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建筑工程师评审条件

2025-03-16

地方建筑工程师评审条件(10篇)

1.地方建筑工程师评审条件 篇一

内蒙古2012年中级建筑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职称论文发表QQ2512779683

一、总 则

(一)为更加科学、准确地评审我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建筑工程专业特点和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本《评审条件》适用于评审从事建筑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科学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本《评审条件》适合于以下专业:

1、建筑学。

2、工业与民用建筑。其中包括:建筑结构、房屋修缮工程、电厂建筑结构工程、矿山建筑、粮油仓厂建筑、商业建筑等。

3、建筑经济。其中包括;工程造价、建筑概预算等。

4、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四)按照本《评审条件》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名称为:工程师。

(五)申报人在具备本《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同时符合对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业绩成果的具体要求,方可通过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三)中专毕业,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并在高等院校修完本专业大学专科主要课程,获得结业证书。

(四)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盟市、厅局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两项以上二、三等奖(其中至少有一项二等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五)盟市、厅局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或拔尖人才;

(六)获自治区、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盟市、厅局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或两项二等奖的方案设计者、项目主持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

(七)主持三等以上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工程获鲁班奖、金质奖、银质奖者。

(八)获自治区企业技术进步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理论知识

申报人必须满足建筑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和下列各项要求:

(一)具有系统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或交叉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术。

(三)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规定。

(四)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方针、政策,了解本专业生产、技术、经贸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

(五)了解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掌握本专业质量管理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申报人必须具备下列各项工作能力:

1、具有指导、审核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学习、工作的能力。

2、具有在本专业范围内参加学术活动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

3、能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新材料,并取得明显效果。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达到自治区统一规定的要求。

5、熟悉计算机在本专业领域内的基本应用,并熟练掌握一般操作方法。

6、能够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协调、配合的较复杂技术问题。

(二)申报人在具备上述工作能力的同时,还必须经过以下工作实践之一:

1、主持过盟市、厅局立项的单项研究课题。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盟市、厅局级综合研究课题。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盟市、厅局级重点技术推广项目。

4、作为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工程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二级建筑工程项目或中型工业建设项目的建筑、结构设计和工程地质勘察和建筑经济工作。

5、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加完成过城市供水水源地勘察工作。

6、作为工程项目主持人,主持完成过三等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或作为工程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二等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

7、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编写过盟市、厅局级的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并被采纳使用。

8、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过二等建筑工程项目的基建技术管理工作。

9、作为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二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监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10、担任过盟市、厅局级工程质量检查、评比的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五、业绩成果

(一)申报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l、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要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主持完成盟市、厅局立项的研究课题一项;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盟市、厅局级综合性研究课题至少两项,并是单项报告的撰写人。以上成果经过盟市、厅局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鉴定:其整体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且科研成果均要得到较好的推广使用。

(2)主持完成盟市、厅局级以上立项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至少二项;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推广应用项目多项。以上项目经盟市、厅局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取得预期效果。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的科技成果,有两项被列入盟市、厅局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4)科研成果获盟市、厅局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要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在民用建筑项目中从事建筑、结构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程项目主持人,完成二级工程一项,或作为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完成二级工程两项或二、三级工程多项(其中至少有一项二级工程)。且以上设计质量优良,末出现过技术性事故;在工业建设项目中从事建筑、结构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完成中型工程一项,或作为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完成中型工程二项或中小型工程多项(其中至少有一项中型工程)。且以上设计质量优良,未出现过技术性事故。

(2)从事建筑工程地质勘察或建筑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程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完成二级民用建筑项目多项或中型工业建设项目多项,且质量优良,末出现过技术性事故。

(3)从事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程项目主持人或专业项目负责人,独立完成一项城市供水水源地勘察工作;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至少二项城市供水水源地勘察工作,并按时提交勘察成果报告。

(4)获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的主要专业负责人。

(5)获盟市、厅局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的主要专业负责人,或一项盟市、厅局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的项目主持人。

3、从事建筑施工和技术管理的人员要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三等工程两项;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二等工程两项或二、三等工程多项(其中至少有一项二等工程)。且以上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过程中,未有技术性事故出现。

(2)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编写省、部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一项,或盟市、厅局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两项;或主持编写过盟市、厅局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一项,且经过实施,取得明显效果。

(3)施工成果被评为盟市、厅局优良工程的工程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的专业负责人。

(4)技术管理业绩突出,负责管理的单位获盟市级先进单位,并其本人获得盟市、厅局级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5)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多项二、三等工程(其中至少有一项二等工程)的基建技术管理工作,且在技术管理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工程验收合格,未有技术性事故出现。

(6)作为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二等工程一项或三等工程多项;作为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二等工程两项或二、三等工程多项(其中至少有一项二等工程)。且以上工程验收合格,监理和质量监督过程中未有技术性事故出观。

(7)担任过二次以上盟市、厅局级工程质量检查或评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符合率达到85%以上。

(二)申报人必须撰写过以下论文或著作之一:

l、在专业性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论文,或作为主要执笔人,编写过公开出版的专著。

2、执笔撰写的科学研究、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技术管理方面的论文、总结、报告,至少有两篇在盟市、厅局级组织的专业学术会议上进行了交流,且其中有一篇获优秀论文奖。

3、从事施工生产技术工作的人员,撰写过所完成项目的技术总结、技术报告等两篇以上,并已被采用。

六、附 则

(一)本《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均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工作实践与业绩成果均应是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后所完成的。

(二)本《评审条件》民用建筑工程分级标准是按照《民用设计收费标准》中的规定而确定;工业建设工程的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按照《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的规定》而确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类别等级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实行办法》中有关规定而确定;水源地供水规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按照建设部《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CJJ16-88)和地矿部《城镇及工矿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DZ44-86)中的有关规定而确定。

(三)本《评审条件》中“科技成果奖”系指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星火奖、科技进步奖;获奖成果的主要参加人,均系指获奖成果的等级内额定人员(持有个人获奖证书者)。

(四)科研成果、工程设计成果、工作成果、技术管理成果等的主要参加和完成人范围,必要时由评委会专家进行裁定。

(五)本《评审条件》由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六)本《评审条件》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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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建筑工程师评审条件 篇二

本文就简要介绍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管理评审工作的一些体会。

1 管理评审

1.1 管理评审的定义

管理评审是由最高管理者对管理体系的整体有效性以及对实验室的适用性进行的综合评价活动。

1.2 管理评审的方法

管理评审方法应以有效、实用、科学,最宜达到管理评审目的和要求为原则,一般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2.1 专题式评审

将所需管理评审的项目和要求分成几个专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题评审,分别写出专题评审报告。这种方法针对性强,有一定的深度。

1.2.2 集中(会议)式评审

在召开管理评审会议前,制订出管理评审计划,各管理部门和岗位人员应事先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评审输入材料。然后通过管理评审会议广泛讨论、集思广益,将讨论、分析、评价和确认的结果形成管理评审报告。这种方法涉及面广,较常采用,但意见往往较难集中,最高管理者必须审时度势,做出权威性决断。

1.3 管理评审的实施

为了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实施管理评审时应预先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确定管理评审内容,明确管理评审重点,突出关键问题。如果以会议的形式进行管理评审,会前应要求所有与会人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调研、文件资料的准备、意见的收集和工作的总结等。管理评审一般应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评审应有记录并形成结论,管理评审报告所形成的决定和措施应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有关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应进行验证。

1.3.1 管理评审策划准备

在管理评审前应进行策划,确定管理评审的目的、组织、内容、重点、方法、时间安排及管理评审输入的准备工作要求,并以书面形式分发至参加管理评审的部门和人员。

1.3.2 制定管理评审实施计划

按管理评审策划的要求收集管理评审输入信息后,要进行综合分析整理,列出需要管理评审的全部议题,形成管理评审实施计划,提前发给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

