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12篇)
1.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篇一
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水发〔2008〕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加快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建设市场信息共享,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部组织制定了《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抓紧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报部备案,并组织开展好实施工作。
本办法可从交通运输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当事责任主体的信用信息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主要当事责任主体包括从事水运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试验检测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管理包括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以及信息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和发布等工作。
第三条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统一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和完善部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指导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具体负责所管辖行政区域水运工程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区域性信息采集体系,并负责所管辖行政区域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和发布等工作。
第四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与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联系,逐步推进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管理联动。
第五条 信用信息包括主要当事责任主体的基本情况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基本情况信息包括主要当事责任主体的名称、资质、人员和设备、产值、注册资金、主要业绩以及承建的项目等主要信息。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指主要当事责任主体在实施具体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的强制性标准,严格履行合同,重信守诺,在维护市场秩序中起到良好的作用,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指主要当事责任主体在实施具体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强制性标准,在工期、质量、安全、环境和市场秩序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经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所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第六条 信息采集和发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保护国家及有关主要当事责任主体秘密。
第七条 基本情况信息由当事责任主体填报,经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和工程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息平台公布。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由当事责任主体填报,经工程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在信息平台公布。
当事责任主体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当事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由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处罚的主要当事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可直接采用。
第九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建立本地区信息平台,并及时发布信用信息。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应事实清楚,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发布持续期限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主要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除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息平台发布外,需在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根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的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在交通运输部信息平台上发布。发布期限不少于3个月。
第十条 对于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变更或撤销的处罚决定,应及时变更或删除当事责任主体的不良记录,并在相应的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 对发布有误的信息,由信息的发布部门予以修正和说明。
第十二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在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管理、工程担保、表彰评优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
在机制的建立和健全工作中,严禁设置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等垄断行为。
第十三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完成信息收集、发布、信息资料归档等工作。
第十四条 对水运工程建设的工程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建筑材料和设备供应、预制构件生产、商品混凝土供应等其他当事责任主体和在水运建设领域实行个人注册执业制度的各类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篇二
工地试验室是为控制工程质量而临时组建的, 具有临时性特点。工地试验室在组建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所在省份的质监局有关规定进行并最终通过验收, 使其能在工程建设中发挥质量控制的作用。结合河北省黄骅港三期工程实践, 阐述水运工地试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1 水运工地试验室的建设
1.1 水运工地试验室建设依据
在工程开工前, 首先要了解工程概况、工程所用材料的来源。根据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来统计工程量清单, 根据工程量来估计所做的试验项目, 依据母体试验室的授权。依托项目部所在地资源, 考虑工地试验室建设在距施工现场和搅拌站较近的位置, 采取临建房屋或砖混建筑, 着手建立工地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 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为承担实验检测工作, 为工程建设提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数据和报告。工程试验室只能承担所属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 不得对外承接实验检测业务[3]。
1.2 水运工地试验室选址
试验室应建立在干燥。采光好的地带, 门前要畅通, 便于试样搬运。同时要考虑建设之初大型仪器设备如万能材料试验机、压力试验机的进场、安装。考虑各个操作间的位置, 尽量利用自然资源来保证检测环境。
1.3 工地试验室合理布局, 功能分开
在组建之初就要充分考虑其位置、环境、供电供水等多方面的因素。标养室应接通自来水管, 安装恒温恒湿自动控制设备, 配备温湿度计, 室内安装牢固的试件搁架。各操作间各类试验仪器的安置很重要, 避免相互之间影响, 根据试验规律合理安置, 注意仪器高低的搭配, 并有相应的操作台面, 台面宜选用橡胶或地板革铺面。整个试验室要安装一个总配电箱, 各类仪器的电源实行串联插座安装。压力机、摇筛机、水泥胶砂振实台等应安装基座, 拉力机应安装固定螺栓。尤其要注意水泥操作间的布局, 为了保证温湿度要求, 不应将安定性沸煮箱放置在水泥操作间。
黄骅港三期工程工地试验室设备配置平面如图1所示。
1.4 仪器设备的配备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 结合实际情况, 工地试验室应配备满足授权范围内的检测项目的仪器和设备, 具体见表1。
除以上试验仪器设备外, 还需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 办公桌、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等以及相关的试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并建立目录。
所有的仪器设备必须经市级以上的计量检测单位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1.5 人员的配备与分工
实验人员应该合理配置, 人员的配置应该包括行政管理人员, 试验检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三类。对检测人员的要求必须严格, 检测人员应该熟悉检测任务, 了解检测对象和正确使用检测仪器[3]。
试验人员是试验检测工作的执行者, 因此工地试验室必须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 并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技术水平, 取得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或者检测工程师证书。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必须具备水运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为了发挥试验人员的主管能动性和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可将试验人员按现场和室内操作两大块来分工。
2 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为了发挥试验室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作用, 试验室的管理是关键。
2.1 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是水运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 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结合黄骅港三期工程实践, 水运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要制度化。首先, 应建立试验人员岗位责任制, 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其次, 建立仪器设备保养、卫生、安全等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 保证仪器设备的功能正常和环境的干净整洁。第三, 建立仪器使用、维修、保养登记制度。仪器使用登记要及时, 能和试验报告一一对应。同时做好标养室、留样室、水泥间温湿度等记录, 早晚各登记一次。第四, 要注意同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系。试验室的中心任务是为工程提供检测数据, 为工程服务, 因此需要加强工地试验室同施工现场的工作联系。
2.2 试验仪器设备及试验操作管理
试验室专管公用的仪器检测设备, 使用前, 使用人应填写使用记录, 征得保管员的同意。保管人员检查仪器的技术状态, 然后, 办理相应的手续。检测仪器不得挪为他用, 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事情[4]。
1) 仪器设备要按照计量部门的管理规定, 按照使用周期或使用频次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 并建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台账和检定计划, 每台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状态标识, 确保数据可靠。对于检定或校准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 要及时维修, 经维修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办理报废手续, 禁止使用。
2) 自检设备如坍落度测定仪、混凝土试模应按照检测中心的自检规程进行自检。检验人员应具备计量基本知识。
3) 试验操作规范化是对试验人员最起码的技能要求, 加强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 定期组织学习最新颁发的试验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 以提高试验人员的理论知识。
4) 注意对每个试验项目进行操作培训, 以提高试验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纠正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试验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原始记录, 关闭水、电等。以免留下隐患。对剩余试样要进行妥善处理, 按照相应的规定留存。
2.3 试验报告、资料的管理
工程实体质量最终是通过各种报告的数据来反映和评定的, 是在试验检测工作中逐步形成的, 做好试验报告和资料的管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资料是实验检测工作的原始记录, 是工程质量状况的真实反映, 也是个工作试验室交流的最有效的载体。资料客观反映工地试验室工作进程与完成程度[5]。贯穿一项试验任务的全过程, 从检验委托开始, 历经样品分发、试验、报告出具、审核、签发、存档全过程。
试验报告格式要使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57-2008) 中规定的样式。出具的报告计量单位要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或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以确保试验报告的统一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试验报告的数据修约要按照《数据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8170-2008) 进行, 减少和避免人为因素对数据的影响。原始记录也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填写, 不得随意涂改检测数据。
试验检测报告是试验资料的主体, 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要求所有数据均能溯源。对试验报告要实行签字负责制, 试验人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复核人对报告的准确性负责, 授权负责人对报告的规范性负责。
对试验报告、资料要及时归档, 建立详细的试验台账。存档可按照单位工程分类。以便于查询和统计。按期对试验项目进行统计和数据分析, 以便更好的反映工程建设质量和为工程提供指导依据。
3 结束语
随着我国交通事业的发展, 水运工地试验室在港口水运工程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水运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是确保所提供的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的关键, 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冯文启.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的建立与管理亟待改革[J].科技信息, 2010, 23 (2) :359-361.
