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报告(精选11篇)
1.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报告 篇一
报废汽车拆解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第307号国务院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报废汽车拆解、销售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具体协议如下:
一、经协商,甲方同意将2018-2019全年回收的黄 标车、汽车等报废车,交由乙方拆解、销售。
二、权利与义务
l、甲方将回收的报废车,按一定的价格销售给乙方(具体价格随行就市,具体确定),第一次价格1100元/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定期向甲方结算支付价款。
2、乙方在收到甲方交付的报废车后,自行拆解。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307号令》拆解整车、销毁“五大总成”处理废物、垃圾及污染物;本协议签订之前已存在的垃圾等废物由甲方处理(本协议签订之日双方确认清楚)。
4、甲方免费提供拆解场地、住房另行协商,但拆解工具、装备由乙方自备。乙方生产、生活所需要的水费、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聘请或雇请的员工、雇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的员工、雇员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工伤保险,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必须对参与生产、运输、销售的工作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期间如果发生人 身意外伤害及安全、火灾事故等,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7、期间,乙方妥善处理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检 查,需要甲方协助的,由甲方协助处理。
三、结算
1、结算时间:乙方按50台车/次向甲方支付价款,结算完毕,方可出厂区。
2、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预交壹拾万元(¥100000.00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2.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报告 篇二
通告规定,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对擅自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通告要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对回收的报废汽车进行拆解,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拆解。拆解的“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金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进行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3.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报告 篇三
定位作业拆解的一般工艺流程是:登记验收、外部情况检视、预处理(放净油料、先拆易燃易爆零部件)、总体拆卸、拆解各总成的组合件和零部件及检验分类。报废汽车的解体应按照由表及里、由附件到主机,并遵循先由整车拆成总成,再由总成拆成部件,最后由部件拆成零件的原则进行。
一、乘用汽车总体拆解
对前置后驱动结构的车型,其基本拆解程序如下:发动机,变速器离合器,传动轴,驱动桥,悬架,制定系统,转向系统及车身。
二、常见连接的拆解
(一)螺纹连接的拆解
工作量约占50%~60%。最困难的是拧松锈蚀的螺钉和螺母。在这种情况下,一
般可采用下列方法。
1、非破坏性拆解
在螺钉和螺母上注上些汽油、机油或松动剂,待浸泡一段时间后,用铁锤
沿四周轻轻敲击,使之松动,然后拧出;用乙每氧火焰将螺母加热,然后
迅速将螺母拧出;先将螺钉或螺母用力旋进1/4圈左右,再旋出。
2、破坏性拆解
用手锯将螺钉连螺母锯断;用錾子錾松或錾掉螺母及螺栓;用钻头在螺栓
头部中心钻孔,钻头的直径等于螺杆的直径,这样可使螺钉头脱落,而螺
栓连螺母则用冲子冲去;用乙每氧火焰割去螺钉的头部,并把螺栓连螺母
从孔内冲出。
(二)螺钉组连接件的拆解
在同一平面或同一总成的某一部位上有若干个螺钉和螺栓连接时,在拆解中应
注意,先将各螺钉按规定顺序拧松一遍(一般为1~2圈)。如无顺序要求,应按
先四周、后中间或按对角线的顺序拧松一些,然后按顺序分层次匀称地进行拆
解,以免造成零件变形、损坏或力量集中在最后一个螺钉上而导致拆解困难。
首先,拆卸难拆部位的螺钉;对外表不易观察的螺钉,要仔细检查,不能疏漏。
在拆去悬臂部件的螺钉时,最上部的螺钉应最后取出,以防造成事故。
(三)拆断螺杆的拆解
如折断螺杆高出连接零件表面时,可将高出部分锉成方形焊上一个螺母将其拧
出;如折断螺杆在连接零件体内,可在螺杆头部钻一个小孔,在孔内攻反扣螺
纹,用丝锥或反扣螺栓拧出,或将淬火多棱锥钢棒打入钻孔内拧出。
(四)销、铆钉和点焊零部件的拆解
销钉在拆解时,可用冲子冲击。对于用冲子无法冲击的销钉,只要直接在销孔
附近将被连接的铰链加热就可以取出。当上述方法失效时,只能在销钉上钻孔,所有钻头的尺寸比销钉直径小0.5~1mm即可。
对于拆解铆钉连接的零件,可用扁尖錾子将铆钉头錾去,尤其对拆解用空心柱
铆钉连接的零件十分有效。当錾去铆钉头比较困难时,也可用钻头先钻孔,再
铲去。用点焊连接的零件,在拆解时,可用手电钻将原焊点钻穿,或用扁錾将
焊点錾开。
(五)过盈配合连接杆的拆解
汽车上有很多过盈配合连接,如气门导管与缸盖承孔之间连接,汽缸套与缸体
承孔间的连接,轴承件的连接等,拆解时,一般采用拉(压)法,如果包容件
材料的热膨胀性好于被包容件,也可用温差法。
(六)卡扣连接杆的拆解
卡扣连接是应用于汽车上的新型连接方式,一般用塑料制成。在拆解时,要注
意保护所连接的装饰件不受损坏,对一些进口车上的卡扣更要小心,因为无法
购到备件,要使之完好,以便二次利用。拆解的工具比较简单,主要是平口螺
丝刀及改制的专用撬板等。
流水作业拆解工艺流程
将待拆解报废汽车运送到汽车拆解线,并固定在拆解工作台上。然后,按工位进行拆解操作。流程:汽车送到拆解线,固定在移动拆解平台上;预处理:拆解蓄电池、车轮;拆卸危险部件,如气囊、安全带;回收液体、拆解滤清器;外部件拆卸:保险杠、车灯、玻璃;内部件拆卸:座椅、地板和内饰件;总成拆卸:发动机、变速器、催化器:压实:车身
一、预处理
1、拆卸蓄电池和车轮
2、拆卸危险部件。由认定资格机构培训后的人员按制造商的说明书要求,拆解或处置
易燃易爆部件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安全气囊、安全带等。
3、抽排液体。在其他任何一步的处理前,必须抽排下列液体:燃料(液化气、天然气
等)、冷却液、制动液、挡风玻璃清洗液、制冷剂、发动机机油、变速器齿轮油、差速器双曲线齿轮油、液力传动液、减振器油等。液体必须被抽吸干净,所有的操作都不应该出现泄漏,贮存条件符合要求。根据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处置拆卸液体箱、燃气罐和机油滤芯等。
燃油的清除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冷却液的排出必须是在封闭系统内进行。处理可燃性液体时,必须遵守安全防火条例,以防爆炸。在进一步拆解前,由于某些部件的危险或有害等特性,还应拆解以下物质、材料和零件:根据制造商的要求,拆卸动力控制模块(PCM)、含油减振器(如果减振器不被作为再利用件,在作为金属材料回收前,一定要抽尽液体减振器油)、含石棉的零件、含水银的零件、编码的材料和零件、非附属机动车辆的物质等。
汽车拆解预处理工艺流程
抽取液体与其他项 移出引爆的气囊
把汽车放上平台
引爆气囊
拆燃油箱盖抽传动油拆除洗涤油箱
拆轮胎平衡块抽冷却液拆制动器、离合器
抽制动液拆动力转向总成拆除催化器
抽除减振液
拆除吸油器
二、拆解
拆解过程是从外到里,分成外部拆卸、内部拆卸和总成拆卸3个工位。
三、分类
