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职称评审述职报告

2024-09-23

教授职称评审述职报告(共7篇)(共7篇)

1.教授职称评审述职报告 篇一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一、申报条件

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教师职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教师资格。

(四)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教职务 4 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土学位,担任助教职务 3 年以上。2 .申报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4 年以上;(3)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2 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3 .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副教授职务 5 年以上。其中,当年年底年龄在 40 月岁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申报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6 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4 年以上。5 .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 7 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 5 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 4 年以上;(4)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 2 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六)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

(七)任现职(近五年)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在思想政治、教书育人等方面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表彰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条件

(一)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l)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完备的教育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教学基本功扎实,教法灵活,教学态度端正,教案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2)系统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政治辅导员。(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 160 学时、180 学时以上;本、专科院校公共课、基础课教师、成人高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 200 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 1/2 计算。2 .工作业绩

任助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

(1)在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以上(文科至少 1 篇为独著,理工科限前 2 名)。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2)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3)校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项目经专家鉴定,有较高水平。(4)参编正式出版的著作或省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1 万字以上)。

(5)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破格评审讲师任职资格者,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l)在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4 篇以上(文科至少 2 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 2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论文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讲师水平。

(2)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2 名)。(3)校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 2 项或省辖市、厅级科研、工程项目 1 项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2 名)。项目经专家鉴定,有较高水平。

(4)参编正式出版的著作或省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2 万字以上)。

(二)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

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l)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

(2)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

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因材施教,教法得当。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j 教学考核成绩优良(附学校教学效果评估材料),获得院(系)以上教育教学奖励。(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 160 学时、180 学时以上;本、专科院校公共课、基础课教师、成人高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 200 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 1/2 计算。

(4)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以及指导青年教师、硕士研究生或进修教师的能力,并根据工作需要全过程协助培养过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研究生,或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成绩显著。2 .工作业绩

本科高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1)专业课教师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科为独著,理工科限前 2 名)本专业学术论文 6 篇(理工科至少 3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有 2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科限独著,理工科限前 2 名)本专业学术论文 5 篇(理工科独著或第一作者至少 2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发羡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论文要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水平。

(2)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5 名);或 2 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 2 项省辖市、厅级一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完成 1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或 2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附鉴定材料),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4)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 5 万字以上)、译作(本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际人撰写 5 万字以上)。经专家认定,在同类著作、教材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专科和成人高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理院科独著或第 1 作者至少 2 篇)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

(1)专业课教师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科为独著,理科跟前 2 名)本专业学术论文 4 篇(理工科至少 2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科很独著,理工科限前 2 名)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理工科至少 1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论文要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水平。

(2)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5 名);或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省辖市、厅级一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附鉴定材料),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4)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 4 万字以上)、译作(本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4 万字以上)。经专家认定,在同类著作、教材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

破格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者,应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显著,教学考核成绩优秀,为本校教师所公认,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同时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3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

(1)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科为独著,理工科限第一作者)本专业学术论文 7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3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论文要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水平。(2)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或 2 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或 2 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主持(限第 1 名)完成 1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或 2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3 名)。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附鉴定材料),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4)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 6 万字以上)、译作(本人撰写 12 万字以上);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6 万字以上)。经专家认定,在同类著作、教材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

(三)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

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l)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厚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开拓本学科新的研究领域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解决科研关键难题的水平和能力。具有明确、稳定的专业研究方向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

(2)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系统担任两门以上主干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

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在教学中能根据现代科技、教育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法得当,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和培养学生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考核成绩优秀(附学校教学效果评估材料),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奖励。(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 160 学时、180 学时以上;本、专科院校公共课、基础课教师、成人高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 200 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 1/2 计算。

(4)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的能力,指导青年教师、访问学者或进修教师成绩显著,并根据工作需要全过程培养或合作培养过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研究生。2 .工作业绩

任副教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

(1)在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科为独著,理工科限前 2 名)本专业学术论文 8 篇(理工科至少 4 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有 4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其中至少有 1 将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或被 SCI、EI 书面收录)。论文要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水平。

(2)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2 名);或 2 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3)主持完成 1 项国家级科研、工程项目或 2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附鉴定材料),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正式出版 2 部以上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 4 万字以上/部)、译作(本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4 万字以上/部);或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学术著作 1 部(1 5万字以上)。经专家认定,在同类著作、教材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

破格评审教授任职资格者,应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为本校教师所公认,获得省辖市、厅(局)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符合正常晋升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同时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3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

(1)在省级以上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科为独著,理科限第一作者)本专业学术论文 10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6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其中至少有 3 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 SCI、EI 书面收录)。论文要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水平。

(2)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

(3)作为第一主持人完成 1 项国家级科研、工程项目或 2 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附鉴定材料),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正式出版 2 部以上本专业高水平、产生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本人撰写 6 万字以上 / 部)、译作(本人撰写 12 万字以上 / 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6 万字以上 / 部);或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学术著作 1 部(20 万字以上)。经专家认定,在同类著作、教材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

(四)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

申报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改进实验技术条件的能力,有娴熟的实验技能、技巧和丰富的实验经验,独立指导过学生实验全过程。

(2)积极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能够改进有关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

