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

2025-01-04

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精选4篇)

1.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 篇一

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有效消除矿井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堵塞漏洞,减少不安全因素。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使安全巡查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发挥皮带巷、轨道巷巡查作用,不断提高我矿安全化水平。为此,结合井下皮带巷、轨道巷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巡查由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科长分别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员参加。

2、安全巡查由矿安全科牵头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协调配合对井下皮带巷、轨道巷区段进行安全巡查。

3、专职巡查由安全指挥中心根据井下皮带巷、轨道巷实际情况、特殊作业、复杂多变的地质条件安排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4、专职安全巡查是对皮带巷、轨道巷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

5、巡查前,巡查员要认真做好准备,严格对照规程及标准进行检查,检查中要目的明确、突出重点,并有专表记录。对现场巡查处、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准确认真填写,做到定型定量。

6、专职安全巡查要分区段、确定巡查具体负责人,负责巡查区段变化存在隐患及问题与现场检查情况,并签注意见。

7、巡查结束后,要及时召集安全巡查专项办公会,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五定”的形式安排、落实、处理。

8、安全指挥中心要设立安全巡查记录台帐,负责日常矿安全管理(巡查)人员与上级部门人员到矿检查存在隐患及问题的登记工作;

9、对巡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安全指挥中心要安排落实存在隐患(问题)的队组进行整改处理并安排管理人员跟踪复验整改情况。

10、对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召开专题例会,认真剖析根源,查找症结所在,坚决堵塞安全管理上的漏洞。

11、各安全检查人员一定要加强安全责任心,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天”的思想,对在安全巡查中走马观花、弄虚作假者,将严格追究其安全责任。

12、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并监督其运行情况,矿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煤业安全科

2013年

2.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 篇二

张辰煤矿东二二水平装车站全长178 m, 断面13.5m2, 坡度17‰ , 施工时穿过2#, 3# 煤层, 煤层厚度分别为1.6m、1.2m, 按传统方式施工时, 岩巷穿过煤层时, 需将巷道顶板煤层挑落, 支护方式为架棚或巷道两侧打吊环, 并用坑木接顶, 这样即增加了劳动强度, 影响进尺, 又增加支护成本, 目前,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一批新的赋有科学技术含量较高的顶板支护材料应运而生, 根据组合平衡拱支护理论, 结合井下实际情况, 在岩巷穿煤层中采用了高强度预应力锚杆等联合支护, 在东二装车站工作面试验应用, 取得了显著效果。

2 支护参数设计

锚杆选用 φ20mm罗纹钢为杆体, 长度2.0m树脂药卷做为锚杆端头锚固, 锚固长度不低于600mm, 锚杆间排距800mm×800mm金属网采用10# 镀锌铁丝编制网, 规格为1.8 m×1.0m, 网孔为40 ×40mm, 钢带采用W型, 锚索为钢绞绳, 长度为7.0 m, 其中锚深不低于6.0 m, 锚固长度不低于1.0 m。

3 联合支护原理

3.1 岩巷起初穿越煤层时, 由于2# 、3# 层煤层厚度均小于2.0 m, 而我们采用的是锚杆长度为2.0 m, 这样锚杆的端头即锚固一端可以穿越煤层, 锚固在煤层上部坚硬岩石中, 加上锚网、钢带联合使用, 使锚杆、钢带、锚网同步承载, 提高整体支护强度, 来阻止煤层脱落离层。

3.2 随着工作面前进, 煤层随之上移, 这样, 锚杆端头就只能锚固在煤层中, 由于施工过程中煤层受爆破震动而产生裂隙, 锚杆的锚固作用就会大大降低, 严重时可造成锚杆整体脱落, 从而减弱或失去支护作用, 为防止这一现象发生, 在锚杆锚入煤层过程中, 同时增加锚索支护, 由于煤层直接厚度平均在3.5~4.0 m之间, 为保证悬吊能力, 我们采用锚索锚固长度不低于6.0 m, 这样, 即避免了煤层因爆破震动或压力大而脱落, 又使受震动和挤压而产生裂隙的煤层重新连成整体, 加固了组合平衡拱, 提高了支护强度。

