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24-06-2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8篇)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篇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背景: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际,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

一、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医疗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自愿参保”为原则。虽然人均10元的缴费标准不会给农民带来太大的经济负担,但是健康的青壮年人群患大病风险较小,参与积极性较低,风险较大的高危人群则倾向于参加,这样逆向选择极容易导致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入不敷出。在政府投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提高缴费标准将是维持新农合基金运转的唯一选择,但是费率的提高必定使农民的参合率下降,导致新农合基金最终崩溃。同时,“只报销大病”容易诱发农民将“小病当成大病医”的道德风险,造成医疗支出的急速上升。此外,和大病相比,对农民健康威胁更为普遍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1998年全国卫生服务总调查表明,农村约有37.7%的病人发病后并未及时就医,很多农民的大病都是由于耽误对小病的治疗而形成的。只负责大病统筹而疏于对小病的防治和保健工作,必定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医疗保障状况。

二、相同的人均缴费标准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有失公平。在新农合开展初期,制定统一的缴费标准是操作起来最简便的方法,但是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收入较高的农户往往愿意参合,因为在大多数地区,只需缴纳10元就可获得部分“大病”医疗保障,回报率较高。而对于很多人均纯收入不足百元的贫困农民群体,10元参合费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缴纳后不能马上见到实效,因而参与积极性较低。结果就是——富裕的农民获得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而贫困的农民仍然没有得到任何保障,这显然违背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初衷。

三、农民自愿参合的积极性不高。农民自愿参与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推行的基础和根本保证。虽然统计数据显示试点地区农民的参合率大都达到70%以上,但是这些试点一般都

是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地区,农民的支付能力较强,而且当地政府为了产生示范带动效应,加强了宣传投入力度,有些地方为了高参合率甚至出现在强制参合的现象。然而现实情况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对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普遍较差。以欠发达的江西赣州为例,调查结果显示50%的参合农户是在干部到家中说服后才交的,20%的农户只是盲目地“别人交,我也交”。在已参合的农户中,70%的人不了解参合知识,绝大多数农户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和意义一知半解,普遍对缴纳的10元参加的新农合抱有较高期望值,希望能马上得到回报,然而现实状况(大病统筹)又使农户积极性受挫,参合率自然不高。

四、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效率低下,成本过高。由于农民对新农合了解甚少,自愿参保积极性很低,为了保证较高的参合率,很多工作人员不得不挨家挨户进行宣传、说服工作,大部分的参合额都是工作人员一个一个谈出来的。再加上农村地区农民居住非常分散,交通不便,更增加了筹资成本。另外,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也是导致高筹资成本的重要原因。赣州市的调查显示,只有30%的工作人员主动学习合作医疗知识,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按部就班地进行宣传讲解工作,办事效率自然就低。据了解,60%的农民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不满意,进一步挫败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五、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现行的新农合基金管理模式主要有独立管理模式、银行(信用社)管理模式和保险公司参与模式三种。大部分试点地区采取的是“小而全”的独立管理模式,即各地区建立一套完整独立的、自上而下的管理系统,并配合一整套软、硬件措施。这样做虽然相对简单,但是它造成了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相互不能兼容的局面,成为各级地方财政的沉重包袱。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这种浪费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部分地区采用了在银行(信用社)设置基金帐户,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虽然这样充分利用了银行庞大的业务网络,在收入和支出两个环节降低了管理成本,但是银行(信用社)的介入只是部分的,介入层次也很低,并不能真正提高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少部分地区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中引入了保险公司。虽然保险业参与有利于控制新农合的运行风险,有利于节约政府成本,但是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医疗机构的管控力度偏弱,对医疗费用上涨的控制还不够,而且引入保险公司又增加了保险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户的协调难度。

六、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未有机地结合。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统筹协调,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卫生、财政部门配合,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以缓解其因病致病的一种制度。虽然医疗救助和新农合都是为了共同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但二者各有一套独立的筹资渠道、主管部门和工作对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预算、福利彩票的销售和社会捐助等,新农合资金则是由中央、地方和农户个人各负担1/3。医疗救助制度的运行依靠各地民政部门建立的管理机构,而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则依赖于政府指导建立的单独的组织协调机构和经办、监管机构。总之,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在农村地区是完全割裂运行的,二者在机构设立、人员配备上存在大量的重叠,导致财政支出的巨大浪费。

七、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低。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基本上都实现了乡镇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但是由于医疗设备条件差,医务人员素质低,并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医疗需求。以安徽省16个“新农合”试点县为例,尽管在乡镇卫生院就医可比乡外就医多报销20%的医疗费用,但由于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太低,60%的农户不得不选择在费用更高的县及县以上的大医院就医。更为严重的是,很多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限入了“缺人才——发展缓慢——经营困难——更缺人才”的恶性循环。据四川省卫生厅统计,四川全省乡镇卫生院中无专业学历的医务人员占40%,本科、专科学历的人员仅占9.8%,乡村医生中大专学历为1%,无专业学历的为72.5%,农村医疗人才匮乏已成为阻碍“新农合”长期安全运行的重要隐患。

八、农村医疗机构服务监管不完善。目前,新农合医疗费用报销基本上限于公立卫生系统,并选择定点医疗单位时也没有引入竞争机构,这就保护了落后的公立卫生机构,不利于医疗机构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有调查显示,很多医院被新农合选为定点医疗单位后,次均住院费和门诊费用上涨较快,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比较突出,农民从报销中得到的实惠被不断上升的医疗费用抵销了,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医患双方共同欺骗新农合组织,骗取医疗补助的现象。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策:

一、加强农民的思想宣传工作。通过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转变粗放型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意识到这种制度既不是政府的一项恩惠,也不是农民的一项负担,而是在政府的帮助、主导下的一项农民互助共济保障制度。

二、改善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医疗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投入力度,引进先进设备,改善医疗环境,从硬件设施上保障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

三、探索建立稳定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要在农民自愿基础上,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机制,规范和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相应提高筹资标准,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

