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府工作报告

2024-07-06

绍兴市政府工作报告(共10篇)(共10篇)

1.绍兴市政府工作报告 篇一

【发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

【发布文号】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 【发布日期】2006-02-21 【生效日期】2006-02-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绍兴市

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

现发布《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凡在市本级范围内进行的政府采购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市本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法定权限予以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第四条 我市政府采购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和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管办”)按各自职责分别监督管理,市招投标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操作的政府采购工作体制;实行管理、操作、监督相分离,并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第五条 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制定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并指导实施;

(二)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审批政府采购方式;

(三)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

(四)按规定会同市招管办对招投标市场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五)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六)依法组织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检查,并负责实施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七)负责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并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业绩、服务质量、信誉状况等进行考核;

(八)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管理监督职责。

第六条第六条 市招管办是招投标市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与制订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审定招投标市场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

(二)对招投标市场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三)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协调处理采购活动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四)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管理;

(五)负责对市招投标中心的管理;

(六)负责对政府采购其他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第七条 市招投标中心具体承担招投标市场政府采购的集中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并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组织采购活动;

(二)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并限期作出答复;

(三)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协助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采购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八条第八条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制度规定,对本系统、本部门的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二)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

(三)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按规定组织政府采购;

(四)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并限期答复;

(五)负责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做好合同标的的履约验收工作;

(六)协助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采购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第九条 除下列情形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国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国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十条第十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参与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其回避。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其自由进入我市政府采购市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及资金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各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随同年度预算报财政部门汇总,并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按规定报经批准。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集中支付管理。财政部门应设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用以归集、核算各类政府采购资金,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款项。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结合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另行制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采购项目,经依法批准可自行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其委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集中采购项目均应在市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

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在规定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实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均应按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采购预算金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和服务,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均应遵循如下基本程序:

(一)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

(三)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四)开标并组织专家评标和定标;

(五)发布中标公告;

(六)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政府采购建设工程进行招标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执行;货物和服务进行招标采购的,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或者采购人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要求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对采购规格、标准统一,市场资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的采购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可以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方式的具体操作规程以及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市招管办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采购文件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采购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采购预算(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方式批复、合同文本、验收意见书、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采购活动记录等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资料。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政府采购项目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作为合同附件。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包括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市招管办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政府采购合同的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但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除外。

合同双方当事人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合同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和相关专家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书。验收各方成员应当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指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并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与政府采购有关评审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八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够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的监督管理;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达不到本条第(二)项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经审核后,也可认定为评审专家。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取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权;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漏评审情况信息;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政府采购活动组织者、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评审专家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评审专家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回避的,政府采购活动组织者、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可责令其回避。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采用向社会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凡经审核、培训后录用的专家,即获得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专家库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信息公告及供应商投诉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政府采购信息包括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状况等相关的数据和资料。

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商业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四)招标投标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

(五)监管部门或机构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

(六)监管部门或机构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

(七)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告的事项。

属于监督管理方面的政府采购信息,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进行公告;属于采购业务方面的政府采购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进行公告。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或市招管办进行投诉。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投诉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并提供相关的事实证明材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投诉受理部门或机构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不受理的投诉,应当书面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对受理的投诉,应当进行调查处理。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投诉受理部门或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十日。采购人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暂停采购活动。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市招管办应当加强对招投标市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对进场交易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交易行为,政府采购专家的评审行为实施重点监督,及时处理市场内发生的各类纠纷和争议,有效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审计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把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列入各单位审计的主要内容,并不定期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专项审计。

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市招投标中心和采购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和市招管办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采购效率、采购效益、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并如实公布检查和考核结果。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接受检查考核,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受理部门、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因有特殊要求已由上级部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4月12日颁布实施的《绍兴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同时予以废止。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绍兴市政府工作报告 篇二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近年来, 国外资本正在不断加大对我国畜禽种业的投入, 占领我国的畜禽种业领域, 由此也给畜禽种业安全带来隐患。国家对此高度重视, 出台了对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现代种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浙江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意见》, 提出全省要在“十二五”期间, 着力打造3~5家现代畜禽种业集团和20家左右区域性、专业性种业龙头骨干企业。

绍兴的畜禽种业有很大的优势。绍兴麻鸭是世界著名的优良蛋鸭品种, 具有体型小、适应性强、饲料转化利用效率高、生产性能优良等特点, 是我国蛋鸭养殖业中的主导生产品种之一。嵊州、新昌的长毛兔是全国乃至世界具一定影响力的优良品种, 其产毛量等生产性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本市的种兔供应已幅盖17个省60多个县 (市) 。2010年以嵊州市畜产品有限公司为第一培育单位, 培育的浙系长毛兔通过了国家新品种审定, 成为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长毛兔培育品种, 进一步奠定了浙江省长毛兔种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嵊县花猪是我国宝贵的地方良种资源, 具有耐粗性强、早熟、产仔多、母性好、杂交配合力、抗病力强的特点。

遗传资源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 一旦丧失, 将无法挽回和复制。因遗传种质资源保护是一项公益性极强的事业, 近些年, 由于受利益趋向的影响, 使一些具有潜在优势, 而在当前生产上尚未发挥作用的种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 导致种群数量下降, 有的濒临灭绝的危险边缘。建议:一是要对绍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作出具体的规划;二是要出台有利于绍兴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措施;三是针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具有公益较强的特点, 各级财政应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四是要积极鼓励和吸引国家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科研机构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绍兴的畜禽种质资源, 提升绍兴畜禽种业核心竞争能力、实现绍兴畜禽种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绍兴市政府工作报告 篇三

22014绍兴公务员面试时事热点:浙江省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纪事

浙江省深化政府自身改革纪事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浙江日报3月31日起推出《改革攻坚看浙江》专栏,记录全省各地各领域克难攻坚、深化改革的实践和探索,敬请读者垂注。

三月,钱塘江上春潮涌。

钱江两岸,浙江省深化政府自身改革也已经起势。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到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推开,再到全省政务服务网的动议构建„„一项项改革,犹如春花竞放,此起彼伏,引人注目。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改革如何“落子”?政府自身改革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马前卒”、“当头炮”。

过去改革是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的再造,今天深化改革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自我完善,核心是理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通俗地说,政府要把更多精力放在“掌舵”上,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来“划桨”,推动改革航船扬帆远航。

这彰显了政府自我革命的勇气,群众充满期待。审批制度改革: 简政放权优化服务

浙江省的政府自身改革,从审批制度改革起笔。

“办事磨破嘴,盖章跑断腿”,这句顺口溜形象地反映了过去一些地方行政审批项目杂、环节多、流程长、速度慢的现象,影响了发展环境,百姓多有怨言。

为此,浙江省着手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环境最优”的省份。同时明确,以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纵向撬动政府职能转变,横向撬动经济社会等领域改革。

