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共9篇)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篇一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基本程序
一、由建设单位主持会议开始
二、人员介绍及资格确认
(一)由建设单位介绍参加竣工验收的各单位人员
1、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2、设计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3、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4、监理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二)由监督单位介绍竣工验收监督机构人员
(三)验收监督人员查验各质量责任主体人员资格三、四、五、施工介绍施工情况 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设计单位介绍施工与设计的相符情况
六、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主持人对验收人员分组:
质量控制资料检查组长:组员:
现场实物质量检测(依工程规模各专业可分1~3个检查小组)
建筑与结构专业组长:组员:
给排与空调专业组长:组员:
电气专业组长:组员:
燃气专业组长:组员:
七、各验收小组进行实物抽查和资料检查,监督人员随组监督(住宅验收按住宅验收方案进行)
(一)实物抽查部位:屋面,顶层,标准层2~3层,裙房屋面,裙房顶层,一层,地下
室等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
八、各检查组由组长汇报抽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九、监督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及做出相关提示
(一)各专业提出需要整改问题
(二)《责令整改通知书》及其它监督文书的发放情况提示
(三)复查程序说明
(四)重要分部验收证明及功能和观感检查检测资料留档情况提示(桩基、基础、主体、防水、幕墙的中间验收资料和外窗、沉降、室内环境、功能和观感等检查检测资
料)
(五)监督费结算情况提示
十、质量责任主体协商确定单位工程是否通过验收
十一、验收监督小组负责人发表监督意见
验收监督小组负责人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评标准的执行情况、质量评定结果发表
十二、会议结束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篇二
分为正为和附件两部分。
一、正文:
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2、实施项目的依据(说明项目备案、核准或批复机关及文号);
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4、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说明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至建成期设备、土土建、公用设施、安装工程完成情况及单项验收情况,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情况,技术文件归档情况,财务决算情况,实际财务支出及用项,投资节约或超支情况及原因分析);
5、项目生产组织、准备情况(说明项目完成后投入生产前的各项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试生产情况);
6、技术经济效益情况(说明产品新增生产能力,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变化情况,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情况,项目新增的经济效益、环境和社会效益);
7、项目实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8、总结评价。
二、附件:
1、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
2、所在地环保部门单项验收合格文件;
3、所在地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单项验收合格文件;
4、固定资产招投标方案和设备中标通知书;
5、固定资产决算专项审计报告书;
6、其他文件。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参考格式)
按照国家和省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在项目完成单项验收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全部验收。主要程序如下:
(一)宣布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建议名单;
(二)听取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设备制造单位的全面汇报,审查初步验收结论和竣工验收文件;
(三)检查竣工工程,评价设计和施工质量;
(四)审定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五)鉴定环保、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设施、技术档案等实施情况;
(六)检查生产准备工作,考核试生产情况,核实生产能力,确定交付生产使用日期;
(七)对竣工验收中提出的主要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解决途径;
(八)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意见书》。
项目竣工验收鉴定意见书(参考格式)
根据国家和省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单位以《关于×××单位×××项目申请竣工验收的请示》(文号)申请验收,×××单位会同×××单位,组织有关部门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于×××年×××月×××日对×××项目进行了正式竣工验收。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审查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了有关单位的工作总结汇报,审阅了工程档案,并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审核了竣工财务决算,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评价。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由×××设计院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单位中标承建,×××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质量监督
站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建设,于×××年×月×日按设计内容全部建成。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万元,审定建设规模为×××。
二、项目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一)对勘察、设计的评价
(二)对工程质量的评价
(三)对工程建设规模的核定
(四)对工程财务决算的审定
(五)关于工程竣工资料档案验收意见
(六)关于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三、总结论意见
本鉴定书由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生效,印发各有关单位。
附:×××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名单
3.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篇三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
(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竣工验收需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日期
竣工日期和竣工验收日期是两个不同的日期,“竣工日期”就是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中的这个日期。竣工日期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体现对施工单位的公平,因为竣工日期与保修期有关,为了防止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拖延竣工。
而“竣工验收日期”是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设计、监理、施工等联合验收的日期。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例,其通用条款32.4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篇四
一、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我站进行备案。
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结论应体现对消防工程专项验收意见);
2、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有监理单位的,由监理单位出具);
6、质量检查报告(无监理单位的,由建设单位出具);
7、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施工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出具);
8、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出具);
9、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出具);
10、规划验收许可证(规划部门出具);
11、消防备案受理凭证或检查记录、消防验收意见(消防部门出具);
12、环保验收文件(环保部门出具);
13、防雷验收文件(防雷部门出具);
14、工程质量保修书;
15、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
16、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
17、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市政工程);
