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精选8篇)
1.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篇一
义务消防员职责
1.0目的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北京市消防条例》,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所有物业员工。
3.0职责
3.1义务消防员在上级消防安全部门的指导下,在项目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 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3.2义务消防队长组织义务消防员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利用各种宣传 方式广泛开展消防防火知识的宣传活动,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3义务消防员必须熟悉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数量,完好使用率 情况,保证各类消防装置、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4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开展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不断掌握和提高 灭火技能。
3.5每月组织消防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排除火险 隐患。加强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保证合格率100%。
3.6接到火灾报警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扑救,并及时向火灾消防部门报 警,向单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报告。火灾扑灭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和情况调查,协助清理或补充灭火器材。
2.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篇二
一、“特岗计划”政策目标分析
(一) “特岗计划”与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的改善
教师结构性缺编是指教师总量符合省市下达的编制数或超过教师编制数, 但部分学科编制数不足或实际数量不能满足实际教学需要而出现的缺编问题。目前, 教师结构性缺编是我国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由于教师队伍的整体超编, 编制的硬性规定把“进口”卡的很死, 新教师难以充实到农村中小学。一些地方, 由于没有编制, 近几年毕业的大中专师范毕业生无法按需分配到位, 导致农村教师队伍青黄不接、老化严重等诸多问题。
为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 打开农村教师岗位市场, 使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能够进得去农村学校, 国家特实施“特岗计划”。中共中央“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规定, 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 按照学科结构, 科学搭配, 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 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1个县 (市) 安排100个左右, 1所学校安排3~5人, 并且侧重初中, 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 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二) “特岗计划”与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的拓宽
农村教师特设岗位是国家为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平衡城乡教师资源而设立的一系列公益性岗位。所谓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 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具体范围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 (不含物业管理公司岗位, 下同) ;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农村教师特设岗位便是国家为缓解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 缓解就业压力而提供的一系列公益性岗位。这些公益性岗位不仅使更多的大学毕业生能有工作, 同时又能充分发挥大学生的知识能力, 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二、“特岗计划”实施的条件分析
(一) “特岗计划”的岗位保障
如何保证每年有足够的岗位来实施计划, 是该计划的基础, 如果没有需要进人的岗位, 那么就没有必要实施这个计划。长期以来, 影响我国教师用人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即是编制。编制是指一个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 财政部门据此拨款。一般在民众的心里, 有了编制也就意味着有了一个“铁饭碗”, 即不用担心下岗或失业。目前, 我国农村教育一方面是教师紧缺, 一方面在有的地方又“有编不补”。山西省不久前公开的数字显示, 该省中小学空编16000多个, 然而临时代课的教师数量超过3万人。如何能够真正让大学生进得去, 还需要深度挖掘现有的岗位需求。
(二) “特岗计划”的资金保障
“特设岗位”是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而特设的一些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的经费一般都由政府来承担。这在“特岗计划”的相关文件中也有所体现。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特岗计划所需的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 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 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 “特岗教师”的“进出”机制
