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摄影合同范本

2024-08-18

商业摄影合同范本(9篇)

1.商业摄影合同范本 篇一

摄影合同书

甲方:

乙方:深度时尚摄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商业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法,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商业摄影:

1、画册摄影

2、海报摄影

3、广告摄影

4、电子商务摄影

5、其他摄影

拍摄形式:

1、数码照相 2、120正片3、4X5正片

4、摄影包月(套餐类型)

拍摄数量及要求:

二、乙方拍摄作品的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业摄影的具体时间为:

2011年月日 至2011年月日结束

此摄影周期以外如甲方提出继续拍摄,费用另外计。

三、拍摄费用:

单价: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含税 预付定金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全部款项一次性支付

四、备注条款: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将委托摄影“预付定金”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预付定金”后正式开拍。

2、拍摄完成后,由乙方提供小图样供甲方确认。甲方在三天内确认乙方拍摄的图样搞,承认后甲方应当付清摄影费用的全部余款,乙方收到余款后至将底片或者光碟快递给甲方,乙方承担程一次快递付费,超出部分将实行“到付”。

3、“摄影包月”最低不少于三个月,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须一次性支付三个月定金,完成服务每满一个月支付包月费。

六、合同完结:

甲方收到乙方的底片或者光碟,乙方收到甲方的所有款项,表明甲乙双方合作成功。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的摄影服务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这包括技术和人为失误造成“曝光不正常”或者冲印出

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补拍或者重拍,乙方不再向甲方重复收取任何费用,直到客户满意为止。

2、甲方在收到底片或者光碟后,即享所有版权(除广告摄影外),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将甲方图

片删除,不得再用作商业出售。甲方收到最终图片后,诺不满意,七个工作日可提出异议,双方协商处理,超过时间要求重拍,将视为新的订单。

3、乙方享有“广告摄影”作品知识产权,甲方只有使用权。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拍摄样本和图片资料进行保密,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产品资料或最后影相图

片给任何第三方。

5、以上手写文字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上合约甲乙双方必须相互配合,如有任何一方满意配合本合约的以上相关条约则另有一方可以想

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仲载。

7、本合同须加盖公章,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名,填写签订日期和签约地点生效。

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签约代表

甲方代表:乙方:

2011年月日

2.商业摄影合同范本 篇二

1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性质探讨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的一种权利, 根据发生效果的不同, 抗辩权可分为永久抗辩权和延缓抗辩权两种。永久抗辩权是使对方请求权永久消灭、永久排除的抗辩权, 如时效届满的不履行抗辩权。而延缓抗辩权则是使对方请求权延缓行使、延期行使的抗辩权。

通说认为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一样, 属于延缓抗辩权。但对此学界存在着争议, 有学者认为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通过法律赋予了当事人依法享有“中止履约权”和“合同解除权”两项不安抗辩权利。正因为有了这两种权利, 使得不安抗辩权在性质上并非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一样, 仅属于延缓的抗辩权, 它同时还具有消灭的抗辩权属性。权利人行使此项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并非仅限于可以中止履行, 而是可能发生二次法律效力 (产生二次法律后果) :一是中止履行, 即权利人可以依法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并通知对方, 促使其及时提供适当的担保。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的, 权利人应及时恢复履行;二是解除合同, 即权利人依法中止履行后, 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债务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 则权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消灭合同的履行效力并免除自己的给付义务。也有学者认为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后 (中止履行后) , 能否解除合同以及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不是不安抗辩权可以解决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69条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乃是参考英美法法系默示违约制度而来, 不是不安抗辩权所包含的内容。因而不安抗辩权并不具有消灭的属性。

笔者认为从抗辩权的定义来看,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一种权利, 是一种对抗权, 并不包含解除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属于实体抗辩权, 其目的在于对抗合同相对方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请求权, 以达到拒绝履行的目的。不安抗辩权作为其中的一种也必然具有这种性质, 即它是为了对抗一方当事人要求履行债务的请求权而产生的, 目的在于中止履行债务并且免除因为迟延履行债务而需要担负的责任。对于在权利人中止履行后,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 也未提供适当担保而产生解除权, 按照上文对抗辩权定义和性质的分析, 并不属于抗辩权的范畴, 因而它不是不安抗辩权的应有之意, 只是立法者出于避免不安抗辩方因长期等待对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约能力未果而遭受损失的考虑, 而在合同法第69条中作出的规定。从严格意义上讲, 不安抗辩权仅指合同法第68条, 而69条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权利乃是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默示违约规则的类似规定, 属于预期违约制度的范畴。

2 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的探讨

虽然我国《合同法》在制定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时, 采取了法国民法的列举法与德国民法概括法的结合, 一方面吸收了大陆法系合理的因素, 另一方面又突破了大陆法系的规定, 创立具有适用我国特色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但经分析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1) “确切”的证据如何把握, 先履行方承担的举证责任过重。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要求,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以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为前据。因此, 认定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和判定先履行一方掌握的“证据是否确切”, 就成为衡量不安抗辩权能否行使、以及行使是否得当的关键问题。如果先履行一方没有掌握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 而擅自行使不安抗辩权, 则构成合同违约, 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贵任。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负举证责任, 这是各国法律所认同的。我国合同法的要求相对严格, 按第68条的规定需要达到“确切”的程度, 这与英美法的默示预期违约规则和大陆法的不安抗辩权允许有较低限度的主观判断不同。