4 施工工艺

4.1 巷道成型的好坏关键在于爆破, 因此在穿越煤层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光面爆破的标准, 周边眼间距由正常岩层中的300mm减小到200~250mm, 每个周边眼装药量不得大于75 克, 最小抵抗线数由1.0 缩到0.8, 并采用预留光爆破的方法, 保证巷道不超挖, 同时减少一次性爆破对巷壁煤体的震动破坏。

4.2 爆破后要及时将支护跟至迎头, 减少空顶时间。

4.3 施工过后及时喷浆, 防止煤壁片帮, 风化脱落。

5 支护效果与分析

采用光面爆破及联合支护方式, 穿越煤层, 避免了因放顶煤造成巷道过高, 刹顶困难, 容易片帮等隐患。 同时, 该支护材料轻便, 运输方便, 可节省大量时间, 有利于提高单进。

6 体会和建议

6.1 对于岩石巷道穿煤层施工时, 采用锚杆、 钢带、 锚索等联合支护, 只有施工进度快, 支护成本低, 劳动强度小, 支护效果好, 服务年限长, 安全有保障等优点, 充分体现了“ 优质、快速、安全、低耗”的掘进施工理念。

3.煤矿巷道顶板巡查制度 篇三

关键词:煤矿;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TD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07-

煤矿巷道顶板事故指的是矿工在采煤的时候,顶板突然冒落,最终导致采煤人员伤亡、采煤设备损坏、采煤工程停止。一般情况下,根据煤体的强度以及煤体层理发育程度,确定断面形状以及支护形式。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巷道可能出现断层,顶板容易松动或者破碎。因此,研究断面形状、支护形式对顶板事故的影响,可以改善巷道围岩的受力情况以及变形情况,有效预防煤矿顶板事故。

1 进行断面优化预防煤矿掘进巷道顶板事故的发生

1.1 采取措施,优化巷道的断面

煤矿巷道断面选用拱形顶板、直墙与弧形底角的形状,不仅施工快捷简便,还能够改善巷道围岩的受力状态,提高巷道围岩的承载能力。通过数字模拟软件以及图像处理技术,比较弧形底角的巷道断面和常规直角巷道断面,计算它们的受力情况和变形情况。经过检测发现,弧形底角断面与直角断面相比,剪应力减少了43%,最大主应力和最小主应力分别减少43%、69%,巷道顶板下沉量减少2%,底鼓量减少了42%。

1.2 优化结构,防止巷道冒顶

在煤矿的巷道中,经常采用支护形式是锚杆和锚索联合的组合拱。组合拱的作用主要是悬吊作用和加固拱作用。组合拱可以承担冒落岩层以及软弱岩层的重量,还可以增加岩体的硬度,防止巷道围岩的松动变形,加固拱的作用。

当巷道走向与岩层倾向之间的夹角很小的时候,可以向岩层中打入一根长1.8m的锚杆。如果巷道的顶板不破碎,打入锚杆的方向可以与巷道的拱形边缘垂直,在这种情况下,锚杆的悬吊作用比较小。如果巷道的顶板破碎,锚杆打入的方向应该随着岩层的倾向而变化。

当巷道走向与岩层倾向之间的夹角非常大的时候,无法将锚杆的另一侧打入到岩层,此时,联合拱起不到悬吊作用和加固拱的作用。如果另外一侧的岩层不稳定,那么就会加快岩层的破裂和分离,锚杆就会失去加固作用。

在设计锚杆支护形式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岩层的厚度,还要考虑岩层与巷道之间的夹角,根据实际巷道情况,选择不同长度的锚杆或者选择用锚索代替锚杆,从而达到加固的作用。

2 改善支护施工形式预防煤矿掘进巷道顶板事故的发生

巷道围岩在高应力的作用下,由于向巷道内挤入,所以很容易发生软化以及破碎的现象,而巷道的顶板受到挤压,很容易发生弯曲变形的现象。另外,巷道内经常会出现底鼓现象。因此,巷道的支护施工非常重要。

