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2011-2015)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2024-10-23

十二五(2011-2015)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精选9篇)

1.十二五(2011-2015)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篇一

(2011—2015年)继续教育

学校:姓名:个 人 学习达 标 计 划

晴隆县碧痕中学 袁

(2011—2015 年)教师继续教育

个 人 达 标 计 划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培养高素质的学生。因此,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便成为我们教师的当务之急。为了把自己培养成具有新课程理念,具有执行新课程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课程研究和开发能力的高素质教师,确保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顺利、高效实施,课题实验的需要,特制定本人“十二五”(2011—2015 年)教师继续教育个人达标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自己专业发展,提高自己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以“一德四新”(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为主要内容,努力提高自己教育素质能力和水平。

二、个人现状分析

我自从参加教学工作七年以来,热爱教育事业,工作努力勤奋,一直身处教学的第一线,不断地努力实践探索,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也得到了学生们的肯定,面对每一双双求知的眼睛,深感任重而道远。虽然渴望能应用最科学有效的方法使学生获得最多的知识,但有时总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更需不断地学习,积累,借鉴别人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理念,不断地经历由理论到实践,再由实践到理论的升华过程。使自己的业务能力达到最高水平。

三、学习内容及目标任务

在五年的时间内参加不少于360总学时的培训,校本培训:2012年40学时,2013年30学时,2014年20学时,2015年30学时。县级培训:2012年60学时,2013年80学时,2014年60学时,2015年40学时。学习内容:《新课程:教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有效上课——知识建构型视野下的上课问题与对策》、《多媒体课件制作与教学资源应用(第二版)》、《有效教学系列丛书》、(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科)、《学前教师教育专业教材》。1.师德教育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学习,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自己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种形式的师德学习,做到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人师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新理念

树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学生观。把育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面向全体学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个性发展。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3.新知识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拓宽知识视野,增强知识储备,深化学科专业知识,更新知识结构。通过培训,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提高知识素养和学科知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提高。

4.新方法

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下,努力探索、创新课堂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通过培训,能采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改进课堂教学组织方式,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新技能

以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强化和创新备课、说课、上课、观课、议课、课后反思、学情分析、考核评价及课题研究等基本技能;提高指导学生有效学习的技能,具备引导学生课堂上倾听、思考、提问、交流等能力;提高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

四、措施及方法:

1、不断地充实自己,让读书与学习成为习惯。平时多读一些关于教育教学的理论书籍,按学校继续教育指南,自学规定的继续教育教材。结合自己的实际感悟,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2、认真钻研教材,科学备课。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写出真正实用的教案,不搞形式主义,人云亦云。把理论与实际紧密的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

把握时代脉搏,正确理解新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努力探索与创新,为新课程的顺利实施打下基础

3、积极参加学历提高培训和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地增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

4、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视所学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5、努力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并把它贯彻于教育教学中。

6、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并把学到的知识及时实践到教学工作中,做到及时反馈,及时弥补不足。

2011年9月12日

2.十二五(2011-2015)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篇二

教育领域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甘肃省教育系统在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自2011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划、意见等,广泛深入地开展了青少年学生、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坚持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

“十二五”期间,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师“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等,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法治教育同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同教育行政管理的常规业务相结合、同行政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认真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省教育厅积极会同省依法治省办等有关部门,坚持利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日、禁毒宣传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契机,充分调动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学校师生走上街头、深入社区、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

2011年至2015年主要集中宣传了《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语言文字条例》和《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

此外,2013年,省教育厅联合省司法厅在全省中小学组织开展了“唱响法制歌曲创建和谐校园”主题活动,2014年,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全省教育系统累计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万份,制作法治宣传条幅100多万余幅,宣传板、宣传栏100万余块。

为将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向社会延伸,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省教育厅还加强与省电视台的合作,专门开辟了《教育在线》专题栏目,并积极利用《甘肃法制报》《未来导报》《甘肃教育》等报刊进行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同时,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过去的五年,我省坚持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坚持以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坚持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本形成了由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家庭、社会积极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学校为主、家庭参与、辐射社会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逐步完善。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遍成立了法治教育领导小组,落实了法治教育的专(兼)职干部,聘请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团队日、主体班会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普及法律知识。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培训班、家长接待日等活动,组织家长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

同时,扎实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确保学校法治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经费的“四落实”。坚持把学生的法治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法治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德育教育相结合、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将法治教育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以《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实用性法律为教育内容,通过普法宣传、维权讲座、模拟法庭、主题班会(团课)、专题演讲、图片展览、法制手抄报、文艺演出、现身说法、宣传板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的主动性,培养青少年学生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师生权益、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组织人员专门制作了《校园法制教育》系列讲座网络课件,面向全省中小学校长、教师进行系列法制培训。组织开展“学法懂法守法,做合格人民教师”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坚持做好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把法治教育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同时,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把师德师风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全省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级政法部门密切配合,以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心、警示教育基地、模拟法庭等法制教育阵地为依托,定期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到少年法庭、少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戒毒所、劳教所等单位观摩体验,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以案说法”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青少年教育基地、活动营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及校外教育阵地,积极探索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的教育形式,通过参观法律知识图片展,学习法律书籍,观看法制录像等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规模,达到了以法育人的目的。

教育立法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教育立法是教育普法、落实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教的基础性工作。

五年来,省教育厅坚持教育普法与立法相结合,促进教育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论证完善《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甘肃省国家语言文字条例》草案,提请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国家语言文字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于2011年9月、11月分别经省人大第十一届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全面落实教育行政执法工作,2011年,省教育厅围绕两基国检工作,加大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力度。2012年,对各地开展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督查。2013年,配合省人大在全省范围内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15年,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对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调研工作。

根据省政府建立法治政府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精神和要求,甘肃省教育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几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组织人员对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明确了执法依据,并逐级分解,确定了具体实施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了《甘肃省教育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制度》《甘肃省教育厅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等10项制度,并加强监督和考核。2014年,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省教育厅为厅机关全体干部配发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复习大纲》,组织学习培训并参加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专项考试,完成了信息采集工作,并向省政府法制办申办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证,保证了厅机关全体干部持证执法。