从报废的汽车上拆下的零件或材料应首先考虑再使用和再利用。因此,拆解过程应保证不损坏零部件。在技术与经济可行的条件下,制动液、液力传动液、制冷剂和冷却液可以考虑再利用,废油也可被再加工,否则按规定废弃。再利用的与废弃的油液容器应标明清楚,以便分辨。在将拆解车辆送往破碎厂或进一步处理时,应分拣全部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使用的零部件及材料,主要包括:三元催化转换器、车轮平衡块(含铅)和铝轮辋、前后侧窗玻璃和天窗玻璃、轮胎、大的塑料件(如保险杠、轮毂罩、散热器格栅)以及含铜、铝和镁的零部件等
四、压实
预处理后或拆解后的汽车可以压实后进行运输
五、废弃处理
对报废汽车的拆解过程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操作日志,主要记录内容有:证明文件编号、拆解过程及再使用、再利用、能源利用和能量回收材料及零部件的比率等。操作日志应包含拆解处理的最基本数据,保证对报废处理过程的透明性和追溯性。所有进出的报废车辆的证明、货运单、运输许可、收据及其各种细目,都应作为必备内容填写在日志中。
对于可再使用的零部件,在满足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应选择非破坏性和准破坏性方式进行拆解。对以材料回收利用为目的的拆解方式选择,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可有效分离各种不同类型材料
2、可提高剩余碎屑程度
3、可分离危险有害的物质
报废汽车整车破碎工艺
现在较多采用切碎机切碎旧车主体后再分别回收不同的原材料,方法如下:
1、将旧车内所有液态物质排放后用水冲洗干净
2、先局部地将易拆卸下来的大件(车身板、车轮、底盘等)拆卸下来
3、将旧车拆卸下的大件和未拆卸的旧车剩余体,先压扁,然后进入破碎系统流水线破碎
4、流水线对碎块进一步处理,其顺序是:全部碎块通过空气吸道,利用空气吸力吸走轻质
塑料碎片;通过磁选机,吸走钢和铁碎块;通过悬浮装置,利用不同浓度的浮选介质分别选走密度不同的镁合金和铝合金;由于铅、锌和铜的密度较大,浮选方法不太适用,利用熔点不同分别熔化分离出铅和锌,最终余下来的是高熔点铜。
适合我国国情的首台国产废钢铁破碎分选、输送生产线,即PSX-6080型废钢破碎生产线。该生产线主要对废汽车、废机器、废家电设备以及其他适合破碎加工的废钢铁进行破碎、分拣、净化处理,从而得到理想的优质废钢。从破碎机出来的破碎物,经过振动输送机、皮带输送机、磁力分选系统,把黑色金属物、有色金属物。非金属分离开,并由各自输送机送出归堆。
整车破碎材料分离方法
对于以材料回收利用为目的被拆解的车辆,采用破坏性拆解方式,而且压扁或剪切后,不同类型的材料仍混合在一起。为了将它们分离出来,主要进行的加工过程有材料破碎和分选。
一、破碎方法
1、剪碎
2、磨碎
3、击碎或压碎
基于以上原理制造的设备有:颚式破碎机、冲击式破碎机、辊筒式破碎机、锤击式破碎机和锥式破碎机
二、分选方法
基本方法主要有筛选、磁选、气选、涡流分选和机械分选等,可以分离钢铁、有色金属、塑料和其他杂质。
1、筛选对破碎材料中的非金属材料,可以首先采用振动、转动或过滤的方法进行初选。
2、磁选主要用于初选和气选之后,目的是分离物质中的铁磁性物质和非铁磁性物质,如塑料中的钢铁材料。
3、气选按动力学特性将混合材料分成轻、重两类物质的过程。气选主要用于从轻的材料中分离出重的材料,可作为报废汽车破碎后首次分选方法。气选对非磁性物质的分选效率是:铅100%,铝85%,锌97%
4、涡流分选主要用于从塑料中分离出顺磁性物质,例如,铝、铅和铜等。有色金属被旋转的输送带抛离的最远,并形成有色金属、钢铁和非金属三个不同的抛物落点
5、机械分离法
4.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报告 篇四
作的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汽车贸易政策》(商务部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准入
国务院令第307号对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作了明确规定,商务部通过规划对行业发展进行调控,财政部继续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纳入全国规划范围的回收拆解企业开展回收拆解业务。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实施《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国家环保总局第28号令,HJ348-2007,以下简称《拆解环保规范》),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实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以下简称《拆解技术规范》),提高了回收拆解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2005年以来我省相继注册的一批回收拆解企业大多数达不到国务院令第307号规定的条件和《拆解环保规范》、《拆解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具备开展回收拆解的基本能力。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坚持条件、限期整改、评审验收、规范经营”的原则妥善处理。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已注册企业要按照国务院令第307号规定的条件和《拆解环保规范》、《拆解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进行对照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市(州)商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州)商务部门组织公安、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验,符合条件的由市(州)商务部门转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公安厅、省环保局,省级相关部门聘请专家组现场验收。达到条件和标准的,允许开展经营业务,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程序报商务部、财政部公示,商务部门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公安部门予以备案。达不到条件的企业,工商部门要变更其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
5.报废汽车“十二五”发展报告 篇五
汽车流通业是汽车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对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推动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促进汽车流通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期间,我国汽车流通体系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流通网络日益完善,新型流通模式不断涌现,流通现代化步伐加快,营销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总体 规模快速增长,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多渠道并存的汽车流通良好发展格局。2010年,我国汽车销量突破1800万辆,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汽车销售额达到1.86万亿元,占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总额的32.5%。但是,汽车流通领域总体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有差距,依然存在营销服务网络发展不平衡、二手车流通明显滞后、售后服务满意度不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水平低、流通主体竞争力不强、法规标准有待完善、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等问题,不利于汽车流通业的健康发展,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十二五”期间,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汽车流通业快速健康发展,是进一步扩大消费、改善民生、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汽车流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善市场环境、提高用户满意度、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引导合理布局、优化企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为重要手段,加强汽车流通业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提升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经营主体竞争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汽车流通业在扩大消费、引导生产、改善民生、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二)发展目标。
