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实例(精选8篇)
1.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实例 篇一
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的实例
融资过程
下面叙述厂商是如何通过共同合作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以及到期无力偿还情
况下厂商如何应对的全过程。
例如甲方为厂家、乙方为商家,短时间内要融资500万元人民币,那么操作流程如下:首先,甲乙双方私下商定好,共同签署一份500万元以上的购销合同,同时找到一个关联的大型企业作为担保人;随后,由乙方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银行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对乙方以及担保人进行考查和认定,包括对前几年的合作金额、双方的资金实力等一系列条件均做仔细考察。在银行认定此双方购销行为的合法性和正确 性之后,就会收取乙方的汇票保证金和手续费,开出500万元的承兑汇票。一般,汇票保证金的金额,根据乙方在银行信誉额度确定:信誉好的商家,银行只需按其汇票总额的30%或更低收取保证金;但若乙方银行信誉较差,支付给银行的保证金最高会达到60%。不过,保证金不一定是现金,可以
是以乙方在银行存款的形式体现。
之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银行,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贴现息将还未到期的承兑汇票予以贴现,获得运营所需的现金。一般情况下,作为制造商的甲方不会直接贴现,而是将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此时,甲方通过承
兑汇票贴或背书支付的形式,完成了现金的提前支付使用行为。
这一行为完成后,厂商之间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原始任务——— 销售合同与厂家运营短期资金需求就完成了。但是,本文中这种融资行为还没有最终完成,这也恰恰是问题的本质所在:担保人以及厂家的作用开始体现。当承兑汇票到期后,500万元就必须由乙方来支付给银行,但此时商家是不愿直接由自身来偿付这一款项,只能由已经享受该笔资金的厂家或者担保人不定期偿还。因此,厂商一般均会在承兑汇票还没有到期之前,通过合同未完成或者解除合同的方式,由甲方按资金缺口归还给乙方,再由乙方按承兑协议及时支付银行。
面对如此巨大的融资风险,担保人的微妙地位显露无遗,往往是厂家的关联公司,而且
资本、运营的表面业绩必须可以通过银行这关。
在上述过程中,甲乙双方有意识通过制造各种报表,向银行套取承兑汇票,从而满足厂家短期的融资需求。但是这种操作方式一般只适用于厂商关系密切,双方能够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否则一旦到银行承总汇票到期,甲方没有及时还钱给乙方,那银行付出的钱就必须由
乙方偿还。
2.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实例 篇二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 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票据。在公众观念中, 因为银行负责承兑, 认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高, 所以对银行承兑汇票存在风险的防范意识相当薄弱, 一旦银行承兑汇票出现问题, 往往束手无策, 甚至造成企业资金丢失。笔者结合工作实际, 就如何防范银行承兑票据风险谈一点浅见。
一、银行承兑汇票风险产生的原因
目前, 银行承兑汇票风险是来自多方面的, 既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也有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票据法规不尽完善。现行《票据法》、《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票据的法律法规,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规定不是很完善, 对贴现、再贴现业务中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少。与日益发展的票据市场相比, 相关制度建设滞后。虽然人民银行陆续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 但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仍无据可依。
2.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章不详尽, 会计人员防范风险意识差。目前企业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 到银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 但国家对查复格式与签章却未做统一规定, 致使查复格式多样, 既有系统内电子查询, 也有信汇、电报查询, 且要素、签章不一, 查复内容过于简单, 只能查询到票号存在与否, 初步排除票据的假票风险, 但不能完全确认此票据的真伪, 极易导致票据风险。
3.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不得力, 造成承兑中申请人资信调查流于形式。银行只对票据金额与票据数量进行核对, 但还是存在内外勾结伪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 诈骗银行资金形成垫款等情况, 因而造成了潜在的票据风险隐患。
4.相关业务人员业务素质低, 风险防范意识差。在实际工作中, 需要工作人员严格审查票据真实性和瑕疵。另外, 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 有些没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合规债权债务关系。
5.金融危机使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 仅2008年上半年, 全国有6.7万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倒闭, 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随之加大。如签发银行汇票的企业倒闭, 而汇票传递过程和汇票票面又存在问题, 持票企业就会迟迟无法承兑回笼资金。
二、银行承兑汇票主要风险
1.商业信用风险转换为银行信用风险。根据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 如果企业出现经营风险而无力支付票款, 承兑银行必须垫付资金, 承兑票款转为承兑企业的逾期贷款, 于是商业信用风险转化成了银行信用风险。这种风险转化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与承兑企业资金使用周期不匹配, 承兑企业生产经营恶化导致资金紧张形成垫款;承兑企业不讲信用, 以生产经营恶化、流动资金紧张、破产为由逃避银行债务, 不按期付款形成垫款等, 这种风险转化的症结在于社会信用制度不完善, 国有商业银行在信息不对称的信用环境中, 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2.片面理解票据融资功能, 忽视真实商品贸易背景。作为短期结算和融资工具,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既能满足银行客户的信用需求, 增加保证金存款, 减少自身资金投入, 又能补充承兑企业流动资金周转, 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利用银行信用规避商业风险。因此,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需求近几年呈上升趋势。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的交存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 银企合作关系好的企业保证金交存比例较低。承兑企业在低成本下取得使用期限最长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后, 既可以利用票据的流动性为其创造高于面值数倍的价值, 又可以利用商业银行贴现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这与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相比, 融资成本低。所以有些企业主动放弃流动资金贷款, 增加银行承兑汇票, 特别是无真实贸易背景虚开的银行承兑汇票给银行形成了信贷风险隐患。
