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保护标志产品

2024-06-16

地理保护标志产品(10篇)

1.地理保护标志产品 篇一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进一步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以下产品可以经申请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一)在特定地域种植、养殖的产品,决定该产品特殊品质、特色和声誉的主要是当地的自然因素;

(二)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全部来自产品产地,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

(三)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部分来自其他地区,该产品产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立法部门,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法律法规的调研、起草;

(二)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章、制度;

(三)制定地理标志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地理标志保护的行政执法活动;

(四)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

(五)办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受理事项,发布受理公告;

(六)组织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异议协调;

(七)组织和管理专家技术队伍开展技术审查;

(八)办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批准公告;

(九)核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申请;

(十)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宣传和培训;

(十一)组织开展和参加地理标志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代表国家参加WTO地理标志谈判;

(十二)办理国外地理标志保护注册申请,组织开展互认合作;

第四条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检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分工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二)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初审;

(三)负责指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检验机构;

(四)负责审核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

(五)负责指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技术文件的制定;

(六)负责查处本辖区发生的地理标志产品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关于当地质检机构。申请保护的产品产地在县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当地质检机构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机构(无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机构的,由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申请保护的产品产地跨县域范围的,当地质检机构为地、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机构(无出入境检验检疫分支机构的,由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申请保护的产地跨地市范围的,当地质检机构为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当地质检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申请人进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

(二)负责对生产者申请使用专用标志进行初审,监督管理专用标志的印制、发放和使用;

(三)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草拟地理标志产品省级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过程的技术规范或标准;

(五)负责查处产地范围内发生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行为。

第六条经申请、批准,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方能称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名称由具有地理指示功能的名称和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产品通用名称构成。地理标志名称必须是商业或日常用语,或是长久以来使用的名称,并具有一定知名度。

第七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遵循申请自愿的原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受理、审核与批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申请产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给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1. 对环境、生态、资源可能造成破坏或对健康可能产生危害的;

2. 产品名称已成为通用名称的;

3. 产品的质量特色与当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缺乏关联性的;

4. 地域范围难以界定,或申请保护的地域范围与实际产地范围不符的。

第九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级,以下同)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由申请人负责准备有关的申请资料。申请人为当地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的,可成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

第十条申请人应填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申报机构或指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

(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申报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公函,保护范围一般具体到乡镇一级;水产品养殖范围一般以自然水域界定;

(三)所申报产品现行有效的专用标准或管理规范;

(四)证明产品特性的材料,包括:

1. 能够说明产品名称、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

2. 能够说明产品的历史渊源、知名度和产品生产、销售情况的;

3. 能够说明产品的理化、感官指标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联性的;

4. 规定产品生产技术的,包括生产所用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安全卫生要求、主要质量特性、加工设备技术要求等;

5. 其它证明资料,如地方志、获奖证明、检测报告等。

第十一条省级质检机构负责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不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初审合格的,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第十二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对于形式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质检总局在30个工作日内向省级质检机构发出形式审查意见通知书(见附件3)。形式审查合格的,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公报、官方网站发布受理公告。

第十三条自受理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异议协调一般遵循属地原则。在异议期内如收到异议:(一)异议仅限于本省的,由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有关省级质检机构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异议处理结果。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可应省级质检机构的要求,听取专家意见并组织协调;(二)跨省的异议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协调。

第十四条技术审查准备。受理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应着手准备专家技术审查会的相关文件,包括:1、申报产品的陈述报告;2、申报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

陈述报告是对申请资料的概括和总结,应重点陈述产品的名称、知名度、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联性,拟采取的后续监管措施等。

质量技术要求作为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公告的基础,是对原有标准或技术规范中决定质量特色的`关键因素的提炼和总结,具有强制性。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保护范围、为保证产品特色而必须强制执行的环境条件、生产过程规范以及产品的感官特色和理化指标等。

第十五条对公告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且已完成技术审查准备的,由省级质检机构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召开技术审查会的建议。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地理标志产品专家审查委员会,并根据专业领域和产品类别下设分委员会。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专家召开技术审查会。专家组成一般包括法律、专业技术、质量检验、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人数为奇数,一般为7人以上,但不超过11人;

第十六条专家技术审查内容包括:

(一)听取申请人代表所作的陈述报告;

(二)审查产品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

(三)围绕产品名称、知名度、与当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技术讨论;

(四)形成会议纪要;

(五)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建议,包括:

1. 是否应对申报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

2. 所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建议。

(六)讨论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技术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该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颁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证书》(有关事项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申请人应在申请资料中提供现行有效的产品专用标准或管理规范,作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批准公告和综合标准的基础。

批准公告发布后,省级质检机构应在3-6个月内,组织申请人在批准公告中“质量技术要求”的框架下,在原有专用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体系,一般应以省级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技术机构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需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应向批准公告中确定的当地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见附件4);

(二)产地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范围的证明;

(三)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第二十条省级质检机构对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将相关信息和专用标志使用汇总表(格式见附件5)分别以书面方式和电子版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核准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第二十一条印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第109号公告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专用标志的标示方法有:

(一) 加贴或吊挂在产品或包装物上;

(二)直接印刷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

(三)应申请人的要求或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标示方法。

直接印刷在产品标签或包装物上的,由当地质检机构监督管理,并将印刷数量登记备案。

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公告中明确的当地质检机构须控制专用标志的使用数量,建立产品的溯源体系。

第二十三条获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的生产者,应在产品包装标识上标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字样,并在标识显著位置标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称,同时,应执行国家对产品包装标识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四条使用专用标志的,应同时标注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公告号以及所执行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号以及该产品的通用标准等。

第二十五条 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应组织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综合标准体系,以保护产品质量特色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应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有效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应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过程管理措施,以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信誉不受损害;应依法组织打击侵权行为,以净化生产流通环境,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六条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检验由指定的法定检验机构承担。必要时,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复检。

第二十七条各地质检机构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以下日常监督管理:

1. 对产品名称进行保护,监督此方面的侵权行为,以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对产品是否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和标准等方面进行监督,以保证受保护产品在特定地域内规范生产;

3. 对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以防止随意变更生产条件,影响产品的质量特色;

4. 对原材料实行进厂检验把关,生产者须将进货发票、检验数据等存档以便溯源;

