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学习心得

2024-09-14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学习心得(精选4篇)

1.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学习心得 篇一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抓好学习教育。召集全科干警学习讨论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重要文章,并按照要求全文学习,干警和支部分别做好学习讨论记录。组织干警参与警示教育。计装科驾驶员多,承担了全院绝大部分的车辆保障任务,交通安全无小事,为此我们多次组织全科人员观看交通事故纪录片,做到常备不懈,警钟长鸣。在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的过程中,大家都能做到认真听、认真记,对重点、要点进行深入剖析,充分认识到做好法律监督要从正己开始。

二、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了教育整顿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重点解决问题和时间要求。要求全科干警充分认识这次整治工作的意义,切实把它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树立检察干警职业道德、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着眼于提高遵守检察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的自觉性,打牢思想基础。发动全科干警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对照活动方案中列举的十九个问题,以先进典型为镜子,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揭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触及思想灵魂,提出整改措施。

三、提升服务水平。从严管理计财队伍,明确责任,落实到岗,寓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确保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要求全科干警树立服务观念,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展示窗口服务部门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把握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程序与效率的关系,对相关单位需求,符合政策规定、能解决的予以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认真解释、说明理由,确保既讲清道理、指明出路、完成工作,又取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维护好我院的形象。

2.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学习心得 篇二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总结

