浓郁的学校继续教育氛围, 并积极引领教师牢固树立终身教育理念, 明确继续教育目的, 端正继续教育学习态度, 变被动学为主动学, 变重形式为重实效。

摘要:分析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出现的经费保障缺失、资源环境差、认识水平低、管理“缺位”等现实状况, 从建立经费的长效投入机制、构建新型培训体系、构建质保机制、营造学校文化等方面对加强农村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以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师资队伍。

8.浅析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篇八

关键词: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162-01

培养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是校长和教师。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是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参训学校领导和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

1.参训学校领导对继续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不能以长远眼光认识教师的继续教育,不能很好地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继续教育方面的文件精神,没有真正明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目的要求。领导总是敷衍应付,走走过场,有时以种种借口阻碍教师进修学习。

2.受训教师对继续教育持消极态度。他们参加继续教育是“为学分而学,为过关而战”,只看重证书和学分,而不重视学习的过程和效果,把继续教育看成上级的硬性规定,碍于评职称需要不得不参加学习。

(二)培训单位的培训实效性不强。

1.教育内容现实性不强,缺乏针对性。大部分教师反映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理论与实践相脱离。表现为:内容陈旧,不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实施性弱,与实际教学无法相符;学非所用,与学校教材相脱节;缺乏新意,与国内外先进教育理论无法接轨。另外培训缺乏针对性。不少教师进修院校 ,为了省事、省钱 ,往往采用“一刀切”、“齐步走”的方式 ,把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年龄、不同专业、不同职称的教师编在同一班级 ,学同样的课程。

2.培训课程设置随意性大 ,缺乏科学性。继续教育与学历教育相比 ,课程建设尚不规范 ,各地因地制宜设置 ,容易造成课程开设的随意性 。教材质量比较粗糙,急功近利,大多数为职前学习内容的再版,新瓶装旧酒之作较多;自我封闭、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比较严重,不少地方只用本地教材,而不用教育部推荐的教材,难以引进继续教育的“活水”。这种做法的弊端是课程的科学性不够。

3.施训教师数量少 ,素质有待提高。目前 ,从事继续教育的进修院校 ,已有一部分师资基本适应继续教育的培训任务 ,成为继续教育的骨干教师,取得了較好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 ,这支队伍的数量还太少。同时个别培训教师业务素质不很过硬,体现在培训中只顾按纲讲解,不了解广大中小学校的教育现状和教师的实际问题,本人的教育行为与其宣讲的教育改革思想不一致,素质有待提高。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培训经费不足。

1.管理部门疏于管理,监督不力。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和指导 ,只管传达上级精神 ,而没有采取过硬的措施输送和保证本辖区中小学教师按时按量参加培训。某些教育行政部门虽然十分重视师训工作 ,但没有具体的政策法规 ,控制力度较差。制约机制也不太健全,没有把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缺乏规范性。无形中使其成为政府部门可有可无的软任务,使继续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2.经费落实不到位 ,农村教师费用负担沉重。《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但很多农村地区难以落实。教师只能出钱买单。多数教师反映经济压力大,个人负担沉重。

针对当前中小学继续教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必须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 ,使继续教育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对策

(一) 更新观念,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建立激励机制 ,确保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观念教育,促进继续教育的深入开展,使之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第三次全教会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 ,切实提高对继续教育工作的认识 ,使广大教师乐于参加师资培训 ,努力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过硬的政策措施 ,把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列入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班子总体目标和政绩考核指标。

(二)改进继续教育模式,注重办班形式的多样化。根据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经费紧缺、交通不便、工学矛盾突出等实际情况,开展继续教育可采用以下办班形式:1.培训院校举办骨干教师培训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组织,积极配合,选派那些年富力强、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师进行短期脱产培训。2.培训院校送教上门。也就是说,培训院校把培训班办到乡镇。这样可以避免工学矛盾,节省参训教师的开支,使更多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有机会接受培训。3.必须突出“校本培训”。校本培训是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最现实途径。它既可以提高在职教师的业务水平 ,又可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还可以节省费用 ,多样兼顾、事半功倍。

(三)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切实提高培训质量。针对部分培训者的业务和思想素质不高的现象,对一些培训者应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在培训者之间应建立一种竞争上岗的制度,对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教师禁止参与对学员的培训活动。受训学员对其意见较大的培训者应立即停止教学活动,由更加优秀的教师来兼任。

(四)加强领导,健全法制,确保培训经费。经费是继续教育发展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教师继续教育是一项势在必行 ,必须抓好的重要工作 ,要积极想办法 ,开拓集资途径 ,地方政府财政经费预算中应有培训的专项经费 ,按人口与教师的实际比例数设立且专款专用 ,以保障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大面积、深层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建华. 关于中小学继续教育的思考[J] . 教育评论,1998 , (5) :28.

[2]李风英. 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难点及解决办法[J]。中国成人教育,1997 , (8) :25.

[3]杨昆,于杰. 当前基层继续教育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J] . 继续工程教育,2000 .

[4]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吴民祥“略论我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新课程资源网.

9.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九

【发布日期】1998-09-22 【生效日期】1998-09-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进修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进修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二届10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进修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适应深圳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深圳经济特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进修,主要是指对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的继续教育。

第三条 第三条 参加进修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创造条 件予以保障;参加进修是中小学教师的义务,教师应自觉参加进修,履行教师应尽的职责。

第四条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进修应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因地制宜,以业余、自学和短期进修为主,多种形式并举,注重质量和实效。

第五条 第五条 对中小学教师进修实行五年为一个周期、按学进行考核的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在一个周期内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和要求应适

当高于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 第六条 中小学教师进修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教育法规;本学科专业知识扩展和更新;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习和教学科研与实践;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现代科技知识的普及和提高等。

第七条 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进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新任教师培训

新任教师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必须在试用期内参加以培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为主的培训。其中师范类毕业生进修时间应不少于60学时,非师范类毕业的进修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二)教师职务进修

凡具有教师职务的在职中小学教师,都应该根据不同职务要求参加相应的教师职务进修。

教师参加职务进修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得少于300学时,每学年不得少于60学时,其中12学时参加由本校组织的业务学习,48学时参加由培训院校组织的集中学习。

教师完成职务进修是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的必备条件。

(三)骨干教师培训

选派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好的中青年教师通过研修班、导师课、课题研究等形式,参加以培养骨干教师为目的的培训。

参加骨干教师培训者的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得少于350学时,每学年不得少于70学时,其中20学时参加由本校组织的业务学习,50学时参加由培训院校开设的课程学习。

(四)教师学历进修

已具有合格学历的中青年教师,也可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进修。

具有教师职务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凡参加上述第(二)、(三)、(四)类中的任何一类培训,均可免予参加同期其他类别的进修培训。

第八条 第八条 教师职务进修采用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相结合,专题研究、专题讲座和实践总结相结合,以确保教学质量。

教师进修培训课程的内容和主讲教师,应经过认真讲评和审核;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注意听取意见,进行评估检查,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第九条 中小学教师的进修培训由市、区教育局统筹规划和管理。其他部门举办涉及教师的培训,必须经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市、区教育局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以下事项:

(一)制定中小学教师进修的有关政策与规定;

(二)教师培训基地及培训网络的建设与完善;