5. 对生产技术工艺进行监督,生产者不得随意更改传统工艺流程,而对产品的质量特色造成损害;

6. 对质量等级、产量等进行监控,生产者不得随意改变等级标准或超额生产;

7. 对包装标识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制、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台帐,防止滥用或其它不按照要求使用的行为发生。

第二十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列入监督抽查目录,重点检查产品名称、质量、产量、包装、标识及专用标志使用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须将本省一定数量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列入地方监督抽查目录;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每年须对辖区内一定数量的出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行检验抽查。各级质检机构依照职能,对假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消费者、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可监督、举报。

第二十九条省级质检机构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本辖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情况及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报国家质检总局。

第三十条从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办事。要认真学习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指导申请人进行申请,及时向申请人反馈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履行有关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增加申请人负担,损害质检系统声誉;不得泄露技术秘密,使生产者蒙受损失。违反以上规定的,予以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质检机构不得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二条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的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印刷装订。申报资料及申请表格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国家质检总局。

第三十三条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表格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各地质检机构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自行下载、印刷。

2.地理保护标志产品 篇二

安泽连翘古称岳阳连翘, 以个大、饱满、药用价值高闻名全国。该县连翘总面积达10余万公顷, 年产量达400万公斤, 采收量可达280万公斤, 占全国总产量的1/4, 素有“全国连翘生产第一县”之称。

安泽县独特的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孕育了丰富的药材资源。该县林木覆盖率达67.2%, 居山西省第一位, 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该县境内拥有木本植物250余种, 其中有经济价值的乔木树种100余种;草本植物近1 000种, 其中有药用价值的多达400余种。

3.地理保护标志产品 篇三

深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自然禀赋等条件为威武市做强做大武威葡萄酒产业提供了无法比拟的综合资源优势。

武威市酿酒葡萄基地面积扩张迅猛,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品牌建设成果显著等,已基本建成“中国葡萄酒城”雏形。

武威市进一步扩大优质葡萄基地建设规模。加强新品种选育、引进,确保酿造葡萄基地健康、可持续发展。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农业部对特定地域、特有农产品的认证标志,是国家农业产品的重要标志品牌。近日,从国家农业部传来喜讯,甘肃省威武市申请登记的“武威酿酒葡萄”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农业部准予登记,依法实施保护。这标志着2012年武威市荣获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惟一的由国家命名的葡萄酒城——“中国葡萄酒城”这一殊荣之后,武威酿酒葡萄具有了国家认定的永久“身份”。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一种质优标记,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是一种无形财产,而且与知识产权的其他客体相比,地理标志的保护没有保护期限限制,具有永久性。此项认证,对推进武威市酿酒葡萄品牌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葡萄酒的历史

武威盛产葡萄酒的历史源远流长,是中国葡萄酒的故乡。早在2000多年前张骞出使西域,引入葡萄种苗,武威即种植葡萄、酿造葡萄美酒,成为历朝贡品。此后,葡萄种植和酿酒渐入中原,走向全国,但仍以凉州为佳。三国魏帝诏书称赞凉州葡萄“味长汁多”、“他方之果,宁有匹之者”。从唐宋“葡萄美酒夜光杯”、“葡萄酒熟恣行乐”,“如倾潋潋蒲萄酒”到明清“垆头酒熟葡萄香”、“凉州美酒说葡萄”、“葡萄却醉凉州酒”,无数称颂凉州葡萄酒的佳句绝唱,佐证着葡萄美酒造就了大凉州的繁荣昌盛。

武威发展酿造葡萄酒的自然条件独特,光、热、水、土资源组合优越,是我国和全世界有机葡萄酒的最佳产地。国务院研究室工交司司长唐元说:“武威光照条件充分。葡萄是长日照作物,对光的反应很敏感,武威年日照时数在3000小时以上,高出法国波尔多1000多小时,长出的葡萄穗大粒饱,着色好,香气浓郁;武威温度适中,有效积温高达1500小时以上,昼夜温差大于15℃以上,高于波尔多6℃―9℃,高于河北、山东3℃―6℃,有利于糖分结晶和积累,糖酸比处于最佳状态。而新疆由于成熟季节温度高,成熟过快,葡萄的含糖量过高,在葡萄酒的酿造过程中往往需要人工加酸;宁夏等产区则相反,往往需要降酸;武威气候干燥,可抑制葡萄病虫害发生,葡萄生长不需喷洒农药,安全性强。”

武威地处欧亚大陆桥的咽喉位置,处于兰州、白银、银川、金昌、西宁城市经济圈的中心位置和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的中间地带,是西北重要的交通隘口城市,特别是在威武市建立的甘肃省首家保税物流中心,能为葡萄酒企业提供进出口及配套服务,拥有良好的区位交通优势。

深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自然禀赋、优越的区位交通等条件为威武市做强做大武威葡萄酒产业提供了全省乃至全国其他产区无法比拟的综合资源优势。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做出了把以葡萄酒为主包括啤酒、白酒和食醋、矿泉水的“液体经济”作为区域发展的首位产业的重大决策,有力助推了全市葡萄酒产业快速发展。

加快推进葡萄酒产业发展

“种植葡萄给村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每亩收入达5000元到6000元,收入高,还节水,老百姓原来不愿种,现在抢着种!”民勤县苏武乡橙槽村村民吴新荣说。橙槽村是民勤县种植酿造葡萄最早的村,通过种植酿造葡萄,村民住上了新房,开上了小车,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目前,武威市已成为全国九大葡萄酒产区之一,已建成酿酒葡萄种植基地22.55万亩, 2014年新发展酿酒葡萄2.73万亩,全市酿酒葡萄种植面积约占全省的70%以上、全国的10%,建成了凉州区威龙清源基地、黄羊河、新地滩,民勤苏武乡橙槽、苏武葡萄庄园、石羊河扎子沟等一批上规模、高效益的优质酿造葡萄基地,形成了基地化的原料生产供应体系。在现有甘肃莫高、甘肃皇台等本土企业的基础上,先后引进了美国月色美地、山东威龙、甘肃紫轩、上海久石红等国际、国内知名葡萄酒企业,已投产葡萄酒企业7家,具备了规模化的生产加工体系。传承与创新结合,开办了甘肃威龙葡萄酒业专修学院,成立了武威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内设葡萄研究所,初步构建了现代化的科技支撑体系,葡萄酒产业已逐步成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的特色优势主导产业。