四、形成科学规范的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统筹补偿方案是新农合制度的核心,目前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想方设法逐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试点中,许多地方采取了住院统筹加家庭账户的统筹补偿方案。有些地方增加了健康体检,门诊大额补偿,慢性病、地方病和住院分娩补偿等,扩大了受益面;有些地方利用医疗救助和基金结余进行二次补偿,提高了受益水平。还有许多地方探索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从机制上探索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和提高受益水平。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也直接关系到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做出一些调整。统筹补偿方案要与基金的规模相适应,提高受益面和受益水平不能超出基金的承受能力,也不能因为盲目担心基金透支,未经科学测算,人为地缩小受益面,降低受益水平。要科学研究、合理确定基金的结余比例,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既要避免结余过多,也要切实防止基金透支,在此基础上调整统筹补偿方案,逐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

五、加强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随着新农合的全面推进,基金规模越来越大,监管任务越来越重,财政部、卫生部要研究制订财务会计制度,各地区要不断规范基金监管措施,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审核报付作为基金运行中的重要环节,要不断予以改进,切实做到方便参合农民。采取参合农民就医时先付费后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参合农民就医时由医疗机构垫付费用,医疗机构定期到新农合经办机构兑付的办法。这种办法既方便参合农民,也便于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还有利于精简经办机构的人员。同时,要积极推行计算机网络即时审核报付办法,提高审核报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的监管。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行之有效的自律机制。有效开展农村医疗机构及其服务行为的外部监管,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基本诊疗和药品目录以及收费项目和价格,严格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采取单病种定额付费、按人头预付、医药费用清单制、加强结算审核和补偿报销情况公示等,有效监管收费行为,切实控制医药费用。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零售价格和进药渠道。

七、整合相关资源,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次,要着力整合相关制度、政策和社会

资源,协同推进新农合制度发展,实行新农合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机结合。2003—2006年,中央财政共投入18.5亿元支持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农民无力参合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问题。一些地方开展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红十字会开展的贫困农民医疗救助,又进一步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事实上,还有许多在农村推行的政策,比如计划生育,扶贫开发,“降消”项目,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和地方病等方面的防治政策,都可以通过部门协调,与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篇二

“新农合”的实行, 使得长久以来困扰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得以初步解决, 农村的卫生事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也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所以, 它对农村社会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医疗方面, “新农合”对农村社会的影响在经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都有体现, 而且这种影响将是长期的。

一、“新农合”对农民道德风险意识的影响

1.“新农合”中道德风险的产生。

在“新农合”中参合农民、合管办、定点医疗机构三方实际达成了某种契约关系, 我们可将其视为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在这一委托—代理关系中, 参合农民、定点医疗机构两者与合管办的利益存在冲突与对立, 导致三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博弈。

很明显, 这一博弈过程会出现道德风险的可能。从已有的调查中看到, “新农合”中的道德风险主要是指:当合作医疗参与方参合后, 认为风险费用已转移给合作医疗管理方, 从而增加对医疗服务的利用;而医疗服务提供方也故意诱导医疗需求和索要过高的医药价格, 甚至某些参合者因品行不端为了获取赔款故意制造医疗事件, 增加了赔偿的机会, 从而影响合作医疗运行机制有效性的行为。

2.“新农合”产生道德风险对农村社会的影响。

对待合作医疗中产生的道德风险, 我们应该一分为二看待这个问题。一方面, 农民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 产生道德风险是自然的也是正常的反应。中国几千年来的小农经济, 再加上农村经济长期落后, 农民市场经济意识淡薄, 在经济活动中没有把利字摆在首位, 给予农民产生道德风险的机会几乎没有, 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 现在既然有了, 我认为, 这是中国农村社会的一个进步, 说明农民在逐步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把自己作为一个经济人, 对于农村的市场经济的培育无疑是有利的。另一方面, 道德风险的存在必然损害一方的利益, 也会扰乱市场经济的秩序, 所以要加强管理, 特别是对于合作医疗这样的半公共产品, 道德风险严重会影响到很多人的利益, 所以要从制度上杜绝道德风险的产生。

二、“新农合”对农村医疗供给与需求的影响

1. 大病医疗服务的需求更加集中。

自旧的合作医疗制度失去作用以后, 农民实际上是自己掏钱看病, 在收入低的农村, 农民往往存在“小病忍着, 大病买药吃”的行为, 农民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真实的反应。“新农合”实行以后农民的医疗需求必然会有一个“井喷”。“新农合”是以保大病为主, 主要是保住院医疗, 所以这种需求主要体现在大病医疗服务的需求上。

2.“新农合”供给方的优势地位加强。

由于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消费者缺乏选择权, 医疗供给方处于垄断的优势地位, 市场竞争不充分且常常被扭曲, 致使医疗市场契约失灵。而对“新农合”引致的医疗需求和供给变化的分析可知, 由于农民医疗有效需求增加, 农民患者又必须到指定的医保单位就医, 无法自主择医。这些因素都加剧了合作医疗供给方的优势地位。

3. 农村医疗供给与需求的变化对农村社会的影响。

可以预见, “新农合”的大病统筹保险只是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发展的前奏, 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 农村必将在大病统筹合作医疗保险的基础上, 逐步建立农民的个人医疗账户, 实行“保门诊也保住院”的模式, 使城乡医疗保险逐步趋向一体化, 农民在基层及县级医疗的医疗有效需求将大幅度增加, 而从现在开始进行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将减轻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障碍及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中的摩擦。所以说“新农合”带给农村的不仅是基本医疗的得到保障, 而是农村医疗的供给方式以及农民就医模式的改变, 更进一步的是整个农村社会健康意识的改变。

三、“新农合”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1.“新农合”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

“新农合”保障制度对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农民收入状况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实现:一方面, 从外部的制度条件来看, 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有利于实现社会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 特别是能够提高贫困人口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 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通过医疗保险, 在不同的人群中分散疾病所带来的风险, 或者对贫者进行医疗补助, 让人人享有医疗服务, 可以调节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高风险人群和低风险人群之间的收入分配。因此, 医疗保障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可以起到重要的调节功能。另一方面, 从农民自身的内部条件来看, 健全农村医疗保障有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 提高劳动生产率, 从而有助于农民增加收入和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由此可见, “新农合”的推行有效改善了农村收入不平等的状况。