2.1 巷道支护的设计原则

在巷道的支护施工过程中,一定要遵守支护原则:支护设计以护为基础,采用带压和让压支护,采用高强度的锚杆和锚索支护,控制巷道围岩的受压情况和变压情况;以加强支护为重点,防止巷道岩层的破碎和脱落,防止锚杆和锚索的失效,防止巷道由于局部变形而遭到损坏。

2.2 掘进巷道的支护形式

2.2.1 预留煤柱支护。预留煤柱是传统的巷道支护形式。由于巷道的上区段为运输平巷,下区段为回风平巷,在上区段与下区段之间预留一定宽度的煤柱,使回风平巷避开支撑压力的峰值区。预留煤柱支护技术非常简便,而且还有利于通风和排水。但是预留煤柱支护也存在一定的缺点,预留煤柱支护的支护费非常高,煤柱的损失非常大,而且巷道的维护非常困难。煤柱的支撑压力传播到底部时,会对临近巷道的稳定以及临近煤层的开采造成一定的影响,还会成为冲击地压的安全隐患。

2.2.2 矿用支护型钢。矿用支护型钢主要有U形钢和工字钢,矿用支护型钢主要用于圆形、半圆拱形以及椭圆形的巷道断面。矿用支护型钢的韧性非常好,矿用支护型钢还具有非常高的抗拉、抗压以及抗剪强度。由于使用环境非常恶劣,使用条件相当复杂,因此,矿用支护型钢的性能要求非常高。

巷道的支架需要承受横向载荷以及纵向推力,所以巷道支架两个方向上都应该具有足够的承载负荷能力,矿用支护型钢断面的集合参数取决于抗弯截面模量,抗弯截面模量应该与巷道支架的承载负荷能力数值接近。另外,矿用支护型钢的集合形状与支架的可缩性能还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尤其是对U形钢影响。所以,矿用支护型钢的集合形状在锁紧和滑移的时候,应该满足矿用支护型钢接触面面积大、滑移平稳、受力状况良好的要求。

2.2.3 可缩性支架。金属支架的承载负荷能力包括实际承载能力以及极限承载能力。可缩性支架在收缩阶段表现出来的承载能力就是实际承载能力,实际承载能力取决于连接件和支架的工作状况。可缩性支架在刚性阶段表现出来的最大承载能力就是极限承载能力,极限承载能力的标准是不出现塑性变形。一般情况下,极限承载能力大于实际承载能力,而可缩性支架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实际承载能力与极限承载能力接近。

2.2.4 锚杆支护。锚杆是锚固在巷道岩层内的杆状物,锚杆可以加强巷道围岩的稳定。围岩与锚杆共同形成了锚杆支护系统。煤矿巷道的地质环境不同,锚杆的功能也不同。目前,我国的锚杆支架主要三种:摩擦式锚杆,比如缝管式锚杆等;机械式锚杆,比如楔缝式锚杆等;粘结式锚杆,比如水泥砂浆锚杆以及树脂锚杆等。锚杆支护主要是为了加固巷道围岩,加强巷道围岩的稳定性。锚杆支护可以使巷道围岩从载荷体变成围岩承载体。根据相关研究,在地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比较金属支护和锚杆支护的作用,发现巷道围岩的移近量减少了一半。在实际煤矿巷道支护过程中,当单体锚杆无法控制巷道围岩的时候,我们还可以采用组合锚杆的支护形式。组合锚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树脂锚杆支护形式,树脂锚杆的掩护网可以选择金属菱形网和金属经纬网等,在实践中效果较好的树脂锚杆有:W型钢带和M型钢带等;另外一种是桁架锚杆支护形式,桁架锚杆由锚杆、拉紧器以及垫块等组成。

3 结语

根据实际地质条件与岩层性质,选择合适的巷道断面形状以及巷道支护方式,优化断面设计、防止巷道冒顶,可以有效加固巷道围岩,保障巷道的质量,预防顶板事故,减少煤矿工人的操作危险。

参考文献

[1] 郑伟.浅谈新疆焦煤集团1890煤矿掘进巷道支护方式

[J].能源技术与管理,2012,(3):78-79.