在此之前的十多年时间里,浙江省已完成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此次进行的第四轮改革,还有多少空间?而且,“削权”无异于从各利益部门身上“割肉”,效果究竟如何? 事实给出了回答。过去一年,仅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就从706项减少到42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从560项减少到96项,省级审批事项削减了59%。而舟山群岛新区,则已被赋予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数字是枯燥的,企业的感受却是鲜活的。“现在的审批像火车一样大提速了。”在义乌办厂的任安新感慨地说。几年前他办玩具厂时,企业注册登记花费了20多天时间。去年义乌商事登记改革后,任安新注册了一家电商公司,只需两天就拿到了一系列证照。而在湖州,由于审批事项集中办理,“中景物流”在银行限定时间内办好了相关证件,成功贷款3亿元。

http://shaoxing.offcn.com/

项目前期部经理任雨春兴奋地说,现在终于明白什么叫时间就是金钱。

审批人员也深有感触。“去年下放到县的包括土地审批在内的几十项省级权限,含金量很高。”绍兴柯桥区行政审批中心负责人说,“一个县级部门能行使省级土地审批权,这在过去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联合踏勘、并联审批、模拟审批„„简政放权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层出不穷的审批方式创新。杭州、宁波、温州等市先后建立了投资项目审批代办中心,以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嘉兴探索“市县两级扁平化、一体化”的审批制度,市级实施的594项审批事项,只保留44项,其余全部下放给各县(市、区);省工商部门则把个体工商户登记权限全部下放到基层工商所„„

破除中介机构在审批流程中的“肠梗阻”现象,各地也在积极想办法。柯桥行政服务中心开出“中介超市”,对入驻的中介机构实行统一服务承诺时间和收费标准,并建立清退淘汰机制,服务明显上一层次。“现在大家聚在一起,什么秘密都没有了,价格也叫不起来了。”一家中介机构直言不讳地说。

今年,浙江省又提出要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级审批权限,研究制定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以及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规范管理、高效审批的具体办法。这无疑为正在深入开展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添薪加火”。

三张清单一张网: 追溯政府权力源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浙江省又启动了新一轮改革。“三张清单一张网”,这一次,更是直接追溯到政府权力的源头。

“如果我们光做审批事项的‘减法’,不追溯到政府权力,审改很难再深下去,很难真正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政府服务的‘加法’。”省政府主要领导说。

三张清单,其一是政府权力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机构改革也根据清单来;其二是企业负面清单,让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其三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明确省级部门一般不再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不再直接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费。

通过“减权”、“减钱”、“减事”,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一张网,就是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打造服务型政府。

前不久,富阳市对外公布了全国首张县域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同时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并接受监督。这个承载着全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破冰”任务的市,历经多年试点,交出了成绩单。

交通局,134项;环保局,41项;人事局,29项„„打开“富阳市网上政务大厅”网站,首页就是该市行政部门的权力清单。据了解,富阳市行政权力已从7800项减少到2500多项,http://shaoxing.offcn.com/

缩减幅度超过三分之二。点开这些权力项目,不仅办理地点、受理条件、许可依据等信息都有公示,连办理流程和时限都予以明确。清单公布后,国内不少媒体纷纷转载,许多人点赞。

这是一次系统的权力清理规范。在以往,政府部门到底有多少行政权力,几乎没人能说得清。许多老百姓的印象中,政府部门权力大得很,“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

继富阳之后,省级行政部门也着手开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这不是行政权力简单的放与收。”省政府研究室负责人说,要通过分析行政职权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让职权配置更优化;理清部门、层级之间的职责边界,让职责边界更清晰,从而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政府部门要把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放”和“管”两个轮子一起转。

改革的步点紧锣密鼓地展开。首先是清权——各部门全面梳理手中的行政权力;其次是确权——明确要求行政权力取消一批、下放一批、严管一批;第三是制权——全面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于法冲突,取消;草原管理权没必要设置,剔除„„富阳市领导说,厘清“权力家底”并把它公布在阳光下,一方面让行政部门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把精力集中到制度设计、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上来;另一方面让老百姓办事省心省力,就像进影院看电影一样,做到办前有底、办中有数。

“在休息处看报纸40多分钟,房产‘四证’就拿到手了。”今年初,富阳市民章红先给新房办证。他上市里网上政务大厅查询后,按图索骥、备齐资料,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很快就拿到了房管处和国土局颁发的证件。在一项对办事市民的短信回访中,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发送短信8万多条,回收3万多条,群众满意率达到99.97%。

目前,浙江省开始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10月底前全部完成权力清单公布,全省各级政府的行政权力在现有基础上减掉一半,保留的权力挂到互联网上接受阳光监督。

眼下,一张名为政务服务网的全省性大网正在悄悄编织中。根据方案,这张网将对原先分散的网上政务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融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在线互动、效能监察于一体。简单地说,今后老百姓要跟政府发生关系的事,都可以在这张网上办好。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办好这张网将起到“一石三鸟”的作用:首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然后促进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再下一步,就是通过这张网的深化和延伸,打造服务型政府。

收回政府“闲不住的手”,放活市场“看不见的手”,补强社会“自治之手”——一个有限、有为、有效的政府正向我们走来。

4.绍兴城市文化报告 篇四

绍兴城市广场三面临街,环山河穿越其境于西面和府山相连接;西面亭台楼阁依山水而居,缀以树木花草,一派古典的江南水乡之景;东部是以绍兴历史文化为风貌的人文景观,将文物古迹与现代建筑、地面广场与地下商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协调相融。西面则以府山为依,古朴的城墙将山与广场分隔以开;南面是绍兴大剧院,与市府形成宽阔的南北对景。

这次我们小组一共6人进行对“绍兴广场文化建筑及文化设施现状”的实地调查。

城市广场有绍兴大剧院、浮雕、戏台、凉亭、茶棚、大善塔和信达银都房产等。

城市广场的浮雕记录了许许多多的名人事迹。比如说大禹、秋瑾、陆游、王羲之、越王勾践等。有一块鲜明的浮雕还题有毛泽东的诗——“鉴湖越台名士乡,忧忡为国痛断肠。剑南歌接秋风吟,一例氤氲入诗囊。”这是毛泽东游绍兴时的的题诗,短短的诗句,描绘出了水乡绍兴撩人醉心的历史风情和人文景观。浮雕上讲述了大禹治水的时间和过程,以及人们对大禹所作贡献的肯定。另外的浮雕还描述了越王勾践的生平„„大禹、勾践等远古人物的神秘,范蠡、西施的童话般故事,陆游、唐婉如泣如诉的钗头凤绝唱,王曦之的兰亭幽雅,蔡元培、陶成章、鲁迅、秋瑾、徐锡鳞等近代思想家、教育家、革命者,都浮现在浮雕上,这是后人对他们的尊敬和爱戴,这些事迹也将深深地烙印于我们的脑海中。

最吸引我的是刻于地面的绍兴老地图,将古城绍兴2500年的建城历史和水城风貌都浓缩其中,简直就是一个立体的城市古建筑图。在广场的东南角,大善塔的下面,还刻有一幅绍兴古桥的地图,只是那里没有设置灯光,天黑后是看不清的。我们匆匆赶去,没过几分钟,我们就来到了大善塔下,果然在昏黄的路灯下看到了地图的影子—正是绍兴古桥的分布图!虽然几乎看不到地上刻画的具体情况,可总算不虚此行了!绍兴老地图的旁边还有一块石碑,这块石碑记载了绍兴书法节的由来。在我们观摩这块石板时,正好有人也过来看这石碑。我们就向他们询问关于城市文化建筑的看法,不过非常可惜,因为他们才刚来绍兴,是从河南来的游客。问起他们对绍兴建筑的印象,他们都说很有文化底蕴,不愧是文化之乡。