3.银行本身的经营利益与保证金收取之间的矛盾尚未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对基层经办行在存款指标考核上力度较大, 造成基层经办行因本身经营利益而轻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潜在风险。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保证金比例稳定、承兑信用高的企业盲目扩大承兑总量, 当企业承兑总量明显超出现金流量, 或出现不利因素影响支付时, 银行将陷入被动;二是对信用等级低或未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企业擅自降低保证金比例, 在此情况下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潜在风险更大。
三、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的防范
1.在订立合同时明确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的责任
对于接受票据的企业一方来说, 由于相关信息的缺失与自身能力的有限, 对于票据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辨别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毕竟不像假币一样有比较明显的物理特征, 这种情况下最大风险就是将票据放入保险箱至到期日, 这样如果票据有任何问题就错过了最好的解决时机。为了降低企业的风险, 实际操作中可以将合同中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条款进行严密叙述, 如确定所收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贴现、质押、背书、以及正常收款等业务中出现无法收款情况时的责任归属。虽然相关法规规定有追索权, 但谁都不愿意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费时费力地解决, 如果合同中注明当背书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收款, 背书人需立即支付现金予以偿付, 就可有效维护企业利益。如合同中不能实现上述明确规定, 要尽可能地确定背书人的责任。
(二) 认真做好银行承兑汇票接收审查工作
1. 认真检查核对出票人资质与业务性质。
如果出票人、出票银行属于规模较小、金额较大、多次背书转手或者新业务等情况, 则需持票人第一时间去合作银行由其协助查明真伪。在现实中存在只有百万元经营规模的企业申请开具上千万的银行承兑汇票, 在开票时有异地巨额款项汇入保证金帐户, 即使是表面符合开票所需的条件, 合作者和银行也需要提高警惕, 如申请人违法被查, 则银行与持票人都可能产生损失。银行可使用其专业查询系统以密码电报形式咨询开票行协查票据情况, 但只能查询到票号存在与否, 以及依靠银行人员的经验判断票据物理性质的真伪。在此层面只能初步排除票据的假票风险, 但不能完全确认此票据的真伪。
2. 委托银行做好票据真伪的查验核对工作。
对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无法直接到开票行查询, 只能委托银行去开票行实地查询票据真伪。银行实地验票需两人同行, 在开票行柜台查验, 避免单人出行与熟人接待。开票行由开票人进行笔迹、印签章核对, 密押人进行密押检查, 从程序上看可确认票据真伪。如果票据为假票, 则开票行会指出, 否则, 开票行只说明某几项信息的确认, 但并不书面保证票据到期收款的安全性。因为银行对外业务中无此服务项目。
3. 认真做好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检查工作。
一是要认真审核票据是否有涂改刮擦现象, 必要时使用放大镜审查。如果汇票票面有刮擦涂改, 汇票即为废票。背书粘贴上的单位有刮擦涂改现象的, 必须有背书人出具的证明才能兑付。因此, 在取得银行汇票时, 汇票票面有刮擦涂改现象的不能接收。背书粘贴上单位有刮擦涂改现象的不能接收或在接收前要求刮擦涂改的背书人出具证明。二是必须严格审查骑缝章。在背书转让过程中, 因为盖骑缝章重影等现象, 可能会造成在汇票承兑时受阻的情况。三是必须严格审查票据上是否有“不得转让”字样, 接收标有“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为无效转让。四是收取背书次数太多的汇票要格外仔细审查。
4. 谨慎收取区域性金融机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
因为区域性的金融机构签发的承兑汇票, 在异地互相不能通兑, 所以, 为了自身利益, 在对签发承兑汇票所反映业务真实性的审查, 比全国性大银行要松, 出现的问题较多。因此, 企业收受区域性金融机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时, 一定要认真审查签发机构的信誉度和出票人的经营状况。
某企业提供生产性劳务, 对方用银行承兑汇票预付工程进度款, 其中有一张区域性金融机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 已背书转让数家, 持票人到期后委托银行收款时, 该银行以第一被背书人名称有涂改为由拒绝付款, 持票人找第一背书人 (汇票收款人) 出具证明时, 才得知该汇票并没有通过票面收款人, 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 由出票人通过非正常手段传递。汇票到期前, 出票人因违法经营已停业, 致使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数月而无法正常解付, 影响企业资金周转。
(三) 严格银行承兑汇票的日常管理
一是在接收汇票后, 一定要对汇票进行整体复印, 包括背书粘贴单, 以防止汇票丢失后没有复印件而无法到法院挂失。二是要登记好汇票台帐, 并委托银行保管, 保证汇票的安全。三是收到的汇票要尽快背书转让出去。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 另一个方面也可以避免到期需要企业到签发行去兑付的费用, 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汇票被拒付而要与上手反复交涉, 甚至更大的经济损失。四是规范票据传递, 避免延误承兑。企业对连续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 在被背书栏要要求上手写上被背书单位名称, 防止被背书人非法传递汇票。在书写被背书人名称时, 必须书写工整或要求被背书单位加盖刻制好的其单位名称章。如果书写不规范要出具证明, 可能会拖延被背书单位承兑的时间, 也会造成被背书单位来往索取“证明”。
(四) 用有效方法正确处理问题汇票
1. 对汇票接收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
当付款方在企业人员见票之前, 已经将企业单位名称填写在被背书人上的问题汇票, 可以经反背书转让方式, 及时退回给对方。
2. 设法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任何制度都是靠人执行, 都会有漏洞与风险, 我们在业务进程中, 要设法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努力降低可控风险。一是要系统学习培训《票据法》和《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了解票据法律知识, 当票据承兑出现问题后, 掌握追索和再追索有关条件、程序和方法, 以便采取正确行动, 及时解决问题。二是提高对银行承兑汇票的认识, 把握汇票内控流程的各个节点, 并保持企业与银行的密切协作、相互配合, 从引发各种票据风险的根源上寻求控制, 以防范风险, 减少损失, 达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
