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14篇)
1.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一
澧县道路运输管理处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 任 状
澧县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5年度
澧县运管处机关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
任
状
为切实有效地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单位内部稳定和良好秩序,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工作目标
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盗窃案件的发生;不发生泄密案、事件;不参与集体上访和危及内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集会、聚众闹事等活动。
二、责任范围
机关每名工作人员是本人办公区域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人,全面履行其责任。
三、目标管理要求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工作指令。
2.熟悉各种消防、安全器具的使用方法,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妥善保管文件、文稿等,微机应设置开机、登陆密码防止泄密。
4.下班关闭电器、电源,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用电引发的火灾和盗窃案件发生。
5.不得在办公室内就餐,存放食品。
6.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确保自身安全。
7.不参与危及内部、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和违法活动。
8.有安全意识,在办公区内见到陌生人主动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9、在办公区域、档案室、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目标考核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每月的绩效挂钩评分汇总,作为遵章守纪和岗位履责的考核内容。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依据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本目标管理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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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二
一、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
1. 在机关党建责任落实的主体认定上,存在着“虚化”的现象
机关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自所负的责任存在模糊问题。责任追究对象不够明确、难以界定,存在责任主体认定“虚化”的问题。在从严治党的要求下,机关党建责任制显得尤为重要,但对出现问题后如何追究问责,尤其是对各个主体的责任如何认定,《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没有规定,实际操作往往难以把握。
2. 在机关党建责任落实的主观认识上,存在着“淡化”的现象
目前,抓机关党建首先要解决的是主观思想认识“淡化”的问题,也就是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由于认识不到位,对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和保障重视也不够。实践中,有的部门党组(党委)对机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活动经费解决不力,干部配备不符合要求。“业务工作是硬指标,成绩实实在在;党建工作是软任务,体现不出政绩”这样“重业务、轻党务”,“一手硬、一手软”的思想仍然存在。在机关党务干部的使用上重视不够,机关党建岗位上仍存在“出生入死”的现象。
3. 在机关党建责任落实的客体指向上,存在着“泛化”的现象
机关党建工作指向的对象客体就是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下,加强党内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但在这个问题上,还存在着模糊的认识。有的领导把很多不属于机关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性工作交由机关党组织去做,党建工作指向的客体存在着“泛化”的现象。指导理论和思路的认识不清,导致工作重点不突出,直接影响着机关党组织的职能作用的发挥。
4. 在机关党建责任落实的客观表现上,存在着“单一化”的现象
实践中,机关党建工作容易陷入窠臼之中,如不能突破就党建抓党建的旧框框;不能突破自我封闭、自我循环的小圈子;不能突破党建工作是务虚的思维模式;不能突破党建工作主要靠经验、靠传统、靠教育的旧套路。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机关党建工作往往找不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不能很好地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容易僵化和口号化。
二、为进一步健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 在责任定位明确方面,要完善部门机关党建“五位一体”的责任体系格局
机关工委负责领导机关党的工作,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处室和直属单位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党组(党委)书记作为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机关党建工作,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机关党委书记根据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要着眼于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责任网络,将机关党建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部门内的各个处室和各级干部,落实到各级基层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确保机关党的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不断完善和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 在责任分解落实方面,要建立机关单位各责任主体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
要发挥部门党组(党委)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党组(党委)作为抓党建的责任主体,重点要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和管理责任。要明确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的责任,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要明确党支部具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在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量化刚性要求。对每项具体责任加以细化,确定具体的工作要求。做到既要有总体的要求,又要有具体的内容,纲举目张,真正将机关党建工作抓出长效、抓出实效。
同时,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主责主业,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 在责任落实保障方面,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资源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的保障机制
加强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支持力度,确保符合规定要求。进一步树立“任用干部看党建”的鲜明导向并落实在行动中。干部选拔任用时,一是把党建工作评价作为一项重要的考察内容,二是部门内干部的选用要听取部门机关党委的意见,并把它作为一项规定环节,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权威性。高度重视机关党务干部(包括专职党务干部和总支、支委成员)的队伍建设,重点选用文化层次高、思想政治坚定、品德优秀的青年党员干部,保证机关党务干部选用渠道通畅和队伍质量有保障。加强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交流。真正让机关党务工作者干得起劲、干得舒心、干得有力量。
此外,建议:(1)设立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人事部门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便于形成合力,更好地贯彻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2)探索整合增强部门机关党建资源,实行部门一级的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机制。解决过去抓党建的不管人事、抓人事的不管党建的脱节问题。(3)探索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巡视工作制度,建议党建巡视与纪检巡视相衔接,由工委组织带队,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确定不同专题分类巡视,设定工作时间表,真正以巡视带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4. 在责任落实考评方面,要健全机关党建实效考核评价和工作报告述职机制
将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纳入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同时,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党建工作考评机制。考评中,要坚持突出重点、量化透明的原则,系统地将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逐项任务予以具体分解和尽可能地量化,科学合理地确定责任目标,努力使机关党建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使机关党建的考核评价真正具备现实工作中要求的可操作性。
同时,要通过党建专项述职制度加强考评,倒逼机关各部门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各单位机关党委向工委述职,述职报告须经部门党组(党委)审议。各机关纪委向纪工委述职。工委、纪工委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考评。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工委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积极探索机关党委、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述职的具体形式。
5.在责任违反追究方面,要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和失职失责的追究机制
3.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三
摘要:目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基本可以同施工单位比肩,有些对监理单位的处罚甚至超过施工方。这也是建筑行业的一大怪现象,监理现在处于明显的权责不对等状态,监理的安全责任风险越来越重,整个监理行业演变为“高风险”行业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有效规避防范安全监理的风险,是我们监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安全责任风险;自由裁量;权责不对
一、当前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形势严峻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时代,建设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均居世界之首。建筑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已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业其后的第四大产业。但其蓬勃发展的背后,却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存在:安全事故频发。在我国的各个行业中,仅次于矿山采掘业和交通运输业,高居第三位。每年的死亡人数据统计已占到全国生产事故总数的25%以上。建筑安全生产的形势十分严峻,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对此,国家加大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力度。监理单位作为当前建筑市场的三大责任主体之一,不容回避地从幕后被推到了前台。在近几年所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中,不管是公开还是未被公开报道的,监理单位被处罚、从业人员被判刑的事例,屡见不鲜,监理整个行业一片惊呼声:“狼来了”。
自从2000年10月25日江苏南京电视台演播厅施工中发生模板支架倒塌事故,2002年总监首次被判刑以来,各地相继发生监理人员被判刑的事件。由此引发整个监理业内的大讨论:监理到底应不应该负安全责任。业内为此争论不休。2003年11月24日,由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签发的第393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正式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监理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争论到此告一段落。
《条例》把监理的安全责任明确了,却并没有给监理相应的权力。监理只是一个提供技术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没有相应的处罚权——行政权利,却要承担起如此沉重的安全监理的社会责任,形势对我们是非常不利。自从《条例》实施以来,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数量并没有减少的趋势,倒是监理从业人员被吊销执照,被追究刑责,监理单位被降级受处罚的事例越来越多,影响大的有北京西西工程四号地项目模板支架倒塌事件,湖南凤凰桥垮塌事件,去年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塌楼事件等,不胜枚举。突出的问题是:发生事故后,对监理安全责任判定的自由裁量有扩大化的趋向。就像去年媒體曝光的一些楼歪歪、楼裂裂,楼脆脆、桥糊糊等事件,一发生事故,都是施工方和现场监理人员首先被控制,随后就做出处理。从经济角度分析,现实情况是:施工现场除建设单位外,监理单位是获取利益最小的一方,和施工单位获取的利益不可同日而语。目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基本可以同施工单位比肩,有些对监理单位的处罚甚至超过施工方。这也是建筑行业的一大怪现象,监理现在处于明显的权责不对等状态,监理的安全责任风险越来越重,整个监理行业演变为“高风险”行业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二、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严重的原因
1、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 扩大了监理工作从业风险
《条例》对监理的安全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但并没有给监理相应的权力。有关部门对《条例》的释义或意见出现了多种版本,其共同点是扩大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范围和职责,层层加码,进而形成文件,成为各级部门对监理惩罚的依据。
继《条例》颁布后,建设部及其职能部门出台了多个文件,逐渐增加了监理的安全责任。2005年9月1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开始执行;2005年10月12日,《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发布;2006年10月16日《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发布;2007年5月28日,建设部又发出了《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08年1月28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发布等等。建设部每出台一个文件,对监理的安全责任就加重了一个砝码。从《条例》最初出台的监理的安全责任是“审查”“制止”“报告”“执行”,层层加码,内涵逐渐延伸,基本上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几乎全部“合理合法”复制到了监理的头上。
现在监理行业的发展,并非建立之初所期望的“高智能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是成为建筑业一个无所不包的“万能”行业,“监理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好事轮不到,坏事都摊上”此是现代监理的真实写照。仿佛一夜之间,监理什么都懂,什么都管,成了万能人物。无所不包,无所不会,好像工地上有了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的任何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事实上监理既不是对安全生产全权负责的施工方,也不是肩负着社会公众安全监督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而发生事故后,监理却首当其冲屡次被处罚、判刑,监理行业几乎欲哭无泪!