另一处颇有特色的就是这老地图旁的大善塔。大善塔始建于南朝梁天监三年(公元504),是七级浮塔。大善塔有着千年的历史,还是市级保护文物。过去因为地下商场倒闭,政府想要毁掉大善塔,是全体市民联名请命,才保住了大善塔。可如今的塔也是破旧不堪,无法攀爬了。大善塔建在城市的中心地带,代表着城市门面,也是城市广场的标志之一。

绍兴大剧院可以说是该广场的另一个标志,它的外形就像乌篷船一样。每逢绍兴的重要文化表演,都会在这里进行表演。但大剧院的收费实在是太高了,平常人根本就进不了,也阻碍了文化的传播。

谈及绍兴,就不得不说起乌篷船了。乌篷船被称为“绍兴水上三绝”,是水乡绍兴的独特交通工具,是绍兴的重要文化。和其他地方的船不同,乌篷船的动力是靠脚躅桨。划船的人坐在后梢,一手扶着夹在腋下的划楫,两脚踏在桨柄末端,两腿一伸一缩,桨就一上一下地击水推进,时速可达10多公里。船的航向是用手桨来控制的,船行进时,船工脚手并用。可如今,乌篷船却没有了以前的光辉,它只能静静地停泊在岸边,鲜有起航。主要是如今乌篷船的收费过高了,一般人

也就只乘坐一次,多了还是承受不起的,这也阻碍了乌篷船行业的发展。

在集会广场,我们询问了老爷爷一些相关问题,得知在这里大约晚上7点时候会有许许多多的老男人来这里表演歌舞,比如跳交谊舞。一些老人还会在这里散步,小孩们也会在这里玩耍,不用担心车辆。从老人那里得知,前些时候人还是很多的,但随着气温的下降,来这里的也渐渐少了,也不如之前热闹了。

5.绍兴县拆迁工作汇报材料 篇五

县建设局拆迁科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一、2006年以来全县拆迁基本情况

2006年以来,我县拆迁工作坚持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县城建设服务的理念,完善拆迁政策,理顺拆迁体制,加大拆迁力度,化解拆迁矛盾,拆迁工作按既定目标得以顺利推进。2006年至今2009年,全县已累计拆迁各类房屋建筑面积约447万平方米。回顾四来我县拆迁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规划先导,有序推进。根据县委、县政府 “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工作主题和建设“国际纺织之都,现代商贸之城”的城市目标定位,按照“好、快、稳、省”工作要求,按制订全县房屋拆迁计划,分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推进了全县的拆迁。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全力推进。2006年上半年,我县撤消了原来的县城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等工作。建立了房屋拆迁由拆迁人委托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的工作机制。在重点镇、街选配一名党委副书记具体抓拆迁工作,抽调优秀干部充实到拆迁工作第一线,把拆迁工作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考验干部的重要途径,把拆迁工作纳入对镇街、开发区和部门的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同时,明确相关镇街作为拆迁责任主体,书记、镇长(主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镇街设立专门的拆迁工作办公室,做到专人负责。国土、建设、公安、法院、财政等部门支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从而为拆迁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是科学制定政策,稳步推进。拆迁工作能否得到广大群众支持,关键在于政策。政策合理,符合老百姓的意愿,维护老百姓的权益,群众就会拥护。在政策调整过程中,既体现政策的连贯性,又充分顾及拆迁群众的利益。以县政府12号令《绍兴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县政(2002)64号文件《绍兴县城市建设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为主要政策文件及与之相配套的八个文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稳妥地推进住宅房屋市场评估比准价的制定及评估办法,提高了在城市房屋和集体房屋拆迁中货币安置补偿的标准;对选择产权安置调换的住户,坚持“就近、就便”原则进行安置。

四是严格拆迁管理,力求规范。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实行“拆管分开”,使政府推进和市场操作有机结合;二是统一了工作程序,对产权认定等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备案存档,要求评估公司按照相关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估;三是强化拆迁审核。加强对镇街的业务指导,积极与国土、财政、房管、规划、监察、审计等多个部门合作,切实发挥县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作用,对全县房屋拆迁中的确权、设备报废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核,为各项目拆迁顺利推进“保驾护航”;四是规范拆房施工招标办法,全面加强对镇(街)拆迁安置工作的指导和把关。五是加强行业管理,对于拆迁施工单位及拆迁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高效施工的教育,从而加快拆房速度、提高拆房质量。

二、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

2009年,全县拆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

街全力以赴推进,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有力,较好地完成了拆迁任务,拆除各类房屋建筑面积135.36万平方米,完成任务的112.8%。城区(中心城、柯开委、柯岩度假区)拆迁强势推进,完成拆迁94万平方米。在城区的带动下,新型镇街等拆迁工作也同步推进。杭甬客专、萧甬高架、绍诸高速等重点交通设施项目拆迁推进迅速,完成拆迁35万平方米。拆迁扫尾快捷高效,特别是齐镜水路、安昌国际村、柯岩独山、平水昌锋等项目拆迁任务的全面完成,有力地推进了全县拆迁工作。

全县拆迁工作推进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国家拆迁新政即将出台对我县拆迁工作的影响,部门即镇街拆迁力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拆迁供地有待于进一步加快。

三、2010年工作进展情况

2010年,全县拆迁任务依然繁重,县建设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全县拆迁。目前,全县正在实施拆迁项目48只(其中遗留项目37只,结转项目5只,新增项目6只),拆迁总面积112.45万平方米,已累计拆除8.18万平方米。

1、加快推进项目拆迁。中泽一期、二期拆除6.4万平方米,柯岩西担山地块拆除1万平方米,县中医院M-04地块拆除1万平方米,平水西湖桥村、柯岩州山地块、华舍西周上午头等三个拆迁项目38.17万平方米已完成丈量评估,即将实质性启动。

2、修订完善拆迁政策。一是梳理历年来我县拆迁政策文件,使之更加系统简明,便于操作;二是完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市场评估制定及评估办法,保留并适当提高基准价格,适当提高拆迁房屋货币化补偿标准;三是及时做好国家新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的政策完善准备工作。

3、调研拟定拆迁计划。去年年底以来,经调查摸底,2010年拆迁初步计划新增总建筑面积约176.7万平方米。其中城区(中心城、柯开委、柯岩度假区)约123万平方米,主要是华舍张娄地块20万平方米、西周、上午头地块16万平方米、柯桥柯东地块20万平方米、柯岩州山综合地块18.5万平方米、梅墅村16.6万平方米、湖塘亭山地块11万平方米等;滨海工业开发区11.5万平方米;新型镇街约36万平方米。

四、下步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工作的领导。调整并重新明确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镇(街)及主管部门的拆迁工作力量有待于进一步配强配好,进一步加强县拆迁工作管理和监督。

2、加快拆迁规划。一是及早排定2010年拆迁计划,初步拟定新增项目30只,总建筑面积约168.7万平方米;二是及早启动2010年的新增拆迁项目,统筹谋划,确保新项目顺利启动并积极实施。