证据的确切问题在实践中很难定位的。债务人的经营状况是否严重恶化商业信誉是否丧失, 是否存在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债权人一般很难全面确切了解, 特别是后履行方如要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事先都是有预谋的, 往往带有很大的隐蔽性, 这本身就给先履行方取证设置了障碍, 就算是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抽逃资金, 银行出于对客户保密的宗旨, 先履行方要想从银行获得这一证据, 也非常困难。因此不允许当事人有较低限度的主观判断, 虽然可以避免当事人不当行使或滥用不安抗辩权, 但实质上几乎等于剥夺了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机会, 这就有违设立不安抗辩权的初衷。 笔者认为, 我国应当采用以司法解释限定证据来源的渠道, 确立以先履行一方为本位认定的标准, 而不宜采用以法院为本位的判断标准。对对方是否已经丧失商业信誉的判断, 可否考虑量化为一个较易操作的条款, 例如规定后履行二方在国家或者行业主管机关公布的权威调查或者检验报告中, 有两次以上出现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经营状况、履约信用危机等问题, 或者拒不执行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并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来认定。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先履行一方怎样把握这个尺度才能使自己不至于因认识上的不准确而遭受证据“不确切”的后果, 需要法律应当予以完善的问题。

(2) 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程度的判断标准。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程度, 是指四种情形。第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这里需要解决的是, 经营状况在什么程度上的恶化谓之“严重恶化”?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既是一个不易操作的条款, 又是一个难以判断的条款。在用时应当注意这一恶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恶, 不是在原有经营状况基础上的任何形式的下降, 而必须是足以影响后履行一方生死存亡、支付能力完全丧失或者永久丧失的重大事件, 如破产、倒闭等等。我认为,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应该指后履行方因为经营状况的急剧恶化而导致财产显形减少, 并足以影响后履行方生死存亡, 支付能力完全丧失或者永久丧失的情形, 该情形应包括以下几种: (1) 后履行方由于经营管理不善, 发生严重亏损,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达到了破产的界限; (2) 商品或者产品严重积压、流动资金十分困难而难以履行债务; (3) 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的财产损失, 而无力履行等, 这几种情形完全可以作为判断后履行方是否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标准。

第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后履行一方如果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采用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方式造成自己履行不能的, 属于主观不履行而非客观履行不能。虽然不能履行是一种假象, 但是由于对方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以后, 先履行一方要查明其隐匿的财产和资金藏于何处是十分困难的, 如果举证不力必然会给先行一方带来重大损失。因此, 笔者认为, 《合同》还应给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更加宽松的条件, 便于其自我保护。

第三, 丧失商业信誉。关于商业信誉及其丧失的判断标准问题。商业信誉是社会公众对生产经营者的评价, 包括对其所生产的产品的特色、品质、价格、售后服务、所提供的服务以及他们的履约信用等多方面的积极评价。商业信誉是商家的“生命”, 也是其经济能力的具体表现, 是履行能力的具体体现。如果后履行方丧失了商业信誉, 其履约能力必然受到影响, 有时尽管其财产不一定减少, 但可能或者肯定会出现有钱也不给的情况。因此, 依《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 先履行方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何衡量后履行方丧失了商业信誉呢?商业信誉丧失与否, 完全属于一种主观判断的问题, 不同的人, 由于主观认识的差异, 理解能力的不同, 对商业信誉丧失与否的理解也会存在差异, 这是正常的现象。但作为法律规范在适用时需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笔者认为, 后履行方是否丧失商业信誉, 应结合客观存在的事实进行主观推理、判断, 即应建立在大量的事实基础上, 这符合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 诸如后履行方在国家或者行业主管机关公布的权威调查或者检验报告中, 有两项以上出现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经营状况、履约信用危机等问题, 或者对多项债务久拖不付等, 就可以认定后履行方丧失了商业信誉。当然, 应允许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 一旦约定的情形出现后, 先履行方即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第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形。这主要是指缔约后对方财产明显减少并有难为对待给付的危险等情形。当然, 财产明显减少到难为对待给付的危险,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 后履行一方的一处厂房被火焚毁, 造成损失600万元。600万元的损失对一般人来说, 可谓财产明显减少甚至丧失殆尽。但如果后履行一方除了被焚的600万元财产外, 还另有其他财产及存款3亿元。这时对支付先履行一方800万元货款来说还绰绰有余, 故先履行一方不得以对方被焚财产600万元为由行使不安抗辩权。相反, 如果该损失发生在一个全部财产仅有850万元的当事人身上的话, 那么这500万元的损失对他来说就是财产的明显减少, 并且减少到不能履行500万元的对待之债, 这时先履行一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综上所述,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有偿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一项自我补救权利。先履行方只有在后履行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下, 才能行使该权利, 在行使该权利时, 先履行方必须负举证和及时通知的义务, 履行该义务后, 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 当后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时, 先履行方则可单方解除合同。在具体适用时, 需要对《合同法》第六十八、第六十九条所规定内容结合司法实践进行具体分析, 才能够有效地防止合同纠纷、合同欺诈, 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摘要:不安抗辩权制度是为了防止合同欺诈、保障交易安全、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而设立的。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 可以中止合同及行或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第六十九条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做出相应的规定。但在具体司法适用时存在问题, 对此, 将对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和适用条件进行探讨。

关键词:不安抗辩权,法律性质,适用条件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研究 (下) [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2]王利明.违约责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3]冯建平.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及适用[J].人民法院报, 2000, (12) .

3.谨防掉入婚纱摄影合同陷阱 篇三

案例:胡先生与赵女士在一家影楼预定了婚纱摄影,并指定由小有名气的摄影师顾某进行一对一的专属服务。可到了拍摄那天,虽然确实是由顾某担纲,但其却同时要为九对新人服务,进行“流水作业”,甚至因为他人出价更高,不仅给胡先生与赵女士的拍摄时间更少,而且明显属于马虎应对。两人抗议无效后,提出停止拍摄、退回款项、赔偿损失。而影楼却明确表示,合同上只是写明“由顾某拍摄”,并没有说是专属服务。胡先生与赵女士要么按合同办事,要么走人,但别想要求退款。

说法:《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即鉴于胡先生与赵女士主张当初约定的是由摄影师顾某进行一对一的专属服务,而影楼对此表示否认,且合同上只是写明“由顾某拍摄”,也就意味着胡先生与赵女士要求让自己的主张成立,就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无法举证证明,自然只能承担不利后果。

