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银行知识

2024-10-08

英国银行知识(共10篇)

1.英国银行知识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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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国银行知识 篇二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 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英国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1世纪, 在新技术背景下,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严酷的国际竞争环境, 英国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制度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为了保持英国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影响力, 英国各个政府部门、产业界、政策制定者等根据他们在技术创新、经济发展中的不同角色, 分别制定了促进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的政策以及通过一定的制度保障来实现这些目的。特别是一些独立的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研究人员通过独立研究, 对英国知识产权政策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这些建议得到了英国政府的及时回应并已经反映或即将反映在英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机构设置、制度保障之中。为了提高英国知识产权机构的效率、完善英国知识产权制度、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及有效地实施知识产权, 英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达到这一目的。

1 知识产权机构部门的改革

1.1 改英国专利局为知识产权局

英国一向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可追溯到400多年以前, 英国现代意义的知识产权体制也有100多年的历史。1852年, 英国推出专利法修正案并正式成立了专利局, 此后随着社会的需要, 版权、设计、商标等方面的管理职能逐渐并入了专利局。

2007年4月2日, 英国专利局正式改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 用该局首席执行官罗·马切特的话来说, 启用新名字是为了真正反映知识产权服务的宽广领域, 避免大小客户对概念的混淆和不明确, 从而更好地应对经济全球化和21世纪出现的新挑战。

英国知识产权局目前是贸易和工业部的下属机构, 负责管理有关专利、设计、商标和版权等方面的事务, 为英国更好地利用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如此一来, 英国知识产权局的名称就与其实际履行的职能相一致。虽然这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改变, 但却体现了英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事务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并希望在新的世纪以及新的技术环境中加大知识产权参与社会各项事务的努力。

1.2 组建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小组

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知识产权假冒以及盗版等犯罪, 特别是有组织犯罪行为, 英国专利局于2004年出台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 (National IP Crime Strategy) , 要求政府不同部门、产业界利益相关者、政策制定者以及执行机构通力合作, 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一战略, 英国专利局牵头于2004年10月成立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小组 (IPCG) , 其目标是给予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以战略性和策略性的指导, 提供预防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新办法、促进各方在此问题上有效合作。IPCG的成员非常广泛, 来源于政府部门、执行机构、产业界, 特别是警察局也参与其中, 这对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3 知识产权咨询委员会 (IPAC)

为了对知识产权政策发展予以集中关注, 英国贸易与工业部 (the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 (DTI) 于2001年成立了知识产权咨询委员会, 其主要任务在于找出知识产权政策中的战略性问题, 向政府传达社会利益相关者的意见。IPAC曾经关注一些对影响知识产权政策的挑战, 如英国企业界中所存在的知识产权意识缺乏的问题, 特别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的问题。但由于该机构资源有限, 其组成人员层面过于狭窄, 因而其所产生的影响比较有限。

1.4 意识、信息和媒体组 (AIM)

2003年, 贸工部制定创新战略并成立创新小组, 英国专利局也成为该小组的一员。为了更好地实施专利局的创新支持战略, 专利局于2004年成立了意识、信息和媒体组 ( Awareness Information and Media Team, AIM) 。2005—2006年度, AIM的预算为60万英镑, 主要用于各种展览、会议、中小学教育项目、电子邮件、商业调查等活动。通过以上各种意识、教育项目, AIM旨在加强英国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促进以知识产权为重要手段、继续发展英国的创意产业。

2 知识产权法律的修定

英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包括法、规则、指南, 这些制度分别设定了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程序。英国知识产权制度因应国际公约以及新技术发展变化较快, 特别是在欧盟一体化过程中受欧盟相关知识产权公约和指令的影响, 其知识产权制度的修改步伐较大。

2.1 专利法修改

2004年9月22日, 英国政府正式颁布对《1977年专利法》作出修订的新法案法令, 目的是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便捷的申请程序及解决专利之争的简便方法, 为促进发明和创新建立一套更有力的法律体系, 从而使英国专利体系与WIPO的《专利法条约》 (PLT) 及《欧洲专利公约》 (EPC) 相一致。

新修改的专利法主要内容为: (1) 提供更便捷的申请程序, 包括使申请人更容易获得申请日期, 并以更灵活方式提交申请, 简化了专利申请程序; (2) 允许申请人延迟缴纳申请费; (3) 允许已经终止的申请重新恢复申请程序, 并给予适当的宽限期; (4) 允许专利权转让人或抵押人可先不经过UKPO而自行与受让人签订合同进行转让等交易。

由于《欧洲专利公约》 (2000年修订) 于2007年12月13日生效, 英国《2004年专利法》第一至第五条也将在同一天采纳该公约修改部分。《2007年专利条例》 (The Patents Compulsory Licensing and Supplementary Protection Certificates Regulations 2007) 于2007年12月17日实施, 以应对医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问题。

同时, 英国知识产权局加大了与美国、日本专利审查的合作力度, 2007年7月、9月相继启动了英日、英美专利审查高速路计划, 以加快专利审查程序, 提高专利审查效率和专利审查质量。

2.2 版权法

英国于2002年起对《1988年版权、设计与专利法》 (CDPA1988) 进行了修订, 其中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犯罪刑罚、侵权罚款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发布了《2002年版权、商标法 (罪行与实施) 》[The Copyright, etc. and Trade Marks (Offences and Enforcement) Act 2002];另外还重新界定了合理使用的范围, 针对盲人出台了《2002年视觉障碍人士版权法》 (The Copyright Visually Impaired Persons Act 2002) ;针对图书馆保存版本需要出台了《2002年图书馆法定保存法》 (The Legal Deposit Libraries Act 2003) 。

2.3 参与欧盟以及国际法律制度的制定

为了减少欧洲专利文本翻译费用成本, 英国积极参与欧洲专利局关于减少翻译费用的《伦敦协议》——该《协议》规定, 任何一份以英语或者法语或者德语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在《协议》批准国内不需要翻译成该国文字就能产生效力——的制定活动, 并批准该《协议》。

3 实施重点为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英国知识产权政策主要通过知识产权局表现出来。每年英国知识产权局都会将其所主要关注的知识产权问题在其官方网站上予以展示, 并从这些方面来考虑英国知识产权政策, 就这些焦点问题接受英国社会的批评与建议, 从而为进一步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决策提供参考, 如生物技术发明的可专利性、成立欧洲专利法院、商标平行进口问题、地理标志问题、版权保护期限等。

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知识产权假冒以及盗版等犯罪, 特别是有组织犯罪行为, 英国专利局于2004年出台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 (National IP Crime Strategy) , 并成立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小组 (IPCG) , 要求政府不同部门、产业界利益相关者、政策制定者以及执行机构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3.1 IPCG的目标

该小组的目标是:⑴执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⑵召集政府政策制定者、产业界、利益相关者以及具体实施部门, 共同营造实施知识产权的合作方式;⑶在英国国内建立准确评估知识产权犯罪水平的评估体系;⑷找出对公众有威胁或者特别伤害的领域;⑸对实施人员提供培训支持;⑹确立一致的实施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方法;⑺推广经验;⑻提高消费者知识产权意识。

3.2 开发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情报数据库

为了更好地执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 英国专利局开发了名为“TellPatTM”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情报数据库 (IP Crime intelligence database) 。在短短9个月时间内, TellPatTM数据库就收集了高达500 000件知识产权犯罪案例, 成为英国情报官员、警察局以及贸易标准机构作为其应对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数据库。为了有效利用该数据库, 英国专利局在全国范围内对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小组成员、贸易标准组织官员以及警察人员进行培训。从2006年开始, 英国海关也加入了这一计划。