“六五”普法期间,全省还将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政府考核重要指标,不断加大教育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教育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省教育行政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法制工作规则》,明确了法制工作范围、管理体制、法规规章草案的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制度、厅机关学法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法制工作程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各类学校积极聘请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等。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省教育厅专门成立了厅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领导和协调。

在前几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对教育行政审批项目从设立依据、办理要件、办理程序、时限、审批机关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实行“三减一压缩”措施,即减程序、减环节,减要件,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效能。在严格执行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合理压缩办理时限,并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完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电子监察手段,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行为监督。

过去的五年,我省教育简政放权工作也取得了很大实效。2014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全面清理教育厅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行政权力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在清理、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汇总形成了省教育厅权责清单、职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5年5月,又对职权清单作了进一步的修改论证。经过本次清理,省教育厅保留的权责事项共53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

3.十二五(2011-2015)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篇三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贵州省“十二五”(2011—2015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实施意见》为指导,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区战略,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按照“首抓校长、打造骨干、倾斜弱势、推动校本、覆盖全员、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不断学习和专业发展,为推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我区基础教育水平,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目标要求

围绕“强化能力、提升素质、决战课堂、提高质量”的教师继续教育总体目标,以提高中小学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渗透“—德四新一心理”(即师德教育;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培训为主要内容,以薄弱学校教师和两乡教师为重点,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引领,以“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简称“省培计划”)和地级培训为抓手,以县级培训为基础,以校为本,积极探索并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新模式。

加强南明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创新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区、校两级培训,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批区域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受教育者终身发展,为实现我区从教育大区走向教育强区,实现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三、实施原则

(一)坚持以教师为本、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施训的原则。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二)坚持全员培训和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研修和校本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和学历提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以校为本,强化校本研修,鼓励创新,围绕“提质减负、高效课堂”,提高校本研修和课堂教学质量的原则。

四、培训对象 我校全体在职小学教师

五、任务及内容

培训分全员培训、专项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

(一)全员培训

用五年时间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讲行每人不少于360羔学时的培训I,原则上年均不低于72学时。其中,师德教育不少于60学时,按照分类、分层、分岗、分科组织实施的培训(含“四新一心理”)不得少于300学时。在总学时中,区级及其以上集中培训不得少于240学时。我校计划从2011年秋学期起,每学期完成30学时全员集中培训,其中分学科培训20学时,通识培训(含师德)10学时。

全员培训以学科为基础,并将“一德四新一心理”与各学科培训有机结合。

1、师德教育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使广大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做到以生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人师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新理念

树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学生观。把育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面向全体学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个性发展。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3.新知识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拓宽知识视野,增强知识储备,深化学科专业知识,更新知识结构。通过培训,使中小学教师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提高知识素养和学科知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提高。

4.新方法

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下,努力探索、创新课堂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通过培训,能采用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改进课堂教学组织方式,加强团队合作研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新技能

以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强化和创新备课、说课、上课、观课、议课、课后反恩、学情分析、考核评价及课题研究等基本技能;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有效学习的技能,具备引导学生课堂上倾听、思考、提问、交流等能力;提高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

6、心理健康教育

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升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及心理咨询工作水平。有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工作培训和“国家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及考皖切实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好学校心理咨询室,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为教师及学生提供适当的心理健康普及知识和心理健康辅导服务。

(二)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以打造我区骨干、倾斜薄弱学校和两乡学校为重点,努力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梯队,推动我区薄弱学校和两乡学校校本研修有效开展。

1、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五年内,选拔、培训、认定高于我区教师总数3.5%的区级骨干教师,并完成上级下达的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各级骨干教师要覆盖所有的区属学校和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学科,并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遴选、培养校级骨干教师。

对我区认定的区级骨干教师,我区将积极培养、选送部分教师参加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使他们逐步成长为学科带头人,为省、市级教学名师搭建各种专业发展平台,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班主任培训计划。

五年内,通过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所有班主任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培训,不断提高班主任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的能力。

5.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计划。

在普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中级培训,提高我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有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中小学教师接受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并取得合格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

6.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培训计划。

按照《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黔教法发[2011]152号文件要求,对所有学科教师进行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培训。

7.新任教师岗前培训计划。对新任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此项培训学时不计入继教工程培训360总学时中,实行单独登记。

8.教师培训团队提升计划

教师培训团队是指实施教师培训的管理者团队和培训者团队。通过组织我区教师培训管理者团队和培训者团队参加省、地、县各级开展的教师培训团队提升培训,使管理者准确把握省、市、区继教工程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增强培训组织策划能力和管理能力;使培训者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教师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的要求,增强对培训课程和内容的策划设计能力,改进教师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者的培训能力和指导校本研修的能力。

(三)学历提高培训

我区教师学历提升培训坚持以在职攻读为主、脱产学习为辅的原则,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按需培训、对口提升的要求,稳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到2015年,全区小学教师学历基本达到专科以上;初中教师学历达到大学本科以上的不低于80%;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明显提高,达到2%左右。

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教师资格再认证试点工作,把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与教师继续教育结等依据。对继续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校或个人要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不力的学校要给予批评,对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学校要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评估,确保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教育局将把教师培训纳入教育督导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南明区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办法》,对教内,按规定参加培训、完成培训学时并考试考核合格的,取得“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2011—2015年)”。

完善培训档案制度,加强培训档案建设。各学校要设立专人管理培训档案,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并分类归档,做到各类文件、培训资料、图片音像资料齐全。积极探索创新培训档案制度,建立和完善培训档案管理信息化体系,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七、加强教师培训能力建设,创新教师培训支持服务体系按照全国教师教育网联计划的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整合各方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立覆盖全区、资源共享、开放高效的教师教育网络平台和学习资源库,更好地满足教师多样化学习需求。

充分发挥我区教师学资中心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中组织协调、专业支持和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和创建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示范校,加强校本网络研修资源平台和实践平台建设。至2015年,争创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创建3所以上网络环境下的校本研修县级示范校,并争创校本研修·省级示范校。

加强教师培训团队及制度建设。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培训者队伍。采取“外部输血”与“内部造血”相结合的队伍建设方略,建立我区三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与服务体系团队(区级研训指导团队、区级导师团队、校级骨干团队),形成项目专家培训资源库,建立送教下乡、送训上门、巡回指导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培训。