(五) 汇票追索过程注意事项
一是如果下手依法进行追索, 必须要求其提供汇票复印件、退票理由书或其他法律规定的证明原件 (如逾期解付说明等) , 如果对方是行使再追索权, 还需要对方提供已经支付票据金额, 取得再追索权的依据。二是向外发出追索通知书, 需用邮局快件发出, 并在快件上写清快件中所装资料。必须标明的有“汇票复印件”、“退票理由书”及其它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是把握好汇票追索三个原则。即:“有钱原则”, 在追索过程中, 一般要选择追索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企业;“上手原则”, 即将汇票背书给自已的企业, 因为是与其直接发生的经济往来, 经济合同等资料齐备;“责任原则”, 即在汇票传递中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 因其过错才造成汇票不能承兑。
摘要:企业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比例愈来愈高, 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银行承兑汇票既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还有操作风险。在实际操作中, 必须从订立合同、汇票接收审查、汇票日常管理等环节加强银行承兑汇票风险控制。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风险,防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法律出版社, 2007
3.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篇三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风险防范
1996年《票据法》实施以来,我国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展十分迅速,其支付结算工具和融资手段的功能也日益突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飞速发展加速了企业资金的周转和商品的流通,对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受到银企双方的共同青睐。但是,随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其潜在的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使银企两方遭受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影响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健康发展,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风险考验。因此,如何有效的防范银行承兑汇票带来的风险,维护金融机构的正常经济秩序,促进银行承兑汇票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简介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企业向其存款账户所在银行申请出票,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到期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无条件支付票据所记载金额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上载有收款人全称、付款人全称、出票时间和到期时间、票据金额、出票人签章等要素。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需要企业在承兑银行开立一个结算账户,在结算账户中存入等额或者差额的保证金,这样就可以向收款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持有银行承兑汇票,通过银行承兑,在票据指定的日期可以收到银行无条件给付的按明确票面金额支付的资金。企业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后,可以进行背书转让或者向银行贴现,以取得流动资金。银行也可以将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其他商业银行转贴现或者向人民银行再贴现。因此,银行承兑汇票大大的增加了资本的流动性,成为企业融通资金的重要工具。
随着票据业务量的迅速发展,票据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在票据业务中,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所占的比例达到90%。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功能也不断增强,近年全国票据融资超过了贷款的比例,且银行承兑汇票也有着减小风险的作用,是商业银行调节不良贷款的有效工具,融资化趋势明显呈现出来。
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主要风险
1.商业银行存在操作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涉及多个业务环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风险较多,具体体现在:在对企业的审查过程中,对商品交易真实性、资金的回笼等方面会有所忽视;商业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状况、保证金的来源、相关抵押担保以及到期支付款项的能力没有及时深入的调查,让资金存在着贷出后管理不到位的情况。银行在汇票的查询业务上银行也有着一定的局限性,辨别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的真伪性方面的能力欠缺,贸易经济真实性背景调查起来比较困难,对贴现资金的使用方面缺乏监督。因此,没有虚假开立的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信贷风险隐患。
2.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的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无因性和票据独立性的特点,承兑银行必须到期无条件付款。如果到期时申请企业没有足够资金支付该笔业务,那签发银行必须垫付这笔资金,并且银行有可能继续为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使用贴现资金来归还已经到期的承兑汇票欠款,以使其不良资产得到掩盖。所以说银行承兑汇票可以给银行带来多种经济利益,受到多种利益的驱使,商业银行就会铤而走险盲目扩张企业的信用,从而产生银行信贷泡沫。这就使到期未能兑付的承兑汇票票款转化成企业的逾期贷款,从而将商业信用风险转化成银行信用风险。一些中介机构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大肆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倒买倒卖,这样更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风险和支付风险。