2. 农民收入增加对农村社会的影响。

长久以来农村经济一直落后, 农村的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很小, 农村市场亟待启动, 但是农民的低收入要启动农村消费市场谈何容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轻了农民负担, 实际上是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 那么用于消费的支出必然增加, 农村市场的繁荣也是易见的, 对于我们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也是一个支持。

四、“新农合”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影响

1.“新农合”引发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增加。

长期以来, 在经济上中国城乡发展处于一种二元结构状态, 政府在公共产品的提供方面, 也采取二元供给的做法。城市公共产品几乎完全由政府提供, 而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则是缺位的, 特别是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这样的半公共产品自旧的合作医疗崩溃以后更加力不从心, 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所以, 农村公共产品的正常供给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开端。“新农合”制度的实行, 顺应了民心和民意, 农民也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医疗, 也是农村供给产品正常供给的开始, 与之相关的更深一层是农民对国民待遇的要求, 这必然会引发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的增加, 我相信国家决策层也意识到这一点, 所以又在农村实行最低保障的试点。我们可以预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最终将会和城市接轨。

2. 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变化对农村社会的影响。

长久以来和农民对国家的贡献相比, 国家给予农民的太少了, 这也是造成了农村长期落后的原因之一, 所以三农问题近年来被不断提起, 农民要求国民待遇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 随着农民的这种意识不断加强, “新农合”的实行是一个开始, 接下来会有更多的农村公共产品的合理需求, 原来自上而下的供给必然会被自下而上的需求取代, 要建立和谐社会, 这种要求也是合理的、符合经济发展实际的。

五、总结

“新农合”的实行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民看病难, 看不起病的问题, 也为解决广大农民的国民待遇问题开了一个好头, 所以它对中国农村的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医疗方面, 它通过对农村医疗供给与需求、农民道德风险意识、农民收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影响农村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这种影响将是持续的、长久的。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以下简称“新农合”) 自试点到全面推广以来, 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使广大参合农民得到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对农村未来的卫生事业影响将是深远的。但是“新农合”对农村社会的影响远不止在医疗卫生方面, 通过分析“新农合”对农村医疗的供给与需求、农民道德风险意识、农民收入、农村公共产品供需等几个方面的影响探析了“新农合”对农村社会的影响。

关键词:“新农合”,农村社会,影响,三农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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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建平, 澹丰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现状与对策探讨[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6,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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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兰芳, 陈万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引致的医疗需求与供给变化结果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 2006, (5) .

[6]于晶波.中国每年约有一千余万农村人口因病致贫或返贫[EB/OL].中国新闻网, 2006-09-05.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探讨 篇三

关键词:赣州;新农合;参合率

赣州市是江西省面积最大的地级城市,常住人口800余万人。赣州市自2003年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农村新农合运行机制基本确立,农村居民看病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因病致贫的情况得到了明显缓解,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新农合的落实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赣州市新农合面临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措施不当。赣州市部分区、县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识不足,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对农民医疗问题重视不够,导致农村合作医疗没有被放到重要的位置上。党委、政府工作涉及农民医疗保障的内容较少,而且缺乏切实可行、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另一方面,农民本身对于新农合政策不够了解,小农意识较为严重,只关注医疗资金补助,对权利维护流程和手续不熟悉。还有部分村民对农合的可靠性产生怀疑,对医疗政策心存顾虑,合作医疗意识淡薄,认为没必要参加新农合。

2.流动人口多,参合难度大。部分乡镇规定具有本县农村户口的村民才能参加新农合,而且要在年底之前将费用交齐。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没有参加新农合的人还很多,分四种情况:第一种是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犹豫是否要参加新农合的;第二种是愿意参加新农合但是属于非农业户口;第三种是家庭主力在外打工,错过了参加新农合的机会;第四种是刚搬过来的村民,户口不在当地,不能参加。

3.过分追求参合率,其实际效用难以发挥。卫生部要求,农民参合率达不到70%,该项政策无法执行,赣州市政府部门将70%的参合率作为底线,各区县要达到这个水平才会得到财政补贴。因此,一些地区为了完成指标和提高参合率,将责任下放,这样就无形中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压力,基层干部为了完成任务对农民软硬兼施,这种过分注重参合率的方式很盲目,也容易引起农民的不信任。

二、赣州市新农合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农民缺乏认识和了解是新农合发展受到制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广大农民中间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工作十分必要。当地卫生相关部门要加强新农合的宣传力度,宣传内容要涉及新农合的宗旨,新农合的实施规范、新农合的典型案例,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新农合报账的程序和流程,定期组织农民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其维权意识。

2.加强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一方面,赣州市各级政府要尊重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新农合的政绩激励机制,领导干部要重视农村医疗问题,基层政府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要加强,合理使用合作医疗的管理费用。另一方面,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广大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动全体农民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农民代表参与制度的管理。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門要按照精简、能效的原则,建立协调的监督管理体系,克服管理上的松散状态,使医疗组织管理机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保障模式。

3.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环境。一方面,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村卫生室的建设,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给予资金支持,保证公立卫生院的资金供应;加大软件建设,对在职医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水平,还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另一方面,整合资源,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卫生工作管理,发挥农村卫生网络的功能,推进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此外,要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建立方便农民看病的定点机构,行医要规范化;药品流通和药品消费环节要抓好,并做好农村药品物流配送的监督;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建立转诊制度;明确医方、患方、付费方的权利和义务,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通过各级政府或社会资助,解决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看病的困难。

赣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为保障农民获得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就医压力做出了突出贡献。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才能进一步建立深刻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医疗保障模式,加快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步伐,促进赣州市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刚,付晓光,汪早立.关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卫生经济,2010,29(2):29-31.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浅析 篇四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2006年起,将调整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明确扩大试点的目标和要求,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监管,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虽然时间已有7年之久,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

