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精选10篇)
1.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一
广西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字[2013]4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强化创新能力训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2014年项目,申请人以2011级、2012级本科学生为主。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计划项目按照“兴趣激发、自主开展、教师辅导、重在过程”的原则,对优秀项目重点资助。
2、立项申报人要求
(1)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有浓厚兴趣,富有创新意识;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基本技能;
(2)具有投入项目的课余时间保障。
3、申请人可以是单个学生独立申请,也可以组成不超过3人的项目团队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请参与一个项目,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正在承担本计划项目的学生以及承担有学校“实验
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训练基金”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人,其加权平均分排名应在该专业前40%。
4、项目执行时限为1—3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负责人本科学习阶段的剩余时间。
5、指导教师由我校教师担任,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已取得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能够保证对学生进行指导的时间。指导教师在项目实施上起辅导作用,项目组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应自主设计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报书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乱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否则管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受理。
6、对有发明创造、参加过科技创新背景(有成果证明)的学生申请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资助额度
每个国家级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万元。
四、立项申报程序
1、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规模及学科特点,将推荐名额分配至各学院。
2、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及相关要求,组织本学院的项目申报工作(学院的评选程序、办法和结果书面报教务处备案)。
3、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逐项填写《广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报学院。
4、由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跨学科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属学科专业院(系)评审),并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上报教务处。
5、教务处将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候选项目组织公开答辩会;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并经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同时报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五、申报时间
11月4日—12月3日为学院遴选阶段,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评审,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各学院请于2013年12月4日将推荐的国家级候选项目材料报送教务处,该材料包括各项目申请表(一式4份)和学院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六、相关事项
1、本计划申报与评审的具体事务由教务处教学科负责,联系电话:3272562;电子邮箱:gxujwc214@163.com。
2、各学院在向学校报送评审结果时,除提交推荐项目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本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并在汇总表上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
3、请各学院及时将本计划的申报及评审事项通知学生,并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二
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13年学校继续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根据个人或团队成员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兴趣,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训练(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2010级、2011和201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10级学生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2.创新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3-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实践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15人,设项目负责人1-2人。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申报完成后,项目组成员排序不得更改,并且要有明确的岗位分工。
3. 2012年原“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本项目申报。
三、指导教师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均应确定至少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发挥引导作用,全过程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学生按预定研究计划完成相关研究训练内容,通过项目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
2.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在所指导项目的研究领域具有相关的研究与实践经历。
3.创业实践项目应选定至少1名企业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项目指导的企业专家应具有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且有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实践的指导工作。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前,项目组成员应认真研读《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学校行政文件)及“项目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2.选题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3.学院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
4.项目申报时,各项目组需提前准备“项目实施方案”和申报书中的“项目简介”(见附件),请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别自行下载。其中项目简介中内容需在线录入,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5.为了配合学校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工作,充分发挥科研基地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经科研基地申报,学校审核,船舶动力工程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提出的“基于小波变换的红外/紫外动态图像融合研究”等30个项目选题见附件,列入2013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和对学生的要求见附件,请有兴趣的同学主动与项目指导教师联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组建项目研究团队,按申报程序和要求完成申报有关工作。