2012年10月,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予武威“中国葡萄酒城”,这是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惟一的由国家命名的葡萄酒城。威武市成立了葡萄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液体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了《武威市葡萄酒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出台了《关于加强葡萄酒产业服务管理的意见》等政策措施,省工信委还出台了《关于加快武威中国葡萄酒城建设的意见》,为加快推进武威市葡萄酒产业发展,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3年,武威市成功举办中国.河西走廊第三届有机葡萄美酒节暨中国葡萄酒城首届葡萄酒节,极大地促进了武威市葡萄酒产业的发展。

2014年3月12日,在全省部分葡萄酒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李荣灿副省长宣布中国·河西走廊有机葡萄美酒节永久落户武威,为武威市葡萄酒产业快速发展、建设中国葡萄酒城注入了新的活力。

现在,武威市酿酒葡萄基地面积扩张迅猛,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能持续提高,品牌建设成果显著,科技支撑体系逐步完善,产业聚集效应初见成效,已基本建成“中国葡萄酒城”雏形。

着力推介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武威市坚持把葡萄酒产业为主的“液体经济”作为区域发展的首位产业,计划到2016年,全市酿造葡萄基地达到30万亩,葡萄酒生产加工能力达到20万千升以上。到2020年,力争把武威打造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有机葡萄酒生产基地,建成高品位、强优势、影响力重大的“中国葡萄酒城”,推动武威葡萄酒产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思路已经明确,方向已经指明。武威市将以民勤县和凉州区、古浪县北部沙漠沿线区为重点,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种植模式,进一步扩大优质葡萄基地建设规模。加强新品种选育、引进,确保酿造葡萄基地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托“中国葡萄酒城”金字招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重点抓好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约50亿元的莫高国际葡萄酒城项目,构架“一城、三区、五镇、七产”的总体发展格局,辐射带动周边10万亩酿造葡萄种植和农户的发展,力争打造集生产加工、观光旅游、文化展示、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葡萄酒产业综合体。立足武威市葡萄酒产业发展需要,通过发展葡萄酒加工业,带动制瓶业、印刷包装业、运输业、原辅料加工业、机械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葡萄糖浆、葡萄汁饮料及葡萄皮籽综合产品开发,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加大科研开发资金投入和葡萄酒人才引进力度,强化对乡、村技术员及酿造葡萄种植户开展实用栽培技术、标准化生产及葡萄采摘后期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同时,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着力推介武威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深度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液体经济”生态文化旅游产品,通过举办中国·河西走廊有机葡萄美酒节等形式带动葡萄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借助旅游业促进葡萄酒产品营销,促使旅游与营销形成互推共进机制。

一个极具优势的产业,正在武威这片充满希望的热土上崛起。

4.金线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陈述报告 篇四

专家审查会陈述报告

永安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 年 六 月 一

日永安金线莲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陈述报告

永安市人民政府(2011年6月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首先,谨让我代表永安市人民政府和33万燕城人民,向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组对永安金线莲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进行技术审查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崇高的敬意!

永安市位于福建省中部偏西,武夷山脉和戴云山脉之间,别称“燕城”。明景泰三年(1452年)设县,1984年9月12日撤县设市(县级市),现辖4个街道、4个乡、7个镇,人口33万,总面积294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83.2%,综合经济实力名列福建省“十强”县(市)第六位。2004年、2006年江泽民主席、胡锦涛总书记先后视察永安,给予永安人民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福建药物志》(福建省医药研究所编)对金线莲有如下记载:其性味平、甘,具有清热凉血、祛风利湿之功效。主治咯血、支气管炎、肾炎、膀胱炎、糖尿病、乳糜尿、血尿、风湿关节炎、小儿急惊风、毒蛇咬伤等,民间多用于高烧不退,惊风。《全国中草药汇编》(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卫生部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及全国九省、二市有关单位合编)、《中华本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华本草》编委会编)、《新华本草纲要》(江苏省植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资源开发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合编)、《中国本草原色图谱》等也对金线莲的药用和食用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载入了史册。

福建省是中国金线莲的主要产区,永安市是金线莲的核心产区,野生金线莲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是永安的特色优势产品,其形叶墨绿色,植株不高,叶脉金黄并呈网状分布,长得小巧优美。除药用外,它还是一种极具观赏价值的室内观叶、观花珍品。是我国主产区名优产品之一,在全国市场有较高的知名度。近年来,金线莲因奇缺价格一路暴涨,在利益的驱动下,导致了某些地区的生产商把劣质产品推向市场,以次充好,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极大的损害了金线莲产品品质的声誉。实施永安金线莲地理标志产品对保护永安金线莲的品质特色和产品声誉,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优势,促进永安金线莲组培、种植产业的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为此,永安市人民政府于 年 月日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请求将永安金线莲列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为此,我谨代表永安市人民政府,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有关要求,特作永安金线莲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陈述报告,敬请各位领导、专家审查。

一、申请保护产品名称 永安金线莲。

二、申请保护范围

福建省永安市现辖行政区域。

三、永安金线莲历史渊源。。。

四、永安金线莲形态特征和质量特色

金线莲属兰科,是兰科植物开唇兰的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又名金线兰,金石松、金钱草、金草、乌人参等,中国民间把金线莲称作“药王”、“金草”、“神药”、“乌人参”。在中国民间一直被视为是一种名贵珍稀的中药材,是极稀有的山珍极品。

(一)形态特征

1、根:金线莲为陆生兰,植株高约4---18厘米。

2、叶:它的叶互生具柄,叶片卵形或圆卵形,长1.5---3.5厘米,宽1---3厘米,先端急尖,基部近圆形,表面有光泽,墨绿色中有金黄脉网,叶背呈淡紫红色。

3、花:一般在秋季开花,开花时间在午夜。花为完全白花,总状花序具有1---6朵松散的花,花序梗长8---13厘米,被柔毛,花苞片淡紫色,卵状披针形

4、茎块:根茎细软,茎圆筒形,先端直立,茎部匍匐状,茎节明显。

(二)质量特色

1、金线莲含糖类成分(多糖13.326%,低聚糖11.243%,还原糖9.73%)、牛磺酸、强心甙类、酯类、生物碱、甾体,多种氨基酸(总量达8.74/%),微量元素及无机元素等。永安金线莲多糖含量较高,据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闽疾控中心食10-0539),永安金线莲多糖含量高达20.9%,而中草药中含有的多糖具有提高免疫力的作用;

