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的医疗保障对策

2024-07-06

老龄化社会的医疗保障对策(精选8篇)

1.老龄化社会的医疗保障对策 篇一

随着我国当前人口迅速老龄化的现实,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与老龄事业所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公民养老保障条件的差异悬殊,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距甚远。当前建立普惠化、均等化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老龄化问题凸现,公民养老保障条件差异悬殊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日益发展,老龄问题已经成为世界

各国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课题。自1999年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5989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2%(将近1/8),比提高约0.44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天津、江苏、北京、浙江、重庆、辽宁、山东、四川、湖南和安徽等11个省市老龄化水平超过全国平均值。今后,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以年均800万人的规模递增。,随着新中国的同龄人步入老年,中国将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的第一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老年人口增速加快,高龄老人和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大幅增加,空巢化趋势日益突出。全国老龄办的调查统计表明,城市“空巢”家庭已达49.7%,农村“空巢”类家庭达到了48.9%。无论城乡,“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生活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十一五”期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持续增长,到2010年将达到1.74亿,约占总人口的12.78%,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2132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25%。与“十五”时期相比,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加快。

与此同时,中国的老龄工作仍存在大量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从全国来看,当前的养老保障体系只覆盖了很小的范围,据统计,70%以上公民未在养老保障制度的覆盖之下,城市中约有10%左右的老年人没有养老金,农村老年人中约有80%以上没有任何养老金,许多农民根本不知道养老保险为何物。

全国与地方养老保险金制度设计中,不同类型人员享有的养老资金标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标准以及非就业人员享受的养老资金标准)之间差距悬殊。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因与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直接挂钩,以较高速度持续增长,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却缺乏合理增长机制,导致两者差距日益增大。另外,由于当前国家养老保障制度只考虑各种就业人员,导致非就业人员与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也完全处于不平等状态。

整体上看,当前养老保障制度设计与实施中存在的差异悬殊的普遍现象,折射出我国老年人在养老待遇方面因身份不同而出现的严重不平等性,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极不相称。

建立系统的普惠化、均等化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

养老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建立一个科学的、切实有效的社会系统工程体系,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实现,是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战略任务。

在社会系统中,任何主体(无论是个人、家庭、组织、社会、国家还是人类)客观上都具有“安全与发展”双层目标架构,所以,无论是老年人生活还是老龄事业及老龄公共服务,也都具有“安全与发展”双层目标架构。

在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经济实力能够承担普惠化与均等化的基本老年保障(老年生存保障)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在其公民进入人生的老年直至离开这个世界前,还不能公平地享受到普惠化、均等化的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的享有将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解决基本老年保障的普惠化、均等化,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并使我国不稳定的出口依赖型(外需拉动型)经济系统,向稳定的内需拉动型经济系统转化。

因此,我个人认为,中央应当尽快将普惠化、均等化的基本养老保障措施,作为刚性指标列入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绩效指标之一;应当在普惠化、均等化的社会保障系统工程体制下,通过建设国家级社会保障系统工程的信息技术支持平台,实现全体公民社会保障信息的共享,使跨地域自由流动的任何公民(包括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都可以方便地使用居民身份证或公民卡实现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障)“一卡通”;应当建立可持续(如定期)进行数据更新的国家老龄系统工程模型,使重大老龄问题的预测、决策、管理做到“胸中有数”。为此,在设计和实施老龄系统工程以及社会保障系统工程中,各级决策者应当澄清以下几点认识:

(1)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障普惠化、均等化,不是指当前就要实现所有养老保障内容的普惠化、均等化,而是指事关老年人起码的生存安全(“低端安全”)的那部分养老保障。老年人需求的多样性,要求老龄事业与老龄公共服务的多样性。政府与市场在养老产品(包括资金与服务等)供给上,有不同的侧重,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

(2)认识和解决老龄问题,不但要算货币账(易衡量价值、有限价值),更要算货币不可衡量的超货币帐

(难以衡量价值、不可衡量价值乃至无限价值)。

(3)在老龄系统工程框架下,养老保障包括资金保障与非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是以资金货币形式提供给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如养老保险金、老年津贴等;非资金保障,是以非资金非货币形式提供给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如老年公共服务设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定期为老年人体检、老年公寓等。非资金保障有

些是直接提供的,有些是从资金保障转化过来的。

(4)彻底扩大基本养老保障的覆盖面,不仅覆盖所有就业者,也要覆盖所有非就业者,以及作为雇主的公民。

(5)基本养老保障的普惠化、均等化应当尽快上升为刚性的、强制性的法律规范,而不应当仅仅在政策层面。

(6)基本养老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障的物质基础,而不是基本养老保障的全部内容。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障普惠化、均等化,首先要求尽快实现基本养老保障的物质基础——基本养老资金(包括保险金及其它资金如老年津贴)全国统筹。

(7)我国目前实施的政策,到2010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2.23亿。这是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具有城乡差异的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政策,而非基本养老领域的普惠化、均等化政策。

2.老龄化社会的医疗保障对策 篇二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老年管理,措施办法

一、加强新形势下老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 加强老年管理工作, 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问题日益凸显。现实中大部分老年人退休后的生活圈子都很小, 有相当一部分的老年人存在失落、孤独、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 久而久之, 便会使他们脱离现实, 有的还会从对现实的生疏、不理解到产生疑惑、反感, 以至于仇视。因此, 为了过好晚年生活, 提高人生最后阶段的生命质量, 老年人除本身应当做到退休不退志, 不断提高完善自己外, 还要树立乐观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作为各级基层老年工作者, 应当担当起“老有所教”的历史重任, 不仅要教给他们如何适应退下来过好晚年生活的技能, 更应当注重思想政治工作, 把思想教育作为做好老年工作的一门必修课。