1.3.3 召开管理评审会议

由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亲自主持召开管理评审会议,实验室最高管理层成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与管理评审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先由质量负责人汇报上次管理评审以来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内部质量审核的汇总分析结果,再由与会人员根据管理评审实施计划的内容进行逐项研讨、评价,最后由会议主持人进行总结,并形成决议。

1.3.4 编制管理评审报告

由指定人员根据管理评审实施计划、管理评审会议记录、分析报告等编制管理评审报告,经有关领导会签后,由最高领导人批准发布。管理评审报告一般应包括管理评审的目的、依据、内容、方法、日期、人员;每一管理评审项目的简述和结论。质量管理体系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评价;质量方针和目标适应性的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措施及其实施要求、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等项内容。

1.3.5 管理评审后的改进和验证

管理评审的结果可能导致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和补充、组织机构及职能调整和完善、过程的改进和优化、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充实等,这些调整和改进大多数是较重要的事项,对其实施过程和效果应进行跟踪验证,以防止措施落实不到位或产生负面效应。验证的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

1.3.6 管理评审记录归档保存

管理评审活动结束后,要将与管理评审有关的记录进行整理,完整地归档保存。保存的记录应包括:管理评审的实施计划、各种管理评审输入信息资料、管理评审会议记录、管理评审报告、改进措施的验证记录、管理评审报告的分发清单等。

2 管理评审与内部审核的区别

管理评审要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做出评价,就必须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将内部审核的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重要信息输入。因此,为了维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不断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必须进行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但两者之间有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2.1 目的不同

管理评审的目的在于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现状对环境的持续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包括对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评审)。

内部审核目的在于验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符合性和有效性,找出不符合项并采取纠正措施。

2.2 组织者和执行者不同

管理评审由最高管理者组织,技术管理层人员、质量主管、各部门负责人、关键质量管理人员参与实施。

内部审核由质量主管(通常为质量负责人)组织,与被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关系的审核员具体实施。

2.3 依据不同

管理评审则主要考虑受益者(管理者、员工、供方、分包方、顾客、社会)的期望。

内部审核主要依据实验室制定和使用的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体系标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合同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行政规章。

2.4 程序不同

管理评审由最高管理者召集开会,研究来自内审、外审、顾客、能力验证等各方面的信息,解决体系适应性、充分性、有效性方面的问题。

内部审核由内审员按照一套系统的方法对体系所涉及的部门、活动进行现场审核,得到符合或不符合体系文件的证据。

2.5 输出不同

管理评审往往涉及文件修改、机构或职责调整、资源增加等,其输出是实验室计划系统(包括下年度的目标、目的和活动计划)的输入,是对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和与顾客要求有关的检测/校准活动的改进。

内部审核时,对双方确认的不符合项,由被审核方提出并实施纠正措施,由审核组长编制内审报告。内审的输出是管理评审输入的重要内容。

2.6 时机不同

管理评审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这种时间间隔可在体系文件中具体规定,通常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常常安排在一轮内审全面完成后进行。在内、外环境或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或管理者认为需要时,还可随时安排管理评审。

内部审核的时间每年至少一次,亦可多次,当发生事故和投诉、申诉时可追加内审。

3 管理评审的意义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的优劣,取决于体系的适应性与有效性这两大品质因素。能动地调控这两大品质因素,是管理评审的任务。换句话说,要通过管理评审去调整体系的适应性和实现体系的有效性的增强。这是因为只有管理评审才能以高层管理职责的力度为体系的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才能满足体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并进而为体系的改进和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因此,管理评审是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质量活动,是最高管理者应尽的职责。只有定期做好体系的管理评审,才能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才能判断体系运行是否产生效果,需要哪些改进。同时,管理评审也是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实施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4 结语

管理评审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质量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作为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应对管理评审这项工作有足够的重视,通过管理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总结经验,从而推动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高效运作。

参考文献

[1]王建辉.实验室质量管理与资质认定[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7:191-211.

3.地方建筑工程师评审条件 篇三

关键词: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奖优;助困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2)08-0041-02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元评审条件给实际操作带来一些困惑,容易滋长“弄虚作假”、“伪贫困”等不良现象。

一、对国家励志奖学金性质及教育功能的探讨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四个字体现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目的:一是“奖优”,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二是“助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见,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具奖学金“奖”和助学金“助” 的双重性质,那么它到底是属于奖学金的范畴还是助学金的范畴?在学生学习生活中能起到什么教育作用?

奖学金和助学金虽同属于学生资助体系,但是从文件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它们是有区别的:奖学金是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评定依据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在内的综合测评成绩;助学金的目的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主要以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作为评定原则。国家励志奖学金虽然兼具“奖励”和“资助”的双重作用,但首要评审条件是“品学兼优”,根本目的是奖优、励志,它应属于奖学金的范畴。

国家励志奖学金不仅能对获奖学生起到物质资助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能对学生进行激励和导向教育。具体来说,有两大教育功能:一是表彰激励。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小、额度大,评价的首要指标是品学兼优,是学生心目中认可度比较高的奖励和荣誉,就获奖学生而言,能够使他认识到通过自身努力来体现自我价值,能激励他进一步的发展。二是榜样示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立,不仅要表彰激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重要的是在广大学生中树立一个学习标杆,起到榜样示范作用,进而促进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存在的问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省教育部门制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都明确规定评选条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奖优还是助困,政策执行者难以权衡把握

国家励志奖学金既强调“品学兼优”,又要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既要奖励学习成绩及能力上的强者,又要资助经济地位上的弱者。由于个体教育经历和主观能动性存在差异,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客观规定性和受奖对象的有限性,导致“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间的对应度不高,因此,它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励问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在评审过程中,存在这样三种情况,很难对“优秀”与“贫困”进行权衡。一是“优秀”而“不贫困”的学生。这类学生思想表现和学习成绩都很优秀,因国家奖学金名额过少未能评上,也因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而没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果评,就缺少“家庭经济困难”这个硬性条件,不能体现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的作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会认为抢占他们的资助资源而觉得不公平;如果不评,就发挥不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的功能,他们难免会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感,认为自己的努力得不到认可。二是“贫困”而“不优秀”的学生。这类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但是因其不利的家庭背景及受教育经历,尽管平时很努力,综合测评成绩还是相对偏低,无法享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有限名额的资助,故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困”的理念难以实现。三是“优秀”的“伪贫困”学生。这类学生平时表现和学习成绩都很优秀,若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应该不属于困难的范围,但是受5000元钱的诱惑,加上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人为因素很大,他们争相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导致“伪贫困”的优秀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现象层出不穷。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具有主观性,操作性不强

为认真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高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颁发《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时,学生须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各年级或专业成立以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评议并确定各档次经济困难学生资格[2]。该文件明确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但是具体操作性不强,主观随意性比较大,认定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证

明材料,证明力和可信度不高。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首先要弄清楚哪些学生的家庭真正困难,而最容易调查清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是当地政府,也就是说,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理应最为权威有效。然而,遗憾的是,由于当前诚信普遍缺失,加上费用无需地方掏腰包,因此,那些开具证明的有关部门一方面可以顺手做人情,另一方面还可以趁机收取一定的费用,甚至是只要收费,证明随便开,以至于开出的证明早已失去一级政府的诚信意义[3]。

2.认定方法单一,民主评议不够深入。目前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采取民主评议方式,即“学生申请——评议小组讨论评议——学院审核——学校批准”。评议小组成员虽然对学生的经济情况比较了解,但如果日常消费都是在学生消费能力范围之内,就不会有什么反对意见,民主评议仅仅是形式上的程序而已。一般情况下,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学生,就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3.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存在地区差异性和家庭特殊

性,统一的数值认定标准难以衡量。根据《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作了规定,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多少。由于我国不同地区、城乡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水平差异很大,即使是同一地区,学生家庭收入来源、经济负担等情况也存在很大差别,因此用统一的数值认定标准很难准确地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三、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的思考和建议

为了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国家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助、贷、补、减”的资助体系,其中只有国家奖学金是面向全体学生,其余都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挂钩(如图1),而且除了国家助学贷款是有偿资助外,其余都是无偿资助。因此,“家庭经济困难”这个身份能够带来很多经济利益,学生们争贫困、要贫困的现象屡屡发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仅次于国家奖学金,但它和“家庭经济困难”息息相关,没有考虑到“家庭经济不困难”品学兼优学生的现实利益,导致学生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家庭经济困难”上。为彰显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作用,尽可能遏制“伪贫困”等现象的产生,促进班级和校园的和谐发展,笔者认为有两条途径可以选择:一是对现有的评审过程进行改进和完善。已有相当多的研究者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如切实把握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严格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二是对现有的评审条件进行改进,即评审对象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向全体学生(如图1建议的学生资助体系)。在“富二代”、“官二代”问题层出的今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需要精神奖励和物质资助,同时家庭比较富裕的优秀学生也需要别人的认可和肯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只有强调学生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在内的综合能力,才能使评审目的更加清晰,评审条件及程序更加简化,而且能消除诸多影响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和谐与公平的因素,实现“励志”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

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Z].财教(2007)91号.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Z].财教(2007)8号.

