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日游包车客运服务合同

2024-06-14

北京市一日游包车客运服务合同(8篇)

1.北京市一日游包车客运服务合同 篇一

旅 游 客 运 包 车 合 同

甲方:XXXXX客运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因经营或工作需要,向甲方包(租)车,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租)车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车型旅游客车,车号 浙A______,行驶证核定座位 X。驾驶员姓名____电话_____________,从业服务资格证号 用车时间:从____年杭州至

二、甲方所提供车辆为每位乘客提供足额保险,若发生交通事故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赔偿。

三、包车价格,不含过路、过桥、过渡费,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四、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配合甲方司机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五、合同不得涂改,涂改视为无效。

六、因经营活动情况有变造成违约,双方协商解决。

七、费用结算方式:费用,隔月结算。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运管部门一份,司机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

2.包车合同 篇二

合同编号____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包车方):山东华亮国际物流公司

乙方(承包方):

一、包车方根据承包方需要,同意将车辆承包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乙方包用的汽车只限于甲方计划用。甲方有调度权,乙方需服从甲方调度安排,否则甲方随时有权利收回乙方承包车辆,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要负责对所包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包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提前10日前向甲方提出协商,否则甲方会按合同规定期限将车调回。

五、甲方支付乙方董家口运费每趟元;甲方支付乙方黄岛运费每趟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20日结算运费。

六、所用车辆费用(除车辆保险外)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

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包车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 方:

1.甲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完好无损,各机械性能良好。

2.甲方提供租赁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行车证、营运证、保险单),甲方只承担车辆每年所缴纳的保险,其他如油费、提箱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修理费、车辆保养费、车辆违章等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可以对该承包车辆进行销售,如甲方有购车人员要求验车、看车,乙方需配合验车、看车,如车辆销售成功则该包车合同终止,甲方收回车辆。

4.甲方会不定期对承包车辆进行日常检查,确保车辆完好,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理,如乙方拒不修理,甲方有权将车辆收回。

乙 方:

1.乙方所租赁车辆应严格按本合同签订归还日期归还车辆,(也可提前与甲方联系续约)。

2.乙方需按照甲方调度安排的计划来营运车辆,发现有外出接私活、无正当理由不干计划等行为,乙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需爱护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及时修理车辆的各项问题。

4.乙方在承包车辆期间需承担车辆的油费、提箱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修理费、车辆保养费、车辆违章等费用,甲方除承担车辆保险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个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3.旅游包车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订立旅游(包车)合同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旅游客车:车型为 座空调旅游车,共 辆,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时间,出发地点,路线,包车价格 一辆(含司机一名),车号提前两天告知。

二、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准的旅游(包车)经营资质,符合营运车辆必须达到的安全运输要求。

三、乙方所提供车辆投保道路旅游运输承运人责任险等国家强制的各类保险,为每位乘客提供足额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交通事故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四、乙方提供的司机为乙方工作人员,并经过授权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接送任务。

五、以上旅游(包车)价格,含(不含)过路、过桥、过渡,停车费,油费,不含司机用餐住宿费,由此产生行程内不符的费用以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支付。

六、在行使中因车辆发生抛锚,一时无法修复,则由乙方尽快安排相应车辆,确保完成该次运输任务。

七、在行使过程中,甲方应配合乙方司机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八、乙方司机应按规定路线行使,提供安全、舒适、准时的服务。

九、费用结算方式:1.用车结束后一次性现结给司机;

十、如有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对方承担。

十一、其他需要补充事宜如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出租车包车合同 篇四

1、合同到期时,乙方要将车辆完好的交给甲方。

2、承包期间,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承包期间不能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请人代 住址: 驾驶证号: 住址: 驾驶证号驾。

3、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交通安全、行车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亡及其它经济赔偿,保险除外,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使车辆扣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出租车行业的行规行为,热情为乘客服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使用该出租车进行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业管理规定,确保安全行车。

五、其它约定

1、国家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2、属乙方违反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造成投诉、扣车、扣证、罚款和赔偿,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