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积极开发本土培训教材,形成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我区继教工程实行区、校两级管理。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继教工程领导和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提供教师培训工作所需的政策、人员、设备、支持,按规定配给师训经费,并加强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评估,确保继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南明区中小学教师继教工程办公室设在南明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区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要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实施继教工程。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继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各校继教工作机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教师培训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抓紧抓好“十二五”期间继教工作,按规定确保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教师参加区级及其以上培训,同时要求有组织好没学期不少于15学时的校本研修,并作好过程性资料的建档工作,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将教师培训工作开展作为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教师要更新培训观念,要把完成培训任务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加大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区教育局将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和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确保经费足额专项用于教师培训,特别要确保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个人出资相结合等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的机制。完善教师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九、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1年9—11月为启动阶段。在启动阶段,各级要认真做好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与宣传,提高认识,搞好调研,制定规划、实施细则和管理措施,并对管理者和培训者进行培训。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月—2015年2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在实施阶段,我区将从实际出发分期分批逐步展开培训活动。培训中注重过程、讲求实效、保证质量,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并将深入基层和学校,力口强对培训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校本培训的指导和检查。区教育局及继教办每年对各校继教工程作过程性抽查,每年作一次专项检查,并于201 3年接受全省继教工程中期检查。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5年为评估验收阶段。其中,6月底前完成对各校的检查验收;7—9月底前接受贵阳市验收;

4.十二五(2011-2015)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篇四

发布日期:2012/3/26 9:32:08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13号)精神,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把残疾人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较好地完成了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全省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制定实施一系列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优惠扶持残疾人的政策规定,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社会关心重视、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为残疾人办实事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大力实施康复救助、温馨安居、扶残助学、百千万就业创业扶贫工程等重点助残项目,使广大残疾人得到更多实惠。全省有8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为10.2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手术,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29.1万件;为3.2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或改建了住房,8.6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享受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1899名残疾考生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6000多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大中专学生得到奖励资助;兴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249处,培训残疾人16.5万人次;兴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582处,辐射带动10万名残疾人脱贫致富;建立托养服务机构265处,机构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1.2万人,居家安养残疾人2.1万人;对2.6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向2.4万名下肢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

(三)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成功举办了全省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文艺汇演和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我省23名运动员夺得4枚金牌、5枚银牌、3枚铜牌,2人2次打破2项残奥会记录,金牌和奖牌总数均超过上届残奥会,实现了我省残疾人竞技体育的历史性突破。在2010年广州亚残运会上,我省25名残疾人运动员勇夺17枚金牌,为国家赢得了荣誉,为山东争了光。

(四)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坚持抓基层、打基础,90%以上的乡镇残联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选配了2104名乡镇残疾人专职干事、75231名村(社区)专职委员。培训基层残疾人干部和技术人员4万余名,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题培训班纳入全省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定期举办,提高了残疾人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43处,基本形成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的残疾人服务网络。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2.6万人次,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还不够完善,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十二五”时期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时期,山东省残疾人事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2号),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无障碍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一)总体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信息化水平。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将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残疾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全面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全省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予以优先发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相适应。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

3.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4.坚持统筹兼顾。以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为重点,政策、资金、项目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康复。

任务目标:实施重点康复救助工程,帮助1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组织供应45万件各类辅助器具,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辅助器具。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壮大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立综合性、社会化的残疾预防和控制网络,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政策措施:

1.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按规定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治疗、畸残矫治手术,以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2.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社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项目。加快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发挥省级残疾人康复机构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训基地作用。根据人口分布和实际需求,按照市级不少于100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县级不少于50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要求,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5年内各市、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骨干型、标准化的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支持建立一批区域性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支持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福利机构康复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机构。制定省、市、县(市、区)三级专业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各类康复技术标准,建立康复定点机构认证制度,提高康复机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城乡医保定点机构和工伤康复定点机构。

3.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机构和社区资源,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要设立康复科,规范康复医学服务行为,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康复技术研究、技术指导等工作。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配备适宜的康复设备和人员。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示范性社区康复站。

4.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精神病防治康复等国家重点康复工程,开展白内障复明、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康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与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精神病防治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项目,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有效康复服务。

5.落实国家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政策和辅助器具进口税费减免政策,支持辅助器具和康复产品的研发与引进。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政府补贴。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建设规范》,加强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确保场地规模、人员配置和设备设施满足服务项目和职能需要,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6.加强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医疗康复、教育康复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稳定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将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及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培养纳入国民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技术纳入卫生系统相关培训内容。制定中长期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培训2500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3万名社区康复员、协调员,使康复专业人才总量增加、梯度合理、水平提高。制定省康复医学发展规划,加强康复医学学科建设。

7.加快建立残疾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早期干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制定“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推进新生儿疾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阳性病例干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残疾的发生。加大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力度,重视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二)教育。

任务目标: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提高教育质量。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2年至3年康复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确保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100%进入普通高、中等院校学习,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将特殊教育纳入国家教育督导制度和政府教育评价体系。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适当提高生活费标准,对偏远农村地区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交通费补助。实施残疾学生免费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以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2.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教职工编制标准,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设区的市和残疾儿童较多的30万人口以上县(市)都要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要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建立专门学校等形式实施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开办专门招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教育学校。

3.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建立多部门联动的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和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

4.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鼓励和扶持特教学校开设高中部(班),支持特教高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有条件的市要建立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学校(班)。提升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层次,拓宽专业设置,扩大招生规模,建设成中高等教育兼容、承担残疾人和残疾人康复教育工作者培养任务、全国一流的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5.普通高校要创造条件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等方式,让更多的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完善盲、聋、重度肢体残疾等特殊考生招生、考试办法。听力残疾考生参加各类外语考试免试听力。

6.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提升特殊教育师资能力。高等师范院校要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鼓励和支持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做好济南大学和青岛大学特殊教育专业试点工作,加强潍坊学院幼教特教师范学院的专业建设。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培训长效机制,将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构建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开发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课程与教材,对特殊教育教师和随班就读骨干教师实行全员培训。按规定落实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工作者岗位津贴标准,落实手语翻译教师和翻译干部特教津贴政策。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和水平。