3.3 出具国家知识产权实施年度报告

根据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要求, IPCG应当每年出具报告对英国当年执行该战略的情况进行总结。该小组于2004年、2005年、2007年公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实施报告》 (相关文本见http://www.ipo.gov.uk/crime/crime-enforcement-role/crime-enforcement-report.htm, 2007-11-25) , 并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展望。该报告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范围和程度进行了综合性的评估。

3.4 知识产权跨境保护和参与国际合作

英国专利局向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提供知识产权培训, 提升其知识产权意识。通过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开展联合培训项目, 建立与美国的伙伴关系。充分发挥英国在联合国知识产权保护经社咨询小组 (the UN Economic and Social Advisory Group on Protection of IP rights) (UNECE) 的作用, 对他国知识产权保护施加影响。

英国专利局与相关国际组织发展良好关系,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范围内的影响和实施, 特别是重视国际刑警组织的作用。2005年10月, 英国专利局在伦敦主持召开了G8国家首次知识产权专家会议。

3.5 参与部门

为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 英国调动了相当数量的政府部门、执行机构以及有关利益群体共同参与、交流情报, 从而使得这一战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实施, 更好保护英国知识产权。其中英国还加强了与相关国际组织的紧密联系与合作, 如欧盟委员会、世界海关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国际刑警组织等的联系与合作。更为重要的是, 英国产业协会、企业也全部被发动起来, 对英国知识产权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4 创新政策运行评价与反馈

4.1 社会评价

英国财政部对知识产权活动以及科技创新活动比较关注, 在2006年、2007年相继出具了两个独立报告, 对英国知识产权以及科技创新活动予以了回顾, 同时英国专利局于2006年进行了英国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调查。

(1) 报告之一:《知识产权回顾》[1]

高尔斯先生 (英国《金融时报》前主编) 在报告《知识产权回顾》 (the revie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中针对英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运行以及政府作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希望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更好地满足英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并积极应对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该报告认为:

1) 过去的立法程序导致复杂的知识产权运作系统, 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产品和创新。应提高透明度, 使企业了解知识产权且更容易操作。

2) 知识产权的保护成本高。报告显示, 一件专利在欧洲的一个国家和在美国头7年获得保护要支出的费用是7.5万英镑, 费用太高;而如果在欧洲其他各国寻求保护要支出的费用还高于美国, 这主要是由于翻译费用和发生的其他费用, 这些还不包括专利运行的操作费用和发生侵权所产生的讼诉费用。

3) 有的公司在取得专利后却将专利保护起来不加使用, 期待侵权的发生而从中获利, 以及在诉讼的威胁下出售许可证赚钱。这些现象与建立专利制度的初衷不符, 实际上起到了阻碍创新的作用。

4) 由于高技术产品和科研活动的复杂性, 企业需要大量专利开发新产品, 要进行复杂的专利许可证谈判, 经常遇到相关多方持有相互交叉的专利的情况, 这在计算机和通讯行业特别明显。由于申报的专利批准晚, 新上市的产品有可能发生侵权行为。

5) 因特网和高速数字网络的发展, 使数字信息传播更快、更容易得到而发生侵权。

(2) 报告之二:《争夺制高点》[2]

对于科技创新而言, 盛伯利的报告《争夺制高点——政府科学创新政策的回顾》 (the race to top: a review of government's science and innovation policies) 主要从几个方面展开:1) 创新系统;2) 技术战略委员会;3) 知识转让 (转移) ;4) 知识产权、标准以及衡量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andard and metrology) ;5) 风险投资;6) 年轻科技人员的教育;7) 政府各部门;8) 区域发展部署的科学创新战略;9) 全球合作;10) 保持科学创新的世界领先地位。

(3) 《2006年英国知识产权意识调查报告》

英国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06年英国知识产权意识调查报告》是根据英国于2006年9月进行的一次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知识产权意识调查活动而做出的初步报告, 首次全面展现了英国各界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状况。调查报告表明:1) 英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在员工数量不足10人的微型企业中, 了解在递交专利申请之前公开技术将使专利无效的只占11.2%, 在250人以上的企业中这一比例则为33%;而英国各行业领域中的情况则为超过一半的企业对此一无所知, 理解错误的占36%。涉及确定企业或产品新名称的信息资源检索范围问题, 调查结果也很不乐观。同时据科学与创新部长盛伯利在2004年的一个报告, 85%的企业认为专利是小事或认为对保护创新并不重要, 74%的中小企业没有专利。2) 企业缺乏知识产权有效管理。英国企业中专门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只占8%, 在大企业中这一比例则为57%, 但大多数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并无有效管理, 只是被动地应对知识产权问题。大企业中也只有34%的企业制定全面的知识产权策略, 且令人惊讶的是这些企业中将知识产权策略下发给员工的只占46%。23%的大企业向员工培训知识产权知识, 但在员工数量不足250人的企业中提供知识产权培训的不足5%。这说明不仅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需要提升, 企业内部员工同样如此。3)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和咨询比较薄弱, 员工人数不足10人的微型企业积极寻求知识产权咨询和获得知识产权信息的比例仅为20% (来源于http://www.sipo.gov.cn/sipo/xwdt/gwzscqxx/2007/200705/t20070525_173026.htm, 2007-11-25) 。

4.2 政府回应

(1) 对英国财政部两个报告的回应

英国财政部上述两份报告在英国社会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如英国大学公司协会 (The University Companies Association) 对此给予了极高评价和积极支持。英国知识产权局在看到高尔斯的报告后在几个方面予以了回应:建议英国企业在国内外获得和保护其知识产权;加快相关权利立法进程;在欧盟和欧共体专利上提出更有效提案;提高专利质量;与美、日等国合作简化多国专利审查方法;提升公众防范知识产权犯罪的意识。

(2) 采取措施提高英国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2006年英国知识产权意识调查报告》出台之前, 英国专利局曾于两年前发起过一次提高专利意识的活动, 当时的调查表明:58%的企业有可申请专利而未进行专利保护的技术;92%的企业有未经注册的商标;88%的企业有未经版权保护的重要文件。事隔两年之后, 英国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依然处于不太理想的状态, 从而使得英国知识产权局更加重视英国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提高问题。为实施2003年底发布的《创新报告》和2004年的《10年科技与创新投入框架》, 提高英国创新竞争力, 英国专利局和相关组织已经意识到提供良好的专利信息服务不仅包括专业性的服务, 而且提高公众和中小企业的专利意识势在必行。为此, 英国专利局推出一个名为《什么是关键?》的培训活动, 宣讲专利工作的重要性和做法;同时, 专利局还对自身拥有的商业化专利信息服务能力和内容加以推介, 除自身举办培训外, 专利局还与地方经济发展局和大英图书馆等共同举办论坛、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 提供专利和创新培训[3]。

5 英国知识产权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研究英国知识产权政策, 我们总结出英国在知识产权政策方面一些较好的经验、做法, 值得我们借鉴。

(1) 英国非常重视通过科技创新来推动本国经济、技术发展, 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 而且这些科技创新成果能够在知识产权框架之下得到有力保护。我国对于科技创新成果应当考虑将其纳入到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可能性, 以及切实采取措施保护相应的知识产权。

(2) 英国非常重视其本国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社会、特别是与欧洲共同体市场知识产权制度的统一和协调, 并尽力与之接轨, 因此近几年不断对其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在很多方面已经或正在逐步与世界接轨, 比如我国正在研究的世界统一专利问题等。当然与世界接轨不是最终目的, 而是要在世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订上反映中国的观点和意见, 以防止我国的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3) 英国也非常重视保持其知识产权制度的本国特色, 不是一味跟随他国知识产权改革步伐, 如在版权保护期限上英国就持非常慎重的态度, 而不是采纳美国所提出的延长版权保护期的做法。在一些具体知识产权问题上, 我国应该向英国学习, 表明自己的立场, 而不是全盘接受外国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确立和改革的做法。