——汽车流通规模进一步扩大。“十二五”期间汽车销量持续增长。2015年二手车交易量超过1000万辆,比“十一五”末翻一番,年均增长15%左右;老旧汽车报废量超过300万辆。
——汽车流通网络进一步完善。汽车营销服务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农村汽车销售服务网络日趋完善;二手车置换、经销、拍卖等多种经营模式协调发展;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络实现县、区、市、旗全覆盖。
——汽车流通组织化程度提高。形成一批汽车、二手车、配件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培育
3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区域性汽车流通企业,3-5家超1000亿元的大型汽车流通企业。汽车零
售百强企业营业额占行业总量的比重超过30%。
——汽车流通现代化水平提升。现代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连锁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和增强,第三方物流、共同配送稳步发展,报废汽车拆解技术、环保和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老旧汽车更新换代步伐加快。
——汽车流通环境明显改善。汽车流通领域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健全,行业管理方式更趋合理,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诚信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
推动汽车营销网络合理布局。加强汽车流通网络建设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衔接,引导汽车流通企业整合资源,优化汽车品牌经销店集群、综合贸易服务园区、有形市场等网点结构和布局。支持在居住密集区发展汽车展示店、销售店、快修店等经营业态,便利居民消费;鼓励在中小城市有序发展汽车综合贸易服务园区或综合交易市场,健全资源、业态、消费集聚功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增强一站式服务能力。搭建汽车流通网络服务平台,及时提供汽车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倡导流通渠道扁平化、经营模式多样化,推动建立节约型汽车流通网络。
加强农村汽车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探索适合农村地区发展的汽车经营模式,支持农村地区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引导大型汽车流通企业通过发展连锁经营、分支机构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延伸销售和服务网点,在农村和偏远地区推广汽车流动售后服务站,着力增强农村地区汽车售后服务能力,推动城乡汽车流通网络协调发展。
进一步提高营销和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汽车流通企业通过跨地区兼并重组、发展连锁经营、创新管理制度,实现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引导企业建立便捷高效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创建自主服务品牌,健全营销网络,加强汽车售后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用户满意度。支持汽车售后服务连锁化发展,推动社会化汽车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构建和谐稳定的零供关系。坚持实施汽车品牌授权销售,引导汽车供应商规范与品牌经销商的交易行为,合理确定授权经营期限,明确授权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消费者、经销商、供应商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收取建店保证金、强制搭售和规定库存数量等不公平交易行为,维护经销商的合法利益。支持汽车供应商与品牌经销商建立沟通机制,促进供应商和经销商共同发展。
(二)积极培育二手车市场。
大力发展品牌二手车经营。支持汽车供应商利用现有营销渠道和质量认证、服务保障等品牌优势,拓展品牌二手车业务,完善二手车流通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连锁经营,建设经营场地、车辆检测和整备设施完善,服务流程统一规范的区域性品牌二手车卖场,打造一批品牌二手车专营精品店,加快构建以品牌二手车经营为引领,诚信、有序、高效的二手车流通网络。
引导交易市场优化升级。加强规划指导,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向品牌化方向发展。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着力完善交易服务设施,规范交易流程和管理制度,增加交易透明度,简化交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发挥其车辆集散、信息引导、价格发布、金融服务、消费集聚的优势和作用。规范二手车经销、经纪、鉴定评估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倡导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打击欺诈行为。
创新二手车流通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二手车拍卖平台,发展网上即时拍等多种形式拍卖业务,拓展企业间二手车流通渠道,逐步构建全国性的二手车拍卖流通网络,推动二手车社会资源整合和规模经营。积极探索二手车网上交易平台的应用。引导企业推行二手车认证制度和质保承诺,倡导有条件的企业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车主提供二手车延期质保服务,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实施先行赔付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二手车放心消费。
(三)促进和规范汽车配件流通。
发展汽车配件规模化经营。鼓励汽车配件流通行业采取特许、连锁经营等方式向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支持配件流通企业进行整合,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汽车配件流通企业和连锁品牌,引导现有汽车配件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实现行业结构升级。支持配件生产、流通企业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社会化物流配送体系拓展业务领域,降低配件流通成本。