[2]林木芳.关于工地试验室工作的探讨[J].广东科技, 2006, 17 (8) :161-162.
[3]王喜全.交通工地工程试验室的建立与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 21 (15) :58-60.
[4]赵海霞.论如何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管理[J].交通标准化, 2012, 23 (7) :91-92.
3.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篇三
回顾过去,华航曾一度严重亏损,资不抵债,陷入重重危机。连续十年的亏损,使公司营销队伍垮掉,船舶没有货源,港口码头机械停止运转,职工人心涣散,公司上下忙于应付债务和上访维稳等具体事务,几乎无力思考市场、客户等问题。在危难时刻,上级组织及时调整华航领导班子。2005年9月,对于华航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公司新领导班子提出“巩固江运、发展海运、全力打造现代水运物流产业链”的发展战略和“跻身大市场、建立大物流、服务大客户、实施大营销”的营销战略,充分利用华航的国企品牌,整合市场、网络、人才、船舶、资金等多方面资源,全力打造水运物流产业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仅6年时间,华航便得到快速发展,初步实现从经营船舶到经营市场的转变。特别是“大营销、大客户”战略使华航与客户的关系实现“三个转变”,即从“短期合同服务”变为“长期合同服务”,从“完成客户指令”变为“实行协同运作”,从“提供物流服务”变为“进行物流合作”。这些转变使得公司市场份额稳中有升,经济效益稳步提高。目前,华航已初步构建起现代水运物流产业链,并组建长江上最大的万吨级船队,运力规模达到28万t,其中自有运力11.3万t,银企合作加盟运力16.7万t。公司连续3年利润过千万元。2010年,华航货运量突破万t,创收4.8亿元,盈利逾万元,并成为华中地区首家5A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2011年上半年完成货运量万t,创收逾4亿元,盈利820万元,各项指标均创下历史同期最高水平。
1 明确市场定位,确立商业模式
华航领导层在大量市场调研基础上,反复分析国企品牌优势、行业政策环境、航运市场发展走势、客户企业发展方向、同行竞争者现状和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因素,将市场定位在冶金、化工、粮油、电力、制造等行业的干散货运输上。
2005年以前,华航把主要精力放在船舶运输上。长此以往,营销人员的市场意识、服务意识越来越淡漠,公司内耗却越来越大。而近年来长江上自航船越来越多,船舶吨位越来越大,船舶经营机制越来越活,特别是个体船舶所有人的快速成长引起华航人的反思。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根除老国企“等、靠、要”的思维方式。经过数年的磨合,公司上下思想很快得到统一,虚心向成功企业学习。市场定位实际上就是思维方式的定位。华航将竞争转为合作,将船舶所有人转为物流商,将局部运输转为全程包干运输,将单一水路运输转为“水铁公空”一体化运输,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视客户为企业的“衣食父母”。
2 调整经营思路,确立营销战略
华航按照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要求,不断创新思维,确立“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货源基地为平台、以营销网络为支撑、以船舶管理为保障、以提供运输物流解决方案为手段”的经营方针,“巩固江运、发展海运,全力打造现代水运物流产业链”的发展战略,“跻身大市场、建立大物流、服务大客户、实施大营销”的营销战略。将企业与传统的船舶所有人、船代、货代区别开来,构建完整的水运物流产业链,努力担当起整合运营商的角色。
在明确市场定位之后,华航近年全力以赴加大市场培育力度。根据客户需求,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社会资源,调整经营思路,创新多式联运物流模式。采取“江海”联运、“铁水”联运、“水公”联运、“铁水公”联运等多式联运物流方式,并将多式联运的物流运输新模式不断进行复制,从长江中下游复制到长江上游、长江支流及西南内陆,从长江复制到国内沿海,从国内沿海复制到近洋、远洋,从水路复制到公路、铁路,不断延伸物流运输产业链,从而实现从单一的内河运输向“江湖海”联运的转变,从单一的水路运输向“铁水公”联运的转变,从单一的水运向全方位物流运输的转变。通过不断巩固和扩大多式联运的物流运输创新模式,使矿石运输稳中有升,煤炭运输一路走高,并成为公司第一大货种,赢得新老客户及船舶所有人的普遍好评。
3 健全营销网络,增强服务功能
华航近年来先后在长江沿线和沿海重要港口设立27个办事处,并要求各办事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开枝散叶”,将经营触角从长江干线、国内沿海向华北华南、西南内陆、中原腹地延伸,逐步构建“T”形网络。通过驻外办事处与总部各业务部门、各办事处之间的互动,形成互为支持的运营网络;通过对经营生产各环节的模块化、程序化管理,构成结构缜密、功能齐全、信息畅通、运转高效的营运网络体系,构建水运物流产业链,建立强有力的营销团队;通过对客户实行“贴身服务”和“零距离响应”,将企业的经营思想、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准确地传递给客户。
4 打通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
为解决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华航不惜人力和财力,抽调人员到安徽、江苏、浙江、山东等船舶抵押贷款开展较好的省市进行调研。调研形成的书面报告得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高度评价。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湖北水运业的意见》文件中采纳了华航的部分建议。华航还积极寻求金融机构对水运物流业的支持,率先与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开展合作,大胆尝试船舶抵押贷款的方式。2006年4月,华航成为在湖北地区首家取得浦发银行船舶抵押贷款的水运企业。近几年,浦发银行武汉分行不断加大对华航的船舶抵押贷款授信额度,其他金融机构也不断加大对华航的流动资金贷款力度。
5 实行低成本扩张,组建万吨级船队
近年来,华航通过运力结构调整,淘汰不适应市场需求、安全隐患严重的老旧船舶,投资新建、购置一批自航船,使运力规模不断增加,运力结构趋向合理,竞争实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在2010年,华航抓住机遇,通过贷款、内部集资、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一次性发展6艘万吨级长江干散货自航船,组建长江上最大的万吨级船队,使企业运力规模得到空前发展。万吨级船队的诞生,不仅实现企业运力规模的跨越式发展,而且为武汉新港和武汉航运中心的建设乃至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6 整合社会资源,输出华航品牌
随着华航在长江流域以及国内沿海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越来越高,市场拓展力度的不断加大和货源组织工作的不断加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华航自有船舶运力已不能满足公司江海货物运输业务的需要,为此,华航通过采取入籍加盟委托管理、联合经营、租赁等多种方式,输出华航品牌,整合社会船舶运力资源,扩大华航运力规模。目前,华航船舶运力达到28万t,直接掌控的江海船舶运力逾100万t,成为企业不断壮大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完成江海货物运输提供了运力保障。
7 培育企业文化,加快人才培养
近年来,华航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并以相关活动为载体,加强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利用企业报刊、网站、橱窗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弘扬“江海同舟、勇争一流”的企业精神;通过开展“创先争优”“双比双争”等多项活动,丰富华航企业文化,为企业经营生产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与武钢国际贸易公司、武钢物流管理公司、武钢港务公司等大客户签订《业务往来廉政公约》,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预警防控的自觉性;通过内培外训、开会学习、导师带徒、轮岗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加强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员工队伍建设的同时,坚持开展优秀团队、优秀共产党员、岗位明星、先进员工的评先表彰工作,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实行走访慰问制度,组织员工向特困重病职工捐款,给职工家属送去组织的温暖。通过以上各项工作,增强员工的凝聚力。
华航人深知“经营企业就是经营人,经营人就是经营人心,经营人心就是经营人的需求”的道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大自有人才的培养。每年华航都投入大量资金,对各层次干部员工进行教育培训,还成立华航商学院,采取“军队+家庭+学校”的模式,用军队的方式来管理企业,用家庭的方式关心员工,用学校的方式培养员工,使员工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不少“80后”年轻员工走上重要的营销领导岗位。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大力推进,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为企业发展增加后劲。
在上级管理部门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华航经过6年的艰苦奋斗、团结拼搏,取得了显著成绩。华航2011年的目标是实现利润万元。华航的“十二五”规划也已制定,到“十二五”期末的目标是投入10亿元,船舶运力达到35万t,利润达到万元。华航将在武汉新港投资建设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行业管理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继续坚持科学发展,把握国家内河航运发展新战略和武汉航运中心、武汉新港建设的政策机遇,整合优质资产资源,做强、做大、做优港航物流主业,着力发展水工、医疗、房地产业务,将华航打造成为具有“水铁公空”一体化物流服务功能、服务范围辐射全球、多产业结合的现代综合物流企业集团。
4.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飞扬集团建设工程建筑项目秩序,加强对建筑项目各方主体的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审查备案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汇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飞扬集团建设工程建筑项目监督管理。
3定义和缩略语
本细则所称建筑项目,是指从事汇博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承发包、工程中介服务等活动。
4管理原则
4.1 建筑项目管理遵循“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的原则,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项目为宗
旨。
4.2 建筑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5规定与程序
5.1 资格审查备案
5.1.1 从事汇博建筑活动的施工单位、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实行资格审查备案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和择优选用的原则,引进技术装备先进、信誉良好的企业参与汇博建设。
5.1.2 施工单位、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审查内容:
5.1.2.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企业业绩、资信证明(施工企业应同时具有安
全生产许可证、河南汇博 HSE 资格确认书)。
5.1.2.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经验、信誉等。
5.1.2.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1.2.4 诚信行为记录。
5.1.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1.3 审查程序
5.1.3.1 施工企业、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填写《河南汇博建筑项目资格审查备案表》(附件1)。
5.1.3.2 建设单位初步审查。
5.1.3.3 基建处审查备案,核发市场准入证书,并在河南汇博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5.1.3.4 投资 100 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办理年度市场准入证书。投资 100 万元
以上的,办理单项工程市场准入证书。
5.1.3.5 监理单位办理年度市场准入证书。
5.1.3.6 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年度审查备案制度。
5.2 发包和承包
5.2.1 建设计划下达后,计划部门应将投资计划抄送基建处登记备案。
5.2.2 建设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5.2.3 建设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性质、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
理人员。建设单位不具备发包能力的,应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工程发包。
5.2.4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业务发包给经资格审查备案合格的施工(监理)单位。
5.2.5 建设工程招投标应当接受基建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2.6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使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5.2.7 建设工程分包
5.2.7.1 按照合同约定,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
5.2.7.2 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或者劳务分包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5.2.7.3 主体结构和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2.7.4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2.8 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揽的建设工程进行转包。
5.3 工程中介服务
5.3.1 工程中介服务是指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施工图审
查等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
5.3.2 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进行活动。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
格。
5.3.3 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公正、客观的提供中介服务,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技
术标准、技术规范,不得在中介服务活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5.3.4 投资 5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委托内