(3)独立完成过一定数量的较复杂的实验任务,并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高水平的服务。2、工作业绩

任助理实验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

(1)在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合实验报告)3 篇以上(文科至少 1 篇为独著、理工科限前 2 名),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实验师水平。(2)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3)参编正式出版的著作或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 1 万字以上)。

(4)独立设计过 2 个以上新的实验项目并被采纳,使用 2 年以上,效果良好(附实验方案和完成后的测试记录);或根据实验或科研要求,对现有仪器进行过技术改造,投人使用后效果良好(本人应是主要完成人);或加工设计特殊实验装置采用后效果良好。以上均须附学校证明。

破格评审实验师任职资格者,参照破格评审讲师任职资格的工作业绩条件。

(五)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l、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l)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动手能力、丰富的实验经验和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2)积极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能独立、熟练承担本专业实验课程,在本部门的科技进步和提高管理水平工作中发挥主要作用。

(3)能够独立地创造或改善实验技术条件,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能独立承担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

(4)主持完成过一定数量的高难度的实验任务,并写出高水平的实验报告和论文,提出有重要的专业理论见解,对实际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5)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2 .工作业绩

任实验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以上(其中第 1 条为必备条件):

(1)在同行专家认可的、较高档次的 CN 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科为独著、理工科限前 2 名)本专业学术论文 5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论文要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高级实验师水平。(2)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5 名);或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附鉴定材料);或独立承担重要实验装置的研制(有专项经费,至少有 1 项投入运转,效果良好);或根据工作和科研要求,成功设计、加工关键性实验装置或改进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使用效果良好,取得较大经济效益(附学校鉴定、评估报告)。(4)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或实验指导书 1 部(本人撰写 4 万字以上)。破格评审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者,参照破格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工作业绩条件。附

一、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应同时具备。

二、本条件所称 “ 以上 ”“ 以下 ” 均含本级。

三、国家级科技奖励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部级科技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辖市、厅级科技奖励是指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或省各业务主管部门评定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专业奖励。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为准。

四、成果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提交获奖证书。“ 主持 ” 是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者,并承担其中重要工作。“ 主要完成人 ” 是在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以上均以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

五、申报人工作业绩中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论文、成果奖励、项目、著作和教材应为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

六、论文不含增刊、特刊、专刊等形式的刊物。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七、评审委员会在掌握本条件时,要从申报人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把握,在衡量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重点衡量其学术、技术水平,如认定申报人的综合水平达不到相应职务的要求,可视为申报人不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如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和突破,经专家论证,达到相应职务的水平,可视为申报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

八、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以往有关规定有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评审最终以当地人事局颁发最新文件为准。>>>>>>>>>>全国人事厅职称评审资料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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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授职称评审述职报告 篇二

中国青年报报道, 近日, 一则举报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教授张世友论文“从讲师一路抄袭到教授”的网帖, 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大量关注。张世友原是长江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此次10篇被指抄袭的论文, 均发表于其2010年1月调入重庆师范大学任教之前。目前, 他身兼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评委会评审专家、重庆市伦理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研究会副秘书长等社会角色。中国青年报记者比对发现, 被指抄袭的10篇论文中, 至少8篇大量“引用”了文末的参考文献, 有的几乎全文由多篇参考文献组合而成。另有1篇未注明参考文献但内容几乎照搬另一论文。张世友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表示, 举报者所言“本身好多就是子虚乌有”。他同时认为, 被举报的论文多发表于2005年之前, “至于构不构成所谓的学术抄袭、学术不端, 真是十年前的标准不一样。”“当抄袭成为一种习惯, 当抄袭可以轻松评上教授, 成为人才, 中国还有人安心、潜心做学术, 搞研究吗?”网帖提出的质疑引起了不少网友共鸣。

3.教授职称评审述职报告 篇三

关键词:布鲁诺·内特尔 多元文化 音乐 探析

世界音乐教育大会是国际音乐教育界最高层次的交流平台,被音乐教育界及国内外的专家学者所广泛关注。在世界音乐教育大会的倡导下,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理念以及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相关课程设置,已经引起全世界音乐教育界专家和学者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实施。布鲁诺·内特尔教授在大会中给我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讲座——《音乐教育与人类音乐学:(通常的)和谐关系》。他用精炼的语言和严谨的学术思维,从世界音乐文化的视角出发,通过六个方面阐释了音乐教育与人类音乐学之间的和谐关系,他在讲座中所展示的世界各地的民族音乐也给现场观众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听觉盛宴。

