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制度质控(12篇)
1.核心制度质控 篇一
病历书写质量三级质控制度
一、科内病历质量一级质控
科主任和病历质量控制员(责任主治医师)负责对科内病历质量的一级检查考核。科内实行逐级检查制度,住院医师或带教老师对实习(进修)医师书写的病案及时进行审查、修正;经治、主治医师、科主任对住院医师书写的病案及时进行审查、修正、签字;科室病历质量控制员负责对每份病案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的有关病案书写规范的要求,逐项检查。
二、病案室负责病历质量的二级监控考核
病案室人员,分别对每份出院病案书写质量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随时通告临床医护人员进行填补和纠正。每月末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在科主任会议上进行反馈,同时报病案管理办公室。
三、病案管理办公室负责病历质量的三级考核
(一)病案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病历书写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病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运行病历书写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到临床科室,同时将检查结果与科室质量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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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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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制度质控 篇二
在这种超强竞争面前, 很多企业都在思考如何构建一种可以长期、可持续保持竞争优势的竞争力, 这种竞争力就是所有企业都期望拥有的核心竞争力。
一、到底什么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日本著名管理学家伊丹敬之就注意到:一些企业在长时间的致力于发展“骨干技术”并以此为基础构筑自己的竞争优势, 这些骨干技术虽然不象辅助技术那样变化多端, 却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竞争优势。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美国著名管理学者普拉哈德和哈默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他们认为, 随着世界的发展变化, 竞争加剧, 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强, 企业的成功不再归功于短暂的或偶然的产品开发或灵机一动的市场策略, 而是一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外在表现。按照他们给出的定义:核心竞争力是能使公司为客户带来特殊利益的一种独有技能或技术。
让我们从竞争的角度看一看到底什么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任何一个企业的价值都要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有市场就有竞争, 企业与企业的竞争最直接的是产品或服务, 好的产品或服务需要好的技术和人来制造或提供, 所以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实质上是企业技术和人的竞争。现在的问题是企业怎样才能创生好的技术和吸引、驻留好的人才?看来仅靠资本和待遇是不够的, 关键还是要有好的制度, 只有制度才能保证企业技术的持续创新和人才作用的最大限度发挥。那么企业怎样才能产生好的制度, 并使好的制度能够在企业发挥作用呢?更深层次的是企业的价值理念, 也就是企业文化。
看来核心竞争力不是某个单方面的东西, 而是一个识别和提供企业竞争优势的系统, 这个系统可以从技术、组织成员的知识和技能、企业制度、企业价值观等四个方面加以衡量。也就是说核心竞争力包含了企业的技术、人才、制度和文化,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直接表现为企业的技术和人才, 更深层次的是企业的制度和文化。
一个优秀的企业, 表面上看是其优秀的业绩, 深层次的是其优秀的制度和文化。大家都很推崇GE的杰克·韦尔奇, GE的成就是因为韦尔奇吗?不可否认, 韦尔奇推动了GE的进步和发展, 但GE不是因为有了韦尔奇才成功的, 其成功就在于它有选拔韦尔奇, 并能够使韦尔奇发挥作用的企业制度。
我们常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这个“规矩”就是制度。制度是先于企业而存在的, 也就是说, 是先有了制度才有了企业, 企业就是各相关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目的、依据相应的制度 (如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 而建立的经济组织。企业设立后也是在一定的制度指引、激励或约束下运行的, 所以, 制度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同企业的组织模式、发展状态不同, 关键就在于他们各自的制度不同。
二、如何让制度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制度和文化一样, 没有实践的文化不能说是企业的文化, 同样, 没有执行的制度也不是企业的制度。可见制度制订易, 执行难。
1. 制定制度时就要考虑执行
我曾经看到一家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 很完善, 也很细致。该企业是一家很重视管理的国有企业, 为了防止考核者在执行考核制度时做“老好人“, 在考核结果上要求强制分布, 也就是说, 考核者必须在被考核对象中分出个三六九等来, 不能搞“一团和气”。并且规定: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为“末等”的员工, 除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降低其职位工资等级外, 还要调离原工作岗位, 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脱岗培训,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如不合格则做辞退处理;年度考核总评结果名列最后一名的员工直接淘汰。
这个制度在设计的时候, 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想了很多办法, 制度设计者费了很大的心思, 但人力资源经理却根本执行不下去, 基本上是摆设。因为制度制定得是很完善, 提出的办法也确实能解决考核中的“老好人”问题, 但关键这家企业是国有企业, 不能把不合格的员工直接辞退或淘汰, 导致制度根本无法执行。可见, 制定制度时一定要考虑它的可执行性, 一定要结合本企业的情况, 找到既解决问题, 又可以执行的办法。
2. 通过学习制度, 达成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
很多企业经常组织各种内部学习和培训, 但很少把制度学习作为一项学习的内容。不仅一般员工不理解甚至不知道制度的具体内容, 而且有些制度执行者也不能对制度准确理解和把握, 于是制度执行起来往往达不到制度的目的和效果。一个制度出台, 不仅制定前要广泛了解企业的管理诉求, 而且制定后要组织员工学习制度, 让企业人对制度有一个全面、准确地理解并达成认同, 特别是企业的领导人和制度的执行者更要学习, 否则领导会成为破坏制度的“楷模”, 制度执行者会根据自己的理解而乱用制度, 最终导致制度走样甚至失效。
3. 切实解决人的责任问题
人的责任问题不解决, 制度再好也没用。很多企业对一些事情在制度上规定得很清楚, 但很多管理者却习惯于请示或报告, 让更高一级的管理者或者老总去审批, 这里可能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领导人喜欢事无巨细, 愿意揽权;另一个就是管理者不想负责任。所以企业中人的责任问题不解决, 制度是执行不好的, 甚至还是人治。有位老总对下属管理者说过这样一段话:不要什么事情总让我批示, 你做主可不可以?你负责, 责任就在你, 做不好我找你, 你只需要给我知会, 有问题我会找你, 没问题你就自己做。他所说的这个主是什么?就是制度和原则, 凡事让老总做主是管理者的一种“阴谋”!这个老总很懂得制度执行的真谛:把责任落实下去, 并且每个人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制度的执行就有了保证。
4. 严惩第一次违反制度的行为
在联想, 开会迟到是不可原谅的事情。柳传志讲:“开会本来是很小的事情, 但因为开会的机会太多, 要是总有人迟到的话, 所有的事情都议不成, 所以我们定了规矩:只要你不请假, 不管多重要的事情, 都不能迟到。迟到了就要罚站, 罚站就一定要站一分钟。罚站的方式是把会停下来, 大家看着你站一分钟, 罚站者有一种默哀似的难受。”在柳传志的描述中, 第一次被罚的是他的一个老领导, 原来是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科技处的处长。他第一次开会迟到了, 柳传志罚他的时候说:“老吴, 今天你赶上了, 你今天就非站不可, 很对不起。”制度执行没有例外, 例外太多, 制度就执行不下去, 每个人都可以寻找到要求例外的理由。第一次破坏制度的行为必须严格按制度处罚, 否则制度执行就越来越宽松, 最后不了了之, 形同虚设。
5.根据环境和企业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和创新制度
3.论制度的核心功能及其实现 篇三
摘要制度的核心功能是为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即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通过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部化等次级功能实现的,而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部化等功能之所以能对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则在于它能对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收益和成本产生影响。因此,一种有效的制度必须据此进行设计与实施。
关键词制度;核心功能;次级功能;激励与约束
中图分类号F064.2文献标识码A
制度的功能是新制度经济学中一个非常基本但又十分重要的问题。科学认识制度的功能对深入认识制度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和有效的制度设计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制度的功能,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家作过不少的论述,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本文拟对此予以梳理,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功能的揭示及其不足
制度的功能是多种多样而且具有层次性的。制度功能的层次性是指制度的功能具有核心功能与次级功能之别,并且制度的核心功能是通过次级功能实现的。最早对制度的功能进行揭示的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他“发现”了交易费用并认为企业制度之所以代替市场就是因为它可以用一个要素所有者之间的长期交易(合约)代替一系列短期市场交易(合约)从而节省交易费用。因此,降低交易费用显然是企业以及其他制度的一项重要功能。
德姆塞茨指出。(产权)制度具有两项重要功能。即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和外部性内在化。他同时认为,外部性内在化功能是一种具有激励功能的功能。他说:“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他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
舒尔茨认为,制度具有5种功能,即提供便利、降低交易费用、提供信息、共担风险和提供公共品(服务)。他说:“制度是某些服务的供给者,它们可以提供便利,便利是货币的特性之一;它们可以提供一种使交易费用降低的合约,如租赁、抵押贷款和期货;它们可以提供信息,正如市场与经济计划所从事的那样;它们可以共担风险,这是保险、公司、合作社及公共社会安全安排的特性之一;它们还可以提供公共品(服务),如学校、高速公路、卫生设施及实验站。”
对于制度的功能。著名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也作了许多论述。他表达了与德姆塞茨相似的观点。即制度具有外部性内部化的功能,并且这一功能可以对人形成一种激励。在他看来,所有能使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即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安排都能形成对人们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的激励。他说:“个人必须受刺激的驱使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应当设计某种机制使社会收益率和私人收益率近乎相等。”在1990年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诺思再次强调了制度的激励功能。他说:“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为了试图解释不同的历史经验以及当今的发达经济、集中计划经济与欠发达经济的经济绩效的差异,如果不将制度中派生的激励结构作为这一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研究对我来说将是一个无结果的试验。……无论是新古典模型还是剥削模型,都为财富最大化游戏者所驾驭,因而它们也由制度激励结构所决定。”在强调制度的激励功能的同时,诺思还认为,制度具有减少不确定性的功能。“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但不一定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