(4) 英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犯罪对英国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的破坏性影响和危害, 率先提出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 表明其与东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关注焦点的不同。我国所确立的知识产权国家战略中, 应当包含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战略的内容, 特别是要注意到知识产权犯罪发展趋势的新特点和新变化, 从战略的层面重视知识产权犯罪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特别是对我国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巨大威胁。

(5) 英国非常重视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介入。除了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国家战略中各部门、各利益群体协同配合, 在其他的知识产权实施上, 英国政府特别是英国知识产权局能够发挥主导性作用, 调动有关力量保护知识产权。如何有效调动全体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参与到我国知识产权战略之中, 确保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能够发挥实效, 就需要有效的制度安排促进社会全体的共同参与和配合, 特别是在涉及到影响我国利益的知识产权纠纷时, 国家有关部门要能够迅速反应, 建立起有效的联动机制, 这样才能够调动各群体的积极性。

(6) 英国非常重视对国内各界开展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 除了在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之外, 英国知识产权局还把培训对象扩展到了政府官员、企业组织以及知识产权实施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注意的是, 虽然英国在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方面如此重视, 但根据调查发现, 英国企业和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仍然停留在较低的水平, 这也提醒我们, 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将是长期的过程, 而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让人满意的结果。

参考文献

[1]ANDREW GOWERS.Gowers review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EB/OL].[2007-11-25].http://www.hm-treasury.gov.uk/in-dependent_reviews/gowers_review_intellectual_property/gow-ersreview_index.cfm.

[2]LORD SAINSBURY OF TURVILLE.The race to the top:a reviewofgovernment's science and innovation policies[EB/OL].[2007-11-25].http://www.hm-treasury.gov.uk/independent_re-views/sainsbury_review/sainsbury_index.cfm.

3.英国银行如何做房贷 篇三

首先是银行多,可选择余地大。我曾在上海买过几次房,贷款选择基本上就是几大国有银行和几家商业银行。相比之下,英国的贷款银行就非常多,中介会向你推荐一些没有听说过的小银行,连乐购(TESCO)这样的超市都有属于自己的银行,也在积极推销房屋贷款计划。

在英国,贷款买房必须经历极其严格的房屋检测,且要购买强制的贷款保险。在中国,前者常常是“走过场”,后者则并无强制要求。

在申请贷款时,我被告知必须做两个检测:一个是关于房屋土地及周边环境的检测,另一个是关于房屋本身的检测。我曾经依据国内的经验,担心这样的检测公司是否会走过场,朋友告诉我根本不用担心,因为英国这类的公司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未能检测出问题或未来因此出现了事故,对方极有可能会赔到倾家荡产。

我买的房子有80多年历史,而经检测几乎没有什么大问题,80年前布下的电线至今仍然完好无损。

在申请贷款的同时,申请人也会被告知要购买两样保险:房屋财产险和人身保险——房屋财产险是为了预防发生大灾难时房屋遭到破坏造成损失;人身险则是为了防止购买者在购买房屋后出现人身伤亡而影响交易。

对银行来讲,有了这两样保险,可以保证在极端情况下利益不受损失,从而安心放贷。对购房者来讲,也增加了个人财产的风险防范能力。

此外,在英国,银行放贷是直接打给律师,与国内银行直接付给卖房者比较不同。下家的律师收到款项确认无误后,再付给上家的律师,在懂得相关法规的两个律师间进行交易,风险会更小。

英国房贷的另一个特点是贷款计划灵活性强,不但可以自主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本息一起还或先还利息而本金最后一次性支付等细节,甚至还可以在一定期限后换银行。

贷款时,你还可以先跟银行签短期合同,比如两年。两年后如果觉得合适,就重新签合同,如果觉得其他银行的条件更好,可以随时把贷款换到别家去。

在中国,印象中很少有换银行的做法。原因大概是相比中国,英国银行的服务意识和危机感都更强一些,因为如果服务不好或者利息高了,随时会被换掉。这有点像消费者手里拿着遥控器,不好就随时换台,手里的主动权更大。

英国贷款的利率差别政策也比中国更大。在英国,只要你是首套住房的购买者,就一定可以享有很优惠的利率。此外如果你首付高,也可以享受一定的利率优惠。但如果是投资买房,则利息就会高一些。

4.英国银行假日是哪天 星期几 篇四

银行假日是英国的法定公众假日,于1871年被承认。英国这个国家和欧洲的其他国家相比,是公众假日比较少的国家(和中国更是没得比了)。这个公众假日就是那些除了周末外其他的假日,比如什么圣诞节之类的。

所谓BankHoliday,银行假日,顾名思义,即是银行放假不营业的日子。甚至,已经是银行在这些日子里面不准营业,结果导致其他一些行业也无法进行。所以很多英国商店也会在这一天关门。不过即使在银行假日多数商店也会继续营业。之所以命名为BankHolidays,是因为在这些日子里,银行要关门,因而没有任何商业活动。如果遇到某个BankHoliday正好是周末的时候,那就在另外一周(一般是接下来的一周)里选一天补成 BankHoliday。

5.英国签证:到底要在银行存多少钱 篇五

英国签证:到底要在银行存多少钱?

在办理英国签证的过程中,提供存款证明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最近,英国移民局公布了最新的英国签证修订条例,对存款金额和存款时间有了一些新的规定。那么,到底应该在银行存多少钱呢?

在办理英国签证的过程中,提供存款证明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最近,英国移民局公布了最新的英国签证修订条例,对存款金额和存款时间有了一些新的规定。

T1 企业家签证—Tier 1(Entrepreneur)visa

英国移民局对于T1企业家签证申请人存款证明的规定,区分在英国外(Outside the UK)申请和在英国内(In the UK)申请两种。如果申请人是在英国外申请,最低存款金额为3,310英镑;如果申请人是在英国内申请,最低存款金额为945英镑。无论申请人在英国外还是在英国内申请,存款时间都为连续的90天(90 consecutive days)。

除了对签证申请人的存款金额和时间进行了规定,英国移民局对申请人亲属(Dependants)的存款证明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申请人亲属在英国境外或者在英国居留时间少于12个月,那么规定的存款金额为1,890英镑。如果申请人亲属在英国居留12个月以上的时间,存款金额则只需630英镑。和主申请人一样,存款需要在银行存储至少90天。

T2 工作签证—Tier 2(General)visa

根据英国移民局的规定,申请T2签证的申请人需要在银行存款至少945英镑,存款时间为90天。T2申请人的亲属则需要630英镑,并且存放在银行至少90天。

T4学生签证—Tier 4(General)student visa

T4学生签证的银行存款需要超过课程费用和至少九个月生活费(cover the course fees for your first or the next period of study and living costs for up to a maximum of nine months)的总和。具体的课程费用可以参考学校的CAS上的金额,生活费则区分伦敦地区和非伦敦地区。

资料来源:教育优选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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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T4签证的申请人,如果多于一半的学习时间(more than 50% of your study time)是在伦敦区内(Inner London)的话,每个月的生活费至少是1020英镑。如果是多于一半的学习时间是在伦敦区外或者英国别的城市(Outer London or anywhere else)的话,每个月的生活费则只需要存储820英镑。

对于T4签证申请人的亲属,在伦敦区内每月的生活费需要存储615英镑,而在伦敦区外或者英国别的城市,每月的生活费则为460英镑。

T4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和申请人亲属的规定的存款金额,都需要存储在银行至少28天。

6.英国银行知识 篇六

MBA专业(Master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即工商管理硕士,是硕士学位的一种。由于英国硕士阶段学制的特点,所以英国大部分商学院的MBA课程也是一年制的。学生可以在短时间内取得硕士的学位,同时获得高质量的课程和人脉资源。因此,近年来英国的MBA课程成为许多在职人士的不二选择。

为什么选择英国MBA专业?

