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技术要求

2024-06-30

合同技术要求(精选13篇)

1.合同技术要求 篇一

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合同书要求

一、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可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或分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购买,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一式三份(一张绿一张白企业保留、个人保留一张白、学院交一张白)。不能三人购买一份,协议书上有唯一编号。

2、黑色签字笔签订、无涂改。企业和学生字迹要不同,不能完全出自一人字迹签订,也不能出现第三种字迹。每一项信息都要填写,不留白。

3、签订日期需是2012年3月以后(2011年半工半读时签订的无效)。就业协议的有效期是半年,半年后失效,签订劳动合同后换回协议。

4、要盖企业公章(XX专用章、椭圆形方形章子、蓝色章子均不合格),公章上只有企业名称。

5、用人单位意见那一栏里有几项内容必须要填写:试用期从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试用期几个月?什么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每个月待遇是多少?(这几项信息缺一不可)

二、就业合同书:

1、毕业生可在就业当地购买、也可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或分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购买。但必须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制式合同(一本的那种、而不是下载的几张纸或者一张纸、也不可以是企业自己制定的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2、签订日期需是2012年3月以后,最少签订一年,等于说最早截止到2013年3月。上交了就业合同的无需再更换。

3、要盖企业公章(XX专用章、椭圆形方形章子、蓝色章子均不合格),公章上只有企业名称,并且必须有甲乙双方的签字,企业法人的签字不能缺少。

4、黑色签字笔签订,无涂改。不留白,不需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掉,待遇、工作时长、工作性质职务、有效期、试用期、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不得空白。

有疑问可联系学生管理办公室李瑜老师QQ :115131854,2332824,***

2.合同技术要求 篇二

四川唐道军

唐道军同志:

3.散打技术应用规律与要求 篇三

点是指使用方法的进攻点,武术历来就有“上三路,下三路”的“三盘”之说,头为上盘,躯干为中盘,下肢为下盘。躯干与下肢又可分为两点,躯干胸部为上,腹部为下;下肢大腿为上,小腿为下。散打比赛,运动员从头到脚都能被攻击,上至腾空进攻,下至前扫、后扫、地躺打法等,使用动作的空间范围可以说达到了极限程度,进攻不同的点需要不同的技术。围绕进攻点的变化,要掌握与其相适应的进攻方法。例如从进攻方面讲,进攻哪个点容易得分,进攻哪个点容易防守?针对对方身体的每一个局部,自己掌握了哪些进攻方法?自己擅长进攻哪几个点,还是哪几个点自己进攻能力差?点与点之间交叉轮换进攻的能力如何?组合连招中进攻点变化的技巧如何?从防守方面讲,对方采用不同的方法进攻自己的不同部位时,自己有没有相应的防守反击的方法等等,这些都要心中有数,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散打进攻和防守可以利用空间活动范围大的特点,在使用技术时尽量扩大进攻和防守的视野,增加观察、判断、反应的活动范围,提高运动员无序动作操作思维的能力,抓住了点击多变的技术规律,可以有的放矢地促进运动员技术全面发展,充分体现武术散打灵巧多变的技术风格。

线

线,是指技术动作的运行路线。任何一个动作的完成都有路线轨迹,武术散打虽然方法很多,但就其路线轨迹而言,无外乎直线和弧线运动。

直线上的动作主要有直拳、正蹬、侧踹等。直线动作的主要优点是运行距离短、幅度小、速度快。直线又可分为左侧直线、右侧直线、正中直线、左斜直线、右斜直线、上斜直线、下斜直线等。目前,运动员使用直线动作时,大部分都在正中线上运行。久而久之,习以为常,相应的防守和反击正中直线动作的能力同步加强,增加了进攻的难度。如果同一动作在以上所说的多条直线上变化运行,就增加了对方观察判断的难度,使其不易防守和防守反击,扩大了同一动作的使用技巧和功能。研究同一动作不同运行路线、不同角度和高度的变化,可以促进散打技术的丰富和发展。

弧线上的动作主要有勾拳、鞭拳、边腿、扫腿等。弧线动作虽然运行距离长、幅度大,但可以绕开对方的直线动作,以弧线破直线,还可以向两侧进攻。因为预备姿势正面防守比较严密,向两侧进攻可以突然袭击,达到“以迂为直”的效果。在技术训练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直线、弧线动作的不同作用,不断提高散打技术的整体功能。