一、布鲁诺·内特尔教授演讲报告中的多元文化音乐理念

布鲁诺·内特尔教授在与国际音乐教育学会讨论过程中,起草了一份政策声明,包括如下建议:音乐教育体系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当地的传统音乐、西方的古典音乐和世界其余地区的音乐研究。这一理念充分体现了世界音乐大融合的多元文化理念。报告中指出,西方音乐毕竟是现代音乐教育的基础,因此许多董事更倾向于西方艺术传统的传播。有人提问布鲁诺·内特尔教授:“为什么认为世界各地必须教授西方艺术的音乐?”他回答说:“如果我们不遵循旧的规则,不表现出虔诚,是很难想象你们的理事会成员是否接受世界音乐的入门。”布鲁诺·内特尔教授在报告中指出:“我想追溯和思考在最广泛的意义上的音乐教育和人类音乐学之间的关系,但我的观点是仅限于欧洲和北美的音乐文化,这是由于我的出身背景造成的。为了更透彻的了解,你们来自七大洲,可以提供更多的丰富资源与其他深层次角度的探析。”一个知识点的传播同样包含着众多其他方面的因素,多元文化在音乐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若不能很好地将各种因素结合,必将导致音乐学习的偏一性,结合多种元素阐释音乐的构成,为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长远发展奠定夯实的基础势在必行。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探究其他民族的文化,通过了解其文化背景,从而理解并接受其音乐的内涵,这需要经历长期的磨合。

二、音乐教育与人类音乐学之间的和谐关系

第一方面:“美学问题”。他认为对于音乐美的理解与特定的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报告中指出:“如果你是美国人或欧洲人,因为你不理解澳大利亚土著的音乐语言,所以你不喜欢他们的音乐,这没有关系,即使你真的很喜欢他们的音乐,或许你喜欢的原因也是不对的。”音乐教育与人类音乐学虽然用不同的视角看待音乐,但是他们都意识到可以通过音乐来了解人、表达生命、张扬传统文化。

第二方面:“音乐教育与人类音乐学的动力问题”。他认为音乐是在文化中确立并表达文化关系的阵地,因此音乐教育应该注重音乐在道德感、文化感和民族感的体现上。而理解一种文化的传达方式对于理解音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类音乐学也应该注重在不同文化中人们的学习和传授音乐的方式。

第三方面:“音乐世界的本质问题”。他认为音乐的本质便是体现文化,与文化互动、融合,而文化的融合则决定音乐世界“多样性”的本质。每个社会对音乐世界都有自己的观念,而且会以自己的方式去诠释这个世界,因而就产生了很多不同的声音和多样性的音乐理念。他提出:“我们已经不再坚守这样的理念:认为只有辉煌的欧洲古典音乐才是音乐领域传播的主流,其他的民间音乐和流行音乐都应该被驱逐出我们的‘乌托邦的观点。这样偏颇性的观念在现代社会要不断予以修正和改变。国际音乐教育协会不再需要每个人都必须理解巴赫和贝多芬,这一陈旧的观点与模式将束缚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发展与传播。” 1991年在韩国首尔的会议中指出,音乐的本质是用大量无关的音乐充满音乐的世界。重点是:音乐虽然是普遍存在的,但它并不是人类共同的语言。布鲁诺提出这样一个观点:音乐是一种文化的混血儿。他认为,世界音乐并不总是一致的,世界的音乐有一个巨大的多样性,这来自于他们互相冲突的不同声音和不同的音乐思想的多样性。他指出,各种社会都具有不同的音乐理念。他向学校教师提出了一些值得考虑的问题:我们作为音乐教育家,是否应该更专注于各种音乐之间的差异呢?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我们希望的世界各国人民和睦相处的同时,在音乐的和谐中就可以表现为对音乐之间相互区别的理解呢?

第四方面:“传统和真实的重要性问题”。他认为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衡量音乐的真实性和传统性。以记谱法和口耳相传的学习方式为例,口耳相传是传统的音乐学习能力,能带来音乐上的流动性和多变性,而在记谱式传播中则丧失这些。所以在现阶段的音乐教育中,积极探索并开阔学生的音乐视野,让学生亲身体会多种学习方法尤为重要。

第五方面:“理解文化上的音乐的重要性问题”。他把艺术看作是人们诠释世界的方法,认为世界上不同文化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发展自己的音乐。因此每个音乐种类都是独特的文化产物,都值得我们去研究。同时,每个音乐文化事项都是平等的,都需要我们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学习和研究。布鲁诺先生引用了一位大师举的一个非常有趣的例子:大厦里清洁工人骨子里隐藏的一些东西,往往与你并不相干。对于我们来讲,我们所面临的局限性就是我们是外人。在世界各族中,人民已经开始发展培养自己的人类音乐学家,而后者则主要是学习他们的母语音乐。学者们注重在自己国家的一亩三分地上搞研究,布鲁诺指出:当然,我们需要鼓励所有国家的积极从自己的文化环境中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我们应当共享我们所有一切知识和技术。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鼓励所有的学者都积极主动的了解自己的音乐文化,但不能放弃任何一个相互交流的机会与平台。

第六方面:“人类音乐学家为人们所做的贡献问题”。他认为人类音乐学家的研究工作为音乐教学提供理论基础,为很多音乐事项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同时人类音乐学家也从事许多音乐教育与发展的工作,并提倡以平等的立场作为研究和教学的出发点,帮助了许多文化的音乐家,用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教学组织、音乐会以及巡演等活动。