7.加强手语和盲文推广工作。举办残疾人工作者手语及盲文知识培训班,使残疾人工作者掌握通用手语和盲文,增强同残疾人交流的能力

(三)就业。

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就业保护的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城镇新就业残疾人7.5万人。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对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和就业困难残疾人重点实施就业援助。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登记求职的城镇残疾人和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普遍接受职业培训或实用技术培训,经培训的残疾人40%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和督导工作范围,督促各类用人单位遵守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招录公务员时,招考部门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和录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与管理、审计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地税代征制度,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收尽收。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建立专产专营、优先采购等专项制度,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岗位补贴。

2.认真实施中国残联“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促进残疾人就业。通过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扶持、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区服务业、城市便民服务网点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从事各种便民服务、居家服务。加强对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落实盲人按摩机构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实施“万名盲人医疗保健按摩师培养工程”。扶持帮助4000名听力言语残疾人就业。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和委托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适应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就业和失业登记等就业服务。加强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开展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的“五统一”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人员、场所和设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实名制统计制度,建设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对残疾人就业状况和职业培训状况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的数据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

4.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计划,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院)、职业学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集中就业机构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残疾人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残疾人、企业新录用残疾人员、残疾人大学生,开展大规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举办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建立残疾人优秀技能人才表彰和奖励机制。

(四)社会保障。

任务目标: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建立以社会救助为底线、社会保险为基础、特殊福利为补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政策措施:

1.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要做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逐步建立按残疾等级实施分类救助的生活补贴制度。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临时救助;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大病救助、医疗救助要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贫困残疾人大病住院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要将残疾人“温馨安居工程”纳入其中同步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予以优先安排,帮助1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

3.积极帮助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市、县(市、区)政府应为重度残疾人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积极探索重度残疾人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和标准的优惠措施。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政策,按规定享受参保(合)待遇。

4.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鼓励和帮助非全日制就业和个体就业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五)扶贫。

任务目标:实施“共享阳光—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扶持建设500个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为10万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资助5000名农村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6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措施,扶持到户到人。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获得农机购置、家电下乡等发展农业生产和消费优惠方面的补贴。完善贫困残疾人口的识别机制,摸清残疾人扶贫开发对象底数。

2.进一步加强康复扶贫贴息贷款的应用和管理,健全担保体系,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扶持残疾人(户)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项目贷款重点用于扶持中小型农业产业项目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等规模化发展型经济实体,注重提高扶持带动贫困残疾人数量和扶贫成效。小额到户贷款重点用于扶持能人大户、产业化农业、手工业等适合贫困残疾人快速增收的个体经济。农村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贫困残疾人需求的特殊信贷产品,开展残疾人扶贫专项信贷服务活动,向贫困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信贷服务。

3.扎实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通过安置、培训、辐射带动等方式,帮助更多残疾人脱贫。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村互助社、各种行业协会组织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扩展和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职能,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4.广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依托各种培训机构,根据残疾人个体需求和身体条件,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科目的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政府举办或间接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对培训后的贫困残疾人就业给予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扶持,并实行动态跟踪服务,确保贫困残疾人能受训、能就业、能增收。

(六)托养。

任务目标:示范和骨干托养机构、基层日间照料机构、居家安养服务同步发展,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实现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12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助。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政策措施:

1.对向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的机构,由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财力变化和物价指数变化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省财政给予补助,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护理补贴制度。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入院甄别标准、机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社会组织的资助及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对规范化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

2.建立健全以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发展。按照床位不少于50张、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标准,重点支持基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3.大力发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以乡镇(街道)、社区(村)为依托搭建残疾人日间托养服务平台,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有一处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并积极向社区延伸。广泛开展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依托社区和家庭,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为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按照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针对不同层次的托养服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研究制定培训培养计划,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托养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残疾人托养服务骨干机构要定期组织辖区内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七)文化。

任务目标: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

政策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农家书屋、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中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各级公共图书馆和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应设立盲人阅览室,定期增配、及时更新适合残疾人阅读的读物。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参与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艺术比赛。扶持创作、发行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出版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2.以“残疾人文化周”为载体,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在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残疾人服务机构等要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

3.举办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立省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国际交流。

(八)体育。

任务目标: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加强科学训练,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在国内外残疾人赛事中争取优异成绩。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经常性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展示活动。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要结合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等,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建立健全残奥、聋奥、特奥委员会等残疾人体育组织,开展残奥、聋奥、特奥运动。积极做好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员。

2.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在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及健身路径,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根据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特殊需求,加快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机构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15个“山东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设区的市至少建立1处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县(市、区)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专门为残疾人体育锻炼和运动员训练服务的体育设施。

3.实施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培养、选拔和激励机制。培育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立相对稳定、有较高水平的残疾人体育教练员队伍,培养一定数量的残疾人体育裁判员和医学分级人员,逐步落实残疾人体育教练员、裁判员、医学分级人员等级评定制度。加强残疾人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把残疾人体育纳入特殊教育和师范、体育教学计划。

4.定期举办省、市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参加全国残运会、残奥会和特奥会等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解决好退役残疾人运动员,特别是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奖牌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就业等问题。

(九)无障碍环境。

任务目标: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开展无障碍市、县(市、区)创建活动。对5万户肢残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5万户聋人家庭配备多功能电子闪光门铃,为5万名盲人配备多功能智能盲杖。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无障碍建设条例,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和水平。航空、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公共停车区要设置残疾人停车位。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改造,对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政府补贴。

2.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完善无障碍建设责任制和奖励机制。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区创建工作。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推广。

3.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省、市的电台、电视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县(市、区)电台、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给予扶持。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政策措施:

1.完成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残疾人就业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和修改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省“六五”普法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残疾人法律援助月”等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继续推动将残疾人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救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残疾人法律救助覆盖面。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省、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要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开展创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活动。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完善残疾人驾驶汽车、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等相关优惠措施。

(十一)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任务目标: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以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

政策措施: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各级残联要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

2.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在规划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对基层残疾人组织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实现全覆盖。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配备基层残疾人专职干事和委员,将基层残疾人专职干事(专职委员)工作补贴(误工补贴)、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基层残疾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

3.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内容,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开展残疾人康复、社保经办、就业服务、日间照料、文化体育、法律服务、无障碍等工作。

4.县级以上残联全部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省、设区的市残联建立专门协会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工作规范化建设,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指导和支持。

