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精选10篇)
1.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一
吉首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年,其余三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除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报考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五、报名地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网报网站(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该报名点即为考试地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历史学基础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为100分,数学、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分值为150分,历史学基础、体育学基础综合、体育综合分值为300分。
4.初试科目及范围:
凡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考生必须写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编号,否则由我校指定。
5.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2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生如有事询问,请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邮 编:416000
电 话:0743-8565122
传 真:0743-8563623
E-mail: yjsb@jsu.edu.cn
网 址:www.jsu.edu.cn
联系人:曹福明
2.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二
(天学考研)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山东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除外)、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与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有3年或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门类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的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现为医药研发、生产、经营企业或医院的中层管理骨干。
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医学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
3.考生须为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经协议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可报考学术型各专业以及[0852]工程硕士、[1051]临床医学硕士、[1052]口腔医学硕士、[1053]公共卫生硕士、[1054]护理硕士、[1055]药学硕士等6个类别的专业学位专业。
(四)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
法学)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五)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及在济南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并在山东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可根据网报公告要求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报考点并参加初试。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交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复试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具体要求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一)报考我校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相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可调剂到相应专业参加复试。
(二)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单独入学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十、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五)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六)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毕业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将择优给予特别奖励。
(七)其他奖学金。我校设有近30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地区考生免考思想政治理论,无招生计划限制。
(三)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
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3.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三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推免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交叉学科除外),具体接收专业(领域)、人数详见附录《福州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数均为预计接收计划数,拟招生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yz.chsi.com.cn/tm)上填报志愿。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下载《福州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填写后与有关学院联系预登记。
2.我校将分批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时须向有关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 学分绩点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提交原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复试工作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
5.研招办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6.研招办汇总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名单须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9月28-29日 第一批接收推免生复试
10月8-10日 第二批接收推免生复试
10月19日-20日 第三批接收推免生复试(接收计划尚有余额的学院或专业)
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布。
本校推免生于10月20-21日在校医院体检。
外校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具体见学校公布的信息)如下:
1.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每月500元,全年6000元。
2.优秀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奖励对象是推免生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985高校应届毕业生推免至我校的学生,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3.优秀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65%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七、申诉渠道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山北行政楼三楼研招办
邮政编码:350116
4.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四
发布日期:2012-9-6 4:59:05 点击数: 950018
西南财经大学
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西南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3年我校拟招生1780人,其中科学学位94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835人。拟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人数。各学院推免生拟招生计划约占该学院总计划的30%。(具体各专业招收计划见专业目录)
特别说明:本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学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予以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A.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B.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办理);
C.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 D.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需履行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
(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必须到西南财经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除报考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考生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具体要求请关注相关报考点的通知)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一律予以扣留。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3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西南财经大学报考点进行初试考试。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1.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教育部确定的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招生计划、生源数量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复试分数线。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为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3.复试工作为2013年4月中下旬进行。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4.所有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可以不加试)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缺额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九、录取
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及就业
(一)学费: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科研积极性,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自2010级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助金具体覆盖面、比例和额度按《西南财经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5.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五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招生计划
2016 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800 余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700余名。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至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者须于 年 11 月 1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 分)和辅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证明(须加盖辅修单位教务部门印章)。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提交申请者报名无效。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报考项目管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还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 分)和辅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证明(须加盖辅修单位教务部门印章)。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
3. 报考专业为工学、理学门类的学术学位各学科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我校。
四、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5 年 10 月 10 日―31 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9 月 28-29 日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网上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数据有效。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导师查询空间”查询导师信息,选报导师。