我认为第一个问题是社会满意度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一些调查和报道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

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尤其是政策不公对农民来说没有享受到公平待遇,如果设立统一的起付线和统一的报销比例,也可以多补偿给农民一些。其次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程序过于繁琐。

其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首先,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而且各地区的报销比例有不一样的地方,不能享受相同的待遇。

再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在新农合政策从试点到普遍推行的时间里,百姓对这个政策也是众说纷纭。总之,我认为政府出台这个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是着眼于中国国情,立足于本国实际情况,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政策,但是,政策下达到基层,基层去落实时,就很可能会发生背道而驰的现象,很多基层干部处于私心和利益想尽一切办法钻空子敛国家和百姓的钱财,表面上执行了政策,实际上在药品上加上几倍的价钱,结果就算是加入新农合之后,也没有体会到新农合的利民之处。国家出台这个政策的目的也开始因为这些基层干部的作风所怀疑,加入新农合不仅没有体会到医疗负担的减轻,反而成了被剥削的对象,甚至百姓会体会到要求必须加入的情况里。要真正的落实,才能称得上实地地道道的利国利民的政策。还有从中央到地方,对于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力度的问题,特别是地方要把此项工作当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角度去认真做事。不能把它作为一

种负担,广大农民要多学习,多了解新农合政策,共同参与,多一些关系和理解还有支持。基层干部要把握好原则,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目的是政府提威信,农民得实惠,医院的发展。

从国家的角度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办的一项惠农政策,政府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仍然每年在拿出一定的配套资金来支持新农合,且逐年提高。虽然是纳税人的钱,但这体现了这一届政府对老百姓、对民生的重视。并且将形成机制,不管你地方财政多紧张,这些都会纳入预算。但是好事往往会被地方卫生部门把名声搞坏,为了钱,会采取一些违反政策的手段,套取了新农合的钱,造成了老百姓的受益程度下降,对新农合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影响了新农合的发展,挫伤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还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政府要从根源上来治理,不仅仅是合疗管理部门的事,加大投入,改变分配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增加合疗的补偿透明度,让老百姓真正减轻负担,促进农村的发展和繁荣。不管是有些地区对每天报销最多人数的限制或是再指定医院就医,或是报销费用时要出示证件和种种门槛,还是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起点不一,都是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落实国家的政策,如果能得到百姓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会做得越来越好。关键是看基层干部如何操纵这件事情,把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实施好。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论文 篇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针对当前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而制定的一项惠民政策,这对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是一项有力举措,目前这项制度的实施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制度方案欠合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风险还很大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增加投入,以利于这项制度的完善,从而在实施中取得好的效果。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问题 对策 农民

录 前言.........................................................................................................1

1.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背景...................................................................1 1.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2 1.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2

2.1宣传工作不到位.................................................................................2 2.2 农村医疗卫生基础仍然薄弱...............................................................2 2.3 筹资机制的不足................................................................................2 2.4“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3 2.5 问题突出管理工作滞后,立法不完善.................................................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解决的的办法................................................3

3.1 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3 3.2 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3 3.3 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4 3.4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4 3.5 不断完善政策制度.............................................................................4 结语.........................................................................................................5 后记.............................................................................................................5 参考文献.....................................................................................................6 附录.............................................................................................................7

1前 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央政府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的报告中强调:“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表明党中央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

2003年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新农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地区已全面建立起新农合制度,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得到减轻,卫生服务利用率得到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缓解。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制度方案欠合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风险还很大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增加投入,以利于这项制度的完善,从而在实施中取得好的效果。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背景。

随着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已表明,在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

2002年lO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2003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lO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在全国各地开始推行,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1.3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

1)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地区,看病就医率有了明显提高,真正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3)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能够保证广大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4)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要条件。加大对农民健康保障的支持力度,使其有同等的就医机会、适宜的医疗保障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实现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由于此项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法还不尽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面临诸多困难与问题。

2.1宣传工作不到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是农民,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至关重要。因此,如何通过宣传使农民从思想上意识到参合的重要性便成为一大问题。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宽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合作医疗,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随机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没有一种固定的医疗消费投入意识。

2.2农村医疗卫生基础仍然薄弱。

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基础设施简陋。由于资金的投入不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卫生资源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就农村与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来说,城市占据了大量的卫生资源;而农村配置的比例极少,造成农村卫生基础薄弱。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

2.3筹资机制的不足。

资金筹集对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是保证其持续顺畅运行的基础。

新农合实施过程中,有部分农民虽有能力但却没有缴费参加保险,这可能由于新农合实施的年限不长,农民对于它的前景还没有足够的看清楚,同时农民对于很多干部及政策也存在着不信任的因素。新农合已经筹到的资金,好多是基础执行人员上门收取,甚至采取谈判 的形式来筹集,还有一部分甚至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这样筹资方式只能保证一时能筹集到所要的资金,但对可预见的未来能否持续筹集到稳定的资金并不能起保证作用。

政策规定的筹集资金程序是一层一层来的,中央补助资金是要在地方政府补助资金到位后拨付,地方补助资金是在农民交费后再拨付。而由于农民对地方政府存在着不大信任的因素,很多时候不愿意先交钱,担心地方政府收费不透明,这样筹集资金就不大顺利。一些基层干部为完成规定指标以追求政绩,强迫农民参加新农合,还强迫一些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代收费用。再者,基层出现财政紧张时无法兑现对农民的资金补助,从而导致中央和上级财政拨款未能按时到位。

2.4“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突出。

道德风险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医生为获取回扣,往往多开些药甚至开贵药,这给农民增加了医疗负担。还有一些定点医院为追逐过多的利润,提高医疗服务的收费,抵消了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优惠,农民的利益遭受到损害,削弱了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

逆向选择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往往是风险高的患者比风险低的患者更愿意参加医疗保险。一些容易生病或者身体状况很不佳的人群往往更倾向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身体健康的人群参与的积极性却不高。同时,对参保农民的费用控制目前也缺乏一些有效的方法,很多时候出现小病大看,无病骗保现象。这些逆向选择一旦产生,将对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2.5管理工作滞后,立法不完善。