订立婚纱摄影服务合同,意思表达务必明确具体,切勿模棱两可甚至能够作出多种解释,以免被钻空子。

“实景摄影”变成“布景拍照”

案例:一家婚纱影楼的服务项目包括室外实景摄影和室内布景摄影两大块,顾客可以单选,也可以双选。刘先生和邱女士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实际需要,选择了一款价位相对较低的套餐,并预交了1000元定金。可当他们如约来到影楼时,却发现影楼只是为他们进行室内布景拍摄。面对他们的疑问,影楼明确表示:按照他们预定的价位只能在室内拍摄,如果要增加室外拍摄,必须增加费用。鉴于彼此互不相让,刘先生和邱女士提出解除合同,影楼虽表示同意,却拒绝退回定金。两人为讨说法而起诉,未料法院判决驳回了其退回定金的请求。

说法:《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虽然影楼可能存在没有充分说明之处,但从价位上看,可以明确刘先生和邱女士选择的只是室内布景拍摄。刘先生和邱女士在签约时自以为是地推断,事后又要求在实景基地拍摄,而且拒绝支付增加的费用,甚至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导致原有合同不能履行,已经具备违约的构成要件,决定了影楼有权拒绝退回定金。

订立婚纱摄影合同前,应尽可能详细了解服务的内容与指向,不应不懂装懂,从而给对方留有余地。

“我的底片”变成“他人作品”

案例:朱先生和于女士在一家影楼预定婚纱摄影时,经过比对,选择了一款标价为5998元的套餐:影楼负责提供24寸和16寸大、小照片各一张,相册两本,照片26张。摄影师在拍摄中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让两人非常满意。当两人挑选照片时,对每一张照片都爱不释手,遂提出要求将全部电子底片拷走。但工作人员表示只能按约定挑选26张,如果需要更多,每张加收100元。虽然朱先生和于女士一再抗议,可影楼以版权归其所有为由固执己见。无奈之下,两人只好另行掏钱购买了50张,也明白了当初摄影师为什么勤快的原因所在。

说法:朱先生和于女士同影楼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已交付相应价款,为什么索要自己的底片还要另外出钱呢?原来,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项规定,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鉴于作者并非被摄影者,而是摄影师或影楼,也就意味着朱先生和于女士并不是著作权人。与之对应,在朱先生和于女士同影楼的服务合同中,仅仅涉及到摄影服务的具体内容,没有就照片的版权归属加以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虽然底片上载有他们的肖像,但如果要想取得底片,的确必须以付费的方式进行著作权的转让。

在订立婚纱摄影服务合同时,应尽可能了解相关规则,避免因为出现权利被遗漏而只能任人宰割。

4.商业摄影委托合同书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商业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画册摄影 □海报摄影 □广告摄影 □电子商务摄影 其他 ______________ 注:合作项目见附页。

二、拍摄费用:

__________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摄影总费用的60%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付款等其他方式到乙方规定帐户(乙方收到甲方的费用后作为拍摄的开始时间)。

2、拍摄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确认,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40%)。

四、乙方拍摄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_____个工作日内拍摄出甲方__________(委托事项)作品初稿。拍摄完成的时间为____个工作日。

2、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把设计作品电子稿交予甲方。3.甲方享有在交付作品后7日内要求乙方免费为其修片一次的权利,7日后因甲方的原因需修改或从新拍摄由双方另外协商费用。

4.乙方在交付甲方作品2个月内为甲方保留原始素材,逾期乙方可删除原始素材,甲方若逾期索要原始素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拍摄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拍摄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拍摄费用之前,乙方拍摄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拍摄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拍摄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拍摄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需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拍摄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供乙方拍摄参考;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对拍摄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拍摄作品:

乙方义务: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拍摄。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拍摄作品。

七、违约责任:

甲方在拍摄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6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拍摄费用。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付款账号 1.银行账号: 银行: 2.微信账号: 3.支付宝账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日期: 附页:

一、本次合作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模特拍摄()个,其中每个模特包括服装套,根据衣服搭配所需要的妆容

次;

5.商业摄影合同范本 篇五

海运国际贸易合同(商业合同范本)

合同号: JNR201801

日 期:2018年1月13日

买方:A公司

电传:87654321

卖方:B厂

电传:81234567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贩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电线管、Φ18(mm)HRB335

单位:吨

单价:¥4140($766.16)

总价:¥414,000,000($76,616,000)

总金额:¥414,000,000($76,616,000)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中国;B厂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

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2018年2月13日

海运国际贸易合同(商业合同范本)

6.装运港口:上海港

7.卸货港口:慕尼黑港

8.保

险:太阳联合货运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中国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 海运国际贸易合同(商业合同范本)

航邮收据副本一仹,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三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五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海运国际贸易合同(商业合同范本)

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不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上海浦东新区进出口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仸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仸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讣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海运国际贸易合同(商业合同范本)

6.商业银行股权转让合同范本 篇六

甲方:

住所:

法人代表:

乙方:

住所:

法人代表: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拥有银行(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份事宜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双方同意将甲方持有的银行的法人股股份万股股权(含该万股股权年月日起的股息,未分配红利及其它收益等一切权利)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双方同意甲方以每股人民币元的价格将上述股权转让给乙方,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元)(以下称“股权转让价款”)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首笔股权转让价款万元一次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于年月日前将第二笔转让价款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户: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及账号。

3、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经银行董事会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且乙方取得万股股权证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三笔转让价款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户: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4、甲方指定的或认可的收款人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即视为甲方实际收到股权转让价款。

第四条相关审批事项的约定:

1、付款期内的任何时间,当乙方完成第二笔款项的支付(即累计付款到万元)后,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将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宜提交银行董事会报批;

2、如以上审批工作出现障碍,双方应采取合作行动,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向银行认缴股份的资金已全部缴足,并依法获得股权证。