威廉姆森是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创始人。在他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中。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是引起交易成本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他认为。许多合约安排和治理结构都是适应减少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降低交易费用的需要而产生的。当然,除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外,他还从人的有限理性、资产专用性、交易的不确定性、交易的频率和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等方面对引起交易费用上升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林毅夫认为制度具有两种功能。即安全功能和经济功能。他说:“由于人的生命周期和他面对的不确定性,也由于人‘局限于知识、预见、技巧和时间’,人需要用制度来促进他与其他人的合作,从而为确保年幼和年老时的安全作好准备,拉平随时间而变化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并获得对风险和灾难的保障。本文称这些功能为安全功能。制度存在的另一个理由是来自规模经济和外部效果的收益。作为生产单位的个人是太小了,以至于他不能把这些经济中的大部分内在化。为开拓这些收益需要有集体的行动。这些功能本文称为经济功能。正是出于安全和经济两方面的原因,人们才需要彼此交换货品和服务并使制度成为不可或缺。”
柯武刚和史漫飞则认为。制度主要具有以下四种功能:有效协调和信任:保护个人自主领域;防止和化解冲突;权势和选择。
综上所述,对于制度究竟包含哪些功能,新制度经济学家们确实进行了不少的研究。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他们对制度究竟包含哪些功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其次,尽管德姆塞茨和诺思都认识到了激励是制度的一种重要功能。它可以从制度的外部性内部化功能中产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制度功能的层次性与关联性,但这认识毕竟还是很不完整的和初步的。
二、我国学者对制度功能的层次与实现的论述及评价
对以上新制度经济学家有关制度功能的论述加以总结,可以发现他们揭示的制度功能主要有以下十几种:降低交易费用,外部性内在化,提供便利,提供信息,共担风险,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不确定性,安全,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和激励等。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功能是否都是制度的一种独立的功能?还有,是否制度的这些功能在层次上都是一样的?
从表面上看,制度的上述功能都是独立的互不关联的功能,但如果仔细思考就会发现,这些功能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例如,外部性内部化功能和激励功能就有这种关联。很明显,外部性内部化了就可以形成激励,因此,激励功能的形成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外部性内部化为基础的。如前所述,对于这一点,德姆塞茨和诺思都是认识到了的。再看制度提供信息的功能和减少不确定性功能。显然,不确定性的形成主要是因为信息的不完全,因此,提供了信息也就减少了不确定性。还有,减少不确定性功能和安全功能,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功能,减少了不确定性也就增加了安全感,不安全就是因为有不确定性。减少了不确定性还能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预期。最后看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交易费用功能。不确定性是交易费用产生的重要原因,因而,制度减少了不确定性也就降低了交易费用。
制度功能之间的关联性说明了什么?我们认为,这至少意味着两点:第一,上述制度功能在层次上并非完全一致,而是存在层次上的差别。即
是说,有些功能可能是制度的次级功能,有些则是比这种次级功能层次更高的核心功能。第二,有些制度功能可以看做是其他制度功能的隐含物或伴生物,因而可以不把它看做独立的功能。
那么,制度到底有哪些次级功能和核心功能呢?我们先看其他学者的分析。较早认识到制度功能具有层次性的是国内学者张宇燕。他提出了一个制度功能结构图。初步揭示了制度功能的层次性(见图1)。
在张宇燕看来。第一,制度的功能是多种多样的。除了上面新制度经济学家已经提到的一些功能,如减少外部性、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即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不确定性、提供刺激(即激励)和提供信息外,制度还具有所谓“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以及“获得比较利益”的功能。第二,制度的功能是有层次的。其中,减少外部性、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获得比较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减少不确定性是制度的次级功能,而“提供刺激”和“提供有限及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是制度的核心功能。或者说,制度的减少外部性、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获得比较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减少不确定性等次级功能,共同具有“提供刺激”和“提供有限及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的核心功能。或者进一步说,制度的“提供刺激”和“提供有限及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功能需要通过减少外部性、带来规模效益、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获得比较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对离经叛道行为的惩罚、减少不确定性等次级功能来实现。
卢现祥提出了一个与张宇燕的制度功能结构图相似的图示(见图2),其主要区别是,他们对制度的次级功能的看法不同。卢现祥认为。制度的次级功能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提供服务、为合作创造条件、提供激励机制、外部利益内部化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从两位学者对制度功能结构的概括可以看出某些共同点:首先。他们列出的制度次级功能中都包含了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这三种;其次,都把提供刺激和提供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看做是制度的更基本、更核心的功能。
上述两种对制度功能结构的概括虽然有助于人们对制度功能的认识,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先看张宇燕的制度具体功能分析。其主要问题是,把制度功能发挥作用以后产生的结果看成了制度的独立功能,如获得比较利益功能。显然,获得比较利益是交易的好处,只要发生了交易就能获得比较利益,制度能够降低交易费用促进交易,因而制度有助于获得比较利益。那么。这是不是说,获得比较利益是制度的一种独立的功能呢?显然不能,因为,制度获得比较利益这一结果是通过它降低了交易费用才获得的。因而制度获得比较利益的功能不过是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功能的一种隐含物或伴生物,这显然不是制度的一种独立的功能。还有他所说的带来规模效益和带来(非)中性制度效益功能,显然与获得比较利益功能存在相同的问题,因而不应该看做是一种独立的制度功能。
再看卢现祥的制度具体功能分析,其主要问题是,对制度具体功能的分类存在一定的重叠性。例如,卢现祥的分类中把为合作创造条件与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看做是制度的两种不同的功能,实际上两者是制度的同一种功能,因为某些制度正是通过对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抑制而创造了有利于经济合作的条件的。因此。为合作创造了条件也就是指制度抑制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抑制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就为合作创造了条件,二者是密不可分的。还有。卢现祥的分类中把为经济提供服务作为一项独立的功能与制度的其他功能并列也值得商榷。如前所述,制度具有为经济提供服务的功能是舒尔茨首先提出来的。那么,制度的这种功能是不是一种独立的功能呢?实际上并非如此。它不过是基于制度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减弱不确定性等具体功能的一种总结和概括,而不是可以与后者并列的一项独立的功能。另外,将提供激励机制作为制度的次级功能与制度的其他功能并列也值得商榷。实际上,制度的激励功能正是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外部性和减弱不确定性等功能实现的。激励功能(与提供刺激是一回事)是制度的一种更基本、更核心的功能,把它与次级的制度功能并列显然是混淆了制度功能的不同层次。
此外,两位学者的制度功能结构图还存在一个更为严重的缺陷,这就是,它们对制度功能的前后关联性认识不准确,以至于对制度发挥作用的过程和机理认识不清。例如,他们对制度降低交易费用、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这三种制度功能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就不正确。实际上,制度之所以能够降低交易费用,是因为制度抑制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所以,制度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有效的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这两种功能的发挥是制度降低交易费用功能的前提,是先有制度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和提供有效的信息从而使预期成为可能,后有制度对交易费用的降低。可是,在他们的制度功能结构图中,我们看到的是,制度降低交易费用的功能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功能并列,而提供信息的功能则在降低交易费用功能之后,这显然不是对制度功能实现途径的正确揭示。
三、制度核心功能的讨论
在制度的核心功能问题上,笔者与上述两位学者的观点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不同的地方在于,笔者否定“提供有效信息使预期成为可能”是制度的一种核心功能,相同的地方则在于认同其将给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人提供刺激(即激励与约束)作为制度的核心功能。因为,只有受到刺激,他(或她)才会“去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也才会有作为这一活动结果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比较利益的获得、经济的增长等。关于这一点,布罗姆利也作了深刻的论述。他说:“任何一个经济体制的基本任务就是对个人行为形成一个激励集。由此鼓励发明、创新和勤奋以及对别人的信赖并与别人进行合作。通过这些激励,每个人都将受到鼓舞去从事那些对他们有益处的经济活动。但更重要的是,这些活动对整个社会有益。”
现在的问题是,作为一种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的制度是如何实现对人的行为产生刺激(即激励与约束)作用的?换句话说,制度的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怎么实现的?显然,它是通过一些次级功能实现的。但是,与上述两位学者的观点不同,笔者认为,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等这些制度的次级功能并不都具有给经济活动中的主体直接提供激励与约束作用的功能。实际上,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等制度的次级功能之间仍然是有层次的。其中,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确实
具有直接给经济活动的主体提供激励与约束的功能,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功能则更多地是服务于降低交易费用这一制度的次级功能的。或者说,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功能是制度的再次一级的功能。因为,正如威廉姆森所揭示的。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有限信息和不确定性等,是造成交易费用高昂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具有直接给经济活动的主体提供激励与约束的功能呢?