(三)监督、指导教师进修工作;

(四)筹集与落实教师进修经费;

(五)组织实施教师进修计划,定期召开师资工作会议,部署、检查和总结中小学教师进修工作。

第十条 第十条 深圳教育学院和各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中心)是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进修的主要基地,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落实课程和主讲教师,组织教学和考核工作。市有关高等学校在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下可承担部分中小学教师的进修培训任务。深圳教育学院主要培训中学教师,各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中心)主要培训本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协助市、区培训院校落实教师进修计划,推进教师继续教育。

采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教师进修的师资队伍建设。市、区各培训院校应通过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包括重点师范院校)联合办学,提高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本校组织的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教师进修培训活动。

第四章 条件保障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进修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按市、区两级财政拨款渠道,分别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筹措。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所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进修经费,由举办者予以保障。

(一)经费的筹措

1、根据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进修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教师人均进修经费标准按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在教育事业费的职工教育经费中专项列支。

2、在政府开征的教育费附加中每年应有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中小学教师进修,并且应逐年有所提高。该经费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经费的使用

1、在每年下达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必须保证不少于60%的经费用于中小学校教师参加市、区教师培训院校培训的开支。中学不少于60%的经费用于教师参加市培训院校培训的开支;小学(含幼儿园)不少于60%的经费用于教师参加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中心)培训的开支。教师进修经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2、教师参加市或区的进修,按核定的标准向培训院校交费。培训费的报销办法另定。市、区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教师进修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应按照规定的办学标准,加大对市、区教师培训院校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在市教育局统筹下,按照“资源共享、强调特色、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快市、区各教师培训院校及师资队伍的建设。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市、区培训院校应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抓紧跨区域光纤双向可视多媒体教学系统的开发研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各种教育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加快教师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培训的中小学教师所需学费、差旅费应按有关规定报销,教师进修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为保证中小学教师享受参加进修的权利,市、区有关部门在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进修编制。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对中小学教师进修实行成绩考核,考核成绩由培训院校统一记入深圳市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教师学考核、评优、职务晋级、聘任的必备条件。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应缓聘或解聘其教师职务:

(一)符合进修条 件而无故拒不参加或中断进修的;

(二)进修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进修成绩的。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安排进修的教师,可以向市、区教育局提出进修申请,教育局应督促教师所在学校予以安排落实。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教育督导部门应将教师参加进修、培训的情况作为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市、区教育局对开展教师进修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开展教师进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行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的教师。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深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十

1.坚持立德树人。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以人为本、言传身教、正身化人。不得只重视学科教学、忽视思想道德教育,不得只重视考试成绩、忽视个性特长,不得只重视优等生、忽视学困生,不得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得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行。

2.恪守职业道德。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德为先、品端行正、严宽相济、关爱学生。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动员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外各种补习班、特长班,不强制、诱导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材料和各类商品。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骚扰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违反道德的行为。考试考核、职务评审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3.服从组织分工。要爱岗敬业,顾全大局,敢于担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中心工作,维护教育形象。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学校分配的代课代班、值日值班等工作任务。工作中不讨价还价,不消极怠工。不得发布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言论,不得滋长歪风邪气。

4.扎实抓好教学。要遵循教育规律,执行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五认真”,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对学生不抛弃、不放弃。不得无备课、无教案上课,不得以单纯使用课件或播放视频代替教学过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难度。不得有作业布置不批改纠错,不得安排学生代批作业、试卷。不得采取题海战术和机械重复的训练盲目追求考试分数。

5.开展教学研究。要注重理论学习,潜心钻研业务,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心得反思,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基本功,提升个人专业素养。不得无故缺席评课议课、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不得拒绝学校安排的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等教研活动。严禁学术腐败,不得抄袭、剽窃、拼凑论文。6.坚持终身学习。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更新教育理念,优化知识结构。要注重学历提升,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要遵守培训纪律,按规定完成培训学时和任务。培训不得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不随意出入会场。开会、培训时不做翻阅报刊、把玩手机等与培训无关的事。网络培训不得空挂视频。7.关注学生安全。要尊重生命,把学生生命安全当作第一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有效实施安全教育和管理。重视教学安全、活动安全和心理健康,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向和身体状态,熟悉并掌握各种应急预案。不得虐待、侮辱、讽刺、挖苦、歧视、刁难学生。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疏于安全管理,不得有岗无人,不得在岗无责。

8.加强家校联系。要公平对待每一位家长,充分利用校信通、家校联系卡、家长会、家访等方式方法加强与家长沟通交流。不得拒绝或冷落家长的来访,不得歧视、指责家长尤其是学困生、贫困生家长。不得要求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谋取利益。不得诱导家长安排宴请、娱乐等活动。不得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9.遵守工作纪律。要严于律已,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串岗闲聊。有病有事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不得提供假情况、出具假证明。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电脑或手机从事娱乐、炒股、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上课时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在学生面前吃零食。不得私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

1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十一

一、目前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渠道不畅,教学内容和实际需求脱节培训单位与培训管理部门以及中小学校三者之间信息渠道不畅 , 造成培训者与被培训者“供需不见面”。培训教师不知道参训教师需要什么知识 ,因而只有按自己的主观认识安排培训内容。

2、集中培训,方式单一,难以反映不同教师专业成长的需要理想的培训要关注每一个教师专业成长的需要。同一所学校,教师的兴趣,学校确定的发展方向,教师年龄、教龄、学历、职称结构不同,素养基础、人生经验不同,最终的发展目标不同,培养内容和方式自然不尽相同。

3、缺乏培训质量评估机制。目前 , 教师继续教育一般是由教育行政有关部门按照常规培训安排 , 向当地师资培训机构如教育学院、师范院校、 进修学校等单位提出培训计划 , 由培训机构制定课程培训计划。

二、建立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师继续教育培养模式的思考

根据农村基础教育的现实条件和共同特点,总结我国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师继续教育的经验和不足,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有益做法和相关理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职后培养 , 应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内容,开拓继续教育的多种途径 , 建构多元化的培训模式。基于这种认识,提议建立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师继续教育分段式、分层次、多元化的动态培养模式。

三、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具体模式

1、教育机构的培训

这是我国多年来一直实施的一个主要模式。从中央到地方,各地基本上已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培训网络,包括县(区)进修学校、教育学院和师范学院。它们承担着学历培训、新教师培训 职务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等任务。培训机构的培训一般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或培训形式如:

(1)课程培训形式。课程是教师培训的基础。可根据教师的各种需要和教学目标的要求,建立各类层次的课程,用于英语教师继续教育。(2)案例教学形式。这是近几年来从国外教育实践中引进来的继续教育教学形式。要求应用案例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范例,让教师充分开展学习、分析和讨论,从中得到提高。

2、远程(网络)教育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利用信息网络培训教师已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手段。通过网站向教师提供各类备课包,正在成为远程教育的一种新形式。目前,我国一些经济发展快的地区已着手建立中小学校校通网络工程。在条件成熟时,农村也可以利用这种现代化教育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对每一个农村英语教师进行点对点的培训和指导。

3、导师带教模式

几年来,一些中小学也借鉴高等院校的导师制 ,采用导师带教的教师培养模式。为了更好地培养高质量的教师 , 各地由师德优秀、教有专长、在本地区有很高知名度的教师组成导师团 , 负责对该地区的各类教师 ( 尤其是骨干教师 ) 进行培训。