2. 加强老年管理工作, 是社会安定团结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我国大多数家庭结构, 仍是有老有小的三代 (或四代) 同堂的传统模式, 老人常常处于举足轻重的中心地位, 他们的思想面貌不仅会带动影响子女, 而且会影响到第三代以至第四代。因此, 做好老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个必须重视的社会问题。老年人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经历着角色变换阶段、适应阶段、重新计划人生阶段和稳定阶段四个阶段, 有其特殊的思想境界, 特殊的分析判断能力, 特殊的困难, 特殊的需求。他们年龄大, 工作经历长, 见识广, 经验多, 是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财富, 但也很容易出现无所事事、心理失衡的不良现象, 所以, 又是社会需要加倍关注的弱势群体。市场经济出现的收入差距大, 医疗费用昂贵, 家庭支付能力的弱化, 社会服务的滞后, 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氛围的不普及和老年人长期处在供给制和低薪制条件下, 身无多少积蓄等现实问题, 成为老年人关心、关注的重点和主要问题。由此可见, 老年工作是油田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老年工作纳入整个教育、经济和建设发展的计划, 把老年人的利益摆在议事日程, 把握好老年人思想工作的着力点, 高度重视并努力做好老年工作, 成为我们每个老年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提高老年管理队伍素质, 适应老年管理工作需要

工作的成败, 人的素质是重要因素之一。面对庞大的银色群体, 努力提高老年管理队伍素质至关重要。

1. 热爱老年工作, 爱岗敬业, 对老同志怀有深厚的感情

一个对老同志没有深厚感情的人, 是不可能做好老年管理服务工作的。这就需要老年管理者要做到个人修养到位, 服务态度端正, 对老同志要做到政治上关心, 生活上体贴, 办事细心、耐心、爱心, 不怕麻烦, 不计报酬。

2. 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老年工作是一种助人的、服务性的工作。“家家有老人, 人人都会老”。老年工作涉及了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等等各个方面, 而且, 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职业特点、不同居住区域的老年人, 又有其不同的特殊情况和问题。所以作为一名老年工作者, 必须坚持和把握认识的实践性, 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 深入实际, 调查研究, 不能片面地、单一地看待事情。首先, 要有一定的社会知识, 对社会的认识有助于对问题的了解, 更有助于解决问题。第二, 要懂得做人的工作知识, 做老年人的工作, 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3. 必须具有高尚的可以信赖的人格

作为老年管理工作者只有具备了高尚的道德情操, 拥有可以信赖的人格, 才能得到老年人的认可, 树立起服务第一位的意识, 才能实施管理;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想老人所想, 急老人所急, 不计时间, 不计报酬, 全心全意地服务于老年人;老年工作者的作风要清正廉洁, 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办事;热情有礼。对待老年人要态度和蔼, 说话和气, 像对自己的父母一样, 有耐心和爱心, 不要因说话的口气不好而事与愿违。

三、加强老年管理工作的措施与办法

1. 建章立制

要做好为老同志全方位的服务工作, 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建立老年党支部、党小组, 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和形势政治教育, 使他们退休不退党, 离岗不离责, 只有这样才能克服他们那种失落感和孤独感。经常请他们参加集体政治活动和两个文明建设, 听取他们的意见, 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该让老同志听的、看的, 就让听、看, 这样才能克服他们那种沮丧心理。重要的一点是加大对老年同志的感情投入力度, 以情感人, 温暖老同志的心。节假日等需登门慰问, 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使老同志消除失落感。

2. 结合老人特点, 提高老年人素质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传统美德。特别是在步入老龄社会、积极创建和谐老龄的今天, 这一美德就显得更有意义。但是, 老年人有老年人的不足, 加强老年人的自身素质, 提高其理论修养, 是我们每个老年工作者应尽的义务。我们应该做到:指导他们尽快走出退休综合症, 使他们面对现实, 保持乐观精神状态;学会遗忘:忘掉年龄, 保持活力, 忘掉所有不快, 知足常乐。

3. 提高理论, 加强老年工作的宣传教育

3.老龄化社会的医疗保障对策 篇三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影响

1.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控制人口数量是国家长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主题,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初期的重要任务之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更是对我国人口数量的控制工作起到尤为关键的作用,人口增速较大幅度减缓。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的现象日益突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十分明显

第一,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明显加快,老龄人口的数量在我国人口总数中占到很大的比重。根据专家预测,2030年左右,我国老人总数将超过2.5亿人,老龄化的趋势将会愈来愈明显。第二,老年人口的区域分布不均,不同地区老龄化的趋势等都有明显地差别。总的来说,老龄化的趋势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一致,并自西向东呈阶梯式上升趋势,对地区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第三,老龄人口中高龄化的速度较快,80岁以上的老人自理能力较差,给子女以及社会都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总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不断加快,这已经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不利于各个行业的正常运转。

2.我国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出现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更大的挑,增加了我国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压力。下面,笔者将从三个主要方面对人口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的影响进行简要地分析。

2.1对社会救助的需求在不断增加

老年人口的高龄化是人口老龄化最重要的表现之一。从年龄结构方面来说,高龄老年人口所占的比重更大。根据人口统计资料,2010年,我国80岁以上老年人的数量相比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数量的比例已经上升到11%左右。与六、七十岁左右的老年人相比,高龄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明显下降,自理能力更是不行,他们需要更多的经济扶持、社会救助等,也对我国老龄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养老保险的压力增大

近几年来,我国老年人口以年均3%左右的速度增长。而养老保金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给付方式,历史积累较少,这给我国的养老保险的供给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压力,甚至出现了养老保险基金拖欠的现象。很多地区为了缓解养老保险收不抵支的矛盾,私自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挪用于统筹资金支付,影响了个人的利益,造成个人账户空转等现象的出现。

2.3社会保障需求较多

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老龄人口数量增多,老年人保障性支出不断增加,严重制约了社会扩大再生产。首先,老龄化的加快会增加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出额度。其次,医疗保障费用支出增加,使得很多老龄人存在看病难的问题。再次,其他老年福利保障性支出也在增多,从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国家对经济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

