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架工(10篇)
1.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架工 篇一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的纠纷及预防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在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劳务作业分包的种类及各种类企业的资质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劳务作业分包包括13种,即:(1)木工作业(2)砌筑作业(3)抹灰作业(4)石制作(5)油漆作业(6)钢筋作业(7)混凝土作业(8)脚主架作业(9)模板作业(10)焊接作业(11)水暖电安装作业(12)钣金作业(13)架线作业。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因资质问题而无效产生的风险 :如果建筑企业项目部没严格审查或疏忽审查或明知劳务分包企业无相应的资质或超过其相应资质应当承担的劳务作业的工程量而签定劳务作业合同,都将被判定为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如果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劳务工程量质量合格,即按照正常情况履行合同。当由于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原因,造成完成的工程量不合格的,项目部所在的企业将独立的向工程发包人承担责任。如果在企业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企业签定劳务分包合同时,由于双方在签定劳务分包合同时,对资质问题或超资质范围问题都
是明知的,那么根据《合同法》58条规定“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项目部所在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要承担损失。承担损失的多少法院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主客观原因判定: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2.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架工 篇二
1.1 劳务管理法律政策沿革
从2005年开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行业协会陆续下发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就建筑劳务管理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明确指出了其发展方向。
2008年,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相继出台并实施, 初步建立起了以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立法为载体, 以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监察、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处理等为核心内容的立法序列, 为广大劳动者搭建起了全面法律保护的构架。
2011年, 中国建筑业协会提出了“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两项制度、实现三大目标”的劳务管理改革发展思路, 即建立适用于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劳务管理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和考核评价制度, 从而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产业化、建筑业企业用工规范化、建筑劳务队伍企业化”的目标。
2012年, 国家住建部将劳务管理工作列为工作重点, 并颁布了住建部“劳务员”岗位资格标准, 使“劳务员”正式成为施工一线管理岗位“八大员”之一。这充分体现了住建部在全行业加强和规范劳务管理的政策导向。
一系列劳务管理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出台, 为加强和完善劳务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法律保障, 但是, 劳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劳务合同管理现状不容乐观。
1.2 劳务合同管理现状
近年来, 为了规范劳务分包管理, 明确各级职责权利, 最大程度地维护好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避免发生劳务纠纷,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各地各级政府均陆续下发了各类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努力推动劳务用工市场的良性发展。但是, 由于受市场体制存在缺失、法律制度不够不完善、市场监督不到位、诚信缺失和企业与“包工头”追求利益最大化等因素的影响, 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的各程序中, 依然存在许多违背法律法规、违背劳务人员意愿的情况发生。至此, 引发了大量的劳务纠纷, 更有甚者还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给社会、企业和家庭造成了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此外, 在国务院全面推广“营改增”的大背景下, 建筑施工行业预计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营改增”, 传统服务业将在2015年完成“营改增”。这两个行业的“营改增”改革将对施工劳务合同的管理造成巨大影响, 因此, 针对“营改增”项目, 调整劳务合同的管理工作迫在眉睫。
2 存在的问题
2.1 劳务合同主体选择不规范
劳务合同主体之一——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长期以来, 施工单位选择劳务分包队伍的随意性较大, 没有执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在选定的劳务分包队伍中, 夹杂着有各种各样社会背景的人, 比如上级领导打招呼、政府和业主的干预、企业自身的社会关系等。这样引进的劳务队伍常常会出现不服从统一调度的情况, 大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和阻力, 使项目管理陷入了被动的境遇, 增加了管理成本, 更严重的还可能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在这些有各种社会背景的劳务分包队伍中, 建设单位 (业主) 推荐的劳务分包队伍最常见。由于业主天然的优势地位, 使得业主推荐的劳务分包队伍在面对施工单位时, 敢于轻易无视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约束, 使得施工单位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管控。目前, 即使逐渐采用劳务队伍引入制度, 但是, 正规的劳务公司因为各种原因发展缓慢, 所以, 庞大的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市场被以包工头为核心的无资质劳务分包队伍占据。包工头拉起的劳务队伍属于非法人主体的零散组织, 其行为不受法律约束, 聚散不定, 劳务人员组织松散、素质偏低、流动性强、持证率低, 这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人为风险。此外, 还存在其他不规范的情况, 比如只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劳务队伍承包工程, 一旦发生纠纷, 不仅会耽误工期, 还会影响企业良好的形象。近年来, 因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而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
2.2 劳务合同资料管理不规范
2.2.1 合同内容不规范
劳务分包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评审流于形式。在很多项目部中, 这种问题普遍都存在, 为了简单省事, 签订的劳务合同简单粗糙, 权利、责任、义务约定不明确。很多项目都不重视合同的起草、拟定工作, 只是随便在网上找个文本拿来就用, 致使不同项目的劳务合同五花八门。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 很多项目部的合同评审都流于形式, 甚至不执行合同评审工作。这样做, 不但不利于合同的管理, 还容易造成合同盲点, 给他人可趁之机, 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2.2 基础资料管理不规范
劳务分包合同的基础资料管理不规范。合同的基础资料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资料、《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来往函件、数据电文、招投标文件、合同、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的签收单据、合同评审表 (记录) 、合同登记表、合同交底纪要、合同履行信息表、财务结算凭证、起诉状和答辩状等。很多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 以为合同签订完毕就是合同管理的结束, 并不注意收集和保管合同的基础资料。当发生纠纷需要用到这些资料时, 才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给施工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2.3“营改增”对劳务合同管理的影响
自2011-03《“十二五”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 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以来, “营改增”试点逐渐从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向全国、全部行业推广, 预计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建筑业的“营改增”。对于施工单位, “营改增”既是一个挑战, 也是一个机遇, 如何让劳务合同管理满足“营改增”后增值税征缴和抵扣的要求, 是施工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3 应对措施
3.1 严格执行劳务队伍准入制度
目前, 我国的建筑施工劳务主要有3种管理模式: (1) 企业自有劳务公司。一般情况下, 自有劳务公司是在部分企业原有职工的基础上吸收了部分技术力量强、专业性较强工种的农民合同工共同组成的。 (2) 正规的劳务公司。按照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 到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取得法人资格, 并具有工程劳务分包资质的独立劳务法人。其与施工企业是类似劳务派遣的经济合同关系, 劳务人员属于劳务公司的员工, 与施工企业无直接关系。 (3) 包工头形式。一种是挂靠在劳务公司名下, 虽然有劳务公司之名, 但仍行包工头之实;另一种是包工头零散用工, 这种形式最常见。在实际工作中, 这3种形式互补, 以二、三种形式居多, 实质上是以第三种形式为主。