4、校本培训模式

校本培训是指教师任职的学校自主确定培训计划,设计培训形式、培训内容的继续教育的新的培养模式。这种学校本位的培训模式越来越成为当前国际性的发展趋势。也可以说它是学校自发性的在职进修 , 是教师、学校的共同之作。

5、专题研究模式

结合教育教学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加以提炼 ,形成专题,然后以专题研究为中心成立课题组开展研究,激发教师学习理论 , 掌握科研方法。其优点是专题来自于教学实践,又可指导实践。

6、研训一体化模式

这是将课题研究与师资培训结合起来的新模式。它将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科研课题立项,组织教师共同研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经过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形成科研成果,然后再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师资培训的课程,将科研论文改写为培训教材,向更多的教师推广科研成果,让更多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加以应用。这种培训模式有别于一般以理论学习为主的教师职务培训,更多地结合实践,结合教师工作实际,是一种实效性很强的培训模式。

7、教育考察

参加国内外的教育考察也是继续教育的一种途径或模式。各地都出现不少先进学校和学科带头人,组织教师参加教育考察 ,吸取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 , 并将其精神带回本校,也是一种教学进修。

从培训到培训教师的转变体现出对教师继续教育或者说教师职业发展的观念上的跨越。农村中小学英语教师继续教育培养模式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对于具体培养模式的选择,首先应考虑其实际效果如何,要因地、因人、因内容等而异,一切从效果出发,讲究实效性;其次,教师继续教育具有成人、在职、 业余等特点,在确定具体培养模式时,应充分尊重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的个人意愿;同时,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的情况,针对不同教师的教育需求,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立本校长期的继续教育计划,包括培养模式,以谋求理想的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1] 程素珍.中小学外语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及途径[J].教学与管理,2004(12).

12.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十二

21世纪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 终身学习成了所有社会成员的必须活动。中小学教育是一个人从家庭环境走入校园生活的重要阶段, 其将会对中小学生今后的学习生活产生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体育是中小学课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体育教师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学校体育教学的质量和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 影响学生健身意识和体育锻炼习惯的培养。” (1) 随着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不断深入, 对中小学体育教师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 体育教师必须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才能迎接更残酷的挑战。对于体育教师而言, 接受继续教育是他们提高自身素质最有效的途径。“70年代以来我国的教师继续教育取得一定的成果, 但是存在一些‘培训需求上缺乏针对性, 培训观念上存在滞后性, 培训组织上凸现强制性, 培训效果不佳’的问题。” (2) 本文欲从继续教育组织模式与教学模式;继续教育的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继续教育的教育师资机构;继续教育培训经费以及体育教师对继续教育的认识等方面探讨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若干问题, 其中一些观点可为今后的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 继续教育组织模式与教学模式缺乏层次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中小学体育教师在职称、学历和教龄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在不同教育成长阶段有着不同专业学习需求。所以, “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模式, 应根据不同的层次或不同的成长阶段加以设计, 充分体现不同层次参与继续教育的价值取向, 呈现螺旋式不断递进、不断发展的特征。” (3) 目前, 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继续教育组织形式虽然呈现一定的多样化、多元化。但是大部分还是以院校本位式为主, 而其他如校本式、协同组合式、远程式、巡回流动式和专门发展式等多种组织形式很少或几乎不采用。而院校本位组织形式的最大特点就是集中性、统一性, 这种不分层次和对象的教育是不符合教育规律的, 更何谈满足教师的学习需求呢?

以往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学模式也较为单一, 大部分采用的是课堂授课与观摩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因此, 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同时也忽视了体育教师的主体性与自主性, 这不利于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因此, “探索具有创新性、发展性、个体性的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教学模式, 将有利于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 有利于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 有利于全面发展个性。” (4)

(二)

继续教育的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陈旧, 缺乏新意在继续教育的过程中, 体育教师是知识的接受者也是知识的传播者。教师的这些特点客观上要求体育教师继续教育要重视教师的自主性, 根据教师已有的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等实际条件, 采用多种教学模式与组织形式相结合, 并将最新热点的问题作为授课内容。然而, 大部分培训机构只是把介绍先进的教学方法为重要内容, 对教师接受与理解情况以及实践运用情况“一概不管不问”, 未能为体育老师实践创造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与此同时, 继续教育的教学方法较为陈旧落后。大部分还是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 传授与讲解多, 讨论和个人专研少, 这种“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完全忽视了教师的自主性。体育教师的继续教育的评价方式多数是采用统一的理论考核。这种评价方式也较为单一, 缺乏对体育教师的实践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的评价。“在网络课堂、多媒体教学、电视教学等现代教学手段日益普及的情况下, 许多教师进修机构还停留在课本、粉笔加黑板的传统教学的基础上, 凡此种种无疑影响了教学的效果。” (5) 以上种种同时也是造成目前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实际效果不高的原因所在。

(三) 继续教育的教育机构师资的综合素质偏低

长期以来, 我国的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主要是由教师进修学校承担或教育学院承担的, 随着我国教师教育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 仅以当前的教育学院或进修学校师资水平和研究能力已难以胜任新时期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的任务。多数培训机构的教师年龄较老, 教学手段与方法较为落后, 教学的内容缺乏新意, 其学历主要是本科大专为主。这对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今后的发展极为不利, 同时也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虽然目前我国部分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也加入到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行列中, 毋庸置疑他们对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继续教育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 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于中小学教育, 对实际的中小学教育缺乏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因此, “以高校教师为基础, 辅以中小学优秀体育教师、教研员及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的师资培训队伍, 通过师资队伍的优化与整合, 既可保证师资队伍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 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6)

(四) 继续教育培训经费过高

充足的经费是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的经济保障基础。然而, 由于近几年随着我国中小学继续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 参加培训人员的扩招, 培训经费不足成了目前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面临的最大问题。特别是那些贫困地区中小学的体育教师, 由于工作条件恶劣, 工资待遇低, 那些培训价格不菲的继续教育让他们望而止步, 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低。与此同时, 目前继续教育的经费大部分是由参加培训的教师自己支付, 这有悖于由政府、学校、教师个人共同承担培训成本的多渠道筹措经费体制。可见, 经费问题也是制约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发展的一大难题, 急切需要相关部门采取出相应的措施。

(五) 体育教师对继续教育的认识片面

“作为学校教育的延续, 继续教育是我国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以现代社会及科学的发展为基础, 是针对全体人员的一种广泛而持续的教育形式。” (7) 体育教师通过继续教育可以补充和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 提高学术能力, 解决和弥补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教学实践问题。对体育教师而言, 继续教育是改善和优化知识结构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然而, 大部分中小学体育教师还未意识到继续教育的好处, 他们认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已经够用, 不必再去深造。部分体育老师虽然参加继续教育, 然其目的不是扩充其知识面, 而是为了提高学历与职称等方面原因。可见, 体育教师对继续教育还是未能全面深刻的认识, 缺乏主动学习动机。

二、结语

目前, 继续教育已经成了一个社会上关注的热点问题, 但继续教育发展至今, 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其功效并不显著。以上的5个问题只是对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简单的概述, 未能做到详细深入地阐述。实际上, 有关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需要我们相关的部门及科研人员做进一步的工作, 使得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更加的完善, 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教育事业服务。

参考文献

[1]陈斌, 李国泰.重庆市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现状调查与分析[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09, 34 (3) :222-226.

