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岔河小学控辍保学责任书

2024-10-01

2022年岔河小学控辍保学责任书(精选9篇)

1.2022年岔河小学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一

台营小学

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校力度,充分调动各校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全镇初中三年保留率,提升全镇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台营小学与全体教师签订《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确保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保留率在省定标准以上。

二、责任目标:

1.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我校与任课教师签定“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把控

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教师。学期末,对目标落实情况自下而上进行汇报,自下而上进行检查。年末,我校与全体教师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2.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法保证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及属于本学区

内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按时接受义务教育,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保证有学习能力的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最大程度的满足残疾学生接受义务的需求。新生入学后,要及时建档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我校认真执行,《秦皇岛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抚宁县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履行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毕业等手续,严禁弄虚作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办理县域内各初中学校之间的学生之间的学生转学手续(“特殊情况”指购买住房举家迁址、单亲学生随父或母另组家庭、孤儿投亲靠友、随外出务工父母异地居住,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建立动员辍学学生复学制度。学生无正当理由3日内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

报告,学校要派人说服动员其返校,并向家长下发“劝学书”。家访要填写《学生辍学家访记录单》,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学校向学区中心校或乡镇人民政府送达“学生辍学报告书”,并由乡镇政府向辍学学生监护人发出《复学通知书》,要求辍学学生限期返校。我校组织教师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开展“进村、入户、访家长、帮教学生”活动,客观地宣传教育,宣传学校,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农村困难户学生、“学困生”、初中已辍生或有辍学苗头学生进行重点家访,沟通情况,力所能及解决学生的困难,帮助学生树立学习自信心。同时随着学校布局调整、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做好路途较远学生和寄宿生的服务工作,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争取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4.严格辍学生报告制度。我校对在校学生流动情况要实行动态掌握,特别是对辍学情

况,班主任要随时报告,学校要做到一月一汇总,每学期初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书面详细报告。县教育局于每年的1月份、7月份统计全县辍学情况。

5.设立义务教育助学资金。对因家庭贫困难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生采取扶贫措

施。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将通过多种渠道筹措义务教育助学资金,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就学保障。学校要广开渠道,积极筹措助学资金。助学资金主要用于经济特困学生的学习用品等支出。

6.强化学校的内吸力工程。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减轻学生的学习

负担,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禁止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7.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中小学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缩小校际

差距、城乡差距,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8.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初中生三年保留率不断提升。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0%。

三、检查考核:

1.我校对所有教师控辍保学工作要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期末要对全体

教师控辍保学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中心校。

2.我校对各年级的控辍保学情况进行随即抽查,抽查结果全校通报并上报中心校。

3.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我校将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终教师教育

工作的一项重要的硬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控辍保学工作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辍学严重的班级要追究老师责任;学校对班主任和相关科任教师,在评优评先活动和年终考核中也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其控辍保学情况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

四、组织领导:

校长是做好“控辍”组织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一下工作:

1.建立控辍组织机构:

成立本级单位控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本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

2.加强控辍制度建设:

各中小学要深入调研,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性的控辍实施方案,对本级单位的“控辍”做出周密部署和安排,在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建立控辍保学联系网并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区中心校一份,各中小学一份】

台营小学

2.金塘小学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二

控辍保学责任书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结合2012年11月29日州、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结合2013年县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控辍保学”工作,为了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同在蓝天下,共进大学堂”。学校与教师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摸底排查工作

1、包组教师必须在2013年9月6日、7日(星期

六、星期日)两天对自己所包的组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将辍学、失学和流浪校外的适龄少年、儿童进行造册登记,填好相关信息(户籍号、姓名、性别、年龄、家长或监护人姓名及原因)于2013年9月13日上报学校,并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做好动员其入学工作。

2、各班班主任对本班失学学生必须追踪调查,同时将其相关信息(户籍号、姓名、性别、年龄、家长或监护人姓名及原因)于2013年9月13日上报学校,并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做好动员其入学工作。

二、教师保证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布置的书杂费或其它代收费用除外),不乱收费、乱罚款,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的宴请或馈赠。