五、项目经费
创新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项;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不低于10万/项。
六、申报程序
1.2013年3月27日—4月25日,有意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按要求组队,各项目负责人落实选题、指导老师,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搜集与前期准备工作。4月22日—25日,各项目负责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登陆“项目管理平台”注册、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在项目申报截止日之前,项目负责人可随时登陆系统,修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截止后,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能更改。项目申报网址:http://cxcy.jwc.whut.edu.cn/,或通过教务处网站点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入申报网页。过期概不受理。
2.4月26日—5月3日,各学院管理员负责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线确认是否同意申报。学校只对学院确认同意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过期未确认的项目视为学院不同意申报。学院账号:“教学办公电话号码”,密码:“888888”,登陆后请自行修改密码。
3.5月6日—17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并上网公示。通过学院审核后的项目,负责人自行登陆申报系统导出申报书留存,并打印一份交学院教学办。学院对同意申报的项目申报书盖章,并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注意事项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1-2年;创业实践项目资助时间一般不超过4年。
2.附件所列学校科研基地提出的项目选题,按同样要求在线申报,接受学院资格审查和学院格式审查,不参与专家评审。
3.项目申报时,为了统一格式,“项目实施方案”请用Word2003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4.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联系电话:87857742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发文版)
2.关于做好2013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2013年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选题统计表
4.科研基地向本科生开放选题的项目研究内容及对学生的要求
5.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6.项目实施方案-创新训练类
7.项目实施方案-创业实践类
8.项目实施方案-创业训练类
9.二级学科代码、名称表
教务处
3.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三
各本科班主任及辅导员:
我校2007年启动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2012年开始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2011、2012、2013年三年中我校共立项236项。2014年3、4月份学校将会组织进行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申报、遴选与推荐工作。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提高项目质量,请各位老师在学生中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与动员,提前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介绍如下:
一、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两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校本科生,以2-3年级学生为主。其它年级的学生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项目的学生应学有余力,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有浓厚兴趣和较好素质;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
2、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团队申报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且每人应有明确的工作任务。
3、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团队申报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并且教务处接受申报的创业训练项目必需是依托于我校认可的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项目。
4、为保证项目研究的延续性和成果的完整性,项目立项优先考虑跨学院、跨专业、尤其是团队成员跨年级形成梯队联合申报的项目。
5、每个项目的运行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鼓励研究周期短,创新性、可行性好的项目参与申报。鼓励项目提前完成研究任务。
三、申报组织形式
1、按照“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公开立项、规范管理”的原则,学校将组织专家通过审查申报材料、项目组答辩等方式对学生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每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
2、对跨学院的学生团队申报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四、材料提交
1、申请项目学生需按照所申请的项目类型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两份)以及《项目信息表》(一式一份)。
2、以上材料电子版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上可以下载,在立项评审前需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
联系电话:88494971
联系地址:航海西楼305
4.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四
发布日期:2014-04-28
各院系及相关学生: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安排,4月月19日学校组织专家对2014年上半年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了公开答辩评审。现将此次评审结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经过学生公开答辩及校内专家组的现场评议,2014年上半年共有99个项目通过了立项评审(拟资助项目详见附表1),公示期为2014年4月28日—5月5日。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魏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1773009。
2、在此次项目的评审中,专家组对一些项目提出了修改建议(包括项目的题目、内容、研究的方向等),请各组针对专家们的意见做出相应调整,附表1中用红笔标注的项目,应对项目内容进行调整,重新提交由指导教师、院系审核通过的申报书及项目简介(100字以内)的纸质文档至实践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lw@ncepu.edu.cn)。
3、学校定于5月7日中午12:30在教一楼12阶梯召开2014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启动大会,参加会议人员:教务处主管大创项目的副处长及相关人员;校团委书记及
相关人员;各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本次评审通过的所有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及指导教师。