最后,布鲁诺·内特尔教授指出:所有的音乐都是平等的。在世界范围领域,不同的音乐文化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去发展自己的音乐。正在开展各种文化的现代化阶段,他们是在相互接触、相互吸收和融合中构成了一个新的真实性的过程。对于世界上为什么还有很多音乐家争先学习西方古典音乐这一问题,布鲁诺教授回答:“这和政治、经济、文化价值的变化有着密切相关的因素。”甚至还提到,音乐在不同的社会的目的,对音乐的概念,根据个人的文化差异有所不同。以平等的位置为起点,积极创新并研究教学是最周全的抉择。布鲁诺先生以源自美国的皮约特歌曲、澳大利亚的民迪吉里杜歌曲、匈牙利旧风格歌曲、波斯萨恩蒂厄琴音乐、小提琴协奏曲(莫扎特5号)、南印度的庄严经论等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各个民族极富特色的音乐曲例作为充分论据来论证他的观点,让在座的每一个人都享受了一场回味无穷的视听盛宴。

布鲁诺·内特尔教授精彩的学术讲座传递了国际音乐教育领域最前沿的理念及学术研究成果,全方位地推动了世界多元文化音乐和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各种形式及不同的侧面和角度对音乐艺术实践和音乐教育教学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共同促进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平等与和谐的发展,不仅为多文化音乐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夯实的基础,更为促进世界的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开辟了新的视野。透过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我们可以看到世界范围内多元文化的发展热潮,并探析出音乐中好异型与恶异型问题的存在,这表明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基础教育实施中的不足,面对国际趋势,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发展之路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会议是跨越一个世纪的东西方音乐教育的碰撞与融合的历史性的转折点,为中国音乐教育的长远发展开辟了崭新的乐章,也从侧面反映了中国音乐教育势力的不断强大以及世界音乐教育界对中国音乐教育的关注。这不仅促进了人类音乐文化的进步,更为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奠定了夯实的基础,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参考文献:

[1]管建华. 世纪之交——中国音乐教育与世界音乐教育[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

[2]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编辑部编. 音乐教育的国际对话[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8).

[3]管建华. 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4).

[4]马达.20世纪中国学校音乐教育[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5]魏煌.对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文化思考[J].音乐研究,2002(1).

[6]管建华. 世界策略与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思考[J].中国音乐(季刊), 2005(2).

[7]丁爱华.从美、德、日三国学校音乐欣赏教育看我国音乐欣赏教育改革[J].艺术百家,2008(4).

[8]【美】胡迪耶.梅纽因.冷杉译.人类的音乐[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39] 【美】 Charles 著,张莉莉、张学文等译.教育研究导论[M]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3(4).

[9]【美】贝尔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10]【美】威廉.M安德森,曹清水等译.音乐教育的多元文化视野[M]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4.教授职称评审述职报告 篇四

(2010年修订)

评定标准:高等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广博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显著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以上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本科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近5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或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授予权高校的申报者未满45周岁,其他高校的申报者未满40周岁,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A级)考试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的第一、二、三款,专职辅导员只需具备第四款:

一、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二、担任过1届以上研究生导师;或独立讲授过1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或指导过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2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三、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获得结题证书;或在本学科领域主持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项目,取得多项成果;发表(出版)多篇(部)学术论文(著作),或创作、设计、展演多项高水平艺术作品,或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重大体育、艺术比赛获得突出成绩。

四、专职学生辅导员指导学生就业和参与组织省(部)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独立讲授2门以上相关思想政治教育课或专业课;指导青年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并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或获得结题证书,或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主持开展科学研究,取得多项成果或发表(出版)多篇(部)学术论文(著作)。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成绩为B级(良好)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在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上取得突出成绩(担任自治区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要成员、示范性实训基地主要成员、优质专业主要成员、优秀教学团队主要成员)。

二、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三、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星火奖、或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三等奖以上;或获省(部)级上述奖项二等奖以上。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解决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并已推广应用,获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一等奖,或二等奖2项。

六、艺术类技术专业人员参加省(部)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二等奖以上;或主持(或主要完成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或公开举办高水平的个人专业展演(画展、设计展、音乐会等);或指导的学生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二等奖以上。

七、体育类专业人员参加或指导学生在省(部)级以上体育赛事获前6名(二等奖以上);或担任省(部)级体育赛事裁判长以上职务。

八、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至少近5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本人获得或所带班级、团支部等学生团体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款,同时具备二—七款之一者:

一、在公开出版物发表2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二、年均授课24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著作:理工类4篇(部),文科类5篇(部)。

三、年均授课150-23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5篇(部),文科类6篇(部)。

四、年均授课149计划学时以下者,论文、著作:理工类6篇(部),文科类7篇(部)。

五、艺术类专业人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4篇(部);或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2篇(部)并提交艺术作品5件(公开发表,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展演)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三等奖以上。

六、体育类专业人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4篇(部);或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2篇(部)并作为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体育赛事获前8名(三等奖以上)或参加自治区级体育赛事获前3名(一等奖以上)。

七、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5篇(部)。第十条 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考核优秀1次以上;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或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不具备工作资历条件但特别优秀的,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或星火奖、或教学成果奖或其他国家级专业奖。

(二)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社会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或星火奖、或铜鼓奖或其他专业奖一等奖。

(三)获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优秀教师、或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或五一劳动奖章。

(四)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在所研究的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第一完成人,2位同行教授书面鉴定),回国后继续该领域研究,并有较大进展者。