[2] 林大力.煤矿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及断面优化研究

[J].现代矿业,2011,(4):90-92.

[3] 马华,刘飞.井巷中巷道的断面设计与支护[J].煤矿现代化,2011,(4):67-68.

[4] 葛春贵.回采巷道支护设计决策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煤炭科技,2009,(3):45-47.

[5] 张伟,要择强.复杂地质条件下巷道支护方式优化研究

[J].河北煤炭,2010,(1):33-34.

作者简介:高如林(1976-),男,安徽来安人,安徽淮北矿业集团涡北煤矿安监处工程类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采矿工程。

4.煤矿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制度 篇四

顶 板 支 护 质 量 及 动 态 监 测 分 析 制 度

编制单位:生产技术科

编制日期:2017年8月1日

顶板支护质量及动态监测分析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顶板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确保稳产高产和安全生产,结合我矿顶板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 成立专门的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建明

副组长:汪禄生 谢玉康 邹新华

成 员:何纯益 余三华 丁梦江 丁鹏金 谭 鸿

毛 峰 邓东阳 龚六保

各采掘修作业点的副队长

1、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处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矿生产技术科,由何纯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落实。由丁鹏金和毛峰任专干,负责日常数据的观测采集。

2、检查和督促顶板管理计划、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对顶板管理工作作出决策和指令。

3、听取分管领导和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安监部门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对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提出主导性意见。

4、审批有关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项目和资金计划。第2条

分管领导、对顶板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健全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管理机构,配齐人员,制定和落实岗位责任制。

2、安排和落实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计划及各项顶板管理措施,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

3、组织对顶板隐患的排除和对顶板事故的分析处理,提出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

第3条总工程师对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负技术责任:

1、配齐技术力量,确定其岗位责任。

2、组织编制计划及技措资金计划。

3、组织制定措施,地质情况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安排编写相应的顶板支护措施。

4、组织矿压观测,及时分析观测资料,作为改进顶板支护的依据。

5、每月组织一次顶板隐患排查,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开发和推广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方面的新技术和新工艺。

第4条

分管安全的领导,对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1、按规定配齐人员,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考核。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湘能矿业集团公司顶板会战方案》,对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现场。

第5条 分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分管范围内的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工作,对分管理范围内的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负责。

第6条有关职能部门对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工作负专业管理责任:

1、生产技术部门是顶板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顶板管理与矿压观测工作,要及时观测和分析岩层移动规律和矿压显现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措施。负责顶板隐患的排查、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并组织现场实施。

2、地测部门要查清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变化,及时填图分析,提供地质资料,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地质预报。对贯通巷道要及时下达预透通知单。

3、生产调度部门要按时调度各类顶板隐患处理情况及初采工作面和老面撤除的顶板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并实行挂牌管理。对存在的顶板管理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安全检查部门要严格按规程措施规定,认真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把住安全检查关,不安全不准生产。对重大顶板隐患问题,要专门安排安监人员盯现场处理。

5、供应部门要保证及时向采掘工作面供给合格的、足够数量的支护材料、设备机具和监测仪器。

6、职工教育部门负责有计划的定期对工人进行顶板管理及安全方面的培训学习。

第7条 采掘队长对现场顶板管理支护质量负直接责任:

1、组织连队职工认真学习规程措施,按规定进行考试及补考,并严格在现场执行。无规程措施严禁施工。

2、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排查薄弱人物,搞好职工自主保安教育。

3、对采掘工作面过断层、老巷、冒落区、压力集中区、大倾角、超高、处理悬顶、巷道新开门、大断面施工、巷道扩修及回撤等,要严格按措施规定施工,并盯现场处理。

4、对初采面和采面收尾、采煤面上下两巷和端头、煤壁线和放顶线、采煤机前后、支柱质量与支设质量、泵站压力、支柱初撑力、二次注液、支护材料质量与数量、掘进贯通、交叉门口、临时支护等,都要作为重点,按有关的规定、要求和措施,抓好现场落实。

