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征求意见(精选7篇)
1.意识形态工作征求意见 篇一
广州二运集团大型分公司宣传信息工作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二运集团公司宣传信息工作,推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以及渠道畅通,为二运集团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参考,根据《广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传信息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司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宣传信息工作以贯彻落实科学展观,围绕党在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企业经济建设、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紧紧抓住各时期推进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本单位在经济、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精神风貌以及问题建议,为二运集团公司的决策服务,为二运集团公司的宣传思想工作服务。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信息宣传渠道是指《二运信息》、二运集团公司网站。
第四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办公室作为大型分公司宣传信息工作的管理
部门,负责分公司宣传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分公司属各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宣传信息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宣传信息工作人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做好宣传信息的采编和报送工作。
(二)各部门要完善宣传信息网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组织开展宣传信息工作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及时了解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的宣传信息工作。
(四)适时向本单位相关部门提出信息报送约稿需求和通报信息采用情况。
第三章 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
第七条大型分公司宣传信息工作主管领导由分管信息工作领导担任,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和责任的落实。
第八条各部门宣传信息工作由各部门领导委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和实施,并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各部门要配备1名以上的专(兼)职信息员。信息员要求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水平,业务素质扎实,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应熟练掌握电脑、数码相机及摄影机等现代化工具进行采编和报送信息。
第四章宣传信息工作制度
第十条各部门每月至少上报1篇信息稿,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报道。稿件以及时、真实、准确、有效为原则,体裁不限。
(一)及时:要快速反映信息,一些重大事情可以先写短讯,然后再报详细材料或通讯。
(二)真实:要反映整体情况,有正面情况,也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反映群众的正面思想认识,也反映各种负面思想认识。
(三)准确:信息一定要事实可靠清楚,绝不能闭门造信息、模糊不清或敷衍了事抄信息。
(四)有效:对老问题要有新认识、新看法,从中发现新动向、新趋势。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分类使用和统计。根据信息报送情况择优选登在分公司网站或公司刊物上,并选送广州交通集团、市交委、市政府、市委等上级部门。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向办公室提供信息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资料。如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调整或变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办公室。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结合二运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和部门实际,主动挖掘和报送信息;对上级信息部门的约稿信息
必须认真、及时组织报送。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宣传信息报送审核程序,分管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应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宣传信息工作,并负责对本单位提供的信息内容把关,以防止出现宣传信息误报的情况。
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图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暂行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第六章 考核制度与激励制度
第十五条二运集团公司宣传信息工作考核与各单位经营业绩奖励挂钩。公司党群工作部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采用月度百分制考核办法从信息数量、信息质量、信息时效三方面进行统计评分(具体参照《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宣传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公司党群工作部在每月初通报上月各单位信息报送量、采用量以及得分情况。
第十六条为了充分调动广大通讯员的积极性,二运集团公司采用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给予一定的稿酬。
第十七条公司每召开一次宣传信息工作会议,对本的宣传信息工作进行总结,对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对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以及没有按要求完成报送任务的单位予以批评和扣罚。
2.意识形态工作征求意见 篇二
7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散办在南宁组织召开了2016年散装水泥年中工作暨“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会。各市散办主管部门有关领导、散办主任和广西水泥协会会长张家蔚、广西预拌砂浆发展协会会长黄华青等8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区散办副主任李居荣、罗小青分别总结了上半年全区散装水泥业务工作和执法工作情况, 区散办主任施健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专家们先后发言, 对《广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十三五”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展开热烈的研究讨论, 积极建言献策。会议认为, 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对广西散装水泥事业发展意义重大, 要以五大发展理念来规划、引领、推动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在下一步修改中要认真研究专家和各市的意见建议, 充分采纳吸收, 进一步完善好规划。
3.征求意见工作情况的汇报 篇三
情况的总结根据喀什市教育工委的安排和我校的《加强师德师风》计划,安排开学第二周开展针对学校工作和师德师风征求意见活动,对此项工作我校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行政会议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安排,有计划、有步骤、认认真真地开展征求意见活动,确保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现就征求意见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布署,确保实效 为了做好学校效能建设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了更好的促进征求意见活动取得实效,使征求意见活动能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
二、积极开展,成效明显
我校2012年2月16日,由学校效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效能办公室成员、教导处的8位成员给学校920名中小生及家长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征求对于教师教学工作及职业道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回918份表。给学生家长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征求对于学校教学工作及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回901份意见表。经过4天的工作日总结,学生意见及建议归纳为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等内容,家长给予意见归纳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抓好学生道德等内
容。收集到了对于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式、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大量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能够马上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共整理出对学校工作有积极意义的意见和建议10余条,并梳理出十余项明确的工作思路和改进办法。
三、下一阶段计划
下一阶段将对征求的意见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召开研讨会,并向征求对象进行反馈,明确工作思路、建立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学校工作和发展的各方面问题,推动学校发展。
喀什市第十五中学
4.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最终稿 篇四
——2011年1月18日在戴村镇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毛夏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0年政府工作回顾
2010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全面完成十五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亿元,增长15.9%;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1亿元,增长28.5%;实现财政收入1.41亿元,增长3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582万元,增长27.8%。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3950元,增长12.9%。一、二、三产的比例为5.6: 67.1:27.3,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年来,政府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经济实力持续增长
我们牢牢抓住经济复苏和市场企稳回升的有利时机,注重转型升级,注重提质增效,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1.工企业创出新高。实现工企业总值122.1亿元,增长21.2%;其中工业产值62.3亿元,增长9.3%;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48.23亿元,增长24.1%;实现工业利润3.18亿元,增 长27.8%;实现外贸出口5000万美元,增长26%。龙头效应进一步显现。新增产值超4亿元企业2家,超3亿元企业1家,超1亿元企业2家。新增市级最具成长型企业2家、市级重点培育成长型企业1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3A企业2家。招商引资进一步增长。完成协议内资1.95亿元,实到内资1.06亿元;完成协议外资804万美元,实到外资453.61万美元,均超额完成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实到外资增幅列全区第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家、区十大管理创新企业1家、杭州市管理创新示范企业2家,新增发明专利、著名商标等8只,5个项目被列为市、区级科技创新项目,1项目获省级新产品新技术三等奖,九龙厨具、华诚机械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8%。节能降耗进一步深化。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新报批工业项目容积率明显提升。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5%,位列全区前列。4个项目列入区重点节能项目,2家企业列入区清洁生产企业。环保执法“雷霆”行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13家金属加工企业的整治和工业功能区的环保治理,海尔希公司迁建工作有序开展。