除此之外,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出现加重了孩子的赡养负担,使得很多年轻人面临多重生活压力,生活条件相对艰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也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3.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为了积极应对当前的人口老龄化现象,国家必须采取各种积极有效地策略,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3.1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要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全面结合起来,逐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就当前来说,我国基础养老金主要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是由社会统筹支付的。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现象,国家要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实行统筹结合的制度,进一步扩大基础养老金的覆盖范围。

3.2建立可持续性的保险金体系

要积极开拓多种投资渠道,从而促进我国保险体系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就政府方面来说,应该采用多种手段调整我国老龄人口的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结构,合理调整资金投入的多少,从而保证我国养老保险体系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同时,政府还要重视老龄人口的文化服务工作,完善各种老年服务设施,积极开展各种老年文化教育、老年活动等。政府在加强宏观调控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激活老年保障的资金体系。除此之外,国家还要充分发挥地方社会各级养老基金会的作用,引导民营资本以及国外资金等积极投入到我国老龄化保险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建立健全多元化的養老金投入机制,丰富资金来源渠道。另外,还要倡导个人储蓄养老的发展模式,鼓励具有相应条件的老年人积极参与到养老储蓄中,从而进一步减轻子女的赡养压力和经济压力等。

3.3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

就我国来说,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等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高龄化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城市医疗制度也要加快改革,尽量向向老年人倾斜,为老龄人口提供更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要大力发展家庭病床,为老年人提供及时的医疗、保健以及康复治疗等服务。在文化建设方面,要创作更多的优秀作品,保证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提高其生活感受等。

4.总结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强,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面临严峻的考验。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拓宽资金来源,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相信未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象能得到更好地控制。

参考文献

[1]査奇芬,周星星. 人口老龄化对消费结构的影响——基于江苏省数据的实证分析[J].中国统计,2011(12).

4.城乡社会医疗保障如何有效衔接 篇四

——以衡水市为例

霍凤茹 《 人民论坛 》(2010年第32期)

【摘要】医疗保障事业的现状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今后几年内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会医疗保障有效衔接,从而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关键词】医疗保障 新农合 医疗保险

医疗保障事业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已经完成了经济体制的转轨和保障模式转换,从职工医保向居民医保扩展,从粗放到逐步精细的管理流程再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以衡水市为例,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00879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达到3255305人,参合率达到93.21%。但目前的现状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要相比,医疗保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各类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较大;统筹层次不高,基金共济能力不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成本的控制手段还比较单一等。

正确分析医疗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

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新医改都被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足以看出新医改的重要性。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看:医保是医改的首要问题,医改方案中给医保提出了许多任务,多数还没有落实,包括最基本的医保经办机构经费、参与药品定价、药品谈判机制等。

从大的方面来讲,医药事业的发展,如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等项改革的推进,都对医疗保险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医疗保障基金已经逐步成为医疗费用的主要筹资者和支付方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发挥多重作用,既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又要有效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这是我们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

从医疗保障的法律环境看:全国人大今年将对《社会保险法》进行四审,有望审议出台,这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终于进入到法制化的更高层次。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全面实施,国家将陆续制定《医疗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条例》,省、市也要出台相关的配套法规。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将大大促进医疗、生育保险工作的规范和发展,同时也要求我们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提高管理能力。

医疗保障事业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已经完成了经济体制的转轨和保障模式转换,从职工医保向居民医保扩展,从粗放到逐步精细的管理流程再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要相比,医疗保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保障水平总体不高,各类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较大;统筹层次不高,基金共济能力不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成本的控制手段还比较单一;管理服务能力还比较弱,群众还有许多不方便之处。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几年着力解决。

医疗保障事业改革的具体措施

均衡待遇,努力促进社会公平。均衡公平,是医保的一项重要原则,今后,在整体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的同时,要重点向困难人群、大病患者倾斜,切实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逐步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探索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研究互助共济的门诊保障制度,使更多的群众公平受益。要继续探索地区间医疗待遇水平的调节机制。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办法及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流转接续办法等。各地区还要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准备工作,实现转得出、接得下、可操作的基本要求。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加强监管,发挥医保对控制医疗成本和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根据医改方案要求,要加大体制机制创新的力度,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方式,发挥集团购买优势。积极参与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等价格制定,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全面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完善评估办法,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实现。

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一是编制好预算。认真编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二是加强基金征缴稽核,应缴尽缴,杜绝跑冒滴漏。三是增强基金管理的科学性。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保证可持续性。积极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工作,以收、支、余为主线,紧密结合市级统筹、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结算等新情况,切实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工作。四是严格控制统筹基金结余,除一次性预缴医疗保险费外,各县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原则上应控制在6~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对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或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要查找原因,控制支出的增长。五是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形成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和业务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六是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制度,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期向社会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强化管理,探索提高统筹层次和基金使用率。为了加快提高医保统筹层次,要探索逐步打通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基金统一使用的壁垒。实现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共济。增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医疗保险公共服务,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全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全体城乡居民病有所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要继续全力推进、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全面覆盖的成果。为增强制度的吸引力,根据外地已经出台的城镇居民门诊统筹相关实施办法,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扩面工作中,要提早谋划,广泛宣传,特别是抓好学生类居民的宣传工作,引导居民积极参保。协调各学校新学年学生入学参保问题。同时要切实加强门诊统筹的管理工作。

要将关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面纳入医疗保险。河北省衡水市已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医保范围,并已落实补助资金。要继续积极筹措资金,使关闭破产退休人员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做到一视同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逐单位、逐人核实资金落实情况,严格政策、严格范围,不挤占、不挪用,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要切实做好此类企业其他人员的参保工作,把他们纳入到医保体系中来。

妥善解决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要分类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的,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不稳定的,可按照降低缴费水平、主要由用人单位缴费、重点解决住院大病医疗保障的办法,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农民工可自愿选择务工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新农合三者其一参加医保。

大力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是我们的发展方向。只有政策全覆盖,才有人员待遇的全覆盖。要积极探索,研究出台政策,将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充分保障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使这部分困难群体病有所医。

