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队伍建设

2024-10-17

检察院队伍建设(共10篇)

1.检察院队伍建设 篇一

×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告

为了确保编制《×县2010—2020年中长期人才规划发展纲要》,根据县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人才队伍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我院编制62人,在职人员57人,院领导7人,检委会6人。检察员27人,助理检察员6人,书记员13人,法警7人,督导员2人。具有本科学历45人(法律专业35人),专科学历11人(法律专业7人)及中专学历干警1人。年龄结构56-60岁4人,46-55岁17人,36-45岁22人,26-35岁10人,25岁以下4人。

二、我院2010—2020年检察人才需求及2015年前检察人才需求情况

我院坚持近期使用与中长期培养相结合,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特色的检察人才队伍的原则。党政类、政法类、经济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四类人才,主要以政法类人才为中心,兼顾党政类人才,辅助以经济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人才培养、引进与发展。

检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专业性、操作性很强人才,又需要理论性、知识性丰富性的人才。更需要复合性的人才。我院专业性、操作性政法人才相对来较为扎实,是中流砥柱;理论性、知识性的人才是后备军;复合性的人才是未来发展急需人才的人才。我院检察人员法律素质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需要通过在职学习与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我院从业资格人员独立办案33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试人员7人,全院司法考试通过11人,调离3人,现有8人。复合性人才,既有理论,又有工作经验,25岁以下、法律本科以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是当前急需人才。

三、近年来我院检察人才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抓好人才选拔关口,保证人才质量。对于检察人才的选拔,以“德才兼备”为标准,在程序上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纳入规划的步骤,层层把关。扩大人才选拔的范围,如从社会中优选一批进行培养,优秀的可充实到重要工作岗,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从市里分给我院选调的优秀大学生和在基层工作表现突出的,具有高学历的青年干部中选拔人才,经过培养锻炼成熟的检察人才要不拘一格大胆使用。这一做法,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发了全体干警特别是在一线扎实工作,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

二是加强对检察人才的培养,为人才增长才干搭建平台,实现人才素质的优化。在人才培养上,我院基本上已建立起精心培育、动态管理、适时提拔,即育、管、用相结合的培养机制。通过对人才进行培养,使其能力有较大的提高,拓宽他们的才干面,从而从总体上使我院人才综合素质再上一个新台阶,也体现党管检察人才工作的要求。对检察人才的教育和培养,我院主要有以下做法:一要把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警安排到一线岗位和关键部门,实行《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制度》。几年来,我院选派了10名年轻干部挂职锻炼,近两年有7名同志被正式任职或被安排到重要部门工作。二要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提高检察人才的业务素质,增长他们的才干。三要实行“一帮一、一对红”制度,即让有经验的老同志与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结对子,帮助年轻干部解决疑难问题,促使其快速成才,目前我院共结帮带对子28余对。四要进行岗位交流,使各类检察人才能到各种岗位特别是关键岗位上锻炼,在不同的岗位上获得工作经验,几年来共交流人才30余人次。另外,定期召开优秀检察人才座谈会。通过座谈,大家谈工作体会、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提高。

三是加强检察人才管理,坚持考核与监督相结合,科学管理检察人才。一要抓制度建设。我院制定了《制度汇编》,以制度规范人才的选拔、使用、管理工作,减少随意性。二要抓考核体系。对于检察人才评价,我们通常以考核为主方式,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群众测评与个人述职相结合。初步形成了以党组为主,各部门为辅,群众参与,多考核方式并用,对人才进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评定的评价体系。注重考核检察人才的实际工作能力,突出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对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及时调整,以保证人才储备的充足性和针对性。三要抓监督体系。按上级对人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人才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严格按人才工作程序及时调整。对检察人才的管理,我们主要是从组织角度关心、领导,使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促进全体干警为检察事业有所作为。

四是坚持开拓创新,构建人才工作新体系。树立人才资源管理法制化的理念,进一步完善人事法规体系,提高依法和按国际规则管理 人才资源的意识及能力。

当前我院正积极建立以竞争择优为特点的人才选拔机制,以价值体现为特点的人才激励机制和以满足各方需求为特点的检察人才培养机制。通过采取职务激励、物资激励、精神激励、情感激励等一系列激励方式,吸引检察人才。同时我院对口部门主动采取措施解决引进检察人才的户籍问题、子女就学问题,解除在检察工作的人才的后顾之忧,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随着党管检察人才工作的不断深入,目前我院人才工作已取得可喜的成绩,近年来人才总量呈递增趋势,人才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但我院检察人才状况同我市其他先进城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来,为振兴县城和我院提供智力支持。

四、做好检察人才工作的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目前情况看,政法系统,特别是检察系统干警匮乏现象比较普遍。近年我院陆续招录干警,接受政法院校毕业生,但是仍不足以弥补自然减员(退休、调离)所造成的人才匮乏。政法干警定向培养周期长,来得慢,不能满足基层检察院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不如从社会上招录具有法律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增加社会招考人数,引进法律院校毕业生、招录检察机关工作急需的各类人才。这样做,一是可以大幅度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二是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为检察机关赢得宝贵的办案时间;三是还可以为其他政法部门提供人才引进工作经验。

2.检察院队伍建设 篇二

一、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基层检察机关是直接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法律监督机关, 是检察机关的窗口, 正如曹建明检察长所言:“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任何时候都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 (1) 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 检察队伍建设要始终立足法律监督工作的全局、始终促进检察干警的全面发展、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检察机关, 注重面向基层、贴近基层、服务基层, 把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到基层检察机关, 以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 (2)

二、当前基层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多年来, 从最高检到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都很重视检察队伍的建设, 使检察队伍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多到专, 一步一步得到了加强。但是, 对于基层检察机关来说, 检察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 基层检察队伍人数偏少, 但案件却逐年增多, 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各类案件越来越多, 检察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 但是检察队伍却没有跟上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壮大。《检察官法》要求检察官必须达到法律本科学历的硬性规定和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严格要求, 从长远来看, 有利于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但是, 由于突然提高了取得检察官资格的门槛, 给取得检察官资格带来很大难度, 加之我国当前对检察官的薪金和待遇与普通公务员相比并没有特别明显的优势, 与自由且收入高的律师相比, 更是相形见绌, 而检察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却远远大于普通公务员和律师, 因此, 有很多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首选的职业也不是检察官。而随着岁月的推移, 老一辈检察官很多都已经退休, 或者因为身体的原因而转移到非业务岗位, 有的中青年骨干由于在检察院的晋升渠道有限, 为了个人发展而离开检察院, 有的检察骨干力量业务能力强, 但因为付出和回报严重不成比例而日渐失去对检察官职业的热爱, 而转行做律师或到企业做高管, 使得具有检察官资格且能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检察官严重不足, 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有效解决。

(二) 基层检察队伍总体业务素质不高, 与日益发展的检察工作不能相适应

随着三十多年的发展, 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各级检察机关都非常注检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使整个基层检察队伍的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但相对于庞大的基层检察队伍来说, 高素质的人才还是非常有限, 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省份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 高素质的检察业务人才更是少之又少, 体现在侦查方面, 侦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低, 侦查能力有限, 侦查技巧单一, 主要依赖对嫌疑人的审讯, 获取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定案, 缺少司法会计、物证、电子证据、鉴定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影响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开展;在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方面, 由于基层检察机关以往长期有重刑轻民的思想, 不注重对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专业性和实践性很强的业务工作, 没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实务经验, 就很难开展监督工作。随着新《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 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全面的监督权, 对民行检察队伍的专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 少数基层检察干警宗旨观念不强, 不利于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取得革命胜利的力量源泉, 也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 尤其是基层检察工作更是离不开群众。我们很多的案件线索是来源于群众的举报和申诉, 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我们的息诉和解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但是, 少数基层检察干警却没有深刻认识到这一点, 对待群众态度生硬, 工作中不注重也不会和群众打交道, 使得很多工作开展得步履维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复杂化、检察机关责任和任务的加重, 使得部分检察干警容易被非主流甚至负面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左右, 过于注重个人利益得失, 社会责任感弱化, 缺乏对社会感恩和反哺的情感, 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较弱。