1)新农合制度从试点到实行已经有几年时间,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将其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国家有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但是还没有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来指导新农合的实践。

2)很多地方采取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以期加大基层干部参与合作医疗的责任心和统一他们的思想,但是这些措施随意性较大,也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同时,农民、医疗机构和政府和商业机构之间四方并没有建立起合同关系,农民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往往申诉无果,大大削弱了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

3)由于缺乏配套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对于保险公司、政府和政府主管机构之间权利、义务和责任无法区分清楚,这也大大影响到保险公司参与保险的积极性。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解决的的办法

3.1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队,与村组干部一起深入村屯、农户家中,耐心细致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农民真正了解新农合的新政策,坚定农民的参合信心,巩固提高农民参合率。

3.2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

1)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

2)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卫生支农扶贫力度,缩小地区差距,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3)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

3.3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

政府成为合作基金的筹资者,这就要求各级政府财政应当配备等额数量的专项资金作为合作医疗的启动资金,逐步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投入力度。另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资金的筹集上,更加注重了对社会闲散资金的筹集。在各地区设立了合作医疗基金会,发动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

3.4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1)要采取多种综合措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行政监管,将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新农合工作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注重发挥协议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协议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本县(市、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沟通和监管制度,由省、市(地)级新农合管理机构确定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并实施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用药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合理控制药品费用和大型设备检查。

2)积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可推广单病种定额付费和限额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病种收费标准,逐步扩大病种范围,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开展门诊统筹的地区,要积极探索门诊费用总额预付或总额核算的支付方式。

3)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约束作用,推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平均住院费用公示及警示制度,完善补偿公示等多项措施,建立医药费用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也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收费等方面的规范、制度和自律机制,加强绩效考核。

3.5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各县(市、区)要根据要求落实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考核制度,继续加强管理经办人员培训,提高管理经办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的水平和效率。

从长期来看,应通过立法,比如制定《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法》,以明确赋予全国农民医疗保障权,使农民真正享受到“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现实中的各种认识误区和实践困境,从而使农民真正感受到当下民本政府“以人为本”的德政,并使其作为公民应享有的保障健康的权利得以真正实现。

4结语

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各级卫生、财政、农业、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做好政策拟订、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和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农业部门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协助筹集资金,监督基金使用;民政部门要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加强与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帮助贫困农民解决特殊困难。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共同促进新农合制度不断巩固完善,持续发展。

后 记

本论文是在导师李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由于经验匮乏,知识有限,从开始选课题到论文顺利完成期间遇到了不少困难。衷心感谢那些可敬的老师、朋友、同学,他们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在这里,我特别要感谢李老师,从论文题目、内容,甚至每个字与标点他都一一给出了修改意见。她的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令我十分敬佩,同时也是我永远值得学习的地方。再次感谢李老师对我论文的指导!

参 考 文 献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篇六

一、基本情况

XX县下辖14个乡镇,49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7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万人。20xx年成立了由县长为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规范》、《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管理程序的规定》等一系列新农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监督,发挥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经办机构设立情况

20xx年4月设立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农合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XX县卫生局管理。核定编制6人,现有人员7人,下设综合室、审核室、督查室、结算室、网络中心等五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新农合医疗制度和报销补偿实施方案,监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办公经费20万元。14处乡镇单独设立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参合农民个人资金的筹集及监督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办公经费由乡镇财政支付。

(二)定点医疗机构情况

XX县现有定点医疗机构211家,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3个,乡级医疗机构17个,县外定点医疗机构191个。县级和乡级医疗机构都实现了网上审批报销结算,村级443处卫生室未设立新农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

(三)参合及筹资标准

20xx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20,452人,参合率为99.63%。人均全年筹资标准10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80元(中央16元,省级20元,市级24元,县级20元)。

20xx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614,235人,参合率为98.63%。人均全年筹资标准120元,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100元(中央省级44.08元,市级24元,县级31.92元)。

(四)基金收支余情况

20xx年筹资总额62,240,671.30元,其中:个人筹资12,409,040.00元,各级财政补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门诊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账户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5,590,845.04 元,家庭账户基金累计结余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筹资总额55,167,248.13 元,其中:个人筹资12,284,700.00元,各级财政到位资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门诊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账户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51,282,834.29 元,家庭账户基金累计结余1,724,282.27 元。

(五)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20xx年度,全县新农合受益为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补偿47,945人次,门诊补偿77,175人次。补偿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报销金额达到封顶线(3万元)。全县住院补偿比例达到53.01%,比20xx年增长了近17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达61%以上,县级医院补偿比例达55%以上,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县新农合受益为43,490人次,其中:住院补偿26,485人次,门诊补偿17,005人次。补偿金额一万元以上的有219人,三万元以上的有5人。

二、审计调查实施情况

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

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工作是在进行充分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了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进点时,召开了由XX县卫生局、财政局、新农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讲明了本次审计调查的目的、范围、内容和方式,与以上部门有关科室进行了多次座谈。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求该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审计的责任是对其提供这些资料发表审计意见。重点审计调查了新农合管理、监督、经办等机构建设及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况,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政策执行情况,有关政策执行和制度运行及效益情况等。同时延伸调查了县人民医院、次丘中心卫生院、康驿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调查中采用了审查、座谈、走访、监盘等方法进行。在审计终结阶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分析评价和建议。

三、审计评价

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关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调查报告

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把新农合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国家和省新农合制度的各项政策规定基本得到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体制运行比较平稳有效;基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进一步规范;农民参合率保持了较高水平;推动了农村卫生资源的整合利用,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延伸审计调查次丘中心卫生院、康驿镇卫生院两个乡镇定点卫生院得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增加了定点卫生院的患者,扩大了业务规模,提高了定点卫生院的造血功能,缓解了乡镇卫生院在卫生系统中逐渐边缘化的倾向,使其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在机构建设、制度执行、基金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问题。