2、研究表明,永安金线莲的微量元素含量、氨基酸总含量以及8种人体必需的维生素含量和我国其他省份生长的优质金线莲一样,均高于国产西洋参和野山参;

3、永安金线莲同样含有强心甙类成分。对强心甙类成分薄层层析的结果表明,野生、组培的金线莲含有强心甙类成分,这为金线莲的强心功效提供了依据;

5、永安金线莲亦含有某种对花生四烯酸之新陈代谢物质,此物质可促进体内前列腺素的合成、抗血栓及动脉粥样斑块的形成,对降低血压有功效。

五、永安金线莲质量特色与产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一)生产地域范围

永安金线莲在全市现辖行政区域内的各乡镇均分布野生品种。

(二)产地地理特征

1、地貌状况 永安地貌为多山地,丘陵,盆谷。平原狭小,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地势东,西,南三面高,中部底,山地,丘陵占百分90.87,盆谷,平原占百分6.23.九龙溪横贯东南。山地,丘陵面积401.41万亩,占全市面积的百分90.93。底山的风化壳较深,土层深厚,水湿条件优越,植被覆盖好,森林茂密,是三明市的主要林业示范基地。盆谷,平原多分布于山地边缘,沙溪及其主要支流文川溪,燕江等河谷两岸面积近40万亩.2、气候条件

永安市依山傍水,雨量充沛,日照时间长,霜期短,热量资源充足,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山地气候,有“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特点。四季夏长冬短,气候温暖湿润,年平均气温19.1度,无霜期301天,年均日照1766.1小时,年降雨量1688毫米,年均降雨天数130—169天,适于常绿阔叶林等亚热带林木生长。

3、土壤特点

为山地红壤,表现出典型的中亚热带强烈富铝化作用,土壤肥沃,地质松软,多为中偏酸性。

4、植被特征

永安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地区,植物品种繁多,有172科596属1106种。典型森林植被主要有针叶树马尾松、黄山松、杉木等,阔叶树米槠、甜槠、南岭栲等,乔木树豆科、樟科、木兰科。天宝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完好的中亚热带原始森林,被誉为“绿色植物基因库”。

(三)永安金线莲质量特色与产地环境条件的关系

1、永安金线莲质量特色与产地气候条件相关

金线莲适合生于山涧常绿阔叶林和竹林下的枯枝落叶层,郁闭度大,相对湿度在85%-95%之间,而且邻近地带杂草少;垂直分布在海拔500-1600m之间;森林植被属于常绿阔叶林,土埌以酸性红埌土为主;腐殖质层厚度为4-8cm;永安四季夏长冬短,气候温暖湿润,年平均气温19.1度,无霜期301天,年均日照1766.1小时,年降雨量1688毫米,年均降雨天数130—169天,适于常绿阔叶林等亚热带林木生长。

永安的地貌状况、气候条件、植被特征、土埌特点造就了永安金线莲的特色。金线莲叶片呈金黄色叶脉显眼、叶片较厚。据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永安金线莲多糖含量达2.09(mg/g)大大高于其它品种。

目前正在进行大规模组培的永安天奇健公司所在的西洋镇福庄村金线莲基地在地理、气候、植被、土埌等方面都适宜开展金线莲的组培和种植。

2、永安金线莲质量特色与栽培技术措施相关

永安金线莲的栽培可依据其适生的天然条件,选择在山脚小溪沟边、湿度大、土埌条件好、阔叶林郁闭度高、地形较为平缓的地方种植;要求海拔500-1600m,相对湿度85%以上、植被郁闭度0.7-0.8,腐殖质厚度10cm以上,林下温度不超过28℃。

六、永安金线莲生产技术规范

(一)立地条件:植被为阔叶林或竹林,腐殖质厚度达10cm以上、土埌为红埌、土质疏松、湿润、立地条件Ⅰ类。

(二)品种选择:选取天然条件下生长的野生组培生根苗、组培4个月以上、高度大于8cm左右、发有二至三条根的健壮金线莲苗进行种植。

(三)耕作制度:选择符合上述条件的地类,在较平缓处将地块整成小块状,土块敲碎(最好过一下筛),厚度约15-20cm,排水良好,种植密度3×5cm为宜,种后要浇定根水。以后要保持土埌湿润,种植6个月后即可采收。

(四)大棚栽培:将促根后的金线莲移至室外进行适应性炼苗后,将苗从瓶中拔出、洗净,种植于阴凉大棚内。移植前基质进行日晒消毒,移植后用1:5000倍绿 喷淋消毒,以后每周喷一次 MS来补充养分。整个移植过程要做好喷水工作,使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70-85%左右,光照强度以2500-3000lux为宜。经大棚种植6个月即可采收,产品质量与野生金线莲相当或更好。

七、永安金线莲发展现状

(一)、构筑产业龙头,实现规模化生产

福建是中国金线莲的主产区,而永安是野生金线莲分布最为丰富的中心产区。长期以来,永安山区的老百姓一直在用金线莲保健祛病,改革开放以后,一些药店开始收购野生金线莲,一些山村农民靠着零星采集,使这一珍宝成为山区农民创收门路之一。