面,是指比赛时运动员不同的姿势状态。双方在互相攻防格斗动作转换的过程中,身体姿势的朝向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变化,如正面、侧面、背面、前俯、后仰、转身等。

由于散打的预备姿势是正面面对对方,运动员养成了正面使用散打技术的习惯。然而互相格斗时,有相当一部分改变正面面对对方的情况,因此,如果缺乏身体各部位不同面向对方的进攻手段,每次出现这种情况进都调整到预备姿势后,再进攻,将会失去很多进攻得分的机会。

在训练中,应该加强侧面、背面、前俯、后仰、转身等不同姿势状态下进攻的能力培养,提高技术的应用能力。

距,是指双方所处位置的间隔距离。掌握距离变化规律和使用相应技术的能力,是提高散打技术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同一个散打动作 ,双方所处位置的距离不同,使用方法也各异。例如侧踹距离远,可结合上步、插步、盖步、垫步等步法缩短距离而发起进攻。若对方向前,则可后撤或转身以踹腿进攻。

对方进攻、我方闪躲或退防时,闪躲的方向和退防的位置距离,原则上要便于自己使用反击动作。退得太近,躲闪不开;退得太远,躲闪后不便反击,浪费了一次进攻得分的战机。困此,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守,都要培养距离变化的感觉。距离变化掌握不好,即使反击也容易产生空击,无谓地消耗体力。

步法的变化和自身动作的调节,是培养距离感和提高散打技术使用效果的主要途径。训练中,应改变单一定点进攻和等距离进攻的训练手段,多采用变换距离的动态练习方法。

武术散打技术的总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快、长、重、准、稳、无、活、巧八个方面。

快,是指完成动作快速的技术要求。拳谚说:“快打慢”、“拳似流星”、“发腿如射箭”,只有快速地出击,才能达到“先发先中”和“后发先中”的打击效果。快表现在反应快、出招快和位移快三个方面。

反应快,即从观察、判断到操作动作,思维迅速敏捷。主动进攻时,能寻找战机,制造战机,利用时间空当、动作空当,快速出击。防守反击时,对方欲动,就能准确地知道他要发出什么动作,从而进行防守或防守反击,迅速转换战机。

出招快,即动作从起点到开始启动、运行到击中目标,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在使用拳法、腿法、摔法和各种组合连招时,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完成动作的速度与转换动作的速率要快。

位移快,即身体的移动要迅速。散打的击打动作是在不断移动状态中进行的,身体姿势状态移动的方向、距离、角度、位置要恰到好处,这是保证攻击动作效果的前提条件。身体位移主要是通过步法实现的,所谓“步不稳则拳乱,步不快则拳慢”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长,是指完成进攻动作时,具有伸展性的技术要求。长,表现了人体运动的生物力学特征,一个进攻性的动作,在重心、支点稳固的前提下,需要参与活动的各个关节尽量伸展,向前协调运动,这样既扩大了自己火力点的射程范围,又增加了对方发出动作的难度,这就是“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

在技术训练中,不管是做空击练习,还是做击打沙包、手靶、脚靶练习,都要求放长击远,形成良好的动力定型。

重,是指完成动作力量方面的技术要求。中国武术散打比较讲究“以巧取胜”、“以巧制力”,是提倡技术型的打法。但是,这些和动作需要功力并不矛盾。巧,是以整体技术运用的能力而言;重,是对单个动作的力量而言。

散打比赛实践证明,片面追求功力、不全面掌握散打技术不行;掌握了散打技术,动作没有功力也不行。巧与力各有各的功能,它们不是对立的,而是互相统一的。

散打动作需要力量,在技术上要求其根在脚,转换于髋腰,达于拳脚,充分发挥自身的整体合力。在力的表现形式上,要求爆发力和聚合力,力戒僵力。

准,是指动作的力点、参与运动的肌肉收缩是否准确的技术要求。力点是击中对方的接触点,不同的动作有不同的力点要求,力点不准,不但影响动作的有效性,而且容易受伤。任何动作都是以骨骼为杠杆、肌肉为动力完成的,每一个动作,参与动作的主动肌、被动肌和协同肌的收缩力都要求准确,该用力的肌肉用力,不该用力的肌肉不用力,做到机能节省化,并配合正确的呼吸方法,以气催力,做到准确无误。

稳,是指完成动作需要稳定的技术要求。在激烈的对抗中,保持身体的稳定,必须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1.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越大,身体的重心不稳定,不利于控制反作用力。