3、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进行诉讼程序。

4、乙方负责车辆年检、气瓶年检、计价器年检。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租金: 个月一结,每月租金 元整。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出租车包车合同范文三

出租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车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志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出租车包车合同如下:

1、甲方将证件齐全,正常营运中出租车包给乙方,该出租车车牌为___________,品牌为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

2、乙方在包车营运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如有违章、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有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

3、乙方包车期间每年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商业险不能低于20万元),禁止无保险营运。车辆包车到期乙方交给甲方车辆时,乙方商业保险退回标准以保险公司退回标准为准,强险不退。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包车期间,营运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车、年审、气瓶审验、计价器审验等费用。

5、出租车包车租金为,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交甲方。

6、包车押金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包车期满后,车辆况良好且车上保存证件齐全,甲方足额退给乙方。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

7、本合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将该出租车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8、在包车期间,乙方如果经常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交通事故等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该包车合同并收回出租车及全部证件。

9、该包车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在包车期间,甲方提出卖车,乙方无条件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回押金,终止协议。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包车协议,甲方不退押金。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看过出租车包车合同的人还看了:

1.出租车租车合同范本

2.租车服务合同范本

3.简单租车合同范本

4.租车服务合同模板

5.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

6.按月租车合同范本3篇

7.公司租车合同范本

8.个人租车协议书范本3篇

5.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篇五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国籍: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单元

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

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

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30日内更换。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七条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供住宅的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八条

乙方对业主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应当与业主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第九条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乙方与业主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业主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

元、【装修保证金】

元、【装修垃圾清运费】

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业主。

第十一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业主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

物业服务收费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十三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第十四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缴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3.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继续使用;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乙方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主共同决定或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业主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关于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的约定见附件七;

6.遵守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8.按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9.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8.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9.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章

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6个月,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业主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七条

业主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约定,经乙方书面催缴,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应当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约定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

规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楼(幢)号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自行车库

机动车车库

幼儿园

文化活动场所

______用房

合计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

部;

扶梯

部。

2.绿化率:

%;

楼间、集中绿地

平方米;

砖石铺装

平方米。

3.区域内市政:

【道路】【楼间甬路】

平方米;

【室外上下水管道】

米;

【沟渠】;

【蓄水池】

个;

【化粪池】

个;

【雨水井】

个;

变配电系统包括;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

个;【草坪灯】

个;【

个;

【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

个;

【污水泵】

个;

【中水及设备系统】;

】。

4.【燃气调压站】;

5.消防设施包括;

6.监控设施包括;

7.避雷设施包括;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

9.电视共用天线;

10.电脑网络线;

11.电讯电话;

12.车道;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

个车位

平方米;

14.自行车库

平方米;

15.垃圾中转站

个;

16.信报箱

个;

17.值班室

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

平方米;

19.。

附件五:

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附件六:

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附件七:

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约定

附件八:

移交资料清单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4.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包括业主名称、建筑面积、联系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7.实测面积报告;

8.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附件九:

6.客运包车协议书 篇六

客运包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租用甲方客运车辆等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包车情况

1.乙方租用甲方_______座客车_____部。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2.乙方乘车人员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起运地点,如乙方起运时间有变化,必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定金作为给付甲方的赔偿。

3.起

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车费用为每车____ 元∕天,____天,合计____元。签订协议时向甲方交纳定金 ____ 元,余款待包车到达约定的返回地点时一次付清。

6.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如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虚开发票,甲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约定时间、地点到达指定位置,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失误,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3.应当按照约定在包车客运服务期限内为乙方提供车辆,保证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车辆均具有相应的营运资质,并为车辆投保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

4.应当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应当为其提供的车辆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并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业安全服务规范要求的客运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6.应当在车厢内明确提示乘车人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7.在运行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人数乘车,如乙方乘车人数超过约定车辆定员,甲方有权拒载,拒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起运时间不得违反国家安全法规定,晚22时至凌晨5时不得始发,否则甲方有权拒载,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承运途中乙方如变更停靠地点、行驶路线或用车天数,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不得与驾驶员私自协商,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增加里程,没有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赔偿双倍运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4.乙方乘车人员不得携带“三品”上车,否则甲方有权拒载,如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乘车人员自行保管物品,如损坏、丢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2.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车号: 负责人:

驾驶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7.旅游客运包车协议书 篇七

甲方(包车方):

乙方(承运方): 上海成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 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事项

1、包车事由:。

2、包车时间: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

3、包车起讫地自市县至市县。为(单、双)程包车,接客上、下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车辆:______座以上。

上述承运车辆的车籍地应在包车起讫地任意一端,且均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并按规定购买了相关保险。

三、包车费用

1、包车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圆整)。

2、包车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保管)费、油费及司机的食宿费用、差旅费用由方负责。

四、结算方式: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

2、甲方应保证乘客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甲方人员不得要求驾驶员违章驾驶。

3、甲方因故取消用车或变更合同事项的,应提前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取得相应的包车客运许可,符合营运相关条件,并配备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起迄地和线路进行承运,不能招揽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3、如包车期间因车辆原因影响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尽快更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完成承运任务,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车辆等承运的,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甲方利用包车从事班车客运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乙方受到处罚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每车复印一份(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随车同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上海成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盖章):代表签名(盖章)

8.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 篇八

年 月 日

开席时间

结束时间

包间名称/就餐位置

就餐方式

□桌饭 桌数 机动桌数 每桌人数

□自助餐 人数 机动比例

菜单

(应见附件)

热菜: 个 主食 道 汤 道

凉菜: 个,点心 道 其他

每桌 元 总价款 元(rmb)

收费服务

项目:

收费服务

金额

元(rmb)

赠送服务

项目:

赠送商品名称:

是否允许自带酒水

□是 自带范围: 收费标准:

□否

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元(rmb)

餐费支付:餐费预付

□定金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不含酒水)的 %(不超过20%),即人民币: 元。

□预付款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不含酒水)的 %,即人民币:

元。

餐费结算

1.甲方预付的定金或预付款结算时冲抵总价款;

2.当餐后甲方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未按时结算用餐费用,或者就损坏的设施设备、餐具等未按时交纳赔偿金的,应按每天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支付方式

□现金 □支票 □信用卡 □银行转帐 □其他

合同变更与解除:订餐事项

变更

如要变更定餐事项,应提前 日通知,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

乙方按甲方实际就餐桌数/人数收取费用,但实际人数少于合同约定的,退餐标准为

其他事项变更

合同解除

1.甲方于就餐前 日(含本日)前解除合同,则:□无权收回定金/□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的违约金;甲方于上述日期后解除合同,则:□无权收回定金/□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的违约金。

2.乙方于上述日期前(含本日)解除合同,则:□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的违约金;乙方于上述日期后解除合同的,则:□双倍返还定金/□收取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

%的违约金。

其他约定:

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订餐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北京市订餐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菜品、服务。2.要求乙方在甲方用餐期间保证环境的整洁、卫生。3.付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正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义务1.按合同约定时间、位置文明就餐。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2.按照合同约定结算用餐费用。若给乙方设施设备、餐具等造成损失的,应在结帐时一并结清。3.甲方如需开展布展等活动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实施。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位置前来用餐。2.要求甲方文明就餐,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要求甲方就餐后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用餐费用。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举办活动期间损坏的设施设备、餐具等予以赔偿。乙方义务1.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用餐场地、菜品及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乙方有义务对其允许的甲方用餐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便利。3.保证甲方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用餐环境安全。4.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 违约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在乙方处就餐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未按时结算用餐费用,或者就损坏的设施设备、餐具等未按时交纳赔偿金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甲方变更订餐主要事项而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乙方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未经乙方允许在餐厅中擅自布展的,应及时清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乙方责任1.乙方变更订餐主要事项而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甲方的,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未按约定提供菜品、服务,或提供的菜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卫生质量标准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为菜品和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身、财产伤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因发生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附件一

菜 单

档次规格

价格

鲜货标准

餐盘标准

备 注

单桌合计

总价

上一篇:高一班主任竞选三分钟演讲稿下一篇:轴对称图形教案及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