2、建设单位(业主)行为不规范
建设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招投标工作中经常暗箱操作,低价招标,签订阴阳合同,缩短合理工期。好些建设方在工程前期手续未办理,资金未落实的情况就匆忙开工。施工方为承揽工程“低价中标并垫资施工”,导致在工程所需安全资金上大打折扣。施工中业主又一味讲进度,压缩合理工期,使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
3、施工单位整体行业素质下降
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尤其在这个历史阶段超常规的发展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施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其整体素质却在不断下降。市场经济条件下,又催生了建筑市场混乱的很多不正常现象;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投标相当普遍。“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包工头指挥、农民工干活”就是对当前相当规模的施工队伍的真实写照。
4、监理单位自身存在问题 在当前建筑市场三大主体中,多种原因造成监理地位较低。由于存在着监理投标中业主压价压级;监理单位之间自相残压等不正当、不规范的竞争;监理行业又风险大、收益低,优秀人才流失严重;从业人员数量与建设规模相比明显不足,造成部分素质不高,业务平平的不合格监理人员充斥市场,这部分监理人员缺乏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缺乏对现场隐患的敏感性,难以承担安全监理的重任;以上种种导致监理单位整体素质不容乐观,难以满足现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三、监理工作如何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
(一)监理企业应加强与监理协会的沟通
工程监理协会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社团组织,是政府的助手和企业的参谋,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全体监理企业的娘家人。监理企业要保持与监理协会的沟通和联系,为工程监理协会出谋划策。首先,监理协会牵头组织各级监理企业订立行业自律公约时,监理企业应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改变目前监理同行业间互相残压,恶性竞争的状况;其次监理企业要协助监理协会,建议政府部门制定出有利于监理行业发展的好的政策和方针,为监理现在面临的严峻安全责任风险解压、减压;再次,必要时邀请监理协会对本监理企业调研,对监理工作规范分类指导,促使监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二)监理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避各种安全责任风险
1、监理单位应制定各级安全监理责任制和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层层落实,搞好安全监理工作。
2、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企业内部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版》《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办法》等实用的安全监理方面技术支持文件,指导安全监理工作。
3、监理单位应设臵公司级的安全管理机构,综合配备专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实现资源共享。针对工地的一些重点危险源:如对临时用电、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等重点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检查,以减轻项目监理部一线人员的压力。
(三)项目监理部应完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企业《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实施办法,审查全面,巡视检查,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建立业主,施工单位、监理方每周一次联检制度。同时要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大力配合,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并要做好日常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组卷归档工作。
(四)监理从业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从以下八个方面展开工作:
1、该“做”的一定要做:
监理接收工作第一步,应熟悉合同,明确任务,人员定职定责,组织实施开展工作,要熟悉设计图纸,向业主提出书面建议,编制项目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都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交底会。总监一定要转变观念,重抓管理,督促做好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2、该“审”的一定要审,要审查全面:
监理工作中要求业主、施工方提供相应资料。现在业主的行为很不规范,施工方素质低下,资料收集不上来一定要书面发文催促,并在监理会议上提及,做好监理例会纪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准备阶段做好五个方面的审查、审核工作,分清哪些该做技术性审查,哪些该做程序性审查,审查重点是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审查者自身要具备一定的安全专业知识,要有一定的现场安全隐患辨别能力。
3、该“查”的一定要查,检查督促到位:
要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做好各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重点核查现场开工条件,各项安全措施是否齐备。符合开工要求才能签发“开工报告”。
开工后的周边环境一定要观察好。地处山区的工程,到处是边坡、沟坎,砌筑挡墙较普遍,业主为省钱,挡墙好多断面不足,挡墙回填土质量不过关,要高度重视。要观察拟建建筑物周边是否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施工方的保护措施是否有效和有针对性。
对工程出事频率高的以下方面,一定重点督查。
4、该“改”的一定要改:
对监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小问题、抽烟、戴不戴安全帽,口头指出,下来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对“四口、五临边”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要下发书面通知,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和总监沟通,及时处理。很难办、或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监理单位,请单位协助解决,每月监理会议一定要提及所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各种隐患,并形成决定限时整改,必要时一定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5、该“停”的一定要停:
在具体的监理实际工作,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6.1.2条所列的五种情况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按规定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
6、该“报”的一定要报:
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严重安全隐患,一定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使用电话报告的,要有记录。事后要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一定要向本监理单位做出汇报。
7、该“学”的一定要学:
监理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文件,强制性标准的学习,要学法、懂法、用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等以及有关施工安全方面的规范、规程、办法一定要全面学习,合理应用。
8、该“理”的一定要理(主要是指工程资料的整理):
工程资料的整理要专人负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尤其是收发文制度,一定要建立,不能怕麻烦。对业主的发文,施工方的发文,签字手续一定要完备,谁收谁签字,坚决不能代签。俗话说:凭在纸上,凭不在嘴上。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理保存的书面资料(尤其是日常监理安全内业资料)是自身最有说服力的举证维权凭据。
四、结束语
前述几个方面的工作,监理单位及监理从业人员,一定要全部做到位。以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险。不作为,工作就会有缺失,就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南京、上海、北京等所发生的监理被判刑事件,都与自身不作为有很大关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哪些工作做了,哪些工作没有搞,一定要陈述,表达清,做好举证维权工作,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王战果:中国建筑工业,2011
[2] 倪新贤:黄河水利,2010
[3]参考网络论文资料:毕业设计外文翻译,道客巴巴
[4]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011
4.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办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办机关实际,特制定如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办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
1、党组书记为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既对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负责,也对党建工作负责。
2、党组将机关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格局中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建情况的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机关党支部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抓好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抓好机关党支部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支持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需要。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和先锋模范作用。配合综合科做好党员的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对党员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按期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机关党的建设情况。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好支部的换届选举以及届内的调整工作,不断加强支部建设。
三、党小组党建工作责任制
1、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直接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2、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 l次,专门组织党员学习或专门研究党务工作方面的事宜。
3、定期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检查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的情况,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任务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讨论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四)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工作。
二、组织设置和委员职责
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和委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书记: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议,研究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的贯彻意见,讨论决定编办党建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重大活动安排,检查执行落实情况;负责支部自身建设,协调和督促各委员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负责支委会建设,及时组织讨论配备支委会组成人员,指导其开展工作;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情况,接受党外监督。
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完成书记交办的其它事务;协助抓好支部自身建设,党风廉政以及机关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积极帮助和协调工会、青工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根据党章规定和工作需要,拟定支部设置、调整、改进和换届意见;组织开展支部组织生活;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支部的创先争优计划,做好先进
听取各行政领导的意见建议,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由支部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支部作出的决定,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保持总体工作步调一致。
(二)党员大会制度。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实施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进行党内选举事宜;讨论其他需要由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支部委员会议制度。支部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年不少于四次。委员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对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意见,支部各项工作计划的执行、检查和总结,讨论党员发展工作,讨论确定阶段性党建工作。
(四)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检查支部决议执行情况,思想、作风和学习方面的情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适合机关特点、形式多样的活动等。
(五)党课教育制度。党课由支部统一组织,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也可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