石龙区人民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总结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我院从6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三阶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深入发动。活动伊始,我院成立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领导小组,院长李光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我院出台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同时又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予以学习动员,院长李光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院干警特别是审判一线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程序公正、实体客观的审判观,要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要结合全市法院开展的“十佳法官”、“十大调解能手”、“优秀裁判文书展评”等一系列活动,搞好“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出一些精品案例和优秀事迹典型,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成为开展活动的受益者。二、查漏补缺,追根溯源,建章立制。院里通过召开全院全体干警会、庭长会、专题民主和组织生活会,以及对一些重特大有影响案件当事人的回访考察、院长接待群众信访日制度等一系列活动,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些民商事案件判决书论理不透彻、适用法律不准确、裁判文书不规范;某些案件审结时限较长,一些执行案件也存在执行时限较长,未结执行案件原因不明确,委托评估不透明,中止执行理由不充分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院党组经研究制订或重新修订了有关制度,如《周一政治学习日制度》、《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审理执行时限跟踪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意见》等规章制度予以完善,并且督促落实。在执行中,坚持执行案件合议制,超期未结案件问责制。院里还组织庭室进行案件互查,开展“周评一卷”活动,通过对所办结的案件各庭室互相评查,指出问题,有力督促提高了广大干警办案积极性,一些有信访苗头的案件以及一些长年执行积案得以顺利审结和执结。另外,院按照“放权、分权、制约”的工作思路,制订了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管理体制等七项机制,汇编成书,人手一本。另外,还对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各种会议制度汇编成书,人手一本,要求大家时常学习,自觉遵守。三、标本兼治,堵住源头,建立信访接待工作长效机制。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石龙区法院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信访接待处理工作。首先院加强领导和监督,成立了集中处理涉诉上访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信访问题研究处理工作,同时规定每周一上午开一次例会,听取各业务庭室情况汇报,有信访苗头案件下大力气,责任到人,慎重处理,扎实工作,切实做到效率、客观、公正。其次标本兼治,堵住源头,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教育全体办案人员和领导班子成员树立信访忧患意识。通过对当前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把握,在提高认识的前提下,强化警觉性、敏感性和堵塞源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人人重视、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打赢思想意识上的信访仗。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立足治本。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制。我们根据多年来的信访工作实际,采取了全员接待制,即院长、副院长随时接待制。三是结合立案、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信访接待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信访目标责任制度》、《关于涉诉信访处理预案规定》、《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时限跟踪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等等。严格流程管理,抓好时限监督,杜绝超期办案。进一步规范审判监督程序,对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实行“听证”制度,让当事人把理说在前头,把证举在前头。该立案的就立案,不该立案的让当事人心知肚明,避免暗箱操作。同时,我们实行严格的信访责任追究制。规定凡在一年中出现一项因工作失误、不负责任或因态度蛮横而致当事人上访的办案责任人,给予信访黄牌警告,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两次以上的,该降职的降职,或者停职留用。与目标管理严格挂钩,作为评先、晋职、提拔的重要依据。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该追究的决不姑息迁就。四、健全、规范审判公开制度。公开是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基本途径,是保证司法公正的监督工作机制。院从立案、庭审、裁判和执行每一个环节入手,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一)实行立案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程序,引导当事人行使好诉讼权利,真正解决群众打官司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实行庭审公开,提高当庭举证、质证、认证的质量,增加庭审透明度。(三)实行裁判结果公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证据明,说理透,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四)实行执行公开,对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财产的分配、执行中采取的拍卖、评估、鉴定措施等,要求全部公开。五、健全、规范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院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把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个环节纳入监控范围,确保案件不超审限,防止案件被随意拖延;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查,确保办案质量;健全岗位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责任目标明确、奖惩分明的制度规范,将岗位目标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提职晋级挂钩,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时时有压力;强化领导责任制,明确院长、庭长、合议庭成员等不同责任主体的权限和责任,努力做到部署工作有人抓、出了问题有人管、追究责任有人担。五、坚持对所办案件催办查办制和评查制,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把案件质量关。我们一是坚持对审理的案件实行跟踪催办制,发现届临办结期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向承办单位发送催办卡;不定期地对所结案件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二是对于拿得准的案件及时下判,防止久拖不决现象发生;对于重大或疑难案件,主动与市中院联系汇报,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和支持。三是强化案件层层把关制,一级抓一级,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我院的刑事案件全部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四是加强对上诉改判、发回、再审及群众反映强烈、赴京、赴省、赴市上访的以及上级指令查办案件的案件质量评查制,由院监察室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阅卷找出问题,再向审委会汇报,对确属工作失误的,诫勉谈话,给予警告等纪律处分,对于确属办人情案、关系案或徇私枉法的,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今年对各庭室所办案件开展自查、互查,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一、二类卷率达100%。今年,我院共评查案件8件,向庭室提出意见3条,涉及的潜在问题得到及时纠正,没有发现违法审判情况。六、加强职业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警队伍的素质。院党组大力倡导建立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常抓不懈,努力提高学历层次和拓展法律知识面。切实加强干警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和业务知识,增强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和调查研究的能力。今年,根据前年制定的45岁以下干警学历达标规划及要求,目前我院实有人员37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学历31人,大专以下学历3人。今年共有6人参加法官学院培训,并获得法律本科结业证书,有7人参加成人业余法律“专升本”教育,并顺利毕业。除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外,全年我院自行组织全体干警业务培训两次,培训人员90人次。我院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干警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强化司法公正纷争的功能,不断提高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今年11月份,通过中级法院组织的干警考试和我院组织的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考试摸底、激发干警的学习意识,我院形成了你争我学,追、比、赶、帮的良好气氛。七、加强司法保障,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河南省高级法院《司法便民十项措施》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维护司法公正的承诺》,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上访总量控制在责任目标以内。对于法院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改革措施以及审判和执行活动中遇到的特殊重要问题,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报告,争取领导、关心和支持。对重大事件、重大问题、重要司法事项形成对党委报告制度,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对司法活动的不当干扰。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在“主动、经常。深入”方面下功夫,即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又实事求是地反映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营造出有利于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八、对重点信访案件,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今年院抽调精兵强将,对三起赴省、赴市重点信访案件和督办案件予以消化处理,保证了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田石头、马姣玲夫妇赴省涉诉上访民事案件。田石头、马姣玲与同村张二伟、孙召峰因债务合同纠纷起诉,我院受理后,查明事实,判决驳回原告田石头、马姣玲的诉讼请求,田石头未上诉,赴市、赴省多次上访。省高院信访组调卷复查后认为:原审并无不当之处。今年4月8日,田石头、马姣玲到省人大对接待人员围堵、拽胳膊、抱腿,严重影响了省人大信访接待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我院经向省人大、省信访局汇报,经区政法委同意,由石龙区公安局实施,对田石头、马姣玲予以行政拘留15日。后田石头、马姣玲写下保证书,表示不再上访。(二)陈三元离婚、赡养上访案件。从至,陈三元两次到法院诉讼,一起是离婚案(法院判决离婚),一起是赡养案件(法院判决其亲生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其继子不承担赡养义务),两起案件原被告均未上诉。陈三元认为法院对其房产判决不公,多次到区人大、政法委、信访局上访,达两年之久。我院多次复查卷宗,案件判决并无不当,考虑到陈三元已届80高龄,而且身有疾病,行动不便,且家庭困难这一因素,由一主管院长牵头,协调办事处、派出所、村委会有关人员四次深入陈三元家中,对其婚生子、媳进行说服教育,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最终使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全体干警共同捐资4500元,为陈某买了房产并予以修缮,化解了陈三元长达两年之久的上访纠纷。(三)朱应杰申请执行郏县体委债务纠纷案。今年我院受市中级法院指定受理朱应杰申请执行案。朱应杰案在郏县法院执行期间,朱应杰多次赴省、市上访,我院在受理后,经多次协调郏县体委不配合执行工作,因郏县体委负责人是人大代表,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郏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拟对郏县体委负责人实施拘留措施,经市人大督办,郏县体委写出书面保证还款协议,使申请人朱应杰打消了上访念头。九、活动效果情况。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法院党组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责任心、进取心进一步提高,审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了实实在在的提高。全年案件上诉重审率为10%,改判率为零,没有发生一起因法院干警工作不当,态度蛮横,简单粗暴而引起当事人上访的案件。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3.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学习心得 篇三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全区法院提出的“41233”工作布局,坚持公正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任务,重点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安全创建、维护稳定、涉诉信访及综合治理等项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安全稳定的牙克石市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开展工作情况