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5.3.5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应当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委托方负责。
5.3.6 监理单位不得与承包方、材料、设备供应方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关系,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
业务,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5.3.7 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因过错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5.4 信用管理
5.4.1 基建处对施工单位和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实行信用管理,建立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5.4.2 施工单位、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有下列不良行为的,基建处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5.4.2.1 受到行政处罚的。
5.4.2.2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5.4.2.3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5.4.2.4 竣工结算不及时的。
5.4.2.5 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质和资格证书的。
5.4.2.6 采取欺诈、胁迫、贿赂、串通、挂靠等非法手段承揽业务的。
5.4.2.7 扰乱建筑项目正常秩序、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侵害委托人或他人权益的。
5.4.2.8 转包、违法分包、转让承揽业务的。
5.4.2.9 出具虚假报告、文件的。
5.4.2.10 利用执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4.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5.4.3 不良行为的认定,依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纪检监察通知书、基建主管部门处罚及通报等。
6检查与考核
6.1 建设单位违反基建程序,肢解发包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按照汇博有关
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6.2 施工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情节较轻的,处以 3—12 个月投标资格限制;情节严重的,吊销市场准入
证。
6.3 工程中介服务机构有不良行为记录,情节较轻的,责令改正;损害委托人及他人权益的,按合同约定
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清除出汇博建筑项目。
7解释权归属和施行日期
5.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篇五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交办安监〔2017〕162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也要看到,当前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仍有待加强,部分参建单位重经营、轻质量现象仍较为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仍履禁不止;随着投资模式的多元化,利益格局日趋复杂,违法违规行为更加隐蔽,监管难度不断增大;部分地区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监督管理条件不能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有弱化趋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交通强国、质量强国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等要求,全面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质量监督工作保障能力,建立完善专业化、职业化的专家型质量监督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经交通运输部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责任
(一)落实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责任。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责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科学决策,保证合理的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为工程质量提供基本保障。要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授权或委托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要保障质量监督机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监督权,依法依规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对质量监督机构履职情况开展绩效考核。
(二)强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确保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全覆盖。地方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期内要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每年至少对所有监督的在建项目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
(三)健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规制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法规和政策依据。制定本地区的质量发展纲要,明确质量发展目标,健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落实行政执法听证和复议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制修订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规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地方特色和发展实际加快完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及时总结、推广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成效明显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积极制定地方标准,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为工程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有利于加强行业管理的技术和工艺等,要尽快纳入行业技术标准体系。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五)推行工程项目监督组制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实行工程项目监督组责任制。质量监督机构应结合实际,设立工程项目监督组,建立健全项目监督工作责任制度,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和工程项目监督组组成人员,工程项目监督组一般不少于2名质量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可聘请行业技术专家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制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确定检查内容、方式、频次以及工作要求等。施工现场应公告监督单位、监督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举报和投诉建议。
(六)强化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规则,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结合工程特点、专业属性、质量安全风险领域,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专项督查、信息化监督、双随机等多种监督检查方式,重点加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影响结构安全及耐久性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合同履约、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等的抽查抽检工作。健全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通报、约谈、处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参建单位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七)加强工程项目信用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行业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工程信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信息征集、更新、发布、管理等工作,完善工程项目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按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纳入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八)推进品质工程建设。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督促和引导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按照“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大力推广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四新”技术,着力提高工程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加强施工班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班组人员实名制和班组质量责任制。研究制定落后淘汰工艺工法目录,不断提升工程建设技术水平。
(九)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督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督促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实施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强化工程项目全过程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风险等级告知制度,在重点部位设置风险告知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加强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监控。深入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工地达标考核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完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隐患排查针对性,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落实责任,巩固治理成效。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建立兼职的应急队伍,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五、推动工程监管机制创新
(十)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方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质量监督机构要针对质量安全薄弱环节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对工程管理薄弱的项目、合同段和信用较差的市场主体应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增强监管针对性。选择特许经营等PPP项目开展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的试点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视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专业力量配合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程检测。
(十一)探索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方式。
针对特许经营等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与施工单位存在特定关系的特点,细化PPP项目管理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可以接受政府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可以采取对项目监理单位或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进行直接招标等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明确界定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与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在项目中的管理关系和管理职责。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强化与安监、财政、审计、环保等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二)加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行“互联网+监管”,建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工程项目“智慧工地”建设,推动工程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积极推广工程监测、安全预警、机械设备监测、隐蔽工程数据采集、远程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在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六、提升监督保障能力