4.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篇四

地点:青岛市延吉路111号赛纳商务中心207室 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人员

依据: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民办机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管理工作的意见》(鲁人职[1993]20号)文件。

一、评审范围

凡在民营经济组织和农村(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工商企业和民办科研服务等机构及私立、民办学校等单位),都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如果考高级必须有中级证书。

二、人事厅职称评审分类列表 证书名称 报名条件 提交材料 中级工程师 中级会计师

1、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三年;

2、专科毕业后工作满五年或获“助理”级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作满九年

4、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十一年以上。高级工程师 高级会计师

高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本科毕业后工作满八年;

3、专科毕业后工作满十二年。提交材料:

(1)1寸和2寸蓝底彩照片各四张;(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报评审职称一览表》1式2份(A3纸打印);(5)《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表》一式二份;(6)申报高级职称时要提供中级职称证原件;(7)申报会计师职称时要提供会计资格证书原件。

三、破格评审条件

1、税收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企业的董事长、经理(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且符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业务条件。

2、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或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二项以上经省级鉴定新产品研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受省人事厅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部委表彰的优秀企业家。

四、评审专业

职称评审工程类专业:交通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园林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民建、工程监理、园林绿化、电气设计、项目管理、环境工程、水处理、工程管理、机电设备安装、机械加工、暖通、给排水、岩土工程、市政工程、电气工程、机电工程、安装工程、工程造价、工程测量、企业管理、装饰工程、仪表、机械工程、质量管理、统计员、计算机、机械制造、设备管理、电气控制、通信工程、测绘工程、电子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热能动力、结构工程。

经济类专业:经济师、会计师 主要项目:

初中高级工程师职称、物业经理上岗证、电工上岗证、电工等级证、焊工上岗证、焊工等级证、架子工、建造师、造价员、工商管理资格证书、营销员、物流管理员、商业职业经理人、单证员、跟单员、商务秘书、会展策划师、机动车检验工、汽车修理工、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广告设计师等

学历证书:

成考: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海洋大学;

网络教育:西南科技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自考:宁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民办学历: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等

5.国有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篇五

一、报考材料及联系方式

1、电话:***曹老师(微信同号)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人2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

4、本培训中心郑重承诺、考试未合格者退还全部费用

二、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员级资格;员级资格满4年后,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如中专毕业后工作时间已满五年即可直接初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非全日制大专学历任技术员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职称资格;

三、助理工程师申报专业: ① 建工类:

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② 机械、自动化类 :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③ 装饰设计类:

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④ 水暖、化工类:

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⑤ 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气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篇六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气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和学术水平,加快高层次气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现代气象业务的发展,结合气象业务、服务和技术工作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是从事气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和评审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资格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 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司局级单位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岗位聘任由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划分及适用范围

本条件中,共设定天气预报、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服务与应用气象、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综合气象观测、雷电防御、气象信息技术、气象教育培训等八个专业。

(一)天气预报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天气分析预报、数值预报、空间天气分析预警,以及相关的业务、技术开发、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气候与气候变化专业

发、技术保障、应用研究、业务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八)气象教育培训专业

本专业适用于从事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应用研究、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凡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气象及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同时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

3.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

4.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合格出站人员,从事相关技术工作。

5.用后续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申报者,须在取得后续学历(学位)之后从事相关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其前后的工作资历可以累加计算(全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并符合相应的工作年限要求。

出突出贡献,取得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司局级以上部门3次表彰、奖励者;或在本地区科技界有一定的知名度,曾获司局级科学技术类一等奖或2项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六)在1至3类气象艰苦台站,或在高山(海拔2500米以上)、或在海岛的气象局(站)工作累计满15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七)在全国业务技能竞赛中获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局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全能前3名者。

原则上,学历破格只能降低一个学历层次,资历破格只能提前一年。学历、资历不能同时破格。

(八)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回国工作1年以上,有主持2项司局级以上课题(或项目)的经历,可以不受资历限制,按其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七条 专业理论水平

(一)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对本专业某一方向的学术或技术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练掌握本专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工作规程等,能正确凝练和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第八条 人才培养和团队合作能力

要业务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2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2项,有1项以上研究或开发成果投入实际业务应用一年以上,并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3)对于主要从事业务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并且主持设计(主笔完成)1项司局级(或3项县处级)以上单位业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等,并在实际业务中被采用,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气候与气候变化专业经历与能力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本专业关键岗位工作2年以上。完成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工作量,并且相关业务质量、服务水平、研发能力、社会效应等方面应保持上升趋势,或高于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技术工作质量。具备独立承担本专业某项业务技术工作的把关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针对本专业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凝练出科研或业务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主要从事气候与气候变化业务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预测预估、影响评估、应对措施等方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技术方法。在省以上工作的,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2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或在本省区域范围内得到推

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从事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气象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本地党政部门与公众服务的需求,能抓住服务的热点和关键点,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服务,参加重大服务项目,掌握较为系统的服务产品。在省以上工作的,在决策气象服务或公众气象服务中发挥关键作用,解决过2项以上关键技术问题,并在3个地市级以上单位推广应用,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2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或在本省区域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在地市以下工作的,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地市局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或开发符合实际需要的气象服务产品,并取得显著的服务成绩,得到相关部门及客户认可。

(2)对于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2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2项,有1项以上研究或开发成果投入实际业务应用一年以上,并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3)对于主要从事业务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并且主持设计(主笔完成)1项司局级(或3项县处级)以上单位业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管理

以上单位业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等,并在实际业务中被采用,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五)综合气象观测专业经历与能力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本专业关键岗位工作2年以上。完成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工作量,并且相关业务质量、服务水平、研发能力等方面应保持上升趋势,或高于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技术工作质量。具备独立承担本专业某项业务技术工作的把关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针对本专业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凝练出科研或业务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主要从事综合观测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3年完成本单位年平均值班任务,获得中国气象局业务质量优秀类奖励。在省以上工作的,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2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或在本省区域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司局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在地市以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地市局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2)对于主要从事仪器装备、计量,以及相关的业务、技术保障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大型探测仪器或气象观测

效应、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应保持上升趋势,或高于本单位同级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技术工作质量。具备独立承担本专业某项业务技术工作的把关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针对本专业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凝练出科研或业务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主要从事雷电业务、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完成防雷业务,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相关部门及客户认可);在省以上工作的,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2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或在本省区域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相关部门及客户认可);在地市以下工作的,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一年以上,业务质量或服务效果得到地市局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或相关部门及客户认可)。

(2)对于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2项,或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2项,有1项以上研究或开发成果投入实际业务应用一年以上,并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3)对于主要从事业务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并且主持设计(主笔完成)1项司局级(或3项县处级)