3.对金融市场和监管者带来的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后企业应交纳保证金,因而会增加银行的保证金存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也会产生派生存款,这样银行便可以利用增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量达到增加存款的目的,从而造成了银行存款的虚假增长现象。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已经成为目前商业银行的一个非常普遍和比较严重的问题。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后,企业可以到银行贴现,银行又可以转贴现给另一家银行,还可以再贴现到中央银行;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带来的票据交易额可以是其面额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规范的票据市场应当是以商业承兑汇票为主、银行承兑汇票为辅的市场,但是,像我国票据市场这样,银行承兑汇票“一票独大”的现象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贴现和再贴现必须是建立在真实商品交易基础上的信用工具,只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有效发挥信用工具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如果虚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没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既不能体现信贷资金的效益,更不能有效地控制货币供应量,会给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给、控制通货膨胀带来极大的干扰。
三、银行承兑汇票风险防范
1.营造良好的银行内部风控环境
首先要认真研究《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票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监管当局的相关规定,努力提升票据经办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相关人员对政策变化的敏感度,把风险的防范形成一种文化,牢固树立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自觉地形成防范风险的习惯。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思想道德及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员工遵纪守法意识,避免员工为满足贪欲而知法犯法的情况发生。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工作重点,规避政策风险对业务发展的影响。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规避信用风险。建立分岗管理制度,加强承兑汇票日常管理与兑后管理,严格检查货币流向和合同执行情况,对大额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切实防范风险于未然。
2.加强防范银行操作风险
分析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针对银行操作和管理环节中的各种漏洞,建立“防火墙”,从而形成有效的管理防范保障。要严格检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严格把握各票据要素、票据行为及票据背书的规范书写等。要严格控制因票据有效性问题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损失,严格监控承兑人的信用状况。严格执行授信管理制度,坚决不办理无授信的银行承汇票贴现。严格检查落实相关操作的合规性,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审批程序,严厉禁止“先贴现、后检查”现象,仔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是否真实,仔细核对汇票原件;严厉禁止一张汇票向多家银行贴现的行为,防止企业通过滚动承兑和贴现进行长期融资。加强员工技能培训,提高票据经办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识别能力。建立专门的票据专营机构,对票据业务统一管理,有效防范票据业务单一追求利润考核指标的业务弊端。
3.加强监管力度,改善票据市场环境
具体来说,就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征信体系,提升银行和企业的风险的意识和信用的观念,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确保我国票据市场运行的有序性。联合各商业银行,对于那些故意拖欠、逃避银行债务、违反票据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并曝光。从而减少企业不良行为的发生,使票据决算秩序更加规范。同时,建立一个权威的票据信息共享系统,供各方当事人使用,在这个系统中,商业银行、企业以及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及时地获取到相关的票据信息。此外,票据信息共享系统还有助于市场主体对企业进行评估定级,同时,也可以及时地对外公布人民银行的相关票据政策,推进票据的无纸化进程。(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参考文献:
[1]左立华.浅谈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经济师》,2007(5)
[2]梅慧颖.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及防范研究.[D].吉林大学,2010(11)
4.企业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管控探讨 篇四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内部控制机制搭建
【中图分类号】f832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迅速发展、金融产品品种的进一步开放和市场化,票据业务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汇票)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扩大信贷业务、企业扩大融资渠道的重要手段。
作为一种信贷支付手段或融资媒介,汇票管理过程中存在多种内外部风险因素。对于一般企业来说,其面临的汇票风险主要包括票面风险,交接、背书、贴现、托收以及保管风险,这些风险覆盖了票据流转整个链条。针对以上风险,很多企业的通常做法是从自身制度层面、组织保障层面、相关岗位人员素质层面加强对汇票风险的管控。部分企业甚至采取风险规避态度,即在销售时尽量少收汇票,以回避、停止或退出蕴含风险的汇票业务。然而,这种保守型的风险管理策略或多或少有些因噎废食,企业的明智做法应该是在保证合理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措施防范使用汇票带来的风险。200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五部委后续联合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具体指引等都为企业风险控制管理提出了制度性要求并提供了可操作性指南。
一、理论基础
(一)风险管理整体流程和步骤
2004年coso发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enterprise risk m anagement,以下简称erm),将风险管理分为八个要素,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这八大要素紧密配合,关键步骤形成闭环,持续进行。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风险管理分为初始信息收集、风险评估、策略选择、解决方案制定、监督和改进、组织体系、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文化等八个要素。指引和erm内容基本相同,区别在于所反映的理念存在差异,erm强调内部环境和目标设定,指引强调信息收集。
考虑多年来商业和经营环境的变化,coso又于2013年发布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以下简称内控框架),指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五个原则,即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原则的部分具体内容如表1:
通过比较分析可见,erm和内控框架是互补的,而无论是erm还是内控框架,都非常重视在既定目标下风险管理控制活动的流程化以及流程的持续改进,而这又得益于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如组织结构、信息沟通等有机融为一体。因此,中国企业在进行风险管理时,需要强化目标意识、把握流程控制、注重内控体系的细化和持续更新。
通过借鉴erm和内控框架对风险管理的制度性规范和要求,企业在进行汇票风险管理时,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把握流程控制这一核心,在汇票流转的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同时以信息系统、组织保障等形成内外部环境支撑,实现汇票风险控制管理流程的持续优化和改进。
(二)金融产品的风险管理
汇票作为金融产品,具有无形性、价值本质和风险性等特征,其风险管理是一种微观层面的金融产品管理。金融产品存在各种不同的风险,而不同性质的风险,需要不同的措施来加以防范,李翔(2005)通过将金融产品的风险进行分类,针对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手段进行风险控制,具体如表2所示:
庄新田,黄小原等(2001)认为在进行金融产品风险管理时需考虑企业对风险的不同态度,进行风险管理的效用分析,进而实现不确定环境下金融产品投资组合决策。此外,金融产品市场瞬息万变,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又为金融产品风险管理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与保障(刘海龙,王惠,2009)。
作为一种金融产品,由于汇票实物只是票据权利的载体,汇票有价证券的属性决定对其管理有别于有形资产。汇票权利中隐含着信用风险、经营风险,企业要保障票据权利,需要注重票据要式、票据交易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同时加强汇票实物管理,以便于后续行使票据权利(许祥彬,2012)。
总之,汇票的金融产品属性要求在进行汇票风险管理时,针对不同性质风险制定不同应对措施,以利于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防范或控制风险;同时汇票和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其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可以适当分离,这也是汇票可以进行集中托管的原因,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汇票管理效率,保证汇票安全。
三、企业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
针对目前汇票使用的风险,企业应基于风险管理框架及金融产品特殊性的考虑,建立汇票风险管理机制。
(一)明确定位
企业应准确进行目标定位,明确汇票风险管理的提升目标,即在汇票管理风险控制的要求下,优化汇票风险管控的制度环境、信息与沟通以及相关控制活动,以确保在满足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需要的前提下,实现汇票管理环节的完善、汇票安全与风险控制,提升汇票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在内部环境层面,建立完善的汇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对不满足公司现状或不符合安全风险控制的制度条款加以完善、修改,对出票人、出票银行资质范围进行规定以从票据流转源头控制汇票风险。在信息与沟通层面,利用企业内外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与汇票在线管控。对内,通过信息化手段,搭建与营销技术支持系统、银行票据系统端口的对接平台,实现汇票信息共享和数据实时查询,实现汇票在线管理数据与实物的一致性,提高汇票实物管理的安全与风险管控能力。对外,由于汇票信息获取渠道较窄,无法防范假票、克隆票风险和不能及时了解汇票权利的不利变动,企业应积极与银行机构合作,利用金融信息平台与专业服务系统,实现汇票的在线收取、票据库登记、真伪查询、转移支付、到期承兑等功能,实现汇票在线全过程管理,防范汇票持有期间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控制活动层面,通过流程再造统一规范汇票操作流程,改变汇票管理模式,实行汇票集中管控。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汇票电子化管理,对汇票业务全部流程梳理后再造,从企业层面规范并固化汇票从收取、托管、转移支付至到期解付的全过程管理,优化收票审核环节,设置出票验证三级审核环节。重新设定岗位操作权责,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通过内部控制来强化汇票安全管理,降低汇票安全风险。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企业内应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明确企业在汇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内外部风险因素。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讲,汇票管理制度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不断修改、完善以实现经营业务端与票据财务端的有效对接。受快速变化的经济形势的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不断出现新问题、新变化,而企业的汇票管理制度却难以同步更新,进而导致依存于并同时反作用于经营活动的汇票业务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而难以满足企业经营活动的需求。
汇票业务流转需要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与银行协同进行,在这个过程中会由于双方的原因而影响汇票流转的效率。如托管银行在办理汇票收支业务时手续繁琐,效率不高,失误率高;而缺乏信息化技术手段,不仅导致难以有效鉴别票据真伪、票据权利监控乏力,又会导致相关信息无法共享,企业内部和托管银行提供汇票数据滞后且存在时间性差异,汇票信息、汇票实物难以实时管理,汇票流转轨迹无迹可寻,监管难度大,最终导致汇票管理高成本。
(三)风险应对
在科学、合理地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具体情况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针对优化汇票风险管控内部环境目标,企业根据汇票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完善汇票相关制度规定,对汇票管理办法中不符合安全风险控制的制度条款加以完善、修改,从制度层面规范汇票业务的管理。
针对优化信息与沟通目标,企业应本着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汇票“统一收取、统一支付、集中管控”的理念,银企互联积极打造汇票管理平台,积极与银行开展“票据在线托管信息系统”协作开发,借助银行已有的“票据池”管理功能,实现汇票出入口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公司汇票安全管理水平。在此过程中,双方按照各自责任、权利和相应功能点,分别开发相关功能。企业可借助第三方资金结算平台,搭建财务管控系统与银行系统的接口,实现双方功能对接,增加汇票管理在线安全管理和信息处理功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数据自动化管理。
针对优化流程目标,一方面推广业务标准流程,对各项业务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与改进,解决流程管理、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结合汇票管理中发生的实际问题和银行票据管理功能,对汇票全过程管理中的真伪验证环节和客户缴纳汇票后的后续责任加以强化,对汇票收取、背书转让、支出、余额库存管理、账务处理等展开研讨、梳理、统计,对汇票收支管理的关键环节设定多重审核控制点,增强汇票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另一方面对票据集中管控,实施开发“票据在线管理信息系统”,创新打造“汇票集中”在线管理模式。对汇票实物采取金融机构托管的制度,并通过财务管控系统与银行端口对接,进行汇票信息全过程管控,实行银行集中托管,企业统一对外支付、承兑、贴现,按照托管协议行使追索权以妥善处理汇票纠纷。