3、加快项目推进。一是围绕新县城建设,重点要加快推进华舍张娄、西周上午头、柯桥柯华路西侧地块、柯东区块、柯岩州山区块、梅墅村、亭山地块、齐贤新区二期、官湖沿611工程等。二是围绕新城镇新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平水四丰住商地块、东桃地块、马鞍新围商贸地块、兰亭、漓渚、陶堰集镇改造等项目。三是要不遣余力扫清遗留户,尽快扫清金昌F1号楼、中泽一期、二期、萧甬高架等遗留项目,确保及时有效供

地。

6.绍兴市政府工作报告 篇六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我校工作将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省、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体局的领导下,紧扣区教体局“提升内涵品质,建设教体名城”的工作主题,集全体教师智慧,从民族教育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善教育教学环境,落实“平安、质量、发展”工作任务,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使我校真正成为我省民族教育的重要窗口。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汉藏校园;提升内涵品质,积极发展优质民族教育”的办学目标不变;延续去年提出的“保平安、抓质量、谋发展”为工作中心不变。以常规管理、教育改革、队伍建设、优化考核、教学研究、社团活动等为抓手,具体实效地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1.我们的工作原则是:爱、严、细。

2.我们的工作态度是:严谨、务实、求真。

3.我们的工作方法是:科学、创新、高效。

4.我们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爱心、用心、细心。

三、主要工作

(一)抓实两支队伍建设,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好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发扬团结实干、率先垂范的工作作风,谦虚好学,加强培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敢于担当,进一步提升领导力、组织力和执行力。

二是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深入开展 “三爱”教育、“崇德尚廉敬业爱岗”、“雪域大讲坛”活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学生观、质量观,爱岗敬业,突出爱与责任;落 1

实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引导教师自觉参加提升培训,自觉主动学习业务技能,关注年轻教师成长,以突出青年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为重点,建好学习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通过群体创优和教学改革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党员队伍建设。找准切入点,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突破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党员教师严格要求,要求他们在优化课堂结构、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上率先垂范,努力做到一个党员教师就是一面旗臶,带动其它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同时,真正把党员看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骨干,鼓励他们对学校的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率先知形势、知任务、明目标,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一丝不苟抓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校平安、和谐发展。

我校学生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日夜吃住在校,安全工作

显得尤为重要。安全工作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不在岗(脱岗)负全责、一票否决”的原则,定期做好学校周边环境及校舍安全摸底排查,坚持教师值日、学生巡查监督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安全演练到位,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同时利用校刊、班会、周会及每天的放学时间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坚持一月一大检,一周一推进,一日一教育,确保学校政治、生命、财产绝对安全,绝对不出人为引起的责任事故。

我校学生疾病的防治工作也是确保我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将防治传染病作为重点,及时发现西藏学生的特殊病状,及时进行治疗之外,本学年我校将持续定期开展卫生常识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讲究卫生、预防疾病的主动意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定期进行学生体检,及时处理各种病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坚定不移抓质量,向德育要质量,向课堂要质量,在科学规范中提质。

一是抓好德育常规教育,围绕民族学校办学理念,实现德育活动特色化、个性化。我校将从藏族学生的“好习惯养成”与“责任感培养”两条线入手,抓学生成长过程中学习、活动、礼仪方面的各种细节教育,感恩教育,引导他们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到班级管理、活动设计、学校值日等校园活动中。

二是优化课堂结构、改革教学方法,使教学工作尽可能因材施教,突出民族特色。除了强调有效课堂教学,抓好集体备课和作业批改两个重要环节之外,我校也很重视藏族学生汉语能力、动手能力和自学习惯的培养,我们要求各备课组从各科实际出发,开展相关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文科教学为例,在我校,学生“倒语”(语词前后颠倒)“死课”(不愿交际)、“乱课”(游离目标)是实际,文科教学尤其要注重学生说话能力的培养。我们要求文科教师要在学生“说”的过程只要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都要及时给予鼓励,为他们壮胆,消除他们心理上的顾虑。引导他们——其他同学能说的,我也一定能说;即使说错了,也不要紧。对于那些不爱发言的学生,老师更要为他们创造宽松、愉悦的交流环境,多鼓励,多点拨,多指导,激发他们的表达欲望。

三是考核机制激励,进一步优化考核机制,调动教师积极性。在积极为教师创造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条件的大前提下,优化考核机制,正确、公开、科学、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工作。既要肯定教师的工作成绩,又要及时校正工作中的失误,以“敬业精神”和“正能量”为关键词,以树立典型和榜样为抓手,达到共赢,即先进者再接再厉,落后者迎头赶上。在去年七、八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分列全国第三、第六,毕业班升学率达到100%,重点高中升学率创历史新高的大好形势下,新学年我校制定了新的奋斗目标:三个年段均要进入全国前六,均要达到全国A级。

(四)深化“疏导式”教育管理模式,以社团建设、社会实践活动和联谊会、共同体建设为抓手,求稳定,促和谐。

本学年,我校将进一步深化“疏导式”教育管理模式,在做好加强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改进教育方式形成融洽的师生关系;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扩大德育途径;注重心理辅导,切实解决学生的心理困惑等方面的基础上,以社团建设、社会实践活动和联谊会、共同体建设为抓手,促和谐,求发展。

根据我校学生365天日夜在校,多数学生三年甚至四年回家一次的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就显得特别重要。学校德育处、教学处、团委学生会、工会、总务处、班主任等,必须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好各项活动。精心布臵,科学实施,做到展开一件,成效一件。学校提供必须的财力和物力保证,让我们的学生月月有安排,周周有活动。平时和节假日,将悉心举办各类演讲比赛、歌唱比赛、球类比赛、运动会、趣味运动会、播放电影、文艺汇演、才艺表演等有意义的文体活动,开放学校阅览室、微机室、数字电视机等。藏历年、春节等重要的节日,我校也将组织大型的师生互动活动,如包饺子、蒸土豆、大联欢、联谊会等等,在提升校园文化建设的同时,增强师生凝聚力。

绍兴是水乡、桥乡、越剧之乡、书法之乡,我校还将通过组织学生游览绍兴名胜古迹、开设越剧学习班、书法培训班等活动,使孩子们真正“走近”绍兴,览水乡文化,品水乡风情。

坚持组织学生春、秋季和暑假的外出旅游参观实践活动。今年我校还要主动与当地学校、社区等单位加强合作,组织各项联谊活动,开展互帮互学,进一步增进汉藏文化的融合。

(五)进一步搞好规划,注重有效投入,改善学校环境、设施、学生的生活学习条件,提升校园文化建设。

1.今年进一步加大对学校设施、设备的投入,做好设备的增设与维修,改善学生生活质量、学习条件,做到物质、精神保障的再提高。

2.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加强校园绿化管理,逐步提高绿化档次,努力建设“花园式校园”。定期更新学校宣传窗,学生活动剪影、西

藏美丽风光、师生作品上墙等,提升校园文化建设。

3.完善活动资料归档、宣传报道跟进的制度,加强学校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每学期一期校报,增设校刊;每学期形成各项活动画册、师生文集等。