1、伦敦作为欧洲的金融中心,占领了欧洲市场70% 的交易份额。除此之外,英国的海外投资份额位于欧洲国家之首,在亚洲和美国投入欧盟的资金中,英国约占40%。因此,英国也成为了全欧最大的MBA课程提供国。

2、丰富的人脉资源,优质的课程内容和实习机会。MBA课程的学生往往来自这些学生来自各行各业,大学本科时所读的专业也不尽相同。同时,MBA课程的学生通常具备多年管理经验,你将和一些高素质的同学一起共同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英国的学校一般与各个公司乃至整个企业界保持着良好的联系,例如巴克莱银行、汇丰银行、英国航空、英国石油、壳牌等等。这保证了MBA课程的内容紧贴时代要求,理论和实践密切结合。学生有机会在著名公司实习,其行业覆盖几乎所有领域——包括零售业、能源、电信、金融银行、工程、顾问和电子商务等。

3、学历提升的优势。MBA课程重视学生的工作经历、管理理论和技能。因此,学校在录取学生时不单方面以学术成绩和背景作为对学生的评价标准。许多学校会通过面试环节来与学生充分沟通,因此,对于有丰富管理经验、但学术水平不高的在职人员而言,MBA课程可以说是进军名校的不二之选。

MBA的就业前景:

作为留学MBA的一个热门的国家,英国的学历世界公认,而且英国拥有许多在全世界也属顶尖级的商学院,这些一流商学院的学生通常在毕业前就已经有好几份工作在等着了,有的公司为了吸引这些优秀人才,甚至会为这些未来的高级管理人才报销MBA的学费。所以说市场人才的需求一直都很大,只是看自己的能力达不达得到罢了。

英国MBA课程的学制安排:

英国的MBA课程安排非常紧凑,一般学制为一年,分成三到四个学期。

第一个学期通常为九月至十二月,学生主要上各门核心基础课,如管理、经济、财务、营销、人力资源、决策等,涵盖了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的各个方面。接着是两周圣诞节假期,为了更好的利用时间,学校的期末考试经常安排在假期之后。

第二个学期是从次年一月到四月上旬,学生根据个人兴趣选一个学习方向,如市场营销或财务,上一些选修课,然后是两周复活节假期。

有些学校在复活节后还继续开设选修课一直到六月,这可以算作第三学期。

最后的阶段是写论文或为某个公司做管理咨询项目,从六月中开始一直到九月份全学年结束。

英国大学MBA课程的独特优势: 教学方式:

首先,英国的教学更注重学生的参与。除了讲座外,还有专门的讨论课。每个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都会被算作平时成绩。

其次,英国的教学非常注重学生的自主性。学生在课外必须大量阅读相关材料,学MBA还得随时留意全球财经新闻,才能学得好。

同时,MBA课程非常注重实践经验,因此,MBA的教学方式除了传统的讲座、课堂讨论以外,很重要的是案例分析。

另外,英国的MBA很注重课程的世界性,即以全球性的而不光是英国的视角去看问题。因此,英国的商学院都乐意招收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这样可以让学生互相交流各国的不同经验。有的商学院还会安排与国外院校合作的学生交换项目。

多元化环境:

英国的商学院在招生时很注重学生背景的多元化,以便让学生能够从同学身上了解不同类型的人的观点并互相交流各地的经验。所以在英国学习MBA,你的同学会是来自世界各地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可能会有美国的电脑工程师、英国的银行家、或是日本的交响乐团管理人员。

如何选择MBA课程?

1.所选择的课程是否被MBA协会认证(AMBA)。

2.了解雇主对学校的认可度,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已毕业的校友咨询。

3.根据你的职业发展规划,查看具体的课程设置以及该课程是否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一起。

4.对照你自身的条件,例如学历学位,英语能力和工作经验等是否达到入学要求。

5.查询网站来比较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评估。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6.了解其它因素,包括费用、地理位置和商学院的规模,国际学生的比例等。这些方面也会影响到你的学习。

英国MBA课程申请条件:

工作经验:英国的MBA课程是注重工作经验的课程,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学士学位,以及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最好是达到管理层的职位。

专业背景:MBA课程对本科专业没有具体要求,基本任何专业背景皆可。因为MBA课程注重未来发展可能性。

语言成绩:英国MBA课程形式涉及小组讨论、写作比较多,对英语要求也较高,一般要求雅思总分6.5以上。部分商学院要求提供GMAT成绩,550分-650分不等。

英国商学院有时也会招收个别并不完全符合官网显示的条件的申请人,例如成绩优秀但没有工作经验的本科毕业生,或没有大学经历但有长期的管理经验的人才。

特别注意:

对于大部分院校而言,MBA课程申请是需要工作经验的,因为MBA不仅是学习最先进管理知识的课程,对很多人而言也是分享经验,提升自己的地方,不仅在知识上有所增进,新的社交圈也就此打开。

那是不是没有工作经验就不能申请了呢?当然不是,如果有相应的学习背景和学习需求,很多学校也是向应届毕业生打开大门的。不过最好的是小伙伴们可以利用本科期间的假期多找一些相关的实习工作,是最好的!

名校推荐(2018年世界排名): 伦敦商学院(2018年世界排名第4名)

7.英国银行知识 篇七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KTP伙伴计划,外资企业

1 前言

英国政府为了促进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协调科技研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联系, 从1975年的“教学公司计划” (Teaching Company Scheme) 开始, 陆续实施了“联系计划” (Link Collaborative Research Scheme) 、“法拉第合作伙伴计划” (Faraday Partnerships Scheme) 等一系列产学研科技计划。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 随着世界范围内的科学技术革新不断加速, 英国政府对于吸引世界一流资源、促进产学研发展以及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高度重视。在2000年《卓越与机遇———面向21世纪的科学与创新政策》科技白皮书中, 英国政府明确提出希望能吸引世界范围内有实力的科技研发到英国投资, 使英国成为全球经济的知识中心, 为此政府会加大科技投资, 努力提供最好的科技基础设施;并且在2003年, 英国政府将“教学公司计划”和“院校与企业界的合作伙伴计划”合并成为新的“知识转移合作伙伴计划” (Knowledge Transfer Partnerships Scheme, 简称KTP) 。新的KTP对外资企业以及外国人员更加开放, 这些活跃的外资成分也促进了KTP高效运转及卓越创新能力提升。

2 知识转移合作伙伴计划 (KTP)

“知识转移合作伙伴计划” (KTP) 是原英国贸易与工业部为了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而制定的一项重要科技计划。KTP旨在协助企业高效发展, 尤其促进研发环节更好地利用英国知识单位的科研成果、专业知识和技能, 从而提升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该计划体现了英国政府一贯鼓励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商业化的态度。当前KTP主要由商业、创新与技能部 (BIS) 下属的科技战略委员会 (Technology Strategy Board) 负责。经过不断发展, 目前已经有超过5 000家企业或组织参与KTP, 2010至2011年, 政府每一百万英镑的资助可以使企业税前年利润平均增加308万英镑, 同时会对制造业产生135万英镑的投资以及新增工作岗位23个。