2.农业经济稳健发展。实现农业总产值1.47亿元,增长13.1%。粮食产量达到6700吨。农业产业化有新起色。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市、区两级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产值8500万元,实现利润518万元。三清茶品牌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清茶品质提升”项目列为镇街产学研活动科技项目。农业示范基 2 地建设初具规模,粮食、茶叶、水果、蔬菜、苗木、畜牧等各类特色基地发展势头良好。新增流转土地3086亩,占地近800亩的杭州得闲休闲农庄正在建设之中,杭州农博园、月亮湾农业项目已签订合作意向,这些项目的引进与建设对我镇现代农业的提升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水利建设有新突破。投资2000余万元的七都溪二期治理工程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投资近300万元对仙人坞等3座水库除险加固,投入300万元疏浚永兴河河道910米。新农村建设有新气象。“村企共建新农村”活动深入开展,全镇共有30家企业与22个村结对共建,落实到位资金60余万元。欠发达村结对帮扶、“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工作有序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取得新的成效,新增整治村2个、生态村1个、园林绿化村1个、弱电“上改下”试点村2个,4个村通过市级“1250”工程验收,沈村村被确定为区级新农村特色村创建对象,马谷村被列为市级生态特色村创建对象。扶农惠农有新举措。农技服务得到加强,完成机械化插秧1300亩,发放惠农资金78.4万,落实农机补贴26万,完成农民技能培训上百人次。农业综合工作有新加强。成立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立村级服务站22个,镇村二级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认真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成功创建区级动物防疫示范镇。深入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评星晋级活动,9个村通过验收,1个村完成股份制改革。
3.三产服务全面提速。实现服务业增加值4.39亿元,增长25.6%,完成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7067万元。商贸业有新的亮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有序开展,发放补贴97 3 万元,有效拉动了农村消费的增长。中球冠集团再次入围省百强民营企业和全国民营企业500强,进入省服务业重点企业行列。文创产业有好的开端。成立了杭州浦阳江文化创意产业园,相继举办了一系列档次高、参与广、有创意的活动,提升了戴村的知名度。生态旅游业有了实质性的进展。狮山区块名人名宅项目1-4号楼已开工建设,云石旅游度假区住宅用地223.92亩、商服用地21.45亩已正式挂牌,三清文化园规划方案通过评审,仙女湖区块新农村建设安置用地基本完成收储,正按照风情小镇的要求编制规划。生态公墓建设正抓紧选址规划。生态旅游开发全面进入到实质性推进阶段。
(二)城乡建设统筹发展
我们深入贯彻浦阳江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大部署,结合戴村实际,以城市化为引领,加快设施建设,改善城乡面貌。
1.城乡规划更加合理。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集镇雨污水专项规划》的修编上报工作,正在编制《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参与制定《临浦新城概念性规划》,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奠定了基础。
2.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戴尖线二期已推进至平山桥,狮山盘山道路、19座电力铁塔已竣工,杭黄高铁地质钻探、220kv变电所已投入建设,萧山电厂蒸汽管建设前期工作及钱江通道86亩土地征用顺利完成。新安装戴尖线二期中段和永富公路路灯63盏,新建公交候车亭9只。黄海标高25米以上行政村实现双路供水,凌桥炮塘等12处地质灾害点得到妥善治理。
3.用地环境更加规范。全年完成农转用项目185亩,复耕建设 4 用地31亩,出让工业用地103亩,新建标准厂房26905平方米,盘活存量土地27亩,办理供地手续189亩,有效保障了经济发展和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拆违控违强势推进,拆除各类违建23777平方米,完成区下达任务的297%,违建势头得到明显遏制。
4.居住条件更加优越。第二个商品房楼盘茗香庭已顺利结顶。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进展顺利,南三村第一年培育计划全面完成。规范农村住宅样式,引导农民集中建房,报批农民建房用地13亩,完成347户住房改造任务,8户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救助得到落实。
(三)民计民生保障有力
我们始终坚持把改善民计民生作为加快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社会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1.七件实事全力推进。两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已全面完工,东风河整治、十五都畈改造、垃圾中转站改扩建正加紧实施,“二中合一”和永兴小学迁改建完成前期准备,即将启动建设。
2.教育改革继续深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均衡发展,校安工程有序推进,义务教育段教师绩效考核全面展开,代课教师养老保险得到保障。投入70万元,撤并无证幼儿园4家,学校布局得到优化。
3.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云石卫生院回购工作有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将运行,推行“收支两条线”改革,基本药物全部零差价销售,老百姓得到了真正实惠。切实抓好新农合资金征缴和参合农民免费体检工作,参合率99.4%,体检率75.4%。“最 5 清洁城乡”工程继续保持全区领先,集镇和行政村卫生面貌有效改善,新增健身苑点4个、市级卫生社区1个、省级卫生村1个,顺利通过省级卫生镇复查。各类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计生服务不断优化,计划生育符合率98%,人口出生率7‰。
4.社会保障提质扩面。统筹城乡就业加快推进,完成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帮扶就业486人,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41人,均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提高村干部待遇,发放在职、退职村干部工资及补助260多万元。关心帮扶困难群众,及时调整兑现老年人基础养老金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金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各类补助资金1247万元,受助人口达5246人。慈善事业得到新的拓展,新增冠名基金100万元,救助面得到进一步延伸。
5.社会环境安定有序。加强和改进政法及信访工作,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成功创建为信访“三无”镇。坚持打防控相结合,推行新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新增治安动态视频监控20只,技防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呈下降趋势。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成功创建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
6.“文化惠民”精彩纷呈。完成了镇综合文化站和连锁图书馆的建设,以“一村一品”为抓手强化村级广场文化建设。完善美德档案馆运行体系。《戴村镇志》八卷六本编辑完成,《生态戴村书画集》编辑出版。充分挖掘戴村特色文化,积极申报中国三清茶之乡,茶亭伤科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类创建势头 6 不减,新增区级文明村、文化村6个,市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村1个。
(四)自身建设不断深化
一年来,围绕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树立良好形象。
1.各类建议办理成效明显。主动接受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监督,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件,办结率100%。
2.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议,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积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强预算管理,压缩机关日常开支,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3.行政效能建设不断优化。“两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办事服务中心办理事项8649件,办结率100%;招投标中心受理项目22个,节约资金150万元。全面推进投资项目代办制,全力抓好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企务公开工作。
与此同时,圆满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认真做好双拥优抚,服务国防建设,将19名青年送入军营。民兵预备役建设、统计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有效开展,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老龄委、关工委、残联开展工作。派出所、银行、土管、城管执法、司法、国土、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积极协助政府工作,为戴村的各项事业建设贡献了力量。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面临的形势纷繁复杂,付出的努力非同寻常,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这是镇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镇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更是全镇人民奋发努力的结果。在此,请允许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各位人大代表,向全镇干部群众,向在戴村创业的外来人士,以及关心戴村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转型升级须进一步提升,投入少,增长点不多的面貌没有根本改变;二是财政刚性支出进一步增加,但财政收入增长有限,财政压力进一步加大;三是生态旅游开发困难和矛盾依然不少,品牌效应尚未形成,破难推进压力重重;四是基层基础依然薄弱,干部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五是维护社会稳定压力较大,矛盾纠纷、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
根据镇第十二届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2011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十二五规划”启动和浦阳江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大好机遇,突出城镇规划、转型升级、生态开发、改善民生、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破解难题,努力实现戴村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戴村率先在南部崛起。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2011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 8 标是:以2010年实绩为基数,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5亿元,增长9%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1%;工业增加值增长11%,实现工企业总产值138亿元,增长13%,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产值55亿元,增长14%;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2.4亿元,增长8.6%;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12%;农业总产值1.62亿元,增长10.2%,全镇农民人均收入达1.52万元,增长9%。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浦阳江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之年。从区域层面看,《浦阳江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必将极大推动戴村的发展,戴村正处于发展的机遇期、崛起的关键期。但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更趋复杂多变,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统计口径的调整将给我们带来直接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要实现以上目标,我们任重道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下三方面:
一要坚持把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要以浦阳江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契机,加大固定资产投入,大力创新科技产业、高效生态农业,做大做强旅游业,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强经济总量,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二要坚持把生态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着力推进云石旅游综合体建设,抓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有序引导新农村建设,一如既往做好集镇管理工作,力争使戴村的集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
三要坚持把改善民生、构筑和谐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目标。加大对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事业的投入,尽力办好民生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大平安创建力度,强化源头防控,注重矛盾化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2011年政府主要工作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以产业振兴为重点,增强镇域经济实力
始终坚持城镇化与工业化两轮驱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互动并进,不断增强综合实力。
一是要育龙头。要发挥十强企业的示范领跑作用,推进工业企业梯队建设,争取新增3亿元企业1家,亿元企业3家,争取规上企业销售产值均达到2500万元。大力促成华东钢业集团二号镀锌线投产,提升彩钢板项目,进一步抢占高端市场,巩固行业龙头企业地位。二是要扩投资。提高供地效率,强化用地保障。已供地企业要加快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企业要加快投产。确保限额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1.6亿元,争取4只项目进入杭州市重点工业投资项目,3只项目进入区级重点工业投资项目。三是要优配置。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推进银企合作,扩大镇担保公司的实力,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做好华东钢业上市引导和服务工作。四是要强三产。出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鼓励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鼓励中球冠、欣捷燃料、浦发汽车等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力争服务业增加值4.75亿 元,在生产总值中的占比提高5个点。
(二)以创新发展为途径,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坚持“三位一体”方针,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有序开展“退二进三”,争取在转型升级上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与名校大院的战略合作,以争创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努力打造科技型企业。争取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研发中心1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家,市、区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4只,新增发明专项4项、省级新产品8只,力争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8%以上。继续鼓励广大工业企业争创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二是要加强品牌建设。大力推进名牌和标准化战略,发展名牌标准在技术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做好名牌培育工作,建立名牌培育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创建自主品牌。争取申报市级名牌1只以上,实施行业技术标准1项。三是要加快“退二进三”。特别是地处云石度假区的低、小、散的企业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鼓励企业“退二进三”,腾出用地空间。
(三)以城镇化为引领,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深入实施城镇化引领战略,优规划、快建设、强管理,大力改善集镇面貌,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一是抓高起点规划。按照城镇总体规划,深化完善分区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镇设计,健全城镇规划编制体系,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严格做好规划执行的过程和后续管理,确保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二是抓高标准建设。按照“全面、系统、有用、优质、高效、适度超前”的要求,认真抓好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03省道扩建、杭黄客专、南片污水管网建设和中医骨伤科医院病房楼建设等相关工作。大力推进“一路一溪”(戴尖线二期、七都溪三期)改造,加快推进镇域内陆家路、恒达路延伸工作,分段实施戴兴路工程,改建凌溪路路面。继续抓好220KV戴村变与35KV、50KV电力铁塔建设。此外,要做好东风河整治、东庄河整治、5座山塘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切实增强防洪抗灾能力。三是抓高效能管理。集中力量打造集镇中心区块,建成集办事服务、招投标、会议培训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加快锦绣路商业街建设,实施商业布局与环境整治两同步,并形成与之相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提高建成区亮灯率、设施完好率。集镇管理要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数字化监管、精细化执法、源头化治理和社会化参与,全面提高监管水平。有效运行杭州戴村生态旅游开发公司,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强势推进拆违控违,确保新违建100%拆除,历年违建逐步拆除,提升城镇品位和形象。不断挖掘土地潜力,加快工业和商住用地收储进程,实施低丘缓坡改造、建设用地复耕,拓展城镇发展新空间。四是抓一体 化推进。要适应城市化发展方向,以“一区三园”建设为主要载体,按照扩大茶果业,调优水产业,做强花木业,提升蔬菜业,稳定畜牧业的总体思路,发展休闲观光型、生态高效型、规模集约型农业和数字农业,促进现代都市农业提升发展。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争创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扩面提质,提升和保护“三清茶”等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继续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确保粮食稳产高产,结合“森林萧山”建设,创建省级森林村1个。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启动新一轮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培育中心村2个,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扎实开展村庄整治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新创建整治村1个,完成农居改造125户。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成立镇畜禽养殖协会。大力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控制和监管。规范农经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村级股份制改革,力争覆盖面达50%以上。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新增流转土地1000亩。深化“村企共建新农村”活动,扎实推进欠发达村的结对帮扶,用足用好资金、政策和土地指标,不断夯实村级组织的经济基础。
(四)以生态优先为方向,展现城镇发展特色
生态是戴村最大的优势、后劲、财富和潜力。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一手抓项目推进,一手抓生态保护,经营好戴村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片山水。一是要加快推进度假区建设。要抓紧做好云石旅游度假区土地挂牌出让的后续工作,力争剩余土地早日挂牌出让。启动建设云石度假山庄。加紧实施狮山一万伏高压线改造及供水、排污等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名人名宅会所年底前对外营业。三清文化园区块要确定戴尖线至石牛山景区道路的选址规划,加紧实施云石桥改造工程,同时结合茶文化节,加快茶厂、茶楼、茶村、茶博馆、茶溪谷等相关景点的建设。仙女湖区块要进一步完成安置土地的收储,按“风情小村”的规划要求,争取明年建成李家坞安置用房一期60户。启动三个村5000穴生态公墓的选址、规划和建设,为项目推进扫清障碍。二是要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在全社会构建生态文化体系,提高生态文化认同感,广泛开展 “生态系列”创建活动。以“简朴、隆重、务实、安全”为原则举办好第二届茶文化节,进一步培育和提升三清茶文化和生态文化,挖掘具有戴村特色的原生态艺术文化产品,打响戴村特色品牌。三是要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对金属加工企业的整治力度,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落实好节能减排各项措施,严格控制工业功能区内企业污染物的排放,确保综合能耗下降12%。对限制准入区和生态敏感区域内的技术落后、污染较大的工业企业强制实行“关、停、并、转”,有序实施污染企业搬迁,改善集镇周边环境质量。
(五)以民生保障为根本,共建共享“和谐戴村” 坚持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按照“包容性增长”的要求,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基础性投入,全面优化学校布局。建设“二中合一”工程校舍,完成永兴小学迁改建、戴村成校搬迁和云石小学旧楼改建工程,逐步完成无证幼儿园的撤并工作。继续做好校园安保工作。二是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医疗改革,推行收支二条线管理,药品销售零差价。力争村(社区)健身苑点覆盖面达到100%,保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的正常运行,完善医疗卫生为民便民服务体系,争取农民体检率达80%以上。深化“最清洁城乡”工程,巩固省级卫生镇创建成果,争创市级卫生村1个,全面提升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坚持不懈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一票否决”和以村为主工作机制,依托计生服务站,提供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整合公安、综治办、计生办力量,强化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创建区计划生育信息化示范乡镇。三是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创新载体,深化“美德标兵”好村民评选,开展“我为家乡谋发展”主题教育,试点设立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服务站,培育新农民。深化“种文化”工程,完善村级文化阵地建设,争创区级文化村2个,区级以上文明村、文明单位2个,宗教和谐场所2个。发挥美德档案作用,全面推行春泥计划,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在“全覆盖、上水平、多层次”上下功夫,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救助为补充,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争取充分就业村创建率达到80%,实现劳动年龄人口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五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整治,创建区安全生产示范镇。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努力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加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确保食品、药品、餐饮卫生安全。六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建好镇综治工作中心及村级综治工作室,试点推行“数字巡访”,建立健全镇村矛盾纠纷联动机制,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摸底和研究分析,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加强普法教育。畅通民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镇领导信访接待和包案制度,全力打造“平安戴村”。七是全面规范村级管理。依法有序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广上董民主票决制经验,有效监管农民建房和违法用地,提高村级工程招投标纳管率。规范财务管理,认真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各项规定,执行最严格的村级“零招待”制度,有效控制村级债务。开展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和村主要干部 16 离任审计,继续开展村级财务评星晋级活动。八是全力办好七件实事。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要求,为民办好七件实事:
1.创建“中国三清茶”之乡,举办第二届“中国杭州萧山三清茶”文化节;
2.实施恒达路东伸工程; 3.实施七都溪治理三期工程; 4.实施皇天畈东庄河河道治理工程; 5.实施七都溪全线管理市场化运作; 6.新建生态旅游项目配套工程三处; 7.启动镇公共办事服务用房建设。
(六)以提高效能为中心,强化政府自身建设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工作执行,坚持廉洁从政,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要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决策水平。自觉接受镇人大及其主席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打造阳光政府。注重民情民意调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经济运行预警预测,规范统计工作,做好人口普查的后续工作。
二要加快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推进政府工作项目化管理,确保政府重大决策决定的落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事业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加强招投标中心和办事服务中心规 范化建设。突出做好资金的筹措,规范对村级的各种补助,确保资金投向合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要强化廉洁从政,提高政府廉政水平。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防体系,打造廉洁政府。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审计跟进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跟踪。进一步压缩日常开支,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确保公共资源节支增效。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公平高效、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和村级民主政治建设。
5.意识形态工作征求意见 篇五
殡葬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殡葬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惠民殡葬措施有效落实,殡葬事业取得较大发展。但也要看到,在推进殡葬事业发展中还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管理机制不健全、服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殡葬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殡葬事业发展,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吉林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目标,以提升殡葬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保障,以建设“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为手段,逐步革除殡葬陋习,大力倡导移风易俗,使殡葬事业发展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殡葬服务。
2.因地制宜、稳中求进。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推进殡葬改革,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鼓励先行先试,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殡葬需求。
3.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健全殡葬公共基本服务制度,不断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群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4.移风易俗,绿色环保。树立绿色殡葬理念,鼓励丧事简办、节地安葬、低碳祭扫。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新风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5.健全机制,依法治理。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健全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监管机制,切实发挥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作用,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 2030 年,覆盖城乡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殡葬管理更加规范,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城乡区域间殡葬资源配置更加均衡,节地生态安葬成为共识,低碳文明祭扫蔚然成风,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殡葬改革。
1.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深化农村丧葬习俗改革,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之中,加大推进力度。根据需要,统筹规划和建设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等集中治丧场所,实行集中管理,提供规范服务,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整治农村散埋乱葬,遏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培育和推广文明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
2.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各地要因地制宜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动公墓从资源消耗向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引导群众从注重大碑大墓等物质载体转移到以精神传承纪念为主。要加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新建项目用地需求。按照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分规定,严禁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和散埋乱葬。在火葬区,积极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及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倡导选择节地型遗体墓位及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等墓葬方式。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选择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倡导积极绿色消费理念。
3.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各地要抓住清明节、中元节等重大节日的有力时机,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网络、微信等传播手段,大力宣传文明祭祀工作,提高群众对“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的认识。通过每年举办的“清明文化周”、印发“文明祭祀”倡议书、组织社区公祭、网络祭祀、短信祭祀、鲜花祭祀、诗歌祭祀、追思卡、追思会等多种文明祭祀方式。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安全祭扫,营造文明祭祀的舆论氛围。深入挖掘阐释清明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资源,充分依托殡葬服务纪念设施,建设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打造优秀殡葬文化传承平台,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一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二)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4.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基础薄弱或服务饱和地区殡葬资源结构,使各种设施与当地群众的殡葬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要求相适应。围绕补齐短板,建立健全与殡葬改革相适应的基础设施经费保障机制,发挥市场在提供多元化殡仪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支持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火葬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基本设施建设改造。实行火葬地区,要把建设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火葬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全力抓好落实。及时更新改造现有火化设施设备,重点对已达危房标准、设施陈旧的县(市、区)殡仪馆实施改扩建,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5.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各地要制定基本殡葬服务清单,把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项目纳入清单范围,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实际和群众需求实行动态调整。要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推动惠民措施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从阶段性服务向全程性服务延伸,提高政府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基本惠民政策对象扩大到辖区所有居民,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对履行基本殡葬服务职能的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火葬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政府投入和税费减免配套优惠政策,确保持续稳定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三)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
6.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殡葬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职能与生产经营分开、监管执法与经营举办分离。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殡葬法规政策、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从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直接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进一步落实法人自主权,规范内部管理,激发发展活力。
7.加强殡葬重点事项管理。根据各类殡葬服务机构性质和特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范,分类施策,加强管理。殡葬服务机构要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严禁诱导、捆绑、强制消费。加强火化证明的管理,严厉查处倒卖火化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风建设,全面推行反腐倡廉和廉洁从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管理,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改扩建等行为予以纠正,禁止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8.强化殡葬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化殡葬行业“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完善殡葬行业市场准入条件,细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和供给方式多样化,切实加强殡葬事中事后监管。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厘清各部门执法权限和资源,合理分配执法力量,严格执法流程,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特别要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媒体曝光最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整治和监管。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加强殡葬领域标准研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并实施殡仪馆服务规范、殡仪馆安全管理规范、公墓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引导殡葬管理服务向标准化方向发展。