和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详细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作为考核使用干部和评选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之一,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九)党内监督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方法,对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对监督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十)思想政治工作制度。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并指导机关工、青、妇组织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培养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团结协作、遵章守纪、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让领导和群众满意,为机关作出表率。
(十一)党员思想汇报制度。主要内容是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和不良倾向等。汇报的方式是,党员定
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
6.党员要树立终身学习、带头学习的思想,要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素养、道德修养,掌握新的工作技能。
(十四)支部党员发展制度。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1.申请人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被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未经统一培训或培训课时不足、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展。
2.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后上报机关工委。
3.凡是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已列入重点考察并完整填写考察登记表一年以上、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发展计划。
4.认真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要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要求其填写时实事求是,符合规范,字迹端正、工整、清楚,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1延长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时随同《入党志愿书》一同报机关工委审批。
(2)预备期内,预备党员应在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按照规定按时交纳党费。
(3)转正后的党员材料,一律由支部交机关工委。
(十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党支部在计算交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1.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党费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党支部不能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党费。
2.党费必须专人收缴,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的收缴。
3.党员增加工资后,以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按比例交纳党费。
4.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5.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5.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篇五
9、工作纪律。(15分)
(1)遵守出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全年出勤在220天以上。(5分)不允许打牌、下棋、窜岗聊天和职工间不配合的现象发生,发现一次各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遵守人事纪律。严守相关人事纪律,不跑风漏气,不擅自答复,不循私情(10分)。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接相关规定处理,该项分为零。
10、风貌建设。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形象、使用文明用语、办公场所整洁有序(10分)。发现一次着装不整、说粗话、脏话以及办公室脏乱差扣2分。
三、奖惩
(一)加分
1、个人获国家级、市级、县委县政府表彰分别加8、6、4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
2、科室获国家级、市级、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该科室职工分别加6、4、2分,获县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
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加1分。
3、办事公道、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受群众书面表扬的加2分。
4、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行为受群众书面表扬或得到相关部门嘉奖的分别加2分、5分。
(二)扣分
1、个人被通报批评扣5分;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扣10分;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扣20分。
2、科室被国家、市、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该科室职工分别扣6、4、2分。
3、工作失误、生活 受群众举报的一次扣3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成立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XX同志任组长,XX同志、XX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年终由考核小组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内容,以原始资料数据为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
(二)兑现办法
将年终奖金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成绩越好,所得奖金越高,打破平均主义。
6.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六
一、主要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机关事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研究制定了《X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履行“一岗双责”,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确保各项任务切实落地。
(二)抓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线。坚持把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廉政工作的首要任务,X月中旬至X月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学习廉政工作指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纪委、省市区纪委全会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集中观看《执纪者说》典型案例视频,并结合后勤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强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德。二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工作。制定《2020年度廉政谈心提醒教育计划表》,并根据计划安排,按照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话、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人员谈话的原则,开展廉政谈心工作。三是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培训。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邀请纪检组领导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作党风廉政专题讲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树立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的廉政意识。四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围绕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领域的重大风险,开展“找风险、补短板、严防控”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项活动,建立全面的“问题清单”、精准的“落实清单”、明确的“责任清单”、有效的“整改清单”,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发生,有效防范化解各类腐败风险。五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红脸出汗,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警觉、警戒、警醒。六是抓好节假日廉政提醒工作。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期间,指定公车停放地点,认真落实单位值班工作,并通过短信、微信平台发送廉政提醒信息,切实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廉洁自律。
(三)抓监督检查,切实转变作风。一是推进“三清单一承诺”行动。严格落实区纪委工作要求,对照“三清单一承诺”开展自查,重点排查落实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中存在的不足、落实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可能衍生“挈篮子”问题的制度缺陷,并组织全体人员签订反对“挈篮子”承诺书。二是加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督查。严格贯彻落实《X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市关于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和清理整改的密传电报精神,加强对全区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督查,重点围绕今年全区机构改革工作,对全区所有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完成了退二线干部与部门领导安排同一办公室办公和办公用房超标X—X㎡等问题整改。三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继续推进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建设,完善档案管理、调度管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车辆GPS七大功能模块,规范人员统一管理、车身统一标识、车辆统一停放、用车统一调度、费用统一结算等五统一管理。春节前,组织工作人员对各街道、部门用车审核报备、出车记录登记、GPS设备信号、车身公务标识、油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做好整改。四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上班期间作风效能各项规定和考勤工作纪律,X月份开始,全体人员实行钉钉考勤,签到、请假、公出全部通过线上操作,有效规范管理。同时,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口头告诫和效能提醒。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有的支部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工作精力投入相对较少;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理想信念还需进一步坚定;有的党员干部进取意识不足,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还不够迅速有力;有的部门纠正“四风”不够彻底,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机制措施还不够健全,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面对这些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解决。
三、2021年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执纪监管力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增强自身抵御风险和运营增收能力。
(一)狠抓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铸魂魄。一是坚持较高的政治站位、时代定位、工作高位。中心党员领导干部,要忠诚于党的纲领,坚定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核心,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融入到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中,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更好地贯彻落实。二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策导向、价值取向。中心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讲座、主题党课、新时代传习所、e支部等新时代新思想学习阵地和平台,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三是坚持把握好党建工作的标准、标尺、标杆。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推进公积金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坚持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防止碌碌无为。公积金工作对外只有一项行政权力,看似能做的不多,其实需要改进的还有很多。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入服务对象“听民声、解民忧”,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丰富服务手段。今年全部归集业务都要实现线上办理,提取业务上线比例也要适当提高;要加大数据建设,引入智能化办理设备,让缴存职工在“人机对话”中便捷办理业务。