314(2)对于主要从事业务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项目1项),并且主持设计(主笔完成)1项司局级(或3项县处级)以上单位业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等,并在实际业务中被采用,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八)气象教育培训专业经历与能力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本专业关键岗位工作2年以上。在教学水平、研发能力等方面保持上升趋势,或高于本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同一时期的平均技术工作质量。具备独立承担教育培训工作的把关经历与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针对本专业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或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凝练出科研或业务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教育培训一线工作,能够独立承担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已经独立完整地担任1门以上主干课程或2门以上专业、技术课程的授课工作(不低于30学时),且得到学员认可,完成专业辅导讲座等教学任务3次。主持完成司局级以上项目1项(或县处级项目3项;或独立编写2万字以上的培训教材或讲义),并应用于实际教学一年以上(或在省区域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或效果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2)从事气象远程教育培训及教学资源与业务系统建设等工作,作为气象远程教育培训业务骨干,平均每年制作完成的多媒体课件不

516 告2项以上),使本单位某项业务工作有较大改进,质量(或效益)明显提高,被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主持和参加(前三名)的技术研发项目中,至少有1项成果在省以上(或3个地市级)的业务工作中得到推广应用,并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气象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三)被司局级以上单位确定为科技业务骨干或其它人才工程较高层次人选。

(四)承担地市级以上业务技术把关工作2年以上,在本专业业务技术工作中业绩突出(或预报预测准确率高、或服务效果好、或业务质量优秀、或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等),在司局级气象部门工作的技术人员,获得2次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表彰或奖励。在地市级气象局工作的技术人员,获得1次司局级以上业务技术表彰或奖励。在县气象局工作的技术人员,获得3次县处级以上业务技术表彰或奖励。

(五)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省部级科技类三等以上奖励1项,或司局级科技类二等以上奖励1项(或三等2项);地市以下气象局工作的技术人员,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县处级科技类二等以上奖励2项(或三等奖3项)。

(六)获得与气象专业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并在气象行业内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七)作为主要撰稿人编制司局级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设计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2篇以上,并得到司局级以上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3篇以上重大气象服务材料、重大

718 报告,或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过2篇以上论文或技术报告。

2.在本专业业务、科研或服务等工作中,第一作者完成2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的技术报告,并经同行专家确认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

3.完成业务技术手册或培训教材的编写,并被司局级以上气象部门采用,其中独立完成2万字以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件中的表彰、奖励、考核等均以正式书面材料为准。本条件中的确定、确认、认可是指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比、评审、批复、列为推广项目等方式做出的正式书面结论。

第十三条 本条件中的全国核心期刊是指申报当年出版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或《中国科学期刊引证报告》收录的期刊。按总被引用频次排序确定论文等级,被收录的论文排名在200名以内的为1级核心期刊论文,排名在201-500名的为二级核心期刊论文。同一种期刊在上述两种报告中排名不同时,按就高原则确认。被SCI、SCIE收录的论文视同为一级核心期刊论文。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视同二级核心期刊论文。在国外学术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视同为第一作者。此外,论文排名兼顾影响因子项,当影响因子单项进入前500名时,视为二级核心期刊论文。

第十四条 本条件中“项目主要完成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须按照项目验收材

920

(四)项目:包括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与申报人所从事的工作领域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业务建设、推广应用等课题及任务。

(五)单位或部门级别:一般表述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局级(同:市厅级、地市级、地厅级、厅局级)、县处级(同:处局级)、乡科级(同:镇科级)。

(六)学术会议:由单位或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全国(或国际)性学术会议指由省部级单位、国家一级专业学会、国际学术组织或国际学术组织委托我国相应学术机构组织召集的学术会议。省级学术会议指由司局级单位或省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市级学术会议指由县处级单位或地市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第十九条 本文件执行后,过去有关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本文件由中国气象局人事司负责解释。

7.地方建筑工程师评审条件 篇七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总 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交通运输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报交通运输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知识考试。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方法逐步实行以考为主、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本条件中“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车辆运用工程、港航工程、航空工程、邮政运输工程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一)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道路与桥梁、铁道工程(路基及桥梁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审核、标准和定额及规范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质量监督(检测)、造价管理、施工、监理、养护、附属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筑养路机械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车辆运用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汽车运用工程中综合运输管理、智能交通、物流管理和车辆生产、维修、检测及场、厂、库、站等工作的技术人员;铁路和城市轨道(机车、车辆、设施、设备、通

信、信号、电力)的生产、调配、检测、维修与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港航工程专业适用于港口、航道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航道维护、标准及规范编制、科研等工作的技术人员;船舶设计及制造、船舶检验及维修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四)航空工程、邮政运输工程专业适用于航空、邮政设施、设备、生产、运输、调配、检测、维修与技术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2、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外语考试符合国家或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与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

作满2年。

(3)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执业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符合下列条件:

(l)系统掌握本专业的主要基础理论知识;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

(3)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了解相关专

业的有关知识;

(4)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5)了解相关专业的主要技术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6)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2、工作能力与经历,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解决本专业科研、设计、规划、施工、监理工作中比较复杂技术问题和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能力和经历;

(2)具有完成本专业专项技术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3)具有收集、整理和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技术资料,并应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4)具有将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5)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6)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完成过1个以上省(部)级或2个以上省辖市(厅)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编制,或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审查意见;参加完成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标准、定额、计价规则、计价补充规定、规范、范本的编制工作。

②参加完成过1个以上省(部)级或2个以上省辖市(厅)级工程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程项目的施工或监理等技术工作。

③参加完成过1个以上省辖市(厅)级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参

加完成过1个以上技术引进、消化、推广项目并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

④参加过2项以上省辖市(厅)级有一定技术难度或比较复杂技术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工作并参加撰写技术报告。

⑤参加过1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或比较复杂的筑养路机械、车辆、船舶的技术经济评价并参加撰写评审报告或负责过2项以上险性事故、设备故障的检验、分析,研究排除故障的措施,并撰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⑥作为技术负责人设计的汽车专用维修机具,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有实际应用价值或完成的汽车总成大修,在厂车日和返修率指标符合要求,解决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⑦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完成1项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在引进新型设备的消化吸收中,较好地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

⑧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1条以上高速公路或2条以上一般公(铁)路、航道(港口)的养护,完成过1项以上大、中修技术改造工程。

⑨作为技术负责人应基本掌握现代化生产管理方法,有较丰富的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了具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或破格评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前 2 条中的 1 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以上。

(2)获得1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利,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参加完成的公(铁)路、港口、航道、空港规划、设计、科研技术开发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评审鉴定并得到应用。

(4)参加编制的标准、定额、计价规则、计价补充规定、规范、范本已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评审鉴定并颁布实施。

(5)参加完成的省辖市(厅)级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评审或交付使用;参加施工或监理的省辖市(厅)级工程项目,已通过专业质检部门工程质量检验并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6)参加完成1项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先进技术成果或在引进新型设备的消化吸收中,通过省辖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并得到推广应用。

(7)作为技术骨干承担养护和大、中修技术改造的公(铁)路或航道,质量合格、路(航)况良好、安全畅通,通过省辖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

(8)在生产第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项目中,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并经专家评审认定。

(9)参加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中有创新的技术成就;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改进生产工艺、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经省级同行专家鉴定或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荣誉称号。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

(l)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在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第1作者。

(3)独立或主持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公开发行并已被推广应用。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以上。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符合下列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在某一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2)较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并能合理应用;基本掌握相关专业有关行业的各种标准、规范、规程对本专业的要求;

(3)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高新技术的发展;

(4)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技术政策和技术法规;

(5)熟悉相关专业的主要技术知识及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6)从事科研工作的技术人员须了解掌握有关国内外高新技术并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从事道路、桥梁、港口、航道、铁道、空港、邮政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的技术人员应掌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及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内容和方法。

2、工作能力与经历,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承担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或省辖市(厅)级研究项目2项以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完成本专业科研、设计、生产并主持编制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分析和研究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提出有价值的分析或改进意见,并应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5)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及审核工程师技术成果的能力与经历;

(6)在担任工程师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附单位证明材料):

1研究人员:承担国家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技术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技术主持完成县(市)科研项目2项以上。