这就需要从经济学关于人的行为的一个基本假定——经济人假定说起。我们知道,这是自亚当·斯密以来,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构建其经济理论时都首先肯定的假定。新制度经济学也是建立在经济人假定基础上的。所谓经济人,就是说,人的行为是自利性的,人的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来自于自身利益要求的驱使。显然,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活动的主体都是经济人。既然人的行为都是自利性的,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必然进行成本一收益比较,并以之作为是否进行某种经济活动的原则。只有收益大于成本的经济活动才是经济人愿意做的。收益大于成本的差额越大,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动力越大,反之则越小。制度作为一种规范人的行为的规则,它要对经济人的行为施加影响,就必须影响经济人进行经济活动的收益和成本。换句话说。作为经济人的主体要得到激励与约束。可以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增加或降低他进行经济活动的成本,二是提高或降低他进行经济活动的收益。显然。只要能够降低他活动的交易费用,也就降低了他活动的成本,而交易费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信息的不完全、交易的频率和不确定性等因素决定的,因此,能够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交易频率(主要指将市场交易内化到企业内交易)的制度就能够降低不确定性并降低交易费用,从而起到激励经济人的作用。当然,对于有害的交易,如毒品交易、走私交易、野生保护动物交易、赌博交易等。政府通过严厉打击,以提高其交易费用,则具有减少和阻止有害交易发生的约束作用。正如埃格特森所说:“国家强制实施所有权会提高个人所拥有的资产价值,这种国家行为构成了市场交换的一个基石。在某些领域。契约执行得不到政府帮助或政府明确禁止占有资产或交换有关资产(如海洛因),高昂的交易成本会限制甚至完全阻止交换。”
从提高经济人的收益方面来看。能够将正外部性内部化的制度显然能够提高经济人从事合乎社会需要的活动的收益,像专利制度、奖励制度等就是通过将一部分发明创新的外部性(社会收益)转化为发明创新者的内部收益,从而达到激励创新的作用;而对负外部性的制造者,通过征税等办法将一部分负外部性内化到生产者身上。则能够起到提高其活动的成本,从而起到约束其行为的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制度给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这一核心功能是通过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和外部性内部化这两种制度的次级功能实现的。而制度的降低(或提高)交易费用功能,则是通过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降低不确定性等制度的再次一级功能实现的。笔者的制度功能结构图如图3所示。
从图3可以看出,制度的激励与约束功能主要通过以下4条途径实现:(1)通过抑制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或者提供有效信息可以起到降低不确定性的作用,这又可以起到降低交易费用进而给经济人提供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市场经济中禁止坑、蒙、拐、骗的法律规则就能起到抑制一部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作用,就能使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合理地预期。从而减弱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达到激励经济人的作用。(2)通过降低不确定性进而降低交易费用,起到提供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的采购制度,就可以直接起到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进而降低交易费用,提供激励与约束的作用。(3)通过直接降低交易费用,达到给经济人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企业纵向一体化可以减少交易的次数和频率,降低交易费用。进而提供激励与约束作用。(4)通过外部性内部化起到激励与约束的作用。例如,通过专利制度、奖励制度和财政补贴,使技术创新者的一部分正外部性内部化,能够起到激励经济人发明创新的作用:而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征税,则具有负外部性内部化的约束作用。
四、启示
4.质控办工作制度 篇四
一、在主管院长、医务部领导下,做好全院临床、医技的医疗、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二、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结合本院实际拟定全院医疗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控制标准及考核办法,经医务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三、严格按照临床、医技、护理各部门质量控制与考核细则,对各类医疗过程及医疗文书进行质检与信息反馈工作。质检认定有缺陷的要限期改正、并定期复核。
四、病区架上病历和急诊留观病历,每周每科抽查不少于一次,抽查率不少于20%;每月抽查一次处方和各项检查申请与挂号单质量;每月抽查一次终末病历,其中死亡病历全部,C、D型病历不少于25%,A、B行病历15%。
五、认真做好每月医疗质量小结,写出书面总结交医务部存档。每月召开一次质量讲评会,将质检中发现的共性缺陷、错误进行通报点评,每季出版一期《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病历质量评比与奖励,每进行一次质量表彰奖励。
六、协助医务部解决有关医疗质量问题。热情接待临床、医技、护理人员查询。”
七、做好认真实施住院医师强化质控训练工作。做到有专人指导,有考试成绩,出科有鉴定等,交医务部备案。
八、按时参加医院行政与质控查房。
5.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 篇五
一、必须按照国家疾病病种分类进行统计、分类、登记;
二、科主任需每月检查一次各类信息归档记录情况;
三、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四、及时准确登记、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计划生育科的各种信息;
五、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建好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六、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七、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八、逐渐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九、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
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医务科,从收集至报剑医务科一般不超过2小时。XX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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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6.科室(一级)出院病历质控制度 篇六
埇桥区中医院
1、每个治疗组每月自查三份出院病历,并将自查得分予以登记:
2、各科住院总医师对出院病历质控进行总结(包括病历书写中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3、医务科对各科自查病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核对;
4、对抽查核对发现的问题(如未自查、自查得分不真实、自查住院号对不上),纳入医疗服务质量考核;
5、医务科对各科未自查病历同时进行抽查评分,与科室自查评分比较,如评分相差率超出3%比例,要在院周会上通报批评;
6、每月5号前,住院总医师将本月的自查评分表及登记本,送医务科检查备案。
附1:住院病人常规辅助检查制度
1、凡是住院病人必须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心电图、胸片(产科除外)、传染病四项(HBsAg、抗HCV、爱滋病抗体、梅毒RPR试验)。
2、外科手术患者加查出凝血、60岁以上患者加查心脏彩超、肺功能等。
3、如病人入院常规辅助检查项目有异常的,在出院前必须有复查和处理。
附2:处罚细则:
凡被查病历属乙级或丙级病历,都将被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同时根据各级医师职责与转正、定级、晋升、聘任及个人奖金挂钩:
1、新分配住院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年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1年转正、定级;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2、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及主治医师(晋升副高医师前):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3、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一年内出现乙级及丙级病历占其职责范围内的病历数5%或以上的,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4、主任医师:出现乙级病历或丙级病历者,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7.核心制度质控 篇七
1 供方医疗费用控制是国际医保改革的基本趋势
自20世纪末以来,医疗费用的急剧增长给世界各国带来很大的财政压力,从而使费用控制成了各国医保制度改革的一大焦点;许多国家积极开展支付制度改革,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膨胀,协调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效率;国际医保改革实践证明,在医疗保险制度下,仅仅依靠需方成本分担制度,并不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持续增长,需要从供需两个方面开展费用控制,特别是利用供方的信息优势强化其医疗费用控制的激励与约束,是国际医疗费用控制的基本趋势。
1.1 供方行为的规范是医疗费用控制的核心