(四) 部分基层检察干警的思想作风不严谨, 不利于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 基层检察队伍工作作风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1) 在工作作风上存在懒、散、松现象, 少数干警办案、办事拖沓, 工作效率低, 敬业精神不足, 工作责任心不强, 精神萎靡不振, 上下班迟到早退;有的不求实效, 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搞形式主义。 (2) 在思想作风上, 少数科室负责人甚至院领导工作思路因循守旧, 不思进取, 对工作成效满足于一般化, 缺乏在法律规定和允许范围内的开拓创新精神, 得过且过。 (3) 在生活作风上, 少数干警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 贪图安逸, 考虑个人的利益得失多, 个别干警在执法办案中不注意小节, 不注意自身形象, 结交一些社会上背景和生活环境复杂的人做朋友, 出入一些检察官不应该去的场所, 严重影响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 要拓宽引进人才的渠道, 在扩大检察队伍数量上下功夫

对于具有政法专项编制的人员招录, 要根据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 通过统一的公务员考试进行招录;对于特殊岗位人才——譬如司法会计、刑事侦查、民行检察人员等的招录, 可以通过定向选调的方式进行招录;对于检察文员和合同制书记员, 可以由基层检察机关根据本院的实际工作需要来进行招录。另外, 基层检察机关要会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一起制定政法专项编制检察人员的发展规划, 要结合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刑事案件的增长速度、职务犯罪的发案率及民行案件的增长等具体的业务数据来确定本院检察干警的扩编计划。

(二) 要推进基层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今年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持把检察业务能力建设置于法律监督工作的基础性、先导性的位置来抓, 加强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曹建明检察长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推进人才强检战略, 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3)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来说, 要抓住这一契机, 强化培养措施, 在提高人才素质能力上下功夫, 搞好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一是要注重多方树才, 积极开展各类检察业务人才的均衡培养, 既要培养刑事检察业务人才, 也要培养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人才;二是要注重系统化培养, 给各类检察业务后备人才提供充分的学习机会和物质上的保障, 提倡和鼓励在职检察官参加高层次学历学位学习;三是要积极推进岗位练兵, 注重实践能力培养, 要加强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 要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修改后的两大诉讼法, 学习领会修订后的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行政办案规则, 以及刚刚颁布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 要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 (4) 四要重点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科学设置各类检察人员员额比例, 确定检察官职务序列和职数, 制定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 逐步建立分类科学、结构合理、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 使广大检察干警各得其所、各展其才。

(三) 要强化宗旨观念, 树立核心价值观, 抓好基层检察队伍作风建设

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强化宗旨观念这一核心命题, 切实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 加强检察干警的群众观念教育, 消除群众观点淡薄的问题;加强群众路线教育, 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加强检察院人民属性教育, 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 (5) 新时期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这也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检察队伍的根本要求。在基层检察队伍建设中, 我们要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导, 并结合本院的检察实践, 充分发挥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和引领作用。针对基层检察队伍思想作风存在的问题, 要抓好公正执法理念教育、艰苦奋斗作风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 树立新时期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四) 完善检察队伍管理制度建设, 推进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管理制度创新是提升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保障, 也是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证明, 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框架内创新检察队伍管理体制机制, 通过管理提高检察队伍战斗力, 向管理要办案质量, 向管理要办案效率, 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深化干部任免制度改革, 以科学的激励机制和人文关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行中层领导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制度, 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干警职务的晋升和主诉、主办检察官的任命上来, 逐步形成“过者罚、功者奖、庸者让、能者上”的竞争激励机制, 创造让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 (2) 制定科学的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任务动态量化考核指标, 建立与干警利益相挂钩的奖惩机制, 并严格考核, 兑现奖惩, 将目标责任与评先评优、奖金发放、干部任免相挂钩, 不搞一团和气的平衡和照顾; (3) 合理整合现有力量, 挖掘内部潜力。因院制宜搞好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人员整合。对于刑事检察、自侦部门要配足配强办案人员, 对于民行部门要调配专门性人才, 力争做到用好一个人、带动一个科室, 对于控申、监所部门, 可以充分发挥老同志社会阅历丰富的优势, 对于政工、办公等综合部门, 可以充分发挥军转干部的作用。通过内部优化组合, 有效缓解当前基层检察院干警总量少, 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矛盾。

参考文献

①正义网:《曹建明: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全部战斗力的基础》, 2013-03-2611:19:00发布。

②正义网:《曹建明:检察队伍建设要做到“三个始终”》, 2013-03-2610:41:00发布。

③全面推进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系列评论之一:《抓住主题主线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载《检察日报》2013年3月31日, 第一版。

④徐盈雁:《着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 载《检察日报》, 2013年3月2日, 第3版。

3.检察院队伍建设 篇三

[关键词]检察;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一个独立警种,是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力量,实施法律监督和发挥国家强制力的最直接、最具体的执行者。肩负着基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犯罪案件的现场保护,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死刑临场监督活动等任务。对于打击犯罪, 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着特殊的司法职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目前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的管理模式欠缺规范

有的是人员分散在各个业务科室,形成属业务科室管理的模式;有的是名义上编队,但人员仍在各业务科室,形成了业务科室与警务部门双管的模式;还有的是人员虽然集中,但实际承担的仍是大量非警务工作,形成了事实上“管的不用、用的不管”的格局,这种普遍存在的问题既不利于司法警察职能的发挥,背离了司法警察工作的定位。

(二)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工作不被重视

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击犯罪、履行检察职能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尽管提出了依法配备司法警察,但由于历史上的原因,目前相关的办法并没有得到充分落实,司法警察工作一直没有受到重视,其专项工作也未能得到具体体现,甚至不少人仍然认为,从检察各部门工作和保密角度来讲,检察官直接行使司法警察的某些工作,不但可以节约人力,而且能够减少案情扩散范围,减少泄密。

(三)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的隊伍体制有待完善

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即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但目前,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队伍管理仍然由所在检察院实行块块管理,没有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由于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没有真正落实,无法实现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垂直管理,导致司法警察无法接受专业管理。由于客观原因的长期制约,司法警察这个概念便在人们的思想上存在忽视,认为他们“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具体表现在工作中的“警检不分”,“以检代警”。

(四)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制度不完善

目前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编制未能到位,有的还未进行编队管理,有的虽进行编队管理但大部分法警分散于各个科室,这些法警平时还兼任其他科室工作,缺少正规化的领导,不能真正做到警有所用,警有所归,流于形式,形成“空壳式”管理,编队管理徒有其名。同时由于人员不集中,不能统一调度,司法警察的整体作战能力受到限制,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基本没有发挥。普遍存在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配置实用不到位、人员构成不合理、履行职责错位等现象。

(五)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法定成员,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会直接影响着检察业务的开展。司法警察素质包括:职业道德素质、业务技能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这些基本素质是司法警察履行检察职能的必备条件。但是,由于我国检察机关在司法警察录用及重视程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缺乏对司法警察进行过正规训练,导致我国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文化素质偏低,业务技能素质不强。

(六)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的相关待遇不能及时兑现

警衔是确定司法警察身份的主要标志,也是司法警察是否具备执法资格的重要依据。但是,有些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在警衔任命上,还存在着不完善之处,按照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有的司法警察授衔和待遇没有得到兑现,存在服装、津贴的标准不统一,发放不及时等问题。有的还是“准司法警察”,职级、警衔、待遇等就更无法兑现,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制约了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二、现存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问题的存在,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历史原因,造成司法警察工作被动