野生金线莲生长极其缓慢,而且分布十分分散,即使要发现他们也很不容易,因此,要上山采集他们,在数量上也是相当的有限。早在上世纪末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出生于永安市小陶镇山区农村的洪田镇经济作物站技术员管其宽等与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研究员陈裕、林坤瑞等合作完成了省科委立项的《名贵药材金线莲人工栽培》课题研究。该项目的研究成果不仅为我国金线莲产业化生产指明了方向,而且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2007年,已经在组培速生桉树苗木方面取得相当成熟的实践经验的永安市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再次向被称为下一个“冬虫草”的金线莲人工组培技术进军。金线莲素有“金草”、“神药”、“药王”等美称,其味甘性平,有清热凉血、祛风利湿、平衡阴阳、生津养颜、调和气血等功用,入肾、心、肺三经,能全面提高人体免疫力,增强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千百年来,在闽台民间广泛使用,对各种疾病疗效显著。被业界人士称为下一个“冬虫草”。但是金线莲生长环境非常苛刻:20-25℃的摄氏温度,85%的湿度,适度的散光,生长缓慢。正是这个原因,近20年来,人工规模培植金线莲的成功者几乎为零。近年来,永安市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投入近20万元,终于突破了种植土壤、移植、病虫害防治、温湿度控制、林下种植等技术瓶颈。历经2年试验,黄泥家公司终于成功配制取出培养基。目前,公司已建成规范标准的组培接种车间和组培产品培育间,可年产金线莲1000万株,组培瓶苗3000万-4000万株,有圃地占地面积100亩,可培育容器苗木300万-500万株。

目前,永安市已经在洪田、西洋等地建立金线莲种植基地。其中,福建天奇健金线莲生态实业有限公司的金线莲栽培与提取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建设以研发、组培、种植、生产、加工提取为一体,年产金线莲5千万株及加工提取生产线,一期产量达2000万株规模。

黄泥家公司的金线莲植物培育及移栽的规模发展到3000万-5000万株,带动农民种植,发展林下种植,建立深加工系统萃取药用有效成分,提高产品附加值。

2010年4月1日,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研究员张颖君博士等考察了黄泥家公司金线莲组培基地,他们评价说:“组培室做得很好,规模也比较大,收集了不少的种源、品种,并且探索盆景观赏与药用相结合的路子,我相信永安金线莲前途光明远大。”

2010年春节期间,永安市被被中国经济林协会授予中国金线莲之乡称号,永安市政府副市长张德乾表示:“下一步,我们要以荣获“中国金线莲之乡为契机,加快金线莲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促进产业升级,使金线莲优势资源、生物医药产业,为林农增收,为现代林业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实施品牌战略,实现产品标准化

省、三明市委、市政府和永安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金线莲生产的发展,专门成立市品牌办引导实施品牌战略,组织有关部门和龙头企业共同制定了金线莲品牌发展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树立以质量打开销路,以品牌占领市场的理念,把农业标准化工作贯穿于品牌工作的全过程,围绕质量抓品牌,以品牌促质量。永安市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还在总结栽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无公害生产的要求,制订了《金线莲生产技术规程》,并拟在全市金线莲生产基地贯彻实施。

2010年5月,作为目前中国唯一金线莲之乡的永安市正式启动了“永安金线莲”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永安市政府下文成立了“永安金线莲”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林业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质监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和1名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质监局,正式启动了“永安金线莲”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美香、永安市人大主任董乐夫、永安市政府市长蔡光信等各级领导都曾深入永安市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组培车间等参观并考察指导。蔡光信等永安市领导还勉励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要在坚持品质的基础上,千方百计上规模,做大产业,开发延伸产品。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春兰等还率领部分在永安市的人大代表到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视察指导工作。2010年9月15日,三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立双,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洪明德等领导和参加三明市新农村建设现场会的与会人员等共50多人到位于永安市洪田镇贵湖村的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参观指导。与会领导仔细参观了中国金线莲之乡福建永安市的金线莲龙头企业黄泥家有限公司的金线莲鲜品、互叶白千层组培继代苗、金线莲茶及其金线莲干品等展柜,并认真听取了永安市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绍榕先生的情况汇报,随后,又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永安市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的植物组培车间。期间,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洪明德语重心长地说:“希望你们越做越好!”当洪明德副市长了解到永安市黄泥家有限公司的成品包装已经改进提升上了一个新台阶时,洪明德副市长再次语重心长地对沈绍榕说“提升后的包装要亮相在今年的林博会上啊!”

(三)建立营销网络,实现产销一体化

随着金线莲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建立稳定的营销网络是保证产业可持续、高效益发展的前提,我市以永安市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天奇健金线莲生态实业有限公司为龙头,通过建立和扩大营销网络,以销促产,以产保销,既维护了种植农户的最大利益,又发挥了龙头企业产销一体化的优势,提高了产业化经营的效果。永安市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建立了销售网点,目前已在省内的永安、三明、沙县、福州、漳州、厦门、南平;省外的江西、广东、山东、安徽、浙江、上海等省(市)区建立了销售网点;同时在新浪网、百度贴吧、优酷网、土豆网、东南新闻网论坛等各大网站建立了《中国金线莲之乡博客》和有视频、有图片、有文字报道的博客和网页,向全国推广宣传永安金线莲的产业发展、销售网络及产品邮购。

永安市还大力开拓金线莲的销售市场,每年由市领导带领龙头企业、营销大户走访各销售网点、开发新市场;积极参加各种农副产品展销会,召开产品推介会,发放宣传手册;在省内主要国道和上海、广州、福州等城市主要市场设立灯箱、广告牌、定点广告栏,根据市场要求,做好产品包装,标明商标、产商名称、地址和产地,使金线莲顺利进入超市销售。规范购销行为,一方面规范收购行为,要求龙头企业与基地签订等级定价和保护价合同收购包销,基地与种植户挂钩,以保证种植户的利益。另一方面加强行业自律,制定销售网点的管理制度,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运作,实行人员统一管理,价格统一管理,成本统一管理,品牌统一管理,进货统一管理,运输统一管理,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管理模式。

(四)探索科技创新,实现开发多元化

永安市在发展金线莲生产过程中,以推广科技为动力,努力探索科技创新,促进了金线莲产业的发展。一是健全科技推广网络。依托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技术推广应用中的作用。依托长期合作的福建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先后推出了金线莲鲜品、干品、金线莲宝肝茶、金线莲极品纯茶、金线莲盆景等系列产品。目前,永安市黄泥家有限责任公司还在与中国医学科学院等科研院所洽谈如何进一步就金线莲种质优选繁育、金线莲萃取、金线莲衍生品等项目进行科技攻关。力求使永安金线莲产品开发呈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二)实施品牌战略,实现产品标准化