引导配件多渠道和规范流通。积极拓展流通渠道,促进原厂汽车配件多渠道流通,推动建立高品质配件社会化流通网络,保证消费者多种选择。规范配件市场经营秩序,引导汽车配件经销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在经营场所明示配件来源、品质、价格等信息。推动汽车供应商保证停止生产和停止销售车型配件的及时供应。
(四)大力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严格执行汽车强制报废制度,完善汽车报废规定,加强汽车报废管理,杜绝“假转籍”、“假过户”、“假异地报废”行为或不按规定交售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流通企业的监管,防止报废汽车流向社会。进一步完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适时调整补贴范围,提前政策发布时间,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加快老旧汽车、黄标车淘汰进程,逐步形成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良性循环。
(五)加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发展。
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回收拆解企业,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健全进入和退出机制,防止企业无序发展。引导改造搬迁和依法新设立的回收拆解企业依托城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或基地从事报废汽车拆解活动,以利于实现基础设施共享、环保集中处理、资源规模利用。鼓励回收拆解企业完善回收网络,向县、乡镇延伸回收服务网点,拓展上门收车等服务功能,为车主交售车辆提供便利。
推动回收拆解行业结构优化。鼓励现有回收拆解企业加强联合、优化重组,支持具有雄厚资金、技术和人才实力的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与回收拆解企业合作,引导回收拆解企业与汽车生产、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探索整合资源、实现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集中支持和培育起点高、具有规模和示范效应的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性破碎示范中心,加快形成专业化分工明确,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基础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发展格局。
提升回收拆解行业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达标验收制度和标准,进一步推动升级达标活动。引导回收拆解行业推行ISO9000、ISO14000认证,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社会资源,开发汽车拆解、破碎新工艺、新技术,大力推广机械化和精细化拆解,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着力提高环保和资源利用水平,逐步实现回收拆解设施现代化、作业流程标准化、废弃物处理无害化。
(六)提高汽车流通现代化水平。
推进流通现代化进程。提高汽车流通业连锁化发展水平,加强汽车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汽车及配件物流集聚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汽车物流共同配送网络。探索发展电子商务新模式,推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汽车流通和服务领域的应用。鼓励发展汽车租赁,引导租赁企业实现跨区域经营。积极延伸汽车流通产业服务链,支持企业发展金融、保险、装饰、置换等业务,为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行业组织和有条件的企业推动建立全国性和重点地区的汽车流通、二手车交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升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车辆回收拆解实时监控,探索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汽车配件、报废汽车回用件等信息服务和交易平台,形成涵盖汽车流通业全链条的信息采集、加工、发布和共享体系。
(七)营造良好汽车流通环境。
大力整顿汽车流通秩序,清理汽车流通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政策及规定,取消各地对二手车经销方面不合理的限制。推动二手车交易服务手续费、报废汽车收购价格的合理定价。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汽车和假冒伪劣配件、隐瞒二手车车况及以次充好、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汽车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宣传和教育活动。
(八)鼓励汽车流通业“引进来”和“走出去”。
推动汽车流通行业引进新技术和新业态,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和农村地区汽车流通网络建设,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汽车经销商配合汽车生产企业“走出去”,采取多种方式在国外建立合资、合作、独资销售及服务网络,保证出口产品的配件供应,增强售后维修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发挥品牌优势和效应,提高国际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汽车流通行业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汽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创新和完善汽车流通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建立部门间沟通合作机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着力营造良好的汽车市场环境、政策法规和管理环境,认真做好汽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加快汽车流通领域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标准化水平。着力推动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加快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与安全、环保和资源再利用相衔接的管理制度。抓紧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积极研究制订汽车品牌经销商经营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配件交易市场经营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划编制规范、汽车流通业态分类分级等相关标准。
(三)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支持汽车流通流域加强汽车售后服务能力建设,发展品牌二手车经营,培育和建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和破碎示范中心,建立和完善汽车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研究完善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增值税征收政策,探索建立二手车临时产权登记制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汽车流通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建立统计评价体系。