[2]张雳.论有效的教师培训原则[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8, 35 (2) :53-58.

[3][4][6]许月云, 许红峰等.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的优化与整合[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04, 30 (6) :90-93.

[5]刘传进.中小学体育教师继续教育低效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 2008, (10) :13-15.

1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十三

100年11月22日北府教國字第1001661082號函修訂頒布

一、新北市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以下簡稱本補充規定)係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二、新北市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學小學(以下簡稱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聘任,除依本辦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外,並應依本補充規定辦理。

三、本補充規定所稱長期代理教師,係指擔任代理教師連續三個月以上者;所稱短期代理教師,指擔任代理教師連續未滿三個月者。

四、學校每學期課程編排所餘節數,應優先安排及確認編制內教師兼課節數後,仍有餘留節數時,得對外聘任合格教師擔任兼任教師,並以非退休教師為優先。

學校聘任退休教師為兼任教師,每週授課節數以十二節為限。

前項兼任教師授課科目與時數,應依教育部頒課程標準辦理,同班同性質課程以兼授為原則。

五、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得對外聘任合格教師擔任代課教師,並以非退休教師為優先。

六、學校聘任代理教師,應以合格教師為優先,並不得聘用退休教師為代理教師。

前項代理教師非經學校校長同意,不得在外兼課、兼職。

七、學校聘任兼任教師及長期代理教師,其聘約於不違反本補充規定及相關法規規定下,得依實際需要簽訂定之。

前項聘任之聘期以不超過每學開學前一日至隔年七月一日為原則。

八、學校聘任校外現職軍公教人員為兼任、代課教師,應經其服務單位之同意;其為機關首長者,應經上級主管機關之許可。

九、兼任及代課教師之鐘點費,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支給之。

十、代理教師依起聘時所具學歷及聘任資格敘薪。

代理教師待遇之支給,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但未具所代理科(類)別合格教師證書者,其學術研究費按相當等級專任教師八成數額支給。

十一、長期代理教師待遇,按實際代理之月數,按月支給;其支薪起迄日期依實際到職日、離職日核算。

短期代理教師待遇,按實際代理日數支給。

代理教師得比照行政院當核定之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

項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十二、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因故無法按時到校授課或執行職務者,應先經學校同意調整授課時間或另請他教師代課、代理;其鐘點費、薪資由代為授課、執行職務之教師支領。

十三、長期代理教師之出勤管理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其給假比照約僱人員之規定。

十四、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參加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及全民健康保險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五、學校聘任長期代理教師,應於聘約註明代理原因及被代理教師於聘期內復職,聘約失其效力等事項。

長期代理教師之離職或服務證明文件應載明前項事項及服務成績。

14.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十四

党员教育管理规定

为了切实配合组织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应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提高农村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法规水平和实用技术的撑握和实践能力,真正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国家三部委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利用国家远程教育工程项目所提供的三种技术配置模式,配合农村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使农村中小学成为基层党员学习教育的阵地。

1.逐步实现党员观念的转变。充分利用项目设备和教育资源,配合农村党组织,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法律、法规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学习,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政治觉悟;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农村党员自身素质的现状,大力开展党员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自觉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使全体农村党员都能够直接享受不同层次信息技术教育和科学技术,并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使大多数农村党员至少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利用已掌握的科技信息开展实践活动,并且取得一定成效。

3.带动农村工作全面发展。在认真学习先进经验的同时,充分利用当地模范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开展教育,使全体党员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实践者,成为整个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技致富的排头兵,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4.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农村基层党组织,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合力优势,发挥各乡镇党委、村组党支部的组织、管理职能,积极探索利用“三种模式”的党建资源,开展农村党员教育的组织、管理、实施、评价新体系,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要求

1.模式三学校。要利用计算机教室和网络资源,在当地党委的统一安排下,对当地的农村党员开展党的知识教育、科技教育和计算机与网络知识培训。

2.模式二学校。要充分利用卫星地面接收站的功能,按照当地党委的总体安排,积极配合开展节目收视、节目录制和信息传输。

3.模式一学校。要按照村支部的党员教育计划要求,认真做好光盘和节目的播放,并及时听取党员需求,不断更新学习内容。

4.教育部门。各级教育部门要本着为农服务的宗旨,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为农村党员提供必要的软件信息资源,承担农村党员教育服务任务。要及时了解情况,克服困难,协调各学校最大限度地保证基层农村党员教育工作。

5.组织部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把农村党员教育的任务、计划、内容和日程安排等及时通知学校,便于学校安排。要坚持“分层管理,因材施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有网上学习能力的党员和只能收看电视、光盘节目能力的党员,要分别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对文化程度和学习能力较低的党员,要通过指定帮培对象、开展手拉手等活动进行教育培训;对党员所急需的教育,要突破常规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教育的整个过程要注重质量和效益。

三、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农村党员教育工作,并列入到学校的教育计划之中。要密切配合当地党组织,按照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和安排,开展党员教育活动。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定专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保证党员教育顺利开展。

2.建立党员教育的有关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建立党员远程教育的规章制度,诸如设备使用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和运行经费保障制度,配合党组织建立党员远程教育播放收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并形成“一册三薄”(党员签到册、播放登记薄、讨论登记薄、信息反馈薄),确保党员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充分保证党员教育的时间。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党员远程教育可利用学校节假日和晚上进行,也可利用农闲时间和产品供销的关键时节,适时合理地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1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十五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它包括各级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以及教师自身等多种要素多方面工作。只有诸多因素协同发展, 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本文先就教师继续教育最基层的协同发展, 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和教师个人三个层面的协同问题谈些认识和体会。

一、各要素的职能及表现

(1)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是县级行政区域教师教育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业务指导、培训实施以及评价调控的主体单位。作为组织管理机构, 它负责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师培训机构有关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文件和指导意见, 并根据本地教师教育实际制定县域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与方案, 且全程组织管理, 同时又负责将上级培训规划, 人才资源和课程资源协调整合, 组织教师集中培训或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校本培训, 指导或督促中小学教师根据上级要求和本人工作实际开展继续教育学习实践, 并通过一定的评价方案检查评价教师的继续教育结果, 体现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职能作用。因此, 县级教师教育机构, 要本着学习中心、教研中心、信息资源中心的三个功能, 有序地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一是要深入基层中小学校, 开展调查研究, 抓好信息反馈, 了解基础教育实际和教师教育所需, 从而制定符合实际的县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性文件或规划, 中肯地开展校本培训指导和教师学习指导。例如, 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教育工作, 我们就集中省、地、县优秀师资成功地举办了初中、小学英语学科教师、初中生物、化学学科教师小学科学、音、美教师的培训, 以及利用上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课程资源, 组织教师上网学习, 接受远程教育等, 缓解了中小学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又如, 我们根据中小学学校的教师教育所需, 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示范引路, 指导农村学校课程改革和教师学习;根据校本研训的需求, 我们又举办了小课题骨干教师研修班, 指导中小学校和教师以小课题研究为模式, 有效地开展继续教育学习与研究, 既灵活, 又有实效;二是要广泛的积累教师教育信息和课程资源, 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的以及本县范围内的各种教育资源、课程资源、师资人才资源等, 全方位服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三是积极指导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开展校本培训, 多途径、多方式地开展业务学习。如组织优秀师资深入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中, 开讲座、作示范, 搞研训, 启发引导教师或发现典型、推介经验、区域推进。这样, 作为县级教师教育的核心机构体现了它的组织管理职能, 业务引领职能、培训指导职能、资源服务职能、监督评价职能, 真正发挥了它的领头雁作用。