四、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政部门存在的问题

市级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20xx年市级配套资金14,891,000.00元,于20xx年4月7日全额拨付到位;20xx年市级配套资金14,741,640.00元,于20xx年5月13日全额拨付到位。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社[20xx]3号)“……市县两级财政当年补助资金要于3月底前足额拨付到位……”之规定。建议财政部门及时拨付。

(二)新农合办公室存在的问题

1、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过大

截至20xx年底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5,590,845.04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41.24%,而国家规定的最高结存比例为25%,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16.24个百分点,超最高结存额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xx〕8号)“……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不得超过1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累计结余不得超过25%(含提取的风险基金)……”之规定。建议新农合办公室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基金结余数额。

2、医疗诊疗项目报销范围过大

经抽查部分患者病案,发现将部分医疗诊疗项目全额纳入了新农合统筹范围。如:ct费不予补偿的项目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人工关节未执行“国产的个人先自付30%,进口的个人先自付60%,其余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的规定,而是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 icu病房费未剔除个人负担20%的部分,而是全额纳入了统筹范围。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xx〕10号)“二、各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诊疗项目》,加强诊疗项目审核和监督,不得擅自增减诊疗项目”之规定。责令新农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

3、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扩大

经抽查部分患者病案,发现部分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按照三级医院执行,未按照医院级别区分用药范围,存在超医院级别使用药品并予以报销的情况,扩大了一、二级医院用药范围。20xx年共越级报销5,734,181.62元(其中:一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14种,应报4,937,156.82元;二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1种,应报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级报销3,647,446.58元(其中:一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04种,应报3,268,146.00元;二级医院越级报销药品2种,应报379,300.58元)。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的通知》(鲁卫农卫发〔20xx〕9号)“(二)药品按医疗机构级别分三、二、一、村四级使用……标记“○”的药品即为该级别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补偿的药品,没有标记“○”的药品在该级别医疗机构不能纳入新农合补偿”之规定。责令县农合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相应级别医院的用药范围予以报销。

4、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不衔接

通过对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对象与新农合患者就诊情况比对发现,20xx年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共82人,救助金额238,400.00元,其中当年参合并住院报销的47人,总费用1,991,453.64元,报销金额678,256.04元,个人自负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农合报销达到封顶线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医疗救助。由此可见医疗救助与新农合不衔接,民政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缺乏信息沟通,对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费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户未得到医疗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xx〕13号)“五、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19.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形式可以是对救助对象患大病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之规定。建议新农合办公室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以使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工作的相互衔接。

5、部分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

根据县新农合办提供的电子数据分析,并与县医保处有关城镇医保参保情况比对发现,20xx年存在部分农村中小学生重复参保的情况:按电子数据筛选的6-14岁的学生共有30,657人参加新农合,另通过身份证号码验证确认重复参保的学生为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没有身份证号码或号码错误而无法核对)。此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xx〕8号)“……严格执行新农合以户为单位参加,参合人员应是登记为农业户籍的居民。农村户籍中小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不包括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均属新农合参合范围……”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纠正。

6、新农合基金补偿与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补助不相衔接

经审计调查发现截至审计日,仅对患者医药费用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而未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国家专项补助政策。不符合《卫生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xx〕68号)“……要做好新农合基金补偿与公共卫生专项补助的衔接,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应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应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剩余部分中的医药费用再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做好两项工作的衔接。

7、新农合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

20xx年度县新农合办公室账表显示参合人数620,452人,电子资料反映参合人数616,910人,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县新农合办公室账表显示参合人数614,235人,电子资料反映参合人员604,866人,参合人数信息不一致9,369人。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纠正。

8、新农合数据库操作系统存在的问题

(1)业务软件设计可选用的病种过多,使各医院的录入人员可选择性随意性加大,口径难以统一,项目过多,致使业务数据的归集整理难度加大,无法对业务数据进行归纳汇总,难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业务信息。

(2)数据录入信息不准确。经审计发现,参合录入信息中存在大量信息错误的现象,其中:参合信息完全重复的有23人,身份证号码完全重复的815人。

(3)新农合电子数据不对应。经审计20xx年电子数据,发现有752条记录只有汇总数据而没有明细数据,其中:门诊659条、住院93条,涉及总费用金额241777.68元,报销金额121924.76元。

建议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1、超规定加成率销售药品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乡镇卫生院西药平均加成率为70.73%,中成药平均加成率为111.84%;县直医院西药平均加成率为24.21%,中草药平均加成率为46.75%。3个医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计超规定的加成率销售药品7,060,977.29元。药品加成率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药品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一、严格控制医院经营药品的加价率。省内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含乡镇医院)经营的所有药品(不区分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差价率作价……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含零售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和中草药,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作价”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2、医疗收费项目不明细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其中1个乡镇卫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疗费项目不明细181,897.00元。不符合《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21条 “下列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四)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范围,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3、部分病案自费药品未签知情同意书

经审计调查2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县直医院发现,其中1个乡镇卫生院存在2个病案未签署自费药品知情同意书。不符合《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进行治疗时使用新农合管理机构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特殊情况必须使用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时,要征求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并签字,同时在处方上注明‘自费’字样”之规定。责令县新农合办公室予以改正。

通过对XX县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了新农合基金运行在财政、新农合办公室和定点医疗机构中存在的问题,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财政方面产生问题的原因:由于市级财政资金紧张,新农合资金年度补偿实施时间晚,造成市级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

(二)新农合办产生问题的原因:一产生城镇医保与新农合重复参保的问题,主要是省市有关文件相抵触,相关部门为了追求部门利益,尽量争取多的参保人数,以便完成任务。二造成参合人数不实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乡镇为尽快落实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对部分外出打工人员采取由其亲属预先垫支的办法,但因时间仓促,有关信息难以及时收集,以致出现参合筹资大,而参合登记信息少的现象。三新农合数据错误,主要是由于网络堵塞、服务器故障等,造成数据传输中断,致使数据错误,而录入信息错误主要是录入系统没有身份证识别功能,加之各乡镇农合办人员业务经验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无身份证号码、号码重复等问题多次出现。四是一、二级医院扩大药品报销范围,主要因为往年沉淀资金过多,新农合办采取提高报销范围的办法,以使基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定点医疗机构产生问题的原因: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小,医疗机构为了追求利益,是产生超规定加成率销售药品、违规收费的主要原因。