“特岗教师”是否意味着要终身服务于基层的教育事业, 是否意味着不可以流动?不是的。“特岗计划”的服务期三年, 三年后可根据各自发展的需要选择再就业:可以选择继续服务基层, 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特岗计划”有一项重要的政策, 就是鼓励“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 各地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 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而且规定各城市、县镇中小学教师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 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和其他下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2009年颁布的文件里, 有一项新的措施, 就是“特岗计划”的实施要与“教育专业硕士培养计划”相结合。
畅通的“进出”机制, 是建立稳定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重要保障。“特岗计划”的目标是不仅使大学生毕业生进得去, 而且能出得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使其能出的去, 是为了更多优秀的大学生进得去, 从而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以及老龄化倾向,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三、促进“特岗计划”有效实施的对策
(一) 政府统筹全局, 营造完善的“特岗计划”实施环境
1. 保证足够的特设岗位, 进得去大中专毕业生。
在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合理方面, 省级政府比中央政府更能够产生直接的作用, 具体表现在发展当地经济、增加学校的人员吸纳能力等。因此, 各省市要结合当地实际, 大力调整经济结构, 变劳动密集型为知识密集型, 变外延式量的增长为内涵式质的增长, 加速经济发展, 从而带动当地教育的发展, 扩大教师的需求量, 扩充教师的岗位需求。同时, 省市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考虑当地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总量、发展需求和学科结构等因素, 妥善安置现有代课教师, 按需设岗, 保证大中专毕业生能用有所长。不仅如此, 也要规范“特岗教师”的聘用程序, 确保逐年提高补充新教师的入口质量, 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薄弱现状, 实现“特岗计划”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2. 保证充足的资金保障, 留得住“特岗教师”。
一项政策的顺利实施需要相关经费的保障, “特岗计划”虽然是服务性岗位, 但对其工作的人员也需要相应的资金保障。充足的资金保障, 不仅能够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留住“特岗教师”, 更是让“特岗教师”安心从教的重要保证。作为公益性岗位的费用, 一般由政府部门承担。省级政府作为一个地区的直接管辖者, 在“特设岗位”的经费保障方面, 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特岗计划”规定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 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二) 大中专院校应促进大学生积极参与“特岗计划”
大中专院校尤其是师范院校, 是“特岗教师”的重要提供者之一。因此, 大中专院校在“特岗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也承担着重要责任。
1. 加大“特岗计划”宣传力度。
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虽然是国家设立的一些公益性岗位, 但由于面向基层、面向农村, 所以要真正让大学生顺利到达基层, 特别是扎根农村安心工作,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一些人的习惯和意识里, 基层单位就是偏僻、落后、艰苦和困难的代名词。在基层工作的人好像低人一等, 不如在城市就业的人能力强、水平高、本事大, 不如在城市有发展前途。因此, 造成了“特岗计划”虽然提供了诸多的就业岗位, 但仍然有招不满的情况。2009年安徽省国家“特岗计划”预计招聘4635名, 但最后只招到了4058人。可以看出, “特岗计划”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还不是很大。因此, 高校在实施“特岗计划”过程中应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成效的宣传, 将“特岗计划”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农村基层就业有机结合, 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
2. 加强大学生基层就业观的指导。
“特岗计划”是为了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的问题而出台的。当前, 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缺编。教师中最缺的是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等专业人才。由于缺少对基层人才需求的预测和预报, 很多大学都把培养方向定位在大中城市, 很少有针对基层的。无论是从高考选择志愿, 到大学专业设置, 到毕业生的流向, 都没有为到基层就业做好准备, 造成了愿意去农村工作的毕业生的减少。因此, 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基层就业观的指导, 使学生树立服务基层、奉献社会、锻炼自我的意识。
摘要:“特岗计划”是国家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而制定的一项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与使用的教育人事政策。计划的顺利实施需要一定的岗位和资金保障以及畅通的“进出”机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各级部门密切配合, 共同努力。政府应统筹全局, 从宏观上保证足够的特设岗位和充足的资金保障, 大中专院校应在学校加大“特岗计划”宣传力度, 加强大学生基层就业观的指导, 从而保证“特岗教师”进得去, 留得住。
关键词:“特岗计划”,公益性岗位,实施条件
参考文献
[1]果海霞.应对“结构性缺编”:没有硝烟的“战斗”?[J].现代教育报, 2008,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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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2009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情况[EB/OL] (.2009-10-10) .http://news.21cn.com/domestic/shiyong/2009/03/18/6014865_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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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苏婷.农村教育发展待解教师编制“倒挂”之困[N].中国教育报, 2009-04-08 (2) .