(十三)强化质量监督体系建设。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依法完善省、市、县三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明确监督管理范围和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工程投资额、建设规模等配足监督力量。结合实际,采取属地监管、分级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方式,切实履行质量监督工作职责。建立完善质量监督机构工作考核机制,强化对基层监督工作尤其是县级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业务指导与技术交流。
(十四)提升质量监督管理能力。
地方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应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70%,且专业结构配置合理,满足监督管理工作专业需要。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质量监督队伍的稳定。鼓励和提倡上下级质量监督机构人员交流,促进质量监督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制定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开展质量监督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原则上每3年对质量监督人员轮训一次,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进监督工作标准化、执法检查规范化,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水平。
(十五)强化质量监督工作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信息化以及聘请行业技术专家等专项经费。保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质量监督执法用车,配备手持执法仪、笔录室等执法装备和设施。加强对质量监督机构经费和车辆使用情况等的检查,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严禁经费摊派或挪作他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6.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度牌 篇六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我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二、规划管理我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工程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和试验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合同贯彻情况;
四、参加主管监督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图交底,负责监理招投标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主管监督项目的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检验,参加交竣工验收;
六、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
七、组织一般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参与农村公路工程(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八、组织我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经验交流,组织质监、监理、试验检测人员及施工质检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九、受理我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检举、控告、投诉;
十、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仲裁;
十一、参与勘测设计、工程的评审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一、单位的日常办公设施、大宗业务印刷等一切办公经费开支,事前须由经办人提出安排计划,由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
二、办公用品由财务股统一购买,实行领发登记,年终公布。
三、强化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审签,一切公用经费未经分管领导签字,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得入账。四、一切公用经费的支出支票,须经办人签字,审签人审核同意等手续齐备后,出纳付款,会计入账。五、一切公用经费开支,凭国家正规统一票据报销,白条不得入账。
六、公差外出、临时购买等公务活动,须经办人办理临时借款手续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与财务股办结各类经济手续。
七、严格现金管理,公用经费凡达到转账起点额度的实行转账支付。
八、差旅费、节假日加班补助费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补助费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并经单位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九、严禁公款私借,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十、特殊项目的开支,按单位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执行。
卫生管理制度
为维护职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整个卫生事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全体人员须切实遵守、执行。
二、单位卫生按清洁区划分,各办公室自行整理打扫各自的卫生区域。
三、工作场所内须保持整洁,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不得堆积发臭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水和碎屑。
四、工作场所严禁吐痰,严禁吸烟、吃零食。
五、各科室必须每日清扫,楼道、楼梯等公共区域,坚持每天打扫,做到地面干净,无灰尘、果皮、烟头、纸屑等。
六、洗脸盆等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必要时要进行消毒处理。
七、每个办公室至少保证一至两盆花,办公区域保持经常性通风,复印室在工作时必须保证通风。
八、办公室派专人对卫生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单位组织人员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九、各股室人员务必打扫和保持好办公室及个人卫生,如有违反本制度者将予以50—100元罚款,并在设计室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廉政建设制度
一、带头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准徇私舞弊,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维护党纪和法纪的尊严。
二、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准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三、勤俭节约,不准挥霍浪费,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请客送礼。
四、不准接受各种有价证券和礼金,不准用职权关系向服务对象及单位索要钱物和报销个人开支的票据款项。
五、不插手基建工程项目中的中介活动,不干预基建工程的招标、投标。
六、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不乱批条子,不搞任人唯亲、拉帮结派。
七、不参与吸毒、贩毒、走私、嫖娼、卖淫、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教育和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
考勤制度
一、全体职工应严格执行本考勤制度。
二、职工考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做到真实、清楚、准确、及时,日记月总并予以公布。
三、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未按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迟到两小时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四、后勤职能人员因上级或单位特殊要求的,或因工作原因周末或节假日需要加班的,记入正常考勤。外勤人员加班由办公室统一记录并计入考勤。
五、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及时电话通知领导,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电话通知时,应在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并向领导说明情况,否则以旷工计。
六、办公室将于每月6号公示上月考勤情况(不包括节假日及加班出勤),每月10号提交财务室上月考勤统计表,逢节假日及双休日推后1天。节假日及加班出勤每季度公示一次。
七、考勤结果与薪酬相挂钩,每月工资支付时应依据考勤结果,根据考勤天数计发补助。月考勤中旷工1天以上(包括1天)者,仅可按出勤天数领取日工资(基本工资除以法定出勤天数),绩效工资及其余部分不再享受;半年旷工达3天以上者年终考评不得为优秀,不得享受半奖金。全年矿工7天以上者,年终考评为不合格,不得享受奖金。
站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和领导全站工作,履行站长的权利和义务,承担行政技术质量经济等工作中的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技术规范标准。
三、组织制定站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方针及工作计划,协调处理站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四、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会议,听取副站长及各科室汇报分管的工作情况,商讨处理有关事项。
五、审批站内人事调配事项和各项财务支出。
六、负责协调站与有关单位的工作。
七、掌握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的动态,及时向主管局提出建议和措施。
八、定期总结工作,充分调动全站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签发站内颁发的文件、查处通知、停工令、质量鉴定意见及各种证书。
十、负责全站员工的业务技术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本站各项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工作总结及站内各项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副站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站长工作,负责分管的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对站的工作和发展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分管的工作计划。
四、负责组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审定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罚决定。
六、掌握我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站长汇报。
七、审核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措施的制订、补充、修改。
八、审核仪器设备的添置、技术培训等计划。
九、审核站内颁发的文件、查处通知、停工令及各种证书。
十、审核监督任务的划分及人员配备。
十一、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协助站长负责本站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
三、制定本站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及科研、技术工作计划。
四、处理工程质量监督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参与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制定我县交通工程监理、试验检测机构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科研规划,并负责组织检查和落实。
六、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我县的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情况,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全站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考核及职称初评和晋级工作。
八、负责全站和我县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引进、应用和推广,并督促落实。
九、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
二、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有关方针、政策、上级批示及站务会决定、决议等传达下去,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把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反馈站领导。
三、负责全站行政公文、公函的登记、分发、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印章、及介绍信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站办公用品采购、供应、登记、建账和财产造册登记工作,保障办公用品的及时供应。
五、负责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安全行车管理工作。
六、负责打字、复印、报刊征订、计划生育、职工福利、劳资工作。
七、做好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
八、搞好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服从服务于站中心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室职责
一、负责单位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会计核算、经费收支工作。
二、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规章和方针、政策,遵守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三、搞好单位的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实行“钱帐分管”,各负其责,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室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定期的财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四、负责单位的预算、决算。认真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职能部门对站上财务工作的年检、年审。
五、编制本站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站领导汇报。