(二)抓主体责任落实,管党治党强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定期议党、专题议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党组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支部书记履行本支部、各处室负责人履行本部门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压力传导和责任下沉。二是强化议事制度建设。按照《中心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决避免用其他形式取代党组领导;一把手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准确把握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中心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营造尚廉崇廉氛围,不断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四是深入开展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要以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打击住房公积金骗取、骗贷为重点,创新公积金监管机制,完善涉黑涉恶防控机制,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种涉黑涉恶行为,使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营造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环境。五是进一步加强扶贫攻坚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对照中央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问题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在包保的郭家村继续抓好产业扶持,坚持因户施策、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收益直接返给贫困户。帮助建强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六是深入推进“两锋(风)行动”。按照党工委要求,结合中心职能,通过深化“最多跑一次”工作、窗口建设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创设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的党建活动载体。为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中心将下发《中心党建工作要点》,扎实全面落实和推进党建发展。
(三)抓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树形象。重点做好监督执纪和正风肃纪工作。一是严抓作风建设。巩固干部作风大整顿成果,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警惕防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新表现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处室和分中心纪律作风的日常监管,紧盯重大节日节点,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针对发现问题定期通报,督促整改。要继续实施“抓作风、抓纪律、抓窗口”的三抓行动。从本月开始,各分中心服务窗口将实行绩效管理,让多干、肯干、服务好、效率高的同志得到实惠,同时带动中心整体服务水平提升。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纪和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廉洁教育。盯紧重大项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保障资金安全,严肃查办问题线索,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用好问责利器,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三是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在公积金贷款、提取等领域吃拿卡要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精准发力、持续加压,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行风正气,不断增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7.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七
一、机关公务车辆的工作特征
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是一个关系到机关安全有序及时管理多方面业务,涉及到机关上上下下、多方面多部门的技术工作,与社会其他单位的车辆工作相比有着一定的差别,其特征可以简单概括为公共性、机动性、分散性和技术性。
公共性。公务车辆保障着机关各项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工作内容复杂各式。包括领导用车、重大活动用车、各处室业务用车、离退休老干部用车等等各个方面。
机动性。约有一半以上的公务活动都有一定的突发性,每一辆公务车辆都要准时、灵活地调度应用。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分散性。由所承担的任务决定,驾驶员基本上都是单人单车执行任务,时间、空间上都是非常分散的。
技术性。车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极强的工作,车辆驾驶员不但需要拥有娴熟的驾驶技能(对动作方式的一种概括,是按一定的方式反复联系或模仿而形成的熟练的动作),并且还要懂得车辆的构造与原理,掌握车辆的基础维修和保养,才能使保管车辆正常应用,应对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因此,要准确把握公务车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切实增强车辆的调度管理。
二、车辆调度管理的几项原则
怎么样对一个单位的车辆进行合理调度,使其发挥最大的应用价值至关重要。车辆的调度管理有关到车辆的档案管理,驾驶员档案管理,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车辆应用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等。本人联系机关的实际情况,谈一谈车辆调度管理的几项原则。
办事原则。工作中,要树立为局机关大局办事、为各个处室办事、为老干部办事的意识。司机应保持车容整洁,干净卫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随时出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圆满完成每次出车任务。
效率原则。统一调度是确保出车效率的关键。我局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局领导公务用车优先保障,各处工作用车需提前申请,并阐明用车事由、去向、起止时间,办公室遵照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远后近的原则安顿应用,必要时合并出车,大大提升了用车效率,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节约原则。坚持对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降低运行成本。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一定报分管主任同意,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补缀点)进行补缀。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一定当月算清,并颁布油耗量、维修费等费用。司机应根据车辆的特征,用正确的、科学的方法驾驶车辆,尽量减少耗油和其他方面的损耗,节省开支,延长车辆应用寿命。
另外,还应做好车辆资料管理工作,如车辆的年度审核和换证等。
三、安全管理是公务用车管理的重中之重
公务车辆管理中要以安全管理为中心,安全行车,直接影响到各项公务活动的完成和机关的全面建设,更加关系到每个人生命财产的安全,须长抓不懈。
1、成立安全管理组织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机关业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对局机关的行车安全进行管理。具体检查、监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定期对车勤人员思想状况、车辆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抓、时时有人管。
2、搞好安全行车教育
坚持每年组织安全骨干培训,每季度开展安全行车系列教育活动。一是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爱岗敬业意识,提高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二是进行法规制度和安全常识教育,请地方交警讲交通法规、安全常识,传授预防事故经验;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规定,引导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三是进行警示教育,利用电视、网络,组织观看预防车辆事故录像,在驾驶员中开展对自己的前途负责、对自己的亲人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单位荣誉负责的“四负责”大讨论,引导驾驶员把各级领导的要求、亲人的嘱托、个人的成长进步、机关的建设与安全工作联系起来,增强驾驶员保安全、重安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注重法制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安全管理工作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坚持以人为本,以管理好人的思想为基础,联合工作重心和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是指某样方面的内容集中收集,就形成专题,网络上通常指游戏专题或者新闻专题)教育和随机教育。要重点抓好思想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践性,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第一”的意识。在教育活动中,联系实践,分清层次,对驾驶员重点进行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常识的教育,使每一个驾驶员都明确本身所负的责任。自觉服从交通管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别的的法律、法规。做到“重在预防,安全第一”,强化驾驶员的法律、法规意识。自觉地履行好本身的职责,摆正位置,不开特权车、违规车。
4、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面对机关处室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人员分散执行任务、点多面广、安全压力大的特点,采取分工负责、目标管理、效绩考评等办法,通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促进行车安全工作的落实。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车辆维修保养、油材料的供应保障工作;计财处负责组织扎实有效的管装爱装、驾驶员管理和驾驶证审验工作。明确干部、骨干带车责任,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多措并举,把提高素质作为确保行车安全的支撑点。
5、定期维修保养,安全从硬件抓起
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目的在于保持车辆表面整洁,降低零件磨损速度,提升车辆使用寿命,要主动查明故障隐患并及时予与消除,使车辆技术性能的经常保持正常状态,更是安全行车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坚决落实车辆定期检查制度,坚持每日检查。对运行车辆严格落实“出车前认真检查,行车途中把稳观察(细察事物的现象、动向;考查或调查),收车后清洁保养”。做到小故障不过夜,确保车辆良好状态;要坚持每个星期保养,每个星期坚持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的擦拭保养,特别是启封车辆,认真检查车况,准确、有针对性地进行运行前保养。规范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使车辆的日常保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6、增强学习培训,提升驾驶水平
定期开展岗位培训,组织驾驶员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心理综合素质培训、驾驶技术培训和故障排除培训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升驾驶员专业水平。此外,心理综合素质培训要有针对性地应急反应本领训练、适应本领训练和承受本领训练,掌握应对恶劣环境、突发事件的心理知识(知识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经验的总结)和处理方法,培养、训练驾驶员过得硬的心理综合素质;根据工作所在地域的地理环境,要联合实际情况重点提升应对季节天气的驾驶本领,如雨天、雪天、雾天等;提升应对事故多发时段的行车本领,如凌晨、薄暮、通勤高峰等。提升应对险情的处置本领,如会车、超车、机械失灵、突然来人来车等。故障排除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基本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如聘请技师现场讲解维修车辆,针对驾驶员提出的实际难题现场指导、示范,激发驾驶员学习技术的兴趣,提升驾驶员排除故障的操纵技能。
7、严格管理体制,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严格车辆日常管理制度,坚持责任与行为相统一,严格落实定人、定车、定责任、定奖惩的责任制,明确规范司机个人工作行为,明确奖惩的界线。对安全事故,驾驶员要按照所负责任的大小和经济损失比例进行补偿,应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提升驾驶员个人的安全意识,及其对安全行车的重视,做到不违章行车,并且以此作为驾驶员上岗的重要依据。
8.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八
关键词: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责任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避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贴上犯罪标签,使他们更易于融入社会,符合刑罚的人道思想。然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考察是附条件不起诉的重点和难点,而新《刑事诉讼法》对此尚未作出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作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执行机关和考察主体,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帮教责任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的现实困境
1.法律法规未对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做出具体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第272条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主体、时间及要求,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机关为检察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尽管教、配合之责;第二百七十三条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反面条件,在考验期内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违反了这些禁止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但是该条第二项所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在实际中如何认定存在较大困难。