18、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
19、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证(城建档案馆出具);
2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篇五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单位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施工单位:
a、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提交)。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
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地震、气象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质监站出具的验收证明。C、提前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质监站(质监站在办理后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质监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质监站出具的合格证。
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5、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6、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言)。
2、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家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监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家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质监站操作)
1、质监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把《工程技术资料》送质监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质监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质监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一)、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施工图报审单及建筑面积审定单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表;(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5)工程竣工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
(7)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8)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包括节能专项内容);(9)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10)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11)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12)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13)工程质量保修书;
(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定的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完成情况报告;
(16)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工程档案认可文件;(17)提供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效凭证材料。(18)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备案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篇六
一般情况下,主体结构验收,对于框架部分,是在钢筋混凝土工程全部完工,填充墙砌完才可以进行验收的,现在大部分都是如此操作的,因为这样可以抓紧时间,减少工程实际施工时间。但真正按要求来说,必须要待主体结构所有施工任务完成,施工技术资料中混凝土、砂浆等试块试验合格、统计评定合格,基础土方回填、土方密实度试验合格后方可真正进行主体中间结构验收,并且此时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等级才可以真正意义上被评定为合格。
一、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
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二、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工程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砼强度验收记录
6、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三、主体结构验收的基本程序: 1.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并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对将验收的施工的内容进行自评。
2.由施工单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主体结构分部的实体检测报告。3.监理单位对验收部分检查工程资料和验收,并出评估报告。
4.由业主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申请进行主体结构工程的中间验收。
5.在当地质安站的监督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共同进行验收。
附录:基础(主体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一、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参加单位
1.1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科负责人;1.2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1.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4质量监督站项目负责人
1.5监理公司项目监理组人员
二、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程序: 2.1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2.2施工单位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控等方面施工情况及基础(主体质量自评结果;2.3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总监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所做的监理工作及基础(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意见;2.4与会各方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2.5检查完毕后回会议室,由设计及各单位专家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2.6由建设单位项目代表队对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2.7由项目总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基础(主体综合验收意见;2.8最后请质量监督部门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定。
三、基础分部验收需要准备的事项: 3.1承包方: 3.1.1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理审核;3.1.2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将基础分部验收汇报材料报监理审核(基础分部验收汇报材料应加盖施工单位行政章;3.1.3清理施工现场及基础内垃圾杂物;
3.1.4拆除所有基础内模板;3.1.5堵好基础墙脚手洞;3.1.6弹好基础地圈梁上表面轴线及-0.10m标高线和竖向轴线。3.2监理方: 3.2.1根据施工承包方申报的验收申请,首先核查基础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重点检查砼试压报告和砂浆试压报告数量、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3.2.2复核基础地圈梁轴线和截面尺寸偏差及表面平整偏差;3.2.3抽测基础地圈梁(框架工程砼回弹强度,有地下室工程抽测板墙、柱砼强度;3.2.4现浇板面厚度、室内净高、开间尺寸;3.2.5编写基础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加盖代公司行政章(评估报告份数一般按到会验收单位每单位1-2份;3.2.6上面工作经检查、复核评定合格后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形式及时联系业主方商洽验收时间。
3.3业主方: 3.3.1根据监理方报告确定基础分部验收时间,及时提前通知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监站项目负责人,告知基础分部验收时间。
四、主体分部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4.1承包方:
4.1.1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报监理审批(申请验收时一并将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是审查;4.1.2验收申请经监理批准后,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将主体分部验收汇报材料报监理审核(汇报材料应加盖施工单位行政章