福建永安天奇健金线莲生态实业有限公司十分注重品牌与战略资源的整合。投资伊始,就积极配合永安市政府策划、实施永安“中国金线莲之乡”的申报工作,目前永安已成为全国唯一的“中国金线莲之乡”;公司目前积极配合市政府申报永安金线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工作,公司亦开始了永安金线莲“道地药材”的申报及金线莲种植“企业标准”建立的工作。

公司十分注重产品质量管理与产品品质的提升,目前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国际标准认证。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实现管理科学化,产品标准化,目的在于把“天奇健”打造成一个知名和著名的品牌,把“金线莲”打造成永安市的城市名片,将金线莲产业做强做大。

(三)建立营销网络,实现产销一体化

天奇健公司正投资建设以研发、组培、种植、生产金线莲为主的福建永安金线莲产业基地,并建立金线莲加工提取生产线,将在逐步扩大组培规模的基础上,开展金线莲鲜品和干品的深加工,实施产品分级包装,区域市场细分。公司将逐步建立自己的营销网络,实现产销一体化。

(四)探索科技创新,实现开发多元化

天奇健公司十分注重科技创新,对金线莲的组织培养繁殖技术进行了系统研究,已建成新型组培工厂化繁育体系。公司已经与福建农林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成为两高校校外科研基地与实训基地;公司与福建农林大学合作开展的金线莲“光之氧”创新培育技术已取得初步成果,此项技术全国领先;正在建立的“中国金线莲种质基因库”是填补国家金线莲产业空白的一项创新工程;今年“6•18”又与台湾中央研究院所属的台湾农业生物科技研究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探求两岸生物医药产业合作发展契机。

企业将逐步加快深加工产品的开发,提高金线莲的附加值。深加工项目包括:“金线莲养生包、健体茶”(保健品、干品)研发、生产、销售; “金线莲饮料”(保健罐装饮品)研发、生产、销售;“金线莲宝宝金水”(护肤液)研发、生产、销售;“金线莲鲜草口服液”(药品)研发、生产、销售;“金线莲胶囊、药片”(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

八、永安金线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和后续管理措施

(一)申报工作

(二)后续管理措施

永安金线莲质量技术要求

(一)质量特色

1、感官质量:永安金线莲叶呈黑紫色、有光泽、墨绿色中有金黄色网纹、背面淡紫色,奇特美丽。金线莲干品呈淡红色,有较浓的芳香味,泡出的汁液呈淡黄红色,清香而甘洌。

2、理化指标:金线莲质量标准必须测定三项指标: ①水分含量、干品含水量不得超过10%; ②总灰分量不得超过12%;

③按干燥的计算,齐墩果酸、熊果酸含量之和不低于0.124%。

5.地理保护标志产品 篇五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承办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承办程序

1、由申请地域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组织(委员会、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等),政府分管领导任负责人,相关部门参加,办事机构设在当地质监局,负责申报日常事务。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地范围建议由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就产品保护的范围进行确认,附保护范围详细地图,并在地图上明确划定区域。

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申报组织以文件形式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符合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4、国家质检总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发布受理公告,异议期二个月。

5、二个月公告期满后,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参加审查会并作陈述报告。

6、通过专家审查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批准公告。

7、根据批准公告制订地理标志产品的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

8、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公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生产者需要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由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管理机构统一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地域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申报组织或指定申请人的有效文件;

2、申请地域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建议的有关文件,附保护范围示意图;

3、申请地域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政府的申报组织提出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文件;

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证明材料;包括: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产品加工工艺、安全卫生要求、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等);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的说明;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或管理规范。

5、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县级政府申报的,应提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第1、2份文件必须是地方政府的文件;第3份可以是政府文件,也可以是政府指定的申报组织文件。

(二)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应提交下列资料:

1、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2、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3、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6.农产品地理标志 篇六

天水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

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现将《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

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现就加强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理标志是标识商品来源地区、特定质量、信誉等特征的标志,主要由来源地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地理标志和商标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地理标志可以通过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进行保护。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把我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保

护与商标注册工作推向深入。

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为手段,以发展农产品品牌为重点,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工作方式,推行“专业协会和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发展机制。

(三)主要任务。以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为基本手段,积极挖掘开发和利用特色、优质农产品地理资源,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和生产技术规程及产品标准的学习、宣传,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的力度,推进农业品牌化战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申请注册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积极鼓励、引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把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工作摆到重要-3-

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强对农产品商标申请注册工作的指导,尤其是要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工作的指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把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各新闻媒体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大力宣传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观念和质量意识;广泛宣传和推广普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的有关知识,使广大农民切身了解、真正懂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自觉主动地通过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职责任务。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注册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农业、林业、畜牧、气象、质监等部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地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宣传、学习和培训,生产基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等技术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

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处侵犯已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

四、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保护工作顺利进行

(一)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的普查。农业、林业、畜牧部门尤其是县、乡基层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开展本地区农产品地理资源普查,深入了解符合地理标志保护要求的农产品资源状况、数量、类型、分布、品质特征、加工、流通等情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开展对已注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的调查。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发展规划及推进措施。

(二)发挥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商标的申请主体。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依法享用和质量管理的责任。

(三)加强技术指导。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积极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特定的生产规程生产地理标志农产品,及时组织生产者学习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和生产规程,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生产、经营地理标志农产品。

(四)强化市场监管。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护注册人和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对于已核准注册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会同农业、林业、畜牧部门,积极指导注册人规范地理标志的使用行为。对于侵犯已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权益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查处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地理标志标识的使用管理。为保证已注册地理标志和商标农产品的品质信誉,避免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标识出现混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林业、畜牧部门要积极指导注册人规范使用、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标识。

主题词:经济管理商标通知

7.地理保护标志产品 篇七

关键词:地理标志,山西农产品,保护

引言

地理标志是从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中发展而来的,原产地名称是地理标志的前身。自TRIPS生效以来,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虽然我国是农业大国,拥有很多知名的农产品,算一个潜在的地理标志大国,但是我国保护地理标志的历史较短,没有形成系统的保护制度。

我国具有悠久的农耕文明和深厚的饮食文化,许多以原产地名称闻名的传统名、特、优农产品具有保护价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现实市场,将积极引导这些产品在原产地区域的产业化;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通用技术及产品质量、特性等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将有效促进相关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地理标志使用的地域外排他性与地域内共有性,为相关产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供了竞争和协作的“高位平台”。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将发掘和实现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是入世后农业须着力把握的机遇之一。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内涵