建立汽车流通行业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汽车流通统计机构、人员队伍和统计信息系统建设的支持力度,健全和畅通统计渠道,加强对行业发展规模、经营效益、行业结构、现代化程度和贡献度等方面的调查统计,及时准确反映行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为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商务系统开展汽车流通管理学习与培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提升管理人员水平。加强汽车流通行业专家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专家人才库,为制订行业政策法规标准及开展培训等提供智力支撑。鼓励企业吸收、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从业人员考评制度,提高行业队伍整体素质。
(六)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6.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报告 篇六
2014年以来, 安徽省池州市共依法回收报废汽车650辆、回收报废摩托车335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治期间, 池州市工商局共印发《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摘要) 宣传手册1 000余份, 共立案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案件4件, 没收报废汽车物品5 580千克, 奖励举报人7人次, 有效规范了池州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
下一步, 池州市工商局将继续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监管。以12315举报投诉中心为依托, 快速处置群众举报;以报废摩托车整治为突破口, 努力规范报废汽车市场秩序;以市场监管为手段, 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行为;以联合执法为保障, 建立报废汽车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7.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报告 篇七
报告简介
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是汽车工业产业链的延伸,是完善整个汽车工业产业链十分重要的环节。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原环保总局于2006年发布的第9号公告《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中第四条指出:“要综合考虑汽车产品生产、维修、拆解等环节的材料再利用,鼓励汽车制造过程中使用可再生材料,鼓励维修时使用再利用零部件,提高材料的循环利用率,节约资源和有效利用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由此可见,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在循环经济中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和作用。
《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明确规定:从2010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的车辆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5%左右;从2012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M类(客车)和N类(卡车)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从2017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M类和N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5%左右。美国的汽车拥有量2亿多辆,每年报废车辆有1200多万辆,报废率6%;2008年,中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超过6000万辆汽车,正规途径报废50多万辆,报废率1%,报废数量和报废比例有巨大差异。
为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资源利用水平,促进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决定从2009年起在河北等14个省(区、市)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通过财政支持,引导试点企业进行以清洁环境、安全生产、节约资源、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的支持将为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带来强大的发展动力,前景看好。
报告目录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行业相关定义
一、废旧汽车回收利用的定义
二、废旧汽车回收利用的性质及特点
第二节 废旧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发展历程及产业链
一、行业发展历程回顾
二、行业产业链分析
第三节 废旧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地位分析 第二章 中国废旧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概况分析 第一节 中国废旧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总体概况 第二节 中国废旧汽车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第三章 2010-2011年中国汽车回收相关政策分析 第一节 2010-2011年我国汽车报废政策一览
一、汽车报废标准
二、《报废汽车回收实施办法》
三、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工作管理的通知》
四、《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五、《汽车贸易政策》
六、《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七、2010-2011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第二节《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解读
一、技术政策的目的与背景
二、技术政策的主要内容
三、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与义务
四、技术政策与国外同类技术法规的差距
第四章 报废车回收原材料市场供给与需求情况分析 第一节 国外产品生产总体情况分析 第二节 2005-2010年国外产品需求总体情况 第三节 国外产品主要生产制造企业
一、国外主要企业
二、主要产品对比
第四节 2010-2011年全球汽车回收市场最新动态
一、马自达开发自动分离汽车报废部件回收技术
二、福特称将实现100%汽车回收利用率 第五节 国外产品下游各消费领域需求特点情况 第六节 2011-2015年国外产品生产消费情况预测
第七节 2010-2011年中国和其它国家汽车回收管理制度对比
一、美国
二、德国
三、日本
四、国外汽车回收管理制度的借鉴意义
第五章 2010-2011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的新形势 第一节近三年中国汽车回收量分析
一、各省市自治区报废汽车的理论拥有量与实际回收数量分析
二、废旧汽车回收量