绝大多数基层检察院从建院以来,就没有成立司法警察机构,办理案件时一般都是由检察官“一竿插到底”,这就是原来的体制造成的,而当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组建司法警察机构后,原来的体制仍然起着作用,一些基层检察院由于各种原因迟迟没有组建起司法警察队伍,就更谈不上开展司法警察工作。

(二)机构人员少,造成司法警察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由于基层检察院人员少,有的地方还没有给司法警察有相当的编制,有的地方是有机构无人员,有的基层院是有司法警察而无组织,或者说是组织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司法警察的作用,只是形式上有司法警察这一组织,现有人员不可能完成所赋予给司法警察的各项工作。

(三)不够重视,制约司法警察工作开展

由于长期以来主流观点认为,司法警察业务素质低没有办案资格的理论占主导,这样以来基层检察院上从领导班子,下到一般干警都在思想上有一种潜在的意识,有无司法警察都一样办案,所以在个别领导心目中觉得司法警察工作并不是十分重要。

(四)队伍管理不规范,影响司法警察履职作用发挥

司法警察队伍管理包括司法警察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任免等多个方面。按照我国当前各级检察机关的现状而言,要着力解决的是司法警察队伍在检察机关内部应该归谁管和怎样管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就很难有效调动司法警察的积极性,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势必影响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和检察职能社会效果的实现。

三、加强司法检察队伍建设的方法

(一)规范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

在当前的检察实践中,检警不分、以检代警、以警代检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笔者认为,应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纳入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实行统一集中编队管理,不仅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闲、懒、散的问题,还可以促使司法警察队伍自上而下形成凝聚力、提高战斗力,减少无序化指挥,做到工作有计划、管理有制度、训练有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训练有素的司法警察队伍。

(二)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办案效率

在实践中,大多数基层检察院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司法警察参与办案的工作运行机制,存在着用警派警制度不健全、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办案中应该由司法警察履行的职责,如传唤、提解、送达法律文书等都由检察官代行的现象十分常见。笔者认为,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应当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去承担警务保障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使检察官能够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投入到案件侦破和固定证据工作中去,促进办案效率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在配合业务部门履行其职责时,要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明确看管责任、制定安全防范预案、严守保密规定,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普遍存在着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综合素质较差的情况,与专业化的要求相差甚远。因此必须加强政治学习、抓好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如聘请法律专家、驻地武警教官等任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相关法律知识、规定和要求及擒拿格斗、警械(具)的使用、执行警务经验等进行系统培训,使司法警察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处置突发性事件。

(四)加强装备配置,解决职级待遇

司法警察的装备配置是否到位,将关系到警务保障工作的质量。因此,基层人民检察院应根据警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资金投入,配置执行警务工作应有的装备,如警车、警械(具)等,从制度上落实,从日常工作中管理,确保警务工作的质量。

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司法警察的职级待遇问题。目前,很多基层检察院的部分司法警察的职级待遇没有按规定予以解决,还有很多单位的司法警察大队长或副大队长不在相应的位置上履职,应采取适当措施,落实编队管理,正、副大队长必须到位,对于该退警、补警的,应及时办理退警、补警手续,必要时可从当年的退伍军人中招聘部分协警,以解决当前司法警察队伍警力不足的問题,确保司法警察队伍的健康发展。

4.以人为本加强检察院队伍建设 篇四

一是抓廉政,院领导带头作表率。年初,检察长与与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实行一岗双责制,一级抓一级,层

层抓落实。同时,院领导带头严格执行《检察官法》、《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廉政准则》等,坚决做到不吃请、不受贿、不说情、不搞特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二、讲民主,坦诚相见促和谐。该院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经常性地开展民主生活会,进行当面交流,坦诚相见;在发展党员、人事调整、评先评优、规章制度修订、大宗经费支出以及基建工作等方面则采取由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达成共识后再予以执行,从而使决策更加合理,更贴近实际,更具可行性。

三、注重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xx县院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了检察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服务的理念,引导干警在检察实践中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中形成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良好氛围。(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

四、交心谈心,增强队伍凝聚力。xx县院通过召开干警大会、干警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等形式,增进彼此的了解,消除存在的误会,形成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局面。

五、注重培训,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xx县院十分注重干警的教育培训,通过狠抓教育培训不断夯实干警的业务基础。他们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和资质培训,通过不同渠道不同形式促使其得到进一步深造,以此达到人才强检、人才兴检的目的。

六、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奖罚分明。今年三月份,该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办法》、《xx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行政管理制度》、《xx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规定》、《xx县人民检察院宣传奖励制度》、《xx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等13个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对部门工作的奖罚力度,并将13个制度装订成册分发给全院各科室,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反复学习,从而使全院干警的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5.检察院队伍建设 篇五

郭增峰王珑

计财装备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要求我们熟练掌握财政、财务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要了解检察改革、财政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内容。新形势下的检察经费保障工作,内容不断拓展,要求不断提高,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这几年财政改革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政策、新措施,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推行政府采购、完善专款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等等,使得无论财务管理还是经费保障都面临许多崭新的课题。近年来,基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队伍建设方面突出提高队伍专业化、知识化建设水平这一重点,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目前计财装备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队伍目前的现状

1、内部机构不健全,计财装备管理不规范。

自从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及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会议后,各院普遍重视计财装备工作,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和内容,为检察机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条件保障。我们印台区人民检察院计财装备工作经过这么多年的艰辛努力,取得长足发展。一是公用经费标准逐步落实。二是财政预算及拔款逐步到位。三是中央政法专款足额落实。四是车辆装备连年增加,“两房”建设、信息化网络建设发展迅速。近年来,我院按照“三位一体”长效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了一条计财装备工作的规范化道路,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基层院因为编制缺乏、人员有限,不具备成立专门机构的条件,绝大多数与办公室合并行使职能,常常顾此失彼,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无法做到严格、细致、规范化运行。

2、人才匮乏,人员结构不合理。

基层从事计财装备工作人员的知识和专业结构不合理,呈现“三多、三少”现象。一是专科以下学历的干警多,本科学历的干警少;二是非专业出身的人员多,有专业技能的人才少。第一学历是财会、审计、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员少,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财会技术人员更少;三是单一型人员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少。尤其是缺乏既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检察业务知识,又具有娴熟的计算机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的高层次计财装备人员。印台院目前还没有一名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人员从事计财装备工作。人才的短缺,必然影响计财队伍建设,制约计财工作发展。

从目前的整体情况看,基层检察院计财装备人员不仅没有形成“梯次”结构,还出现了明显的断档现象。由于基层检察机关编制有限,招录人员大多充实到办案部门,计财工作一般是由干警兼任,有的院迫于无奈只好外聘财务人员负责计财工作,这些人员有着丰富的企业财务工作经验,但对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财务管理却不太了解,工作效果并不理想。

人员队伍整体年龄结构老化,一部分人员即将退休,而新招录的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一时难以独立完成工作,计财装备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

3、思想道德水平、服务意识亟待提高

计财装备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关系,经常与钱、贵重物品打交道,再加上平时忙于日常事务,如果不注重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树立和改造,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廉洁意识,非常容易出现问题。