(2) 是中小学校作为教育教学的基层组织单位, 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兼负着双重任务, 一方面要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教育工作同步合作、整体发展;而且要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教师教育所需协同开展校本培训和指导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学习实践。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过程中, 中小学校根据上级培训机构的指导意见或计划,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学校校本培训计划或方案, 参考培训机构的课程目录、资源确定本校培训项目, 并结合教师教育所需, 与培训机构联系, 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切实指导和服务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 包括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教学技能培训、课堂教学综合能力培训、教研教改指导、课题研究培训与指导、校本研训指导与评价等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 中小学校更具有教师教育管理职能,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一套完善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包括学习制度、组织管理机构、校本培训制度、业务学习联系制度、学习考评制度、学习奖惩方案, 形成教师继续教育激励机制, 规范教师继续教育, 以便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的协同管理职能。

(3) 是继续教育的主体———中小学教师。无论是《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还是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定》都赋予了教师学习的权利和义务。因此, 对广大中小学教师而言, 一是认识问题, 即学习态度, 要充分认识教师继续教育的意义,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来对待教师继续教育, 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教育;二是学习途径与学习方法的问题, 即怎样学、学什么?这就要求教师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教学改革的新要求, 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去学习。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教师培训机构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活动, 或者根据自已的工作需求, 提出了学习要求, 包括改善学习环境、丰富学习资源、更新培训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如课改理论与实践技能的学习, 有县域集中专题培训、有校本研修、有个人的小课题研修, 还有远程培训学习、有现场观摩、学习考察等等, 关键是确保教师学习兴趣的经常性、实效性, 突出全员性, 使广大教师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 促进整体发展。

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践中, 三者的有机协同十分必要, 构成一个塔状式的立体框架,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在上层起作导航、支撑服务作用, 是引领者、更是实践者。中小学校犹如工程的枢纽, 承上启下, 既组织服务, 又信息反馈, 确保落实。教师个人是这一系统工程的活动主体, 既服从接受调控, 又自主发展, 促进调控, 从而三要素互为一体, 各施其责, 使县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范、有序、经常、同步、合作、互补, 协同发展。

二、各要素的协同发展的实践探索

我们在协同发展策略指导下, 采取多种模式, 通过多条途径, 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实践尝试, 全方位积极实践县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的统领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1) 政府财政和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 负担了县级教师教育各项培训活动的工作经费, 教师参培没有经费忧虑, 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的师训费部分全部留在基层学校用于各单位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县域教师继续教育规划, 从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到基层学校以及教师个人多个层面总体思考, 上下联动, 体现出同步、合作、互补的区域整体推进的协同发展理念, 县级教师培训部门的师训工作全方位常年引领和带动广大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继续教育活动, 形成网络体系。

(2) 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颇具前瞻性、发展性、针对性、实践性的丰富的课程资源 (包括文本的、网上的学习资源和典型学校的考察观摩资源) 和具有一定教学水平的师资团队的精彩课堂 (师资库成员包括省、地、兄弟县、本县一线优秀教师) , 吸引广大中小学教师自愿参加培训学习, 提高了教师的学习积极性, 效果好, 收获大, 逐步形成良好的教师继续教育氛围与机制。

(3) 县级各类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模式多样, 方法灵活, 示范引领, 使广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呈现出主动、经常的积极发展势头, 改变了时冷时热, 局部发展、单一发展、被动发展的无序现状。

走出去, 请进来的高规格培训模式, 突出骨干教师培训, 培养了一大批名教师和骨干教师, 带动了学校的校本研训和教师学习。

信息技术、普通话以及多种教学技能的经常性集中强化培训和自主训练活动, 使广大中小学教师常年根植在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中, 主动参加各类培训学习。

集中区域内优秀师资, 举办短缺学科教师岗位培训, 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也构建了短缺科目教师边教边学边研边训的继续教育发展模式, 树立了广大教师在学习中成长进步的专业发展理念。

举办骨干教师小课题研修班, 形成区域性从教学问题着手, 以小课题研究为模式的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发展新策略, 产生了全县上下一盘棋, 教师继续教育全面均衡发展的协同效应。

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精心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参加远程培训, 模式活、内容广、选择性强、发展空间大, 自教师培训机构到中小学教师共同参与, 合作交流, 犹如一根红线, 上下贯通, 全员发展。

送教下乡, 送课下乡, 区域联动, 现场示范, 推介经验, 促进县域内中小学校校本培训的深入开展, 更是充分体现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领头雁作用。

(4)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激励机制, 实行持证上岗, 严格考核评价, 把继续教育同教师晋职晋级、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密切挂钩, 强势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⒉是中小学校的组织管理、调控激励职能在以校本培训为主体模式的教师教育工作充分展示

(1) 建立完善各单位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制定科学的评价考核方案以及从实际出发, 制定并完善以校本培训为主要模式的教师教育计划, 充分体现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管理职能。

(2) 落实上级培训计划, 积极选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 引导教师广泛吸收信息, 不断更新理念, 同时积极搜集和储备课程资源, 聘请专家和师训专任教师来校讲学指导, 丰富了校本研训的内容和形式, 体现出中小学校的组织职能。

(3) 立足课堂教学, 引导教师以服务教学为目标, 以发现教学问题、研究解决问题为途径方法, 边教边研边学边训, 学校和教师同步、合作、交流、互补, 既有理论学习, 又有实践探索, 模式多样, 方法灵活, 激励教师自主学习, 创新发展, 引领职能充分展示。

(4) 建立上下沟通, 信息反馈制度, 根据教师平时学习情况, 适时调整, 因势利导, 按需施教, 确保实效。同时又积极改善学习条件, 让教师有更多选择机会, 更丰富的学习资源, 更宽裕的自主学习的时空, 更灵活的学习方式与机制, 表现了学校的协调和服务职能。

⒊中小学教师的学习积极性充分调动, 教师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1) 让教师有许多参加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充电提升专业能力, 充分感受继续教育的愉悦。

(2) 立足教学实际, 选择性地学习所需知识和技能, 以满足自己的教学要求, 边教边学, 边教边研, 学以致用, 使业务学习具有连贯性、自主性、实践性、节约性。

(3) 以问题研究为突破口, 多模式、多方法加强学习和研究, 互相交流, 合作互补, 增强了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实践性, 校本培训精彩分呈, 广大教师自主创新学习的机制得以产生, 变被动为主动, 变统一为灵活, 也缓解了教师工学矛盾, 教师学习没有任务性, 只有需求感, 远远超额了上级规定的学习时量和任务, 从而自觉参与继续教育的主体意识逐步树立, 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的良好势头日渐形成。