三、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役使、变相役使学生。

四、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时上下课、按时放学,作业

符合标准,不用作业惩罚学生、剥夺学生的考试权利。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让学生进入教室上课(如学生迟到、打架、不完成作业等等),教师不能叫学生单独回家通知家长或外出学校办事,不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不指责、训斥、刁难学生和学生家长。

五、班主任是制止学生辍学的主要负责人,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心理动向,做好“两困生”的家访工作,保证本班学生巩固率为100%,一旦发现辍学情况要及时上报。

六、学校实行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因工作不力、关门造册或言行违背职业道德而造成学生辍学,根据情节学校作出相应处理,如因此事造成严重影响,被镇、县以上相关部门通报者将扣除全年绩效工资,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书期限:自签责任书之日起生效,无论人事变动更换,此责任书均有延续性。

学校:(盖章)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3.山脚小学与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严格把握入学率。学籍注册、控辍保学,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我校与家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1、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必须予以保证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民教育,由国家法律确认和保证得到,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遍性。

2、义务教育是一种强制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无故辍学是一种违法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按时入学、努力学习、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

3、家长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认识,自觉执行相关法律,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学校和当地村委会应进行劝阻和批评,当地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家长,并追究法律责任。

5、《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或七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7、学生入学注册后,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需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8、申请转学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开具转学证明,经转入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方可到我校领取学籍档案。

9、若家庭确有困难的,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调查核实后,确定为救助对象,并由学校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对其进行帮助。

10、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和班主任对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由学校保存。

家长(监护人)签名:所在村组或单位:

学生姓名:所在班级:

织金县八步街道山脚小学

4.2022年岔河小学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四

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拟定本制度:

1、校长是本单位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小学学生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成绩禁止排名。

2、校长要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指标落实到人。

3、学校要把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教师业绩评定、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下一学年各班必须保证学生一个不流失进入下一年级,如因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育教学方法不当、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休学和留级造成辍学的,学期中不得享受教育教学成绩优秀奖励,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辍学一名学生扣班主任绩效工资积分5分,依次推算)。如果是科任教师的原因,由该教师自行承担,和班主任同样。

5、凡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严重,或因控辍保学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以至免职等处分

6、六年级必须保证整班学生全部升入初中学习,并做好追踪调查工作。

5.“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五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我校“普九”成果,全面提高“两基”工作水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控辍保学”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主体

学校校长是控辍保学的主要责任人,教科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是间接责任人。

二、工作目标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个都不能少”的基本原则,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千方百计降低辍学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控辍保学工作,提高我校义务教育工作水平。

三、工作指标

辖区内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

四、工作任务

1.组织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2.组织开展春、秋两季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控辍保学工作氛围。每年2月、8月为“控辍保学月”。

3.强化控辍保学制度建设,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夯实依法控辍工作基础。

4.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形式,采取扶贫控辍、教学控辍、劝学控辍、强制控辍等措施,加大依法控辍工作力度。

5.积极做好“两免一补”工作,认真落实减免政策,关注留守儿童生活学习,为义务教育实施创造优质环境。

6.教师要与家长联系,经常开展教育活动,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7.建立学校——班主任——科任教师控辍保学三线责任制,落实奖罚措施,强化控辍保学行为。

五、保障措施:

1.建立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不积极实施服务半径内控辍保学工作,造成学生流失严重,辍学率超过国家标准的教师要坚决实施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6.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六

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黔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黔西县教育局《201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列》等法律法规,严格把握入学通知、学籍注册、控辍保学,进一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我校与家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

1、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必须予以保证的,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民教育,由国家法律确认和保证得到,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遍性。

2、义务教育是一种强制教育,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无故辍学是一种违法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按时入学、努力学习、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努力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

3、家长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认识,自觉执行相关法律,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学校和当地村委会应进行劝阻和批评,当地基础政府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起诉。

5、《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7、学生入学注册后,有特殊原因申请休学需由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8、申请转学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开具转学证明,经转入学校校长签字盖章后方可到我校领取学籍档案。

9、若家庭确有困难的,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调查核实后,确定为贫困救助对象,并由学校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对其进行帮助。