2、甲方对所拥有的转让股权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转让股权且其转让行为不会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甲方的章程、银行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乙方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指定的收款人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符合银行及银行监管部门对受让该股权主体资格的要求条件。

第七条甲、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取得其内部决策机构的同意。

第八条如乙方未按第三条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万元人民币至甲方指定帐户,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不再另行通知,互不追究违约责任,但双方另定协议使本协议存续的情况除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除第八条约定情形外,如果本协议一方违约以致本协议并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地,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双方均违约,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那部分责任。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需双方配合准备申报材料、盖章等事宜,双方应当合理地积极配合,不得拖延,由此造成他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甲方未履行上述及本协议项下之任何保证与承诺、或所作之任一保证与承诺不实、或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或失效、解除、终止的、或乙方无法获得或丧失该万股股权和/或其任何收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甲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相应的转让对价款及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的利息、赔偿财务成本、相关费用支出等。

4、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第二笔以后股权转让款,除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按照应付未付款部分承担按同期贷款

利率计的利息,超过十五日仍未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由于不可抗力且非归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致无法转让拟转让股份时,各方互不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若经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方签订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方各执两份,其余用于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前述合同文本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7.商业摄影合同范本 篇七

一、新《劳动合同法》对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影响

1、规章制度管理方面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

在实际管理中, 商业银行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 但存在的不足是, 部分规章制度未能及时依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修订;不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常相互打架;制定规章制度未履行民主程序或无法提供已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无法提供已将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证据。

2、员工离职方面

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 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明确只有在劳动者在违反培训服务期协议和保密合同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才可以收取违约金, 改变了过去用人单位可以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 随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状态, 降低了劳动者的离职成本, 将对商业银行稳定员工队伍, 特别是关键岗位员工队伍产生了重大影响。

3、不胜任人员退出方面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除了劳动者严重过失、不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外,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同时新《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 用人单位也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新《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加大了商业银行不胜任员工的退出难度退出成本, 导致许多岗位人浮于事的现象。

二、改进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措施

1、依法加强规章制度管理

1.1加强现有规章制度的梳理。及时组织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 确保规章制度内容合法, 易于操作, 不同制度之间有效衔接。

1.2加强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过程管理。首先要注意将规章制度草案提交职代会讨论;其次经过职代会讨论后的方案需要与工会协商确定, 也就是说方案的定稿需要工会签注意见;最后应加强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职代会讨论记录、工会协商意见的书面记录管理, 建议将这些记录纳入重要文件管理范畴, 专柜保管、永久保存, 避免人员变动而造成历史资料缺失。

1.3做好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劳动者的记录管理。新《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劳动争议时, 单位负有举证义务, 当单位不能提供证据时将做出有利于劳动者的判决。为避免劳动争议以及在发生劳动争议时避免处于被动局面, 在规章制度的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目前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建立了办公自动化系统, 可在该系统中设立专门栏目公示规章制度;二是及时下文告知新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 让各分支机构及时传阅并督促所有员工及时签阅;三是做书面格式的承诺书, 让员工签字, 承诺书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员工承诺已知道公示方式并会及时阅读规章制度。

2、加强关键岗位员工的激励约束管理

2.1实施虚拟股票计划。在现行国家政策对商业银行实施股权激励有困难的情况下, 可实施虚拟股票计划, 根据关键岗位员工的职务、贡献等确定每人的虚拟股票数量, 在每年的利润分配中, 给予一定的分红权, 使关键岗位员工可以与投资者共享银行成长带来的好处, 吸引关键岗位员工长期为银行服务。

2.2实施预期收益计划。可与关键岗位员工约定, 为银行服务一定年限 (如3年) 后, 如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且没有造成资产损失、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则此后若干年如未辞职, 每年可额外获得一定的收益, 这样既可以留住关键岗位员工长期为银行服务, 又可防止短期行为和违规风险。

2.3强化培训服务期约束。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约定服务期。”商业银行可加大对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投入, 定期选派知识型员工外出培训、到高校深造、出国境考察培训等, 既可以满足知识型员工的成长需要, 提升其专业技能, 又可以通过培训服务期适当约束关键岗位员工的离职行为。

2.4加强关键岗位员工的岗位轮换和AB角管理, 强化知识管理和关键岗位员工工作日志管理, 避免关键岗位员工离职后无人能够及时抵补的局面, 防范人员风险。

3、依法加强不胜任人员的退出管理

3.1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梳理岗位, 明确岗位职责, 依法制订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 强化对员工的日常考核, 对不胜任人员要及时予以培训或调整岗位, 同时要做好书面证据的管理, 以便对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胜任的人员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加强劳动合同期限管理, 强化日常考核, 对合同即将到期的不胜任人员, 及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避免续签劳动合同后解除劳动合同的难度。

3.2实行内部退养。对于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不能依据不胜任工作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商业银行可采取保留劳动关系, 实行内部退养的方式予以解决, 保护弱势群体, 承担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同时又解决在岗人员富余或不胜任的问题。

总之,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一把双刃剑, 既加大了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和难度, 但更重要的是新《劳动合同法》有力地促进了商业银行依法推进人力资源管理, 商业银行应借此机会推动人力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摘要: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对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用工风险。本文在分析了新《劳动合同法》后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 从加强规章制度管理、强化关键岗位员工激励约束、依法加强不胜任人员退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冯博.《劳动合同法》对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J].银行家, 2008 (10) [1]冯博.《劳动合同法》对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J].银行家, 2008 (10)

8.广东商业摄影青年军 篇八

作为摄影编辑,不论到哪里,接触最多的人就是摄影师。2003年初,本刊编辑部走访了深圳和广州两市。在主人热情而周到的安排下,与当地的商业摄影师进行了几次座谈。我们发现,广东的商业摄影师的最大特点就是年轻,超过30岁的摄影师在那里都算“老资格”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接触,只能匆匆地浏览许多照片,但我们还是一次次为那些精彩的画面而感叹。