3.学校义务消防队职责 篇三
1、义务消防队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2、必须认真学习消防法规和知识,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提高防火能力。
3、积极对师生进行消防宣传,动员全体师生重视并认真做好消防工作。
4、了解和熟悉学校电源、水源、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明确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存放位置。
5、熟悉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经常在学校巡查,发现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防火责任人,并采取可行的临时措施。个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总务处或校领导汇报。
7、如发生火灾除积极参与扑救外,还要注意保护现场和人员安全,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报警,并安全有效的疏散学生,安全有效组织教师扑救。
4.公司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篇四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指导方针,切实做好本单
位的防火、灭火工作。
二、严格队伍自身建设,力争把消防队建设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服从命
令、听从指挥、消防技术过硬的队伍。
三、加强消防知识学习,注重灭火技术训练,抓好防卸基础理论普及,提高
业务素质和临场作战能力。
四、熟悉本单位的平面和立体建筑结构,道路设施,水、电源消防器材装备
布局;消防成员应熟悉本岗位的物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科学制定本区域的防火、灭火、人员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实地疏散演习。
五、执勤备战、坚持昼夜24小时有消防队员在岗,做好消防准备警戒工
作,发现火情时,要迅速报警和扑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在公安消防机构到来之前,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
六、发动各生产部门经常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和火险隐患整改活动,使之积极
协助消防队做好防火防灾工作。
七、检查、监督各生产部门,保持本区域的疏散道路畅通,严格执行“消防
安全责任制”和“工作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
八、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时刻处于备战状态。
九、全体队员应热心消防事业,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勇于制止、纠
正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不当行为。
5.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篇五
2.遵守消防法规和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并勇于同违反安全规定行为作斗争。
3.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开展预防火灾、消灭火种、严査防患、保障安全活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阻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一旦发生火灾,要全力以赴参加扑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4.掌握各岗位的生产性质,对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要提高警锡,加强防范,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做到全员重视,防患于未然。
5.努力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并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及设施。
6.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工作范围内的火险隐患,并积极参与整改。
7.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
8.全体队员要明确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要懂得灭火器存放地点、性能、使用方法和检修、保养、换药等。
9.积极参加消防培训,不断提高自防、自救水平。
10.发生火灾时,迅速向消防部门(119)和主管部门报警,讲清起火单位、地点、部位、燃烧物品,并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和弄清火灾原因。
6.义务消防员消防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篇六
运行丙值:王小雨
为了更好地做好公司安全工作,让全体义务消防员掌握一定的消防常识及灭火、疏散和逃生等技能,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公司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公司组织消防技能与理论知识培训讲座。
本次培训方式非常丰富,包括:授课讲解,案例分析,动作示范及灭火器的使用操作。
培训内容以“四个能力”为中心进行讲解,包括,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疏散能力既为有组织有秩序的疏散、逃生自救能力、宣传教育能力即为消防常识的培训。同时,分别对燃烧、灭火、正确拨打报警电话、灭火器的使用及期限、逃生自救等基础知识做了详细的讲解:
燃烧——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与氧或氧化剂作用下发生的释放热量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和发烟现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叫火灾。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发生必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并且三者要相互作用。
灭火的四个方法: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以上四种方法在实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并用,以达到迅速灭火的目的。
人身着火怎么办,第一,不能奔跑,就地打滚。第二,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迅速将着火的衣服撕裂脱下,溱入水中,或踩,或用灭火机,水扑灭。第三,如果有两人以上在场,未着火的人需要镇定、沉着,立即用随手可以拿到的麻袋、衣服、扫帚等朝着人身上的火点覆盖、扑、掼,或帮他撕下衣服,或将湿麻袋,毛毯把着火人包裹起来。第四,用水浇灭。切记不可乘坐电梯,迅速离开火场,不再入险地,不贪恋财务。正确拨打“119”火警点话,打电话要沉着镇定。听到对方报“消防队”时,即可讲清火灾的地点和单位,并尽可能讲清着火的对象、类型和范围。要注意对方的提问,并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当对方讲“消防队来啦”,即可将电话挂断,并派人在必经的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迅速到达火场。
“报警早、损失少”.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扑救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至关重要!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简单明了9字口诀既“把销子,握管子,压把子”.在燃烧物的上风口距离2-3米处对准火焰根部成扇形由近到远喷向火焰。