10、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和班主任对其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并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并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由学校保存。

家长(监护人)姓名:所在单位: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学校

7.控辍保学责任书专题 篇七

为贯彻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编班和控辍工作的规定》的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巩固普九水平。学区与各中小学签订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书,内容如下:

1、各校要成立控辍保学领导组,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苗头及时动员、教育、家访。学校校长是控辍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任课教师是具体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每年八月份为义务教育宣传月,各校要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教育的宣传力度,形成义务教育阶段控辍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3、小学阶段巩固率达100%,初中阶段巩固率达98%以上。

4、依法保证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证有学习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最大程度的满足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需求。

5、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手续,以上程序必须经县教育局、学区批准。

6、严格执行辍学月报制度,学校填写的“辍学报告单”必须实事求是,一是辍学人数填实,二是辍学原因填准(每月月底前报学区)。建立汇报制度。对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进行家访,一周之内连访三次仍未到校应向校长汇报,由校长再次家访动员。家访要填写《学生辍学家访记录单》,校长动员无效时,要向乡镇政府、村委递交书面报告,提交政府解决。

7、确实解决“特困生”辍学问题。学校要积极主动向乡镇政府、村委反映特困生情况,调查了解特困生的学习、表现及家庭情况,帮助“特困生”完成学业。

8、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各校工作的依据,对控辍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等行为造成辍学超标的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各类年度先进,对擅自接受学生造成影响的要通报批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辍学情况严重的学校将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1)小学阶段巩固率不达98%或初一巩固率不达98%、初二巩固率不达96%、初三不达95%的、酌情给予校长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

(2)小学阶段巩固率不达95%或初一巩固率不达96%、初二巩固率不达92%、初三不达90%的,免去校长职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古县学区(章)

学区长(签字)

各中小学(章)

校 长(签字)

8.二小控辍保学责任书 篇八

控 辍 保 学 责 任 书

一、工作目标

______________班,现有学生人,学年末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1、实行控辍工作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人。各班是义务教育控辍的主体。学校校长与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签定责任书,实行教师对学校负责。学校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控辍工作监控和考核。

2、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班学生自入学起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校有专人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汇总,健全各班控辍台帐资料。

3、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情况上报制度,班级上学生如有变动务必将学生变动情况向年级组、教务处、政教处报告。实行学生辍学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各班及年级组经做工作无有结果的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汇报。由政府干预或采取措施,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到位。

4、凡是从外地返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户籍地所属在我校服务区,经学校介绍插入班级,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没有学籍的要建立学籍。造成返回学生辍学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所属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责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我校服务区内因务工、经商居住,并在公安机关办理了临时居住手续的,也参照本条予以办理)

三、责任追究

1、对未履行责任,各班没有采取解决好适龄儿童、少年在接受义务教育学习中的困难,出现适龄儿童、少年辍学,辍学率在0.3%以上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责任。

2、实行控辍工作一票否决制,凡是上学年出现辍学的班级、学校采取取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参加当年评优、评选资格。

3、对歧视、刁难、侮辱和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将追究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考核定为“不合格”或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校长签字(章)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签字

9.控辍保学责任制 篇九

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搞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搞好学籍管理、稳定教学秩序,特制定控辍保学的具体措施如下:

1、控辍保学的总体原则:(1)把任务捆到每一个教师。(2)建立长期控辍保学意识,把3月和9月定为“控辍月”。

2、实行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每个教师有义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每个家长(或监护人)有送其子女入学的义务。

3、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对于思想顽固不愿送子女读书的家长及学生,学校和教师应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采取得力措施使之送子女入学。

4、对于即将流失的学生,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家访做工作提高学生对读书的认识,做好家长的疏导教育工作,鼓励家长积极送读。

5、坚持控制班级巩固率,对有流失学生的班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本禁止评优评模。

6、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中差生的思想转化和辅导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做到不偏爱学生,不排挤差生,让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能感觉到班集体的温暖。

7、努力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不加班加点,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学习,克服厌学情绪。

8、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不乱让学生花钱订资料,努力减轻学生及其家长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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