2.动作击中对方后遇到阻力,在这种情况下,需迅速调节姿势、状态和稳固重心,为发起下一个攻击或防守动作做准备。

3.散打技术虽然有“长”、“重”的技术要求,但必须是在保持身体重心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并尽量避免偏移身体重心的现象,以免给对方造成“四两拨千斤”和“顺手牵羊”的机会。

无,是指动作需要隐蔽性、突发性和没有任何预料的技术要求。所谓预料,是无意识的预先暴露进攻意图的附加动作,这是散打运动员比较容易产生的错误。

常见的预料动作有发力前后呲牙咧嘴、努目动眉、呵呵发声,以及出拳击腿时先回收的习惯等等。即将发出动作之前,任何“欲动”都可以提示对方进行防范,学习散打技术之初,应尽力克服预兆,以免形成错误的动作习惯。

活,是指动作与动作之间快速灵活转换的技术要求。要实现动作的灵活转换,一定要保持正确的身体姿势,脚跟要微微提起,以保持弹性,便于移动;四肢肌肉适度放松,不要僵滞,便于快速启动;身体重心处于两腿之间,便于转换动作;下颏微收,头不偏不倚,中正安舒,便于技术发挥,有利于完成动作的操作思维。

活的技术要求,还涉及到运动员动作的操作能力、步法移动的范围、技术动作的容量和转换动作的能力等。

巧,是指运用技术时要达到方法巧妙的技术要求。散打单个动作各有各的作用,只要符合散打技术原理,每一个动作本身并没有巧妙与否之分。但由于散打动作具有完整性和随机应变的技术特点,因而为散打动作相生相克的巧妙运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丰富的内涵。

4.供电合同补充要求 篇四

1、承包范围:(修改)

(1)一期配电房:环网柜、分支箱——配电房——施工现场各处低压动力配电箱——至各楼电表箱电缆施工接线

(2)二期配电房:环网柜、分支箱——配电房——预留管(配电房外1.5米,北面)

2、检查和返工:(增加)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因甲方检查检验发现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

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3、乙方责任:(增加)

(1)乙方受甲方委托与设计单位联系,全权处理图纸的设计、协调工作,图纸必须具备试运行及竣工后的验收条件。如因图纸设计原因达不到试运

行及竣工后的验收条件,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工期不得顺延。

(2)乙方需对图纸进行会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进行修改。

(3)乙方需提供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清单,需甲方认可,方可采购。如因

价格、质量或其他原因,甲方有权更改承包的方式。

4、工程试运行:

双方责任:(第1条修改)

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行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方

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5.昆山市合同备案要求 篇五

昆住建〔2010〕39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的通 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苏建函科〔2010〕689号)、《昆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昆住建〔2010〕34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备案范围

凡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包括深基坑支护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勘察设计合同后,均应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二、合同备案程序

(一)承接工程设计项目的单位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到昆山市住建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二)承接工程勘察项目的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签订后,在现场作业前3个工作日到昆山市住建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三)合同备案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1.《昆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 2.《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 3.勘察设计合同正式文本(不少于三份);

4.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昆山本地企业或驻昆分支机构可免);

5.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证原件(昆山市勘察设计协会核发);

6.《昆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中所列参加项目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对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7.工程勘察项目应有勘察纲要;

注:①已获取资质核验资格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除了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关有效资质核验证明;②进行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③需旁站监督的勘察项目,应有相应的现场勘察作业监理合同;④委托其他单位承担土工试验或钻探作业的勘察项目,应有相应的分包合同。

(四)合同备案核验以下主要内容:

1.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如工期、价格等),合同签订双方签字、盖章是否遗漏;

2.合同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驻昆分支机构是否通过昆山市住建局核验);

3.参加项目的人员是否为合同承包方的人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4.勘察项目的勘察纲要是否合理;

5.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五)合同备案时限:昆山市住建局总工室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核验,符合备案要求的,在正式合同文本(不少于三份)及《昆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退回改正。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备案单位应在通过合同备案后方可实施勘察设计,且提供的勘察设计合同及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二)对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材料弄虚作假、或勘察设计合同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应查验《昆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未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的项目,不得审查其勘察设计文件。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勘察或设计前及时持相应材料进行重新备案:

1.签订补充合同、原合同中项目规模扩大或增加勘察设计内容的,提交原备案表及补充合同或变更后的合同、变更原因报告书各三份;

2.解除合同的,提交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三份;

3.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发生变化的,提交《昆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参加项目人员情况中只填变动人员)三份、原备案表、变动人员的近期6个月的社保证明;