我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前三个阶段活动中,坚持“三清理”,突出“三重点”,找准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制度和规范”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了对公开承诺工作开展情况的追踪、典型案例的剖析、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执行活动和培训学习等,健全了司法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四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使我院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度有了极大的提高。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打好开展活动的基础

院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就此专题召开会议,深刻领会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并就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第一,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均为领导小组成员,设置了常设活动机构,抽专人成立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

第二,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根据中院的要求和我院的情况,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主要强调要通过整改活动近期目标解决好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案件特别是民商事案件司法不公的问题。二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案件执行失范的问题。三是整改和规范群众反映突出的申诉难、再审难的问题。四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好的问题。

第三,在7月10日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以极大的热情主动参加到专项整改活动中来,并做到从每个干警自身改起、自身做起,从而实现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良好转变。

第四,就专项整改活动召开了两次党组扩大会议,确立了以“查案件,强执行,健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法院管理”为整改活动内容核心。讨论、研究制定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和《目标化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案件评查人员,明确分工,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对阶段性的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进行了强调。党组一班人,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为顺利完成“健全制度”形成良效机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找准问题,做好集中整改工作

采取了内外结合的方式,查找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和审判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以后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邀请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六个街道办事处及国有、私营企业的领导来到我院,就活动的开展,专题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重点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方面,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来自外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法院向纵深开展活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调动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实施内部挖潜,确实把问题查准找实。为使活动开展不流于形式,使全院干警人人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在院内确定了五个整改小组,组长分别由院党组成员及副院长担任,下设分管的庭室各成员,就院里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讨论,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求院内每名干警至少要为院里查找三条意见和建议提交院专项整改办公室。此举在全院引起了十分强烈的反响,干警们立足于不同的方位和角度看问题,提出了百余条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的归类和筛选,共归纳出好的建议:在行政管理方面、党建工作方面、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法律文书方面、审判方面,其他等主要方面22条;存在问题:队伍建设、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等三个方面10条。上述问题,活动办公室及时向院党组进行汇报,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一定的期限内予以解决。

第三,从审判业务入手,抓审判纪律建设,找准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突出的问题

一是集中清理了涉诉信访案件,重点清理了宋秀兰诉牙克石市服装厂劳动争议案件等引起涉诉上访的案件,找出群众上访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当事人不细心,不认真,造成了人民群众的误解,且由于工作量大,只注重业务工作,向当事人解释时缺乏耐心等等。

二是集中清理了2002年至2004年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2002年2件,2003年15件,2004年7件,2005年1-6月2件。找出造成重审、改判案件主要原因体现在:程序违法,如漏列当事人,当事人设置不当,受案范围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等;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使一、二审认定事实不一致,调解制度落实不到位,调解意识和能力不强;少数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不能如实反映认识过程及审判全貌。在案件评查过程中,评查人员抓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心到位、查找问题到位、剖析原因到位、写出评查案件分析原因到位。为我院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强化法官职业化意识,建立和完善“公正、规范、文明、廉洁、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和正确、及时、全面地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每月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是对照检查历年来我院办结的执行案件,逐件查摆,找出社会影响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存在明显欠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件2件,对此全院专题召开了座谈会,对该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并专门形成了以案说法、以实说理的较为深刻的案例分析材料上报政法委。