医疗费用控制涉及医疗服务供方、需方与医疗服务购买者等多个利益主体,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于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和支付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供方行为的规范与控制是费用控制的核心。医疗服务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生产与消费同一性、委托与代理、技术与地域垄断等特征,是典型的供方主导下的不完全竞争市场。医疗服务需方(患者)缺乏对医疗服务质量与数量进行合理判断的信息、知识或能力,难以控制医疗服务消费的种类与数量,加之医疗服务需求的不确定性和需求弹性缺乏的特点,使需方在医疗服务中处于完全被动地位。
相反,供方(医院和医生)由于拥有医疗服务供给的专业性和垄断性而处于主导地位,医疗服务消费的数量、质量、价格、规格等主要由供方决定。供方既是医疗需求的提供者,又是医疗需求的创造者,诱导需求等“道德风险”完全可能推动需方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然而,要矫正供方的逐利行为与公益性偏差,需方或支付方需要花费大量的信息或管理成本而难以实现。因此,如何通过激励与约束机制创新,促使供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在诊治过程中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效果”的医疗技术经济原则来开展医疗服务,才能有效降低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水平。显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路径选择理应针对医疗服务供方来构建与实施,才有可能取得显著成效。
1.2 以供方费用控制机制推进卫生资源优化配置
在医疗保险改革中,各国普遍重视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对医疗机构等医疗资源开展优化配置与控制。比如,限制公立医疗机构购置大型贵重设备,能够有效抑制医疗机构过度扩充高费用技术、大型设备的重复购置与无序竞争,是缓解医疗费用上涨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国卫生资源配置依然存在典型的倒三角格局,宏观上缺乏区域卫生规划优化配置,微观上医疗资源配置比例严重失调,导致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医疗费用也居高不下。这是我国长期项目付费制与单纯需方费用控制的结果之一,也使有限的卫生资源严重匮乏与资源浪费并存。因为在项目付费制下,无论区域医疗资源配置还是微观配置,利益导向使卫生资源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大城市、大医院或投向收费标准高的高精尖设备项目上。就医疗机构而言,市场竞争不是靠质量、信誉的竞争,而是趋向高收费项目竞争,这种不良竞争自然导致高技术设备在某些区域重复投资和引进,从而出现过剩浪费与过度医疗现象,这是我国“浪费型医疗”制度的根源。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与预算管理的支付政策导向,有利于建立梯度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基本医疗服务重心下沉,使卫生资源向基层与预防保健配置倾斜,提高医疗资源在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分配与利用的公平性,从而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利用。
1.3 以供方费用控制机制改革“以药补医”格局
在大多数国家及地区,药品收入并不是公立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将“医疗服务”与“药品出售”补偿来源分开,只是因为“医疗服务”普遍亏损,只好“以药补医”。这种补偿格局同补偿机制或补偿渠道无关,应当说同价格管制有关。在全民医保制度下,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的大部分将由医保机构来支付,小部分由患者自付。因此,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问题实际上是医保支付、患者自付和政府补贴三者间的比重问题。而现行的公立医院补偿政策改革重点放在取消药品加成上,无论是“以医养医”抑或“财政养医”的替代性改革,都不应该是改革取向。更重要的是,药品加成取消后,如果政府仅落实相应的财政补偿,而激励机制没有改变,公立医院药价虚高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如果政府补偿水平不与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以及医疗服务收入挂钩,即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又难以调动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积极性。因此,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改革,根本导向在于医保付费制度改革。医保付费制度是一种利益调节杠杆,预付制等支付方式改革,会使医疗机构尽量结余更多医保资金来提高盈利能力,而不是通过出售更多更贵的药品来获利,从而改变医疗机构的盈利模式,使其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最大化地实现患者利益,大处方、高价药等医疗行为必然得以抑制,并使作为付费者的医保机构成为医药服务的有力监督者,这是供方“以药补医”机制改革的必然取向。
1.4 支付制度改革是供方费用控制的重点
由于医保支付制度在补偿机制中具有基金流动阀门的作用,而不同的支付方式对公立医院产生不同的激励和约束导向作用,从而显著影响医疗费用支出水平与增长速度、临床治疗的决策、医疗行为取向、医疗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效率。同时,由于第三方付费和后付费制使医疗服务供需双方预算约束软化,而医疗保险的实施又降低了需方对费用的敏感性,带来供需双方的过度消费倾向,从而降低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因此,世界各国普遍把完善合理的支付方式作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的重点。医保传统的支付方式是按服务项目后付制,这一方式具有诱导供方增加不必要服务项目或服务量,以获得更多费用偿付的逐利导向,而医保机构作为医疗服务付费的第三方,只能对医疗服务进行事后支付,难以有效规范供方医疗行为并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据国外文献,卫生费用上涨的12%是由按服务项目后付制引起的,而预付制的实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具有重要作用,按人头预付与按项目支付相比,人均卫生费用下降10%~40%,住院率下降25%~45%,而门诊次数和平均住院天数基本持平。目前,按病种预付制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竭力推荐的支付方式。各国在医疗保险改革中,对需方医疗费用的控制,主要采取加大免赔额和共负制为主的部分费用分担方法。同时,各国都把医疗费用控制的重点放在供方行为规范与费用控制机制的改革上,而支付制度改革是供方费用控制机制改革的核心,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供方医疗费用控费的主要手段或通行做法。
2 支付制度改革是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关键
补偿机制改革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其改革成败不仅关系到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与可持续发展,也直接关系到民众基本医疗服务的有效保障。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重建医疗机构及医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供方费用控制和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关键。
2.1 医保支付是公立医院成本补偿的主要来源
从国际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来看,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改革不仅逐渐向多元化发展,而且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及地区,包括政府预算尤其医疗保险基金在内的公共筹资是公立医院成本补偿的主要来源。从卫生服务筹资的角度看,各国及地区公立医院主要补偿来源是政府财政补贴尤其是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虽然在不同的卫生体制国家,政府补偿的方式并不相同,但公立医院固定成本和社会功能投入,始终由政府财政补偿,而经常性的运营成本主要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患者根据补偿比例自付一部分费用,至于医保支付与患者自付的相对比重,取决于不同国家医疗保障的水平。
目前,我国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为主体的基本医保制度已经覆盖了95%以上的城乡居民。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到2015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因此,在全民医保下,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结构主要由医保支付、患者自付与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而医保支付即将或者已经成为公立医院主要补偿途径。相应地,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必然成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关键。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就是要把原来的医疗服务供方主导医疗费用的格局改变为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协商谈判,表现为医保机构在协商谈判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从而改变医疗机构的盈利模式,使第三方医保机构成为医疗行为规范与控制的有力监管者。
2.2 以预期付费制为主的支付方式是补偿机制改革的主要趋势
在现代医保市场,由于疾病经济风险与医疗服务供方行为间存在密切关系,特别是医患市场交换关系的不对等,供方主导医疗服务过程并对医疗服务费用的增长具有主导作用。因此,医疗服务供方行为被纳入到医保系统的制度设计中,从而使供方医疗服务利益和医保基金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由需方、供方、支付方组成的三方关系,这是当今社会医保系统构成的基本形式。作为三方关系中关联各方利益的第三方,医保制度充当了医疗费用的关键调节角色,不但要保证医疗服务的有效供给来保障国民的健康权益,还要通过费用支付与分担方式来约束医患行为,以实现医疗资源使用的效益最大化。