施工企业在引入劳务队伍时, 应该严格执行劳务队伍准入制度, 建立劳务队伍资信信息库, 选择依法注册登记、具有工程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队伍时, 要在满足资信、能力等条件的前提下, 再考虑社会背景。对于业主推荐的劳务队伍, 不能一味地妥协, 推荐的劳务队伍在资信和能力方面必须要能满足施工需求, 在此前提下才予以引入。为了拓宽劳务队伍的引进途径, 让施工企业能够引进更优秀、更合适的劳务队伍。在引入正规劳务公司的同时, 施工企业也应该以多种形式逐渐培养可以长期合作或者自有的劳务公司,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加盟连锁方式。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基地、技校和劳务企业有紧密的联系, 以加盟连锁方式建立相对固定的合作体。 (2) 釆用股份制方式。吸收优秀劳务队长或包工头入股, 以保证技能人才和劳务队伍的稳定性。 (3) 架子队方式。以自有职工为骨干, 组建专业承包队伍, 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动、打得赢。 (4) 组建自有劳务队伍。形成“子弟兵”“救火队”, 保证劳务队伍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3.2 规范合同范本
规范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加强对劳务分包合同基础资料的管理。施工企业在与劳务队伍签订合同前, 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评审合同, 在签订合同签前, 要约定好合同内容, 确保合同的经济性、适宜性和合法性, 维护企业权益, 使企业不受损失。施工企业应该编制自己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要做到“全、细、实”。所谓“全”, 就是合同中的劳务分包内容要全;“细”, 就是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子目要细, 不能缺项、漏项;“实”, 就是合同中对劳务队伍提出的要求要实事求是, 便于操作。此外, 为了降低甲方指定劳务分包队伍可能造成的影响, 必须在合同里充分阐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明确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 并在合同中约定损失的赔偿办法。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并履行完毕后, 要重视合同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合同基础资料是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重要文件, 它生成后, 原件必须归档保存, 并且保存期限应长于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 日常工作中应当使用复印件, 严禁涂改、毁损合同基础资料。如果确需使用合同基础资料原件, 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催还、归档制度, 严禁个人私自保管合同基础资料, 严禁随意出借合同基础资料, 严禁泄露合同基础资料中的内容。
3.3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劳务合同主体
根据“营改增”政策落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和调整劳务合同主体, 以满足施工企业“营改增”的需求。
建筑业“营改增”完成后, 劳务费用如何进行增值税抵扣是其面临的难题之一。目前的发展现状是, 很多劳务队伍根本无法开具发票, 更不用说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劳务费用不能进行增值税抵扣, 将大大增加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 进一步削减本就微薄的利润, 甚至还可能导致严重的亏损。要想解决这个问题, 就要让劳务费用能够满足增值税的抵扣要求, 从劳务分包合同主体和劳务合同内容入手。按照“营改增”的进程安排, 2015年上半年将完成建筑业的“营改增”, 2015年下半年传统服务业将完成“营改增”。如果届时劳务公司也归入“营改增”范围, 则劳务公司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一来, 选择正规的劳务公司就能充分满足施工企业劳务费用抵扣增值税的要求。针对正规劳务公司发展缓慢的现状, 施工企业还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培养自己的劳务公司, 依法注册登记后便能满足“营改增”的要求。此外, 还需要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劳务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条款。更多的情况还需等“营改增”政策落地后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摘要:对于建筑施工企业, 劳务管理一直是困扰其发展的重大问题。而在劳务管理中,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占有较大的比重, 从广义上来说, 劳务管理的全过程都能体现在劳务分包合同中, 比如合同主体的选择对应施工队伍的引进、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应劳务施工的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也需要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 可以说,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直接影响了施工企业的劳务管理。从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入手, 分析、探讨了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
关键词: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管理现状
参考文献
[1]林卫丹.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强化劳务管理的有效方法[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3 (02) .
[2]周国祥.甘肃七建集团劳务管理优化策略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 2013.
3.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架工 篇三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概述
在经济学领域里,“劳务”是指凭借自己的劳动,为他人服务,或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活动。[1]劳务分包是指建设工程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行为。由于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具有高风险性,容易对作业施工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国家对劳务分包企业予以资质限制。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并非日常所谈到的“劳务”,而是具有严格资质要求的企业分包行为。尽管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与承揽合同本质上属于法律关系非常相似的合同,但因二者的合同内容、用工方式、法律责任等具有较大差别,因此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从法律模式上来看,建设工程分包企业处于“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金字塔结构中的塔基位置,其目的在于为建设工程承包人(包括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建人”)提供劳务,在建筑市场的二、三级竞争层次中生存,是较为弱势的竞争主体。
二、我国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与风险管理
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多样,既有专业的劳务分包企业,也有采取挂靠等承揽劳务作业的形式,使得劳务管理与法律责任承担具有复杂性。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
1.劳务资质企业分包模式
目前,大多数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将劳务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由该企业实行劳务管理,并对相应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采用这种用工模式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应予以严格审查,这种模式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在资本、管理、技术等方面不具有明显优势,其独特优势在于具有充足的劳务作业人员。随着生产化的扩大,劳务分包企业不局限于单纯地提供劳务人员,还提供一些辅材(如施工设备)或周转材料(如脚手架、模板)。
2.承建人自建劳务作业班组用工模式
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建人自行招聘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成立专门的劳务作业班组,专门负责劳务作业。目前,采用这一劳务用工模式的企业日益减少,主要存在于工程项目期限较长且不间断进行的承建人,由其对作业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对其安全负责。
3.“包工头”挂靠资质企业提供劳务模式
由于建筑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其非常严格,很多“包工头”无法取得分包资质,但其具有人员优势,能够迅速地组织到劳务人员,且组织方式灵活,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往往不愿直接招用劳务作业人员,而是将劳务作业再次转包给“包工头”,甚至不停地转包,试图通过延长劳务用工层级以达到其既定的目的。由此形成了“包工头”挂靠到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名下从事劳务作业,或再次将劳务项目违法转包的情形。
(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用工模式的风险管理
1.劳动关系风险。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要求愈加严格,因劳务分包引发的争议不断,如合同条款不细致、管理不到位,将会面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2.劳动安全风险。“目前的劳务层仍由包工头控制和掌握,无法进行实质性的成规模的行业培训和组织,新工人基本安全教育、基本技能检测均无法实施”[2],在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仅配备一些简单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劳动安全保护缺位,不能真正地预防劳务作业人员人身伤害风险。
3.合同责任风险。由于“包工头”“不具备真正的劳务作业资质,使承包的劳务作业存在安全及质量等安全隐患,加入出现工程的质量问题,则总承包方就很有可能面临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使建筑施工企业面临法律方面的问题。”[3]
4.经济责任风险。由于劳务作业人员归“包工头”管理,为避免出现劳动关系风险,建设工程项目承建人一般不直接对其管理,而是将工资以劳务费的形式支付给“包工头”,如“包工头”无故拖欠、克扣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或因资金链断裂而发放工资,则劳务作业人员将会向“包工头”所挂靠的资质企业或承建人讨要,资质企业或承建人将面临着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支付工资等经济责任。