就这样,离开广州的时候,我们的行李里,增加了许多年轻人的好作品。在这里,我们用有限的版面将这些作品呈现给大家。

学历·活力·动力

吕群

广告摄影与艺术摄影虽然在创作上有相通之处,但在组织实施或创作程序上有明显区别,广告摄影作品的产生,可能是广告摄影师独立创意的结果,更可能是广告主,广告公司宏大创作团队,合力创作的结晶。从创意、文案、美术指导、道具、灯光、服装、场务等开始,经广告摄影又回到后期制作,修稿,拼版……。它是一系列复杂工序的交接,其作品产生的背后有一个完善的运作机制。

广告摄影还有残酷的淘汰机制,一个广告摄影师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很好地完成其作品(或称产品),就不被广告主所接受,他将永远失去这个客户。连续几次失败后,他可能被市场淘汰。

广东是我国商贸出口基地,广告行业发育也较早。上世纪七十年代初这里就有了以外贸。商业系统为主的广告公司及广告摄影师群体,华汉南、程全归、胡黎明等人成为广告摄影师中的代表人物。到八九十年代,在开放改革搞活经济的潮流中,广告摄影师逐渐成熟。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广东省第一届广告摄影展览、全国第一届汽车艺术摄影大奖赛等以广告商品为主题的广告摄影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以广告摄影为职业的摄影师,随着吊挂E-6工艺,激光超大型高精度放相及喷绘设备的落成,广东的广告摄影行业终于形成。

近几年,广东又涌现出一批青年广告摄影师。他们以优秀的作品和出众的才华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这批年轻人充满活力,思想活跃。他们的作品既有扎实的基本功、讲究的用光,同时赋予产品一种新奇感,使人耳目一新。这些青年摄影师大多受过高等教育,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其中许多人是美术专业的毕业生。在光影效果、色彩运用、构图安排等方面有良好的基本功,对客户的要求理解起来迅速而准确。他们接受新鲜事物,掌握新技术的能力特别强。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大量的新技术被运用到广告摄影中。不能掌握新技术就要被淘汰,而善于掌握新技术对拍摄广告就是如虎添翼,在竞争激烈的广告市场立于不败之地。他们在运用新技术,尤其是运用电脑方面走在全国摄影师前列。无论是前期拍摄,还是后期处理画面的效果,他们都从电脑中获益匪浅,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广告摄影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有什么水平的经济就有什么水平的广告摄影。广东的广告摄影得益于广东的经济发展奇迹,反过来又推动了广东经济的更快发展。在这个行业里,我们的青年摄影师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刘滔,年轻的老发烧友

刘滔小传

还是在上初中的时候,刘滔就迷上了摄影,成为一名小发烧友。他不仅把老爸的照相机玩得烂熟,还阅读了大量的摄影书籍,就这样,作为一名爱好者,他玩了十几年摄影。

直到刘滔入行成为一名商业摄影师,刘滔才发现商业摄影和平时自己玩的摄影有很大差别。记得刚刚进入商业摄影圈的那段时间,刘滔简直对摄影棚里的一切着了迷。他一有空就摆弄摆弄座机,试试测光表和各种灯具。

但是很快,刘滔对摄影有了全新的感觉。现在他对相机感到惧怕,只要结束了拍摄工作,他尽量躲开照相机。就连外出旅游他也希望朋友带照相机给自己拍照,实在不行,他只好带上一个傻瓜相机。

有时,刘滔会对着一件即将到期,而没拍摄的产品发呆,因为他发觉自己对拍摄已经有点麻木了。但反过来想,世界上哪个工作干长了不是重复的劳动呢?况且每次拍摄的产品毕竟不同,即使同样一种产品,客户也有不同要求,使商业摄影充满了乐趣和新鲜感。一想到这,刘滔又浑身充满了干劲,投入到工作中。

影人自述

商业摄影最重要的是创新,拍出的照片好不好玩,有没有吸引力。我喜欢拍摄有自由发挥空间的订单,因为这样的拍摄过程会充满乐趣,即使有时要通宵达旦地干活也不会觉得辛苦。商业摄影师在完成订单的过程中不应该是完全被动的,而应该向客户提出自己的建议。摄影师有独特的眼光而且有丰富的经验,他们的建议对客户非常有价值。即使建议不被采纳,也会拉近摄影师与客户的关系。

现在,电脑非常普及,为摄影师带来极大方便。摄影师应该尽量利用这种便利。许多人总是担心,过多地使用电脑会失去摄影本身的特色。其实,照片是否是纯摄影的产物并不重要,关键是看图片是否达到了理想的效果。比如,现在很少有人还玩多次曝光了,这就说明技术进步在摄影界的普及速度是非常快而且很容易被人接受。

商业摄影师应该多尝试不同的拍摄方法和技巧,在不违背产品宣传原则的情况下,作品中应该加进一些个人的东西,多些原创性,这样做在作品中会表现出自己的特色,而不是完全的机械制作。

查利,做什么也离不开摄影

查利小传

只听名字,还以为查利是个外国人。其实他祖籍山东荷泽,西安外国语学院英语系的毕业生,是地道的中国人。1992年,他来到深圳创业,于1997年4月创办深圳红石头摄影设计有限公司。

在公司里,查利平时主要负责摄影。小产品在棚内拍摄,基本上由助手完成,他在现场作指导说明。遇重大摄影任务,查利亲自上马。他最擅长的是4×5相机,通常用于拍摄建筑与装饰。查利拥有过世界上差不多所有品牌的专业相机,即使现在出了手,也曾经使用过。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也是一个相机爱好者。查利的职业是摄影,业余爱好仍然是摄影:拍摄深圳东海岸自然景观,再就是去中国西部拍摄自然风光,已著有《查利西部风光—青海高原摄影札记》一书。查利还有一个兴趣,就是改造专业相机。他经常把一些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摄影器材组装在一起,不光是为了省钱,还为了更高的“摄影境界”。比如将一只没有快门和对焦机械的老式英国电影镜头(COOKE)改装在哈苏相机以及宾得相机上使用,还将一只135相机用的图丽镜头(90mm/2.5)改装在哈苏和宾得相机上使用。