2.1 KTP参与主体

整个KTP涉及三个主体:企业、知识单位和联系人。企业通常是包括非盈利企业在内的一般企业, 涉及到设计、制造和市场等各个部门, 有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医疗教育机构或地方政府组织;知识单位主要包括以大学为主的英国高等教育机构 (HEI) 、继续教育机构 (FE) 和科研院所 (RTOs) ;联系人为获得英国四级或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 通常是知识单位的研究生。通过对KTP中三个参与主体的资格考察, 有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注意:

(1) KTP要求参与企业必须是在英国注册的企业, 其中也包括在英国注册有子公司的外资企业。

(2) 申请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财务要求。虽然KTP原则上不限制企业规模, 但是对于财务状况不佳的企业来说, 可能无法负担相关费用或者计划所需的企业投入。

(3) KTP除了允许外资企业参与, 还接受外国联系人的申请, 但是以大学为主的知识单位作为外国联系人加入KTP的雇主应负责其英国劳工许可的问题。KTP2010—2011年度报告中显示, 截止2011年3月, 在998名注册的联系人中, 外国联系人占到42%, 分别来自欧盟、澳大利亚、中国、印度、北美、南美等世界各地。

2.2 KTP运作流程

当在英国注册的外资企业希望加入KTP时, 首先通过与知识单位沟通达成合作研发的初步协议, 然后知识单位作为这个伙伴关系的代表, 把正式的申请材料递交给科技战略委员会进行审批;申请一旦审批通过, 科技战略委员会会向知识单位发放一封批准信函, 企业和知识单位可以就计划中的项目雇佣一名或多名联系人, 联系人与知识单位签订劳动协议, 而本人在所联系的企业作为全职员工从事研发工作, 起到企业和知识单位之间桥梁的作用。

2.3 KTP成果管理

虽然KTP起到协助企业研发经营、促进产学研合作的作用, 但却以促进英国整体经济效益提升为最终目标, 因此, 在KTP下形成的相关科研成果, 特别强调对于外资企业应遵守相关成果管理规定, 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1) 外资企业与知识单位要制定恰当的成果分配条款, 尤其是关于计划中产生或者利用的有关知识产权, 以确保外资企业、知识单位或者欧盟范围内的其他第三方能够顺利地对KTP下的相关成果开发利用, 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2) 从技术战略委员会签发批准信函开始, 到联系人加入日期的5年后为止的时间内, 外资企业或知识单位除非获得技术战略委员会的书面许可, 否则不能在欧洲经济区 (KTP中的欧洲经济区是指欧盟、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 以外的地方开发利用或者授权开发利用KTP的相关成果。

(3) 如果第三方的欧洲公司合作参与KTP项目有利于该项目的研发进程, 英国政府持欢迎态度, 但也要事先就成果分配达成协议。

3 KTP的主要特征

3.1 国际化程度高

KTP高度开放的政策规定, 一方面不断降低对外资企业和外国人员的限制, 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从中获益, 起到了示范效应。加之英国优异的科研环境和硬件条件吸引了世界上众多跨国企业和优秀人才不断加入, 从2012年第3季度的季度统计来看, 在加入KTP的678家不同规模企业中, 不难发现美国福特汽车英国子公司、法国欧莱雅英国公司、日本索尼欧洲公司以及法国电信英国研发有限公司等国际一流的跨国公司。

3.2 组织关系密切

KTP能够保证企业、知识单位和联系人之间密切的合作关系, 无论长期或短期的KTP项目都能促进各方高效配合。其重要原因在于KTP拥有清晰完善的管理体系, 在科技战略委员会的全面领导下, 由KTP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一般事务管理和战略导向制定, 在运作方式、流程和责任等方面都有严格的管理把控;另外, 分布在英国各地的KTP办公室和KTP顾问起到了优质中介的作用, 特别是为不熟悉东道国环境的外资企业在KTP项目的整个周期内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和指导服务。这些都有效地保障了KTP合作组织关系的稳定、密切。

3.3 多渠道支持体系

KTP拥有完善的多渠道科技支持体系, 能够极大程度地支持企业创新。除了技术战略委员会的资金资助渠道外, 还有多达21个科技管理机构或政府部门共同参与资助, 例如卫生部、工程与物理科学研究理事会、苏格兰政府、欧洲社会基金等, 并且这些资助部门也都制定了各自的资助标准和要求, 从而丰富了KTP的资金支持体系。

3.4 规范的成果管理

KTP规范的成果管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充分尊重各方意愿的基础上, 突出强调关于科研成果归属权、使用权的安排和保护。二是对于外资企业的管理, 尽管KTP总体上是高度开放的, 但是KTP也对外资企业在科技成果的使用上作出了一定的限制, 使得相关成果能够更多地利于英国社会的发展进步。

3.5 良好的监督和激励机制

为了保证KTP高效运转, 由管理委员会制定独立调查条款对KTP运行状况和效益状况进行监督;另外KTP顾问除了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也会在KTP项目的全过程中充当监督员的角色。在激励机制上, KTP每年会根据相关的独立评估设立多个奖项对KTP项目中优秀的项目和人员进行奖励。

4 KTP对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借鉴意义

4.1 完善产学研管理体系

在产学研计划中各方追求的目标有所差别, 同时我国在产学研管理制度上存在着条块分割的问题, 所以直接导致合作关系缺乏统一性、协作性和稳定性, 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相关的管理职责, 建立一定的管理程序和相关的监督、激励等政策制度安排, 从而形成完善的产学研管理体系, 保障产学研合作在准入、评估、激励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严谨性、合理性及流畅性。这不仅能够使合作各方的相互联系更加密切和稳定, 同时也是吸引优质的外资企业参与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基本制度保障。

4.2 把握政府角色定位

政府应该更好地定位在“服务者”的角色, 在为产学研合作的高效实施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制度环境的同时, 积极提供和完善有关科技研发的各种硬件及软件支持、优化资源配置, 更多地遵循市场规律, 避免行政干预, 确保科技研发的独立性, 以优质的科技研发环境吸引世界范围高水平的科技企业或人才积极加入。

4.3 建立规范的中介机构

随着产学研合作的不断发展, 中介服务机构已经成为促进科研创新的重要力量, 它能够在产学研合作关系网络中起到粘合剂的作用, 通过对各个主体间的协调作用, 提高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效率。在KTP中, 各地KTP办公室和KTP顾问提供的相关中介服务很好地为企业起到了引导和规范作用, 而我国这种服务机构相对缺乏, 因此应该逐步建立优质、规范的中介机构, 不仅能够为参与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也能够为知识单位的成果转化甚至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帮助。

4.4 促进科学管理成果

实现科研成果的科学管理, 首先要重视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的完善, 避免损害各方的研发积极性, 为成果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其次, 通过有针对性的引导使合作各方及时建立有关科研成果分配等方面的契约, 明确权利义务, 避免纠纷;再次, 对于外资企业的产学研成果管理应适当加以区分, 以便更好推动我国相关领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游建胜.英国科技政策与科学园[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8

[2]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英国国家科技成果管理研究综述[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 2006 (3) :12-24

[3]M D SANTORO.Facilitators of knowledge transfer in university-industry collaborations:A knowledge-based perspective[J].Engineering Management, 2006, 53 (4) :495-507

[4]TECHNOLOGY STRATEGY BOARD.KTP annual report 2010/2011[EB/OL]. (2012-07-01) [2013-01-03].http://www.ktponline.org.uk/annualreports/