4、已通过项目评审的项目组成员,须认真阅读《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票据报销暂行规定》(见附件3)。
5、各项目组在仔细阅读上述两项管理规定后,与指导教师共同研究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核定完成项目目标所需的经费,提交一份预算表(见附件4,按5000元/项核算),并于5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6、学校批准实施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组织填写“项目研究日志”,“项目研究日志”应记录研究活动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等。此日志将作为经费报销、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研究日志由学校统一发放,项目组在提交经费预算表时在实践教学科领取。
附件1:2014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一览表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票据报销暂行规定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预算表
5.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五
校内各单位:
2014年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和审核,务必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分为三类,分别是:‚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以下简称‚训练项目‛)、‚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登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登峰计划项目‛)、‚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平台项目‛)。
二、项目的申报
1.申报对象:训练项目的申报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不含2014届毕业生);登峰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和研究生(不含2014届毕业生),且申报者应参与过训练项目;平台项目申报对象为学院或研究中心。
2.申报比例: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中本科生应占70%以上,专科生原则上不超过10%,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20%。
3、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且每位学生每年只可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4.申报要求:
(1)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鼓励创新性研究项目申请,鼓励跨学科协作研究的项目申请,鼓励以发明制作和可行性社会调查为主的项目申报,鼓励与企业开展合作项目的申请,鼓励开展团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的项目申报。且每一
个科技立项项目必须由一到二名学术水平较高,治学严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项目的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能超过3个。
申报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科技发明制作和创业计划四大类。作品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归属于西华大学。
(2)平台项目应该是面向一个专业或多个专业群开放共享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平台,能够提供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所需的场地和仪器设备。鼓励学院或其他单位现有创新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进行申报。申报平台项目分理工类、人文社科类。
5.申报程序:
(1)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一)。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发明制作类申请者须有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书面推荐意见;哲学社会科学类和创业计划类须有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书面推荐。各学院自行评审后,由所在单位科研主管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校团委。登峰计划项目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平台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并有不少于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家填写书面推荐意见,报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校团委。
三、立项与资助
1、项目立项
各学院应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最终提交原则上不超过10项训练项目、不超过限额(附件三)的登峰计划项目到校团委,其余项目
应列为学院项目,报汇总表(附件四,只提交电子文档)到校团委备案。平台项目每个单位限报1项。
校团委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项目进行评审,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正式立项后,核定并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2、项目资助
训练项目: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制作发明项目一般资助1000—2000元,哲学社会科学和创业计划项目一般资助500—1000元。
登峰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和科技制作发明项目一般资助3000—10000元,哲学社会科学和创业计划项目一般资助1000—3000元。
平台项目:理工类一般资助5000—20000元、人文社科类一般资助5000—10000元。
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经费分三期划拨,即确定立项、通过中期检查、项目结题。三期划拨比例分别为50%、30%与20%。若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学校将不再划拨余下50%,并追回已付的50%。中期检查达到优秀,并确实有较高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适当追加划拨经费。项目结题并达到优秀的项目如需次年持续研究可优先进行经费支持。
平台项目经费分二期划拨,即确定立项、项目小结检查,二期分别划分50%。项目小结检查不合格,学校将不再划拨余下50%。通过项目小结检查并达到优秀的项目次年可继续进行经费支持。
四、项目的管理
1.学生参加科技创新项目研究期间的要求:
(1)合理安排时间,既要学好课程,又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对学习成绩有严重下滑倾向或者不积极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者,学校将终止对其项目的资助;
(2)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汇报学习与研究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地参加指导教师指定的相关学术活动;
(3)定期撰写提交科研日志,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4)根据项目研究情况积极撰写学术论文或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5)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申请者及小组其他成员,可继续申请其他年度的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的申请者及小组其他成员,不得申请其他年度的项目。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院应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1)在学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各自分管的相关经费中适当提取,用于资助学院训练项目和对登峰计划项目进行配套支持;
(2)为项目开展提供科研基本条件;
(3)指导教师长期外出不能指导学生时,学院应为学生另行安排指导教师;
(4)学院应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