查利这个人,除了摄影,还是摄影;平时来往的都是与摄影有关的人,谈论的也是与摄影有关的话题。

影人自述

三年前,我注意到建筑装饰摄影是一个前景广阔且竞争较小的市场。于是我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把大量的建筑装饰照片放在上面。慢慢地,这方面的客户多了起来,我的器材配置也有意识地朝这个方向发展。前年,深圳海外装饰集团需要对其全国范围内的装饰工程进行拍摄,经过竞标,我得到了这个项目。经过一年多的拍摄,我走过了30多个城市,拍摄了几十家高档饭店。经过这次拍摄,我更加坚定了把拍摄建筑装饰作为主要业务的方向。

建筑装饰摄影,依靠的是摄影师的综合实力。具体地说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摄影师对建筑的理解。哪个角度能够表现其设计的特点,哪个角度能反映其全貌,什么光线可以诠释建筑或装饰的内涵,什么色温的光源能准确或夸张建筑本身的色彩,等等。

摄影师的照相器材和照明设备。这些器材应该是专业而齐备的,像4X5的单轨座机和与之配套的镜头,专业的灯具。使用多种镜头可以帮助摄影师选择不同的景别,有时还需要使用广角皮腔调整变形。为了表现某种考究的材料的纹理和质感或者拍摄空间很大等情况,摄影师要自己携带灯光进行补光。

陈学强,永不退役的“军人”

陈学强小传

在一大堆人里,陈学强是很显眼的一个,原因有三:一是他很胖,因此熟悉他的人叫他“肥仔”;二是他留的“朋克”式头发,还染成了黄色;三是他永远身着一身军队制服。

除了商业摄影是他的职业,他还有三大爱好。一收集军事用品,陈学强收藏的东西还挺杂,军事用品、资料、模型、军章、军事文物,一切与军事有关的东西他都收集。二拍摄航展,每年在珠海的航展他总是提前一天到达,把摊位都看熟了。第二天一开展就背一大堆器材出来,然后到处逛,最高纪录他逛足四天四夜:看展、拍照、买东西。三玩野战游戏,游戏没什么严格的规则,武器是针孔BB弹枪。反正都是玩乐,大致来说被枪打中就算输了,战争游戏没有固定时间,也没有固定团队,组织起来不容易,玩伴也是不固定的。

影人自述

对于大多数摄影师而言,摩托车的拍摄比较困难,因为摩托车的本身有复杂的几何图形,既有反光面,又有吸光面,拍摄摩托车这类高档的工业产品,不仅要表现其漂亮外观,还要同时表现其独特的品质。就灯光而言,拍摄一辆摩托车就需要有8支以上的灯光才能完成。

为了拍摄好摩托车,首先要了解多种摩托车的特点与功能,可以说,一个不会玩摩托车的摄影师对摩托车是没有感觉的,好在我平时就有十多万里的摩托车驾驶经验。

现在摩托车品牌之间竞争日趋惨烈。如同家电品牌竞争,已到白热化,去年几个商业摩托车“国展”之后有传媒形容(展览会)是杂牌摩托车最后的晚餐,新一款淘汰过后,国内摩托车市场只能整合为4~5个牌子并存。

在这种情况下,摩托车商当然要求广告摄影师将其商品形象以更精致的包装吸引购买群。余下的任务就由广告摄影师去细致地操作了,我拍摄的摩托车运用光绘,将每个反射面的细致角度、范围、形态、强弱、软硬一一表现出来,通常,讲究的广告拍摄对每一个反光点(电镀)都安排专门的灯光服务。在广告摄影中,灯光的任务是刻划而不是照明。

范华,永远追求理想

范华小传

范华,大学装璜美术专业毕业,刚过而立之年就已经有过3大理想:当画家,当设计师和成为商业摄影师。

很小的时候,范华就喜爱美术。上幼儿园时他喜欢东画西画,在之后的10多年里,什么素描、水彩、水粉、国画,样样都学个遍。……

多年的学习为他赢来不少的奖项,得到了不少的赞赏!于是范华认为自己差不多就要成为一个画家了。

直到大学二年的专业学习结束之后,才发觉自己一直认为离自己不远的理想好象越来越远了,于是在不知不觉间范华的理想已由做一个画家转变成做一个出色的设计师!大学一毕业,范华就带着新的理想,全情地投进了一个十分辛苦又极具挑战及充满乐趣的行业——广告业。为了新的理想,一干就是九年!几年的努力,钱没挣多少,只得了些什么的奖牌、证书……

虽然“理想”再一次那样的接近,但是范华又一次觉得它开始离自己而去,在经历多次混沌之后,范华的执着好像变得有些无力了。

终于,范华在用相机和镜头进行创作的时候,感到莫大的快乐!范华爱上了摄影,而且爱得很深很深。

要做一位优秀的商业摄影师是他最新的理想,也是我最后的理想!