统一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作为国家法定的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应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统一指定一个部门管理,将分散在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和卫生部门管理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合二为一,充分利用现有劳动部门经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工作基础,对相关软件进行升级,硬件进行扩容,有效利用现有的资源,做好各人群之间医保政策的相互衔接,加强对参保人群和医院的管理,降低经办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加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要对乡镇卫生院进行改造,以保障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设有一所能满足基本需求的村卫生室的目标,切实方便群众就医。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乡村医生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使农村居民就近获得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既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又可缓解大城市医院就医人员过多的压力。

5.老龄化社会的医疗保障对策 篇五

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作者:司秋莉 学院:管理学院

班级:2012人力资源管理1班 完成时间:2014.6.17

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群众健康,稳定社会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历来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一直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尤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之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建设既要符合我国的国情,又应当放眼全球,吸取他国的成功经验。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现状、对策

医疗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群众健康,稳定社会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历来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关键,而作为追求我国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农民,他们的生活状态和健康状况,是我国现代化进程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农民的健康十分需要有一个保障机制——农村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农村医疗保险任重道远。

一、国外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政府更加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处于逐渐恢复和完善的阶段,许多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国外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与我国国情相似的国家,在农村医疗保障领域取得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从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的强制性的医疗保险制度,凡年满20岁的日本国民,都要加入医疗保险体系,日本的医疗保险体系由“雇员健康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两大支柱构成,农民可享受的医疗保险主要是“国民健康保险”。日本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①健全的法制。日本的农村医疗保险在其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都有相应的法律制约,保证了其机构运行畅通无阻。②明晰的管理系统。日本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职责划分明确,层次清晰,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督导和执行,相互配合,保证医疗保险体系运行有序。③健全的监督机构。为能够及时纠正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的偏差,避免失控,各方代表组成监督审查机构,监督审查机构拥有绝对独立的职权,避免出现监督过程的利益偏向。④农村医疗保险的独立性。农村医疗保险和针对雇员的健康保险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具有排他性。二者不仅保险收入构成不同,保险费在他们的财源中所占的比重也不同,其中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险的投入比重较大。

(2)韩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韩国开始医疗保险改革,开始实行强制性保险。韩国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经费来自3个方面,即政府补贴、个人交纳保险和就医时个人自付一部分。具体办法是:居民按户每月向保险组织交纳保险金,保险金额由他们所属的不同等级而定,家庭和政府各负担一半,作为医疗保险基金。韩国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方式采用社会团体管理形式,农村医疗保险社团在行政管理和资金上都是独立的,自主管理,自主经营。韩国农村医疗制度也存在如下问题:韩国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施是按区具体实施的,由于区域划分较小,医疗费用的统筹范围有限,风险性较大。在医疗服务提供和利用方面,政府试图使更多的居民充分利用初级医疗机构,但是由于现有的初级医疗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医院之间的医疗服务水平和技术等方面的差距较大,居民宁可多花钱去医院也不愿去诊所诊治,造成初级医疗机构的使用率不足。

(3)巴西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巴西全国城乡居民实行无差别的全民医疗保险,不论贫富都享有医疗保障的权力,医疗保险覆盖面广,发展速度快,待遇水平较高。巴西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有一定的历史,经过几十年的运作,其体系不断更新并日趋完善。巴西农村医疗保健计划的特点:①政府推出“家庭健康计划”,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农村医疗保健计划。巴西联邦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医疗保障问题,除实行全民统一的医疗健康制度外,还针对农村专门设立“家庭健康计划”,并由联邦和州政府统一实施与监管。②对专项经费进行扶持。巴西联邦为确保上述计划的顺利实施,设立专项经费对其进行支持。在为从事农村卫生保健服务者提供启动资金及生活补助的同时,还按服务量进行奖励。联邦政府确保农村医务工作者可获得不低于城市同类人员2倍的工资,这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他们在农村开展医疗服务的积极性。此外,其它国家的农村医疗保险模式也可资借鉴,如德国的法定医疗保险和自愿医疗保险;墨西哥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马来西亚的国家卫生服务计划;新加坡的保健储蓄计划;朝鲜与古巴的全民免费医疗等,尽管难有十全十美的医疗保险制度,但各国的有益经验不可忽视。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现状

调查数据表明:200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总体覆盖率较2003年有所提升,但依然很低,高达65.7%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总体覆盖率低的背景下,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公平性在城乡居民之间更有突出表现。当前,社会统筹类的医疗保险和商业性的医疗保险是居民医疗保险的主要来源,另有少量居民享有民政救济性质的医疗救助。在此次调查中,有高达65.7%的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虽然较2003年同期同题调查中的75.4%下降了10个百分点,但是,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仍然处在很低水平,特别是在人口众多而相对贫困的广大农村地区,这部分群体一旦生病,所有的医疗费用均需自己承担,这导致我国农村医疗保险效益低下的一个普遍事实。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原有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短期内难以恢复重建

1976年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基层合作医疗制度逐渐流于形式或自行解体。首先,资金来源有限,但支出具有明显的失控现象。其次,干部和村民享受医疗保健服务不平等,是合作医疗难以恢复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收入机制的转变,彻底打击了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基金筹资基础。

(2)农村医疗缺少保险立法

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使得合作医疗的性质不能准确地确定下来,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也难以定位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容易产生混乱。因此,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必须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必然会引起农民反感,农村社会保障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

(3)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不稳定

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合作医疗从国家政策变成了地方政策,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主动性大大下降,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再者,上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强制性“合作医疗”项目,这一政策与国家扶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因而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难度。

(4)城乡之间医疗保健资源分配不均,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医术较高的医务人员多聚集在大医院,农村大多数人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然而村里的卫生人员多半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培训,并且有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没有必要的消毒设备。农村人口居前三位的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和脑血管疾病。患此类病多数会导致家庭收入下降,甚至陷入贫困,而这些疾病的发生原本可以通过保健知识的传播和普及而降低,但由于政府在农村的设施和预防工作投资不足,难以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县级的卫生医疗机构,除县级医院外,还有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指导站,以及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机构等,这些机构大多都自成体系,自己进行小而全的建设,不仅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非专业人员,提高了机构的运行成本,因此必须打破部门体制限制,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流动和重新组合。