计财装备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为检察业务服务、为检察干警服务、为基层服务,这既是实践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的具体要求。有些计财装备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全局意识、服务意识薄弱。一是思想陈旧,观念落后。有的单位和个别计财部门,在抓计财装备工作时,处处因循守旧,事事循规蹈矩。不善于摸索新方法,探索新规律,运用新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能主动地了解各项业务工作、各个业务部门和广大检察干警的工作需求,做到主动服务,服务在前,服务到位。阻碍了计财装备工作的发展。二是主观努力不足,主动争取不够,工作不到位。存在着畏难情绪,等、靠、要等思想,眼睛向上,消极等待上级补助。三是责任心不强,上报信息不准确、不及时。有些工作人员统计上报信息数据时,没有弄清楚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或是运算公式,不按说明的要求核算,导致数据失实,使上级对基层工作情况的了解产生偏差,影响了对工作情况的正确判断,影响领导科学决策。

二、计财装备人员队伍建设问题产生的原因

1、思想认识上的局限。一是基层检察院一直都十分注重法律专业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却对计财装备工作和计财装备人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大量无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计财部门;二是近年来,检察机关虽然开始实行凡进必考的招录制度,但每年招录的财会专业人员较少,而且大多数都充实到自侦部门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真正专职从事计财装备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三是计财装备人员的工作内容繁杂,工作成绩无法量化衡量,发展机会少,于是形成了干警争相去业务部门,不愿意从事计财装备工作的现象。

2、历史形成的原因。一是计财部门发展相对滞后。二是业务内容繁杂、责任心要求更高,原则性更强,所以,不少人不愿干计财,存在畏难情绪。

3、公务员录用、管理体制的原因。基层院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干警接受业务培训的机会极为有限,少数干警没有择业压力,业务学习重视程度不够,难以胜任本职工作。而基层院缺乏相应的人员淘汰机制,出口不畅,对于一些素质低、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人员,难以通过一种有效机制将其淘汰出检察院。

4、培训工作手段单一,受教育渠道少。一是片面追求学历教育,现在社会上各类学历教育繁多,层次不齐,大部分干警只是为学历而学习。二是培训机构不健全,其次是师资力量薄弱,无力承担培训任务,实际上靠大家自找学习途径,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又受经费和时间的制约。三是重使用轻培训,且培训内容陈旧落后,培训往往局限于学历教育和续职资格教育方面,与检察业务工作联系越来越密切的计算机、金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基本上没有。

三、加强计财装备人员队伍建设的对策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引进高素质人才。对基层院要重视计财装备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领导干部,选拔政治强、业务精、善协调、会管理、廉洁勤政、有开拓精神的干部担任计财装备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采取有力措施,优化人员结构,要把那些综合素质强、品质好、懂业务、善管理、会服务的同志选配到计财装备部门,解决目前存在的计财装备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的状况。

2、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计财装备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一是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增强计财装备人员的廉政意识。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洁从检教育,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吃喝浪费,不断增强勤俭节约的自觉性。要大力提倡修为检之德,增为检之才,育为检之风,加强自身修养。

3、强化教育培训,开发人才资源。一是要把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作为实现队伍专业化目标的重要措施。举办财务管理专业培训,就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财务管理政策和知识进行培训。二是开展分类培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要根据业务特点和个人基本素质及特长,开展分类培训。三是充分利用三级信息网络系统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6.检察院队伍建设 篇六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2000年xx检察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由于出现个别干警违纪现象,在“五好检察院”达标过程中被一票否决。今年,该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和反思,并集中利用2天时间,召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分析形势、反复酝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即做到“三个一,两个五”。“三个一”是确立一个目标(争创“人民满意的五好检察院”,涌现一批人民满意检察干警),叫响一个口号(“从零做起,从我做起;以院为家,爱岗敬业;团结奋斗,争创一流”),深化一个活动(“扬一身正气、练一身本领、保一身清白”);“两个五”即增强五种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争先意识、质量意识),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在加大办案力度上下功夫;在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在建立和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在内部管理上下功夫;在思想政治工作上下功夫)。接着该院进行深入的动员发动,用新的工作思路统一全院干警的思想,为新一年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

二、以人为本,狠抓队伍 该院从提高干警素质入手,加强教育,完善机制,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一是抓政治理论教育。该院坚持每月的第一周六为党组中心组学习日,第二、四周六为干警学习日,每半年制定一次学习计划,落实了党建“三会一课”制度。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三个教育”、“三个代表”教育、“基层院建设回头看”、“警示教育”、集中教育整顿、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等活动。“七·一”前夕,组织干警赴嘉兴南湖、淮安周恩来故居、溧阳新四军纪念馆等地参观学习。深入开展“为谁执法”的讨论交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积极参加各类知识竞赛和演讲等活动。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凡干警工作变动、家庭变故、个人生病、有思想情绪和单独执行任务的,各级领导必须做到“五必谈”或家访,并努力做到干警在哪里、在干什么、在想什么、最需要什么和思想工作要跟上的“四个知道、一个跟上”。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坚定了干警的理想信念,增强了干警的争创意识。二是抓业务培训。该院采取参加上级院培训和岗位练兵相结合,采用走出去、请进来和内容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积极鼓励干警在职参加学历考试,今年已有17人法律本科毕业,5名研究生在读。该院年初购买了10余台电脑,开办了电脑培训班,并规定50岁以上干警要学会使用电脑,50岁以下的干警要学会电脑操作,达到初级以上水平。规定每周不少于一个学习日用于业务理论学习。为迎接高检院全员基本素质考试,该院采取引导学习的方法,统一制定学习进度表,并分段摸底考试,达到“以考促学,以学迎考”的目的。三是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年初,该院进一步完善了黄牌警告、待岗交流等制度,2月份,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主诉检察官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三项工作,有7名中层干部交流了岗位,有22名干警变动了工作,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交流面均达到20%,有7名干警通过竞争担任了主诉检察官,通过这项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全院干警的危机感和工作责任心。四是严格管理,落实措施。落实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该院与部门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院内各部门与干警个人鉴定了“目标责任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突出对“单独执行任务、上班时间窜岗溜号,长期不上班”三种人的管理。五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引导。该院针对去年因干警违法而导致的“一票否决”现象,今年在强化教育管理、做好谈心、家访等经常性思想工作的基础上,把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制定了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准则,概括为“三防九不、十心”。、“三防九不”是:生活防“过线”:不酗酒,不赌博,不涉足不健康场所;说话防“过偏”:不讲涉案涉密的话,不讲有碍团结的话,不讲影响检察形象的话;交友防“过滥”:不失原则,不傍大款,不滥交友。“十心”是:照顾老人尽孝心,培育孩子常操心,夫妻相爱掏真心,邻里互助多关心,交朋会友讲诚心,学习锻炼有恒心,娱乐有度健身心,知足常乐少烦心,社区活动要热心,助人为乐献爱心。六是加强检查监督。该院从各支部中聘任4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加强纪检监察力量,并规定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五项工作职责,由纪检组长负责,专门对院内干警学习、执行日常制度和办案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每月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三、抓好业务,促进队伍 该院在狠抓队伍建设的同时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一是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坚决贯彻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批捕案件一般均在3天内作出决定,起诉案件平均每个案件5天半时间审结,结案率达95。6%,办案效率大大提高。该院受理批捕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6%,起诉案件上升

7.检察院队伍建设 篇七

一、确定联动地区警务联动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明确规定了法警的九大职责, 是法警履职的法规性依据。警务保障联动必须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进行, 针对执法办案用警的需要, 审慎考虑是否采取联动保障。在实施警务联动保障中必须贯彻“自身为主、协作为辅、互为优势、慎重调用”的原则, 充分考虑出警机关的承受力、执行力, 上级机关不得以联动为由随意调用警力, 不得在自身警力足够的情况下调用警力, 不得在切实需要警力的情况下不采取联动保障使用警力。从过去的实践和现实需要来看, 警务保障联动范围的情形应当有:一是在查办重大案件, 自身警力无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时。二是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受到干扰, 自身警力无法控制可能出现突发情况时。三是参与或协助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自身法警不适合完成任务需要时。四是法警确实需要回避而警力不够时。五是跨行政区域执警需要提供警力协助时。六是所辖区域内执警, 路程较远, 需要驻地法警提供警力保障时。七是开展重大活动需要法警提供安全保障时。由于各地的地域环境不同, 行政区域范围的差异较大, 警力分布的情况也不一样, 各地对警务保障联动的范围可有所不同。