2技术管理人员:省(部)级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招标文件○范本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市(厅)级技术管理规定2项以上(其

中主编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县(市)级技术管理规定3项以上(其中主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工程项目立项审查审批工作,特大桥5座以上或大桥(含加固)10座以上;或隧道3座以上;或高速公路100公里(改扩建、大、中修)以上;或一级公路100公里以上;或省道500公里以上(含大、中修);或航空运输、邮政运输基础设施的设计文件审查,审批或项目的立项审查审批及建设、施工、管理工作。

3运输规划人员:项目负责或主要技术人员(分项负责人)完成○市(厅)级以上区域路网规划、通信网规划2项以上;主持审查省(部)级交通运输项目并获上级批复实施2项以上;或完成省(部)级工程重点工程的工可项目2项以上。

4勘察人员:项目负责或主要技术人员(分项负责人)完成勘察○特大桥3座以上;或大桥10座以上;或隧道2座以上;或高速公路60公里以上;或一级公路100公里以上;或二级公路150公里以上;或铁路30公里以上;或城市轨道10公里以上。

5设计人员:项目负责或主要技术人员(分项负责人)完成设计○特大桥1座以上;或大桥2座以上;或特大型立交1座;或大型立交2座以上;或隧道1座以上(单洞长累计300米以上);或高速公路20公里以上;或一级公路30公里以上;或二级公路60公里以上;或铁路20公里以上;或城市轨道5公里以上。

6监理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主持完成监理特大桥1座以○上;或大桥2座以上;或隧道1座以上(单洞累计200米以上);或

高速公路20公里以上;或一级公路40公里;或二级公路100公里以上。

7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主持审查或制订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细○则,完成高速公路2项以上(累计20公里以上);或特大桥2座以上;或大桥4座以上;或隧道1座以上(单洞累计长度200米以上);或一级公路3项(累计40公里以上);或二级公路4项(累计100公里以上)。

8施工人员:项目负责或主要技术人员(分项负责人)完成施工○特大桥1座以上;或大桥2座以上;或隧道1座以上(单洞累计200米以上);或高速公路20公里以上;或一级公路40公里以上;或二级公路100公里以上。

9工程建设管理人员:项目负责或主要技术人员(分项负责人)○完成高速公路建设管理20公里以上;或大桥4座以上;或隧道1座以上(单洞累计长度200米以上);或一级公路40公里以上;或省道公路100公里以上;或县乡公路100公里以上的前期工作和施工建设管理。

10质量监督(检测)人员:项目负责或主要技术人员(分项负责○人)完成质量监督或检测特大桥3座以上;或大桥10座以上;或隧道2座以上;或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或一级公路100公里以上;或二级公路150公里以上。

11定额(造价)管理人员:项目负责或主要技术人员(分项负责○人)完成1个全国性或2个全省性定额、指标的制订或修订;或地方

补充定额10项以上;或技术主持造价管理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以上;或造价管理特大桥3座以上;或大桥10座以上;或隧道2座以上;或高速公路50公里以上;或一级公路50公里以上;或二级公路100公里以上。

12养护人员:项目负责或主要技术人员(分项负责人)完成公路○大、中修工程3项(一级公路总里程30公里,二级公路总里程60公里,三级公路100公里,县乡公路100公里)以上;或桥梁大、中修(含危桥加固)特大桥1座以上;或大桥2座以上;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3项(总里程30公里)以上;或桥梁大、中修工程特大桥1座以上或大桥2座以上;或桥梁大中修工程管理3座以上。在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3项以上;或项目设计或技术主持新产品的开发和新技术的应用3项以上;或主持引进大型成套设备(并主持安装调试)2项以上;或项目负责或主要技术人员(分项负责人)完成机械设备管理和机械施工高速公路20公里,一级公路总里程40公里,二级公路总里程60公里,三级公路总里程100公里以上。

13交通信息工程人员:项目负责或主要技术人员(分项负责人)○完成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的项目1项以上;或公路、港口、航道、铁路、城市轨道、航空、邮政等交通信息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维护项目2项以上或单项工程3项以上。

14汽车运输(物流、邮政)人员:技术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本企业2个以上复杂的技术引进、消化、推广项目;或2个以上汽

车运输生产项目中复杂的技术问题,并负责主要技术工作;技术主持完成过3项以上大件货物运输(或特殊条件下的散货、集装箱运输)全过程的生产组织;或3项以上较大型运输项目的方案论证、技术评估,并组织实施;或应用现代物流技术,开拓专业运输业务,为本企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15车辆检测、修理与维护人员:技术主持完成过相当于B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或经国家级计量认证的发动机试验室或同等规模的其它汽车总成实验室整套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或技术主持完成过汽车全车的大修全过程技术组织,解决过大修中复杂的技术问题;或主持并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2项以上不低于200个主要零部件组成的汽车修理、维护、检测等设备的设计;或2项以上大、中型汽车运输企业的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

16航运工程(航运枢纽、航道、港口)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主持完成年通过能力100万吨以上的航运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工程监理l项以上;或技术难度较大的浅滩航道整治可行性研究或勘察或设计2项以上;或工程量累计超过100万方的疏浚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或累计超过30公里的航道整治可行性研究或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工程监理;或工程量累计超过10万方(其中1项工程量超过5万方)航道筑坝、护岸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或技术主持完成年吞吐量30万吨或10万人次以上港口规划或勘察或可行性研究2项以上;或10万吨或1万人次以上港口规划或勘察或可行性研究3项以上;或完成300吨级以上码头设计1项以上;或100

吨级以上船坞(滑道或船台)设计2项以上。

17航道维护人员:技术主持航道维护工作,累计完成工程量超过○30万方的维护疏浚工程;或多条七级以上航道(多个浅滩)的整治建筑物维修或局部改善工程,工程量累计超过20万方;或完成七级以上航道整治累计里程30公里以上;或四级以上航道与通航有关设施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审查、审批3项以上。

18铁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施工、监理、运输、养护、技○术管理人员):技术主持完成铁路桥2座以上,总里程20公里以上(城市轨道5公里以上)或主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应用项目3项以上;或主持大型配套项目、技术引进项目2项以上;或技术主持运输生产、养护管理安全运输5年以上。

19技术培训人员:技术主持省编以上培训教材、省编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并完成省辖市(厅)安全管理规定1项;或技术主持本辖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2项以上并执笔技术报告;或担任某一专业课程的讲授和实践考试、考核。

20交通安全(监督)人员:完成省(部)级交通安全(监督)法○规1项以上,并是主要撰写人;或技术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撰写省辖市(厅)级安全(监督)管理规定3项以上(其中主编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或破格评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1)(2)(3)条中的 1 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作为分项技术负责人完成省(部)级项目或课题,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审查或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产生显著效益。

(5)作为分项技术负责人完成行业技术标准、定额、规范,已通过省(部)级评审鉴定并较好得到应用。

(6)作为分项技术负责人完成高速公路养护2条(或20公里)以上;航道工程养护2项(或30公里)以上;铁道工程改造2项(或50公里)以上;城市轨道工程改造2项(或5公里)以上;省道养护项目3条(或50公里)以上;县乡道路4条(或100公里)以上,改建(改善)工程及大、中修养护工程需通过相应质检部门质量鉴定达到合格以上。

(7)作为分项技术负责人完成省(部)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已通过省(部)级批复;作为技术负责人建设、监理和施工的省(部)级工程项目,已通过相应质检部门工程质量检验并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8)作为分项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较复杂技术

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工作,并撰写技术报告;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2项以上省(部)级较复杂的项目(课题)的技术经济评价并撰写评审报告或完成过2项以上大型先进专用设备大修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并撰写技术报告。

(9)作为分项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省辖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有一定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的技术项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2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技术项目2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10)作为分项技术负责人,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为本企业作出重大贡献;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技术领域的空白,经国内同行专家或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等,受到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11)主持推广省(部)级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中有创新的技术成就,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改进生产工艺、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成绩显著,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12)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获奖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项目管理等参建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条以上:

(1)正式出版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技术专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出版相关专业有价值的论(译)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公开发行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 的学术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3)主编本专业教材或各类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并已被推广应用。

(4)正式出版省级以上地方行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或本专业国家级工法1项以上,或省级工法2项以上,并公开发表、推广应用。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论(译)著及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并达到合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以上。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和评审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之间不能交叉使用。业绩与成果、论文与论(译)著,须是任职以来所取得的。

二、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级科学技术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星火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部级奖励是指199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颁布以前取得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辖市科学技术奖励是以市政府名义开展评审、颁发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励。

三、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重大科研项目分别指经国家、省(部)级、省辖市有关部门下达科研项目计划的项目,须提供国家、省(部)级、省辖市有关部门下达科研项目计划的文件原件、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分别指经国家、省(部)级、省辖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省(部)级、省辖市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原件、组织实施所签定的合同书等有关资料。

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级重点项目鉴定(验收)是指项目完成以后,由国家级、省(部)级、省辖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通过者须提交鉴定(验收)相关资料。

四、“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主要完成人”、“技术负责人”、“分项负责人”等以项目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依据,同时提供由单位组织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的认定材料。

五、本条件所指推广应用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等须经省(部)级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并提供由单位组织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的综合评价意见。

六、本条件中有数量级别概念的,凡是某数量级别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数量级别在内。

七、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科普类、手册类、论文汇编等不在此列。

本条件所列期刊均不含增刊、专刊、特刊等。

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参考文献等方面。

八、取得经济效益者,须提供本单位和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两级财务证明。取得社会效益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军力等的效益证明。

8.地方建筑工程师评审条件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服务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省林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种苗培育、林业调查规划、防沙治沙、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科技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土保持、园林绿化、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业碳汇等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相关专业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第三条 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部门以及各相关单位,应按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择优推荐,保持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合理。

第四条 本条件由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组成。申报条件包括学历、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考核情况等内容;评审条件包括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内容。申报条件属资格审查范围,主要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行政部

— 1 — 门和申报人员单位负责审查;评审条件属资格评审范围,主要由专业学科组和评委会负责认定、评审。

第五条 林业工程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在现岗位聘任期内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第七条 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晋升

(一)认定

取得林业及相近专业学历,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取得博士学位,在青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2、取得硕士学位,在青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在青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4、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认

— 2 — 定为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

(二)晋升

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须取得与现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

1、不具备认定条件的,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或中专毕业,任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可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硕士学位,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大学专科毕业,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七年;中专毕业,任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九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八条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范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九条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方法,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第十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l、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2、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与技术标准;

3、熟悉本专业国内、省内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规程,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能独立完成林业科学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等工作。

第十一条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l、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在本专业某一学科有较深入的研究,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2、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3、掌握关于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林业工作部署;

4、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理论和技术现状,了解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二)工作经历和能力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有承担、指导和论证科研推广、— 4 — 开发项目的经历和能力;在关键技术、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能够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二条 业绩分值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业绩累计积分必须达到相应的分值,其中:论文累计积分不超过总分的50%;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累计积分不超过总分的50%。

(一)在西宁市,海东地区平安、乐都、民和、互助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业绩分值累计达到:助理工程师250分、工程师500分、高级工程师1000分。

(二)在海南州共和、贵德、同德、贵南县;海北州海晏、祁连、门源县;海西州德令哈、格尔木市,乌兰、都兰县,茫崖、冷湖、大柴旦行委;黄南州同仁、尖扎县;海东地区化隆、循化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业绩分值累计达到:助理工程师200分、工程师400分、高级工程师800分。

(三)在玉树州、果洛州、海南州兴海县、海北州刚察县、海西州天峻县和唐古拉镇、黄南州泽库和河南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业绩分值累计达到:助理工程师150分、工程师300分、高级工程师600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晋升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同时具备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申报人所提交的业绩材料为任现职以来取得

— 5 — 的。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有证书或文件依据。

第十四条 著作和论文署名以独著、第一作者为准,合著中以主编、副主编、编写者(执笔人)为准。

第十五条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当年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同一成果同时获得科技成果奖和成果证书的只计科技成果奖;同一论文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计级别高的一篇。

第十七条 《青海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分值表》中所指荣誉称号,包括绿化奖章、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优秀林业科技工作者、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和防沙治沙、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森林防火工作、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园林绿化先进个人等专业技术方面取得的荣誉称号。

第十八条 下列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一)与本人从事的专业无关的著作、论文、成果等;

(二)颁发给单位的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和成果证书;

(三)在增刊、专刊、专辑、特刊、论文集、报纸上发表的论文;

(四)介绍性文章、简介、问答、报道通讯等;

(五)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复实施的可研报告、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

— 6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申报和推荐:

(一)在考核中,有一年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

(二)抄袭、剽窃他人著作、成果,伪造证件,谎报业绩,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评审资格,予以通报,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三)受处分期限未满者。

第二十条 本评审条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

9.地方建筑工程师评审条件 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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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编辑 ***

河北省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应用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管理,标准及标准化研究及管理,计量工作研究及管理,产品质量检验研究及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资历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外语计算机

1、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专业技术工作经

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标准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主持或作为主研人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二项以上本行业科研课题,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组织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主持完成国家或行业、一类产品的标准资料的综合分析和研究工作,负责编写综合性研究报告;

3、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过一项以上国际、国家标准或二项以上行业、地方、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三项以上标准化技术规范、标准化规划的制定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内容的编写;

4、主持过大中型企业标准化体系表的设计、建立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负责人组织完成过二项以上标准、标准化技术法规、技术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

5、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过一项以上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学项目,负责其中主要标准化审查工作或完成三项标准化技术开发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过两项以上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并组织编写出相应的技术报告;

6、主持完成二项以上标准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项目,承担其中的主要工作,组织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二)从事计量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主持或作为主研人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过二项以上本行业的科研课题,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组织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和鉴定材料;

2、主持或作为负责人参加过一项以上新技术引进。或二项以上技术开发推广或新产品定型鉴定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工作,主持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3、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过一项以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范)或二项以上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或组织二项以上非标准检测方法的研究工作。或计量管理规划方案制定,并负责其中主要内容的编写;

4、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实验室认可(对机构考核)、计量认证以及建标考核等技术工作,并编写相应的评审及考核结论。或对两个以上企业进行技术咨询并解决有难度的实际问题;

5、主持完成筹建计量检定和测试新项目,并编写技术报告对检测系统以及对测量结果做出“不确定度”分析或能解决企业和科研等部门的计量检定测试中的重要技术问题;

10.建筑专业工程师评审答辩面试题库 篇十

说明:工程师评审答辩题库分A,B,C三类,房建专业人员面试A,B两类题目,相关专业人员(市政,园林,安装,预决算等)面试A,C两类题目

A类题(公共题)

1、简述一下、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至少说出3条)

答:a、建设单位工程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b、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不得任意压缩工期

c、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不得使用。

d、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e、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说出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的名称?

答:九个分部工程为:

1、地基与基础;

2、主体结构;

3、建筑装饰装修;

4、建筑屋面;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6、建筑电气;

7、智能建筑;

8、通风与空调;

9、电梯;10建筑节能。

3、施工场地总平面布臵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全部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

(2)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布臵;

(3)周围道路和建筑及场内道路布臵;

(4)生产性、生活性临时设施;

(5)临时供水(含消防)、供电线路及水源、电源;

(6)各种材料和半成品零场、仓库

4、工地文明施工的保证项目有哪六项?(近安全检查标准答),并说明每项之主要内容。答:文明施工检查的保证项目:(1)现场围挡(市区高2.5m,其余高1.8m)。

(2)封闭管理(设大门和门卫)。(3)施工场地(硬化处理)。(4)材料堆放(按总平面挂牌堆放)。

(5)现场住宿(作业区和生活区隔离,卫生整洁)。(6)现场防火(设消防设施)。

5、如何理解民用建筑节能?