对于在法院工作中排查出的各个方面的问题,院党组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明确了院长为解决问题的牵头领导,带领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制定工作制度和措施来加以完善和解决,在查排问题的同时,还着力加强开展活动的典型引路工作,推举执行局副局长林立新同志为本次活动呼伦贝尔市级的先进个人。

(三)加强活动开展的力度,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

为全面落实呼伦贝尔市政法委专项整改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活动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了十条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意见,其宗旨在于通过对社会公开承诺,使我院的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满意度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另外我院又进一步完善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日制度,从而扩大了监督渠道。上述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门厅张贴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都了解知道,确保向社会公开承诺真正落到实处。在抓承诺落实上,要求每一位干警做到人人了解公开承诺的内容,人人会背公开承诺的内容。采取了领导亲自抓,群众相互监督的办法,各庭室每周都召开一次落实承诺分析会,认真对照检查本庭室在一周的时间内是否按照承诺来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的。与此同时,整改办形成督查组对各庭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其做为长效机制,真真正正地成为人民法院面向群众的司法行为。

(四)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

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又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专项整改执行活动。活动中执行局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作为执行工作的第一要务,着重在执行人员素质上“下猛药”,在执行纪律上“订硬框”,在执行力度上“见功夫”,在执行效果上“见成效”,在执行宣传上“造氛围”。一是对关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修订;二是对执行人员业务进行综合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技巧;三是对未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分难易程度,进行重点攻关,特别对一些影响较大被执行人具有给付能力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案件,通过媒体曝光,依法予以坚决执行;四是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结合起来,办案人员以案说法,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在维护好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五是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纵向与横向联系,除了主动向党委、人大及时汇报执行工作,还注重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的相互联系,全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到目前为止,已限时执结了一大批案件,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利用秋收大好季节,放弃“十一”长假,深入各个农业点大力展开执行工作,共执结案件13件,执结标的114.8万元,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使未结执行案件降到最低点,结案率上升了5个百分点,取得了专项执行工作活动阶段成果。

(五)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结合先进性教育成果和专项整改查摆出的好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人员管理、岗位职责、司法程序、司法公开、监督制约、司法礼仪等方面逐项进行了规范,共确定各种制度31项。

一是针对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纠正工作纪律松驰,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我院制定了严格干警学习,上班实行指纹机考勤,请假、报告制度,并严格干警上班时间,不准中途溜号或办私事,不准串庭,串岗闲聊等规定。同时要求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司法警察应着装上班佩戴公务证。集体参加活动,应着法官(警察)制服,装束统一,规范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

二是针对干警岗位职责分工不同,分别制定岗位职责,及时完善了不同岗位工作目标考评标准,并与奖惩挂钩。

三是针对司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案件审判管理流程制度》、《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等。

四是针对司法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公开诉讼费用的项目及收费标准》、《关于司法救助若干规定》等。

五是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制约,我院向社会公布了《落实司法为民承诺意见书》、《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错案责任追究制》。

六是为规范司法礼仪,促进司法文明建设,我院修订了《庭审纪律》、《执行工作纪律规范》和《干警行为规范》等制度。

为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对违反规定者,实行目标责任扣分制和纪律处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惩处。

(六)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龙头,搞好培训考核工作

为使活动第三阶段培训考核阶段落实的卓有成效,呼伦贝尔市中院在全市法院发起了岗位大练兵活动。就此,我院进行了专题动员,强调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到目前是为止,分别进行了书记员速录业务评比活动、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刑事,民一,民二观摩庭审活动。在上述活动中还激请了四大班子领导及人民群众参加观摩评审,从而达到了将大练兵的成果以汇报表演、演练的形式向领导和人民群众展示和确实提高了自身素质的要求和目的。

二、安全稳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鉴于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活动是今后五年全市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院党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并列入本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法院参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法院参与创建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具体事务,同时定期向市委报告参与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听取党委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作出积极的贡献,活动中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刑事审判,确保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宁

重点加强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等案件的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重视对杀人、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型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的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审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认真审理破坏婚姻、家庭犯罪、侵害公民名誉、自由犯罪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宁生活。通过正确适用刑事法律,严格执行刑事政策,严把案件审判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不枉不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今年1-10月份,共受理刑事案件234件,审结207件,结案率为88.5%。