六、财会人员认真填写会计凭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详尽登记会计账簿,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向主管领导反映财务状况。
七、“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账户,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核对一次,出现错帐及时查清原因予以纠正。个人原因造成短款者,由本人负责赔偿。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不得白条抵库及挪用。
八、严格审核各种开支的原始单据,做到每笔业务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有会计审核和有领导批签,方能报销付款。同时作到帐帐、帐票、账款、帐物相符。
九、财务人员对手续不全、数额不符、违反有关政策、法令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拒绝办理。
十、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资料。
十一、当好站领导参谋,组织资金收入,合理周转利用资金。
十二、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质量监督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拟定我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制度。
二、负责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收集信息,总结交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验。
三、编制监督工程的质量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下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意见通知书》,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情况并及时实施有效监督。
四、监督检查业主对承包商和监理单位所签定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人员、设备进场情况;监督检查质量自检体系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工作程序,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资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五、负责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机构)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对其违反有关建设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行为记载不良记录,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和给予行政处罚;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相关单位调查取证。
六、及时上报有关质量安全报表和资料,按程序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执行情况。
七、做好我县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及个人资信登记工作;组织对我县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及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
八、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检测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负责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鉴定工作。
三、负责公路工程检测资料评定、整理及归档工作。
四、协助监督科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五、负责检测仪器的管理及日常保养工作。
7.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篇七
家、检键
施测
规工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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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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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五)监督检查监理、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检测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真
(七)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的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八)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分析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总体质量状况,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措施和指导性意见,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九)对完工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对从业单位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十)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六)对受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检测报告和
竣
工
验
收
质
量
鉴
定
报
告
;
(七)参与本地区本行业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秀工程的推选;
(八)参与本地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问题争端;
(九)协助厅质监站组织本地区监理、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协助厅质监站做好项目监理、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工作;
(十一)定期向厅质监站报送本地区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信息;(十二)
交
通
主
管
部
门
授
权的其
它
职
责。
三)、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情况表(表四);
2、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资格证书(含监理证书和培训证书)复印件、监理人员执业信息登记情况(提供电子版本)、监理工作计划;
3、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主要人员基本情况;
4、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基建程序批复文件复印件,工程承包合同复印 件,工5程、总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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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出具《质量监督计划书》(附件3);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下发《质量监督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2),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并重件7、3)《 345对、、,质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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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数据应准确、真实;质监机构对质量鉴定结果负责。
第二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质监机构的监督管理;质监机构应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
督
管
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质监机构及其人员的违法行为向交通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二十二条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由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质监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由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质监机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部门
责
令
改
正
。
第二十三条 质监机构对不合格的公路水运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的,由交通主管
试验检测单位对不合格的工程出具不真实的试验检测数据及意见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质监机构不按照本细则履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承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者给予警告。
第二十五条 此前省交通厅发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相关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
本
细
则
为
准。
8.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篇八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从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作宣传推介材料 ,严格规范宣传推介行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收益,不得使用与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相匹配的表述,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收益或者过往业绩。
除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外,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制作或者发放与货币市场基金相关的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货币市场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不得片面引用或者修改其内容。
第二十条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等相关机构开展与货币市场基金相关的业务推广活动,应当事先征得合作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的同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混同、比较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存款及其他产品的投资收益 ,不得以宣传理财账户或者服务平台等名义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的宣传推介活动。
第二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独立或者与互联网机构等其他机构合作开展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业务时,应当采取显著方式向投资人揭示提供基金销售服务的主体、投资风险以及销售的货币市场基金名称,不得以理财账户或者服务平台的名义代替基金名称,并对合作业务范围、法律关系界定、信息安全保障、客户信息保密、合规经营义务、应急处置机制、防范非法证券活动、合作终止时的业务处理方案、违约责任承担和投资人权益保护等进行明确约定。
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与互联网机构等其他机构合作开展货币市场基金销售业务,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擅自从事基金宣传推介、份额发售与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二)侵占或者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
(三)欺诈误导投资人;
(四)未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五)泄露投资人客户资料、交易信息等非公开信息;
(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七)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以及互联网机构在从事或者参与货币市场基金销售过程中,向投资人提供快速赎回等增值服务的,应当充分揭示增值服务的业务规则,并采取有效方式披露增值服务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费用及限制条件等信息,不得片面强调增值服务便利性,不得使用夸大或者虚假用语宣传增值服务。
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划转客户备付金,不得将客户备付金用于基金赎回垫支。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基金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义务,鼓励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条件,自愿增加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的频率和内容,提高货币市场基金的透明度。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五条 基金管理人从事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管理活动,应当坚持组合管理、分散投资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与比例限制进行资产配置,构建与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的投资组合。
第二十六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货币市场基金相关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系统与信息技术系统,加强对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交易对手风险、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的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注重货币市场基金操作风险的防控,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交易清算、估值核算、信息披露等环节制定相关业务操作指引并建立风险识别与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与业务操作能力。