9.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资本以出资建设、参与改制、参与运营管理等多种形式依法投资殡葬服务行业。对于具有遗体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功能的殡葬设施,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对于公办殡葬服务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要坚持公共利益优先原则,从是否增加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供给、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方面,充分做好评估论证,审慎确定合作模式,规范选择合作伙伴,细化和完善项目合同文本,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合作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属性不改变、服务水平有提高。对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合作项目,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助。对服务管理不规范、严重偏离公益方向、公众满意度差的合作方,要建立违约赔偿和退出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殡葬改革发展作为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联合督查执法等方式,有效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合力。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动互动。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殡葬设施审批监管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宣传部门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并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共享殡葬信息,从中发现死亡人员未注销户口,及时核实注销。财政部门要保障落实惠民
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的资金,合理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葬事业发展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指导支持火化设备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文化部门和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治丧活动中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和医疗机构太平间的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查处殡葬乱收费行为。发改、财政、民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权限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违法安葬行为案件。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以及殡葬行业协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
(三)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按照《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4﹞1 号)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文明低碳祭扫,教育和约束直系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按要求举办丧事活动,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以正确导向和行为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中,严格执纪问责,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积极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理念,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在保障民生、减轻群众负担、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采取群众易于接受和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
(五)严格监督考核。各级政府要将殡葬改革成效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明晰、赏罚分明的殡葬管理考核监督体系。完善奖惩制度,强化殡
6.意识形态工作征求意见 篇六
1.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 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 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 引导和推动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 提高地方高等教育支撑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 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2. 基本原则
———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确定一批试点高校和专业 (集群) 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转型发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形成促进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全面提升地方本科高校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推进。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对高等教育实行分类管理, 科学定位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类型、科学研究任务、主要服务面向、质量标准要求和国家、社会责任。在科学定位的基础上, 扩大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办学自主权, 提高学校适应人力资源市场变化的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能力、为区域发展创造人才红利的能力。
———坚持顶层设计、综合发展。系统总结近年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 加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省级政府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扩大省级政府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的统筹权, 促进区域内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3. 总体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 实现以下目标:
———建成一批地方本科转型示范学校。引导试点高校以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任务, 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直接融入区域发展、产业振兴和技术进步, 深度融合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 探索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发展道路。
———试点高校就业质量显著提高。试点高校专业设置、培养方案更好对接职业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 毕业生技术应用能力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 创业人才培养有重大突破, 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对口就业率达到80%以上, 毕业生起薪水平、就业稳定性高于怀层次其他高校。
———服务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显著增强。围绕国家和区域重点产业建成一批高质量的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建成一批校企联动的产业技术积累创新联合体, 充分发挥其对产业链价值的贡献力和产业群竞争力的提升作用。
———人才培养立交桥初步形成。充分发挥试点高校对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带动作用, 促进应用技术本科与中高职有机衔接, 拓宽中高职毕业生和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 为各类劳动者的职业发挥创造更宽广的空间、更加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促进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
4. 试点范围
省级政府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 结合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 确定具有代表性的试点高校。试点高校可以整体进入试点, 也可以部分院系或专业 (集群) 进入试点。试点应包括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试点方案向教育部备案。
二、试点高校的主要任务
1. 全面深化校地、校企合作。
试点高校要将融入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在治理结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继续教育等方面实现紧密结合, 在科研、医疗、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现共建共享。行业特点明显的高校可以与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大型企业实行共建共管或共现组建教育集团。专业门类较多的高校可以与行业企业共建共管二级学院或专业集群, 采取多种形式组建或参加教育集团。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专业 (集群) 覆盖率达到100%。
2. 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治理结构。
试点高校要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学校章程的重要内容。在试点高校探索学校章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省人大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机制。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建立有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理事会 (董事会) 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 成员中来自地方政府、行业、用人单位和其他合作方的比例不低于50%。扩大二级院系自主权, 建立院系理事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 明确院系根据产业链的发展方向、行业企业合作伙伴的要求设置专业课程、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聘用兼职教师和统筹院系经费管理的职权。
3. 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专业体系。
试点高校要按照产业链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和国家职业资格要求设置专业, 并将服务同一产业链的关联专业组织为专业集群统筹管理。建立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专家参与的专业设置评议制度, 探索建立根据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自主设置新专业的机制。切实改变专业设置盲目追求数量的倾向, 集中学校资源建设好社会有需求、办学有基础的专业 (集群) , 逐步提高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 到2016年特色优势专业在校生占在校生总规模的比例不低于40%。通过传统专业改造、学生选修专业等方式, 提高复合型、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比重。探索建立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的对接认证机构。