影人自述

这两年,我拍得最多的是时装和时尚产品。IT行业这几年发展迅速,而且潜力巨大,同时科技含量又很高。拍摄这类题材要尽量拍出“时尚科技”的感觉。我的客户已经对简单的产品加文字说明的表现手法感到厌倦,他们希望摄影师根据产品的特点,运用各种摄影手段和个性化表现手段展示出更高格调的科技产品,通过有质感、有张力的画面震撼每一个观众,使自己的产品从茫茫的商海中跳出来,帮助企业以最快速度建立品牌形象。

本次刊登的两个品牌是鼠标和无线耳机。鼠标是法国的一个品牌,排名世界第二。这组照片针对中国的市场而拍。过去拍摄鼠标——大多是把鼠标和电脑放在一起,缺乏新意。此次拍摄的创意是用中国古代武侠和传统妇女服饰的形象展示鼠标,好象鼠标是武侠手中的一个兵器或女子手中的一个玩物。这样做既有中国特色,又把古典与时尚结合起来。另一个产品是无线耳机。背景用黑色给观众以想象空间。模特的动作要舒展、有张力。泼水的一张,使人想象到水的声音,更好地突出耳机逼真的音响效果。

李楚益,广告摄影的热心人

李楚益小传

李楚益:广告摄影界为数不多的女摄影师。1992年开始职业摄影师生涯,现拥有自己的“李氏广告有限公司”。曾获得过瑞士“仙娜杰出商业摄影大赛”银奖和“全国优秀广告摄影大赛”金奖等荣誉。与她合作的客户包括摩托罗拉、中国电信、诺基亚、海尔等数十家国内外知名品牌。目前,李楚益是广州广告协会广告摄影专业委员会的核心成员,是委员会各种活动的具体组织人和承办人。

影人自述

还在读工艺美术职业中学的时候,我就发现除了画笔外还有相机可以把美再现。在六年的美术学习中,我一直将摄影作为我的第二兴趣,拍下了不少习作。

1993年在广告公司工作期间,我是一名美术指导,更多的是与中国第一代优秀广告摄影师们合作,创造了不少好的广告摄影作品。随后,我正式加入广告摄影师的行列。

1994年底我创办了李氏广告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是广告摄影。在经营的过程中我真正体会到一个职业广告摄影师的艰辛与快乐。在业务并不很多的时候,我拍了不少以创作为主的广告摄影作品,并在这个过程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体会到一个优秀的广告摄影师应具备健康的兴趣、全面的知识和良好丰富的阅历。这些素质对拍摄不同商品的广告,是我做出快速正确的判断和符合市场诉求定位的摄影作品所必备的条件。如果摄影师只会运用器材和数据,那可以拍出一张标准的产品照片,但它没有灵性和强烈的感染力,也就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9.商业合同模板集锦 篇九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业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业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市 路 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支付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在签定本合同后 日内,乙方必须用现金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年租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租赁期间,对于房屋外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甲方应履行外部协作单位的管护义务,若因此造成乙方财产等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出租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出租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甲方保证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明(乙方办理工商执照用);

7、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8、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9、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等);

10、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1、租赁期内,甲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其他约定:。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施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施损坏的(属正常损耗的除外),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的水、电费;

6、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7、乙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须经甲方同意;

8、其它约定:。

第九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应经乙方同意,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1、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2、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2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愿意确立劳动关系,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履行。

一、工作地方及期限:甲方同意聘任乙方为始兴县 药店营业员,时间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和权利义务

1、乙方每月工作上班 天,每月休息 天,每月基本工资 元,实行工后工资制(次月发放)。

2、甲方根据市场变化及业务需要,采取促销提成奖励活动,按月提取相应的产品销售奖给乙方,采取能者多劳,上不封顶,下不设限的奖励模式(无上岗证和健康证明除外)。

3、乙方必须持上岗证和身体健康证明上班。未取得上岗证明和健康证者,视为临时工,待遇另订。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规定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需上班时发给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

5、乙方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应参加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不愿买社保及医保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应忠于职守,提高工作自觉性和综合工作能力,遵章守法,细心服务,尽量避免药事纠纷的发生,如发生药事纠纷,责任应属乙方负责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年终时根据乙方的业绩贡献、工作能力等情况一次性奖励给乙方(犯错者除外)。

三、终止和变更合同。

1、乙方如需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2、甲方需在合同期内解除合约,按国家规定补偿工资给乙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以上协议外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同意共同遵守的前提下,达成商业房租赁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方租赁数据情况

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铺,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以房管局最终测绘面积为准);销售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房屋交付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把以上商业房租赁给乙方,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年租金为房屋销售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乙方应该给予甲方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元)。租期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元)。

二、租金付款方式: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将五年租一次性付给甲方(折在房价中)。

三、合同期内费用交纳情况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乙方不代扣甲方的租金税收,甲方所产生的租金税收问题和乙方无关。

四、甲方的权益和责任

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转让房屋时,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如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的权益和责任

乙方依约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

甲方允许乙方将商铺租赁给第三方经营

甲方同意乙方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在租赁期结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房屋恢复原样。

乙方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违约责任事项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_‰加收滞纳金。

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按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如甲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应补偿乙方的装修费用;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对装修费用不予补偿。

七、本契约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契约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

本合同共_____页,1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4

在商业活动中,我们要和别人合作,应该怎么样拟定合作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商业合同范本,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甲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地皮问题

1、地皮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成都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占地约 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 亩,代征道路面积 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地皮面积待甲方规划地皮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地皮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地皮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 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地皮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该宗地皮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 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地皮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地皮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地皮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地皮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地皮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地皮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地皮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地皮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地皮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地皮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地皮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地皮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 x 50% = 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成都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商业合同 篇5

甲方(授权方):

乙方(被授权方):

条款如下:

一、商标

甲方拥有在广东省以内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商业名称和其它一切标志,包括广告宣传中所使用之商号、标识的独家使用经营权。

二、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在产品中使用甲方品牌,包括:商号和商标(包括图形),以及其他经营标识用于宣传、经营产品。

三、使用范围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用于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2、甲方授权乙方免费使用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4、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乙方在经营品的过程中,应得利润收入归乙方所有。

5、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6、乙方在使用甲方授权品牌时,如引起的经营纠纷、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品牌授权使用合同期限为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所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互相免除发生不可抗力期间的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___

商业合同 篇6

甲方: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艺术表演团体

一、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场次:

1、甲乙双方经过相互协商,决定举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演出时间定于:

________

3、演出地点:

________

4、演出场次:

________

5、演出装台、排练时间:

________

二、演出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__________元,舞美制作费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不含交通费、道具运输费及食宿费)。

或:

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票房,票价档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演出场地由_____方负责,演出的营业税由_____方负责。