5.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省残联配备盲人、聋人专职理事,逐步配备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属理事。加大县级以上残联中青年干部和残疾人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力度。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建立全省残联系统干部培训长效机制,制定短、中期干部培训计划,加大设区的市、县级残联干部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落实残疾人工作者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6.各地要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7.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发现、培养残疾人自强典型。加大对优秀残疾人、扶残助残先进、优秀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的表彰力度,组织好第五次全省“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和“残疾人之家”、“全省残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十二)科技、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

任务目标: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布局,改善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政策措施:

1.建设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发挥互联网和门户网站的重要作用,为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和培训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加强各级残联网站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化机构、队伍建设和基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2.支持、推动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科技应用。继续实施“科技助残行动计划”。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研发及应用示范等研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研究残疾鉴定、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辅助器具等领域的标准和技术。培育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为残疾人服务的产业品牌和企业。

3.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福利、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制定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继续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设区的市和县(市、区)要建设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对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工程改造给予适当补助(不含青岛),无障碍设施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十三)统计、监测和政策研究。

任务目标:加强统计和监测,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及时跟踪残疾人事业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完善管理运行制度和服务标准。

政策措施:

1.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统计指标,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推进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定期做好培训、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2.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稳定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相关工作,推进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3.充分发挥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术优势,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重点开展残疾人公民权利、人道主义思想等基础性研究和残疾人社会福利、劳动权益保护、残疾人服务业、残疾人服务提供模式、服务机构运行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监管、无障碍等方面政策研究。

(十四)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任务目标: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发挥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作用,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政策措施:

1.将无障碍建设、扶残助残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新闻媒体要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加强网络等新媒体宣传。组织好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和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活动。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活动。

2.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形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通过资金、场地、人才等扶持措施,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改进和完善对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资助办法,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点竞争性投标,确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加强残疾人服务业规划和行业管理。

3.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慈善项目,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增强慈善意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各地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各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生工程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纳入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将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统计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估。要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小学十二五继续教育工作总结 篇五

十二五期间,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教师进修学校的指导下,我们培训工作本着“以校为本”、“研训一体、管训结合”的原则,立足我校实际,开拓创新。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以转变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为重点,突出骨干教师培训,以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对教师教育的模式进行了努力的实践探索,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分级联动,分层制定规划和方案。

我们遵循“加强管理,统一规划,分工合作,形成合力”的原则,继续教育工作由校长亲自抓,下设专职主管领导,专人统筹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校长亲自审查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各级各类培训、管理、检查、考核验收、评估等;专职副校长负责 “十二五”规划、计划的制定,各种培训计划的落实,并组织、指导检查校本培训工作。这样,从上而下,分级联动,各司其职,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效实施。

2、思想动员,全面部署,召开“十二五”继续教育启动会。为使“十二五”继续教育工作有一个良好开端,我校专门召开“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动员会议,会议总结了“十一五”继续教育的成绩,表彰了先进个人。会上,杨校长作了动员讲话,使与会的教师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会上还全面部署了“十二五”继续教育工作,对“十二五”教师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实施与管理、条件与保障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全体教师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了一个比较全面而清晰的认识。此次会议的召开,拉开了我校“十二五”继续教育工作帷幕,为“十二五”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二、因地制宜,模式创新,开展多层面、多类型的研训活动 我校根据教师实际情况,在认真学习省、市“十二五”继续教育文件基础上,针对教师实际,力求在培训模式、培训内容上有所创新,形成多层面、多角度的立体网络培训格局。

1、全员培训

(1)公共必修课的培训

“十二五”开始,我们根据有关课程培训要求,制定课程培训计划。主要采取了教师岗位自学、学校组织统学、教师记读书笔记、上交学习体会或论文、听辅导讲座、看录像等培训方式,充分发挥校本培训作用,培训率达100%,经考试、考核,合格率达100%。通过培训学习使教师更加爱岗敬业,树立了正确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树立了终身学习的理念。

(2)信息技术培训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都要接受计算机一级培训;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都要接受计算机二级培训。

针对我校教师人数多、教师外出培训经费困难、培训与教学矛盾突出等实际,我们本着“骨干牵动,全员推进”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树立一切为基层教师服务理念,充分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晚上时间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培训。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培训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为加快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整合,我们还开办了课件制作培训班,开展了课件展评活动,召开了信息技术教学研讨会,使广大教师普遍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部分教师能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

(3)新课程通识培训和新课标的培训

按照省、市“十二五”继续教育规划,新课程通识培训、新课标培训和新教材培训将作为“十二五”继续教育核心内容。我们在认真学习新课程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各项培训计划,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校本培训。

组织本校教师认真学习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走进新课程》、《新课程标准》,培训方式有集中学、岗位自学,组织观看了相关的录像资料,每名教师写了大量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同学科教师间经常结合新课标反思自己教学。为检验学习效果,促进教师深刻领会新课程,我们采取全体教师完成学科《课程标准及解读》等形成性作业,上交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等考核方式,提高了教师学习的实效性。目前,新课程通识培训和新课标培训已经结束,本学期将进行新教材的培训和对新课标进一步深入学习。

总之,针对新课程的培训,我们始终坚持“以校为本”、“研训一体”的教师培训模式,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让广大教师走进新课程,触摸新课程、研讨新课程,目前,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正在发生转变,初步树立了新的课程观、教学观、教师观、人才观、评价观,为我校实施新课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骨干教师培训

为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以点带面,进而推动全体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我们坚持“以评促训、管训结合、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运作模式,通过各级优秀课的评选、上示范课、举办《走进新课程》研讨班、召开《课程标准》培训会、组织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学科带头人、明星教师评选、组织骨干教师进行校际间教学交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创新课堂教学展示、学术交流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以活动促提高。此外为适应新课程改革需要,还开展了案例教学研讨,收集案例,从中选部分案例汇编成册。总之,通过生动鲜活的培训形式使一大批骨干教师逐渐成熟,初步形成各级别有一定质量的骨干教师梯队,目前,我校共有国家级骨干教师X名,省级X名,市级X名、县级X名。

3、学历提高培训

为完成 “十二五”学历培训目标,我们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召开会议,使教师对学历培训重要性、紧迫性有了充分的认识,与此同时,我们充分挖掘开发自身资源,同上级部门申请,与有关部门沟通、合作,为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教师提供最适合的学历提高培训机会。