(二)依法调节各类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贯彻主体平等和意思自治原则,做到不偏不倚,平等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平等地对待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视保护私有财产权及其收益,鼓励社会财富创造。按照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调整和规范民商事活动,维护民商事关系的平等性,树立民事行为的诚信观念。慎重审理了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改制中的纠纷案件,促进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妥善审理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促进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法保障社会信用和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额风险。妥善处理了“三农”案件和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今年1-10月份,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44件,审结600件,审结率为80%。

(三)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理顺社会情绪,营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

针对当前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易发多发的实际,重点审理了有关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化解矛盾,理顺社会情绪。通过审判,大力倡导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全部民事调解率达60%。特别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注意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今年1-10月份,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084件,审结943件,审结率为87%。

(四)加强行政审判,为依法行政和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司法保障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特别重视对房屋拆迁、道路拓建、土地征用等引发的行政案件的审理、平衡及协调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促进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1-10月份,行政案件收案11件,结案7件,审结率为58.3%。

(五)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进行尊重司法权威、自觉履行裁判的宣传。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防碍、逃避、阻挠执行的行为,依法适用各种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探索执行工作新的途径和方式。讲究执行方法和艺术,防止因个别执行措施失当导致矛盾激化,做到依法文明执行,既维护法律的权威,又确保当事人利益的实现。今年1-10月份,受理各类执行案425件,结案371件,结案率76.2%,标的总额1088.8万元。

(六)重视宣传工作,把创建活动搞的有声有色

在创建活动中,我院把宣传信息工作做为一个重要载体,将工作成绩向社会予以公布。为此,我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决定》,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同时还在院《目标化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对各庭室的宣传信息工作进行了量化指标。截止目前,我院共向《人民法院报》、《内蒙古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了90篇文章,向上级领导机关发送了50期简报,从各个不同角度上反映出了我院在创建活动中的精神面貌。另外,我院还在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及向市民进行法律咨询、悬挂安稳宣传横幅及出黑版报等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展示我院在创建活动中的风彩。

另外,我院在落实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上,重点是通过对我院所属的11个基层法庭每年所受理的案件数量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进行反复斟酌,决定上报呼伦贝尔市中院撤并5个基层法庭(伊图里河法庭、巴林法庭、牧原法庭、绰源法庭、乌奴耳法庭),留下6个基层法庭(免渡河法庭、库都尔法庭、乌尔其汉法庭、塔尔气法庭、博克图法庭),使基层法庭达到优化组合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建基层法庭的有关规定,我院上报2006新建免渡河、库都尔、乌奴耳、塔尔气四个基层法庭已被自治区高院和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目前,已将上述新建四个基层法庭的所有手续全部备齐,投资一到位,即可兴建。

三、维护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院的维稳工作,重点在妥善调处群体性事件上下功夫。为此,专门制定了以院长为首的维护稳定领导组织机构,并相应地制定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信息分析研判制,定期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

院党组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宏伟事业和神圣职责,并亲自带头,身体力行,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类措施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今年7月份,在处理蒙西水泥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试生产时,部分民工因承包商拖欠其工资而采取过激行为,阻碍企业正常生产这一事件中,我院领导班子成员连夜深入实地给民工做工作,引导他们按正当的司法程序诉讼解决问题,并现场办公,为交不起诉讼费的民工办理缓交立案手续,为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判决后能得到执行,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并给承揽工程的承包人做工作,先行给付拖欠工资三万余元,使家在外地的农民工及时回家,不仅解决了他们实际问题,还及时避免了一起群体闹访和犯罪事件的发生,使企业很快投入了正常生产。今年,我院还参与处理了温洲城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围攻市政府及301国道修建部分农民阻拦等群体性事件,均起到了审判机关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减压阀的作用。

四、开展息诉息访工作情况

2005年截止目前,我院涉诉上访案件发生1件;来信来访共计11件,52人;市人大、呼伦贝尔市中院督办案件5件;针对近两年涉诉上访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出隐患案件10件,针对上述信访案件,我院紧紧围绕开展“信访攻坚年”活动宗旨,以公开听证接访活动为龙头,使重大的涉诉信访案件得以息诉息访,从而达到了“零进京”活动开展的目的,形成了我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上的一大亮点。