灭火器2年一检,平时对灭火器的检查主要是灭火器上的压力表,指针指到红色区,表示灭火器内干粉压力小,不能喷出,已经失效。第二段是绿色区,指针指在该区,表示压力正常,可以正常使用。第三段黄色区,表示灭火器内的干粉压力过大,可以喷出干粉,但却有爆破、爆炸的危险。
通过消防培训,同事们都很受教育,既增加了消防意识,又学会了逃生自救的方法,掌握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式,为今后学习、生活、工作创造安全良好的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安-15工地消防义务、责任 篇七
工 地 消 防 权 义、责 任
四川亿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15 工地消防权义、责任
第一条 总 则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我工程项目部全体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全体施工人员应认真遵循消防法,以法治工地,加强消防,确保一方平安。
为了有效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工地安定,保障工地施工的正常秩序和工地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
公司保卫部门是工程项目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具有以下工作职能:
一、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㈠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地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工地工作的实际,提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的方案。不定期编发宣传橱窗,向施工人员宣传消防知识,宣讲不同时期社会火灾的重大案例,以活的典型事例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消防教育,警醒施工作业人员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㈡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组织消防检查
㈠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地及施工作业人员聚居地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不同时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公共场所消
安-15 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㈡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部门违反消防法规定,或未履行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处罚,必要时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三、配置消防器材、设施
㈠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根据工地消防工作的需要,按消防要求,全面配置工地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㈡建立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档案,对消防器材购置的变动、丢失、失效、报废建立帐簿进行登记,以确保工地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整。
㈢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用电设备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㈣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在公共场所安全通道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通道标志。
四、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㈠制定工地消防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工作实施条例; ㈡划分并不定期修改工地防火责任区;
㈢编制设计消防处罚通知单、消防工作巡查日志、消防值班登记表; 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等。
五、落实消防责任 ㈠落实消防合同
1.消防合同的拟定:根据工地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各部门承担消防责任的不同情况,拟定工地与有关部门的消防责任合同;
2.消防合同的签署:具体组织签署消防责任合同;
安-15 3.消防合同的执行:检查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㈡安排消防值班
1.确定值班人员:一般情况下,每个晚上须安排两名管理人员担任晚住值班,每天须有管理人员值班。
2.编制值班表:以表格形式将晚值班及日值班安排通知到每个值班人员。
3.下发值班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担负值班任务的人员,并交值班人签字。
4.特殊情况的换班及值班请假:值班人员公差或请假,应办妥代班、换班手续。
5.值班结果的检查、统计和情况反馈:随时抽查值班人员到岗情况;每月末统计当月值班情况,及时收集和反馈值班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6.向上级机关汇报值班安排情况
重大节假日,须会同安全科安排妥值班室用房,接通24小时留守值班固定电话,以保证上级机关与工地值班人员通讯联系畅通。
7.及时贯彻上级对值班工作的指示和要求。㈢配备消防专干
1.确定保卫人员具体担负消防管理工作;
2.确定一名管理人员具体领导、管理消防工作,保卫组长协助管理消防工作;
3.保卫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消防工作。
六、落实消防措施
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离开工作场地或施工现场场地,要注意切断电源、检查烟头。对电线老化、漏电应向有关项目管理部
安-15 门报告。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责任制及消防责任合同的签订
我公司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系统、部门、个人防火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地域包干,自觉履行职责,分担义务。
一、消防责任人的确定
㈠工地项目负责人全面组织、领导、负责工地的消防工作,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㈡工地将消防责任按地域、设备、房屋等划分至有关班组。有关班组承包人是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㈢分管各重点防火区域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组织重点防火区域的防火工作,并承担工地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责任,是该消防区域防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自己所辖防火区域担负消防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主要负责人为本工程项目所辖消防区域的消防主要责任人。工地其他领导有义务协助项目主要负责人,做好工地的防火工作。当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因公或因其他原因外出暂不在岗时,项目其他领导自然承担工程的主要防火责任。
㈣全体施工人员有义务认真履行国家消防法和工地消防制度。每位施工人员在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的同时,亦承担相应防火职责,是自己担负岗位工作的消防直接责任人。