在医保支付成为公立医院主要补偿渠道的前提下,医疗服务供方费用控制的主要职责在于医保机构。在世界各国,医保机构主要通过付费方式或补偿机制的不断改革来遏制医疗服务费用,而医保付费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采取各种补偿方式的组合,促使供方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至于具体的补偿水平和补偿方式,主要由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决定。目前,支付制度改革已成为国际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虽然改革方式不尽相同,但均将预期付费制支付方式尤其是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和总额预算制,作为取代传统的按类目预算制与按项目支付的改革措施,以达到约束公立医院医疗成本与适度激励的双重目的。在预期付费制改革主导趋势下,大多数国家及地区在积极进行多种预期付费制支付方式混合或与后付制支付方式混合的形式,以消除单一支付方式的负面效应而追求综合优势。
现阶段,我国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提高医保支付的比重与改革医保支付制度,从而让医保支付标准和补偿水平更具有可控性和可预见性,这也是全球性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主流趋势。
2.3 医保费用的合理控制是基本医保制度持续发展的关键
2010年,我国公立综合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分别是1990年的15.9倍、13.8倍,而同年城乡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990年的12.7倍、8.6倍。目前,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水平超过了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已成为医保制度持续发展的关键。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实行按服务项目付费的后付制,医疗机构收取的费用仅与医疗服务项目紧密相连,不仅缺乏控制医疗费用的正向激励,反而激励其采用多开展项目、大处方等方式获取经济收益,从而背离“在诊治过程中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效果”的医疗技术经济原则,这是造成医疗费用较快上涨的重要原因。在这种支付方式下,医保付费方只是在医疗服务发生后按实际费用进行补偿,医保机构更多的是医疗服务的财务出纳,不仅难以约束诊疗行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能发挥有限,也缺乏对医保资金使用方式和效率的有效管理。
从国际看,从第三方支付者向团体购买者转变是支付制度改革的趋势。随着我国全民医保的到来,医保作为购买者应当是主动的,也是非分散的,有能力通过支付手段对医疗服务供方构建新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改变不合理的医疗行为,从而引领医疗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当然,支付制度改革必然要求医保经办机构转变管理理念、提高管理能力。目前,我国医保服务的专业化尚处于较低阶段,医保机构如何为参保者购买好医药服务,以及如何走向专业化、职业化、竞争化和法人化,是我国全民医保改革所面临的新挑战。
2.4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着力点
全民医保的实现,使参保人群占医院服务对象的比例越来越高甚至全部,相应地,医保基金的补偿将逐步占到医院补偿收入的绝大多数。不同的支付方式对公立医院行为产生不同的激励和约束导向作用,特别是医疗机构与医保机构医疗服务谈判协商机制的建立,使医保机构向医疗机构的费用支付本质上变成一种市场购买关系,支付制度必然影响医保基金在不同医院间的配置,并直接决定医院经营收入乃至生存与发展,从而使两者处于博弈关系中。医疗机构只有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才能从医保支付中获得更多的团购服务补偿,也能从众多患者中获取更多自付费用,从而必然影响到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变化。
首先,通过支付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既能够促进医疗机构自我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又能够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第三方监管,从而促使医院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起健康有效的运行与监管机制。
其次,以预期付费制为主的付费方式,具有培育并完善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和控制费用的功能,对医院内涵式发展具有激励作用,因为一种支付方式预期性成分越多,供方承担的经济风险就越大,其节约资源和控制成本的意识就越强。
第三,由于预期付费制等实施的基本条件是要有明确的疾病诊疗规范,具有病种成本核算的基础,从而有利于促进医院建立按病种等的成本核算体系和相关内部制度,自觉规范、调整医疗服务行为,并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医保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的管理考核机制等,促使医院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从而提高服务竞争力,这正是公立医院改革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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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核心制度质控 篇八
现行制度已丧失全社会实施基础
当下的讨论似乎只局限于是否应该推迟退休这一焦点,没有综合考察目前中国整个退休制度的合理性。中国实行的是法定退休年龄强制退休制度,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辅以因病和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以及部分高级人才的延长工作年龄的制度。5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唯独退休年龄和退休制度没有变化,早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变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不发达,其从业人员数量很小,而国有单位占多数,使得法定退休年龄和强制退休制度能够实施。目前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迅速发展,其从业人员数量迅速增加,强制退休的规定基本上不能在这类经济组织中实施。
当前强制退休的规定似乎只适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11年末全国城镇从业人员3.59亿人。其中,国有单位和除私营企业之外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共1.41亿,也许只有在这部分群体中能够实现法定退休年龄强制退休的规定,但其只占全部城镇从业人员39.24%。此外,我国还有4.05亿乡村从业人员,其中大部分根本不存在退休一说。可见即使能够在对于1.41亿人实施强制退休制度,也只占全国就业人口的18.44%。何况如果要在众多民营企业和外企中将女员工划分为“女干部”和“女工人”身份,在现实中也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
劳动者自身的退休意愿难以维护
当下反对延迟退休的人,主观武断地认为普通劳动者或低收入群体更愿意早退休,这只看到了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有很多普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愿意退休,每年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劳动争议,其中尤其以女性劳动者居多。其实这个问题本质上是关于退休意愿的,目前还没有关于退休意愿问题全面、科学、严谨的调查研究。即便有,也可能由于抽样等各方面原因导致结论并不准确,更何况随着时间、劳动者年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养老金政策等各方面的变化,劳动者的退休意愿也可能发生根本变化。
从理论上分析,退休意愿不仅取决于工资收入,还与工作性质、工作强度、养老金替代率等其他因素有关。即便只从工资收入和养老金水平角度考虑,劳动者也不可能希望提前退休。2011年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37.67元,同比增长14.3%;而参加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仅为1620.21元,不仅绝对数额低,而且养老保险平均替代率仅为45.79%,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到就业人员工资的一半,如果考虑在职人员大量的无法统计的隐性收入的存在,养老金替代率会更低。
不仅如此,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现在的调整完全是随机的绝对数额增加,没有任何制度化的约束能够保障养老金水平会随着物价和工资的变化而调整。但是如果一个典型的平均人晚退休1年、多缴费1年的话,以目前工资增长速度计算,基础养老金将增加18%,再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晚退休1年养老金水平将至少增加20%。
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劳动者是否还会愿意早退休?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当然一些临近退休的下岗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和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的人员的退休意愿可能是越早越好,但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低收入群体就是希望早退休。
强制退休加大收入差距
正如前文所述,从社会整体来看,强制退休制度只能在一部分群体实施,而在其他群体无法实施,这就是不公平。为什么有的劳动者达到年龄必须离开工作岗位退休在家,而有的劳动者却能够继续工作,仅仅是由于所处经济组织类型不同?