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风险管理对策
实践中,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普遍存在,但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现象,进一步增加了劳务分包的风险。因此,从长远来看,应理清法律关系,依法加强管理。
(一)建立劳务分包企业法人制度,实现“包工头”向资质企业转化
加强对“包工头”等劳务层组织的政策支持,加强培训,使其具备申请资质的条件,鼓励其进行工商登记,成立企业法人,规范劳务层组织,有效防范劳动关系、劳动安全及经济风险。
(二)建设工程承包人建立劳务分包合格供方制度,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合同管理
一方面,建设工程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时,应首先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进行实质审核,避免出现“包工头”挂靠资质企业的现象。建设工程承包人应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审慎审查,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依据合同加强对劳务作业过程的监督。
(三)树立证据意识,加强劳务分包资料管理
无论是承包人还是劳务分包企业,都应转变观念,认识到劳务分包的复杂性,树立强烈的证据意识,加强劳务分包资料管理,以便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结束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总之,劳务分包作为建筑业常见的一种用工模式,既具有显著的优势,同时面临着诸多风险。在劳务分包时,应依法加强管理,从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劳务分包资料等环节予以规范管理,以降低劳务分包可能带来的风险。
【参考文献】
[1]辛旭飞.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发展研究[D].南京:东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2] 代文峰.建筑业劳务分包管理困境与对策建议[J].四川建材,2012(04)
[3] 王朝蓉.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的风险管理[J].企业研究,2012(14)
4.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四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工及相的管理班子进入标段项目并承揽该项目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盐江西兰太15万吨/年双氧水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新干县太洋汌
3、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
4、结构类型及高度:本工程的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建筑总高度为
5、现场采用 从混凝土,现场加工钢筋,塔吊及组合门垂直和水平运输。
二、进出场日期
管理班子及班组长提前进场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及综合管理等情况甲方确定。
三、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标段內的所建筑房屋,设备基础钢筋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化粪池钢筋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部分辅材)按照要求乙方需自备机械设备部分辅材,具
1、钢筋工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放样,填写下料表及断料方案,领退料具,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下料必须提前7天上报项目工长审核,经审核后同意下料方案后才能进行施工下料。本楼内外有本工种事宜,必须积极配合,及钢筋工不存在点工
(2)、所有建筑物内钢筋制作、安装。
(3)、制作:包括平直、切断、弯曲、对焊、材料搬运和半成品的取放,分类堆码挂牌,以及保证钢筋间距的辅助卡具。
(4)、绑扎:
A、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绑扎成型并放入模内,清理模板内杂物、截断铁丝等。
B、捣制构件包括安放垫块、卡具:预制构件包括绑扎成型构件的挂牌、垫楞、堆放以及入模和安装垫块。
C、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搭、拆能保证安全及施工需要的所有自用操作脚手架。
D、Φ14及Φ14以上梁、板主筋闪光对焊以电弧焊接长。
(5)、运输、装卸:包括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加工场及施工现场运输装卸、堆码整齐,场内不在增加任何水平及垂直运输转运费。
(6)、清理: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工作区范围内废渣等垃圾,钢筋绑扎完毕后,要卸下所有自用操作架钢管上的夹具、扣件、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分
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剩余半成品钢筋调直等。
(7)、其他工作:配合甲方以及其他工种工作及混凝土浇筑过程跟班检查、护筋。春插、双抢、照常上班,甲方不给任何补贴。
(8)、要求钢筋损耗率控制在经甲方审核的下料表的0。5%以内。
五、其他清包工作内容:
(1)、清包管理:包括乙方队伍自身的组织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2)、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钢筋放样、对班组的技术交底、作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3)、辅助用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楼层及施工设施、辅助焊工。
(4)、乙方必须做到现场工完料清(甲方不承担任何点工)。
六、承包工程费用:
本标段内的所有钢筯工程,不论钢筯断面尺寸大小,全部工资加小型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次性包死,计总造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元整。(221000元)。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甲方每月按甲方现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工程量结算单实完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原则上甲乙双方分段核对结算完成的工作量劳务费用,但应遵循以下条件:
(1)按已完成钢筋工程工作量分项结算:其中:钢筋工程以隐蔽验收、混凝土浇筑完毕,经工程技术员,质量安全验收员验收后,作工程量结算依据。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工程款的回收情况,如暂时不能如期支付。则付款适当延迟,但原则上延迟时间不超过15天。
2.每次劳务费结算前,乙方应持有项目制定的实完工程部位的工程量结算申请单,由甲方施工员,质安员签定施工完成部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和材料节约,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核算员进行审核结算上报项目经理签字,竣工后清算。
3.结算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奖罚条款。
八.付款方式:
基础完成按已完实际工程量60%付款,正负零以上按已完实际工程量付款70%。主体封顶后付到80%,一个月后付到90%,做到工程不用钢筋时付95%。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市级优良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和材料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支付。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既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混凝土浇筑前办理浇筑令手续且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浇筑。
3、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凡当月发生上述现象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则扣除当月结算单价1元/
4、项目质安部、质检员按照以下标准及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压迫其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90%。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1)模板工程
①钢筋保护层误差:基础±10mm;梁柱±5mm,墙板±3mm。
②钢筋间距:间距±10mm,排距±5mm。
③钢筋位移:10mm
④钢筋制作偏差:箍筋±5mm,主筋±10mm
⑤钢筋观感:横平竖直,缺口、松口数量不超过应绑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九、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
3严禁带小孩、妇女及老年人来工地居住,不得使用童工,精神错乱人员。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对项目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扣除结算单价中1。00元/建筑平米。
5、乙方必须爱护和合理使用甲方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甲方一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未尽事宜遵照《钢筋分项工程安全责任经济承包协议书》。
十、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对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备案,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除按建筑面积扣除结算单价中0。50元/建筑平米外,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2、甲方每旬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3、每月必须完成二层工程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包括下雨停电一日之内)除人力不可抗拒和政府因素之外一日之后按时顺延。
十一、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用人工从乙方结帐单中加倍扣出。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加倍扣出。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双倍扣回。