第二节 2010-2011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情况分析 第三节 各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情况分析
一、国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示范工程
二、废旧汽车回收物流模式研究
第四节 2010-2011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新思路
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管与体制
二、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现状分析
三、再制造试点包括整车生产企业
第六章 2010-2011年中国汽车产业运行背景 第一节 2011年中国汽车保有量
一、2011年中国民用汽车保有量
二、各省市自治区汽车保有量分析
三、机动车驾驶人数量
第二节 2011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析
一、中国汽车产销量分析
二、中国载货汽车产销量分析
三、中国公路客车产销量分析
四、中国乘用车产销量分析
第七章 2010-2011年中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分析 第一节 2010-2011年中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市场的总体情况
一、我国汽车再制造尚处探索阶段
二、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亟待产业化
三、报废汽车的暴利“藏”于再制造的产业链条 第二节 2010-2011年中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市场
一、我国正式启动再制造试点工作
二、江汽、奇瑞获准试点汽车零部件再造
三、安徽抢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高地
第三节 2010-2011年中国部分试点企业现状与规划
一、广西玉柴
二、东风康明斯
三、东风鸿泰
四、济南复强
五、大众联合 六、**五六厂
第八章 2010-2011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运营状况分析 第一节 上海宝钢钢铁资源有限公司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二节 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三节 天津金世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四节 广州市番禺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三、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四、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五、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六、企业成长能力分析 第五节 山东省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总体状况的分析 第六节 江苏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总体情况分析
第九章 2011-2015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产业发展前景及建议 第一节 2010-2011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宏观调控尚不完善
二、行业协会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三、企业及从业人员素质低
四、行业科技水平低
五、服务机制、手段落后
六、适合中国特点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模式尚未形成 第二节 2012-2016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产业前景预测
一、报废汽车回收产业盈利预测分析
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前景预测
三、汽车回收利用技术趋势 第三节 汽车回收拆解业发展建议 第四节 汽车回收利用发展建议
第十章 2011-2015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产业投资战略分析 第一节 2010-2011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产业投资概况
一、报废汽车回收产业投资特性
二、中国汽车产业对报废汽车回收产业投资的影响
三、报废汽车回收产业投资优惠政策解析
第二节 2011-2015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投资机会分析
一、报废汽车回收市场投资潜力分析
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催生绿色商机
三、与产业链相关的投资机会分析
第三节 2011-2015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投资风险预警
一、宏观调控政策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三、市场运营机制风险
第十一章 国研中讯总结和专家建议 第一节 观点总结 第二节 方案总结
第三节 专家建议
图表目录
图表1 各国废旧汽车回收体系发展及运营模式比较表 图表 2 2010-2020年汽车报废量对比表 万辆
图表 3 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汽车报废量对照
图表4 上海宝钢钢铁资源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走势图 图表5 上海宝钢钢铁资源有限公司经营收入走势图 图表6 上海宝钢钢铁资源有限公司盈利指标走势图
图表7 上海宝钢钢铁资源有限公司负债情况图
图表8 上海宝钢钢铁资源有限公司负债指标走势图
图表9 上海宝钢钢铁资源有限公司运营能力指标走势图单位:次 图表10 上海宝钢钢铁资源有限公司成长能力指标走势图 图表11 图表12 图表13 图表14 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走势图 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收入走势图 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盈利指标走势图 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债情况图
图表15 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债指标走势图
图表16 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能力指标走势图单位:次 图表17 2007-2009年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长能力指标走势图 图表18 天津金世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走势图 图表19 天津金世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经营收入走势图 图表20 天津金世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盈利指标走势图 图表21 天津金世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负债情况图
图表22 天津金世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负债指标走势图