四、农村医疗保险问题的解决途径(1)政府的政策要向农村倾斜

在2002年10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就提出了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到2010年在全国确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国家必须从财政上划拨资金,加强对农村医护人员的培训,重点支持乡镇两级卫生机构,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效率。

(2)建立健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截至2004年6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市、区)在301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从各试点情况来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农民疾病就诊的比例,缓解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医疗问题。2009年政府报告中,关于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数据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人口8.14亿,参合率91.5%。这些数据表明,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得到了高度的重视。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一方面我国综合经济实力有了很大提高,政府财政收入也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另一方面当前进行的政府财政改革已由“吃饭财政”向“公共财政”过渡,通过政府机构、事业机构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减少“吃饭财政”的开支。真正让农民看得起病,看好病,使医疗服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取信于民,促进农村医疗工作的健康发展。以保障农民健康为根本宗旨,通过合作医疗制度共同筹集、合理分配和使用合作医疗基金,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减少因病致贫,达到保障和增进农民健康的目的。

(3)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医疗基金筹集机制

从我国的国情考虑,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有责任对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给予资金支持。农村医疗保险资的筹集应采取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支持的办法。集体补助部分要根据当地集体经济状况而定,一般人应占筹集资金总额的20%左右;各级政府也应有适当的财政投入,吸引农民为自身医疗保障投资。农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金的数额以多少为宜,根据已作的调查和我国农村实际,应适当扣除集体与政府可能的补助与支持部分,再按照“以收定支、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地确定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农民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资金以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左右为宜。

(4)防范医方和患方的道德风险

应当在不断总结经验及科学计算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比较合理,并且相对稳定的报销比例来避免道德风险。各地方政府所制定的地方性规章应当加以确定,以保证其相对稳定性。

(5)贯彻医疗救助制度,尽快出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 贯彻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尽快出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

(6)合理布局卫生资源

第一,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第二,中等发达地区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第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

(7)建立解决农村医疗人才缺乏的长效机制

人才问题是制约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瓶颈,农民看病最讲究实惠,最大的愿望是就医方便,少花钱,治好病。然而,这种要求与现实条件下我们所能提供的服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关键是缺乏能够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2003年底,全国乡镇卫生院拥有卫生技术人员90.6万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占1.6%,大专学历的占17.1%,中专学历的占59.5%,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21.8%.大专以上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又主要集中在交通便利,经济相对发达,医疗条件较好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而面向最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般乡镇卫生院高学历人才微乎其微。

由于农村条件的限制,城乡差别的影响,靠分配、派遣的方式已不可能解决农村人才缺乏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试图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向农村流动,如“三定”政策,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城市医生职称晋升前必须到农村服务半年或一年的政策,高等医学院毕业生到农村服务提前转正定级提高工资的政策等等。解决农村卫生人才问题必须靠政府组织、支持,并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后我们要更加重视的是,如何更有效地整合不同机构的资源,使它们能更有效分工合作,向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如何向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一些增量收入,使它们能正常运转;同时约束它们,使它们有能力向广大农户提供免费和低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参考文献】:

6.老龄化社会的医疗保障对策 篇六

摘要医疗保障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通常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福利水平高低的关键性指标。医疗保障制度不仅涉及医疗供求的双方,而且还涉及医疗保障供应等方面,从而是关系最为复杂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走的是一条不平凡的道路,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面临着众多问题,这些都迫切需要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与配套政策。以医疗保障在内的现实经济生活中交易费用不可能为零,制度形式与资源配置效率是直接对应的,因而运用制度经济学来探索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制度 经济 医疗保障

一、我国医疗保障存在的问题:(罗特 外事1131学号1127074147)

1.保障水平总体不高,人群待遇差距大。在我国农村和城市的人在医疗保障制度的待遇和享受上有着巨大的差别,这与国家政策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关系。

2.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第一个方面是,医疗资源的分配在城乡之间差距极大。第二个方面是,医疗资源的分配,在阶层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3.政府对医疗的投资不足。从90年代下半期到现在,政府财政投入在全部医疗支出中所占比重仅为15%-18%左右,占GDP不到1%。而发达国家对公共医疗财政投入则占GDP近8%。投入不足的直接后果便是导致医院的方向发生根本的改变,从以“救死扶伤”为职责变为追求收入最大化,最大限度地提供更多、更贵的药品与医疗服务。

4.保证可持续性方面不足。(1)统筹层次不高。目前仍然以县级统筹为主,共济性不强,基金抗风险能力较差,同时也造成了大量异地就医。(2)医药费用成本控制机制未完全建立。按照医改的要求,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制约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3)经办服务能力不适应事业的快速发展。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普遍存在人员编制、经费不足的问题。还有不少地区信息化水平低,管理手段落后。

二、如何完善政策:(易军 外事1131学号 1127073118)

1.必须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医疗保障水平;

2.要在医疗保障基本制度框架内探索既灵活多样又能有序转换的多种保障方式;

3.要把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作为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4.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规范并强化医疗保险管理;

5.以完善管理规范和运行规则为切入点,推进医疗保险和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

三、医疗保险的主要措施:(黄政妹老服1132学号1126033236)

1.提高封顶线。

2.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2010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要有所提高。同时,考虑均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待遇水平,不断缩小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3.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主要措施:(1)从2010年开始编制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预算,使基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通过编制“赤字预算”等办法,扩大覆盖面,提高待遇水平,限期释放过多的结余(2)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2011年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参保人数较少、共济能力差的省区,逐步探索实现省级统筹。(3)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制约作.(4)改进支付方式,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2010年选择部分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进行试点,逐步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