4.合同备案后1年及以上勘察设计仍未实施的项目。

(五)工程勘察单位应在实施现场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昆山市住建局总工室,报告现场作业的具体地点和作业时间,表式见附件《昆山市工程勘察现场作业报告表》。

(六)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1.昆山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

6.货物运输合同变更要求书 篇六

│ 换装(港)地

收货人

││

├─────────┼─────────┼──────────┤│事项│

│├─┬┴──────┬──┴──┬──────┼──────┬───┤│原│ 起运港(地)│ 托运人 │换装港(地)│到达港(地)│收货人││票├───────┼─────┼──────┼──────┼───┤│据│

││记├───────┼─────┼──────┼──────┼───┤│载│

│托运人确定 │

││事│

货名

│ 件数

包装

├──┬───┤承运 ││项│

│重量│体积 │日期 ││ ├───────┼─────┼──────┼──┴───┼───┤│ │

│├─┴──┬────┴─────┴──────┴──────┴───┤│ 记事 │

│└────┴────────────────────────────┘提出变更单位(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托运人要求变更到达港、换装港和收货人时,可随附提货凭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向到达港或换装港承运人提出,同一运单的货物只能变更一次但不得变更其中的一部分。[货物运输合同变更要求书(共2篇)]篇一:运输合同-运输变更申请书

运输变更申请书

申请变更人名称: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说明〕

托运人在货物起运前,或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需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时,应填写本申请书向承运人提出(也可采用信函、电报等形式)。但是,在货物起运后,在可能的条件下,只允许变更货物到达地或收货人。

[货物运输合同变更要求书(共2篇)] 如承运人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运行路线的,也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并协商一致。

篇二: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甲方:云南中烟工业责任有限公司

乙方:昆明大千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物流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昆明大千运输有限公司负责货物香烟的运输送达。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安全、保质、及时、高效的送达的目的地给收货单位,乙方承诺所从事的运输经营业务具备相关的合法经营及运输资质。

二、甲方双方约定本合同有限期为五年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止以签字盖章知日起全同生效,合同期满前3个月,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订运输合同,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双方应当从新签订运输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运输费用按照乙方实际承运的货物的重量计算,甲方每个月6号出单(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运输费用按月结算。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运输单数给予结80%的运输费用,剩余的20%的运输费用甲方暂扣二个月,作为风险保证金,待二个月期满后,已完成并结算的运输单无货损、财损及其它纠纷,甲方支付任何其保险费用(包括不限于乙方转运、卸货、配送、人工费等费用)。

四、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的《货物明细单据》、《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际运货物无误后,将运货物按照托运单位和甲方的要求运送给收货单位。乙方应当保证收货单位如实地在相关单据上签收,乙方在结算运输费用时应当出具收货单位已签收的相关单据到甲方处进行结算运费。乙方在运送过程中如发出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或其它可能影响货物运输时间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除承担相关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货物起运点:昆明市区范围内(根据货物存放地点确定货物起运点,或者由甲方指定);货物到达地:由甲方确定具体货物到达地点及实际的收货单位。

六、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的通知货物单据,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收货后及时、安全的安排运送货物。除甲方特别要求货物运送期限外,乙方应当在正常、合理的期限内如实发行货物义务。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和单位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运输工具)人员所支付的运费差额、甲方因违约给货主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期内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运送货物的人员、车辆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派出的运输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如发事故或因乙方车辆和人员给甲方或者

人造成的相关物损、财损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乙方承诺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发货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承运货物价值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人及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九、甲方的责任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单位,或需取消运输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或取消货运的要求,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调整相关费用,但在目的地及其所辖区内再增加任何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导致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单位时,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在乙方提交相关结算单据后,在结算日及时支付相应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是相应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单位和指定的地方。

[货物运输合同变更要求书(共2篇)] 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通知或《发货单》后,应根据通知或《发货单》的联系方式及要求到供货单位或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结合《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

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与实际不符同,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协议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向甲方或托运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或送货员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或送货员绝对不可以司客户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报告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发货单》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的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货物及时保管。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违约金为货物值的30%,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托运单位提供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及产地提供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

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在误,应当必须及时甲方联系导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发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单位的,乙方必须将情况如实告知甲方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的过期到达,超过甲方或收货单位所要求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乙方需承担由此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如(地震、红水、漓石流、桥梁、道路断裂、火灾、盗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派专人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或损失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后延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甲方的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1者补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协议形式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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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营养学要求的烹调技术 篇七