4、乙方在施工前,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民工不允许烧热得快、开小灶,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当月到班组长中扣除。
5、按甲方要求对现场进行覆盖并进行维护。
6、甲方根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办法》,每半月对乙方进行考评,按85分为合格,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按85元/分进行罚款,并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
十二、成品保护:
1、保护好模权、安装及其他预留、预埋半成品。
2、其它成品保护工作见技术交底、施工方案。
十三、奖罚办法:
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各项要求之奖惩措施见相应条文,甲方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现场综合考评,对乙方进行综合评定,甲方将严格按照项目综合考评奖罚办法对考评结果兑现。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十四,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及生活水电条件,提供用餐食堂。
2、乙方人员上岗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劳务费。
5、提供临时水源、电源及至各楼层。
十五,.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派出甲方所需的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人员。其中,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2、要求乙方负责人为其每一个职工投社会保险。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4、乙方必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三天报甲方并按照施工预算核定领用材料,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罚款。
5、钢筋预埋等乙方需按要求施工,如有遗漏以后产生植筋等补救费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失或遗漏,应照价赔偿。
7、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本合同条款、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
以及甲方其它要求、指令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8、乙方负责各楼层分配电箱以后的用电线路架设及维护。
9、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滋事、不扰民。
10、乙方在中途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如中途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同时按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60%结算。
11、如乙方中途施工无足够人员施工,影响甲方工作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结算按原合同单价60%结算,乙方结完60%单价款后必须即日退出施工现场。
十六、其它事项:
1、乙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至1000元至10000元。
3、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4、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5、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所有劳保非用包含在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搞好防寒和防署工作。
7、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以上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5.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篇五
乙方:
20**年4月16日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本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办案用房改造室内装饰工程拆除
二、工程地点:新郑市龙湖镇
三、施工工期:2**年4月16日-20**年4月26日
四、承包拆除范围
1、工程范围: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拆除内容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五、包含内容:施工现场内的吊顶拆除、及吊顶内空调拆除、
墙体拆除、新开的门洞口、地面地板砖拆除、图纸显示房间内卫生间地面的地面及下部垫层拆除、墙面壁纸(含基层)拆除、墙面墙砖拆除、窗台板(立板、侧板)拆除(含基层)及垃圾清运等所有甲方施工现场需要拆除的其他内容。
六、承包方式:包人工费(含自带拆除工具、及垃圾清运费用)
七、承包费用
<一>、固定包干价小写(人民币):¥50000元整 大写(人民币):¥伍萬圆整
<二>、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达
到验收标准,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达到甲方要求。
八、付款方式
1、付款:本工程劳务费用按形象进度付款。
施工完成工程量的3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
施工完成工程量的7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
施工完成工程量的100%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100%
九、施工质量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拆除工程满足甲方施工现场要求。
十、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2、乙方应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除第三方原因)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文明施工
1、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
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形象要求保持生产、生活区域内的环境整洁每天派专人清理,并接受甲方检查。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账单中扣出(按200元/工日扣除)。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每人次罚款1000元,其他每人次罚款50-100元)。
5、乙方应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的领导、严格按照要求拆除施工。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有关证件,项目出入证等,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
4、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及支付劳务费用。
乙方职责:
1、负责组织思想品质及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施工管理及劳务人员。
2、承担因工伤事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以本合同第十条2款为准)。
3、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本工程拆除施工及垃圾清运等工作。
4、按照甲方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完成施工。
十三、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三张,向业主办理出入证时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
2、施工生活区不得男女混住,不允许携带小孩进入施工生活区及生产区。违反本约定罚款500元/人次。
3、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擅自停工,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1000-5000元。
4、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5、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且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6、乙方应该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甲方由于其它原因暂不能按时结账,乙方应自行保证施工人员正常施工。
7、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所有劳保费包含在包干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保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如果需要)由甲方统一规定、统一办理,费用乙方负责。
9、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其余款做为支付甲方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则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全部劳务款项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6.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六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
二、承包范围:设计图纸所列专业施工范围。
三、工程质量:优良。
四、结算方式:
1、墙面贴砖:/㎡;
2、地面铺贴石材:/㎡;
3、地面找平层:/㎡;
4、卫生间防水:/㎡;
5、砖砌隔墙(包括抹灰):元/㎡,不除窗洞;
6、粉墙/㎡,不除窗洞;
7、零星事再协商;
8、大理石干挂/㎡。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以实际发生工日数据为依据,按每日元/人生活费,每天支付一次,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至,工程完工质检合格,支付工程款的;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工程款付至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的。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所有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自备施工工具,负责作业层面的卫生,施工中不得浪费和损失材料,保护好设备和制成品,如有损坏双倍赔偿。
3、教育民工遵守甲方和建设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不得