二、确立警务联动的指挥级别

检察机关警务保障联动应做到“属地管辖、就近调用、程序简便”, 针对任务需要和警力分布情况, 规范操作程序, 合理有效地使用警力。一是坚持以行政区划实施联动。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具有隶属关系。警务保障联动应以行政区划为结构单元组织实施, 这样能够确保上下警令通畅, 因此, 检察机关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法警局———省级院法警总队———地市级院法警支队———县级法警队共四个层级来实施联动机制, 局、总队、支队三级分别具有职责范围内的警力调用权限。基层院用警则逐级申请, 由上级院来协调警力。二是坚持以垂直管理调用警力。以行政区划联动决定了警力调用的垂直管理。联动机制要求跨越行政区域的警务保障应逐级申请或下达, 不能只通过横向联系, 出于“情面”来借用警力支持, 上级院也应逐级下达用警令, 特殊情况下越级下达用警令, 应及时将情况向所辖院通报。坚持层级管理, 一级管一级,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充分发挥各级院的职能作用。三是坚持严格规范下达警令。警务部门是派警执警的主体。是否需要警务联动, 警务部门必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认真作出分析, 实事求是地申请, 科学合理地调用。下级院需要警力支持, 应通过警务部门向上级院警务部门申请, 由上级院警务部门根据任务需要和警力分布情况, 及时向执行警务联动保障的院下达执警令。上级院需要抽调警力, 应通过所辖区警务部门下达执警令。上级院下达执警令和抽调警力应事前向分管检察长报告。接受执警任务的警务部门受领任务时, 应将派警情况向分管检察长报告并审签派警令。上级院下达执警令而下级院不能保证执行时, 应及时口头或书面说明情况。申请和下达用警令, 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 内容应包括任务性质、用警人数及携带装备、执警地点和时间、预计执警时限等主要内容。对于跨区域临时决定需要警力、由于偏远地区地域特点涉及跨行政区域用警、突发紧急情况下用警等特殊情况, 可采取电话申请和下达用警执警令, 但必须有规范的电话记录, 并按程序签批。

三、确保警务联动的职责履行

检察机关警务联动至少涉及到两个以上单位的法警共同执行任务, 明确责任, 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平台, 是提供安全、高效警务保障的基础。在实施警务保障联动机制中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用警单位为主原则。一般情况下应以用警单位牵头负责警务保障联动中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即使协助的警力超过自身警力, 联动时的组织协调也应以用警单位为主, 用警单位不得以联动为由推卸“唱主角”的责任。上级机关指派警力作为牵头负责人的按照要求执行。执警中如果发生问题应以用警单位或上级确定的负责人来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二是坚持整体性原则。警务保障一旦联动就应当看着一个执警平台, 所有警力在总体任务下, 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执警, 接受用警单位检察机关的管理和检察官的指挥, 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特别要注意少数民族地区执警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警中法警个人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在追究用警单位责任同时, 也要追究所在单位的责任。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原则。执行联动警务保障的法警, 应按照执行职务规则, 忠实地履行职责, 严格依法执警, 既不能因协助执警而出工不出力, 或者顾及多方面利益关系, 担心越位越权, 而无所作为, 也不能因系临时执警而随心所欲, 不顾及影响。法警联动执警后, 用警单位应及时将联动执警情况报上级检察机关, 同时, 将执警情况书面反馈给法警所在单位, 作为考核法警履职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警务联动的保障机制

下级机关如何对待和执行上级机关的警力调用, 是联动机制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 在现行的人财物管理权依赖于地方的情况下, 警务保障联动的实施必须要有一定的制度保证。

(一) 集中管理制度

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按照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制管理的要求, 法警应占到本单位总人数8%至12%的编制员额, 据了解, 很多基层院目前难以达到这样的编制人数。由于各级院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地域人口、机关编制员额等存在较大差异, 对于法警人数所占比例的问题应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 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院提出不同的人员比例数, 作出更加符合检察工作需要的规定。而各级院的编队管理必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 事实证明, 编队管理对于提高法警队伍素质, 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 责任追究制度

联动执警必须严格纪律, 上级警务部门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好的单位或法警个人, 要给予通报批评, 对造成极大影响的应督导下级检察机关追究有关个人责任, 对问题较为突出的法警, 上级警务部门应责成所在院警务部门会同干部人事部门提出推迟警衔晋升或职级晋升的意见, 对不适合在法警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提出调整意见, 通过一定的惩戒制度来确保政令、警令的畅通。

(三) 绩效考评制度

上级法警部门对联动履职要认真做好情况记录和登记, 将法警参与联动执警的人次、时间、完成任务情况等内容作为上级院对下级院警务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与法警部门和法警个人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对联动执警好的警务部门和法警要及时通报讲评, 总结成功经验做法, 推动警务保障联动机制的创新发展。

(四) 建立专业化的司法警察队伍

司法警察专业化, 首先是人员要专业化, 严把“进人关”, 招收达到法律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层次, 同时应当有健康的体魄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能胜任司法警察工作;其次是要加强培训, 提高素质。司法警察的专业化改革, 必须从加强对现有警员的教育培训入手, 对他们有计划地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培养自身刚正不阿、不畏艰难、勇于奉献、无私无畏的职业气质, 树立司法警察良好的社会形象, 不断提高自身社会受尊重度、信任度。第三是使司法警察工作职业化, 实行单独序列管理, 无特殊情形, 司法警察不得被免职调离。司法警察职权的行使必须进一步提高自身独立性。司法警察作为人民警察的特殊序列, 其职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国家公权力, 法律也赋予了司法警察独立执法的主体资格。司法警察的专业化发展应当与检察官职业化改革密切配合、主动参与、同步运转。应当说, 检察官职业化的推进带动了检察机关整体的司法改革, 也给司法警察专业化发展提供了空间和机遇。司法警察专业化发展离不开检察官职业化改革的推动和支持。因此, 司法警察应当积极主动地与检察官职业化改革相对接, 充分发挥自己的司法警察职能作用, 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为检察工作改革提供优质的服务, 赢得各部门对司法警察工作专业化发展的肯定和支持;同时不断探索、总结司法警察专业化发展规律, 使司法警察工作专业化发展符合、适应检察院工作的要求。

摘要:近年来, 全国司法警察队伍为更好地为检察业务提供警务保障, 不断创新, 建立新的机制以适应新时期的检察工作需要。

8.检察院队伍建设 篇八

关键词 检察 队伍建设 管理 培训

队伍专业化建设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难题,也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十八大召开后,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全国政法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为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明确方向,明晰队伍专业化建设目标

队伍专业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检察文化建设、执法业务建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为使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进行,首先要解决宏观设计等问题、明晰队伍建设的目标和思路,才能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有序持续开展。

二、科学管理,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保障

以精细化管理、流程管理、量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切实提升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加强精细化管理。坚持制度管人、制度管事,抓好制度完善,从小着手,从细着手,实行无缝隙、无缺陷管理,相互贯通联系,把工作做透、做细,对落实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及时反馈并改进,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质效。

2、有序流程管理。从办公办案、信访接待、着装仪表等方面规范检察干警执法行为,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全面优化,设立具体工作流程图,可张贴于科室外墙或印成小册子发到干警手上,成为可操作性指南,确保每项工作有规可循。