3.指导教师须履行以下职责:
(1)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投入必要的精力,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帮助学生申报项目并制订工作计划日程表;
(2)对学生参与科技立项活动的实验、研究、论文撰写等环节进行具体指导,每周应保证适当的指导时间;
(3)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量、所掌握的科研能力及完成的结果等方面对学生的科技立项作品给出鉴定意见;
(4)短期外出不能指导学生时,应委托其他教师指导学生;长期外出时,应报请学院为学生另行安排导师;
(5)配合学院做好经费的使用监督。
五、经费的管理
1.学生申请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经费预算,完成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经费使用清单,由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专人汇总,到学校计财处报销有关费用。
2.学生科研经费的使用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项目运作本身,不得用于项目人员津贴、招待等方面。学生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国内调查研究费用、文具费、购买元器件、仪器设备的费用、计算机使用费、印刷费、论文出版费、图片、音像制作费等。
六、结题与评奖
1.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5-8个月,中期将组织校院两级检查。项目完成后,负责人应及时填写《西华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表》,并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实物作品(模型),以及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资料一并报送校团委。
2.项目结题:校团委收到结题材料后,及时组织专家统一鉴定验收。凡以发表文章形式结题的,项目文章要求发表在公开期刊上,所有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项目申报人必须为第一作者,在论文显著位置(如前言、后记)标明:受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编号:××××)资助。凡以调查报告、实物(模型)或软件等形式结题的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答辩会,由专家根据答辩情况确定是否能结题。创业计划项目结题必须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并参加各级各类创业计划竞赛或进行项目孵化。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须向校团委提出延期结题的书面申请,经校团委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学校颁发‚‘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
项目结题证明书‛;对中期检查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团队成员下一年度内均不得申请。
3.项目评奖:校团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学校给予颁发‚‘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项目奖励证书‛。对于已结题的学院项目,学校也将选出一定比例的项目进入评奖环节。
七、时间安排
2014年2月28日前各学院上交项目申报书 2014年3月1日——3月14日校团委组织审核 2014年3月20日学校下发立项通知 2014年6月—7月校院两级中期检查 2014年10月1日——10月30日
训练项目和登峰计划项目结题、平台项目小结检查
2014年11月1日——11月15日完成经费报销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并按要求填写好相关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请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吴莉萍联系电话:87727147
附件一: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书 附件三: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登峰计划限报项目数 附件四: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
6.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六
【发布文号】国经贸厅技术[2003]19号 【发布日期】2003-02-20 【生效日期】2003-02-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家经贸委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的通知
(国经贸厅技术[2003]1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和成套水平,加快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成套装备,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提高档次和配套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重点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立足国内制造,全面促进国内装备工业的发展,以满足相关行业、产业发展对重大成套装备的需求,我委将组织编制2003年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计划。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紧密结合“十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当前产业结构调整,选择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重大影响和年进口量大、相关行业用户需求迫切的重大技术装备,通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联合及自主创新研制,提高我国重大装备的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提高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效满足用户的需求,促进我国工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选项范围
重点围绕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大型乙烯、大型化肥、“西气东输”、电网互联及“西电东送”、薄板坯连铸连轧和大型冷连轧、石油天然气勘探钻采和三次采油、秦沈铁路客运专线、600兆瓦超临界火电机组、大型煤化工、大型环保、“南水北调”工程、大型空分、载重子午胎及工程子午线轮胎、大型水泥、大型船舶和疏浚工程、大型抽水蓄能和高水头机组、先进发电技术装备、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等成套设备的开发与研制,以及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有关共性和关键技术、重大和关键设备的开发与研制等。详细内容请参见《“十五”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企业通过中国技术创新信息网的“国家技术创新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CTIPIMS)”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方式是由申报企业填写2003年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申报表,根据申报项目的内容编写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立项建议书。按隶属关系,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审查后,填报2003年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申报项目汇总表。上述报表及有关信息均可从中国技术创新信息网下载。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2003年4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国家经贸委。