打架、闹事,处理好建设方、甲方及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
4、乙方应按安全规范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由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确保人身安全和饮食安全,发生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的约定: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未达到优良标准,未通过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验收,乙方进行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有关工期的约定: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的工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
十、其它条款:
1、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因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则甲方随时有权调整其施工范围及减少其工作量,或者终止合同。
3、若发包方与承包方意见发生分歧,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通过仲裁解决。
4、乙方中途撤场负全部责任,包括退还已付所有工程款,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成自行消除。
发包人:承包人:
7.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架工 篇七
1 概念介绍
劳务就是以活劳动的形式为他人提供使用价值的劳动, 又称劳动服务或服务。这种劳动不是作为物, 而是作为活劳动提供某种服务的。工程劳务分包亦称包清工, 是指设备、材料及施工机械均由总包商或业主负责提供, 劳务输出方就其劳务分包部分向总包商或业主负责的劳务承包形式。
2 境外工程劳务分包人员现状
我国从事境外工程的劳务分包人员以农民工为主, 主要来源地以江苏、河南、福建、四川、广东等五省份居首。出境后的去向主要集中在亚洲、非洲和欧洲。其中在亚洲以日本、新加坡、韩国、沙特阿拉伯和越南人员数量最多, 在非洲的安哥拉和阿尔及利亚、欧洲的俄罗斯从事劳务合作的我国劳务人员数量也都位于各洲的前列。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鼓励国内公司去非洲进行投资, 使得我国对非洲的贸易和投资大规模增长, 非洲市场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大量的中国建筑业劳务人员走向非洲。依照2012年中国商务部对在外劳务人员行业分布情况统计得知:从事制造业、建筑业和农林牧渔业的外派劳务人员占劳工大军的79.3%, 其中又以建造业劳务人员数量最多, 占外派劳务总数的36.3%。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可知外出农民工的文化结构以初中文化程度者占主体, 其比例为62.9%,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88.4%, 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呈现增高的趋势。农民工知识文化的提升, 使他们更关注自身权益的实现, 不再像前辈那样忍受吞声地接受各种不公平待遇, 不过在实现利益时选取的方式方面, 因为缺少经验借鉴, 在摸索中前进, 可能会面临一些诸如求助方式不正确、求助过程简单粗暴、求助结果不理想的现象, 需要国家或者相关部门给予关注指点。
3 境外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发生纠纷的原因分析
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 有些属于境外原因, 与境外环境和就业法律政策与服务体系不完善有关, 有些是自身原因, 与企业自身管理存在疏漏和劳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有关。主要分析如下:
3.1 跨文化因素
文化包括国家层面的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信仰、社会文化习俗、思维习惯等方面, 能否遵循与融合当地文化, 关系企业在当地的工程能否顺利施工。文化冲突主要体现为文化与宗教信仰的冲突、法律冲突和制度冲突。文化冲突的根源在于境外企业对国外的文化、社会、法律、制度、经济、政治等环境的不了解、不认同或者不能适应。不同的文化涉及到不同的民族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社会结构、道德观、价值观等诸多方面。
3.2 政府与社会服务不完善
政府对企业境外项目的业务指导和信息咨询等服务还不完善, 对境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和跟踪服务以及投资后的评价等功能比较薄弱。在解决方式方面, 中国解决境外事件纠纷主要还是依靠国内劳动力派出机构, 或者找寻当地律师给予协助, 境外雇主和境外就业者之间缺乏主动解决问题的积极性。
3.3 跨国公司内部管理存在隐患
企业内部管理 (包含组织、制度、内部运营机制等) , 是多重环境影响下企业风险生成的最后一道“防护罩”;内部管理问题, 也是风险生成的内外环境作用下, 企业风险生成的重要触发因素和体现环节。企业对投资建厂的国家的环境信息获取的渠道有限。总承包商没有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预警机制, 项目管理方式落后, 与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还有差距。工程施工问题导致矛盾升级。这些都是导致境外群体性事件的刺激性因素。
3.4 劳务分包队伍自身方面存在若干问题
劳务基地在招聘劳务人员时只顾收取一定的费用, 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服务与业务技能的培训。有时为了凑齐出境人数而不对招聘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利润分配存在矛盾。
劳务分包人员在到达国外项目以后, 由于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变化产生的差异不能很好的适应, 心理肯定会受到影响, 一旦遇到一点外界因素, 这些情绪就会爆发出来。法律观念差, 认为到了国外, 没有法律能约束自己。一些劳务人员彼此之间沾亲带故, 对于小事不论处理的对错, 只要他们的利益受损害, 则会集体抗拒, 动辄集体罢工, 或是集体要求回家。个别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 往往采取威胁、殴打等方式阻挠其他人进行正常工作使事态变大。
4 解决措施
4.1 健全应急预案
要形成风险管理文化, 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 把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应急组织机构健全, 职责明确, 制定项目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时刻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重视处理好企业与当地政府、部落、地方势力、当地居民的关系, 关心当地发展与民众生计, 树立在当地的慈善形象, 履行社会责任, 注重当地环保。在一些处于无政府状态地区建设, 企业应积极寻求部落或地方势力保护、聘请安保机构、建立严密设防的营地, 初次做好公关工作。加强与业主高层的沟通和交往。与国外当地警察机关及移民局保持畅通的联系渠道, 寻求当地的执法机关对工程的支持, 使其协助及时处置现场的治安事件, 以便保持一个相对祥和、稳定和安定的生活生产大环境。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责权利明确。
4.2 加强资格准入和合同的审查
对劳务人员的选择要慎重, 可以临时成立一个专门的审查考核小组, 专门从事对于出国劳务人员的审核和培训。争取为境外工程建设输送的都是合格的施工人员。
在选择成建制的队伍的时候一定要认真考查, 选择有一定实力、管理制度建全、有自己长期稳定的施工队伍的大企业, 最好是在国外施工过, 有一定管理经验。要注意考核其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 要有一定的执行能力, 管理人员配置要合理, 出国劳务人员进行技能考试。
加大《劳务合同》的审查力度, 对在国内分包商不与劳务人员签订合同, 或者合同条款不完善的, 要予以制止和修订。《劳务合同》要细化, 应对劳务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的分配方式、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伤待遇、医疗费用、往返机票及签证费等主要问题以条款形式明确。由于境外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会与想象中的不同, 《劳务合同》文本可能有不完善的地方, 需要双方在现场协商解决, 完善合同。
4.3 加强沟通培训
加强劳务分包人员出国前的学习, 要对其进行充分的教育, 强化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认识, 提前灌输境外施工易产生的矛盾及困难。要加强对其爱国教育、安全文明、企业文化、解决问题的方式等方面的培训, 增强法律意识, 避免以暴力手段解决面临的问题, 总承包商要保证按时结算工程款, 保证员工可以按合同获得其相应收入。项目部要加大临建设施的投入, 为劳务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 杜绝不文明情况的发生, 防止因不文明习惯导致的各类骚动。
总承包商对于员工因工伤、因病回国方面, 要有统一的管理规定。由于国外的医疗费用一般比较昂贵, 总承包商应建立住院医疗准备金, 或者可以通过业主在当地社保局给员工上一份工伤意外伤害险, 解决在当地进行工伤治疗的巨额费用。
4.4 建立履约信誉档案
建立劳务人员出国信誉档案。要对在其他国家务工时参加过不良事件的情况记录到该人员的档案上, 以备筛选出国人员时备查。同时, 建立优秀劳务员工记录卡, 对在国外工程中的担任班组长以上人员登记备案, 重点跟踪, 保持一定的联系, 以便在以后项目中优先招取录用, 并逐步将其培养成劳务队伍的骨干力量。
建立劳务分包队伍信息库。跨国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评价应记录到劳务分包队伍信息库中, 作为以后选择劳务分包队伍的重要依据。信息库的建设有利于快速筛选合作单位, 节省选择成本。评价结果作为劳务分包队伍评级的依据, 作为跨国公司选择其是否继续成为下一个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的重要参考。
4.5 加强政府与社会服务
政府与社会要提高劳务人员得到信息的便利渠道, 要让员工树立安保意识, 提高主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妥善处理隐患的方式。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积极发挥作用, 设立专门机构, 配备相应人员, 建立境外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机制, 主动向企业介绍当地安全情势、提供安全信息、协助制定安保方案, 商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智库, 要积极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要主动参考吸收一些外国政府、咨询机构、智库 (如国际危机组织) 发布的研究报告与风险提示, 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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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梁媛, 国有资产境外投资风险生成机理与治理机制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 2010.