3、注重量化管理。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能性质,进行规范化管理,突出工作质量、数量、创新性等元素,对科室成员业绩全面量化管理。建立统一科学考评体系,及时奖惩优劣,形成有序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培训,促进干警综合素能提升

将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岗位技能培训、法律监督业务能力培训、群众工作能力培训、综合素能培训等在内的全方位培训体系。

1、岗位技能培训。举行演讲、辩论、征文、朗诵等活动,通过陪练培训、组织协调等,引导干警积极参与、全面协调、深入思考,达到提升演讲辩论、组织协调、调研写作等技能。完善传帮带等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导师培养等制度。

2、法律监督培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知识也在不断更新,如何提高新形势下的法律能力,是面临的一大挑战。可探索建立健全执法档案等制度, 将干警执法办案情况记录档案,确保建档、归档管理科学合理,并根据办案质量、执法工作创新等情况,强化干警责任意识,促进工作技能提升。

3、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基层检察机关在更大程度上要与群众打交道,需要更好践行群众工作路线,更好推动群众工作能力提升以及与群众打交道的水平。一方面可通过对案件在执法办案中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及其程度、性质等综合评估,拟定风险等级,有效提升执法办案风险防控能力,强化预警意识。另一方面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快速反应、重大信息报告、协作机制等可操作的工作技能模拟训练。再一方面可通过舆情处置能力培训,加强舆情分析研判能力,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与水平。

4、综合素能培训。注重干警综合素能培养,现代社会新型难点案件不断上升,要提升案件的专业化水平,必须注重干警综合素能的提升,可与高校建立常态化培训基地,让干警涉猎经济、管理、心理等在执法办案中可能会涉及到的方面,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四、凝人聚人, 切实抓好凝心聚力工程

严格准入条件,打造良好的环境,切实抓好凝心聚心工程,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

1、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职业准入,把好进人关,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深化检察队伍管理机制改革,科学规划招录检察业务专业人才与综合管理类人才比例。在用人考察中,要加强资格能力审查以及道德能力素质全面审查,真正把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全面引进,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夯实基础。

2、打造良好环境吸引人。一是文化环境。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兴检的原则,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倡导人人参与、注重参与渗透,强化价值认同,凝聚干警干事创业的动力。二是工作环境文化。打造配套的硬件设施,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等,鼓励干警工作之余强健体魄、怡养性情,形成忙闲有序的工作格局。注重环境美化,形成人文隽永的工作环境。三是用人环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让业绩说话, 让事实说话,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格局。

3、打造凝心聚力工程。一是多沟通。善于管理沟通,构建检察长谈话、政工部门“五必谈”、科长点评相结合的谈话谈心体系,经常了解干警思想状况,把握干警思想动态,发现队伍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并解决问题,促进队伍和谐有序发展。二是善激励。完善绩效考评奖惩机制,科学设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并修改完善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及干警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等制度,将管理考核重心向平时转移,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及干警绩效考评,探索建立科学统一的绩效考评体系。鼓励干警到不同岗位学习锻炼,推动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干警间“传帮带”,注重青年干警培养,进一步发挥干警潜能,激发队伍活力。三是重交流。检察机关人员使用上,应当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实现人才使用一体化。基层检察机关可以将业务骨干或有发展潜力的干警,送到上级检察机关,跟随学习办案,并在学习期满后提交心得体会予以交流。也可以在基层检察机关内部进行科室日常业务学习交流,多方面提升学习能力,分享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实现全员素质整体提升。四是求发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发展是人较高层次的需求,往往起着较大的作用。在保持队伍稳定的情况下,可探索建立检察人员轮岗学习机制,既可以促进岗位技能提升与互补,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与配置,促进队伍呈现生机蓬勃的面貌。

参考文献:

[1]提升五个能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N].经济日报,2013年1月8日.

[2]检察日报.2013年3月28日.

[3]检察日报.2013年1月9日.

[4]检察日报.2012年10月29日.

[5]曹建明.要大力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N].检察日报,2013年9月14日.

[6]检察机关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职业准入[N].检察日报,2012年10月29日.

9.检察院通信机房建设要求 篇九

为规范全省检察机关通信机房建设,确保全省检察机关专线网络的稳定、安全、可靠运行和易管理、可扩展,参照最高检制定的《省级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建设要求》,对全省各级检察院通信机房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有关参考标准和规范

GB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 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6650-86《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 GB50054-95《低电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EIA/TIA568A 《商业建筑电信布线标准》

SJ/T30003-93《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二、通信机房

本要求所指通信机房是用于放置通信设备,包括程控交换机、广域网路由器、视频会议设备的机房。通信机房可以与计算机局域网等其它机房合并,有条件的应单独设置或在同一间房间内分隔相应空间;广域网路由器等专网设备也可与程控交换机等设备分置二个机房。

三、机房位置和设备配置要求

机房位置一般设置于建筑物的低层,但不宜安排在地下空间。同时要以方便综合布线为原则,远离噪声源和灰尘源。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应该为机房配置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各一间。每个主机房面积至少应≥30 m2,空余面积(本次升速扩容用)≥10 m2,并为今后升速扩容预留足够的空间。

四、设备放置要求

通信设备宜采用分区放置,一般可分为光端机区、程控交换机区、路由接入设备区、电源区和控制区等。设备间距应>0.6m,通道间距≥1.1m。机房内所有设备应码放整齐、排列有序、标注设备名称及型号。

五、供配电系统要求

主机房设备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供电,禁止接入照明线路。其它设备间、交接间应使用稳定的220V、50Hz交流电源供电。考虑到系统的升级扩容,机房的供配电系统应配置足够的备用容量。室内保持足够高的照度,安装有应急照明灯。具体可参照《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电气技术标准。

六、机房空调系统要求

机房宜配置单独的空调系统,主机房应至少安装两台空调,达到互为备份的目的。如果采用中央空调,应有空调故障应急措施。空调类型应根据设备类型、机房面积、设备密集度和温湿度指标综合选择。要求空调具有制冷、制热、加湿、去湿、滤尘、新风和换气功能,设备工作期间,机房内温度宜控制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40%-70%之间。

七、机房建筑要求

主机房净高应在2.40m以上,楼板负载应达到5.0-7.5kN/m2。机房应安装防静电地板、防盗门等。防静电地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计算机机房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6650-86的要求。机房的隔断墙、门框等要牢固、平整,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隔尘效果;吊顶装饰要做防尘处理、要求边缘整齐。主机房内应避免放置用水设备。

八、接地要求

机房内应采用四种接地方式:交流工作接地、安全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和防雷接地(机房处于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中时,不设此地)。四种接地方式,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中对各种地线的阻值要求如下:直流工作接地应符合机房设备指标;交流工作地接地电阻≤4Ω;安全保护地接地电阻≤4Ω;防雷保护地接地电阻≤10Ω。设备应采取单点接地方式,并宜采取等电位措施。

九、安全要求

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的规定,配备适用于电气灭火的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升级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宜设置单独的出入口,避免人流、物流交叉,在房内和楼内应有明显的疏散标记。

十、综合布线要求

机房内的各类线缆宜采用暗敷方式,穿越楼层时,设计技术竖井。机房到各骨干配线间之间的数据线应采用超五类以上双绞线,最好是光纤连接。综合布线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强电电缆和弱电电缆分开布放,分别设置布线槽道,且对线缆、端接点要有唯一的标识。为保证视频会议效果,特别提出要求:通信机房到视频会议室应有专门的连接线缆(光缆或电缆)。

考虑专线网加密工作的需要,如果机要机房与通信机房分离设置,要求各级院预留通信机房到机要机房的专用电缆连接槽道。在路由设备和加密设备之间设置易操作的活动连接插座,方便隔离和还原专线连接环节。

