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支书-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先、优、模”工作的通知
1.to支书-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先、优、模”工作的通知 篇一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来源: 机关党委 2012-05-16 08:50:26 晋统党委字【2012】5号
各党支部、党小组:
创先争优活动以及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紧围绕创先争优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主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在推动统计科学发展中建功立业、争做模范,统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创造了新业绩。为及时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迎接建党91周年,结合我局《关于认真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查、改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局党组织范围内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评选2011年(2011.7—2012.6)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有效方法。为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保持党的先进性,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决定于5月16日至31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三个代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习方面。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否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理论指导统计实践;是否自觉参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是否积极践行“三个提高”、推进“四大工程”建设,联系实际解决自身的不足;是否勤奋学习、钻研统计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3.工作方面。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统计创新过程中,履岗尽职,勤奋实干,探索创新,勇于进取,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4.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党章和遵纪守法,做到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做到依法行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起好表率、示范作用,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是否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牢记“两个务必”;是否带头遵守统计职业道德,在文明和谐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这次主要是对2011党员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机关党委组织实施。以各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进行,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方法步骤是:
1、组织集中学习。各支部、党小组要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党内规定,每个党员要做好学习笔记。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加和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自觉性。
2、按照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六查六看”的安排进行自我评价。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和差距,分析主要原因,对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报本党小组。
3、进行民主评议。各党小组要召开有全体党员参加的生活会,党员个人自我总结,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展开评议,并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评议。特别注意以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党小组要经过综合评价,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并反馈本人,最后将党小组评议意见填写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上。
4、确定评议档次。召开支委会,根据个人评价和党小组评议意见,综合各方面对党员的评价和反映,客观公正地分析,支委会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的初步意见,评议档次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优秀档次比例严格控制在本支部党员人数的20%以内。
5、支部大会讨论。将支委会的初步意见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报机关党委审批。
6、此次民主评议党员的范围在各支部的正式党员中进行,预备党员只参加教育和评议活动,不予“定格”;局级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评议。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评为优秀的均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二、关于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各项工作。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完成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各项任务。四是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五是支部或党小组成员和党员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一是能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在党务工作和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二是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能创造性开展工作,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支部的党建工作走在前列,成绩突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民主作风好。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领党员、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和实事,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业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并争。
(四)评选推荐的范围
1、先进党支部。在全局12个党支部中,评选2个先进党支部。
2、先进党小组。每个党支部评选1个先进党小组。
3、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在本支部范围内评选出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4、优秀共产党员。在民主评议被确立为优秀档次的党员即为优秀党员。
三、有关要求
(一)这次评选工作要在局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进行研究讨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严肃认真地开好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好支委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二)各党支部要对本支部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和文明和谐创建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三)各党支部务于5月31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表》、自查报告、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与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评选情况以书面的方式报送机关党委。需报表格一式二份,所有材料表格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党委将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以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七一”前将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与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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