5、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发现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组织整改。

第8条 队长(班、组长)对现场顶板支护质量负直接责任:

1、按照队长(班、组长)职责要求,严格按规程措施

规定组织和指挥生产,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违章指挥。

2、按规定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分工。对安全薄弱人员不予安排工作。

3、对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的主要环节、薄弱地点等,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威胁安全的隐患,一要立即组织力量排除,二要及时向区队汇报。

4、具体组织工人按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落实工程质量达标的责任。

第9条 施工人员负现场操作直接责任: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湘能矿业集团公司顶板管理会战方案》及措施的规定,正规操作,按章作业。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先支后回、前探支架使用、巷道新开门和交叉口支护、现场条件变化特殊支护等规定,切实做好自主保安。

3、无规程措施或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要向班、组长提出先排除隐患再施工的建议,严禁强行生产和施工。

第10条 公司对顶板支护及动态监测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矿每季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会议,总结交流顶板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矿每周、采掘连队每班进行一次顶板隐患排查,并落实有关人员进行管理。

第11条 每年要从成本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列入

安全技措用于顶板管理。

第12条 严格顶板事故分析制度。采掘工作面因冒顶影响生产8小时以上的事故,由矿长主持,所有矿领导参加组织召开分析会。凡垮面、巷道冒顶堵人或发生重伤的顶板事故;凡发生死亡的顶板事故,矿要召开大型事故分析会进行追查处理。

第13条 建立健全汇报制度。对工作面初压、撤面、巷道贯通、现场条件变化出现特殊情况、发现顶板重大隐患及采取的处理措施等,矿每天要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分别汇报,重大问题向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及时做专题汇报。

第14条 采煤工作面顶板支护设计应用顶板控制专家系统进行科学的计算。对选择出的支护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审定。

第15条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随时认真检查工作地点顶板、煤壁及支架情况,进行敲帮问顶,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或撤离。

第16条 工作面使用的所有支柱,下井前必须逐棵进行压力试验,并有试压记录。固定支柱三用阀回柱要用上阀专用工具和回柱专用工具,严禁使用其它工具代替。工作面严禁使用失效、漏液、损坏的支柱,其它支护材料也要保证规格、材质合格。工段工作面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的支柱,必须升井进行检修,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支

柱转面使用。严禁支柱超检修期使用。

第17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柱和支护材料,备用材料的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办法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第18条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一般不得使用不同类型、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在选择支柱高度时,要考虑支柱的钻底量和钻顶量,并留有100mm的活柱余量,严禁支柱超高使用。

第19条 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对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要严格按质量标准要求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工作面所有支架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所有支柱必须承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面前贴帮柱、临时柱和人行道两侧的正规柱必须采取拴绳等防倒柱措施(工作面采高≤1.5m时可不拴绳)。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泵站压力不得低于18MPa,缸径80mm和100m的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分别不得抵于60KN和90KN。要用增压式测力计对支柱初撑力进行检查,初撑力不足要立即进行二次注液。

第20条 底板松软的工作面,支柱必须穿铁鞋,铁鞋直径根据底板比压及其对应的刚度进行计算,钻底量不应大于100mm。穿鞋后仍达不到要求时,可在铁鞋下加垫条色或板

梁。采取垫底措施后仍达不到支柱初撑力要求的特殊情况,需制定加强顶板管理的措施,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初撑力。

第21条 采煤机割煤时,要跟机挂梁,正常情况下拖后机组3~5m。炮采时,要分段放炮和挂梁,每段距离一般不大于20m,并支设临时柱控制顶板。当顶板破碎时,要采取预挂顶梁、加挂短顶梁、严密背顶、掏梁窝、挑板梁、套支长钢梁等超前处理措施。若炮采要减少装药量及每次起爆个数,每次放炮后及时支护,具体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第22条 金属顶梁要铰接使用,顶梁要接顶。严禁有单挑顶梁。严禁在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梁。