当然, 要实现县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协同效应, 除了上述三个层面的协同之外, 离不开其他要素的协同。如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政策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经费支持的协同, 各级各类培训工作的协同, 各种培训模式与途径协同, 各种课程资源与人才资源的整合与运用的协同等。尤其是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教师教育职能部门要深入调研, 立足实际, 组织和开发课程资源, 以满足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所求, 同时利用更大区域范围内的优秀师资,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骨干教师培训或组织师资, 协助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教师培训, 更大面积地服务于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同时,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所组织的各类培训要整体规划、上下协调统一, 形成合作与互补, 同步发展, 从而实现协同效应。

16.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十六

【关键词】信息技术 农村教师 继续教育

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更新加快,人们置身于不断的学习之中,继续教育已成为时代的需求。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各个学科与信息技术的整合研究开展得如火如荼,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继续教育也将成为一种趋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规定:“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国家在继续教育这方面的远见规划,更加体现了其重要性与突出的地位。作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利用这种方式学习,跟上时代,不断补充与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将显得十分重要。而在农村中小学校由于受到各种条件限制,基础薄弱,如何利用先进的教学设备、优质的资源,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还有待我们探索研究。

一、改变落后的设备是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继续教育的根本

农村中小学目前基本上都配备有一定量的网络信息远程教育接收设备,这为现代化教学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教师继续教育开辟了一个新的平台。但有很多不足、不成熟的地方,使得继续教育在这个领域处于一个尴尬的地步,其中远程教育网络设备是最基本的制约因素。目前,农村中小学的远程接收设备还远远不够,软件也不够完善,有的设备简单落后,平时疏于维护,利用率低,尚未满足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的需求,更何况是教师的继续教育,利用信息网络教育进行继续教育简直就是无米之炊、纸上谈兵。纵使信息网络教育有着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有远见意识的教师也只能望洋兴叹。对于这种落后的状况,我们学校本身要重视,有条件的话,在这方面应给予经济预算,补充更新设备。政府和上级部门有责任本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给予足够的支持,加大资金的投入,从经济上给予有力的保障,切实为教育办实事。只有这样,农村学校才有可能更好地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继续教育。

二、提高教师的认识,是农村中小学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继续教育的前提

作为教育教学的实施者,要与时俱进,教育的理念必须更新,利用信息技术为教育教学服务,将成为教师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目前农村中小学继续教育手段还基本是口授、粉笔、黑板、教科书,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特别是边远山区学校,基础薄弱,信息相对闭塞,有相当多的教师对网络信息技术设备操作不熟练,还不习惯使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教师的创新意识不到位,存在于过去的传统模式,诚然,教师继续教育在信息网络方面还处于一个发展的初级阶段 。

教师的职业是终生学习的职业,面对教育的改革,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发展势在必行,教师的培训将显得日趋重要,促使教师置身于不断的学习之中。而教师如果还停留过去那种教师上课学生听课式的陈旧落后式的继续教育,显然是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不能自主创新,不适合新课改的要求。

三、上级有关部门健全相应的制度,提供丰富相应的继续教育资源是农村中小学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继续教育的关键

每年的继续教育都有一定的教材,教师都有一定的自学时间和集中培训时间,开展得还算正常,对教师的提高有一定的帮助提高。但有不少教师认为这只是个形式,学不了多少东西,有很多内容重复陈旧,感到乏味,跟不上时代。网络信息以其丰富优质的资源、灵活自主的学习方式,赢得了很多教师的目光,使之对继续教育有了新的认识,并渴望在远程教育方面有更大的发展。但是目前适应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的配套机制还不完善,上级行政教育部门对于利用网络信息进行继续教育的意识其实上还不是很到位,缺乏实效的指导意见,针对农村学校相应的继续教育资源还是不多,有的内容与实际不相适应,应用起来无所适从。上级应建立长效机制,成立相应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网站,提供大量丰富相适应的配套资源,制订措施,进行有计划、具体的落实,检查督促,作信息反馈,及时指导。有必要的可进行培训教师,使其学会使用信息技术设备,能够在远程教育平台上互相交流、提高,真正意义上起到学习、促进作用。继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上级教育部门的支持、行之有效的措施,就算有更好的设备、更好的操作技术,缺乏了这个关键的因素,开展起来同样是缺乏广泛应用性。

四、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继续教育的手段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学校应利用自身的优势,集中组织教师进行校本培训。可依照上级的要求布置,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有所选择的学习,互相探讨、互相交流,弥补自己的不足,既可以网上讨论,也可以现场讨论,气氛热烈,效果好,比起以往集中由教师讲课更加省时省钱,更能激发教师的学习热情,体验远程网络教育带给我们的便利。农村教师的日常工作较为繁杂,更多的学习时间是由自己支配,远程教育这方面的灵活机动性,使教师们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我们有不少农村教师家庭都有信息网络设备,平时可以运用这个便利的资源进行学习,自觉继续教育,互补了某些原因错过了的知识,互补了因学校的设备的局限。

17.教育部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时间规定 篇十七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里面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也就是说,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小学入学铁定的截止日期了!

以往,总有一个让所有妈妈都犯愁的问题: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上小学,出生日期晚一天都不行!

因此,妈妈们甚至有的赶在9月1号前剖腹产,就怕宝宝晚上学一年。

那么,教育部的这个文件,会让这个现状有所改变吗?

家长们看法不一:

1、“迟一年上学,是最幸福的一年”

如今对于一年级就读截止年龄可能有变动的话题,有的.妈妈认为,无论将截止时间定在9月1日前或者是12月31日前,都会有家长纠结,不满。

但从内心来讲,孩子真正上了小学后,她感觉,功课、考试等压力接踵而来,就现在的小学生现状而言,8月31日后出生的小朋友迟一年上学,反而是名正言顺幸福的一年。

2、12月31日,比较合乎情理

好多妈妈为了孩子是否提早一年读书,好一番纠结。

未到规定年级,如果一定要读,选一家民办小学读一年,再转入公办。可是花钱读一年,打听了一下,学费要1万多元,再转入公办,手续也复杂。

如今,对于教育部新出来的通知,支持放宽截止年龄,很多妈妈支持“12月31日“的界限,让同年出生的孩子,可以同年上学。

3、维持原状可能性大

还有妈妈认为尽管教育部给出了大方向,让各省有了选择的自由度,但估计短期内难以给出明确的说法,“维持现状可能性大”。

随着二胎时代的到来,学位越来越紧张,如果要变动,牵涉面很大,有关部门必须进行一番摸底考察,如适龄儿童现在是多少?未来是多少?学校够不够?硬件软件如何?老师数量、质量如何等等,这些都要统筹考虑和安排,不是说变就变。

老师看法:不支持调整

有老师表示:“孩子读书年龄,不能再提早了”,”8月31日这个时间点挺好,建议不要调整了“

老师说:我带过不少一年级,个人感受是:同一个班里,相差几个月大的孩子,在知识的接受程度、能力方面,有一定差距。

比如同年8月底出生的的孩子,比起1、2月的孩子,普遍有差距。有的孩子年龄小,接受能力差,学习跟不上,对个人自信心是个很大的打击。

另外,从生活自理能力来说,有的孩子太小了上学,还会发生尿裤子等行为。

个人意见7岁上学,这个年纪读一年级,非常合适,他的接受能力也会增强,学习上从来不用操心,自己也很自信。所以我觉得,还是应该遵循孩子身心发展的自然规律。如果真要调整到12月31日,弊大于利,孩子读书年龄不能再提早了。