2.社会观护帮教体系不健全,专业帮教组织不够齐备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社会帮教体系,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形式仍以检察机关“单兵作战”模式为主。然而,检察机关毕竟不同于专业社会帮教机构,缺乏帮教经验。由于没有健全的社会观护帮教体系和专业的帮教组织,使得大多数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仍以本地户籍且有监护管教条件的未成年人为主,其中绝大部分为在校生等。对于“三无”和“三失”的外地户籍未成年人,因没有专业帮教组织作为依托,不具备帮教条件,极少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3.检察机关缺乏高素质的观护帮教人员,帮教力量有待加强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需要引入具备法律、社会、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帮教观护人员,而负责帮教的检察人员因专业所限,多数欠缺上述知识,而且“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剧了人才配备与工作开展之间的紧张关系,影响了检察机关从事帮教工作的积极性。
二、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的制度构建
在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工作中,应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社会力量配合,以人民检察院为主导、家庭尽主责、帮教基地(包含学校、企业、社区)为平台,共同建立和健全社会帮教体系,设置相对完善的帮教考察程序,加以规范化运作,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1.牵头建立社会观护帮教基地
在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过程中,检察机关的定位应为牵头组织者,而非具体帮教机关。因此,检察机关要积极争取国家公权力的支持,不断拓展帮教渠道,积极与基层司法所、社区、村委会、企业、学校等单位沟通协商,形成合力,不断完善多方位的社会帮教体系。具体而言,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不断加强与社会力量(包括社区、机关、学校、家庭、企事业单位等)的协作配合,成立正规的观护帮教基地。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设立观护帮教基地。目前,通过检察机关牵头协商而形成的帮教组织,具有临时性、松散性,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且帮教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影响了帮教效果。因此,各地检察机关应大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吸纳司法机关、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观护帮教基地长久性、正规性建设,促进帮教矫治工作稳健有序开展。
选择适宜帮教单位,成立正规的观护帮教基地。检察机关在选择学校、企业或社区作为观护帮教基地时,应遵循保障未成年人权利这一基本原则。一是帮教单位地点的选择。应当在当地选择人口较为密集的较大城镇作为试点单位,这些地方由于人口密集、外来人口较多,未成年人犯罪率也相对较高,以此为帮教地点,便于未成年人就近选择,也方便检察机关实施帮教考察。在时机成熟之后,逐步扩大帮教基地参与单位的范围,形成覆盖面广、成熟度高的社会帮教体系。二是帮教单位类型的选择。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是非判断观念较差,易受外界影响,应优先选择口碑、信誉良好的企业,给予良好的帮教考察环境,有利于其改过自新。三是帮教单位选择的方式。由当地党委政府出面公开招募,企业主动报名,商会根据掌握的企业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遴选等一系列程序,从中选定合适的企业,并以党委政府名义正式发文,确定这些企业为观护帮教基地单位。同时,学校、社区作为帮教单位,可以参照上述方式选定。
2.出台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实施细则
制定帮教实施细则。检察机关应当根据本单位及当地实际情况,设置相对详细、操作性强的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实施细则,明确帮教的条件和措施。一方面,对于帮教条件,检察机关可以设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需要完成的义务,如参加学校学习、工作岗位培训劳动、社会公益活动等;可以针对个案具体情况作出某些禁止性规定,如禁止与同案犯联系、禁止进入赌场、棋牌室、网吧、娱乐场所等。另一方面,对于帮教措施,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采取最为有利的方式落实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若系在校生,则落实到其原就读学校,由学校具体实施帮教,放假期间则落实到社区、家庭继续实施帮教;若有工作,且原单位愿意继续接收,则落实到原单位,由原单位具体实施帮教;若无工作,则落实到当地观护帮教基地的学校、企业或社区实施帮教。上述几种帮教方式,无论是以学校帮教为主,还是以家庭矫治为主,检察机关都应当居主导地位,制定适应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的个性化帮教方案,并确定帮教考验期限。
引导家庭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与家庭疏于监管有很大关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与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由检察机关引导监护人正确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敦促监护人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其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同时,要求监护人根据协议书的规定制止未成年人从事特定禁止事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检察机关还可以开设“家长学校”,聘请专业人士为监护人上教育课,为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协助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面的思想、行为矫治。
发挥帮教基地的职能作用。帮教工作应当坚持因人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帮教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以学校、企业、社区为单位的帮教基地为平台,保障失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劳动权利。在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过程中,检察机关与帮教基地保持沟通联系,通过实地走访等形式掌握被帮教对象的考察情况;在帮教考察期结束时,帮教基地对被帮教对象在考察期内的表现予以总结,提交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制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意见书,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及时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具体而言,针对在校学生,检察机关可以与当地学校建立检校共建关系,对于在校学生涉嫌的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尽量从宽处理,学校为其保留学籍,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对于被不起诉的未成年学生,矫治期间各学校应当无条件接收,并配合检察机关监督考察,对帮教对象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9.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九
新纪通(201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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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乐市纪委
新乐市委组织部
新乐市监察局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新乐市机关工作人员 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机关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正确、高效、依法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石家庄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新乐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届时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将组成检查组对学习、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中共新乐市纪委
新乐市委组织部
新乐市监察局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20日
新乐市机
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行为
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我市“重返三十强”目标步伐,打造一
支高效廉洁、走群众路线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及《石家庄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发展环境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和经授权、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我市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
第三条 对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和责任相适应、教
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责任追究要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相结合。
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范围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1、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在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打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电影及录像视频;
3、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
4、非工作需要中午喝酒;
5、工作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6、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1、对管理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的;
2、以检查为名“吃、拿、卡、要、报”的;
3、滥用职权限制被检查对象合法经营的;
4、接受被检查对象礼品、礼金、宴请、娱乐等活动的;
5、利用检查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1、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擅自或变相增设新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或者在保留项目内增加审批环节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应由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和其它应予审批的有关事项,不予受理、不依规定或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
3、违反规定委托或默许中介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代行行政审批管理权的;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减轻企业负担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1、无法律、法规依据或者不按法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式对企业、工商户实施检查的;
2、在对企业年检或登记注册工作中搭车收取各类费用的;
3、违反企业意愿,以广告、认购及其它形式直接或者变相占用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财产、物品的;
4、违反有关规定,指令企业参加各种赞助、有偿培训等活动的;
5、向企业强买强卖产品,以共建、协商等形式向企业收取各种名义的费用的;
6、强制企业出资参加各种评比、研讨、培训等活动及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的;
7、向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的;
8、违反规定在行业组织、中介机构中兼职取酬,接受暗股分红取利或者利用职权为企业指定、介绍有偿中介服务的;
9、对涉及企业合法的减、免、缓、退等行政征收优惠政策不落实,或者附加条件索取好处才落实的;
10、其它违反规定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责任追究:
1、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执法,擅自上路拦车、收费、罚款,超范围、超标准以及自立项目收费、罚款,损害行政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的;
2、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将收缴的财物据为己有的;
3、委托执法中,对受委托者执法行为疏于管理、失于监管,或者与受委托者建立利益关系,指使、暗示、纵容、协从受委托者滥施执法权的;
4、擅自改变征收范围、标准,不开具合法票据,或者只征收不服务、少服务的;
5、不履行有关处罚审批手续,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的;
6、不出具合法凭据或开具合法票据,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当事人财物的;
7、使用、丢失、损毁扣押、没收财物,不依法组织听证;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下达或者变相下达处罚指标的;
8、滥用职权、违规执法或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有其他不公正、不文明行为的。
第十条对应当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无故拒绝纳入或对已经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搞体外循环。
第十一条违反财政法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十二条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发展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方式
第十三条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方式:
1、离岗培训;
2、调离岗位;
3、停职、免职;
4、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具有本细则所列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拒不承认错误,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干扰、阻碍问题调查,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推卸、转嫁责任,干扰、阻止对其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
3、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以及抵制其错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
4、与违法违纪人员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协从其违法违纪行为,或者为其充当保护伞的;