图表23 天津金世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运营能力指标走势图单位:次 图表24 天津金世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成长能力指标走势图 图表25 广州市番禺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主要经济指标走势图 图表26 广州市番禺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经营收入走势图 图表27 广州市番禺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盈利指标走势图 图表28 广州市番禺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负债情况图
图表29 广州市番禺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负债指标走势图
8.汽车报废年限规定 篇八
我们都知道,汽车使用到了一定年限以后,危险系数会不断的增加!国家进行了相关的家用车报废年限规定,下面车发发汽车服务就给大家讲讲吧!
私家车报废年限规定
相关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老旧车淘汰报废将开始按照新规定进行执行,其中私家车报废年限将会被取消,而最大行驶里程60万公里强制报废。相关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都是将无使用年限限制。
根据新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进行强制的报废。在新规定实施以后,一些车龄较长,但是性能不错的二手车价格将会有所提升。这也会直接导致二手车市场价格的上涨。
非营运的小型汽车在使用的前六年需要两年检测一次,第七年到第十五年要求一年一次。与私家车6年检车一次,是否冲突。十五年之后需要半年检测一次。也就是说 一辆全新的小车在连续三次(六年时间)未进行或者未通过年检。而购买了超过十五年的旧车,连续三个检测周期(一年半时间)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强制报废。如果车主驾驶者未年检的车辆上路。将会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扣三分的处罚。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限制公里数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在商务部正式下发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限制为60万公里。这种取消了年限转而以公里数的限制为标
准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汽车的使用率。以一年2万公里的正常使用率来计算,私家车的使用时限几乎翻了一番。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报废年限
9.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报告 篇九
会议首先听取了郑玮会长作的“围绕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 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稳增长的工作”的半年工作回顾。郑会长从5方面回顾了协会上半年的工作:1.引导企业正确认识行业政策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2.帮助企业做好新政策的实施准备和研究工作, 发挥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3.继续发挥协会服务政府的职能, 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做好社会服务工作;4.继续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5.积极参加行业各类研讨会、座谈会、信息交流会, 提升协会在全国行业的地位和作用。
赵华常务副会长介绍了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宁波会议、青海会议和部分城市协作机制黑龙江会议的情况, 并对全省升级改造的进展情况作了通报。
山东省商务厅李益民处长代表山东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主管单位作了讲话。李处长从以下几方面回顾上半年的行业监管的工作。1.上半年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 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 报废汽车回收量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 实属不易;2.积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重点配合公安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 做好“平安行, 你我他”活动责任分工的工作;配合省环保部门做好“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3.继续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4.认真做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数据的上报, 准确使用信息平台, 完成网上即时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工作。
李处长还进一步明确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下半年的主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令 (2012年第12号)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 抓紧着手制定《摩托车、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标准》。继续做好企业升级改造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相关的社会责任分工工作。
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常瑞华处长结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治安管理和《军队退役报废装备移交地方管理办法》严重滞后, 已经影响到正常的监督管理职能的实施等情况阐述了自己的建议。
山东省公安厅交管局尹爱芹主任通报了“山东省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机动车的管理情况。
山东省环保厅林文华副处长通报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情况和集中淘汰“黄标车”的规划设计, 介绍了报废汽车拆解中对“水、气、声、渣”的环保要求。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高延莉秘书长通报了2013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进展行业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列》的修订情况、《军队退役报废装备移交地方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全国统计信息的运行情况等。这些都是大家关注的重点问题, 高秘书长的情况通报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对今后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性。省协会秘书处结合省直部门领导提出的要求, 高秘书长的信息通报, 也对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出了要求。要认清形势、准确定位、克服困难、稳定增长;坚定信心、及早动手、筹集资金、升级改造;加强自律、依法经营、维护大局、合作共赢;一业为主、拓展经营、多点突围、全面提升。