从现代科学的眼光看,祖国烹调技术确实相当合理。例如;其一,选择原料很严格。象煨鸡汤多用老母鸡,这暗合于老母鸡肌肉含氮浸出物较多,因而煮出的汤味道格外鲜美,清蒸鸡则多用童子鸡,因其结缔组织少,容易煮烂。其二,加工要求刀法整齐、均匀、大小一致,这样可使原料受热均匀、软硬生熟一致,又如切牛肉丝,要求与肌肉纤维成垂直方向将其切断,因为牛肉肌肉纤维束比较紧密,如此切法,可使其松散,便于煮熟,也使调味品容易入味。其三,配菜上注意多种原料互相配合,使色、香、味均全,此中之巧妙就更加令人绝倒了。

现在,国内外有不少文章介绍祖国的烹调技术,但是,多从调味舶角度谈得比较多,往往忽视了它善于保持食物的营养成分,方便人体摄取的合理性。如果烹调只片面追求味美而不注意提高食物营养成分的体内利用率,其结果势必造成营养素的大量损失,既不利于人体健康,在经济上也是一种浪费。

要知道烹调熟食在人类进化过程中是一大进步。但这并不仅仅因为它可以提供我们美味的食品,而且因为通过烹调加热,可以杀灭食物中的有害微生物和寄生虫,使蛋白质凝固,淀粉加水膨胀和糊化,植物细胞间果胶因而软化,细胞膜破坏,水溶性物质浸出,芳香物质得到挥发。有了这些变化,再加入调味品的调和,就可以既使食物去除原有的腥趣气味,增强味美感,同时也有利于人体消化吸收,提高营养素的体内利用率了。

今天,在现代化的家庭烹调中,我们应该更加有意识地注意提高食物营养素在人体内的利用率,要把营养素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以下介绍的就是日常烹调过程中,食物营养素的损失情况和改进的方法,读者可以参考。

(一)米面类食品。在做米饭时,淘洗过程可使水溶性维生素和无机盐类受到损失,据各方面报导,淘米时硫胺索可损失29~60%;核黄素和尼克酸损失23~25%。各种营养素的损失随搓洗次数,浸泡时间、淘米水温的提高而增加。在煮饭或蒸饭时,核黄索和大部分硫胺素几乎可以全部保存下来,但如将米先煮开,再捞出米饭来蒸,则只能保存17~33%的硫胺素、50%的核黄素。因此,做饭只须将米用水冲洗2~8次即可,并最好采用煮焖饭或缽饭的方法。

煮面条、饺子时,电有部分蛋白质和无机盐,以及30~40%的水溶性维生素转入汤内。如果多蝎一些面、饺汤或用此汤做其它汤喝,即可减少这类营养素的损失。做馒头或烤烙饼不要加过量的碱,因为硫胺素和核黄素在碱性条件下非常容易被破坏。一般用标准面蒸馒头,硫胺素可保存70%,核黄索可保存86%。但做油条时,因为要加碱和高温油炸,可使硫胺素全部破坏,核黄素和尼克酸损失约50%左右,而且所用的油脂,如反复高温处理,脂肪酸会聚合产生环化物,使油脂具有毒性,加热过度的脂肪更有种“酸败味,”使人不愿意食用。特别要注意的是,一旦脂肪加热到500~600℃时,就会产生致癌烃。但一般油炸食品,如温度不超过200℃,烤制过的脂肪对健康并无危害。另外,如果用75%玉米面,加25%黄豆面蒸窝窝头,硫胺素、核黄素、尼克酸则几乎不受损失,只有在加碱条件下,才会被破坏。

(二)蔬菜类;蔬菜主要含有大量水溶性维生素和无机盐。我国人民烹调蔬菜的方法繁多,蔬菜的种类、切的大小,形状、加热方式和时间长短很不相同,因而营养素的变化也有很大差异。如有人试验,黄瓜切成薄片,放置1小时,抗坏血酸损失33~35%,8小时损失41~49%,而一般带有酸性的食物,在洗切和烹调过程中,却对其中的抗坏血酸有一定的保护作用。炒菜时,如先将青菜在开水中煮过,然后捞出挤去汤汁再炒,则损失的维生素和无机盐相当严重,煮菜对抗坏血酸的保存率约为30~50%,但胡萝卜素较稳定,一般情况下很少损失。蔬菜的烹调方法最好是用急火快炒,这样维生素损失少,而且,据国内一些学者的实验观察,抗坏血酸的保存率可达60~70%,胡萝卜素的保存率达到76~94%。如果炒菜时再加以少许淀粉或肉汤,则对蔬菜中的抗坏血酸更具有稳定作用,它可提高抗坏血酸的保存率16~32%。炒菜的锅也要用铁或铝锅,不能用铜锅,因锕锅能促进抗坏血酸氧化而增加其损失。