1.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基本定义

地理标志以知识产权形式保障产品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并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特定地理标志区域。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是用于标示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特色农产品的一种公共标识。

2.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

虽然地理标志的使用并不限于农产品,但由于农产品通常都具有源于其产地的品质并受当地诸如气候和土壤这些特殊地理因素的影响,因此,地理标志对于农产品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地理标志“标志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地区或某地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有关”。地理标志的产生有赖于它标示地域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地理标志标示产品有着自己独特的品质,从某种意义上说,地理标志就是一张质优证书。地理标志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合理利用地理标志,可以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免受不法侵犯,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从而能够给生产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这就是地理标志之所以需要保护的基础。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可以实现保护区域优势资源的需要实现标准化生产的需要;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内在要求。从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来看,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是发展我国特色农业的需要,它有助于开发和拓展我国农业的综合功能,有利于提高我国农民收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拥有悠远的农耕文明,具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资源十分丰富。2005年《我国地理标志》课题组首次对全国323个地理标志进行调研,属于农产品大类的就有307个,占95.0%,其中瓜果蔬菜类最多,达104个,占32.2%。农产品地理标志与“三农”关系最密切,也是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

山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山西地理标志产品

截止2014年5月,山西省农业厅名优产品开发中心公布了山西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获证情况。目前,山西省已有吉县苹果、柳林红枣、右玉羊肉、晋祠大米等共八十多个农产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其中,获得地理标志保护最多的是临汾市,该市共有12种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而太原市则有两个农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分别为阳曲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阳曲小米和晋源区王郭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晋祠大米。

2.山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现状及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山西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总体情况很好,成效十分显著,其中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设立了多个示范基地,例如祁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挂帅,质量技监、农业、畜牧、果业中心等职能部门任成员的祁县酥梨、肉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委员会,县政府下拨的前期经费10万元也落实到位。这对于保护该县地方特色产品,增加酥梨、肉牛产品的附加值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山西的产品已经受到了国际标准的保护,例如2014年10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山西省岢岚柏籽羊肉、岢岚红芸豆、运城盐池大盐(河东大盐)、运城盐池黑泥4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同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永济芦笋近期被国家质检总局推荐首批列入欧盟产品目录表,成为我国首批获得欧盟官方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然而,由于中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历史尚短,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立法方面:一是地理标志保护法规和行政负责机关冲突;二是一般商标权与地理标志权相冲突。具体说来,目前山西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存在地理标志保护意识落后,地理标志恶意抢注现象严重,地理标志各种侵权泛滥以及不当使用造成地理标志失去市场价值等问题。而我国目前采用商标法(工商总局)和特别法(质检总局)对地理标志进行双重法律保护。这种双重法律保护模式浪费法律资源,产生权利冲突,淡化地理标志的显著性以及加重企业负担等弊端。

山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实施对策

1.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

WTO成立后,TRIPS协议明确将地理标志纳入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地理标志成了当今世界普遍较为关注的一项知识产权。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日趋融入全球化大潮,我们在认真履行我国政府对WTO的相关承诺时,同样应该积极把握WTO赋予我们的权利,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下的地理标志这一长项,造福国民社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必须树立长期发展战略,要根据山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地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分布情况,组织力量编制山西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措施。作为保护工作,建议:禁止以任何方式将地理标志作为商品名称、商品表达使用;禁止对包含有未能表明商品真实原产地的地理标志的商标注册或使其注册失效;禁止字面上真实但实际上却能产生误导效果的地理标志的使用、注册。

对于山西来说,应把握机遇积极行动起来,及早起草相关条例,建立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并制定相关措施为落实制度提供保障。把山西特色明显的并被世界市场所看好的农产品及其制品,如芦笋、核桃、红枣、汾酒等农产品及其制品用地理标志保护起来,突出山西农产品的特色,避免其他国家或地区农产品与其混为一谈。

2.加强保护工作的规划和政策引导

完善中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的构想与建议:首先,在保护模式的选择上,鉴于中国特色产品的富有性、保护历史的短暂性、现行双法保护的冲突性和单独商标法保护模式的局限性,中国地理标志保护宜采取以《商标法》为主,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辅的保护模式。其次,在司法保护改进之对策上,对于淡化行为和假冒行为应完善立法、强化执法、积极护法和自觉守法;对于弱化行为,可督促行业协会等负责监管的主体尽职尽责,加强行业自律,有效监管;对于政府层面,可以做一些政策的调整,如选择专门立法模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从地理标志自身的法律属性与法律特征出发,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法》,进行立法配套,针对我国丰富的地理标志资源和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意义,国家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拥有地理标志的产品进行质量监控,加快与国际标准和规范的接轨,从而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取得主动权。在立法完善之建议上,主张在修订商标法律法规时进一步明确规定:地理标志不可作为集体商标被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所有权只能无偿转让给该区域内具有相应监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地理标志的使用权绝对不可以转让;地理标志可以单独作为证明商标被注册。

3.加强农产品品牌经营管理

首先,保证卓越品质。要保证山西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长久生命力,就必须从各方面保证、提升其卓越品质。质量是农产品的生命线,是农产品创优的根本。在推广地理标志农产品过程中,按标准生产管理是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安全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是打造品牌的基石。其次,维护知名品牌。宣传地理标志农产品,就要增加对产品的宣传投入,塑造品牌形象。要善于利用媒体广告以及博览会、招商会、网络营销、专题报道、展销会和公共关系等多种促销手段,进行农产品的整合宣传,提高公众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知度和美誉度。最后,培育产业主体。强化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主体的培育,尤其是积极发展具有开发潜力的农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一村一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农业发展项目与农产品地理标志相结合,引导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鼓励非农产业资金向优势农产品区域投入,促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化。例如:核桃产业是左权县的一项富民产业,是“一县一业”的主导产业,是多数“一村一品”专业村的创收产业。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下,左权县扩大栽植规模、强化修剪管理,使核桃产业得以更加快速健康地发展。

结语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保护农民知识产权,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中国特色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开发和拓展农业的综合功能,发扬传统农业文明。

参考文献

[1]南振兴,张占锋.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评价[J].现代商贸工业.2009(04).