本次会议还邀请了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商务部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焦勇同志对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的信息系统管理员进行了为期半天的集中培训, 参训人员现场互动交流, 畅通了信息系统的使用流程;现场答疑, 解决了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疑惑。尽管培训时间短, 但收效明显, 实用性强, 对全面提升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信息管理的水平起到了帮助作用。
10.汽车报废补贴新规定 篇十
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文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提高已按原标准领取补贴者可申请按新标准补发 轿车以旧换新补贴最高涨1万2
本报讯(记者杨铮林晨音黎史翔)记者今天上午从商务部了解到,财政部、商务部今天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上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通知规定,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现行的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其中轿车补贴标准最高涨了1.2万元。
通知要求,对已经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各地商务、环保等部门应按有关程序进行确认,并依据新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对已经按2009年第20号规定享受补贴的,如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或车主补充相关材料后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也应确认后补发补贴资金。
通知规定,将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由车辆注销日期调整为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报废汽车新旧补贴标准对比车型 新标准 原标准中型载货车13000元6000元轻型载货车9000元 5000元微型载货车6000元 4000元中型载客车11000元5000元报废“黄标车”新旧补贴标准对比
车型新标准原标准
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 18000元6000元
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 10000元6000元
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 6000元6000元
重型载货车18000元6000元
11.报废汽车拆解项目报告 篇十一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已取缔
报废车辆拆解市场监管和打击非法拆解拼装车辆违法行为的通知
(工商公字〔2001〕第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坚决取缔报废车辆拆解市场,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共同努力,这项任务已基本完成。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有的不法分子仍顶风作案,继续从事较为隐蔽的报废车辆拆解和拼装活动,加之个别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措施不力,从而导致个别地方报废车辆拆解市场死灰复燃。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查处的山西省夏县高家埝报废车辆拆解市场就是典型案例。
山西省夏县裴介镇高家埝村报废车辆拆解市场于1998年形成,共有50余户从事拆解拼装车辆活动,今年5月被依法取缔。但从9月下旬开始又死灰复燃,并形成一定规模市场。高家埝报废车辆拆解市场死灰复燃问题暴露后,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关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调查处理,现已再次取缔了新形成的报废车辆拆解市场。同时对出现这一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及裴介镇主要负责人4个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当地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员9人也依法依纪追究了其行政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已取缔报废车辆拆解市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坚决打击非法拆解、拼装车辆违法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报废车辆拆解市场死灰复燃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从夏县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国务院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此项工作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真正抓好实效。
二、立即对已取缔的报废车辆拆解市场全面进行复查。重点检查原取缔市场周围地区的报废车辆回收行业、汽车维护行业及汽车零配件经营场点。同时,对零散、新的交易场点,对转移、隐匿报废车、拼装车和废旧车零部件进行地下暗中交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还要加强日常的市场巡查,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查找隐患,坚决遏制任何回潮苗头。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在取缔报废车辆拆解市场和打击非法拼装汽车行为工作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真正负起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以及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或者渎职的,必须从严进行处理,依法、依纪追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其上级机关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反馈和情况沟通,搞好协调配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及时报告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报废车辆回收管理办法》,从根本上堵住利用报废车辆拆解拼装牟利的市场源头。
五、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报废车辆回收管理办法》,积极向经营者宣传国家有关取缔报废车辆拆解市场和打击非法拼装车辆的法律法规,使经营者充分认识非法拆解、拼装车辆问题的严重性,提高认识,依法经营。同时,要抓住典型案例,严肃处理,予以曝光,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为从严打击非法拼装车辆违法犯罪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请各地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00一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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