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报告(精选10篇)
1.关于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报告 篇一
小川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办法
(试行)
(本办法经2013年5月27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条件:
1、成县籍户口在小川小学就读的学生。
2、父母双方均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学生。
3、非小川村户籍,在小川小学方圆1公里内租房,且所有租房
面积小于30平方米,主要用于供孩子上学的家庭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每个家庭只允许一名学生申请。
二、申报程序
符合全部申请条件的学生(乱山村户籍学生只符合第一条即可申请),由父母向班主任提供租房协议和《小川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小川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承诺书》。由班主任核实、加注意见后统一上报学区总务处,总务处将所有申请学生资料按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整理后提交校务会讨论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区李校长确认签字后,交银行通过“一折通”发放补助,并按文件要求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本办法归小川小学总务处和财务室解释。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2.关于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报告 篇二
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几点要求
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特做以下要求:
1、学校要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正式文件。
2、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教师代表参加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工作小组,要有正式文件。
3、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是在校住宿的贫困家庭学生。
4、确定受助对象后,进行7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实施方案文件、评审小组文件、受助学生花名册,并将公示情况进行拍照。
5、上报材料时间、内容及方式:2013年11月25日上报“2013年秋季贫困寄宿生补助花名册”纸质2份(电子档发送至jck8023450@126.com邮箱),学生申请表1份,学生申请书1份(村委会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公示照片1至2张。
6、初中和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仍然是每生每学期625元和500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到位后,由学校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银行卡,学校要在2天内将补助资金打到学生银行卡中,并通知学生家长签领。
7、补助资金发放后,必须复印发放花名册,学校留存一份、上报教育局计财科一份。
8、学生申请表、2013年秋季贫困寄宿生补助花名册、2013年秋季贫困寄宿生补助发放花名册样表已挂在怀远教育局计财科QQ群(336020032)里。
特此要求,请遵照执行。
3.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经费管理 篇三
XX中学2009---2010年上学期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名额360人,国家下拨补助资金135000.00元;下学期370人下拨补助资金138750.00元,共计273750.00元,全部到位,足额发放,无截留现象。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375元,我校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多次组织教师和部分家长讨论发放方案,对受助对象认真核实困难情况,对父母双亡和单亲家庭子女以及边远贫困生适当倾斜。
二、填报《补助申请表》工作由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共同完成,所填内容完整,审核意见栏有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按要求装订成册交中心学校保管;《补助发放登记表》各栏填写完整,相关都有签字,无代签现象。发放前进行公示,发放册一试三份,一份上交财政部门,一份交中心校,一份学校留存。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1、依据县局下拨给我校的名额和补助款,将各班寄宿生人数进行统计,学校将名额分配到班级,班主任摸底调查学生家 庭经济状况,对家庭各方面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生活补助。
2、对家庭贫困的寄宿生名单在校内和各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各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好相关表册时要注明补助金额,经村、组领导签字及班主任签字后学生签领,待资金到位后班主任分两次到财务处将补助金额输入校园卡,原则上要求第一次输入一半,待学生用完后,再输入一半,第二次必须全额输入,杜绝私自截留、转移和挪用等现象发生。
4、初三毕业的学生如有未使用完补助金的现象,转入其弟妹卡内继续使用,无弟妹在校就读的可由班主任统计取款,发给学生手中,方便其进入上一级学校使用。
5、食堂承包人根据学生卡消费情况,到财务处领取补助款,不得提前预支或超额支取。
4.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制度 篇四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本校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75元(如上级补助标准提高,学校将及时执行新标准)。
三、健全机制
成立贫困寄宿生工作领导小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总务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要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评审小组负责贫困寄宿生的评审认定工作。
四、评审程序
1、确定补助学生数。
2、公开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信息。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3、申请。学校根据中心学校下达补助名额,组织各班级根据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申请报告和《榆中县东古城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要经所在行政村政府盖章。
4、评审。学校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评审小组会议要有规范、完整的会议记录。
5、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
诉电话等。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6、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受理复议机构必须在接到提请复议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总务处(会计)填写《榆中县东古城小学贫困寄宿生汇总表》,将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学区,再由学区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汇总表》、会议记录、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
五、费用发放
1、学校贫困寄宿生人员确定后,由学校按补助标准统一填制《两免一补打卡发放清(单)册》,并报学区、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财政局审批后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拨入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清水驿分理处,然后学区将审核后的《两免一补打卡发放清册》送至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清水驿分理处,由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清水驿分理处所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打到其监护人的“一卡通”上。
2、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打卡后,学校要让享受生活补助费的学生进行签字,以确认生活补助费是否及时发放到位。
六、监督检查
5.关于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报告 篇五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体现教育的公平和正义,确保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实事实办,好事好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国凤 副组长:张开珍 邹萍
组员:全体班主任、行政人员
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认定标准:
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2、父母双亡的贫困寄宿生、革命烈士的子女;
3、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4、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5、因地震等天灾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6、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批、批准、监督、申诉程序进行操作。具体安排如下:
1、贫困寄宿学生本人向班上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审批表并到村委会签署意见交班主任处汇总;
2、各班班主任应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在班上组织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当众公示。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班主任将纸质审批表、补助明细表和补助明细表电子文档一并交总务室核实。
3、学校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核实后拟定补助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6.关于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报告 篇六