(六)严格经费管理,加大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力度,做到节俭、廉洁、高效。

1.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学校财务室制订详尽务实的财务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细致审核每一笔会计业务,帐务处理正确清晰。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定期向校长室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做好会计档案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细致完整。

2.规范财务管理。学校的各种收入、结算资金、物品采购和重大支出项目等,全部列入财务监管范围,坚决服从教体局服务中心、核算中心提出的招投标、规范结算的各项要求。学期初对各项经费支出做好科学的预算计划,学期末对各项收入和重大支出作一次全面审核和效益的评估。

3.加强财物监管。用钱做到先申请后使用,学校每一笔经费支出均有一支笔审批、并有相关经手人验收人签字。手续齐全再报销入账。管好、用好学校的所有财产设备,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杜绝不正之风,真正做到节俭、廉洁、高效。

绍兴县西藏民族中学

7.hsz创建绍兴市卫生镇技术报告 篇七

回山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回山镇位于新昌西南面,距县城50公里,东与儒岙相连,南与天台三洲乡毗邻,西与磐安尖山镇、胡宅乡交界,北与镜岭、双彩接壤,地处婺、绍、台“三府”交界处,在建的新磐公路穿镇而过,距上三高速双彩出口仅6公里。镇域面积62.7平方公里,下辖26个行政村,9212户,23469人。全镇地势高峻,平均海拔412米,具有独特的高山台地风光,环境优美, 境内有“两湖一山”,即门溪水库、前丁水库、安顶山三大风景名胜。

全镇效益农业特色鲜明,是传统的农业大镇,已形成了以茶叶和茭白为主,白术和高山蔬菜等为辅的发展格局,是全县茶叶、茭白交易的主要集散地,是以丰富的农特产品、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为特色的“特产名镇、生态集镇、文化强镇”。2009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亿元,增长8.5%;工业总产值1.9亿元,增长5%;农业总产值1.2亿元,增长3%;第三产业总产值7816万元,增长16%;完成技改投入9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622元,增长8%。

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先后荣获中国特产之乡先进单位、浙江省生态镇、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镇(蔬菜)、省优质茭白种植领先示范基地、绍兴市十佳特色农业建设单位、绍兴市十大农业特色乡镇、市教育现代化强镇、新昌县“五好”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回山镇党委、镇政府十分重视人居环境营造工作,以创建绍兴市卫生镇为契机,以“优化人居环境,促

-1-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从软、硬件两方面进行改善提升,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对照《绍兴市卫生镇标准》,我镇创建卫生镇各项指标均已达到要求。

一、爱卫组织管理

1、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了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和镇创卫组织。镇爱卫会由镇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镇创卫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村建办副镇长任副组长,并有成员9人组成。创卫工作设立4个专业组,各成员部门分工明确,爱卫会领导每年亲自主持会议二次以上,并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专业组会议,布臵任务,协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督查全镇爱国卫生工作。

2、办事机构。镇创卫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业组,分别由党政班子成员任负责人,配臵专(兼)职办事人员,每年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做到机构齐全、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检查、有总结。

3、规划措施。镇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镇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任期目标,分阶段实施,将创建绍兴市卫生强镇目标作为2010年镇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并落实了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制度,镇党政班子专题研究部署创卫工作,各部门、单位、村层层分解任务,认真落实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改水改厕

至2009年底,全镇自来水普及率达90%,其中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自来水厂生产管理制度键全,有卫生许可证,生产管理人员持

-2-有健康证上岗。饮用水源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和制度,无污染源,水质指标合格率达95%以上,并有较完整的监测资料。近二年来,没有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传染病暴发疫情,二次供水水箱基本做到每年一次清洗消毒。通过几年来的改厕工作,全镇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5%,其中建成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50%以上。

三、环境卫生

镇村建办配备环卫人员4人,做到一日一打扫,并配备专职监察人员2名,负责对建成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镇配有垃圾清运车4辆,每天对产生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建成区共有垃圾箱56只,封闭式垃圾房12只,做到布局合理,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建成区建有水冲式公厕10座,其中生态公厕2座。每座公厕符合规定标准,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制度,做到厕内清洁卫生,基本无蝇蛆,无臭味。建成区街道正在进行路面改造工程,争取在7月底前完成旧路拆除、管道铺设和街道硬化,实现街道秩序井然,路面整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乱设摊的现象基本消除,无放养家禽家畜,并基本做到街道两旁有行道树,花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1.5%。加强了集镇环镇卫生管理,落实了镇区街道保洁制度,施工文明。农贸市场1个,计划在今年9月份前完成专项整治,做到划行归市,经营有序,设施齐全,环卫设施完备,保洁落实。镇区及结合部路面平整,无乱搭乱建,基本无坑洼积水,无积存垃圾,无露天粪缸。建成区河边两旁无垃圾,水面漂浮物定期打涝,无严重污染。

四、环境保护

镇设有专兼职环保人员,承担全镇环保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原则,-3-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制订了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措施,对现有企业积极开展“一控双达标”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建成区无污染企业存在。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从根本上杜绝污染源的产生,群众对环境质量满意率达80%以上,2009年通过了浙江省级生态镇的验收,较好地实现经济快速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五、除四害

镇成立了除“四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聘有除“四害”专业队伍。各部门、单位,村(居)都有除“四害”兼职人员。每年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有经费保障。镇爱卫办每年制定“四害”监测方案,对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做到春秋两季灭鼠相结合,镇爱卫办负责统一购药、统一投药。鼠密度常年控制在2%以下(鼠夹法),苍蝇、蚊子密度也有明显下降,“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制,目前正积极争创新昌县“灭鼠先进镇”。

六、健康教育

镇成立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村、单位设有专(兼)职健教人员107人,并在具体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宣传资料和宣传阵地,宣传内容做到定期更换。镇卫生院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参保人员开展健康体检并进行现场健康咨询,对村级健教人员进行知识培训5次,受教育人员达1600多人;在门诊区、病房区设立专题宣传栏向老百姓宣传常见病预防知识和保健知识,发放健康处方;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每个行政村定有1个联系医生,开高健康教育讲座。镇广播站每周播放一次卫生与健康知识节目。全镇中小学生卫生课普及

-4-率达100%,卫生课的课程、教材、教案齐全。通过广泛普及健康教育,我镇居民群众的卫生知识也有了较大的提高,据抽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七、疾病控制

镇中心卫生院建立了传染病管理小组,制订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并落实严格的管理措施,报告率与考核密切挂钩。临床科室发现传染病及时填写报告卡,按时上报防保科。每月核对门诊临床日志,杜绝了传染病漏报现象,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率为“0”。2009年甲类传染病总发病率共报告0例,乙类传染病发病率共报告39例,发病率为17/十万。四苗接种符合规范,2009年四苗和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8.7%和100%。