8.工程分包工劳务合同 篇八
(泥工班组)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为了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职责。现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承包形式
甲乙将各附属单体的主体结构砼浇筑和砌体工程以清工的方式分包给乙方。
第二条:承包范围
安徽中财世纪花园附属单体的主体结构所有构件砼浇筑和砌体工作,即完成建设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等中有关泥工的全部内容(单项变更费用超过±5000元,按实调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承台和地梁、剪力墙板和柱、格结构层面梁板、平(坡)屋面、架空层地面、车辆坡道、水箱水池、花架、窗台、飘板、门窗过梁、设备基础、预制构件、二次结构砼浇筑和各楼层墙体砌筑;地下室反梁、集水井、沟、后浇带砌筑粉刷、二次标高轴线放设、各类加固构件、土方回填平整等相关内容;含施工成品的维护、保养、材料的节约和合理使用、与其他工种配合,文明施工硬件设施。
第三条:工程工期及进度
1、计划开工日期:止,计划总工期约个月。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适用规范、质量标准
本合同适用于工程有关的所有技术规范、标准及质量验评标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市优秀工程验收标准。
第五条:清工劳务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清工劳务单价:该工程甲方采取分工种以包工方式发包,上述工程按元/㎡的建筑面积承包,(如按项目部规定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无安全事故发生,文明施工达标,给予奖励元/㎡)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建筑工程建筑
面积计算规定计算。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承包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乙方的相关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人员调遣费;中小型机具(含拌和机)工具费:照明灯具、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包括建筑材料的领用、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
3、本施工合同承包价为一次包死价格,亏盈自负,在期内合同不因其他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4、因在签订合同前的商谈中已明确承包所涵盖的内容,故原则上不再发生签订点工。
5、若甲方或施工场地外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按点工费用计算或另外协商。点工单价按技工元/天、普工按元/天计取。(10小时制)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乙方现场工作关系;
2、负责安排固定塔吊司机和指挥员(每台)各一名,并24小时待机。
3、提供集体宿舍住宿和床架、床板(夫妻住宿由乙方自理)。
4、及时组织对材料进场和其它配合工种进场施工;
5、根据工程计划需要提供总配电箱和二级配电箱、聚光灯、对讲机、高压水泵、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械大型设备和原材料。
6、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 清退。
7、有权对乙方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进度严重滞后、材料浪费严重、人为损坏现场设施、设备,不服从现场管理等情况给予经济处罚。罚金金额在元/次之间视情定罚,违反规定为同一类情况时,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即罚款;属屡次违反,则从重处罚,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8、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承包责任人必须常驻工地,严禁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合同定的标准,对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程进度;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违规罚款。
3、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服从甲方和业主(监理)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理)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等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对施工场地的统一布局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高效负责地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建筑材料及其他设施(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7、应提前书面申报施工材料(特别情况时间不受限制),应合理负责地使用甲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注重节约。如发生材料浪费严重的情况和盗窃行为,乙方应承担5倍以上的经济赔偿,情况特别严重的个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承担甲方、建设方、监理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未达标的各项罚款。
9、按国家政策规定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必须按实名制造表,领款人签字后发放,且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表及领款民工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做到位而引起的劳务纠纷和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10、为本班组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及雨衣、雨鞋等相关的防护用品)。
11、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使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和小孩留宿。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进场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并造册备案,乙方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加强对现场操作公认的安全教育,保证施工安全。要求每日开工前向本班组上岗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每周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集中学习。
2、乙方必须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若乙方或其班组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致他人损害的,乙方应积极出面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且符合文明施工的其它规定各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九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乙方正常施工到结构完成层后,甲方开始逐月支付基本工资,每月基本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元发放。工具、材料、和其它费用按每月完成工程量2元/㎡支付,结构封顶后付完成工程量的%。(结构验收后,如无后续工程施工,付到完成工程量的%,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基本工资发放人数以实际施工出勤人数为准,但当月出勤未满个工作日的工人不发放基本工资款。基本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乙方应提前三天将发放基本工资人员名额表上报甲方按实核对,由项目部财务直接上报办事处审批,并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核对签字认可。基本工资发放表作为乙方已领工程款依据;
2、乙方承包的本工种所有工作完成后应提交结算资料给甲方,甲方初核后报办事处审批,办事处陈总审批签字的结算作为甲方确认付款的依据。双方根据甲方公司确认结果签订结算书,甲方在签订结算书后付至结算款的85%,待本工程总体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要求后付结算款的%,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支付,质保期内若发生工程质量整修费则由乙方承担。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各种罚款费用、同时结清乙方发生点工的工资款。
第十条:施工验收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如施工质量达不到施工规范及验收优良标准,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在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时,甲方、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乙方施工的工程,保修期限一年,按竣工验收日后一天计时。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合同保证金万元整。(不计利息)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民工工资情况,遵纪守法、是否转包等。乙方如有违约行为,按实际发生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施工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和民工工资全部付清后二个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必须保持工作的连续,保护好已完工工作成果;争议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自愿提请公司办事处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
1、如经业主、监理及质监部门验收,乙方施工质量屡次达不到优质标准或因为乙方人力不够导致工程进度严重影响后续工作,且不积极改正的,属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一周内清理出场。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3、若乙方单方书面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经甲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但甲方有权按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的%给乙方结算,并没收乙方履约合同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赔偿,并在甲方同意解除合同之日起3天内出场。
第十五条:其他
1、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
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号码:
联系地址:
年月
9.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架工 篇九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密切配合,保证建设项目文明施工,按期按质按量、安全竣工,依照《合同法》 《建筑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概况
三、工程地点:
四、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工程砖砌体、内墙抹灰、外坪抹灰贴砖、室内楼梯上下面抹灰、女儿墙内抹灰、女儿墙及泛水线抹灰、外墙空洞板内墙抹灰等劳务施工,具体范围由甲方指定。根据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工程量以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
2、工作内容:
(1)砖砌体:砌砖墙、放样、钻孔并安装拉结筋、刷界面剂、预制钢筋混凝土门窗过梁、预制门窗边固定砼块,运输砌体浇倒二次零星砼构件及养护、搭设脚手架、清理卫生等所属砖砌体所有工序。