18.云南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管理规定 篇十八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升本省中小学教师的能力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并完善教师全员培训体系,推动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建设,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上均包括民办学校);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以下简称教师)是指上述教育机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以下简称全员培训),是指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以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专业理念与师德素养、完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专业能力及班级管理水平为主要内容的非学历在职专业培训。

第三条

参加全员培训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教师参 加全员培训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职能和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培训机构是全员培训的责任主体。第四条

教师参加全员培训的结果以学分形式计入教师培训档案。教师参加全员培训获取的学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

第二章

项目设置与自主选学

第五条

全员培训项目分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校级五级设置,各级项目应相互衔接,避免重复设置。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要求安排国家级项目和设置省级全员培训项目;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设置本级全员培训项目,亦可选学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地区设置的培训项目;校本研修项目由学校设置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全员培训项目,分别于每年3月和9月发布。

第六条

全员培训项目分为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班级管理、校本研修等5个模块,可综合设置或分类设置。全员培训项目应根据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基于教师教学问题解决的需要,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州县两级项目应突出地方需求和特色。

鼓励各地创新培训模式,探索设置培训周期为1年及以上的培训项目,持续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第七条

全员培训项目分指令性学习项目和自主选学项目。指令性学习项目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定。自主选学项目分为两类,一类为教师自主选学,指教师根据个人专业发展需要,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另一类为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自主选学,指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地区设置(推荐)的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含校本研修)。

全员培训应适应教师自主选学的需求,逐步加大自主选学项目的比重。教师5年一周期参加全员培训获得的学分中,通过自主选学项目获得的学分应不低于60%。

第八条

学校应制订校本研修规划和计划,设计校本研修项目,并经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校本研修应突出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由学校组织开发校本研修课程,着力解决教育教学问题。鼓励探索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的研修模式。

州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所辖学校校本研修的内容、形式、成果产出及应用提出要求,督促实施,开展专业评估。

第三章

学时与学分

第九条

教师应按国家规定参加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72学时)。教师在每一周期内,参加县级以上各类培训不少于240学时(每年不少于48学时),校本研修类培训不少于120学时(每年不少于24学时)。

新任教师任职第一年参加上岗培训应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实践性培训应不少于60学时。新任教师参加上岗培训的学时数不计入全员培训学时数。

教师参加短期集中类全员培训项目,按照每天6学时计算;网络研修项目按照实际总学时数计算。

第十条 教师参加全员培训的学时对应换算为学分。学分由项目学分、基本学分和绩效学分3部分组成。项目学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所发布培训项目的难度和重要性,分别作出规定。一般教师每完成1学时的培训,校本研修及网络研修项目计0.5-1学分,县级项目计1-1.5学分,州级项目计1-2学分,省级项目计1-2.5学分,国家级项目计1-3学分。

基本学分是教师参加培训项目合格所获得的学分,由项目学分乘以项目学时数计予。

绩效学分是体现教师培训成绩差异的学分。培训成绩分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五个等级。培训成绩为中及以上的,由基本学分分别乘以系数0.1、0.15、0.2,并与基本学分累加后计予。

第十一条

在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中,每位教师获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360学分(每年不少于72学分)。其中,专业理念与师德模块不少于30学分,专业知识模块不少于60学分,专业能力模块不少于120学分,班级管理模块不少于30学分,校本研修模块不少于120学分。

教师参加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及每年所取得的学时、学 分应同时满足第九条第一款和本条前款的要求。

第十二条 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专项培训,其学分计算按上述规定执行。

承担“国培计划”、省、州市和县级培训项目授课任务的教师,其工作量转换为全员培训学分,计算办法为:授课学时数分别乘以系数10、8、6、4。

教师作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确认的教研活动及课堂教学比赛并获奖励、承担县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参加学历提高教育等,其工作量和学习学分可换算为全员培训学分,具体换算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项目培训成绩不合格的教师,不计予本项目学分,参加培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

全员培训实行“省级统筹,分级实施,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省教育厅负责制订全省全员培训规划和相关专业标准,建立并完善相关政策与制度,指导各地开展全员培训和学分管理 工作,认定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学分,对工作绩效进行监测评估。

州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全员培训管理办法,将全员培训纳入本级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积极筹措培训经费,建设本级教师专业发展机构,组织实施域内全员培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统筹规划本级全员培训项目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管、评估,建立并规范管理教师培训项目档案,审核教师完成本级全员培训项目获得的学时、成绩和项目学分。

校长是组织、督促教师参加全员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组织、支持教师参加全员培训,如实登记教师参加校本研修取得的学时、成绩及项目学分,定期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学校应将学分认定结果向教师个人进行反馈,督促教师完成周期内规定的学时学分。

第十五条 培训学时、成绩、学分实行分级管理。培训机构(学校)应真实记录教师完成学时情况,科学评定培训成绩,及时将培训学时、成绩及项目学分录入“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电子签名确 认后报州或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州或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电子签名确认后,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报省教育厅进行学分认定。

培训机构和学校分别对教师培训学时、成绩、项目学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州或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审核结果负责;培训机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妥善、规范管理教师培训相关纸质档案。

校本研修未按计划实施或经评估未取得研修成效的,不得计予学分。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遴选优质教育机构作为教师发展中心,推动师训机构、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开展资源整合,建立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承担全员培训项目研发、培训教学、课程建设、培训团队建设、培训档案管理、培训信息管理与维护及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规范的全员培训项目研制与审定、培训机构遴选与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立项的公 开性、公正性、科学性与专业性。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级专家指导委员会,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全员培训项目评审、监测、指导、评估及相关服务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审定、设置、发布和组织实施的全员培训项目的规范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八条

建立高等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一体化的教师支持服务体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建立全员培训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省、州、县、学校四级培训课程资源库,有计划开展培训课程立项研发工作;整合区域内外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地可通过协议引进、购买服务、社会资助等方式,为教师提供培训课程资源。课程开发者以收费方式提供的培训课程,其培训费用由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列支,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

各地应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培训者队伍,并对骨干培训者开 展培养、培训。

第十九条

探索全员培训与其他教师专业发展途径、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学分互认互通机制,推进教师教育改革。

教育系统内部组织实施的教师培训项目纳入全员培训体系进行管理。非教育系统组织实施的教师培训项目,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并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可纳入全员培训体系并计予学分。

第二十条

全员培训实行信息统一管理制度。省教育厅通过“云南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培训机构、教师个人提供基本信息管理、培训项目管理、自主选学管理、学分管理、培训证书打印、相关信息查询与统计、培训交流等服务。

未按规定录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项目及其学分,不得作为教师聘用、聘任、晋级、绩效考核、评优、奖励及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依据。

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组织或公民泄露教师个人信息。第二十一条

伪造、篡改教师培训学时、成绩、学分的,身份为教师的,当次培训学分无效,并计入教师个人培训诚信档案;身份是系统管理员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进行通报,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项目评估制度,对全员培训项目进行监测评估,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评估;纳入全员培训体系的非教育系统培训项目,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评估。