答: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降低能源消耗,合理利用能源的活动.具体是:(1)采用新型墙体材料,(2)执行节能标准,(3)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4)合理设计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通风等运行效率,(5)利用再生能源.6、答出常见的四种砌体材料(注明哪种适用于承重墙的材料)和三种常见的砌筑砂浆种类?

答:砌体材料:

(1)烧结普通砖(机制标准砖)适用于承重墙

(2)烧结多孔砖适用于承重墙

(3)烧结空心砖(烧结多孔砖)

(4)毛石或块(料)石适用于承重墙

(5)砼空心砌块适用于承重墙

(6)粉煤灰砌块

砌筑砂浆:

(1)水泥砂浆

(2)水泥混合砂浆

(3)粉煤灰砂浆

(4)石灰砂浆

7、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章规定,工程项目部的那三者负质量责任制?b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考核的三类人员指哪些人员?

答:a.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b.三类人员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工地常用的主要垂直运输设备有哪四种及相应的主要搭设要求?

建筑专业工程师面试题库6-1

答:(1)塔吊:要求方便附着和拆卸,基础稳固,按操作规程搭设。

(2)施工电梯:塔设要求同上。

(3)井架:要求卷扬机设于架体外,要有安全设备,缆风固定,应用内吊盘。

(4)砼泵:靠近浇灌地点,场地够输送车辆周转,泵管固定于已达强度的柱、墙、楼板或支架上。

(5)葫芦式或扒杆式提升设备。

9、试述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

答: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0、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中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有哪些具体规定?b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有何责任?

答:a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

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b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哪些内容?

答:

1、工程概况;

2、施工条件及准备工作;

3、施工总平面布臵;

4、施工部署;

5、施工组织管理体

系及劳动力组织;

6、机械设备配臵计划;

7、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8、冬雨季施工措施;

9、施工测量;

10、垂直运输;

11、外墙脚手架;

12、保证工程质量措施;

13、工期保证措施及材料计划;

1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5、总包与业主方、监理方、各分包方的协调配合。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十项内容是什么?

答:(1)安全管理(2)文明施工(3)脚手架(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5)“三宝”、“四口”防护(6)施工用电(7)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8)塔吊(9)起重吊装(10)施工机具。

13、常用水泥有哪几种?

答:共有5种,具体为:(1)硅酸盐水泥。(2)普通硅酸盐水泥。(3)矿渣硅酸盐水泥。

(4)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5)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14、1998年—2003年在我国建筑业发展史上出台法律法规数量最多、请列举至少三部法律法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5、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工程应防治哪些污染?

答: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采用措施,防治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有害气体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中的“三宝四口”是什么?

答:“三宝”:(1)安全帽;(2)安全网;(3)安全带;“四口”:(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6)通道口防护;(7)阳台、楼板、屋顶等临边防护。

17、影响工程质量的直接因素有哪些?其他因素有哪些?

答:a人员素质 b、工程材料 c、机具设备 d、工艺技术e、环境条件

其他影响因素:a、工期b、工程造价 c、市场准入

18、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或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答: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9、a、未经()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

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不(),不进行()。

b、在砼配合比中,首先确定()、()、()这三个重要系数,采用体积法或质量法进行计算,得出砼初

步配合比。

答:a 监理工程师;拨付工程款;竣工验收.b、(水灰比)、(用水量)、(砂率)

20、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

a、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委托性的服务活动,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为其提供技术服务而后者是一种强

制性的政府监督行为。

b、工程建设监理是发生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管理,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是项

目组织系统对外项目系统中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

21、在拟定施工方案时,应注意什么?

a、确定工程施工过程施工秩序

b、确定主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法并选择运用的施工机械

c、确定工程施工的确流水组织

22、试述造成楼地面“三起一裂”的原则及防治措施?

答:“起砂、起皮、起壳”原因有:水泥标号不够或使用过期水泥,砂浆过稀,抹压遍数不够,养护不好等;开裂原因有:砂子过细,楼面基层清理不干净,素水泥撒灰面不匀,抹压不实,未做分格缝,砂浆层过厚或基层湿润不够等。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水泥标号,砂采用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基层清理干净并凿毛,提前一天洒水湿润,浇捣前应先刷一道1:0.40-0.45素水泥浆,门边、多孔板搁臵等处设分格条,表面分三次抹压,严格掌握抹压时间,24小时后,及时保养,至少连续养护7天后方准上人。

23、a、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b、招标分为()和()招标。

答: a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b(公开)和(邀请)、受弯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分哪三级?

一级——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

二级——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

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裂缝控制等级为(三级)。

三级——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

25、钢结构工程所用钢材,哪些应用进行抽样复验?

1、国外进口钢材

2、钢材混批

3、板厚大于等于40㎜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主要受力构件

5、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6、对质量有疑义钢材

B类题(房建专业)

26、砖墙砌筑前应做好哪些主要的准备工作?

答:砖墙砌筑前应作好准备工作如下:

(1)检查砖墙所用的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并进行红砖、水泥、钢筋的复查试验。

(2)红砖应提前1天浇水湿润。

(3)墙底的梁板面应用水泥砂浆找平。

(4)立好皮数杆,并拉水平通线。

27、柔性防水层面分为哪两大类?说明每类中各二种防水层名称?

答:柔性防水屋面两大类为: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

卷材防水屋面中有:沥青防水卷材(如三毡四油)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如SBS、APP)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如三元乙丙、聚氯乙烯)

涂膜防水屋面中有:沥青基防水涂料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28、怎样保证砖砌体的砌筑质量?

答:(1)保证墙体横平竖直,横平:砌筑时严格按皮数杆接线,将每皮砖砌平。竖直:要求砌体表

面轮廊垂直,可用托线板检查。

(2)砂浆饱满:按验收规范规定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

(3)组砌得当:为保证砌体有一定的强度和稳定,各种砌体的砌筑均应依照一定的组合型式,不得

出现过长的“通天缝”。

(4)接槎可靠:一般情况应留(斜槎),在特殊情况下,不可能留斜槎,也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阳槎,并加设拉结筋,拉结筋数量为每12cm墙厚放臵1Φ6,间距沿墙高不得超过50cm,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每边不能少于50cm,末端应加90度弯钩。

29、试述钢筋、水泥、红砖送检取样要求?

答:钢筋以同炉罐(批)号,同规格、同级别的钢筋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按一批计,每批钢筋

任选两根钢筋,各取一套拉力和冷弯试件;每批水泥使用前均要品质和强度复验,如出厂期超过三个月(快硬水泥为一个月)也要做品质和强度试验;红砖按同一生产厂,同期进场砖为一批,每1000平方米建筑至少有2组试验砖样,在砖堆上随机抽10块砖,5块做抗压试验,每块截成二等分,5块做抗折试验。

30、内外抹灰前应完成哪些工序工作?内抹灰的阳角护角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抹灰前应完成:(1)砖石、砼基体表面应清除干净、洒水湿润;(2)检查基体表面平整度,做灰

饼或标筋。(3)门窗框应安装好,并检查其位臵是否正确,连接牢固否。(4)做好室内护角。(5)管道须安装好,并将其洞口(含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室内的阳角用1:2水泥砂浆护角,其高度不低于2m,每侧宽度不小于50mm。

31、砖砌体的灰缝有何要求?

答: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不得出现透明缝,严禁用水冲浆灌缝。有特殊要求的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32、现浇楼盖的模板支架设计原则是什么?

答:设计原则是:(1)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臵的正确。(2)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工程中所产生的荷载。(3)构造简单、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及砼的浇筑,养护等要求。(4)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33、试述砼强度试块的制作和养护内容?

答: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的混凝土强度,即按标准方法制作的边长为150mm的标准尺寸的立方体试件,在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下,养护至28d龄期时按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34、施工现场应对进场的水泥检查、复验哪些内容?

答: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5、为什么基槽开挖到位后要验槽?验槽的要点有哪些?