4. 促进中高等教育有机衔接。
试点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的类型、规格、质量要求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招收优秀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比例和企业定制化联合培养的比例。试点高校来自中高职优秀毕业生的招生逐步达到15%以上, 从一线劳动者中选拔的比例逐步达到5%以上。
5. 加快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 积极探索有利于应用技术人才选拔的考试招生制度。试点高校要根据各专业 (集群) 人才培养的特点, 制定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可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经过统一测试招收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或免试招收经认定的各类技术、技能大赛获奖学生, 同时积极探索招收优秀在职技术技能人才和校企订单式联合培养形式。招生计划、方案、过程、结果等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6. 创新继续教育。
面向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设计课程模块、学习方式、学分累积制度。在重点专业 (集群) 着重建设服务行业和主要企业的培训基地。继续教育在学人数 (折合数) 占在学总人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7. 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试点高校要根据真实生产、服务的技术和流程建构知识体系、技术技能体系和实验实习实训环境。按照所服务行业先进技术水平, 采取企业投资或捐赠、生产化实训、政府购买、学校自筹、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工程实践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 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验实训中心。完善学生校内实验实训、企业实训实习和假期实习制度, 实训实习的课时比例达到30%以上, 学生参加实训实习的时间累计达到一年。
8. 创新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
试点高校要制定符合应用技术人才成长特点的培养方案, 全面推进学分制和模块化教学, 为不同来源的学生制定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支持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评价和国际先进课程的引进, 积极推行基于实际应用的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和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专业课程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的率要达到100%, 主干专业课程用人单位的参与率达到100%。
9. 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点高校要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 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 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工程硕士等有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教育要瞄准世界产业先进技术的转移和创新, 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建立联合培养团队, 主要招收在科技应用和创新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
1 0.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试点高校要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 逐步使大多数教师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使“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将引进优秀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 并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在教师绩效考核、职务 (职称) 评聘等方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1 1. 建立创业教育体系。
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 使学生既掌握创业需要的技术, 又具备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建设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聘请有创业经验的人才担任兼职创业指导教师。建立创新创业基地, 与合作企业共建创业基金, 为师生实训实习、创新创业、科技孵化提供综合服务, 重点培养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者。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并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跟踪和指导。
1 2. 发挥区域和行业技术中心作用。
试点高校要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 通过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加强产业技术积累, 促进新技术转化应用, 参与企业技术创新, 使学校成为区域特色产业和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中心和服务平台。探索先进技术辐射扩散和产业化的途径, 与中高职院校联动, 面向小几天企业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服务, 提升小微企业技术应用水平。改革学校和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 建立以成果转化情况和技术成果突破性、带动性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健全由市场和用户广泛参与的开放评价机制。
三、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1. 扩大试点高校办学自主权。
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作为推动地方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突破口。省级政府要在试点方案中明确试点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扩大试点高校的招生考试自主权, 允许试点高校在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自主制定招生考试方案;扩大试点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 允许试点高校在完善新专业设置制度的基础上, 自主设置新专业;扩大试点高校的用人自主权, 支持试点高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用教师、引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 下放教师高级职务 (职称) 评聘权;开展校长、院长公开选拔试点, 支持引进优秀企业管理者担任领导干部;扩大试点高校的财务管理自主权, 在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审计的前提下, 支持试点高校依法依规自主管理生均拨款收入、学费收入和专项经费。允许试点高校采取市场融资的办法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建设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
2. 探索高等学校分类设置。
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高校分类管理的要求, 改革高等学校设置制度, 将应用技术类型高校明确为本科高等教育的新类型和发展重点。除规划为研究型大学的院校和一些特殊院校外, 地方本科高校的新设、升格和更名原则上明确为应用技术类型。通过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逐步形成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的设置标准。探索在条件成熟的省份开展下放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设置权的试点。在具备基本条件的试点高校先行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列和专业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试点。
3. 建立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评估体系。
对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实行分类评估。建立以高质量就业能力、产业服务能力、技术贡献能力为评价标准的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强化对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的产业和专业结合程度、实验实习实训水平、双师型教师比例和质量、校企合作深度等方面的考察。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在评估评价中的作用, 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价与认证。
4. 探索高等教育分类拨款制度。
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应高于一般普通本科学校, 并根据办学成本对不同专业设定不同拨款标准系数, 重点支持技术性强、社会亟需和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发展。在试点高校探索建立符合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特点的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根据不同专业的绩效评价实行有差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地方高等教育的专项资金对试点高校予以倾斜支持。
5. 加大招生计划支持力度。
在完善改革方案和专业评价制度的基础上, 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招生计划对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和专业进行倾斜。从2014年开始, 按照增量安排带动存量调整的原则, 支持试点高校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扩大招生。省级政府和试点高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存量结构的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 各省在高考招生时可将全部或部分专业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符合条件的省份实行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省级统筹改革试点, 扩大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自主权。
6. 加大办学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省市两级政府要制定鼓励行业、企业和研究机构参与办学的政策, 建设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实行合作、联合和合并重组。试点高校由政府举办转为政府主导下多方联合办学、实行混合所有制的, 不改变学校原有公办学校性质。允许试点高校二级学院实行校企合作、公办民助 (或公立民办) 的改革探索。
7. 加大教师队伍建设调整的支持力度。
将应用技术类型高水平师资培养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类人才支持项目。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企业和社会捐赠讲席等方式引进紧缺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支持试点高校加大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试点高校教师国外访学、开展合作研究, 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适当增加试点高校选派计划。实施管理干部国际培训项目, 从试点学校派团队到国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学习先进办学模式和管理经验, 并纳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予以支持。
8. 加大对校企合作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要将校企合作项目列为重点支持对象, 支持企业在试点高校建立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对企业在高校设立的技术创新和培训基地、捐赠的实验实习实训设备依照国家教育捐赠的优惠政策规定予以税收优惠。对高等学校从国外进口的先进技术装备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税收优惠。鼓励发展先进实习实训装备金融租赁业务。地方政府要扶持一批高校与重点企业或产业园区共同建设的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技术研发和服务企业。