第23条 工作面煤壁要平直,伞檐超过规定要及时处理。靠煤壁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支设临时支柱,其支设要求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对易片帮的松软煤层,必须制定防止片帮的措施。

第24条 严禁空顶作业。挂梁、背顶、支柱、清理煤粉等,必须地支架掩护下操作。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或随意摘柱。碰倒、损坏和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移动设备或其它原因需拆除、更换附近支架时,必须先支后回,先支设可靠的临时支架。移溜子与支正规柱子的时间应尽量缩短,两者距离不准超过20m,期间应根据顶板情况支设临时柱或间隔支设正规柱。

第25条 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当工作面煤厚大于采高,需留顶煤或底煤时,要根据煤层及顶底板情况确定,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非特殊情况,不准既留顶煤又留底煤。

第26条 采用非长壁采煤法采煤的工作面,其支护方式、巷道开门、门棚支设、临时支护、回撤方法等,要专门编制规程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巷道开门门棚、溜头处开宽棚可采用单体液压支柱作棚腿,两端打成对柱,每棵支柱与棚梁均要用细钢丝绳套子等拴系牢固,并严格执行交叉门口管理制度。

第27条 对砂岩、灰岩、泥灰岩等坚硬顶板,初压前悬顶面积较大(一般沿推采方向超过8m)无垮落或缓慢下沉现象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和加强支护等措施进行处理。人工强制放顶的打眼、放炮等要求和使用丛柱、对柱、趄柱、戗棚等加强支护的方式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28条 受承压水威胁的采煤工作面,顶板为不易冒落岩层时,回采前必须在切眼及上下两巷提前打好放顶眼,回采后及时进行人工强制放顶。初压期间悬顶距测推采方向不得超过8m,平行工作面方向和不得超过10m,正常回采时悬顶距沿推采方向不得超过10m,平行工作面方向不得超过20m,如不冒落,必须实行人工强制放顶,防止因矿压影响导致出水。

第29条 当顶板坚硬,采空区出现悬顶时,要设臵顶板动态仪进行来压预测预报。具体规定如下:

1、顶板动态仪要在初压前采空区悬顶距沿工作面推采方向超过8m时设立。

2、每个工作面设立顶板动态仪的台数,要根据采空区悬顶沿工作面的长度确定。若悬顶长度50m以内,可设1台;悬顶长度100m左右,须设2台;悬顶长度150m以上,须设3~4台。

3、顶板动态仪一般应设在工作面支柱三、四排之间,相对较大悬顶的中部,顶底板平整、坚实之处。若底板松软,动态仪下端应垫硬质木板。动态仪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校验,确保读数准确。

4、顶板来压预测预报工作,必须由责任心强、掌握顶板管理知识和熟悉顶板动态仪性能、原理和使用方法的顶板管理人员担任。必须做到现场交接班,24小时连续监控。

5、顶板管理人员对顶板动态仪显示变化情况,必须如实作好记录。当顶板下沉速度变化不大时,应1小时记录一次;有明显变化时,须半小时记录一次;有较大变化时,须10分钟记录一次。每个初采面的顶板来压预测预报,要根据记录写成小结,做为指导今后预测预报的依据。

6、顶板管理人员根据监测的顶板下沉速度变化,结合工作面煤壁受压片帮和支柱安全阀溢流与采空区悬顶面积

加大、顶板响声等矿压显现情况,必须及时发出来压预报。一般情况下,当顶板下沉速度比正常下沉速度加大4~5倍,约15~20忽米/分,要向本班跟班队干、当班值班长及矿跟班领导汇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当顶板下沉速度达到100忽米/分左右,发出停止作业及准备撤人的信号,并向本班跟班队干、当班值班长及矿跟班领导汇报,并向矿调度室汇;当矿压显现明显,顶板下沉速度继续加快,达到150忽米/分左右,立即发出撤人警报,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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