4.改进医疗保险服务,方便参保群众。主要措施:一是推行直接结算,减少个人垫付医药费用,着力解决参保人员“跑腿”和“垫支”问题。以“一卡通”为重点,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推进省内联网结算,尽快实现同省跨城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做到手续简便、流程规范、数据共享,方便广大参保人员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享受待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员。

5.要把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作为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6.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规范并强化医疗保险管理;这既符合我国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政策方针,也是现在医院所需的。

7.老龄化社会的医疗保障对策 篇七

人口老龄化现状

人口老龄化

由于65岁及以上的人口增加, 德国人口年龄中位数在过去10年内增长了5岁, 比欧盟其余27国的平均值高出3岁。预计老龄人口将继续增长, 到2040年, 老龄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1%。这意味着, 2040年每位老人 (65岁及以上) 对应的工作人口不到2名 (15~64岁) 。

法定退休年龄

2014年, 德国官方规定的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 实际退休年龄为61~62岁, 与欧盟平均水平一致。相比于1996年, 男性工人实际退休年龄增长了2岁, 女性增长了3岁。另外, 2003年以来, 德国55~64岁人口的就业率增长了24个百分点, 2013年到达了63.5%, 比欧盟平均值高出13个百分点。

工作条件

绝大多数老龄工人的工作条件与欧盟平均水平一致, 但工作持续性、在岗培训和情感诉求比欧盟平均水平要高。

健康状况

2011年, 德国50岁男性的预期寿命是30.3年, 比2005年增长了1.8年;女性的为34.5年。65岁男性的预期寿命为18.2年, 比2005年增长了1.4年;女性的为21.2年。

2011年, 50岁男性德国人的预计健康时间约15年, 女性为16年, 稍低于欧盟平均值 (男性17, 女性18) 。65岁德国人的预期健康时间男女均为7年, 稍低于欧盟平均水平 (9年) 。相比于2005年, 2011年德国男性50岁与60岁的预期健康时间增长了0.3年, 女性增长了2.2年。很明显, 预期寿命的增速大于预期健康时间增速, 这意味着人们的寿命越来越长, 而健康状况却并非如此。

2012年, 41%的德国55~64岁员工患有长期疾病 (并非全部与工作相关) , 欧盟平均值为33%, 然而与工作相关的疾病却比欧盟平均值低。肌肉骨骼损伤是德国老龄工人面临的最严重职业伤病 (71%) , 心理疾病次之。它们已成为阻碍工人工作持续性的主要原因。

提前退休

50~69岁员工离岗的主要原因是健康问题或残疾, 仅13%因满足领取退休金条件而退休。63岁及以上年龄的工人中, 59%属于被迫提前退休。2012年, 提前退休的人中, 42%因心理疾病或肌肉骨骼损伤提前退休。

延迟退休

55~65岁的独立劳动者中, 约47%想要延迟退休, 这种现象多见于小型企业。收入较低 (500~1 000欧元) 者, 在工作压力小、对体力要求不高的情况下, 更愿意延迟退休, 其中72%的人希望只是兼职工作。对于他们来说, 灵活的工作时间非常重要。

德国职业安全健康体系

德国的职业安全健康体系是双系统的。一方面是联邦政府管理下的国家职业安全健康部门和16个地方职业安全健康部门, 前者负责多数职业安全健康事务, 后者负责劳动监察。联邦政府和地方州政府在部长会议上讨论问题, 协商各自职责。另一方面是具有自主权的工业及公共部门的社会保障机构, 它们制定有自己的劳动监察法规。这些机构的任务是预防职业事故和职业伤病, 在联邦政府和地方州政府的批准下, 也可出台自己的事故预防法规。

德国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建立在各利益相关方相互合作与磋商的基础上。他们通过“德国职业安全健康联合战略” (Joint Germa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Strategy) 这一活动, 相互协调沟通。在这个框架下, 政府层面的德国联邦劳工及社会事务部 (BMAS) 、16个地方部门及事故保险机构共同制定国家层面的方案, 评估职业安全健康策略, 促进信息交流。

BMAS是管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主要部门, 它负责制定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法案和法规, 同时按照既定职责, 支持员工健康安全项目、劳动力老龄化项目、生产力与工作能力项目等。此外, BMAS还负责监督社会意外保险机构与德国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协会 (BAu A) 的工作。

州政府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的监察工作, 监督雇主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为雇主献计献策。州政府会雇佣劳动监察员完成其工作。各州政府通过职业安全健康技术国务委员会 (State Committee on Occupational Safety, Health and Technology, LASI) 相互合作、沟通。

BAu A主要负责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研发, 促进相关知识的传播, 为政策制定提出建议。它可在危险物相关法的规定下, 自主建立生产安全与健康数据档案。

德国的保险系统是强制性的、属不追究责任保险。该系统通过独立的法定意外保险机构发挥作用, 管理部门有德国法定意外伤害保险协会 (DGUV) 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大会等, 成员分为雇主代表和员工代表。除开展预防性活动外, 意外保险组织还提供医疗和职业康复服务, 以及工伤和职业病的赔付。

政策与项目

德国的社会保障系统涵盖广泛, 从俾斯麦时代开始, 社会保障标准就比较高, 此后, 又进一步得到发展。如今, 保险系统包含了健康保险、事故保险、养老保险、事业保险、长期医疗保险等。这些保险在职业伤病预防与恢复中, 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根据欧盟法规, 德国在综合性职业安全与健康相关法中包含了对弱势工人群体的保护。此外, 没有针对老龄工人的专门立法。《同等待遇综合法案》 (General Act on Equal Treatment) 是为了预防年龄歧视, 而《社会保障法》 (Social Security Code) 则要求雇主保证工作场所满足员工的需求。

在不同层面上 (如在国家层面、地区层面和公司层面) , 德国有一套广泛的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方法、项目和活动。大多数活动是针对所有员工的, 而非专门面向老龄员工。德国把保证员工健康、安全、工作持续性作为预防的最佳方法, 并且认为预防需要在职业生涯初期开展。