(2)内墙抹灰、抹灰贴钢丝网片、刷界面剂、冲洗钢筋(饼)、门窗边抹灰、浇水、修补、运输所需材料、搭设脚手架清理卫生等所属内墙抹灰所有工序。
(3)地面找平抹灰:细石砼找平、水泥砂浆抹光地面、基层凿、踢清洗地面卫生、养护、成品保护、冲筋(饼)弹水平线等所属地面找平抹光,管边止水台粉刷、卫生间、厨房间、周围弧角、地面卫生清理干净。
(4)外墙抹灰贴砖:贴钢丝网片、清理基层卫生、刷界面剂、冲筋(饼)、放样、门窗边抹灰、线条抹灰、做拉水线、滴水线、孔洞修补、运输所属材料、佩带安全带勾缝、浇水、清洗瓷砖面卫生并保持本色所属外墙抹灰、镶贴、瓷砖的所有工序。
(5)室内楼梯踏步粉刷:楼梯踏步粉刷抹光、凿踏步基层、清洗放样、做滴水线和拦水线、楼梯踏步侧旁抹灰踢脚线、细石混凝土找平、清理卫生、防护等所属室内楼梯踏步粉刷的所有工序。
(6)女儿墙内及泛水线抹灰:工序与范围同内墙抹灰一样。
(7)外墙空调板内墙抹灰:工序与范围同内墙抹灰一样。
(8)外墙空调板抹面抹光:工序与范围同同室内地面抹面一样。
(9)屋面保护层细石砼找平抹光:伸缩缝、清理卫生。
五、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小型机械工具、斗车、搅拌机、电缆、末级电箱、钨丝灯、电线、电钻、水管、红线、墨汁、墨斗、灰铲等)及日常生产生活用品。
(2)各分项工程价格、砖砌体:灰砂砖12墙元/㎡、18墙元/㎡、蒸压加气 砖元/㎡、内墙抹灰元/㎡、屋面天沟细石找平、抹光元/㎡(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加价格,如有发生此事,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结算单价中包括一切费用,乙方提供的施工砂浆机、搅拌机、相应的配电箱(末级箱)和电缆(甲方只提供三级配电箱、脚手架板)、照明灯线、灯泡、灰桶、铁铲、斗车、铁锹、水管等。料具、雨衣、雨鞋、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口罩及综合劳动防护品,条件差异、天气变化、物价上涨及工资升价等安全风险费用。
六、工期
1、乙方必须遵照甲方下达的各项工期施工进度计划按期完成,每项工程工期(按每期实际安排)超出一天按甲方规定罚款。
2、若乙方劳动力不足,中途不干或未尽协议职责,造成工期延误及甲方经济损失,出
按规定罚款外,甲方有权利终止协议,并另选施工队伍施工,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70%,乙方自动退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结清工人工资、工人退场等一切因乙方造成的后果。
七、工程质量、验收与保护
1、本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合格;惠州市分户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省、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施工。
3、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定和公司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向各项工程质量必须保证达到现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定的合格准则。如有达不到质量等现象,乙方应负责整改(或按甲方规定进行罚款)
4、乙方施工的各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赔偿甲方材料损失,或甲方另指定班组施工,结算时扣除;若乙方不积极配合,经整改后达不到要求或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责令退场。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负责指挥,如有不听者每次罚款100元,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由此做理由而要挟甲方提出无理条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6、工程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负责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竣工验收之日起,乙方所承包项目按规定保修时间进行保修,如果维修不及时或维修态度蛮横。无理取闹或者维修时抱侥幸心理,给业主造成不良影响,而业主要求索赔,其损失均由负责人承担(甲方从中协调,尽量减少乙方的经济赔偿)。保修范围及期限以甲方与业主报修合同为准。
八、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杜绝较大事故机械伤害、高空坠物、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火灾事故、严格控制一般事故现场零伤亡。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禁止穿拖鞋、带钉易滑鞋进入施工现场。如上班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者罚款50元/次/人,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罚款500元/次/人,在进度款中扣除
3、严禁在酒后上班,严禁有高血压、心脏病的疾病的人员上班
4、应避免材料集中堆放特别是新浇的楼板,严禁将材料堆放在外脚手架上,否则,甲方可安排人员随时清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并处罚200-1000元罚款。
5、乙方应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但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修补,清理不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不的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严禁酗酒闹事。如发现在工地打架斗殴的双方各罚款1000-5000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一切责任、费用,后果由打架的双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并移交司法部门。
7、甲方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生活区管理等相关制度、处罚条例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必须遵守。
8、乙方人员出现安全事故后,由乙方垫付医疗费用,同时向项目部汇报,便于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办理赔偿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并提供理赔所需资料,保险公司赔偿外的费用(医疗费、伤残赔付、误工费等费用)在20000元内的均由乙方承担,超出20000元的部分,甲乙双方各占50%的费用。
九、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1.1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及分部分项技术、安全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供施工图纸1套给乙方。
1.2为乙方提供住宿、临时设施用房及水电设施
1.3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商之间的生产工作
1.4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已完成工作量阅读报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5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辞退相关的乙方管理人员、工人及班组,如仍不能改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或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6甲方负责为乙方人员办理建筑意外团体险
1.7为乙方提供对讲机,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2、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2.1乙方必须配备好一套完整管理体系,并通过甲方审核。乙方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管理好自身劳动班组之外硬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安排,并无条件配合其他分包队伍的工作,并不得计收配合费,所承包分项工程不得转包他人以确保工程质量
2.2乙方必须根据承包范围内容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以确保进度不受人力不足的影响,乙方必须在进场后3天内将进场花名册、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交付甲方备案。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严谨进入施工现场。
2.3乙方应为工人办理伤亡保险、居住证、工作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2.4紧密配合好与其他分包商的施工,承担由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5施工过程中,在任何情况下,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6乙方每月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民工工资支付给民工本人,同时造具民工工资表,并将民工领取工资签名后的工资表交甲方保管,以便留底查看
2.7无论任何原因,乙方不得发生聚众闹事,上访游行等事件,如有发生则每次处以5万元的罚款,情节恶劣者,直接清退出场,一切顺势由乙方负责。
十、付款方式及乙方的责任与处罚
1、甲方按工程进度的70%付乙方进度款,每月底结算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次月中旬按进度支付70%进度款(当本月付款有所拖延,不超过一个月,乙方不得停工或无理取闹及上访,否则一切后果及负面影响由乙方全权负责),工程完成后付20%作为工人退场费。工程验收合格三个月后付给乙方7%,余下3%作为保修金,保修一年满后,扣除代请工维修款后全部付给乙方。
2、乙方若因自身责任在工程质量、工期未达到甲方的规定要求,甲方不予验收结算,乙方因自身责任在施工中造成的返工费用(人工费)由其自行承担外,甲方损失的材料费,机械费,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二、其他事项
1、甲方带驻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带驻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在施工现场联系解决问题、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合同有关部门协议
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务合同后三天内,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RMB:¥100000元)经我司财务认可后为有效,主体结构全部完成退还,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不计算,但中途因乙方原因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无法满足甲方和建设单位的要求,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或乙方进场后要求加价,不认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终止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再另行协商办理双方经济往来事宜,并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和罚款。
3、乙方于签订合同时想甲方交纳保证金,经我司财务认可后本合同正式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在甲乙双方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10.浅议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审查 篇十
关键词: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法律特征,合法要件