第二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货币市场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的管理,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到期日和交易对手的集中度,加强逆回购交易质押品资质和质押品期限的控制,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应当足额。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风险的评估与研究,严格测算与控制投资银行存款的风险敞口,针对不同类型存款银行建立相关投资限制制度,投资各类银行存款所形成的潜在利息损失应当与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准备金规模相匹配。如果出现因提前支取而导致利息损失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弥补,风险准备金不足的,应当使用固有资金予以弥补。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和完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投资的内部信用评级制度,综合运用外部信用评级与内部信用评级结果,按照审慎原则具体限定不同信用等级金融工具的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货币市场基金已投资的信用类金融工具建立内部评级跟踪制度与估值风险防范机制,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压力测试作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审慎、全面有效的压力测试制度 ,结合自身风险管理水平与市场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并针对压力测试结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将最近一个年度的压力测试工作底稿留存备查。
第三十二条 货币市场基金遇到下列极端风险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在履行内部程序后,可以使用固有资金从货币市场基金购买金融工具:
(一)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出现兑付风险;
(二)货币市场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持有资产的流动性难以满足赎回要求;
(三)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25%时,需要从货币市场基金购买风险资产。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购买相关金融工具的价格不得低于该金 融工具的账面价值。
前述事项发生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涉及到银行间市场的 ,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坚持稳健经营理念,其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规模应当与自身的人员储备、投研和客服能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相匹配,杜绝片面追求收益率和基金规模,不得以收益率作为基金经理考核评价的唯一标准,不得通过交易上的安排规避本办法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平均剩余期限及存续期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规从事或者参与债券代持交易。
第三十四条 基金托管人应当切实履行共同受托职责,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所托管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活动实施监督,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做好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管理工作,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流动性支持服务。
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货币市场基金的份额净值计价、募集、申购 、赎回、投资、信息披露、宣传推介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货币市场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市场的交易、结算等市场行为,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国银行间市场的管理规定,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和动态检查。
第三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管理与托管货币市场基金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合同约定导致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导致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及审查基金产品募集申请或者其他业务申请等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基金管理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者
并处警告、3 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在管理货币市场基金过程中,由于风险管理不善而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基金管理人提高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或者一次性补足一定金额的风险准备金;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对基金管理人采取责令停业整顿 、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
第四十条 基金托管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货币市场基金托管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第四十一条 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机构及互联网机构等相关机构或者个人在从事或者参与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宣传推介等活动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货币市场基金暂行规定》(证监发〔〕78 号)、《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41 号)、《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163 号)、《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90 号)、《关于加强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部通知〔〕41 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9.即墨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 篇九
一、基本概况
贯彻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管理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开展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托《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5部法律和《认证认可条例》一部国务院规章等法律法规,行使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监管、认证认可管理六大块工作。(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0.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篇十
((一))以打造“ “ 高效、实干” ” 的工作团队为中心,不断修“ “ 内功” ”。
((二))以营造“ “ 放心、安全” ” 的食药环境为中心,坚持把“ “ 严关” ”。
((三))以塑造“ “ 惩罚、教育” ” 的惩防体系为中心,依法出“ “ 重拳” ”。
((四)以打造“ “ 懂法、高效” ” 的执法力量为中心,深入带“ “ 队伍” ”。
二、20XX 年工作打算
20XX 年,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本职,围绕 Xx 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坚定推进改革,充分发挥职能,以工商、质监和食药监工作为抓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创新举措,力度空前,全区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取得长足进步。现就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 年主要工作
((一))以打造“ “ 高效、实干” ” 的工作团队为中心,不断修“ “ 内功” ”。
一是稳步推进机构设置。
针对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的实际,通过执法大队由正股职建制升格为副科职建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单设、基层分局组建“一室两科一中队”、有序推进机构整合,基层分局均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科,确保事有人管。机构改革工作推进至今,人员队伍较为稳定,市场监管职能深度融合,无-起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合理调配人员结构。积极推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全年共有 XX 人员实际到岗,其中绝大部分系食品 药品监管相关专业,-定程度上缓解基层安全监管专业人才缺口大的矛盾。狠抓干部在职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技能培训 Xx 余次,覆盖干部 XX 余人次,尤其是年前组织全系统 Xx 名党员干部到苏州市委党校培训中心参加党员冬训”、年中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到市委党校安排 3 天读书班、年末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赴武汉大学参加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着力推动现有干部从单-型向复合型人才转变,推动市场监管职能有效落实。
三是进一步明晰事权划分。制定《20XX 年机关和基层分局(组)工作目标责任书》、《机关科室业务工作明细》、《全局绩效考核方案》,针对基层履职压力大的实际,合理界定机关与基层事权,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科学划分层级监管事权,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专业化监管任务仍由区局机关负责,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下放到基层分局。
((二))以营造“ “ 放心、安全” ” 的食药环境为中心,坚持把“ “ 严关” ”。
一是严把食品安全关。加强对辖区 XX 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制订分类分级分等监管计划,并按计划完成监管任务;对辖区内 XX 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全年安排 XX 万元财政专项经费,完成各类食品抽检 XX 批次,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农产品等全环节;制定食品流通环节快速检测计划 Xx 批次,按计划由机关科室完成 xx 批次检测,分局完成 Xx 批次检测,覆盖全区主要食品领域。制定全区小作坊申领程序和小作坊食品目录,为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发放登记证书;对卤菜、小龙虾、面粉等高风险类、季节性食品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严把餐饮消费关。加强餐饮企业的入门管理,整合职能优势,率先在全区全面推行餐饮企业“证照一体化”审批模式,全年共通过“证照一体化”发放餐饮经营类证照 Xx 户。在全区鼓励推行“明厨亮灶”,部分商家作为正面典型被市、区两级媒体报道。以“双创建”为契机,在全区大力整治无照、证经营行为。以行政指导提前介入餐饮场所布局,将安全关口前移,获苏州电视台采访。加强重点时期餐饮消费的安全管理,在元旦、春节、清明、国庆、中秋等节假日前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突出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对学校、工地、大型餐饮单位等食堂进行重点监管,建立与主管单位间分工合作、各负其职的监管模式;加强重要活动的餐饮保障,对中考、高考、xx 区党代会以及辖区承办的省、市级活动驻点保障,圆满完成各类保障活动。