5、同时具有本细则所列损害经济发展环境两种(含两种)以上行为的;
6、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
第十五条过错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理。
第四章责任追究的实施
第十六条 机关工作人员对违反本细则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由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
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实行责任追究:
1、对一般机关工作人员给予离岗培训或调离岗位处理;对担任职务的给予停职、免职处理;构成违纪的,同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追究本部门本单位有关领导责任。一年之内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对所在科(股)室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有2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违反上述规定的,对主管领导给予免职处理;有多名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免职处理。
3、凡群众反映违反本细则上述规定问题的举报,一律认真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按照本条1、2项规定作出处理。
4、涉及垂直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或相关部门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特殊情况,上级机关有权直接对下级部门、单位领导或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十八条 给予违纪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其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对党纪、政纪处理管辖权不在我市的部门、单位,建议其上级主管机关实施纪律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对受到离岗培训处理的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其到党校进行为期半年的学习培训,并载入本人干部作风档案。学习培训结束后,根据其学习培训期间的思想认识、现实表现等情况,可安排其回原岗位工作。工作期间如再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对受到免职处理的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其到党校进行学习培训。同时,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两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第二十条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细则的贯彻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健全效能监察建议、质询和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细则的落实,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行政效能举报中心分别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网络投诉举报信箱等,受理企业和群众举报(举报电话:88653600网络投诉举报信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新乐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10.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十
2019年,在市直工委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激发抓党建的积极性,总结梳理我局党建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难点问题,现将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将其纳入全局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领导班子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先后组织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成立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党建工作。
二是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周五“党员学习日”,通过“支部书记上党课”、“道德讲堂”、“廉政课堂”等形式,班子带头学理论,党员集中学业务,全面增强服务理念。三是以“学树促”活动为抓手,持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员承诺”、“五事争先”、建党97周年专题学习等活动,等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市文明创建、脱贫攻坚等重点中心工作,支部书记带头组织党员干部按标准完成各个阶段的学习、自查、整改等步骤,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座谈会,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的各项重点工作,共同商讨机关党建工作当前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目前已解决难点问题1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整改措施3项。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严格按照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要求,制定《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成立排查工作小组,对在职党员、退休党员展开排查工作,支部xx名党员全部建立电子档案,理清了组织关系隶属,未发现“失联”党员情况。
二是党费收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对党费收缴明细及台账进行逐一梳理、核对,按规定的党费交纳比例每月重新进行核算,全年组织关系转入x人、转出x人,完成党费缴纳6666.1元。三是强化机关阵地建设,添置桌椅、书柜、书籍等硬件设施,同时积极推进各类体育协会和体育俱乐部党的组织工作覆盖,已成立xx个特别党支部。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员生活制度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好党课,并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上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相互吐露心声,碰撞思想,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三是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作了公开栏,对外公开了办事程序、承诺、各科室职责以及投诉电话等。截至目前,已开展组织生活x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x次。四是认真开展“党日”活动,结合全民健身、扶贫帮困、文明创建、法制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和实效性。五是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支部书记,本人能够带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每年按照规定认真向上级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全体党员中,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持续反对四风,先后开展脱贫攻坚战中干部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x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对x名基层干部的不当做法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制度意识。四、以党建促发展,服务好体育中心工作
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体育工作中积极创先争优。群众体育工作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入普及。先后组织开展大型群众体育活动xx余项,参与群众达到xx万人次,社会体育组织网络更加健全。
五、当前党建工作存的问题
一是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
一是本人有时在思想上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党支部开展的活动不够,很多活动基本都是由行政行为和干部职工活动所代替。二是个别党员先锋模范意识“淡化”。
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已等同于普通干部,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
在对党员管理方面,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党员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党性方面的评价考核难却以实施,党员管理缺乏力度。六、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是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党支部书记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二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深化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一是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要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要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经济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二是要切实加强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强化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11.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十一
关键词:检察机关;食品安全;监督机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很多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增加食品的色香味、延长保质期、降低生产成本等,非法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甚至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致使我国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毒大米、“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事故的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也极大地打击了我国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目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增强民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已刻不容缓。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公民食品安全权利,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分析
1.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现象严重
我国食品产业的规范化水平还比较低,很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由于资金、设备、管理、技术手段等方面的限制,食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更有少数不法企业、个体工商户利欲熏心,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在食品中掺加有毒有害的化学用品,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严重威胁人们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另外,掺假售假、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现象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严重隐患。
2.安全监管无序
在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中,涉及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然而,在实际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力,有的争着管、有的无人管,经常出现重复执法或者相互推诿扯皮等消极履职,的现象,造成监管漏洞,这些都给某些不法企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或有毒有害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3.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流失严重
日常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查处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有些已经构成犯罪,但是由于行政执法人员对刑事法律规定不够了解,对刑法中有关罪名和构成要件掌握不够,或者执行标准不一,使很多已经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只是受到行政处罚,而没有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另外,相对司法机关来说,由于行政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的意识和手段都不够强,造成许多本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因证据流失而无法立案,影响了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和查处。
二、检察机关在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遇到的问题
1.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不像刑事犯罪那样具有直接、明确的受害人,犯罪对象的不特定性加上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使案件线索收集比较困难。另外,由于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顺畅,出现应当移送案件未移送,仅处以行政处罚现象,影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2.流失严重
对于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由于行政执法人员对刑事法律法规不熟悉,对相关罪名和其构成要件不了解,以及收集、固定和保全證据的意识和手段薄弱,导致未能依法移送或者移送不及时,丧失了最佳取证时机,影响了对涉嫌案件的查处。许多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行政执法部门对其执法检查或者对可疑食品作鉴定期间,将未被发现的问题食品转移,使案件在认定数额上出现巨大偏差,有的甚至可能无法定罪量刑。