2002年全国的施工企业在完成资质就位以来,施工企业被划分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和劳务专业承包三个层次;按照承包关系,全国的建筑市场逐渐形成工程总承包市场、工程专业承包(分包)市场和劳务作业分包市场。从目前建筑市场来看,分包交易活动的数量远远超过总承包。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通过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来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恰恰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引起的法律纠纷占到建筑领域法律纠纷案件数量的一半以上,暴露了总、分承包人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缺陷。为了有效地减少因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引起的法律纠纷案件,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参与人都应当加强合同审查工作。
1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和分类
1.1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概念
1)工程施工分包的概念。工程施工分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的承、发包关系。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2)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包人将中标工程项目的某部分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分包给另一分包人完成所签订的合同,由分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分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3)工程转包合同。所谓工程转包合同是指承包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实际上是一种承包权的转让,即中标单位将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由其他承包人来承担。
工程转包行为是法律严格禁止的,工程转包合同与工程分包合同在名义上可能相似,必须从概念上进行区分。
1.2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1)主体特征。合同主体是特定的,由分发包人和分承包人构成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施工企业,分承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两者在合同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建设单位(发包人)不是分包合同的主体,但是总承包人(分发包人)和分承包人构成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2)客体特征。合同客体是特定的,是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施工劳务,标的物是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而成的建设工程。合同客体必须是建筑工程中由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3)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平等的财产关系,承发包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不平等的情况现实存在,施工总承包人(分发包人)处于优势地位,特别是相对于劳务分承包人。
1.3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分类
按照承揽方式的不同,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
2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合法要件
2.1 实质要件
1)主体要件。
分包合同的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首先,一般而言,分发包人与分承包人均应依据企业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其次,依据《建筑法》第13条规定,分发包人和分承包人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意思表示要件。
意思表示要件有两层含义:首先,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意思,必须由建设单位、分发包人、分承包人三方协商一致且表示真实。分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时,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在主合同中约定允许分包;主合同中未作规定的分包活动,应在分包之前征得同意。其次,无论是专业分包还是劳务分包,其合同内容都必须由分发包人和分承包人协商一致;内容必须真实,不能有欺诈和胁迫情形。
3)客体要件。
分包的工程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工程。
2.2 形式要件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不能成立。
3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3.1 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书》:工程概况;合同价款;工期;工程质量标准;组成合同的文件;分承包人向分发包人承诺;分发包人向分承包人承诺;分承包人向分发包人承诺,履行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分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2)《通用条款》: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工期;质量与安全;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与争议解决;保障、保险与担保;其他,包括材料设备供应、文件、不可抗力、分包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件数和补充条款等约定。3)《专用条款》:《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是相对应的,《专用条款》具体内容是分发包人与分承包人协商将工程的具体要求填写在合同文本中,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的解释源于《通用条款》。
3.2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GF 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分包工作期限;质量标准;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标准规范;图纸;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义务;劳务分包人义务;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保险;材料、设备供应;劳务报酬;工量级工程量确认;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施工变更;施工验收;施工配合;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违约责任;索赔;争议;禁止转包或再分包;不可抗力;文物和地下障碍物;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生效;补充条款。
4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审查
4.1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中常见的法律缺陷
1)因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合同签订后才发现合同中缺少一些必不可少的法律条款;合同虽已签字但不具备法律效力,使得因履行合同造成损失或发生经济纠纷后当事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订合同有些条款因考虑不周,含糊不清,难以分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合同的条款之间、不同的合同文件之间的规定和要求相互矛盾或不相一致。3)合同双方对同一合同的有关条款理解各异,而合同中未能做具体解释,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或争议。4)合同条款漏洞太多,对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未作充分估计,因而亦未能相应研究考虑一些补救的条款在合同中做出具体规定。5)合同一方在合同实施中才发现合同的某些条款对自己极为不利,隐藏着极大的风险,或过于苛刻,使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无法履行。
4.2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审查的具体内容
1)审查分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审查分承包人的主体合法性时,应审查分承包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或资信;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要求分承包人提供担保的,要审查担保人的能力和资格。2)审查分包合同内容是否违法。审查分包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违反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审查分包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审查分包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时,要结合分承包人的设备、技术水平、资质范围、商业信誉等情况,加以核实对查,看其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或重大误解的情形。4)审查分包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可依照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两个示范文本进行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确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5)审查分包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确定分包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词语,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6)审查分包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重点审查分包是否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合同是否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如果约定分承包人提供担保,是否履行法定的担保手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是否真实有效等。
4.3 审查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方法
合同的审查一般通过编制合同审查表的方式进行。
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审查中,关键在于确定合同审查的内容。一般,合同审查项目的确定,主要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但在确定审查项目过程中,应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性质、特点以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以及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来实施具体的审查。参加审查的人员必须具备类似工程项目分包工作经验,最好是参加本工程项目分包谈判和签订合同的成员。
合同审查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合同审查无疑可以起到预防法律风险的作用,为依法履行合同,实现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法制化打下了基础,为实现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目的提供了保障。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2]陈平东.分包法律风险的防范秘笈[J].施工企业管理,2009(4):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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