2.现场确认时间:2015 年 11 月 10 日―14 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等。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5 年 12 月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七、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一般为 4 门(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除外),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 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教育及心理学”满分为 300 分,其他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均为 150 分。政治、外国语、数学等统考科目和 MBA 联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制定,其他专业基础课主要参考书见附录。除“6 小时快题”外,其他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时间为 2016 年 3 月中下旬(届时将在网站通知)。
复试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目录中《2016 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专业课科目一览表》。
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合同。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上学期间档案由我校进行管理。录取考生于 2016 年秋季入学。
十一、学费及奖(助)学金
1.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培养类别及专业(领域)
学费标准(元/学年)
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6.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六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学校已形成了“主干的文科、精干的理工科”的学科发展体系。学校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多、门类全、综合水平高的优势,积极培养“人民共和国的建设者”,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理论型、管理型优秀人才。
在教育部公布的2007-2009年全国一级学科排名中,我校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占所有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21个学科的三分之一。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0年继续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38问》)。
学校将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实行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通过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助金和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种形式对研究生进行奖助学,入学后基本奖助金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动态管理。
学校设立特等奖学金用于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
我校基本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学校将根据学科的差异调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比例,覆盖面总体上达到80%。
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予点103个,2010年计划招收博士生900人,我校的博士生招生考试每年一次。每名博士生导师一般招收1名博士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书面《准考证》、书面《初试成绩通知》、书面《复试通知》等。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0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我校原则上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提交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②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6分以上。
4、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含单证和双证)(含应届生和往届生)须提交在核心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由各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8、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9、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考类别
1、非定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全脱产学习三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工作非定向选择;
2、自筹经费: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工作自主选择;
3、委托培养:委托单位或个人交纳学费,全脱产学习三年(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服务期合同,不提供住宿;
5、在职定向:不脱产学习3—5年,第一年在校上课(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外地生源只提供第一年住宿),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在职培养:考生单位或个人交纳学费,不脱产学习3—5年,第一年在校上课(北京生源不提供住宿,外地生源只提供第一年住宿),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招收的在职博士生应到校脱产学习一年。在职培养博士生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0%左右。
注:学费中不含住宿费,住宿费另交。
四、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我校不接受函报和汇款单。
网上报名网址: pgs.ruc.edu.cn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28日8:00-12月16日20:00。
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注册用户;
2、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3、通过网报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获得报名号;
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一律不退报名费。
4、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我校规定的照相时间到我校进行电子照相。
电子照相时间和地点为:
北京考生:2009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补照相:2010年3月16日,地点于照相前三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5、交报名材料:
①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③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⑤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⑥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⑧报考在职培养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交报名材料方式:
①
北京考生:于电子照相时交以上材料;
② 外地考生:报考商学院的外地考生须在网上报名、交费并获得报名号十天内,将以上材料寄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并在信封背面注明报名号和姓名。
报考其他院系的外地考生于初试报到时面交报考院系。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五、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段,初试包括笔试和与导师见面。初试日期为2010年3月18-22日,其中笔试日期为2010年3月20-22日。考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考试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和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以及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笔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
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名称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四、五;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
六、复试日期:2010年4月中旬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差额复试比例为130%~150%左右。考生于2010年4月初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自行从网上下载书面《复试通知》。
复试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复试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我校根据初试、复试情况,结合考生科研能力、个人素质的审核,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可于5月上旬从网上查询是否录取。
七、学校在已录取的考生中,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和程序,择优推荐国家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选。考生可在网上自愿申请,详见《关于做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202.112.126.175/index2.asp?lm2id=3&m_lmmc=培养管理)
八、我校历史学院各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各专业试行导师指导与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九、2010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十、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十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博士学位。
7.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七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
吉林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被确定为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9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4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项目47个。11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学校已建立起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以公开招考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部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二)报考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的条件是:
1.符合上述
(一)中的报考条件,学生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外语水平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
(4)GRE成绩达到260分;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日语、俄语等语种做到熟练运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3.学术成果标准由相关招生单位自行制定。
4.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提出其他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基本要求。
三、网报事宜
(一)报考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包括本校(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公开招考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须在2017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网上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二)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吉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选拔方式
(一)(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
本校在读生申请(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的考核办法进行。
(二)“申请考核制”
以下学院(学科)实行“申请考核制”:
1.10个学院(所、中心):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古籍研究所、物理学院、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化学学院、理论化学研究所、生命科学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等;