二、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

(一)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社会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或星火奖等奖项二等奖、或省(部)级其它专业奖二等奖。

(二)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三)在第九条要求的基础上,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权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理工类增加3篇(部)、文科类增加4篇(部)、体育和艺术类增加2篇(部)。

(四)艺术类专业人员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一等奖以上。

(五)体育类专业人员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赛事获前3名(或一等奖)。

(六)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社会服务中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年纯利润达5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报高等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以本评审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年均授课不足60计划学时者,不能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五)自治区级科研项目(课题),是指自治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及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六)体育类“国家级赛事”、“自治区级赛事”、“市级赛事”:

1、“国家级赛事”是指全国运动会、全国民族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

2、“自治区级赛事”是指全区运动会、全区民族运动会、全区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由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举办的全区性单项体育比赛。

(七)艺术类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自治区级专业比赛(展演):是指由国家、自治区教育、宣传、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高水平专业比赛;或是由自治区级以上各专业协会、电视台等单位举办并经相关同行公认的有较高社会影响的专业比赛。

(八)著作、论文的要求:“著作”是指公开出版(有ISBN书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译著或教材、艺术专业作品集、音乐及舞蹈展演光盘(独著、主编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专著、译著3万字以上,教材10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2篇在国外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 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独著,15万字以上)1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九)本条件中,“国外权威刊物”是指: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收录证明;“国内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写,北京大学出版)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中的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010年修订)

评定标准:高等学校副教授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起骨干作用,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本科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近5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从发现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三)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一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

二、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授予权高校的申报者未满40周岁,其他高校的申报者未满35周岁,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考试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的第一、二、三款,专职辅导员只需具备第四款:

一、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二、任现职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学习1年以上,或协助指导过研究生。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自治区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研究、开发并取得一定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四、专职学生辅导员指导学生就业和组织校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开发并取得一定成果;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成绩为B级(良好)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在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上取得成绩(担任自治区级精品课程主要成员、示范性实训基地主要成员、优质专业主要成员、优秀教学团队主要成员)。

二、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三、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奖、或社会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星火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获市(厅)级上述奖项一等奖以上。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

五、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解决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通过市(厅)级以上鉴定,并已推广应用,获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二等奖以上或三等奖2项。

七、艺术类专业人员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三等奖以上;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市(厅)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或公开举办高水平的个人专业展演(画展、设计展、音乐会等);或指导学生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三等奖以上。

八、体育类专业人员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体育赛事获前8名(三等奖以上);或担任自治区级体育赛事副裁判长以上职务。

九、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至少近3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本人获得或所带班级、团支部等学生团体获得市(厅)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市(厅)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款,同时具备二—七款之一者:

一、在公开出版物发表1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二、年均授课24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著作:理工类3篇(部),文科类4篇(部)。

三、年均授课150-23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4篇(部),文科类5篇(部)。

四、年均授课149计划学时以下者,论文、著作:理工类5篇(部),文科类6篇(部)。

五、艺术类专业人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3篇(部);或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2篇(部)并提交艺术作品3件(公开发表,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展演)奖励)或指导学生获自治级以上专业比赛(展演)二等奖以上。

六、体育类专业人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3篇(部);或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2篇(部)并作为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以上赛事获前6名(二等奖以上)。

七、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4篇(部)。第十条 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考核优秀1次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工作资历条件但特别优秀的,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或星火奖、或教学成果奖或其他国家级专业奖。

(二)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社会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或星火奖、或铜鼓奖二等奖以上;或其他款专业奖二等奖以上。

(三)获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优秀教师、或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或五一劳动奖章者。

(四)具有博士学位,在所从事的该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第一完成人,2位同行教授书面鉴定)。

二、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

(一)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社会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或星火奖;或其它自治区级专业奖三等奖以上。

(二)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

(三)在第九条要求的基础上,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权威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理工类增加2篇(部)、文科类增加3篇(部)、体育和艺术类增加1篇(部)。

(四)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三等奖以上或在自治区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一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自治区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一等奖以上。

(五)体育类专业人员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赛事获前3名(或一等奖)。

(六)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社会服务中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年纯利润达3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评审条件者,可申报高等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评审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以本评审条件为准。

三、本评审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评审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本评审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年均授课不足60计划学时者,不能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五)自治区级科研项目(课题),是指自治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及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六)体育类“国家级赛事”、“自治区级赛事”、“市级赛事”:

1、“国家级赛事”是指全国运动会、全国民族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

2、“自治区级赛事”是指全区运动会、全区民族运动会、全区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由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举办的全区性单项体育比赛。

(七)艺术类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自治区级专业比赛(展演):是指由国家、自治区教育、宣传、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高水平专业比赛;或是由自治区级以上各专业协会、电视台等单位举办并经相关同行公认的有较高社会影响的专业比赛。

(八)著作、论文的要求:“著作”是指公开出版(有ISBN书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译著或教材、艺术专业作品集、音乐及舞蹈展演光盘(独著、主编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专著、译著2万字以上,教材8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在国外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 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独著,15字以上)1部。

5.教授职称评审述职报告 篇五

(含研究员、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等)评审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下简称“二级岗位”)、三级岗位(以下简称“三级岗位”)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和总量控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管委分别管理。全省二级岗位和省属单位三级岗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管理。各地三级岗位由各市(州)、管委会负责管理。