3.一违法行为的定性存在不同意见
对同一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给予行政处罚还是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由于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立案标准的理解不同,致使很多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应当移送而没有依法移送,出现有案未立、有罪未究、以罚代刑现象。另外,检察机关内部也存在对有些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定性不统一现象,难以形成打击合力。
三、完善检察机关保障公民食品安全权利的监督机制
1.与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高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第一,加强对a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移送的监督。《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通过与工商、质检、行政监察等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走访调查、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账和案卷等方式摸排涉嫌犯罪线索,增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发现有可能涉及犯罪的案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收集和保全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将移送情况通报检察机关。对于行政执法部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检察机关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纠正,做好登记备案,并对移送情况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一方面是指对于行政机关查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避免因取证标准不统一、证据完整性要求不同而带来的移送难、移送不及时问题。另一方面是指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之前,参与到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中,实施法律监督,规范侦查行为,对涉嫌罪名、侦查方向等进行积极引导,以保证案件质量和快速办理。
2.严肃查处和预防涉及食品安全的职务犯罪
一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突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点案件的打击。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重点案件,第一时间组织强有力的办案力量依法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案件,组织精干力量优先予以办理,及时批捕、起诉。
二要拓宽案源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关注舆情,深入社区,积极排查有关职务犯罪线索;检察机关内部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时,要注意发现违法犯罪事件背后的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反贪、反渎部门立案查处。
三要紧密结合当前查处的典型案件,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廉政教育基地平台,定期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课,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筑牢防范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3.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食品安全诉讼监督
首先是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案件的监督。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加强联动协作,不断拓展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依法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其次是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在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中,发现有遗漏犯罪嫌疑人或者遗漏罪的,要依法追捕、追诉;对于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或者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审判人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情形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抗诉和立案查处。
4.加強食品安全犯罪领域的理论知识学习和调查研究
首先,要通过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提高查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能力。危害食品安全案件专业性较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应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加强学习,认真研究各相关罪名及其构成要件的区别,确保案件定性精准。
其次,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为深化“两法衔接”奠定基础。一方面,检察机关应当积极主动加强与食品监管部门的密切联系,定期走访有关行政部门,邀请食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为检察人员培训食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流程等相关知识。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应派出专门人员为行政执法人员就刑事立案标准、案件移送、证据的收集、固定和保全等进行培训,共同研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涉及到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
第三,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办案优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的建议。在依法查办案件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成因,积极查找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体制漏洞和机制问题,全面排查职务犯罪风险点和风险环节,提出完善内部管理的检察建议和预防对策,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廉政风险防范制度,防患未然,促进源头治理。
5.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首先,检察机关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向公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国家保障食品安全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提高公民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12.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十二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指企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在一定岗位上的劳动者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 是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是通过明确责任来督促生产安全, 提高有关人员的安全意识的制度。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涉及每一个人, 体现的是一种全员讲安全, 人人讲安全的大局面。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又延伸到各个角落, 责任重大, 事关人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 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坚持安全发展,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
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几种方法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贵在坚持, 贵在常抓不懈, 警钟长鸣。着力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责任落实、兑现承诺;巩固“三项制度”、深化“三项建设”、完善“三项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制, 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加强监督, 抓好落实。
3.1 建立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针对本单位实际、岗位实际, 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建议, 制定职责明确、赏罚分明、可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 编制符合各岗位实际的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要点, 制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应急预案, 加强完善制度建设, 使其横向到每一名职工, 纵向到每一个班组。
3.2 签订责任状。
目前, 从上到下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从领导到部门到班组, 层层签订责任状, 明确责任人、职责、安全事项,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
3.3 加强监督检查。
签订责任状后, 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及时将目标责任逐级分解, 落实到人。加大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抽查, 发现隐患,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防患于未然, 检查结果直接与本人的目标考核、奖惩、晋级挂钩, 督促安全责任人加强自我安全责任意识, 时时事事讲安全。
3.4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对安全员和广大职工要分对象、分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深入生产一线, 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教育, 主要方式有: (1) 张挂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加强造势宣传; (2) 聘请专家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加强思想重视教育; (3) 适时开展安全操作技能比赛或实践演练, 加强安全、规范操作技能教育; (4) 开展安全知识问答竞赛, 从理论上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此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督促鼓舞职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5 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本领过硬的抢险救援队伍。
平时注意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挑选精壮青年, 加强教育和技术指导, 适时开展模拟演练, 建立一支职责明确、分工有序、训练有素的抢险救援队伍。
4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注意的问题
4.1 领导的责任心是关键。
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虽然重点在基层班组、在安全员身上, 但领导如果思想认识不到位、不重视, 签订的责任状也就形同一纸空文, 因此各级领导一定带头履行职责, 带头经常巡查、过问安全生产工作, 带头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4.2 奖罚不分明造成安全员责任意识差。
往往一些安全事故发生后, 相应责任人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但未发生安全事故时往往忽略了对安全员的奖励, 造成罚大于奖, 或者奖励面宽泛, 一奖众奖, 一罚单罚, 不能充分体现安全员的工作成果, 因此造成安全员内心落差大, 不愿担任安全员, 不愿履行职责;或者安全员根本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认为出了事故自有领导顶着, 思想麻痹大意,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安全生产无从谈起。因此要时刻加强安全员的责任意识, 制定奖惩措施, 在工作上奖勤罚懒, 多举措、多方法、多渠道的对安全员实施奖惩, 激发工作积极性。
4.3 对检查后的工作不到位。
一些部门将检查只是停留在查上, 对发现的问题只是批示给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改正, 但真正改正与否却不了了之, 或遗忘在脑后, 造成工作不彻底, 留有安全死角。因此对安全生产工作不但要有专人负责, 而且在建立台账时, 要将治理状况、整改措施、整改成果列入其中, 并时常翻阅查看, 真真正正、彻彻底底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4.4 安全机构和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有的单位因工作关系需要对内部职工的岗位进行调整, 这种工作上的调整在所难免, 但值得一提的是对安全岗位上的人员应尽量避免这种调整, 因为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强、工作面广、政策水平要求较高的工作, 需要相对稳定的组织机构和安全工作人员, 只有这样才能胜任安全生产工作, 才能做好、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横到每位职工, 纵到每个班组安全责任人都要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己任, 从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做起, 从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 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 随时完善更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共同做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这篇重要文章。
参考文献
[1]桂文中.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J].江淮水利科技, 2009 (03) .
[2]詹敏利, 邵亮.浅议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故调查与分析[J].人民长江, 2009 (21) .