9.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建立与发达国家应用技术高等教育领域的政府间对话与合作机制。支持试点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建立院校合作关系, 系统引进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国外同类高校开展合作, 支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教育援外、对外投资等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相结合走出去办学。充分发挥应用技术大学联盟作用, 与国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联盟、协会开展对等合作交流。
1 0. 加强师范专科学校升格高校的指导。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继续以师范类专业为主的师范院校。省级政府要按照教师教育改革的要求, 完善师范本科与专科的衔接体系, 推动学校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合作, 支持学校加强教学技术技能训练和实践培养环节。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建立的地方性学院, 省级政府要加大对其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 在经费安排、师资引进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 加快发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紧缺专业, 提高面向区域产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重。
1 1. 设立支持试点专项经费。
省、市级政府加大对转型发展成绩显著的试点高校的经费支持力度, 重点用于试点高校支撑当地产业升级重点专业 (集群) 建设, 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校企共建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工程实践中心、先进技术实习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根据地方和企业支持的情况,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特色优势专业 (集群) 基础能力建设予以支持, 中央财政按地方和企业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予奖补。
1 2. 将符合条件的省级试点列入国家级试点。
各地各高校要在试点过程中不断完善方案,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形成政策和制度。省级试点的基础上, 遴选若干试点方案科学、实施效果显著的省份和试点高校纳入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范围。
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 加强对转型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动地方高校转型发展, 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大改革, 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的改革, 涉及面广, 改革周期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舆论宣传,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细化相关配套措施, 形成转型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 加强对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的指导。
坚持高标准的要求, 优先将与高水平企业合作、拥有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先进实训技术装备、先进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地方本科学校纳入改革试点范围。要对试点高校加强差别化指导, 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 注重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
3. 营造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
7.司法所工作手册(征求意见稿) 篇七
(征求意见稿)
绍兴县司法局编
二○一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司法所基础工作
一、司法所性质
二、司法所主要职能
三、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
(一)司法所长职责
(二)司法所副所长工作职责
(三)内勤人员工作职责
(四)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四、司法所管理制度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二)例会、学习制度
(三)请示汇报制度
(四)业务工作登记制度
(五)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七)业务公开公示制度
(八)廉政勤政制度
(九)报表统计上报制度
五、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
第二部分 人民调解工作
一、人民调解的概念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三、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
四、联合调解室工作职责
五、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六、人民调解原则
七、纠纷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八、人民调解制度
(一)人民调解会议学习制度
(二)人民调解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制度
二、帮教安臵制度
(一)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
(二)帮教安臵会议制度
(三)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四)跟踪考察制度
(五)政治法律学习制度
(六)帮教安臵目标管理制度
(七)统计报告制度
(八)家访回访制度
(九)三级帮教制度
第五部分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一)党委政府发文制度
(二)普法会议制度
(三)来文登记制度
(四)法律培训制度
(五)每年一考制度
(六)成绩登记制度
(七)法律六进制度
(八)创建示范点制度
(九)法治文化建设制度
(十)资料归档制度
(十一)督促检查制度
(十二)工作通报制度
第六部分 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一、法律服务职责
二、镇(街道、开发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
三、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四、法律援助工作纪律
施工作考核和开展业务指导,对有关的信息统计、资料的收集工作,做到台帐齐全,档案完整;
4.重视抓好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全所人员胜任本职工作,并且“无违法犯罪和较严重的违纪行为,无因素质低下、工作不力而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
5.对所内重大事务,要召开所务会进行集体讨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防止工作失职。
(二)司法所副所长工作职责
协助所长开展工作,司法所长不在位时,履行司法所长职责。
(三)内勤人员工作职责
1、内勤人员应协助所主任做好承上启下、综合平衡的日常事务工作,督促、检查所内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全面掌握业务工作进度,每月为所领导提供有关数据,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呈报报表。
3、负责受案、结案登记,备好各类文书,管理好印章、微机、档案、文书纸张和办公用品。对司法所的办公设施、装备等财产每年年终进行登记造册。
4、负责整理和统一保管案件卷宗,搞好报刊杂志的收发登记和上传下达工作。
5、建立所务工作日志制度,由内勤人员对所内重大事务进行登记。
6、督促搞好办公室的卫生。每天上下班前负责清扫公共场所卫生。
(四)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接受所长和副所长领导,按照业务分工,拟定工作目标和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辖区内各部门、村(居、社区)、企业开展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
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村(居、社区)、企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4、总结工作,推广工作经验,及时向所长报告工作情况。
5、做好本项工作的登记统计和建档工作。
督促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公务员廉洁勤政的有关规定和公务员行为规范,遵守政法机关公务员的各项要求。
(九)报表统计上报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各项业务工作统计报表。
五、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
“五化”要求: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规范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
第二部分 人民调解工作
一、人民调解的概念
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三、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
1、坚持原则、公正公平;
2、文明调解、廉洁自律;
3、保护当事人秘密、尊重当事人权利。
四、联合调解室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2、直接受理并调解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3、接受委托调解涉检、涉诉、涉访、治安、劳动、医患、校园、交通等矛盾纠纷;
4、协助检察院、法院、信访、公安、劳动仲裁调解机构、卫生医疗、教育、交通等单位部门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5、对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重大疑难的纠纷进行调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当事人主要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如实陈述纠纷事实,纠纷当事人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八、人民调解制度
(一)人民调解会议学习制度
1、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
2、贯彻执行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镇(街道、开发区)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研究确定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任务和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委会会议,听取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执行情况和完成任务情况。
4、每半年对调委会主任和调解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
5、分析研究本辖区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加强调解工作的协调沟通,研究解决跨部门的相关问题。
6、分析研究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对疑难问题及时解决,并付诸实施。
(二)人民调解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制度
1、人民调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制度,司法所要将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到位,做到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制定奖惩办法和考评制度。
2、考评工作由司法所组织实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情况为重点,增强考核标准的针对性,尽量使考核指标具体化、数量化。
3、司法所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不断巩固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4、建立考核结果与调解员岗位津贴、相关奖励和评先创优挂钩制度。对于考评中出现的先进,建议党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查时间;(2)排查出的纠纷基本情况(发案时间、地点、当事人、案由);(3)调处经过和结果。