同时,出台《 三是加强药品药械管理。全年审核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Xx 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XX 例;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冷链管理专项检查 XX人次;开展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监督检查 Xx 人次;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自查及自查后核查xx人次;开展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 暨两年一次全项目检查 Xx 人次;开展元和卫生院制剂室换证检查 Xx 人次;完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0XX 年度自查;配合市局完成化妆品生产企业换证现场检查工作 XX 家次、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现场检查8家次;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的CSP现场认证工作XX家、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工作 XX 家次、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XX 家次、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抽样工作 XX 家次;完成投诉举报核查及调解工作 XX 件。 ((三))以塑造“ “ 惩罚、教育” ” 的惩防体系为中心,依法出“ “ 重拳” ”。 -是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全年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 XX 次逾 Xx 人次,组织快检人员培训 XX 次,依托各分局开展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企业培训 XX 次 xx 人次,开展餐饮经营户食品安全教育近千人次,开展农村厨师培训、免费体检 Xx 批次 XX 余人次,开展学校食堂、大型酒店、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知识培训 Xx次 XX 人次,组织全系统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街道、社区食品安全联络员培训 Xx 次 xx 人次。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以“双创建”、“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举办各类宣传活动 Xx 场,发放宣传手册 Xx 册,群发公益短信 XX 条,开展培训、讲座次,悬挂宣传条幅 XX 条。尝试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利用执法检查等时机对围观群众现场普及安全知识、主动回应媒体关切进行餐饮消费提醒等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尤其是今年以来,抓住群众关心的学校食堂这-平台,在学校邀请家长参加“食堂开放日”,并借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讲座,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XX 电视台“栏目专程采访报道。 三是加强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今年以来,全年共受理 XX 件投诉举报,。妥善处理“职业打假人”、群体性投诉近XX 件,绝大部分集中在食品安全领域。坚持重拳治理食品安全,有案必立,立案必结,全年查办食药类案件 XX 件,罚 没金额 XX 万元。今年“3.15”期间,集中销毁过期原料、冷冻肉及水产制品 XX 吨,销毁一批案值超过xx 万元的假冒侵权或过期的不合格食品。先后联合 XX 公安分局、检察院等单位开展联合办案,严厉打击销售假药和侵权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XX 名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突击检查非法从事药品收购经营者,没收各类药品 XX 个品种 XX,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以打造“ “ 懂法、高效” ” 的执法力量为中心,深入带“ “ 队伍” ”。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打破单一专业设置,走开横向交叉、上下交流的路子,逐步使整个单位从物理融合向化学融合转 变。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活力市场第一岗”品牌创建,努力打造独具市场监管特色的文化名片。组织向身边爱岗敬业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编印向“爱岗敬业身边人”学习专刊 10 期,集中展示一批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在全系统营造了学榜样、做榜样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机制,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先后组织召开 XX 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 XX 次中心组学习会,层层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廉政承诺责任书,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得到加强。XX 个基层分局均有兼职纪检监察员,共聘请 Xx 名行风监督员对政风行风以及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先后开展XX轮“清风行动”专项督查,专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专项督查。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定期和区法制办、区检察院、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执法办案、行政许可等风险易发环节开展调查研究,及早查堵风险漏洞。加大纪 检信访办案力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今年以来,共对 xx 件信访举报反映党员干部和协管员的一般性问题,进行了信访谈话并记录专档,对 Xx 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 XX 名股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有效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 三是加强法治建设。研究起草《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实施细则》,全面梳理市场监管工作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调整基层法制员队伍,加强法制员培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行行政处罚案件指定核审、异地交叉审核制度,严格案件核审标准,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把关和监督作用,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被区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区示范卷。深入推进行业行政指导、行政调整、执法后续监管等依法行政特色工作,20XX 年,积极处理和应对行政诉讼案件 XX 起、行政复议案件 XX 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 100%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对住宅内经营、影响较大、查处困难的违法案件,主动协调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积极与检察、公安等机关沟通,深入探讨在现有框架下提升基层执法效率的运行模式,确保刑事犯罪案件得到及时移送,及时追究刑事责任。 二、20XX 年工作打算 根据新的形势任务, 20XX 年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局的工作部署,围绕服务 Xx 经济发展这一中心,突出创新与安全两大主题,以打基础、提效能、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为主线,狠抓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力守住证照管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底线,全面推动 XX 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具体到食品药品监督方面,主要做好以下的工作:(-)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进一 步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使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履行“双告知”职责,加大对各成员单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能够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防止监管真空,防范监管风险。二是在食品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根据前期梳理的“双随 机”检查清单,全面开展“双随机、一抽查”工作,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强化信用监管,严格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和移出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处罚、黑名单等负面信息的公开公示机制,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二)全力保障 XX 食品安全。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并在创建取得的成果、经验基础上,完善对不同行业的监管模式。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性消费为重点时段,持续开展 9 项专项整治行动,消除隐患,净化市场。三是加大抽检力度,结合以往工作情况和 XX实际情况,制订 20XX 年度食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开展快速检测。 (三)尝试进行监管工作创新。-是开展食品安全保险试点工作,对全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等非盈利性机构的食堂开展先期保险试点;二是结合《XX 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探索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 路径;三是依托区级食安委的平台,进一步完善卫生、教育、农业等部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增强合力。 (四)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办机制,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消费投诉和解”工作机制和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治力量,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二是全面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对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扎实开展案件核审、行政指导和案件检查等重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步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通过案件评查、复杂疑难案件讲评及核审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法制员队伍水平。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方面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违法添加、违法标注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积极介入网络食品的监督,加强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新型案件的查办力度,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五)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20xx年是“XX”开局之年,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的领导下,坚持服务中心主线,坚守安全底线,咬定目标、精准发力,积极主动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重服务,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实施“先照后证”双告知制度,目前共核准换发新版执照2873份,办理“一照多址”11户、简易注销43户,探索商务秘书企业等集群注册方式,对位于XX电商城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工位号注册35户。积极开展“双告知”工作,共向14个部门发放涉及102个项目的告知单1991份。截止目前,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835户,我县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5849户,注册资本315.147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4.4%、17.42%、15.9%。圆满完成企业年报4049户,申报率93.60%,个体户年报15656户,申报率93.60%,农专社年报1066户,申报率88.76%。企业年报率、个体年报率列全市第二、农合社年报率列全市第一。二是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成绩显著。今年新增小微企业650家,其中七大产业160家。新增个转企103家,其中公司制企业85户,占个转企总数的82.5%。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16次,专场培训1300多人次,享受国地税减免税、费的小微企业32662户次,减免税、费金额总计1244万元;助力小微企业获贷共计77.84亿元;整治淘汰不达标、违法生产企业(作坊)90家。三是品牌培育建设力度持续加强。大力推进三强战略,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引导和帮助1家企业申报并获得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帮扶1家小微企业 申报并成功被认定的浙江省著名商标。启动商标质押融资行动,对接县农信社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1家,获贷350万元。目前已引导注册各类商标50件,获国家级守重单位延续公示1家,新获省AAA级守重单位公示1家;大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指导XX县造纸行业协会申报XX特种纸“浙江区域名牌”; 指导2家企业上报“浙江制造”标准项目立项建议书,4家企业列入年度“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搭建院企合作、学习培训平台,组织4家企业参加全省“浙江制造”标准制订培训班,3家企业参加“浙江制造”品牌建设高峰论坛活动。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开展20xx年县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申报,择优确定5个推广实施项目,组织申报1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并被列为今年推广实施;以“开启模式”为样本,牵头制订的《生猪排泄物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县地方标准规范已经专家组审评,并通过省质监局备案,成功助力我县“五水共治”中“四大模式”的`升级;指导28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115个企业产品标准。四是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牵头落实质量强县工作,部署推进我县“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20xx年XX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指导1家企业申报20xx年度市政府质量奖,推动9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指导1家企业创建全市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五是突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首先,积极开展“五四三”中心工作,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开展城区餐饮业污水专项整治,登记城区457户餐饮单位证照等基本情况,向200户未办证或证照已到期单位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配合湖镇镇、溪口镇、东华街道、龙洲街道开展两路两侧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市场开展规范提升;对辖区集镇主干道广告牌杂乱堆放进行清理,对沿街店面广告牌不规范、广告单随意粘贴、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利用群发短信,对违规发布小广告当事人进行告诫,督促其立即清理整改,共清理各集镇路边户外广告25块,劝退占道经营户66户。