8.英国银行知识 篇八

一、英国“被迫”银行改革

长期以来,英国银行业的经营管理中存在着许多不足。例如银行业过高的经营杠杆率、混业经营模式下不同业务缺乏必要的隔离、高奖金麻醉下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等等。这些弊端为英国银行在金融危机之中的糟糕表现埋下了隐患,导致其在危机来临时毫无防备能力。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英国政府出资收购了北岩银行(Northern Rock)100%的股权、苏格兰皇家银行(RBS)83%的股权,以及劳埃德银行(Lloyds)41%的股权,并通过特别流动性计划为巴克莱(Barclays)和汇丰(HSBC Holdings)等大型银行提供了大量的应急资金支持。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预测,英国政府在金融危机中对银行业救助的成本达到1320亿英镑,占英国GDP的9.1%。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与蔓延反映了原有金融监管模式的不足,凸显了改革金融监管模式的必要性。巴塞尔委员会制定并出台了新一代资本协议(巴塞尔Ⅲ),主要在强化资本监管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设定了新的要求和方法,并且为实施新资本协议制定出较为详细的时间表。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则颁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在限制单个商业银行规模和限制商业银行从事高风险自营交易两个方面制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包括中国、瑞士、意大利等在内的其他许多国家,也分别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加快了金融监管改革的步伐。在这一背景下,为维护和重塑英国稳健安全的银行体系,英国政府于2010年6月成立独立银行业委员会,负责审查英国银行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并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ICB于2011年9月12日发布银行业改革方案报告指出,银行过高的杠杆率、流动性不足以及过度的冒险行为是本次国际金融危机蔓延的重要原因,而银行自身较低的损失吸收能力使其在危机到来时无法有效开展自我救助,迫使由纳税人来承担损失与救助成本。因此,报告提出了对英国银行业未来一揽子改革建议,重点包括在零售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之间构筑“防火墙”以防范跨行业风险传递,提高银行业监管标准,增强银行吸收损失能力,改善市场竞争等内容。

二、改革“概念”基本明确

英国此次公布的白皮书中有关银行业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推进结构性改革,适度隔离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英国政府采纳ICB的建议,通过建立围栏隔离零售银行和投资银行等高风险业务,以使零售银行业务免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并使银行可以在濒临倒闭时有序分解,保障纳税人的利益,减少危机中政府被迫救助整个银行的隐性担保,即政府只需保护存款人免于承担银行危机的恶果,而无需救助银行投机失败所造成的损失。其次,引入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英国政府采纳ICB的建议,要求大型受隔离银行和以英国为总部的全球系统重要银行需要有相当于风险资产17%的吸收损失能力(PLAC),包括股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以及具有吸收损失能力的长期无抵押债券,以便银行清盘时,存户将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及银行债券持有人获得偿还。更高的资本充足要求和对零售银行业务的“特别对待”,显示了英国银行业独立委员会对通过资本充足管理提升整个银行体系稳健性和加强对零售银行业务消费者保护的决心。第三,推动形成高度竞争的银行体系。ICB认为集中化程度较高的银行业,限制了银行之间的竞争,不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特别是零售银行客户服务,为此提出了促进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众多举措。事实上,英国政府已将所接管的北岩银行股权出售给一家叫Virgin Money的金融服务公司,未来将通过出售所持莱斯银行股权及该行的632间分行促进银行业竞争,并改善个人和中小企业将其往来账户转往其他银行的流程。目前拥有英国97%往来账户的银行已承诺于2013年9月前提供7天免费转换服务,有助于促进竞争。

考虑到当前经济环境及相关国际改革的时间要求,ICB建议上述改革应最晚于2019年初之前全面实施,即与巴塞尔协议Ⅲ要求的时间表一致。

三、改革方案饶有深意

通过对改革方案的进一步研究,人们不难发现,一方面,改革建议不是回归分业经营,而是通过“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分业经营”的集团架构,既能有效隔离风险,又能充分发挥综合经营优势。

ICB指出,隔离银行零售业务的改革措施并不是金融行业内的完全隔离:一是集团综合经营的格局未变。零售银行业务与批发和投资银行业务隔离是在集团内部实现经营主体的区分,由单独的机构分别从事零售业务与批发和投资银行业务,避免风险交叉传染,而不是将业务分离出集团。二是尽管零售银行是独立的法人,但在集团层面,零售银行仍是母银行的组成部分,母银行的其他机构仍可向零售银行注资,在集团内部共享基础设施、品牌、专业技能和信息,确保规模经济。三是零售业务隔离之后,各经营主体仍能以不优于第三方的条件进行内部交易,通过代理安排等方式,为具有零售银行业务与批发和投资银行业务双重需求的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综合经营的优势。四是改革建议与美国“沃尔克规则”在本质上类似,都是通过限制商业银行从事高风险业务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ICB在零售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之间构筑“防火墙”以隔离传统存贷款业务与容易产生市场风险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业务,将降低业务混杂、风险交叉传染的可能性,避免银行过度承担风险,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另一方面,改革建议平衡了保障金融服务效率和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关系,体现了服务实体经济与降低“大而不能倒”风险的双重目标。

ICB认为,相比单一化经营,在银行零售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之间构建“防火墙”具有更强抵御系统性风险和道德风险的能力。一是当零售银行发生风险时,可运用集团的力量通过内部资金融通等手段对其进行救助,降低危机发生的概率,保护自救能力更脆弱的零售客户的利益,保障核心银行服务的连续性。二是当银行的非零售业务发生危机时,将独自承担过度冒险的后果:政府将允许银行“大也能倒”,而不是像本次危机中那样依靠纳税人的资金对其进行救助,避免损失承担社会化。三是批发和投资银行业务多为跨国业务,涉及多个国家,而零售业务多为国内业务,隔离将使零售银行业务免于国际金融体系的冲击,增强政府政策的可操作性。即使发生危机,政府可对零售银行单独实施措施而无须与其他国家协调。四是零售银行将保障核心银行服务的连续性。零售银行业务与实体经济的联系最为密切,其服务对象包含最具生机和活力的中小企业零售银行。从批发及投资银行业务隔离出来后,将专注于金融中介核心功能,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四、五大影响恐难避免

英国政府的银行业改革白皮书公布后,ICB主席维克斯批评政府受银行业游说影响,未能全面落实ICB提出的改革建议;国际财经界认为其对伦敦金融城的重要性不亚于1986年的“大变革”;投资者和部分英国银行业内人士则对这一报告提出质疑,认为这会削弱英国银行业的竞争优势。尽管未来是否会有所变动尚不得而知,但英国政府的银行业改革计划仍可能产生以下几方面影响。

首先,银行的经营成本提高,收益降低。据摩根大通估计,更高的资本要求会令英国银行每股盈利在2014年平均摊薄25%,而至2019年全面实施改革建议时摊薄影响则降至15%。瑞银预计,由于ICB建议银行体系更多依赖自救性债券,在英国银行业目前约有2.5万亿美元风险加权资产、一级股本比率约为10%、股本回报率低于或等于可接受的16%的水平的背景下,英国银行业可能需发行2300亿美元的自救性债券。而由于自救性债券未必能获得投资性评级,在当前欧债危机持续发酵的市况下,英国银行业数千亿美元自救性债券的发行会导致欧洲非投资级债券市场规模增加一倍,其收益率可能超过10%。而由于银行倒闭后,存款人将获得优先补偿,债券持有者将付出代价,有别于目前银行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补偿的做法,将导致这些投资者要求较高的利率,从而提高银行的融资成本。估计银行改革的年成本将高达80亿至100亿英镑,加上分开营运的风险管理、合规和企业管治等潜在成本,会明显加重银行业的负担,继而会影响银行的投资决策、业务规模和股东资金回报。