第三条二、三级岗位总量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体控制目标及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确定。

二、三级岗位原则上在规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职责任务、事业发展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综合因素核定到事业单位。

第四条二、三级岗位有明确的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和具体的任职条件。第五条二、三级岗位人员的聘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鼓励创业、创新和创造。

第二章

岗位设置的条件及数额

第六条二、三级岗位的设置按管理权限,由省、市(州)、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第七条

省直属综合性、具有高知识结构特征的科研院所和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可设二级岗位,岗位核定的数额应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岗位总数的10%。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省直部门所属具有较高知识结构特征的科研院所;批准设置病床数1000张以上大型综合医院;大型疾病控制中心;市(州)所属综合性,具有较高知识结构特征的科研院所或相当于上述科研院所的事业单位可设三级岗位,岗位核定的数额应不超过本单位正高级岗位总数的40%。

第八条

不符合设置二、三级岗位条件的单位,如具备符合二、三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申请设置二、三级特设岗位。

省直属、省直部门所属单位特设的二、三级岗位核定的数额应不超过申请单位正高级岗位总数8%和30%。各市(州)、管委会所属单位特设的二级岗位核定的数额应不超过当地正高级岗位总数的5%。

第九条

各市(州)、管委会所属单位特设的三级岗位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实施办法,设置的总数不应超过当地正高级岗位总数的20%,设置情况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第十条

各单位特设的二、三级岗位为单位临时性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分别占用本单位正常核定的三级或四级岗位。聘任的高层次人才由于各种调离聘任岗位后,特设岗位随即取消。

第三章

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

二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者,并同时符合下列人才类和奖项类两类条件

(一)人才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973”计划课题负责人,或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负责人;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3.省高级专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4.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5.其他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享有盛誉,被公认为一流人才。

(二)奖项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以上奖项;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4.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5.获得国家部委(局)颁发全国性的文化艺术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个人文化艺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6.与上述奖项相当的其他类行业或专业奖项获得者。

二、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足10年,已满5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人才类和奖项类两类条件:

(一)人才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或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新(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5.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6.省拔尖创新人才(一、二层次)人选;7.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8.国家级教学名师;9.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A类)获得者;10.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或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12.重点引进的本行业本领域发展急需和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13.其他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二)奖项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十)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2.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4.与上述奖项相当的其他类行业或专业奖项获得者。第十二条

三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省属及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基本条件: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同时符合第十一条第一款人才类和奖项类两类条件。市(州)、管委会,县(市、区)所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基本条件参照上述条件由各市(州)、管委会自行制定。

第四章 岗位聘任

第十三条

设置二、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限额内,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1.在本单位公布二、三级岗位竞聘数额及条件;

2.符合二、三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

3.单位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公示后,报主管部门;

4.主管部门复核单位推荐意见,逐级推荐上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按照管理权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核准各单位二、三级岗位的聘任人员;

6.各单位办理聘任手续并兑现相关待遇。

第十四条

各单位二、三级岗位聘任情况需由省直属单位、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市(州)、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五章 考核与聘用管理

第十五条

经核准的二、三级岗位聘任人员,根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事业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二、三级岗位聘任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或聘用合同有关约定,以及科研成果、重大项目、创新创造为主要依据。考核分为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二、三级岗位聘任人员每个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予以一年的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续聘,仍为基本称职的,应予低聘或解聘;不称职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第十八条二、三级岗位聘任人员聘期内在我省范围内工作变动的,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调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报经主管部门予以解聘,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一)不再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二)调往省外工作的;

(三)未经组织同意,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受到刑事拘留以上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其他原因不宜再继续聘任二、三级岗位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6.教授年度述职报告 篇六

大家好!

20xx年以来,担任了xx个班次,xxxx名学生,xxxx学时的主讲任务,年均主讲xxx学时。其中,计划内教学xx个班次,xxx名学生,xxxx学时,年均主讲达xxx学时。《xx理论》教学经验在国家教育部理论教学经验交流会和全国青年学习理论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介绍,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教育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学校优秀合格课程。发表论文43篇,出版专著7部,累计撰稿达xx多万字。在省内外作专题报告40多场次,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回顾整个,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理论,牢固地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

五年来,能把“真信马列,真学马列,真讲马列,真干马列”,作为培养自己的政治素养的基本准则和一生追求的奋斗目标,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一是认真学习马列和著作。如对《共产党宣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国家与革命》等马列经典著作,进行了反复学习和研究,不断加深了对基本原理的理解。潜心研究《文逊和著作,为《理论概论》教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矗对以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作出的每一个重要战略部署,都能认真学习和领会,并把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治党治国的方略纳入《理论》教学体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充分发挥了政治理论的教育功能。

二是积极参加“三讲”和“三个代表”的教育。积极主动地参加揭批“”的斗争,举办了“崇尚科学,揭露邪教本质”讲座,认真宣传党的政策,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是较牢固地树立了爱岗敬业思想,有献身学校教育事业的志向。执教20多年来,尽管三尺讲台,清苦淡泊,但我却和大家一样无怨无悔,在三尺讲台默默耕耘。这是我搞好教学的力量源泉,也是自己治学严谨,善于团结合作,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的重要原因。

