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村小学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选2篇)
1.石村小学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乡党委 [2]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乡开展不稳定因素百日排
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现将《关于在全乡开展不稳定因素百日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经乡党委同意,请本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景尚乡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在全乡开展不稳定因素百日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实 施 方 案
为维护全乡社会和诣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县综治办、县维稳办【2012】05号通知精神,我乡从7月起,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百日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这一总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落实矛盾纠纷“五个一”调处机制,强化社会面管控,积极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事件苗头隐患,确保全乡100天不发生重大影响的政治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犯罪案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滋事事件。
二、组织领导
乡党委成立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史敬海(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玉峰(政府乡长)
王瑞琴(乡党委副书记)
马永跃(乡纪检书记)
张海平(乡综治办主任)
王华(松塔派出所所长)
成员:张念忠(政府副乡长)
霍海军(政府副乡长)
雷建钢(政府副乡长)
张保林(财政员)
武珍祥(农经站长、办公室主任)
岳艳芳(综治员)
付永胜(安监员)
张晓玲(司法助理员)
马国鹏(劳动保障员)
杜秀(民政助理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张海平兼任。
三、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
不稳定因素百日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从7月份开始到时10月中旬结束,共分动员部署、集中排查、集中化解、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20日)。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工作重点进行动员和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2、集中排查阶段(7月20日至8月10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要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主动发现和查找不稳定因素。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和重点物品进行重点排查,把已经形成的、正在发生的不稳定因素和或有苗头性倾向的隐患全部纳入视线。确保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全掌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他掌握,真正做到低数清楚、情况明了。
3、集中化解阶段(8月11日至10月10日)。对排查出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做到责任到人,明确化解期限,保证每一项不稳定因素有人管,有人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各类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总结验收了阶段(十八大结束之后)。专项行动结束以后,乡综治办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排查化解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形成长效机制。对排查化解工作不认真、走形式的,要责令整改,对因工作不力的造成严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四、排查内容
排查可能影响十八大胜利召开的,一切不稳定因素和不
安全苗头隐患:
1、涉疆、涉少、涉军等群体性诉求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2、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劳务、劳资问题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3、各类涉法涉诉案件有可能引起的不稳定因素;
4、有过激行为倾向或可能铤而走险,组织策划进京上访的重点人员;
5、征地、山林土地权属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6、“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倾向性犯罪活动;
7、“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借机闹事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8、其它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驻乡单位要按照乡党委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次维稳安保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要按照“预测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快、处置在小”的原则,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排查化解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重点排查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苗头,特别是影响当地稳定的重大群体性苗
头和久拖不决的问题。
(三)强化责任,落实“五包”措施(包接访、包解决问题、名教育转化、包人员稳控、包处置)。班子成员要肩负起所包村和所分管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排查、研究解决各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加大领导包案力度,落实矛盾纠纷“五个一”调处机制。
(四)、加强督导,确保取得成效。乡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各村部门单位督促检查排查化解工作。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领导责任不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解决问题不到位的村或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工作取得成效。
(五)加强沟通,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各村部门单位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并实施每周一的零报告制度。
2.石村小学安全生产重大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篇二
按照省、市、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宣传动员和全面实施,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局坚持把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针对建筑施工实际,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一是及时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层级管理的原则,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局质监站负责抓好日常工作,切实加强了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二是结合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实际,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开展作了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活动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各责任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按照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是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并就我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使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及建设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事,增强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求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建筑施工工作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坚持“一手抓工程质量,一手抓施工安全”的同时,狠抓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安全教育,群防群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管理、吊篮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
按照省市县安委办关于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确定了“两个方面”为排查重点,一方面是把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等作为重点,另一方面是把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施工坍塌、高处坠落、设备倒塌、作业触电、物体打击等专项整治作为重点。我们采取的方法是: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做到不漏掉一个检查项目、不留下一个隐患死角。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够立即解决的,现场监督整改落实; 不能立即整改的,则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短时间难以解决的,则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由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整改,质监站定期督办;针对个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差,安全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 的项目则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并派专人现场监督,有力地推了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特别是7月份以来,我局认真吸取甘州区“7.2”事故教训,按照市建设局各项专项检查要求,把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夏季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在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重点对各在建工程的薄弱环节、重大危险源、违章作业、非法违法施工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各专项检查范围和重点,对每项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登记及使用登记情况、施工吊篮运行及日程检查情况、吊篮安装拆卸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建筑渣土处置规范化等方面逐一开展检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施工企业自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68 项次,已整改68个,排查率达到了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我局督查建筑工程42项,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2份,下达停工通知书10 份,督查安全隐患及问题99条。国务院安委办检查组和省安委会暗访检查组对我县3处建筑工地检查反馈的40条问题,我局已督促施工企业积极进行整治,均已全部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基础管理不扎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二是一些责任主体单位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自查不全面、不深入。三是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特别是部分一线作业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能力差,“三违”现象还在一些企业和项目中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是高标准要求,全方位排查。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建设项目施工环节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突出长期制约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重点问题,结合当前施工特点,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深基坑、脚手架、高处坠落、作业触电、起重设备倒塌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督查与整改治理,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工作职责,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针对一些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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