4、新教师培训 为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依据省、市、县中小学新教师培训方案,结合我校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观摩教学、教学基本功训练、跟踪听评课考核、实习考察等)与分散培训(以老带新,师徒结对子)相结合方式,使新教师很快地转变了角色,胜任了教育教学工作。

5、研训教师培训

教师学校被喻为教师教育的航空母舰,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随着学习化、信息化社会的到来,特别是面临新课程改革发展形势,教育教学理念及教学方式都将发生根本变革,加强研训教师自身建设,提升研训教师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显得迫在眉捷、日益重要。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研训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通过开展每月一次的研究性学习报告会、每学期的百分考核、参加省、市高层次培训、开展学科研训活动、撰写调研报告、心得体会、学术经验论文、指导并参与教科研实验等方式,提升了研训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综合能力,正朝着专家型研训教师迈进。

三、今后工作的几点想法

1、加强校本培训管理,大力推进校本培训工作。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校本培训作为教师全员培训的主要方式。我们的培训职能将产生转变,培训重心下移。我们更侧重于方案制定、检查指导、总结推广经验、考核评估,通过我们的管理,推进校本培训工作的开展。

2、改革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首先在培训内容上,改变过于注重理论指导,更加关注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在实践研讨中加深对教育理念的认识。其次在培训模式上改变过于注重讲--听式,增加互动参与式、案例教学式,学术沙龙式等,通过改革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能够极大地调动教师参培积极性,从而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十二五(2011-2015)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篇六

工作总结

2015年,市教育局围绕常规、规范、质量工作中心,以提升中小学教师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为核心,坚持全员培训以远程培训为主,骨干培训以面授培训为主,个性培训以校本培训为主多元结合的培训模式,着力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一年来,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下面把我校继续教育年度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常规教师培训情况

(一)面授培训或参加上级教育部门选派参加的教师培训

(二)计算机提高班培训:本校参加教师都能按时完成任务。

(三)校本培训情况。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发了校本培训课程,我校的校本培训培训课程是主要探讨:观念转变、备课改革、问题导学、学生先学、学习小组、展示对话、课型创新、教学模式及教学规律。要求全校教师进一步加深对课程改革理念的领会,在充分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通过讨论、座谈等形式,构建学习共同体,交流学习感受,并结合学校实际,反思本校、本人在高效课堂教学实施过程中的不足、问题与困难,寻找高效课堂建设的路径。

(四)本年度以“自主、合作、探究”和“教师教学观念更新、教学行为转变”成为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主旋律。引导教师讨论,让课堂变成一个学习与交流的场所。在这里,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教师”和“学员”,大家都是平等的参与者,教师不再把自己当作被动的受训者,而是积极主动地参与,让教师潜移默化地接受理论。

二、2015年学校自主开展的教师培训情况

(一)选派教师到教育发达地区挂职学习

为了能更好的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更新教师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借助结对帮扶学校的力量,分别选派了语文组(饶乃方)、文综组(王金元)、理综组(郭美)3位骨干教师外出跟岗学习。

(二)提升班主任或专任教师专业技能的专题培训

本年度,加大组织实施了教师参加省、市的学习培训。参加各种观摩课和教学研讨活动的也不少。通过培训,参培人员更新了理念,拓宽了视野,提高了事业水平,凡参加外出学习培训的教师学成归来都要作汇报会,起“走出去,引进来”的带动作用,这成为了推动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

(三)加强师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专题培训。

开展以理论培训、思想教育、经验交流、制度管理等方式,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切入点,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全面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宣传,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利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介绍)、经验交流、未成年人教育法规、师德教育文件和“培育 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培训。真正把师德教育落实在培养教师事业荣誉感、岗位责任感、生活幸福感和对学生充满爱心上,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骨干教师培训

认真做好“师徒结对子”工作,并填写好“师徒结对”表。青年教师要拜一位有高度事业心、责任心,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为指导老师。要求有培养目标、指导计划和培训结果,通过传帮带,互帮互学,共同进步。他们带头组织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培训工作,在执教校级公开课、听评课,撰写教学案例、论文,影响和带动了一大批年轻教师。老师们通过看光盘,观课例,析个案;进行了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的培训。

三、在开展教师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回顾本学年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在上级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教师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参与下,按要求完成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绩。

在培训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教师的理论学习仍要加强督促,教师的教育教学反思力度不够,因学校自身条件的限制,外出培训机会较少且培训层次水平不高导致骨干教师偏少,同时也限制了年轻教师的成长提高等。这些问题有待今后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确保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为了使校本培训工作真正能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学校 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我们必须继续以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素质为核心,继续以年轻教师为培训重点,积极协调资金,增加外出培训的机会与次数,壮大骨干教师群体。加强专项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着眼于教师适应现代教育的综合素质的提高,不断开发校本培训内容、创建校本培训的新形式,把校本培训真正落到实处,促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赫章县实验中学

7.十二五(2011-2015)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篇七

分项工作小组及分工安排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嘉麒、赛依散·萨迪克

副组长:米吉提·艾拜甫、闫科培、多里坤·乌斯曼江、任凯翔、胡绍强、田永清

成员:李月、李国良、赵天、张晋鲁、李魁铭、姚英鹏、王建保、吴和敏、李双玲、吕青、康斌、魏勇、赵万杰、刘笑非、焦其和、居来提(理学)、李亚军、陈建华、卡满别克、郭建荣、刘斌、王鹏、尤努斯、曾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田永清,成员:康斌、魏勇、许崇富、苗青、吴彤、孙建梅、朱新吉、杨永清、周瑾、石咏歌、冯锰

二、分项工作小组

(一)学科专业建设小组

组长:胡绍强

成员: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负责内容:

1、组织制订《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期间学科专业专项建设规划》

2、负责《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的撰写:

(1)第一部分“学校发展现状”中的“学科专业布局结构”、“重点学科专业建设情况”部分

(2)第二部分“十二五建设规划”中的“学科专业建设”部分

(二)人才队伍建设小组

组长:赵嘉麒

成员:组织人事部

负责内容:

1、组织制订《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期间师资队伍专项建设规划》

2、负责《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的撰写:

(1)第一部分“学校发展现状”中的“师资队伍建设”部分

(2)第二部分“十二五建设规划”中的“师资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部分

(三)人才培养建设小组

组长:赛依散·萨迪克,副组长:胡绍强

成员:教务处、招办、各教学单位

负责内容:

1、组织制订《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期间人才培养专项建设规划》

2、负责《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的撰写:

(1)第一部分“学校发展现状”中的“办学层次与规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情况”、“ 教学改革情况”部分

(2)第二部分“十二五建设规划”中的“教学改革、条件建设”部分

(四)科研工作建设小组

组长:多里坤·乌斯曼江

成员:科研处、各教学单位

负责内容:

1、组织制订《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期间科研工作专项建设规划》

2、负责《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的撰写:

(1)第一部分“学校发展现状”中的“科研工作情况”部分

(2)第二部分“十二五建设规划”中的“科研工作建设”部分

(五)校园基础能力建设小组

组长:任凯翔

成员: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

负责内容:

1、组织制订《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期间校园基础能力专项建设规划》

2、负责《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的撰写:

(1)第一部分“学校发展现状”中的“ 办学条件”、“公共服务体系”部分

(2)第二部分“十二五建设规划”中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部分

(3)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中“经费保障”部分

(六)培训工作建设小组

组长:赛依散·萨迪克,副组长:米吉提·艾拜甫

成员:培训处、双语学院、各教学单位

负责内容:

1、组织制订《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期间继续教育专项建设规划》

2、组织制订《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期间双语基地专项建设规划》

3、负责《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的撰写:

(1)第一部分“学校发展现状”中的“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双语基地建设情况”部分

(2)第二部分“十二五建设规划”中的“继续教育培训建设”、“双语基地建设”部分

(七)党建与思政工作建设小组

组长:闫科培

成员:组织人事部、院办公室(宣传部)、思政部、团委、学工部

负责内容:负责《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的撰写:

1、第一部分“学校发展现状”中的“党建与思政工作情况”部分

2、第二部分“十二五建设规划”中的“党建与思政工作”部分

(八)管理工作建设小组

组长:赵嘉麒

成员:院办公室、组织人事部

负责内容:负责《新疆教育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的撰写:

1、第一部分“学校发展现状”中的“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近五年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情况”部分

8.十二五(2011-2015)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篇八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已正式启动,为了使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贯彻落实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做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

一、充分认识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变革、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深刻调整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教育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方式将发生深刻变化。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教育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当前国务院正在组织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性、全局性问题将做出总体部署,所提出的重大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改革试点以及一批工程项目等都要在“十二五”时期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的质量和水平,将直接影响规划纲要的实施效果,关系到规划纲要实施的成败。

(二)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十分关键的五年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改变,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深化体制改革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制订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对于推动中央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等一系列部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五年规划。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规模发展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的要求日益突显,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务日益紧迫,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等都会出现新的变化。做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利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把握新的形势,作出科学谋划和正确应对,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按照优先发展、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面向“十二五”时期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明确重点、突破难点,为全面实施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奠定基础,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创新贡献与服务。

(一)准确把握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基本定位。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规划纲要实施的重要载体,其基本定位是规划纲要的五年实施计划和行动计划。各地在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过程中,要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全国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新阶段的新特征,抓住若干关键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将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改革创新的推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深入总结改革开放30年以来本地区教育领域改革的经验,对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和深化。要抓住教育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新特征,紧紧围绕消除不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不利于培养创新人才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研究人才培养体制、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要注重吸收基层的改革创新经验,每个地方都要有针对性地挖掘一批基层通过改革创新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成功案例,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统筹协调、符合发展阶段和教育规律的改革思路,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尽快取得突破。

(三)把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摆在突出位置。各地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和教育管理方式,切实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通过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在优化结构上下功夫,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调整教育的宏观布局和人才培养结构。在促进公平上下功夫,加大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深入研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扶持的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的满意度。

(四)夯实规划编制的基础。要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工作思路。要深入到基层学校、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对一些事关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深入分析和科学预测本地区“十二五”期间人口结构变化、经济结构变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趋势,细致深入地做好分地区的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预测。要根

据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对教育需求的新变化,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规划和每一所学校的建设规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实现重大教育项目工程奠定基础。

(五)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要切实提高目标体系设计的科学性,所提出的目标既要鼓舞人心,又要符合实际、通过努力可以达到,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目标相结合,既有体现导向性的目标,又有可以量化、评测的目标。要切实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果、实施方案等进行充分地论证。全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把分区规划、分类指导作为一项重要的原则,各地在制订规划中,也要按照这个原则,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统筹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教育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负责规划编制的领导同志,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编制队伍,加强规划理论、规划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提供有力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二)解放思想,锐意创新。要进一步加强战略思维,更新规划编制理念,扩大国际视野。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国情省情,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

(三)注意民主参与,集思广益。要努力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规划专家的作用,进一步协调各方利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开辟畅通的渠道,把各个方面的研究成果、意见建议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要把握进度,做好衔接,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国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由现在起到2010年6月份为调研与规划框架研究阶段,从7月份到12月份为规划文本起草阶段,2011年初到5月份为论证与报批阶段。各地要以这个进度为参考,制订本地区规划编制的时间表,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各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与中长期规划纲要、全国教育“十二五”规划、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区域发展规划等规划的衔接,编制出一个让人民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教育发展五年规划,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五)请各地于7月底前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分县、分年龄学龄人口预测数据,重大教育工程项目设计初步方案和基层教育改革案例等有关材料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教育部办公厅

9.十二五(2011-2015)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篇九

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十二五”时期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任务。加强教师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内在需要和愿望。“十一五”期间,我省教师培训工作依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大力开展以“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全员培训以远程为主,骨干培训以集中为主,个性化培训以校本为主和“面向全员,倾斜农村,突出骨干”的培训工作新格局,全省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学历层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为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师资保障。但从总体来看,我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师培训工作与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仍不相适应。目前,我省教师培训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均衡,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制约我省教师培训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我省要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必须加速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因此,大力加强教师培训,是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二)“十二五”时期,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逐步构建起适应教师终身学习的开放灵活高效的培训体系,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明确教师全员培训任务,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