政策

近些年来, 由于人们对人口变化、劳动力老龄化, 特别是技能熟练工人短缺问题的讨论增多, 推动了相关政策的出台。德国生产模式的特点是生产高质量、高科技产品严重依赖技能熟练的工人, 因此技工缺乏将对德国产生很大影响。所以, 德国一方面将原来退休年龄65岁, 正逐渐过渡至67岁, 另一方面广泛开展活动, 保证工作持续性。保险公司在养老保险费增长及利益的驱使下, 成了应对此问题最活跃组织之一。一些社会人士也参与了对老龄工人问题的讨论, 他们的视点主要集中于技能熟练工人的短缺、技能的传授和技能的价值增值3个方面。为将老龄工人留在工作岗位上, 许多部门合作协议已于近年达成。

倡议活动

在国家层面, 德国有3个主要的政策性活动与人口变化和劳动力老龄化问题有关, 它们分别为“联邦政府人口战略”“工作质量新倡议”和“德国职业安全健康联合战略”。尽管“德国职业安全健康联合战略”并不专门针对老龄工人, 但在该战略指导的活动中, 绝大多数都涉及了人口变化和劳动力老龄化问题。“工作质量新倡议”下的部分活动, 涉及工作能力、年龄管理等概念。这都有利于工作条件的发展。

在地区层面, 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在2002年发起了“职业健康” (Health at work) 倡议活动。巴伐利亚自由州建立了职业健康风险管理系统, 中小型企业可通过该系统寻求经济支持。另外, 许多雇主也会参与到德国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体系中。一般来讲, 在德国, 不同行业、部门之间的对话质量非常高, 并且这些对话一般均涉及工作条件。

现存问题

多数活动倡议都遵循了整体分析的方法, 其中涉及了人力资源问题、工作场所健康问题、信息交流问题、预防工具问题以及宣传方法问题等。但是, 除少数活动外, 多数活动并没有得到评估。

多数利益相关方认为, 活动应面向所有年龄的工人, 而非专门针对老龄员工, 如果专门针对老龄员工的措施不当的话, 他们很难去反抗。同样, 他们也认为, 这些措施不能只针对老员工, 而应面向所有员工, 因为今天的青年员工会成为今后的老龄员工, 所以对他们采取措施同样重要。另外, 企业规模对该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预防计划有很大影响, 尤其是微型企业, 最为棘手。由于微型企业的资源有限, 在职业安全健康预防活动和员工身体恢复返岗活动中可发挥的作业微乎其微, 而地区间的企业联合和社会保障机构联合, 是帮助这些企业实现目标的最有效途径。有企业代表认为, 年龄管理对管理者来说是项新任务, 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关的知识体系, 寻求外界支持。

康复返岗

在健康、安全和可持续性的工作条件下, 延长工作年限意味着必须保证曾受疾病困扰或因事故长期休假的员工, 得到返回工作岗位所必需的支持。通过促进员工返岗, 让那些本会选择提前退休或需要残疾补助的员工重新就业。

在德国, 保险机构在让受疾病困扰人员和事故受伤人员康复返岗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由于产生健康问题的原因不同, 负责机构也会有所不同。

国家层面

《社会保障法》是所有康复相关法的基础, 其中“残疾人士的整合与康复” (Integr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of Disabled People) 部分于2001年引进, 主要是为了减少不同康复法律间的差异, 降低复杂性。根据《社会保障法》, 德国员工的康复过程包含以下3个步骤: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而康复返岗可分为2个层面:工作单位内和工作单位外。工作单位内, 鼓励雇主对出现慢性疾病或有长期离岗表象的员工做出积极响应。单位外, 保险公司要监督康复服务以及完成康复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国家行动计划”是另一个重要文件。德国正根据该文件积极地建立相关程序, 它们将会在今后10年内对所有德国人产生深远影响。

“康复而非养老”, 是德国康复体系形成的主要依据原则。它清楚地表明了返回工作岗位是第一选择。该原则的形成不仅是因为整体政策的要求, 还源自于保险公司的推动, 因为保险公司要对因病离岗超过6周的工人进行赔偿, 为了减少对暂时或永久性伤残人员的赔偿, 保险公司自然支持这一原则。

为了克服伤病和残疾, 德国的康复体系包含了广泛的措施, 包括医疗、职业和社会康复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提供。康复, 不仅要消灭当前的疾病, 还要预防今后的新发疾病。有专家指出, 德国最近收紧了对残疾赔偿金的发放条件, 这使得整合劳动力市场的推力加大。

公司层面

《社会保障法》要求, 若员工在连续6周或1年期间周期性因病离岗, 雇主就要为他们进行工作场所整改管理。然而, 似乎没有任何具体措施来帮助雇主落实此要求。其实, 雇主可以从法定意外保险机构获得工作场所整改所需的部分资金与技术支持。

倡议活动

融合活动 (Initiative inclusion) 是落实《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而发起的国家行动计划。该活动有1亿欧元的资金, 其目的是帮助严重残疾学员的进行职业定位;支持企业为严重残疾人士创建新式学徒培训等, 鼓励更多严重残疾人进入劳动市场。

无障碍就业倡议活动 (Jobs without barriers) 始于2004年, 由BMAS与雇主、工会组织、残联等共同发起, 主要目标是为严重残疾的青年提供培训;增加他们在中小型企业的就业机会;加强对他们的职业防护。人们应该明白, 德国对残疾人的定义非常开放, 因此它涉及大量存在健康问题的人群。

建筑行业康复计划 (Reha Bau-Rehabilitation in the building sector) 由雇主责任保险协会 (The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 Association) 于2000年在建筑行业发起。经医师同意后, 住院员工可参加3周的康复返岗项目, 它包含了提拉重物训练和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工作场所培训。

现存问题

德国的康复体系非常全面, 且运行良好, 但将来的活动还要遵循如下建议:促进康复信息沟通, 公司一体化管理的落实, 不同利益相关方间的交流和社会保障机构的良好合作。