2.13个学科(所在学院):
0101哲学、0303社会学(哲学社会学院);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学院);0701数学(数学学院);0802机械工程(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学院);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0828农业工程(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0906兽医学(动物医学院);1001基础医学(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1002临床医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
申请以上学院(所、中心)的考生根据各学院(所、中心)“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所、中心)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认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按学院(所、中心)“申请考核制”办法和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基础能力、专业知识、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公开招考
除已通过(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等三种选拔方式拟录取的考生以外,2018年我校仍延续以往公开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方式下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阶段。
1.初试(专业课历年真题可联系微信125923181获取)
初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25日。
初试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语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
2.复试(1)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两门业务课、外国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其中两门业务课考核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科目请详见《吉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吉大专业课历年考博真题可联系QQ或微信125923181获取)
(2)初试合格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3)跨学科、专业考生,复试时应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两门硕士生必修课程。若学院(所、中心)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未注明加试科目,则不需要加试。
五、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2月24日(周六)—2月25日(周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所有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持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还须补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6.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研究生管理”收费标准具体规定。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二、其它事项
(一)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四)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十三、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十四、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4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8.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八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 “申请审核-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18招生实行“申请审核-考核制”,学院将根据不同报考类别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请各位考生务必根据所报考类别准备考核内容。为科学有效地选拔人才,规范选拔工作制度与程序,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现将博士招生工作公布如下:
一、选拔方式
2018年管理与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申请审核-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类。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者。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招考时间
网报时间: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27日。
请登陆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网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经研招办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认真审核纸版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网报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
选拔时间:2018年3月17、18日,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采取英语笔试+业务课面试+综合复试的形式招考;
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采取笔试+综合复试的形式招考;
报考硕博连读博士生采取综合复试的形式招考。
1、普通招考(招考对象:非定向就业考生)
(1)招生对象
a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b.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c.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d.报考类别: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必须把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学校。
(2)报名程序及材料提交
具体参考《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请审核-考核制)报考指南》要求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3)学院考核
a.外国语——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笔试考试,100分制
b.业务课一(专业基础测试)、业务课二(专业综合测试)均采取专家组面试形式,均为100分制,考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业务课一侧重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基础知识;业务课二侧重考查考生的学术水平、研究潜质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注意:业务课
一、业务课二的考核方式可从以下三种方式中选取一种进行考核,具体采取哪种考核方式由导师决定,考生务必与导师联系确定考核方式,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方式一:按学科设考核内容,面试时由专家现场提供考试题目进行测试,面试专家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提问。
方式二:考生选取报考学科的学术前沿、热点问题、或自己的研究成果以及攻博期间研究计划,以PPT形式做现场汇报,面试专家根据考生的汇报情况提问。方式三:由报考导师从学部界定的国际顶级、权威期刊中选取10篇左右的文章,由招生工作人员在面试前两天随机指定其中一篇文献给考生,考生对文献进行简评,面试专家根据汇报情况进行提问。
c.综合面试——面试,100分制,时间20分钟
综合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每部分专家评委独立打分,平均分为各科最终成绩,每部分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下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4)体检
综合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招考(招考对象:定向就业考生)
(1)招生对象
a.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b.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c.报考类别: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2)报名程序及材料提交
具体参考《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请审核-考核制)报考指南》要求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3)学院考核(学院统一组织)
a.笔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
一、业务课二,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100分制
具体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请查看附件
3、附件4。b.综合面试
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每人至少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平均分为面试最终成绩,面试最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体检
综合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硕博连读
2018年管理与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关于2018年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通知》中要求进行选拔,我院硕博连读的选拔时间是2018年3月份,与普通招考时间相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27日。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随时关注管理与经济学院网站。
(1)经过学院、学校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报名考生可以参加综合复试。
(2)综合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已开题的学生还需向专家考核小组做学位论文相关科研报告。
(3)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报考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录取
1.外国语、业务课
一、业务课二成绩均在学院划定分数线以上,且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2.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招生名额情况,及博士生导师根据报考自己的考生情况进行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组讨论并批准; 3.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录取工作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并与研究生院整体工作相统一。
全体考生注意事项:
1.网报成功的考生,须于2018年2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主楼336。本人自送或邮寄(仅限EMS或顺丰快递)均可。邮编:100081,电话:68912481,收件人:李晓慧
2.请考生务必确认自己的报考类别,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到学校;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3.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请注意:业务课
一、业务课二有三种考核方式供选取,具体采取哪种考核方式请考生务必与所报考导师进行沟通,根据导师要求准备相应的考核内容,如需准备PPT,请提前将PPT(以“报名号+姓名+报考导师”命名)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li@163.com。
4.面试需要携带的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③应届硕士毕业生携带学生证;④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5.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管理与经济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专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网站另行通知。
管理与经济学院
9.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九
2006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工程领域有:纺织工程领域、轻工技术与工程领域、机械工程领域和工业设计工程领域。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工作年限的计算均截止到2006年7月31日)
3.工作业绩突出。
二、报名方法
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7月12日―23日登录浙江大学网站:xwb.zju.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27日―31日到浙江工业大学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专业课考试及综合考试报名时间:即日起至联考成绩公布后十五天内,报名地点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三、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由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填写(资格审查表可从附件中下载也可来我校研究生部索取)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考试时间10月22日上午8:30-11:3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第二阶段,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及综合测试。考试科目见附表。专业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课考试及综合测试暂定于12月23日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录取