目前法定退休年龄不仅有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还有“干部”与“工人”之间的身份差异,这本身就有悖于公平的价值理念,而且由于养老保险平均替代率较低和目前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对于同龄人而言,早退休者获得的养老金不仅要远远低于晚退休者的在职收入,而且也要低于晚退休者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很多老年人退休后仍继续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但相对于普通劳动者,只有那些在职收入高、社会地位高、拥有较多社会资源的人退休后才更容易找到相对高报酬的工作,这部分人退休后在拿退休金的同时还在就业的现象不仅有违养老金制度设计的初衷,使退休金演变成一种工作以外的额外福利,而且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
改革的重点在于尊重退休意愿
综上所述,即便不考虑平均预期寿命和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即便不考虑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导致的劳动力资源变化的影响,即便不考虑养老金的收支平衡问题,目前以法定退休年龄为核心的强制退休制度也必须进行改革。
考虑到社会整体对延迟退休的不理解和反对意见,改革的重点不应只局限在退休年龄上,而应当将改革的核心转到如何尊重普通劳动者的退休意愿,如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退休时点和领取养老金时点的权利。
在具体改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在当前法定退休年龄强制退休基础上引入弹性机制,在一定时间和年龄范围内允许劳动者个人自主选择退休时机,并缓慢扩大弹性范围(财政供养人口如公务员等仍应执行现行强制退休制度,以避免产生新的社会不公)。
第二,必须保证将来劳动者可以按现行法定退休年龄自主选择退休并且保证养老金待遇水平不降低,从根本上消除当前反对者的担心从而减小改革阻力。
第三,在保持养老金计发办法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加大对延迟申领养老金的奖励机制。养老金待遇计发方面应该做到公开透明,让劳动者能够随时查询不同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为劳动者自主退休决策提供准确参考。
9.检验科质量管理质控失控分析制度 篇九
目的:检验质量是提高医院诊疗基础,直接指导临床工作。因此,检验质量是生命。
为了保证检验质量地准确性,防止检验结果失控,同时纠正失控结果,特制定此方案:
失控管理小组
组长:
丁艳萍
副组长:卫洁
组员:
孔雪芳
刘海清
靳四海
麻琳
一、临检各项检验项目:严格室内质控并均合格,对失控项目积极查找失控原因。如查找试剂质量、质控液是否有问题、仪器稳定性、实验室温度湿度、酸碱度,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尽快纠正失控结果,同时做好失控讨论记录;
二、生化各项检验项目:严格室内质控并均合格,对失控的检验项目要及时纠正,查找出导致失控的原因。如试剂质量、质控液是否有问题、仪器故障、实验室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酸碱度。试管、吸管是否矫正,实验员是否按照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全过程,对查出的相关问题及时改进,同时做好失控讨论记录;
三、免疫各项检验项目:严格执行室间室内质控,对每一项检验都必须有阴、阳对照、空白对照,对失控标本重复检查,查找失控原因。如试剂质量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验温度、时间、酸碱度、标本处理是否合格等。及时纠正失控结果,同时做好失控讨论记录;
四、细菌各项检验项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质量高的检验试剂,对可疑失控标本,查找原因,是否有交叉污染,或标本错误或接种错误,等等及时纠正错误并做好记录。
检验报告的查对制度
一、检查工作人员在收到检验申请单后,逐项查看申请单填
写是否齐全,对缺项或填写不清申请单应退回病房请医生纠正。
二、根据化验单申请要求,需要到临床科室采集标本时,在采集前应严格做好三对:对姓名、对床号、对检验项目,防止差错发生。
三、检验报告单填写要规范,中文形式报告,字迹要清楚、工整,证明正常参考值,不得随意涂改。
四、报告单在发出之前,检验者和复核者应严格审查防止漏报错报,并有检验者和复核者签字同时登记备查,登记本应长期保存。
五、病房及部分门诊检验报告单全科统一发放,每天下午检验报告单经消毒后,送临床各科及门诊咨询台并有下送登记。
六、门诊、病房个别化验单有丢失者,如确需要,应给予查找原始登记,补发检验报告单
检验科物品洗刷消毒制度
各类检验用物品,因使用后污染有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为保证检验人员不受感染,不污染环境,保证检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科物品的洗刷、消毒统一由一人负责,设立专门洗刷消毒间,定期定时对检验物品洗刷和消毒。
二、抽血用一次性注射器和一次性塑料试管,全科统一手机后送焚化炉焚烧消毒。
三、玻璃物品用自来水冲洗后,浸泡硫酸—重铬酸钾清洗液24小时,而后自来水多次冲洗,干烤箱120度4小时烤干消毒。
四、细菌室检验用品使用后高压灭菌(15P20’)自来水冲洗,洗衣粉刷洗,120度4小时烤干消毒。
五、其他不宜泡酸、高温的物品,应先浸泡84消毒液后用自来水冲洗。
六、定期检查物品洗刷消毒质量,不合格物品应重新洗刷消毒。
标本管理制度
一、各种检验标本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留取,不得违反。检验标本分别由病房工作人员和建议人员采取。
二、每日标本要有明确接受登记和处理登记。
三、对于病房采取的标本,检验人员应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应退回病房,并说明退回原因。
四、各种检验标本应在检验报告单发出后方能处理,特殊检验标本应在报告单发出24小时后才能处理。
五、检验后的标本不能随意处置,应根据要求分别给予消毒、灭菌洗涤或焚烧,以防止污染环境和交叉感染。
六、需多个实验室检查的标本,在各实验室传递中要各负其责,保证标本完整到位。
七、血库标本,(病人血样管、献血员血样管)应在输血后十五天方能处理,以便查对。
检验科仪器维护、检查、维修制度
一、各级检验人员应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日常维护方法。爱护仪器,保护仪器正常使用。
二、在使用仪器中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使用仪器中发现故障不能使用时,应立即关机,请维修人员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三、计量用仪器(天平、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应每年鉴定校正一次,取得合格证方能使用。
四、仪器使用人员应维护好仪器,经常擦拭灰尘、污物,清洗管道,按照仪器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五、每年检查一次仪器使用状况,及时排除仪器隐患(此项工作由器械科维修人员负责)。
六、仪器使用时间过长,故障较多而不能排除时,申请报废,予以更新。
七、每日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开机时间、关机时间、运行状况,使用者签字。
生化质控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质控品质量及安全性,检验科各类质控品管实行统一管理。
管理员:靳四海、刘罡 管理规则:
一、质控品统一通过医院招标购买,其管理员严格按照要求保存。
二、各类质控品领取时严格执行领取程序,同时正确按照操作规程使用。
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职责
一、管理小组:
组长:
丁艳萍
组员:
卫洁
麻琳
孔雪芳
黄志军
刘海清
二、目的:落实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并加以实施,对各实验室的消毒标本处理进行监督管理,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消毒。
4、无菌容器内物品在有效期内使用,一经开启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装袋,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5、各种器具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分类处理。
6、报告单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及时洗手。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常规消毒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工作中尽量避免污染,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质量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1、科室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科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全科检验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评比、奖惩。
2、质量管理小组每月不定期抽查检验质量,内容包括检验报告单书写质量,室内室间质量控制开展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试剂和仪器使用情况等。
3、质量管理小组每月组织一次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汇总当月室内、质控检验结果并加以评价。
4、对在质量控制中出现的好人好事、作出突出成绩的实验室或个人提出奖励并表扬,对出现质量差错事故的提出严肃的批评和经济惩罚,5、经常到临床科室听取其对检验科各方面的要求和建议,及时改进和加强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检验质量,满足临床诊疗工作的需要。
检验科下收标本下送报告单制度
为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最大限度的满足临床需要,为此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种血液检验标本由检验科指派专人到临床科室收取,时间为早晨7:20——7:45,标本收取后,由生化室根据检验项目分类,各实验室到生化室取走本室标本。
二、大、小便等体液标本每天早晨由临床科室护工收取后送检验科体液室进行检验。
三、急诊检验报告单一小时报告,报告单检验科派专人送临床科室,或电话报告检验结果。
四、平诊检验当日下午下班前发出报告,全科全部报告单集中于临检室,检验科指派专人送往各临床科室。
六、建立健全实验室室内及室间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参加省市实验室质量评价,以保证检验质量可靠性。
七、积极配合医院的科研、临床诊疗工作的需要,积极开展新项目,提高我院的医疗水平。
10.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试题 篇十
姓名_________科室_________得分_________
一、填空题(共 分,每空1.5分)
1.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______、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______、______、______、用法。
2.查输血单位与血瓶(袋)签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药房配方时,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________,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血型鉴定和交叉配备试验,两人工作时要__________,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5.病理科诊断时,查对编号、_________、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6.针刺治疗时,检查针的数号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___________.二、选择题(共分,每题2分)
1.输血前,需经()查对:。
A、1人B、2人C、3人D、5人
2.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留体腔内。
A、器械护士B、巡诊护士C、器械护士和巡诊护士D、手术医生
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以备必要时查对。
A、6小时B、12小时C、24小时D、3天
4.检验时,查对()、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A、试剂B、姓名C、科室D、检验目的5.影像科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A、住院号B、性别C、部位D、检查目的6.供应室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
A、科室B、用途C、清洁度D、消毒方式
三、判断题(共 分,每空1.5分)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
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3.术后患者送回复苏室、病室或者监护室时,交接双方应再次对患者的基本信