8.商品房预售合同填写要求说明 篇八

第五条 明确违约责任,选择【已付房价款一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

第七条

(三)资金监管机构:泰安市房产管理局;监管账户名称:公司开户名称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与第十二条逾期交付责任是对等的,开发企业承担的逾期交付责任不能低于买房人承担的逾期付款的责任,违约金的比例应一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一般不超过万分之二;选择退房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应付款的20%。(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十七条。)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证明是交付的硬性条件,相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主要是多出了供水、供热、供电、天然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验收环节。第十条 基础设施中供水、排水、供电、供暖、天然气,如果因政府部门及相关行业单位原因导致未接入或延迟接入的,因买受人入住率、缴费率到不到接入条件的,因买受人阻碍开通验收等非出卖人原因导致不具备使用开通条件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这个一定要写清楚;商业没有天然气的,也要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不能使用市政供热、天然气的,要说明情况。其他配套设施要明确约定交房标准,绿地率能达到多少,非市政道路、车位、车库、物业管理用房、幼儿园登要明确达到使用条件的时间。

第十一条

(二)交付时间应该是取得竣工综合验收证明后。如果不确定交付时间的,建议交付时间延后,可添加‘‘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可以提前办理交付手续。’’的条款。第十三条 如果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建筑误差不可能超过3%,发生超过3%面积变动的,肯定已经发生了设计或者规划变更,所以该条款不允许出现“以实测面积为准,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的自行约定。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规划或者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情形,如果发生未按照预测绘图纸进行施工影响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的情形,都视为规划或者设计变更,应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不退房的,可以进一步约定面积差异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处理,此处可以出现“以实测面积为准,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的约定。

第十六条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 GB50118-2010 十八条 泰安市实行物业质量保证金制度,开发公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此项可以打“X”。如果不打算缴纳该项资金,开发公司必须选择保险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担保证明。

第二十条

(三)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455日内取得该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的明确违约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二十二条 产权属于开发企业的房屋,一定要在此约定好。但是物业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地上停车位均属于全体业主。

规划的车位、车库由开发企业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与业主约定。

利用业主共有部位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委托物业公司统一经营。

第二十七条 如果选第2项的,填‘‘泰安仲裁委员会’’。第二十八条 补充协议设立不可以与主合同冲突,有冲突的以合同为准。

附件四

9.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要求? 篇九

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经理,人事处、科长等直接协商,共同起草。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企业与被招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完备、准确。

10.合同技术要求 篇十

我已经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连续工作了,目前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我不想再跟单位续签合同了,现在我想问,我原来在该企业工作了那么长的时间,合同终止后,单位该不该给我经济补偿?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另外我听说如果国有企业的职工合同到期后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生活费,像我这种情况也可以要求吗?

法律顾问的建议: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像王先生这种情况原工作单位是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意见》第38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可见,除非对于某些特殊工种,国家有特殊政策外,其他如上述情况下的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与通过法定途径裁减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在上述几种情况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都必须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11.农业三项工程项目合同编制要求 篇十一

一、根据目前部分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合同书情况,存在以下问题,请各市、县科教负责同志严格审查各项目单位提交的合同,特别关注一下几点:

1、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要与下发文件一致;

2、项目名称与下发文件一致;

3、项目编号自主填写,与下发文件一致;

4、经费预算要根据下达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要调整经费预算详细支出明细表。

5、项目实施期限统一为2011年7月-2012年12月。

6、在经费预算中,省级财政资金不支持项目管理费、验收费用支出,审计费用不得高于3000元。

7、加强省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环节与技术简化、物化推广的支出,包括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省(国)外优秀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不超过省补资金的30%)、集成创新及试验示范材料补助、试验点补贴、技术资料发放,以及项目实施必需小型仪器设备及其它科技环节上的支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民培训经费分别控制在省补经费的10%内。不得在项目经费中简单对试验点发放农业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土地租赁费用开支。

12.合同技术要求 篇十二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

1.目的:为了建立和维护评审客户的要求、标书和合同的程序,并使客户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得到满足。2.适用范围:

2.1 客户与本实验室达成的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

2.2监督检验、发证检验等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令性任务; 2.3 为履行合同所安排的评审;

2.4 合同履行期间客户提出的必要的修改。3.职责:

3.1 所长与客户签立检验协议,组织对非常规检测合同进行评审,负责解决执行协议所必要的一切人力、信息和物质等资源。

3.2 技术负责人组织为履行合同所实施的一切验证活动。必要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履行合同所安排的一切培训。

3.3 文件管理员应负责保存一切与合同签立、履行有关的一切文件和记录。3.4 监督员负责对检测过程实施监督。

3.5 检验员应按照作业文件和要求开展验证和检测,并填写、编制与检测结果有关的记录和报告。

3.6 技术负责人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4.合同评审政策

4.1 当客户向本所提出常规检测要求时,接待或授权人员应与客户就有关检验要求填写“委托检验单”的有内容,并在授权范围之内与客户签立检验协议。签立后的协议,按照检验工作程序向检验部下达检验工作计划。

4.2 如果客户要求不变,仅需在初期调查阶段或在与客户有一个总协议下对持续进行的例行(常规)工作合同批准时进行评审。

4.3 对于新的(第一次)、复杂重要的或需要采用先进技术的检测任务,则需在充分理解客户要求或合同基础上进行正式细致的评审,且需保存较全面完整的合同签立、评审、执行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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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客户要求、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应在工作开始之前得到解决。5.工作程序

5.1 当客户向本实验室提出非常规的、新的、复杂的、需采用先进技术的、大宗的、特殊要求的检测请求时,实验室的负责人应及时向客户了解要求,并记录客户有关检测的依据、对象、目的、时间、数量、结果等细节要求,必要时应与客户签立检验合同草案。

5.2 技术负责人应就客户的请求起草文件化的程序文件,阐明客户的要求,拟订检测方法。为降低使用方法造成的风险,在拟订检测方法时(包括所涉及到的抽样方法),最好首选国际、国内已经公布的公共标准,专业权威技术杂志,教科书等推荐的方法。当需要由本所制定方法时,技术负责人也应参照上述公共标准所推荐的方法。拟订的检测方法应当便于双方理解和接受。

5.3技术负责人组织本所参加合同履行的相关人员对草拟的合同进行评审,评审应当从以下诸方面着手:

(1)社会效应与法律责任要素;(2)利益和风险要素;(3)技术能力要素;(4)财务要素;(5)合同交付要素;(6)分包要素;

(7)样品要素(包括样品的选定、抽取、运输、保管、制(置)备、安装、准备、返回或处置等);

(8)保密和保护所有权要素;(9)双方放弃权利和要求的声明;(10)传送检测结果的要求;

(11)根据检测结果提供评价意见和建议的要求;(12)合同变更或偏离时的要求;(13)当检测存在风险时中止合同的规定;

(14)其他要求(如在检测报告中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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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部客户的要求,合同的内容可以简化,对合同的评审可以以简化的方式进行。)

5.4质检技术机构在接受指令性检验任务时,首先应确认检验产品是否在本机构认证认可的能力范围内。质检技术机构承担超出认证认可能力范围的产品质量检验时,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可使用认证认可标识。除按一般合同评审的规定明确的评审要素外,应重点确认检验方法,所需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及检测人员等。合同评审的结果应及时通知有关下达指令性任务的部门及人员。需下特殊检验结论的合同、无检验标准的新产品鉴定合同及管理层认为应归入特殊合同的均应纳入特殊合同评审的范畴。

5.5 对于首次实施的检测方法,技术负责人应再组织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可靠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的验证。验证后的结果应作为与客户签立正式检测合同的依据之一。

5.6 当客户表示可以接受本所合同评审的最终结果时,所长与客户正式签署一份检测合同,合同中应载明与客户要求相一致的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以及与本程序5.3条有关的内容。并在合同生效后认真组织实施。

5.7 当合同执行中涉及有分包项目时,应将分包的内容写入双方签署的检测合同。

5.8 合同执行中如遇到对合同要求的任何偏离时,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地向客户进行通报,以保证能得到客户的理解或更改要求。

5.9 合同签立后,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需要修改合同时,技术负责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并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防止偏离后给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失。

5.10 如修改后的合同涉及到重大的变化,则技术负责人应重新组织有关人员对变更后的合同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作为检测合同的批注或附件由双方授权人签字。技术负责人应将修改后的内容通知所有受到影响的人员,防止出现工作差错给双方造成损失。