录取工作及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确定。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培养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一般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一般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一般在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合格者,可进入论文阶段。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完成后,可申请由我校组织的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发给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1)电话:0571-86843072;0571-85981895许老师;0571-86843073魏老师
(2)传真:0571-86843073、86843082
(3)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西区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行政楼439室)
(4)邮编:310018
欢迎报考浙江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欢迎相关企业与我校联合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10.华东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篇十
一、报名须知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供相应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应试语种6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种6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以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网页核心期刊目录为准)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报名。
2.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导师姓名后如标注#,则为我校兼职博导。专业目录备注栏内标注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的兼职博导,招生名额需占用合作导师招生名额,即无独立招生名额。与他人合作的兼职博导的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同合作导师。
3.凡因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经审查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4.若报名系统中的考试科目等信息与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不一致,或报名过程出现异常,无法完成在线报名,请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021-54344721。
5.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地原单位的考生、招生学校、原地原单位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还需交培养费(12000元/年)。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日期及方式
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9日,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上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线输入)。我校对此前在报名系统(测试版)考生输入的信息不再采用和保留。
报考硕博连读、中法联合培养的考生暂不进行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届时另行通知。
2.报名信息输入
考生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前必须备好本人证件照(1吋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必须<20k,格式大小必须符合规格、否则即使上传成功、报名系统也视为出错并致使考生在线输入全部信息无效),在线输入过程中必须上传,否则在线输入全部信息无效(即输入信息结束后提交不能成功)。考生同时须保证照片的清晰度,如因照片模糊,造成准考证无法辨认,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网上报名(在线输入)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导师姓名、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不得出错,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网上报名(在线输入)流程:①注册②填写并选择报名信息③下载表格(报名登记表一份、2份专家推荐书、体检表)、往年英语试题和题型说明和往年少数语种试题。我校不提供往年业务课试题。
如遇下列原因,报名信息填写和选择后无法进入下一步,请考生重复操作(勿重复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和选择项有空格、网报电脑网速低、学校服务器流量受限等。一个身份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考生勿重复注册。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政教师”的考生请在“专项计划”栏作相应选择,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报考类别”栏选择“定向”,报考“高校思政教师”的考生在“报考类别”栏选择“委培”,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前须到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办理有关签约事项,并将签约的考生登记表随报考材料一并寄我校各招生院系所。
3.报名信息修改
考生可于12月9日前对网上报名(在线输入)的信息进行修改,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修改。
4.报考材料下载
考生须在11月21日至12月9日期间下载《报名登记表(1)(2)》(一份)、《专家推荐信》、《体检表》、往年英语或少数语种考试试题。逾期未能完成材料下载,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递交报考材料
(1)考生在2011年12月14日前(通过邮局)将下列报考材料寄送到我校各招生院系所。各招生院系所所属校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办法》。我校中山北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学院(系、所),邮编200062。我校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学院(系、所),邮编200241。考生需在寄送报名材料信封的右上角标明“201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如将材料径送(或通过非邮局类快递)华东师范大学各招生院系所,请在工作日送达,送达地点详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办法》,2012年有部分院系所变更校区地址,请仔细核对附件内容。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2名专家的《专家推荐书》、《体检表》,均须完成表格填写和体检。
②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⑤1吋彩色证件照,考生提供电子文本,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必须<20k。此件应已在网上报名时上传,并在《报名登记表(1)(2)》(一份)上打印出(无需彩色打印),不需另提交。
⑥信封二只(约长23厘米,宽16厘米,填写好本人收信地址,不贴邮票,用于邮寄调档函(平信)、录取通知书(挂号))。
⑦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材料③和④,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应试语种6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亦须提供应试语种6级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⑧如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将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并寄来。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报考非定向的考生本人签名即可,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上述报考材料如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因材料收取、转送等原因而延误报考资格审查,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来校领取准考证时(3月7日-9日),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处送交以下材料:
①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做统一限定);②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③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上述材料直接交至各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秘书处,由院系秘书转交报考导师,作为导师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判断的依据之一。
6.报考费
考生须支付报考费250元,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支付,具体办法详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银行支付报考费办法及流程》。
网上银行支付报考费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9日。报考费收据考前随准考证发送。本科直接攻博考生不需支付报考费250元。
7.考生如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考试,我校不负责任。
报考材料恕不退还(含硕士学位论文等个人资料),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8.确认查询
考生约在2012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在线查阅(①材料是否寄达②报考费是否支付③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如有疑义,请即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无效报名信息,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予保留,也不安排考试,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自负。
9.体检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完成体检: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
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1年9月1日起。
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三、考试安排
1.报考资格审查和准考证核发
我校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已支付报考费的考生准予考试,对不准考的考生我校会进行电话联系。考生于考前3日内凭下列材料原件到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进门右侧办公楼307室)研究生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凭身份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和上述邮寄报名材料中第⑦点有关材料。
2.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12年3月10至3月11日,科目为一门外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基础课,英语试题水平为大学六级(参考教材是全国通用大学英语),考试使用答题卡和答题纸,请考生自带2B铅笔、橡皮和钢笔(或水笔、圆珠笔)。初试安排:初试所在校区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复试校区届时由院系所确定。
复试约于4月中下旬进行,学校结合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学校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约于3月底),招生院系所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名单(差额比例由院系所确定)。院系所确定复试名单后,经研究生院审核后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网页相关通知进行复试结果查询。查询时间约为4月上旬。院系所约于4月上旬通知进入复试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考核等。
3.考试住宿信息
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川路500号)距市区较远,我校对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住宿事项安排是:(1)学校有新建宾馆“教师之家”在虹梅南路5858号(研究生公寓旁),联系电话33503666。(2)我校过去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委托的社会机构“瑞吉服务中心”继续代办住宿服务,联系电话:54743354或***或***。请需要住宿的考生自行联系。
四、其他事项
1.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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