(三)各主持单位在向国家经贸委申报2003年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时,须通过国家技术创新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提交2002年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进度、资金落实、专利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等内容。对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和鉴定,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推广应用工作。我委将组织力量对项目的进展及推广应用情况进行抽查。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二OO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十五”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计划项目指南
1.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成套设备
三峡水轮发电机机组成套设备(水轮机、发电机等);三峡枢纽500千伏升压站成套设备(变压器、组合电器等);三峡枢纽水工成套设备;三峡工程大型专用施工机械研制。
2.大型乙烯成套设备研制
大型炼油关键设备(新氢压缩机、大型烟气轮机、大型换热器等);大型乙烯裂解装置关键设备(大型乙烯裂解炉、乙烯“三机”、冷箱、分离塔等);大型聚乙烯成套设备(大型聚合釜、干燥器、挤压造粒机等);大型聚丙烯成套设备(环管反应器、离心器等);大型化纤成套设备(大容量纺丝机、聚酯反应器等);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等。
3.大型化肥成套设备研制
30万吨合成氨成套设备;52万吨尿素成套设备(汽提塔、大颗粒造粒塔);大型磷复肥成套设备(大型搅拌槽、耐酸泵等)。
4.“西气东输”工程成套设备
大口径输气管道管材及钢管研制;大口径管道施工设备研制(内、外防腐施工设备、吊管机等);大口径管道站场设备研制(燃压机组、大口径阀门等);大口径管道网自动化系统及仪器仪表研制。
5.电网互联关键设备及“西电东送”成套设备
750千伏输电系统及成套设备研制(变压器、开关等);大型交流输电系统串联无功补偿成套装置研制(电抗器、电容器、可控硅阀等);大型交流输电系统并联无功补偿成套装置研制。
6.薄板坯连铸连轧和大型冷连轧成套设备研制
薄板坯连铸连轧系统技术集成及成套设备研制(结晶器、加热炉、卷曲机等);大型冷连轧机组成套设备(酸洗机组、六辊冷轧机等)。
7.石油天然气勘探钻采和三次采油成套设备研制
陆上石油天然气勘探、钻采设备(大型钻机、检波器及遥测网络系统、组合测井系统);浅海石油天然气勘探、钻采设备(立柱支撑平台、浑浊水下成像等);三次采油成套设备研制等(升压注入装备、分层注入装备、采出液脱水装备等)。
8.秦沈铁路客运专线成套设备研制
机车车辆研制;通信信号系统研制;牵引供电系统研制;线桥工程施工设备等。
9.大型超临界火电机组和空冷机组成套设备研制
大型超临界锅炉及辅机成套设备研制;大型超临界汽轮机及辅机成套设备研制;大型超临界机组用高性能材料研制;大型空冷气轮机研制;大型空冷系统及成套设备研制。
10.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研制
大型煤液化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研制(大型煤液化反应器、分离塔等);大型甲醇关键设备研制(甲醇反应器等);大型醋酸成套设备研制(反应釜、耐酸泵等);大型甲乙酮成套设备研制(水合反应器、脱氢反应器等)。
11.大型环保成套设备研制
大型生活废水及城市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工业废液处理关键技术和装备;大型电站烟气脱硫成套设备等。
12.大型水利施工和“南水北调”工程成套设备研制
大型全断面掘进机组成套设备研制;“南水北调”用大型水泵研制;“南水北调”用大型渠道施工成套设备研制;水资源调度与监控系统及大型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成套设备研制;大型泵站金属结构及设备研制。
13.大型空分成套设备研制
大流量空气透平压缩机;大型分子筛吸附器;大型高压换热器;大型规整填料塔等。
14.载重子午胎及工程子午线轮胎
大型炼胶设备;大型压延挤出裁断设备;大型成型及硫化设备等。
15.大型水泥成套设备
大型单段石灰石破碎机研制;大型硅铝质原料破碎机研制;预分解窑煅烧工艺技术及装备研制;大型辊式生料磨研制等。
16.大型船舶及疏浚工程研制
大型能源运输船、超巴拿马集装箱船、滚装船和高速客船等;大型耙吸式、后吸式控泥船等。
17.大型抽水蓄能机高水头大容量水力发电机组成套设备研制
大型抽水蓄能电站用水泵水轮机研制;大型抽水蓄能电站用发电电动机研制;大型抽水蓄能电站控制系统及成套设备研制;高水头大容量水轮发电机组研制;大容量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研制。
18.先进发电技术成套设备研制
200MW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辅机成套设备研制;大型燃气轮机研制;大型余热锅炉研制;大型环保废液废渣锅炉研制;1000kW级大型风力发电成套设备研制。
19.空中交通管制成套设备研制
ADS数据融合处理系统研制;飞行系统及自动相关系统研制;监控和飞行情报进程自动化系统研制;雷达管制网络技术和关键设备研制等。
20.1000MW核电站成套设备研制
1000MW核电站核岛成套设备研制(压力容器、蒸发器、稳压器、主泵、堆内构件等);1000MW核电站常规岛成套设备研制(汽轮机、发电机及辅机等);1000MW核电站监控系统及自动化系统成套设备研制;1000MW核电站施工设备研制。
21.有关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其它共性和关键技术,重大和关键设备的开发与研制等。
7.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七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浓厚校园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培育其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业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启航行动”,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中南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2.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创业活动;
3.个人、小组、学生社团均可申报该项目,但集体申报者,必须设立1名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第一参与者;
4.学生主持承担的项目,必须有教师指导,且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需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与科技创新需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与开发价值;
5.在校期间自主创业、注册公司(以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为准)或具有完整的创业计划,特别是准备参加了“升华杯”、“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并准备成立公司的团队。申报者为所注册公司的法人或创业团队的主要负责人;
6.每名同学同期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7.项目申请者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创业项目需要具有较好的创意和完整的创业计划书,获得过校级以上“升华杯”系列竞赛奖励并准备成立公司的团队可优先申报,申报者为创业团队的第一负责人;
2.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以上学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申报资助的创新项目,必须在结题时根据所研究内容发表英文论文或被SCI、EI、CSSCI检索的论文一篇。其他学生申报资助的创新项目,必须在结题时根据所研究内容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及历届“挑战杯”竞赛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需填写《中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启航行动立项申请书》、《中南大学201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启航行动”项目信息表》,并由我信息学院审核后统一交校团委,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申报。有关表格见附件,或到升华网()、中南大学信息港下载;
2.要结合“挑战杯”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活动申报研究项目,原则上立项项目必须参加次年“升华杯”系列竞赛;
3.鼓励学生将创新创业行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探索社会实践运作新机制; 4.鼓励学院、学生将创新创业行动与团中央学生思想引导大纲的转化、团建创新、校园文化创新品牌项目等相结合,探索青年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校园文化品牌新模式;
5.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申报项目,对跨学院、跨学科申报项目予以优先资助,对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报人所在学院申报;