二、刻苦钻研业务,及时掌握学科前沿发展趋势

经过进修硕士研究生课程和系统的理论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能独立讲授研究生《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本科生《xx概论》、《xx市场经济概论》《xx经济学评介》、《xx科学概论》、《xx与政策教育》等多门课程。能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独立选取和承担科研课题,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其体会是: 第一,只有刻苦钻研,才能不断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长期以来,自己十分重视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目前已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知识结构:一是较扎实地掌握了政治理论知识;二是基本了解文学知识;三是具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四是基本了解市场经济理论;五是了解世界知识;六是初步了解计算机知识。这样的知识结构,使我能够较快地适应知识的更新和学生的求知欲望,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第二,只有大胆创新,才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创新体现在教学内容上,就是要敢于承担开设新课的任务。1986年以来,我和其他同志一起,先后开出了“社建”课、“国际关系”课、“市场经济”课、“马列文献选读”课、“理论”、“海洋科学概论”等六门新课程。所开课程,都较受学生欢迎,有一门课程获全国高校教学成果二等奖、五门课程获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创新体现在教学方法上,就是要善于研究和运用新手段新方法。近几年来,我注意从幻灯教学向多媒体教学转变;从灌输式教学向启发式、讨论式和提问式教学转变,实践证明,采用新手段、新方法使教学收到了较理想的成效,能够较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坚持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五年来,完成计划内73个班次、xxxx名学生、xxxx学时的主讲任务。在教学中,坚持教学改革,注重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好。多次受到教育部、江苏省委、省政府、学校领导的好评,受到学生欢迎。

一是坚持教学改革,注重教学质量。与单位教学组的同志一道,先后总结了“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增强理论教学的说服力和感召力”等教改经验,在国家教育部理论教学经验交流会和全国青年学习理论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介绍,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教育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先后被评为学校优秀教员2次、学校政治理论课教学先进个人3次。

二是坚持教书育人,注重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我注意发挥政治理论教员的传道、解惑和表率作用,经常深入学生之中和学生们交谈,回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并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教育学生“立身做人”,受到学生的好评,在课堂上常常响起一阵阵掌声。一位学生在评学评教时写道:“生平第一次感到政治课强烈的吸引力”。“学校抢险救灾英雄群体”把我列为全校对他们的成长影响较大的四位教员之一。

三是以行动影响学生,形成师生之间的良性互动。在教学中,我注重用理论的立尝观点和方法教育学生,并注意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言行感染学生,使学生能够真正从跨世纪国家建设的需要出发,不断塑造自我,努力成为新型高素质人才。

四、注重科学研究,运用科研成果推动和促进教学

五年来,发表论文43篇,出版专著7部,累计撰稿达60多万字。其科研成果质量较高,在省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

第一,科学研究方向明确。经过较长时间的摸索,目前科研方向已比较明确。大致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理论的特色研究;二是哲学思想研究;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

想研究;四是理论教学规律的研究,从而为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矗

第二,科学研究针对性强。做到了以教学促科研,不断推动教学的深化。为此,自己往往把学生在教学中反映出来的疑难问题,作为科研的课题。如,目前承担的教育部、江苏省科研课题“东部教育与发展问题研究”,就是当前的热点问题之一。通过研究,不仅拓宽了科研领域,而且加大了教学的深度,提高了教学水平。

第三,科研成果质量较高,在省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五年来,在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9篇。《论社会主义xx的资本经营》、《邓平理论的xx特色》、获xx省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论xxx战略思想》获省科社学会一等奖。所出版的专著《xx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为“国家211工程”重点课题。

五、做好本职工作 不断强化政治教育的社会效益

五年来,能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提高了政治理论教育的社会效益。担任xx省社科学会理事,为学会做了一些工作;担任xx大学、xx大学分院等单位兼职教授,积极配合所聘单位开展工作,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五年来,为学校教职员工、xx大学、xx大学、xx大学、xx委员会、xx研究所等地方科研院所作专题报告70多场,观众达xx万多人次。收到了较显著的效果,受到学校内外的普遍好评。

不足之处,主要是由于教学科研任务较为繁重,有时坐班制度坚持得不够好;同时自己对多媒体的制作及其运用掌握得不够熟练,这有待于下一步继续努力。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

7.教师职称评审述职报告 篇七

从事教师行业,从2003年8月至今,转眼已在XXXXXXX学校工作七年有余。2004年8月,我获得了助理讲师资格。回顾这几年的教育教学生涯,深刻感受到自己对教师行业的热爱,也感受到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种种提高,还有许多的收获。七年来,我努力从多方面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师德方面

身为教师,我深深认识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几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始终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较好的师德修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教书育人的思想。我积极追求上进,通过不断的努力,2008年1月我顺利地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共党员。在学校工作中,我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承担更多的工作,严格按学校要求做好工作。平时关心热爱学生,积极帮助老师解决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积极进行家访与家长沟通,听取家长的意见。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行文明,在具体工作中,从不讽刺挖苦学生,从不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从不从事有偿家教等。在多年的工作中,我不计个人得失,甘于奉献,经常在晚上和周末加班工作,在学校里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教学工作