5.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实例 篇五
(风险管理部 张海)
风险管理的过程就是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的过程。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的主要风险集中于信用敞口部分,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敞口部分应要求其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进行抵押担保。
我们在审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第一步,检查合同。检查其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符合银行承兑汇票规定,同时记录合同中的重要要素,如交易内容、数量、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合同有效期等。第二步,核实发票。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档案中的发票都是复印件,因此需要核对企业发票原件存根,是否和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的发票复印件一致;15位纳税人识别号、10位数发票代码是否合理;发票填制方式是否合理,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上是否为电脑版发票等。第三步,检查企业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相关的货物出入库手续、收入成本确认等情况。最后,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应重点从以下几点进行检查:
(一)是未按规定比例收取保证金或保证金偏低。
(二)是企业交存保证金,不足部分提供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必须要落实合法、有效的担保,注意质押票据的期限是否与承兑期限相匹配,如担保企业担保能力不足,抵、质押物不符合相关规定,抵、质押手续办理不及时不规范,由关联企业担保或企业相互担保,担保合同无董事会同意的决议等。
(三)是以本行贷款作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或将贷款转为定期存款,作为申请承兑的质物。
(四)是承兑贴现资金作为保证金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三方合作协议的形式)。
(五)是保证金账户管理。如保证金是否用于支付对应的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挪作它用,是否将保证金专户与出票人其他账户串用,是否提前支取保证金等。
就目前而言:我行对承兑汇票敞口的风险控制主要有四种方式:
一、汽车合格证质押;
二、担保公司担保;
三、联保协议;
四、厂商银合作协议。
一、解决汽车抵押融资的建议及风险防范
在目前我行已经开展多笔成熟的汽车合格证质押贷款的情况下(除扣留合格证外还可考虑车钥匙),扣留汽车合格证一定程度上监控了汽车经销商的销售过程,同时,也通过协议,让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者让公司股东与主要负责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承担责任),强调在贷前应根据《质押车辆清单》查验每辆车的实际信息是否与清单上的标示相符,增加了其违约的难度和机会成本,降低了担保的风险,可有效促使汽车经销商按时还款,但是,根据现行的法律和金融市场秩序,汽车经销商向银行进行融资,完全可以将汽车抵押贷款,而非汽车合格证质押。
《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一)汽车可以作为企业的动产,可以向银行抵押贷款融资。抵押与质押的最主要区别之一是债权人是否对动产的占有。所以汽车抵押贷款,不影响汽车经销商对抵押汽车的占有、使用、处分。
(二)抵押的汽车可以是现有或将有的。汽车经销商可以用现有或将有汽车进行抵押,不必要对抵押的车辆进行具体化,这样即不影响汽车的流通,不影响善意取得该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也有利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银行主张行使抵押权利。
(三)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可以进行抵押登记。《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国家工商总局《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都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动产抵押进行登记,经登记的抵押具有公示性,任何人 2
可以对动产的登记状况进行查询,所以经登记的抵押的合同可以对抗第三人,更进一步保护了债权人银行的权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二、解决担保公司担保敞口的风险防范
(一)是要把好合作准入关,将风险控制前移。首先,金融机构要做好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和掌握申请合作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资金实力、资信状况、代偿能力等;其次,要做好每笔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工作,重点了解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同时要求借款申请人给担保公司提供有价值的反担保物。
(二)是应当主动提示客户与担保公司合作中的风险。针对可能存在的担保公司不规范经营的情况,银行可以考虑通过书面《风险提示书》等形式,尽到善意提醒义务,以防客户受骗而影响银行的声誉。
(三)是严格保证金账户管理。担保公司应当开立专门账户用于存入个人贷款担保基金,实行专项存储、专户管理。贷款放款前,担保公司必须有足额保证金存入专户,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客户收取资金作为存入商业银行的保证金。应逐户建立监测台账,每月对保证金账户余额及累计担保责任余额进行统计。
(四)是完善担保公司入围认证制度,坚持“名单准入、择优增补、动态监测、适时淘汰”的原则。在专业担保公司申请准入时,应当从担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信用等级、经营现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审查,严把合作机构准入关。
(五)是加强与担保公司的信息交流与工作协调。应与担保公司定期沟通,交流贷后监管信息,协商风险防范措施,共同做好贷款风险防范工作,并加强对担保公司的风险监测。入围担保公司应按季报送财务报表、担保业务情况报表、担保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更、资产重组、对外代偿、对外投资或借款等重大事项。对入围担保公司的财务报表及重大事项报告,应进行风险鉴定。
三、联保联贷业务的风险隐患及防范
(一)、联保联贷业务的风险隐患。
1、联保体内风险平衡机制缺乏,经济同质性强,容易导致风险连锁反应。联保联贷体内客户相关性较强,很多是同一行业从业者,有的联合体内各成员及主要法人股东甚至直接或间接存在亲朋或上下级关系,导致联合体可能面临着同样的市场风险。联保体内部缺少一个风险平衡机制,风险集中敏感度过大,一旦出现较为激烈的市场波动,容易引起商业风险,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