3、矛盾纠纷受理调处须记录以下内容:(1)受理时间;(2)案件编号;(3)案件来源;(4)纠纷基本情况(发案时间、地点、当事人、案由);(5)调解员;(6)调处经过和结果。
4、司法所要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统计表,统一统计标准,建立统计档案。
5、案件登记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并做好归档工作。
6、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报统计表,做到不漏报、瞒报、虚报、误报,统计报表不得估、摊、编和篡改。
(六)调解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人民调解工作各类登记及文书、文件档案由专人管理。
2、档案卷宗要完整、准确、齐全、条目清楚、字迹整洁。
3、人民调解卷宗装订后由所长审批,经查无误后归档。如需调卷、借阅,须经所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4、各类档案按照标准装订,一案一卷,要装封皮、封底、填写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和编写页码。
5、纠纷调结后一个月内立卷归档,调解卷宗要求长期保管,其他资料保管期一般为五年。凡超过保管期限或失去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由县司法局审查后予以销毁,档案管理员不得私自销毁档案。
(七)人民调解回访制度
1、司法所应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并就履行情况作出记录。
2、在回访过程中要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对未履行的协议,要了解影响协议履行的主要原因。
3、要了解纠纷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有无新的纠纷苗头。
4、在回访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巩固调解成果。
九、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 “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
1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6、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五、社区矫正工作纪律
1、不滥用职权、弄虚作假;
2、不隐瞒案情、包庇、纵容社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
3、不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社区服刑人员;
4、不玩忽职守、侵犯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5、不泄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
6、不利用社区服刑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牟取其他权利;
7、不得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好处;
8、不徇私舞弊、滥用奖惩措施。
六、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社区矫正工作宣告制度
1、宣告内容:
(1)宣告社区服刑人员开始或解除社区矫正;(2)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②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心理矫正和公益劳动等;
③按规定电话报到、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镇(街道、开发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④离开居住区域时必须经县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公安机构批准;
⑤遵守会客、迁居和请销假的有关规定; ⑥服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2、主要规定
(1)宣告在社区服刑人员初次报到和期满解矫时举行;(2)宣告应个别进行,不搞集体宣告;
(3)宣告在宣告室进行,应保持庄严肃穆。
(二)社区矫正谈话制度
1、谈话内容
(1)告知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目的,社区矫正主要管理部
3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社区矫正请示报告制度
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臵边报告。上级部门对请示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尽快予以批复。
(六)社区矫正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要逐人建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七)社区矫正培训制度
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八)社区矫正信息报送制度
社区矫正组织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地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及时逐级上报。
(九)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制度
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配合。各级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接受纪律检查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
(十)社区矫正情况通报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遇有重大政策出台或突发事件发生要随时通报。
(十一)社区矫正走访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至少每月一次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
5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四)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4、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
5、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6、不得在境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7、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8、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9、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第四部分 帮教安置工作
一、帮教安臵工作职责
1.对辖区内的归正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帮教档案,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社区)及归正人员家属;
2.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社区),做好归正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归正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3.定期对村(居、社区)的帮教安臵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4.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的“五清”;
5.对帮教对象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6.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安臵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六)帮教安臵目标管理制度
针对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三帮一”“二帮一”的方法进行帮教,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教目标,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控制重新犯罪率。
(七)统计报告制度
定期上报本单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臵工作开展情况,报表填写要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按时上报。
(八)家访回访制度
对本辖区帮教安臵人员进行定期家访,对于重点人要随时进行家访,并认真做好记录。
(九)三级帮教制度
一级帮教:对表现差,随时随地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重点帮教,并配合公安派出所严密控制,及时打击重新违法犯罪。
二级帮教:对表现一般,思想基本稳定,但有继续违法犯罪趋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要会同镇村干部、家属和亲友进行帮教。
三级帮教:对表现好,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家庭和睦,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较少的刑释解教人员,会同村干部、调解组织、家属和亲友进行帮教。
第五部分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任务
1、根据上级要求,拟定镇(街道、开发区)普法规划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组织落实本镇(街道、开发区)普法规划及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普法教育工作。
3、组织和建立本镇(街道、开发区)法制宣传网络。4建立镇(街道、开发区)法制辅导站(法律学校)。
5、开展“法律六进”(即进农村、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法律六进”的新路子。
9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 和有关专业法的颁布实施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落脚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村普法教育月活动,促进普法教育进入千家万户,扩大法制宣传社会影响力。
(十)资料归档制度。及时将各类普法工作资料按时分类归档,反映成果,便于检查,做到文书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督促检查制度。深入基层,每年要对所辖区域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主动进行调研,制定相应对策,并报县普法办。
(十二)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对部门、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向县普法办报告。加强信息交流,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工作。
第六部分 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一、法律服务职责
(一)协助开展、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根据上级司法部门有关规定,协助指导、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巩固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2、协助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
3、协助指导法律服务所充分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围绕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4、协助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执业监督检查,保障其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开展、管理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1、根据上级司法部门有关规定,司法所负责本镇(街道)辖区内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推广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2、司法所应当建立本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社区)
【意识形态工作征求意见】推荐阅读:
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06-30
村意识形态工作汇报07-14
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方案08-03
2019意识形态工作思路08-23
社区意识形态工作汇报10-25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11-02
党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07-24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08-25
个人意识形态工作心得体会07-28
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