自任教以来,我主要从事语文学科的教学工作,另外也兼任书法、心理健康等的教学。在这些科目的教学中,我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做好从备课、上课到作业批改等每一个教学环节。在备课工作中,虽然许多内容都是我以前上过多遍的,但是我仍然认真准备,而且每次再备课都有新的认识和体会,我也因此收获许多提高。对于中职学校的学生,备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备学生,我在这方面也是做了很多努力,做到在充分了解学生的情况下来从事教学。在上课过程中,我坚持做到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一是结合学生实际,注重学生的语文基础,注重中职学生的特点。二是严格要求,保证良好的课堂纪律。三是积极提起学生兴趣,不断引导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对于作业批改,尽管学生的作业做得不是很好,但是我都认真去批改。课后,我常常会问一些学生我讲的是否听懂,如果学生表示不太懂,我会在下次课再次讲述,帮助学生认识理解。另外,我也积极研究教学,并积极参加公开课、说课、双高课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几年来,在县市说课比赛、公开课、双高课评比、论文评比、教师比武等活动中,我都取得 了较好的成绩。近年来,还获得了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这是对我工作的最大肯定。

三、班主任工作

任教至今,我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算起来,先后担任了四个班级的班主任,已经送走了三个班的学生。班主任工作是一份需要付出很多的工作,更是一份需要用“心”的工作。在我担任班主任的任何一个班级,我都跟学生和学生家长建立了很深厚的感情,得到了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信任和理解。现在已经毕业的许多学生,依然跟我保持联络,对我很多关心。这让我想到曾经我对学生那么多的关爱是值得的,因为至少,我让学生学会了关爱别人。多年来管理班级,我坚持努力做一个智慧型的班主任,对不同的班级采取的管理方法也有很大不同。比如对07届的会计班,我就采用了自主管理模式,培养出一批有能力、有责任心的班干部,让班干部管理班级的方方面面,效果是非常好的。在具体的班主任工作中,我坚持做到关爱学生,并积极建立学生的信心(因为我面对的绝大多数中职生对自己是缺乏信心的)。事实上,在我的努力下,我所带的班级充满了活力,也取得了很多意想不到的成绩。如,我校参加嘉善县三好杯运动会获得的第一个也是至今仅有的一个单项第一名,是我班级的学生创造的;在嘉善县小杜鹃歌唱比赛中获奖并参加央视七套乡村大世界表演的,也是我班级的学生;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在嘉兴市第四届技能节上,我所带的班级获得了11块奖牌,而全校18个班级总共获得29块奖牌。从这些事实中可以看出,信心对于一个班级、对于学生是多么重要。在班主任工作方面我做的工作很多,也取得很好的效果。

四、其他工作

除了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我在学校还担任了团委、政教、教研室的工作,总体上都比较繁杂,但是我都努力地去做好。首先,我从2007年开始担任学校团委工作,在上级团委和学校党支部领导下,我积极开展各方面团工作,把业余党校、团课教育、入团宣誓、五四活动、清明活动、教师节活动等纳入常规活动日程,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积极对青年进行教育和引导,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团委工作也受到学校领导的好评和进一步重视。其次,我还兼任了学校政教方面的部分工作,对于职业学校,政教工作复杂多头绪,学生管理难度很大,但是我都努力地去完成,以后我也还将兼任政教工作。再次,我还担任了基础教研室的管理工作,教师作为教学第一线,是学校至关重要的一方面,我积极努力地做好 教研室工作,为教师服务,帮助教师排忧解难,受到组内教师的认可和尊重。平时我也积极与组内教师研究探讨教学,大家共同提高。应该说,教学、班主任再加上这些工作,总体的工作量是很大的,但是我作为学校的一名员工,作为一名教师,作为一名党员,我责无旁贷。

五、取得的成绩

2006年:嘉善县职业学校教师说课比赛一等奖;嘉兴市职业学校教师说课比赛三等奖;嘉兴市职教教学案例评比二等奖。

2007年:全国青少年“中国骄傲”读书教育活动优秀指导奖;嘉兴市职业学校青年教师技能比武专业理论知识测试二等奖;嘉兴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硬笔书法”竞赛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嘉兴市职业学校论文评比三等奖;2006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006县教育系统优秀团干部;嘉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二等奖。

2008年:全国青少年“奥运精神伴我成长”读书教育活动优秀指导奖;嘉兴市中等职业学校论文评比三等奖;嘉兴市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比武教案设计比赛二等奖;2007县教育系统优秀团干部;2007县教育系统优秀班主任。

2009年:嘉兴市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节硬笔书法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嘉兴市职教论文评比三等奖;嘉兴市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武专业理论知识测试项目三等奖;嘉兴市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武命题项目二等奖;嘉善县优秀团员;嘉善县中等职业学校“双高课”评比三等奖;嘉善县职业学校教师说课比赛三等奖。

2010年:2009嘉善县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009嘉善县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嘉兴市职教论文评比三等奖。

另外,我所带的班级,在学校多次被评为文明班级,班级学生也多次获得县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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