八、社区单位卫生

镇爱卫会围绕镇党委、政府创建绍兴市卫生镇,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回山的工作目标,引导教育广大居民树立卫生意识,掌握健康知识,搞好“门前三包”,做到四周无垃圾、积水,室内整洁,使用卫生户厕,经常除“四害”。各单位、居民区建立了卫生管理组织,订立了卫生管理制度,包干区划分明确,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评比,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区有宣传栏,内容定期更换,卫生院、学校、幼儿园、单位会议室禁止吸烟,有明显禁烟标志。小街里弄路面基本符合硬化、平整要求。能按照卫生要求,搞好环境清扫、绿化美化工作;墙门清洁,楼道无乱堆杂物。单位食堂持有卫生许可证,各项设施基本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均持有体检和培训合格证上岗。学校、幼儿园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并向学生供应开水。卫生院污水经无害化

-5-处理,污物统一送焚化炉焚烧。各单位都能落实专(兼)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保持辖区整洁干净,厕所每天冲洗,保持卫生清洁。

九、食品卫生

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食品卫生管理小组,加强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卫生监督率100%。全镇食品行业都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卫生许可证齐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饭店、饮食店食具主要用煮沸消毒柜消毒,有保洁设施、防尘、防蝇及上下水设施较齐全,操作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发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100%。

十、公共场所卫生

建成区卫生许可证发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发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率达100%。同时,对公共场所进行每年两次卫生监督,监督率为100%。理发室做到卫生制度上墙,有供头癖患者专用工具,健康证齐全,卫生用品配套,有专用消毒药物。其他场所卫生服务设施规范,化共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有严格的消毒设施和制度,通风良好。

8.绍兴市政府工作报告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围绕集约化管理大局,全面落实“公开透明、集约规范”的要求,规范组织发展程序,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浙江省电力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绍兴电力局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制订。

第二章 动态管理目的第三条 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局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严把党员入口关,对我局党员发展工作实行动态的管理。

第四条 通过必要的检查、控制、考核,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全面推行“三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群团组织推荐和党组织“选优”)的党员发展新机制,认真执行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认真做好教育、培养、考察、政审、公示、吸收等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 1

工作程序,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延期转正等不正常现象。

第五条 通过必要的考察、分析、鉴定,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加强基层党委、支部(总支)和市局党委组织部门的预审职能,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党员标准,把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员队伍中。重视在团干部和优秀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和要害部门及人数较多的生产班组有党员。

第三章动态管理内容

第六条 发展党员工作动态信息主要包括:申请入党人管理动态;培养考察工作动态;接收预备党员工作动态;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动态。

第七条 《申请入党人管理动态》信息主要包括党支部推行“三推一选”的党员发展新机制,建设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申请入党人队伍情况,申请入党人队伍推优工作(主要是培养考察对象、发展对象以及发展计划的确定)情况等。

第八条 《培养考察工作动态》信息主要包括党组织每季度对培养考察对象、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培养考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联系人(介绍人)或党组织对培养考察对象、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评价和建议。

第九条 《接收预备党员工作动态》主要包括党支部在发展预备党员时,应该齐备的材料和需要开展的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建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等。发展工作程序主要有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政治审查、公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等。

第十条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动态》主要包括党支部在预备党员转正时,应该齐备的材料和需要开展的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材料主要包括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思想汇报等。转正工作程序主要有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支委会讨论、公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等。

第四章 动态管理方式

第十一条 市局直属党支部和各县局所属党支部按照动态管理内容,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上报。

(一)《申请入党人管理动态》主要通过浙电政工网络平台“申请入党人管理”模块上报。浙电政工网络平台中“申请入党人”个人信息和转移情况及时更新,申请入党人推优工作情况年初结合发展计划上报,党支部开展申请入党人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年中、年终党建工作总结的必要部分上报上级党组织。

(二)《培养考察工作动态》由各党支部在填写建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的基础上,及时做好浙电政工网络平台“党员发展流程”模块的信息更新。

(三)《接收预备党员工作动态》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动态》分别在党支部接收和转正预备党员时,由党支部进行填报,经党支部书记审签后随发展材料一同上报上级党组织。

第十二条 各县(市)供电局党委(总支)对本单位所属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党员工作动态信息每季度进行分析、汇总,结合党委(总支)对接收(转正)预备党员预审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在书记例会上进行汇报。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工作部对市局直属党支部在政工网络平台上的信息和接收(转正)预备党员预审情况每季度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党委,并在书记例会上进行汇报。同时,运用浙电政工网络平台提示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动态管理和指导。

第十四条 局党委将根据在浙电政工网络平台获取的培养考察信息,作为党委审批接收(转正)预备党员的参考材料。

第五章动态管理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党员发展质量,落实《绍兴电力局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确保全局党员发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第十六条 局党委将把动态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党建工作的考核范畴。各单位(部门)党组织要重视动态管理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运用浙电政工网络平台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上报信息,保证信息质量。局党委将以网络平

台上的信息情况,作为各党单位(部门)党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动态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月起实施。

9.绍兴市政府工作报告 篇九

为扎实推进我县名师名校工程,进一步提升校长的管理和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校长管理和教师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的高效。为适应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根据县教育体育局2011年工作思路要求和《绍兴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以及省、市有关教师专业发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以提升校长和教师专业素养、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核心,以“职业道德、管理(执教)能力、基本素养”为主要培训内容,以集中培训、三级联动、结合自学和统一考核为主要组织形式,不断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培训原则

以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原则,不搞形式,不搞花架子。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培训考核,强化后续管理,切实做到务实、高效的培训。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专家引领和名师、学科带头人指导相结合,集中培训、分片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研修相结合,县内组班和外挂学习相结合,采用多形式分层次的全方位推进策略。

1.专题集中培训

二个层面:

(1)县级培训以名师培养基地培养对象和竞赛员培训为重点,突出学科建设。主要有高中实验班教师培训、高中学科竞赛教师培训、高中各学科命题能力培训、高中理化生实验员培训、义教段学科名师培养基地教师和骨干教师培训、新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等,采用短期集中、讲座报告和咨询研讨等方式。

(2)学区级培训依托县内骨干教师组织开展,主要培训为学科的专业性。一次测试:

组织全县专任教师进行一次专业能力测试。

2.校本培训:校本培训要切实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开展,主要有师德师风专题学习、学科教学研究、学生德育工作研讨等,可以采用校长专题报告、县讲师团成员主题报告、教师论坛等形式。要突出“教育现代化”、“优质轻负”、“新课程改革”、“教师专业发展”、“校园文化”等主题,制定专门计划开展培训。

3.教师自我修炼: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师自我学习的引领和指导,通过研习一本教育教学书籍(县教育工会推荐书)、开展以“解放思想、提升理念”为主题的现代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和第五次教材教法学习与考试等载体,对教师个人自主学习、反思与研究提出明确的要求,突出实效性与针对性。

四、培训项目和时间

(一)普高、义教段教师培训

(三)幼儿教师培训

五、主要措施和相关要求

1.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绍兴县暑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许义平局长任组长,徐民江副局长任副组长,建立组织人事科、教师发展中心为主要成员的工作小组,培训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各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大教师培训的统筹管理力度。具体由县教师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健全完善培训工作制度 进一步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在培训前要制订好较为完善的培训方案保培训实效。进一步完善培训评价考核制度,县教育局对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的实施情况和成效等进行评价。各镇街、各学校要认真组织落实参加暑期各项培训活动,加强教师研修的过程考核。