五、审计建议

(一)完善管理体制建设,确保新农合组织管理工作的到位。应确保县级新农合办公室人员编制、经费落实,积极履行政府职能,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力度。加强网络化建设,使用统一的新农合信息管理软件,以解决管理不规范、运作效率低、报销随意性大等问题。

(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调度,及时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同时在确保农民的医疗费用补偿款发放的基础上,针对沉淀基金进行有效运作,以达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壮大新农合基金的实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

(三)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准入、退出制度;新农合办公室应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级别和医疗服务项目报销规定,严格执行目录外药品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以保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稳定的基金筹集增长机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稳步提高。搞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设,强化乡、村医生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7.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 篇七

如今,新农合的实施已经有效地保障了农村居民千家万户的健康问题,可以说我国已经实现了全民医保。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完善机制体制。

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演变

(一)在解放前1942年-1944年,在解放区因为伤寒等传染病肆虐,解放区政府委托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大众合作社组织并建立了最初的合作医疗,这种以集体为单位的医疗保障形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解放后在全国普及开来,尤其是1958年施行人民公社化后,合作医疗发展较快。然而好景不长,1961年的大跃进运动以及三年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困难,导致刚刚起步的合作医疗不得不中止。

(二)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在平均主义理念的推动下,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合作医疗获得了良好的发展空间。特别是1968年下半年,毛主席就“乐园公社农村合作医疗”作了亲笔批示,“合作医疗好”,并指示卫生部“要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全国绝大多数的生产大队都办起合作医疗,在1978年五届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合作医疗也列入进去。到1980年全国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成为当时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三大支柱之一。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解散集体经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合作医疗也随之消失殆尽了,到80年代末期,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剩5%。

这种农村无医疗保障制度的状态维持了近20年,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了普遍的现象,很多的时候一个家庭里有有一个重大疾病的家人,面临的就是倾家荡产。再加上,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医疗费用高涨,让农村居民苦不堪言。特别是2003年SARS的来袭,为了解决中国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我国政府做出了迅速的反应,在2003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作用。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如今,新农合在我国已经达到了基本覆盖,有效的保障了我国农村居民的医疗问题。

二、新农合的作用

(一)覆盖率高

新农合从2003年起在304个县试行,于2005年在全国普及,实施至今已经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农村居民,2014年的参合率已经达到了98.9%,参合人数7.36亿人。参合人数相比前几年有所下降的原因是因为部分城市统一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但是从整体看新农合的参合率却稳步地增长,说明我国的新农合的推广效果显著,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有了保障。

(二)使用频率高

我国新农合补偿支出收益人次从2005年的1.22亿人次增长到2013年的19.42亿人次,增长了近16倍,说明不仅我国政府努力地完善新农合制度,并且我国的农村居民也确实有效地使用了新农合,达到了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目的。

(三)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2003-2014年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情况,我们可以得知随着人们对新农合的使用增加,医院对病床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需求也在慢慢增大,可以说新农合的实施也强力带动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综上,我国新农合的覆盖率和使用率都在逐年提高,并且农村整体的医疗卫生需求度也在增长。并且,在2008年的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中,在农村居民的出院构成原因里因经济问题而自己要求出院的比例由2003年的31.6%下降到2008年14.5%,有了大幅度的降低。另外,因为经济原因应该住院却未住院比例与2周内患病未去就医的比例有也所降低。由此可见:随着2003年新农合的实施开始到2008年,农村居民对医疗费的负担能力有所增强。

三、新农合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费用分配欠缺公平性

建国以来,医疗保障制度空前发展,曾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发展中国家的典范。但是,随着集体经济的解体,农村陷入了无医疗保障制度的状态。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的排名中,我国医疗卫生总体水平排在144位,卫生公平性排在188位,全世界倒数第四。虽然,时隔多年,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发展良好,情况有所变化。但是,根据《2013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的数据体现,我国近五成(不包含外出务工者)的农村居民却只使用24.35%的医疗费用。而且近些年来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依然是以城市作为政策的中心,而这一点对于农村居民来说,缺乏公平性,也不利于改善城乡差距。

(二)新农合对门诊统筹分配过小

我国新农合为了快速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因此以解决大病住院的患者医疗费为主,对门诊的疾病预防与早期治疗补偿力度小。门诊家庭账户的利用率比起住院统筹要低很多,毕竟每年只有几十元作为门诊医疗费,吸引力不大,也会有这种可能,因为新农合对门诊的保障范围低,农村居民会因为经济原因而放弃体检,预防与早期治疗。这不利于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

(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普遍过低

目前在乡村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整体不高,卫生技术人员缺乏或者整体素质过低。会影响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的信心。我国提倡就近医治,所以对乡镇指定卫生院的起付线以及补偿比例都给予很大的优惠,但是许多乡镇卫生院与农村卫生所房屋设备简陋,药物种类不全,医疗技术差等难以保证农民的就医质量。一部分病情严重的患者去上级城镇医院医治,一方面路途遥远交通费,住宿费高昂并且往返时间较长,另一方面报销的比例较少,而且在外医治报销手续繁琐,这些都会防碍农民尽早医治。

(四)监管机制不健全

新农合基金的监管还不到位。近年来,尤其在一部分偏远地区,有组织地造假,通过虚造病例、虚列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来骗取新农合基金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其原因一方面是医院内部管理混乱,另一方面也是新农合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再加上农村居民对自己利益不善于维护,轻信别人将自己的医疗合作证借与他人。

四、新农合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建议增加对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投入