十一、连接线要求

机房内所有设备之间的连接线应规范、整齐,线缆应注明序号,便于查找故障。

十二、机房管理要求

1、制定严格的机房管理规定,24小时开机的机房,在机房无人值守时,应具有值班室监控功能,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明确机房责任人,保证机房内设备的干净、整洁、无尘。机房人员须懂得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0.检察院四化建设汇报材料 篇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全院干警对严检率调研组莅临我院视察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对严检以及各位领导一直以来对我院检察工作的关心与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各位领导的到来,必将对我院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下面,我把我院推进“四化”建设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本市及本院简况

X市下辖八镇一个管理区,户籍人口89.8万,是一座新兴的港口工业城市。多年来,在“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精神的激励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着成就,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百强县市前三甲,先后荣获了联合国人居奖、全家首家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百余项国家级殊荣。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600亿元,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06亿元。近年来,全市围绕决胜“三大硬仗”、突出“三条主线”等重大决策部署,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在规模企业培育、经济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前不久,我市召开的市第十次党代会要求牢固确立“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提出确保到2015年实现经济总量翻一番、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翻一番等“六个翻一番”,全力打造以现代化经济为特征的产业强市、富有生机活力的创新型城市、城乡一体化的高品质现代城市、引领文明的社会建设管理示范城市。

我院现有内设机构15个,干警编制数113人,目前在编干警100人,其中具有检察官资格的62人;研究生26名,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总数的92%;干警平均年龄40岁,其中35岁以下干警占总数的39%。其他工勤人员21人。院领导班子由8名党组成员和1名党外副检察长组成,另外配备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

多年来,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历任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张家港市十佳优秀机关。

二、加强基层院“四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院根据高检院制定的基层院建设发展纲要、规划,制定并认真落实以推进六精、实现六优为主要内容的四年科学发展规划,确立了争当全国基层院建设示范院的奋斗目标,并逐年推出了“四个突出四个再”、“五深化、五提升”、“三个转型”等工作思路,工作中紧扣“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方向,与时俱进弘扬张家港精神,高点定位谋求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整体建设水平。

1.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四化”建设的中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动摇,以反贪、反渎工作引领、带动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发展全面提升。

一是以线索经营评估为抓手,推动自侦工作实现新突破。坚持“系统评、评系统”的线索评估经营机制,实现线索资源利用效果的最大化,不断扩大办案规模。积极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实行特案介入、反贪反渎一体化运作,在全院成立侦查预备队,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努力提高发现犯罪、调查取证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建立自侦案件立案前与侦监、公诉会商制,坚持诉前谈话、检察建议双签制,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2007年以来,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6件102人2单位,查办渎职案件17件17人,其中去年立案查办反贪案件24件29人2单位,反渎案件5件5人,均创下历史新高。所办案件无一撤案、无一延长侦查期限、无一退查、无一改变定性,连续三年实现了零翻供、零投诉、零上诉、零安全事故的“四零”目标。今年初,我院建立健全纠偏防错机制、切实防范反贪办案质量风险的经验做法,被省院反贪局发文推广,《检察日报》予以了专题报道,在检察系统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二是以查办虚假诉讼案件为突破口,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出亮点。针对债权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侵犯多数债权人权益的现象,我院密切与公安、法院的协作,加大打击力度,在成功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0件的基础上,从去年开始与法院、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工作办法,形成联查联办联防机制,得到徐安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予以推广。2009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5件,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经审查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其中通过启动再审程序已监督纠正1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案件5件5人,有4人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三是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控申、监所检察工作实现持续提升。探索成立“检察调控中心”,对涉检矛盾风险实行统一预警、排查和处置。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工作室”,开辟检察调控“周末讲坛”,扎实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联防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涉检信访零积案。我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探索驻所检察工作“检情三报”、驻所干警AB岗工作制度,“三步走”驻所检察谈话制度、刑罚执行变更同步监督机制等,实行“驻、巡、会、谏”医疗卫生检察工作法,不断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全力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2.始终把创新创优、塑造品牌作为“四化”建设的着力点。紧紧抓住检察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一是巩固深化,塑树品牌。不断丰富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与公安、法院、监察、审计、财政等七部门联合建立“7+1”预防协作机制,构建了市镇村涉农职务犯罪三级联防机制,形成了预防犯罪的合力,该做法被高检院简报转发。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非公企业、农村基层延伸,拓宽预防工作领域。建立了“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基地”和“预防咨询检察官服务站”,举办非公企业“阳光兴企”预防论坛等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针对村支书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频发的现状,与苏州大学法学院、锦丰镇合作,成立了“张家港市涉农职务犯罪防控基地”,加大对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的排查防控。不断丰富和发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推动专业工作常规化。在获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后,又专门设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构建青少年维权“捕诉防一体化”新格局,对未成年人实行“一线预防、多维挽救、全面帮教”。设立“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观护站”,成立“退休检察官关爱工作团”,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强化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工作。加紧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展馆”,着力把青少年法制宣教工作融入到我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体系。

二是推陈出新,彰显特色。为解决涉罪外来人员审前羁押率偏高、取保候审难的司法实践难题,我院从逮捕必要性审查入手,探索建立了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权利平等保障机制。2008年初,又主动与公安局、法院协调,会签了《关于保障外地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权利的意见》,通过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实施风险评估、放宽担保人条件等措施,解决了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难的问题,同时借助“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管护基地”,加强对涉罪外来人员的监管,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2008年以来,我院共对279名涉罪外来人员适用了取保候审,无一脱逃、重新犯罪。该做法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并获评苏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奖。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机制,抢抓全国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县市的机时遇,针对以往实行无差别管理成本高且效果不理想,以及社矫对象多、分布广等实际,于2008年7月开始,探索开展分类检察,在各镇区设立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站,实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五个一”工作法,逐步形成了以社区矫正监督站为工作平台,以巡回检察为监督方式,以社区矫正分类检察为主要内容,以社区矫正教育中心为服务阵地“四位一体”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模式。2008年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对象不仅无一脱管、漏管,而且改造积极性和质量明显提高。与2008年相比,2010年A类社矫对象由17名增加到128名,同比增长600%,C类社矫对象由13名减少到11名,同比减少20%。这一做法于2009年被苏州市政法委推广,受到了省市院、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创新载体,再造亮点。为有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院于2009年3月,创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模式,推出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并逐步发展为以“流动检察、互通联络、一线服务、融合发展”为内涵实质的巡回检察工作方式。成立巡回检察办公室,在全市各镇设立“巡回检察联络站”,聘请各镇综治办主任或司法所长担任“巡回检察联络员”,在各村设立“巡回检察联系点”,聘请检察信息员,采取定期和预约相结合的办法,在各镇区流动办公。通过举办“法律服务早市”、驻点调研、走访调查等,贴近群众受理控告举报、收集社情民意、协助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教,积极发挥“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调解员”的角色作用。自巡回检察开展以来,来院上访量同比下降了26%。我院的经验做法在全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人民检察》、《检察日报》头版、省委政法委《政法信息》相继作了转发报道,徐安检察长予以了批示肯定。为做到矛盾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优化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我们根据省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风险排查研判工作机制,深入分析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对策或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拓宽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路径。其中对企业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急剧上升的研判报告先后被高检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转发;对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推动了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模式的改革,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十佳预防调查报告”。