5.11 全部合同和合同修改件应与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副本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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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关记录

13.法务部关于合同管理要求 篇十三

第一条 本要求适用范围包括青投集团下属各公司。

第二条

公司对外签署的工程发包及采购合同原则上采用招投标方式。并应该以先签定合同而后进行工作为原则。

第三条

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公司对外签订的任何合同在签订前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的合同会签程序交由相关部门审查。

第四条 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中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五条 合同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管理办法进行工作,并应对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第六条

公司关于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劳动合同等针对特定事项适用合同范本的合同,在相应合同范本经公司会议审查备案后,可不必按合同会签程序报审,但针对上述事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仍应适用合同会签程序。

第七条 合同初稿原则上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提供。合同初稿应尽量使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合同范本或公司拟订的专用合同范本。

第八条:合同签定的前置工作:

合同签署工作前置时间准备:合同承办部门应合理安排合同签署的准备工作。

开始合同签署准备时应该完成与该合同相关经济指标的预算工作,如系工程施工合同应确定图纸。

第九条

合同草拟的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认真调查了解并审查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实际履约能力等;

第十条 承办部门拟定初稿后,由本部门经理进行初稿审查和修改,由本部门负责合同会签流程。对于大额合同,如系承办部门需要,可要求集团法务部门参与合同的制订及谈判。

第十一条 各审签部门应对涉及本部门的专业内容、业务工作予以认真审核并在合同初稿中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第十二条 对于审签部门审查合同提出的修改意见,由合同承办部门按照各部门提出的意见予以解释并进行修改,而后负责与合同对方协调沟通。

第十三条 承办部门结合业务实际,吸收审签部门意见修改合同后,可制作正式合同文本,按合同会签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 合同承办部门在完成合同文稿的初稿审查和修改后,应按流程报审,进入合同会签程序。

1、报审资料:合同正本及由各审签部门修改的合同初稿,以及合同的相应附件,包括对方单位的资质材料及相关技术资料。

2、会签流程:

承办部门经理签批后,按照其他业务涉及部门、法务部、财务总监、承办部门主管副总的顺序将合同等资料交由各审签部门进行会签。各审签部门收到后,原则上审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需要总裁签署或加盖佳隆房地产公司用章的合同,在主管副总完成会签后,应将合同提交总裁秘书,在总裁完成会签后,由承办部门按正本制作所需份数,提交盖章和归档。并将应提交给合同相对方的份数返还给对方。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管理的范围: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合同文件材料,包括合同订立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信调查材料、意向书、公证书、备忘录、担保书、委托书、批准书、确认书、来往文电、合同正本及附件等,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货物仓单或有关凭证、货物进出口的海关报关单副本、商品检验和工商登记材料、技术交底纪要、工程例会纪要、付款凭证等,以及有关合同修改、补充、转让、变更、解除、调解、仲裁、终止等方面的材料。以上材料均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收集,承办部门在收集后三日内交公司行政部保存。

第十六条 合同档案

(1)合同档案是指公司的合同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2)责任部门:公司合同档案管理由行政部专人负责。属合同档案的文件资料,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保管:合同文本在管理印章部门盖章后,应按合同规定份数将由财务部持有合同正本,行政部持有的合同副本留存,合同承办部门保留复印件。行政部为每份合同独立建立一个档案,与该合同有关的档案材料均在一个档案里保存。(4)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人应及时负责收集、整理与合同有关的各种文件材料,经审查确认后交行政部归档集中统一保管。凡归档的合同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没有原件的,必须附书面说明,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5)借阅:合同档案原件不得随意借出,如确需要借出,严格按借阅制度办理。

第十七条 合同执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编写合同情况说明并整理合同所有资料及结算资料,交行政部存档。如系工程工程合同,应在竣工后,签定尾保协议(尾保协议也应同时交行政部),尾保协议执行完与原合同资料一同存档。合同执行的所有资料包括:合同原件、尾保合同原件、合同执行情况说明、洽商资料、竣工资料等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跟踪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如果对方没有严格履行合同,应及时调查了解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及有关情况,同时向法务部报告,并向公司及时汇报。如果对方出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法务部反映情况,应提出处理意见,报总裁批准后,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钱或物的交付、验收以及其他履行行为(包括技术交底、工程例会等)都必须取得相应的有效书面凭证,该书面凭证的原件应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在收取后三日内交行政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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