参加康复计划的人中, 约80%返回到了工作岗位, 另一方面, 几乎半数申请工作能力下降保险的人并未参加国康复返岗计划, 这表明康复计划还有提升空间。证据表明, 在德国参加康复计划的机会是不平等的, 比如与社会地位和教育有关。考虑到社会公平, 这个问题需要解决。

德国的康复体系非常复杂, 比如, 康复机构各异, 康复服务范围繁多。涉及到的个人或企业经常为此感到困惑。另外, 雇主没有动机去落实公司的整改计划。当员工患病时间较长时, 员工会从健康保险中得到补助, 因此不会对雇主造成直接经济负担。所以, 雇主应该多了解信息, 学习落实康复返岗政策的益处。工作场所一体化管理是执行康复返岗活动的具体内容之一, 然而, 在专家看来, 目前德国企业的执行情况并不能令人满意。

总结

由于德国55~64岁的工人比例远远超过欧盟平均水平, 许多工人患有长期疾病, 其中多数人因为这些健康问题提前退休。这些现象表明, 提升工作持续性尤为重要。由于人口老龄化高于欧盟平均水平, 德国近些年已持续专注于社会人口年龄变化问题和工作人口年龄变化问题。

德国的职业安全健康预防方法和提升工作持续性的方法比较全面, 平等考虑到了所有工人, 并且人们也一直关注着劳动力老龄化项目的成效。这些项目主要解决人口年龄变化、工作能力评估、年龄管理、提升工作场所健康、患病工人康复返岗等问题。除政府之外, 最近10年, 社会人士、保险公司也都广泛致力于高水平活动项目的开展。

8.社会医疗保障一体化研究综述 篇八

摘 要 构建城乡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新时期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针对构建城乡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问题,学术界提出了各种见解与观点,对此本文从必要性、面临的障碍、如何实现几方面进行综述,以期得出解决此问题的有益启示。

关键词 医疗保障 城乡一体化

一、城乡基本社会医疗保障一体化研究现状

(一)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当全民医保已经成为既定的目标,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体系就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必然的和关键的步骤。因此,关于必要性,目前学界基本上已基本形成共识,并从制度本身的缺陷、公平和效率、可持续发展等多个角度对必要性进行了论述。

刘斌,认为建立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险体系是公平性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是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建立可持续发展医保体系的迫切需要;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的需要。董文勇,医疗保险制度不统一的严峻现实不仅损害了公民权利的横向公平,而且不利于提高有赖于劳动力流动的经济效率。盛钢、黄东平,认为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日趋明显、城乡资源 日益统筹整合的背景下,实行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是必然选择.并进一步论证了实现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性.并认为城乡一体化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力求政策推行“一体化”。

(二)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体系面临的障碍

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高速发展,目前我国已具备建立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的经济条件,但由于长期二元社会结构导致的巨大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现有医疗保险体系自身的缺陷 加上理念不清、思路不明、认识不到位等原因,统筹城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也面临诸多障碍。最大障碍是人们传统的价值观念与错误的思想认识。两大难题在于制度和财务可持续性。难点在于医疗保险法制建设不健全,强制性参保和规范性监管存在法律障碍,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不到位,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经济障碍,管理服务体制不统一,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统一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存在体制障碍。

(三)如何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

1.本医疗保障一体化改革模式

郑功成等,认为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方向是从多元到二元,再由二元到一元的制度安排。提出了三步走战略:第一步(2008至2012年):建设覆盖全民的多元化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并轨;第二步(2013至2020年):建立区域性统一的国民医疗保险;第三步(2021至2049年):建立公平、普惠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

顾昕,认为在十一五期间,三大公立医疗保险的运行模式和行政管理体制大体上可以维持现状,即以人群的社会身份划定参保目标,分立运作。但十二五期间,三大公立医疗保险可以打破身份限制,向全体国民开放,构成保险缴费水平不同、给付水平不同、服务水平不同的三层次公立医疗保障体系。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医疗保障的城乡一体化水到渠成。

王东进,也提出实施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10年,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四项保障制度的框架建立起来;第二步,探索各项保障制度之间衔接的有效途径;第三步,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杜长宇,多元基本医疗保险体制从封闭走向开放的改革路径可以分为三步:第一步,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到2011年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目标。第二步,财政继续加大对两项制度补贴,提高农民的缴费比例,缩小筹资水平的差距,并最终并轨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二元全民醫保体制。第三步,从2021年开始,根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效果、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等综合因素,择机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建立全国统筹的一元基本医疗保险。

2.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的切入点

一些学者以农民工为切入点,如:朱俊生,建议由农民工根据本人的经济情况和医疗需求选择参加新农合还是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在制度之间建立通道与接口以便于相互转换,鼓励有缴费能力的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李珍,指出将外出务工人员捆绑在新农合制度内的做法给被保人带来不便,建议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在就业地区参保的机制。宋宝安,认为应根据农民工的流动性特点,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出制度安排。

另外有学者以富裕地区为切入点,如:陈文玲,认为富裕地区农村可以率先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其他地区分阶段实现与城市居民享受的医疗保险制度接轨。以上三个学者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衔接的第一步应着眼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

二、简要评述

通过上述文献研究可以看出,分歧与争论一直影响着构建城乡衔接的医疗保障制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下列问题值得进一步关注:一是应在宏观性与概括性研究基础上,进行深入细致的定量研究与可行性论证;二是要注重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衔接的突破口研究与系统性研究,避免孤立地探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问题;三是在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如何衔接的问题上,操作性不够强,研究比较模糊,缺乏详细的分析与论证;四是应重视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实证研究,尤其要对解决医疗保险基金存在的潜在财务危机问题进行制度设计:如何根据经济增长和城乡差距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缴费标准,如何对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以及各方责任的调整给予定量分析等。

参考文献:

[1]杜长宇.开放视角下我国多元基本医疗保险体制的辩证分析.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0.7(第3卷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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