4.1.3拆除主体工程所有梁、柱、板模板并清理出建筑物内垃圾;4.1.4堵好内外脚手洞及框架填充墙体斜塞墙体;4.1.5弹好楼层0.50m的水平线;4.1.6配合监理进行楼层现浇板厚度、楼层净高、开间等几何尺寸、梁、柱砼回弹检测工作。
4.2监理方: 4.2.1根据施工方申报的验收申请,首先核查主体分部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重点检查砼及砂浆试压报告和砂浆试压报告、数量、强度是否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砼评定强度是否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4.2.2复核楼层现浇板厚度,楼层净高、开间几何尺寸、梁、柱、板砼回弹等工作;4.2.3编写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加盖公司行政章。(评估报告份数一般按到会单位每单位1-2份
4.2.4上面的工作经检查,复核、评定合格后,用监理工程师联系单及时联系业主方商洽验收时间。
4.3业主方:
4.3.1根据监理方报告确定主体分部验收时间,及时提前通知本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监站项目负责人,告知主体分部验收时间。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具备条件及提供资料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当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监理单位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当由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5、有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包括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并符合本省城建档案业务技术的标准。
6、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后,有经建设或监理单位等认可的整改结果资料。
10、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竣工验收通知书
2、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建筑工程面积汇签表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7、民用建筑工程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汇总表
8、图书馆、商贸楼等公共建筑及六层以上建筑必须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内容 篇七
工程申请竣工验收,需提前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盖施工单位公章,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盖,道路桥梁工程1份,雨水工程1份)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总监签字,盖监理单位公章,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盖,道路桥梁工程1份,雨水工程1份)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盖设计单位公章,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3份)
4.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勘察单位公章,多页的须加盖骑缝章,3份)
5.工程款支付证明。(施工单位办理,格式见附件1,按合同金额填写,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道路桥梁工程、雨水工程各1份)
6.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办理,格式见附件2,道路桥梁工程、雨水工程各8份,签字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日期不填写)7.竣工验收鉴定书、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办理,原件2套,除工程开、完工日期外,其余日期均不填写)。
8.无障碍设施专项验收文件。(施工单位办理,表格采用《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在工程名称处注明:××工程无障碍设施,1份)9.电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认可文件(含电梯工程的项目)。(施工单位办理,1份)。
1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电子版。(施工单位提供,格式见附件3)
1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电子版。(施工单位提供)12.市政基础设施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清单。(监理单位提供,格式见附件4,项目总监签字,盖监理单位公章,道路桥梁工程、雨水工程各1份,日期不填写)
13.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中涉及到工程数量的数据应统一,并与《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中填写的工程数量一致,若竣工时实际工程数量与注册表填写数量不一致,须出具情况说明,并附相应的变更、洽商文件。(施工单位提供)
8.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流程 篇八
一、内部验收(预验收): 验收条件:
1、基本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功能性检测均已完成并满足设计要求
3、住宅工程已组织分户验收
4、建筑物2米以内和小区内道路环境均已清理干净
5、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善
6、施工单位已向监理报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组织单位:监理方;
参加单位: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的相关代表和人员; 验收成果:
1、完成工程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2、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并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
二、技术验收(初验):
验收条件:
1、在完成工程预验收的前提下,且预验收所提出的问题已得到有效的整改
2、小区内水、电、暖、气等均已到位并畅通,小区内工程均已完成
3、分户验收汇总表已提供
4、各类专项验收已完成
组织单位:项目总监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勘探方、档案等相关代表和人员 验收成果: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并确定核验时间
三、备案前验收(核验)
验收条件:
1、初验时所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初验整改完成报告)
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1-4)已报送
3、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已提供。
4、各类技术档案已整理齐全
5、水、电、气、路等已通,工程质量责任铭牌已上墙。
组织单位:质监站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等代表和相关人员 验收成果: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并由质监站提交备案材料
四、竣工验收(交付验收)
验收条件:完成上述三个过程的验收并完成各验收过程所提出的整改问题的整改 组织单位:建设方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勘探设计方、施工方、档案馆等各方代表人员 验收成果:各方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交付使用
各类专项验收的项目:
1、城市规划专项验收
2、工程消防设施专项验收
3、人防工程专项验收
4、电梯工程专项验收
5、节能保温专项验收
6、室内空气专项验收
7、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8、防雷接地专项验收
9、燃气管道专项验收
10、小区绿化专项验收 等等
各类功能性检测记录的项目:
1、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测记录
3、厨卫间、阳台有防水要求的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烟气(风)道工程检验验收记录
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及耐风压性的三性试验记录
7、建筑物的沉降检测记录
8、给水管道的打压试验记录
9.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篇九
一、建设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实施监理的工程须经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工程进行核查、评价、签章后,将监理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报告一并报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同时由建设单位通知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组织专项验收。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时到场进行监督。
四、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
2、查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现场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人员签署工程验收意见。当意见不一致时,应协商解决,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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