息、生命体征、用药情况进行查对交接。()
4.病理科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5.各种治疗时,耷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6.功能检查科(特殊检查室)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
1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床号 剂量、浓度、时间
2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袋)号、血质量是否相符及配血交叉报告有无凝集。
BCCACC
11.核心制度质控 篇十一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自20世纪80年代起步,发展至今已逾三十年。自2000年起,得益于我国制造业的高速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也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热潮,在相关教育从业者的努力下,高等职业教育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与普通高等教育平分秋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相较于其他方面的建设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制度建设方面所取得的进展仍旧与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2010年由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主旨即职业院校需遵循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及履行公共职能。高职院校要实现现代化的转型发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自身制度建设,已成为必然选择。
而章程作为学校的基本纲领和准则,在规定学校的性质、宗旨、任务、机构、人员构成、内部关系、职责范围、权利义务、活动规则、纪律措施等方面具有权威性的指导作用,是学校制定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因此,科学规范地开展章程建设工作,无疑成为了学校完善制度建设,实现向现代大学管理模式转型的重要一步。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从自身办学实际出发,近年来坚持完善学院章程建设工作,在实践中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为高职院校以章程建设为核心,推进自身制度建设,实现依法治校,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实践理念及路径。
二、章程建设过程中的基本原则
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学院主要坚持和秉承了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从而确保了整体建设方向的一致性与正确性。
1.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将遵循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作为首要原则,以此保证学院章程具有充足合理的法律效力。其中,学院主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作为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的依据,从而确保学院章程的整体规划和设计与国家教育发展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
2.以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为基本原则
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更为显著的自身发展规律,如在办学模式上,强调校企合作,依赖稳定长效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办学理事会作用;在管理体制上,需要协调好政府、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在人才培养上,以培养生产、管理、服务和经营方面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为主。因此学院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这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特性和规律必须得到充分体现,从而保证学院章程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以紧密结合高等职业院校实际为基本原则
每所高等职业院校都有其特性,因此在章程建设中也应坚持紧密结合自身特性的原则,以保证学校章程的可行性。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章程建设中,主要关注自身所处地区的整体产业发展特色和人才需求,学校原有的办学特色及基础,以及常州科教城对于高职教育发展的主要规划,从而把握住了学院发展的优势和特色所在。
4.以保障各利益相关者权益为基本原则
参与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及发展的主体众多,学校在章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的协调及保障,从而确保合作办学方的参与热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章程建设中,充分考虑到了各个办学参与主体的权益和诉求,在章程理念中充分强调共赢,在具体制度建设中以章程为引导,制定了对应的规范及细则,全面保证参与办学各方在争取自身权益的过程中有章可循。
三、开展章程建设的主要路径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将章程建设过程作为梳理学校内部管理结构的重要契机,同时章程建设与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的理念,有效推进了学校的制度化建设。在实践中,学院主要从以下路径出发,开展相关工作。
1.完善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求,学院以依法健全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诸要素为重点,在学院章程中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调整了学术委员会构成与职能,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将不再在学术委员会任职;明确组建校企合作委员会;健全了教代会、学代会民主决策制度;提出成立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此外,为了从体制机制上保证政府、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各方力量对学院办学的实质性参与和支持,确保在办学过程中与区域经济和现代产业无缝对接,学院将建立办学理事会也写进了章程。由此,基本确立了学院的整体治理结构。
2.完善领导体制
为了提升学院的整体治理效率和质量,理顺领导主体权责,学院在章程的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一章中进一步明确阐述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此为依据,制定了《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与行政、书记与院长的职责,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并建立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制定了《党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做到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把好办学方向、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内涵发展的全过程,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得以充分体现。同时,修订完善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调整党委委员分工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得到充分落实。
3.完善学术规范
为了保证学院的学术建设和管理朝着更加专业的方向发展,学院在章程的教育教学管理一章中,明确阐述了学院坚持学术管理独立化的理念,提出学院的所有学术管理工作均由学术委员会统筹负责,确保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使行政管理从繁杂的学术事务中解脱,让学术管理变得更加精细准确。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完善了原有的学术委员会章程。
4.完善民主管理
为了坚持细化民主管理,畅通民主渠道,充分倾听全体师生的心声,学院在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的地位和管理职责,并提出二级学院也应建有相应的二级代表大会制度。
在章程的信息公开制度中,明确师生员工可以通过递交提案的方式向学院提出合理化建议,党委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及师生信箱必须公开,对于师生员工递交的问题限时答复、限时落实。教代会的非常设机构执委会有监督提案执行情况和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听取学院重大事项汇报的权利,同时也有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开的义务。此外,针对接待全院师生来访交流的每周一次的院长接待日活动,也以明确的管理条款予以制度上的保证。
5.完善两级管理
为了保证学院章程的有效实施和落实,致力于不断激发基层办学活力,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学院在章程的机构设置及职责条款中明确了学院的两级管理制度,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权责对等、目标管理和分类考核为原则,把人员岗位聘用、运行经费管理、人员经费分配、资产设备管理、综合绩效考核下放给二级部门,赋予二级部门在人财物方面更多的支配权,实现管理权限重心下移,强化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部门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以此为依据制定并完善了学院的《两级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从而有效激发了二级学院(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了办学活力和办学效益的全面提升。
6.完善章程学习
学院于2014年初启动章程建设和规划工作,2015年12月新章程获江苏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学院于2016年初面向全院全文发布。
为了保证学院在章程建设中贯彻的理念、思路及部分全新的规章制度能够被全体师生理解、领会,政策法规处将学院《章程》分发到全院每一位成员,做到人手一册,并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机会,就《章程》的发布、学习、贯彻向全体代表做解读。学院校园网在首页醒目开设《章程》专栏,便于全院师生学习和下载。学院官方微信开设专题,用通俗易懂的图文形式对《章程》进行解读。学院还邀请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专家来学院开设专题讲座,围绕《章程》建设对高校法治化建设的核心作用来阐述学院章程的建设意义。学院主要职能部门在新职工入职培训班、学生干部培训班开设专题讲座,进行章程学习宣传,并分赴二级学院,与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学习和解读《章程》,提升广大教职员工对《章程》的理解和认识程度。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章程建设为核心,逐步建立健全了以“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为特色的治理结构,有效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依法治学工作,将学院各项改革发展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形成了学院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发展局面。
12.核心制度质控 篇十二
1 市场经济不会“均贫富”,贫富分化是市场经济合乎逻辑的结果