3.加强培训方式的创新和后续管理工作

积极推进培训方式方法的创新,实行训考结合,采用交互式、参与式、案例式、研究式、体验式等多种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实效。研究和探索“名师培养基地建设”等新的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双千工程”培养实效。切实加强培训后续管理,将培训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努力使培训成果体现在工作实效上。

4.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管理

加强教师继续教育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条例》。加强培训的考核,强化学时认定制度,激发中小学教师、校长自觉学习的内在动力。完善培训档案管理,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数据库,逐步实现全县培训工作的网络信息化管理。

5.保障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投入

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保障机制,加大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投入,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绍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2011/06/28

附件:暑期教师专业能力测试内容

附件:

暑期教师专业能力测试内容

高中

①命题能力测试(依据材料命题)20分 ②高考原题测试40分 ③数理化生学科:竞赛初赛题40分文科学科:略高于高考原题测试40分 ④通用技术:高考模拟题40分 职校文化课教师

①语、数、英学科教师参加高职(单考单招)水平能力测试 ②政治、体育学科教师参加教材教法能力测试 初中

①命题能力测试(依据材料命题)20分 ②浙江各地市近三年中考试题测试40分 ③其它40分 数科学科:竞赛初赛题

语文:下水作文英语:走进西奥相关试题 社会思品:小论文

小学

语文:①命题20分②作文40分③语文知识积累20分④儿童文学20分 数学:①命题20分②奥数30分③错题分析20分④学科拓展性知识30分 英语:①命题20分②英语基础知识30分③英语阅读与写作50分 科学:①命题20分②学科专业知识40分③实验操作知识40分

思品:①学科专业知识40分②教学设计与活动设计40分③案例分析20分

音体美信息综合学科

音乐:①音乐专业知识 25分②教育教学理论 20分③课堂教学设计与应用40分④课外社团辅导的综合能力15分

体育:①体育理论基础知识20分②各学段《体育与健康》教材教法60分③篮球、足球、乒乓球比赛规则与裁判法20分

美术:①美术专业知识 25分②教育教学理论 20分③课堂教学设计与应用40分④美术专业技能 15分

信息:①命题20分②高考原题测试40分③竞赛初赛题20分④学科拓展性知识20分

10.绍兴市政府工作报告 篇十

近日,《六安市舒城县灵州—绍兴直流输电线路工程(皖3标段)2833号铁塔“2015.5.3”抱杆倾倒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2015年12月9日

2015年5月3日15时45分许,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在位于舒城县阙店乡三湾村石坝组进行灵州—绍兴直流输电线路工程(以下简称灵绍线工程)皖3标段N2833号铁塔施工过程中,发生抱杆倾倒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的较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总工会、市民委等单位参加的舒城县灵州—绍兴直流输电线路工程(皖3标段)2833号铁塔“2015.5.3”抱杆倾倒较大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已经查明。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情况

灵州—绍兴直流输电线路工程起于宁夏灵州换流站,止于浙江绍兴换流站,线路途经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安徽、浙江等6个省级行政区,输电距离约l720km。该输电线路工程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招标,由属地省电力公司负责本辖区标段工程的建设管理,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灵州—绍兴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安徽段共有皖1—皖7和长江大跨越等标段。其中:皖3标段位于安徽省六安市、安庆市境内,途经舒城县、桐城市、枞阳县,线路起点位于六安市舒城县张母桥镇八里桥西北的王庄(N2801号塔),终点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枞阳镇东南的转角耐张塔(N3006号塔),线路长度为100.125km,铁塔205基。皖3标段中标的施工单位为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为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合格分包商,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参与了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组织的杆塔劳务分包招标活动,并中标N2801号-2851号杆塔劳务施工。

(二)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1、施工单位: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

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1599号,始建于1958年10月,是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具有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一级许可资质及电网工程类甲级调试资格;公司持有安徽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04〕000035,有效期:2013年12月28日至2016年12月27日。2015年1月15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主要负责人:姬书军。

2014年9月25日,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与安徽省电力公司签订灵绍线工程(包18皖3标)施工合同,工程地点:安徽六安、安庆,合同计划工期:2014年10月1日开工至2016年4月30日竣工。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皖3标段工程具体由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送电分公司负责实施。皖3标段工程施工项目部设在桐城市,皖3标段项目经理:桂和怀,2008年2月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号:皖***5;2007年10月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0030013。

2、监理单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杭州市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901室,法定代表人:张永明,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持有住建部2013年10月18日颁发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证书编号:E133002011-4/4,有效期至2018年10月18日,业务范围: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等。

2014年9月25日,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电力公司签订了灵绍线工程(包8)输变电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价格520万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付华清,2010年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00229095。

3、劳务分包单位: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成立于1990年成立,集体所有制企业,隶属于岳池县规划和建设局,企业具有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仅限于送变电)资质,可承担22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司持有四川省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JZ安许证字〔2005〕001616,有效期:2014年4月9日至2017年4月9日。2014年5月13日,在广安市岳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注册号:***,主要负责人:杨达金。

2015年1月10日,四川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委托李成红(公司普通职工)与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签订了灵绍线工程(皖3标段)杆塔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灵绍线工程(皖3标段)杆塔(第一标段)工程劳务分包安全施工协议。分包劳务作业工程地址为舒城、桐城、枞阳,作业范围为N2801号-2851号杆塔施工区段,其中,角钢铁塔组立51基,塔重3662.142吨,劳务费541.997万元。合同工期为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6月30日。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等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3月10日左右,皖3标段劳务分包单位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铁塔组立班班长王全明从四川带20多名工人(多数都是文盲或小学文化程度,且有几人超过60岁)来到舒城县从事铁塔组立工作。截止5月3日,王全明铁塔组立班(以下简称王全明班组)先后组织完成了N2826、N2827、N2828、N2829铁塔组立。按照施工计划,王全明班组于4月30日开始在皖3标段N2831塔(已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塔材和工器具运输,开展N2831铁塔组立准备工作。5月1日、2日,因当地百姓阻挠,N2831塔现场未能施工,王全明班组停工,等待民事协调。为减少停工损失(工人每月固定工资,由班长王全明给付),5月2日,王全明组织人员把建塔所用的钢丝绳、地桩、抱杆组件等从N2831塔基处搬运到了N2833塔基处,准备在N2833塔基处先组立好抱杆,待N2833塔材到场后,即可开展N2833塔的立塔工作。

5月3日上午,王全明班组(24人)在未办理N2833塔安全施工作业票,且总包方、监理方无人在场的情况下,在N2833塔现场开展施工,并完成了抱杆下段组装(计十一节,长23.6米)。作业过程中,施工班组未按照立塔施工措施要求,使用已经埋设好的用于固定抱杆拉线的地锚,而是在铁塔各基础腿(A、C、D腿方向为干地,B腿方向为水田)与已经埋设好的地锚之间,每个方向向地面钻入2根长度为l.8m的钻桩(实际钻入深度约1.2m),用于固定抱杆临时拉线。