6.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中期和结题验收评估,严格按照申报时进度安排及预计成果进行审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下拨资助经费;
7.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 联系人:靳同学 联系电话:***
共青团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8.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八
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一 创新训练项目
(一)国家级(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两条即符合验收标准): 1.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排名前二)或在国内一般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为第一作者),论文需有项目号,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2.依托本项目,项目组成员获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3.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4.获得著作版权;
5.项目成员能严肃认真地完成项目,其项目成果具备良好的创新性与应用性,能真实反映学生成员实践创新能力的提高(本条件需项目组提供有力支撑材料,由答辩专家组一致认可)。
(二)省级(达到以下任意条件之一即符合验收标准): 1.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学生成员排名前二),论文需有项目号,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2.依托本项目,项目组成员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1项;
3.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等并获得受理(以获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4.获得著作版权;5.获得省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6.项目成员能严肃认真地完成项目,其成果具备较好的创新性与应用性,能真实反映学生成员实践创新能力的提高(本条件需项目组提供有力支撑材料,由答辩专家组一致认可))。
注:
1.学科竞赛参照我校公布的学科竞赛项目类别库;
2.发表论文以正式刊登为准;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取得受理号或授权号为准。
二 创业项目
(选项1、2为必要条件,同时满足3-6的其中一项。)1.创业训练及实践项目发展历程(时间为序的大事记,至少是项目每个月的基本进展情况记录)。
2.创业训练及实践项目材料完备,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供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创业报告及团队成员分工合作情况;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供创业实践项目注册成立公司的相关法律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注册代码、创业实践项目的落地程度(固定办公室场所、上下游渠道合作商、战略合作伙伴等)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分析报告、项目市场反应分析报告、项目整体实践成果。
3.创业进展情况的分析报告通过项目评审专家审核,同意结题
(总结取得进展情况,提出继续开展的合理计划;创业活动碰到困难难于继续的实施的,应进行案例分析,剖析原因。);
9.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九
项目申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的开展,规范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现启动我校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与2007—2010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08-09级本科学生,每位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项项目;
2.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鼓励学生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主持人必须成绩优良;
3.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
4.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且必须在申请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二)资助范围
本次立项的训练项目,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省级训练项目将从校级重点立项项目中产生;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应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调查研究,也可以是实验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范围包括: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6.社会调查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鼓励以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为依托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选题与申报。具体步骤为:确定选题——组织团队——联系导师——讨论并明确实施方案——注册并登陆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上要详细地介绍项目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实施步骤;
2.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在网上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上报项目并排序,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主管院长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填写《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另发)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3.学校将成立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参加项目的人员及项目研究内容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变动。请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报实践教学科。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2007-2010年校级和省级至今未结题的立项项目(07、08年立项项目如不结题,将取消对项目的资助)。
(二)结题条件
1.完成了立项建设的各项工作;
2.论文已经发表, 或研究成果已经过专家鉴定。
(三)结题原则
项目结题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科学的、客观的评价,总结经验,推动全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工作的开展。
(四)结题程序
1.提出结题申请:由项目主持人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 2.提交结题材料:
(1)《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
(2)项目总结报告(一份,不少于3000字);
(3)发表的论文原件或研究成果专家鉴定意见及相关图片; 3.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评审,并于5月10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学校组织专家对省级立项项目进行组评审。
5.学校公布结题项目
(五)其他事项
1.二级学院验收后的校级项目,项目主持人须将完整的结题材料送学院档案室,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项目结题完成以收到院档案室归档材料清单为准。
2.2010年校级和省级项目申请结题请登录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进行验收工作。
3.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书面汇报,如实汇报未能按期结题的原因。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83591034。附件:
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07—09年未结题统计
2淮阴工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教 务 处
10.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篇十
教务通知(2013)第 84 号 关于申报201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实践创新基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改革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大学生实践创新教育的有关要求,强化学生创新能力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主动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人才,我校决定继续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人员要求
1、项目类别
校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自拟项目和指导项目三类,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自拟项目和指导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重点项目由各实践创新基地负责人指定题目并组织学生申报;自拟项目由学生自行联系指导教师,双方共同确定题目申报;指导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指定内容,学生根据项目内容自主申报,低碳能源研究院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学生名单。
2、申报人员要求
项目组成员由申请人和指导教师构成。重点项目和自拟项目的申请人为我校11、12和13级,建筑学专业含10级的普通本科生个人(团队的组建可以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指导项目的申请人须为相关专业大
二、大三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要求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的在籍本科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目前未担任各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责任心强、能够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实践创新基地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担任1项本实践创新基地重点项目的指导教师。
3、申报立项的项目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过程参与和自主性原则;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14、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参加1个研究项目,每个研究项目接纳学生人数为3-5人,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2个项目。
5、凡有到期尚未结题项目的学生和指导老师不予立项。
6、项目不得与以往立项的各级项目重复。
三、重点项目和自拟项目选题范围
(1)重点项目应结合实践创新基地内涵特点,能够体现出学术水平高、综合性强、形式新颖、预期成果展示度高并有较高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价值,鼓励多个实践创新基地联合申报交叉学科项目。
(2)自拟项目申报的项目不限学科专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兴趣在下列范围内自行选题:
1、指导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校实践创新基地、开放实验室、实习或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各类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学生自行设计的科研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项目申请办法及程序
1、重点项目
(1)要由实践创新基地负责人牵头,积极发动和组织本实践创新基地指导教师,确定研究内容、项目指导教师和指导任务,并选拔课题参与学生,确定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研究团队。
(2)由项目负责人登陆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后,由教学院长登陆“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通过项目审核。
(3)教务部组织专家遴选重点项目,确定资助金额并公示。
2、自拟项目
(1)项目团队由学生按照兴趣爱好自由组合,指导教师由学生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在相关学科领域内自行聘请(其中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子项目的指导教师只能由项目承担教师本人担任)。
(2)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教师为学生提供研究项目、承担指导任务,认真组织学生选择研究课题、组建项目团队、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在分配名额内确定推荐项目名单,由教学院长登陆“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通过项目审核。
(3)教务部对各学院推荐的自拟项目进行审核并公示。
3、指导项目
(1)低碳能源研究院提供项目选题、研究内容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并安排指导教师,学生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组队申报。
(2)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并对申请同一题目的多个团队进行排序推荐。
(3)低碳能源研究院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由主管领导登陆“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通过项目审核,最终由教务部汇总公示。
各类项目经立项后,项目组可直接启动进行研究。
五、经费资助和名额分配
1、重点项目和自拟项目由教务部资助。重点项目由教务部组织专家遴选,最终确定入选的项目和资助金额,每项经费资助1-5万。自拟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元,指导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资助,每项2000元。
2、重点项目由各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各实践创新基地申报不少于1项。各学院自拟项目名额将根据学生人数和2013年国家级项目立项数综合确定,学生人数和国家级项目立项数的权重为7:3,全校计划立项300项(见附件1)。指导项目数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自行确定(见附件2),共4项。
六、立项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各学院要负责重点项目和自拟项目的过程管理,要集中组织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各项目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中期检查和验收由项目参与学生现场进行总结和答辩,答辩会前,各学院应通知教务部选派人员参与。指导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七、时间要求1、11月25日(周一)前,各学院于组织学生登陆“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2、11月29日(周五)前,学院在“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审核推荐。“大学生创新训练管理系统”登陆网址:,或在教务部主页左下方点击“实践教学系统”登陆后选择“创新训练”。学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请学生及时登录系统并修改密码。
附件:
1、2013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自拟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低碳能源研究院2013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指导项目)简介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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