针对于医疗费用缺乏公平性这一点,首先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医疗的保障投入,扩大新农合基金统筹的范围,进一步提高住院补偿比例,提高最高封顶线的金额,扩大可报销药品的范围,切实地解决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另一方面,增加对农村医疗基础设施的投入,尤其是对基层的乡镇卫生院以及村卫生所房屋建设与医疗设备的投入。让农村居民能够就近医治,进而防止“久病不医治变成大病”的情况出现。

(二)扩大新农合门诊统筹

逐步扩大门诊统筹,一方面,扩大定点药店范围,不仅方便农村居民使用,也可以提高竞争意识,防止药店药价不合理的现象出现。并增加门诊报销药品种类,便民利民。另一方面,应将体检费用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内,逐渐增加农村居民对疾病的预防以及疾病的早期治疗的积极性,进而加快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技术水平

一是加大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的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夯实业务知识基础。二是对于偏远地区采取提高薪资待遇,吸引优秀医疗技术人才,到农村医疗机构工作。三是加大对农村乡镇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意识。

(四)强化新农合监管机制

为了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防止不法分子套取新农合基金,必须要强化新农合的监管体制。一是加大对新农合管理违纪违规的单位与个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医疗机构实行取消定点单位,对违纪违规的医护人员吊销医师执照,并医疗保险监管人员的违纪行为给予重处。二是提高对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意识,定期对监管人员培训专业知识。三是利用现代化设备建立医疗保险网络监控体系。

综上所述,我国的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试行,到2016年正式实施至今已经十多年了,在这期间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已经有效地解决了大部分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问题。如今,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解决了城乡间在医疗方面的差别,而这也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相信在“十三五”期间,通过中央政府对于居民社会保障的完善,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3(B1).

[2]韩子荣.中国城乡卫生服务公平性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4).

8.浅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 篇八

关键词:基础;道德风险;逆向选择;资金筹集;法律法规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8-0134-01

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方筹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主要是解决农民看病穷、没钱看病的问题。该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来补偿参保农民的金额较大的医疗费用或者住院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参与的合作医疗制度,表明我国社会政策向从城市向农村的倾斜。新农合自2003在我国局部地区试点以来,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发展迅速,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费用问题。作为一项关系着广大农民健康的惠民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探讨去解决。

(一)基础不扎实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保大为主,俗称“保大不保小”,把主要精力放在“大病统筹”方面。有人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目标定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农村缺医少药,这种现象自新农合开始试点以来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很多实行新农合的地方,依然有农民生病了拖着,导致最终拖成严重的疾病。在”保大不保小”制度下,很多农民会报销医药费,小病也去住院,小病按照花费大的方向去治疗,这也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在广大发达地区,新农合的根本性障碍不是经济问题,而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经济问题却成为新农合发展的首要问题在对河南省汝州市温泉乡侧崆庄的调查中发现,2006 年,该社区(村)总人口1080人,参保708人,未参加372人,参合率为65.55%, ,低于全国2004年10月统计的72.6%, 的平均参合率及汝州市81.9%的参合率。在未参合的农民中,除在外打工和年轻者不愿参加外,其余的12 户人家均属经济问题。郏县堂街镇退保的农民中67% 归因于经济原因"。这表明新农合的拓宽基础的工作并没有有效地落实。

(二)“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突出

新农合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道德风险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医生为获取回扣,则常常通过多开些药甚至开贵的药给患者,这给农民消费了成本过高的医药,增加了其肩上的医疗负担,也造成医药资源的浪费。还有一些定点医院为追逐过多的利润,提高医疗服务的收费,服务和医药的高价格也抵消了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优惠,农民的利益遭受到损害。逆向选择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往往是风险高的患者比风险低的患者更愿意参加医疗保险。一些容易生病或者身体状况很不佳的人群往往更倾向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身体健康的人群参与的积极性却不高。同时,对参保农民的费用控制目前也缺乏一些有效的方法,很多时候出现小病大看,无病骗保现象。这些逆向选择一旦产生,将对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三)筹资难度大

资金筹集对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是保证其持续顺畅运行的基础。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在总体上看到位情况是不错的,达到90%。揭开高到位率的面纱,隐含筹资的可持续性问题又会浮现出来。

新农合实施过程中,有部分农民虽有能力但却没有缴费参加保险,这可能由于新农合实施的年限不长,农民对于它的前景还没有足够的看清楚,同时农民对于很多干部及政策也存在着不大信任的因素。新农合已经筹到的资金,好多是基础执行人员上门收取,甚至采取谈判的形式来筹集,还有一部分甚至采取强制性的措施。这样筹资方式只能保证一时能筹集到所要的资金,但对可预见的未来能否持续筹集到稳定的资金并不能起保证作用。

政策规定的筹集资金程序是一层一层来的,中央补助资金是要在地方政府补助资金到位后拨付,地方补助资金是在农民交费后再拨付。而由于农民对地方政府存在着不大信任的因素,很多时候不愿意先交钱,担心地方政府收费不透明,这样筹集资金就不大顺利。一些基层干部为完成规定指标以追求政绩,强迫农民参加新农合,还强迫一些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代收费用。再者,基层出现财政紧张时无法兑现对农民的资金补助,从而导致中央和上级财政拨款未能按时到位。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新农合制度从试点到实行已经有几年时间,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将其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国家有出台《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但是还没有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来指导新农合的实践,使得人们对新农合的认识并不能达到统一。很多地方采取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以期加大基层干部参与合作医疗的责任心和统一他们的思想,但是这些措施随意性较大,也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同时,农民、医疗机构和政府和商业机构之间四方并没有建立起合同关系,农民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往往申诉无果,大大削弱了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政府、商业保险机构和惨加保险的农民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明确,商业保险在与政府签订委托协议时,与参加保险的农民之间也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关系。这样,这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便不能合理确定,这增加了商业保险机构参加新农合过程中的风险。再者,由于缺乏配套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对于保险公司、政府和政府主管机构之间权利、义务和责任无法区分清楚,这也大大影响到保险公司参与保险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军民.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制度缺陷"[N].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3):37-41.

[2]王芹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支持探讨[J].消费导刊,2008(2):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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