3、演出的宣传由_____方负责,演出的节目单印制由_____方负责。

4、演出道具由_____方提供,演出灯光由_____提供,演出音响由_____提供,演出布景由_____方提供,演出服装、化妆由_____方提供,演出乐器由_____提供。

5、演出器材的运输费由_____方负责。

6、演出从北京至________的往返交通费由_____方负责,其中飞机票_____张,火车软卧票_____张,火车硬卧票_____张。

7、演出总人数为_______人,在演出期间的当地住宿费由_____方负责,住宿标准为三星级以上宾馆,其中单人标准间_____间,双人标准间_____间。

8、演出人员在演出期间的当地餐费由_____方负责(用餐标准及时间见附件)。

三、结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内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全部款项在________内结清。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对演出进行录音、录像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须向乙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分成演出则须向乙方赔偿全部票房中乙方所占比例份额的100%。

2、乙方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须向甲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分成演出则须向甲方赔偿全部票房中甲方所占比例份额的100%。

六、互不承担责任:

1、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争议解决办法: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________乙方:

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

盖章:

________盖章:

________

地址:

________地址:

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

账号:

________账号:

________

电话:

________电话:

________

传真:

________传真:

________

邮编:

________邮编:

________

商业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商议决定,聘请 先生/小姐为甲方 部门 职务,具体职责参考公司《各岗位职责》,为保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遵循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违反者将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并对甲方所交付的工作,能认真执行,为甲方创造最大利益。

二、薪资1。试用期

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底薪为 元,若试用期表现良好,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提前转为正职员工。

2。正职员工

1、乙方在职期间底薪为 元,2、每月工资余次月10号发放。

3、乙方享有每月多一天的满勤奖(未请假者)及年终奖,年终奖根据平时的表现和业绩所决定。

4、甲方为考虑乙方的利益,乙方婚嫁时,则可享有 天有薪假期。

5、乙方甲方介绍业务,并创造盈利,甲方提拨该业务税后盈余之20%予乙方作为绩效奖金。于活动结束后隔月,并于薪资发放。

三、员工在职期间

1、员工若需兼职,并与公司无冲突情况下,需书面经过公司签字同意,若未经公司同意者则甲方将扣除乙方50%工资以及所有奖金。

2、乙方若在签定时间内辞职,辞职需书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需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为乙方一个月的底薪。

3、若乙方因业务冲突或其他原因而离开甲方,则甲方不支付乙方之前所压薪金;若乙方因能力问题而被甲方解雇者,甲方赔偿乙方半个月的底薪。

4、乙方辞职若未经公司同意且未办理任何手续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甲方将不支付所有未支付工资及各项奖金。乙方并需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为乙方二个月的底薪。

5、乙方合同期满时,若不续签者试为自动辞职,不需支付赔偿金。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与中心人员团结一致,爱护甲方的公共设施设备,节约用水用电等一切耗材耗能,如损坏甲方公共产物,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赔偿。

7、员工离职后,公司需对其在职期间的工作行为进行全面的审核,无在职期间做出有损公司名誉及利益的员工,报经中心总经理批准,同意其离职并结算工资。如有违反者应按公司的具体损失,追究责任。手续完整后再办理离职及结算工资。

四、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而不能履行其责的,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于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告知,必要时并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对方事件的发生。如果对方未能按规定在上述期限内通知对方者,当事人将无法从协议中获益。

五、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如果产生有关本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3个月内协商无法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都可以诉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无效,乙方兹承认已阅读本协议内容,并接受本协议内容。

七、未尽事宜,后续以附件形式进行补充,补充之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

商业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电 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决定将100%产权属于甲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商业楼座落地址 商网,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三年,自201 年 月 日到201 年 月 日交租期双方协商时间为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付。

由于市场行情变化不定故_三年后房屋租金按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按当年行情相应调节,自2 年 月 日开始执行调节后新价格。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自201 年 月 日到201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万/年).乙方于双方协商签约时间前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以上价格不开发票,如需要开据正规发票乙方缴纳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发生的税金。

2.租赁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约后,乙方负责清交各项经营期间发生的费用,(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电话费等)以及物业管理部门和政府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及新增缴的各项税费。

3.房屋使用期间如政府、其他管理部门出台新政策需征收其他费用包括为甲方设定的新征税费以及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和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及新增缴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负责缴交。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保证金 元(一个月租金)以保证其正确合理使用房屋,房屋租赁期满后,甲方检查房屋无损毁,保证金全额退回乙方。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房产权转移给第三方。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如果乙方转租,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还保证金及当年房屋租金余额。并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退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退还保证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无条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通知有关物业管理、政府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

4.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安装物业及其他管理部门规定的任何物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任何附属物或作任何不符合规定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在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预期及实际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租赁房屋合法经营合法使用,同时甲乙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辽宁省政府的各项政策。

第七条 甲方职责:

甲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辽宁省政府的各项政策下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将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房屋不受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权利人所影响或牵制,如果任何第三者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而受损,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不受干扰地使用租赁房屋,不受甲方及任何人的非法干扰。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房屋继续出租,租金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调整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第九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导致乙方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房屋使用权给乙方,应退回乙方保证金及租金,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双方合同终止。

2.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房屋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中途退出,(1)房屋使用权未到当年使用年终,甲方不退乙方当年余额租金。(2)房屋使用权以到当年使用年终,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金损失。(3)乙方中途退出甲方不退还保证金。

4.如乙方违法经营使用租赁房屋,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追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按法律规定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保证金。

5.乙方使用期间发生任何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裁判。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失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商业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如试用期不合格,可延长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上下班,并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3、乙方的工作标准和工作任务为按照本岗位《运营管理手册》规定。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乙方必须服从。如乙方因工作能力、健康状况或不能服从工作安排而造成甲方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甲方有权无条件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保险福利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规章制度

1、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职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对员工有计划地进行培训。

2、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如因违章操作、冒险作业造成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1、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协商一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2、《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节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约定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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