第二,对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伦敦是最重要的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伦敦依然保持着诸如宏观经济金融和政治稳定、完善的法律以及监管和税收制度、具有深度和流动性的市场、拥有大量金融人才等重要优势。英国又是世界最大的财富管理中心之一,但由于该业务涉及个人业务,需要实施内部隔离。由于受隔离银行的业务经营局限于欧洲经济区,意味着国际财富管理业务须由不受隔离的部门进行。而国际富裕人士和跨国企业则可能会因为有关存款不受政府保障及相对难以获得“一站式”服务而转向其他仍有政府隐性担保和较易获得“一站式”服务的国际金融中心。这不仅使英国银行业的资金来源、相应的贷款和财富管理业务规模可能减少,以及在国际银行业务中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也会对伦敦资产管理业务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较高的资本要求和经营成本也可能使一些银行将总部和附属机构迁离伦敦。此前,英国大银行,如汇丰、渣打、巴克莱等,已扬言不排除将注册总部迁出英国的可能。这种状况极有可能导致伦敦部分金融业务量的收缩、金融人才的流失和金融机构的减少,从而对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造成一定的负面冲击。

第三,金融危机和系统性风险仍然难以避免。根据英国政府的结构性改革方案,受隔离零售银行基本上只从事较传统的银行业务,业务范围受到较大的局限。然而,即便是业务最单一的银行也需要进行资金业务运作,例如除贷款外剩余存款的拆借与投资等。过往银行可以通过内部资金定价机制来平衡不同业务部门的利益,以提高对外存贷款、同业拆借的定价竞争力。但改革后,受隔离银行业务的资金业务只能由集团内有独立资本的其他业务单位来运作,从而可能提高银行各项业务的资金成本,尤其是提高投资银行业务和批发性业务的资金成本,导致银行为抵消成本的上升而采取更冒险的业务和投资策略;或将部分银行业务转入不受监管的影子银行体系,继而增加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不受政府保障的企业和批发性存款在危机中面临的挤提风险也会上升,继而产生顺周期效应,加剧系统性风险。

第四,与欧盟在金融改革领域的分歧加深,会令英国银行业改革计划的实施面临挑战。由于金融业占英国经济的10%,是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目前英国银行业对南欧5国的风险敞口共为1950亿英镑,远低于法国和德国的3500亿及2700亿英镑,在欧债危机中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高,因此,英国一直力拒欧盟把监管金融业之手伸入本国,不愿本国的货币政策丧失独立性而让欧盟主导,也不愿再上缴任何权力给欧盟。英国表示不会加入受欧盟监管的银行业联盟,也不会对欧元区银行业资本重整负责,并希望确保欧盟以外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自由,以巩固伦敦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但实际上,如果英国不加入欧洲银行业联盟,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势必会迁出伦敦;如果英国加入欧洲银行业联盟,由于欧盟正酝酿禁止成员国单独制定金融业规定,这可能影响英国银行业改革计划的实施,从而使英国陷入两难的选择。

第五,逼迫商业银行或将加大金融创新力度。英国银行业改革的本质就是通过新一轮博弈重建新的平衡。历史经验表明,金融监管是金融创新的催化剂,每一次金融监管的改革都会诱发大规模的金融创新。毫无疑问,ICB此次关于银行业改革的建议,也将为商业银行提供较为广阔的创新空间。如何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零售银行业务与其他银行业务的重新组合,如何发挥债务工具在资本管理中的作用等等,都极有可能成为英国商业银行进行新一轮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

五、中国如何从中受益

综观ICB对银行业的改革建议,显而易见,区别对待零售银行业务、加强对零售银行业务的监管以及保护零售银行业务客户利益,贯穿于整个改革建议之中。英国对零售银行业务及其监管的重视,可使中国银行业以及金融监管当局从中得到众多的有益启示。

1. 重视对零售银行业务的监管。大力发展零售银行业务对中国银行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方面,中国银行业在批发银行业务领域的竞争已经非常激烈,可供开拓的业务空间相对有限,而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理财意识的增强,零售银行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与批发银行业务相比,零售银行业务具有资本节约的优势,在中国银行业受资本约束日益严重的背景下,中国银行业迫切需要改变传统“垒大户”的经营方式,重视零售银行业务及其客户,不断丰富零售银行业务的产品类型,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

由于受金融知识、操作能力以及精力等方面的限制,零售银行业务客户在金融交易之中处于弱势地位,必然要求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优化对零售银行业务的监管和强化行业自律来加强对零售银行业务客户利益的保护。因此,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应重视和改进对零售银行业务监管。

2. 防范混业经营引发的风险。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许多商业银行已经通过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方式广泛涉足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租赁、再保险等业务领域,已经演变成为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实际上,当前中国的金融机构在相当(或一定)程度上已经突破了分业经营的界限,在从事混业经营(或称为综合经营)。然而,金融监管依然维持分业监管的局面,这种状况值得关注。

英国银行业由于混业经营引发的风险和损失值得中国有关方面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如何有效隔离商业银行与其附属子公司之间的风险,如何在中国分业监管的监管框架下有效监管混业经营带来的风险等等,是中国银行业、金融监管机构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3. 重视对拓展海外业务的评估。中国银行业在英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其客户群体主要还是当地华人和中资机构,其主要的银行业务大多为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因此,英国银行业的改革新政对中国银行业在英国的分支机构产生的直接影响和冲击相对较小。

尽管如此,英国银行业改革再一次表明,中国银行业在开拓国际市场、进行国际化经营的过程中,包括设立海外分支机构、进行海外并购等,必须进行全面的调研、分析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准确判断和把握市场环境及其风险、金融监管制度以及未来金融监管变革及其影响等。需要强调的是,当前国际金融体系、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正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大变化的重要时期,金融监管环境应成为中国银行业海外扩张过程中的重要评估因素。否则,将产生“水土不服”等问题而造成损失,甚至导致失败。

4. 发挥债务工具的资本补充功能。在必要时发挥债务工具的资本补充功能已成为英国、美国等金融监管当局以及巴塞尔委员会的重要共识。从中国经济发展以及银行业运行的情况来看,亟待拓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在此情况下,中国银行业理所当然也应关注和研究国际银行业的最新实践,并从中得到有益的借鉴。

9.富滇银行知识 篇九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成立于2007年12月30日,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云南省省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六年多来,富滇银行一直以加快发展地方金融业、促进云南经济发展为己任,积极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风险控制为前提,以全面发展为主线,以提高经营质量和监管评级为重点,着力推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拥有优质的客户基础、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了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

截止2013年底,富滇银行共有分支机构112家,在云南省大部分州市和重庆直辖市成立分支行,获批在老挝与老挝外贸大众银行合资设立老中银行,发起设立4家村镇银行,成立3家专业金融服务中心。未来几年,富滇银行将按照“跨越发展的先行银行、金融创新的品牌银行、小企业金融的首选银行、财富管理的特色银行”的市场定位,发展成为资产优质、服务优良、文化优秀的创新型现代商业银行,同时紧紧抓住云南“两强一堡”建设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出更大力量。

富滇银行所获荣誉

2008年

荣获“2008年最佳公司治理城市商业银行奖”

荣获2008年云南省国债业务考核评比一等奖

2009年

荣获“2009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称号

荣获“城商行及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十佳奖”

荣获“最亲和昆滇银行”奖

荣获“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工作省级先进单位”称号

总行营业部荣获 “2008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2010年

荣获“最佳管理创新城市商业银行奖”