2、金融生态环境薄弱,信用意识较为淡薄。联保联贷体内客户一般都是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自身信用意识较为薄弱,成员之间容易出现连锁赖账的局面,一家不还,家家不还,相互推诿,不能真正落实联保连带责任。
3、保证金比例偏低,无法有效防范风险。保证金的收取缺乏可靠的风险测算,事实上并不能有效起到风险防控作用。
(二)、防范联保联贷业务风险的建议
1、加强联合体客户准入审查。选择非关联客户成立联合体,了解联合体内客户作为全部债务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人互相进行风险制约的手段和途径,杜绝直系或旁系亲属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企业加入同一联合体,真正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2、制定严格完善的联保联贷业务操作流程,提前介入联合体贷前环节,给予客户信用评定、贷前调查等风险审查意见。完善联保联贷业务的业绩和风险考核措施,增强业务风险考核,解决客户经理的慎贷心理,防止因谋求业务发展而忽视风险。完善联保体内所有企业诚信档案,不能因联保体中个别企业诚信完好又具有较强还款能力而忽视其他企业的诚信和还款能力。
3、实行联合体内客户差别化管理。综合考虑联合体成员的资信情况、信用等级、风险承受能力、实际资金需求、行业发展前景等情况,结合联合体总体担保能力,给予各个成员不同的授信额度,并要求缴存不同比例的保证金。加强放贷 4
后跟踪监管,定期向联保体企业披露各方发展情况,及时规避风险。通过差别授信、奖优惩劣等手段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引导客户合理用信,按时还款。
四、对三方协议的风险防范
按照我行目前的三方协议,没有经销商若无法到期偿还银行敞口,则产商负责回购质押货物的条款。我行部分厂商银条款为将剩下的货物调剂销售,如遇价格下跌时,由生产商承担价格下跌的风险。
而真正的保兑仓业务是讲企业向合作银行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且由合作银行承兑,收款人为企业的上游生产商,生产商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前开始向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若融资企业无法到期偿还银行敞口,则上游生产商负责回购质押货物。我行的风险实际的监管问题,厂商的回复义务并没有真正落实造成风险。
6.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实例 篇六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系转发,看完彻底理解,对原作者赞一个)
银行汇票签发时是客户向银行申请,银行按照申请金额从客户账上扣款,放在汇出汇款科目,同时扣收手续费。然后银行再签发银行汇票。人民银行规定严禁签发空头银行汇票(即未足额扣收客户款项就签发银行汇票)。客户将银行汇票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持票到自己的开户行存入,如果开户行和签发行是同一系统的,即时可以入账;如果不是同一系统的,收款人开户行通过交换将银行汇票交换到签发行在本地的同系统行,同系统行审核票面无误后,收款行在交换退票期后即可抵用入收款人账。银行承兑汇票是客户签发,向银行提示承兑。银行审批通过后进行承兑,即承诺到期兑付该票据。同时向客户扣收手续费。一般来说银行是要向客户收取保证金的(有的是足额,有的是收取票面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仍然记入客户的银行存款项下,而承兑汇票的金额将记入“应收承兑汇票”科目,这是一个表外科目,即不代表着实际的资金变化。客户将票据交给收款人,收款人到期后方可取得资金(如果中间需要资金的,可以通过银行或者找个人申请,但是要收取一定的利息,这就是贴现和贴现息)。从票据的效力来看,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都是银行来兑付的,都是很可靠的。
但是前者可以即时兑付到资金,而后者要到期后才能兑付。其中差了一个资金的利息,对于收款人不利。而对于付款人来说,更愿意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因为前者即时扣款,而且不再算自己的存款;而后者要到期后才扣款,前期存入的保证金仍然算自己的存款并且计息。
7.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实例 篇七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风险
国内商业银行普遍认为票据贴现业务风险较小, 办理简便, 成本低, 收益快。较之贷款业务而言, 银行更乐于以票据贴现方式融资给企业。而且通过银行间及企业的配合, 以多次承兑、贴现、多次循环对开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 派生出数倍、数十倍的金额巨大的存款及票据业务, “创造”出大量的信用, 这对于银行完成“业绩”意义重大。因此, 票据贴现业务日益为银行所热衷, 变通的做法也越来越多, 由此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票据业务由于其周转速度快, 资金融通便利的特点, 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欢迎, 也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竞争的新的业务领域, 盲目发展和非理性竞争造成票据贴现利率不断走低, 甚至出现了个别低于再贴现利率的违规行为。不合理的利率水平不仅加大了商业银行利率风险, 也使商业银行利润空间大为缩小。有的银行贴现业务量较大, 但由于资金不足, 难以筹到足够的低成本资金, 为保持与重大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 在资金紧张时不惜以高利率拆借资金用于贴现业务, 实际上已违背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尽快补充修订有关票据法律法规, 完善对贴现、再贴现业务中有关银行承兑汇票规定, 承认空白背书的法律效力, 增加禁止汇票回头背书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 对恶意扰乱票据市场的行为制订具体制裁规定, 同时制订详尽的有关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操作规程, 加强内控制约。
由于票据业务的迅速发展, 利用票据诈骗资金是当前金融业务中的一个新的风险源, 票据诈骗手段越来越隐蔽, 方法也越来越多, 若银行审查不严或操作不当, 就会落入陷阱形成风险。一是伪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 一方面, 利用高科技手段彻底伪造或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付款期限长、金额大和反复多次转让等特点, 先签发真汇票, 再根据真汇票伪造内容完全相同的假汇票即克隆票;另一方面, 用在数额较小的真汇票上改动金额的办法变造。二是票据调包, 以“做生意”的幌子, 用事先伪造好的假票据替换掉真票据。三是伪造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或关联企业签订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品交易合同, 骗取银行承兑汇票, 进行贴现, 套取银行资金。由于银行间竞争日益激烈, 各行为争揽业务而满足单个大型企业的资金需求, 使某些企业过量办理承兑汇票, 造成票据集中到期, 导致银行垫付资金。具体表现为:一是银行在签发承兑汇票时放松了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 大量签发、承兑无真实贸易背景或不能确认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违规办理承兑业务;二是银行为了多办贴现业务, 放松了贴现审查条件, 疏于贴现资金流向监控, 造成贴现资用于不当用途, 使银行信贷资金遭受一定的风险和损失;三是当天承兑、当天贴现, 融资目的越来越明显, 银行方面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8.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实例 篇八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开户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这说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很强的兑现能力。因此,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无论最终付款人是否违约,贴现银行均能收到票款,申请贴现企业不会被追索。另外开户银行到期无条件付款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必须向银行支付承兑手续费。