3.始终把固本强基作为“四化”建设的支撑点。我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兴检、管理优检、科技强检”战略,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一是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推进管理科学化。“先进院如何永葆先进”是上级对我们的期望,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我们始终把张家港精神作为发展的力量之源,开展张家港精神再教育,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鼓励干警干事创业、爱岗奉献。完善激励机制,院里专门设立名次奖、创新奖,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绩效考核(从履行职能、规范化建设、工作创新创优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在绩效考核基础上单设“名次奖”,部门在苏州条线考核进行前三名的依次给予奖励,有创新工作得到上级院推广的可以提升条线名次)。对凡在各类比赛、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和表彰的,都适时予以相应表扬奖励,大力营造“有荣誉必争、有名次必比、有牌子必创、有红旗必扛”的浓厚氛围。建立督促机制,每周召开一次检察长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院务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落实。为拓宽干警视野、增强创先争优激情,每年组织中层干警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两次以上,分管检察长至少一次带领分管部门的全体干警外出学习。建立关爱工作机制,为干警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对干警本人及直系亲属患病住院的,安排人员前往探望,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干警实际困难,切实消除干警的后顾之忧;加强沟通协调,2007年以来经过积极争取,为18名干警解决了非领导职务职级晋升问题,目前又有5名干警职级问题已提上组织部门议事日程。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干警职务变动必谈等“六必谈”制度,以及诉前谈话制度等,每年集中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专门设立案件监督管理机构,坚持对案件实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集中监督,保障公正廉洁执法。我院先后被命名为江苏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苏州市公正司法示范点、苏州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是学与用相结合,推进队伍专业化。深化学习型检察院建设,联合苏州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建立合作平台,广泛开展检察实务大讲堂、模拟审讯、诉辩对抗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养和实战技能。强化对新进人员的培训,采取院史讲座等“十步培训法”,使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精神薪火相传。2009年创设的“检察同期声”论坛,融理论深度、语言表达、情景表演等元素于一体,捕捉检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互动式研讨活动,深受干警喜爱。被评为苏州市检察文化十大品牌、江苏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特色演示项目,《检察日报》、《清风苑》予以了报道。近年来,我院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论辩手、江苏省检察机关十佳反贪局长、十佳侦查监督能手、十佳青年公诉人、十佳驻所检察干警等一批专业人才。

三是投入与应用相结合,推进保障现代化。在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经费保障、装备条件、“两房”建设均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人均公用经费逐年递增,异地新建、设施更优、功能更全、环境更美的检察新技侦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先后自主研发了公务车辆管理等平台,推出了全国首家预防职务犯罪咨询网以及视频接访等服务措施,有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江苏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行政装备工作先进集体。

三、我院工作目前发展态势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年初确定的“三个转型”(即,在执法理念上要由业务型向服务型转变,在执法方式上要由单一型向组合型转变,在执法标准上由精品型向品牌型转变)的工作思路,抓重点、抓创新、抓载体,全力争当全国检察工作排头兵,各项检察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执法办案工作有新进展。今年以来,共立案反贪案件14件15人,窝串案率、大案率、自行发现案件率均为100%。立案反渎案件2件2人,均为正科职干部。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和挽回其他经济损失千万余元。建立“双介入、双延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着力保护企业自主创新。自去年10月份以来,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件11人;起诉5件9人,“两个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上半年,共批捕368件490人,以无逮捕必要为理由不捕123人;起诉579件891人,不诉11人。立案监督4件;追捕12人、追诉5人5单位;提出抗诉2件。提请抗诉5件;监督民事虚假诉讼1件,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目前已移送公安立案1件,建议法院再审1件。

二是加强群众工作有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深化巡回检察工作,适时推出视频接访、“巡检热线”等便民利民举措。依托巡回检察联络站,深入各镇区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服务城乡一体化等专题调研,突出服务和保障民生。健全群众工作能力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出台新进人员巡回检察锻炼办法,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到党政、信访等部门挂职,依托“周末讲坛”活动,邀请检察调解员、巡回检察联络员进行授课交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社会管理创新有新亮点。为推动风险排查研判工作机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我院自主研发了“检察机关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平台”软件。上半年,通过该平台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风险案件7件,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事件。结合办案,先后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户籍信息失真等问题开展风险研判,及时提出对策或建议,收到良好效果。认真开展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活动,实行以同督创优机制为主体、以双向预防机制和侦防一体机制为两翼的“1+2”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模式,保障了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安全、规范运行。研究制定《张家港市涉农职务犯罪巡回预防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巡回预防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市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分散无序向系统规范转变。

四是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队伍素能有新提升。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读红色经典、看红色电影、走红色路线,邀请市委党校、市委研究室领导来院作专题报告,帮助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执法为民宗旨。结合市委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绩效比拼年”、“学赶大杨舍、激发新动力、争当排头兵”等活动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胡总书记“七一”等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掀起“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热潮,推动主题教育实践取得实际成效。为了培养优秀公诉人才,我们组成了三个特色办案小组,定期开展公诉对抗赛、文书竞赛等活动,提高实战技能。积极开展检察文化进社区、进军营、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搭建检民互动新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下一步深化基层院“四化”建设的初步设想

今年5月底,我院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后,我们深感肩上的重担,就如何当好示范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多次研究、深入思考,并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基层院“四化”建设,坚决不辜负上级的期望。

1.认真组织开展“责任在肩勇担当、使命当前齐奋进”专题讨论活动。活动从2011年6月上旬开始到2011年8月20日结束,主要分为动员部署、学习讨论、对照排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并将召开全院深化示范院建设推进会。重点围绕“四个如何进一步”(即:如何进一步深化“四化”建设,更好更全面地发挥示范作用;如何进一步深化绩效比拼、创先争优,不断创造一流业绩;如何进一步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切实打造新的亮点品牌;如何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固本强基,扎实推动持续发展、全面进步)等问题,组织干警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明确措施。围绕“四看四比”,即:看作风、比奉献;看特色、比创新;看素能、比形象;看绩效、比争先,组织干警对照排查,固强补弱夯基础,奋勇争先当标杆。通过专题活动,引导和教育干警深刻认识“四化”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深化四化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振发展精神,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努力在解放思想上有新飞跃,在创新创优上有新突破,在深化“四化”建设上有新成果。

2.着力打造新的业绩,增创新的特色。近期,我们将结合专题讨论活动,制定深入推进基层院“四化”建设实施细则,完善下一步深化基层院四化建设的措施。根据初步研究,我们将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发展境界。坚持把张家港精神作为动力,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丰富检察文化建设的活动和载体,大力培育以张家港精神为第一要义、以永争一流为鲜明导向的张家港检察文化特质。通过理念的更新、机制的完善、氛围的营造,使检察干警始终鼓足干事创业的热情、永葆争先进位的激情、激发永争一流的豪情,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出理念、出经验、出业绩、出人才。

二是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建设,不断争创一流业绩。“四化”建设需要一流的检察业绩作为支撑。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教育等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切实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开创自侦工作新局面。继续探索民事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惩治和预防虚假诉讼、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等制度,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深入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提升群众工作水平。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细化并刚化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和基本规范,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创建活力。创新的程度决定发展的高度,创新是深化“四化”建设的重要路径。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坚持向创新寻对策、找出路,靠创新破难题、求突破、增优势。紧紧围绕“四化”建设的任务和方向,巩固深化已有的特色亮点工作,使品牌更响、特色更特、亮点更新。针对检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通过举办创新论坛、创新讲座、创意金点子征集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做好探索、转化和结合的文章,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长效教育机制,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树立“人人皆可成长”的观念,以铸才、聚才、育力、优才、引才“五大人才工程”为重点,加快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培养一批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业务专家和领军人才。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开发、选拔任用等机制,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

五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努力树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导向。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健全执法监察、检务督察、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全方位、立体式的动态跟踪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突出加强对执法办案一线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六是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保障现代化水平。以有为赢有位,积极争取市委、市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不断改善检务保障条件、装备建设水平。根据《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办文、网上教育培训。以检察技侦办公大楼落成为契机,扎实推进智能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管理科学化。倡导“科技强侦”,探索“制度+科技”职务犯罪预防模式,加快推进政法共建共享等平台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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