(一)“十二五”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总的任务是: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开展分类、分层、分岗的全员培训。保证每一位教师每五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每年不少于72学时)。今后五年,省重点组织10000名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含国家骨干培训);推动市、县完成90000名骨干教师培训;继续开 — 2 — 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全省教师基本完成初级培训,中级以上培训达到60%以上;每年组织经济欠发达地区1000名中小学教师(含班主任)到珠江三角地区学校跟岗学习,200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组织500名骨干教师和校长海外研修培训。

鼓励支持教师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到2015年,幼儿园教师基本要符合学历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达到专科以上学历,珠江三角洲地区小学教师基本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基本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明显提高。

(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要按照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遵循教师成长的规律,着力抓好新教师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

新教师岗前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新任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岗前适应性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新教师岗前培训要注重增加实践环节。

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重点是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深入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提高教育教学实际能力。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重点是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 3 — 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培训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形成个性化教学风格,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培训全过程。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能力水平。师德教育五年不少于60学时。

(三)“十二五”期间,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重点抓好以下项目。

1.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继续选送骨干班主任参加“国培计划”班主任培训;深入开展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工作,提高班主任专业素养和育人本领。

2.大力推进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加强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合作,提高高中教师参训率。通过引进国家优质网络教育资源,提高高中教师培训的质量。

3.继续抓好骨干教师培训。实施高校、市、县培训机构、名师工作室“三位一体”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新模式,总结第一批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经验,发挥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示范作用;各市要组织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培训。

4.加强紧缺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有计划组织思想品德(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地理、科学课程、综合实践、通用技术、健康教育等紧缺和薄弱学科教师开 — 4 — 展业务培训,对转岗教师进行提高培训。

5.加强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广东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粤府办„2011‟30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幼儿教师培训制度,到2015年,幼儿专任教师培训面达100%。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养和学历水平,适应学前教育的发展需求。有计划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6.组织农村骨干教师开展跟岗学习。每年组织经济欠发达地区1000名农村学科骨干教师(含班主任)到“珠三角”学校跟岗学习,转变教育观念,拓宽教师视野,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7.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以省、市、县合作驱动的方式,继续开展教育技术、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计划项目培训。

8.组织“南粤名师大讲堂”送培下乡活动。每年组织一批高校专家和省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到欠发达地区举办优质课展示巡讲活动。采取专题讲座、同课异构、观课议课等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促进农村教师更新观念,开阔视野,解疑释惑。

9.加强教师学历教育。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和综合素质提升计划”,以农村教师、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为重点,提升教

— 5 — 师的学历和综合素质水平;继续开展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幼儿教师参加学历教育。积极探索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的有效衔接,减免农村中小学教师学时学分和学习费用。

三、创新培训模式和方式,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和水平

(一)积极探索和创新培训模式。适应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化,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教师专业发展需求,更多地开展专题、短期培训;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探究式、体验式等方式,增强培训实践环节,使培训更加符合成人教育规律。

(二)积极开展远程培训。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互连贯通,解决农村教师缺少培训机会和难以接受优质培训的问题,达到“低成本、高效率、全覆盖”效果,提高城乡教师培训机会和质量基本均等化水平。

(三)努力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总结推广骨干教师培训“三位一体”的有效方式;改革新教师培训由高校单一培训为培训机构和教师实践基地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入推进校本培训。扩大校本培训的覆盖面,加大校本培训在全员培训中占有的课时量(不少于120学时)。要进 — 6 — 一步加强校本培训的指导和管理,推动校本培训的深入开展、形成一校一特色发展,提高校本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教师培训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五年一周期教师培训制度。教师在五年周期内,需修满规定学时学分的培训课程。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规范培训登记和证书管理,强化教师继续教育课时审核和监管。启动省、市、县中小学教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全省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

(二)实行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制订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组织开展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证。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资质认定的教师培训机构所实施的培训项目,方可记入教师培训管理档案。鼓励具备资质的社会教育机构参与教师培训。

(三)实行课程资源评审与推荐使用制度。加强培训课程开发、评审、使用环节的管理,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组织评审的培训课程资源,方可在本省范围推荐使用。地方课程要逐步实行省级备案制度。逐步建立符合教师自主选学需求的 “课程超市”。

(四)建立培训质量监管和评估制度。加强培训质量标准研究,建立质量评估机制,完善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开展培训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教师培训工作实行专项督导制度。把教师培训列入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和各地级以上市、县

— 7 —(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健全和完善教师培训奖惩制度。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应尽的义务。将教师培训和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职称评审、考核、聘任、评优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五、加强和完善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培训支持和服务能力

(一)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省师范院校在教师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大学特别是高水平大学培训中小学教师,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的教师培训基地。深入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构建国家、省、市、县、校互联贯通的“天网”、“地网”、“人网”有机结合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积极开拓教师培训国际交流项目。

(二)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改善省级培训院校培训和实践基地的培训条件,完善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鼓励和支持高师院校建立专门的教师培训和研究机构,承担省级教师培训和研究项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当地高校共建市级教师培训基地,开展培训研究和承担市级教师培训;继续开展县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的评比活动,积极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要积极承担教师培训、指导、服务和协调等职能。

(三)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 — 8 — 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培训者队伍。通过自愿申报、单位推荐的方法,遴选一批教育专家、教学名师、骨干班主任、教研员充实培训者队伍。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为培训研究、课程开发、培训指导等提供专业支持。加强培训者和管理者的培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落实培训经费,确保教师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一)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教师培训经费落实。各地要认真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条例》规定,在县级政府财政预算中列支继续教育经费,额度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1.5%。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新增财力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各项政策确保教师常规培训。

(二)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都要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中关于“按照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全部用于学校教师培训。

(三)建立和健全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分担(出资)相结合的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慈善基金支持教师培训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教师全员培训营造良好环境

(一)教师培训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教师培训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

— 9 — 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管理到位,要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纳入地方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证。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依法组织实施教师培训,维护和保障教师参加培训的权益,为中小学教师提供专业发展的培训机会。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教师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有条件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应独立设置专门的科(处)室,负责教师培训的业务管理工作,并建立教师培训与研究机构,加强教师培训业务研究和指导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由人事部门负责教师培训的管理工作,并充分发挥县级培训机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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