二、消防责任合同的签订
工地在每一个聘任期内要逐级签订消防合同,把消防责任明确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具体的消防责任人。
1.工程项目负责人与班组签合同; 2.班组承包人与工人签合同;
安-15 第四条 重点消防区域的划定 一、一级消防重点区域 1.施工现场 2.饭堂; 3.公共娱乐场所 4.配电房。二、二级消防重点区域 1.职工宿舍; 2.办公室 3.木工房; 4.仓库。
重点消防区域的责任管理部门,除应承担国家消防法和工地消防责任合同规定的消防职责外,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每日巡查文字记录; 3.对电线电路短路和火灾隐患建立及时报告制度。第五条 失火责任的界定 ㈠直接当事人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工地失火并导致经济损失,应根据情节轻重、受损程度大小,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㈡各级领导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工地失火并导致经济损失,属于个人为责任的,如属下列情况,除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外,应区分防火区域,分别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1.未安排落实好消防值班;
2.未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消防的指示要求;
安-15 3.未根据季节变化特点和消防工作活的事例,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教育;
4.未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重要日程;
5.未对所属员工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6.下班后所辖工作场所未落实人员关电、关总闸、未清理其他不应摆放在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物品,清扫烟头、火种。
7.因上述第6条原因导致电器起火,火源火种进入工作场所或自身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自燃自爆导致起火。
8.重点消防区域未安排专人登记消防日志。
9.对所辖防火区域的防火设施(如水龙头、水枪等)的损坏,灭火器具(灭火器、头盔、防毒面具等)的丢失未及时报告。
10.安排临时工独自在岗位值班,工作不力或失职。㈢班组承包人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1.由于教育不力,本班组人员在宿舍使用工地不允许使用的电器设备、在宿舍内用蜡烛照明、在宿舍、办公室等处焚烧废纸,在工地内燃放烟花、爆竹,在工地内吸烟等而导致火灾。
2.未对职工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㈣值班人员的失火责任
1.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在失火发生时,本人未留在工地、擅自离开工地、未在办公室或未在工地内宿舍(在工地其它处从事个人娱乐活动),失火时找不到人,致使无人组织扑救火灾、无人报警,造成公有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2.值班人员失火时不在工地、不在岗、未及时组织职工撤离火源地或因处置不力,导致职工伤亡。
3.值班电工在失火或电线起火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关闭变电房总闸,安-15 造成电线起火,火势蔓延。
4.值班人员在失火时不在工地或不在岗,导致人员受伤得不到及时救治或转院。
5.值班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地,在失火时不能将办公文件快速撤离火源地,导致工程文件燃烧。
6.保卫人员在火灾发生时不能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或因工作疏忽失职致使工地外人员进工地围观,导致火灾扑救困难或不法人员趁火打劫。
㈣失火责任划分
办公室是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行政科承担供电和消防设施维护的任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工地内一旦失火,经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存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㈤消防管理科室的失火责任
1.工地办公室应承担以下失火责任。⑴未预先安排好安全保卫消防值班。
⑵未定期检查各部门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消防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写出检查报告。
⑶未向各防火责任人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火情隐患或消防薄弱环节,必要时未及时向有关防火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书。
⑷未主动与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在重大节假日未安排好值班室用房和24小时留守电话。
⑸未及时检查值班电话是否畅通,未主动与行政安全管理部门联系,保证晚保安值班人员必须有一台火警报告电话。
⑹值班人员请假未及时安排人员代班。⑺对失效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换。
⑻对工地报告的火情隐患未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或遇重大
安-15 隐患未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⑼未教育保安人员在火情发生时及时拨打火警报警电话。⑽安排临时工担任保安员工作不力或失职。2.行政科应承担的失火责任。⑴未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
⑵对反映的消防设施的损坏(水龙头、水龙带)、水枪、灭火器的丢失,未及时进行维修或采购补充。
⑶未对电线线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⑷对反映的漏电或电起火问题未进行及时的维修。
⑸对各工程项目部反映的属于行政部门处置的消防隐患,未进行及时处置。
⑹对容易导致电路起火的险情隐患,未组织及时的更换或维护。⑺按工地办公室保卫部门通知的区域和时间,于每晚或于某一时期时间段内,未按时关闭电路总闸。
⑻批准电工外出公干或因个人原因请假,但未在工地内安排电工值班。
⑼重大节假日前,未安排妥值班室专门用房及24小时固定通讯电话。第六条 奖励
一、每年末对各工程项目部消防工作进行评比。对履行消防合同,成绩显著的工程项目消防责任人应进行奖励。对重点防火区域消防工作做得好的要对消防责任人进行重点奖励。
二、对下列个人应区别情节予以奖励
㈠发现火情,及时呼救或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有效地制止火灾。㈡积极组织救火或个人积极参加灭火,表现突出。
8.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 篇八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
(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本级别注册审批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接受继续教育;
(五)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三)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技术执业活动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聘用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五)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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