实 施 方 案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精神,为落实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客观公正的落实贫困生救助资金的合理发放,帮助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由县教育局组织成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实施,确定学校受补助名额,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学校在中心学校的领导下组建机构,由专人负责贫困生补助工作,在乡镇分管领导组织下组成由村组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确定受补助学生名单。
二、补助范围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在校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补助对象评选条件
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必须是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
2、农村因父母双亡家庭困难。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
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
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城镇和农村较富裕农民的子女不属于资助对象。
四、补助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学生每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初中每生每天补助3元,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即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五、补助原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受助学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
3、原来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可继续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毕业、转学或新增指标按有关程序调整给其他年级或其他学校贫困寄宿生。
4、各单位必须按财政局、教育局分配的指标及标准按月发放到贫困寄宿生手中,不得平均分配、截留、挪用。
六、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贫困生每年评审一次,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代表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议,符合条件者上报学校。
3、评审小组评议:由学校、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评审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
4、张榜公示:通过公示栏在学校和贫困生所在村组张榜公布中心学校审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为时七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评审小组应重新核实上报中心学校审定。
5、生活补助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发放清册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及校长签字确认,贫困生的生活补助不得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抵扣任何费用。
6、上报备案:各学必须校按规定时间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名册的纸质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报县教育局计财股备案。纸质文档要由各中心校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电子文档统一按照规定的表格式样,使用EXCLE制作。
七、纪律规定
1、规范操作。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事关学生和群众切身利益,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的评审、核查、公示、上报以及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严禁看关系、送人情,严禁搞平均分配,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实到应该享受的贫困家庭学生身上。各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寄
宿生领取生活费补助资金的人数、名单、金额以及学生或家长本人领款签收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严禁代签、代领和冒领现象发生。
7.关于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报告 篇七
补助费发放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童辉
副组长:马树宝刘振华陈道银赵如何宗友
成员:陶先敏刘宗开荣维芳王良忠徐兵汪伟
高明辉周高岳立新余成树
下设办公室:
主任:马树宝(兼)
成员:刘宗开汪伟高明辉
二、建立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
1、学校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带领全体师生学习国家此项工作相关制度。
2、办公室在学校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宣传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的认定、评议、信息采集,资料汇总和上报工作。
3、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由学生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班级组织评议并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再上报学校工作办公室,学校工作办公室和领导组对上报的材料初审才终审后,并在校内公示无异后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三、档案管理
1、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档案由学校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整理。
2、档案实行专柜存放,存放地点在学校总务处。
肥西小庙中学
8.关于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报告 篇八
工作总结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建领导小组。
组长:余书龙(校长)
副组长:岑廷林(教导主任)
组员:侬林陆恩平杨学兰焦宗
二、确定“贫困寄宿生”的范围和对象
1、父母为双农且家庭经济贫困
2、父母双亡家庭困难
3、农村单亲家庭生活困难
4、农村因父母残疾家庭困难
5、农村因病致贫家庭
6、农村因灾返贫家庭
7、计划生育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
三、资助人数:58人,其中女生人数:30人,少数民族10人。资助标准:每生500元
四、加大宣传力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了解此项政策。
1、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对照资助对象的条件,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程序认真做好了受助学生的评选和公示。
3、认真组织获生活补助的贫困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将名单进行公 1
示。公示期满后,学校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寄住生生活补助到位不及时,到账时已经接近放假,导致发放到学生家长中没有用到学生身上,而用到其它地方,没有实际的解决到学生在校困难的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落实上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精神,完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
2、关爱留守儿童。一是摸清底子,建立专门档案;二是加强宣传,争取各界支持;三是认真总结经验,召开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会。
册亨县秧坝镇板用小学
9.贫困生活补助申请 篇九
敬的校领导:您好!
我是2012年考入跑马小学的一名公招老师,家住巴中市通江县铁佛镇。很荣幸能够成为教育大军中的一员,为我们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在这一年里,我深深地因为这个职业而感受着幸福和快乐,当然,心里也埋藏着苦恼和困惑,那就是来自经济方面的压力。
在这个贫困的家里爸爸因病在2007年去世,留下体弱多病的奶奶和母亲,那时弟弟还是高中未毕业,我才刚考上大学,由于父亲生病在外借了2万余元的治疗费,而我刚踏入大学还没有多余钱交学费只得在校贷款才能顺利的完成大学学业。毕业之后为了还清贷款,经由家里邻居介绍一对象说是愿意帮我还贷款我才与其组合一家庭,谁知在2012年教师考上之后,对我的不信任而被迫离婚,留下一子带在身边。在这本身困难的家庭又增加偌大的负担,母亲为了弟弟能顺利完成学业,在2010年跟随大量去打工的人群走向了上海,至今仍在上海艰苦的工作。鉴于此,特书此报告,恳请上级领导考虑给予困难补助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岳
10.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制度 篇十
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区教体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区户籍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会干部审核提交的学
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
2、村审。由学校组织教师进村,将班审排序的学生花名册提供给村主任或支部书记,进行排序审核,然后签字盖章。
3、校审。学校组织正副校长及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制度
1、生活费由区财政局直接打入学生家庭农补卡。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生活费由学生家长领取后并提供农补卡“学补”存入和领取的复印件。
北杨寨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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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杨寨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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