荣获“中国十大最佳城市商业银行奖”及“中国十大最佳理财产品奖” 荣获“服务中小企业特别奖”

荣获“2010年全国服务县域经济十佳商业银行”荣誉称号

荣获“2009社会扶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昆明广场支行荣获 “2010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称号 2011年

荣获“中国最具发展潜力零售银行”,“富融平衡”获“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

荣获“2011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

荣获“2011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突出贡献奖”和“2011云南‘桥头堡’建设特别贡献奖”

在“2011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评选活动”中获奖

在“第四届全国杰出财富管理师评选”活动中获奖

跨境业务拓展模式获评“2011云南最佳商业模式”

荣获“2011滇商致敬企业”

荣获2011云南金融百姓口碑榜6个项奖

荣获“2011年云南省银行卡产业发展进步单位奖”

昆明广场支行荣获“2011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创建鼓励奖”

昆明中山支行荣获“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2012年(1-10月)

在“2012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考评活动”中获奖

荣获“云南省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成长360°”荣获“十佳金融产品营销奖”和“十佳金融产品营销活动奖” 大理分行荣获云南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总行营业部营业室荣获云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2011年大事记

发表时间:2012-02-08摘自:浏览数:249

51月9日,“东盟之行&S226;富滇之举──2011东南亚自行车信使活动”出发仪式在昆举行。

1月13日,文山分行在云南省文山州成立。

1月13日,我行在西双版纳分行举办“富滇泛亚卡”首发仪式。

3月4日,我行与广西北部湾银行签署《银团贷款合作框架协议》。

3月17日,我行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议》。

3月25日,我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3月29日,在云南省银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2010云南省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表彰会”上,昆明广场支行、昆明中山支行、昆明五华支行、昆明正义路支行、昆明西苑支行、昆明百大支行分别被授予“2010云南省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称号。其中,昆明广场支行还同时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2010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称号。

3月31日,我行首家省外分行——重庆分行成立。

5月22-26日,我行在老挝万象与老挝外贸银行签署《富滇银行与老挝外贸银行同业资金交易协议》和《富滇银行与老挝外贸银行美元账户协议》。

6月9日,我行在昆举行“中-老本币跨境结算启动暨富滇银行推出老挝基普兑人民币汇率挂牌仪式”,正式启动中老本币跨境结算,并对老挝基普兑人民币汇率进行挂牌,在全国商业银行中首家推出老挝基普兑人民币现汇交易业务。

6月14日,我行与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6月22日,电视连续剧《富滇风云》开机。

6月24日至25日,在由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等多家单位共同举办的“2011中国县域经济暨第三届中国民营企业财富论坛”上,我行荣获“2010年全国服务县域经济十佳商业银行”荣誉称号。

6月26日,我行举行“党旗飘飘红歌颂——富滇银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歌咏比赛。

7月14日,我行与省农村信用联社共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8月5日,我行参加“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工作委员会”首次成员大会,与66家银行和机构共同成为首批成员单位。

9月19日,我行参加省工信委、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联合主办的云南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对接会,并与省工信委签订《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9月22日,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正式开业。

9月30日,我行与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议》。11月30日,我行面向个人和企业客户推出泰铢金融服务,业务品种涵盖泰铢个人汇兑、对公国际结算等,可为客户办理经常和资本项下的各项业务。12月6日,我行荣获“中国最具发展潜力零售银行”,“富融平衡”系列理财产品获“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

12月18日,我行荣获“2011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突出贡献奖”和“2011云南‘桥头堡’建设特别贡献奖”。

12月20日,我行荣获“2011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

12月21日,我行跨境业务拓展模式获评“2011云南最佳商业模式”,我行被评为“2011滇商致敬企业”。

12月,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出资14.1亿元,以每股2.35元的价格通过定向增发入股我行6亿股,成为近年来首家进入云南地方银行金融机构的国家大型企业集团,标志着我省“央企入滇”战略取得新突破。

1.标志以企业名称“富滇”首写字母“F D ”为创意元素,突出企业名称;

2.标志整体采用中国古币——方孔圆钱的局部特征,象征着金融特性;

3.标志中间部分为飞鸟的形象,象征着企业的不断腾飞,预示着企业美好的发展前景;

4.标志整体有一条循环往复线条构成,体现了银行业的“融通”的属性;

5.标志在设计上直线与弧线相结合手法,体现了“天圆地方”概念,传达出我国传统的审美哲学;

6.标志以粗壮的线条构成,简练、大气,体现了诚信、安全的特征。

寓意富滇银行志存高远,既立足云南,以惠泽云南造福百姓为己任,又面向全国,展望国际。它通俗易懂,既贴近云南市场,承接滇商之气脉底蕴,富有人性化服务色彩;又简明扼要,体现富滇银行汲取当代银行管理之精髓,踏着时代步伐,阔步走向现代商业银行。简洁、深远、富有活力。

画面:意境悠远的连绵远山,洒满天空的金色光辉,结合棋盘“无忧角”的开局,体现了富滇通观全局,张弛互补,步步为赢的战略思想。

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7月23日,并于2011年9月22日正式开业,是

经云南银监局批准,由富滇银行牵头,诚邀1家企业和15名自然人共同出资3000万元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我省成立的第7家村镇银行。

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自主开展业务的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银行。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原则:

◆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

◆依法独立自主经营,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两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保护存款人利益

◆自愿、平等,诚实信用

◆严格贷款人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利

◆依法营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平竞争

◆依法接受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的监督和管理

经营宗旨:

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的,坚持科学、先进、高效的管理模式,从四个方面努力做到:

◆对社会,实现和谐进步的最佳成员

◆对股东,实现投资价值的最佳选择

◆对客户,实现互利共赢的最佳伙伴

◆对员工,实现职业理想的最佳平台

经营理念:

融通八宝、富源万家,用心点滴,创造信任

经营对象:

服务三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经营使命:

致力于创造高品质金融服务,成为股东和客户信赖、社会信任、员工获得良好职业发展、富含投资价值并具区域影响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做出贡献的银行。

经营愿景:

成为一家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功能齐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并具有鲜明经营特色、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农村新型金融机构。

核心价值:

10.出纳—银行有关知识 篇十

民生银行:1.Ukey密码丢失:需要携带改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系统维护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私章(其中还需要携带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重置后密码由我行工作人员随机打印密码信封后交给客户。

2.企业网上银行需向开户行提交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私章,单位公章,单位财务章;操作员/管理员身份证原件;填写《申请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其中选择单人管理模式,操作员/管理员需要填写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3.公司变更名字: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需要交回给银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私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新公章及新财务章。(其中投资者身份证不需要带)——以上复印件都是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鲜章。(也可以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新名字更改好,给对方转账当天仍然使用公司以前名字,转账,汇款(不是现金)都需要2-3/天才行,具体时间打电话到银行咨询。取现金和拿《开户许可证》都需要7个工作日。(以前东西不需要更改,例如:协定存款合同)

4.基本户代发工资:需要签订《基本户代发工资协议》,携带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私章,经办人身份证。其中需要批量开卡的程序:经办人填写《介绍信》和《批量开卡申请表》,其中携带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客户经理那里核实,再去银行柜员办理。——基本户代发工资不收取任何费用,办卡也不需要任何费用。

5转账支票(顺进),在转账支票上填写好收款人名称,进账单日期小写,收/付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正确填好,金额的大小写要一致,进账单(回单)联给持票人或者出票人,进账单(收款通知)联给收款单位。

公司变更名称(工商):需要填写一份《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都需要法人签字),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及复印件,以前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都需要交回给税务机关销毁,单位公章——以上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单位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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