项目评估采取专家评估、学员匿名评估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形式,鼓励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的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设置项目及遴选培训机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各地应将全员培训情况纳入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督导评估内容,作为考核和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和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指标。

第二十四条

各地应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教师工资总额2%和教育费附加5%的 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学校应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的全员培训项目,所需经费自行承担,并确保培训经费足额、专项用于全员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全员培训的学分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在职专任教师,参加培训的学分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19.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篇十九

一、欠发达地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问题透视

(一)农村教师负担过重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继续教育收费过高。一般的继续教育会议或培训收费均在500元以上,农村教师月工资多在1 000元左右,除去日常生活支出,工资所剩无几,没有过多的资金用于学习。二是家务负担重,没有时间参加继续教育。欠发达地市农村教师多数是“两栖户”,既拿工资,又种地;家庭的春耕秋收都落在了他们身上,继续教育时间难以保障。三是工作负担重,没有精力参加继续教育。农村学校设置分散,教师多数是走教,早出晚归,并且是包班或者是复式班。平时的课余时间除了批改学生的作业和备课外,还要应付上级的各项评估和检查,没有精力开展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经费短缺

教育投入不足成为制约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这在欠发达地市问题更为突出。有关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以区县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就目前来看,欠发达地市每年在教育事业费中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拨付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数量相当贫乏;许多县区没有继续教育的专项经费,通常情况下培训费用由单位承担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或全部由个人承担,从而加重了单位和农村教师的经济负担,影响了活动的积极性。对继续教育投入的不足,使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受到限制,只能维持一般性的基本培训,难以取得预期成效。

(三)教育内容不完善

据调查,28.2%的教师认为最需要学习的教学技能、技巧,18.9%的教师认为最需要学习现代化教育手段,18.52%认为最需要学习综合性课程,19.44%的教师认为最需要学习的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新信息。这表明农村教师在学习内容的需求上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而目前的教学内容多为知识性内容,内容的现代性和针对性明显不足。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教师继续教育中忽视了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教师对自己工作的职业道德、社会使命及所持的价值观难以保持清醒的认识,没有把教师工作当成一种事业和崇高的理想追求,不能安心教书。另一方面,教师的专业能力训练不足,自觉研究能力较差,不善于在教育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够进行理论概括。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教师难以达到增长专业知识、完善教学技能、培养理论素养、增强创新能力等目的。

(四)教学方式方法落后

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方法仍以单一的讲授法为主。过多地强调教育者“授”的系统性,而忽视了受教育者“受”的能力,呆板的教学方法难做到因材施教。那些中小学教师最需要的技能技巧没能得到训练,没有养成反思教学实践的思维习惯。大多数教学仍停留在“老师讲、学生听”,“一支粉笔、一本书”的陈旧课堂教学模式上,多媒体辅助教学、现代远程教育等这些具有方便、准确、直观、效率高等特点的教学手段未被很好的利用,调查表明,最受农村中小学教师欢迎的教学模式是研讨式、问题式教学。几乎所有学员均希望在课堂教学中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研探,但实际情况则恰恰相反,陈旧的讲课形式仍然是主要的教学方式,严重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

(五)评价方式乏力

教师继续教育已成为教师上岗的凭证之一,但是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继续教育的评价、考核中却并未认真地去对待,加上一些培训机构的不负责任,在培训中要么是对学习无评价,要么是进行形式主义的考核,只重学时总量,不重实际效果,培训缺乏适度的压力和竞争力。评价的内容又以只是记忆为主,一些以技能技巧为内容的培训在授课一结束后马上就进行结业过关考试,显得单一而无说服力。如此种种造成教师学习意识淡薄,缺乏学习的主动精神,严重影响了培训质量。

二、欠发达地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对策建议

(一)转变继续教育观念

加强管理,提高认识,注重培训效率教师的继续教育既是教师的权利,又是其应尽的义务。同时教师继续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正常、高效的运行涉及有关方面的协调一致,尤其是相关行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问题。因此,在教师继续教育上,首先是转变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培训机构及高等院校的观念。要提高对农村教师专业化和继续教育工作的认识,把继续教育工作的范围从城市拓展至农村,承担起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的历史责任,多元发展,齐头并进,形成一个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其次,在管理中采取积极措施,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受训教师和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推动继续教育活动。再次,采取有效措施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监管,注重实际效果。

(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由于工作环境的关系,要求每个农村教师都能主动自觉地参与教师专业化和继续教育是不太现实的,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继续教育长远规划,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农村教师按规划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与其所获学位、学分、学历和评聘专业职称、晋升职务、任期考核挂起钩来,做到评价科学,奖励明确,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保证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各中小学要完善监督机制、考核机制与激励惩罚机制,提高教师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教师教育督导制度,定期开展督导评估,以确保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

(三)正确处理工学关系

解决工学矛盾的办法主要在于采用多元化的继续教育模式,根据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因时而异的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改变原有单纯以培训机构和院校为中心的“集中学习”模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借助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整合地方教育资源,为农村中小学教师提供远程继续教育服务,加强高校与地方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实施“联合办学”模式,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家送教授课与地方教员辅导相结合、学分制与学年制相结合的办法,提升农村教师的学历层次,提高其综合素质;以农村教师任职学校为中心,把继续教育与农村教师的教学实际结合起来,以解决农村基础教育中的问题为切入点,实施“校本培训”模式,通过导师指导、团队学习、互相帮助、校际交流、反思总结、专家点评等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四)使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科学化

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必须从受训教师的实际需要、兴趣、能力等实际情况出发,应当以解决教师在实际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指导,加强师德教育,使教师教育真正成为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教育。针对继续教育内容的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必须对中小学教育现实情况进行调查,深入到中小学教学活动中去,与教师、校长及有关行政人员进行交流,深入了解教育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多听取教师的意见,多方选择教材,以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教师继续教育应当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和教师教育的特点改变以往“满堂灌”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采用课堂讲授、自学、辅导、实践考察等多种教学方法,满足学员要求。

(五)多渠道筹措经费

培训经费投入不足,是制约继续教育深入发展的主要瓶颈。在发达国家,财政支持是发展终身教育的基础。如英国政府的“向学习者投资”、瑞典设置的继续教育的专项税收等对我国加大政府投入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就目前来,建议采取以下思路:一是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投入一点,任职学校拿一点,教师个人出一点,多方努力,为农村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搭桥铺路;二是对承担农村教师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实行政策扶持,如规定承担一定的农村教师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可在其他培训业务中获得经济上或政策上的种种优惠或补偿,这样培训机构可以分担部分农村教师的培训费用,又不至于因办学经费不足而无法维持;三是将成功做法固化,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予以保障。

摘要:欠发达地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老问题、新课题。存在着农村教师负担过重、继续教育经费短缺、教育内容不完善、教学方式方法落后、评价方式乏力等问题;为提高继续教育质量,亟须转变继续教育观念,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正确处理工学关系,加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科学化,以及多渠道筹措经费等措施。

关键词:欠发达地市,农村教师,继续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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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峰,刘志红.从教师专业化的视角看待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J].成人教育,2005,(10).

[3]赵艳群.农村中小学教师进修学习心理的调查与分析[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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