其次,积极投身创国卫工作,积极开展市场整治规范,共清理占道经营730间(含摊位),清理杂物堆放220处,规范经营646户,改造市场公厕7处,发放宣传资料2150余份,开展各类检查、问题通报32次;联合卫计、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成功取缔幸福路、飞云路、东华街等马路市场;协助、指导飞云路临时市场规范管理,协助完善临时市场内部设计。制订《农贸市场管理八项规定》,指导各市场完善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不定期督查。主动对接助力特色小镇发展,通过深入走访调研,了解龙天—红木特色小镇建设、商业街招商服务、营业执照办理等实际问题,安排辖区一名副所长作为该特色小镇注册联络员全程对接,负责特色小镇企业的登记注册咨询及全程帮办服务等。 (二)保安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突出重点环节,推进食药安全整顿治理。深入开展“三大一严”专项行动、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护航G20食品安全检查等行动,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重点隐患6个,抽检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食品962批次,已检出不合格37批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重点品种生产经营单位7898家次,约谈违规企业4家,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行为60起,罚没55.75万元。突出“平安药品、平安器械、平安保化”监管,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开展各环节专项检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60家次,医疗机构332家,疫苗使用单位20家,飞行检查单体药店32家,抽验各类药械162批次、保健化妆品72批次,销毁过期失效药品138批次,共计3416盒,标示货值金额5万余元。二是突出重点行业,强力推进两小行业整改提升。整治短板隐患,使我县小作坊管理上粗放,外观上脏、乱、差的格局有了较大改观。目前,我县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共171家,已取证54家,申报登记固态法白酒5家,正在整改95家,至今,小作坊建档登记率100%,许可率52.4%,全县整改提小作坊参与率84%,小作坊改造完成率39%,小作坊整改提工作获得市市监局领导批示肯定;全面规范餐饮经营,结合国卫创建,进一步完善许可审批,加大无证无照治理力度,排查餐饮单位2580余户次,催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2100余人,规范经营行为580多户,投入1.4万元上门指导安装灭蝇灯206家,餐饮持证率从82%上升至95%以上,量化分级公示率达95%,进一步加快阳光厨房创建工作,已累计建成35家,阳光厨房建设率达48%,提前完成全年指标。三是突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成效明显。结合XX县域实际,对商标侵权、传销、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等坚决重拳出击、绝不姑息。围绕平安护航G20峰会,全力推进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物流寄递行业专项整治,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联合公安机关清理规范直销行业,共派出执法人员34人次,对12家直销门店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查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00余件,印有侵权商标的外包装物2600余只,案件已由公安机关查办;严厉查处网络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办理“诉转案”网络违法案件6起;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监察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惩处特种设备“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瓶装燃气、压力管道及锅炉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控,突出加强电梯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公共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3家次,监督特种设备安装过程50余起,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7次,发现并整改隐患73处,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1份,立案查处涉及特种设备案9件,罚没款17.24万元。把握重点,加强特殊商品监管,峰会期间共抽查成品油20批次,关停无证无照柴油经营点78家,目前已对经营不合格成品油、无证照经营成品油等行为立案3起,有力地威慑了非法经营行为当事人。目前,全局已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8起,其中大要案48起,罚没114.85万元。 (三)护民生,强化为民服务工作。 一、工程质量状况 (一)总体质量情况 2009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仍在高位运行,特别是公路建设呈加速发展的态势,预计全年交通建设投资规模将达到1.1万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总体稳中有升,多数质量抽查指标与08年相比略有上升,个别质量指标有所下降,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二)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1、质量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如:浙江省一些项目上提出“粗 活细做、细活精做、精细求精”,“外观质量优良、内业资料管理规范”等建设管理理念。江苏省注重抓基础、抓制度、抓考核,整体工程质量一直稳定地保持在较高水平。 2、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一些项目注重 科学管理、加强过控制、加大技术装备投入,创新工艺、工法,在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砼预制构件质量控制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特别是河南省的一些项目砼预制构件甚称是精品。3、内河水运工程改变了以往粗放式的管理思维,工程项目建 设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实体工程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4、各省重视和积极开展砼质量通病治理活动,以此为载体,推动质量意识的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提高、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保证砼结构质量和耐久性,取得了许多值得推广和借鉴的经验。 5、加强质量监督,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完善质量监督报告 制度,及时通报情况,争取领导支持;强化质量监督通报的作用,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建立质量约谈制度,保持一种高压态势;开展监理履约专项检查,促进监理规范化管理;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监管,打击虚假检测数据,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对控制工程质量的作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质量管理不平衡,地区之间、项目之间、甚至标段之间存 在较大差距。反映出质量工作思路和导向存在偏差,有的项目低标准、低要求,不注意细节,质量问题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到了麻木程度。 2、施工有效工期不能保证,赶工现象普遍,施工组织无序,交叉作业,路面层间污染,有的甚至桥梁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都不能及时返工。 3、低价中标普遍存在,减少了对项目管理的投入、对技术装 备的投入,工艺、流程、验收等关键环节存在不足,工地实验室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4、转包和非法分包仍然存在,有的非常严重,且疏远于管理,制度不健全。 5、原材料质量控制不严。6、与工厂化、集中化、标准化施工组织管理水平尚有较大差 距。 二、安全生产状况 (一)安全总体情况 2009年,全国交通建设领域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75起,死亡115人,事故起数与08年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人(4。5%),其中3-5人较大事故7起,死亡32人,与08年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未发生10人以上重大事故。安全形式基本稳定。在基本建设加快期,能保持这种局面,实属不易。 (二)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1、各级领导和建设项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应急预案,把应急管理逐步纳入常态管理,事故救助比较及时。(海南隧道) 2、安全专项费用落实情况比以往有了较大进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安全专项方案审查等比过去有了一定进步。 3、进一步重视安全风险预控预防,一些项目开放了地质灾害、施工环境风险的预测预报,重视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和信息沟通。 4、重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安全预警和安全防控工作。 5、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河南、新疆、兵团三省取得了安全生产三年零死亡的好成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检查、安全整改不严格、不彻底,有的是走过场;二是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不切合实际;三是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或针对性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性不强;四是安全档案资料不规范,漏项较多;五是安全费不落实,或不能规范使用。 2、施工现场主要安全隐患:一是安全防护不到位,个人防护用品配戴不齐全;二是施工用电普遍存在问题;三是机械设备带病作业、防护设施不全、检验证书不全;四是施工支架存在问题较多,未严格验收,支架基础不稳定; 3、农民工管理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安全事故90%以上是直接发生在浓密工身上,而且许多是低级错误。 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2009年在建的高速公路多达400多个,在建里程达3万公里,建设规模空前,许多省的建设处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状态。2010年仍将持续这种态势,质量安全监管压力巨大。存在的不利因素: 1、工期因素是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将对质量安全产生直接 影响。 2、建设管理力量的稀释,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3、工程前期准备不足,压缩设计周期、压缩施工周期,给工 程埋下了质量安全隐患。 4、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四、2010年要抓好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抓好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有针对性、有步骤地采取措施,做好文章。1、对于监理取费问题、侵占监理职权的问题进行调查,违反 规定的应予以公布,为监理规范有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更好地发挥监理作用,这一点在建设快速发展期尤为重要。2、落实施工安全专项费用,规范专项费用的使用(浙江),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方面,做好宣传,质量监督机构经费由 财政保障,为质监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打好基础。 4、对保证合理有效工期问题,可制定细化规定,并加强监督 落实。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出质量安全事故,确保结 构安全和耐久性。要积极探索质量监督的威慑性、有效性的制度和工作方法,掌握质量动态,抓好质量薄弱环节;要加强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分包要;坚决抓好质量安全隐患的整改,铁面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好“两个责任”,包括 项目业主的安全生产主导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两项达标、四项禁止、五项制度”,推行安全工地标准化建设。 (四)稳步推进桥隧工程风险评估,认真抓好试点工作,最 大限度地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认真组织开展好监理企业和人员、试验检测机构和人 员的信用评价工作,这是规范建设市场的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要重点掌握好评价标准的一致性,评价过程的合理性、规范性、公正性,保证全国信用评价工作一盘棋。要注意,信用直接定为D级的企业和人员,应及时报知部质监总站。 (六)继续组织开展好砼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样板、做好 推广,扩大成果。 (七)认真组织好“监理企业讲信誉、监理人员讲责任”的监理行业新风建设 活动,开展经验交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 (八)开展总监负责制的试点工作。抓好监理工作的关键人,落实监理职权、明确监理责任、建立总监人才的评价标准和进入、推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推进监理职业化进程。 (九)进一步完善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完善监理人员岗位 登记制度,对现有岗位登记人员进行一次清理。 (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 的通知》,加强试验检测基础性管理工作,推进第三方试验检测制度的试点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好监理、检测人员的过度考试。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推荐阅读: 水运建设自查报告09-12 浙江省水运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10-24 关于印发内河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08-02 公路水运安全管理办法07-10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09-22 水运概述08-16 公路水运安全施工08-09 水运工程监理大纲09-30 中国水运行业分析报告11-1411.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篇十一
12.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篇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