13.机关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篇十三
党责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要求,各级党委要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变、经济转轨的重大变革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党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党的工作机关更需要不断严肃和规范党的各项工作要求,对照《条例》强化自身建设,营造“风清气正高效”的浓厚氛围。
要把牢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党的工作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对党中央的绝对忠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作出表率。
要发挥核心作用,当好党委参谋助手。党的工作机关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当好发展党的事业的“参谋”,要坚持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科学分析形势、正确把握大局,敢于担当负责,切实把管党治党和推动事业发展的职能职责履行起来,要充分发挥基本职能作用,狠抓理论学习,狠抓精神状态,狠抓工作落实,以更高的境界、更新的思路、更好的状态加快转型,不断探索、不断改进,全面提高党的工作机关服务水平,切实当好委党组的参谋助手。
14.生态安全警察机关基本工作思路 篇十四
全警察机关要以“三项”建设和“三考”为平台,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全州领导及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基本工作思路的认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 “三基工程”为载体,抢抓金盾工程二期建设,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要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制定新措施、开创新局面,创造性的开展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工作,争做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排头兵,创建具有××特色的生态安全警察队伍。
一、立足队伍建设
全州生态安全警察机关工作中班子建设是核心、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永恒的主题,努力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密、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生态安全警察队伍,也是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这一神圣使命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竭力解决当前生态安全警察机关工作中存在各种不相适应问题的客观要求。坚持开展政治练兵、岗位练兵、体能练兵为内容的三大练兵活动,真正意义上实现做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三项”建设和“三考”为平台,坚持用改革的举措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把管理体制、组织机构,机制,制度等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始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接受新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开创我州生态安全警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推动我州生态安全警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做到令行禁止。在队伍的教育管理方面,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生态安全警察机关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依照《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例》、“五条禁令”、“六条警规”的要求,内铲积弊、从严治警,要承担起抓队伍教育管理的责任。定期组织分析民警的思想状况,处理好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工作安排上,做到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做到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两不误。各级政工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针对民警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情况,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具体。要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政工干部要注重自身学习、开阔视野、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以丰富的知识和良好的作风、影响身边的同志,为广大民警树立榜样。在生态安全警察队伍内部,坚持以调动、激发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关爱民警、从优待警,定期进行民警体检,对病情得到有效治疗。完善分配制度、任职、职业保障制度、协调解决民警的职级待遇和后顾之忧,争取民警在政治上有奔头、待遇上有看头,不断增强生态安全警察队伍的执行力、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二)、思想政治工作要讲究针对性、多样性、艺术性。做好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要摸准民警的思想脉搏、有疾放失、对症下药。根据不同的特点不同的个性,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解决思想问题。要特别注意思想上不思进取、纪律散漫、见利妄为、晋升待遇上攀比、工作马虎了事的人,针对这类人的帮助教育使思想政治工作“关口前移”。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式要多样化,通过报告会、演讲会、讨论会、交流谈心、对话沟通等形式,提升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要讲究艺术性,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教育和示范作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深入扎实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的教育,营造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教育培训,提高技战术能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生态安全警察队伍的理论和工作实践。学习借鉴省内州、市在警察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加快我州生态安全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步伐。强化教育训练、注重专业培训和技术人才的培养,教育训练要面对全州队伍的实际分层次施训。初级生态安全警察侧重基础理论、警务理念、警务技能,警务技术的训练。中高级生态安全警官侧重宏观政策、组织指挥和领导决策能力的培养,避免教育训练内容重复往返和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的陋习再次出现。增强民警的体能训练、定期进行体能达标测试、解决民警体能素质差,遇有实战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的问题。
(四)、严把队伍的“入口、畅通
出口”。生态安全警察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力量,是肩负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的专业队伍。必须针对生态安全警察机关工作的特殊性挑选合格人员进入我们这支专业队伍。要按照《人民警察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人民警察录用规定。对年龄、学历、专业、体能、思想品德认真把关,没有在专业学校接受严格教育训练的毕业生、除特殊专业外,不准招录
到生态安全警察队伍里来。严格执行警察考录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下决心清理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把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从警察执法岗位上换下来,协调人事部门畅通“出口”、合理安排。
(五)、建立科学的考核用人机制。全州生态安全警察机关对民警、科所队长、公安局长等各级警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能力测评要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办法,考核测试程序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并形成制度化。考核测试结果要与警察的晋升和薪酬挂钩,努力营造一个“能干事、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竞争环境,真正建立起“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新型用人机制。加强班子和队伍的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按《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依照民主、择优的组织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把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善团结、业务精、工作作风扎实、秉公执法、纪律严明、会做群众工作的优秀民警按组织程序选配到州,县生态安全警察局的领导岗位上来。根据领导干部下管一级的规定、实行领导干部下管一级,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二、夯实基础工作
在维护生态安全工作中,基层生态安全警察机关是集防范、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战斗实体,是整个生态安全警察工作的根基所在、县级生态安全警察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锲而不舍地“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即“三基工程”建设)。紧紧抓住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生态安全警察工作的有利时机,积极工作、主动工作、创造性地工作,推动县局和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科学发展。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我们这支队伍量少质弱在素质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如何把握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工作方面“为与位”的关系,有效应对可能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各种风险和挑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生态安全警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在战略取向上,要以构筑现代警务机制为目标,努力实现“六个转变”。一要顺应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要求,强化对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突出问题的调研和掌控工作,实现可能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由事后处置向事前化解的转变;二是要及时了解掌握生态安全工作中不断发展变化的规律、特点,提高打击危害生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攻坚克难能力,实现打击处理违法犯罪由粗放随意性向依法专业性的转变;三是要进一步落实“三情”、“四网”、“两管理”工作,顺应建设生态文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确定社会性、区域性维护生态安全的重点防控体系,实现防控体系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四是树立人性化理念,顺应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要求,制定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安全行政管理办法。实现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由单一的专业型向社会性、群众性参与转变;五是要顺应现代警务机制建设的要求,确保生态安全警察机关必需的现代警务保障,实现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粗放型向科技优化型的转变;六是生态安全警察队伍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执法活动中要向开发企业、开发商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国家对生态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禁令。引导开发企业、开发商、“法人”,遵守法律、法规和维护生态安全的相关规定。变单一的打击查处型为教育服务型的转变。
(二)、加强警务保障能力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州、县两级生态安全警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做好汇报,参照地方行政公安经费保障标准、努力将生态安全警察机关经费保障纳入中央、省级和地方财政预算。积极配合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解决无房县局和派出所的业务办公用房和各项建设资金难以到位的问题,加快县局及派出所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步伐。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生态安全警察局、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加大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实现县级生态安全警察局、派出所有独立办公用房,提高装备建设中的科技含量,派出所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三)、切实推进“三项”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水平。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犯罪与反犯罪的较量更多地体现在对科技手段的运用和对情报信息的掌握上。要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和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研判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动态信息。大力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实现资源共享。二是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生态安全警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态安全警察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地位,积极协调地方行政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生态安全警察机关独立行使涉及危害生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刑事侦查权和行政处罚权,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对危害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三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以深化“大走访”活动为基础,进一步拓宽密切警民关系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践行“生态立州”
多年来××州森林公安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捍卫国土生态资源安全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担负起了守护一片绿色、维护一方平安的光荣使命,全州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发扬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乐于奉献、勇于拼搏的革命精神,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夜以继日的开展工作。更名后的生态安全警察机关广大民警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认识到从今往后的工作职责再不是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这个概念。职责、职能已经扩大到从陆地到大气这万事万物的保护上了!这就是“生态”。历史赋予了生态安全警察机关维护生态安全这一艰巨而光荣的使命,我们一定要不辱使命、迎难而上、勇挑重担,践行“生态立州”,全面维护我州生态环境安全。
(一)、践行“生态立州”的重要性。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指出: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保障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民赖以生存质量的基础。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方式,不能只顾眼前利益损害了长远利益。
(二)、践行“生态立州”的必要性。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基本国策。我们要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坚决禁止过渡性放牧、掠夺性采矿、毁灭性砍伐等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行为。建设生态文明,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一代接一代持续下去。国际社会也很关注中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云南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出了“环境优先、生态立省”的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安全警察机关要加深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对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指示精神和社会经济发展思路的认识,强化“破案才是硬道理”、“执法办案,维护生态安全才是主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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