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自2004年全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将复查处理涉诉上访问题作为新时期、新阶段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强了信访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此同时,专门成立“三访”案件复查合议庭。在复查中坚持有错必纠,有瑕疵必补,该赔则赔,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复查处理每一起案件,对达不到上访目的,不依不饶的缠访当事人,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召开公开接访听证会,通过听证方式,对王明瑞、刘芳、张运成、许世玉等几位老上访户的上访问题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对其无理缠诉行为进行严厉驳斥。同时,从稳定大局出发,采取一定措施,拿出一定资金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最终这几位老上访户均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访。我院的信访听证会工作的成功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也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于8月份,自治区纪检委专门组团前来我院观摩信访听证会,并将我院的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内予以推广。2004年以来,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对排查出的70余件多年来形成的涉诉上访案件均给予妥善解决。今年,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在院内推行了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承办人负责制,执行人负责制的“三负责”制度,让每位法官增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仅把案件办成“铁案”,还要主动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五、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法院今年的综合治理工作重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活动为主线,认真开展了“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原创:文秘知音网站。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进入此次专项斗争后,我院迅速行动,成立了市法院“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领导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斗争的精神,全力以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上级保持一致,从而保证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快审快判,从重从快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在专项斗争,我们始终对该类犯罪保持猛烈的攻势,突出重点,坚持把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与“稳、准、狠”的原则相结合起来,对那些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既保持了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又做到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在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时,牢固树立办案以证据为核心的观念,强化证据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不因“从快”而降低审判质量标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做到快速审查,从快判决,把审理期限最大限度的缩短,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共审判抢劫案17件28人,抢夺案1件1人,盗窃案43件68人,审理“两抢一盗”案件共61件97人。

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在“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我们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互通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的落实和“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

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表现在: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明显增强,刑事审判队伍的两个素质在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面对刑事审判任务重、人员少的压力,全体干警克服困难,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大局意识及工作风貌等都有了较大改观。

各位领导,纵观上述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深深感到还有一定的不足,与人民群众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请督查组多提宝贵的批评和意见,我们将认真听取,加以改正。时值年终岁尾,我院要充分利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为全年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4.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篇四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职能部门,应自觉把司法规范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着力构建司法行为规范化的制度机制。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取向,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办案法治化水平,努力做到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用正确的理念引领司法规范化。正确的司法理念是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思想基础,决定司法活动的正确方向。检察机关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既是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决贯彻党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引导检察人员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当前司法环境重大变化,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升自律意识和司法修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以规范促公正促廉洁的理念,切实承担起主体职责,从谋划部署、推动执行、落实措施等各个方面下功夫。自治区检察院各部门承担自上而下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之责,在统一司法标准、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

坚持用明晰的标准保障司法规范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限制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司法措施的使用,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201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围绕司法办案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建立健全600多项司法规范化制度,努力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和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确保规范有序。在窗口接待环节,创新建设综合检务接待中心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群众工作新模式,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到窗口轮岗锻炼机制,出台30项检务接待制度。在案件受理和立案环节,出台贪污贿赂要案线索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实行举报线索集中统一受理、统一管理,强化对举报线索流转监督。在职务犯罪侦查环节,制定完善反贪污贿赂工作办案规范、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规范扣押冻结赃款赃物行为、防止超期羁押等150余项规定,严格规范初查和侦查取证活动,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批捕、起诉环节,建立完善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260多项规定,严格执行逮捕、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坚决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环节,制定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程序、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检察人员出庭规程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制度,健全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检察程序,规范派驻检察室的设置和管理,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环节,建立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确立案件受理、审查、管理分离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动民行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用科学的考评推动司法规范化。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首先加强自身监督,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要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完善和落实监督工作机制,保障司法办案依法有序开展。要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和质量评查,通过强化专项检查、改进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来规范和引导司法办案。要深化检务公开,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要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方面的作用。特别是要以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重要契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构建规范司法行为制度机制。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案件管理和考评机制改革,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理,强化了对司法办案的全程监控和实时监管,促进每个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要求。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经反复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取消简单以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评分评优的做法,探索推行以司法规范化和案件质量为核心的科学考评体系。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广大检察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明显增强,司法行为的规范程度明显提升。

坚持用检察信息化倒逼司法规范化。科技强检战略是科教兴国战略对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是科技强检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大力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强化司法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提升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以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契机,全面启动电子检务工程,着力推进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检察业务网上全流程运行,以信息化规范司法流程、落实办案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规范司法水平。紧密结合检察办案实际,加大侦 查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海关、国土、房管等部门建立高效的侦查信息查询共享系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和检察机关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司法办案提供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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