现阶段分析中国的分配问题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这是探讨的前提。市场经济假设市场提供的资源相对于需求永远稀缺,市场就是为人们公平争夺稀缺资源而设计的平台。市场经济的灵魂和精髓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中实现整个社会生产效率的提升,它假定每个市场参与者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这些“经济人”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中自由竞争,由此最大化全社会生产效率,增进全社会的财富总量。在古典经济学的这种模式中,“经济人”被假设成能力完全等同的人:同等的年龄、同等的智商、同等的学历、同等的健康状况…….,但现实世界“经济人”存在年龄、智力、学历、健康等方面的巨大差别,老人与青年、聪明与愚钝、博士与文盲、健壮与残疾者的市场竞争能力截然不同。貌似公平的竞争规则实际上对能力不同的芸芸众生构成的“经济人”是不公平的,能力出众、工作勤奋、身体健康、智力超群的“经济人”必然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而能力不足、好吃懒做、身体孱弱、智力愚钝的“经济人”则很难在竞争中获胜,由此导致即使在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下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也必然导致财富的非均衡分配,所以贫富不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但这种结果是符合崇尚效率的市场法则的。
其实我国古代学者对此有清醒认识。在中国古代思想家的眼中,人的禀赋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智力水平,另一方面是努力程度,后者在经济中的体现就是勤惰与俭侈,而这种截然不同的行为特征也是导致贫富差别的原因所在。《管子》写道:“智者有什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赓本之事……故民利有百倍之失也。”[1]战国时韩非分析说:“今夫与人相善也,无丰年旁入之利,而独以完给者,非力则俭也。与人相善,无饥馑疾疚祸罪之殃,独以贫穷者,非侈则惰也。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2]汉代桑弘羊继承了这种观点,指出:“共其地,居是世也,非有灾害疾疫,独以贫穷,非惰则奢也。无奇业旁入,而犹以富给,非俭则力也。”[3]司马迁也有类似的说法,所谓“巧者有余,拙者不足”,“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 [4]宋朝司马光同样认为,“夫民之所以有贫富者,由其材性愚智不同。富者知识差长,忧深思远,宁劳筋苦骨,恶衣菲食,终不肯取债于人,故其家常有赢余,而不至狼狈也。贫者啙窳偷生,不为远虑,一醉日富,无复赢余,急则取债于人,积不能偿,至于鬻妻卖子,冻馁填沟垫,而不知自悔也。”[5]明清之际的王夫之认为,人与人之间本身是有差别的,人们经济状况的不同大多缘于智愚、巧拙、勤惰之别,“富贵擅之于智力” [6],“狡者日富而拙者日瘠。” [7]
现代经济学家中,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突破了斯密假设,承认了“经济人”竞争起点的不公平,指出:“贫困的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的贫困;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8]
因此,市场经济不存在均贫富,相反追求效率的市场经济必然制造贫富差距。
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但是公正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在当下中国,一个人依法获取与其能力相匹配的财富是符合公正原则的,没有人会认为这不公平。人们对张瑞敏等凭借自己的商业才能、袁隆平等凭借自己的科研才能获得高收入并无意见,尽管他们的高收入也是这个社会贫富差别不断拉大的原因之一。这些人依法获取了与其能力、贡献相匹配的财富,这种财富的获得手段、方式都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因而结果也是公正的。市场经济就是要通过对这些人的物质褒奖鼓励整个社会向他们学习,形成一种鼓励财富创造的社会氛围,所以公正、公开、公平竞争产生的富人不是社会之害,而是社会之福,他们对整个社会产生着巨大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财富的不断增加、经济的不断增长。相反,一个人不聪明又不勤奋,自然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高收入,相反只能获得低收入甚至无收入。如果这样的人也获得与张瑞敏、袁隆平一样的收入,市场经济的制度价值就丧失了,这个社会就不会出现张瑞敏、袁隆平,因为这样的制度安排在反向激励人们不要勤奋工作,因为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如此这个社会就不会有发展和进步。
因此,市场经济的制度本质是崇尚效率,市场经济的分配正义就是通过制造贫富差别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只要我们选择了市场经济,就不要再企盼“有饭同吃,有衣同穿”的均贫富社会。只要每个人的财富来源是合乎法律、合乎道德等人类共同尊奉的规则,其财富就是符合正义原则的,就是公平合理的分配。
2 现实世界分配上的非正义是社会各界不满的根本原因
“经济人”的本性决定了总有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总想寻求法外利益,不惜以违反公序良俗、法律道德为代价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尽管这样的人很有能力,但他们获得的财富难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同。他们的致富不是社会之福,而是社会之祸,因为这种分配不会增加财富总量,只是对他人财富的掠夺。公众认为这种人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取得如此大的份额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制度改革问题的核心在于公正,当今公众之所以对分配问题意见巨大,根本原因不是贫富差距,而是不合理的贫富差距,有人利用种种途径在疯狂攫取公众资源,这是公众愤怒的根源。
当前,不公正的分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2.1 官员滥权腐败
2.1.1 滥用公权
官员掌握公共权力,因工作职能的需要必须经常使用公共资源,公共资源是全体国民的共同财富,不属于任何个人、法人所有,因此公共资源的消费必须基于公共事务。而事实上由于制度的内在缺陷,民众对公共资源的消费很难监管,极少数官员就利用这种制度空隙侵吞公共资源,比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官员以合法的名义使把公共资源消费私人化,凭借对公共资源的支配权、使用权,化公为私,形成对公共资源的侵吞。少数官员收入不高,但却尽享富贵荣华。这种现象显然是民众无法忍受的,这种行为事实上是对公众利益的剥夺,是不公平的。
2.1.2 权力寻租
法理上,官员是民众选出的公仆,民众有权对官员进行监督,但这仅仅是一种理想化的描述。事实上,在现实世界,由于机制体制的缺陷,官员与民众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民众对官员的行为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监督无从谈起。没有了监督,官员对公共权力的运用出现了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私人化的乱象。由于关系错位,没有监督,人的自利本性决定了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完全可以权力寻租,拥权自肥,受贿索贿,以侵害公共利益为代价实现自身财富的膨胀。这种高收入是民众无法忍受的,也是当今民众对贫富差距不满的重要原因之一。
2.2 国企侵占公共利益
意识形态决定了我国必须保留相当数量的国企,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企的职能定位仍是一个模糊的问题。十五大确定的国企改革思路是“抓大放小”,国企原则上退出竞争性领域,只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和命脉行业维持存在。换言之,国企的存在领域基本属于排斥其它资本成分的垄断行业和领域。这些垄断行业和领域原则上不存在竞争,既然不存在竞争,就意味着国企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而是优先考虑公共利益,具有浓郁的公共产品属性。但实际上,现实世界的国企在政府的保护下寻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利用垄断地位全面侵蚀社会公共利益,投资成本由全社会承担,而投资收益由国企职工内部分享。资料显示,国企员工总数仅占全国职工总数的7%,但工资总额却占全国职工总额的50%多。这种高收入显然是不公平的,是民众无法忍受的。
2.3 商人非法牟利
牟利是商人的天性,亚当·斯密曾在《国富论》中说,“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9]这种天性与本能如不加控制,商人将会无法无天、为所欲为,马克思更是在《资本论》中尖锐地指出,“一旦有适当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蠢蠢欲动起来;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10]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是一种从冰到火的革命性的制度变迁,市场经济的制度体系建构是一项浩繁宏大的工程,这种转变中间存在巨大的监管空白,这些空白地带成为中国商人发财致富的天堂乐园,造就了太多的“中国式富人”。即使制度体系渐至完善的今天,这些中国式富人仍然没有树立起对规则的崇敬意识,仍然利用自己庞大的关系网,钻研每一个制度漏洞,寻求超额利润,如偷税漏税、利用国企改制侵占国有资产;更有甚者明知故犯,走私贩毒、制售假冒伪劣。这些行为在我们的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总有部分商人因之获益,这些富人的财富获得方式带有强烈的“原罪”色彩。这些人的这种致富方式为公众所痛恨,显然公众对这种分配是存在巨大成见的。
公众对中国的分配制度不满意,根本的原因在这里。
3 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消除分配制度中的非正义因素,构建公正的分配制度,而不是均贫富
3.1 加大反腐力度,消除腐败因素造成的不公正
当前的权力寻租已经成为我国贫富差距的重要原因,如果不对此加大整治力度,不仅导致贫富分化日趋严重,更重要的是会加剧党和群众之间的不信任,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的合法性。所以中央必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大腐败的预防和惩治力度,建立一支能力突出、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坚决从体制上消除权力腐败的空间。
3.2 规范垄断行业分配,控制垄断行业的不合理收入
作为特定意识形态的产物,我国将长期维持部分国有垄断行业的存在,但国家必须加大对垄断国企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应当规范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分配标准,坚决杜绝垄断行业将本属于全体国民的垄断利润私分,这不仅是对其他国民利益的剥夺,更是对分配正义的破坏。
3.3 消除制度漏洞,建构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商人无祖国”,追逐利润是商人的天性,如果没有外在的约束,任何商人都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作为社会利益代表的政府必须对市场竞争行为进行必要的规制,这种规制主要靠完善市场立法,对市场竞争的每个环节做出必要的规范,对那些违背法律、破坏秩序的市场行为必须进行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有人靠偷税漏税、假冒伪劣等行为致富,这样才能建立起公正的竞争制度,也才能建立起公正的分配秩序。
总之,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绝不会也不能是“均贫富”,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决定的,贫富差距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将会长期存在。但作为社会利益的调节者,国家完全有能力为国民建构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分配环境,从而使各阶层在市场竞争中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实现贫富的和谐相处。
摘要:市场经济的制度局限下不存在“均贫富”的分配制度,当前公众对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满不是贫富差距本身,而是有人破坏分配正义,谋求法外利益,侵害了公众利益。
关键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正分配,均贫富
参考文献
[1]《管子.国蓄》
[2]《韩非子.显学》
[3]《盐铁论.授时》
[4]《史记.货殖列传》
[5]司马光.司马光奏议[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293.
[6]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五[M].北京:中华书局,1975:102.
[7]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5:68.
[8]秦国伟.社会性弱势群体能力贫困及治理——基于阿玛蒂亚.森“可行能力”视角的分析[J].理论界,2010(9):51-57.
[9]斯密.国富论[M].王亚南,郭大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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