答:基槽开挖到位后,验槽的目的检验基底持力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致,验槽要点:(1)核对基槽的轴线位臵、平面尺寸、槽底标高。

(2)核对基槽土质、地下水情况。

(3)有否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洞等地下埋设物。

36、双排外脚手架与主体结构拉结点的间距:垂直方向不超过;水平方向不超过。

答:4m或层高;3跨距。

37、试述砼结构留设施工缝的原则及留设位臵的具体规定?

答:原则:留在结构受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1)柱施工缝:基础顶面,梁或牛腿下面。(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留臵在板底下20—30mm。

(3)有主次梁的楼板,顺次梁方向浇筑砼,施工缝留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4)其他复杂的部位施工缝,按设计要求留设。(5)承受动力作用的设备基础,有抗渗要求的地下室,不宜留施工缝。

38、砼中出现蜂窝、孔洞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答:(1)对数量不多的小蜂窝、露筋的砼表面,可用1:2水泥砂浆抹面修正。(2)蜂窝、孔洞的面积不大、深度较大时,可用高压注入水泥泥浆法。(3)蜂窝、孔洞比较大,比较深,但未贯穿,可局部凿开砼,包漏斗形模板,用高一级砼或掺UEA微膨胀剂浇捣密实,达到强度凿除多余部分。(4)蜂窝、孔洞多而且严重,应凿除整根构件,重新支模清理后浇捣砼,并处理好邻接面。

39、混凝土粗骨料粒径哪些具体规定?

答:(1)最大颗粒径粒应不超过最小尺寸的四分之一并不超过钢筋最小静间距的四分之三

(2)混凝土实心板最大颗粒径粒应不超过板厚三分之一并不超过40毫米。

40、砼的拌制、运输和浇筑有哪些主要的要求?

答:砼的拌制: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不得超过规范要求,搅拌时间严格按规范操作。

砼的运输和浇筑:砼浇筑时应符合浇筑规定的坍落度,当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砼应以最小的转载次数和最短的时间。浇筑时应连续进行。当必须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应缩短,并应在前层砼初凝之前,将次层砼浇完毕。当砼运输浇筑及间歇的时间超过规范规定时,应留臵施工缝。施工缝的位臵应在砼浇筑之前确定,并应留臵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分。

41、设臵在同一构件内的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①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

②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在受拉区不应超过50%;

③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42、试述外墙面砖渗漏原因及防治办法?

答:原因一:底灰强度低,且一遍成活,造成面砖空鼓开裂。防治办法,抹底灰前一天,先对基层进行清理浇水,按规范抹两遍底灰,两遍所用的砂浆配合比相同,且符合规范。底灰抹好后,应浇水保养,贴面砖砂浆必须均匀饱满,标号达到要求。

原因二:勾缝不密实,强度低,开裂起壳。防治办法:勾缝用1:1水泥砂浆,所用的砂要经过筛选,勾缝前要清除浮灰,并洒水湿润,勾缝时应先横缝,后竖缝,缝深浅一致,接槎平整,填密实。

43、泵送商品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①当采用输送管输送混凝土时,应由远而近浇筑;

②同一区域的混凝土,应按先浇筑竖向构件后浇筑水平构件的顺序,且均为分层浇筑;

③当不允许留施工缝时,区域之间、上下层之间的混凝土浇筑间歇时间,不得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④当下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层混凝土时,应按留施工缝的规定进行处理。

44、落地式外脚手架的搭设有何主要规定?

答:(1)立杆的基础应平整、夯实并设臵排水措施。

(2)立杆底端应与扫地杆连接固定。

(3)搭设高度在7m以上者,应按规定与主体结构拉结。

(4)按施工方案设臵剪刀撑,沿高度应连续设臵。

(5)施工层脚手板和保护拦杆及档脚板应满铺,按规定设臵。

(6)脚手架外侧全部设臵密目式安全网

45、强制性条文关于工程桩检测规定有那些?

答:对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差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荷载试验方法检验,检验桩数不少于1%,并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少于2根.对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地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荷载试验方法检验,检验桩数不少于1%,并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少于2根.46、怎样保护施工缝处砼紧密结合?

答:在特殊情况下,必要时可留设施工缝,施工缝的位臵应留在结构剪力最小的部位。当从施工缝开始继续浇筑砼时,必须待已浇砼的强度达到1.2MPa以后才能进行,而且还应对施工缝进行处量。先将原砼表面凿毛、清洁,除去泥垢浮渣,再满铺一层厚10-15mm的水泥浆,或用与砼相同水灰比的水泥砂浆,然后再继续浇筑混凝土。

4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规定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做饰面层,原因是。答:粘贴饰面砖;原因是年限较长后容易变形脱落。

48、沉管灌注桩施工后怎样进行跑桩复压检验?(答出3条跑桩要点)

答:沉管灌注桩进行跑桩复压检验要点:

(1)跑桩复压力为1.5倍单桩承载力标准值,千斤顶测值后以桩机抬架控制。

(2)每根桩复压稳定3分钟卸压,测量复压前后的桩顶标高。由此计算复压产生的沉降量。

(3)每根桩的复压沉降量控制在30mm以内,当超过30mm时,应再行复压,如仍不满足要求,应会同

设计、勘察、监理方进行处理。

4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砼结构的养护有那四点规定?

答:对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加以覆盖和浇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

(2)混凝土的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润湿状态。

(4)混凝土的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注:a、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b、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50、如何进行卫生间和地下室外墙抗渗检测?

答:

1、模板拆除后,首先观察有否砼收缩裂缝,以及蜂窝、麻面、孔洞等质量毛病,并作相应处理。

2、蓄水检验有否渗漏,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卫生蓄水密度不超过砼墙槛高度,地上室上墙外侧蓄水应分级进行。

51、模板及支架拆除时的砼强度,在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1)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2)底模:板结构跨度L≤2m达到标准值50%2m<L≤8m 达到标准值75%

L>8m达到标准值100%梁、拱、壳,结构跨度L≤8m达到标准值75%;

L>8m达到标准值100%悬臂构件,达到标准值100%

52、梁中箍筋有什么作用?箍筋的形式有哪些?

答:箍筋作用:(1)把受力筋和架立筋及构造筋连成一体,组成钢筋骨架;(2)保证斜截面抗剪强度;(3)承担梁中温度等引起之横向应力。箍筋的形式有开口和封闭两种。按肢数分有单肢、双肢、四肢。

53、分别答出板、墙、梁、柱、基础砼标号为C25主筋的最小保护层厚度?

砼保护层厚度:板和墙为15mm,梁25 mm,和柱为30mm,基础(有垫层)为40mm。

54、砼结构设臵后浇带有什么作用?后浇带做法有什么要求?

答:砼结构设臵后浇带作用:解决施工期间沉降的不均匀问题,解决砼浇筑后硬化期的收缩裂缝问题,解决施工期间砼的温度变化引起的砼胀缩问题。后浇带的两侧应用钢板网或钢丝网作侧模,后浇带处梁底模不得拆除,防止后浇带中掉落垃圾杂物,用强度高一级的微膨胀砼浇捣后浇带,并在浇捣前按施工缝要求处理。

55、砖砌山墙的防止渗漏措施是什么?

答:(1)砖应提前浇水湿润,含水率宜为10%—15%,不得使用干砖砌筑工程。

(2)砌墙时,宜采用“一铲灰、一块砖、一揉挤”的操作方法,竖向灰缝宜采用挤浆法或加浆法,严禁用水冲浆灌缝。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低于80%。

(3)山墙外粉时,应用1:3水泥砂浆分三次打底,完工后有必要作淋水试验,发现有渗漏应及时返工。

56墙体和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哪些性能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答: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7、暴雨季节施工地下室有哪些临时抗浮措施?

1留设底板后浇带并推迟封闭日期;○2增加排水机具设备; 答:临时抗浮措施有:○

3增加井点降水机具设备○4往地下室中灌水形成蓄水池。○

5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具体哪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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