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违法上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的通知
1.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违法上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的通知 篇一
青岛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青整房办字[2002]11号
关于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青政办字[2002]33号)已经发布执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察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2]123号)精神,青岛市政府决定,自9月9日至11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现将《青岛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 1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各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内容
各市、区行政区域规划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1995年至1998年各类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及其交易行为;1998年以来开发建设用地及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行为。
二、工作措施
市政府已经成立由刘建华副市长任组长,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计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城管局、市地税局、市开发办为成员的青岛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开发办,计划用3个月时间,采取集中查处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全面整顿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整改落实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组分阶段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各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切实采取工作措施:
1、成立由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各市、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9月12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上报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健全和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档案和开发项目台帐,认真
核查开发企业各项检查内容表格,妥善安排检查工作进度,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及时上报违法违规行为月报表。
3、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健全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制度。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将查处的违法、违规情况在有关媒体上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和市场法制环境。
4、结合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八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经营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经营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将查实的违法、违规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纳入开发企业不良经营行为记录,向社会公示;结合综合分值考核制度,对不良记录扣分达到50分的开发企业做出相应处理,为构建房地产业诚信体系奠定基础。
5、各市、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本区域内检查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正反面典型案例、工作措施等书面上报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至少一次。
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868775
联系人:王春增
附:
1、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察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2、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3、《青岛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实施方案》;
4、《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表》(见青整房办字[2002]14号);
《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一览表》(见青整房办字[2002]14号);
《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项目送审材料一览表》(见青整房办字[2002]14号);
《全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行为月报表
(一)》(见青整房办字[2002]14号);
《全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行为月报表
(二)》(见青整房办字[2002]14号)
二OO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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