例1:甲公司2008年3月2日销售一批产品售价50 000元,增值税率17%,收到乙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面值58500元,票面年利率为5%,期限6个月。7月1日公司因急需资金持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年贴现率为6%,贴现款当日收存银行。9月2日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假设:①乙公司如期支付票款;②乙公司银行存款不足,不能支付到期票款。
甲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3月2日。借: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2)7月1日。票据到期值=58500×(1+5%÷12×6)=59962.5(元),贴现天数=31+31+1=63(天),贴现利息=59962.5×6%÷360×63=629.61(元),收到贴现金额=59962.5-629.61=59332.89(元)。借:银行存款59332.89;贷: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财务费用832.89。
(3)9月2日。无论乙公司是否支付票款,均与甲公司无关,因此不作会计分录。
乙公司有关的会计处理:
(1)3月2日。借:库存商品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贷: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
(2)7月1日。与乙公司无关,不作会计分录。
(3)9月2日。①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银行存款59962.5。②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短期借款59962.5。
二、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由出票人(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或持票人的票据。由于付款人的付款能力有很大不确定性,所以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贴现银行有可能按票据到期值向申请贴现企业行使追索权,因此,企业在办理贴现时并不能将其账面价值加以注销。
例2:甲公司2008年3月2日销售一批产品售价50 000元,增值税税率17%,收到乙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58500元,票面年利率为5%,期限6个月。7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资金持该票据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年贴现率为6%,贴现款当日收存银行。2008年9月2日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假设:①乙公司如期支付票款;②乙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贴现银行将该票据退回甲公司,并从存款户全额扣款;③乙公司银行存款不足,贴现银行将该票据退回甲公司,由于存款户余额也不足,贴现银行将该票据退回甲公司,贴现银行将票款全部转为甲公司逾期贷款。
甲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3月2日。借: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2)7月1日。票据到期值=58500×(1+5%÷12×6)=59962.5(元),贴现天数=31+31+1=63(天),贴现利息=59962.5×6%÷360×63=629.61(元),收到贴现金额=59962.5-629.61=59332.89(元)。借:银行存款59332.89;贷:短期借款58500,财务费用363.19。
(3)9月2日。①借:短期借款58500;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②借:短期借款58500;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借:应收账款——乙公司59962.5;贷:银行存款59962.5。③借:短期借款58500;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乙公司)58500;借:应收账款——乙公司59962.5;贷:短期借款59962.5。
乙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3月2日。借:库存商品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贷: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
(2)7月1日。与乙公司无关,不作会计分录。
(3)9月2日。①借:应付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银行存款59962.5。②借:应付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58500,财务费用1462.5;贷:应付账款——甲公司59962.5。③同第二种情况。
由此可以看出,新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会影响申请贴现企业的利润表,影响的只是资产负债表在资产方和负债方同时增加一笔相当于被贴现的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金额(原先该笔金额在贴现时要注销的,现在不再注销;相应负债方新增一笔短期借款)。
三、小结
综上所述,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核算区别在于: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按收到贴现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据面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二者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商业承兑汇票按贴现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据面值贷记“短期借款”科目,按二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实例】推荐阅读: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承兑讲解07-16
银行承兑汇票流程08-21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06-09
银行承兑汇票签收单11-14
银行承兑汇票支取使用简介06-14
银行承兑汇票收益权11-18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不清晰证明10-23
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转让合同10-27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12-01
银行承兑汇票丢失了该怎么办?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