5月3日下午,班组人员使用△300mm×13m人字抱杆整立抱杆下段,并在已整立抱杆的顶部使用角钢吊装抱杆标准节(每节长2米),逐节接长主抱杆。15时45分左右,在完成第十二节、第十三节抱杆标准节安装(此时主抱杆高度已达27.6m),起吊第十四节抱杆标准节时,B腿方向钻桩被拔出,抱杆向D腿方向倾倒,致使在第13节抱杆上作业的阿都你呷、沙马此尔、阿堵尔且等3人随之摔落至地面。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抢救,班长王全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约20分钟左右120急救车到场,经医务人员确认,随抱杆摔落的三名施工人员己死亡。(二)死者情况

(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成立了善后处理小组,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帮助下,积极开展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至5月9日中午,善后工作已经处理完毕,死者家属全部离开舒城县返乡。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

经查勘事故现场、调阅相关资料、对有关人员调查询问以及技术专家组《灵绍线皖3标段“5.3”事故情况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直接原因 王全明铁塔组立班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施工地点,且未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勘查,班组负责人违章指挥,施工人员野蛮施工,未使用固定地锚,违反安全施工措施中“水稻田中严禁设置钻桩群固定浪风”的强制规定,在水田中进行钻桩锚固,导致锚固点不牢固,在吊装第14节抱杆标准节时,缆风绳受力,水田中的钻桩被拔出,造成抱杆倾倒。同时,王全明班组在N2833塔抱杆组立过程中,违反安全施工措施及技术交底要求,未按规定利用组装好的下段塔材提升抱杆,从抱杆的下部接长主抱杆,而是采取先整体组立抱杆下段,再利用抱杆顶部的小抱杆,从上部接长主抱杆的方式组立抱杆,这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劳务分包单位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安全管理缺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所属劳务施工班组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施工单位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安全管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将劳务施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劳务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劳务施工人员素质、相关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对施工班组违规作业失察,安全监管不力。

3、监理单位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监理不严格,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班组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等问题监督不力,对施工班组违规作业失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劳务分包单位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班组长违章指挥、施工人员违规作业,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严、监管不力,监理单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王全明,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铁塔组立班班长(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未办理N2833塔安全施工作业票、未通知施工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班组人员开展N2833塔抱杆组立工作;未执行《灵绍线(皖3标段)立塔施工措施》,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未按规定对班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班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政纪处分人员

1、李红成,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灵绍线皖3标段杆塔工程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代表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后,对劳务分包工程包而不管,未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有关会议,未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劳务分包项目转交未经教育培训、无安全管理资格的人员(王勇)负责管理;对施工班组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失察,对施工班组违反施工措施开展抱杆组立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依据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令第11号)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给予李红成撤职处分。

2、方鹏,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灵绍线皖3标段项目部派驻王全明班组施工现场跟班安全监护人员,未认真履行现场监护职责,未经公司批准擅自脱岗,对王全明班组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违反施工措施组织开展抱杆组立工作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给予方鹏行政记大过处分。

3、朱玉勇,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灵绍线皖3标段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对施工分包队伍人员进场相关资格审查不严格,对施工班组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违反施工措施组织开展抱杆组立工作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依据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给予朱玉勇行政记过处分。

4、刘旭光,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灵绍线皖3标段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组织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不到位,对施工班组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违反施工措施组织开展抱杆组立工作失察,对公司项目部派驻现场安全监护人员脱岗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给予刘旭光撤职处分。

5、桂和怀,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送电分公司副经理兼灵绍线皖3标段项目部经理,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不严,对项目部施工班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技术交底不到位失察,对施工班组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违反施工措施组织开展抱杆组立工作失察,对派驻施工班组的安质队员脱岗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主要管理责任。依据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给予桂和怀撤职处分。

6、韩清江,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送电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承担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督促、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劳务人员持证上岗不力,对派驻施工班组的安质队员脱岗失察,对施工班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施工措施开展抱杆组立工作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给予韩清江行政记过处分。

7、焦剑,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送电分公司经理,作为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灵绍线皖3标段工程实施,未认真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将劳务分包施工队员工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督促、检查本单位承担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督促、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劳务人员持证上岗不力,对施工班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施工措施开展抱杆组立工作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给予焦剑行政记过处分。

8、朱克亮,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督促、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规定,给予朱克亮行政警告处分。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1、王勇,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灵绍线皖3标段杆塔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现场负责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对自己负责管理的施工队监管不严,未按规定组织对劳务施工队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班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失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施工班组违反施工安全措施开展抱杆组立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王勇处0.9万元的罚款。

2、杨达金,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未认真有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劳务分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将劳务工人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未对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进行管理,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条及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给予杨达金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张远富,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员,没有认真有效履行监理员工作职责,2826、2828、2829号铁塔的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和监理检查记录表以及监理工作日志表明,张远富对王全明施工班组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无证上岗、现场负责人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张远富处0.8万元的罚款。

4、付华清,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灵绍线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部管理不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存在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关人员无证上岗、现场负责人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失察,对劳务施工班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施工措施开展抱杆组立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付华清处0.9万元的罚款。

5、张永明,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监理人员落实监理工作职责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条及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张永明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

1、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灵绍线工程(皖3标段)(杆塔第一标段)工程劳务分包单位,未认真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委托公司职工使用本单位资质承揽劳务分包工程,并将劳务分包工程交委托人全权管理,受委托人再次将劳务分包工程转交现场负责人管理。对劳务分包工程包而不管,未对劳务分包工程开展安全巡查、督查等,未将劳务分包施工队员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未按规定对新入职劳务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分包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安全交底不到位,对劳务分包施工班组未配备安全员,劳务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对劳务施工安全管理缺位,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四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处65万元的罚款。

2、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灵绍线工程(皖3标段)施工单位,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所赋予职责,对劳务施工人员纳入统一管理不彻底,对劳务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不到位,对劳务分包施工人员的素质、相关资格审查不严格,公司日常安全检查不细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派驻施工班组的安质队员脱岗失察,对劳务施工班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施工措施开展抱杆组立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二、四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处55万元的罚款。

3、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灵绍线工程(皖3标)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严格,未能发现施工班组存在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关人员无证上岗、现场负责人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监理工作日记、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明,王全明班组施工在铁塔组立过程中,监理员记录填写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到岗,且为总包单位员工,登高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但经调查施工现场负责人(即班长王全明)为劳务公司员工,施工现场安全员(段强,文盲文化)无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王全明班组现场施工的3名登高作业人员(阿都你呷、沙马此尔、阿堵尔且)均无特种操作业资格证,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等审查、监督不力,对劳务施工班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施工措施开展抱杆组立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55万元的罚款。

(五)建议给予行政处理单位

舒城县人民政府,作为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灵绍线工程皖3标段舒城区段属地监管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灵绍线工程皖3标段舒城区段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不到位。责成舒城县人民政府向六安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此次事故涉及有关责任人政纪处分的,由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按照干部和职工的管理权限落实到位,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六安市安全监管局备案;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罚款,由六安市安全监管局实施。

五、整改防范措施

为认真汲取灵绍线工程(皖3标段)2833号铁塔“2015.5.3”抱杆倾倒较大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安徽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一)各单位要深刻分析事故原因,全面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抓好整改,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二)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将分包方施工人员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严格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管,杜绝分包方盲目追求工程进度,违规施工。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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