[2]杨敬华,张帆.我国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和发展趋势[J].科技与企业.2012(01).

[3]张春泉,朱俊峰,王文智.博弈论视角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01).

8.地理保护标志产品 篇八

会上,武夷山市副市长李耀华代表“武夷红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领导小组做了“武夷红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陈述报告,与会专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武夷红茶”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名称、保护范围、历史渊源、产品质量特色、生产技术规范以及与当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提问和评价。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武夷红茶”不断加强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的结合,充分利用独特的栽培方式、制作工艺以及良好的自然环境等因素,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红茶的品质,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与武夷山地域有较强的关联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产品特色,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技术评审要求。

“武夷红茶”即产自武夷山星村镇桐木村的正山小种红茶,是世界红茶的始祖,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17世纪的英国,喝正山小种红茶已成为皇室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女王和皇后每天早晨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冲泡一杯“正山小种”红茶,后来又逐渐蔓延到了整个英国上流社会,在上流社会中形成了喝“下午茶”的习惯,并成为一种时尚。

正山小种的产区——桐木村,地处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里地势高峻,植被良好,气候湿润,春夏之间终日云雾缭绕,且土质肥沃,是茶树生长佳境。

悠久的历史,得天独厚的生长坏境、独特的制作工艺,造就了正山小种举世绝伦的高贵品质。

9.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问题 篇九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增强,地理标志作为巨大的无形资产,其商业价值不断上升。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研究,有利于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但是,在实践中却存在许多问题,如假冒、侵权等现象比较严重,人们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等。学者们对此问题展开了激烈 地讨论,通过笔者的检索,共有20篇优秀论文与7部著作对其完善措施进行了阐述。

一、有关各国对地理标志保护模式选择的相关文献

地理标志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对地理标志应当给予充分的立法保护,这一法律理念已为许多国家所接受,但各国对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的选择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通过笔者的检索,以下为最具代表性的学说。

法学学者王莲峰在2003年07期的《法律适用》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我国地理标志立法模式的选择》的文章,将目前各发达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专门立法保护、商标法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学者张宇冰、郭鹏在2004年03期的《广西大学梧州分校学报》以《TRIPS协议下我国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对此进行了具体阐述。具体而言,他们认为:

1、专门立法保护。法国是对地理标志保护最早的国家,立法较为完备。法国于1919年5月6日颁布了《原产地标志保护法》,确立了原产地命名制度。该法明确规定了原产地名称的注册登记制度以及保护原产地名称的行政和司法程序。

2、商标法保护。英、美等国家将地理标志纳入商标法保护体系,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一类证明商标获准注册,并取得保护,注册人可以依据商标权对假冒等行为追究侵权责任。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这种立法模式。

3、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如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将使用使人误认商品出处的标志的行为作为使人产生混淆或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加以禁止。这种立法模式强调了假冒产地名称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性质,侧重于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保护地理标志。

随着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发展中国家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意识逐步提高。学者王笑冰在2004.04期《中华商标》上发表《印度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一 文,对印度的地理标志保护进行了详细的概述。他指出,印度是一个物产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有许多享誉世界的地方特产,如Basmati香米、大吉岭茶(Darjeeling Tea)等。但是在1999年之前,印度一直没有地理标志保护的专门立法,地理标志主要受普通法假冒诉讼和商标法的保护。从1997年开始的长达5年的 “Basmati之争”使印度认识到了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性,并促成了《1999年商品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法》的出台。除此之外,印度还展开了积极的 保护地理标志的国际行动,如积极申请地理标志的海外注册,密切监视他人对地理标志的不当注册和使用等。

二、我国有关地理标志保护完善措施文献

面对地理标志纠纷案件的直线上升,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探讨同样进入了白热化状态,学者们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总括而言,可以分为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标法与专门立法相结合的混合立法保护及专门立法保护四类:

1、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鉴于我国现行双法保护的冲突性,特色产品的富有性,保护历史的短暂性及单独商标法模式的局限性,2003年01期《电子知识产权》上的《地理标 志立法模式之比较分析——兼论我国地理标志的立法模式》(马晓莉)和2003年01期《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上的《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及我国相关制度之 完善》(扬红军)等文章指出,对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应以商标法为主,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辅。即采“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模式。因为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 争法在共同的目标——维护企业、个人对其地理标志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维护健康的经济关系特别是公平的竞争关系——的激励下,在共同的原则——诚信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的指导下,针对相同的客体——地理标志——以及围绕他们产生的交易活动、利益纠葛,分别以不同的机制、不同的切入角度、不同的发展方 式出现,所以这两套制度是相互依赖、不可割舍。抛开其中任何一项制度,地理标志的保护机制都是不完善的。权利人只有综合运用这两项法律制度才能充分保护自 身的利益。

2、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2003年02期《学海》的《WTO的TRIPS协议与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蔡宝刚)和2005年01期《商场现代化(学术版)》的《论地理 标志保护方式》(罗政、姜敏)等文章指出,应当积极有效的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权利人的保护,给予他们以充分的救济。商标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并非完美无缺 的,法律的修订、商标权的取得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它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为了能够给权利人以保护,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是非常必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保护社 会公益和消费者利益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它从另一个侧面(侵权救济)上为地理标志的保护发挥重要的作用。将两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即可以对地理标志进行保 护,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3、商标法与专门立法相结合的混合立法保护

2005年01期《知识产权》的《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制度选择》(张玉敏)和2005年01期《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我国 地理标志保护的问题及对策》(常雪芹、王琨)等文章指出,实行商标法与专门立法相结合的混合立法保护模式应当是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最佳模式。对于大多数质 量监控要求不是很高的地理标志产品来说,采用商标形式既可以达到保护的目的,又可以避免专门法保护面窄、保护成本高的问题;对于少数附加值高、层次较高的 民族精品而言,则必须以专门法进行强有力的质量监控和保护,从而使历史文化精品得以保持和发扬光大。

4、专门立法保护

10.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篇十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

(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

本人(公司)生产的 产品位于 地域范围,符合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要求,现申请使用 地理标志,并承诺自觉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的各项规定,请审定。

附件:

1、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2、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3、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上一篇:调皮的新鞋子400字作文下一篇:阳光总在风雨后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